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外工程承包企业参与“一带一路”

我国对外工程承包企业参与“一带一路”
我国对外工程承包企业参与“一带一路”

我国对外工程承包企业参与“一带一路”

建设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2016年6月

“一带一路”建设是我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实行全方位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推行互利共赢的重要平台。“一带一路”倡议顺应了时代要求和沿线各国加快发展的愿望,具有深厚历史渊源和人文基础。“一带一路”战略构想引起了国内和相关国家、地区乃至全世界的高度关注和强烈共鸣。

为准确掌握“一带一路”战略推进情况,深入了解我国对外工程承包企业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中遇到的问题,我协会组织力量进行专题调研,实地走访了多家大中型施工企业,召开了8家中央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的“一带一路”工程建设情况座谈会(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中冶海外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我们研究整理了调研和座谈情况,现将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和政策建议进行汇报,为在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一带一路”战略提供参考。

一、多措并举,“一带一路”战略开局良好

(一)顶层设计完成,重点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一是战略规划制定完成。2015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愿景与行动》发布之后,涉及到“一带一路”建设的省份均做了相应的规划,建立了

相应的工作机制,编制了一批专项规划,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措施,顺利完成了“一带一路”战略的顶层和中层设计。

二是国际合作共识不断深化。2015年,我国和30多个国家签订了“一带一路”共建谅解备忘录,一些主要的“一带一路”骨架已经开始搭建。例如:中蒙俄的经济走廊、中国-中南半岛的经济走廊、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中国-中亚-西亚走廊、中巴经济走廊、孟中印缅经济走廊的建设,都在稳步推进,有的已经进入到建设阶段。

三是优势装备和产能出海取得新成绩。在国际市场上,我国铁路和核电建设取得了重大突破。

在铁路建设方面,已经启动建设的有雅万高铁、中老铁路、中泰铁路、匈塞铁路。莫斯科至喀山的高速铁路和巴西到秘鲁的两洋铁路已经开始勘测。

雅万高铁是印度尼西亚雅加达至万隆高速铁路的简称。雅万高铁全长150公里,最高设计时速350公里,项目的总造价51.35亿美元。2016年1月22日开工建设,计划2018年建成通车。雅万高铁是中国高速铁路从技术标准、勘察设计、工程施工、装备制造、物资供应,到运营管理、人才培训、沿线综合开发等全方位整体“走出去”的第一个项目,对于推动中国铁路特别是高铁走出去,具有重要的示范效应。

中老铁路是中国云南省省会昆明经老挝著名旅游胜地

琅勃拉邦至老挝首都万象铁路的简称。中老铁路全长417公里,中老铁路设计客运时速160公里/小时,货运时速120公里/小时,由中方负责建设。项目的总造价约为68亿美元,中老政府商定,两国政府共同出资40%的总投资。其中,中国政府出资70%,老挝政府出资30%(相当于8亿4千万美元),余下的60%由中老两国国有企业共同投资。2015年11月13日,老挝与中国在北京签署了政府间铁路合作协定,标志着中老铁路项目正式进入实施阶段,计划于2020年建成通车。

中泰铁路是泰国东北部重要口岸廊开府,到首都曼谷及东部工业重镇罗勇府铁路的简称。中泰铁路全长867公里,设计时速180公里,可提速至250公里/小时,项目总造价约122亿美元。2015年12月19日,中国与泰国铁路合作项目在泰国大城府清惹克农火车站举行启动仪式。

匈塞铁路是匈牙利首都布达佩斯至塞尔维亚首都贝尔格莱德铁路的简称。匈塞铁路全长350公里,其中匈牙利境内166公里,塞尔维亚境内184公里。设计时速为200公里,项目总投资28.9亿美元,项目工期计划为2年。2015年12月23日,匈塞铁路塞尔维亚段在塞尔维亚第二大城市诺维萨德举行启动仪式。标志着中匈塞铁路合作进入实施阶段,是中国铁路走出去取得又一重大成果。

莫斯科-喀山高速铁路连接俄罗斯首都莫斯科与鞑靼自治共和国首府喀山,是规划中的北京-莫斯科高速铁路的组成部分。莫斯科-喀山高速铁路全长770公里,预计投资324亿美元。

两洋铁路,是指横跨南美洲大陆,连接太平洋岸及大西洋岸的铁路建设项目。两洋铁路总长约5000公里,其中约2000公里将利用现有铁路系统,另外将新修建3000公里线路。项目预算为600亿美元。

在核电建设领域,我国核电企业“走出去”的步伐不断加快,核心竞争力迅速提升。我国核电企业加强与英国的合作,进军欧洲市场,同时,与巴基斯坦和阿根廷的合作也取得新的进展。

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是我国

核电“走出去”的排头兵,2007年11月,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广核)与法国电力公司签署了全球伙伴协议,在联合投资国内外电站及支持、扩大技术合作和联合发展新技术等方面进行合作。此后,双方于2014年3月签署了关于英国新建核电项目工业合作协议和关于核能领域研发、设计、采购及运维合作协议的联合声明。在本次签署的协议中,中广核与法国电力公司将围绕双方的核电技术,重点在特定领域或研究课题方面分阶段开展设计合作,加强核安全设计改进,促进技术交流。2015年1月,中广核集团与法国电力

公司签署了双方在核电站设计领域的有关合作协议,此举标志着中法核能合作进一步深化,也反映出国际核电市场对中广核在核电工程设计、工程建设等方面核心能力的认可。

2015年,我国与巴基斯坦签署了《中核集团和巴原委会关于在巴基斯坦新建ACP1000/华龙一号核电机组的框架协议》。根据框架协议,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核集团)计划再向巴基斯坦出口五台核电机组,机型均选择为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华龙一号”,即中核集团自主研发的ACP1000核电技术。

2015年11月,中核集团与阿根廷核电公司在土耳其签约,签约的项目是阿根廷的第四座核电站,阿图查核电站3号机组的重水堆核电站,装机容量75万千瓦。项目总投资59.94亿美元。另外,中核集团与阿根廷方面就阿根廷的第五座核电站也达成了框架协议,此项合作中的核电机组将采用中方自主设计的华龙一号压水堆技术,这是中核集团取得的一个重大突破,提升了我国核电技术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二)对外投资额和工程承包业务呈现增长态势

我国企业响应国家战略,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对外投资和对外承包业务均取得了快速发展。

我国企业共对“一带一路”相关的49个国家进行了非金融类直接投资。2015年,投资额合计148.2亿美元,同比

增长18.2%;2016年1至5月,投资额为56.3亿美元,同比增长15.8%,同比增长15.8%,占同期总额的7.7%。投资主要流向新加坡、哈萨克斯坦、老挝、印尼、俄罗斯、马来西亚、泰国等国家(地区)。

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相关的60个国家开展了工程承包业务。2015年,新签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合同3987份,新签合同额926.4亿美元,占同期我国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的44.1%,同比增长7.4%;完成营业额692.6亿美元,占同期总额的45%,同比增长7.6%。2016年1至5月,新签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合同1652份,新签合同额391.1亿美元,占同期我国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的51.8%,同比增长55.9%;完成营业额224.9亿美元,占同期总额的44.9%,同比下降0.9%。

(三)工程承包企业不断创新国际化经营模式

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我国对外工程承包企业不断优化国际化经营思路,探索既符合国家战略又能达成企业经营目标的经营模式,审时度势,把握国际市场的发展机会。

以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为例,2011年12月,中国长江三峡集团从葡萄牙电力公司股权竞购中胜出,以26.9亿欧元的价格击败包括德国最大公用事业企业意昂集团和巴

西国家电力公司等5家企业,购得葡萄牙电力公司21.35%

的股权,成为葡萄牙电力公司的第一大股东。葡萄牙电力公司是葡萄牙最大的企业,国际化程度高,业务分布在葡萄牙、西班牙、巴西、美国等14个国家和地区,年收入约占葡萄牙国家GDP的9%,是欧洲最大清洁能源企业之一、世界第四大风电企业。

四年来,三峡集团与葡电注重业务发展上的互补性和战略协同性。三峡集团借助葡电平台开拓巴西市场,于2013年成立三峡巴西公司。2014年6月,三峡集团共投资6.63亿雷亚尔,收购了巴西JARI(37.3万千瓦)水电站50%股权、CC水电站(21.9万千瓦)水电站50%股权、SA0 MANOEL水电站(70万千瓦)33.33%的开发权。2014年12月,三峡集团投资4.03亿雷亚尔收购葡电巴西32.1万千瓦风电资产的49%股权。根据测算,上述项目的投资收益率均超过10%。

三峡集团不断深化与葡萄牙电力公司合作,2014年12月,三峡集团以9422万欧元收购澳门电力10.6%的股权,成功进入澳门市场。2015年10月,三峡集团与葡电公司在伦敦签署合作协议,联合开发英国海上风电项目,装机容量超过116万千瓦。

基于三峡集团与葡电良好的合作基础,2015年11月,三峡集团成功中标巴西朱比亚、伊利亚两座水电站30年特许经营权,装机容量499万千瓦。目前三峡巴西公司总装机容量近600万千瓦,成为当地第二大非国有发电企业,开启

了中国和巴西两国水电合作的新篇章。

三峡集团与葡萄牙电力公司的合作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投资葡电四年来,三峡集团实现了既定的财务目标:按权益法核算,四年累计投资收益8.47亿欧元,年平均投资收益率8.31%,超过原定的8%收益目标;自2011年以来,集团公司累计获得现金分红7.2亿欧元,现金分红率5.67%,高于项目融资成本。除满足葡电项目付息要求外,充足的现金流满足了集团公司其他境外项目开发的投资需求。

经过努力,三峡集团已经发展形成集重大装备制造、工程项目设计咨询、建设管理、运行维护、电能输送等于一体的产业链优势。三峡集团在不断深化与葡萄牙电力公司合作的同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响应中央号召、服务国家战略,牵头引领中方联合体,带动国家电网、复星集团、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海通证券等一大批中资企业到葡萄牙投资兴业,把自身机遇转变为与国内企业合作共赢的机遇,共同编队出海,打造中国企业境外经营的新模式。

二、我国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遇到的主要问题

(一)我国企业在对外承包工程领域恶性竞争严重

在对外承包工程领域快速发展的同时,我国企业间不规范、不正当的市场竞争行为普遍存在,恶性竞争不仅严重扰乱了对外承包工程领域的市场秩序,也对我国对外承包工程行业的品牌形象和整体利益产生了较大冲击。我国企业在海

外市场的恶性竞争主要存在以下四种形式。

一是竞相压价,低价中标。这是恶性竞争最常见的形式,为了开拓市场,一些企业报价远低于经营地或国际同行业平均价格甚至成本价。

原中国北车和原中国南车在阿根廷市场的“拼杀”就是典型实例。2012年下半年,阿根廷政府宣布购买新的城轨车辆,用以更新现有列车,原中国北车、阿尔斯通等七八家国内外公司均向阿方报价、参与竞标,此项目共有两个工程包。当时,阿根廷市场主要是原中国北车的“势力范围”,依靠成熟的技术和成本优势,北车逐渐从国外车辆供应商手中抢来不少订单,铁路机车、客车、货车持续进入阿根廷。而在阿根廷政府的最新竞标中,北车首轮239万美元/辆的报价,与国外对手相比也显得性价比较高。

令人意外的是,在下一轮竞标中,此前从未接触过阿根廷市场的原中国南车却突然杀了进来,并且在第一包的竞标中就报出了127万美元/辆的低价,这个与北车相比降幅近50%的报价,令阿根廷招标方非常震惊,随即要求第二包的竞标价格不得超过127万美元/辆。无奈之下,北车在第二包也报出了126万美元/辆的低价,而南车的报价却更低,只有121万美元/辆,最终,南车凭借价格优势,拿下了这次竞标的两个工程包。虽然南车依靠低价得到了订单,但是利润却已经是十分微薄。

二是抬高自己,贬低对手。主要表现为对自己进行不实宣传和推介,对竞争对手进行恶意贬低甚至诽谤。

深圳市晶福源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晶福源)主要以生产逆变器、通信电源等电源设备为主,其中逆变器占公司经营业务比重的65%及公司总销售额的60%,其中澳洲市场逆变器销售额占比该公司同类产品总销售额的92%,因此澳洲可谓是该公司逆变器销售的主要战场。

2012年8月25日下午,陆续约有600家澳洲光伏行业相关公司收到以Stonestar公司(晶福源在澳洲最大代理商)名义发送的主题为“Stonestar召回所有JFY逆变器”而邮箱注册于网易的英文邮件,大致内容翻译如下:

“由于JFY逆变器(晶福源的逆变器品牌)关于爆炸和火灾的连续丑闻为该产品的用户造成了巨大的恐慌,因此,我们聘请了一些在电子领域的澳大利亚专家进行研究,并得出结论:由于JFY逆变器在最初的生产中的确存在重大的潜在性质量问题,并很难修复,因此引起了飞速上涨的故障率。然而,深圳晶福源公司在这个问题上却态度冷漠,并不愿意提供相关售后服务。为了避免大量的质量问题造成的危害,我们决定召回在澳大利亚市场所有JFY产品。

所有被召回的JFY逆变器将被相同序列的品牌逆变器所代替。请已经安装了JFY逆变器的客户联系Stonestar的澳大利亚代理商,您将获得免费更换。”

无疑,这封迅速扩张影响范围的恶意诽谤的邮件已经为晶福源在澳洲市场的业务开展带来了巨大麻烦。不明缘由的逆变器代理商Stonestar的办公电话变成退货热线,要求更换或退货的邮件更是纷飞沓至,一时应接不暇。

经过晶福源公司的努力平息了这次恶意诽谤事件,据分析,这次事件的始作俑者是国内竞争对手,实际晶福源公司产品并不存在邮件中提到的质量问题。企业在海外市场严重遭袭并不是遇到国外对手光明正大的竞争,而是被“同胞企业”暗袖藏箭恶意中伤。

三是打压对手,垄断市场。少数企业采取设臵进入障碍、串标等手段打压对手,实现对某一地区工程承包市场垄断的目的。例如:菲律宾大约1/3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资金来自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以及日本等外国政府的开发援助。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某企业涉嫌在菲律宾的道路建

设项目的竞标过程中,与菲律宾几家建筑公司有串通的恶意竞争行为,被世界银行制裁,该公司被禁止在一定时期内投标世界银行在各地的此类项目。

四是其他不正当手段。个别企业在一些腐败严重的不发达国家和地区,采取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的手段谋求项目。截至2015年10月15日,因为欺诈、行贿等腐败行为,世界银行把全球910家企业和个人列入“黑名单”,予以制裁。

我国共有44家企业和个人被列入“黑名单”,这些企业和个人被禁止在若干年内投标世界银行资助的项目。

不正当竞争表面上让中标企业成为赢家,实际上却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分析导致我国企业不正当竞争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我国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对企业缺乏整体有效的协调与约束。企业间不能实现资源和信息的整合与共享,在承揽境外业务时“单打独斗”,不注重发挥比较优势,缺乏必要的沟通与合作,盲目依靠不正当竞争的短期行为来抢夺市场。

第二,企业急功近利的思想严重。由于国内建筑施工行业竞争日趋白热化以及国际工程颇具吸引力的经济效益,一些企业不惜以低价中标等恶性竞争的方式来获取项目,以达到开拓海外市场或占有市场份额等目的。

第三,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上房屋建筑、铁路、电力等专业的同质化竞争激烈。随着参与国际业务的企业越来越多,经营业务相同或相近,市场变得相对狭小,造成“僧多粥少”的局面。

第四,企业经营理念落后。企业在经营中只关注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只关注自身利益而忽视国家利益。企业缺乏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理念,在本地化经营、技术转移、劳资关系、环境保护方面的能力存在差距。

(二)融资难成为企业走出去的“绊脚石”

目前,企业自身的资金实力和在海外投融资能力已成为其能否获得项目的重要因素。我国对外工程承包企业在国际竞争中缺乏资金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融资渠道窄,数额小。目前,我国企业参与国际工程建设主要的融资方式为国家援助贷款、东道国业主安排项目资金、出口信贷(主要为卖方信贷)、政府优惠贷款、融资租赁、BOT项目融资等方式。随着参与境外项目的不断增多,企业的资金需求量也逐渐增大。相对于企业的资金需求,境外项目融资还存在着诸多障碍。例如:我国工程承包企业大多存在资本金不足、资产负债率较高的情况,国有商业银行不愿意向无抵押和担保的工程承包企业提供大额贷款;我国政策性银行对国际工程承包企业的融资力度也较为有限,中国进出口银行提供的对外承包工程卖方信贷申请条件包括:带动国产设备、技术、材料、劳务和管理的出口额占项目金额的比例不低于15%,项目预付款不低于15%,这与很多国际项目招标条件有差异,增大了企业取得贷款的难度。

二是融资担保难。国家设立的对外承包工程保函风险专项资金规模小,申请程序复杂,审批时间长,支持范围有限。按照现行的《对外承包工程保函风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及补充规定,专项资金为同一企业开立保函总额不超过4000万美元,远不能符合企业对资金担保的需求;资金申请

按照要求提交后,审批一般需要十个工作日或者更长时间,很可能使企业丧失投标的机会。

三是融资成本高。香港具有市场成熟、法治健全、资金充裕等优势,融资成本最高 1.9%,低的能到1%。日本和韩国企业的融资成本在1%-2%之间。我国工程承包企业的融资综合成本一般在6%-7%,甚至更高。我国企业融资成本是国际上其他国家的企业数倍,提升了经营成本和经营风险,大大削弱了企业的国际市场竞争优势。

(三)企业缺乏风险意识,国际化经营能力仍显不足

境外工程除了具有可变因素多、资金投入大、建设周期长等特点,经营管理过程中还要面对政治、法律、主权信用、汇率、劳务用工等方面的风险。我国企业缺乏必要的风险意识,境外项目的经营管理能力较弱,突出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忽视前期工作,投标体系不规范。我国企业在对境外工程进行报价时,经常缺乏对招标文件的认真研究,对于当地经济环境、地理环境、人文环境及相关法律等了解得不全面,施工组织设计不够详细,报价中没有合理考虑各种风险和不确定因素,盲目依据在国内积累的经验做出决策,简单的复制低价竞争模式,随意编制报价,最终导致项目失败。

以波兰高速公路项目为例,波兰A2高速公路工程位于罗兹地区和华沙地区之间,共分5个标段,A标段、C标段

是两个最长的标段,设计时速120公里,是EPC总承包项目,工期自2009年10月5日至2012年6月4日(含设计期),为波兰最高等级(A级)公路项目。该工程是波兰政府公开招标项目,中国海外工程有限公司与另外四家公司组成的联合体(由中国海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建工集团及波兰贝科玛有限公司组成)中标A、C 两个标段。中标报价为2650万兹罗提/公里,仅占波方业主报价的46%,与其他标段中标报价相比,单位公里报价仅为其他标段报价的54%、73%和44%,可见中海外的报价严重偏低。中海外在投标询价时忽略了原材料、设备租赁价格处于低谷的事实, 2009年到2011年当地沙子价格从8兹罗提/吨蹿升到20兹罗提/吨,同时挖掘设备的租赁价格也上涨了5倍以上,中海外不得不随行就市,最终导致被迫放弃项目,如果坚持实施,中海外可能因此亏损3.94亿美元。

二是缺乏契约意识,合同管理不科学。我国企业经常对合同的重视程度不够,忽视合同约束双方、规避风险的作用。在合同签订时过于草率,在管理过程中也缺乏系统性和科学性。没有认识到国际项目的投标、管理、建设等所有环节是一个系统的法律工程,利用合同来保护自己权利的意识淡薄。

在波兰A2高速公路项目中,中海外与波兰公路管理局签定了总价锁死的合同。在中标后并未及时与原材料供货

商、分包商签订合同,锁定日后施工时的价格,导致后来面对价格的上涨而陷于被动。

该项目采用的是国际工程通用FIDIC合同,中海外中标后和波兰公路管理局签署的是波兰语合同。但是中海外只是请人翻译了部分波兰语合同,英文和中文版本的合同只有内容摘要。此外,由于合同涉及大量法律和工程术语,摘要也翻译得不够详尽。没有经过专业翻译的详细的合同,也就不可能对合同条款进行仔细地研究。急于求成加上没有认真研究合同,导致最终签署的合同与FIDIC标准合同相比,缺少了很多有利于中海外的条款,而且这其中包括很多关键条款,这些条款的删除产生了严重后果。例如:“业主需要支付预付款”的条款被删除使中海外面临巨大的资金压力;“因原材料价格上涨造成工程成本上升时,建筑企业有权要求业主提高工程款项”、“建筑企业实际施工时有权根据实际工程量的增加要求业主补偿费用”等关键条款的删除相当于把所有风险都转嫁给了中海外,并且将企业逼到“总价固定”的绝境,使本来成功概率就较低的工程变更索赔变成不可能。

中海外曾在2011年5月向波兰公路管理局提出,由于砂子、钢材、沥青等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要求对中标价格进行相应调整,但遭到公路管理局的拒绝。公路管理局的理由和依据就是这份工程总承包合同,以及波兰的《公共采购法》

等相关法律规定。

三是欠缺准确预算,成本控制不到位。境外工程项目一般都由专业的咨询公司编制合同及规范,合同中一般都会包含非常详细的技术规范,技术规范对于设备、材料的参数,施工工艺等有非常细致的要求,在合同和规范中指定厂家、品牌也是非常常见的情况,很多合同还会有指定分包。我国企业往往因为不认真分析规范,而是认为中标后能够使用国内的材料和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又欠缺规范的管理,从而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

以麦加轻轨项目为例。2009年,中国铁建成为沙特麦加轻轨项目的总承包商,由其下属的中铁十八局集团具体承建,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成本管理的作用名存实亡。从中国铁建发布的关于该项工程的预算总收入、总成本数据来看,按照2009-2010年的浮动汇率计算,2009 年12月31日、2010年6月30日和2010年9月30日这三个时间点中,沙特麦加轻轨项目的收入分别为121.10亿元、121.03亿元和120.70亿元。而其总成本则分别为123.54 亿元、125.44亿元、160.699 亿元。可以看出,从2009年12月31日开始的三个时间节点上,中国铁建在该项目上的成本由之前的123亿元猛增至160亿元。随着成本的急速增加,公司从该项目中,不仅没有盈利,反而出现了巨额亏损,上述三个时间节点上,中国铁建分别亏损2.44亿元、4.41亿元、39.99

亿元。加上财务成本 1.54亿元,该项目亏损预计为41.53亿元。项目预算严重偏离实际,偏离度高达33%。

分析其原因,第一,报价时没有慎重分析合同及规范,并依据合同和规范进行有针对性的询价,而是参照过去国内的经验进行估价;第二,由于是EPC(设计、采购、施工)项目,业主提供的设计还处于概念设计阶段,施工方较难准确的估计总体工程量;第三,企业对中东地区的情况和海外工程的模式不熟悉,低估了实施项目的难度,从而没有充分考虑工程实施的成本。

(四)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标准化合作水平亟待提高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标准国际化工作还存在较大差距。由我国主导制定的国际标准数量不多,仅占国际标准总数的0.7%。我国标准国际认可度不高,与我国的国际地位极不相称。标准作为世界的通用语言,对促进全球经济贸易和合作、技术创新和绿色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特别在推动“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标准是经贸往来和产业合作重要的技术基础和技术规则。目前,我国与沿线国家的标准体系对接工作进展缓慢,削弱了我国工程承包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一方面,技术标准是设臵行业进入壁垒、增强市场占有率的重要工具。在工程项目招标和建设过程中,工程设计、

施工、装备供应、运营维护等环节中的技术参数、质量标准、检验标准等与采用的技术标准密不可分,由于项目采用的不是我国的技术标准,大大减少了我国企业中标的可能性,即使中标,也会影响工作效率,使企业在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

在前述的麦加轻轨项目中,土建工程执行美国标准,系统工程采用欧洲标准,也是造成中铁建施工进度缓慢,造成最终亏损的重要原因之一。

另一方面,我国电力、铁路、通信等专业的技术水平已经走在世界的前列。但是,我国与沿线国家的标准化合作水平不高,制约了骨干企业技术、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升,致使企业主要业务处于价值链的低端环节,不能形成企业的综合优势,制约企业增强整体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更不利于深化与沿线国家的双多边合作,影响了投资建设的便利化。

(五)我国行业组织在推进“一带一路”战略中发挥的作用有限

与我国目前的经济规模以及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取得的成绩相比,我国行业组织“走出去”的进程缓慢,在沿线国家市场上缺乏影响力与话语权。

我国的行业组织与发达国家行业组织的沟通协调能力

有较大差距。以日本为例,日本的行业组织职能比较完善,日本海外建设协会负责规范本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中的经营

秩序及协助企业解决矛盾和纠纷,发挥着联系企业与政府以

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发展回顾与2010年展望

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发展回顾与2010年展望 2010-2-23 9:24:00 来源:https://www.360docs.net/doc/3211386904.html, 中国对外工程承包商会会长助理、工程部部长辛修明《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关于海外施工设备采购及管理情况》 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这几年发展很快,取得了很大的成就。这里面有国家政策的支持,承包工程企业的努力,也与相关行业的支持包括金融机构和施工机械行业等各有关方面的支持是分不开的。 一、中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发展概况 近年来,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取得了跨跃式的发展,业务规模快速扩大,合作领域不断拓宽,项目档次稳步提高,合作方式趋于多样,经营主体逐步优化。中国公司在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上越来越受关注,已成为我国实施“走出去”战略的主要形式之一。 (一)整体业务规模与发展趋势 2001年起,对外承包工程已经连续8年保持高速增长,特别是近3年增长速度异常迅猛。 2008年,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当年新签合同额达到1046亿美元,同比增长34.8%。 2009年,虽然受到国际金融危机影响,1-10月份新签合同额1001.5亿美元,仍同比增长22.7%。 (二)主要业务领域分布(2008年) 1.房屋建筑,325.3亿美元,占合同总额的31%; 2.电力工业,167.4亿美元,占合同总额的16%; 3.交通运输,156.9亿美元,占合同总额的15%; 4.石油化工,104.6亿美元,占合同总额的10%; 5.加工制造,73.2亿美元,占合同总额的7%; 6.电子通讯,73.2亿美元,占合同总额的7%; 7.供排水,41.8亿美元,占合同总额的4%. (三)交通运输建设类项目发展趋势 与其他对外承包工程领域一样,在交通运输建设领域 方面,合同额也呈现出逐年快速增长的趋势。

《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文号】令2009年第9号 【发布日期】2009-09-28 【实施日期】2009-11-01 《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5月5日商务部第2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德铭 部长:姜伟新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对外承包工程管理,促进对外承包工程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对外承包工程,是指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承包境外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造价、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运营、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依据本办法取得对外承包工程资格,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后,方可在许可范围内从事对外承包工程。 第二章资格条件 第四条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分为工程建设类和非工程建设类。 其中,工程建设类单位指从事国内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监理、施工、安装等活动,且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的单位。 第五条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法人资格;工程建设类单位应具有与其资质要求相适应的注册资本(本办法所称注册资本包括开办资金);非工程建设类单位的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二)具有相应的资质或者业绩: 工程建设类单位应当依法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级或者一级(甲级)资质证书;国家对于有关专业的资质不分等级的,应取得该资质证书; 非工程建设类单位上一年度机电产品出口额达到5000万美元,或自行设计、生产(含组织生产)、出口的成套设备或大型单机设备出口额达到1000万美元,或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达到1000万美元且近3年中成功实施过3个单项合同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 (三)有与开展对外承包工程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中至少2人具有2年以上从事对外承包工程的经历。 (四)有与开展对外承包工程相适应的安全防范能力,成立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的境外安全防范领导小组,常设人员不得少于2人,有相应的境外安全防范机制和应急处理预案。 (五)有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最近2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较大事故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建筑施工企业还需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约行为和重大违法经营记录。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最近3年应连续通过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 第六条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应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项目。 第三章资格申请

对外承包工程出口货物

对外承包工程出口货物 对外承包工程出口货物是指经外经贸部批准有对外承包工程经营权的公司为承包国外建设工程项目和开展劳务合作等对外合作项目而出口的设备、物资,但不包括边境地区经外经贸部批准有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经营权的企业与我国批邻国家开展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项下出口的工程设备、物资. 申报 对外承包工程公司在确保工程项目真实性的前提下,向商务厅申报对外承包工程出口货物。除提供对外承包工程合同外,还应提供“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及出口货物批准书”(以下简称“工程货物批准书”),列明工程项目下出口货物的名称、数量、出口额等相关情况。审核通过后,商务主管部门签发“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及出口货物批准书”。 报关 对外承包工程公司在确保工程项目真实性的前提下,向商务厅申报对外承包工程出口货物。除提供对外承包工程合同外,还应提供“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及出口货物批准书”(以下简称“工程货物批准书”),列明工程项目下出口货物的名称、数量、出口额等相关情况。审核通过后,商务主管部门签发“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及出口货物批准书”。

退税管理 对外承包工程公司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处理后,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报送《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和《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及出口货物退税统计表》,同时提供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及出口货物批准书”申报办理退税。 对外承包工程下出口货物的退税单证管理,按照一般贸易的有关规定执行。 1,对外承包出口(3422)按规定可以做退运货物(4561)做复运处理,该复运时限是多长时间?是在工程结束日之前办理都可以嘛?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明确对外承包工程项目项下出口设备材料复运进境有关问题的通知》(署税发【2013】35号),对外承包工程项目下出口的工程施工中使用的设备、仪器及用品,应当在项目合同规定的工程期限届满后3个月内复运进境。 如需延期复运进境,须在工程期限届满前向出口地海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在规定期限(包括经海关同意延长的期限)内复运进境的. 如海关能够确认为原出口货物,且单证齐全,凭国内税务机关的出口未退税证明,不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对于超过

经济全球化条件下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公司的战略选择

经济全球化条件下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公司的战 略选择 国际工程承包是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重要内容是货物贸易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的综合载体。在当前世界经济全球化蓬勃发展和我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形势下大力发展对外承包工程事业对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来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有利于扩大出口加快我国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发展的进程;有利于有效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转移国内富余的建设能力;有利于推动我国企业“走出去”融入经济全球化浪潮培育我国的跨国公司增强国际竞争力;有利于促进我国对外政治和经贸关系特别是同发展中国家关系的发展。在这方面我国的对外承包工程企业责任重大义不容辞。为此我们必须研究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状况及国际工程承包市场出现的新特点新动向及时调整经营战略加大力度奋力开拓才能抓住机遇迎接挑战不断开创我国对外承包工程新局面。 一、世界经济全球化迅速发展 经济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特点之一它对世界各国都带来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也必然影响着国际工程承包因此了解和研究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状况及表现特征对于深刻理解和把握

国际工程承包市场动向和特点选择正确的战略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经济全球化主要特征为: 1.跨国公司的影响力日益增大 跨国公司被认为是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推动力量而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又为跨国公司开创着更大的发展空间。据联合国《1997年投资报告》统计目前全世界已有44000个跨国公司母公司和28万个子公司及附属企业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全球生产和销售体系。他们控制了全世界1/3的生产70%的直接对外投资2/3的世界贸易70%以上的专利技术和其他技术转让。10月3日贸易会议发表的《2000年世界投资报告》则表明1999年共有63000家跨国公司(下属公司近70万家)借助于外国直接投资、跨国收购和参股大幅度提高了其销售额达到近134000亿美元而在1998年跨国公司的销售总额才24000亿美元。这些跨国公司通过实行“全球战略”将设计和销售活动放在市场中心区研究与开发放在智力密集区生产则放在劳动力密集区彼此间通过信息网络密切联系从而能对各地市场进行最有效的资源配置并获取了最大利益实现快速发展。跨国公司已成为当今世界经济舞台上的一支重要力量一些大跨国公司的年销额可以与大部分国家国内生产总值相比似。 2.对外投资持续快速增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日显重要 经济全球化致力于贸易、金融、投资自由化使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流动更加容易呈加速趋势。《2000年世界投资报告》指出1999年外国直接投资总额已由1998年的6600亿美元增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全文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全文 (2008年7月21日国务院第527号令公布, 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对外承包工程,促进对外承包工程健康进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对外承包工程,是指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承包境外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鼓舞和支持开展对外承包工程,提升对外承包工程的质量和水平。 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促进对外承包工程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对外承包工程服务体系和风险保证机制。 第四条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应当爱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证外派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对外承包工程的监督治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畴内负责与对外承包工程有关的治理工作。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和谐建设企业参与对外承包工程。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对外承包工程的监督治理。 第六条有关对外承包工程的协会、商会按照章程为其成员提供与对外承包工程有关的信息、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依法制定行业规范,发挥和谐和自律作用,爱护公平竞争和成员利益。 第二章对外承包工程资格

第七条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对外承包工程资格。 第八条申请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法人资格,工程建设类单位还应当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级或者一级(甲级)资质证书; (二)有与开展对外承包工程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技术人员,治理人员中至少2人具有2年以上从事对外承包工程的经历; (三)有与开展对外承包工程相适应的安全防范能力; (四)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最近2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咨询题和较大事故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约行为和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第九条申请对外承包工程资格,中央企业和中央治理的其他单位(以下称中央单位)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中央单位以外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提交申请书和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和证明材料之日起30日内,会同同级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由受理申请的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颁发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讲明理由。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其颁发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的情形报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觉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不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仍达不到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吊销其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 第三章对外承包工程活动

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二十年回顾

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二十年回顾 一、概况 我国的对外的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始于1978年底、1979年初,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逐步发展、壮大起来的一项新兴事业,是国外经济合作领域中迄今发展较为成熟的业务。20年来,这一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稳步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截止到1998年底,我国已累计签订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合16.14万份,合同额834.7亿美元,完成营业额583.7美元,累计外派劳务人员177万人次,实现利税140多亿人民币。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在国际市场上的份额有了较大提高,承包项目涉及国民经济各个行业,已从初期的承包普通房建、建筑工程发展到技术性较强的石油、化工、冶金、港口、机场、地铁、电站、航运、通讯等多种领域,并逐步向计算机应用技术、工程设计咨询、航空航天、民用核技术等高科技领域发展,规模和档次不断提高,承包工程方式亦由过去的分包、包土建施工为主逐步发展为总承包或“交钥匙”项目为主。外派劳务人员以从事建筑、工业、农业、服务业、航运和渔业的普工、技工为主。近年来,从事设计、咨询、管理、飞机维修、电脑开发、电气设备安装等高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显著增加,外派劳务人员的数量和素质不断提高。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业已发展成为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外经贸总量的增长和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我国企业是在既缺资金、又缺人才的情况下,开始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业务的。20年来,我从事这一行业的企业奋力开拓、努力经营,发挥自身的优势,克服了国际承包劳务市场竞争激烈的恶劣条件,使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业务有了较大发展。目前,我国从事这项业务的企业逾千家,其中连续多年有20多家跻身于世界225家国际大承包商行列,基本形成了一支门类齐全、具有较强竞争实力的经营队伍。1998年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合同额和营业额分别达到了117.7亿美元和101.3亿美元的较高水平,与1979年相比增长了234.4和58.6倍,年均增长幅度超过33.3%和24.0%,分别比同期外贸出口年均14.7%的增长速度高出18.6和9.3个面分点。随着这项业务的不断深入发展,经营队伍不断壮大、结构不断优化,实力不断增强;市场多元化格局已初步形成,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发展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对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有利于扩大贸易出口特别是带动国产机电产品设备、材料的出口,带动技术的出口增长和增加外汇收入,利国利民;其次,对于带动地区开放和经济发展以及国内相关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第三,作为国际经济合作的重要方式之一,对促进发展我国和其他国家之间双边友好的经济合作关系做出了贡献。此外,此项业务已成为我国对外经贸事业发展的一个新的增长点。 二、发展状况 回顾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业务的发展历程,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

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

附件一: 2008年中国项目管理应用与实践高峰论坛 ——工程总承包EPC与项目管理体系建设 主办单位:中国(双法)项目管理研究委员会 《国际工程与劳务》杂志社 《项目管理技术》杂志社 西安华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会议时间:2008年9月26~28日 会议地点:陕西·西安 报名截止:2008年9月15日 报名费用:1800元人民币,IPMP获证学员享受八五折优惠,单位团体成员:10人以上享受七折优惠;5~9人享受八折优惠;3~4人 享受八五折优惠(以上优惠不重复计算) 会议主题:工程总承包EPC与项目管理体系建设应用与发展主题一:国内外现代项目管理模式的应用与发展 演讲人:钱福培教授国际项目管理协会副主席 主题二:中国建设工程总承包发展及应用探索 演讲人:吴涛教授级高工中国建筑业协会副秘书长 主题三:我国企业项目管理体系建设状况、问题及对策 演讲人:白思俊教授博士西安华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 主题四:国内工程总承包EPC发展现状和管理模式 演讲人:马小良教授级高工建设部咨深顾问清华大学特聘教授 主题五:长北油田工程总承包管理模式与实践经验 演讲人:张大书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西南分公司项目经理

主题六:国际EPC项目管理实践 演讲人:姚海东中国路桥工程公司总工程师 主题七:郑西高速铁路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模式介绍 演讲人:康学东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总工程师 主题八:EPC项目的计划与控制实践探索 演讲人:何云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原化工部第六设计院)项目经理 主题九:工程企业卓越项目管理模式及其实践应用 演讲人:马旭晨研究员高工国际项目管理(中国)大奖组织委员会副主任 主题十:如何构建卓越的EPC项目管理体系—中石油设计公司EPC体系建设实践演讲人:胡春萍高级工程师西安华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主题十一:中石油EPC项目管理体系应用 演讲人:陈辉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公司项目管理部副总经理 主题十二:论业主项目群管理的体系建立与应用 演讲人:卫红北京市轨道交通路网管理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总监 主题十三:中海外企业级项目管理体系的构思与实践 演讲人:胡慧梦中国海外工程公司副总工程师 主题十五:天津电力建设公司项目管理体系建设与应用 演讲人:郭长有天津电力建设公司发展管理研究中心主任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范文5篇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范文5篇 Model text of regulations on management of foreign contracted projects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范文5篇 前言: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第一章总则模板 2、篇章2:第二章对外承包工程资格模板 3、篇章3:第三章对外承包工程活动例文(实用版) 4、篇章4:第四章法律责任范本(通用版) 5、篇章5:第五章附则范文(通用版) 篇章1:第一章总则模板 第一条为了规范对外承包工程,促进对外承包工程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对外承包工程,是指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承包境外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对外承包工程,提高对外承包工程的质量和水平。 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促进对外承包工程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对外承包工程服务体系和风险保障机制。 第四条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应当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外派人员的合法权益。 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应当遵守工程项目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信守合同,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第五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对外承包工程的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对外承包工程有关的管理工作。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对外承包工程。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对外承包工程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有关对外承包工程的协会、商会按照章程为其成员提供与对外承包工程有关的信息、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依法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报告管理办法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报告管理 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外承包工程项目规范管理,促进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健康发展,根据《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6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7]46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对外承包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是指中国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承包境外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咨询、勘察、地质勘查、设计、监理、招标、造价、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运营维护、报废拆除等活动。 第三条企业开展工程项目应认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际规则和惯例,避免不正当竞争,加强风险

防范,履行必要社会责任,树立良好形象。 第四条商务部负责中央企业总部(含整体上市的股份制公司)开展工程项目的备案和监管工作;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方企业和中央企业所属企业开展工程项目的备案和监管工作。 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及承担的实际工作负责与工程项目有关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商务部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商务主管部门)及工

作人员应保护企业商业秘密,不向 无关人员和机构透露企业和工程项 目信息。 第二章备案管理 第六条商务主管部门通过“对外承包工程数据库”(以下简称数据库),对企业开展工程项目进行备案管理。 第七条企业开展工程项目应在对外投标或议标前办理备案手续。 第八条企业应通过数据库填写《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表》(以下

简称《备案表》),承诺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符合法定形式,按照《条例》、本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商务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管,履行义务,承担责任,依法合规开展工程项目。《备案表》须在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数据库。 第九条《备案表》填写真实、准确、完整、符合法定形式的,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受理。企业不真实、准确、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备案表》的,项目不属于备案管理范围的、项目不属于商务主管部门管理权限的,商务主管部门应该在收到项目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27号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已经2008年5月7日国务院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对外承包工程,促进对外承包工程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对外承包工程,是指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承包境外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对外承包工程,提高对外承包工程的质量和水平。 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促进对外承包工程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对外承包工程服务体系和风险保障机制。 第四条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应当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外派人员的合法权益。 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应当遵守工程项目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信守合同,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第五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对外承包工程的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对外承包工程有关的管理工作。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对外承包工程。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对外承包工程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有关对外承包工程的协会、商会按照章程为其成员提供与对外承包工程有关的信息、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依法制定行业规范,发挥协调和自律作用,维护公平竞争和成员利益。 第二章对外承包工程资格 第七条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对外承包工程资格。 第八条申请对外承包工程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法人资格,工程建设类单位还应当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级或者一级(甲级)资质证书; (二)有与开展对外承包工程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中至少2人具有2年以上从事对外承包工程的经历; (三)有与开展对外承包工程相适应的安全防范能力; (四)有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最近2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较大事故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3年内没有重大违约行为和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第九条申请对外承包工程资格,中央企业和中央管理的其他单位(以下称中央单位)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中央单位以外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提交申请书和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和证明材料之日起30日内,会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管理办法(2012)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管理办法 已经商务部、银监会、保监会审议通过,自2012年1月15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加强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核准管理,规范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活动,保障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促进对外承包工程健康发展,根据《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取得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的企业或其他单位(以下统称单位)以投标或议标方式承包合同报价金额不低于500万美元的境外建设工程项目,应当在对外投标或议标前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核准(以下简称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核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是指中国的单位承包境外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造价、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运营、管理等活动。 第四条商务部负责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核准工作。 商务部建立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数据库系统管理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核准。 第五条国家鼓励对外承包工程使用人民币进行计价结算、申请融资、办理保函等业务。开展上述业务应当符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第二章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核准 第六条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应当通过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数据库系统申请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核准。 申请核准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项目情况说明; (二)中国驻项目所在国使馆(领馆)经商机构出具的意见; (三)有关商会出具的意见; (四)需境内金融机构提供信贷或信用保险的项目,需提交境内金融机构出具的承贷或承保意向函。 第七条中国驻项目所在国使馆(领馆)经商机构应当在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根据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提出申请后通过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数据库系统提出明确意见。中国驻项目所在国使馆(领馆)经商机构在提出意见时应当综合考虑外经贸政策、驻在国安全风险、项目环保与可能涉及的多国利益以及企业业务开展情况、突发事件报送和项目外派劳务人员等问题。 第八条有关商会应当在中国驻项目所在国使馆(领馆)经商机构出具意见后通过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数据库系统提出明确意见。有关商会在提出意见时应当综合考虑企业公平竞争和行业自律等有关情况。 第九条商务部在收到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完备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网上核准,并向申请单位颁发《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议标)核准证》(以下简称《核准证》)。 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核准: (一)申请单位受到商务部或者其他部门暂停经营对外承包工程或相关业务的处罚尚未期满;

我国对外工程承包行业面临的主要问题与对策-中国对外承包

第三部分我国对外工程承包行业面 临的主要问题与对策 一、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规模仍然偏小,市场范围有限 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企业中除少数原中央各部的专业性公司和部分发展较快的省市大公司外,大量的工程承包企业规模较小,结构单一,经营范围狭窄。他们主要是从事劳务分包,实行工程总承包的项目较少。而且,勘察设计、工程咨询、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国际市场开拓能力依然较弱,即使我国的大公司与国外公司相比规模也偏小。2003年进入225强的47家中国承包商国际业务营业额虽然从上一年度的71.29亿美元增加到83.33亿美元,上升16.9%,入选家数占225强的21%,但其营业额仅占225强的5.9%。 从全球最大的225家国际承包商的业绩来看,其业务重点主要分布于欧美和亚洲。他们在这三个地区市场的营业收入为789亿美元,占营业总收入的67.7%,有l68家承包商集中在欧美拓展业务。在今后一段时间内,欧美工程市场仍然是全球最大的区域性市场,且北美市场将长期保持全球建筑市场排名第一的地位。而我国企业仍然局限在传统的亚非市场,进入发达国家市场还面临着很大的困难和障碍。 (二)恶性竞争严重,经营秩序混乱

我国工程承包企业之间缺乏合作,相互压价、恶性竞争现象比较严重。有的企业仅以中标为目的,不计成本和利润,报价远低于合理的价格水平,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和行业利益。国际市场的低价竞争也引起了其他国家承包商的担心,大部分国际承包商表示担心新的竞争者出现,特别是中国这样低成本的国家进入国际市场,担心投标正在变得不公正和不适当。他们认为投标价过度低于建筑业平均水平虽能中标,但结果往往导致不完整的或低质量的产品。此外,低价竞标可能导致业主担心工程质量无法保证而拒绝授标,使承包商中标困难,并影响到今后的进一步合作。随着越来越多的我国工程承包企业走出国门,如果不能正确引导和管理,低价竞标的现象将更加突出。中国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低水平的竞争,最后也可能会受到国际多边贸易机制的制裁。 (三)资金短缺,金融支持力度不够 由于新的承包方式要求承包商提供从设计、采购到建设、管理、运营等全程服务,拥有雄厚的资金和很强的融资能力已成为能否赢得工程项目的重要因素。一些发达国家的大承包商凭借其融资能力强及其政府出口信贷等的支持,在竞争中占据十分有利的地位。我国对外工程承包企业融资能力普遍较弱,已成为我国工程承包企业承揽大型国际工程项目的最大“瓶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融资渠道窄。国际上通行的项目融资在我国尚未开展;因为国内工程承 包企业缺乏资信记录,需要一个逐步被国际金融市场了解和接纳的过程,企业境外融资还面临着很大的障碍;由于我国工程承包企业大多存在资本金不足、资产负债率较高的情况,国有商业银行一般不愿向无抵押和担保

我国对外工程承包企业参与“一带一路”

我国对外工程承包企业参与“一带一路” 建设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 2016年6月

“一带一路”建设是我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实行全方位对外开放的重大举措、推行互利共赢的重要平台。“一带一路”倡议顺应了时代要求和沿线各国加快发展的愿望,具有深厚历史渊源和人文基础。“一带一路”战略构想引起了国内和相关国家、地区乃至全世界的高度关注和强烈共鸣。 为准确掌握“一带一路”战略推进情况,深入了解我国对外工程承包企业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中遇到的问题,我协会组织力量进行专题调研,实地走访了多家大中型施工企业,召开了8家中央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的“一带一路”工程建设情况座谈会(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中冶海外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我们研究整理了调研和座谈情况,现将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和政策建议进行汇报,为在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一带一路”战略提供参考。 一、多措并举,“一带一路”战略开局良好 (一)顶层设计完成,重点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一是战略规划制定完成。2015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愿景与行动》发布之后,涉及到“一带一路”建设的省份均做了相应的规划,建立了

相应的工作机制,编制了一批专项规划,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措施,顺利完成了“一带一路”战略的顶层和中层设计。 二是国际合作共识不断深化。2015年,我国和30多个国家签订了“一带一路”共建谅解备忘录,一些主要的“一带一路”骨架已经开始搭建。例如:中蒙俄的经济走廊、中国-中南半岛的经济走廊、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中国-中亚-西亚走廊、中巴经济走廊、孟中印缅经济走廊的建设,都在稳步推进,有的已经进入到建设阶段。 三是优势装备和产能出海取得新成绩。在国际市场上,我国铁路和核电建设取得了重大突破。 在铁路建设方面,已经启动建设的有雅万高铁、中老铁路、中泰铁路、匈塞铁路。莫斯科至喀山的高速铁路和巴西到秘鲁的两洋铁路已经开始勘测。 雅万高铁是印度尼西亚雅加达至万隆高速铁路的简称。雅万高铁全长150公里,最高设计时速350公里,项目的总造价51.35亿美元。2016年1月22日开工建设,计划2018年建成通车。雅万高铁是中国高速铁路从技术标准、勘察设计、工程施工、装备制造、物资供应,到运营管理、人才培训、沿线综合开发等全方位整体“走出去”的第一个项目,对于推动中国铁路特别是高铁走出去,具有重要的示范效应。 中老铁路是中国云南省省会昆明经老挝著名旅游胜地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on Contracting Foreign Projects English Version中文版 发文日期:2008年07月21日有效范围:全国 发文机关:国务院 文号:国务院令第527号 时效性:现行有效 生效日期:2008年09月01日所属分类:承包、发包与分包(建筑法->承包、发包与分包)Promulgation Date: 07-21-2008 Effective Region: NATIONAL Promulgator: State Council Document No: Order of the State Council No. 527 Effectiveness: Effective Effective Date: 09-01-2008 Category: General(Construction Law->General) 全文:Full text: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on Contracting Foreign Projects 国务院令第527号Order of the State Council No. 527 2008年7月21日July 21, 2008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已经2008年5月7日国务院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The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on Contracting Foreign Projects, which were adopted at the eighth executive meeting of the State Council on May 7, 2008, are hereby promulgated and shall come into force as of September 1, 2008. Premier Wen Jiabao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on Contracting Foreign Projects 第一章总则Chapter I General Provisions 第一条为了规范对外承包工程,促进对外承包工程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Article 1 These Regulations are formulated to regulate the administration of the contracting of foreign projects and enhance the sound development of the contracting of foreign projects.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对外承包工程,是指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承包境外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的活动。Article 2 For the purpose of these Regulations, the term "contracting foreign project" refers to an activity of a Chinese enterprise or any other unit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unit) of contracting an overseas construction project (hereinafter

工程总承包各种模式

1、E+P+C模式(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即Engineering(设计)、Procurement(采购)、Construction(施工)的组合)是指工程总 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是我国目前推行总承包模式最主要的一种。 交钥匙总承包是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务和责任的延伸,最终是向业主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 2、E+P+CM模式 设计采购与施工管理总承包(EPCM:即Engineering(设计) 、procurement (采购)、Construcion management(施工管理)的组合)是国际建筑市场较为通行的项目支付与管理模 式之一,也是我国目前推行总承包模式的一种。EPCM 承包商是通过业主委托 或招标而确定的,承包商与业主直接签订合同,对工程的设计、材料设备供应、施工管理进行全面的负责。根据业主提出的投资意图和要求,通过招标为业主选择、推荐最合适的分包商来完成设计、采购、施工任务。设计、采购分包商对EPCM承包商负责,而施工分包商则不与EPCM承包商签订合同,但其接受EPCM承包商的管理,施工分包商直接与业主具有合同关系。因此,EPCM承包商无需承担施工合同风险和经济风险。当EPCM总承包模式实施一次性总报价 方式支付时,EPCM承包商的经济风险被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承包商承担的经济风险相对较小,获利较为稳定。 3、设计+施工总承包(D+B) 设计—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4、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规模、类型和业主要求,工程总承包还可采用设计—采购总承包(E-P)、采购—施工总承包(P-C)等方式。 图:工程总承包的主要方式 融资运营 1、项目BOT模式 BOT(Build-Operation-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经营-移交,指一国政府或其授 权的政府部门经过一定程序并签订特许协议将专属国家的特定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或工业项目的筹资、投资、建设、营运、管理和使用的权利在一定时期内赋予给本国或/和外国民民间企业,政府保留该项目、设施以及其相关的自然资源 永久所有权;由民间企业建立项目公司并按照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的特许协议投资、开发、建设、营运和管理特许项目,以营运所得清偿项目债务、收回投资、获得利润,在特许权期限届满时将该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有时,BOT 模式被称为“暂时私有化”过程(Tempo-

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发展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发展状况及存在的问题 内容摘要: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发展,我国的综合国力在不断提高。在国家鼓励开展国际工程合作的同时,我国对外工程的业务发展迅猛,规模也在日益扩大,国际竞争力显著提高。在整体业务、规模快速扩大的同时,我国对外承包的项目规模和档次也在不断提高,这是总体的发展态势。 一、对外承包工程市场的发展前景 对外承包工程市场的发展前景,总体的发展趋势是机遇大于挑战,市场潜力很大,但是也还存在着很多问题。这几年中国对外承包工程的快速发展,无疑与两个方面的因素分不开,首先就是国家对开展对外工程越来越重视,支持政策和相关措施在不断完善,在财政、金融以及外交等诸多方面支持力度不断加大。第二个因素是国际承包工程市场本身快速发展,为我国企业大力开展国际工程承包业务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未来十来年,不仅仅是我们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我们对外承包工程这个行业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现在我国政府在和一些国外政府签署基础设施建设合作的框架协议,还有经济合作的一揽子协议。同时我国政府也在与周边国家,以及其他国家进行基础设施的五年规划,因此国际市场的潜力巨大,这也为我国企业提供了很好的发展机会。

从全球化市场来看,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进一步加快,世界各国与地区的经济联系越来越紧密,产业转移和分工合作不断增强,有力拉动了各国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发达国家在经历近25年的停顿以后,出现了一轮新的对地铁、发电进行改造扩容的趋势,而受惠于全球化和能源价格攀升的新兴国家纷纷崛起,这些新兴国家的GDP比重占世界GDP从1990年的39.7%上升到2006年的48%,地位明显提高。新兴国家更多的投资于基础设施领域,每年大约以20%的速度增长,而美国只有5%-6%,据分析新兴国家在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大约是一万亿美元左右,发达国家在基础设施投资大约是5000亿美元左右,由于道路、港口,机场和其他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通常都是15年到20年的周期,可以预见,在未来的这段时间内,国际承包工程市场将继续扩大。这是我们根据国际上一些权威机构发布的信息所作出的分析。从区域分布和发展来看,亚洲和非洲市场仍然是我们主要市场,也是传统市场,这些国家现在都在经历着超常规的发展,建筑市场的规模在不断的扩大,远远高于世界经济的平均增长水平。无论是“金砖四国”—巴西,俄罗斯、印度,中国,还是“远景五国”—越南,印尼,南非、土耳其,阿根廷,有关经济体的经济都在强劲地增长。 二、我国对外承包工程整体的发展特点 (一)规模不断扩大

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管理规定

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管理 规定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文号】令2009年第9号 【发布日期】2009-09-28 【实施日期】2009-11-01 《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5月5日商务部第2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现予公布,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德铭 部长:姜伟新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对外承包工程资格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对外承包工程管理,促进对外承包工程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对外承包工程,是指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承包境外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造价、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运营、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依据本办法取得对外承包工程资格,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后,方可在许可范围内从事对外承包工程。 第二章资格条件 第四条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分为工程建设类和非工程建设类。 其中,工程建设类单位指从事国内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监理、施工、安装等活动,且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的单位。 第五条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法人资格;工程建设类单位应具有与其资质要求相适应的注册资本(本办法所称注册资本包括开办资金);非工程建设类单位的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二)具有相应的资质或者业绩: 工程建设类单位应当依法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级或者一级(甲级)资质证书;国家对于有关专业的资质不分等级的,应取得该资质证书; 非工程建设类单位上一年度机电产品出口额达到5000万美元,或自行设计、生产(含组织生产)、出口的成套设备或大型单机设备出口额达到1000万美元,或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达到1000万美元且近3年中成功实施过3个单项合同额在5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 (三)有与开展对外承包工程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中至少2人具有2年以上从事对外承包工程的经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