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智慧法院建设的路径探索.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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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智慧法院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忽视不同群体需求的现象普遍存在。1.智慧法院建设忽视不同群体的深层次需求。人民群众希望更加透明、公正的司法,当事人希望更方便、更具有预测性的司法裁判,法官则希望一个环境健康、辅助充分、智能支持的工作环境。②不同群体有不同的司法需求,尽管目前我国智慧法院的建设都顾及到了三大群体的不同需求,建设了四大司法公开平台以提供更加透明、公正的司法;打造了三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体系以为当事人提供更方便、更具有预测性的司法裁判;建立了法官智能办案系统为法官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但是通过调研项目组发现,这些建设大多只浮于表面,不能真正满足不同群体的实际深层次需求。再者,智慧法院的建设存在公务导向型倾向,有些法院的信息化建设只是作为下级法院为完成最高人民法院的任务。某些基层法院直接引入、生搬硬套最高院的智能化技术设备,虽然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最高院顶层设计、直接管理,但事实上不同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人民的实际需求也不同,如果忽视不同群体的实际需求直接导入,可能会存在“用不上”、“不会用”等现实问题,这严重造成了智慧法院建设的实用性不强等问题。2.智慧法院建设在某些方面实用性不强。目前在智慧法院建设过程中,重建设轻应用的现象仍然存在。自2016年加快建设智慧法院以来,各级法院相继购置了各类智能化技术系统及设备,但是在实际应用过程中,这些智能化设备的使用频率却不高,尤其是面向群众的旨在提供诉讼服务的智能化设备,往往存在机器故障不能使用的情况。其次,一些放置在诉讼服务大厅的智能化便民设备,如导诉机器人、网上立案终端、诉讼风险评估机等,其实际指向的对象都是会使用人工智能设备的年轻的当事人或律师。一般年轻的当事人或律师都在法院外即线上立案,而亲自前往法院办理诉讼业务的通常是年纪较大的人,对于这些不会或者不习惯使用人工智能设备的老年人来说,这些智能化设备形同虚设,人工窗口仍然是主要的诉讼服务提供途径。重建设轻应用还表现在四大司法公开平台的建设上。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中国庭审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这是标志着“互联网+阳光司法”的智慧法院建设最主要的成果。然而,这些公开平台还存在着滞后性、公开不到位、数据不全面等诸多问题,这也充分说明了四大司法公开平台也只重视建设,忽视了日后的应用、更新和维护,体现了当前智慧法院的建设实用性不强。(二)信息化建设忽略当事人的接受度。1.不熟悉互联网技术的普通民众存在操作障碍。法院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忽略当事人的接受度,使不熟悉互联网技术的普通民众存在操作上的障碍。目前,全国各地都建立了三位一体的标准化诉讼服务大厅,为人民群众提供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等相关的诉讼服务。虽然这些智能化设备拥有十分高效的价值,但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其效用却完全没有体现,原因就在于普通民众存在操作上的障碍。没有专人在旁指导,年长的当事人不会使用此类自助服务机器。诉讼服务大厅配备的自助服务机需要操作者拥有一定的操作智能化设备的能力,但是往往亲自来法院办理诉讼业务的当事人大多数属于老年人或者文化水平不高的人,如果没有专人在旁指导,他们通常很难自助使用机器。2.当事人对网上诉讼活动缺乏信任感。互联网法院作为智慧法院建设的主要成果之一,其案件受理、送达、调解、证据交换、庭前准备、庭审、宣判等诉讼环节全程网络化。网上立案、网上审理、网上举证质证、网上宣判,事实上这对大多数普通民众来说需要跨越一个心理鸿沟。网上证据交换的隐私保护是否到位、网上审理是否能充分体现法院现场审理的庄严肃穆,网上宣判是否真的公平公正,这些都是影响当事人对网上诉讼活动信任感的因素。部分地方法院高压式推广网上立案,当事人“被网上立案”,但由于其缺乏计算机基本操作能力,加之其所在地上网不便,为完成网上立案当事人要付出大量额外的经济和时间成本,而部分律师事务所甚至通过协助当事人完成网上立案收取高昂的“网上立案费”,大幅增加当事人诉讼成本。③这些都导致了目前当事人对网上诉讼的不信任甚至抵触情绪。(三)司法公开平台数据公开不到位。智慧法院的数据化基础还不坚实。目前,仅法院系统内部就滞留着大量尚未数据化的信息,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例,目前上传的法律文书约为两千万份(上诉和申诉案件每案还有两份以上的文书),还不到全国法院系统两年案件的总量,④某些地方法院以“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为由拒绝公布个别案件的裁判文书,这将导致即使全国性智慧法院的数据库初步建成,类案推送、审判智能辅助等功能也将建立在不完备的数据库上,严重影响智慧法院运行的有效性和准确性。信息化数据录入不齐全是导致司法公开平台数据公开不到位的另一个重要因素。以法院审判信息系统为例,案件的立案、审理、结案、归档等均可依靠法院审判信息系统完成。案件进行立案时主要录入当事人信息,移送到审判部门后,需要录入的内容更多,包括案件分案移交、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归档报结等内容。若前期信息录入齐全,可减轻日后很多人为查询工作,但鉴于有些信息为书记员输入,有些信息为承办人输入,且很多干警未形成信息录入全面的习惯,容易造成后续统计不准确及查询工作量增加等问题。例如在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中,庭前准备栏目下的诉讼保全,较多庭室未进行录入,只录入保全费信息,事后若要查询只能依靠手动翻阅案卷,若案卷已经归档且未扫描,必须到档案室进行调卷,显然增加来回奔走的工作量;再如归档报结时,有三个横向栏目,分别是办案信息、当事人、信息参阅,需要输入的信息都在办案信息与当事人栏目下,尤其是办案信息,因很多并非是红标项目,较多庭室的书记员或者承办人在报结时未输入或点击,需要点击的特征项目较多,但归档时不进行勾选的现象有很多,以至于最终影响整个法院某些数据统计的准确性。因此,提升司法公开平台数据公开水平,信息录入不全面的问题仍然存在。

二、完善我国智慧法院建设的路径探索

(一)c需求。智慧法院的建设、司法大数据的研究和开发应当以不同群体的实际需求为导向,适应时代的需求。例

如,在诉讼服务大厅的建设上,以服务公众为目标,区分不同当事人的年龄、身份,分析当事人最常选择的诉讼方式、活动领域、诉讼习惯,开发相应的产品,为每一类当事人提供事先、便捷的服务。⑤面对地区间存在的客观差异,各地法院在引入最高院提供的智能化技术设备时,应当深刻了解其管辖地区内不同群体的实际司法需求,根据其管辖地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进行改造与创新,取其精华,以增加当地法院信息化建设成果的实用性,建立以不同群体需求为导向的智慧法院。2.改进系统易用性,切实维护司法权威针对目前智能化设备和系统存在实用性不强导致司法权威受损等问题,智慧法院的建设应当提高系统的易用性,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可以通过定期检测及时维修智能化设备、提供设备操作的培训宣讲或现场指导、不断完善司法公开平台等方式实现。法院定期组织诉讼服务大厅内智能化设备操作的对外培训宣讲会,或者提供专人现场指导。针对不会使用人工智能设备的尤其是年长的当事人,提供专人现场面对面指导服务,以更好地提高诉讼服务效率,更加便民利民。不断完善司法公开平台。目前我国法院只拥有四大司法公开平台,可以适当增加公开平台的种类,扩大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此外,不断完善司法公开平台的公开效果,使当事人更加便捷、效率的寻求到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司法权威。(二)加大宣传推广,提高社会公众接受度。1.运用新媒体等多种手段,加大智慧法院线上宣传。目前正值“互联网+”时代,利用互联网和新兴媒体,构建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微博和手机APP等多渠道权威信息发布的平台,加大宣传智慧法院建设,推广信息化建设成果,促进社会公众了解、参与、监督法院工作。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专门为法官、律师、当事人和社会公众量身定制“智慧法院”APP,该APP根据法官、律师、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不同身份和权限提供四个通道和相应服务流程。“法官通道”提供各类司法审判和司法政务服务;“社会公众通道”提供司法公开查询、诉讼咨询和公共服务服务;“律师、当事人通道”主要为律师、当事人参与诉讼提供各类服务。⑥如果说手机APP需要较高的技术支持,那么简单的微信公众号应当是各级法院都已经实际应用的主要宣传平台。通过定期推送有关智慧法院的信息,例如智慧法院的建设成果、成果的使用方式等,利用便捷的移动互联网推广智慧法院,让更多社会公众了解并接受智慧法院,实现创新成果的普及推广。2.线下跟进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接受度。在三位一体的标准化诉讼服务大厅内,各级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张贴宣传海报、摆放宣传展板、分发宣传手册等方式宣传推广智慧法院及其建设成果。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普法基地,设立阅览室,播放法治微电影,进行庭审直播,让人民群众潜移默化接受法治文化熏陶。或者定期举办面向社会公众的宣传智慧法院、讲解信息化建设成果使用方法的线下宣讲活动,推广普及智慧法院。同时针对不会操作智能化设备的来院办理诉讼业务当事人,安排专职干警有效引导,帮助其通过电子诉讼平台完成网上立案等诉讼活动。各级法院还可以在诉讼服务中心布置电子诉讼平台体验区、互联网法院体验区、司法公开平台体验区、网上执行查控系统体验区等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体验区,让当事人或社会公众亲身体验网上立案、网上审理、网上举证质证、网上执行查控等,从而提高社会公众对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的接受度。(三)深化司法公开,建立考核与监督机制。1.推进司法公开的相关立法工作。目前我国仅有针对行政机关信息公开的立法,例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但对于司法机关信息公开方面却没有明确的立法。可以考虑通过立法规定司法机关对特定信息的公开义务,公民据此有权要求司法机关提供非涉密信息,从而深化司法公开。对于法院来说,需要公开的信息应当包括审判的过程、审判的结果,而审判的过程与结果的公开在三大诉讼法中都有明确的公开规定,因此对于人民法院信息公开只需要探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人民法院法官的人事任免以及法官的个人财产状况是否需要公开并且如何公开,二是审判流程、庭审、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的公开问题。对于第一个问题,已经有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之中,因此无需在司法公开相关立法中赘述。至于第二个问题,审判流程和庭审体现审判的过程,裁判文书是审判的结果,按照公开审判原则,这些信息应当置于公开状态以供公众浏览、查阅。与其将人民法院归入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主体,不如在三大诉讼法的公开审判制度中增加这些内容必须公开便于公众查阅的规定,⑦这样不仅节省立法资源,又使司法公开有了明文规定,公民可以据此有权向司法机关提出公开相关内容。2.规范管理,建立考核与监督机制。通过建立法院内考核机制,法院外监督机制,内外联动,健全监督管理体系,用制度手段规范管理,保证司法公开,提高公开水平。各级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成立有关部门或机构,负责监督司法公开工作,尤其是四大司法公开平台的建设,从数据采集到信息录入,再到最终的信息公开,有关部门可定期开展抽查、考核工作,不仅考察信息公开的数量,同时考察信息公开的质量。除此之外,各级人民法院还可以开辟社会公众监督、举报、反映渠道,积极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通过法院外部监督,完善司法公开机制,深化司法公开。

作者:谢佳音 单位:华北电力大学(保定)

智慧城市建设的思考与展望

试。2008年,IBM提出“智慧的地球”,将 物联网等前沿技术应用于日常生活,以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其中代表性的项目是在斯德哥尔摩为缓解拥塞所做的尝试[1] :通过新技术的支撑,分时段收费方案收到了出乎意料的好效果,城区的车流量降低了近25%,每天乘坐轨道交通工具或公共汽车的人数增加了4万,市区环境明显改善,废气排放量降低了8到14个百分点,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量降低了40%。 在国内,随着IBM等公司在各地的宣传和推进,“智慧城市”成为了这两年最热的词汇之一,上海、宁波、无锡、深圳、武汉、佛山、成都等国内各大城市纷 智慧城市建设的思考与展望 ◎ 袁 峰 徐 昊 一、研究背景 目前,全球城市化进程已经是不可回避的趋势。据统计,目前全球人口已接近70亿,2005年,全世界近一半人口(32亿)居住在城市,而2050年,这个比例将上升到70%。城市的快速扩张也造成了很多问题。有限的道路资源、医疗资源、教育资源、城市管理资源等已经不能适应城市急速发展的需要,公共安全问题、交通问题、医疗教育问题、食品安全问题等相继爆发,城市变得越来越不宜居。 新技术革命是拯救城市病的重要尝 摘?要: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深入,智慧城市建设日渐升温。截至2012年6月,我国已有上百个城市和地区提出了智慧城市的建设理念和方案,“智慧城市”已经成为我国新一轮信息化建设中的热门词汇。各地智慧城市建设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同时也存在诸如重复建设、信息孤岛等种种问题。本文就智慧城市的定义、评价体系、架构、问题进行系统的研究探讨,为各地智慧城市的建设提供一些建议。 关键词:智慧城市?评价指标?架构模型【中图分类号】TU984

安徽省智慧旅游现状及发展路径分析研究

安徽省智慧旅游现状及发展路径分析研究-旅游管理 安徽省智慧旅游现状及发展路径分析研究 徐小亮 智慧旅游建设已经成为现代旅游业发展的核心,物联网技术在安徽省智慧旅游发展领域中有着广泛的应用前景,可以促进我省智慧旅游建设,实现旅游资源的有效配置,满足旅游者个性化需要,创造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从而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简介:徐小亮(1982年09月—)男,安徽合肥人,安徽旅游学校,在职硕士,讲师,旅游管理。 一、安徽省智慧旅游进程 2013年7月份,安徽省旅游局制定公布了《安徽省旅游信息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提出将在“智慧黄山”建设成就的基础上,到2015年把黄山市建设成为安徽省首个智慧旅游城市,并把黄山经验进行总结、推广到其他城市。 2014年,安徽旅游综合信息数据库建成使用。 2015年安徽省旅游局领导多次调研智慧旅游建设成熟的省市,在此基础上,邀请业内旅游专家、信息化专家等进行了全面论证。结合安徽省旅游发展实际,编制了《安徽省智慧旅游顶层设计方案》。方案指出,争取到2017年末,初步实现智慧旅游的总体目标,为未来安徽省十三五旅游发展做好铺路石,努力在智慧旅游的政务管理、智慧旅游服务、智慧旅游商务三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二、安徽省智慧旅游存在的问题分析 经过这几年发展,安徽省旅游业界对智慧旅游的认识已不断深化,陆续尝试了

智慧旅游的部分建设,发现对智慧旅游的本质认识仍然模糊不清,出现了“生搬硬套”、“无序建设”、“信息孤岛”等现象,造成了一系列资源的浪费,同时影响了政府和企业投入智慧旅游发展的信心。 (一)行政层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体制机制问题。事权不统一,没有统筹协调体系造成无序建设、功能单一; 2、综合标准问题。标准和规范不统一,目前,全省、地市各自建设、各行其是,没有统一的建设、数据、运维、宣传标准。 3、互联互通问题。安徽旅游综合信息数据库经过一年的建设,并逐步采集安徽省旅游综合信息数据,因为应用性平台建设的单薄,目前旅游综合数据只能用在省旅游局网站群等孤立的系统上展示,安徽旅游综合信息数据库、应用平台亟需有序建设,同时对关键性的业务大数据,如:气象、环保、交通、应急、运营商等单位进行数据联通,统一分析;更需与全省地市的旅游数据互联互通。因此,我们需要以数据库为基础,进行全省旅游大数据的综合统计、分析、展示、服务,提高领导的决策和旅游政务、服务、商务的质量。 (二)、地方旅游局(委)存在的主要问题 1、缺乏有效认识。全省、地市没有统一的标准及对智慧旅游的认识不足,有些地方认为做了网站、手机APP和微信就是在做智慧旅游工作。没有从如何智慧政务、服务、商务的角度去进行总体有序建设。 2、机构人员问题。目前地市中只有合肥、黄山、安庆、宣城的旅游管理部门有专门的信息化机构来从事智慧旅游的项目建设,其他地方都是由办公室或市场科进行建设,缺少专业的信息化的工作人员,有的工作人员身兼数发职,不能全心全意做好智慧旅游相关工作。

【城市规划】智慧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规划】智慧城市总 体规划

XX市智慧城市建设 总体规划 201X年XX月 目录 1前言5 2XX智慧城市建设的背景6 2.1智慧城市的发展现状和趋势6 2.1.1智慧城市的发展现状6 2.1.2智慧城市的发展趋势8 2.2XX市相关“十二五”规划要点10 2.2.1XX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要点10 2.2.2XX市“十二五”信息化发展规划要点11 2.2.3XX市“十二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要点12 2.2.4XX市“十二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要点13 2.3XX智慧城市建设的信息化基础14 2.3.1城市信息化基础设施14 2.3.2“数字城市”基础15 2.3.3“平安城市”基础16 2.4XX智慧城市建设的组织基础17 2.5XX智慧城市建设的产业基础18

2.5.1产业特点及基础18 2.5.2物联网技术成果基础19 3XX智慧城市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21 3.1指导思想21 3.2建设原则21 3.3发展远景22 3.4建设目标23 3.5建设任务24 3.6智慧城市可持续性发展的思路25 4XX智慧城市总体架构规划26 4.1XX智慧城市总体框架26 4.2XX智慧城市技术架构28 5XX智慧城市应用体系规划29 5.1应用推进的预期目标和考核指标29 5.1.1应用推进的预期目标29 5.1.2应用推进的考核指标29 5.2应用体系架构30 5.3应用体系规划30 5.3.1基础设施领域规划30 5.3.2资源环境领域规划35 5.3.3社会民生领域规划38 5.3.4产业经济领域规划44

5.3.5城市管理领域规划47 5.4应用体系建设的保障措施【1】51 6XX智慧城市运行体系规划52 6.1运行体系的预期目标和考核指标52 6.1.1资金准时准量52 6.1.2建设保质保量52 6.1.3运维周到全面52 6.1.4运行体系的考核指标52 6.2运行体系架构55 6.2.1XX智慧城市运行总体组织架构55 6.2.2XX智慧城市运行分项组织架构58 6.3运行体系规划59 6.3.1项目融资规划59 6.3.2项目实施规划64 6.3.3运行维护规划64 6.4运行体系建设的保障措施65 6.4.1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65 6.4.2完善智慧城市建设法规和政策66 6.4.3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66 6.4.4构建智慧城市运营机制67 6.4.5完善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67 6.4.6加强规划实施、监督和检查67

中国智慧城市建设的必然性及必要性

中国智慧城市建设的必然性及必要性 中国发展至今,城市作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其地位和作用得到前所未有的认识和重视。伴随着经济社会高度发展,中国正处于高速城市化的关键时期,城市化与城市发展空前活跃,同时城市发展也面临着诸多问题,根据智慧城市运营商贝尔信多年来对智慧城市的实践总结探索以及对城市现状的深度分析,深刻认识到中国智慧城市建设的必然性及必要性。 城市化进程使人口压力剧增 中国的城镇化主要表现为城镇人口和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自动党明确提出“要逐步提高城市化水平,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市化道路”之后,从此揭开了中国城镇建设发展的新篇章,城市化与城市发展空前活跃。依据目前的城市化速度,预计2035年,全国城镇人口数量将占总人口的70%,人口压力过大带来的贫困、贫富差距等种种社会问题,直到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家庭年总收入低于2万元的贫困人口近3500万人,低于2.5万元的低收入人口达6500多万人。 高资源消耗模式难以为继 由于城市人口季度膨胀,城市发展日益收到土地、空间、清洁水和能源等资源短缺的约束,高资源消费模式难以持续。城市快速扩张造成土地资源消耗过快,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重数量不重质量的建设模式已经难以持续;中国城市上班族平均通勤实践全球领先,城市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城市能源消耗急剧上升,据预测,2015年中国城市能耗将占全国的79%,2030年将提高到83%。 环境生态压力日渐加大 传统的高消耗、高排放、高扩张、低效率为特征的粗放外延发展模式使得城市环境压力越来越大,城市居民的居住环境已经受到严重威胁。统计数据表明,全国城市水质为较差级和极差级的监测点占57.2%,同时存在城市地下水过度开采,地面加速沉降等问题。城市自然植被覆盖较低,钢筋水泥丛林面积不断扩大,城市湿地面积锐减,城市绿地占城市建设用地比重仅有10%,生活多样性持续减少。 1/ 1

我国智慧城市建设路径与金融服务策略 (1)

我国智慧城市建设路径与金融服务策略 金融产业的发展与经济结构和技术进步密切关联。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经济最大的一个变化是,技术产业化得到逐步运营,由此衍生出新的金融服务机会。智慧城市建设作为近年来在我国迅速推动的产业发展模式,已经与金融形成了密不可分的关系。研究智慧城市的路径、规划,以及建设模式,进而制定、实施金融服务的有效策略,是本文研究的重点。 一、智慧城市的起源和在我国的发展 智慧城市的提法最早出自美国的IBM,自该概念出现以来,经过各方的引导、创新、推动和探索,中国已经成为智慧城市概念演绎和实践推进的重点国家。 从最近的新闻报道、政策出台及实践看,建设与发展智慧城市已经成为我国中央政府、各部委和地方政府的重要经济工作内容和行动计划,也被国务院列入推动信息销费、扩大内需的重大举措。国家住建部已经分两批确立了包括北京的丽泽商务区等地区在内的193家智慧城市试点单位。国际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科技部等正在研究、提交和出台有关文件,进行智慧城市标准建设和操作规范。国务院近期出台了促进智慧城市建设的金融刺激和财税政策。据悉,国务院正在牵头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多部委,拟出台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我国的智慧城市建设正从概念到实践,从探索到成长,从分散到集中,从无序到有序,从注重形式到追求内容,从追求政绩到促

民生的方向转变。但是,如何进行智慧城市建设和应该采取怎样的策略,业内研究和规范操作很少,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持续完善。 从笔者在工信部规划研究机构工作多年,从事诸多政府规划、产业研究和企业管理等实践经验看,我国正在推动的智慧城市建设,不同于原先IBM等提出的智慧城市的概念,它是一项浩大、复杂的系统工程,这绝不是行业内很多人认为的信息化工程,而是涉及到经济发展、社会福利、产业布局、企业运营、消费行为等诸多领域,需要精心策划,统筹运作,分步实施。这项工程要取得阶段性成果,至少需要几年的时间,甚至更长的时间。其需要的金融服务手段和策略也要具有创新性。 二、我国智慧城市的规划思路和建设模式 金融服务的特点与实施策略和我国智慧城市的规划思路、建设模式等紧密相关。从智慧城市建设的资金投入和运作模式看,它比一般的产业和项目更为复杂,更有必要深度研究和实践探索。 关于智慧城市的试点选择和标准。截止2013年国家住建部分两批宣布了193甲试点的城市和开发区等,遍布全国各地市和东、中、西部,各地发展水平不一,财政实力差别巨大,对于如何是是智慧城市,也没有可执行的操作模式和体系。从工信部、发改委等部委看,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电子商务等智慧城市的基础建设和重点项目方面,近几年进行了一系列政策、资金和业务扶持,也取得了积极的成效,涌现出了一些新技术、新产业和新企业。国务院结合经济发展

智慧城市建设规划项目重点工程建设方案

智慧城市建设规划项目重点工程建设方案 加快智慧城市重点示范工程建设,重点实施政务云中心、“云海”、“食海”、“福海”、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智慧畅通、旅游综合服务平台、智慧城管综合平台、智慧小区、天网、智慧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工程等十一个重点工程,到2015年形成一批重点先行的智慧城市应用示范项目。 (一)政务云中心工程。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云服务中心,统筹考虑计算资源、存储资源、网络资源、信息资源、应用支撑和信息安全等要素,建成公共、安全、灵活的供政府及部门广泛接入和使用的平台系统架构;优化云服务中心数据仓库配置,统一数据库管理软件、操作系统、中间件和开发工具等应用支撑软件,构建应用支撑软件服务;统一开发通用型应用程序、应用功能组件,构建应用功能服务;构建逻辑集中、实时高效、共建共享的信息资源目录和交换、共享体系;完善政务云服务中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加大安全可靠软硬件产品的研发和应用力度,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充分发挥云计算虚拟化、可靠性、通用性和高扩展性等优势,支撑各部门应用发展,促进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信息共享;进一步提高基础设施资源集约应用率,最大限度减少信息孤岛;转变电子政务建设和服务模式,促进电子政务建设运行维护走市场化、专业化道路;全面提升电子政务

技术服务能力,降低电子政务建设和运维成本,实现电子政务运行资源集约化、管理服务化、数据一体化。 (二)福海工程。福海工程是通过整合关乎民生的各种资源,打造一个为市民和社会组织提供综合性、个性化、差异化服务的平台。福海工程坚持以人为本,重点围绕市民的衣、食、住、行、学、医、业等,为每个市民提供定制化的“幸福人生”个人网页,记录个人从生到老整个人生历程中的健康信息、教育信息、工作信息、生活消费信息,以及摄影、写作、兴趣爱好等各种个性化创作信息等,最大限度让市民享受智慧城市的建设成果。 ——出生:提供生育证办理、孕妇产前检查、孕妇围产保健、孕产院预约登记、《出生医学》证明、疫苗免疫接种、出生申报入户等的办事服务流程和信息查询;同时,推送早期健康教育、孕妇及新生儿用品等社会化服务信息。 ——教育:提供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高中教育、大学教育、继续教育、特殊教育、对外交流与留学服务、教育救助等全过程教育信息服务,包括学区划分、入学转学、休学办理、学历认证、专业等级考试、职业资格认证、教育收费、教育救助金申领、成绩分析报告等基本信息服务;同时,推送高校创业、留学中介、学校信息查询、教育政策咨询等个性化服务。 ——工作:提供招聘信息、劳动就业、人事招考等信息。

智慧城市思考与实践--之智慧民生

3 智慧民生规划与顶层设计 3.1 智慧民生规划与顶层设计 3.1.1 建设目标 图1 智慧民生建设目标示意图 ?信息海量集中、实时共享:利用城市级数据中心或云服务中心建设为载体,集中存储海量的城市级基础信息资源,同时实现以政府为主体的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包括通过物联网络的信息采集,并实现同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平台的信息交换和存储。 ?信息化应用高效协同:以信息集成技术及标准化手段提高城市级各项民生领域信息化应用系统协同水平,实现以市民基本信息为中心,以活动信息为线索的一体化信息化生活环境。

随时随地的服务获取:以无线城市、宽带城市建设为基础,以各类通讯与信息化应用终端为载体,实现市民对各类信息化服务的随时随地获取。 3.1.2 智慧民生总体架构 智慧民生整体架构分为基础设施层、网络传输层、信息资源层、应用支撑层、应用层和渠道层六大层次,同时包含管理体系和安全体系两大保障。具体如下图所示。 图2 智慧民生建设重点示意图 基础设施层是智慧民生总体架构的基础,是信息资源获取、存储和处理的承载设备。智慧民生基础设施层的先进性在于,除了传统的硬件设备外,传感设备、移动终端和云计算中心等体现新一代信息技术处理方式的硬件设备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网络传输层是智慧民生总体架构的信息通道,承担着信息资源传输的重要任

务,智慧民生包括以城市物联网络、无线城市网络、互联网和政务外网为一体的、无所不在的高速传输光纤网络。 信息资源层是智慧民生总体架构的核心,是智能型信息化应用的实质,要实现智慧民生,必须实现以自然人基础数据库、法人基础数据库、地理空间基础数据库和宏观经济数据库四大基础数据库为代表的政府信息资源的虚拟化集中存储、共享交换和按需应用。 应用支撑层是智慧民生总体架构发挥作用的支撑平台,在政府信息资源整合的基础上,以云计算技术为核心手段,实现面向门户支撑、认证授权、信息交换和基础服务的应用支撑。 应用层是智慧民生总体架构的最终应用内容,是智慧民生建设的最终目标。智慧民生应用包括政便民、安全与健康和城市文明三大应用方向,支撑政府实现市民幸福安康的最终目标。 渠道层是智慧民生总体架构的统一出口,是智慧民生一系列应用服务的获取渠道,通过统一呼叫中心、居民自助服务门户和政府公共服务门户实现智慧民生各项应用的集中供应和获取,面向市民提供全面的智慧民生服务接入渠道。 管理体系和安全体系是智慧民生总体架构的保障,从管理和安全两个维度实现外围闭环,从组织机构、管理制度、法规标准、人才培养和资金保障几大维度完善智慧民生建设管理系统,从安全策略体系、安全组织体系、安全运作体系和安全技术体系四大方面入手提升智慧民生建设安全水准,以保证智慧民生架构的落地和应用。 3.1.3 智慧民生建设重点 智慧民生建设重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图3 智慧民生建设重点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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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智慧法院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忽视不同群体需求的现象普遍存在。1.智慧法院建设忽视不同群体的深层次需求。人民群众希望更加透明、公正的司法,当事人希望更方便、更具有预测性的司法裁判,法官则希望一个环境健康、辅助充分、智能支持的工作环境。②不同群体有不同的司法需求,尽管目前我国智慧法院的建设都顾及到了三大群体的不同需求,建设了四大司法公开平台以提供更加透明、公正的司法;打造了三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体系以为当事人提供更方便、更具有预测性的司法裁判;建立了法官智能办案系统为法官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但是通过调研项目组发现,这些建设大多只浮于表面,不能真正满足不同群体的实际深层次需求。再者,智慧法院的建设存在公务导向型倾向,有些法院的信息化建设只是作为下级法院为完成最高人民法院的任务。某些基层法院直接引入、生搬硬套最高院的智能化技术设备,虽然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最高院顶层设计、直接管理,但事实上不同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人民的实际需求也不同,如果忽视不同群体的实际需求直接导入,可能会存在“用不上”、“不会用”等现实问题,这严重造成了智慧法院建设的实用性不强等问题。2.智慧法院建设在某些方面实用性不强。目前在智慧法院建设过程中,重建设轻应用的现象仍然存在。自2016年加快建设智慧法院以来,各级法院相继购置了各类智能化技术系统及设备,但是在实际应用过程中,这些智能化设备的使用频率却不高,尤其是面向群众的旨在提供诉讼服务的智能化设备,往往存在机器故障不能使用的情况。其次,一些放置在诉讼服务大厅的智能化便民设备,如导诉机器人、网上立案终端、诉讼风险评估机等,其实际指向的对象都是会使用人工智能设备的年轻的当事人或律师。一般年轻的当事人或律师都在法院外即线上立案,而亲自前往法院办理诉讼业务的通常是年纪较大的人,对于这些不会或者不习惯使用人工智能设备的老年人来说,这些智能化设备形同虚设,人工窗口仍然是主要的诉讼服务提供途径。重建设轻应用还表现在四大司法公开平台的建设上。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中国庭审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这是标志着“互联网+阳光司法”的智慧法院建设最主要的成果。然而,这些公开平台还存在着滞后性、公开不到位、数据不全面等诸多问题,这也充分说明了四大司法公开平台也只重视建设,忽视了日后的应用、更新和维护,体现了当前智慧法院的建设实用性不强。(二)信息化建设忽略当事人的接受度。1.不熟悉互联网技术的普通民众存在操作障碍。法院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忽略当事人的接受度,使不熟悉互联网技术的普通民众存在操作上的障碍。目前,全国各地都建立了三位一体的标准化诉讼服务大厅,为人民群众提供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等相关的诉讼服务。虽然这些智能化设备拥有十分高效的价值,但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其效用却完全没有体现,原因就在于普通民众存在操作上的障碍。没有专人在旁指导,年长的当事人不会使用此类自助服务机器。诉讼服务大厅配备的自助服务机需要操作者拥有一定的操作智能化设备的能力,但是往往亲自来法院办理诉讼业务的当事人大多数属于老年人或者文化水平不高的人,如果没有专人在旁指导,他们通常很难自助使用机器。2.当事人对网上诉讼活动缺乏信任感。互联网法院作为智慧法院建设的主要成果之一,其案件受理、送达、调解、证据交换、庭前准备、庭审、宣判等诉讼环节全程网络化。网上立案、网上审理、网上举证质证、网上宣判,事实上这对大多数普通民众来说需要跨越一个心理鸿沟。网上证据交换的隐私保护是否到位、网上审理是否能充分体现法院现场审理的庄严肃穆,网上宣判是否真的公平公正,这些都是影响当事人对网上诉讼活动信任感的因素。部分地方法院高压式推广网上立案,当事人“被网上立案”,但由于其缺乏计算机基本操作能力,加之其所在地上网不便,为完成网上立案当事人要付出大量额外的经济和时间成本,而部分律师事务所甚至通过协助当事人完成网上立案收取高昂的“网上立案费”,大幅增加当事人诉讼成本。③这些都导致了目前当事人对网上诉讼的不信任甚至抵触情绪。(三)司法公开平台数据公开不到位。智慧法院的数据化基础还不坚实。目前,仅法院系统内部就滞留着大量尚未数据化的信息,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例,目前上传的法律文书约为两千万份(上诉和申诉案件每案还有两份以上的文书),还不到全国法院系统两年案件的总量,④某些地方法院以“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为由拒绝公布个别案件的裁判文书,这将导致即使全国性智慧法院的数据库初步建成,类案推送、审判智能辅助等功能也将建立在不完备的数据库上,严重影响智慧法院运行的有效性和准确性。信息化数据录入不齐全是导致司法公开平台数据公开不到位的另一个重要因素。以法院审判信息系统为例,案件的立案、审理、结案、归档等均可依靠法院审判信息系统完成。案件进行立案时主要录入当事人信息,移送到审判部门后,需要录入的内容更多,包括案件分案移交、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归档报结等内容。若前期信息录入齐全,可减轻日后很多人为查询工作,但鉴于有些信息为书记员输入,有些信息为承办人输入,且很多干警未形成信息录入全面的习惯,容易造成后续统计不准确及查询工作量增加等问题。例如在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中,庭前准备栏目下的诉讼保全,较多庭室未进行录入,只录入保全费信息,事后若要查询只能依靠手动翻阅案卷,若案卷已经归档且未扫描,必须到档案室进行调卷,显然增加来回奔走的工作量;再如归档报结时,有三个横向栏目,分别是办案信息、当事人、信息参阅,需要输入的信息都在办案信息与当事人栏目下,尤其是办案信息,因很多并非是红标项目,较多庭室的书记员或者承办人在报结时未输入或点击,需要点击的特征项目较多,但归档时不进行勾选的现象有很多,以至于最终影响整个法院某些数据统计的准确性。因此,提升司法公开平台数据公开水平,信息录入不全面的问题仍然存在。 二、完善我国智慧法院建设的路径探索 (一)c需求。智慧法院的建设、司法大数据的研究和开发应当以不同群体的实际需求为导向,适应时代的需求。例

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总体方案规划

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总体方案规划 I

目录 1智慧城市总体规划方案 (3) 1.1指导思想 (3) 1.2发展原则 (3) 1.3建设目标 (4) 2智慧城市建设内容 (8) 2.1概念设计 (8) 2.2总体架构 (8) 2.3网络架构 (10) 2.4数据架构 (11) 2.4.1智慧城市数据架构 (11) 2.4.2非结构化数据规划 (11) 2.4.3结构化数据规划 (14) 2

1智慧城市总体规划方案 1.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智慧城市、大数据、“互联网+”等政策部署,紧抓创建国家新型智慧城市的战略契机,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释放数据红利为核心,以信息惠民为宗旨,以产业振兴为基础,以善政法治为保障,以数据流引领技术流、物质流、资金流、人才流,为我市创建成为智能泛在的“互联网+城市”中部标杆、高效幸福的信息惠民重点示范、健康繁荣的新兴产业特色集群奠定坚实基础。 1.2发展原则 整合共享,数据兴市。充分重视数据资源的重要性,推进现有数据资源的深度整合与应用,以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为目标,突破部门界限和体制障碍,加强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社会间的数据共享,逐步有序推动数据的社会化开发利用,激发数据创新活力,提升数据创新能力,充分释放数据红利。 产城融合,信息强市。促进大数据产业、智能制造产业、智慧城市建设和传统产业的改造协同发展,推进信息技术应用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契合。积极提升信息化建设成效,充分发挥信息流对技术流、物质流、资金流、人才流的驱动作用,以现代信息技术驱动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 3

智慧城市之智慧小区建设与意义

智慧小区建设及意义 智慧小区是智慧城市的最小单位,N个智慧小区组成智慧社区,N个智慧社区组成智慧城市,所以,建设智慧小区是建设智慧城市的第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智慧小区对于智慧城市的关系相当 于地基对于整座大厦;切实建造好智慧小区是智慧城市的根本,N个健全的智慧小区建成后智慧城市就是水到渠成。 我们想象中完美的智慧小区应该是怎么样的呢? 所谓智慧小区,应该是利用物联网技术+计算机技术搭建整个小区的大数据,居住在小区的居 民可以简单利用智能手机解决衣食住行等诸多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我们想象你坐在书房里打开手机交所有该交的费用,物业费、水电费、小孩子的学费、保险费 等等,这些是不是给你的感觉已经实现了呢?是的,这是在很多地方都实现了的。 那么我们接着想购物的事是不是感觉大多也都实现了呢?是的,都实现了,缺的是细化和归总 而而已。比如周边商户的优惠促销信息,社区的便民信息还没有搭建好,但是技术是成熟的。 再说办事,其实我们在居住的小区还有很多在进行落后的物业工作,比如张贴公示公告,比如 催收水电物业费用,比如很多政府申请和审批程序,其实这些是不是也可以在智能手机就能实现,当 然需要相关单位支持网上办公和支持对接,其实技术实现也是完全具备条件的。 智慧城市大数据有什么好处? 我们简单举一个例子来说明现在的医疗情况,比如一个病人去到A医院检查有检查报告,但是A医院不具备治疗条件或者说不专业;那么我们经常会选择换家医疗机构B,现在的情况是,B医院又要重复检查,不但浪费医疗资源,还效率低下,患者费用增加,最终检查结果一样,患者还要承受 时间、精神、金钱的成本;医疗资源紧缺的同时还严重浪费医疗资源,对患者也造成多方面的压力。 试想如果互联网+的情况下B医疗机构认同A医疗机构的检查结果,是不是对医患双方都是很大成本 的节约呢?

“互联网+”背景下智慧城市建设路径探析

“互联网+”背景下智慧城市建设路径探析 发表时间:2019-12-17T16:31:38.183Z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26期作者:贝正其 [导读] 摘要:在当今社会科技水平不断飞速发展发前景下,互联网产业一直在不断的进行改革与发展,通过“互联网+城市建设”话题的展开,也为智慧城市的建设提供了一条新的途径。 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浙江宁波 315336 摘要:在当今社会科技水平不断飞速发展发前景下,互联网产业一直在不断的进行改革与发展,通过“互联网+城市建设”话题的展开,也为智慧城市的建设提供了一条新的途径。本文主要探讨了智慧城市在“互联网+”背景下现阶段的情况,以及智慧城市在建设中会遇到的诸多问题,面对这些问题,归纳出智慧城市在“互联网+”背景下要具备全新的发展思路与理念,开拓一条新的探索途径[1]。为了使广大群众能够深切感受到生活质量有所提高,获得当今社会下最佳的服务体验,认真完善“互联网+”背景下的智慧城市建设路径是非常重要的。 关键词:智慧城市;“互联网+”;建设路径 引言: 运用好“互联网+”这一门科学,将会为智慧城市的建设提供非常有利的保障。在大数据的时代背景下,“互联网+”已经在我们生活中无处不在。但是“互联网+”领导下的现阶段智慧城市在建设中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如果能够对这些问题加以解决,那么将更大程度上的推动智慧城市的建设与发展,对于提高民众生活质量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1.现阶段智慧城市的建设在“互联网+”背景下的发展情况 在新时代的社会背景下,随着人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互联网+”已经为民众的日常生活工作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与改善,具体改善有以下几点:(1)在医疗方面,一直困扰着患者的挂号难,等待时间长,看病贵等这些问题在“互联网+”加入后已经得到显著的改善,患者可以通过网络来进行缴费挂号,极大的节省了看病时间,同样在医院方面也节省了很多物质投入,这样看病的费用自然就得到改善[2]。(2)在交通方面,对于民众来说每日头疼的早晚高峰问题,这导致要把许多时间都浪费在堵车等待上,“互联网+”的加入使民众可以根据网络规划从而选择一条相对通畅的线路,这样就可以大大减少堵车所浪费的时间。(3)在教育方面,传统的教育形式只仅限于课堂上那短短的45分钟,这可能使有些比较生硬难懂的问题得不到有效的讲解,“互联网+”的加入使学生在遇到不会的问题时可以通过网络来寻求解决办法。同时在网络上也出现了大量的网校,学生和家长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案对成绩进行提高。当今社会背景下,互联网已经融入到我们生活的每个角落,“互联网+”与我们的生活紧密联系,为我们的生活与工作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2.智慧城市建设在“互联网+”背景下所存在的问题 虽然在智慧城市建设的过程中“互联网+”发挥了非常大的作用,但是在智慧城市的建设过程中也显现出了许多问题,具体问题如下:(1)群众的参与度不高,目前来看,在智慧城市建设的过程中主要参与人群都是80后和90后的年轻人,年级大点的群众对智慧城市的建设并不是特别积极,即便如今我国政府大力扶持指挥城市的建设,但是群众参与度不高会导致许多政策无法快速有效的实施,广大群众也就不能享受到智慧城市会带来的便利[3]。(2)智慧城市在建设的过程中规划不足,在建设开展前没有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导致智慧城之在建设过程中出现资源无法进行有效整合与分配利用,将所有的资源都按照统一的标准去分配,这样就使得资源的利用率大幅度降低,没有能够凸显出在智慧城市的建设过程中“互联网+”所带来有优势。(3)智慧城市所提供的服务交叉,建设智慧城市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给广大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但是现如今提供的部分服务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不仅没有为群众提供良好的服务,使得智慧城市的建设在民众心中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4]。 3.在“互联网+”背景下智慧城市建设的路径探析 针对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对面临的这些问题,必须要尽快的解决。所以,为了使智慧城市的建设不受影响,必须要找到一条合适的路径,并加以分析与改进,主要改进方面有以下几点:(1)提高广大群众的参与热情,群众的力量是非常大的,群众使城市建设的基础,为了能够建设出符合广大群众要求的城市,就一定要让广大群众都参与到城市建设的过程中。同样群众的智慧也是巨大的,可以为智慧城市的建设提供非常多优秀的想法。使广大群众都参与到智慧城市的建设中来,使广大群众产生主观能动性,这样就能够极大的促进智慧城市的建设与发展。(2)大力培养新型创新科技人才。为了加快互联网与城市建设之间的融合,不仅仅需要国家和广大群众的支持,还需要有相关的专业技术人才,这些专业的技术人才可以对智慧城市的建设与发展制定出长远的规划与部署,合理的对各个部门进行协调工作,同时对资源进行合理分配,大大提高了资源利用率,从而加快了基础产业与智慧城市的发展与建设。因此,智慧城市的建设与发展需要大量的这类专业技术人才。(3)政府需要改变管理模式与理念,政府不能仅仅只对智慧城市的建设提供技术与资金方面的支持,还要出台相关的政策制度,并在法律方面对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系列问题进件管理与调控。政府部门通过合理的引导,积极的创新,为社会提供一个优良的服务系统。(4)在科技方面不断推进“互联网+”与智慧城的建设想融合,提高整体的科技水平,使互联网在智慧城市的建设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5)加大政府的扶持力度,对相关的政策法规进行合理优化,增强政企之间的合作。想要切实提高智慧城市的建设速度,政企之间的协调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同时引进一批影响力广,带动性强的项目,从而为智慧城市的建设提供良好的基础。政府还应该出台一些优惠政策,在关于智慧城市建设方面提供优惠的税收方案,使参与到智慧城市建设中的企业能够深切感受到政府的扶持与帮助。这样做可以使更多的企业加入到智慧城市的建设中来,对于提高智慧城市的建设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5]。 4.完善智慧城市的功能构架 完善系统的功能,以智慧医疗、数字城管、智能交通为切入点,逐渐把困扰群众的看病难、看病贵、出行不便等这些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形成一个完善的系统,并以此为核心,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对应的解决办法。将智慧城市的建设不断融入到广大群众生活工作中,从而使大众能够实际感受到智慧城市建设所带来的优质服务[6]。 5.结语 在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互联网+”与智慧城市的有效结合不仅对我们的生活产生了很大的改变,逐渐也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它不仅提高了我们的生活质量,同时也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方式,为我们生活工作提供了许多快捷的方案,极大的提高了广大群众的生活质量,所以我们要在“互联网+”的背景下不断的对智慧城市的建设路径进行分析与探究,争取早日完成智慧城市的全面建设。 参考文献: [1]孟庆鹏,王诚杰,任宏智.“互联网+”背景下智慧城市建设路径探析[J].科学大众(科学教育),2019(02):183+138.

智慧城市项目规划设计书(总体规划方案)

“智慧城市”项目规划设计书 1/ 22

目录

第一部分智慧城市项目介绍 1 智慧城市项目背景 随着城区规模的扩大、人口的增加,城市综合管理已成为推动城市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关键。目前在城市综合管理的综合协调与沟通方面,仍然不尽完善。城市管 理工作尚存在许多这样那样的问题,有较大差距。这些问题,有些可以通过改善城市 管理体制加以解决,有些属于加强法治建设范畴。但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更 可以利用必要的技术手段—数字化手段参与城市管理,辅助解决上述问题中的部分内 容,使城市管理形成法制、行政、技术手段“三足鼎立”的局面。这也是今后城市综 合管理发展的必然。以信息技术手段为核心的城市管理数字化系统正以其信息海量化、 网络互联化、动态实时化、覆盖全面化、现实虚拟化、表现丰富化等优势,成为现代 化城市管理中最有发展前途的技术手段之一。 我国许多地方早在年就着手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到现在已是遍地开花。对于信息化建设来说,智慧城市建设亟待加强,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建设,全面提高政府服 务社会的能力,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已成为推动城市管理现代化进程的必由之路。 2 智慧城市总体构想 建设统一规范的标准体系;建立健全智慧城市保障体系(组织保障、建设管理保障、运行管理保障、信息安全保障、人才队伍保障);打造集成、高效的数据中心平 台,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基础支撑;建成网络化、集成化、智能化的各种应用系统, 全面推进智慧城市的科学化发展;加强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共享,显著提高城市管 理能力和应用效果。 智慧城市是一个多维度、多视角的综合性与全局性的系统设计,将为社会、政府、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支撑并全面带动社会发展。智慧城市充分整合利用现有的信息基础 设施和资源,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决策分析等技术,清晰梳理城市级基础设施和行 业应用设施,避免重复投资和竖井式建设,实现安全、可靠、开放、集约共享的智慧 城市系统。智慧城市围绕下述服务和支撑能力进行建设: 面向社会公众服务:具备为社会公众提供政务、信息服务等能力。通过创 建以公民为中心的政府服务环境,公众可以通过手机、电脑、信息亭都多 种方式获得信息和政务服务。 3/ 22

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建议书

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建议书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顺应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发展的新趋势。把**市信息化建设推向新阶段,全面建设城市高质量的生活方式和环境,提高人民生活的综合水平,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的智慧城市。 一、建设智慧城市的意义 建设智慧城市,是促进现代化社会智慧发展面临的难得的历史机遇。智慧城市,是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知识经济的加速发展的背景下,以三网融合,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组合为基础,以信息技术高度集成、信息资源综合应用为主要特征,以智慧技术、智慧产业、智慧民生、智慧城市管理、智慧生活等为重要内容,具有感知、自动反应、主动服务、辅助决策等特征的城市发展新模式。实现城市各功能协调运作,使城市高效运转,为市民提供更高的生活品质,为城市中的企事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 建设智慧城市,可促进信息技术在自主创新、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资源配置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发挥信息技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有利于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有利于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使**市抢占未来发展的制高点、争创发展新优势。**市应抢抓机遇,齐心协力,扎实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二、建设智慧城市的优势 **市作为振兴老工业基地、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龙头城市,在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中,不断探索新路,战略性为智慧城市建立提供了强有力的“智新兴产业迅速生根发芽。

过去几年,物联网在**市各领域取得明显成效。2011年**市得到国家*万元的物联网专项支持,**市投入资金*万元用于本地物联网相关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带动社会各行业投入*万元用于物联网发展,这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了物联网基础。 过去5年,**市互联网用户达*多万户,宽带接入速率最高位8M,有线数字电视用户达*多万,移动网络已经实现了100%覆盖,移动电话普及率达116%。同时,**市是国家电子政务发展试点城市,建成了国内第一个万兆全交换的政务外网基础城域网络。市政府也正式启动“无线城市”建设,**市共计建设WLAN AP热点3多万个,实现城市主要商业区、公共场所等区域高覆盖,信息网络已初具规模,这为智慧城市建立提供了信息网络的必要条件。 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意味着**市未来将成为一座信息资源共享、城市运转高效、公共服务便捷的智慧之城。 三、建设智慧城市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我们要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为实现这个伟大目标,发展仍是解决我国各项问题的关键,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科技创新为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发展智慧城市,应紧密围绕国家的创新战略,通过提升创新能力,用先进的生产力为人民谋福祉。 落实中共**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提出的,**市将坚持城市智慧化的发展方向,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面提升**市竞争力,使城市运行更安全有效,使市民生活更加便捷舒适。 落实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推进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的通知,进一步推动城市信息化进程,更好地满足城市运行、管理与服务的自动化、智能化需求,及时有效地为智慧城市探索与建设提供地理信息服务,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决定组织开

2017年继续教育~智慧城市考试试题(卷)

智慧城市 试卷总分:100 考试时长:60 正确答案以红色字体标注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 共30题) 1.从数据处理的层面看,城市数据融合不包括哪个方面?答案正确 海量数据汇聚与存储 数据融合与处理 智能挖掘分析 电子标签数据 2.智慧城市建设的首要工作是?答案正确 信息系统建设 科学的顶层设计 技术升级 新技术开发 3.EA框架可以帮助智慧城市统畴协调好的复杂关系不包括哪项?答案正确 群众与政府的关系 业务与IT的关系 当前与长远的关系 部分与整体的关系 4.基于城市运营的业务特点分类,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城市数据服务对象的为?答案正确 对企业的服务 对公民的服务 政府内部管理服务 对个人的服务

5.面对城市中复杂的应用环境,解决信息孤岛、实现城市中不同部门间业务协同的根本办法是?答案正确 数据交换 业务拓展 数据模型建立 业务流程整合 6.关于传统的信息系统建设的说法不正确的是?答案正确 系统建设的目标非常明确 系统建设是相对静止的 系统建设不会有大的变化 系统建设是动态的 7.以下关于智慧城市的描述中哪一项是错误的?答案正确 智慧城市是一个复杂的相对静态的体系 智慧城市的顶层设计的内容,不可能只用信息系统建设的思路和方法来进行 不能单纯用传统信息系统方法自上而下分解去进行 智慧城市的蓝图也将是一个不断演进的过程 8.发展智慧城市核心驱动力的基础是?答案正确 推进实体基础设施和信息基础设施相融合、构建城市智能基础设施 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充分运用 最大限度地开发、整合和利用各类城市信息资源

为居民、企业和社会提供及时、互动、高效的信息服务 9.根据调研,就用户(政府、事业单位)而言,智慧城市建设中的首要重点在于?答案错误数据采集与获取 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信息资源整合和共享 智能化应用建设 10.下列“智慧城市”的“支撑技术”中,最受企业关注的是?答案正确 SOA技术 物联网技术 云计算技术 移动互联网 11.济宁市“实施信息惠民工程”相关内容,错误的是?答案正确 以便民、利民、惠民为核心 发挥通信运营企业的主体作用,加快城市扩大光纤到户网络覆盖范围和规模 全面解决百姓看病难的问题,完善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 公共服务进社区进家庭,构建智慧社区 12.济宁市围绕建设省信息技术产业基地核心目标,其基础是?答案正确 智慧城市应用 智慧产业发展 信息资料整合共享 教育信息资源共享

关于智慧城市建设的有关思考和建议

关于智慧城市建设的有关思考和建议 建设智慧城市,是把握新一代信息技术变革机遇,加快向信息社会转型发展的必然要求。目前,全球已启动或在建智慧城市数量达1000多个,中国试点城市数量居世XX位。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智慧城市建设,将智慧城市建设作为引领城市发展的核心战略,先后于2012年、2013年和2015年公布了三批智慧城市试点,全国所有副省级以上城市、89%的地级城市以上城市、45%的县级及以上城市已在政府工作报告或"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建设智慧城市,数量总计超过500个,总投资规模超过万亿元。自2010年以来,国家先后制定了《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国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系(试行)》、《关于加快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智慧城市标准体系和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及应用实施的指导意见》、《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2016年)》、《关于组织开展新型智慧城市评价工作健康快速发展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法规。 从当前智慧城市建设的整体情况来看,智慧城市建设已成为各地政府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创造产业经济价值,改善民生服务质量的重要抓手。但整体水平仍处于起步阶段,智慧城市建设仍是一项综合性、创新性、探索性工作,要确保建设成效,需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充分做好前期调研。"世上没有完全相同的树叶",在当前智慧城市建设尚无成功、可复制经验借鉴的情况下,进行智慧雨花建设首先必须做好充分调研,既要充分借鉴吸收各地先进有效经验模式,又要结合自身实际进行量身打造。可聘请第三方有资质的专业咨询机构,制定详细调研方案,一方面考察学习外地智慧城市建设先进优秀经验做法,另一方面详细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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