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业务档案卷宗(非诉讼类)

律师业务档案卷宗(非诉讼类)
律师业务档案卷宗(非诉讼类)

律师业务档案卷宗(非诉讼类)

2021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范文

2021律师事务所实习报告范文 一、实习目的 1. 通过实习,培养运用所学的基本技能、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去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 通过实习,树立职业意识,增强敬业精神,提升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 通过实习,进一步巩固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技能。 4. 通过实习,提高适应社会的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5. 通过实习,将学到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6. 通过实习,学习一些办案经验,提高实践能力。 二、实习单位及岗位介绍 xxxx律师事务所是二○○一年经xx省司法厅批准的临沂市首家市属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该所由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执业经验的律师组成,以为大中型企业服务为重点,以金融、知识产权、房地产、电力、涉外业务、公司法律实务、企业改制等业务为专长。该所现为xx兰陵集团、临沂电业局等十几家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承办了许多在知识产权、涉及业务、经济合同、非诉讼法律实务等方面在全国及省内有影响的案件。律师所将以高素质的律师队伍、高起点的管理、高层次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专长领域:一般债务债权,损害赔偿,财产问题,婚姻家庭,名誉诽谤,暴力伤害,妇幼权益,刑事辩护,仲裁,遗嘱继承,合同,劳动,金融,证券,票据,房地产,著作权,专利,医疗事故,股份制改造。 在这次实习中,我主要承担律师助理的工作,我的岗位职责是: 1.收发、整理和保管文件档案资料; 2.处理有关法律问题的来信、来访,解答简单的法律询问,代写简单的法律文书; 3.协助律师调查取证、抄写文书、摘录案卷材料、会见被告或当事人,送达文件及办理其他辅助性工作。 三、实习内容及过程 很幸运,xxxx律师事务所录用实习生。怀着兴奋而又紧张的心情来到律所,开始了我的实习之旅。第一天,工作人员带我参观了律所的各部门,并详细介绍了律

律师从事非诉讼法律业务应注意的事项

律师从事非诉讼法律业务应注意的事项 一、律师的非诉讼法律业务状况 (一)律师的诉讼与非诉讼业务 诉讼业务是律师的传统业务,是律师的看家本领,但是,随着我国律师人数的增加和普法宣传,法律知识越来越普及,传统诉讼业务面临越来越激烈的竞争。非诉讼法律业务从广义上讲,指律师办理一切不涉及诉讼的法律服务事项,包括担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参与商务谈判等。目前,非诉业务的收入在发达国家一般占到律师事务所收入的60%至70%,但在我国,非诉讼法律服务的收入仅占律师事务所收入的三分之一,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二)非诉讼法律业务的种类及发展状况 我国目前有一些非诉讼业务已经很成熟,一些正在逐渐开发,还有更多的服务业务尚待开发。非诉讼法律服务是与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紧密相连的,也就是说,只要有法律服务需求,就会有律师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我国的律师制度从七十年代末恢复以来,非诉法律业务经历了以下几个发展阶段。一是基于八十年代初我国对外开放,大量外商在中国进行投资和贸易活动,引发我国涉外法律服务的发展,比如以北京君合律师事务所为代表的涉外专业律师事务所;二是基于八十年代末我国基本建设和房地产业务发展而引发的房地产法律服务的发展,比如以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为代表的房地产专业律师事务所;三是基于九十年代初我国建立资本市场而引发的大量公司证券法律服务的发展,比如以北京大成、中银律师事务所等。 除了上述几个发展得比较好的非诉讼业务外,随着我国加入WTO,我国从事国际贸易、反倾销等方面的律师业务也得了极大的发展。 (三)非诉讼法律业务的巨大发展空间

律师的非诉讼法律服务与经济的发展紧密相关,随着我国建立市场经济的需要,今后的发展前景将更加广阔,主要表现在: 1、行政体制的改革,有很多的行政机关让渡的机会由中介机构来完成;例如律师和证券法律业务等。 2、加入WTO后和法制建设的进程,法人和其他经济主体有了更多的法律意识;例如房地产业务等。 3、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法制经济要求许多的市场行为必须依法进行。例如商务谈判业务等。 二、律师从事非诉讼法律业务应具备的条件 与任何一个行业对人才的要求一样,一个好的非诉讼律师,也、需要德才兼备。 (一)德的有关内涵 1、诚实守信,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做一个好的律师,首先必须诚实守信。所谓诚实是指对当事人委托的事项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能做到什么程度,什么时间能做完一定要给当事人讲清楚。一个业务,对律师来讲可能意味着几百块或者几块钱的收入,但对于客户可能就要影响到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收入,因此一定要慎重对待。所谓守信是指对当事人的承诺一定要完成,绝不能失信。 2、团结协作,相互配合的意识。传统的诉讼业务由于流程明确,一般一名律师即可办理。但每一项非诉讼法律服务都有自己的特点,涉及到的法律知识和其他知识很多,一个律师是很难独立办理的,需要律师的协作和配合。因此,做好非诉讼法律业务,一定要有合作精神。 3、实事求是的办事原则。一是指对当事人委托的事项要按自己的能力决定是否接受委托,二是在处理当事人委托的事项时,一定要按照客观事实和法律规定完成法律业务。

律协卷宗归档管理规定

河南××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来源:河南律师2009年09月28日 (示范文本) 为加强本所业务档案管理,统一本所业务档案管理流程,根据《律师法》、《档案法》及司法部、国家档案局颁布的《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和《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原则 第一条业务档案是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从事业务活动的真实记录,反映律师维护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业务档案管理是律师事务所的重要任务。 第二条本所实行纸制档案卷宗归档管理,有条件时建立电子档案并纳入档案管理范围,电子档案的管理办法由本所结合纸制档案管理制度另行制定。 第三条律师承办业务形成的文件材料,根据本所的具体业务分类立卷归档。 第四条律师业务档案按年度和一案一卷、一卷一号原则立卷。 第五条两名以上律师共同承办同一法律事务一般应合并立卷,但不同律师事务所律师合办的法律事务分别立卷。 第六条律师承办跨年度的业务,应在办结年立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应做到一单位一卷。 第七条业务档案立卷实行承办律师负责制。 业务档案的建立应与本所统一收结案制度、业务收费标准等制度相结合。

第八条律师业务档案由本所统一保管,律师因工作变动或因故调离本所的,应将其经办的业务档案及有关文件材料办理交接后方可办理手续。 第二章归档材料的收集和整理 第九条律师接受委托人委托之前,应首先向委托人提交诉讼风险告知书并由委托人签字盖章,作为入卷归档材料。 第十条律师接办业务,经本所利益冲突审查后,填写收案登记表,经审批后由本所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同时由委托人签发授权委托书。 第十一条律师承办业务中应注意收集保存有关材料。案件中使用的各种证明材料、往来公文、谈话笔录、调查记录等材料,都必须用钢笔、中性笔书写或打印,要求字体整齐、清晰。 第十二条业务办结后,由委托人如实填写《业务质量监督卡》,并将服务质量反馈的意见和处理结果一并装订归档。 第十三条律师在业务办理完毕后,整理、检查该项业务的文书材料,立卷归档。 第十四条提交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部门的材料,律师应将其副本或复印件入卷归档。 第十五条业务档案应按照案卷封面、卷内目录、案卷材料、备考表、卷底的顺序排列。 案卷内档案材料应按照业务程序的客观进程或时间顺序排列。一般顺序为: (一)侦查阶段刑事卷 1、律师业务受理审批表; 2、风险告知书; 3、委托协议; 4、授权委托书;

均衡发展资料档案封皮

富蕴县可可托海镇小学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档案案卷 A1 组织领导 B1 领导职责 C1优先发展 确立“科教兴县(市、区)”战略思想,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做到“六个优先”。制定并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包括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及年度计划,完成规划目标和计划任务。 保管期限自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 长期

富蕴县可可托海镇小学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档案案卷 A1 组织领导 B1 领导职责 C2责任落实 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监督和问责制度。县(市区)长是第一责任人,形成政府直接领导、教育部门主抓、有关部门配合的责任明确、任务落实、工作协调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长效机制。 保管期限自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 长期

富蕴县可可托海镇小学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档案案卷 A1 组织领导 B2 组织实施 C3目标管理 均衡发展有目标管理制度,流程明确、责任清晰。工作计划、内容、质量、完成时间落实到部门,责任到人。 保管期限自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 长期

富蕴县可可托海镇小学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档案案卷 A1 组织领导 B2 组织实施 C4督导检查 建立督导监督检查制度,政府牵头,人大、政协参与,有关部门参加,督导机构具体负责,督促政府有关部门按计划、按标准完成各个阶段工作任务。 保管期限自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 长期

富蕴县可可托海镇小学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档案案卷 A1 组织领导 B3 经费投入 C5三个增长 依法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三个增长,两个比例”。 保管期限自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 长期

律师非诉讼业务基本技能

律师非诉讼业务基本技能 律师非诉讼业务是指律师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委托,在其职权范围内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与法院和仲裁委员会发生司法意义上的联系,直接为委托人办理某种法律事务的业务活动。律师的业务分为诉讼和非诉讼两种。诉讼的特点是有一个独立于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对纠纷做出具有强制意义的裁决,这个第三人是法院或仲裁委员会。而非诉讼是相对于诉讼而言的,所以非诉讼中没有法院或仲裁委员会的介入。 律师作好非诉讼业务要具备以下基本的条件: 1、团结协作,相互配合的意识 传统的诉讼业务由于流程明确,一般一名律师即可办理。但每一项非诉讼法律服务都有自己的特点,涉及到的法律知识和其他知识很多,一个律师是很难独立办理的,需要律师的协作和配合。因此,做好非诉讼法律业务,一定要有合作精神。 2、实事求是的办事原则 这是指对当事人委托的事项要按自己的能力决定是否接受委托,接受委托后,在处理当事人委托的事项时,一定要按照客观事实和法律规定完成法律业务。不要凭当事人的喜好提供律师意见。以当事人的商业目标为转移,并不是说要不顾客户的要求是否合法,完全按当事人的意见去做。操作方式上可以灵活,但原则问题是绝对不能有变更的。 3、较好的合作能力和人际关系处理能力 非诉讼业务涉及到与多种客户打交道,对一个客户也往往涉及到与客户各个层面的人打交道。因此,没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处理能力,将大大影响律师业务的开展。 4、丰富的知识、良好的学习能力 非诉讼法律服务涉及到的知识很多,除了要求律师知识结构复杂,贯通各部门法律外,一般还要拥有其他学科的专业知识,诸如财务、税务等。另外,律师必须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最新的知识。因为这些关系到律师提供的交易方案是否合法、是

律师业务档案立案归档办法

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 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道里区律师的管理工作,在区司法局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特别是通过近年来律师队伍教育整顿等活动的开呢,我区的律师工作已步入规范化、正规化管理的轨道,稳中有降项工作在目标评比中都走在了全市律师行业的前列。但通过最近一段时间的检查发现,大部分律师事务所对律师业务档案的管理还存在着资料不全,装订混乱,有的甚至找不到卷宗等诸多问题,距卷宗管理规范化的要求相差太远。为了加强律师业务档案的科学管理,统一律师业务档安管理工作制度,根据国家档案局和司法部的相关规定,档安管理工作制度,根据国家档案局和司法部的相关规定,现将《律师业务档案立案归档办法》、《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和《律师业务档案保管期限》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律师业务档案管理是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已纳入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检查不合格将难以通过年审。

律师业务档案立案归档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律师业务档案,是律师进行业务活动的真实记录,反映律师维护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体现律师的基本职能和作为加强对律师业务档案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律师承办业务形成的文件材料,必须严格按照本法规定的要求立案归档。 立案归档工作由承办律师或助理律师负责。 第三条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律师业务档案分诉讼和非诉讼两类。诉讼类包括刑事(含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米可能是代理、经济诉讼代理、行政诉讼代理四种;包括法律顾问、仲裁代理、咨询代书、其他非诉讼业务四种。 第四条律师业务档案按年度一案一卷、一卷一号原则立卷。 两个以上律师共同办理同一案件或同一法律事务,应合并立卷,但不同律师事务所律师合办的法律事务除外。 律师承办跨年度的业务,应在办结年立卷。 第五条律师承办业务中使用的各种证明材料、往来公文、谈话笔录、调查记录等,都必须用钢笔或黑色炭素笔书写、签发,要求字体整齐、清晰。

非诉讼业务与年轻律师的职业发展

非诉讼业务与年轻律师的职业发展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 2011级 5班卢政 一、何为非诉讼业务 所谓律师非诉讼业务,是指律师接受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委托,在司法机关没有介入的情况下,依据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针对委托人的涉法问题开展工作,以达到提供法律咨询、建立法律保障、消除潜在矛盾、解决相关纠纷的目的。非诉讼业务主要 由咨询、代书服务、专项法律服务和法律顾问服务及其他服务组成。 其与诉讼业务相比具有如下几个特点:(1)不涉及诉讼程序,即使在处理过程中存在争议和对抗,也不会像诉讼中那样激烈,而且事务处理方式并无定制。富于灵活性与创造性。(2)对该专项事务的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的要求更高,非诉讼业务不仅要求律师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更要求律师精通该特定领域的各种规则与流程,要求对该领域具有专业而精准的看法以及处理事务的经验。(3)对律师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等综合素质要求更高。在非诉讼业务中,律师往往需要制作大量的文书并将其意志有效的传达给不同人群,并需要与大量的非专业法律人士进行沟通与合作。(4)涉及事务面更广。非诉讼业务几乎能覆盖社会分工的每个行业的每个环节,与诉讼业务相比,更具有市场开发潜力。 二、我国非诉讼业务现状 比之于国外,我国律师非诉讼业务起步较晚,发展低于与水平极不平衡,高精尖领域内专业人士少,难于满足市场需求。在国外,诉讼律师时极少数优秀律师担任的角色,是在纠纷已无法通过其他途径得以解决后才不得不走上法庭时出现的角色。而其他打部分律师则多负责处理合同的起草,非配,参与谈判和调节等非诉讼法律事务,时法制日常运行的维护者和执行者。而我国则正好相反,大部分律师最初都从事诉讼业务以保证基本收入,待经济基础稳定之后,再潜心专

第十二条律师业务档案应按照案卷封面

第十二条律师业务档案应按照案卷封面、卷内目录、案卷材料、备考表、卷底的顺序排列。案卷内档案材料应按照诉讼程序的客观进程或时间顺序排列。具体顺序为: 一、刑事卷 1.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批办单; 2.收费凭证; 3.委托书或指定书; 4.阅卷笔录; 5.会见被告人、委托人、证人笔录; 6.调查材料; 7.承办人提出的辩护或代理意见; 8.集体讨论记录; 9.起诉书、上诉书; 10.辩护词或代理词、 11.出庭通知书; 12.裁定书、判决书; 13.上诉书、抗诉书; 14.办案小结。 二、民事代理卷 1.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批办单; 2.收费凭证; 3.委托书(委托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 4.起诉书、上诉书或答辩书; 5.阅卷笔录; 6.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 7.调查材料(证人证言、书证); 8.诉讼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先行给付申请书和法院裁定书;9.承办律师代理意见; 10.集体讨论记录; 11.代理词; 12.出庭通知书; 13.庭审笔录; 14.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上诉书; 15.办案小结。 三、法律顾问卷 1.聘方的申请书、聘书或续聘书; 2.聘请法律顾问协议; 3.聘方基本情况介绍材料; 4.收费凭证; 5.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如起草规章、审查合同、参与谈判、代理解决纠纷、提供法律建议或法律意见、咨询或代书等)的记录和有关材料;6.协议存续、中止、终止的情况; 7.工作小结。 四、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1.委托书; 2.收费凭证; 3.与委托人谈话笔录; 4.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 5.调查材料; 6.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或草拟的法律文书、办理具体法律事务活动的记录等; 7.工作小结。

律协卷宗归档管理规定学习资料

河南XX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来源:河南律师2009年09月28日 (示范文本) 为加强本所业务档案管理,统一本所业务档案管理流程,根据《律师法》、《档案法》 及司法部、国家档案局颁布的《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和《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结合本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原则 第一条业务档案是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从事业务活动的真实记录,反映律师维护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业务档案管理是律师事务所的重要任务。 第二条本所实行纸制档案卷宗归档管理,有条件时建立电子档案并纳入档案管理范 围,电子档案的管理办法由本所结合纸制档案管理制度另行制定。 第三条律师承办业务形成的文件材料,根据本所的具体业务分类立卷归档。 第四条律师业务档案按年度和一案一卷、一卷一号原则立卷。 第五条两名以上律师共同承办同一法律事务一般应合并立卷,但不同律师事务所律师合办的法律事务分别立卷。 第六条律师承办跨年度的业务,应在办结年立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应做到一单位一卷。 第七条业务档案立卷实行承办律师负责制。 业务档案的建立应与本所统一收结案制度、业务收费标准等制度相结合。 第八条律师业务档案由本所统一保管,律师因工作变动或因故调离本所的,应将其经

办的业务档案及有关文件材料办理交接后方可办理手续。 第二章归档材料的收集和整理 第九条律师接受委托人委托之前,应首先向委托人提交诉讼风险告知书并由委托人签字盖章,作为入卷归档材料。 第十条律师接办业务,经本所利益冲突审查后,填写收案登记表,经审批后由本所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同时由委托人签发授权委托书。 第十一条律师承办业务中应注意收集保存有关材料。案件中使用的各种证明材料、往来公文、谈话笔录、调查记录等材料,都必须用钢笔、中性笔书写或打印,要求字体整齐、清晰。 第十二条业务办结后,由委托人如实填写《业务质量监督卡》,并将服务质量反馈的意见和处理结果一并装订归档。 第十三条律师在业务办理完毕后,整理、检查该项业务的文书材料,立卷归档。 第十四条提交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部门的材料,律师应将其副本或复印件入卷归档。 第十五条业务档案应按照案卷封面、卷内目录、案卷材料、备考表、卷底的顺序排列。 案卷内档案材料应按照业务程序的客观进程或时间顺序排列。一般顺序为: (一)侦查阶段刑事卷 1、律师业务受理审批表; 2 、风险告知书; 3、委托协议; 4、授权委托书; 5、收费凭证(本所出具发票的复印件); 6、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笔录;

非诉业务入门(适合年青律师)

非诉业务入门(适合年青律师) 年青律师如何从事非诉业务一、律师的诉讼与非诉讼业务(一)律师的非诉讼法律业务状况诉讼业务是律师的传统业务,是律师的看家本领,但是,随着我国律师人数的增加和普法宣传,法律知识越来越普及,传统诉讼业务面临越来越激烈的竞争。非诉讼法律业务从广义上讲,指律师办理一切不涉及诉讼的法律服务事项,包括担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参与商务谈判等。目前,非诉业务的收入在发达国家一般占到律师事务所收入的60%至70%,但在我国,非诉讼法律服务的收入仅占律师事务所收入的三分之一,有巨大的发展空间。(二)非诉讼法律业务的种类及发展状况我国目前有一些非诉讼业务已经很成熟,一些正在逐渐开发,还有更多的服务业务尚待开发。非诉讼法律服务是与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紧密相连的,也就是说,只要有法律服务需求,就会有律师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我国的律师制度从七十年代末恢复以来,非诉法律业务经历了以下几个发展阶段。1、是基于八十年代初我国对外开放,大量外商在中国进行投资和贸易活动,引发我国涉外法律服务的发展,比如以北京君合律师事务所为代表的涉外专业律师事务所;2、是基于八十年代末我国基本建设和房地产业务发展而引发的房地

产法律服务的发展,比如以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为代表的房地产专业律师事务所; 3、是基于九十年代初我国建立资本市场而引发的大量公司证券法律服务的发展,比如以北京大成、中银律师事务所等。除了上述几个发展得比较好的非诉讼业务外,随着我国加入WTO,我国从事国际贸易、反倾销等方面的律师业务也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三)非诉讼法律业务的巨大发展空间律师的非诉讼法律服务与经济的发展紧密相关,随着我国建立市场经济的需要,今后的发展前景将更加广阔,主要表现在:1、行政体制的改革,有很多的行政机关让渡的机会由中介机构来完成;例如律师和证券法律业务等。2、加入WTO后和法制建设的进程,法人和其他经济主体有了更多的法律意识,例如房地产业务等。3、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法制经济要求许多的市场行为必须依法进行,例如商务谈判业务等。 二、律师从事非诉讼法律业务应具备的条件与任何一个行业对人才的要求一样,一个好的非诉讼律师,也需要德才兼备。(一)德的有关内涵1、诚实守信,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做一个好的律师,首先必须诚实守信。所谓诚实是指对当事人委托的事项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能做到什么程度,什么时间能做完一定要给当事人讲清

律师事务所卷宗整理攻略

律师事务所卷宗整理攻略 实习三个周,最有成就感的不是我写了一篇没怎么改,一次就过的医疗纠纷代理词;也不是转了一个下午,玩转了工商行政管理局(PS:荔湾区工商分局的注册大厅迁到广州荔湾政务服务中心,在逢源路128,市三宫对面,搭226、451,这个百度还没更新好);当然也不是写写起诉状、辩护词啦;而是近三周的时间整理好碧桂园三单案件的卷宗。 这三单案件的卷宗,被带我的律师,打回过三次。第一次,我排好交工时,说明了卷宗中缺少的资料,亲亲的律师,翻了她的小柜子,居然冒出一叠新资料,顿时风化~ 第二次,也还是在柜子里翻一翻,找到了新资料,我又重新理了一遍,一次三个案件,虽然大体一样,但是中间好多细微的差别,比如建筑图纸上,虽然一个地段,但是用笔圈出来的不同,作为证据,需要认真区分。 第三次,是办案小结。用带我的刘律师的话说就是,虽然案件是她办的,但是办案小结,你要征求一下我的意见。我的总结是,对于那些有争议、标的很大、办案复杂的案件,办案小结一定要征求意见,对于那些小案件,比如只代理侦查阶段啥的,这些小案件,律师不一定记得起来,这个时候,你就要发挥主观能动性,提出观点~╮(╯▽╰)╭,总之,办案小结的撰写是一个吃力不讨好的东西~ 办案小结的撰写:

一、写成日记样式,写一写心得体验什么 二、写成议论文,有问题,有议论。 我比较喜欢第二种,毕竟我没有参与案件的办理过程。 晒一晒我写的办案小结: XXX故意伤害一案 办案小结 一审结束了,根据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之间的所订立的委托合同,我已经完成了全部的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隔段时间会见一次当事人,也该告一段落了。如果没有二审的重新委托,XXX故意伤害一案下一步处理就和我没有任何关系了。 我没有为当事人XXX争取到无罪的结果。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XXX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虽然对此结果我不是很满意,但是在办案过程中我一直秉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依法尽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目标,办理这个案件。 一,会见。侦查阶段和审查及起诉阶段、审判阶段的会见权有充分保障,比较自由。XXX看守所的工作人员确实素质挺高的,在会见过程中没有太大的障碍,挺顺利的,越秀区看守所值得称赞。 在会见在押嫌疑人问题上,尽管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律师如果要到看守所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看守所均会要求律师取得侦查机关的批准,从而逼着律师必须向侦查机关提出申请。而如果侦查机关拒不批准,或者看守所以律师所持有的文件不符合“有关规定”为由,拒绝律师会见的,刑事诉讼法并没有对这种侵犯律师权益的行为设定任何明确的法律后果。不仅如此,即使在律师的会见要求遭到拒绝或者无理拖延的情况下,律师也只能向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申请救济,而却无法向中立的司法裁判机构寻求救济。可见,这种主要靠警察、检察官乃至法官“自觉”遵守法律的制度设计,是不可能有效地保护诉讼参与人尤其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律师的诉讼权利的。正如法谚所说:无救济则无权利。面对现在在实务中,律师会见当事人的不便利的情况,希望制

非诉讼律师主要做哪些工作

遇到损害赔偿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3217892176.html, 非诉讼律师主要做哪些工作 很多人一提到律师便想到打官司,其实不是的,所谓的打官司只是律师业务的一种。律师除了打官司,以及在诸如公司上市、国企改制等法律规定必须由律师参与并出具法律意见的领域外,“不打官司的律师”至少还可以提供以下方面的服务: 1、提供法律咨询 即对生产经营及公民日常生活中遇到的事务接受咨询并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大到公司巨额投资的决策,小到邻里纠纷的解决,都不可

避免地会涉及到专业的法律问题,律师的咨询意见有助于更好地处理和解决问题,降低成本和风险。 2、起草、修改相关法律文件 生产经营和日常生活中,由律师起草制作、审查修改的诸如合同、声明、遗嘱等法律文件无疑更规范、科学,可以避免很多漏洞和风险。 3、日常事务的法律审查 公司业务往来中,如何避免上当受骗、如何防止因合同的不严密带来的风险、如何为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收集证据,在一个不打官司的律师帮助之下,都可以做得更好。 3、参与商务谈判 不打官司的律师与委托人一起参加重大谈判,可以即时发现存在的法律风险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也使这种谈判因律师的参与更加规范科学。 5、员工法律培训 不打官司的律师可以帮助企业通过专题讲座、座谈、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问题等方式对员工进行法律培训,提高员工素质,促进企业

发展。 6、出具各种声明、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函等,尽可能做到“不战而屈人之兵”,以最低成本解决纠纷,维护当事人权益。 7、参与公司和个人重大事项的决策。 7、其他增值服务 如律师本身拥有着一定的社会资源,请一个不打官司的律师往往可以实现资源的共享。如利用律师的资源引入战略投资者等,实现法律服务的增值,实现企业与律师的“共赢”。 总之,生病了才找医生是被动的,注重平时科学的保健预防是主动的。有了官司找律师是需要的,但请一个不打官司的律师是明智的,因为,他可以帮助你有效的防范法律风险,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获得更多财富。 ?买卖合同的诉讼如何确定管辖https://www.360docs.net/doc/3217892176.html,/fl/666231.html ?起诉以后还可以撤回吗https://www.360docs.net/doc/3217892176.html,/fl/666230.html ?法院决定不立案的,原告该怎么处理https://www.360docs.net/doc/3217892176.html,/fl/666229.html

法院律师档案归档

一、人民法院案卷整理与归档 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是国家的重要专业文书之一,它所形成的档案,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真实记录,反映了人民法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令的情况和人民法院的基本职能,又是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活动的依据和必要条件。各级人民法院必须严格按照诉讼文书立卷的要求,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一)立卷 人民法院在收案以后,承办书记员应即开始收集有关本案的各种诉讼文书材料,着手立卷工作。在案件办结以后,要认真检查全案的文书材料是否收集齐全,发现法律手续不完备的,应及时补齐或补救,去掉与本案无关的材料,再行排列整理。 人民法院工作中形成的文书材料,分诉讼文书和行政文书两部分。诉讼文书和行政文书都是国家的重要档案,必须定期立卷归档,个人不得长期保留。根据文书处理部门立卷的原则,诉讼文书由各审判庭经办的书记员整理立卷、归档;行政文书由各单位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立卷。诉讼文书由承办书记员汇集,进行立卷;行政文书由承办人在案件办理完毕以后,及时汇交本单位的文书管理人员归入文卷。 诉讼文书包括:起诉书、上诉状、审讯笔录、调查笔录、合议庭笔录、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审判委员会决定书、审理和宣判笔录、案件批复,以及围绕审理案件过程中所形成的传票、押票、提票、送达证、执行通知书等。 行政文书包括:收文、发文底稿、电报底稿、内部文件、会议记录、电话记录、出版物原稿、图表、照片、录音带、账册、报表等。

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要根据刑事、民事、经济类别,按年度、审级、一案一号的原则,单独立卷。一个案件从收案、结案到归档保管以及所有的法律文书(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批复等)和公文、函电,都使用收案时编定的案号。审级改变的案件另行编号。由于审级不同,一个刑事或民事案件有两个不同卷号时,再审卷并入终审卷,申诉卷并入审判卷;刑、民申诉案件分成两个卷号的,应当并入最早的卷号。 卷内诉讼文书材料,一般只保存一份(有领导同志的指示除外),重份的文书材料一律剔除。多余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为备日后查考,可保留三份夹在已装订好的卷内。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刑、民申诉或人民来信,可以不立卷归档:(1)不属法院业务范围归口交办的人民来信;(2)答复来信来访人到有关法院直诉的信件或记录;(3)询问一般法律手续问题的来信来访;(4)没有参考价值的信封;(5)内容、地址不清的申诉信件;(6)确系精神病人的来信;(7)刑、民案件申诉中内容相同的重份材料。 各级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都必须用毛笔或钢笔书写、签发,由审判庭经办案件的书记员负责整理立卷归档,归档前由案件主要承办人负责立卷质量的检查。 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材料,要单独立卷,不与公安机关预审卷、检察机关起诉卷混订或合订。 (二)卷内文书排列顺序 诉讼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总的要求是,按照诉讼程序的客观进程形成文书的时间自然顺序进行排列。 民事一审诉讼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

业务卷宗管理办法

业务卷宗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部门对业务卷宗的立卷、归档工作,现特制定本办法。 一、收案和立卷 程序: (一)在利益冲突检索合格后,取得案件网络编号后,签署《委托代理协议》; (二)律师助理及时登记件编号,交由承办律师立卷; (三)业务档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卷宗目录、收案登记表、客户相关人员联系表、律师工作汇报、工作计时统计表、案卷证据、适用法规、结案报告、发票复印件、承办律师变更交接单及备考说明; (四)正在办理之中的案件卷宗,必须在卷宗的侧面和正面,用电脑打印案件名称,其中包括:客户名称、案由、简述、承办律师、卷号、公司LOGO。 二、卷案卷内档案材料按如下顺序排列: (一)诉讼类案卷材料按下列隔页分类: 1.委托手续:具体指委托协议或授权委托书。 2.相关证据材料:包括当事人提供和律师个人收集的有关案件的证据材 料。 3.往来传真及笔录:包括与客户及其他当事人之间往来传真、电话记录、 谈话笔录、会谈纪要、集体讨论记录等。 4.我部门出具法律文件:包括我部门出具的送交法院的文件、我部门出具 给客户的法律文件、代理词、庭审笔录。

5.法院出具文书:包括受理案件通知书、出庭通知书、裁定书、判决书、 调解书等。 6.相关法律法规。 7.结案报告。 (二)非诉讼类案卷材料按下列隔页分类: 1.委托手续:具体指授权委托书。 2.相关材料:包括当事人提供和律师个人收集的有关案件的证据材料。 3.我部门出具法律文件:包括我部门出具的送交法院的文件、我部门出具 给客户的法律文件。 4.往来传真:包括我部门客户及其他当事人之间往来传真、电话记录、谈 话笔录、会谈纪要。 5.相关法律法规。 6.结案报告。 (三)常年法律顾问项目案卷材料按下列隔页分类: 1.委托手续:《常年法律顾问协议》的复印件。 2.相关材料: 3.往来传真: 4.我部门出具法律文件: 5.相关法律法规: 6.办案小结。 三、档案整理和归档 (一)行政部人员负责整理归档工作;

律师事务所律师办理非诉讼案件操作规程.doc

律师事务所律师办理非诉讼案件操作规程 第一条为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律师办理非诉讼案件的执业行为,提高办案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协会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律师参与非诉讼代理案件,适用本规程。 第三条律师参与非诉讼案件,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勤勉尽责,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第四条律师在从事本规程规定的活动中,其人身权等权利不受侵犯。 第五条律师参与委托诉讼代理案件,应当保守国家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第六条律师事务所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与代理非诉讼案件,应与当事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并指定律师办理具体法律事宜,律师事务所应当尽可能满足委托人的指名委托要求。 第七条律师不得为当事人代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非诉讼事务。 第八条律师在诉讼委托代理合同签订后,应与委托当事人

协商并制作笔录确认委托事项内容、委托权限以及委托事项完成标准。 第九条律师应当按照所内有关规定填写并报批有关的案件批办单。 第十条委托人应签署授权委托书。 第十一条律师应接受委托后五日内,拟定非诉讼事项代理思路,报其所属的业务部负责人的审批。若有特殊情况,经其所属业务部分管副主任同意,律师可以接受委托后十日内,拟定非诉讼事项代理思路,报其所属的业务部负责人审批。 第十二条代理思路经业务部负责人审批后三日内,律师应将该代理思路告之委托人,与其形成统一意见。 第十三条律师在调查、收集与本案有关证据时,应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有介绍信并出示律师执业证,在律师调查取证时,应当由两位或两位以上律师共同进行。 第十四条律师按照委托代理合同和与委托人会谈制作的笔录进行非诉讼的委托代理工作。 第十五条若遇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师应当提请本所主任批准终止委托代理合同。1.委托事项无法完成;2.委托事项为违法行为;3.委托人隐瞒重要证据;4.委托合同中约定其它

非诉讼律师业务的市场定位与业务开拓

非诉讼律师业务的市场定位与业务开拓 重庆康实律师事务所熊彦昆 我国律师制度恢复20多年来,律师业务的类型和范围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不断进步而逐渐丰富。上世纪90年代,律师非诉讼法律服务的兴起使我国律师行业摆脱了传统的诉讼服务这一单一的法律服务模式,并逐步与国际接轨,成为了律师业务的重要构筑部分。对于非诉讼法律服务这一新兴业务领域,我市律师行业经过十余年的培育和耕耘已取得一定发展,但相对发达地区还存在差距,笔者拟以本文从律师个人角度浅谈对于非诉讼律师业务的市场定位及业务开拓的个人看法。 一、市场定位 市场定位包含了两个层面的问题,一是市场分析,即明确非诉讼法律服务的市场范围和具体内容,掌握社会对非诉讼法律服务的具体需求;二是确定自己在市场中的大体位置,即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判断自身现阶段综合实力相对应、能适应和具有发展潜力的服务层面。 (一)市场分析 市场分析的目的是挖掘和找出非诉讼法律服务可以存在的具体表现形式。随着社会经济的繁荣发展和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化,非诉讼法律服务已呈现出细化和多元的趋势,广义来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除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处理和解决的事务以外的其他法律事务都可包含在非诉讼法律服务范畴之内。 在此概念下,非诉讼法律服务可以理解为三类: ⑴基础服务类。包括日常法律及政策咨询、法律文件起草、商业谈判、债务催收、诉前和解、律师见证、律师声明、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企业规范建制、置业与投资、版权登记、工商登记、代理保险投保等。这类法律服务既可包含在常年法律顾问工作内容中,也可独立作为单项非诉讼法律服务。与诉讼业务相同,此类非诉讼律师业务大多是每位律师的基本功,也是律师每天都在从事和开展的基本法律服务。 ⑵高端项目类。包括公司设立、企业改制、收购重组、破产清算、上市融资、房地产开发及项目转让、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招投标、企业重大资产处置、连锁经营、金融债权或资产包转受让、银行贷款审查、商标专利申请、转让与许可使用、股票债券发行、股权激励机制设计等。这类服务专业化要求高,律师执业风险和工作量大,且通常需要律师团队协作进行。 ⑶居间类。此类服务是律师以通过向委托人提供订立交易合同的媒介服务为对象的非诉讼法律服务,也是非诉法律业务的新领域,主要表现为诸如在金融机构存贷款、联营联建、房地产项目转让、企业收购兼并、资产处置、介绍引进投资等过程中为委托人提供交易对象信息并促成合同订立的中介服务活动。 从上述分析可以得出两个结论:一是非诉讼法律业务范围广泛,律师深度开发和继续细化的空间很大,借鉴国外先进模式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广开思路,积极挖掘,应能大有作为;二是非诉讼法律业务存在不同层次,并非仅限于传统概念中的高端项目,每位律师都可以在不同层次的非诉讼法律业务中找到适合自身的位置。 (二)定位 长期以来,非诉讼法律业务既是律师向往的黄金领域,又是律师不敢或者无法进入的高端领域,其根源就在于存在着将非诉讼业务统统理解为复杂、陌生业务类型的误区。 从前述非诉讼法律服务的市场分类可以看出,基础服务类的业务类型大多数是律师日常工作的内容,律师只要具备基本的专业知识和一定的服务技能就完全可以胜任此类工作;居间类非诉讼法律业务需要的则是律师的社会资源和社交能力,有条件和有机遇的律师应有意识的尝试此类非诉讼业务;改制、并购重组、破产清算等高端项目类业务是传统概念中的非诉讼业务的典型代表,很多律师认为非诉讼业务复杂和陌生也正是因为此类业务对律师的专

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律师业务 【发文字号】司律通字[1991]153号 【发布部门】司法部 【发布日期】1991.09.11 【实施日期】1991.09.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司法部1991年9月11日颁布司律通字[1991]15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律师业务档案的科学管理,统一律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规定,结合律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律师业务档案是律师从事业务活动的真实记录,是国家重要的专业档案,具有重要的参考利用价值,保管、整理好律师业务档案是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的重要任务。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有条件的应逐步设立档案机构,负责律师业务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

第四条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档案机构和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是: 一、收集、整理、保管和统计本所(处)的档案和有关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二、积极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为律师开展业务提供服务; 三、指导、督促、检查律师对律师业务文书材料的立卷归档; 四、进行档案鉴定,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同级档案馆移交档案; 五、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定期汇报档案工作情况;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有关档案工作的其他任务。 第二章档案的接收和管理 第五条档案管理人员接收案卷时,应按照《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的要求,检查案卷质量,并按规定办理归档手续,在案卷封面左上角应盖“归档”章。 第六条对已接收的案卷,按类别(分诉讼、非诉讼和涉外三种)、保管期限、年度顺序排列编号,绝密案卷单独编号。十年为一断号。 第七条同一案件由于审级改变或其他原因形成几个案号的案卷,应合并保管,合并保管原则是按时间顺序形成的后卷随前卷保管。 第八条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藏档案的情况,主动了解业务部门和有关人员各项工作对利用档案的需要,积极做好提供利用工作。 第九条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编制《案卷目录》和必要的检索卡片。

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

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办法 颁布时间:1991-9-11发文单位:司法部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案卷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排列顺序 第三章立卷编目和装订 第四章归档 第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律师业务档案,是律师进行业务活动的真实记录,反映律师维护国家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体现律师的基本职能和社会作用。为加强对律师业务档案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律师承办业务形成的文件材料,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要求立卷归档。 立卷归档工作由承办律师或助理律师负责。 第三条律师业务档案分诉讼、非诉讼和涉外三类。诉讼类包括刑事(含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民事代理、经济诉讼代理、行政诉讼代理四种;非诉讼类包括法律顾问、仲裁代理、咨询代书、其他非诉讼业务四种;涉外类根据具体情况按前二类确定。 第四条律师业务档案按年度和一案一卷、一卷一号原则立卷。 两个以上律师共同承办同一案件或同一法律事务一般应合并立卷,但不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律师合办的法律事务除外。 律师承办跨年度的业务,应在办结年立卷。 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应做到一单位一卷。 第五条律师承办业务中使用的各种证明材料、往来公文、谈话笔录、调查记录等,都必须用钢笔或毛笔书写、签发,要求字体整齐、清晰。 第二章案卷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排列顺序第六条律师接受委托并开始承办法律事务时,即应同时注意收集保存有关材料,着手立卷的准备工作。 第七条律师应在法律事务办理完毕后,即全面整理、检查办理该项法律事务的全部文书材料,要补齐遗漏的材料,去掉不必立卷归档的材料。 第八条律师立卷归档过程中,内容相同的文字材料一般只存一份,但有领导同志批示的材料除外。 第九条下列文书材料,不必立卷归档: 一、委托律师办理法律事务前有关询问如何办理委托手续的信件、电文、电话记录、谈话记录以及复函等; 二、没有参考价值的信封; 三、其他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委托代查的有关证明材料的草稿; 四、未经签发的文电草稿,历次修改草稿(定稿除外)。 第十条对已提交给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部门的证据材料,承办律师应将其副本或复印件入卷归档。 第十一条对不能附卷归档的实物证据,承办律师可将其照片及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特征、保管处所、质量检查证明等记载或留存附卷后,分别保管。 第十二条律师业务档案应按照案卷封面、卷内目录、案卷材料、备考表、卷底的顺序排列。案卷内档案材料应按照诉讼程序的客观进程或时间顺序排列,具体顺序为: 一、刑事卷 1.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批办单;

律师办理非诉讼案件规范

律师办理非诉讼案件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所律师办理非诉讼业务的执业行为,保障当事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制定本业务规范。 第二条本所律师在办理法律咨询、律师函、律师见证、银行按揭贷款、代书法律文书、非诉讼调查等非诉讼业务时,应遵循本规范。 第三条本所律师办理非诉讼业务,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勤勉尽责,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第四条本所律师办理非诉讼业务,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不得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本所律师如在执业中违反本规范并因此给当事人造成损失,一律认定律师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律师应承担《律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责任。 第二章法律咨询业务 第六条对当事人提出的有关法律事务的询问,本所律师有义务及时做出口头的解答、说明或提出建议方案,不得推诿。 第七条本所律师进行口头法律咨询一律实行免费。本所律师应根据本所及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安排积极参加有关公益性的法律咨询活动。 第八条严禁本所其他非律师工作人员以律师名义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

第九条本所律师在进行法律咨询时,应当遵循合法、客观的原则,不得挑词架讼,不得做出任何不切实际的承诺,不得为当事人推测案件的诉讼结果。 第十条本所律师在进行法律咨询时,需提供书面的法律意见时,应遵守本所《法律文书审批制度》。 第十一条本所律师出具的书面法律意见书,应陈述当事人所提供的事实情况及证据材料目录,陈述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条文。法律意见书应明确注明法律意见系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有关事实及证据材料,并且在假设该有关事实及证据材料全部真实的基础上出具,并应注明“本法律意见,仅供参考,不作其它用途。” 第三章律师函业务 第十二条本所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办理律师函业务,必须有当事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第十三条严禁本所律师为当事人对不合法的事项提供律师函服务。 第十四条本所律师必须以本所的名义发送律师函,不得以律师个人名义发送律师函。 第十五条律师函的制作及管理应按照本所《法律文书审批制度》的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如需按照统一格式批次出具律师函的,应先将律师函的格式文本报批后备案,获得批准后方可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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