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紫光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紫光股份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20-055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7月2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7月24日在致真大厦紫光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康旭芳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符合《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议、表决,会议做出如下决议:通过关于补选郭京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康旭芳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提名郭京蓉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7月25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郭京蓉:女,55岁,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清华大学热能汽车工程系团委书记、学生组长,清华能源仿真公司总经理助理,清华紫光(集团)总公司办公室主任,紫光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总监、副总裁。 郭京蓉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郭京蓉女士除因参加公司首期1号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平台的

合伙企业作为员工持股 平台的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随着2007年《合伙企业法》的修改、2009年《证券登记管理办法》的修订,以设立有限合伙制为组织形式的私募基金、创投企业纷纷出现,合伙企业作为公司股东已不存在法律障碍。但是,以有限合伙作为公司高管股权激励平台的方式是否可行?在2011年之前并无先例。 截止目前,仅有2家已过会的案例。分别是2011年7月过会的江西博雅生物和2011年11月过会的长沙三诺生物。博雅生物: 有限合伙作为高管持股平台,第一次出现,从理论走向现成的案例了。总经理廖昕晰等14人成立“盛阳投资(有限合伙)”持股。其中8人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管。1.股权结构图:厦门盛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盛阳投资”)和厦门顺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顺加投资”)分别持有博雅生物9.38%和6.25%的股权; 2.盛阳投资简介:盛阳投资为有限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3000万,实缴出资额3000万,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13名有限合伙人和1名普通合伙人; 3.顺加投资简介:顺加投资为有限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3000万,实缴出资额3000万,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17名有限合伙人和1名普通合伙人; 三诺生物: 2010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增资扩股后,公司注册资本由6,000万元增加为6,600万元。 本次增资中,公司向张帆、王世敏、王飞和由公司部分员工投资设立的益和投资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万股,张帆、王世敏、王飞、益和投资以现金方式分别认购480万股、10万股、10万股、100万股。 本次增资定价依据系参照公司2010年9月30日每股净资产值1.17元(以改制后的6,000万股计算),确定本次增资的价格为每股1.5元,相当于按照公司2009年净利润为基准的3.45倍市盈率(以改制后的6,000万股计算)。2010年12月30日,三诺生物 讨论问题: 1、以员工激励为目的,设立持股平台是以公司制还是有限

紫光吉美集团简介

紫光吉美集团简介 紫光吉美集团是一家集饮水设备、保健食品、保健器械、化妆品、美体内衣研发、生产及销售为一体的现代化高科技股份制企业。 集团实力雄厚,旗下拥有湖南吉美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五大系列产品研发生产基地。秉承“吉泽健康美丽人生”的企业宗旨,“与健康相伴与美丽相约”的产品战略定位,依托中科院、清华大学等科研联盟单位的强大科研实力,集团开发出五大系列上百款产品,产品分别通过GMP认证、国家3C认证、欧盟CE认证、联合国FDA认证等多项国内国际权威认证。 凭借卓越的产品品质和优质的服务,吉美先后荣获“湖南省保护消费者权益示范单位”、“中国消费者满意名特优品牌”、中国质量万里行“知名品牌”、“中国知名品牌”等荣誉,成为国内健康美丽产业一颗耀眼的新星,同时凭借“打造直销业沃尔玛”的格局,“升级直销兼容传统”的营销创新,“博爱如己思利达人”的经营智慧,吉美已成为业界后来者追随的领航企业! 发展历程——古汉-吉美 2005年,湖南紫光古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吉美前身)成立,国有上市公司——湖南紫光古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重要股东。 2009年,伴随企业的发展,公司总部从衡阳乔迁至长沙,注册成立“湖南吉美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0年,为了进一步提升企业国际形象,扩大品牌影响力,公司在香港注册成立紫光吉美(香港)集团有限公司,以香港为全球战略中心,掀起新一轮全球事业拓展和品牌扩张的新浪潮。 2011年,为克服“紫光古汉”制药行业品牌形象的局限性,公司开始进行商号“紫光古汉”到“紫光吉美”的过渡,并将于2012年1月1日全面启动“紫光吉美”和“湖南吉美”为主体的企业经营。

建船出海全面管理

建船出海全面管理 ——清华紫光文通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调研报告 一、清华紫光文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概况 1、公司历史沿革及经营概况 清华紫光文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控股公司之一,公司总注册资金为2000万元人民币,以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华大学企业集团及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为股东重组设立。2001年营业额在1200万元左右。 公司是为推广应用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的科研成果——“863高科技计划”信息领域多字体印刷汉字自动识别技术,于1992年由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领导牵头组建,并由丁晓青教授任主要负责人而成立的集科研、生产、销售一体化的高新技术企业。 紫光文通长期致力于TH-OCR的研究与开发,在国内市场占有率达65%以上,该研究成果的技术指标之一识别率在99%以上。其产品系列包括多体汉字识别、汉英混排文体识别、多文种印刷、手写全能文本自动识别、票据识别、表格识别、身份证识别、名片识别、车辆号牌识别和网络OCR的推广及

应用。 2、公司的组织结构 紫光文通公司规模虽然不大,但五脏俱全,公司设立有开发部、销售部、市场部、商务部、产品部和质量部。作为职能型组织结构的典型,公司组织动作运行基本良好。其组织结构概况图如图6-1: 紫光文通组织结构示意图 图6-1 3、公司的业务流程 公司的业务流程基本上遵循由开发部→产品部→销售部→市场部→商务部→质量部的过程。 在整个业务流程中:开发部负责新产品的开发、测试和试用,是新产品的诞生地;产品部负责组织牵头、立项,根据从客户、渠道销售人员等信息源掌握信息,制定整体销售

规划;销售部主要负责产品的直接销售;市场部负责市场调查和根据市场反馈进行信息分析;商务部在签定合同后,负责执行货款的催讨、公司借款、商标注册(与产品部接口)等工作;质量部严格执行质量监督职责,按照IS9000要求,从需求→立项→设计→测试→验收等环节进行控制。 二、公司管理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1、内部矛盾存在,竟合机制不完善 紫光文通公司高层的任务是要设计出一条企业发展道路,以及一套竞争合作机制,营造一个融洽的工作气氛。而有一段时间企业内部出现“找平衡、立山头、搞宗派”的现象。公司的管理层为了给自己升迁创造一两个有力的砝码,联合一些部门的领导搞小团体、小势力,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公司整个流程中的滞流环节的出现,由于出现的责任推诿、故意延迟等现象是在公司的管理层,因此对整个公司员工层面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影响了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公司的内部矛盾的存在,成为影响公司稳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公司内部的钩心斗角,很大程度上源于“竟合”机制的不完善。日本学者提出的竟合机制,是指公司外部或公司内

员工持股平台合伙协议

[标签:标题] 篇一:某高新技术企业员工持股平台有限合伙协议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参考格式) 合伙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 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 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五条合伙企业名称: 第六条企业经营场所: 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七条合伙目的:本合伙企业为XX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意在为核心创业团队提供分担创业风险、同时享受创业收益的通道。 第八条合伙经营范围:投资持有XX公司股权。 第XX条合伙期限为××年。 (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增加本条)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九条合伙人共个,分别是: 1、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注:选择其中之一):住所(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2、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注:选择其中之一):住所(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注:可续写。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 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以上普通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普通合伙人:。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 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出资总额的%。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 起个月内缴足。 ……

清华紫光股份关键岗位描述

清华紫光股份关键岗位描述 2002年11月

目录 部门:计财管理体系 (6) 职位:计财管理体系分管高管 (6) 部门:计划财务部 (9) 职位:计划财务部经理 (9) 职位:财务风险管理主管 (12) 职位:预算管理主管 (14) 职位:预算管理员 (16) 职位:资金管理主管 (18) 职位:资金管理员 (20) 部门:会计部 (22) 职位:会计部经理 (22) 职位:总帐会计 (25) 职位:应收应付会计 (27) 职位:固定资产会计 (29) 职位:成本费用核算主管 (31) 职位:成本费用核算员 (33) 职位:税收会计 (35) 职位:业务主管会计* (37) 职位:出纳员 (39) 部门:审计部 (41)

职位:审计主管 (44) 部门:投资管理部 (46) 职位:投资管理部经理 (46) 职位:投资分析员 (49) 部门:企划管理体系 (51) 职位:企划管理体系分管高管 (51) 部门:战略规划部 (54) 职位:战略规划部经理 (54) 职位:战略规划主管 (56) 职位:管理体系主管 (58) 部门:宣传策划部 (60) 职位:宣传策划部经理 (60) 部门:法律事务部 (62) 职位:法律事务部经理 (62) 职位:合同管理专员 (64) 职位:法务管理专员 (66) 部门:董事会秘书处 (68) 职位:证券信息专员 (68) 部门:综合管理体系 (70) 职位:综合管理体系分管高管 (70) 3 / 419

职位:人力资源部经理 (73) 职位:绩效管理主管 (76) 职位:绩效管理员 (78) 职位:薪资福利管理主管 (80) 职位:薪资管理员 (82) 职位:招聘及职业生涯管理主管 (84) 职位:培训管理主管 (86) 部门:信息化中心 (88) 职位:信息化中心经理 (88) 职位:IT基础设施主管 (91) 职位:IT应用系统主管 (93) 职位:热线支持服务员 (95) 部门:总裁办公室 (97) 职位:行政经理 (97) 职位:行政管理员 (99) 职位:秘书 (101) 职位:人事行政专员 (103) 职位:档案管理员 (105) 部门:研发供应体系 (107) 职位:研发供应体系分管高管 (107)

员工持股平台有限合伙协议

持股平台有限合伙协议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参考格式) 合伙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第五条合伙企业名称: 第六条企业经营场所: 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第七条合伙目的:本合伙企业为XX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意在为核心创业团队提供分担创业风险、同时享受创业收益的通道。 第八条合伙经营范围:投资持有XX公司股权。 第XX条合伙期限为××年。

(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增加本条)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九条合伙人共个,分别是: 1、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注:选择其中之一): 住所(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2、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注:选择其中之一): 住所(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注:可续写。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以上普通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普通合伙人:。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出资总额的 %。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个月内缴足。 …… XX、有限合伙人:。

有限责任公司员工股权细则--设置有限合伙高管持股平台含协议

XXXX有限责任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二〇一七年一月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释义 (1) 第三章管理机构 (3) 第四章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3) 第五章授予期限 (5) 第六章股份来源及授予方式 (5) 第七章授予股票的业绩条件、个人份额、数量、及授予价格 (6) 第八章购买办理流程 (7) 第九章锁定与兑现 (7) 第十章份额回购 (9) 第十一章特别限制 (11) 第十二章会计和税收 (11) 第十三章公司与参与持股计划公司员工的权利义务 (12) 第十四章附则 (12) 附件1:XXXX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 (14) 附件2:认购员工股权申请书 (15) 附件3:认购确认书 (16) 附件4:重庆YY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样本17 附件5:份额回购通知及确认书 (2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XX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对XXXX有限责任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内容和操作管理进行了详细阐述。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遵循以下原则: 1.战略导向:以公司战略为核心,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提升人才竞争力:更好的激励和保留优秀管理团队和核心员工,提升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以促进公司治理建设和团队素质的提高; 3.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实现激励的明晰化和科学化,加强公司业绩与员工激励的联动关系,激励与约束相结合; 4.管理提升:通过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促进公司岗位体系、激励体系等的整合运用和相应管理能力的提升。 第三条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将公司的部分股权授予核心人员,把企业利益和被激励对象利益紧密结合,在引导管理层和核心员工帮助企业实现战略目标的同时,也有利于其自身利益的实现。 第四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新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重庆YY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来完成。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只设置一人,即为执行合伙人,由某某担任。被激励对象为有限合伙人。 第五条员工持股计划及本管理办法由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并授权公司执行董事具体实施。 第六条公司执行董事依据本管理办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向符合条件的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员工授予员工持股平台份额,使符合条件的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员工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公司相应比例的股权及相关权益。

国内上市公司ERP前后绩效对比

管理信息系统课程论文(报告、案例分析) 院系信息学院 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班级 07930513 学生姓名廖淑燕 学号 0794051329 任课教师霍灵瑜 2009年11月 25日

国内上市公司ERP实施前后绩效对比的研究 目录 第一篇苏宁电器 (2) 第二篇清华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6) 第三篇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1) 第四篇三家公司汇总 (16) 苏宁财务报表-附录1.............................................18 紫光财务报表-附录2...........................................25 江铃财务报表-附录3..........................................35 2009年11月25日

苏宁电器 一、收集数据 (数据来源于“苏宁电器(002024)股票行情-和讯网”中的左侧的财务数据)二、数据整理 (一)公司情况介绍: 苏宁电器公司于2004年7月21日上市,股票于2004年7月7日在深交所向深市、沪市二级市场发行。总股本是448651.20万股,流通股有314256.97万股。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按许可证规定的范围经营),音像制品直营连锁经营,普通货运。以下限指定的分支机构经营:电子出版物、国内版图书、报刊零售。一般经营项目: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办公设备、通讯产品及配件的连锁销售和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系统集成,百货、自行车、电动助力车、摩托车、汽车的连锁销售,实业投资,场地租赁,柜台出租,国内商品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人才培训,商务代理,仓储,微型计算机配件、软件的销售,微型计算机的安装及维修。 苏宁的SAP/ERP系统升级项目于2005年7月中旬正式启动,为开辟中国零售用户市场,SAP公司全力以赴,一改过去只卖成品软件,不管实施和用户客户化要求的惯例,采用专为零售业设计的IS_Retail解决方案,使用了财务与成本管理系统(FI/CO)、供应和物料管理系统(MM)、销售管理系统(SD)、客户服务系统(CS)、仓库管理系统(WM)六个模块。2006年4月上旬,苏宁所有门店切换到新系统,SAP的ERP项目实施完毕。 (二)财务报表(见附录1)或参照苏宁电器财务报表.xls 资产负债表: https://www.360docs.net/doc/313547792.html,/2009_zcfz_002024.shtml 利润表: https://www.360docs.net/doc/313547792.html,/2009_lr_002024.shtml 现金流量表:(见电子版) https://www.360docs.net/doc/313547792.html,/2009_xjll_002024.shtml 三、数据分析: (一)模型:(5个指标)

员工持股平台-个人、公司、有限合伙比较

员工持股平台:个人、公司、有限合伙比较 拟上市公司通常采用员工持股的方式,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企业凝聚力,吸引和留住人才。员工持股方式主要有员工直接持股、通过公司间接持股、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股三种,示意图如下: 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主要涉及持股方式、持股对象、价格、数量、税收等问题,本文主要讨论不同持股方式的税收及其优缺点,以供参考。 一、员工直接持股方式的税收 1关于所得税 (1)限售股转让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的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中,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股票原值+合理税费)。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

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因此,员工直接持股时,限售股转让所得税为20%,如按核定征收,税率为股权转让所得的20%*(1-15%),即17%。 (2)股息红利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2011)第三条第五款,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为百分之二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本通知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因此,员工直接持股时,如果长期持股,在限售期内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率为10%,解禁后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率为5%。 2关于营业税 (1)限售股转让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规定:“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因此,自然人限售股转让不

如何构建员工持股平台

如何构建员工持股平台 一、员工持股平台 1、概念 首先我们先来说一说员工持股平台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大家可能对股权激励这个词儿都不陌生了,那么持股平台就是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过程当中比较常用的一种操作模式,具体而言就是在母公司之外以被激励对象作为主要的成员来搭建有限合伙企业或者是特殊目的公司,然后用有限合伙企业或特殊目的公司去持有母公司的股权,从而实现被激励对象间接持有母公司股权的目的。 2、员工持股条件 在以往其他的股权激励中,激励对象以个人持有母公司的奖励股份。但是在员工持股平台当中,员工个人是不能直接持有母公司的股份的,而是通过持股平台来间接持股,作为持股平台的持股人或者说是股份的认购者,他必须是本企业的正式员工,这是一个大前提。员工持有的这个平台的股份是不能继承也不能转让交易的,如果说员工离开了企业,比如说退休或者员工提出辞职或者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公司辞退、除名或由于意外事故员工身故了,那么他所持有的这个股份必须全部由持股的公司也就是持股平台来收购,再重新分配给新来的也就是被激励的员工,员工也不能直接参加母公司的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通常是会由持股平台来选出几名代表,从员工当中选出几名职工代表参加母公司的职工大会,持股的员工以这种二次利润分配参与母公司的利润分红,也就是说先由员工持股平台享受公司的这种利润分配,然后再由持股公司按员工个人持股的数量进行一个二次的利润分配。二、员工持股平台模式 目前在现有的市场环境下持股平台的模式主要有公司型的持股平台以及有限合伙企业的持股平台还有国外上市公司的持股平台以及信托持股。经常使用的有公司型的持股平台和有限合伙企业的持股平台。 1、公司型员工持股平台 首先来讲公司型的持股平台,持股公司是指员工共同出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说是股份有限公司,当然这个出资有的时候是象征意义的或者说是以一个很优惠的价格。而且现在公司法改革了,就是注册资本也没有最低的要求,所以对于员工来说成立公司的成本是很低的,那么这个公司设立的唯一目的就是受让母公司的股权,进而实现员工间接持有母公司的股权。但是公司制的这种持股平台他的特点就是税是非常高的,排除一些特殊的优惠和税务的筹划,首先持股平台从母公司分配利润就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而员工个人如果要从持股平台分配利润,又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所以这涉及到双重征税的问题。所以当年平安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就是由于这种高昂的税负不得不在分配利润的时候将公司的注册地址迁移到了新疆这种税负比较低的地方。 2、有限合伙型员工持股平台 第二种持股平台的模式也是最常用的,就是有限合伙型的持股平台,有限合伙企业在中国是一种比较新的企业形式,2006年我们国家颁布了《合伙企业法》正式确认了有限合伙的制度,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分为普通的合伙人,俗称是管理合伙人或者说是GP;另外就是有限合伙人,也叫LP,有限合伙企业就是由这两种类型的合伙人组成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承担的是管理职能,一般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而有限合伙人只是作为出资方他不参与企业管理,所以可以让股东不直接持有公司股权,而把股东都放到有限合伙企业里面,这里的股东指的就是员工持股,然后让有限合伙企业持有母公司的股权,同时让母公司的创始人和其创始人名下的公司担任有限合伙企业的GP控制整个有限合伙,然后通过有限合伙持有和控制公司的部分股权,除了创始人之外的其他股东只能是有限合伙的LP,这个

未来10倍牛股大概率

谁会是下一只10倍牛股?智能科技发展日新月异,如火如荼,未来10倍牛股大概率出自下面这个智能科技概念股名单: 一、智能机器人 1、工业自动化:智云股份(300097)、科大智能(300222)、蓝英装备(300293)、汇川技术(300124)、宝德股份(300023)、海得控制(002184)、天奇股份(002009) 2、焊接(输送)设备:佳士科技(300193)、瑞凌股份(300154)、南京熊猫(600775)、锐奇股份(300126)、、泰尔重工(002347) 3、工业机器人:、亚威股份(002559)、华中数控(300161)、三丰智能(300276)、巨轮股份(002031)、软控股份(002073)、新时达(002527)、、机器人(300024)、gqy视讯(300076)、金自天正(600560)、博实股份(002698)、工大高新(600701)、钱江摩托(000913)、秦川发展(000837)、英威腾(002334)、上海机电(600835)、山河智能(002097)、金鹰股份(600232) 4、机器人控制器:慈星股份(300307)、科远股份(002380) 5、家用机器人:紫光股份(000938) 万讯自控(300112):自动化机械概念,智能阀门定位器、CCS压力开关、气动加载电动执行器、散裂中子源 法因数控(002270):09年研制开发的国内首台双机器人切割工作站在陕汽顺利通过验收并投产运行 海伦哲(300201):消防机器人,公司现有多款机器人产品,主要用于消防领域,如灭火机器人,破拆机器人等 日发精机(002520):RFSCD系类直角坐标机器人,数控机床、机械产品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DOC 17页)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DOC 17页)

的身份,这种职工持股的短期行为使改革初衷在职工股上市后即告付诸东流。因此,1998年末国家对该政策作出了修改。 二、股份合作制 股份合作制实际上是股份制与合作制的融合,职工以现金入股的方式持有企业股权凭证或出资凭证,职工以出资额承担经营风险,直接参与利润分配,按所持股份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企业内同时实行“一股一票”与“一人一票”的决策原则。股份合作制被较多地应用在乡镇企业和小型国企的改制中。但是股份合作制在实践中也面临许多难题: 股份合作制的非规范性。合作制企业应属于自然人企业而股份制企业则属于法人企业,按目前《公司法》的规定,股份合作制企业不能以公司形态出现,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它的发展。 股东的封闭性和股份的有限资本性限制了企业的资本积累机制。 股份命名、股份种类、股份内涵及折股办法没有统一的标准,带有浓厚的部门色彩和地方色彩。 股份的平均化以及在此基础上的按资分配必然使企业盈利分配流于平均主义倾向,从而产生吃大锅饭的倾向,可能导致企业的低效率。 三. 股票奖励计划 国内某些上市高科技企业为了留住和吸引人才,对管理层及关键员工实行股票奖励计划:具体做法是从股票二级市场购买公司股票奖励给员工。此外,许多民营企业的创始人也正在或准备拿出自己的股份赠送或奖励给员工,比如,红桃K集团老总谢圣明就明确提出了“只有老板的股份越来越少,企业才能越做越大”的观点。这位当年曾持有企业100%股份,后来经过股份4次剥离赠送骨干员工,如今只持有不到20%股权的企业家已经体会到物质资本与人力资本结合所带来的好处:成功地实现了“股份相对降低,但随着企业蛋糕做大,绝对资本额大大增加了”。但是,除了不具备代表性很难予以推广外,目前个别企业实行的股票奖励计划还存在一些缺陷: 我国股票二级市场的弱效严重削弱了上市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业绩的关系,从而难以用二级市场股价的来衡量和激励管理层或员工的贡献。同时如果从二级市场购买股票来奖励员工将增加公司现金流出的负担。 个人持股导致的股权分散性使得现行的股票奖励计划只是一种激励计划,而不可能成为实现共同治理的途径。

科技型央企

23:10:37 黄琪 2014-09-20 23:10:37 科技型央企股权激励密集出台,关注具备业绩支撑的科技央企个股 2014-07-16 haitongjisuanji 行业事件:(1)7月1日,航天信息发布公告: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将建议公司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制定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制定和实施。(2)7月7日,烽火通信发布股权激励方案:拟授予不超过2879.5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98%;授予价格为7.15元/股;(3)7月8日,太极股份发布股权激励方案:本激励计划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270.6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6%,首期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6.60元/股。 点评: 一、科技型央企长期直面国际、国内竞争,股权激励等长期机制的缺乏已经严重影响国有科技型央企自身的发展及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地。与垄断性央企不同,科技型央企从事的信息技术领域大多为充分竞争的市场结构——烽火通信在直面华为、中兴等国内竞争对手的同时,还要与诺西、爱立信等全球科技巨头进行市场争夺;太极股份的主营业务亦面临东华软件、IBM、埃森哲等国内外强手的争夺。股权激励机制等长期机制的缺失已经严重影响国有科技央企的员工积极性,致使以科研院所为背景的央企成为国外竞争对手的“黄埔军校”。此外,长期机制缺失已经严重影响科技型央企的进取能力,市场意识普遍薄弱,产业化运营普遍较差,已经严重影响到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地。 二、科技型央企变革的方向是国家意志指引下,充分市场机制并保护员工创造性和积极性的经营实体。环顾国内外各国产业政策,通过国家控股或者参股来实现高新技术领域的重大革新是普遍之举。中国科技型央企变革的方向是以掌握产业制造点为目标,以市场化机制充分发挥科研及市场人员积极性的经营实体。具体而言,在关乎国家安全的基础软硬件、重大政务信息系统(如海关、财税等)、军队及军工等领域培育出具备市场化生存能力、员工积极性充分释放的经营单元是我国科技央企变革的方向。 三、科技型央企梳理。目前中央控股的科技型央企主要包括:中国电子系——中国软件、长城信息、长城电脑、长城开发、中电广通、深桑达A、振华科技、南京熊猫、华东科技、上海贝岭和彩虹股份等;大多数中电系公司缺乏业绩支持,重组或是主线,中电广通目前停牌,国民技术股权转让已经完成。中国电科系——国睿科技、杰赛科技、卫士通、海康威视、太极股份、卫士通和华东电脑、四创电子等;航天科技系的中国卫星、四维图新(目前已无实际控制人)、乐凯胶片、航天机电、航天电子等;航天科工系的航天信息、航天通信、航天长峰等;华录集团系的易华录和华录百纳等;制造类央企下辖的信息技术上市公司——宝信软件、启明信息、中海科技等;此外,高校背景的同方股份、紫光股份、华工科技等亦属国企题材个股;而地方国资背景的浪潮信息、浪潮软件、新北洋、华虹计通等亦属国企题材。

员工持股平台:个人、公司、有限合伙涉税比较

员工持股平台:个人、公司、有限合伙涉税比较 拟上市公司通常采用员工持股的方式,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企业凝聚力,吸引和留住人才。员工持股方式主要有员工直接持股、通过公司间接持股、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股三种,示意图如下: 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主要涉及持股方式、持股对象、价格、数量、税收等问题,本文主要讨论不同持股方式的税收及其优缺点,以供参考。 一、员工直接持股方式的税收 1关于所得税 (1)限售股转让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67号)的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中,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股票原值+合理税费)。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的,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因此,员工直接持股时,限售股转让所得税为20%,如按核定征收,税率为股权转让所得的20%*(1-15%),即17%。 (2)股息红利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2011)第三条第五款,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率 为百分之二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规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

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 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 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本通知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因此,员工直接持股时,如果长期持股,在限售期内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率为10%,解禁后股息红 利的个人所得税率为5%。 2关于营业税 (1)限售股转让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规定:“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因此,自然人限售股转让不需要 缴纳营业税。 (2)股息红利营业税 营业税的征收对象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股息红利不属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因此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3员工直接持股税收总结 综上所述,员工直接持股时: (1)限售股转让税率为20%,如按核定征收,税率为股权转让所得的20%*(1-15%),即17%。 (2)如长期持股,上市后限售期内分红个人所得税率10%,解禁后个人所得税率5%。 二、通过公司持股方式的税收 1这关于所得税 (1)限售股转让所得税 公司转让限售股时,公司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向自然人股东分红时, 自然人股东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在不考虑税收优惠和税收筹划的前提下,税率为1-(1-25%)(1-20%)=40%。如合理避税,税率可以降低不少,但一般限售股转让金额都比较大,因此要大幅降低实际税负比较困难。 (2)股息红利所得税 上市公司分红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2007)第二十六条,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 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因此,员工持股平台公司从上市公司取得分红时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员工持股平台公司分红时,自然人股东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2关于营业税 (1)限售股转让营业税

紫光股份: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完善和健全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依照《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证监会令第57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 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制定了《紫光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制定本规划的主要考虑因素 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着眼于公司长远、可持续的发展,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综合分析公司所处行业、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股东意愿和要求、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制定本规划的基本原则 1、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合理制定公司股东回报规划。 2、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3、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 三、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

2017年最新细分的行业概念股龙头股名单一览

2017年最新细分的行业概念股龙头股名单一览 第一:新兴信息产业龙头 通信网络——恒宝股份 通信设备——新海宜、东方通信、 高性能集成电路——上海贝岭 高端软件——科大讯飞 云计算——拓尔思、浪潮信息、中国软件、华东电脑、长城电脑 三网融合——数源科技、广电网络、中电广通、奥维通信、歌华有线 车联网。龙头名单为:软控股份、启明信息、荣之联。 物联网——三五互联、远望谷、大唐电信、二六三、新大陆、厦门信达。 第二、节能环保龙头 智能建筑——泰豪科技、天壕节能 高效LED——三安光电、深天马、莱宝高科 高效节能灯龙头——浙江阳光、江苏阳光、万讯自控、天壕节能 高效节水——新疆天业 先进污水处理——创业环保、首创股份、中原环保、国中水务、巴安水务、永清环保 先进大气污染控制——龙净环保、菲达环保、霞客环保、山大华特、先河环保、中电环保

循环利用——格林美 第三、新生物产业龙头 海洋生物——北海国发 抗体类药——华神集团 疫苗生产——莱茵生物 血液制品——上海莱士、华兰生物 生物能源——丰原生化、韶能股份、凯迪最力 生物农业——隆平高科、敦煌种业、丰乐种业、东方海洋 生物基因——长春高新、交大昂立、四环生物。 超级细菌——联环药业、金宇集团、鲁抗医药、天坛生物、海王生物、安科生物、科华生物 生物医药——华兰生物、江苏吴中、三峡新材、吉林敖东、海欣股份。 第四、高端装备制造业龙头 制造卫星——中国卫星、航天长峰、航天科技、航天晨光 航天配件——轴研科技、航天动力 航天材料——宝钛股份(600456) GPS卫星定位——四维图新、北斗星通、华力创通、网宿科技 大飞机——中航飞机、中直股份 军工特殊用钢材——中原特钢、抚顺特钢、西宁特钢、八一钢铁

紫光股份员工持股计划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 计划研究与方案设计(讨论稿) 研究篇 成立职工持股会的意义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在企业中如何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激励员工的创造性将直接影响企业的生存和效率。成立职工持股会,使公司员工通过持股会成为公司的股东,参与公司的管理与监督,在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的同时提高员工的自身利益,员工成为企业真正的主人。以下就管理层和普通员工两方面讨论他们持股的必要性。 管理层持股的必要性 管理层在企业中的主要行为包括: 1. 管理行为: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以决策为中心。经营者管理行为的努 力程度对企业的长期发展和收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根据现代 企业组织理论,由于不对称信息等原因的存在,经理的努力程度很难得 到有效的观察和监督。从而也就很难对经理的努力程度进行考核。 2. 管理利润行为:是指经理在某种意义上有意识地介入到对外公布的财务 报告的处理过程中,即“对揭示的管理”,以达到其非公开化的目标。 即经理人员有可能对财务报告中的利润额在一定程度上加以控制,从而 根据报酬契约的计算,是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所指 的管理利润行为,其存在的前提条件之一就是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 会计准则等。 3. 管理腐败行为:是指经理出售或窃取公司财产以换取个人利益,从而对 所有者的权益以及整个公司利益造成损害。主要包括回扣、挪用、过分 的在职消费及具有自我代理性质的关联交易等。 如果我们作出经营者是“经济人”的假设,也就是说,我们不把希望寄托在“经理人员具有很高的道德水准,能够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为企业作出贡献,而不计报酬的多少”这样一个判断之上,那么很明显,由于经营者往往事实上掌握着公司的大部分控制权,他将有条件、有动机通过以上三种行为的某种组合实现其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从而偏离企业利益最大化的目标。因此,对于企业利益相关者而言(包括普通员工),如何在激励经营者管理行为的同时约束其管理利润行为及管理腐败行为,从而使经理自身利益最大化和企业利益最大化趋同是至关重要的。然而,激励离不开度量,约束离不开监督,可偏偏经营者的活动又是最难度

有限合伙协议范本(员工持股平台)

(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参考格式) 合伙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第二条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五条合伙企业名称: 第六条企业经营场所: 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七条合伙目的:本合伙企业为XX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意在为核心创业团队提供分担创业风险、同时享受创业收益的通道。 第八条合伙经营范围:投资持有XX公司股权。 第XX条 合伙期限为××年。 (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增加本条)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九条合伙人共个,分别是: 1、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注:选择其中之一): 住所(址):,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2、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注:选择其中之一): 住所(址),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注:可续写。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以上普通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普通合伙人:。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出资总额的%。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个月内缴足。…… 2、有限合伙人:。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出资总额的%。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个月内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