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问答

社会保险问答
社会保险问答

甘肃省社会保险知识问答

⒈什么是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依法建立的劳动者因年老、患病、生育、伤残、死亡及丧失劳动能力(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或因失业中断劳动,本人及其家属失去生活来源时,能够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制度。

⒉社会保险有哪些特征?

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互济性和非盈利性的特征。

⒊社会保险分为哪些种类?

《劳动法》依据劳动风险的原因和性质把社会保险划分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大类。

⒌哪些人参加和享受社会保险?

凡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职工,均应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待遇。

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社会保险方面有什么义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有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⒎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⑴性质不同。社会保险是非盈利性质的,它遵循的是社会契约的各项准则,主要以社会效益为目的;商业保险则是盈利性质的,它遵循的是商品经营的基本原则,以经济效益为主要目的。社会保险一般通过社会立法,强制所有的法定对象必须参加;商业保险一般是自愿投保,通过保险契约确立双方的商品交换关系。社会保险一般由政府机关或官方的社会保险机构组织实施;商业保险则由保险企业来经营。

⑵作用不同。社会保险着重于保障基本生活,因而层次较低;商业保险讲究的是经济补偿,因此层次较高。社会保险的适用对象是法定范围内的劳动者;商业保险对象不限。社会保险具有收入再分配的职能,在交纳费用和享受待遇方面都对低收入者有利;商业保险不具有这种职能。

⑶运行机制不同。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只是社保基金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常由单位和社区的缴费以及国家财政拨款弥补其不足;商业保险的保险基金完全由投保人的保险费构成。社会保险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表现在机会均等上,只要达到最低限度的缴费记录,便可享受最低生活需求的资金,而与缴费多少没有直接的比率关系;商业保险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表现在保险金与保险费的对等比率关系上,多投多保,少投少保。社会保险的长期待遇是随工资提高和物价上涨而相应调整的,商业保险在规定的投保期中保险费与保险金的比率是相对稳定的。

⒏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⑴保障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

⑵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⑶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

⑷集中决策、分级管理的原则。

⑸立足当前和面向未来相结合的原则。

⒐实行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有什么意义?

社会保险制度是国家为了保护和增进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保障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生活需要而建立的一种物质保障制度。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就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的权利,保证其基本生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⒑什么是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指劳动者因年老、退休及因工、因病致残丧失劳动能力后,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退休养老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

⒒什么是社会统筹?

社会统筹一方面是指社会保险基金的统筹,是社会保险活动所需的保险费用开支的全面规划与统一筹措;另一方面是指将社会保险的内容纳入社会化管理,发挥社会服务功能。

⒓什么是个人帐户?

按照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确定的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原则,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社会保障号码(目前暂用居民身份证号码),为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每人建立一个终身不变的基本保险个人帐户,用于记载职工个人和企业缴纳的保险费。目前明确建立的社会保险个人帐户有: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⒔什么是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

国家规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单位缴纳的养老金大部分进行社会统筹,一部分记入个人帐户,个人缴纳的养老金全部记入个人帐户。

⒕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包含哪些内容?

⑴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金;

⑵从企业缴纳的养老金中按比例划转记入的部分;

⑶缴费金额的利息;

⑷职工个人的基本情况,如姓名、社会保障号码、工作时间、投保时间和历年的缴费基数等。

以上的缴费金额和利息每年记录一次,滚动积累。

⒖什么是个人缴费基数?

职工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职工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现行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口径计算,其中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

⒗个人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①凡是上年有工资收入的职工,均以本人上年的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

②新参加工作及各种原因复工人员以其上岗工作第一个月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

③劳保开支人员以劳保期间的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另外,确定本人缴费基数时还有上下限:凡本人缴费基数高于地方月平均工资总额的300%的,最高按地方月平均工资总额的300%作为缴费基数;凡本人缴费基数低于地方月平均工资总额的60%的,最低按地方月平均工资总额的60%作为缴费基数,具体数额每年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公布。

⒘1995年以来甘肃省的社会月平均工资为多少?

1995年为457.75元,1996年为490.17元,1997年为515.17元,1998年为534.83元,1999年为577.33元,2000年为659.42元,2001年为764.75元,2002年为856元,2003年为951.58元。

⒙个人帐户建立以来每年的个人缴费率为多少?

甘肃有色行业1996年个人缴费率为3%,1997年为4%,1998年为4.5%,1999年为5%,2000年为5%,2001年为6%,2002年为6%,2003年为7%,2004年为7%,从2005年起一直按8%的比例缴费。

⒚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费是如何确定的?

一般按照企业上年工资总额的20%缴纳。具体调整办法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制定。

⒛职工个人帐户的比例是如何确定的?

自1996年1月1日建立个人帐户起,无论个人缴费比例为多少,始终按本人缴费工

资基数的11%的比例记入职工个人帐户,并按公布的记帐利率按年加计利息。即1996年个人按3%缴费,另从企业缴费中划入8%,1997年个人按4%缴费,企业划入7%,依此类推。

同时规定个人于1996年1月1日前缴纳的养老金一次性记入职工个人帐户。

21、个人帐户建立以来每年的记帐利率为多少?

甘肃有色行业1996年为10%,1997年为8%,1998年为7.5%,1999年为3.06%,2000年为2.25%,2001年为2.25%,2002年为1.98%。具体记帐利率由甘肃省劳动保障部门参照同期居民定期储蓄利率确定,并每年公布一次。

2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中的基金如何使用?

个人帐户储存额只能用于职工养老,依法继承,不得提前支取和发放(另有规定者除外),不得挪作他用。

23、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离退休后死亡,其个人帐户中的基金如何处理?

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时,其继承额为其死亡时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

离退休、退职人员死亡时,继承额=离退休(职)人员死亡时个人帐户余额*离退休时个人帐户中个人缴费本息占个人帐户全部储存额的比例。

24、职工调动工作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怎么办理?

职工在本省范围内流动时,不变换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不转移基金,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关系。职工跨省调动时,转移办法如下:

⑴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帐户档案。

⑵个人帐户基金转移的起始时间为1996年1月;1997年12月31日前只转移个人缴费部分;从1998年1月1日起,转移基金额为个人帐户中全部储存额(本金和利息)。

⑶对年中调动工作的职工,调转当年的记帐额,调出地区只转本金不转当年应记利息;职工调转后,由调入地区对职工调转当年记帐额一并记息。

⑷基金转移时,不得从转移额中扣除管理费。

⑸职工转出时,调出地社会保险机构相应填写《甘肃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转移清单》。

⑹职工转入时,调入地社会保险机构,应依据转出地提供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等资料,并结合本省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为转入职工续建个人帐户。

25、职工中断缴纳养老保险时如何办理?

企业和职工违反规定中断缴纳养老保险费,应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理》和省上有关规定督促其补缴。职工个人缴费满15年后违反规定中断缴费并不按规定补缴的,在其退休计发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时,全省职工平均工资按中断上一年的统计公布数据计算。如果职工断断续续缴费,在其退休计发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时,全省职工平均工资按累计的实际缴费年限向前压缩顺延后的上一年的统计公布数据计算。职工退休时,基本养老金的最低保障线亦应按中断缴费或累计压缩顺延后的上一年全省平均养老金计发。

26、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如何处理?

按照国家和省上的有关规定,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其养老保险关系应由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劳动保障部门授权经办社会保险业务的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中心予以续接。

27、职工因各种原因而中断工作时养老保险关系如何办理?

职工因各种原因中断工作时,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不计算缴费年限,其个人帐户由原经办机构予以保留,个人帐户继续计息。职工调动工作或中断工作前后个人帐户的储存

额累计计算,不间断计息。中断工作前的缴费年限予以承认。

职工被判刑或劳教的,个人帐户的处理办法也按上述原则办理。

28、什么是视同缴费年限?

以1996年1月1日建立个人帐户为标志,1996年以前的连续工龄称为视同缴费年限,1996年1月1日以后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工作年限称为缴费年限。

29、什么是缴费年限?

职工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未建立养老保险制度之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30、基本养老金和企业支付的统筹外补贴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甘肃省劳动厅、甘肃省财政厅甘劳发[1999]第219号文件《关于核定基本养老保险原行业统筹项目的通知》,有色行业统筹项目内的基本养老金,由国家财政给予确保,从省级统筹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中支付,每月划入指定的银行帐户后,由银行代发给每个离退休人员;未列入统筹项目内的补贴由企业在管理费中列支,根据企业效益、支付能力或国家有新的规定时可予以减发甚至停发。

31、对于1998年违规办理退休仍没达到退休条件的人员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甘肃省劳动厅甘劳发[1999]第210号文件,对原行业统筹期间,符合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已办理的退休手续有效,纳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基金支付;对违反国家规定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人员,退休费用由企业负担,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时,再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基本养老金。

32、今后,企业职工享受养老保险应具备哪些条件?

享受养老保险的基本条件:一是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二是缴纳了规定年限的养老保险费。具体为:

⑴正常退休条件: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即从事管理和技术岗位工作的女职工)年满55周岁。199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周年,199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缴费满15周年。女职工退休年龄以其退休时在工人或管理(技术)岗位上来确定。由管理(技术)岗位调整到工人岗位上的女职工必须在该岗位上工作满3周年以上,方可按女工人的退休条件办理退休手续。

⑵特殊工种退休条件: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它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仍可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提前退休。1995年12月31日以前,职工在特殊工种岗位上工作满上述规定年限,可以折算最多5年的视同缴费年限。缴费年限同上款规定。

⑷因病或非因工致残退休条件: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由省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负责伤病情诊断,并出具证明,经鉴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暂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1—4级)》执行。

⑸因工致残和职业病退休条件:由省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负责伤病情诊断,并出具证明,经鉴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33、如何认定退休年龄?

职工退休年龄的确认以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当职工身份证记载与本人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

34、如何认定退休时间?

坚持职工到龄即退的原则,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必须及时提交退休申请,不得无故推迟退休时间。组织和劳动人事部门可直接通知到龄职工,办理退休的有关手续。职工退休、退职的时间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日期为准。

35、如何办理退休手续?

职工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照片、退休申请、劳动合同书等材料,报送公司劳资部门,由公司主管部门审核、填报《甘肃省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甘肃省退休(职)人员花名册》、《新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有关基数认定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清单》等材料,报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审批。

36、如何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手续?

除填报35条规定的所有资料外,对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职工,还要审查特殊工种名称是否与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名称一致、职工本人从事特殊工种的起止时间是否满足规定,档案是否有明确记载。

37、国家对特殊工种的工龄折算是如何规定的?

1995年12月31日之前,职工在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它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可以折算工龄。具体折算方法是:凡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每工作一年按一年零三个月计算;凡从事其它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每工作一年按一年零六个月计算。对于从事特殊工种工作连月不足一年的零数,亦按上述办法折算,折算后不足半年的按半年计算,超过半年的按一年计算。折算后,在新办法中最多增加5年的视同缴费年限。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并建立个人帐户(即1996年1月1日)以后,职工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在计发养老保险待遇时不再折算工龄。

38、如何办理因工致残(职业病)和因病(非因工伤残)退休或退职审批手续?

因工致残(职业病)和因病(非因工伤残)职工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时,本人提交两个不同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和相应的化验单、检查报告等材料,公司劳动鉴定委员会对职工是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及伤残等级(1--4级)的鉴定材料进行复核,因工致残职工还应附劳动部门颁发的《工伤证》,由企业主管部门统一报省劳动保障部门,再由其指定医院负责伤病情诊断,经鉴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方可办理退休手续。

39、如何在失业期间办理退休手续?

职工失业期间,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由原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予以保留,不间断计息。失业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的,办理正常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40、职工离退休后被判刑时如何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离退休、退职人员被判刑后,服刑期间不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刑满释放后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服刑前的标准发放,以后按规定正常调整。离退休(职)人员被判缓刑期间,可以继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但基本养老金不作调整。

47、劳动模范和国家科技进步奖提高退休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凡在1996年7月1日前按照甘政发[1981]375号和甘人事[1989]4号文件规定已获得劳动模范、自然科技奖称号的职工退休时,办理享受优异待遇审批有关手续后,基础养老金计发比例可相应提高5-15%。以后获得此类荣誉称号的,不再提高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其中: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有名次限制,如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前三名、二等将的前两名、三等奖的第一名方可提高退休待遇。

48、新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由哪几部分组成?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调节金四项组成。

49、新办法还划分为哪几种情况来计发基本养老金?

以建立个人帐户为分界,建立个人帐户后参加工作、累计缴费年限满15周年的人员按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退休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两项组成;建立个人帐户前参加工作、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0周年的人员按国家规定的退休

条件退休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四项组成。

50、基础养老金如何计发?

退休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作为本人的月基础养老金。

51、个人帐户养老金如何计发?

按本人个人帐户储存额除以120个月作为本人的月个人帐户养老金。

52、过渡性养老金如何计发?

月过渡性养老金=职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视同缴费年限*1.4%+调节系数)

职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上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从1996年建立个人帐户以来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与全省当年月平均工资之间的倍数的算术平均数(其中退休当年不参加指数化月平均工资计算)。

53、调节金如何计发?

调节金的计发标准为:职工视同缴费年限满15周年不满25周年者,每人每月发给90元;视同缴费年限满25周年不满35周年者,每人每月发给140元;视同缴费年限满35周年及以上者,每人每月发给120元;视同缴费年限满10周年不满15周年者,不计发调节金。

54、上、下半年退休时采用的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何不一样?

计算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时,每年6月30日前继续执行上年公布的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7月1日后执行当年公布的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

55、什么情况下一次性支付基本养老金?

建立职工个人帐户(1996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办理退职的人员,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15周年者,其个人帐户储存额(本金和利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10周年,但符合国家规定退休年龄者,其个人帐户建立前的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两个月全省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个人帐户储存额(本金和利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57、因工致残退休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企业职工因工致残办理退出生产、工作岗位手续时,计发工伤待遇的标准为:以甘劳发[1997]175号文件执行时间为界限,1997年7月23日前进行了工伤伤残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退出生产、工作岗位时按国发[1978]104号和甘政发[1985]235号文及国家和省上规定的各种津、补贴来计发待遇,因工致残退休待遇进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1997年7月24日以后进行工伤伤残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退出生产、工作岗位时按甘劳发[1997]175和甘政发[1997]134号文件对比进行计算,伤残抚恤金低于基本养老金标准的,到达法定正常退休年龄时待遇之差予以补齐。未实行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的地区,工伤保险待遇暂由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基金中支付。在工伤伤残抚恤金正常调整机制建立之前,暂可参照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执行。

58、怎样确定因工致残退出生产、工作岗位时计发伤残抚恤金的基数?

企业职工因工致残退出生产、工作岗位按甘劳发[1997]175号文件规定计发伤残抚恤金时计发基数的确定:1997年7月23日前发生的工伤,1997年7月24日之后进行工伤伤残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伤残程度达到1—4级的,按1996年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月平均基数为计发待遇的基数,伤残一级为90%,二级为85%,三级为80%,四级为75%;1997年7月24日之后发生工伤并且伤残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伤残程度达到1—4级的,按本人因工负伤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收入为基数,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伤残一级为90%,二级为85%,三为80%,四级为75%。

59、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提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不再实行新老办法对照,一律过渡到新办法,按每提前退休一年减发基本养老金2%(不含个人帐户养老金)计发。计算公式为: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1—提前退休年限*2%)+个人帐户养老金。提前退休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基本养老金不再重新计算。

60、基本养老金发放的起止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职工离退休、退职的时候,离退休、退职当月的工资照发,从下月起改发养老金。离退休人员去世后,从去世下月起停发养老金。

61、按年发放的基本养老金项目有哪些?

⑴部分离休干部和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年发放1至2个月的生活补贴;

⑵部分离退休人员享受的取暖费。

62、现行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标准是多少?

职工和退休人员死亡后,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1200元,抚恤金800元。

63、职工异地安家费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第六条规定,退休工人异地安家的,一般由原工作单位一次发给一百五十元的安家补助费,从大中城市到农村安家的,发给三百元。另按有关规定发给路途费用。

64、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收支管理是如何规定的?

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属地原则由当地地税部门全额征收。

纳入统筹范围的基本养老金,由国家财政部门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月拨款给予确保发放,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国家邮政局等单位直接发放给离退休人员。

65、单位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基数和比例是多少?

企业按照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职工个人按本人工资的1%缴纳。

66、什么人可以领取失业金?

⑴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⑵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⑶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67、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有哪些?

⑴终止劳动合同的;

⑵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⑶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⑸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68、什么情形下停止领取失业金?

⑴重新就业;

⑵应征服兵役;

⑶移居境外;

⑷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⑸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的;

⑹无正当理由,3次拒不接收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机构介绍工作的;

⑺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9、失业后如何领取失业金?

单位应在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后及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在7日内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职工失业后,应在单位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之日起15日内持其证明、《职工失业保险手册》、本人身份证和免冠照片,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逾期登记的,不补发失业保险金。

70、领取失业金的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连续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发4个月失业保险金;连续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发2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71、现行失业金标准是多少?

从2001年1月1日起,甘肃省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月180元。

72、如何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在职职工跨省、地、县调动,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移。失业人员跨地、县转移时,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待遇不转迁,凭迁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迁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73、失业期间患病怎么办?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每月享受10元医疗补助金,包干使用,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患严重疾病需要住院治疗的,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可按住院医疗费的70%给予补助,但补助金额累计不超过本人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总和。

74、失业期间死亡有何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正常死亡的,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1200元,抚恤金800元。对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以失业人员生前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按供养1人发4个月,供养2人发8个月,供养3人以上发12个月的规定一次性发给生活困难补助费。

75、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可享受哪些培训待遇?

失业人员在一次失业期间,可免费参加一次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职业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培训;可免费参加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职业介绍机构组织的职业介绍活动。

深圳社保知识问答

深圳社保知识问答 常见的参保人员所关心的及遇到的和将要遇到的的问题做一个知识">总结.一.关于医疗保险,二关于养老保险 问:有些农民工返乡后不再返回城镇就业,对他们过去在城镇参保缴费的权益,是否有保障措施? 答:对回乡后不再返城就业的农民工,《暂行办法》规定的总原则是,其在城镇参保缴费的记录和个人账户全部有效;如果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或以上,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同城镇职工一样计发基本养老金;如果没有满足规定条件,也可以把城镇参保的相关权益记录和资金转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总之是不让他们已有的权益受损。目前,国家新农保制度开始试点,有关农民工养老保险在城乡间的具体衔接政策,国家研究后会制订专门的办法,届时农民工的养老问题将会得到解决。 问:参保人户籍为农村户口,深圳转出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如何办理接续? 答:①申请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缴费凭证;②员工跨省流动重新就业参保时,在新参保地申请转移在我市的养老保险关系;③参保人为农村户籍回家务农的,当地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申请转入当地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④暂时无法转移的,可在本市社保机构开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凭证,确认参保权益,在任何地区重新就业或达到退休年龄确认退休地后,再按规定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问:非本市户籍的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其在深圳参加养老保险的累计年限不满15年的,能否“延缴延退”? 答:不可以。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的规定,户籍居民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可选择“延缴延退”继续参保,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后办理按月领取养老待遇手续。目前,我市“延缴延退”的政策只适用于户籍人员,不适用于非户籍。 问:招工、随迁、购房入户深圳户籍的参保人,在原户籍地所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现在已经与深圳的养老保险金合并,其之前的年限是否也可视为在深圳的缴费年限? 答:暂时不可以。按照现行我市的养老保险政策规定,招工、随迁、买房入深圳户籍的参保人,其之前在内地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不能视为在深圳的缴费年限。这与国家《暂行办法》规定不一致,需要通过深圳市人大修改我市的养老保险条例,和国家的有关政策相衔接。待条例修订后,此类问题才能得到解决。?

社会保障卡知识问答

金华市社会保障卡知识问答 一、什么是社会保障卡? 答: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是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并加载金融功能,面向金华市区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发行,主要应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集成电路卡(IC卡)。 社保卡是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基本功能,同时具备一般银行借记卡功能。 二、社保卡是什么样子? 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而社保卡卡号为随机产生的号码。金华市区社保卡正面为国徽图案,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反面印有个人信息和个人金融账户对应银行标志、银联标志。卡上装有集成电路芯片,记录持卡人的社会保险信息。卡反面的下部还有一串数字,为金融借记账户的账号,在这串数字的后面装有隐形磁条,供金融借记账户使用,同时装有金融IC 卡芯片。 三、社保卡有哪些功能? 1.持卡就医。在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手续后,持社保卡可在全省范围内的异地就医定点医院刷卡就医购药。 2.待遇结算与发放。社会保险待遇的结算和支付,结算款直

接汇入社保卡关联银行帐户中。 3. 金融服务。作为银行卡使用(持卡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关联银行办理激活[启用]手续),可存取现金、转账结算、刷卡消费等。 4.持卡交费。参保人员可以使用社保卡金融账户作为社会保险缴费的代扣账户。 5. 就诊识别。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时,社保卡直接可以替代“就诊卡”使用。 四、为什么要在社保卡加载金融功能? 答:2011年5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改变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算方式,减少直至取消业务办理中的现金结算,区、县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支付和报销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时,要采取通过银行卡或社保卡支付的形式。 2011年7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中国人民银行又联合印发了《关于社保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提出社保卡加载金融功能,有利于参保人员便捷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和金融服务,保障基金运行安全,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实现社保卡普通具有金融功能的目标。 五、社保卡和医保卡、条码卡用途有何区别? 答:一是持有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可在全省范围内的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卡就医结算,而持医保卡或条码卡人员跨参

社保知识大全

社保知识大全

社保知识大全,你关心的社保问题这里都有答案! 2017-12-04 14:07:59来源:亿企赢 2183 1 自从发了一篇《不跟你谈“五险一金”的老板,都是在耍流氓》的文章后,各位网友也是比较关注社保及公积金相关问题,今天早上浏览资讯,小编竟然又看到一个关于社保的惊悚新闻: 于是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小编整理了一份“社保知识大全”,包你分分钟读懂社保那些事! 01 你必须知道的社保abc 所谓社保,就是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这“五险” 先说养老保险,根本目的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年老时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使之老有所养。 再说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很多人都知道现在看病有多贵,近些年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事情并不少见,如果真的不幸患大小疾病,医疗保险可以报销很大一笔费用。 至于失业保险,如果是被单位辞退,会根据工龄获得失业金,虽然金额不是特别多,但在失业期间,每一分钱都是很重要的。 而工伤和生育保险,也是在人生意外或者关键时刻能派上用场。尤其是生育保险,很多女性在产假期间是没有工资的,但是有生育保险的话就会有生育津贴,女性也不怕生孩子没收入了。 其中最有用的就是养老和医疗,大家最关心的也是养老和医疗。 尽管很多人觉得工资一万,拿到手七千多,剩下的都交了五险一金和所得税,影响个人可支配收入,很多年轻人更希望拿到更多的现金收入,甚至希望不交更合算。 还是太年轻,关于社保,只有一个建议,一定要交啊!因为这笔“强制储蓄”不仅你在交,你的雇主承担的比例更高,你问问你的老板对这事有多深恶痛绝就能理解了。 想解决社保问题,要先了解社保现状。 ▌先来说说养老保险的情况。 因为全国的基本养老保险还不是全国统筹的,而只是“省级统筹”。而且目前的“省级统筹”也并非实质性的全省统收统支,它仍停留在县(市)统筹阶段上,无法真正发挥“互助共济”的作用。说白了,就是各自为政。 大家可以看看这张表,目前各地的的职工养老保险费率都是不一样的。

工伤保险知识问答

工伤保险知识问答 1、什么叫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或在 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者职业病的劳动者,提供 医疗服务、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为这两种情况 造成死亡的劳动者的供养亲属提供遗属抚恤等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障 制度。 2、什么是工伤? 工伤亦称职业伤害,指职工在劳动中,所发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人身 伤害,包括:事故伤残和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的死亡。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和因工外出期间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 不明的亦属于工伤。 3、《工伤保险条例》的覆盖范围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的覆盖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为本单位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 费。 4、哪些情况属于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 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5、哪些情况视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于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6、哪些情形不得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社会养老保险基本知识问答

社会养老保险基本知识问答 1、什么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括哪些具体险种? 1、什么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括哪些具体险种? 答: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目的在于使劳动者因为年老、患病、生育、伤残、失业、死亡等原因而暂时中断劳动,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不能获得劳动报酬,本人和供养的家属失去生活来源时,能够从社会(国家)获得物质帮助。具体险种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项。 2、为什么要参加社会保险? 答: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劳动者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3、什么是社会养老保险? 答:社会养老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强制单位和职工依法交纳养老保险费,在被保险人因年老达到规定条件时,按照权利义务关系和社会再

分配原则,向被保险人提供老年基本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4、哪些单位和人员必须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答:本市行政区内的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均须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用人单位:指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其中,企业包括所有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 职工:指与用人单位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的各类人员。外地工、农民工也要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5、我市企业社会养老保险费的缴纳标准怎样? 答:(1)企业及其职工:单位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总和的17%,职工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按月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 (2)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单位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总和的14%,雇工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自由职业者按本人缴费工资的22%;按月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 6、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答:1998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参保缴费的,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按缴费工资11%的规模记入参保人个人名下的养老保险账户,账户储存额包括了职工本人缴纳的全部养老保险费和从单位缴费中按规定比例划拨记入的数额及利息;从2006年7月1日起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记入;个人账户的累计储存额专用于计发职工个人账户养老金。

社会保障卡知识题库 抢答题选择题

社会保障卡知识题库抢答题选择题(31题) (一)选择题(31题) 1.首次申领社会保障卡,申领人应到当地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办理如下手续(ABCD) A、填写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 B、提供二代身份证复印件2张 C、提供符合社会保障卡标准的电子照片或到指定地点采集电子照片 D、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新发放的社会保障卡与原医保卡的区别(ABCD) A社会保障卡是采用国家标准的接触式CPU卡,满足跨统筹地区通读通用的要求,卡内信息更安全 B原医保卡大都由各地自行制定标准发行,往往采用存储记忆卡。 C社会保障卡应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业务领域,而原医保卡仅应用于医疗保险业务 D社会保障卡是采用了加载金融功能的复合卡,比原医保卡增加了银行借记卡的功能。 3.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老弱病残、出国、意外事件等处于特殊情况下的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ABCDEF)等业务。 A社会保障卡补(换)卡B社保账户挂失C解除挂失 D密码解锁E密码重置F注销 4.持卡人连续(A)次输入错误社会保障卡社保账户密码,社保账户将被锁定。 A、6 B、5 C、4 D、3 5.临时社会保障卡有效期为(C)个月。

A、5 B、4 C、3 D、2 6.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享有(ABCD)等优惠。 A、免收年费 B、免收小额账户管理费 C、免收省内同行存取款手续费 D、免收卡挂失费 7.下列哪些个人信息印刷在河南省社会保障卡卡面上?(AD) A、姓名 B、性别 C、民族 D、社会保障号码 8.近年来,全国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工作快速推进,社会保障卡已成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履行职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载体。全国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的总目标可以概括为(C) A、“三个全覆盖” B、“三个100%” C、“一卡多用,全国通用” D、“发一张、用一张、用好一张” 9.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以“一卡多用,全省通用”为总目标,到2016年底,河南省要基本实现“三个全覆盖”、“三个100%”。其中,“三个全覆盖”的具体含义是(ACD) A、社会保障卡发卡对象覆盖全部参保人员 B、社会保障卡应用目录全覆盖 C、金融服务终端覆盖全部行政村 D、社会保障卡应用覆盖人社全部用卡业务

社保卡-养老保险知识试题及答案

社保卡养老保险知识试题及答案 —、必答题(33题) (一)判断题(19题全对) 1. 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计征个人所得税。 2. 目前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规模为8% 3. 灵活就业人员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办法:缴费基数统一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 4. 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由最初只覆盖国有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及职工,逐 步明确将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到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并且已经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等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纳入基本养老保险。 5. 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过去要负担本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的发放 和人员管理工作。为保证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减轻企业社会事务负担,政府积极推进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6. 我国从2003起开始实施“金保工程”,目标是实现社会保障信息的全国 计算机联网运行。目前,已初步实现养老保险信息的中央和省级联网、省级和市县的联网。 7. 企业年金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费,实行基金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的方式进行管理。 8.1978年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由国务院公布的 行办法》和《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目前这两个办法仍然是退休退职政策中的基础性文件。 9.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60岁退休,女年满55岁退休。 10.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在全国转移接续。 11.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12.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13.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14. 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15.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16. 对参保人员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 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 时间为准。 17. 参保人员到国外、境外定居或者死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手续,并全额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 18.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19.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二)填空题(14题) 1.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后,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 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

医保知识问答

医保知识宣传材料 第一部分 一、《社会保险法》相关知识 ☆1、问:社会保险制度坚持什么方针 答: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2、问:哪些医疗费用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答: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3、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的目的是什么 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4、问: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被检查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如何配合 答: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被检查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有关的资料,不得拒绝检查或者谎报、瞒报。 ☆5、违反《社会保险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医保相关文件及服务协议相关知识 ☆6、问:2010年社平工资是多少 答:2011社保年度缴费基数随上年度社平工资调整而提高:社平工资由36453元/年(3038元/ 月)调整为40284元/年(3357元/月)。

☆7、问:本医保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是多少政府补助和个人缴纳各多少 答:自2011年7月1日起,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年380元,其中政府补助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300元,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80元。 ☆8、问: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诊疗服务应执行什么原则和哪四个合理 答: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提高医疗质量,不得夸大病情,重复或滥用检查、治疗等。 ☆9、问: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对处方用量有何要求 答: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循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根据病情开具处方,确保医疗安全。普通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必须有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理由。 ☆10、在《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2011年度服务协议》中,解除协议的条件有哪些 答:在《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2011年度服务协议》中规定,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将解除与乙方的医保定点服务协议: (一) 乙方被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被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取消定点服务资格的,从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发之日起,甲方解除服务协议; (二)在最近三个医保年度内因医保违规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三)乙方在医保年度内伪造门诊病历或处方达40人次,伪造住院病历达20例次的;

《社保知识问答》word版

社保知识问答 1、什么是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哪些项目? 社会保险是劳动者由于年老、患病、生育、伤残、失业、死亡等原因中断劳动、暂时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不能获得劳动报酬,本人和供养的家属失去生活收入时,由国家和社会按规定提供物质帮助和社会服务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2、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保险,两者的区别: (1)性质、作用不同。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保障性、福利性和社会性,其作用是实行国家法律所赋予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得到社会保障的权利。商业保险是自愿性、赔偿性的,它运用经济赔偿手段,使投保的企业和个人遭到意外损失时,按照经济合同得到经济赔偿。 (2)立法范畴不同。社会保险是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之一,也是国家对劳动者应尽的义务,属于劳动立法范畴。商业保险是一种金融活动,保险合同双方的权利受经济合同保险,属经济立法范畴。 (3)保险费的筹集办法不同。社会保险费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统一费率征收。商业保险实行自愿投保、等价交换原则,保险费率视险情和待遇而定。 (4)给付办法不同。社会保险一般根据工作年限、缴费年限、缴费工资水平等条件,按国家规定的计发办法给付,但要服从于保障生活的目的,最低标准要保证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商业保险的给付实行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的办法,没有保障最低生活水平的规定。 (5)管理体制不同。社会保险由各级政府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机构管理,其所属的非营利性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仅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支付和管理,还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管理服务工作。商业保险由各级人民保险公司进行管理,由金融企业进行自主经营,根据自负盈亏的原则开展工作,不涉及社会服务。 3、社会保险与社会保障的关系是什么?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保障概念范围比社会保险更广泛。在我国,社会保障的内容除社会保险外还包括: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社会互助。 4、什么是老龄化、老龄化对社会发展有什么影响? 老龄人口增多到占总人口相当的比例,谓之老龄化。国际上公认,一个国家65岁以上人口占比重达7%以上,视为老龄化的开始。 老龄化的发展给社会保险事业带来严重影响,从发达国家的实践看,可以概

济南人问的最多的7个社保问题有答案了

社保应该是大家接触得最多,但又了解得最少的民生问题之一,平常可能很多人的社保都是由单位社保专员来操作的。这篇文章我们就来总结一下,关于济南社保最常见的7个问题,肯定有你想问但不知道答案的问题。 ?单位职工要去外地工作,需要办理社保转移,手续该如何办理? 职工可以登录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网站“个人用户”板块,登录以后,就可以打印出养老和医疗保险的缴费凭证。职工取得这两个凭证以后,到当地所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转入即可。 ?单位本月已缴完社保费,现有一个员工入职,如何给他缴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单位在职工入职30天以内要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也就是说单位从员工入职开始30天内为职工缴费是完全合法的。 但如果单位想从本月给职工缴费,就应该按如下操作:以8月为例,单位在8月份缴完费以后,在网上办理增员手续;增员完成以后,通过社会保险费的补缴功能进行补缴、申报;完成后,到社保局大厅刷卡缴费即可。 ?我缴纳的是职工医保,但是没有卡,怎么办理住院?

无卡状态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社保卡正在制作和办理过程当中还没有领取;;第二种是社保卡在使用的过程当中不慎丢失。 以上这两种情况都可以持身份证在社保局办理无卡就医。社保卡丢失的这种情况需要提前进行社保卡挂失,挂失不仅仅是为了无卡就医,更重要的还能保障个人的财产安全。 ?听说社区门诊有给职工医保参保人发免费药,这是官方的还是企业活动?我们能相信吗?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只要是签约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参保人就可以领取治疗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的7种免费药。 ?听说报销生育保险可以不用提供单位介绍信了,还是得由单位来办理报销手续吗? 现在确实减少了这个材料,单位经办人、职工本人以及家属都可以前来办理生育保险报销。 ?如果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生病住院了怎么办? 这个问题不用担心,医疗保险费可在您的失业待遇中进行扣除,这样就可享受与在职职工同等的医疗保险待遇。 ?职工发生工伤后,在就医方面有什么规定呢? 职工发生工伤后,应到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伤情稳定后,应及时转入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并按照工伤医疗的相关规定进行治疗。 看了这篇文章大家是不是对社保又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了呢?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社保知识,可以咨询众诚人力。济南众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是一家具有

社会保险问答

甘肃省社会保险知识问答 ⒈什么是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依法建立的劳动者因年老、患病、生育、伤残、死亡及丧失劳动能力(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或因失业中断劳动,本人及其家属失去生活来源时,能够从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制度。 ⒉社会保险有哪些特征? 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互济性和非盈利性的特征。 ⒊社会保险分为哪些种类? 《劳动法》依据劳动风险的原因和性质把社会保险划分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大类。 ⒌哪些人参加和享受社会保险? 凡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职工,均应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待遇。 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社会保险方面有什么义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有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⒎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⑴性质不同。社会保险是非盈利性质的,它遵循的是社会契约的各项准则,主要以社会效益为目的;商业保险则是盈利性质的,它遵循的是商品经营的基本原则,以经济效益为主要目的。社会保险一般通过社会立法,强制所有的法定对象必须参加;商业保险一般是自愿投保,通过保险契约确立双方的商品交换关系。社会保险一般由政府机关或官方的社会保险机构组织实施;商业保险则由保险企业来经营。 ⑵作用不同。社会保险着重于保障基本生活,因而层次较低;商业保险讲究的是经济补偿,因此层次较高。社会保险的适用对象是法定范围内的劳动者;商业保险对象不限。社会保险具有收入再分配的职能,在交纳费用和享受待遇方面都对低收入者有利;商业保险不具有这种职能。 ⑶运行机制不同。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只是社保基金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常由单位和社区的缴费以及国家财政拨款弥补其不足;商业保险的保险基金完全由投保人的保险费构成。社会保险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表现在机会均等上,只要达到最低限度的缴费记录,便可享受最低生活需求的资金,而与缴费多少没有直接的比率关系;商业保险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表现在保险金与保险费的对等比率关系上,多投多保,少投少保。社会保险的长期待遇是随工资提高和物价上涨而相应调整的,商业保险在规定的投保期中保险费与保险金的比率是相对稳定的。 ⒏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⑴保障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 ⑵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⑶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 ⑷集中决策、分级管理的原则。 ⑸立足当前和面向未来相结合的原则。 ⒐实行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有什么意义? 社会保险制度是国家为了保护和增进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保障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生活需要而建立的一种物质保障制度。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就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的权利,保证其基本生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⒑什么是养老保险?

社保知识社会救助知识问答考试卷模拟考试题.docx

《社会救助知识问答》 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总分:100分 遵守考场纪律,维护知识尊严,杜绝违纪行为,确保考试结果公正。 1、什么是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 2、什么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 3、申请低保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 4、哪些情况下,户口不在当地的困难群众也可在当地申请低保救助?( ) 5、哪些特殊情况,不予低保救助?( ) 姓名:_____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_ --------------------密----------------------------------封 ----------------------------------------------线-------------------------

6、低保家庭收入如何核算?() 7、哪些收入不计入低保家庭收入?() 8、在低保家庭收入核算中,被赡(扶、抚)养人与赡(扶、抚)养人收入如何计算?() 9、低保标准如何确定?() 10、如何核算家庭低保金?() 11、哪些情况可以视情减发低保金?() 12、困难群众如何申请低保救助?()

13、低保救助审查、审核、审批手续及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14、低保对象如何领取低保金?() 15、低保对象如何实行动态管理?() 16、什么是分层分类救助制度?() 17、什么是低保边缘对象?() 18、困难群众如何申请低保边缘救助?() 19、什么是五保、“三无”对象?()

20、如何申请五保、“三无”供养?() 21、五保、“三无”对象的供养方式有哪几种?() 22、五保、“三无”对象享受国家哪些照顾?() 23、灾害救助对象有哪些?() 24、如何申请灾害救助?() 25、哪些对象可申请临时性救助?() 26、如何申请临时性救助?() 27、贫困大学生有什么助学政策?()

社会保障卡知识问答

社会保障卡知识问答 一、什么是社会保障卡?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会保障卡),是由国家统一规划,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的、应用于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是办理各项社会保障业务、申领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及医疗保险就医结算等的电子凭证,目前发行的社会保障卡加载了金融借记卡的全部功能。 二、社会保障卡有什么功能? 答:社会保障卡主要有以下功能: (一)信息查询。利用社会保障卡通过服务网点、授权自助终端查询持卡人的基本信息和社会保险各险种参保缴费情况、社保待遇核定和支付情况、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发放和消费情况等。 (二)社保缴费。利用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帐户实现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的社保缴费。 (三)待遇领取。利用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帐户,为持卡参保人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及其他补贴。 (四)费用结算。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就医、购药、门诊、住院时,凭社会保障卡实时结算相关费用。 (五)金融功能。可作为普通银联借记卡使用,具有现金存取、转账、消费、理财等金融功能,适用于国内所有贴有银联标识的ATM 机或POS 机。 (六)扩展应用。随着我市政务信息化的发展,佛山市社会保障卡应用将逐步扩展到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其他社会事务领域,为社会大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三、社会保障卡的合作银行包括哪些? 答: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包括: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申领人可根据个人需要,自由选择其中一间作为自己的开卡银行,银行一经选择确定不作更改。银行与参保单位不得以各种理由干涉员工选择银行,一经发现,将按规定进行处理。 四、社会保障卡的发卡对象有哪些?该卡要缴费吗? 答:社会保障卡的发卡对象为:在顺德区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含职工及居民参保人员、享受养老金待遇的人员等)一人一卡,实名领用。社会保障卡按照20元/张的缴费标准收取工本费。 五、我区社会保障卡采取何种方式发放? 答:我区社会保障卡发放将以向参保单位批量发放为主,合作银行零星发放为辅,分阶段进行。 批量发卡对象为参加我区社会保险(含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等),且参保人数10人以上(含10人)的单位参保人员。 零星发卡对象为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参保人数少于10人的单位参保人员等。 批量发卡将分单位、分社区逐批发放,具体发放时间请留意社保网站、单位、社区(小区)的通知。 六、领卡流程 单位批量领卡流程 个人零星领卡流程 七、申领人如何申领社会保障卡? 答:申领人可按以下步骤进行申领。 1、数码证照:《申领表》上无相片的参保人,及不愿意使用《申领表》上

社会保险基本知识100问

社会保险基本知识100问 一、综合 1、什么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括哪些具体险种?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目的在于使劳动者因为年老、患病、生育、伤残、失业、死亡等原因而暂时中断劳动,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不能获得劳动报酬,本人和供养的家属失去生活来源时,能够从社会(国家)获得物质帮助。具体险种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项。 2、为什么要参加社会保险? 国家举办社会保险事业,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劳动者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3、到什么部门、如何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 用人单位领取营业执照或成立30天内、招用员工30天内,应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各用人单位按照工商行政管理关系,分别到省、市或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含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缴费基数和核定应缴社会保险费额。 申请登记时应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和《社会保险增减人员申报表》一式二份,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壹份): (1)《营业执照》副本(或批准成立文件、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复印件;(2)《基本存款帐户许可证》及复印件;(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副本复印件;(4)《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5)如有《广州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手册》或《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的一并提供;(6)非国有企业、个体工商户还需提供《验资报告》及复印件。 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予以登记并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4、《社会保险登记证》的作用? 《社会保险登记证》是用人单位依法参加了社会保险的证明,用人单位前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时,必须出示《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社会保险登记证》每年必须进行年检。 5、什么是社会保险的缴费年度? 每年7月至次年6月为一个社会保险缴费年度。 6、什么是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如何申报缴费基数? 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缴费基数是按上年1-12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进行确定。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不得扣除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社会保险费实行各险种同基数核定。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雇工和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不得低于50%,私营企业法人、股东、个体工商户业主不得低于100%);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本市职工平均

常见社会保险的知识问答有哪些

常见社会保险的知识问答有哪些 什么是社会保险? 答:社会保险是国家立法保障劳动者在年老、患病、生育、伤残、死亡等原因永久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本人或家属失去生活来源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以货币形式体现)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与商业人寿保险有何区别? 答:社会保险与商业人寿保险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属性不同。社会保险是国家的基本社会政策,通过立法强制执行,具有非盈利性质,国家不征税费。人寿保险则是运用经济补偿手段经营的一种险种,是按自愿原则通过签订契约来实现的,具有赢利性质。 二、对象和作用不同。社会保险主要以劳动者及其供养直系亲属为保险对象,其作用在于保障劳动者在永久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和失业时的基本生活;人寿保险以自然人为对象,其作用是投保人达到一定的年龄和发生人身事故后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 三、实行的原则不同。社会保险实行的是强制原则、统筹原则、权利与义务相联系或对等原则。而人寿保险实行的是自愿原则、盈利原则、赔付与交费对等原则。 四、给付标准不同,社会保险着眼于长期性的基本生活保障,给付水平与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相适应。人寿保险则着眼于一次性经济补偿,给付水平只考虑被保险人缴费额的大小,而不考虑其他因素。 五、管理体制不同。社会保险由政府主管社会保险的部门负责组织管理。人寿保险则是由商业性保险公司自主经营。 六、立法范畴不同。社会保险是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之一,属于劳动或行政立法范畴,人寿保险是一种金融活动,属于经济立法范畴。 我国的社会保险包括哪些项目? 答:我国的社会保险由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5个项目组成。 社会保险有何特性? 答: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保障性、福利性和普遍性。 缴费单位包括哪些?

社会保险(社保)知识大全

社会保险(社保)知识大全 社会保险的构成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一、养老保险 1、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保证劳动者在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基本生活保障的制度 它适用于各类企业于职工,标准基本统一,费用实行国家、企业、个人三方面共同负担。 社会统筹于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每个职工都有一个终身不变的养老保险账户,将个人缴费部分和用人单位缴纳退休统筹费的一部分,一并计入个人账户,不管职工到哪里工作,只要个人和单位缴了费,都计入个人账户,到退休时,按个人账户的累计储额计发放养老金 个人账户包括: 1、个人缴纳的全部基本养老保险费; 2、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中按被保险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一定比例划入的部分; 3、个人账户存储额的利息 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存储方式和使用范围? 1、购买国家社会保险基金特种定向债券 2、存入银行养老保险基金专户 个人账户存储额只能用于养老,不得要求提前支取,用于购房、医疗或子女教育等。 个人账户能否继承? 职工在职死亡或离退休后死亡,其个人账户可以继承。 在职死亡:继承额为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 离退休后死亡: 继承额=个人账户余额×个人缴费本息占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比例 什么是缴费工资? 缴费工资是指单位及个人按规定比例计算的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是个人计算养老水平的重要依据。 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标准 1、个人: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缴费比例为8%; 2、单位按全部被保险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9%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自2003年起调整为20%)

个人账户中企业划入比例如何确定? 1998年7月《规定》要求:为被保险人按其缴费工资基数的11%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企业缴费划入比例为3% 哪些人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5年以上; 年7月日《规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0年以上。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 2、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本人账户储存额的1/120; 个人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 二、失业保险 什么是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1、强制原则 2、统一原则 3、三方负担原则 失业保险费缴纳标准? 单位:按本单位上年职工月月平均工资总额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 个人:个人按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 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1、已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缴费;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的待遇? 1、医疗补助金; 2、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3、计划生育补助金; 4、丧葬补助金; 5、抚恤金 失业保险的发放期限?

2021年社会保障卡知识竞赛题库问答题

社会保障卡知识竞赛题库 四、简答题(160题) 1、什么是社会保障卡? 答:社会保障卡,是指由国家统一规划,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面向社会公众发行,重要应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集成电路卡。 2、社会保障卡基本功能是什么? 答:社会保障卡是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电子凭证,具备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基本功能,同步加载金融功能,支持社会保险费缴纳、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及银行借记卡业务。 3、社会保障卡社保账户与金融账户是什么关系? 答:从管理主体上来看,两者是互相独立,分别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相应合伙金融机构管理;从业务应用上来看,两者有联系,金融账户可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有关缴费、待遇领取、医疗费用支付等。 4、社会保障卡社保账户密码遗忘了怎么办? 答:如果持卡人遗忘社会保障卡社保账户密码,须凭社会保障卡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办理密码重置手续。 6、新发放社会保障卡与原医保卡有何区别? 答:一是社会保障卡是采用国标接触式CPU卡,满足跨统筹地区通读通用规定,卡内信息更安全,而原医保卡大都由各地自行制定原则发行,往往采用存储记忆卡。二是社会保障卡应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业务领域,而原医保卡仅用于医疗保险业务领域。三是新发放社会保障卡是采用了加载金融功能复合卡,相比原医保卡增长了银行借记卡功能。 7、什么状况需要更换社会保障卡? 答:(一)社会保障卡卡面污损,残缺不能辨认;(二)已不能在专用设备上读写;(三)个人卡面核心信息发生变更(公民身份证号码、姓名和照片)。

10、暂时社会保障卡跟社会保障卡有什么区别? 答:暂时社会保障卡有效期为三个月,在领取暂时社会保障卡有效期满后,需交回并办理注销手续,且暂时社会保障卡不具备金融功能。 11、社会保障卡内有几种应用环境? 答:社会保障卡内有两个独立应用环境,即社会保障系统环境(SSSE)和金融系统环境。 12、如何办理社会保障卡挂失? 答:社会保障卡丢失后,持卡人应当及时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办理正式挂失或 通过12333征询服务电话办理社保账户暂时挂失手续; 委托她人代理,还应当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金融账户挂失按照相应合伙金融机构规定办理。 13、在什么状况下需要注销社会保障卡? 答:持卡人因死亡、出国定居等因素终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在办理终结业务手续时,一并办理社会保障卡注销手续。除自助查询功能可以继续使用外,注销后社会保障卡其她社会保障应用功能终结使用。 14、社会保障卡在使用过程中如何避免损坏? 答:社会保障卡在使用过程中不得刮擦、涂改、弯曲、重压、折叠或者剪切。注意保持芯片触点清洁,避免化学物质沾污。不能接近高温、强磁场、强电场。 15、社会保障卡在异地就医方面有什么便利? 答: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定点医院就医时,可以使用社会保障卡即时结算,不必自己先垫钱、后报销,解决了参保人报销周期长、垫付资金多问题。同步,规范了医院医保资金结算,参保单位也减轻了事务性承担,也保障了社保基金安全,提高了医疗保险业务办理工作效率,让参保人享有更贴心、更便捷医疗服务。 16、什么是12333? 答:12333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统一公益服务号码,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公开和公共服务专用号码,运用该号码可以开展人工和自动语音服务。 17、为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卡在原则统一、功能兼容方面优势,重点开发哪六项基本功能。

社会保险基本知识

社会保险基本知识 养老金五险就是我们通常说的社保,即社会保险;一金为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其通过向社会筹集资金,然后在一定范围内实现统筹调剂,从而保障劳动者在遭受风险时能够有经济上的补给。 一、养老保险国家和社会为了保障公民年老退休后的基本生活,制定养老保险制度,用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要求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保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用人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公民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用,才可以在年老后享有养老金保障。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社平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农保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应养老保险待遇。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

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国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职工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按规定保留,由社保机构负责管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符合规定条件的按月领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农民工作为企业的一员有权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与劳动关系所在地直接相关,与户籍档案所在地无关。二、医疗保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保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参保人员医保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保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