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要疑,疑人也用 辩论 回答技巧

用人要疑,疑人也用 辩论 回答技巧
用人要疑,疑人也用 辩论 回答技巧

回答技巧:

对方提问:

唐太宗有句名言,叫做“为人君者,驱驾英才,推心待士”。唐太宗鉴于隋文帝用人“多疑”的弊病,深感“傥君臣相疑,不能备尽肝膈,实为国之大害也”的教训,采取了“洞然不疑”的做法。这不是用人不疑的最好佐证吗?

我方回答:

唐太宗不疑他杀他兄弟干嘛,玄武门是他兄弟们谋划的吗,推心待士是坦诚待士,不是不疑,他得到天下难道过程中没有用到他的兄弟吗

对方提问:

魏征原来是太子李建成的人,李世民登基后重用魏征并说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这不正是用人不疑吗

我方回答:

不疑他怎么不让魏征去掌握兵权,而且他用魏征正说明了疑人要用

对方提问:

谷歌公司职工可以随时到公司免费的咖啡厅休息,员工反而更加努力的工作怎么解释他们的领导相信只有给员工足够的信任,而不是怀疑员工会偷懒,才是最好的激励的方式。

我方回答:

他只是信任能力,其他的并没有信任,他们职工要是偷了东西或者泄露机密不会被处理吗那他们那么信任还要领导干嘛,还要制服干嘛其实他们是有一套自己的约束体制的。

对方提问:

淮海战役中毛主席多次致电粟裕,告诉他战场讯息万变,不用多请示,直接下命令,这不正是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吗

我方回答:

那不是不疑,那是多少年的革命工作让毛信任他,这个过程打消了他的疑。

我方提问:

《史记·淮阴侯列传》中刘邦用没用韩信?

答:没有韩信,刘邦做不成功。

问:是的,刘邦还不是用韩信了,疑他也用他,疑人要用,刘邦第一次还不是把韩信赶跑了,不然哪来的萧何月下追韩信

民事案件法庭辩论技巧_关于民事诉讼法庭辩论技巧

民事案件法庭辩论技巧_关于民事诉讼法庭辩论技巧 事诉讼案件开庭审理中,在法庭调查阶段的任务就是通过调查使案件事实得到澄清或使各方对事实和证据的分歧明朗化,为法庭辩论阶段在事实和证据方面的论辩指明一个方向,为法庭采纳正确意见在案件事实方面打下一个基础。而法庭调查阶段中一个重要环节就是证据质证。以下学习啦小编整理的民事案件法庭辩论技巧,供大家参考,希望大家能够有所收获! 民事案件法庭辩论技巧 第一部分民事案件法庭证据质证 一、如何组织证据: 1、方法 围绕诉讼请求展开程序及实体的证据清理,对照法律进行分析、判断,确定证据是否提交。这里有个分析筛选的过程,有的案件很复杂,双方间交易时间长,有时就纠纷写过一系列的会议纪要等,这就要求律师要围绕诉讼请求的主题,从这些材料中分析筛选出对我方有利的证据来。不要将不利于我方的证据提交给法庭。特别是作为原告的律师应当充分重视的问题。作为原告律师你有足够的时间去准备证据,分析证据,补充加强证据,不可犯这种低级错误。 2、形式 证据清单的形式。格式要求:标题写明是〈***与***间***纠纷案件原告(被告)证据清单〉。如是被告的,写上法院的案号。下面是一个表格,内容包括:证据编号、证据名称、证据来源、页数、份数、复印件/原件、证明内容。有的时候是几个证据证明同一个事实,可以编为一组,共同证明一个事实(如合同、交货单、发票等均证明双方间合同关系、发生金额的事实。)这里我要强调的是,证明内容要条理分明,有时一个证据不光证明一个事实,对于证明的多个事实应当写明,采用1、2、3、的形式,以便让审判人员一看就清楚。如约定管辖的货款支付纠纷的案件,合同这个证据,特别要写明:1、双方间**合同关系;2、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与方式是什么;3、合同约定由**法院管辖。至于顺序问题,我个人觉得应当是:主体证据(包括变更的)-----事实证据(时间先后发生的先后顺序或按诉讼请求来提交)------其他程序证据(如管辖)。 3、庭审中如何举证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一辩稿

社会竞争,无疑是人才的竞争,古今中外,用人怎么用,一直纷繁不休,很高兴和对方辩友同台讨论用人这一辩题。我方观点是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意思是指对于心存疑虑,信不过的人,就别任用,既然任用了,就应该充分相信,大胆放手, 这是符合中国传统的一种倡导信任的用人方式。相信对方辩友和我方同样承认,天讨论的疑或不疑是建立在一定了解和理性判断基础上的。下面我方将从以下三点阐述我方立场。 第一、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可以使用人者和被用者达到一种双赢。(美国通用ceo韦尔奇的经营最高原则是“管理得少,就是管理得好”)对被用者来说,领导的充分信任、充分授权建立起的是一个能够充分发挥自己能力的平台,一个能够施展出自己才华的广阔空间,正所谓“士为知己者死。” 人才找到了相信自己的上司,方能人尽其用。宋代欧阳修说过“夫用人之术,信之必笃,后能尽其才,而可成其事。”对用人者来说,充分了解下属,并用之所长,创造有利的环境提供必要的支持,无疑会增加下属的责任感,使命感与自信心,激发下属的内在潜能,并以出色的工作来回报上司的信任之举。于此同时,可以省去管理者在琐碎事务上花费的精力,进而提高管理者本身的工作效率。如此双赢的方法为何不用呢 第二、从团队效益上看,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可以增强团队的凝聚力,提高整体效率。有一句老话叫“把自己的背后交给队友”,只有相互信任的团队才能让每个人无后顾之忧的发挥其最大能力。《财富》500强的公司中绝大多数都把团队信任与合作确定为自己的核心价值观。正所谓“同心,山成玉,协力,土成金”。在相互信任的团队中,领导者的命令可以被准确高效的执行,下属可以凭借自己的才华不受限制的完成任务,高效的贯彻力结合高效的执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辩论

三达杯 2010 国际大学生群英辩论会 A 组大决赛 ----武汉大学 VS 马来亚大学 正方: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武汉大学) 反方:用人要疑,疑人也用(马来亚大学) 正方反方 郭彪(通信工程专业本科四年级)符永健(电脑科学四年级) 彭飞宇(对外汉语专业本科三年级)江国兴(理科教育四年级) 张文逸(地理信息系统四年级)郑秋桦(法律系四年 一、正方立论陈词----彭飞宇(时间:3 分钟) 2001 年,武汉大学和马来亚大学的辩论前辈们,就是在新加坡国辩的舞台上,和大家一起探讨了“金钱是不是万恶之源”。2010 年,同样的对手,同样的舞台,我们又回来了!(掌声)一切都是那么的熟悉,甚至连辩题看起来都还是有那么一点点的不平衡。因为如果从表面上看来,我方的论证任务似乎不可能完成----因为大家都知道,人不是完美的,用人者不可能像信上帝一样完全一点没有怀疑。而对方辩友的论证义务看起来似乎又少到没有,因为疑是普遍存在的,用人只要有了一点点疑,不就是“用人要疑”嘛。不过还好,大家都知道,俗语类的价值性辩题,是不能只从字面上去理解的。比如我们说“百善孝为先”,并不是说“孝”在任何时候,都比仁义礼智信要更重要,而只是提倡大家要多多尽孝。今天的辩题也是一样,我们要探讨的核心问题,就是用人之道、路在何方。我方认为“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是当今社会更值得提倡的价值导向! 第一,“用人不疑”是对人才的尊重,更有利于调动人才的积极性。士为知己者死,只有对人才充分的信任才能得到人才充分的回报。刘备不疑诸葛亮的忠心,临终以举国相托,换来的是孔明一生鞠躬尽瘁。唐太宗不疑尉迟敬德的忠良,当他人怀疑其叛变时,仍然赤诚相待,换来的是这位猛将一生的效忠。而“用人要疑”,往往功败垂成。曹操疑蔡瑁、张允,导致赤壁一战败走华容。赵构疑岳飞叛变,导致十年之功,废于一旦。可见,只有充分的信任下属,用人不疑,才能消除隔阂,上下一心,共图大业! 第二,“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更符合现代管理的基本原则和趋势。在现代社会的管理,是依靠制度来降低风险,提高效率。所谓“疑人不用”,就是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人才选拔机制,对人才进行周密全面的考量,从而降低用人的风险。而“用人不疑”,是指在选拔出了可靠的人才之后,在用人过程中,就充分放权,来提高效率。当今信用社会,每个人都是付出信任,如果得到了好的回报,就继续信任;如果信任被滥用,便不再信任。当今美国、日本和新加坡,都是这样在做的。这样既提高了社会效率,又能够净化社会风气,何乐而不为呢? 将心比心,每个人都渴望得到他人的信任,但如果我们都不愿对他人付出信任,又如何得到真心的回报呢?面向未来,我们需要的不是怀疑的坚冰,而是信任的温暖。 二、反方盘问,正方辩驳----符永健VS 彭飞宇 (时间:盘问总计时30 秒,辩驳总计时 1 分30 秒) 彭飞宇:“用人不疑”就是一定不疑。 符永健:一定不疑---那我请问,您告诉我们,所谓的制度就是要选拔机制对不对? 彭飞宇:是的。 符永健:请问你,这个制度底下有没有要怀疑员工的能力和品行? 彭飞宇:对方辩友,你想一下,我们建立这个制度是为了什么?是不是经过这个制度筛选的人我可以不疑他呢? 符永健:我的问题很简单,有没有包括要怀疑员工的品行和能力?

律师法庭辩论的技巧和注意事项

律师法庭辩论的技巧和注意事项 法庭辩论是在审判长主持下的法庭上,由诉讼双方根据法律与事实,就案件的关 键性问题及如何适用法律、作出公正裁判等问题,面对面地直接进行论述、争辩和反 驳的一种司法口语表达。接下来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了律师法庭辩论的技巧和注意事项,希望对你有帮助。 律师法庭辩论的技巧 ①善于争取主动。 争取主动是辩论制胜的关键。其技巧有二:一是辩论前善于设题,就是为对方设 想可能要进行辩论的题目,设题一般在事实、证据、定性、量刑、适用法律条款、程 序等六个方面考虑,善于设题就首先取得主动。二是善于出击,即在阐明自己观点的 同时,敏锐地发现对方的漏洞和错误,抓住症结进攻,使对方陷于被动。 ②善于把开头话说好。 常见的方法有三:一是借他人之口开头,如借审判人员之口,被告人之口,用他 们的话,用法庭调查的某一情节作为辩论的开头,然后展开辩论。二是提出一个关键 性的问题让对方答复,使对方的错漏暴露得一清二楚,接着以此为靶子开展辩论。三 是针对辩论的症结开门见山地开头,就是针对对方的基本见解,进行直截了断的反驳。 ③善于使用第一手材料。 辩论者要善于把自己在办案过程中亲眼看到的亲耳听到的,并经过反复查证属实 的事实和证据,说得清楚、明白、具体,包括重要细节在内。由于材料确凿,潜力就大,使人产生坚信不疑的感觉,对辩论制胜特别有利。 ④善于引用法律条款。 要求辩论者不仅对每一条法律序码说得出来,而且对每条中的第几款、第几项也 要背得出,并要掌握其内函和实质,以及与相关条款的内在联系,进而阐明这些条款 与本案事实准确无误的关系。做到了这几点,就能在辩论中胸有成竹,游刃有余,比 较容易化“险”为夷,转“败”为胜。 ⑤善于发现“靶子”。 要认真听取对方的发言,善于抓住对方一段话的主旨,抓住这段话的漏洞,抓住 这段话与他前面的话、与证人的话、与被害人的话的矛盾。这样就能发现“靶子”,针

疑人不用,用人不疑的本质讲解

“疑人不用,用人不疑”的本质 说到用人,老板们不外乎两个观点:“疑人不用,用人不疑”,或者“用人要疑,疑人要用”。也有人循循善诱地讲“空降兵,先放下你的十八般武艺”之类的言论。但这些思维方式大多是从主观出发的,很少考虑到事情的另一面:体制的问题。 “疑人不用,用人不疑”这样的话,听起来颇有些气魄,也给人以“明主”的感觉。但“疑”或者“不疑”,本身也只是出自自我的考量,很难用量化的方式来衡量。而不能量化的东西,那就一定不是管理。 外企在招聘的时候,最在意的是“职业背景”,这是很有道理的。这里就有一个思考的前提,那就是一个人的现在是由他的过去所决定的。职业背景和履历正是你的过去,你想要证明以后行不行,不是看你的豪言壮语,也不是看你对新职位的规划如何,这些说白了都是“空心汤团”。要证明你以后行不行唯一的方式是看你以前行不行。 但旧体制下的公司不同。电视剧里描写国企改革,总能见到一些样貌威武的人站在高处的栏杆旁发表一通义正词严的演讲,痛陈现在公司所面临的种种危机,描述未来的光辉愿景,最后得出必须由他来带头“赶英超美”的结论。电视剧是好看的,但我总是对这些光辉故事疑问重重,这些“思路决定出路”的思维,完全不符合职业的方式。凭一时感情用事做企业,所得到的结果也必然是非专业的。 我观察各种国企和私企的组织架构,可谓是五花八门什么都有。有完全模仿政府的组织架构的,有日美系组织架构混杂的,也有老板一个人挂有一大堆总监头衔的。这颇能让我们回忆起明朝那个封自己为威武大将军、太师镇国公并一度想做将军总兵的正德皇帝。不过,历史对这位喜欢担任这么多职位的皇帝的评价是“荒唐”。 疑或者不疑,问题也就出在这里。疑只是感觉,并不是评估,它所反映的正是这些企业的组织架构设计大多是不科学的,也缺乏科学测评标准,坐在这些职位上的人的工作业绩或任职能力,也往往缺乏客观与严谨的评估。 这种不严谨首先是从招聘开始的。在我所见过的大多国内企业家的面试方法中,“看面相”居然是最常见的。不可否认,这种“气场”、“面相”之类的玄学,也未必是不管用的。但企业家毕竟是企业家,不见得个个都是得道高僧。尽管大多数老板都会自认为阅人无数——不信你去问问你的老板,保证他会说自己“特别会看人”——但事实并不是如此,这种做法,说严重点像在玩俄罗斯转轮,赌的是运气。 职业化的公司通常会使用“行为面试法”,它注重的是对应聘者过去行为和能力的考察。对“过去”的考察也是要讲究方法的。面试者的过去当然不可能做成一个视频,那么,这就需要用询问的方法,用得最多的就是“STAR”面试法。“S”是Situation,情景:“T”是Target,目标:“A”是Action,行动:“R”是Result,结果。用这个面试法能很快挖掘出应聘者过去所做过的事情。先问情景(Situation):“以前是在什么情况下做这件事的?”然后问目标(Target):“能不能告诉我你做这件事的目的是什么?”接下来问行动(Action)“你为了做这件事情采取了哪些行动?”最后问结果(Result)。 通常,“相面大师”们喜欢问的问题是“命题作文”式的假设性问题,实际上这都是很不科学的。在未来公司的X年个人规划之类的问题,没有人会回答“赚钱走人”。回答你的肯定都是满足“相面大师”们答案的回答。 招聘是第一关,但入职之后的职位设置也很关键。均瑶集团的老板王均金请毕博(Bearing Point)的前任大中华区总裁黄辉来他们公司做CEO的例子,就表现出了很高的管理智慧。均瑶是家族企业,当然同时也兼具了家族企业的优点和缺点。中国大多数家族企业是很难聘用外来的高管的。 黄辉这样的人物,要是一般的企业家去聘请,不外乎两种手段。一是硬性的立刻扶正,二是给一个名头怪怪的闲职以“了解情况”。这种闲职不外乎老板助理、战略研究副总裁之类。前一种手段的结果是大多被家族成员或老臣害死,后一种大多是外来和尚自己做着郁闷死。

法庭辩论技巧有哪些

法庭辩论技巧有哪些 1、法庭辩论的技巧 法庭辩论技巧系指各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或被告人的辩护人、公诉人)在庭审诉讼活动中,为保自方合法权益,达到预期目的或效果,在依据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上,就自己的诉讼主张所作出的全盘计划和实施的方式、方法及谋略。对律师业来讲,亦称“庭辩艺术”。 在律师工作中,法庭辩论的范围非常广泛,既有罪与非罪的分歧,也有此罪与彼罪的争议;既有证据效力上的分歧,亦有适用法律上的争议;既有实体法上的分歧,也有程序上的争议……常言道:“事实胜于雄辩”,但事实得益于雄辩。司法实践中,即便有了事实和法律,也并非都能使律师辩论获得成功,这就要求律师充分施展自己的辩才和谋略。当法庭进入辩论阶段,各方之间或针锋相对,或避实就虚,或出其不意,或攻其不备,或迂回包抄,以退为进。此时,一方律师如不讲究“战术”,不懂得辩论技巧,就难以沉着地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辩论言辞,更无法巧妙地应付辩论中出现的新情况,以实现运筹方略的要求。事实上,虽有好的辩论方案,但临庭辩论时,因不能把握时机,不善于采取相应的对策,使本已掌握的“铁证如山”的事实因没能发挥作用而导致辩论失利的现象是不乏其例的。 由此可见,论辩艺术在律师业务活动中占有的地位是十分重要的,它既是律师业务才能和智慧的集中体现,又是品评律师办案质量及其称职与否的标准尺度。因此,有必要对律师在庭审辩论中的有关技巧

问题加以研究和探讨,以适应庭审方式改革的需要,充分发挥律师在庭审辩论中的重要作用。 法庭辩论的技巧一、基本功与操作技巧 人的思维只有通过表达,才能达到影响他人的作用。表达得好坏取决于表达的内容,但表达技巧也是关系到表达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一个称职的律师,不仅要有好的文字组织能力,还应具有准确、简洁、清楚、生动的语言表达能力。 (一)文字表达技巧 综合案情,理顺辩论思路,写好代理词、辩护词,是每一位律师在庭前必做的一项基础工作。材料的组织必须做到:1、字斟句酌,用词准确;2、调配语句,合理布局;3、篇章衔接,环环相扣;4、结构严谨,条理清楚;重点突出,详略恰当。 (二)语言表达技巧 纵观每位成功律师,在出庭辩论、代理时,都具有驾驭、支配辩论形势的能力。庭审制度改革为每个律师在这方面能力的发挥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在庭审辩论中,律师应当做到:1、脱稿,并善于把前言说好。在设计这方面的语气和选择言词时必须达到的效果是:①立即抓住整个法庭的注意力;②传达案件的严重性或表现出对本案的真诚;③表明对本案的信心。2、控制语速,并吐字清晰。有了好的辩论内容,还需有好的表达方式。律师在庭审辩论时,应做到口齿清楚,发音准确,音调和谐,快慢适度。力争达到声调上的抑扬顿挫,以提高论辩感染效果。

民事案件庭审质证与法庭辩论之技巧方略

民事案件庭审质证与法庭辩论之技巧方略 2015-05-25 来源:邱洪奇律师的博客 作者:邱洪奇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 https://www.360docs.net/doc/32556376.html,/SvDBOR 民事诉讼案件开庭审理中,在法庭调查阶段的任务就是通过调查使案件事实得到澄清或使各方对事实和证据的分歧明朗化,为法庭辩论阶段在事实和证据方面的论辩指明一个方向,为法庭采纳正确意见在案件事实方面打下一个基础。而法庭调查阶段中一个重要环节就是证据质证。 第一部分证据质证 一、如何组织证据 1、方法。围绕诉讼请求展开程序及实体的证据清理,对照法律进行分析、判断,确定证据是否提交。这里有个分析筛选的过程,有的案件很复杂,双方间交易时间长,有时就纠纷写过一系列的会议纪要等,这就要求律师要围绕诉讼请求的主题,从这些材料中分析筛选出对我

方有利的证据来。不要将不利于我方的证据提交给法庭。特别是作为原告的律师应当充分重视的问题。作为原告律师你有足够的时间去准备证据,分析证据,补充加强证据,不可犯这种低级错误。 2、形式。证据清单的形式。格式要求:标题写明是〈***与***间***纠纷案件原告(被告)证据清单〉。如是被告的,写上法院的案号。下面是一个表格,内容包括:证据编号、证据名称、证据来源、页数、份数、复印件/原件、证明内容。有的时候是几个证据证明同一个事实,可以编为一组,共同证明一个事实(如合同、交货单、发票等均证明双方间合同关系、发生金额的事实。)这里我要强调的是,证明内容要条理分明,有时一个证据不光证明一个事实,对于证明的多个事实应当写明,采用1、2、 3、的形式,以便让审判人员一看就清楚。如约定管辖的货款支付纠纷的案件,合同这个证据,特别要写明:1、双方间**合同关系;2、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与方式是什么;3、合同约定由**法院管辖。至于顺序问题,我个人觉得应当是:主体证据(包括变更的)-----事实证据(时间先后发生的先后顺序或按诉讼请求来提交)------其他程序证据(如管辖)。 3、庭审中如何举证。当庭向法庭讲明这时提供的是证据清单中的第几组证据,这组证据有几份证据,具体名称是什么,证明什么内容。如第一份证据是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什么合同,合同第几条约定付款方式及时间是什么等。关健内容还是要提请法庭注意的,切不可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是管理者的无能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是管理者的无能 一老板远赴上海参加某知名学府为期一周的“总裁研修班”归来,只觉得“获益匪浅”,说老师教他们运用国学智慧做管理,他个人感受最深的就是“疑人不用、用人不疑”这句古训,只觉得这句话“很有道理”,并当即叫来他的HR经理把他的学习感受做成PPT,准备在企业里宣讲并实施。 听到这里,我既感到吃惊又隐隐担忧,吃惊的是——这个老板基本上已经被总裁班毁掉了。担忧的是——这些掌握着国家优质教育资源和行政号召力的总裁班,这些食古不化、断章取义甚至从来都不知经营管理为何物的专家教授们,下一步不知还要害掉多少精英企业家! 点评:“用人不疑,疑人不用”那是一种无奈,“用人要疑,疑人要用”才是境界。 管理心理学认为:人是利己倾向和利他倾向的统一体,利己倾向超过利他倾向的人,约占96%~98%,利他倾向超过利己倾向的人,约占2%~4%(注:这个数字有争议),当然这个利他倾向中的“他”不一定指企业,可能是社会、爱人、父母、孩子、朋友或国家等。

当然由于社会赞许性暗示的存在,人们总是不知不觉地倾向于把自己打扮成好人,很少有人自称自己是自私的,因此管理学有一个基本的假设:人的主流是自私的。 就是把岗位设计成即使是坏人来干这个工作也很难干坏事,即假定他会以权谋私。但在实际招人中又尽量招好人,不过谁是好人谁是坏人是很难分辨的。 比如美国法院法官的职位设计:他们先假定法官是会拿红包的,于是美国的法官只有判处被告刑期多少年的权利,被告是否有罪由陪审团决定,而为了防止律师与陪审团搞好关系,陪审团又是在当地民众中随机抽取的,所以美国法官无法对别人拍着胸脯说:“兄弟,我帮你搞定!让你出监狱,让你不坐牢……” 西方的财务制度也是先假定人肯定贪污,所以搞出了复式记账法,叫做:管钱的不管帐,管账的不管钱,管现金的出纳必定旁边有个会计监督,所有的钞票都平行记账,这样出纳贪污就很困难。 总之,西方基督教主张人生下来就是罪恶的,并认定人的主流本性是会以权谋私的,所以他们管理学和管理心理学岗位设置的出发点就是:先假设他是坏人。 不过中国的传统文化认为:人性本善,三字经开头就讲:人之初,性本善……

法庭辩论技巧

法庭辩论技巧 庭辩论技巧的具体运用 这个问题比较庞杂,我只能就个人体会较深的几个方面,给合具体案例来谈谈感受,不可能全面展开,更谈不上系统性. 一、辩论要抓住要害突出重点 抓住要害,突出重点,这不仅在法庭辩论中十分重要,在法庭调查和庭前准备中也同样重要.有些比较复杂的案件,内容很多也很乱,这时候一定要抓住要害,突出重点,不宜面面俱到,避免冲淡了主题.有些案件很复杂,甚至涉及到十几项、几十项犯罪事实.这还不说,关键是有的案件涉及的证据内容及其它一些内容太多太乱,如果在有限的庭审时间内不能抓住要害,往往会被牵着鼻子走,陷入一种难以解脱的境地,不利于把重点问题说清楚.大兴安岭朱佩金的案子就很典型.这是一件因承包经营而被指控犯罪的案件,被告被关押了5年半,起诉书指控他贪污近40万,诈骗近40万,再加行贿共3个罪名,案件历时长达7 个年头,最后被宣告无罪.这个案子检察院侦查了3年多,起诉到法院后,法院又搞了一年多,到我去开庭的时候就只有7天,就在7天时间里我们两名律师除了阅卷和会见被告,还要调取一系列证据,包括坐十几个小时火车到泰来农场和老来农场两个监狱去取证,而且因时过境迁取证相当困难.所以,我看卷的时间只有3天.3860多页的卷宗,就是不睡觉也看不完.怎么办?我通过对一些主要线索的分析,终于找到了关键问题,从根本上否定了犯罪的性质,其他一些次要问题有的一翻而过,有的干脆不看了.因为此案的关键是承包合同的性质和方式,只要把个人承包的基本性质和?大包干?的承包方式弄清楚了,就足以否定贪污和诈骗的问题.所以,对其他一些次要问题就可以泛泛地翻阅,甚至可以略过不看.这样一来,不足3天,我已经把案件全部吃透了.后来同院长交换意见时,他问我看完了卷宗材料没有,我回答说,?我都看明白了.?他会心地笑了.这个院长是科班出身,很有水平,他知道我不可能看完卷宗.但当我全面地分析案情,陈述理由之后,他既满意又吃惊,对我的工作效率感到惊讶.后来在法庭辩论中涉及其他一些枝节问题我一律不予纠缠,就抓住这个要害问题不放,从根本上否定了犯罪性质.假如我陷入那些琐碎的枝节问题之中,那就非常麻烦了,就很难把握住重点,甚至连基本案情都吃不透.事实上,开庭的情况表明,公诉人和审判长对案情都没有吃得很透,尽管他们研究、调查了几年时间.为什么?因为他们没有抓住要害,没有理清法律关系. 二、善于抓住和利用矛盾 新刑诉法实施后,法庭调查质证中必然溶进辩论的内容,这时如何进行辩论,如何使辩论更有力度,这是个很值得研究、探讨的问题.法庭调查中,主要是举证和质证,事先一定要有一个举证、质证的基本思路,在庭上则要不失时机地寻

律师处理民事案件的工作方式与具体步骤

成都精英律师团都燕果律师律师处理民事案件的工作方式与具体步骤 一、审查收案,具体步骤为: 1、了解案件法院是否已受理,即案件是否已经进入诉讼程序。 对于法院已经受理的,应对案件进行全面分析,确定案由,初步形成自己 的处理意见,并同委托人商定签订委托代理事宜。 对于当事人尚未起诉的,应审查案件是否具有可诉性,即是否符合民诉法 第108条规定的起诉条件。对符合该条规定的,可以考虑是否接受当事人委托;对不具备起诉条件的,可告知当事人缘由,并建议当事人通过其他非诉途径解 决纠纷。 2、了解案件是否为法院主管和管辖范围。即案件是否属于《民诉证据规定》中所确定的案由,且当事人准备起诉的法院是否有管辖权。 结合《民事诉讼法》和司法实践,处理意见为: (1)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比如对工商部门吊销执照的处罚不服的,应提起行政诉讼。 (2)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当事人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如军转干部落实政策的。 (3)对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已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告知当事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对判决、裁定已生效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按申诉处理。 (5)对于劳动争议引起的纠纷,告知先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3.审查委托人的诉讼请求、证据材料是否充分合理,即是否于法有据、证 据是否充分、是否有胜诉的可能。 4、审查案件是否有法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或丧失胜诉权等情形。如有此类情况,则向当事人说明原因,并建议当事人暂缓起诉或不起诉。从民事诉讼 法和司法解释来看,这类情形主要有:

(1)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告知当事人在6个月内不能重新起诉; (2)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并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建议当事人不要起诉; (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告知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4)对于委托人的诉讼请求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的,应拒绝接受委托。 二、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告知可能的诉讼风险。表现在: 1、经过案件初步审查后,认为可以受案的,应与当事人订立委托合同,以确认委托关系。 2、要求当事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以确定代理权限。 授权委托书应当一式三份,委托人保留一份、委托人提交人民法院一份, 律师事务所保留一份。在授权委托书签署后,如果当事人所赋代理权限变更或解除,当事人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告知人民法院,并由人民法院通知对方当事人。 3、告知当事人可能的诉讼风险,如诉讼风险,申请评估、鉴定的风险,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风险,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出庭或中途退出法庭的风险, 一方没有财产的诉讼风险或无足够财产提供执行等执行风险。 三、准备起诉或应诉。律师接受委托后,应对案件事实进行深入了解,并 开展相应的调查活动。主要事项有: 1、与委托人交谈,并仔细听取委托人对案情的叙述。同时制作谈话笔录,记录重点,并请委托人确认无误后签字。 2、到法院查阅案件相关材料。如原告的起诉状、被告的答辩状、双方的举证材料及证据清单,法院调查或鉴定而来的证据。当然,律师在阅卷时应注意 一下几点: (1)用心注意围绕诉讼请求、诉讼主张的证据事实,发现案件的焦点和双方争议的关键所在; (2)审查双方证据三性,即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

法庭辩论技巧经典集

法庭辩论技巧经典 法庭辩论技巧系指各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或被告人的辩护人、公诉人)在庭审诉讼活动中,为保自方合法权益,达到预期目的或效果,在依据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上,就自己的诉讼主张所作出的全盘计划和实施的方式、方法及谋略。对律师业来讲,亦称“庭辩艺术”。 在律师工作中,法庭辩论的范围非常广泛,既有罪与非罪的分歧,也有此罪与彼罪的争议;既有证据效力上的分歧,亦有适用法律上的争议;既有实体法上的分歧,也有程序上的争议……常言道:“事实胜于雄辩”,但事实得益于雄辩。司法实践中,即便有了事实和法律,也并非都能使律师辩论获得成功,这就要求律师充分施展自己的辩才和谋略。当法庭进入辩论阶段,各方之间或针锋相对,或避实就虚,或出其不意,或攻其不备,或迂回包抄,以退为进。此时,一方律师如不讲究“战术”,不懂得辩论技巧,就难以沉着地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辩论言辞,更无法巧妙地应付辩论中出现的新情况,以实现运筹方略的要求。事实上,虽有好的辩论方案,但临庭辩论时,因不能把握时机,不善于采取相应的对策,使本已掌握的“铁证如山”的事实因没能发挥作用而导致辩论失利的现象是不乏其例的。 由此可见,论辩艺术在律师业务活动中占有的地位是十分重要的,它既是律师业务才能和智慧的集中体现,又是品评律师办案质量及其称职与否的标准尺度。因此,有必要对律师在庭审辩论中的有关技巧问题加以研究和探讨,以适应庭审方式改革的需要,充分发挥律师在庭审辩论中的重要作用。 一、基本功与操作技巧 人的思维只有通过表达,才能达到影响他人的作用。表达得好坏取决于表达的内容,但表达技巧也是关系到表达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一个称职的律师,不仅要有好的文字组织能力,还应具有准确、简洁、清楚、生动的语言表达能力。

疑人不用 用人不疑

疑人不用用人不疑 ——项羽失去天下之我见 一直以来,通过拜读各种文学作品,项羽给我留下了“力拔山兮,气盖世”的勇猛形象;而戏曲《霸王别姬》的唯美表现,又让我为英雄末路而唏嘘不已。我曾经一度为他的大势已去而惋惜,无数次设想,如果他能听从亭长的劝告,渡过乌江,东山再起,那历史岂不要重写? 重读《项羽本纪》,才了解到在当时天下大乱,英雄群起的时代,天下属于谁,不是一时一地可以决定的。而相比较而言,项羽是勇猛过人而谋略不及,可以说是一系列的错误决定了他的失败结局。其中有他的暴虐成性,杀人如麻,一次就坑埋秦兵士二十余万人;也有他的目光短浅,胸无大志,没有称霸天下的雄心,取得胜利,竟然要荣归故里;还有他的优柔寡断,妇人之仁,在鸿门宴放走刘邦,错失良机。 而造成他失败的另一主要原因是他在与刘邦经过数次较量已占有优势的情况下,因刘邦采用了陈平的反间计,轻而易举使他与谋士范曾之间产生嫌隙,致使范增拂袖而去,而项羽没有了范增的出谋划策,如断其双臂,自此项羽走上了下坡路。在作战过程中,数次被断绝粮草,使兵士失去战斗力。项羽虽勇猛过人,然不善于用兵,致使自己处于被动地位。当被汉军及各路诸侯兵围垓下,夜闻楚歌时,就觉大势已去,而豪气不在,却说“天亡我,非用兵之罪也”。在各路诸侯的群起攻击之下,最终落得乌江自刎的下场。 试想,如果项羽能对跟随自己多年、忠心耿耿的范增给予充分信任的话,又何至于一败涂地?所以,古语说:“疑人不用,用人不疑”。这样的例子,在中国历史上举不胜举。 《中华上下五千年》中,讲到在大明朝风雨飘摇,清军步步紧逼之际,崇祯皇帝继位,而袁崇焕可以说是受任于败军之际,他在几次与皇太极的决战中,都凭借卓越的军事才能,使清军攻城不下,只能退守。而崇祯皇帝生性多疑,皇太极的一个小小的反间计,使他失去了对袁崇焕的信任,削去了他的兵权,把他送上了断头台,而崇祯皇帝也因为自己的错误决断,断送了自己的大好江山。 《吕氏春秋》中有大臣怕国君不信任,干预自己管理政事,而通过“掣肘”相谏的故事,可见上级对下级的信任是何等重要。

关于庭审的辩论技巧

关于庭审的辩论技巧 关于庭审的辩论技巧一 1、深入浅出,生动形象 法庭辩论是一场关于事实、法律和理论的争论,常常会涉及到一些复杂、疑难的理论问题。同时,由于辩论的对手不同,有时候简单的问题也会变得复杂化。在这种情况下,在有限的时间内能够有针对性地使一个复杂的理论问题深入浅出,往往会收到明显的效果。 2、把握主攻方向,切忌偏离主题 在法庭辩论时,还要注意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就是一定要把握住自己的思路和主攻方向,不要让对方牵着走,以免误入歧途而不能自拔。有时候,对方会有意识地避实就虚,转移话题,然后攻其一点,不及其余,达到改变辩论主题的目的,这时候一定要反应敏捷,切勿上当。 3、赢得法庭辩论的理论基础和工作基础 技巧归技巧,它毕竟只是赢得法庭辩论的因素之一,而并不是赢得法庭辩论的基础。那么,赢得法庭辩论的基础是什么?首先,要有扎实的理论功底,你没有理论功底,你就要犯错误,你再有技巧也没用,只是哗众取宠,只是嘴上功夫。其次,要有扎实的工作基础,就是说要充分地调查取证。 4、法庭辩论中的应变能力 在法庭辩论中,常常会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情况,对于这情况如何应付?这确实是对律师应变能力的考验。在法庭上,有些情况是不可能提前做好准备的,所以,应变能力对于律师来说非常重要。《三国演义》中孔明说郭嘉:“坐说立议,无人可及,临机应变,百无一能。”就是说郭嘉没有应变能力。可见,缺乏应变能力的只能做谋士,不适合做律师。 5、良好的心理素质是赢得法庭辩论的重要因素 心理素质方面包含的因素很多,就我个人的体会而言,最突出的一点就是自信。自信心可以使你保持一种良好的心理状态,这样你就能充分发挥你的应变水平,善于应付各种环境和场面。由于我国的司法环境并不尽如人意,所以,有些案子该输的不一定输,该赢的不一定赢,特别是当这种迹象在法庭上显露出来的时候,就可能影响你的情绪。在这种情况下,自信心会帮助你解脱困境。 6、语言表达要注重方式 在法庭辩论中,还要注意语言本身的表达艺术,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让人家听得进,听得懂,给人家留下反应和理解的余地。大家都知道,语言的连贯性是很重要的,做律师的

用人要疑疑人要用

用人要疑疑人要用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这句话说得过于绝对,它与当今企业实际的管理要求相脱节。如果哪个老板“用人不疑”,企业肯定要被整得一塌糊涂,如果哪个老板“疑人不用”,那么,在他公司里除了他自己,再也找不到让他不疑的人,那样,公司里的人都得走掉。凡是说“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人,他们都是口是心非者,根本做不到。这是很多老板的心头针,因此,现实的做法应该是:用人一定要疑,疑人也要充分任用。到底该如何做,看看下面这个故事吧。 有位某企业的李老板在北京请客,席间有老板熟识的一位教授、某杂志社的主编以及跟随李老板多年的职业经理人吴先生。在用餐快结束时,李老板有事提前离开的酒席,离开时他交待由他的副总吴先生买单。结帐时,服务员说一共消费者了590元,吴先生竟然当着教授和那位主编的面就说:“请帮我开 770元,税由我承担。”晚上回到家里,老教授总觉得不对劲,应该给李老板一个电话。于是,他们拔通了李老板的手机说:“李总,我今天看到一问题,我觉得很严重,我认为我应该告诉你,否则,我会睡不着觉的。但我又很为难,不知道当不当说,是关于你的副总吴先生的问题。”“有话就直说吧,他是我多年的部属了,不管有什么问题,我想我应该能解决好的。”“那我就说了,你知道吧,今天晚上你请我们吃饭只花了590元,他却吩咐服务员开了770元的发票。我觉得他是你身边的一条蛀虫啊,这个人用不得。”“嗨,就这事啊,这不是什么大事。他为什么不多开一千两千的?他不敢!这一两百元,就当奖励他吧。他不但会开票,而且还很会做事,工作能力特别强。我只怕哪些只会开票不会做事的人,而且那些连票都不会开的人,我根本就看不上。这叫用人要疑,疑人也用。” 案例中的吴经理知道李老板对他有疑,也知道李老板会用他。所以他的行为总是在李老板能接受的范围之内,而不敢越界。老板知道有些员工喜欢利用职务之便占些小便宜,想杜绝也不可能,如果因为有这些怀疑而不用能干之人,公司将会失去得更多。因此,他“疑人也任用”。如果老板从不对员工有疑,就会让坏人有机可乘,让公司失去控制。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也说过:“权力会滋生腐败,绝对权力产生绝对腐败。” 因此,当企业在试用一个还不是很了解甚至是还不很成熟的人时,“用人要疑”就显得非常重要,这不但是企业对这个人负责,而且,还把可能产生的风险降到最低。而疑人要用,就是在其人格、能力不确定的情况下,本着保护人才、爱惜人才的目的,观察他,大胆选拔和使用他,不至于造成埋没人才和浪费人才。 至于如何很好地做到“用人要疑,疑人也用”,它需要企业有一套合理的监督管理制度。没有监督的权力会造成腐败,有了好的机制和制度,坏人不敢做坏事;没有好的机制和制度,好人也会变成坏人。但过分的怀疑,没有制度上的空间,会造成人人自危,不敢做事,捆住手脚。

律师法庭辩论5个技巧

律师法庭辩论5个技巧 律师法庭辩论技巧一:直接反驳法 被告人及辩护人在庭审辩论中有时回避实质性问题,抓住表面特征来掩盖事实真相, 在次要枝节问题上做文章。公诉人可以采取抓住主要矛盾,攻击要害的直接反驳法进行答辩。所谓直接反驳法,就是抓住对方的错误实质,主动出击进行反驳,以期掌握辩论主动权,夺取制高点,促使对方陷入被动。如一位律师在张某抢劫案辩护中提出张某的行为不 构成抢劫罪,理由是张某没有实施暴力,仅仅是扬了一下拳头,被害人就把物品留下了, 故被告人的行为只构成抢夺罪。显然辩护律师的观点是错误的,公诉人感觉到此案的关键 是被告人是否使用暴力,抓住这一实质性问题,将一说即明,因而公诉人运用直接反驳法 答辩:“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 行为。可见,暴力手段并不是构成抢劫罪的唯一条件,采用语言、用某种动作或示意进行 威胁的手段同样也能构成抢劫罪,被告人张某对被害人扬了一下拳头,是以将要实施暴力 相威胁,实质是实行精神强制,使被害人恐惧不敢反抗,被迫当场交出财物,这就是一种 用暴力胁迫进行抢劫的行为,完全符合抢劫罪的特征”。由于公诉人抓住了答辩要点,使 辩护人哑口无言。采用直接反驳法一定要认真地分析对方观点错误实质,然后抓住其错误 实质进行答辩,这是取胜的关键。 律师法庭辩论技巧二:避实就虚法 庭审辩论中,公诉人无法左右被告人的意志,特别是被告人往往在承认自己部分行为 的同时,当庭否认其犯罪故意,对此如从证据等实处直接反驳,对方会采用“死猪不怕开 水烫”的方式坚持自己辩解,公诉人缺少最直接的证据而难于揭穿被告人辩解的虚假性, 使辩论陷于被动。此时,公诉人可采用避实就虚法进行答辩,即暂时回避难以直接回答的 实质问题,抓住对方之“虚”,选择其薄弱环节连连进攻,一攻到底,把对方的“虚”问 题辩论清楚后,实质问题便迎刃而解。如张某盗窃一案,张某趁好友李某家中无人之机盗 走一辆摩托车,被告人当庭供称是借车。公诉人没有和被告人在借车与偷车这实质问题上 直接纠缠,抓住被告人当天到李家去过两次而未提出借车这一情节进攻,另辟蹊径地向被 告人发问:“你以前供述这天到李家去过两次,属实吗?”被告人表示属实。公诉人又问:“这两次李家有人吗?”被告人回答“有”,公诉人乘势出击:“李家有人,你不向车主 借车,家中无人你却将车开走,难道这是借车吗?”被告人无奈承认了不是借车,从而使 偷车这一实质问题得以证实。此案公诉人就是抓住了被告人先后二次到过李家而未提出借 车这看似“虚”的事实,来揭露偷车的真相。 律师法庭辩论技巧三:设问否定法 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法庭辩论中往往无中生有,采用虚构事实和理由来证明自己论题 的手法。事实胜于雄辩,虚构的论据是经不起事实的检验的,一旦事实被揭穿,谎言便不 攻自破。对此,公诉人可欲擒故纵采用设问否定法反驳:即公诉人要把已掌握的真实情况

如何做好证据质证和法庭辩论

怎样做好民事案件庭审中的证据质证和法庭辩论 民事诉讼案件开庭审理中,在法庭调查阶段的任务就是通过调查使案件事实得到澄清或使各方对事实和证据的分歧明朗化,为法庭辩论阶段在事实和证据方面的论辩指明一个方向,为法庭采纳正确意见在案件事实方面打下一个基础。而法庭调查阶段中一个重要环节就是证据质证。 第一部分证据质证 一、如何组织证据: 1、方法 围绕诉讼请求展开程序及实体的证据清理,对照法律进行分析、判断,确定证据是否提交。这里有个分析筛选的过程,有的案件很复杂,双方间交易时间长,有时就纠纷写过一系列的会议纪要等,这就要求律师要围绕诉讼请求的主题,从这些材料中分析筛选出对我方有利的证据来。不要将不利于我方的证据提交给法庭。特别是作为原告的律师应当充分重视的问题。作为原告律师你有足够的时间去准备证据,分析证据,补充加强证据,不可犯这种低级错误。 2、形式 证据清单的形式。格式要求:标题写明是〈***与***间***纠纷案件原告(被告)证据清单〉。如是被告的,写上法院的案号。下面是一个表格,内容包括:证据编号、证据名称、证据来源、页数、份数、复印件/原件、证明内容。有的时候是几个证据证明同一个事实,可以编为一组,共同证明一个事实(如合同、交货单、发票等均证明双方间合同关系、发生金额的事实。)这里我要强调的是,证明内容要条理分明,有时一个证据不光证明一个事实,对于证明的多个事实应当写明,采用1、2、3、的形式,以便让审判人员一看就清楚。如约定管辖的货款支付纠纷的案件,合同这个证据,特别要写明:1、双方间**合同关系;2、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与方式是什么;3、合同约定由**法院管辖。至于顺序问题,我个人觉得应当是:主体证据(包括变更的)-----事实证据(时间先后发生的先后顺序或按诉讼请求来提交)------其他程序证据(如管辖)。 3、庭审中如何举证 当庭向法庭讲明这时提供的是证据清单中的第几组证据,这组证据有几份证据,具体名称是什么,证明什么内容。如第一份证据是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什么合同,合同第几条约定付款方式及时间是什么等。关健内容还是要提请法庭注意的,切不可在法庭上急急忙忙、慌慌张张,在庭前均应将所有证据的原件按顺序摆在桌子上了。 二、如何进行质证(对对方的证据发表意见) 1、质证准备 收到对方的证据后,应当与当事人紧密沟通,就对方提交的证据形成质证观点,主要围绕证据的三性(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询问当事人这些证据是否存在、真实?对我方不利的证据有否可以否认的可能?比如说传真。这个过程同样应当慎重,同时有否证据可以反驳对方的这些证据。同时,对于复杂的案件,我个人觉得还是要求逐一对对方的证据提出的质证意见形成文字,类似于我们的证据清单一样,以便开庭过程中有所准备,在庭审后可以根据庭审情况的变化作修正,在提交代理词中一并提交给法庭。同时,应当及时与承办审判人员联系,询问对方的举证期限何时届满,届满前有否补充证据等。 2、质证技巧 总的一个原则是围绕着“三性”进行。首先要听清楚对方在提供这些证据所要证明的内容。紧紧围绕对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开展开质、辩、验、判。逐一识别、判断。就证据来源形成是否合法、与诉求的关系、有否完全质证、是否可用推定等发表综合意见:

(攻辩自由辩论)用人不疑疑人不用辩论

1、反方二辩选择正方二辩 反方二辩: 请问对方二辩:你方既然认为“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为什么每个企业还要制定那么多的规章制度,还要那么多的稽查呢?比如我们公司的“三合一”检查,这不是对人的怀疑吗? 正方二辩 对方辩友,我们制定制度、进行检查,是担心员工犯错,但是担心并不是怀疑,我相信人有弱点,人是有错误的,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所以才建立制度、进行稽查,今天我们制定制度的基础不是你方的疑,而是既有疑,也有信,并且我们今天要关注的是,制度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我们多多益善的尽可能的疑吗?还是说我们尽可能的不疑,扫除疑虑呢? 反方二辩: 那么请问,完全的信任为什么还有担心呢? 正方二辩: 我们对员工的信任并不等同于完全放心,我今天遵守了一次交通规则等同于我一辈子遵守交通规则了吗?我今天做了一件好事等同于一辈子做好事吗? 反方二辩:你不相信一个人会一辈子做好事,不犯错误,这不是“疑”吗?

正方二辩:我们制定了这么多的规章制度、内控制度,不就是为了扫除”“疑”吗?既然扫除了“疑”,为什么还要怀疑呢? 2、正方二辩选择反方三辩 正方二辩: 请问:对方三辩,现在公司都与关键岗位的员工签订了“保密协议”,那么请问,签订保密协议前企业是否敢让员工工作在公司的关键岗位? 反方三辩: 不能一概而论,应该视情况决定 正方二辩 好,对方辩友,可见你也知道了,今天签保密协议之后他取得了企业的信任,企业才可以用他,对不对? 反方三辩 不对,即时签订了保密协议,我还是对他产生怀疑。如果完全信任,我就根本没必要与他签保密协议,这些机制体现的是,把主观的疑客观的具体化,不要具体化你就说它不怀疑嘛? 正方二辩 对方辩友,今天的保密协定是在向我们向“不疑”的方向提倡,还是在向“要疑”的方向提倡?

法庭辩论技巧的具体运用是什么

法庭辩论技巧的具体运用是什么 这个问题比较庞杂,我只能就个人体会较深的几个方面,给合具体案例来谈谈感受,不可能全面展开,更谈不上系统性.以下是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法庭辩论技巧 的具体运用,希望能帮到你! 一、辩论要抓住要害突出重点 抓住要害,突出重点,这不仅在法庭辩论中十分重要,在法庭调查和庭前准备中 也同样重要.有些比较复杂的案件,内容很多也很乱,这时候一定要抓住要害,突出重点,不宜面面俱到,避免冲淡了主题.有些案件很复杂,甚至涉及到十几项、几十项犯 罪事实.这还不说,关键是有的案件涉及的证据内容及其它一些内容太多太乱,如果在 有限的庭审时间内不能抓住要害,往往会被牵着鼻子走,陷入一种难以解脱的境地, 不利于把重点问题说清楚.大兴安岭朱佩金的案子就很典型.这是一件因承包经营而被指控犯罪的案件,被告被关押了5年半,起诉书指控他贪污近40万,诈骗近40万,再 加行贿共3个罪名,案件历时长达7个年头,最后被宣告无罪.这个案子检察院侦查了 3年多,起诉到法院后,法院又搞了一年多,到我去开庭的时候就只有7天,就在7 天时间里我们两名律师除了阅卷和会见被告,还要调取一系列证据,包括坐十几个小 时火车到泰来农场和老来农场两个监狱去取证,而且因时过境迁取证相当困难.所以, 我看卷的时间只有3天.3860多页的卷宗,就是不睡觉也看不完.怎么办?我通过对一些主要线索的分析,终于找到了关键问题,从根本上否定了犯罪的性质,其他一些次要 问题有的一翻而过,有的干脆不看了.因为此案的关键是承包合同的性质和方式,只要 把个人承包的基本性质和“大包干”的承包方式弄清楚了,就足以否定贪污和诈骗的问题.所以,对其他一些次要问题就可以泛泛地翻阅,甚至可以略过不看.这样一来,不足 3天,我已经把案件全部吃透了.后来同院长交换意见时,他问我看完了卷宗材料没有,我回答说,“我都看明白了.”他会心地笑了.这个院长是科班出身,很有水平,他知道我 不可能看完卷宗.但当我全面地分析案情,陈述理由之后,他既满意又吃惊,对我的工 作效率感到惊讶.后来在法庭辩论中涉及其他一些枝节问题我一律不予纠缠,就抓住这 个要害问题不放,从根本上否定了犯罪性质.假如我陷入那些琐碎的枝节问题之中,那 就非常麻烦了,就很难把握住重点,甚至连基本案情都吃不透.事实上,开庭的情况表明,公诉人和审判长对案情都没有吃得很透,尽管他们研究、调查了几年时间.为什么?因为他们没有抓住要害,没有理清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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