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广东省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广东省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附表3

广东省护士变更注册

申请审核表

申请人:

证书编号:

行政区域:

材料编号: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监制

广东省护士变更注册材料审核登记表

填表说明

(带﹡号为必填项目)

1.本表供护士申请变更注册时使用。

2.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填写,内容真实、完整,字迹清晰。

3.本表的第1、2、3、4项由申请人填写,第5、6项由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填写,第7项由注册机构填写。

4.表内的年月日时间,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5.申请人学历,填写护理或者助产专业的最高学历。

6.申请人健康状况,由本人填写健康状况:良好、一般或者有慢性病。

7.申请人工作类别,填写临床护理、护理行政管理、预防保健或者其他。

8.申请人现技术职称,填写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未评定。

9.护理工作岗位包括:“在岗”或“不在岗”。“在岗”类别:①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从事护理工作;②在医学院、校从事护理专业教育;③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从事护理行政管理。④在护理学术团体、护理中心从事护理学术交流及研究等工作的护士。“不在岗”指在上述机构和部门以及其他机构和部门中从事非护理工作的护士。不在护理岗位的护士不得变更注册。

10.“工作类别”项中:临床护理指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中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护理行政管理指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护理部担任护士长以上行政职务或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从事护理管理人员。护理教育指高等医学院校或中等卫生/护士(理)学校专职从事护理教育人员。护理研究指专职从事护理研究人员。社区护理指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护理人员。其他指非上述人员。

广东省

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填表前请认真阅读首页的填表说明(带﹡项均有说明)。填报日期:年

月日

5.申请人原工作单位意见﹡

医生护士变更注册需要提交的材料

护士变更注册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2份;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3、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加盖医院公章); 4、拟执业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1份。 护士首次注册需要提交材料 一、提交材料要求 1、《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用黑色碳素笔填写); 2、健康检查证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六个月以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3、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专科以及上: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专: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明原学校盖章及当地市教育局盖章);临床实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加盖医院公章);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8、1张2寸白底登记彩照;(另同底3张1寸白底登记彩照分别贴在首次注册申请表以及健康体检表上) 二、学历证明要求 审核提交材料中关于学历证书一项,申请人除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外,专科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专学历需同时提供教育信息网学历查询证明或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 执业医师变更注册需提交的材料: (一)区内变更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距注册或上次变更注册时间超过半年以上者,需提交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表;

6、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拟聘用证明; 7、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区内→区外变更(从本市医疗机构变更到外市医疗机构)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执业机构及拟执业机构盖章后); 2、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3.5寸软盘一张。 (三)区外→区内变更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执业机构及拟执业机构盖章后); 2、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原注册卫生行政部门拷贝的变更注册信息及打印出的原注册机关盖印的医师变更注册通知单。

广东护士执业注册

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申请人: 证书编号: 行政区域: 材料编号: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填表说明 (带﹡号为必填项目) 1.本表供申请首次注册或重新注册时使用。 2.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填写,内容真实、完整,字迹清晰。 3.本表的第1、2、3、4、5项由申请人填写,第6项由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填写,第7项由注册机关填写。 4.表内的年月日时间,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5.申请人学历,填写护理或者助产专业符合国家注册条件的最高学历。 6.申请人健康状况,由本人填写健康状况良好、一般或者有慢性病。 7.申请人工作类别,填写临床护理、护理行政管理、预防保健或者其他。 8.申请人现技术职称,填写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未评定。 9.护理工作岗位包括:“在岗”或“不在岗”。“在岗”类别:①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从事护理工作;②在医学院、校从事护理专业教育;③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从事护理行政管理。④在护理学术团体、护理中心从事护理学术交流及研究等工作的护士。“不在岗”指在上述机构和部门以及其他机构和部门中从事非护理工作的护士。不在护理岗位的护士不得进行护士执业注册。 10.“工作类别”项中:临床护理指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中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护理行政管理指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护理部担任护士长以上行政职务或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从事护理管理人员。护理教育指高等医学院校或中等卫生/护士(理)学校专职从事护理教育人员。护理研究指专职从事护理研究人员。社区护理指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护理人员。其他指非上述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填表前请认真阅读首页的填表说明(带﹡项均有说明)。填报日期:年月日1.申请人情况 3.是否首次注册﹡是□ 否□ 5.申请人签名﹡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材料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材料 一、首次注册 1、《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护士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复印件); 4、申请人学历证书(复印件); 5、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护理 (助产)临床实习的《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临床实习证明》; 6、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护士或助产士岗位 (不含助理护士、护理员岗位)的有效证明; 7、获准开展健康体健服务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 健康体健证明(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 8、正面免冠白底半身彩色2寸近照2张; 9、考取资格证后超过3年未注册的,须提交我省二级以上教学、 综合医院出具的3个月以上的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10、拟执业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1、《广东省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2、《护士执业证书》。 3、拟执业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三、重新注册 1、《广东省护士重新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护士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复印件); 4、申请人学历证书(复印件); 5、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护理 (助产)临床实习的《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临床实习证明》; 6、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护士或助产士岗位 (不含助理护士、护理员岗位)的有效证明; 7、获准开展健康体健服务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 健康体健证明(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 8、正面免冠白底半身彩色2寸近照2张; 9、重新申请注册时,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须提交在 我省二级以上教学、综合医院接收3个月临床护理(助产)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10、拟执业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申 请审核表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附1 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 申请审核表 申请人: 证书编号: 行政区域: 单位名称: 广东省卫生厅制

填表说明 (带﹡号为必填项目) 1.本表供申请首次注册或重新注册时使用。 2.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填写,内容真实、完整,字迹清晰。 3.本表的第1、2、3、4、5项由申请人填写,第6项由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填写,第7项由注册机关填写。 4.表内的年月日时间,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5.申请人学历,填写护理或者助产专业符合国家注册条件的最高学历。 6.申请人健康状况,由本人填写健康状况良好、一般或者有慢性病。 7.申请人工作类别,填写临床护理、护理行政管理、预防保健或者其他。 8.申请人现技术职称,填写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未评定。 9.护理工作岗位包括:“在岗”或“不在岗”。“在岗”类别:①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从事护理工作;②在医学院、校从事护理专业教育;③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从事护理行政管理。④在护理学术团体、护理中心从事护理学术交流及研究等工作的护士。“不在岗”指在上述机构和部门以及其他机构和部门中从事非护理工作的护士。不在护理岗位的护士不得进行护士执业注册。 10.“工作类别”项中:临床护理指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中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护理行政管理指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护理部担任护士长以上行政职务或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从事护理管理人员。护理教育指高等医学院校或中等卫生/护士(理)学校专职从事护理教育人员。护理研究指专职从事护理研究人员。社区护理指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护理人员。其他指非上述人员。

广东省护理管理制度

护理管理制度 目录Contents 一、护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 二、护理工作制度 (5) (1)护理管理工作制度 (5) (2)护理工作核心制度 (10) (3)病人管理制度 (19) (4)护理业务技术管理制度 (24) (5)病房管理制度 (28) (6)护理人员毕业后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35) 三、临床科室护理管理 (41)

护理管理制度 (一)护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夜班护士准入制度 (1)非注册护士不得独立从事夜班工作。 (2)新毕业护士及毕业后多年未取得注册护士证书期间,在上级护士指导下可参加夜班,主要责任由带教的护士承担。 (3)在医院护理部领导下,由护士培训与科研管理委员会的护士层级与特殊岗位培训小组制定夜班护士培训计划、内容、方式、学时数等,并组织实施。重点培训新毕业护士的专业理论知识,临床分析能力,临床判断能力,临床合作能力,专业操作技能,相关的制度、法律知识,消毒隔离,沟通技巧等知识。新毕业护士轮科考核:每个专科轮转结束后,进行理论及技能考试,考试成绩不低于85分。 (4)已注册的护士(包括调科护士),在独立从事夜班工作前,必须在该专科上级护士指导下参加日班不少于1个月,参加夜班不少于10次。 (5)经以上培训的注册护士,能熟练掌握专业的理论知识、基础护理及专科护理操作,独立完成急危重症抢救配合工作的能力,具有病情观察与应急处理能力,具有规范,准确,及时,客观书写护理文书的能力。能遵守劳动纪律,具有良好的慎独精神。经值班前综合测评合格者,可以独立从事夜班。 (6)值班前综合测评:由医院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成员、科护士长,区护士长,带教老师组成测评小组,对从事夜班护士进行理论考试、技能操作考核,并对其他的临床能力进行评估(主要由专科带教老师对护士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侧重于交流沟通技巧,专科知识与技能,消毒隔离知识,无菌技术,操作技能掌握情况,业务笔记,劳动纪律等)。技能操作考核成绩不低于85分,理论考试及其他临床能力评估成绩不低于80分。成绩合格者,经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审核准入后,方可独立从事夜班护士工作。(7)从事夜班工作,可享受夜班护士的有关待遇。 (8)遵照执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

《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

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姓名: 证书编号: 行政区域: 材料编号: 广东省卫生厅制

填表说明 (带﹡号为必填项目) 1.本表供申请首次注册或重新注册时使用。 2.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填写,内容真实、完整,字迹清晰。 3.本表的第1、2、3、4、5项由申请人填写,第6项由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填写,第7项由注册机关填写,第8项由发证机关填写。 4.表内的年月日时间,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5.申请人学历,填写护理或者助产专业符合国家注册条件的最高学历。 6.申请人健康状况,由本人填写健康状况良好、一般或者有慢性病。 7.申请人工作类别,填写临床护理、护理行政管理、预防保健或者其他。 8.申请人现技术职称,填写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未评定。 9.身份证照格式的相片两张。 10.拟聘用人工作单位意见中,单位法定代表授权者可以是职能部门负责人。 11.护理工作岗位包括:“在岗”或“不在岗”。“在岗”类别:①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从事护理工作;②在医学院、校从事护理专业教育; ③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从事护理行政管理。④在护理学术团体、护理中心从事护理学术交流及研究等工作的护士。“不在岗”指在上述机构和部门以及其他机构和部门中从事非护理工作的护士。不在护理岗位的护士不得延续注册。 12.“工作类别”项中:临床护理指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中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护理行政管理指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护理部担任护士长以上行政职务或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从事护理管理人员。护理教育指高等医学院校或中等卫生/护士(理)学校专职从事护理教育人员。护理研究指专职从事护理研究人员。社区护理指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护理人员。其他指非上述人员。

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附1 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 申请审核表 申请人: 证书编号: 行政区域: 单位名称: 广东省卫生厅制

广东省护士首次注册材料审核登记表 审验人员签名(章):区局(章):市局(章):

填表说明 (带﹡号为必填项目) 1.本表供申请首次注册或重新注册时使用。 2.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填写,内容真实、完整,字迹清晰。 3.本表的第1、2、3、4、5项由申请人填写,第6项由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填写,第7项由注册机关填写。 4.表内的年月日时间,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5.申请人学历,填写护理或者助产专业符合国家注册条件的最高学历。 6.申请人健康状况,由本人填写健康状况良好、一般或者有慢性病。 7.申请人工作类别,填写临床护理、护理行政管理、预防保健或者其他。 8.申请人现技术职称,填写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未评定。 9.护理工作岗位包括:“在岗”或“不在岗”。“在岗”类别:①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从事护理工作;②在医学院、校从事护理专业教育;③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从事护理行政管理。④在护理学术团体、护理中心从事护理学术交流及研究等工作的护士。“不在岗”指在上述机构和部门以及其他机构和部门中从事非护理工作的护士。不在护理岗位的护士不得进行护士执业注册。 10.“工作类别”项中:临床护理指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中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护理行政管理指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护理部担任护士长以上行政职务或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从事护理管理人员。护理教育指高等医学院校或中等卫生/护士(理)学校专职从事护理教育人员。护理研究指专职从事护理研究人员。社区护理指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护理人员。其他指非上述人员。

护士变更注册制度1

护士变更注册制度 为了规范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根据《护士条例》,制定本办法。护士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从事护理工作。未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护士执业证书》上应当注明护士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个人信息及证书编号、注册日期和执业地点。《护士执业证书》由卫生部统一印制。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5年。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1.申请延续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1续注册申请审核表; 1.2护士执业证书; 1.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2.部门自受理延续注册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延续注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延续注册: 2.1无精神病史;

2.2色弱、双耳听力障碍; 2.3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2.4被处暂停执业活动处罚期限未满的 3. 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为本机构聘用的护士集体申请办理护士执业注册和延续注册。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拟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时,应当重新申请注册:4.1注册有效期届满未延续注册的; 4.2受吊销《护士执业证书》处罚,自吊销之日起满2年的。 5. 新申请注册的,按照本办法提交材料;中断护理执业活动超过3年的,还应当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等注册项目,应当办理变更注册。但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或者批准的任务以及履行医疗卫生机构职责的护理活动,包括经医疗卫生机构批准的进修、学术交流等除外。 6. 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拟执业地注册主管部门报告,并提交下列材料: 6.1 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6.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7. 注册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 8. 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注册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执业地注册部门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通过护士执业注册信息系统,为护士变更注册提供便

广东省护士首次注册材料审核登记表

广东省护士首次注册材料审核登记表

广东省护士首次注册材料审核登记表姓名执业证书编号 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单位审验区局审验市局审验省厅审验提交材料一览表 1.注册申请表 2.身份证 3.资格证(或成绩单) 4.毕业证 5.学历验证或计划内招生证明 6.医疗机构聘用证明 7.身份证照两张 8.健康体检表 9.临床实践培训考核证明 10.医疗卫生机构许可证副本 (执业单位集体提供) 审验人员签名:(单位)(受理工作站)(省厅)

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姓名: 证书编号: 行政区域: 材料编号: 广东省卫生厅制

填表说明 (带﹡号为必填项目) 1.本表供申请首次注册或重新注册时使用。 2.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填写,内容真实、完整,字迹清晰。 3.本表的第1、2、3、4、5项由申请人填写,第6项由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填写,第7项由注册机关填写,第8项由发证机关填写。 4.表内的年月日时间,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5.申请人学历,填写护理或者助产专业符合国家注册条件的最高学历。 6.申请人健康状况,由本人填写健康状况良好、一般或者有慢性病。 7.申请人工作类别,填写临床护理、护理行政管理、预防保健或者其他。 8.申请人现技术职称,填写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未评定。 9.身份证照格式的相片两张。 10.拟聘用人工作单位意见中,单位法定代表授权者可以是职能部门负责人。 11.护理工作岗位包括:“在岗”或“不在岗”。“在岗”类别:①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从事护理工作;②在医学院、校从事护理专业教育;③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从事护理行政管理。④在护理学术团体、护理中心从事护理学术交流及研究等工作的护士。“不在岗”指在上述机构和部门以及其他机构和部门中从事非护理工作的护士。不在护理岗位的护士不得延续注册。 12.“工作类别”项中:临床护理指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中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护理行政管理指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护理部担任护士长以上行政职务或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从事护理管理人员。护理教育指高等医学院校或中等卫生/护士(理)学校专职从事护理教育人员。护理研究指专职从事护理研究人员。社区护理指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护理人员。其他指非上述人员。

护士首次注册表

附录1 广东省护士首次注册 申请审核材料 姓名:. 证书编号:. 行政区域:. 材料编号:.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监制 填表说明 (带﹡号为必填项目) 1.本表供申请首次注册或重新注册时使用。 2.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填写,内容真实、完整,字迹清晰。

3.本表的第1、2、3、4、5项由申请人填写,第6项由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填写,第7项由注册机关填写,第8项由发证机关填写。 4.表内的年月日时间,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5.申请人学历,填写护理或者助产专业符合国家注册条件的最高学历。 6.申请人健康状况,由本人填写健康状况良好、一般或者有慢性病。 7.申请人工作类别,填写临床护理、护理行政管理、护理教育、护理研究、社区护理、预防保健或其他。 8.申请人现技术职称,填写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未评定。 9.身份证照格式的相片两张。 10.拟聘用人工作单位意见中,单位法定代表人可以授权职能部门负责人。 11.护理工作岗位包括:“在岗”或“不在岗”。“在岗”类别:①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从事护士工作;②在医学院校从事护理专业教育;③在医疗卫生机构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从事护理行政管理。④在护理学术团体、护理中心从事护理学术交流及研究等工作的护士。“不在岗”指在上述机构和部门以及其他机构和部门中从事非护理工作的护士,主要指从事专职党务、人事、工会(青年团和妇女会)、政法、财务等工作。不在护理岗位的护士不得延续注册。 12.“工作类别”项中:临床护理指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中直接为病人服务的护理工作。护理行政管理指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从事护理管理工作。护理教育指高等医学院校或中等卫生/护士(理)学校的护理教学工作。护理研究指专职从事护理研究人员。社区护理指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护理人员。其他指非上述人员。 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填表前请认真阅读首页的填表说明(带﹡项均有说明)。填报日期:年月日

护士首次注册申请审核材料

广东省护士首次注册申请审核材料 姓名:. 证书编号:. 行政区域:. 材料编号:.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监制

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材料审核登记表 审验人员签名(单位)(县、区局)(地市局)(省厅)

填表说明 (带﹡号为必填项目) 1.本表供申请首次注册或重新注册时使用。 2.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填写,内容真实、完整,字迹清晰。 3.本表的第1、2、3、4、5项由申请人填写,第6项由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填写,第7项由注册机关填写,第8项由发证机关填写。 4.表内的年月日时间,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5.申请人学历,填写护理或者助产专业符合国家注册条件的最高学历。 6.申请人健康状况,由本人填写健康状况良好、一般或者有慢性病。 7.申请人工作类别,填写临床护理、护理行政管理、护理教育、护理研究、社区护理、预防保健或其他。 8.申请人现技术职称,填写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未评定。 9.身份证照格式的相片两张。 10.拟聘用人工作单位意见中,单位法定代表人可以授权职能部门负责人。 11.护理工作岗位包括:“在岗”或“不在岗”。“在岗”类别:①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从事护士工作;②在医学院校从事护理专业教育;③在医疗卫生机构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从事护理行政管理。④在护理学术团体、护理中心从事护理学术交流及研究等工作的护士。“不在岗”指在上述机构和部门以及其他机构和部门中从事非护理工作的护士,主要指从事专职党务、人事、工会(青年团和妇女会)、政法、财务等工作。不在护理岗位的护士不得延续注册。 12.“工作类别”项中:临床护理指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中直接为病人服务的护理工作。护理行政管理指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从事护理管理工作。护理教育指高等医学院校或中等卫生/护士(理)学校的护理教学工作。护理研究指专职从事护理研究人员。社区护理指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护理人员。其他指非上述人员。

关于护士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护士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根据《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及《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深化行政审批权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批复〉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护士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从事护理工作。 未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 第三条护士执业执业证书的核发和注册工作由县(市、区)级以上卫生和计生行政部门转移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县(市、区)级以上行业学会实行自律管理,并由卫生和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监管。 县(市、区)级以上卫生和计生行政部门要确认“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保障注册人员素质、注册办公场所”等条件的行业学会,并授权其实施护士执业证书核发和护士注册具体事项。 第四条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为护士执业注册建立注册程序、流程和指引,提供政策咨询。 各县(市、区)级以上卫生和计生行政部门对获得授权并承

接护士执业注册职能的同级行业学会开展护士执业注册工作承担监督管理责任并提供指导。 第五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县(市、区)及以上护理学会负责承接本行政区域内卫生与计生行政部门所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内聘用护士的执业注册工作。 未成立独立法人护理学会或护理学会不能承担护士执业注册的,可由县(市、区)及以上卫生和计生行政部门通过公告、公开、择优选择并对外公示等程序,选择其他医疗卫生行业协会,如医学会或医师协会等,承接其属地内医疗卫生机构内聘用护士的执业注册工作。 省级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执业证照的医疗卫生机构聘用的护士,包括省属、部属高等医药院校附属医院、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含省中医药局)直属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他省级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含省中医药局)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其执业注册工作由省护理学会负责。 第六条拟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并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批准该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卫生和计生行政部门所转移护士执业注册职能的县(市、区)级以上行业学会提出申请。 不在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岗位的人员不得申请护士执业注册。 护理岗位设置名录由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另文发布。 第七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2 -

护士变更注册

附件3 重庆市护士变更注册 申请审核表 申请人: 证书编号: 行政区域: 材料编号: 重庆市卫生局制

填表说明 (带﹡号为必填项目) 1.本表供护士申请变更注册时使用。 2.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填写,内容真实、完整,字迹清晰。 3.本表的第1、2、3、4项由申请人填写,第5、6项由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填写,第7项由注册机关填写。 4.表内的年月日时间,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5.申请人学历,填写护理或者助产专业的最高学历。 6.申请人健康状况,由本人填写健康状况:良好、一般或者有慢性病。 7.申请人工作类别,填写临床护理、护理行政管理、预防保健或者其他。 8.申请人现技术职称,填写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未评定。 9.护理工作岗位包括:“在岗”或“不在岗”。“在岗”类别:①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从事护理工作;②在医学院、校从事护理专业教育;③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从事护理行政管理。④在护理学术团体、护理中心从事护理学术交流及研究等工作的护士。“不在岗”指在上述机构和部门以及其他机构和部门中从事非护理工作的护士。不在护理岗位的护士不得变更注册。 10.“工作类别”项中:临床护理指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中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护理行政管理指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护理部担任护士长以上行政职务或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从事护理管理人员。护理教育指高等医学院校或中等卫生/护士(理)学校专职从事护理教育人员。护理研究指专职从事护理研究人员。社区护理指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护理人员。其他指非上述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 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 填表前请认真阅读首页的填表说明(带﹡项均有说明)。填报日期:年月日 4.申请人签名﹡

护士首次注册需要提交材料讲课稿

护士首次注册需要提交材料 一、提交材料要求 1、《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用黑色碳素笔填写); 2、健康检查证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六个月以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3、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专科以及上: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专: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明原学校盖章及当地市教育局盖章);临床实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加盖医院公章);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8、1张2寸白底登记彩照;(另同底3张1寸白底登记彩照分别贴在首次注册申请表以及健康体检表上) 二、学历证明要求 审核提交材料中关于学历证书一项,申请人除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外,专科以上学历需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专学历需同时提供湖北教育信息网学历查询证明或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

附件: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doc 附件:护士注册体检表.doc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供申请首次护士执业注册或者重新申请护士执业注册使用。2.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填写,内容真实,字迹清晰。 3.本表的第1、2、3、4、5项由申请人填写,第6项由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填写,第7项由注册机关填写。 4.表内的年月日时间,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5.申请人学历,填写护理或者助产专业最高学历。 6.申请人健康状况,填写健康状况良好、一般或者有慢性病。7.申请人工作类别,填写临床护理、护理行政管理、预防保健或者其他。 8.申请人现技术职称,填写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未评定。 9.使用的照片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广东省护士变更注册申请表

附表3 广东省护士变更注册 申请审核表 申请人: _______________ 证书编号: 行政区域:_____________ 材料编号:______________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监制

填表说明 (带*号为必填项目) 1?本表供护士申请变更注册时使用。 2?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填写,内容真实、完整,字迹清晰。 3. 本表的第1、2、3、4项由申请人填写,第5、6项由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填写,第 7 项由注册机关填写。 4. 表内的年月日时间,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5. 申请人学历,填写护理或者助产专业的最高学历。 6. 申请人健康状况,由本人填写健康状况:良好、一般或者有慢性病。 7. 申请人工作类别,填写临床护理、护理行政管理、预防保健或者其他。 8. 申请人现技术职称,填写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未评定。 9. 护理工作岗位包括:在岗”或不在岗” 在岗”类别:①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从事护理工作;②在医学院、校从事护理专业教育;③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从事护理行政管理。④在护理学术团体、护理中心从事护理学术交流及研究等工作的护士。不在岗”指在上述机构和部门以及其他机构和部门中从事非护理工作的护士。不在护理岗位的护士不得变更注册。 10. 工作类别”项中:临床护理指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中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护理行政管理指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护理部担任护士长以上行政职务或各级卫生行政主管 部门从事护理管理人员。护理教育指高等医学院校或中等卫生/护士(理)学校专职从事护理教育人员。护理研究指专职从事护理研究人员。社区护理指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护理人员。其他指非上述人员。

护士首次注册所需材料

护士首次注册所需材料

首次注册需提交的材料(原件)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附表1);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毕业证书及网上学籍查询结果; 4、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附表4); 5、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6、医疗机构临床实习的有效证明(附表5); 7、医疗机构拟聘用在护士岗位的有效证明(签约合同等); 8、近期两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3张(同一底版,《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健康体检表》《护士执业证书》各1张); 9、通过护士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未提出注册申请的,除提交以上1-8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或教学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实践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申请人同时需提交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复印件,复印件本人签字审核机构盖章确认。

附表1: 护士执业注册 申请审核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供申请首次护士执业注册或者重新申请护士执业注册使用。 2.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填写,内容真实,字迹清晰。 3.本表的第1、2、3、4、5项由申请人填写,第6项由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填写,第7项由注册机关填写。 4.表内的年月日时间,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5.申请人学历,填写护理或者助产专业最高学历。 6.申请人健康状况,填写健康状况良好、一般或者有慢性病。 7.申请人工作类别,填写临床护理、护理行政管理、预防保健或者其他。 8.申请人现技术职称,填写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未评定。 9.使用的照片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填报日期:年月日 姓名性 别 民 族

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附表1 省护士执业注册 申请审核表 申请人: 证书编号: 行政区域: 材料编号: 省卫生计生委制 填表说明

(带﹡号为必填项目) 1.本表供申请首次注册或重新注册时使用。 2.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填写,容真实、完整,字迹清晰。 3.本表的第1、2、3、4、5项由申请人填写,第6项由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填写,第7项由注册机关填写。 4.表的年月日时间,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5.申请人学历,填写护理或者助产专业符合国家注册条件的最高学历。 6.申请人健康状况,由本人填写健康状况良好、一般或者有慢性病。 7.申请人工作类别,填写临床护理、护理行政管理、预防保健或者其他。 8.申请人现技术职称,填写护士、护师、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未评定。 9.护理工作岗位包括:“在岗”或“不在岗”。“在岗”类别:①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从事护理工作;②在医学院、校从事护理专业教育;③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从事护理行政管理。④在护理学术团体、护理中心从事护理学术交流及研究等工作的护士。“不在岗”指在上述机构和部门以及其他机构和部门中从事非护理工作的护士。不在护理岗位的护士不得进行护士执业注册。 10.“工作类别”项中:临床护理指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中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护理行政管理指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护理部担任护士长以上行政职务或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从事护理管理人员。护理教育指高等医学院校或中等卫生/护士(理)学校专职从事护理教育人员。护理研究指专职从事护理研究人员。社区护理指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护理人员。其他指非上述人员。 - 2 -

广东省护士入省变更注册申请材料

广东省护士入省变更注册申请材料 姓名: 原证书编号:()卫护证字第号现证书编号:()卫护证粤字第号行政区域: 材料编号:

广东省护士入省变更注册审核登记表

护士入省变更注册所需材料及说明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入省变更申请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入省变 更申请表填表说明”填写申请表。 注:根据广东省卫生厅粤卫办〔2005〕83号文件规定“2002年10月31日以后入学的成人高(中)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各类高(中)等学校远程教育的毕业学历不再作为护士资格考试和注册的条件。” 2、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 3、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4、毕业证复印件及学历验证证明或计划内招生的有效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注:(1)高等医学院校护理(助产)专业毕业生须提交广东省教育厅学历验证机构证明; (2)省内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生需提供在广东省第一、二批合格中等卫校名单中(省教育厅2003年9月、2004年5月公布,具体参照粤卫办〔2005〕83号文件附件)计 划内招生的有效证明; (3)省外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生须提交国家认可的中等卫生学校计划内招生的有效证明; (4)省外中等卫生学校在我省招生的毕业生须提交我省教育部门计划内招生的有效证明。 5、医疗机构人事部门的拟录用或聘用证明(各地、市统一书写格式和要求)。 6、业务考核合格证明。 7、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原件)。 注:各项检查结果须有医生签名,并具有体检医院盖章和执业机构盖章。 8、医疗机构许可证副本(验原件交复印件)。 注:(1)各复印件须有“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以及医疗机构盖章。 (2)烦请各地卫生局将各份注册材料按照制证清单上的顺序排列整齐,标明序号,并统计出各类注册人员的准确数目。 (3)专业如为“妇幼卫生”、“妇幼医士”,需要医院开具从事助产士工作的证明,而且只能从事助产士工作。

【护士须知】护士变更注册的流程

【护士须知】护士变更注册的流程导语自2018年开始,护士注册已经统一采用电子化注册,大多数地区已经普及,以下为小编整理的电子化2019护士注册及变更注册流程: 注册流程 1.首先需要进入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入口,注册账号并激活。 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入口:https://https://www.360docs.net/doc/372092339.html,/home/index 2.通过注册激活后的账号登录护士电子化注册个人端入口。 护士电子化注册个人端入口 3.点击左边的“业务申请”,点击“首次注册”的右下角的“点击进入”。

护士首次注册申请 2.在“工作单位名称”下边选择“点击这里选择机构”——输入机构名称、在右边的下拉框中“陕西省”——点击查询、在查询到的机构名称里选择要注册的机构名称。 护士首次注册工作单位选择 3.然后填写“技术职称”——在下拉框中选择为“护士”;在“工作科室”——下拉框中选择“病房”(如是注册在门诊或者医务室的请选择“门诊”);在“工作类别”

——下拉框中选择“临床护理”;在“职务”——下拉框中选择“无”;在“参加工作时间”——选择“注册当日时间”;然后点击“提交保存”。 护士首次注册工作职称填写 4.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确定”,到这个人端的操作完成,然后到所注册的医疗机构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打印“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护士首次电子化注册 5.将所需提交的材料(通知要求里有所需的材料明细)全部交由注册的医疗单位,由单位到卫生计生局统一办理。 变更流程

1.首先,进入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首次登陆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入口的考生需要注册账号并进行激活。 进入护士电子化注册系统入口 2.登陆护士电子化注册个人端入口: 护士电子化延续注册入口 1.点击左边的“业务申请”————点击“延续注册”的右下角的“点击进入”。

广东省护士首次注册申请材料

广东省护士首次注册申请材料 姓名: 证书编号:()卫护证粤字第号行政区域: 材料编号:

护士首次注册材料审核登记表 审验人员签名:(单位)(区局)(市局)(省厅)

护士首次注册所需材料及说明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 注:根据广东省卫生厅粤卫办〔2005〕83号文件规定“2002年10月31日以后入学的成人高(中)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各类高(中)等学校远程教育的毕业学历不再作为护士资格考试和注册的条件。” 2、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3、资格证或成绩单(验原件交复印件,本科生除外); 4、毕业证复印件及学历验证证明或计划内招生的有效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注:(1)高等医学院校护理(助产)专业毕业生须提交广东省教育厅学历验证机构证明; (2)省内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生需提供在广东省第一、二批合格中等卫校名单中)计划内招生的有效证明;省外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生须提交国家认可的中等卫生学校计划 内招生的有效证明;省外中等卫生学校在我省招生的毕业生须提交我省教育部门计 划内招生的有效证明。 5、医疗机构人事部门的拟录用或聘用有效证明; 6.医疗单位临床实践的有效证明和业务技术考核合格证明; 7、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两张(同一底版); 8、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健康体检表; 注:各项检查结果须有医生签名,并具有体检医院盖章和执业机构盖章。 9、护士首次注册电子信息 10、人事档案证明(本科生); 注:粤卫办〔2005〕83号文件中规定,具有国家统招的护理专业本科毕业学历,人事档案在我省合法医疗机构或在注册机关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的才予以免考注册。 11、未注册证明(原件); 在外省或本省其他市考试并获得《护士资格证书》的护士注册申请者需提供外省或者本省其他市出具的未注册证明。 12、培训考核合格的有效证明; 参加全国护理专业初(士)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或获得护士执业资格后两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应提交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接受3-6个月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1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验原件交复印件)。 在营利性医疗机构及内部医疗机构执业的护士需提供。

广东省护理专业副主任护师资格条件.

广东省护理专业副主任护师资格条件 评定标准:护理专业副主任护师须系统掌握本学科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相关学科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各种疾病护理常规及技术操作规程,较全面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能将最新技术成果应用于护理实践;有较丰富的护理工作经验,能独立处理本专业较复杂疑难问题和解决较重大技术问题,工作业绩较显著,取得较高价值的临床护理技术或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学术水平较高,有指导和培养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的能力;较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医学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严格遵守医德规范。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并已登记注册,直接从事护理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卫生技术人员。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均应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二、三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延

迟2年申报; (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四)有敲诈、勒索病人及其亲属财物行为已受到查处或定性为一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延迟4年申报; (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者,延迟2年申报;情节严重的,延迟5年以上申报。 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博士学位,取得主管护师资格后,受聘主管护师职务2年以上; (二)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主管护师资格后,受聘主管护师职务5年以上; (三)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主管护师资格后,受聘主管护师职务5年以上。 第四条外语条件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命题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 1.获博士学位; 2.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护士变更注册需提供以下材料

护士变更注册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二份,一份交原注册部门,一份交现注册部门;首先由现执业机构填写意见,再由原执业机构和原注册部门填写意见,最后到现执业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办理相应手续); 2、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 3、护士注册健康查体表(到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查体,心电图、肝功、X线或胸透报告单应贴在背面); 4、身份证复印件(A4纸); 5、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拟聘用证明(使用单位公用笺,盖公章); 6、原护士执业证书正付本(必须是原件)。 (一)省内变更。护士在省内不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辖区域流动执业,申请人先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执业注册事项,填写《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一份由原注册主管部门存档),交原注册主管部门审核、出具证明,在注册软件上导出并注销信息;然后申请人到拟执业地注册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提交上述《护士变更注册申请表》,拟注册主管部门审核、在《护士执业证书》上加盖护士注册专用章,在注册软件上进行“省内变更”。 (二)跨省变更。护士跨省执业,应按跨省变更程序完成变更手续。 1、出省变更: ⑴申请变更。申请人先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注册事项,填写《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一份由原注册主管部门存档),交原注册主管部门审核、出具证明,在注册软件上导出并注销信息;填写《护士注册注销证明》一式三份,由原注册主管部门及原发证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各存档一份,原注册机关审核,盖章,在软件上注销信息; ⑵注销注册。由原发证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销《护士执业证书》,验证后在原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上加盖“注销”和“黑龙江省卫生厅变更注册专用章”,在《护士注册注销证明》上出具证明; ⑶发证并注册。申请人凭“护士注册注销证明”到拟执业地发证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申请新的《护士执业证书》,到执业地注册机关申请护士执业注册。 2、入省变更: ⑴注销注册。申请人到注册主管部门和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注册有关事项,填写《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一份由原注册主管部门存档),交原注册主管部门审核、出具证明,在注册软件上导出并注销信息;由原发证、注册机关按规定程序进行护士执业证书及注册的验证和注销,并开具“护士注册注销证明”。 ⑵申请变更。申请人持“护士注册注销证明”、学历证明、身份证、接收单位证明等。向拟执业地护士注册主管部门提出入省变更注册申请。填写《护士变更注册申请审核表》,审核合格,在上述表上出具证明;按照“《护士执业证书》填写说明”编号并打印《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 ⑶发证并注册。申请人持上述材料、证明和《护士执业证书》(正副本)到拟执业地发证机关申请发证,之后回注册机关按照注册有关条件和程序申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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