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区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工作综合调研报告

黄山区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工作综合调研报告
黄山区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工作综合调研报告

黄山区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工作综合调研报告

一、审判工作方面

(一)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

1、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执法办案水平,提高一审裁判质量效率,提高服判息诉率。我院将定纷止争作为审判工作的立足点,按照“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办案原则,切实贯彻中央提出的“将矛盾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的战略部署,把加强调解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来抓,取得了良好效果。一是充分借助外部力量,不断拓展调解渠道。积极做好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对接与互动工作,加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对一些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的纠纷,在立案前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不再进入诉讼程序,此举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既及时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也减轻了他们的诉讼负担。对于已进入立案程序的案件,发挥人民调解员在司法调解中的积极作用,利用其做思想工作经验丰富、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共同努力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08年以来,我院通过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调解共317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二是畅通诉讼渠道,提供诉讼便利。以加强“立案窗口”建设为重点,不断完善从接待、咨询到立案的“一站式”服务,尽力方便当事人诉讼。推行接待首问负责制、立案释明制,热情、耐心解答当事人的法律咨询,依

法告知和提示当事人的诉讼风险,正确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充分关注特殊群体的司法需求,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年老体弱或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及时联系法律援助。08年以来共为为218件案件的265名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74.3万余元。三是畅通信访渠道,不断改进工作。坚持畅通信访渠道,对当事人的投诉和来访,按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领导包案、部门督办、责任到人,重点解决重复访、集体访等难点问题,做到逐案登记、跟踪管理、专人填报、件件答复。实行“诉前指导、判后答疑”,让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

2、近几年来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呈现的新特点,需要解决的新问题。一是送达难的问题突出。送达是审理民事案件的必经程序,而对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效率影响最大的因素,就是送达问题。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达给当事人,在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留臵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应该说,法律规定的送达方式种类是比较齐全的,基本上能符合民事诉讼的要求。但是,法律规定的送达方式不够灵活,送达程序过于严格、苛刻,客观上造成了法院诉讼文书“送达难”,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审判效率的提高,影响着法院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法律适用和执法尺度不统一。由于基层法院一直注重解决社会的具体纷争,而司法理论工作相对薄弱,对一些因法律本身的缺陷和滞后而造成的矛盾没能深入研究,制定统一的适用标准。

导致同一法律制度在不同地域的适用遭遇不同程度的尴尬。如人身损害赔偿里的精神损害赔偿、护理费、营养费的标准,离婚案件中小孩的抚养费等标准,都会因不同的法院而产生不同的结果。三是法官对法律的认知水平和适用不统一。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虽然是明确的,但法官在对其理解上,则可能受不同知识框架、个体认知背景、经验和价值评价等因素的影响,而导致对法律文本理解上的差异。在解决实际问题时,会根据自己的理解选择适用不同的法律规范。在基层法院,没有深入调查研究,没有在相似案件的法律适用方面形成统一认识。基本相同的案件在法院的不同承办人审理,往往导致不同的结果。

3、2008年以来,区法院受理各类民事案件2621件,结案2585件,其中撤诉、调解结案1638件,调撤率为63.4%。按照案件类型分,婚姻继承类526件,其中08年 164件,09年 174件,10年180 件;合同纠纷类1228件,其中08年 446件,09年367件,10年415件;权属、侵权纠纷及其他民事案件831件,其中08年322件,09年288件, 10年 221件。这些案件呈"一升一平一降"的特点: 1、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案件上升,这些案件的特点是标的较大,少则几十万,多则几百万,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我国近期房产市场的趋势。2、离婚案件数量保持平稳, 08-10年分别为134件、149件、136件,离婚案件占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类的80%左右,说明婚姻问题仍是家庭纠纷和矛盾的焦点。3、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下降,下降的原因一方面

是国家对劳动者保障力度的加大,另一方面得益于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合同意识的增强。人民法庭08年以来受理各类民事案件724件,结案723件,其中撤诉、调解结案449件,调撤率为62.1%。按照案件类型分,婚姻继承类150件,合同纠纷类298件,权属、侵权纠纷及其他民事案件278件。

(二)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大局服务方面

1、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我院立足审判工作本职,妥善审理和执行涉及改革发展的各类纠纷案件,依法为重点工程项目的拆迁、安臵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妥善处理涉及拆迁案件。一是对拆迁拆违工作中可能涉及到的法律问题,组织专门人员深入一线进行调研,并及时从司法层面上建议。二是将法院的诉讼调解与行政部门的行政协调、基层组织的人民调解相融合,取长补短,协同配合,形成三位一体的综合性的纠纷解决机制,从源头上化解矛盾。三是充分发挥法院职能作用,提供司法建议、协助有关部门预防和化解农村土地征迁、城市房屋拆迁和城乡拆违工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努力减少矛盾纠纷,防止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形成,依法保障拆迁、拆违工作顺利实施。对可能涉及非诉强制拆除的案件,提前介入,帮助指导把好事实关、证据关和程序关。对符合法律规定的非诉强制拆除案件,做到快速办理、迅速解决。对拆迁拆违工作中出现的纠纷和强制执行申请,坚持从快、优先的原则进行处理,在立案环节做到当日立案,在审判环节做到最短审限内结案,在执行

环节做到在最短时间内应执尽执。四是做好有关农村土地征迁、城市房屋拆迁和城乡拆违工作的法律宣传工作。通过对拆迁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积极引导被拆迁户依法理性地表达利益诉求,做到法律先行,营造和谐的法治环境。

2、参与基层社会管理、能动司法。

一是通过参加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作为成员发挥在决策中的应有作用;二是在政府的重大行政事务中,如企业破产、群体性上访等重大事件的处理中,法院通过参与解决和提供咨询,以这些事件的妥善处理,发挥积极的参谋作用;三是通过审判具体案件,对各部门、单位出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和管理上的漏洞,及时依法向行政机关及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帮助他们理顺关系,完善制度,以减少工作中的失误;四是通过审判工作发现带有普遍性和社会性的问题,向党政机关和综合治理领导机构提出宏观的建议和决策。

(三)司法为民、方便人民群众诉讼方面

区法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全力破解执行、立案等工作难题,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1、人民法庭直接立案情况。我院现有黄山风景区和太平湖风景区两个派出法庭,后者在院本部办公,案件由立案庭负责立案。目前仅有黄山风景区法庭直接立案,8-10年共立案372件。其中,8年186,09年100件,10年86件。

2、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和残疾人无障碍通道建设情况。

依照最高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的若干意见》,结合省高院关于创建文明立案信访窗口的活动开展,我院开展了立案信访窗口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使之成为功能完善制度健全、设施齐备、服务到位的司法服务场所。

一是在硬件方面逐步完善,在立案信访场所配备了手检安检仪、安检门、设臵了审判大楼功能布局引导示意图、导诉台和保安。大厅内设臵休息座椅、饮水器具、卫生服务及美化设施。配备便于当事人书写的桌椅、笔墨、纸张、老花镜及急救药品等设备。配臵复印,打字、电话、传真、网络、显示屏幕、电子触摸屏。在显著位子摆放诉讼指南、来访须知、风险告知和有关法律宣传资料的资料架。公布热线电话。立案窗口配臵转椅。明显位臵公布服务承诺,工作流程、管理制度法院和法官相关信息。

二是在制度建设上加强管理,出台了《立案信访窗口建设管理办法》,规范了立案引导、立案审查、调解、救助、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信访接待等17项职责,由专人负责。同时,在立案窗口设臵了调解室,开展诉前调解。坚持院长公开接待日制度,在立案窗口设臵了院长接待室,由院长或分管院长每周安排一天处理信访接待。

3、开展巡回审判工作方面。08年以来,我院以巡回审判方式审理案件47起,通过在业务庭临时设定巡回法庭,不定期下乡巡回开庭。开庭地方多选择在群众院落、村委办公室、田间地头、工矿企业等场所,因案而宜,不拘泥与形式。巡回审理的案

件一般选择当事人年迈体弱、行动不便,或住所离法庭较远,交通不便的人员;在当地影响较大,极具普遍性的典型案件等。开庭时,悬挂国徽,合理布臵法庭,尽可能体现庄严、肃穆。当即传唤证人出庭,当即进行勘查,当即依申请依职权就地调查,当庭辩法析理进行调解,使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心服口服,旁听群众听得明明白白。如果双方当事人都在同一村组或邻近地区,则立即简易送达,在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后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立即由法官1人,书记员1人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理。开庭前,邀请当地人大代表、基层村组干部配合,组织村民乡亲近邻旁听。通过这样的以案说法,使老百姓通过身边的真实案例走进法律,让广大群众感到法庭就在身边,同时也让他们明白,哪些纠纷可以找法庭解决,让广大群众告状有门。目前存在的问题:一是办案形式尚不规范。实施巡回审判的法律依据主要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人民法庭根据需要可以进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但是这只是一个框架性的法条,并没有具体而明确的操作要求。因此,实际运行中尚存在不够规范问题。二是基层法院基础建设虽然得到初步改善,但是与之相配套的其他设施建设跟不上。基层法院及法庭没有开展巡回审判的相关费用,巡回审判工作难以开。建议:一是规范巡回审判制度的具体运行制度。二是适当扩大依职权取证的范围。现行的一些规定及司法解释有过于严格、超越当事人诉讼能力的现象,所以也应适当放宽法官调查取证的范围,以保障案

件的公正裁判。

(四)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方面

1、在推进司法公开方面的具体措施、效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2008年以来,我院始终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和谐”的理念,把司法公开工作纳入审判工作。一是以开展“立案窗口建设”为载体,推进审务公开,从立案到执行,从起诉到申诉,对各环节进行仔细梳理,凡是有利促进司法公正,有利于和谐司法的,都充分予以公开。二是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坚持巡回审判、公开审判。我院审理的大量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之外,均实行公开审理。近年来,我院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公开审理率达到100%。三是开展庭审观摩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批评和建议,不断提高法官的庭审能力与庭审形象。在执行公开方面,对司法鉴定、评估、拍卖进一步进行了规范。

2、陪审员工作情况。

我院先后于2006年和2010年选聘了两批人民陪审员,现有人民陪审员17人,其中女性7名。人民陪审员主要为从事妇联、团委、农村基层组织、社区和居委会管理的人员组成,部分来自企业和学校,他们有法律基础,了解基层情况,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调解技巧发挥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理的作用,提高人民陪审员的业务素质,我院每年都安排陪审员进行培训,提高参与审

理水平。2010年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40人次,其中民事14件,刑事26件,人均审理案件2.35件,最多的参审11件。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工作,特别是婚姻家庭类的案件,在调解时容易消除对立面缓和矛盾,多角度的做好调解工作,有效地缓解了当前的审判工作压力。我院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经费由区财政负责,目前执行的办案补助标准为每人50元/天。

(五)调解工作方面

1、贯彻调解优先的原则,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一是发挥审判优势,强化调解职能。创新机制,初步形成了以随时调解、全程调解、联动调解、特邀调解等为主体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全年审结的816件民事案件中有538件是调解或撤诉结案的,调解撤诉率达65.9%,有效化解了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主要做法是:在诉讼各个环节上加大调解力度,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全过程,开庭前、庭审中、庭审后,审判人员都不遗余力地做当事人工作,努力促成调解;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在调解手段上做到多样化,如通过亲情调解、友情调解、熟人调解和调解员调解。将双方当事人的亲朋好友、熟人、村镇基层司法调解组织引入调解环节,在法官的引导下,这些亲友、熟人、调解员在当事人之间穿针引线,有效地缓解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和对调解的抵触情绪,极大地提高调解成功率,化解了矛盾,还达到了普法的效果。二是延伸审判职能,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积极运用司法审判的调节衡平功能和价值评判功能,依法介入城市拆迁,为重点项目建

设的推进提供司法保障。在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城市拆迁的形势下,努力克服压力大、时间紧、人员少的现实困难,依靠区委的领导,开展诉前指导和诉后的调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着重做好判后答疑、息诉和思想疏导工作,加强对重点案件的回访。

2、在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中的具体举措,效果及存在的问题。针对目前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不断增多的现状,区法院和公安分局通力协作,成立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巡回法庭。巡回法庭由区交警大队提供办公场所,由区法院选派审判人员轮流进驻,就地解决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引发的赔偿案件,并现场指导交警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事故调解工作。对于当事人自行协商或经交警和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可以通过法庭立即予以司法确认。不能达成协议的,双方可以当庭提出诉讼,由巡回法庭依法采取诉前保全、先予执行等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巡回法庭设立,开辟了交通事故案件的绿色通道,大大加强了交警部门和法院之间的沟通、协调,实现了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三调联动机制”,省去了当事人的往返奔波的辛苦,即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了便捷高效服务,也为交警部门做了大量矛盾化解工作,同心协力把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了最前沿。二是开展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长期以来,在民事矛盾处理纠纷中,无论是村委会、居委会还是公安机关组成的调解组织,经他们调解后,当事人之间达成的调解协议都是一种“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在法律上不具备强制执

行的效力,如果有一方反悔,这份协议失去效力,当事人只能能重新向法院起诉。而司法确认最大的意义就在于通过法院审查和确认,赋予调解协议书以强制执行的效力,即:一方如不执行该协议,另一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司法确认不需要起诉、开庭判决等复杂的诉讼程序,并且不收取任何费用,只是对民间解决矛盾纠纷的方案进行审查以决定书的形式固定下来并赋予法律效力,使调解成果转变成有法律保障的法院“判决书”,从而解决了人民调解协议没有强制执行效力的瓶颈问题,大大增强了人民调解的公信力,对节约司法资源,减少诉讼成本,缓解法院工作的压力等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今年6月20日,我院下达了编号为(2011)黄调确字第001号的司法确认决定书,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正式展开,随着该项工作的进一步深入,人民调解协议得到司法确认的比率将逐步提高。

3、创新调解机制,成立黄山市首家人民调解办公室,使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无缝衔接。

区法院在长期的审判工作实践中,深深地体会到,农村中有很多纠纷,完全可通过基层组织中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而且人民调解委员会处理这些纠纷,更有利于彻底解决矛盾。然而事实上,很多基层组织人民调解委员会形同虚设,没有真正发挥调解作用,导致很多纠纷越调矛盾越升级,最后诉讼到法院,给诉讼调解工作带来更大的困难。为强化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更有效地发挥各级调解组织的作用,经多次与辖区党委、

政府联系,共同研究调解工作新机制,将黄山区汤口镇人民调解办公室搬到了黄山风景区人民法庭内, 成立了黄山市首家设在人民法庭内的人民调解办公室,实现了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无缝衔接。立案前由法官引导当事人选择到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诉前调解,对已立案但有可能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的,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也委托给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一是对于一些婚姻、邻里、小额债权债务、人身伤害等纠纷,当事人愿意接受人民调解的,可由人民调解员在人民调解室或方便调解的其他场所先行调解,如调解成功,便无须起诉,有利于减轻当事人诉讼成本和法庭诉讼负担;二是便于法庭指导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增强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质、业务水平和调解能力,提高调解成功率。三是积极参与法庭生效判决的执行和解工作。事实证明,在法庭内设立人民调解室两年半来,效果非常明显,通过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共同努力,已妥善调解民间借款、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小额经济纠纷、邻里纠纷、赡养等案件160余起,既有效的分流了审判工作的压力、节约了司法资源,又很好的处理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黄山风景区人民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办公室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得到辖区群众的好评,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评价,人民调解办公室的设立是调解工作上一个典型的成功经验。

(六)审判管理方面

对《关于加强基层人民法院审判管理的若干意见》的贯彻落

问题。

二、队伍建设方面

区法院坚持把自身建设作为提升法院形象的着力点,狠抓队伍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使法官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1、加强基层党建,抓好政治建院。根据最高法院、省市法院和区委的部署,区法院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围绕三项重点工作,认真开展“创先争优”“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活动。重点强化班子成员和中层骨干的核心表率作用,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走访案件当事人等形式,教育和引导干警始终保持公正、务实、为民形象。08年来,先后发展党员5人,区法院党支部获得黄山区2010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2、严格要求、率先垂范,不断加强班子自身建设。我们要求每一名班子成员把心思集中在想干事上,把本领体现在能干事上,把目标锁定在会干事上。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建立健全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工作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在完善制度的同时,我院班子成员充分发挥表率作用,班子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得到了明显增强。

3、积极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努力加强作风建设。坚持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大学习、大讨论”等教育活动,引导干警不断增强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入查找并纠正在执法理念、宗旨意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开展作风教育,针对审判纪律和工作作风中存在的问题,出台了车辆管理、业外明

查暗访等制度;坚持开展廉政教育,党组和庭室负责人、庭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层层签订了《廉政责任状》,在全院上下建立一把手总负责,各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体系。

4、自觉接受监督,维护司法公信力。在内部监督方面,院纪检监察部门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一是制定了廉政监察员工作配套制度,不仅对廉政监察员的职责、权限、义务和工作程序等进行了细化,也对廉政监察员的日常管理、考核、激励及责任追究等进行了固化,保证了开展工作有章可循。二是通过召开廉政监察员联席会、例会、定期回访廉政监察员,以及实行廉政监察员报告、登记制度等形式,逐步理顺了纪检监察部门和廉政监察员之间的工作关系,有效克服了纪律监督与审判工作“两张皮”的现象。廉政监察员这支编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使法院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得到了有效落实,法院的公信力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在外部监督方面,一是严格执行宪法原则,接受人大监督。依法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保证法院审判工作、人事任免、重大阶段性工作始终臵于人大监督之下;及时认真办理交办督办事项,对人大交办督办的每一起信访案件,我院严格按程序认真登记、扎实办理、及时回复、严肃整改,三年共收到人大常委会交办、督办案件25件,办理回复率100%;主动接受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监督,邀请人大领导出席法院重大活动,定期召开执法监督员座谈会,组织人大代表、执法监督员旁听重大案件审理,认真倾听对法院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这些活动保证和推动了法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增强司法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广泛监督。主动接受人民陪审员监督,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监督审判的职能作用;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听证会、座谈会等方式,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广纳社会意见;主动接受新闻媒体监督,借省高院网、黄山日报、区电视台黄山政法栏目等宣传平台,及时向媒体通报法院重要工作和重大案件审情况,增加审判工作的透明度。

5、围绕提高队伍司法能力,抓好人才兴院。08年来通过加强业务培训和学历提升,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岗位培训210人次,08年以来先后有3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5人通过晋升高级法官考试。

6、关于案多人少问题。

我院共有编制总数65人,现有在编干警66人,其中在职55人,离岗11人。现有法官 43人,其中离岗10人,占总数的23%。虽然这些同志不再参加法院的任何工作,但是因为这些人员仍然占编制,挤占了法院的正常人员录用渠道。目前我院实际缺编10名,一半审判庭的合议庭无法正常组成,需要院领导协调有关审判庭进行案件的人员调剂,对正常审判工作的开展产生了影响。针对案多人少、法官短缺的问题,我院一是从激发干警工作积极性入手,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陪审员作用,分流审判工作的压力。三是在档案、法警、内勤、驾驶员等岗位上聘用人员,先后聘用人员10名。在公务员招考

方面,2005年以来,我院共录用3批次6人(05年、07年、08年各2人)。08年后,我院因为超编,没有开展公务员招录、公开选拔法官、选调生和政法干警招录等工作。未来5年内,离岗人员中将有7人转为退休,因超编无法进人的问题将有所缓解。

7、加强职业保障方面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我院从2007年7月开始落实审判津贴,按法官等级执行相应的津贴标准,纳入工资统发范围,按月发放。2011年1月开始,我院岗位津贴从每天2.2元提高到240/月,法警仍为260/月。职工福利方面,每年体检一次,女职工妇检一次。《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颁布以来,因为案多人少,我院未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干警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登记上报人社局,由区财政安排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8、人民法庭队伍建设。

我院现有黄山风景区法庭和太平湖风景区两个法庭,共有工作人员5名。通过不断创新管理机制,确保了队伍的清廉和公正司法,无违法违纪事件发生。一是强化思想教育,努力提高政治素质。通过每月一次的政治业务学习和两月一次的党风廉政教育,提高了干警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司法水平。法庭干警均获得了大学本科文凭,两人通过司法考试,一人获得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三是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要求审判工作中做好诉前、

案中和诉后服务,提升办案的效果,有效杜绝信访、申诉案件的发生。2009年,黄山风景区法庭被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三等功”;同年,先后被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全省优秀人民法庭”。 2010年,黄山风景区法庭庭长夏兴平同志被省高院授予“全省优秀法官”称号。

三、基础设施建设和物质装备保障等方面。

(一)关于经费保障工作

1、08年以来我院共获得中央和省级补助办案专款574万,其中08年112万,09年226万,10年236万;业务装备经费(以实物形式下发)252.5万,其中08年45.5万,09年100万,10年107万;区财政安排专用经费106.1万,其中08年37万,09年38.5万,10年30.6万。

2、2011上半年预算安排245.02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补助办案专款113万,业务装备费66万,区级财政安排专用款66.02万。与08年同期相比,中央和省级办案专款增长50%,业务装备费同比增长65%,区级财政安排专项业务经费增长43.9%。

(二)关于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08年之前,我院就按一类基层法庭设臵完成了两个派出法庭的审判综合楼建设并投入使用。2008后我院的两庭建设重点为区法院新审判大楼的建设和装饰装修。审判大楼于2007年8月16日奠基开工,2008年5月封顶,2011年3月12日投入使用,大楼按照二类基层人民法院建设标准进行建设,主体为七层

框架式结构,总建筑面积约6300平方米,总投资1680万元。区法院把“两庭”建设作为推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发展的动力,主动向党委、人大、政府和上级法院请示、汇报,争取支持,积极与发改委、财政、土地、建设等部门协调、沟通,取得配合,通过对上争取项目、筹措地方配套资金、划拨土地、减免相关规费,目前已完成投资1200万元,目前尚有400万债务缺口。

(三)关于装备建设工作

1、08年以来,我院以新审判大楼建设为契机,在法庭专用设备、审判文书印刷设备、法庭安检设备、档案存储、信息化建设及交通工具配备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步。目前,设臵有标准化法庭4个,可容纳100人的大法庭1个,在主要出入口配备了安检门,装备了监控和手机屏蔽设备。每个业务庭配备有打印机,每名干警都配备了电脑和笔记本,公务用车10辆。档案方面,委托专业公司,按照特级档案管理标准,将原有档案、卷宗进行整理和归类。目前,档案整理工作和监控设备安装仍在继续。

2、在业务装备建设工作中,各级法院和人民法庭的装备情况和需求各有不同,建议增加政法装备目录中可选择的种类,对部分设备比增加选配件以供选择。比如,对服务器提供高中低档等不同配臵按需确定购买,对相机等提供备用电池、相机包、多种镜头等选配件共选择。

3,法院专用装备、设备进行选型定制中应该多考虑满足基层法院和法庭的需求,同时增强装备适用性和品种,满足不同地

区的需要。建立法院固定资产动态管理系统时,建议对装备和规定资产的归类方式进行规范,最好与财政系统和法院其他管理系统统计归类口径一致。在统一人民法庭标识工作中,建议增加标识种类,比如人民法庭指路牌、法庭标志标牌、法庭公示栏、制度职责牌、楼层牌、办公室分布图、门牌、桌牌等等,将图样和要求下发,由各法院自行制作。

(四)关于信息化建设工作

1.我院认真贯彻“科技强院”工作方针,切实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的决定》,落实最高法院和我省政法专网建设的有关要求,认真抓紧抓好信息化建设这项基础工程,初步建立了以法院信息系统为中心,以法院局域网为依托,以计算机等现代办公设备为平台的较为先进的信息化管理体系,为促进法院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科技基础。开展了审判流程、行政办公、触摸查询、LED大屏发布等方面的应用。从立案、移送、分案、排期、公告、结案、归档,整个过程均在网上实施。行政工作逐步推行无纸化办公,发展电子政务,院领导利用决策支持系统能够及时掌握全局工作。以上各类信息和开庭公告等根据权限、需要可自动发布到触摸屏、LED 大屏等媒体,初步实现了“网上办案”、“网上办公”、“网上信息发布”,使审判活动得到了强有力的技术装备支持,信息化建设的成效不断凸显。

2、审判管理信息化基本得到实现。依托法院内部局域网,

根据审判流程管理的需要,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每一起案件,从立案、排期、庭审、结案、执行、司法统计、案卷归档等各个环节,全部通过网络运行,并且通过信息系统预先设定和输入审判程序要件的规定,全面落实计算机系统管理和对案件的全程监督,实现流程控制的网络化、审判活动的透明化和案件数据的数字化。引进了庭审证据展示系统、电子触摸查询系统,进一步提高了科技手段在庭审活动的适用范围。信息化技术在审判中的应用,有效增强了案件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减少了对案件审判的人为干扰,提高了案件质量和诉讼效率。建立了法院人事档案的统一数据库,定期更新全院法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有关学历、培训、诫勉、奖惩等基本数据,保证了人事管理信息的准确性。院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参考数据,对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检查、监督,实现对干警的量化评定考核,从而能够及时掌握队伍建设的全面情况,为干警的分类管理、定向培养和合理使用提供了科学的决策依据。

3、基层法院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目前政法专网系公检法三家合用,带宽仅有2M,严重不足,实际上制约了视频会议系统和审判流程管理软件的正常运行,建议组建法院单独的内部网络。二是基层法院没有技术编制,缺乏专职信息化人员,技术力量薄弱。三是信息的开发利用仍然是薄弱环节。大量的工作和审判信息沉积在各业务庭室和综合部门,需要统一的信息管理平台,建议由高院统一采购OA办公系统或

人民法院调研报告

人民法院调研报告 为了进一步做好人民陪审工作,促进社会对人民陪审工作的了解,提高人民陪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笔者结合所在单位——永善法院近年来人民陪审工作情况做了如下调研分析。 一、人民陪审员基本情况 自2014年开始选任人民陪审员以来,永善法院经过海选、增免,现有人民陪审员34人,分布在永善12个乡镇,占全院审判员人数的62.96%。 从性别结构看,男性30人,占88.24%;女性4人,占11.76%。从年龄结构看,30岁以下的3人,占8.82%;31-40岁的7人,占20.59%;41-50岁的21人,占61.76%;51-60岁的2人,占5.88%,61

岁以上的1人,占2.94%。从文化程度看,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人,占14.71%;大专学历13人,占38.24%;中专以下学历16人,占47.06%。从民族看,汉族27人,占79.41%;少数民族7人,占20.59%。从职业看,党政机关人员10人,占29.41%;企事业单位人员10人,占29.41%;离退休人员1人,占2.94%;其他人员13人,占38.24%。从政治面貌看,中共党员29人,占85.29%;群众5人,占14.71%。 综上所述,人民陪审员人员结构呈现学历不高、处理纠纷能力强,中年人员比重大,职业分布相对集中等特点。 二、人民陪审工作情况 人民陪审员参审情况特点 1、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数及比例呈逐年上升趋势 2、法庭辖区内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比例与院机关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情况相比,逐年上升趋势明显。 由于人民法庭人手较少,有的最多

只能组成一个合议庭,有的连一个合议庭的人手也不够,根本不能满足因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需要,所以除少数疑难案件院机关派人参与审理外,多数为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庭审。人民法庭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数比例较院机关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比例上升趋势明显。 3、人民陪审员参与各类案件数量情况 人民陪审员参与刑事案件比例远远高于参审其他案件的比例。 人民陪审员管理情况 为做好人民陪审工作,2014年,永善法院积极主动争取县委政府支持,成立了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并将办公室主任高配为副科,负责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联络、协调,进行规范化管理。具体做法:一是规范标准选任,强化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2014年永善法院针对辖区内对基层农村人民陪审员迫切需求这一情况,优化人民陪审员结构,重新

农村基层工作调查报告

一、村情介绍 七里桥镇观音堂村位于湖南省祁阳县城浯溪镇东南方向,距县城仅3.5公里,3路公交车从县城直达七里桥镇上,该村紧邻镇政府,离七里桥镇街道不足500米,祁羊公路(县道)穿村而过,区位优势比较明显,是镇里重点发展的6个行政村之一;全村现建有3公里多的通村联户水泥路,实现了对全村各组的覆盖,通户率达95%;全村共有12个村民小组,308户,共1125人,其中党员35人;全村地势较为平缓,有多座100-300米的小山,山上多种植油茶、柑橘,该村相对本镇其它村来说,土地较为丰富,人均占有率较高;全村80%的成年人以在家务农为主,20%的外出经商务工,村里集体经济十分薄弱,村集体经济几乎为零。 目前,由于受政策、、资金等方面因素的限制,该村仅有一家私营锰矿加工冶炼厂,这是村里唯一的吸纳就业和给村里创收的经济实体。年,七里桥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动员全镇力量进行招商引资工作,县里也给予土地、财税、融资等政策上的大力支持,镇财政还拿出一部财力鼓励作为招商引资杰出单位和个人,目前。该镇今年的招商引资工作实现了重大突破,协议金额已过千万,种植漆树的投资项目已经在该镇乌山冲村破土动工。但是通过调查,发现该镇其他一些行政村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影响和制约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与农民增收的瓶颈,以下几点是在调查观音堂村中发现的问题: 二、调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 一是农民收入增长乏力。观音堂村全村90%左右的农户增收渠道主要靠务工、养殖和种粮三种方式,少数人通过经商发家致富,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村。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三农的高度重视,各种强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稳定并逐渐提高了粮食收购价格,但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农资、饲料价格等大幅上涨,增加了种养殖业的生产成本,制约了规模化产业的形成,同时受疫病、市场风险等的不利影响,抵销了农作物丰产带来的增收效应,农民的种养信心依然有较大上升的空间。据村里会计苏祥发反映,当地年尿素价格上涨到了每吨1850元左右,其它需求量大的化肥价格也继续保持高位,农膜中地膜价格每公斤13元左右,农资价格较去年增幅达20%左右,虽说有一些补贴,但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上涨是影响农民增收的一大因素。二是粮食作物生产成本较高。由于受资金、政策的影响,尤其是对农业预期收益的不乐观的影响,当地农民普遍采用传统耕作模式以降低成本。据调查,每亩田从种到收的购选种子、抽水费、播栽人力、田间管理、收割等花费不低于500元,按最好年景每亩田一季产稻谷550公斤每公斤1.8-2.1元的收购价测算,除去生产资料和生产成本,每亩只有300-500元的纯收入,如果加上种第二季440公斤左右的亩产量,每亩可以再增加300-400元的纯收入,那么一年好的年景中每亩的纯收入在700-900元左右,平均每户以5亩田来算,一户每年从种植水稻的角度来说,可以有3500-4500元的纯收入,这与一个中青年熟练农民工一年在外务工所得的平均年收入8000-10000元相比,还有较大差距,而且这还需要很多有利条件的支撑才能实现。在此基础上,农户想继续保持增收就显得异常困难,这是为什么中央高度重视三农问题的一个有力体现,也是为什么青壮年农民更愿意外出务工而农村出现了大量留守儿童以及劳动力缺乏等系列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当前,我国一些地方农户增收长效机制不健全,这是一个亟需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的问题,有效解决好三农问题是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战略性问题。 二是农业基本设施投入不足。该村现有的水库、水渠、提灌站农业基础设施大多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修建的,近些年新建较为先进的比较少,这样不仅在总量上与现阶段农村生产

刑侦大队基层基础工作调研报告

刑侦大队基层基础工作调研报告 刑侦大队基层基础工作调研报告 刑侦大队基层基础工作调研报告 2006年是公安基层基础建设年,结合我县刑侦基层基础工作实际,我大队于4月初组织人员对刑侦基层基础工作到各派出所、辖区刑侦中队、技情中队进行了调研,现就调研情况向县局报告如下: 一、加强责任区刑警队建设责任区刑警队是刑 侦最基层的队伍,是破案办案的主力军,我县现设有三个责任区刑侦中队,两个派出所刑侦中队,就目前进行情况,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警力不足。我县辖区大,人口多,地处边境山区,点多、面广、线长是我县刑侦办案的主要特点,又属于刑事案件高发区,就2005年的情况来看,全县共发刑事案件1247起(2004年11月-2005年10月),刑警(45人)人均办案数为16起,破814起,刑警人均破案18起,无论是办案数还是破案数都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且我县辖区较散,路线长,因责任区刑侦中队人员较少,办案人员多数时间忙于在路途中奔波和应负刑事案件的现场勘查工作,无法深入辖区开展侦查破案及刑侦基础工作,致使刑事案件破案率偏低、办案的质量不高、基础工作薄弱等。 2、经费欠缺,装备落后是制约刑侦工作健康发展的又一原因。目前,责任区刑侦中队每个中队有一辆北京吉普车,从车辆数量上无法满足正常工作的需要,再加上吉普车本身质量差,耗油量大,修理费高,我县的路面总体又不好,致使每年拨给刑侦中队的经费绝大多数用在修理费和燃料费两项,且每年都出现超支现象。二、切实加强刑事技术工作刑事技术工作在刑侦工作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是侦查破案的支柱。我县刑事技术中队目前开展法医、痕迹检验、影像、文检、理化(毒品、毒化)、警犬几个专业,为我县的刑侦工作做出了较大的贡献,但仍然存在以下几方面原因制约着刑事技术工作的发展。 1、人员素质相对不高,我县刑事技术中队目前的技术人员虽

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调研报告

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调研报告 当前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公安派出所,是公安局管理治安工作的派出机关,是公安机关的基层组织,是多功能综合性的作战实体。派出所工作是整个公安工作的基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大力加强公安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是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只有把派出所做大、做强、做实,才能夺取公安工作的主动权,顺应派出所工作客观发展的要求。 一、当前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防范网络相对松散。农村地区的安全防范网络建设主要由派出所、××*指导下的村级义务联防队来承担。目前,由于基本待遇无法解决,大部分自然村的义务巡逻处于停滞状态。城市的情况要比农村好,基本形成了点、线、面相结合的防范网络,但群防群治基础仍十分薄弱。就专门保卫力量而言,一些特困、亏损企业保卫组织名存实亡,一些小型企业和私营企业根本没有保卫力量,群防群治工作在这些地方失去了依托。就居民小区而言,由于物业管理不到位,村院巡逻、楼栋守护落空,即使成立了义务巡逻队、义

务调解会等组织,也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没有真正开展工作。 (二)重要阵地控制存在疏漏。从目前情况看,对特种行业的管理存在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重收费、轻管理的现象。一些重要阵地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为现实斗争服务的作用难以发挥。从一些宾馆、旅社发生的刑事案件分析,除了流窜犯罪的不确定性外,身份证查验、楼层守护和从业人员识别能力等控制手段不能有效发挥作用,导致案件证据难以获取,线索无法查证,特别是废旧收购站、典当行管理的失控,致使罪犯销赃渠道无法堵截。 (三)基层内务管理比较薄弱。虽然人口信息已录入微机,但是部分派出所仍然没有入四级网,实现信息共享,为现实斗争和治安管理服务的作用不大。一些基层单位值班登记和接处警登记底数不清,登记不齐,台帐较乱。 重业务工作轻群众基础。把管理工作当作单纯的公安业务,没有很好地贯彻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在服务群众、联系群众的方法、方式上未发生明显转变。 (五)人口管理和特种行业管理存在漏洞。××人口管理有失控现象,××人口管理指导思想存在偏差,特别是取消暂住证收费后,只注重服务,不注重管理,有的暂住人口无有效证件也可办理暂住证。有的地方出租房屋管理失控,致

2019年法院调研报告4篇

2019年法院调研报告4篇 执行公开,顾名思义就是指人民法院将案件执行过程和执行程序通过通知、公告、法院网络、新闻媒体等方式予以公开。XX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公开的若干规定》,将执行案件的立案标准和启动程序、法院对当事人强制执行 申请立案受理情况、执行费用情况、重大执行情况审查、法律责任 等五方面予以详细规定,对我们法院执行部门公正执行、规范执行 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经过近五六年的实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一、目前的落实情况 目前就拿我院来说,在立案中我们立案庭就会把执行中的权利和义务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当我们的案件承办人拿到具体案件后,会 制作《执行通知书》、《传票》、《报告财产令》等送达被执行人;同时在执行过程中及时将一些权利和义务告知双方当事人,在采取 查封、扣押、冻结等过程中,都会采取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确保 执行的公正、公开;对一些被执行人长期在外、下落不明的案件, 我们在处理其财产过程中会通过新闻媒体公告的形式予以告知。这 些信息的公开,既确保了法院的规范执行,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 权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但是执行人员在实践执行过程中对执行公开还存在一些偏差和问题,影响了执行效果。主要表现形式有: (一)执行人员公开意识薄弱。对执行公开教育的忽视、厌倦心理是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执行教育对法院执行人员来说是件 必不可少的事,但目前我们在块工作是欠缺的,基本没有什么定期 培训和日常学习制度。一些执行人员却不在意,认为执行就是那么 回事,把别人的钱执行来就好,受不受执行公开教育不重要。另一 种是对执行活动的应付心理,有的执行人员认为只要工作中小心一

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调研报告

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调研报告 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调研报告 根据市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为了在学习实践活动中继续查找统计工作在服务科学发展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提高统计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质量和水平,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拓宽三条路子、实施十大工程”的实践主题,把业务工作与学习实践活动有效结合起来,针对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我深入甘州区、民乐县的部分乡镇和街道开展调研,进一步掌握了县区、乡镇、街道的统计工作情况,查找在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存在问题和差距,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一些对策和措施,积极进行整改,以此达到改善基层统计条件、提升统计服务能力、促进统计事业科学发展的目的。 一、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概况 机构设置方面:全市六县区全部成立科级行政建制的统计局;全市有47个乡镇成立了专门的统计站,13个乡镇统计站和其他站所合署办公;街道、社区和行政村还没有成立统计机构。队伍建设方面:县区、乡镇及街道共有统计专兼职人员125人,其中县区统计局共有65人,全部是专职统计人员,男48人,女17人,平均年龄41岁,有统计中级职

称的3人,初级职称的15人。本科学历15人,大专学历39人,中专学历11人;乡镇统计站共有专职统计人员47人,兼职统计人员13人,男32人,女28人,平均年龄34岁,本科学历14人,大专学历33人,中专学历13人;840个行政村的统计人员均由文书兼任,大部分是初中文化程度。基础条件方面:县区统计人员人均有专用电脑一台;60个乡镇都有统计专用电脑;行政村统计基础条件相对薄弱;5个街道、43个社区目前还没有专门的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部门、机关、企事业单位绝大部分没有专门的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 二、市县区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做法 近年来,市统计局按照省统计局的要求和统计发展的需要,把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实行规范化管理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有力措施,狠抓统计基础建设任务的落实,基层基础建设取得了新进展。 (一)积极改善统计基层基础条件。市局筹集资金8万元,对基层基础建设试点县给予补助,对基层基础建设达到规范化要求的乡镇给予奖励;县区、乡镇共筹集资金30多万元购置办公设施;市、县区政府也在人员编制、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等方面不同程度地为统计部门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基层基础条件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在乡镇统计站建设上,提出“八有”(有机构、有人员、有场所、有设施、有标示、有公章、有制度、有电脑)建设标准,县区统计局和乡镇统

关于市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调研报告

关于市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 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安排,11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到市法院,对市法院加强信息化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法院先后投入资金 400余万元,建成了包括三大网络(院内部的局域网,全国、全省四级法院联通的广域网和国际互联网络)的完备的信息化体系,实现了“审判流程网络化、庭审活动数字化、卷宗管理信息化、司法信息公开化”,极大提高了工作效能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大大推动了我市法院信息化建设进程。 (一)审判管理网络化、智能化,确保了公正高效 1、办案管理实现网络化。市法院运用法院信息管理系统软件,所有审判、执行案件从立案到归档全部实行网络化管理,实现网上立案、办案、归档、查询,增强了审判活动的公开性、有序性和规范性。案件起讼后,立案庭录入立案信息,完成立案工作。基层人民法庭立案也通过网上进行,方便群众诉讼。在审理过程中,各类案件通过计算机进行审判流程管理,立案、分案、文书制作、统计分析等工作都在网上完成。审委会讨论案件的“审理报告”在会前以电子文本形式在网上传递,实现案件网上流转。案件审结后,将办结的诉讼案件基本信息和法律文书输入到计算机系统,形成电子档案,增强了档案的

检索利用。 2、质量、效率管理实现智能化。运用“领导决策辅助分析系统”对各类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利用网络信息加强对审判工作的监督管理,设置立案、分案、排期开庭、结案以及归档五个节点对案件进行全程动态跟踪,全面准确掌握审判工作基本情况。立案庭根据分工每月在网上随机抽查一部分案件,进行严格的评查,评查结果定期在网上通报。在司法效率方面,实行审(执)结案期限提醒、警示制度,规定刑事、行政、执行案件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办结,对各类案件审限逐件自动提醒,并由立案庭专人负责在网上对审、执案件跟踪检查,杜绝了超审限和超期羁押案件。 3、信息查询实现公开化。为了提高司法信息公开度,方便当事人诉讼,设置了案件查询电子触摸屏。当事人在这里只要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案号,就可以查阅到与自己相关的案件进展情况,已审结的案件还可以查阅到相关的电子卷宗。案件信息的公开,实现与法官与案件当事人的良性互动。当事人案件信息查询系统开通后,当事人投诉率、信访量都较开通前有很大的降低。 (二)队伍管理公开化、透明化,确保了勤政廉洁 1、岗位考核信息实现公开公平化。制定了《工作人员岗位目标任务考核办法》,从工作质量、效率、效果等方面将岗位目标量化,利用计算机信息每月进行考核评分,公开考评结果,奖优罚劣,接受监督,并将全年考核结果存入干警廉政档案,作为干部培养、提拔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用数字说话,调动了干警工作积极性。 2、规范行为实现监控化。法院领导和监督部门运用电视监控系统对院机关所有庭审活动进行实时监控,使干警的庭审作风和工作作

【调研报告】关于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5月下旬以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XX、副主任XX带领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专题调研组,先后深入X派出所和县交巡警大队、刑警大队、看守所调研,实地观摩了县消防、武警官兵的训练,并在县公安局4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县公安局工作汇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公安机关现有政法编制民警462名,实际在岗民警415人;文职人员131人,协勤队员196人;基层派出所15个,民警147人,占全局在岗民警的34.52%;警务室38个(其中社区警务室12个、村驻警务室26个),民警61人,占基层派出所警力的41.5%。从调研情况看,县公安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措施,在维稳、打击刑事犯罪、执法规范化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已初步形成以信息化为支撑,以打防控建设为载体,以队伍正规化建设为保障的工作格局,在实现“警务信息化、勤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方面奠定了一定基础,较好落实了固本强基、倾斜基层、加强基层、打牢基础的要求,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基础保障工作有较大改观。县公安局认真落实上级要求,大力推进公安基层基础建设,公安信息化、执法规范化以及对外形象得到较大改观,办公用房、交通、通讯等得到有效改善。先后完成基层派出所办公用房建设,县看守所达标为三级,县拘留所、戒毒所等国债资金建设项目全面落实。基层单位刑事技术装备得到较大改善,

现有15个派出所均配备了工作用车及打印、扫描、摄像、人身检查和信息采集等设备,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的能力。 (二)信息化建设取得新进展。近年来,县公安局坚持科技强警,加大协调和投入力度,逐步实现了“信息工作基础化、基础工作信息化、各基层单位科技化”的目标。主要围绕信息采集、研判、应用,不断加强信息化软硬件建设,优化完善情报、网安、刑侦技术等专业警种,有效整合警务信息资源,构建了全方位、立体化的信息化工作格局,初步建成较为实用的网络应用系统。所有警种包括15个派出所和半数警务室实现了信息资源共享,构筑了城乡治安视频监控点、站1000余个,公安工作快速比对、快速反应指挥能力明显提升。2013年以来,通过情报信息导侦破案4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0多名,警务科技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治安防控基础不断夯实。一是打防控一体化建设坚持“一警多能、综合执法、多警联动、合成作战、归口办理”原则,统筹协调各警种、部门之间打防控关系,形成了打击违法犯罪的合力,取得了较好效果。二是积极探索现代警务机制,制订《处置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快速封控行动方案》预案,凡重大刑案发生可随时启动,推行平时动态警务战略,实施警力下沉,有效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新期盼。三是以指挥中心为枢纽,在健全人防、物防、技防为手段的网络体系建设的同时,加大整体防控力度,把保安队伍纳入公安机关巡防体系,基本形成以专业及辅助人员相结合的治安联控新格局,掌控了社会治安管理的主动权。四是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保障治安秩序持续稳定。先后重点开展了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流动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管理、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娱乐场所整治等一系列专项行动,黄、赌、毒得到有效治理,非法枪支、非法暴炸物品、非法管制刀具得到有效查处,减少了违法犯罪的滋生空间。

关于法院队伍建设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范文最新推荐------------------------------------------------------ 关于法院队伍建设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法院队伍建设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灵台县人民法院关于队伍建设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为上级法院研究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进队伍建设全面协调持续发展的措施和意见提供依据。根据市中级法院《通知》精神,我们组织专人对我院队伍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就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官职业化建设困难重重 当今时代,全球经济一体化已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随之而来的司法体制改革势在必行,与国际司法体制接轨成了我国司法体制的改革方向。这一形势与现状要求我们审判机关必须建设一支高素质、职业化的法官队伍。但是,就我院现状的分析,法官职业化进程缓慢,我院现有职工51人,法官39人,大学文化程度25人,占64.1%,大专文化程度13人,占33.3%,初中文化程度1人,占2.5%。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25名法官中,全日制法律本科毕业1人,占4%,全日制法律专科毕业后成人专升本3人,占7.6%,全日制非法律专业专科毕业后成人专升本2人,占5.1%,其余19人与具有专科文化程度的13人均是中专、高中文化程度自学取得专科或本科文凭,占82.1%。这样的法官文化结构与学习型法院、专家型法院队伍的要求相距甚 1 / 16

远。为加快法官职业化建设进程,我们认为目前应做好以下三点:(一)加大法官培训力度,解决法官队伍素质仍然偏低的问题 由前面的统计可以看出,我院有82.1%的法官是从事法官职业后才学的法律。而他们主要是在干中学、学中干而成长起来的,知识结构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审判工作的需要。遇到经常发生的常规性案件尚能应付,对于新类型案件两眼一模黑,既是临时性的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也往往是穷于应付,极易导致偏差。这也是目前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不高的深层次原因之一。 (二)状大法官队伍,解决法官断层问题 目前实行的凡进必考的行业准入制度和经过统一的司法考试才可取得法官资格的制度,为提高法官队伍素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法律界专家学者进入各高级法院和最高法院参与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为法官队伍注入了生机和活力,它标指着法官队伍建设向更高的标准迈进的步伐不断加快。但是,我们作为基层法院。法官断层现象严重。我们现有法官39名,50岁以上的12人,占30.7%,40—50岁的15人占38.4%,35—40岁的10人,占25.64%,35岁以下的2人,占5.1%。由统计可以看出,有70%左右的法官年龄在40岁以上。就目前现状,案多人少的矛盾已经相当突出,如果再过5—10年,法官队伍如果不能及时补充,将出现无人办案的现象。目前实行的行业准入制度及在各下级法院为上级法院选拔法官等制度,可以有效地充实各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的法官队伍。现在的问题是各基层法院法官断层现象严重,今年开始实行的司法考试分级制度是一个有效的办法,我们

基层基础工作调研报告

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是整个公安工作的根基,是推动公安事业长远发展的基石。ⅩⅩ年是公安部确定的基层基础年,作为公安机关的最基层实战单位,对我们派出所来说,是个机遇,也是一个挑战,机遇是通过此项工作能求真务实地使责任区民警五项工作(人口管理、情报信息收集、安全防范、治安管理、服务群众)得以扎实而不走过场,挑战的是我们全体民警的综合素质,必须经过此项工作得以提高,为即将开展好此项工作,根据我所及辖区整体情况,并依据县局的调研题纲,我作如下汇报: 一、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方面,我所的想法和建议性的办法。 (一)、狠抓队伍建设,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打牢执法为民,执法为国的根基。 大家都知道在全部公安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一切工作的保证,抓好队伍建设,我们派出所才能做好基层基础工作,要做好这一系列工作,我们全体民警就必须不断学习政治、业务知识,通过学习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这样才能进一步推进我们派出所队伍的正规化建设,从而去规范我所的执法行为,作为最基层公安机关的性质、任务和工作特点,对队伍统一、规范、严格的管理,是促进优良警风、密切警民关系,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确保严格、

公正、文明的重要前提,从目前来看,我们派出所民警的综合素质参差不齐,在平时工作中经常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这都与管理的正规化程度不高和自身缺乏学习有着直接的关系,因为民警你不去学习,你就不知道当前的政策和新的法律、法规,也就是说你的思想和业务水平就跟不上当前的执法环境,因此,ⅩⅩ年我们派出所必须把队伍的正规化建设置于最高的位置,作为派出所队伍建设的当务之急,而这个当务之急就是不断通过各种方式方法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并用到实际操作中去,如果偏离这个轨道,你说把基层基础工作搞好,那是空话。 (二)、以入户走访为基础,加强人口管理。入户走访是派出所民警的基本功,在入户调查中可以了解到很多社情民意,掌握辖区社情动态,掌握破案线索,但在以往的工作中我们看到,民警的入户走访工作不实,不能真正沉到管区中去,当然了这也与我们领导和派出所工作任务有直接关系,导致民警没有深入群众中,使得很多防范工作没有落实到实处。在ⅩⅩ年的工作中我所要改变这一格局,以管区为为重点,派出所为休息点为原则,让民警有充足的时间在管区进行入户工作,实行弹性工作制,以保证民警每周至少有二十小时在责任区接触群众,对白天家里无人的住户争取夜间进行走访接触。 (三)、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是公安派出所的一项重要业务内容,也是公安

农村基层工作调查报告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优质的文档,谢谢阅读/双击去除 农村基层工作调查报告 一、村情介绍 七里桥镇观音堂村位于湖南省祁阳县城浯溪镇东南方向,距县城仅3.5公里,3路公交车从县城直达七里桥镇上,该村紧邻镇政府,离七里桥镇街道不足500米,祁羊公路(县道)穿村而过,区位优势比较明显,是镇里重点发展的6个行政村之一;全村现建有3公里多的通村联户水泥路,实现了对全村各组的覆盖,通户率达95%;全村共有12个村民小组,308户,共1125人,其中党员35人;全村地势较为平缓,有多座100-300米的小山,山上多种植油茶、柑橘,该村相对本镇其它村来说,土地资源较为丰富,人均占有率较高;全村80%的成年人以在家务农为主,20%的外出经商务工,村里集体经济十分薄弱,村集体经济几乎为零。 目前,由于受政策、资源、资金等方面因素的限制,该

村仅有一家私营锰矿加工冶炼厂,这是村里唯一的吸纳就业和给村里创收的经济实体。xx年,七里桥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动员全镇力量进行招商引资工作,县里也给予土地、财税、融资等政策上的大力支持,镇财政还拿出一部财力鼓励作为招商引资杰出单位和个人,目前。该镇今年的招商引资工作实现了重大突破,协议金额已过千万,种植漆树的投资项目已经在该镇乌山冲村破土动工。但是通过调查,发现该镇其他一些行政村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影响和制约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与农民增收的瓶颈,以下几点是在调查观音堂村中发现的问题: 二、调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 一是农民收入增长乏力。观音堂村全村90%左右的农户增收渠道主要靠务工、养殖和种粮三种方式,少数人通过经商发家致富,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村。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三农的高度重视,各种强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稳定并逐渐提高了粮食收购价格,但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农资、饲料价格等大幅上涨,增加了种养殖业的生产成本,制约了规模化产业的形成,同时受疫病、市场风险等的不利影响,抵销了农作物丰产带来的增收效应,农民的种养信心依然有较大上升的空间。据村里会计苏祥发反映,当地xx年尿素价

智慧法院建设调研报告

智慧法院建设调研报告 司法效率是现代司法公正的基本构成要素,也是实现法律公正之价值使命,及时审判是司法效率的关键依据,审判及时与否直接决定着当事人能否获得公正审判,未能在合理期限审结案件的无效率司法,必将侵犯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智慧法院的推行与实施是提升司法效率的重要手段,亦是实现司法公平公正的重要依托。 一、智慧法院建设的意义 智慧法院是依托现代人工智能,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司法规律、体制改革与技术变革相融合,以高度信息化方式支持司法审判、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人民法院组织、建设、运行和管理形态。智慧法院作为提高司法效率的重要手段之一,不仅预示着当事人的纠纷能否得到快速解决,亦能反映当事人的权利能否得到及时地保障,因此推进智慧法院成为提升司法效率的重要手段。自最高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2016年1月举行的第一次全体会议首次提出建设“智慧法院”以来,我国智慧法院的建设过程就一直在加速推进中。2018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评价报告和第三方评价报告均显示,全国“智慧法院”已初步形成。 二、S法院智慧法院建设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S法院作为X省的基层法院,在众多西部地区基层法院中属于一例。在智慧法院的推进中,S法院紧跟时代潮流,在立案、审判及执行环节均对法院智能化的推进做出了一些努力。 (一)S法院智慧法院建设的实践现状 1.立案环节 在立案环节,S法院借助诉讼服务平台,充分发挥智慧法院的作用,为当事人提供诉讼便利。首先,推行网上预约立案。在网上预约立案中,当事人可提前通过互联网网上的立案平台,将自己所要立案的材料一一列举到立案网络平台上,后由诉讼服务中心专人负责查看资料是否齐全,核对无异后通知当事人到达立案庭现场核对,极减轻了当事人到庭后审查立案的繁琐流程。其次,充分发挥大数据作用。S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增设了一款智能法律服务机器人,其“大脑”里汇集了16万个法律实体问题、5万个文书合同模板、8200个法律相关案例,能提供包括婚姻、继承、道路交通、民间借贷等法律知识智能咨询服务,系统可以根据用户描述的情况,判断出相应的法律事实进行解答,准确率在90%以上。同时,其还能进行裁判文书大数据分析,为当事人提供证据采信率预估、案件结果预测并给出行动建议。最后,诉讼服务中心先后又增添了诉讼服务自助平台,落地式公共查询平台、嵌入式阅卷查询平台以及智能填单机等,确保当事人能及时通过电子平台查询到自己所需要的信息。

2019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调研报告

基层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石。当前,基层治理正经历由单向管理向多元化、参与式治理的创新转变,构建与我县相适应的治理体系,确保基层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针对基层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从政策层面加以解决、从业务层面加以指导、从经费层面加以保障的务实举措,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在创新中突围、在共治中拓展、在法治下前行。 一、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完善协商制度机制,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创新。 规范议事范围及参与主体。凡涉及村(居)务、财务的重要事项,都要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商议和表决。参会人员由村(居)民代表、村(居)“两委”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各村(居)民小组组长组成,普通村(居)民可以自由到会旁听。涉及外来人员的议题外来人员代表列席会议,确保村(居)民代表会议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确保协商决议公开。 实施阳光村(居)务工程,凡协商决策需要村(居)委会落实的事项,均通过村(居)务公开栏第一时间公开,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随时收集村(居)民意见,解答村(居)民疑问,对村(居)民的不同意见作出解释。设定每次村(居)民代表会议的第一项议题为反馈上一次会议决策的落实情况,确保协商决策落实到位。 (三)重视基层社会自治,发挥群众参与的基础作用。 加强和改进农村(居)建设,规范和提升村(居)民自治水平,夯实基层民主制度建设,使之更好地适应和服务于社会治理创新的发展趋势和要求。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增强基层社会自治功能,扩大群众参与范围和途径,丰富自治内容和形式,努力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实现政府治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二、破解基层“两张皮”“灯下黑”“吊脚楼”“大呼隆”难题的路径方法 (一)是建立基层治理工作责任制。通过构建科学合 理、权责明确的评估体系,引导基层组织尤其是“一把手”像抓经济发展、抓安全生产一样重视基层治理。同时,借助问责条例辅以严格的问责办法,用有力的刚性约束让基层组织从思想深处和日常工作中把基层治理摆在突出的重要位置。 (二)解决粗放式、碎片化管理的问题。随着基层公共事务的不断增多和日趋复杂,尤其是群众公共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基层治理迫切需要协同治理。但是,从现实情况看,碎片化管理、部门各自为战的情形非常明显,而且基层治理千头万绪、纷繁复杂、牵涉面广。很多基层干部为此付出了大量时间和精力,但也存在“眉毛胡子一把抓”的情况。事实证明,这种粗放式管理不仅浪费人财物,而且抓不住治理重点,还容易忽视治理盲点。 (三)解决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在党领导的社会主义中国,党是一切工作的领

关于当前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的调研报告

关于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 调研报告 内容提要 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是社会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对人民法院提出的客观要求,是人民法院实现“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的重要保障,也是人民法院自身发展的内在需求和长远发展的必然选择。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会议,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全面启动。柳州市鱼峰区人民院作为广西法院系统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于2003年5月启动信息化建设,经过五年多的建设,现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息化管理应用系统,信息化技术广泛应用于审判管理、执行管理、司法行政管理、人事管理、信访管理、案件质量管理、绩效考评管理等工作中。2007年6月,最高法院颁布了《全面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的决定》,提出了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的主要目标和任务。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发展到了关键时期,当前信息化建设面临什么问题,今后的发展方向是什么,如何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等等,都是急需解决的问题。为此,我院成立了以黄志强院长为负责人的课题组,对我院信息化建设五年来的情况进行总结、回顾和分析,并到了山东省东营市中级法院、武汉市江汉区法院、青山区法院等信息化建设发展比较好的法院进行考察学习,了解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发展状况,还到区内已经安装清华紫光办公系统的法院进行考察学习,在此基础上,对鱼峰法院信息化应用情况以及遇到困难、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对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提出了建议。

一、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的现状 (一)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基本状况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信息化是我国加快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选择,要大力推进信息化,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实现我国社会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最高人民法院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决策,于2002年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会议,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正式全面启动,最高法院先后制定一系列信息化建设的规范、方案和管理规定,各级法院根据自身实际和需要,对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不断促进了信息化建设的发展。2007年6月,最高法院颁布了《全面加强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的决定》,提出了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并于同年8月召开了全国法院第二次信息化工作会议,布臵了今后较长时间内信息化建设工作要求。《决定》提出人民法院信息化工作的近期主要目标是:“到2010年,覆盖全国各级法院的业务网络基本建成,以审判信息管理和司法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为核心的各类应用全面推进,技术和业务标准化体系建设基本满足发展需求,审判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与交换体系、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初步建立,各项制度逐步完善,保障体系基本完备,高素质技术队伍基本形成,信息化在促进司法审判管理、司法政务管理和司法人事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等方面的作用明显增强,在提高审判效率、保证审判质量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 据2007年8月2日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会议的工作报告,以及最高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有关信息化工作报告,结合考察了解的情况,课题组认为,当前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发展的基本状况是: 1、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全国各个高级法院、新疆建设兵团分院、近300个中院和月1400个基层法院已经完成局域网的建设或改造,利用信息网络系统开展了审判流程管理等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和各高级法院、新疆建设兵团分院以及计划单列市中院的一级专网于2004年投入使用,实现了专线通信、视频会议、专网邮件、庭审直播等功能。大部分一级专网节点完成了数据交换平台和安全保障设施建设;2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基本完成二级专网建设,

基层派出所工作现状的调查报告

基层派出所工作现状的调 查报告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关于基层派出所工作现状的调查报告 当前,随着社会信息化、动态化、市场化、法治化进程的不断加大,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呈现出一些新的规律和特点。如何科学把握这些特点和内涵,有的放矢,因情施策地解决基层基础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有效加强和改进公安基层基础建设,为公安工作的长远发展进步奠定坚实的基础,为进一步了解公安基层工作的现状,带着这个问题我来到了休宁县的基层派出所--流口派出所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查。在流口派出所有关领导及民警的指导帮助下,现将这三周的调查报告汇报如下:应黄山电大学院要求,我来到了休宁县流口派出所,进行了为期三个星期的实践活动, 一、了解当前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规律和特点 “十八大”后,既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黄金期,也是各类社会矛盾凸显、刑事案件高发和对敌斗争复杂期。经济社会生活领域的这些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特点、新趋势,都直接体现在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中,给新时期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以新的内涵,集中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基础工作信息化。 随着计算机、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我国正逐步迈入信息社会和知识经济时代。是必然结果,也是信息社会对公安工作的内在要求,更是打防控一体化和公安工作现代化的有效保障。目前警务信息化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诸多不足:一方面是广大民警对基础信息工作重视不够,在信息化警务中处于被动应付状态,制约了信息化警务的深入开展;另一方面是各基层部门缺乏大公安意识,各自为战,自我发展,情报信息分散零碎,共享不够,研判不足,没有形成整体合力。这在基层公安机关表现尤为明显。 (二)治安管理的动态化。 当今社会是一个人、财、物大流动的社会,整个社会的动态性特征十分显着。尤其是随着经济快速发展的人口大流动、大迁徙,直接导致了违法犯罪各种要素的大流动。此前,公安机关依靠“户籍控制”“单位控制”建立起来的人口管理机制和上班打击防守、值班坐等报案的防控机制已不符合时代的要求,这些都要求我们寻找新出路、采用新方法,建立健全打防控一体化的动态管理模式。 (三)治安管理的市场化。 社会治安是全社会的事,是每一个社会人的事。一直以来,公安机关都是在政府直接调控下履行着专政职能,靠公安一家大包大揽,维持着社会治安,疲于奔命,或依然靠传统模式,组织群众义务开展巡逻防范工作,这显然已不适应当前的价值观念。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受价值取向、市场运作等理念冲击和影响,如何有效组织、发动、依靠群众维护社会治安,让基层基础工作走上市场化、社会化道路,已成为当前公安工作的一种必然选择。目前,一些地方公安机关已推出治安承包、保安员市场运作的新路子,对治安管理市场化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四)执法执勤的规范化。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推进,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人权意识、程序公正意识、权力制约意识等不断加强,对规范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民群众对警察的期望值更高。但是在公安基层工作中仍处在相对粗放管理的状态,基层民警的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和执法素质都需要进一步得到提高。还有很多民警存在重实体轻程序、重口供轻调查等意识,还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和特权思想,不重视保障公民权利,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廉洁、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依然存在。 二、新时期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的方法对策

基础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关于如何全面加强企业基础管理工作调研的汇报 —**市局(有限公司) 一、企业基础管理职能部门 单纯就企业基础管理的概念而言,它是指通过对企业内外活动及其活动间关系的分析,找出其属性、特点及其活动规律,然后对其进行有效组合和规律化管理,实现企业活动整体效率和效果最大化的活动。从企业基础管理所涵盖的内容来看,应为企业内外部活动包括产品(服务)质量管理、作业现场管理、成本分析控制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等多个不同的方面,根据职能分工的不同,实际上针对不同的模块是由不同的科室部门或者多个科室部门共同来实施的。 从另外一个角度而言,按照PDCA的管理理论,我们在C (CHEECK-检查)这一环节有明确的机构部门来执行。我们将这一环节称之为“KH”,不论是对工作绩效还是工作质量,都要通过检查、核实来验证,同时本着检查、发现、改进的原则来提高基础管理质量,进而提升工作效率和企业效益。市局(公司)成立了KH办公室,KH办公室设在ZHXX科,成员由各职能部门科室负责人或业务精干、能力和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共同组成。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企业基础管理工作的职能(确切地说应该是部分职能),是由市局(公司)ZHXX 科来履行的。

二、当前企业加强基础管理的具体内容及具体方法和思路 (一)加强基础管理的主要内容 1、推进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建设 2、落实作业安全管理 3、狠抓成本分析控制管理 4、实施人力资源管理 (二)加强基础管理的具体方法和思路 1、结合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贯标工作推行制度文化,以制度促规范。 2008年,我们围绕“在企业文化的提纯上下工夫,在质量上做文章”的目的,正式启动了全面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贯标工作。由市局(公司)整规办牵头,抽调专门人员成立了贯标办公室,下大气力健全企业制度文化,力求将企业文化转变成制度,把制度转变成员工的理念,把理念引入生活,把生活变为文化,用文化推动发展。 我们致力于通过贯标工作,争取制定符合实际发展需要的相关制度体系和行为规范体系,建立企业制度文化,把复杂的过程简单化,简单化的东西量化,量化的因素流程化,流程化的因素框架化,用制度作保证,继而让员工自觉遵守制度,去充分挖掘自身的潜能,以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2、作业安全管理

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调研报告正式版

For the things that have been done in a certain period, the general inspection of the system is also a specific general analysis to find out the shortcomings and deficiencies 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调研报告正式版

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调研报告正 式版 下载提示:此报告资料适用于某一时期已经做过的事情,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同时也是一次具体的总分析、总研究,找出成绩、缺点和不足,并找出可提升点和教训记录成文,为以后遇到同类事项提供借鉴的经验。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近年来,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因利益调整而引发的社会矛盾和治安问题逐步增多,成为了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如何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能力,推动林区社会稳定、治安秩序良好,为经济建设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在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支持下,本人对这一课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通过调查,对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现状及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有了进

一步的了解和认识,对此谈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我局综治基层基础建设的发展现状及成效近年来,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党委和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综治委的指导下,紧紧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不断推进“平安xx局”建设,以维护社会稳定为中心,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综治方针,充分发挥基层单位综治领导机构、综治办事机构与林场(所)社区协管站和社区管委会相结合的优势,努力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推进各项措施的落实,为全局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在维护全局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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