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

附件1: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用人单位名称(公章):纳税人识别号:

通讯地址:联系电话:

*序号

*费款所属

期起*费款所

期止

*上年在职职

工工资总额

*上年在职

职工人数

*应安排残疾

人就业比例

*上年实际安排残

疾人就业人数

*上年在职职工

年平均工资

*本期应纳

费额

本期减免

费额

本期已缴

费额

本期应补

(退)费额

1 2 3 4 5 6 7 8=4/5 9=(5×6-7)×8 10 11 12=9-10-11

*申报声明

本单位所申报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并

完整,与事实相符。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经办人*申报日期年月日

*受理税务机关(公章)

*受理日期年月日

*受理人

填表说明:1.标记“*”为必填项目,未标记“*”栏目由各地税务机关根据当地情况提出填写要求。

2.“用人单位名称”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核准证照上的“名称”。

3.“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

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缓、减、免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请表

缓、减、免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请表 (市属单位适用) 经办部门:经办人:联系电话(固话及手机):单位地址:邮编: 注:“申请类别”只能申请其中一项,本表一式一份。

申请缓、减、免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指南 凡符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的《广州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及广州市政府公布的《广州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用人单位,可申请缓、减、免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下称保障金)。 一、申请的条件 (一)申请缓缴保障金 1.由所属市和区、县级市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扶持、解困对象的; 2.无主管部门的用人单位,经本级残疾人联合会核定其确实存在困难的。 保障金缓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二)申请减缴保障金 1.由本级政府确认为扶持、解困对象,并已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少于按比例应安排残疾人数的50%。; 2.连续亏损达2年,且已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不少于按比例应当安排残疾人数的50%。 保障金减缴数额不得大于应缴数额的50%。 (三)申请免缴保障金 1.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破产申请的; 2.已办理歇业手续的。 二、申请的程序 三、提交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即退回,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一)缓、减、免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请表 (二)书面申请报告 (三)近两年度已加具审核意见的《广州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表》 (四)近两年度经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审核的年度审计报告(全套)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全套) (五)申请时最近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六)提交以下与申请类别相符的资料: 1.缓缴:本级行政主管部门确认为扶持、解困对象的文件 2.减缴:本级政府确认为扶持、解困对象的文件 3.免缴:法院已立案受理破产申请或已办理歇业手续等有关的文件 注:申请单位应在规定的报送日期内提交资料,提交资料不齐全的、逾期办理年审或非指定时间段报送的,均不予受理。

残疾人保障金收缴管理办法

残疾人保障金收缴管理办法 第一条根据《省实施办法》、《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和《省残疾人就业保障代征管理暂行办法》及《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财政代扣代缴办法》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州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指在实施 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法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缴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奖金。 第三条残疾人保障金收缴管理和使用,要坚持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和发展残疾人事 业为基本原则,以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出发点,以强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残疾人共享改革开放、富裕文明和谐成果,感受社会主义大家庭温暖为目标要求。 第四条州县级行政事业单位残疾人保 障金,按照行政隶属关系进行收缴管理。州

财政局、残联负责州级行政事业单位残疾人保障金代扣代缴工作,各县财政局、残联负责本县行政事业单位残疾人保障金代扣代 缴工作,并实行分级全额管理和使用。 各企业就业保障金收缴,按照州残联、州地税局《关于明确地税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第五条残疾人保障金代扣代缴范围是 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比例的,分别与州县财政有预算拨款关系的州县全额行政事业单位。 第六条残疾人保障金按年度征收。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均要缴纳残疾人保障金。 残疾人保障金收缴数额计算公式为:应缴纳的残疾人保障金=×本单位上年度在 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已安排就业残疾人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单位正式职工或与单位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国家规定由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职工;安排1名盲人就业的,按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

残疾人保障金申请书

残疾人保障金申请书 尊敬的民政部门领导: 我是肃州区果园乡北闸沟村2组1号户主xxx.因家庭经济贫困,特写此申请。现将我家具体情况详细介绍如下,交由领导审查。 本人家中现有2名成员,我今年将满60岁,妻子曹玉清59岁,家中现有耕地10.2亩,有3个女儿均已成家。2007年本人因劳累导致胃穿孔而住院手术,此后身体状况一直欠佳,年龄的增大让我感觉地上的农活已经有些力不从心。老伴曹玉清5年前,有一段时间咳嗽不止,被诊断为肺结核,经过1年治疗有所好转。但仍然时有反复,尤其每年冬天病情沉重,地上的农活只能由我一力承担。2011年再次入院检查治疗,最后确诊为慢性支气管炎和肺源性心脏病,这无疑等于是雪上加霜。医生建议长期住院治疗,但治疗近月余后,最终因为家中收入微薄又无处借贷而出院回家休养。只能在病情实在严重,无法可想时,间断去诊所打吊针以缓解病情,稍微好一些再回家休息调养。这样的情况已经持续3年有余,虽然经常去医院诊所,但老伴的病仍有一天天加重的趋势。 我是本乡的老党员了,又是退伍老兵,平日总是想着尽量不要向政府领导求助,毕竟现在虽然经济发展迅速,但仍然有很多人生活还很不好。可是,最近几年,因为老伴病重,一个人忙里忙外,还要照顾病人,自己身体也日渐衰弱,尤其是收入好点儿的经济作物已经没有能力侍弄,家庭经济状况非常不好。今年夏天雨水较多,我家房屋因为建成已久,后院东墙发生侧倾,我心中着急却无力请人修补,只 好搬了些杂物支撑,其它房屋也均有不同程度损坏,现在只能勉强住着,想要修补,却有心无力。 鉴于上述情况,无奈只能向政府寻求帮助。在此陈述家中困难,恳请各位领导审查,申请为我和妻子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以补贴生计。 此致敬礼 申请人:xx 2013年10月15日

附表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表

附件1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表 企业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制表人: 主管税务机关(章):接收人:接收日期:年月日 ----------------------------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

填表说明: 1.品目:填写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按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本地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填写; 3.上年末在职职工人数:按上年末在职职工人数总数填写; 4.应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按1.6%填写; 5.实际安排残疾人人数:按附表《残疾人员名册》计入人数的合计数填写; 6.应缴金额=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X(上年末在职职工人数X应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实际安排残疾人人数); 7.减免金额:填写经批准的减免额,并附经同级残疾人就业机构受理的《减缓免审批表》; 8.前期已申报金额:如同一所属期多次申报,且“应缴金额”中已包含前期已申报过的金额,此栏填写前期已申报过的金额; 9.本次申报金额=应缴金额-减免金额-前期已申报额; 10.主管税务机关:在缴费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纸质申报表时,主管税务机关在此处盖章。接收人在“接收人”栏签字; 11.本表一式二份,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后退还缴费人保留一份,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一份。 ----------------------------精品word文档值得下载值得拥有---------------------------------------------- -----------------------------------------------------------------------------------------------------------------------------

2016《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全文)

2016《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全文)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第三条保障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的人员,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 第五条保障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应当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第二章征收缴库 第六条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第七条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第八条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 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第九条保障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没有分设地方税务局的地方,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保障金征收机关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十条保障金一般按月缴纳。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向保障金征收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在申报时,应提供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等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保障金征收机关应当定期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发现用人单位申报不实、少缴纳保障金的,征收机关应当催报并追缴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证金相关政策

残疾人就业保证金相关政策 一、哪些单位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缴费义务人? 没有按照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都需要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申报征收残保金时安置的残疾人持何证件判定?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的人员,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的人员。 三、安排多少残疾人就业才是符合规定的呢? 本省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应当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本单位安置残疾人人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用人单位未安排残疾人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残保金;用人单位达到安排比例,则不用缴纳残保金。 四、什么情况才能视作是符合规定的安置残疾人就业? 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安排的残疾人就业。 四、残保金具体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 残保金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五、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如何确定?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

残疾人保障金

2011年用人单位申报安排残疾人 就业情况和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通告 为了做好2011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第488号令)、《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市政府1994年第10号令)和《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京政发〔2006〕18号)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就2011年用人单位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和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福利企业除外)、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均应在7月1日至9月30日,申报2010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二、用人单位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一)持《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可从市残联https://www.360docs.net/doc/2f9325156.html,、市地税局https://www.360docs.net/doc/2f9325156.html,、首都之窗https://www.360docs.net/doc/2f9325156.html,网站下载或到市、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地方税务机关领取)和2010年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证明,到税务登记地的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2010年度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申报时还应持以下材料: 1.《北京市在职残疾人员登记表》(领取方法同上); 2.残疾人职工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残疾人职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 4.残疾人职工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机关、事业单位持同级人事部门的证明); 5.残疾人职工2010年6月和12月的工资表原件; 6.2010年为残疾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 (二)未安排残疾人就业且在职职工总数未发生变化的用人单位和在职职工总数及残疾人职工均未发生变化的用人单位可直接登陆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网上申报系统:(https://www.360docs.net/doc/2f9325156.html,/wangshen)或通过北京市地方税务局(https://www.360docs.net/doc/2f9325156.html,)、首都之窗(https://www.360docs.net/doc/2f9325156.html,)网站链接登陆该系统,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三、用人单位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经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确认后,达到规定比例的,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应按实际差额人数和29066元/人的标准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单位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29066元×(本单位2010年在职职工总数×1.7%-残疾人职工数) 四、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应在7月1日至9月30日,从以下三种方式中自行选择一种缴款方式: (一)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打印《一般缴款书》,到开户银行缴款; (二)到地税服务大厅或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领取空白《一般

单位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

单位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单位上年度末职工总人数×1.5%-单位已安置残疾职工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收入×100%) 您好!2016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计算,全国各地并不完全一样。下面以北京市为例叙述如下,可供您参考。 一、什么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北京为1.7%的比例),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二、残保金代征的范围和对象是什么?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在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业(福利企业除外)、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均应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缴纳残保金。 三、北京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计算? 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每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应按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纳残保金。安排比例不足1人的,按实际差额比例计算。安排1名盲人就业,按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计算公式:缴纳残保金金额=(上年单位在职职工总数(平均人数)×1.7%-在职残疾人职工数)×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0%。 北京7月1日启动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方式。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的政策也越来越完善,考虑的也越来越全面。北京市7月1日将启动2016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审核。8月1日至9月30日为保障金申报缴纳时间。记者从市残联获悉,今年,残保金缴纳基数将一改过去全市年人均工资60%的“一刀切”征缴标准,改为本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 今年残保金征收将由地税代征改为主征。今年起,全市用人单位均采取自核自缴网上申报的方式向地税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其中,上年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须先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而办法中另一大变化则是,缴纳基数从北京市年人均工资的60%调整为企业本身年平均工资。如此一来,不同行业不同类别的用人单位,其缴纳标准将出现巨大差异。对部分高薪企业来说,若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今年的残保金缴纳将大幅提高;低薪企业缴费金额则与往年持平或减少。 新政还首次将持有残疾军人证的人员纳入安排残疾人就业范围,体现了对残疾军人就业的支持。同时,加大了对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支持力度。过去本市只有安排1名视力残疾1至2级残疾人就业的,才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计算。从今年开始,不分残疾类别,凡是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

2016年残疾人保障金申报办法

2016年残疾人保障金申报办法 各企业: 2016年残疾人保障金申报变化较大,请大家一定引起关注。 2015年9月9日,财政部、残联、税务总局联合发文《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文件从2015年10月1日施行。随后,陕西省2016年6月24联合下文(陕财办【2016】85号),对审核、征收、管理、使用、监督做了明确和规范。主要有以下变化: 变化一、征收主体变化。由地税部门代收改为由地税机关征收。 变化二、缴纳期限变化。以前残保金按年征收,定期缴纳,每年的7-9月申报上年的。现改为按月申报。 变化三、缴费基数变化。以前是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现改为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残保金年缴纳金额=(上年度职工人数×1.5%-上年度安置残疾人数)×上年度在职职工平均工资 变化四、欠缴管理变化。以前对未足额入库的,由地税机关通知残联。现改为税费同征,发现申报不实、少交的由税务部门摧报并处罚,后抄送残联。 变化五、审核认定变化。以前年度采取到残联申报,残联审核后上传数据到地税网,然后企业到地税网扣款的模式。现全部采取自行申报的方法。用人单位应在每年的1月1日前向残联申报上年度本单位情况,未在规定的时间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残联审核后出具《在职残疾职工认定书》,并将数据1月20日传递给地税部门。 其它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4】122号文,自注册之日起3年内,小微企业免残保金。 目前具体工作: 1、未安排残疾人的企业,按照陕西省文件规定的缴费基数自行在网上申报; 2、对已经安置残疾人的企业,按照文件规定自行减免和申报,税务部门随后进行检查; 3、2016年的申报期从9-12月,将申报金额分四个月缴纳; 4、如果企业鉴定中是按次申报的,去大厅修改鉴定; 5、2017年的申报按照新规定,每月按期申报; 2016年9月8日

残疾人保障金会计科目

残疾人保障金会计科目 企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通过“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核算,根据《关于企业补贴收入征税等问题的通知》(财税[1995]81号)规定,纳税人根据各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定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一、企业应在“其他应交款”科目下设置“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明细科目(外商投资企业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下设置“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余”明细科目),核算企业按规定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借记“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贷记“其他应交款──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或“其他应付款──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实际上交时,借记“其他应交款──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或“其他应付款──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超比例安置残病人就业或者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按规定收到的奖励,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 三、企业逾期未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规定缴纳的滞纳金,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1、照上海市有关规定,如果公司没有录用残疾人的,必须缴纳工资总额的1.6%作为残疾人保障金。 2、上海市有关规定,必须相当于员工总数1.6%的残疾人就业。即录用一个残疾人的支出可以抵掉62.5个健康人的工资总额的残疾人保障金。(1÷1.6%=62.5) 3、06年度上海市残疾人最低工资标准为300元/月(05年是230元/月)如果公司员工平均工资是1500元/人,则如果缴纳残疾人保证金: 1500元×62.5人×12月×1.6%=18000元 上述支出即作为不录用残疾人必须缴纳的残疾人保证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网上申报缴费操作手册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网上申报缴费操作手册 上海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后,缴费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电子申报客户端完成申报缴费。 一、电子税务局(纳税人端) (一)进入申报界面 通过电子税务局搜索【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或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进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模块。

(二)选择所属年份 单击【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模块,可以根据需要申报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所属年份选择对应年份进入,后单击确定进入下一步操作。 (三)确认申报信息 进入申报界面后系统展示由残联等部门传递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信息,确认征收信息无误后单击【确认并申报】

(四)完成申报 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数据为人社和残联核定后传递,因此残保金申报表中的征收数据无法修改,缴费人应注意检查税款申报表中各数据项是否正确,检查无误后即可单击【申报】完成申报。 (五)完成缴费 1.申报完成后会自动跳转至申报结果查询界面,点击【缴款/查询】进入缴款界面。如申报有误,可点击【作废申报】作废该申报记录,将征收数据还原至未申报状态。

2.也可通过首页的【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进入税费缴纳模块,先点击【查询】,获取最新的已申报未缴费信息。 3.确认无误后点击【去缴税】,进入缴费方式选择界面,有四种缴费方式供选择完成缴费。 缴费方式一:选中【三方协议缴税】,选择有效的三方协议号,点击确定完成缴费。

缴费方式二:选中【银联在线缴税】,可跳转至银联在线缴税,通过该模块即可完成缴费。 缴费方式三:选中【银行柜台缴税】,下载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携带该凭证至银行窗口完成缴费。

2011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须知

2011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须知 开展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155号省长令规定实施的。凡本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和外地驻萧单位,均应按本单位在职职工平均总人数1.5%比例接收安置残疾人(含残疾军人)就业,未达到比例的,须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残保金按年度未达安置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缴纳,此款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由财政专户管理。 征收对象 本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及外地驻萧单位。 征收标准 单位均需按在职职工总人数的1.5%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每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须按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0%计缴残保金;安置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按实际比例差额缴纳。计算公式为:单位应缴残保金金额=(单位2009年度在职职工平均总人数×1.5%-单位已安置残疾职工数)×计征标准工资。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计征标准工资统一确定为11000元。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外地驻萧单位的计征标准工资确定为22000元。 征收办法 企业应交纳的残保金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各企业在今年10月份申报交纳时,按本企业2009年度在职职工平均总人数申报缴纳残保金。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在缴纳残保金时可凭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出具的萧山区《安置残疾人就业确认证明》,向所在地地税税务分局办理抵扣确认手续。交纳的残保金在企业管理费科目中列支。 对企业具体计算申报缴纳残保金说明: 1、由企业自行计算: 例:某企业2009年度在职职工平均总人数为75人,已安置残疾职工1名,企业计算步骤: 应缴纳残保金金额为(75×1.5%-1)×11000=1375元 由企业在《税(费)纳税综合申报表》上填列。 2、企业向税务分局申报 例:网上申报企业 税种申报计税金税率计征税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1375 100% 1375 其他企业持《税(费)纳税综合申报表》直接向各地税税务分局办税大厅申报缴纳。 3、缴纳残保金的企业应提前交足额款项缴入地税纳税预储账户。 机关、团体、事业、自收自支单位的残保金由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提供清册,区财政局按清册所列单位,在核拨部门和单位经费预算时予以划转。 确认证明办理 2009年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于今年9月20日(双休日除外)前到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办理单位已安置残疾人的确认证明。凭单位在职残疾职工劳动合同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残疾职工身份证复印件、2009年单位投保残疾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和2009年4月、10月残疾职工工资发放原始记帐凭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办理确认手续。经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核准后,出具《安置残疾人就业确认证明》。在缴纳残保金时,凭此证明向企业所在地税税务分局办理抵扣手续。逾期不予办理确认手续。 减免办理 残保金原则上不减免。但对2009年因遭受自然灾害、政策性亏损、破产等原因,缴纳残保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应在今年9月20日前凭2009年度《损益表》、《资产负债表》、《职工工资年报表》及有关文件和书面申请并填写《萧山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审批表》,经单位主管部门或镇、街道残联签署意见,送区残疾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宣传手册

1、什么就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保障金”)就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促进其就业,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与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它就是政府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旨在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而向用人单位征收的政府性基金。 2、用人单位为什么要缴纳保障金? 残疾人就是需要全社会关心与帮助的特殊困难群体,残疾人就业就是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的基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经济手段鼓励用人单位尽可能多吸纳残疾人就业,使有能力的残疾人实现就业,参与社会生活;对吸纳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征收保障金,让社会各用人单位履行应尽的义务,平等地承担社会责任,维护社会与谐。缴纳保障金不就是目的,而就是一种方式,目的就是引导、督促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更好地保障残疾人权益。 3、保障金征收的法律依据就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与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与民办非企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4、保障金由哪个部门负责征收?

《江苏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苏财综〔2017〕2号)(简称《办法》)第二章第九条明确规定:“保障金由用人单位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首次以行政部门规章的形式明确了地税部门征收保障金的主体地位。将之前地税部门的“代征”变为“征收”,流程更加清晰,权责更加明确。江苏省统一由地税机关负责征收保障金。 5、保障金的主要用途就是什么? 《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一条规定:保障金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主要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与保障残疾人生活。主要包括: (一)残疾人职业培训、职业教育与职业康复支出。 (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提供残疾人就业服务与组织职业技能竞赛(含展能活动)支出。补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所需设施设备购置、改造与支持性服务费用。补贴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与运行费用。 (三)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经营场所租赁、启动资金、设施设备购置补贴与小额贷款贴息。各种形式就业残疾人的社会保险缴费补贴与用人单位岗位补贴。扶持农村残疾人从事种植、养殖、手工业及其她形式生产劳动。 (四)奖励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以及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2017)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2017)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办法,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应按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年度差额人数缴纳残保金。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整理的,欢迎大家阅读!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2017) 第一条为了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第三条保障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的人员,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 第五条保障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应当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 第六条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 第七条用人单位将残疾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可计入用人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用人单位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的人员就业的,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应当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第八条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

残疾人保障金计算公式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计算征收 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计算公式 该年度应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职职工年汇总人数*安置比率0.8%-安置残疾人年汇总人数]*上一年度月社平工资*60%*(1-减免比率) 二、有关填报数据口径解释 1、缴费年度:当年应申报缴纳上一年度,即2006年应申报缴纳2005年度应缴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在职职工年汇总人数”----指整个缴费年度在职职工按月汇总人数之和。在职职工人数可比照企业所得税允许计算扣除计税工资的职工人数。例如某单位2005年度各月在职职工人数分别为:1月10人,2月为20人,3月10人,4月20人,5月10人,6月20人,7月10人,8月20人,9月10人,10月20人,11月10人,12月20人;则“在职职工年汇总人 数”=10+20+10+20+10+20+10+20+10+20+10+20=180人 3、“安置残疾人年汇总人数”----该数据由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提供,各单位务必认真核对是否准确。例如某单位2005年度安置残疾人各月分别为:1月1人,3月2人,4月2人,9月1人,10月2人,11月3人,12月2人,其余月份未有安置残疾人。则:“安置残疾人年汇总人数”=1+2+2+1+2+3+2=13人 4、“减免比率”----该数据由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提供,请各单位务必认真核

对是否准确。 5、“安置比率”----安置比率为0.8%(依据厦府〔2006〕126号《厦门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第五条)。 以上数据均核对准确后进行申报。如对“安置残疾人年汇总人数”及“减免比率”数据有疑义的,也可进一步联系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年审和征收管理科(审核减免比率);51081715324175核定检查科(审核安置残疾人年汇总人数):53241735324372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年进行申报。通常当年8月至次年7月期间,只能申报上一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例如2006年11月只能申报2005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电子申报户可直接通过网站进行申报。但需注意的是:同一缴费年度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果已申报过的,网站不能再进行二次申报。因此在申报环节务必认真填写和核对申报数据,做到准确申报。如果事后发现申报错误要对该年度已申报数据重新调整申报的,需到主管税务机关,经税务人员审核确认后在税务部门进行申报。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一年交一次,征缴标准:

残疾人救助金申请书范文

残疾人救助金申请书范文 残疾人有生活困难的,可以向政府申请救助补贴,写申请书申请。下面是求学网范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残疾人救助金申请书范文,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 残疾人救助金申请书范文篇一 尊敬的民政局领导、 我是xx镇xx村五组村民xx,男性,1969年7月生,现年45周岁。本人家庭靠种地维生,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出生。 本人家庭总人口5人,我和爱人以及三个子女(特此申明、两个儿子为双胞胎,非超生家庭)。家庭成员职业、身体状况及经济收入情况如下、爱人xxx是种地的农民,身患疾病,身体虚弱,劳动能力低下(有病历证明),无任何经济收入。大女儿xxx就读xxx职业技术学院,大儿xxx就读于xxx,小儿在家务农,三子女均无经济收入。 为了筹齐子女的学费和生活费,本人于20XX年5月26日在xx给木材老板打工,在进行木材加工的过程中,由于机器发生故障致使本人右手四只手指高位截肢,只剩下大拇指能稍微动弹。经过xxx医院的诊断,本人右手手指功能完全散失,右手劳动能力完全散失,从此再也无法进行劳动生产,意外的致残给我的家庭带来沉痛的打击,本就贫困的生活雪上加霜。 但是由于子女均还没有毕业,其繁重的生活费和学费成了我家庭的沉重负担,加上还要偿还本人的高昂治疗费用,我已经无能为力。此时此刻,我异常需要国家的关心和资助。 因此,为了维持我家庭的正常生活,为了让我的子女能够顺利完成学业,现特向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申请办理残疾证,争取得到国家和有关单位的资助,解决我家庭的实际困

难。望各位领导能够认真审核并给与恩准,我及家人将感激不尽,不忘政府及各位领导的恩情,谢谢! 特此申请 20xx年x月x日 残疾人救助金申请书范文篇二 尊敬的领导、 你好! 我和我的丈夫xx县xx区xx乡xx厂的职工,现寄宿在侄女的xx社区xx公寓,98年双双下岗,一直工作,也固定的生活来源,家有女儿,女儿现在军医大学上大二。我于 20xx年12月身患乳腺癌,在仁寿县医院罗成林医师主治下了手术,花去了8000多元,后于20xx年2月去成都陆军总医院化疗,放疗花去了3万多,20xx年癌又复发,去川医就治,至今已花去了2万五左右,现在不但家里的积蓄都花光了,还债台高筑,昂贵的医药费让我没敢再跨过医院的门槛,现在生活举步维艰,连平时控制病情的药只好停了;丈夫现又接近五十岁,又患乙肝病多年,今迫于生活外出打工近一年,自身有病和年龄偏大,没人要,工作尚无法一时找到,我生活又自理的情况下,只好回家来照顾我。女儿现在成都上大二,每年一万余元的学费是东拼西凑,好不容易凑够了,交上了学费,全向亲戚借来的,邻里亲戚知道家的情况后,现在都不愿借钱给,我真不知道下一学期还有有钱送上学。 前一阵子,我找了一份帮小区扫地的300元/月的工作,当时非常高兴,可当听说我有病之后,两天后就把我辞掉了,我上有年迈的父母需要赡养,下有尚未成人的儿女要抚养,全家人的生活着落,让我非常的揪心,不知道明天的路在何方。幸好,我听说的情况可以申请低保,我异常的高兴,好似抓住了一根救命的稻草,看到了一线黎明的曙光,可以救的家庭于水火。于是商量之后,我夫妇二人特向您们申请低保,以度过的艰难时日。

2020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简报

2020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简报 【一】20xx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简报 日前,记者从市地税局了解到,河北省新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简称"新办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参保金征收使用实施办法与原征管办法的最大变化之一就是简化了征收环节。除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由财政直接扣缴外,其他用人单位的残保金由同级地税部门直接征收。每年的7—9月份为地税部门的集中征期。 残保金主要是用于帮助残疾人就业的职业技能培训和扶助残疾人就业以及对超比例安置残疾人用人单位的奖励。缴纳残保金的单位为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达不到本单位职工总数1.5%的用人单位。残保金按照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乘以1.5%的安置比例减去实际安排残疾人人数,再乘以上年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得出的数额,即为该单位应缴残保金数额。经同级残联部门审核认定,凡安置残疾人达到1.5%比例的,不征收残保金; 虽安置但达不到1.5%比例的,安置部分在应缴纳残保金中予以扣除;已安置了残疾人但未经残联审核认定的,视为未安置,需全额缴纳保障金。 残保金缴纳具体时间安排为每年的3至5月为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审核期;7至9月为集中征期,遇有特殊情况经审批,征期可延长至月底。凡20xx 年1月1日以后新注册企业,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 (含20人),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小型微型企业,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享受免征残保金的优惠政策。 为了落实全国、省和张家口市关于残保金改革的精神,市地税局采取四项举措,全力促进残保金征管新政落地。一是转变思想观念,明确征收主体地位。切实完成由残保金代征向直接负责征收的角色转换,增强使命担当,提升履职底气,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工作做扎实、做到位; 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提升执法行权水平。针对"新办法"在征收主体、征收范围、计征基数、工作流程等方面的较大变化,分级组织残保金新政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能;三是搞好政策宣传,提高缴费人残保金缴纳遵从度。协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好新政的宣传工作,使广大用人单位进一步明确自身在保护和支持残疾人工作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交减免申报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交减免申报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隔年度征收(即征收上年度),区地税代征,隶属残联管理。企业按所属镇、街道分别到所在的镇、街道残联或区残联申报。 一、免交减免对象 免交对象:已安置残疾人单位 减免对象:当年度新建单位、连续两年以上严重亏损单位、破产或歇业单位、政策性规定减免所有规费单位; 二、办理程序 1、已安置残疾人单位 (1)携带残疾证、合同书、上年度养老保险清单和劳动保障年检报告书(或劳动情况表统计局104表)原件,复印件一份,到所在镇、街道残联或区残联申报。 (2)镇(街道)残联或区残联对提交的材料初审并实地核查,符合要求后,企业填写《新北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交审批表》(二份)和《江苏省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基层表》(二份)。 (3)区残联对镇(街道)残联提交的材料复核并实地抽查,符合要求后,提请部门领导审核签署意见,予以部分或全额免交。 2、上年度新建单位 (1)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部门计税工资单原件,复 印件一份,到所在镇、街道残联或区残联申报。 (2)镇、街道残联或区残联对提交的材料初审通过后, 企业填写《新北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审批表》(二份)和《江苏省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基层表》(二份)。 (3)区残联对镇(街道)残联提交的材料复核,符合要 求后,提请部门领导审核签署意见,予以全免。 3、连续两年以上连续亏损单位 (1)携带过去两年年末连续亏损并经会计事务所验审 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劳动保障年检报告书(或劳动情况表统计局104表)原件,复印件一份,到所在镇、街道残联或区残联申报。 (2)镇、街道残联或区残联对提交的材料初审并实地核查,符合要求后,企业填写《新北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审批表》(二份)和《江苏省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基层表》(二份)。 (3)区残联对镇(街道)残联提交的材料复核,符合 要求后,提请部门领导审核签署意见,予以减免。 4、政策性规定减免规费的单位 (1)携带政策性规定减免规费的有关文件、劳动保障年 检报告书(或劳动情况表统计局104表)原件,复印件一份,到所在镇、街道残联或区残联申报。 (2)镇、街道残联或区残联对提交的材料初审通过后, 企业填写《新北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审批表》(二份)和《江苏省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基层表》(二份)。 (3)区残联对镇(街道)残联提交的材料复核,符合要求后,提请部门领导审核签署意见,予以全免。 5、破产或歇业单位 (1)携带破产或歇业有效证件、劳动保障年检报告书(或 劳动情况表统计局104表)原件,复印件一份,到所在镇、街道残联或区残联申报。

关于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申请

关于减免残疾人就业保 障金的申请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关于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申请 尊敬的市残疾人联合会领导: 根据河源市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核定书》,我司2011年度平均在职职工总人数170人,应安排2.55名残疾人就业,少安排残疾人就业2.55人,应缴纳2012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63713.28元。现根据我公司的实际,特向贵处申请给予免收2011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原因如下: 根据河源市鑫源税务师事务所核实的年度利润报表显示,我公司2010年至2011年连续两年处于利润亏损期,亏损金额共计2539823.15元。详细数据请见附件1及附件2。 我司于2008年初进驻河源至今已有4年历史,属新兴发展的微小企业。由于企业冗员多、负担重,2011年仅缴纳养老保险等“五项”社会保险费用就达1056490.31元。加上2011年我公司新招用合同制工人111人,年增加成本费用277500元。 在全球金融危机和企业经营困难不断加大的环境下,力保就业岗位稳定,不但不减薪裁员,2011年我公司还新招用了111人,其中:农民工64人,为社会提供了就业岗位,减轻社会就业压力。也正是因为招用了这部分人员,才导致我司安排残疾人的比例下降。所以,不能让企业既要为社会解决就业困难,又要承担残疾人的保障金,显然有失公正,与我们实现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背道而驰。 鉴于上述原因,恳请市残疾人联合会给予理解和支持,并给予免收2011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此致 敬礼 河源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 2012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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