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重要电力用户管理办法

中山重要电力用户管理办法
中山重要电力用户管理办法

中山市重要电力用户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依据】为加强本市重要电力用户管理,建立重要电力用户准入和退出机制,明确各方职责,提高重要电力用户应对电力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的重要电力用户是指在国家或者本市的社会、政治、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中断供电将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较大环境污染、较大政治影响、较大经济损失,或者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本市电网供电范围内的电力用户。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市重要电力用户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管理部门职责】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是本市重要电力用户主管部门,负责重要电力用户的监督管理。

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重要电力用户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重要电力用户范围】重要电力用户包括公共卫生、公用事业、市政基础设施、金融证券、通信服务、广播电视等行业以及党政机关、国防军事部门、公共数据中心、大型交通枢纽中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单位。

重要电力用户范围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予以相应调整。

第六条【分级标准】根据供电可靠性以及中断供电对人身安全、政治、经济、环境保护、社会秩序造成的损失或者影响的程度,将重要电力用户分为特级、一级、二级和临时性重要电力用户。

第七条【特级重要电力用户标准】特级重要电力用户,是指在管理国家事务中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中断其供电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电力用户。

第八条【一级重要电力用户标准】一级重要电力用户,是指中断其供电将可能产生下列后果之一的电力用户:

(一)直接引发人身伤亡的;

(二)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

(三)发生中毒、爆炸或火灾的;

(四)造成重大政治影响的;

(五)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六)造成较大范围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第九条【二级重要电力用户标准】二级重要电力用户,是指中断其供电将可能产生下列后果之一的电力用户:

(一)造成较大环境污染的;

(二)造成较大政治影响的;

(三)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

(四)造成一定范围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第十条【重要电力用户名单确定】重要电力用户的确

定,按照“政府统一组织,用户自愿申报,供电局技术审核”的程序开展,强化政府统筹协调功能,充分尊重用户的自主选择权,发挥供电部门的技术优势。

用户应根据自身用电性质主动向市电力主管部门申报,如未申报,视为主动放弃重要电力用户资格。

用户申请并认定为重要电力用户的程序是: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中山市重要电力用户申报表》,加盖公章后交所属镇(区)经信部门初步审核,镇(区)经信部门初审后交镇(区)供电部门,镇(区)供电部门进行技术初审,再交市供电部门审核,市供电部门汇总把关后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最后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审定。

若用户提交的信息有虚假内容,将取消其重要电力用户的资格。

第十一条【重要电力用户名单调整】重要用户名单确定后,根据需要动态对其进行变化管理,只对新增和退出的进行审核,其他不变的用户不再进行审核。

当既有重要电力用户性质发生变化不满足国家标准时,用户主动向经信部门申报退出;用户申请退出重要电力用户的程序是:用户按要求如实填报《中山市重要电力用户退出表》,加盖公章后交镇(区)经信部门初审,再报市经信部门审定。

供电部门在日常用电安全服务检查中发现有重要用户电源配置和自备应急电源配置不满足要求或者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而拒不整改时,一经发现,即由供电部门向经信部门

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报告,经信部门审核后将其退出重要用户名单。

第十二条【供用电安全保障协议】重要电力用户应主动与供电部门签订供用电安全保障协议,协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重要电力负荷的容量以及分布;

(二)供电电源配置;

(三)供用电设施安全管理责任划分;

(四)应急电源配置和非电性质的安全措施;

(五)供用电保障措施;

(六)违约责任;

(七)双方共同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条款。

供用电安全保障协议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重要电力用户所在行业的相关标准以及对供电的实际需求、电力负荷特性、当地公共电网现状和发展规划等因素合理确定。

第十三条【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重要电力用户的供电电源应采用多电源、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当任何一路或一路以上电源发生故障时,至少仍有一路电源应能对保安负荷持续供电。特级重要电力用户宜采用双电源或多路电源供电,一级重要电力用户宜采用双电源供电,二级重要电力用户宜采取双回路供电。

重要电力用户均应自行配置自备应急电源,电源容量至少应满足全部保安负荷正常供电的要求,保安负荷的大小由重要电力用户按照自身实际情况确定。新增重要电力用户自

备应急电源应同步建设,在正式生产运行前投运。

重要电力用户应具备外部自备应急电源接入条件。

第十四条【供电保障】供电部门应当加强公用供电设施的维护管理,保障供电设施的正常运行,满足重要电力用户的用电需求。

第十五条【隐患排查和治理】供电部门依法对重要电力用户开展用电检查;重要电力用户存在用电安全隐患应按要求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由市电力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事先告知】供电部门在运行方式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影响重要电力用户用电安全时,应当事先告知重要电力用户。

第十七条【应急处置】发生突发应急情况时,供电部门应当根据应急处置要求,快速抢修和优先恢复重要电力用户的供电。

重要电力用户因内部故障引发停电时,应当立即通知供电部门。并快速排除故障,恢复正常用电。

第十八条【设备配置要求】重要电力用户的变配电和用电设备配置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和本市的有关标准。

第十九条【设备运行要求】重要电力用户应当建立健全电气设备运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安全运行的相关规程、规范。

重要电力用户必须对照有关标准中预防性试验及检修周期的要求,自行委托持具有相应许可类别、许可等级的《承

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企业,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预防性试验和检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重要电力用户受电装置上的作业人员,应当持有《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第二十条【非电性质安全措施】重要电力用户应当根据生产运行特点和电力负荷特性,合理制定非电性质的安全措施。

第二十一条【重要电力用户的应急预案及演练】重要电力用户应当制定停电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特级重要电力用户应当每半年开展一次应急演练,一级、二级重要电力用户应当每年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并将停电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应急演练总结报供电部门备案。

供电部门应当对重要电力用户制定停电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给予指导。

第二十二条【资料保存及保密】重要电力用户应当妥善保存内部供配电系统的文档、图纸等资料,并保证资料信息与实际情况相一致。供电部门要求重要电力用户提供相关资料的,对用户提供的资料应当予以保密。

第二十三条【监督管理】各级电力主管部门、供电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重要电力用户管理的日常监督检查、协调和宣传教育。

第二十四条【施行日期】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3年。

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管理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管理办法(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7287-90 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管理,保障重要电力用户供电可靠性,提高对电力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重要电力用户是指在国家或者本市的社会、政治、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中断供电将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较大环境污染、较大政治影响、较大经济损失,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本市电网供电范围内电力用户。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市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管理部门职责)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本市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运行和电力应急处置的管理。 国家电监会华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华东电监局)负责对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配置情况的监督管理,并与市经济信息化委共同做好重要电力用户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管理工作。 本市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重要电力用户安全供用电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重要电力用户范围) 重要电力用户包括公共卫生、公用事业、市政基础设施、金融证券、通信服务、广播电视、石化等行业以及党政机关、国防军事部门、公共数据中心、大型交通枢纽中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单位。

技术档案管理规定(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技术档案管理规定(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技术档案管理规定(标准版) 为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准确掌握车辆及其所换机件的技术状况,制定本规定: 一、技术档案是指本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用的一切重要图片、图纸、光碟、图书、报表、技术资料、有关设备的技术文字说明等技术性文件,整理后归并文件档案。 二、本厂设置技术档案有:维修汽车技术质量档案、技术标准、规程、工艺文件、统计报表等生产技术档案、设备档案。 三、本厂技术档案由调度资料部门负责建立、保管、运用或提供使用。 保管工作由调度资料部门指定专人负责。 四、每类档案资料进入本企业、技术部应当月内建立档案。建档时要分类编号、登记,并立卷归档,并进行必要的整理编制卡片,以便查阅。

同时建立电子档案,并在每周进行一次移动硬盘存储,防止数据丢失。 五、修理厂技术档案不外借。内部技术人员办理借阅手续后,可以借阅,但属修理厂秘密的资料不得外借,不得随便复印。技术档案阅后要及时归还并办理归还手续。 六、车辆技术档案的建立,必须建立单车维修档案,数据、信息准确全面,按信息归类存放,并做好重要的维修数据记录其换件记录。 七、技术部定期对技术档案进行鉴定,确定保管年限及时销毁失去使用价值的档案。 八、所有档案保存期限为长期。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管理办法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8619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管理办法正式样本

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管理,保 障重要电力用户供电可靠性,提高对电力突发事件的 应急处置能力,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关于 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 管理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重要电力用户是指在国家或者本市

的社会、政治、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中断供电将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较大环境污染、较大政治影响、较大经济损失,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本市电网供电范围内电力用户。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市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管理部门职责)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本市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运行和电力应急处置的管理。 国家电监会华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华东电监局)负责对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配置情况的监督管理,并与市经济信息化委共同做好重要电力用户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管理工作。

技术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1 目的 对技术文件资料保持完整性、正确性和统一性实施有效控制,确保各有关场所使用的技术文件资料是有效版本。 2范围 适用于质量体系有关技术文件资料的控制。 3职责 3.1研究所负责技术文件资料的编写、更改、管理、复制、发放、回收处理。3.2 其他相关部门及各生产厂,负责各自技术文件资料的管理。 4管理内容 4.1技术文件资料管理通则 4.1.1技术文件资料可以是多种媒体形式包括图纸、工艺文件、技术标准、电子文档等,是公司的法定文件之一,属公司机密,全公司员工都有义务妥善保管。未经许可,个人不得私自对保密的技术资料进行拷贝、复印、描图、晒图,不得私自带离公司。如果采取非法手段获取不属于其工作范围之内的公司保密技术资料,并将其泄露,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将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条款追究其法律责任。4.1.2技术文件资料是指导生产、检验生产的唯一依据,技术文件资料的修改权属公司研究所,并由授权人实施,其他任何个人只有建议权。 4.1.3技术文件资料管理的范围包括: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技术协议、技术合同、企业标准和外来图样、标准等。

4.1.4 各部门使用的有效版本技术文件资料,应有相关记录,并按本管理制度实施管理。所有生产和管理使用的技术文件资料符合规定的有效的,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违规擅自复印图纸工艺,更不可以正式用于生产和管理。 4.1.5 各类技术文件资料在发布前按程序规定的授权应审批其适用性。 4.1.6 各类技术文件资料按归口部门确定的发放范围和定额进行发放。 4.2 研究所负责组织技术文件资料编制、更改及实施控制管理 4.2.1各类技术文件资料的更改必须符合规定程序,在技术文件资料或相应附件上应标明更改内容,并做好记录。符合Q/CG 107-2002《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更改办法》和Q/CG542-2002《工艺文件更改办法》的要求。 4.2.2为确保各个场所使用的文件均为有效版本,其标识按以下规定: a)、发放的技术文件资料应盖有研究所确认有效版本印章,各使用部门应在其使用的技术文件上盖有部门印章; b)、技术文件资料均以新版本替代老版本,同时回收老版本,在新版本未颁布之前,老版本仍然为有效版本。 c)、根据《CG.QP.04.01文件控制程序》质量体系程序文件的规定,原则上在每年的一季度内安排一次对图纸、工艺技术文件的定期评审确认,确认时由研究所统一发放确认通知及年度确认章,由各技术文件使用单位执行。对符合4.2.2 a)和b)条款规定、盖有研究所确认有效版本印章和盖有使用部门印章标识的有效版本的图纸、工艺技术文件资料,由生产厂(处室)技术资料管理人员盖上由研究所发放的本年度确认章,作为当年度对图纸、工艺技术文件的定期评审确认。 4.2.3文件的更改应注意技术的接口。例如:设计图样更改,涉及其他零部件及工艺文件、采购文件、检验文件等时,相应文件同时更改,以保证文件的统一性。4.3技术文件资料的生产管理

电业公司重要电力客户用电管理办法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3421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电业公司重要电力客户用电管理办法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电业公司重要电力客户用电管理办 法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供用电安全管理,规范重要电力客户安全供用电行为,保障正常供用电秩序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用电检查管理办法》、《供电营业规则》及其补充规定、《国家电网公司业扩报装工作规范(试行)》、《国家电网公司业扩供电方案编制导则(试行)》、《关于加强重要电力客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豫电营销[2010]7号文、《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

厂和变电站部分及电力线路部分)》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安县电业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供电营业区域内所有重要电力客户(业扩管理以及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第二章重要电力客户范围 第三条重要电力客户是指在本县区域内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对其中断供电将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较大环境污染、较大政治影响、较大经济损失、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用电单位或对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用电场所。 第四条根据供电可靠性的要求以及中断供电危害程度,重要电力客户可以分为特级、一级、二级重要电力客户和临时性重要电力客户。 1、特级重要电力客户,是指在管理国家事务中

技术资料管理办法

技术资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铁路科学技术档案管理规则》和相关技术资料管理办法,结合公司标准化管理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资料是工程管理、施工、科研等各项工作的成果反映。完整准确的技术资料是组织和指导施工、验工计价、进行质量追溯、编制竣工文件和施工技术总结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技术资料管理的范围主要包括: 1. 设计施工图、说明书及附表资料,变更设计等设计资料; 2.施工规范、验收标准; 3.承包合同的投标书,施工承包合同及补充文件(答疑); 4.施工组织设计、创优规划、工程日志、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等; 5.上级和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的指令、通知、文件; 6.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试验、测量以及检验批记录、分部、分项、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等相关资料。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四条兰渝铁路LYS-11标段三分部技术资料管理实行项目部、工区、项目队三级管理机制。按照“六位一体”要求,项目部、工区、项目队建立技术资料保证体系,确保工程施工一流、技术资料管理一流的目标,实现技术资料管理的标准化。 第五条项目部负责全标段技术资料的协调管理和指导工作,项目部工程部为

归口管理单位。 第六条项目部应由一名工程师分工管理技术资料,工区、项目队设置专人管理技术资料,项目队管理机构领导层中明确由总工程师主管技术资料工作。按照相关法规、标准和公司的相关要求,推行技术资料管理标准化;技术资料管理人员要保持稳定,保证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连续性。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项目部职责 严格执行国家和铁道部有关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依据批准的设计文件组织工程建设。组织工区和项目队共同确定施工过程中的内业资料的填写标准、份数和相关要求,统一全线施工内业表格,对全线技术资料管理进行指导、检查、监督、考核。 第八条项目队职责 1.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各种内业会议,及时传达会议要求并执行; 2.制定技术资料管理规划,编制技术资料管理办法; 3.组织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标准、规范和管理办法,提高技术资料的编制、管理水平; 4.定期、不定期进行项目内的技术资料的检查,并就检查的内容进行交流,制定相应措施,确保技术资料数字填写准确、真实、完整、整洁且签字齐全,确保可追溯性; 5.协调各部门的接口工作,确保技术资料对应统一; 6.开展本单位的技术资料的监督检查。 第四章管理制度

重要电力用户停电事件处置方案模板

重要电力用户停电事件处置方案

重要电力用户停电事件处理方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确保最大限度的对重要客户供电, 尽可能避免或减少损失, 维护社会和谐, 制定本方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以下法律法规、标准制度及相关预案,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供电营业规则》 《国家电网公司应急管理工作规定》 1.3重要客户定义 本方案所指重要客户为: 党政机关、广播电视台及其基站、大型商场、重要交通枢纽、移动、电信、网通等信息网络中心, 水厂及污水处理厂、学校、医院等城市公共服务行业, 以及高危企业涉及的煤矿、非煤矿山、化工、冶金等工矿企业, 意外停电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等其它重要电力使用客户。 1.4适用范围

本方案属于企业内部对事故的组织处理和控制, 适用于奉节供电公司电网系统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发生停电事故的情况下, 保证或恢复重要客户供电的紧急处理。 1.5方案具体要求规定 本方案规定了适用范围、应急处理原则、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信息报告程序和应急处理、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等具体要求。 2.应急处理基本原则 2.1安全供应和谐稳定 电力的安全供应直接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由于电力生产和使用过程中的特殊性, 有可能因电力生产环节故障、意外事故及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导致重要客户电力供应中断, 如果没有防范措施, 可能造成指挥失控、事故扩大, 甚至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重大灾害性事故, 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2.2应急措施提高管理 重要客户对电力供应可靠性有特殊要求, 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定, 客户应建立双电源或多路电源, 以及事故备用电源, 协助客户落实自备应急电源措施及应急演练等工作。同时客户还应加强自身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 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 保证电力的可靠供应。 2.3安全服务有序用电

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

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 监督管理的意见 电监安全 [2008] 43号 为了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提高社会应对电力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有效防止次生灾害发生,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重要电力用户范围和管理职能 (一)重要电力用户是指在国家或者一个地区(城市)的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对其中断供电将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较大环境污染、较大政治影响、较大经济损失、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用电单位或对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用电场所。 (二)根据供电可靠性的要求以及中断供电危害程度,重要电力用户可以分为特级、一级、二级重要电力用户和临时性重要电力用户。 1、特级重要用户,是指在管理国家事务中具有特别重要作用,中断供电将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电力用户。 2、一级重要用户,是指中断供电将可能产生下列后果之一的: (1)直接引发人身伤亡的; (2)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

(3)发生中毒、爆炸或火灾的; (4)造成重大政治影响的; (5)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6)造成较大范围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3、二级重要用户,是指中断供电将可能产生下列后果之一的: (1)造成较大环境污染的; (2)造成较大政治影响的; (3)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 (4)造成一定范围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4、临时性重要电力用户,是指需要临时特殊供电保障的电力用户。 (三)供电企业要根据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重要电力用户的行业范围及用电负荷特性,提出重要电力用户名单,经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报电力监管机构备案。 (四)电力监管机构要按照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重要电力用户名单,加强对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配置情况的监督管理,并与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重要电力用户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管理工作。 二、合理配置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 (五)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的配置至少应符合以下要

重要电力用户 认定条件 情况说明

重要电力用户认定情况说明 重要电力用户的等级划分依据(电监安全〔2008〕43号)《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审核客户行业范围和负荷特性,并根据客户供电可靠性的要求以及中断供电危害程度,分为特级、一级重要、二级重要、临时性重要电力用户,其分类标准如下: 一、重要电力用户的分级原则 1.特级重要用户:是指在管理国家事务中具有特别重要作用,中断供电将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电力用户。 2.一级重要用户:是指中断供电将可能产生下列后果之一的电力客户: (1)直接引发人身伤亡的; (2)造成严重污染环境的; (3)发生中毒、爆炸或火灾的; (4)造成重大政治影响的; (5)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2.3.2(1)条:重大设备事故是指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者); (6)造成较大范围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3.二级重要用户:是指中断供电将可能产生下列后果之一的电力客户: (1)造成较大环境污染的; (2)造成较大政治影响的; (3)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2.3.3(1)条:较大设备事故是指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者); (4)造成一定范围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4.临时性重要用户:是指需要临时特殊供电保障的电力客户。 二、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配置标准 1、特级重要电力用户具备三路电源供电条件,其中的两路电源应当来自两个不同的变电站,当任何两路电源发生故障时,第三路电源能保障独立正常供电; 2、一级重要电力用户具备两路电源供电条件,两路电源应当来自两个不同的变电站,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路电源能保障独立正常供电; 3、二级重要电力用户具备双回路供电条件,供电可以来自一个变电站的不同母线段; 4、临时性重要电力用户按照供电负荷重要性,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以通过临时架设线等方式具备双回路或两路以上电源供电条件; 5、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的切换方式要满足重要电力用户允许中断供电时间的要求。 三、重要电力用户的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标准

技术档案管理办法

技术档案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建立、健全公司技术档案工作,完整地保存和科学地管理公司的技术档案,充分发挥技术档案在公司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更好地为公司各生产 部门服务。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1.2、本公司技术档案是指各技术部门(包括车间)在生产技术、科研成果、质量、设备、基建等技术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图纸、图表、文字材料、照片等技术资料以及外来、外购的图纸、资料、图书等。 1.3、公司技术职能部门、车间要把技术档案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技术业务管 理工作中,保证其技术文件材料的积累,达到收集齐全、整理系统,并按制 度及时归档。以保证全公司技术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1.4、按照集中统一管理技术档案的基本原则,公司设计研究所设立技术档 案室,并配备专职人员管理。技术档案室在技术主管的直接领导下,集中统 一管理全公司的生产、开发、质量、设备、基建等技术档案。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工作,达到全公司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2、技术文件资料的归档 2.1、每一个技术项目完成或告一段落后,都要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技术文件资料,并按公司形成技术文件资料的归档范围和要求,将所形成的技术文 件资料加以系统的整理,组成保管单位(卷、代、册、盒),由技术主管审查后及时向公司技术档案室移交归档。

2.2、各部门或技术人员在移交技术档案或技术文件资料时,交接双方应按 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签字归档备查。凡不符合组卷要求或技术文件资料不全的,管理人员有权拒绝接收。 2.3、凡需归档的技术文件资料,应尽量符合国标、部标和企业标准>标准的 规定。做到书写材料优良,字迹工整,图纸按规格绘制,图样清晰。严禁用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打印。 2.4、凡各部门形成的图纸类文件,应描制底图一份,并经技术责任签字后, 向档案室移交归档。 2.5、凡外来、外购回公司的图纸资料,随仪器、设备入厂的图纸、使用说明书、电气线路图等在开封前,有关单位必须通知资料管理人员参加清点,如 数归档。在未办理借阅使用手续前任何人不得据为私有或拿走。 3、技术档案室的任务 3.1、集中、统一、科学地管理好技术档案,维护技术档案的完整、系统、准确和安全,并及时、准确地提供利用。因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技术档案原件遗失、缺漏、污损破坏至无法使用、借出无法收回等,管理人员应负主要责任,严重者调离岗位。 3.2、协助各部门和有关技术人员做好技术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和正确地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3.3、承担技术文件资料的接收、复制、借阅、发放和建档,提供技术资料为全公司有关单位和技术人员服务。 4、技术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2021版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2021版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 全管理办法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374

2021版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管理,保障重要电力用户供电可靠性,提高对电力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重要电力用户是指在国家或者本市的社会、政治、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中断供电将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较大环境污染、较大政治影响、较大经济损失,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本市电网供电范围内电力用户。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市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管理部门职责)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本市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运行和电力应急处置的管理。 国家电监会华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华东电监局)负责对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配置情况的监督管理,并与市经济信息化委共同做好重要电力用户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管理工作。 本市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重要电力用户安全供用电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重要电力用户范围) 重要电力用户包括公共卫生、公用事业、市政基础设施、金融证券、通信服务、广播电视、石化等行业以及党政机关、国防军事部门、公共数据中心、大型交通枢纽中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单位。 重要电力用户范围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予以相应调整。

工程技术资料与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技术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项目部所有部门工程技术资料管理标准、管理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2、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从项目立项前准备阶段到项目竣工投产验收期间所有工程项目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移交等管理。 第二章规范性引用文件 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办法 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第三章管理办法与制度 一、工程技术资料归档范围及要求 1、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2、项目凡持有上条所述标准规定之范围中所列资料的,无论是由部门或者个人保管,均应按本制度要求进行整理,由档案工作人员验收后归档。 3、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主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后归档。有电子文档资料的,应同时收集齐全。 4、所有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二、工程技术资料管理 1、接收:技术档案室在接收资料时应仔细核对资料名称、份数、资料状况(正、副本、原件、复印件、完好、齐全、破损)。 2、登记:充分利用资料管理软件,分类登记,确保软件自动生成的档案号与分类表一致。 3、填写卷盒封面、脊背。 4、排架:资料按类别分类排架:依照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的原则,卷盒(袋)

正面向左。 三、资料的分发及借阅 1、资料分发要填写“文件和资料发放登记表”,借阅要填写“资料借阅登记表”,签字备查。(表格见附表1.1、1.2) 2、项目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原则上仅供项目内部人员使用,外单位调阅档案要经项目领导批准,见有效证件才可接待。 3、资料外借一般不超过1个月,最长不超过3个月。超过规定时间应办理续借手续。档案室保存的资料数量任何时候不应少于二套,只剩二套时,原则上不再外借,特殊情况下急需借阅,必须经过综合部主任签字批准。 4、借阅资料要及时归还。 5、对借出归还的资料要认真核对清点。 6、收到归还的资料要及时放回原处,并在借阅登记表上注销。 7、档案室对借出资料每月汇总一次,对到期末还的资料发出催还通知。 8、工程技术档案管理。 四、收集 1、凡从项目立项前准备阶段到项目竣工投产验收期间,办理完毕并能反应与生产、建设、技术等有关重要职能活动,对今后各项工作和延续本企业、本单位历史发展具有查考和凭证价值的科技文件材料(纸质及其它载体)均需进行收集。 2、档案管理人员应坚持“五参加”(参加科研成果和科研项目鉴定;参加设备招、评标,参加设备开箱;参加工程项目验收;参加重要的生产事故分析会),了解工程进度及有关资料情况,以保证各类档案资料及时、齐全、准确的归档。 五、档案的排架与保管 1、档案柜(架)依次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的原则进行编号,档案排架也依据从上到下,从左到右的方法。 2、本室档案采用分类排架法,不同类别的档案分别排架,同一类别的档案按分类号及案卷顺序号依次排列。 3、档案保管应做到“四不”即:不使档案分散;不使档案互相混乱;不使档案丢失与泄密;不使档案遭到损坏。

河北省高危及重要电力用户自备应急电源管理办法

河北省高危及重要电力用户自备应急电源 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河北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提高高危及重要电力用户应对电力突发事件的能力,科学合理配备自备应急电源,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所有高危及重要电力用户。 第三条高危及重要电力用户是指在国家或者一个地区(城市)的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对其中断供电将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较大环境污染、较大政治影响、较大经济损失、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用电单位或对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用电场所。 第四条保安负荷是指用于保障用电场所人身与财产安全所需的电力负荷。一般认为,断电后会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保安负荷: (l)直接引发人身伤亡的; (2)使有毒、有害气体溢出,造成环境大面积污染的; (3)将引起爆炸或火灾的; (4)将引起重大生产设备损坏的; (5)将引起较大范围社会秩序混乱或在政治上产生严重影响的。 第五条自备应急电源是指电网中断供电情况下,由电力用户自备且独立于电网之外的向保安负荷供电的电源。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电力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确定本行政区域内高危及重要电力用户的名单,负责审核批准自备应急电源的配电方案。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督促、配合行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危及重要电力用户自备应急电源的监督检查,责令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高危及重要电力用户限期整改,消除隐患。 第八条供电企业负责按年度提出供电区域内高危及重要电力用户名单,报当地政府电力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第九条高危及重要电力用户的认定由当地政府电力行政管理部门组织供电企业和用户统一开展,认定工作每年不少于一次。 第十条高危及重要电力用户编制自备应急电源的配里方案商供电企业后,报当地政府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一条供电企业负责按规定周期对当地高危及重要电力用户自备应急电源配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指导用户安全使用自备应急电源。 第十二条高危及重要电力用户负责自备应急电源的建设、运行及维护,确保自备应急电源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章自备应急电源配备要求 第十三条高危及重要电力用户应根据保安负荷的性质、容量需求等,合理配置自备应急电源,同时合理配里非电性质的保安措施。 第十四条自备应急电源可选用内燃机发电机组、移动发电机组、UPS、EPS、蓄电池、千电池等静态储能装里以及其他应急电源设备。

客户等级分类

重要客户管理讲义 一、电监会[2008]43号文件精神 1、重要客户的概念及分级 重要客户是指在国家或者一个地区(城市)的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对其中断供电将可能造成人身伤亡、环境污染、政治影响、经济损失、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用电或对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用电场所。重要用户按照其是否具有危险性又分高危客户和重要客户;根据供电可靠性的要求以及中断供电危害程度,重要电力客户可以分为特级、一级、二级重要电力客户和临时性重要电力客户。 特级重要客户是指在管理国家事务中具有特别重要作用,中断供电将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电力客户(如重要国防、机场等)。一级重要客户是指中断供电将可能产生下列后果之一的:(1)直接引发人身伤亡的; (2)造成严重污染环境的; (3)发生中毒、泄露、透水、爆炸或火灾的; (4)造成重大政治影响的; (5)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6)造成较大范围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如井下开采的煤矿及非煤矿山,腐殖酸矿,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重要交通枢纽,大型冶金企业,石油加工及开采、省级党政机关等) 二级重要客户是指中断供电将可能产生下列后果之一的:(1)造成较大环境污染的; (2)造成较大政治影响的; (3)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 (4)造成一定范围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如通讯枢纽、地市级党政机关、大型医院等公共事业) 临时性重要客户是指需要临时特殊供电保障的电力客户。(如大型水利枢纽、隧道施工、重大活动临时保电客户)

2、重要客户的认定程序 根据国家电监会[2008] 43号文件规定,各供电单位要根据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重要电力客户的行业范围及用电负荷特性,提出重要电力客户名单,经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报电力监管机构备案。 3、国家对重要用户的供电电源配置有什么要求? 重要电力客户供电电源的配置至少应符合以下要求: (1)、特级重要电力客户具备三路电源供电条件,其中的两路电源应当来自两个不同的变电站,当任何两路电源发生故障时,第三路电源能保证独立正常供电; (2)、一级重要电力客户具备两路电源供电条件,两路电源应当来自两个不同的变电站,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路电源能保证独立正常供电; (3)、二级重要电力客户具备双回路供电条件,供电电源可以来自同一个变电站的不同母线段;(4)、临时性重要电力客户按照供电负荷重要性,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通过临时架线等方式具备双回路或两路以上电源供电条件; (5)、重要电力客户供电电源的切换时间和切换方式要满足重要电力客户允许中断供电时间的要求。4、重要用户自备应急电源配置应满足哪些要求? 重要电力客户的自备应急电源配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客户选用的自备应急电源设备要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消防、节能、环保等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2)、自备应急电源配置容量标准应达到保安负荷的120%;保安负荷由供电企业与重要电力客户共同协商确定,并报当地电力监管机构备案。 (3)、自备应急电源启动时间应满足安全要求; (4)、自备应急电源与电网电源之间应装设可靠的电气或机械闭锁装置,防止倒送电; (5)、临时性重要电力客户可以通过租用应急发电车(机)等方式,配置自备应急电源。 5、重要电力客户自备应急电源业务办理及运行管理有哪些要求? 重要电力客户自备应急电源业务办理及日常运行管理要求如下: (1)、重要电力客户新装自备应急电源及其业务变更要向供电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并与供电企业签订自备应急电源使用协议,明确供用电双方的安全责任后方可投入使用。自备应急电源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由重要电力客户自行负责; (2)、重要电力用户新装自备应急电源投入切换装置技术方案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所接入电力系统安全要求。 (3)供电企业要掌握重要电力用户自备应急电源的配置和使用情况,建立基础档案数据库,并指导重要电力用户排查治理安全用电隐患,安全使用自备应急电源。 (4)、重要电力客户要需拆装自备应急电源、更换接线方式、拆除或者移动闭锁装置,要向供电办理相关手续,并修订相关协议; (5)、重要电力用户要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对自备应急电源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预防性试验、启动试验和切换装置的切换试验。 (6)、重要电力客户要制订自备应急电源运行操作、维护管理的规程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至少每年一次)进行应急演练。 6、重要电力客户自备应急电源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和防止哪些事项? 重要电力客户的自备应急电源在使用过程中应杜绝和防止以下情况发生: (1)、自行变更自备应急电源接线方式; (2)、自行拆除自备应急电源的闭锁装置或者使其失效; (3)、自备应急电源发生故障后长期不能修复并影响正常运行; (4)、擅自将自备应急电源引入,转供其他客户; (5)、其他可能发生自备应急电源向电网倒送电的。

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 1.1 为建立、健全公司技术资料档案工作,完整地保存和科学地管理公司的技术档案,充分发挥技术档案在公司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1.2 本公司技术档案是指各技术部门(包括车间)在生产技术、科研成果、专利成果、设备、基建等技术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图纸、文字材料、照片等技术资料。 1.3 公司技术职能部门要把技术档案工作纳入本部门的业务管理工作中,保证其技术文件材料的积累,达到收集齐全、整理系统,并按制度及时归档。 1.4 按照集中统一管理技术档案的基本原则,公司设立综合档案室,并配备专职人员管理。 二、技术文件资料的归档 2.1 每一个技术项目完成或告一段落后,都要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技术文件资料,并按归档范围和要求,将所形成的技术文件资料加以系统的整理,组成保管单位(卷、代、册、盒)移交归档。 2.2 各部门或技术人员在移交技术档案或技术文件资料时,交接双方应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2.3 凡需归档的技术文件资料,应尽量做到书写材料优质,字迹工整,图纸按规格绘制,图样清晰。严禁用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打印。 三、档案室管理人员的职责 3.1 集中、统一、科学地管理好技术档案,维护技术档案的完整、系统、准确和安全,并及时、准确地提供利用。因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技术档案原件遗失、缺漏、污损破坏至无法使用、借出无法收回等,管理人员应负主要责任。 3.2 协助各部门和有关技术人员做好技术文件资料的形成积累和正确地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3.3 遵守公司保密制度,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4 严格执行技术档案的保管、借阅、发放制度。 3.5 保持档案室内整洁、卫生,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要及时修补和提出复制。 四、技术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电业公司重要电力客户用电管理办法(正式版)

电业公司重要电力客户用电管 理办法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电业公司重要电力客户用电管理办法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供用电安全管理, 规范重要电力客户安全供用电行为, 保障正常供用电秩序和公共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用电检查管理办法》、《供电营业规则》及其补充规定、《国家电网公司业扩报装工作规范(试行)》、《国家电网公司业扩供电方案编制导则(试行)》、《关于加强重要电力客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豫电营销[20__]7号文、《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部分及电力线路部分)》和国家有关规定, 结合本县的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安县电业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供电营业区域内所有重要电力客户(业扩管理以及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第二章重要电力客户范围 第三条重要电力客户是指在本县区域内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 对其中断供电将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较大环境污染、较大政治影响、较大经济损失、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用电单位或对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用电场所。

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1、总则 1.1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合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管理,提高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 定本规定。 1.2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是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过程管理的真是记录,同时也是对施工项目部安全管理水平检查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2、管理与职责 2.1施工项目部应加强对安全技术资料的管理,建立健全安全技术资料管理责任制,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施工现场应设安全资料员,专 门负责安全技术资料管理工作,安全资料员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 可持证上岗。 2.2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应由相关部门及责任人随施工进度即使整改,资料填写应做到项目齐全,内容准确真实、字迹工整、手续完备,各种资料要经工地安全资料员审查合格后盖章归档。公司安全部 门每月进行两次检查,对查出的问题下发《安全隐患通知书》项目部 接到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进行“三定”措施整改,并反馈《安全隐 患报告书》 2.3施工项目部要按规定分类建档,施工现场要设置塑料档案盒,并设专用资料柜集中存放。 2.4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必须使用全省统一印制的范本。 3.安全生产责任制

3.1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包括企业经理、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分公司经理(工程处处长)、项目部经理、施工技术员、施工员、安全员、安全资料员等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2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包括企业中的工会、生产、计划、技术、设备、材料、安全、财务、质量、教育、人事、劳资、卫生、 消防保卫等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3各级各部门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企业应制定各级各部门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与安全生产责任制一 并以企业文件形式下发。 3.4各级各部门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与考核记录:按照各级各部门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对施工现场的各级 各部门及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做记录。 3.5经济承包合同:企业、分公司(工程处)与项目部签订的经济承包合同中,要有安全生产指标和文明施工内容并与经济利益挂钩。 3.6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要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7安全员资格: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设置安全员,负责安全监督管理,安全员须持证上岗,并登记注册。 3.8安全值班:施工现场须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值班人员由管理人员轮流担任,安全值班员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填写值班记录。 3.9项目经理安全资格:项目经理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取得《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岗位证书》,并持证上岗。 3.10施工企业安全资格:施工企业须持有效的《建筑业企业安全资格证书》,施工现场须存放《建筑业企业安全资格证书》副本或复印

关于印发《公司技术资料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公司技术资料管理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公司技术资料治理规定》的通知 各部门、基层单位: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二日 主题词:技术资料治理规定通知 抄报:董事会。 抄送:公司领导、各部门、基层单位、汇博公司。 西安方元能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2008年6月12日印发 共印31份 公司技术资料治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第二条适用范畴

本方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所有工业产品生产用各类技术资料的治理,包括生产制造、产品研发等行业具有归档储存价值的实物、文档、图纸、图片、软盘、光盘等资料。要紧涵盖:机械产品加工、装配图纸;电子产品原理图、印刷版图、各种程序文件;零部件清单(含规格型号);组装工艺规程;检验指导书、各种产品的技术标准、用户使用讲明书、装箱清单、使用商标和标识标签样板等内容。 第三条治理职责 技术开发部负责公司各类技术资料的归档和治理,并对各基层单位技术资料的使用治理进行监督检查。各部门、基层单位分不负责各自管辖范畴内技术资料的治理。 第四条治理内容 1.技术资料的确认 为保证技术资料的有效性和严肃性,幸免在使用中产生纷乱 现象,公司内使用的各种技术资料(如图纸、操作规程、产品标准等),先由有关单位起草编制经技术开发部审核确认后有效。由技术开发部加盖受控印章,作为生产单位生产加工用的唯独底图(或标准),再下发给有关单位执行,没有通过技术开发部确认的技术资料一律视为无效文件,有关单位不得使用。 因产品升级换代或其他缘故要求修订现用的技术资料时,有关单位应向技术开发部提出申请,经技术开发部同意后由提出单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修订,技术开发部审核确认后加盖受控印章,再下发给有关单位执行,同时收回已作废的资料,视情形进行归档或销毁处理。 关于科研项目涉及的技术资料,在进行样品加工前,应通过技术开发部审核及登记备案后方可进行加工。在项目完成后,应将全套技术资料上交技术开发部存档。 2.归档技术资料要求 归档的资料应为符合各单位生产实际的最新有效文件,资料应有编制人(设计人)及审核(或审批)的签字确认;图纸类文件必须要有编码、编号,图纸的编码、编号要符合公司标准规定,不能随意编写;送外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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