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工资管理规定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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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工资管理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奇正集团工资管理制度

(草案)

第一章工资理念

(目的)

第一条为了谋求奇正集团可持续发展,并统一工资管理规范,特制定本制度。(适用)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奇正集团公司全体在册员工。

(工资结构)

第三条工资结构如下图所示。(参阅图1)

基本工资

津贴

工资结构奖金

职务工资

图1 奇正集团工资结构图

(工资依据)

第四条工资确定的依据是职务,以及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表现出来的业绩、贡献、才干与姿态。在工资确定依据上,不考虑员工的工龄、年龄与家庭负担。(方针)

第五条奇正集团的工资方针是,鼓励每个员工承担起职务工作的责任,按职业化的要求努力工作,使所担当的职务价值充分发挥起来。

(宗旨)

第六条奇正集团将通过工资杠杆,吸引优秀人才,留住关键人才,激发人力资源,提高市场竞争力,提高响应顾客需求的速度。

[注]作为过渡形式,由现在的管理委员会及相关机构承担。

第二章基本规范

(计算期)

第七条工资的计算期间,一年为12个月,一月为22天,一天为8小时。在进行缺勤扣除时,原则上按工资计算期进行(参阅表1)。新员工若10前进企业,按全月计算职务等级工资;若10后进企业,按半月计算职务等级工资。

缺勤月t

3

扣全月职务等级工资

(缺勤分类)

第八条凡在制度工作时间内不能出勤者,为缺勤,分类如下。(参阅图2)

--因公缺勤

--因私缺勤

--矿工缺勤

缺勤类别—— --事假缺勤

--公伤缺勤

--病假缺勤

图2奇正集团缺勤分类表

因公缺勤。凡本企业派出学习培训、法定产假,法定婚丧假与其他企业认

定的非因私缺勤者,为因公缺勤。

因私缺勤。凡迟到、早退、因私外出与串岗者,为因私缺勤。

矿工缺勤。凡是先不请假而缺勤,事后无正当理由补假者,为矿工缺勤。

事假缺勤。凡因私请假并获主管同意而缺勤,为事假缺勤。

公伤缺勤。凡因公负伤且住院治疗期间而缺勤,为公伤缺勤。

病假缺勤。凡非因公负伤,因公负伤康复期与疾病治疗期缺勤且有市级指定

医院证明者,为病假缺勤。

(缺勤计算)

第九条各类缺勤扣除基准如下表。(参阅表2)

月不满1小时月满1小时月满1天年满1月年满3月满半年

因公****1/3t

32/3t

3

因私t

13t

2

自动离职**

矿工t

16t

2

自动离职**

事假*t

1t

2

t

3

自动离职*

公伤******

病假***1/3t

32/3t

3

t

3

(工资扣除)

第十条在支付工资前作如下统一扣除:

扣除个人所得税及法定的有关税费;

扣除法定的保险费及本企业内契约规定的保险费;

扣除企业内契约规定的代扣金额;

扣除企业其他制度性规定的超支费用;

扣除员工私人借款偿还金;

扣除缺勤工资及惩戒规则规定的金额。

(工资支付)

第十一条工资的支付日为每月的26日,奖金支付日为次月10日。支付日如遇公休日或节假日,则提前至放假前一日。工资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本人或直系亲属。

(提前支付)

第十二条员工本人若按下列理由提出申请,主管上司确认后可提前支付该月的工资。

婚丧、疾病、分娩与灾害;

其他本企业认可的非常事件。

(辞退处理)

第十三条员工被辞退或解聘后,本企业向该员工或直系亲属一次付清其应得的工资性收入。

(自动离职)

第十四条员工从自动离职日起,本企业不予支付工资性收入。

第三章工资分类

(工资分类)

第十五条员工按不同的类别分别实行不同的工资结构。(参阅表3和表4)

工资分类范围工资结构系数

第一类总部职员A+k*B+ C+D k=

第二类营销人员A+k*B+ C+E k=

第三类要职要员A+k*B+ C+F k=

第四类外聘临时工G

代号A B C D E F G

名称基本工资职务工资津贴补助业绩奖金提成奖年薪固定工资

第四章基本工资(A)

(基本工资)

第十六条基本工资是指公司每月发给员工的基本工资,这一部分不受公司月度经济效益的影响,只与员工是否在册有关。

第十七条基本工资按《劳动法》及地方法规性文件确定,集团总部所有员工的基本工资都为人民币元。可否考虑基本工资按照当地法定最低工资水平

第十八条所有员工的基本工资应保持一致,没有特例。

第五章职能等级工资(B)

(职务等级)

第十九条职务“等级工资”的基础是“职务等级”,即各类职务对集团公司战略目标实现的“相对价值”。职务等级越高,相对价值越大。

(等级因素)

第二十条职务等级确立的因素如下所示。

承担工作所需要的知能或体能;

工作的目标、任务与责任,以及责任范围;

工作的重复性;

工作的复杂性;

与人接触的差异性;

与人接触的难易度[复杂度];

工作的环境。

(职务评价)

第二十一条依据职务等级因素,对各类职务的价值进行评价,确定各类职务的“职等”,(参阅表5、表6)进而确定“职级”。

职类职称职务(岗位)示例

决策类董事长董事长

管理类高层管理总经理、副总经理

中层管理部门经理:财务经理、生产经理、行政经理、人事部经理等

基层管理部门主管:财务主管、审计主管、供应部主管等

专业类总工会计、工程、经济

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

技术员

业务类特级业务员工程、质检、财务、会计、审计、出纳、统计

高级业务员

中级业务员

初级业务员

操作类高级工生产、维修、调试

中级工

初级工

事务类事物员打字员、后勤、司机、炊事、门卫等

决策管理专业业务操作事物职层

职类

职等

M十

九总裁

八总经理

S七

六总工

五部门经理高级工程师

四部门主管工程师特级业务员

J三助理工程师高级业务员高级工

二技术员中级业务员中级工

(职能等级表)

第二十二条职务的相对价值,进而职务的等级,是职务工资等级表的客观基础。奇正集团工资等级采用十等30级。(参阅表7)

(职能等级进入)

第二十三条具体某员工进行薪等薪级,必须进行评估,确保其能否使现任职务(职位)发挥应有的“价值”。或者,确认职务担当者预期的“职务贡献”。评估的主要依据是职务担当者以往人事考核结果,以及在职务上所做的工作计划与承诺。

任职资格等级进入

当公司的任职资格能力分层、分类、分等、分级确定后,等于构筑了一个较完善的框架。

这个框架的设定是没有考虑具体的人,它属于基础建设,确定了比赛场地、比赛线路、起跑点、终点等。

接下来就要将奇正公司的所有员工,按照以往的工资惯性转入职能工资制度中,为每个人确定任职资格等级。

至此,就能顺利地实现新旧工资制度的转轨,任职资格等级制度才能真正运转起来。

任职资格是指承担职务(岗位)的资格与能力,内容包括:

基本素质:知识、技能与体能;

专业技能:经验、熟练程度;

个人品质:职业道德、修养。

任职资格划分是指对承担职务(岗位)资格与能力的制度性区分。

分层:按资格能力的高低,分出不同高低层次,是纵向划分。(如:管理层,操作层)

分类:按承担职务(岗位)的性质,分出不同内容的资格能力,是横向划分。(如:管理类,事物类,生产类,市场类等)

确定职能等级区间

各职类任职资格等级的划分必须分出等级下限和上限,即职能等级区间。下限是其任职资格能力起跑点,上限是其任职资格能力的终极目标。职能等级区间,可由薪酬管理委员会根据集团不同时期战略重点的变化,对战略价值上升的职类的职能等级区间,作出相应的调整。

职类区间的设置原则

预设原则

职类区间要涵盖本职层所有职务(岗位)的任职资格能力,必须为资格能力的提高预设足够的空间。

倾斜原则

各职类职能等级区间的设计,特别是上限的确定,必须拉开差距,以体现公司总体战略、理念和人事政策的导向,即向有利于公司成长与发展的那类人倾斜。

非歧视原则

拉开差距,并不意味着对某一职类的歧视,而且员工可以在自我开发的基础上,通过职类转换,进入更新的职能等级。

非对应原则

职能等级区间上限,只意味着本职类的最高任职资格能力要求,员工很少能够直接进入上限,而能否进入上限,取决于其自身能力的提高与考核结果。

(薪等进入基准)

第二十四条根据职务等级表,(参阅表5、表6)以及各类职务价值,确定各类职务担当者“薪等”区间如下。(参阅表8)[表8与表6有矛盾。george] 按表8中

薪等确定基准,凡进入“管理类职务”者,最低薪等可确定为三等,最高薪等可确

定为八等。同理,进入“事务类职务者”,最低薪等可确定为一等,最高薪等可确

定为三等。

表8

(薪级进入基准)

第二十五条“薪级”进入的基准为”学位”。(参阅表9)如:凡是取得博士学位者,最低薪级可定为5级,最高薪级可定为10级;同理取得高中(中专)以下学位者,最低

薪级可定为1级;最高薪级可定为3级,随着企业情况的变化,薪级进入的基准可重新定义。

表9

(考核计分)

第二十六条人事考核结果分为S、A、B、C、D五等,对应的计分值如下表所示。(参阅表10)

(薪级调整基准)

第二十七条薪级调整每半年一次。依据半年两次的季度考核结果累计计分值决定薪级调整,调整基准如下表所示。(参阅表11)

(薪等调整基准)[半年调一次级是可以接受的,也具有鼓励性。但我个人不赞成根据业绩调等。因为薪等的出发点是工作职务,如果工作职务没有变化,薪等也不应该发生变化。若一个员工他在某一薪等上已经升到最高薪级,他的职务工资已经不能再升了,如果公司想要继续给他升职务工资,唯一的办法就是调整他的工作职务,给他升职。反之亦然。george]

第二十八条薪等调整每年一次。依据一年四次绩效考核结果的累计分值,决定薪等的调整,薪等调整基准如下表所示。(参阅表12)

12≤K≤170

8≤K≤12-1

K≤8下岗

(调整顺序)

第二十九条年终的工作调整顺序如下:

先按照三四季度的两次考评结果调整薪级,再依据一年四次的考评结果调整薪等;

晋等后薪级确定,依工资表对应金额上靠;

退等后薪级确定,依工资表对应金额下靠。

?调升说明:年末晋等时,若所在等级工资大于高一等的1级工资,则晋等;否则,则在年末调升两次薪级。调整后,若此时所在等级工资大于高一等的1级工资,则晋等,工资向高靠;否则,不晋等。

调降说明:年末降等时,若所在等级工资小于低一等的30级工资,则降等,否则,则在年末调降两次薪级。调整后,若此时所在等级工资小于低一等的30级工资,则降等,工资向低靠;否则,不降等。

(自然升等)

第三十条在某一等中薪级升满30级,若有升级情况出现,则自然过度到比其高一等对应金额的薪级。

(薪点值)

第三十一条将薪等(十等)薪级(30级)组成的职能工资表(见表7)中的数值看作薪点,且暂定为1:1关系(即1点=RMB1)

以后随着效益的变化,集团公司可以每年调整一次薪点值,其依据是:上一年的业绩、本年的目标和外部环境的变化。(如:若明年净利润增长50%,则可定为1点=;若明年净利润减少50%,则可定为1点=。)

(薪点值调整)

第三十二条将来集团公司根据外部经济状况,市场物价指数与实际经济效益,于每年年底调整一次薪点值。

第六章津贴补助(C)

(各种津贴)

第三十三条津贴补助(可由奇正集团根据《劳动法》及地方相关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予以制定实施。)

(1)加班津贴

加班定义:凡制度工作时间以外的出勤为加班,主要指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以及八小时工作日的延长作业时间。

加班认定:加班时间必须经主管认可。

计算标准:发放主管认可的加班时间,按加班者“小时职务工资”计算,加班以小时计算单位,不足一小时略去。参阅表。

发放时间:每月与职能等级工资一起发放

注:N---加班的小时数;A---月职务工资

(2)出差津贴

发放对象:凡离开工作所在地到外省市出差者。(培训除外) 发放标准:根据员工在职务等级工资表中的位置,进行确定。参阅表

发放时间:每月与职能等级工资一起发放。

(3)管理津贴

发放对象:对决策各等领导与管理职务担当者支付管理津贴。 ?发放标准:根据员工在职务等级工资表中的位置,进行确定。参阅表 发放时

间:每月与职能等级工资一起发放。 注意事项:享受此津贴者不享受加班津贴。

第七章 业绩奖金(D )

(业绩奖金的分配)

第三十四条 业绩奖金的分配在年终按一年四次的考核结果一次发清(参阅表13)。

第八章 销售提成奖

(销售提成奖)

第三十五条销售部门或个人在完成本年度销售目标的基础上超额完成的一定部分按照销售收入的一定百分比提取奖金,提成率由公司每年年初制定。

第九章年薪

(年薪)

第三十六条对集团公司的要职要员实行年薪制。

(发放依据)

第三十七条年薪的额度根据“职务工资等级”,以及考核结果确定。其依据是:

考核

S A B

职等

十30158

九20105

八1053

(与职能工资制的结合)

第三十八条职能等级工资是各项报酬决定的基础,因此,无论进入年薪制系列与否,都必须逐年依据考核结果,对所有员工的工资等级进行调整;以便退出年薪制后,顺利进入等级工资体系。

第十章固定工资

(固定工资)

第三十九条公司外聘临时工实行统一定价制,不浮动。暂定为元。

第十一章退职金

(退职金)

第四十条被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包括被公司辞退与除名的员工及劳动合同期满不续订劳动合同的员工),除第四十二条规定者外,企业将按相应的支付标准向其支付其退职金(或称补偿金)。

(支付标准)

第四十一条退职金的支付标准为:

在本企业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月平均实得职务工资;

在本企业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月平均实得职务工资按员工被解除合同前三个月实得职务工资的平均数计算。

(无退职金者)

第四十二条凡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退职金。

因违法乱纪被强制解雇者(开除);

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者;

不经允许辞职擅自脱离公司(自动离职)者;

其他企业认为不应支付退职金。

公司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

公司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工资总额调控机制,规范工资分配行为,提高直属单位的工资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是总公司下属单位。 第三条工资总额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工资总额的组成包括:工资、绩效奖金、职务津贴、认证通过奖励、年终奖等员工一切收入。 第四条工资总额调控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工资总额分级管理的原则。总公司对所属单位的工资总额实行总量调控,各单位对内部单位工资总额调控的方式和方法自行确定。 (二)坚持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单位、职工的分配关系,在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基础上,保持工资水平的适度增长。 (三)坚持工资总额调控管理与单位经营管理目标相统一的原则。工资总额的调控应服务于经营管理目标,充分考虑成本承受能力和劳动力市场价格等因素,严格控制人工成本,实现工资投入产出的最佳效果。 (四)坚持按劳分配原则。职工的工资收入要与劳动贡献紧密联

系,突出岗位劳动、技术要素和业绩成果在工资分配中的地位。 二、工资总额的核定 第五条年度工资总额由当年提取的工资总额和工资储备金(或称应付工资余额)两部分组成。 第六条企业当年的工资总额按以下办法编制。 (一)企业当年提取工资总额由当年工资计划基数和追加计划数构成。 (二)工资计划基数第一年以上年度企业工资统计年报数为基础,剔除不合理因素,增加合理因素核定。第二年以后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参考,结合单位上年度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数,最终由公司考薪会确定该年度工资总额。 (三)企业因效益增长或职工人数增加,可申请追加计划。申请追加计划时要填写《企业工资总额追加计划申请表》,经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同意后,报总公司考薪会审批。 (四)企业申请追加计划时应遵循“两个低于”(即企业工资总额增长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平均工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原则。 (五)人平工资水平达到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水平2倍(含2倍)以上的企业,工资总额应严加控制,一般不再追加计划。 第七条各单位列入财务决算的工资总额不得超过应提数,当年工资总额实际提取数小于应提数的,少提的部分计入工资储备金。 第八条总公司对挂钩工资的年度清算工作,一般于次年1月份财务决算前进行。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数以财务快报数为准,其它指标

公司工资发放管理规定

公司工资发放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明确工资计发操作流程,保证工资发放的准确、及时、无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财务部会计负责监督并执行此制度,出纳负责工资发放。 2、行政部负责监督并执行此制度。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员工。 四、内容 1、每月15号为工资发放时间,如遇节假日则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或延迟发放。 2、行政部于每月3号前将本公司上月的考勤资料和上月的快递费支出明细等支出,统计汇总交予人力资源部。(注:考勤资料包括员工考勤表、请假条及其他应扣款凭证) 3、人力资源部部于每月5号前将公司上月所有员工的在职明细、社保支出数据统计汇总交予财务部会计。 4、人力资源部于每月5号前将行政部提供的考勤资料再次审核,审核无误后,统计汇总交予财务部会计。 5、人力资源部于每月10号前将职能部门的绩效数据统计汇总交予财务部会计。

6、财务部会计每月5号前与销售核对好上月签单业绩、到账业绩,统计好月度和季度应获奖人员,11号前根据人事部、行政部提交的数据核算出工资并提交给总经理审核,13号前确认好所有员工工资和应交个人所得税情况。 7、总经理签批后,财务部会计在每月13号将工资表送交出纳,出纳确保在每月15号将上月工资发放到员工工资卡中。 8、工资发放到员工工资卡中后,财务部出纳须在每月发工资的前一天或后一天将员工上个月个人工资条发放到员工手中。 9、离职员工在正式办理离职手续后,可在下月发放工资时领取当月工资。 五、扣除项目 1、扣除个人所得税。 2、扣除法定必须代为扣除的有关个人的其它保险类费用。 3、扣除公司内部考勤制度中违规项。 六、工资误算、误发管理 1、工资误算、误发时,行政部和财务部必须在发现后立即纠正。 2、因误算、误发而超付的工资,行政部和财务部可向员工行使追索权。 3、因误算、误发而少付的工资,员工本人向行政部提出申请,由行政部和财务部负责查实。如属实,因误算而少付的由行政部出具证明;因误发而少付的由财务部出具证明。证明经总经理签批后,给予员工补发。 七、工资资料的查阅及保管

工龄工资管理办法

工龄工资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为企业长远发展创造更大的价值和作出更大的贡献,激励员工与企业同发展共进退,特制定员工工龄工资管理规定。给公司员工增加相应的福利。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三、定义:工龄是指员工入职本公司连续工作的时间,一般以年为单位; 四、职责部门 4.1工资核算部门负责工龄工资的核算及审核工作; 4.2财务部负责每月工龄工资计算结果的复核; 4.3综合办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定、修订及推行和实施过程中的解释工作; 五、工龄工资的标准:入职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公司给予工龄工资100元/月奖励,连续工作满两年的员工给予200元/月奖励,以此类推,以后逐年递增,工龄工资以500元/月为上限. 六、相关规定: 6.1员工自入职并正式上班的第一天起,便开始计算工龄;入职当月上班满15天者按整月计算工龄,入职当月未满15天者从下月开始计算工龄;

6.2当月请假或放假(非有薪假)15天以上(含15天),当月工龄奖不给予计算与发放; 6.3每月工龄工资随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6.4 员工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 七、本管理办法经公司领导批准后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并开始计算工龄,于2018年1月份核准发放。 综合办 2017年12月11日

工龄工资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尊重员工为酒店发展创造的价值和贡献,激励员工和企业共同发展,给酒店员工增加相应的福利,实现利润共享,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酒店全体在职员工。三、工龄标准 1、工龄以“年”为单位计算。 2、新入职员工自入职当日起满一年的计为一年工龄,满两年的计为两年工龄,以此类推。四、员工工龄工资的设定标准 1、在本酒店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50元整。第二年为¥80元;第三年为¥100元;第四年开始每做满一年增加¥20元,直至工龄工资增加到¥200元即止。 2、员工连续请假超过15天或年内请假超过30天者,取消该年度工龄工资。 3、被酒店开除,辞退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当年工龄工资不予计算和发放。 4、员工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 5、实行酒店包干制的人员不在此范围内。

工资总额管理细则

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条为切实发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依法规范出资人、企业和职工的收入分配关系,完善收入分配管理调控机制,推进公司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公司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市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相关的收入分配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工资总额,是指公司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含企业负责人薪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福利、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工资总额的构成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条工资总额管理原则: 1、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2、坚持工资总额增长低于经济效益增长;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公司利润下降或盈转亏,不提取新增工资; 3、坚持先提后用、工资总额包干; 4、坚持奖惩结合,效率优先与兼顾公平相结合; 5、坚持多劳多得,按劳取酬,并突出人才优势。 第四条公司每年11月根据行业动态、本年度工资水平、生产经营情况和次年经济效益预测、员工增减情况、物价情况等,编制次年工资总额方案和工资分配计划,并报国资委审批。 第五条公司负责对子公司、控投公司的工资总额实施有效的管理,并对其工资总额方案进行审核、批复。 第六条工资总额方案的编制,由办公室劳资管理人员负责,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年度支付工资总额、岗位设置、人员构成、员工薪酬档次、薪酬分配标准、工资结构、工效挂钩比例等。 第七条工资总额方案和薪酬分配计划,应具备科学性、合理性、操作性和可持续性。 第八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根据市国资委业绩考核结果确定,其

公司工资管理制度79086复习课程

公司工资管理制度 一. 总则 第一条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风险收入。二. 工资结构 第三条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第四条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职务津贴、工龄工资、住房补贴、误餐补贴、交通补贴。 第五条固定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第六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0-60%。 第七条员工工资总额由各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拟定后报总负责人审批。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每月对员工进场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负责人审批后予以发放。

第八条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贷款、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会保险费、代扣通讯费等。 三. 工资系列 第九条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管理层、职能管理、项目管理、生产、营销五类工资系列。 第十条管理层系列适用于公司总负责人、副总负责人。 第十一条职能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行政、财务、人事、质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员工。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成员。 第十三条生产工资系列适用于生产部从事调试、饲养、后勤等生产工作的员工。 第十四条营销工资系列适用于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场)。 第十五条员工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详见下表1: 表1工资系列适用范围 管理层系列:1.总负责人 2.副总负责人

劳动工资管理制度(附件)

xxx有限公司 劳动工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职工奖惩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制度规定,为规范企业劳动管理,建立内部激励与约束机制,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促进企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劳动管理、用工、奖惩需依照本制度执行,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究,从严管理,奖优罚劣。 第三条企业职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技术业务,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对违章违纪者依照本制度处罚。 第二章劳动工资管理 第四条建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工资分配制度,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原则,同时注重兼顾新老职工的利益,确定工资结构标准。 第五条工资计算与构成 1、工资计算:月工资按制度工时21.75天计算。事假按缺勤时间扣款;其它缺勤按政府劳动部门及本公司考勤制度规定计算。 2、工资构成:实行组合式工资结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生活津贴+职等加级+业务提成+年终奖构成。每月27日发放,遇节假日、休息日一般在27日前发放。 ①基本工资:威海市规定最低工资标准; ②工龄工资:正式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工龄工资涨50元; ③生活津贴:含午餐、通讯、交通等补助;

④职等加级:达到一定职等后公司给予的津贴; ⑤业务提成:在职等工资之外,依个人业绩水平给予员工提成工资,按月或按年发放; ⑥年终奖:年终根据员工的考核成绩和公司业绩而定。 第六条严格控制加班工时,确实需要,经批准后,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七条下列各项收入不记入最低工资。 1、加班、加点工资。 2、饭费补助、交通费。 3、职工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4、劳保福利待遇。 第八条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正常工作,企业保证职工收入不低于威海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九条个人收入已达到纳税标准的,应照章纳税,如当月漏税,下月从工资中扣除。 第十条由于企业工作任务不足,造成部分人员下岗待工,下岗待工期间的基本生活费不低于威海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章职工保险制度 第十一条养老保险。按威海市规定缴纳。 第十二条失业保险。按威海市规定缴纳。 第十三条大病基本医疗统筹费及补充医疗。按威海市规定缴纳。 第十四条住房公积金。按威海市规定缴纳。 第四章各种假别制度 第十五条事假。

企业工龄工资标准的相关规

企业工龄工资标准的相关规定企业工龄工资标准的相关规定 更新:2018-10-10 08:02:25 企业工龄工资标准也是按着相关的政策法规来实施的,只是有可能会尽可能的靠近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标准,本文主要介绍了工龄工资的相关规定,详细的介绍了工龄工资计算的相关措施。对于工龄工资很多人都会很重视,因为这关系到自身的切身利益,现在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工龄工资的有关规定。 工龄工资的有关规定 第一条目的 企业的竞争越来越表现为人才的竞争,因此为了尊重和留住有价值的老员工,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为企业长远发展创造更大的价值和作出更大的贡献,激励员工与企业同发展共命运的主人翁精神,特制定员工工龄工资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对象 企业全体员工 第三条设定标准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工龄为一级,每月工龄工资为10元;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二年的员工工龄为二级,每月工龄工资为20元,以此类推,每年满一年,工龄增长一级,每月工龄工资增长10元,上不封顶。 第四条工龄的计算 每年的5月份开始计算工龄并调整工龄工资,必须以年满

12个月以上为一个工龄级,比如2012年4月份之前入职的,2013年才可以享受工龄级别的升格;2012年5月份(包含5月份)之后入职的,2013年不享受工龄级别的升格,就没有工龄工资第五条工龄工资的计算(举例说明) 例:某员工于1992年11月份入职,那么该员工应于2012年5月的工龄工资调整,工龄级别为19级,开始享受公司的工龄工资每月10元*19=190元整;某员工于1992年3月份入职,那么该员工应于2012年5月的工龄工资调整,工龄级别为20级,开始享受公司的工龄工资每月10元*20=200元整 第六条员工辞职后又复职 员工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级别和工龄工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级别和工龄工资。 工龄工资的标准是有相关规定的,在工作的时候就应该对此有所了解,了解公司对于这方面的相关规定,从而可以更好地为自己的未来做好准备,获得更多属于自己的合法利益。

工资总额分配管理规定

工资总额与二级单位工资分配管理办法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工资总额调控机制,规范二级单位工资分配行为,充分发挥工资分配的保障与激励作用,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资总额管理及二级单位工资分配原则 1、坚持效益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工资总额与各单位创造的效益直接挂钩,同时要保证公司全体职工收入稳步增长。 2、坚持指标自选原则。各单位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考核指标档位及对应工资总额增减幅度。 3、坚持总量控制、两级管理原则。公司根据总部下达的挂提工资总额进行总量控制,各单位按公司考核下达的工资总额进行本单位分配。 4、坚持向关键岗位倾斜原则。加大工资向关键岗位倾斜的力度,提高关键、骨干人才收入。 第二章工资总额管理 第三条工资总额基数核定 根据上年实际发放工资总额及自选考核指标档位按照一定的调整比例核定各单位当年工资总额基数,对部分收入过低的单位,通过按人数核增部分工资总额基数。

第四条工资总额基数的调整 1、对公司长期外派人员,按派出人数对应单位平均工资额的50%核增所在单位工资总额。因公司岗位竞聘减员的单位,按照减员人数对应工资额的50%保留在原单位。 2、公司主要部室上述人员在定员指标内的,按对应工资额的50%核增所在部室工资总额。 3、在挂提工资总额基础上,公司根据工资节余情况,专项核增各单位部分工资总额,用于提高关键部位、骨干职工的收入。 4、因机构调整、职能转移、人员任免等原因增(减)人员的,按相应定员人数核增(减)工资总额基数。 5、根据人才储备需要,由于毕业生(含高职生)分配增加人员,在培养储备期内,按照增加或减少人数及接收待遇标准予以核增或核减工资总额基数。 6、生产(工作)任务饱满,在定员指标内,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内退、退休、死亡等原因减员,不核减工资总额;生产(工作)任务不足或超出定员指标时,相应核减工资总额。 7、在定员指标内,转移工资关系的公司内部借调人员回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工作,根据在借调单位开资月数,按照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借调单位工资总额人均基数分别予以核增、核减工资总额。 第五条根据各单位经济责任制指标书约定指标完成情况,核定兑现各单位工资总额,实行月度通报、季度考核、半年小结、年度清算的兑现原则。

公司员工工资管理办法的暂行规定

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落实集团提出的精细管理、精心操作的措施,捋顺工资关系,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暂在铸业集团有限公司、锅炉厂有限公司、重工机械有限公司试行。 第一条工人的工资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条款工人实行标准工时制,工资实行日工资制。正常日(指非双休日、非法定节假日及非年休日)日工资基数起点为30元,每一个档次为5元,双休日工资是正常日工资基数2倍,法定节假日及年休假日工资是正常日工资基数3倍。 第二条管理人员工资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条款管理人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工资实行月工资制。 1.一般管理人员实行月工资制,月工资起点为880元,每一个档次相差150 元。 2.中层管理干部实行月基础工资+岗位津贴制。月基础工资起点为1200元,每一个档次相差200元,岗位津贴为200元至600元。各公司可根据本公司具体情况确定。 3.生产一线的班长除执行日工资外,可设立岗位津贴。岗位津贴的具体标准由各公司自行确定。一般不得高于中层管理干部的岗位津贴。 第三条工程技术人员工资标准 工程技术人员实行月基础工资+职称津贴制。中级职称月基础工资起点为1200元,每一个档次相差200元,职称月津贴:200元。副高级职称月基础工资起点为2000元,每一个档次相差300元,职称月津贴:500元。正高级职称月基础工资起点为3000元,每一个档次相差400元,职称月津贴:800元。 第四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工资标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实行月基础工资+岗位津贴制。月基础工资标准与岗位津贴标准根据各公司的具体情况,其标准由集团董事长确定。 第五条大中专毕业生工资标准 1.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工资实行月工资制。月工资标准不低于转正后工资的70%。 2.大中专毕业生预备期满后可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其工资按招聘时的承诺及所从事的岗位按上述四条工资标准之一确定。 社会招聘人员试用期工资按转正后所从事岗位工资不低于70%,转正后根据所从事的岗位按上述四条工资标准之一确定。 第六条工资调整

劳动工资管理制度

劳动工资管理制度 兰桥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劳动工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劳动工资管理工作完全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本公司依法正式与之签定劳动合同的员工。 第三条本公司的定员数,根据所定的组织编制和预算额决定。 第二章劳动人事管理 第四条本公司实行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方法,与受聘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第五条本公司实行医疗保险制度。在医疗保险制度尚未实行期间,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必须住院的,在公司规定的医疗范围内,参照国营企业合同制职工的有关规定,报销医药费。住院以外的医药费自理。 第六条新聘员工必须办理下列手续: (一)交验身份证和有关工作调动的证明文件。城镇待业人员还必须交留待业证; (二)交一寸免冠照片4张; (三)交指定医院开具的体检证明; (四)填写员工登记表;

(五)交纳就业风险基金人民币元(合同期满后如数退还本人)。 第七条对本公司招聘的员工,原则上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公司可根据试用期人员的工作情况延长或缩短试用期。但是,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 第八条员工每周工作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每天工作8个小时。起止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可参照有关法规要求员工加班。 第三章工资及发放 第九条设立工资标准的原则: (一)根据员工的个人能力及其工作实绩,给予相应的报酬。 (二)合理照顾员工的基本生活。 第条支薪方式 (一)每月15日,以现金方式发放当月的工资。如支薪日为节假日则提前一天发放。 (二)月薪制员工的工资,到每月月末为基准计发。新聘员工自报到之日起计薪。升迁的员工自任职的下月起照新的等级工资计发。开除.免职.辞职的场合,以人事部门的停发工资通知单生效之日为最后计薪日。 (三)计件员工的工资=实际产量×合格率×单位计件。

关于实行工龄工资制度的通知

关于实行保洁、绿化 员工工龄工资制度的通知 工龄工资即年功工资:是专门反映职工劳动积累贡献的工资。职工工龄增加,逐年积累,体现职工工作年限不同,积累贡献不同,得益也不同的合理差别。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通过实行工龄工资制度,从而达到最大限度的增强企业员工忠诚度和归属感。有利于体现“论功行赏”的原则、有利于打破“论资排辈”的现象、有利于提高员工积极性、有利于减少员工流动率。 工龄工资管理规定 为尊重员工为企业发展创造的价值和作出的贡献,同时,激励员工与企业同发展共命运的主人翁精神,特制定员工工龄工资管理规定. 现将工龄工资奖项的具体计算标准做如下规定: 一、员工工龄工资的设定标准: 1、在本公司联系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50元 整。 2、在本公司联系工作满两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 整。 3、在本公司联系工作满三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50元 整。 4、在本公司联系工作满四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80元 整。

5、以此类推,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 相应增加30元整。 累计十年封顶。 6、员工联系请假超过15天或年内请假累计超过30天者,取 消工龄按新员工待遇执行并从新计算工龄(总经理特批的除外)。 7、员工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 算工龄。 8、试用期不计算工龄。 二、员工工龄工资的计算方法(举例说明): 例:某员工于2009年11月份入职,那么该员工应于2010年12月开始享受公司的工龄工资每月¥50元整,于2011年12月开始享受公司的工龄工资每月¥100元整,于2012年12月开始享受公司的工龄工资每月¥150元整,于2013年12月开始享受公司的工龄工资每月¥180元整,以此类推,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30元整。 三、其他人员工龄工资的设定标准正在拟定中,随后执行。 四、此工龄工资奖项不影响公司的其他调薪政策。 五、此工龄工资奖项从二〇一二年四月四日起计算执行。 普洱市和盛物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四日

(完整版)劳资人事管理制度

待岗员工管理办法 为加强待岗员工的管理,体现我公司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和竞争择优,“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待岗人员范围 1、各种原因受到停工待岗处分的人员。 2、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接到调派手续在规定内无故不到岗的人员。 3、因个人原因请假一个月以上的人员。 二、待岗员工的管理 1、员工待岗期间,由党群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管理。 2、员工待岗期间必须服从公司安排的临时性工作和义务劳动。 3、待岗人员经教育、培训后由党群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做环卫清洁和违纪纠察工作,时间为三个月,若三个月内能够主动监督、发现并检举其他违纪人员,可提前参加竞岗或安排上岗;若没有查获违纪或竞岗未果,予以辞退。 三、待岗员工的培训内容 1、职业道德的培训。 2、公司规章制度的培训。 3、国家有关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培训。 4、生产安全的培训。 5、本公司基本的生产、工艺流程。

6、生产业务技能的培训。 四、员工待岗期间的待遇 1、待岗期间,接受培训的员工,由党群人力资源部负责考勤,每月只发380元基本生活费,不享受其他各项劳保、福利待遇。 2、待岗期间的,安排到其他岗位锻炼的员工,由接受部门负责考勤,每月只发380元的基本生活费和日常劳保用品,不享受绩效工资和其他各项福利待遇。 3、待岗员工重新上岗后,当月仍只发380元的基本生活费,经所在部门考核合格后,次月开始套入该岗位的最低档工资。 4、待岗员工重新上岗后,又出现违纪现象,符合待岗条件的,不在实行待岗管理,予以辞退处理。

临时工管理规定 为规范我公司用工制度,加强对临时工的用工管理,以其有效控制岗位定员和公司劳动费用的不合理增长,特制定本办法。 一、临时用工的审批程序 公司各部室、分公司若有临时用工需求,应提前10天填报《时用工申请表》,经主管领导审签后报党群人力资源部,由党群人力资源部对临时用工的必要性进行核查,并提出待遇标准建议,报总经理审批。所需临时工由党群人力资源部在公司现有临时工中统一调配解决,特殊情况方可外招。 二、临时工的录用条件 1、具有相应岗位所需的技能,专业性强的岗位要有技能证书。 2、年龄在50岁以下,身体健康(需经本公司医务室体检后,出具健康证明)。 三、临时工待遇 1、根据我公司现有临时工情况,工资标准暂定如下: 后勤服务类:450元/月;生产类:560元/月。 2、临时工只享受日常劳动保护用品,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四、临时工管理 1、临时工进入公司后必须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予以辞退,并扣罚当月工资。 2、临时工作完成后,随时辞退相应的临时工。工作期间表现优

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试行) □总则 第一条,按照集团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总规章>,为规范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薪酬管理原则 本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必须贯彻按劳分配、奖勤罚懒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三大基本原则以及根据激励、高效、简单、实用原则,在薪酬分配管理中要综合考虑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以及员工所在岗位在公司的相对价值、员工贡献大小等因素。 第三条,薪酬增长机制 1,薪酬总额增长与人工成本控制 工资增长要坚持国家规定的“两低于原则”,建立与企业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与劳动力市场相应的工资增长机制。 工资总额的确定要与人工成本的控制紧密相联,加强以人工成本利润率、人工成本率和劳动分配率为主要监控指标的投入产出效益分析,建立人工成本约束机制,有效控制人工成本增长,使企业保持较强的竞争力。 2,员工个体增长机制 对员工个人工资增长幅度的确定在根据市场价位和员工个人劳动贡献、个人能力的以展来确定,对企业生产经营与发展急需的高级紧缺人才,市场价位又较高的,增薪幅度要大;对本企业工资水平高于市场价位的简单劳动的岗位,增薪幅度要小,甚至不增资。对贡献大的员工,增薪幅度要大;对贡献小的员工,不增薪或减薪。 第四条,根据聘任、管理、考评、薪酬分配一体化的原则,集团公司总部各类人员、各事业部的经理、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总经理及其他由集团公司直接聘请的员工的薪酬分配统一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并实行统一的岗位绩效等级工资制度。 第五条,各控股子公司、事业部聘任的员工的薪酬分配办法由聘任单位在集团公司公司人力资源部的指导下,根据本制度与本单位的工作实际需要,自行制定,但需报请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 第六条,薪酬总额管理与控制 集团公司年度薪酬总额计划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集团公司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实施总量控制与管理。 集团公司总部与各分公司、各事业部的薪酬总额均要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年度分解计划。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各分公司、各事业部的薪酬总额的控制与管理。 第七条,薪酬类别(见下表) 表一、薪酬类别与结构表

劳务工资管理制度

劳动工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职工奖惩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制度规定,为规范企业劳动管理,建立内部激励与约束机制,维护良好的生产和工作秩序,促进企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劳动管理、用工、奖惩需依照本制度执行,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究,从严管理,奖优罚劣。 第三条企业职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技术业务,完成正常工作任务。对违章违纪者依照本制度处罚。 第二章劳动工资管理 第四条建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工资分配制度,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原则,同时注重兼顾新老职工的利益,确定工资结构标准。 第五条工资计算与构成 1、工资计算:根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京劳社资发[2007]71 号文《职工全年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的精神,月工资按制度工时20.92天计算。加班工资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事假按缺勤时间扣款;其它缺勤按政府劳动部门及本厂考勤制度规定计算。 2、工资构成:实行组合式工资结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效益工资+津贴+补贴构成。每月15日发放,遇节假日、休息日一般

在15日前发放。 ①基本工资:北京市规定最低工资标准; ②岗位工资:各岗位月全额工资标准减月基本工资后的70%; ③效益工资:各岗位月全额工资标准减月基本工资后的30%; ④津贴补贴:职工在法定工作日内每工作一天(超过4小时(不含))发给饭费伍元,交通费贰元,职工上夜班或连续工作超过23点的发给夜餐费,夜班连续工作12小时以上的发给150%的夜班费。其它各项补贴按有关规定发放。 第六条严格控制加班工时,确实需要,经批准后,按以下规定计算。 1、延长工作时间的,应计算加班时间。每八小时按一天计算,每天加班费支付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的150%。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每日支付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的200%。 3、法定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每日支付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的 300%。 第七条下列各项收入不记入最低工资。 1、加班、加点工资。 2、饭费补助、交通费。 3、职工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集团公司2017年工资分配管理实施细则

***集团公司2017度 工资分配及管理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深入实施跨越战略,充分发挥薪酬激励的导向作用,更好地激励各部门和员工为实现集团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目标而努力,经总经理行政会议同意,现就各单位2017年工资分配及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如下: 一、分配原则 (一)坚持两低于原则: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不得高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不得高于单位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 (二)同向联动原则:以效益和效率提升为牵引,效益和效率提升则工资增长,效益和效率下降则工资下降。 (三)正向激励原则:保证员工的基本收入,实行下保底、上不封顶,充分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四)结果导向原则:以经营目标为导向,工资分配与经营结果紧密联系。 二、工资核算细则 (一)集团公司职能部门 继续执行宽带薪酬,并按照集团公司《关于调整非直接生产人员绩效核算办法的通知》和《与产销量挂钩员工工资分配及管理办法的

通知》文件要求,核算员工工资。 (二)其他业务单位 1.销售公司 根据销售公司全年经营目标和定编情况核定全年工资总额,并根据月度的销售收入和利润完成情况计提月度工资。年底时再依据全年销售收入和利润总体完成结果实行年度结算,核算出的工资总额与月度累计计提工资总额实行多退少补。 (1)当销售收入和利润实际完成均小于计划时: 月度工资总额=(定编人数-管理层人数)×7520×(S/S1×0.7 +P/P1×0.3) S——累计完成销售收入 S1——累计计划销售收入 P——累计完成利润 P1——累计计划利润 (2)当销售收入实际完成大于计划,利润实际完成小于计划时:月度工资总额=(定编人数-管理层人数)×7520×[0.7+P/P1×0.3 +(S-S1)/S1×0.7×0.7] (3)当销售收入实际完成小于计划,利润实际完成大于计划时:月度工资总额=(定编人数-管理层人数)×7520×[S/S1×0.7 +0.3+(P-P1)/P1×0.3×0.7] (4)当销售收入和利润实际完成均大于计划时: 月度工资总额=(定编人数-管理层人数)×7520×[1 +(S-S1)

公司工资管理规定

公司工资管理规定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凡本公司有关的职务工资的制定、计算、发放均依照本章各节的规定加以办理。第二条本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一个进行工作评价的单位,或以部门 主管人员为主体对所属员工工作加以考核评价,以此作为公平合理的工资给付的有力依据。第三条有关的工资政策或工资计划应使每位员工都知道,工资差别应能 反映各级工作的难为程度和责任轻重差别,借以鼓励员工承提较重大的工作。 二、工资等级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员工的工资津贴体系如下: 1、工资 2、津贴 (1)职务补贴 (2)技术津贴、交通津贴 (3)伙食津贴、勤务津贴 (4)加班津贴、全勤津贴 (5)其他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的工资津贴项目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基本工资:各级职工的基本工资按附表的标准进行核定,工资等级表中的工资标准根据物价指数进行调整。 二、职务补贴:对担任主管职务或职责繁重的工作人员,根据各自所担任职务发给职务补贴,其发给标准如附表。 三、技术津贴:对于担任技术职务或对技术上有贡献人员,可酌情发给技术津贴,其发给标准如附表。 四、交通津贴:住宿地点距公司办公所在地两公里以上有证明者(部门一般职员以上级)以每日发给一元以内的交通津贴为原则,但经特准者不在此限。 五、茶水津贴:担任外销工作的人员,每年逢六到目间,每月发给茶水津贴100元。 六、伙食津贴:主管以上级每月300元,普通职员每月200元,普工150元。 七、勤务津贴:平时认真且工作繁多者,可酌情发给勤务津贴,其发给标准由各级主管人员核报,但其数额不超过其本人50%的基准工作为限。 八、全勤津贴:对每月除公司规定休假日外,没有请过假的职工,可发给全勤奖金90元。第三节工资计算

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最新版】

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促进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和国家有关收入分配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央企业是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由企业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直接支付给与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第四条中央企业工资总额实行预算管理。企业每年度围绕发展战略,按照国家工资收入分配宏观政策要求,依据生产经营目标、经济效益情况和人力资源管理要求,对工资总额的确定、发放和职工工

资水平的调整,作出预算安排,并且进行有效控制和监督。 第五条工资总额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实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逐步实现中央企业职工工资水平与劳动力市场价位相适应。 (二)坚持效益导向原则。按照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要求,职工工资水平的确定以及增长应当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相联系,切实实现职工工资能增能减,充分调动职工创效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优化人工成本投入产出效率,持续增强企业活力。 (三)坚持分级管理。完善出资人依法调控与企业自主分配相结合的中央企业工资总额分级管理体制,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调控中央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定内部薪酬分配。 (四)坚持分类管理。根据中央企业功能定位、行业特点,分类实行差异化的工资总额管理方式和决定机制,引导中央企业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发挥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骨干作用。 第二章工资总额分级管理

公司工资管理规定

公司工资管理规定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条 凡本公司有关的职务工资的制定、计算、发放均依照本章各节的 规定加以办理。 第二条 本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一个进行工作评价的单位,或以部门 主管人员为主体 对所属员工工作加以考核评价,以此作为公平合 理的工资给付的有力依据。 第三条有关的工资政策或工资计划应使每位员工都知道,工资差别应能 反映各级工作的 难为程度和责任轻重差别,借以鼓励员工承提较 重大的工作。 第二节 工资等级 第四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的工资津贴体系如下: 基本工资 交通津贴 勤务津贴 全勤津贴 第五条 本公司员工的工资津贴项目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基本工资:各级职工的基本工资按附表的标准进行核定,工资等 级表中的工资标准根据物价指数进行调整。 二、职务补贴:对担任主管职务或职责繁重的工作人员,根据各自所 担任职务发给 职务补贴,其发给标准如附表。 工资津贴 津贴 职务补贴 技术津贴 伙食津贴 加班津贴 其他

三、技术津贴:对于担任技术职务或对技术上有贡献人员,可酌情发给技术津贴, 其发给标准如附表。 四、交通津贴:住宿地点距公司办公所在地两公里以上有证明者(部门一般职员以 上级)以每日发给一元以内的交通津贴为原则,但经特准者不在此限。 五、茶水津贴:担任外销工作的人员,每年逢六到目间,每月发给茶水津贴100 元。 六、伙食津贴:主管以上级每月300 元,普通职员每月200 元,普工150 元。 七、勤务津贴:平时认真且工作繁多者,可酌情发给勤务津贴,其发给标准由各级 主管人员核报,但其数额不超过其本人50%的基准工作 为限。 八、全勤津贴:对每月除公司规定休假日外,没有请过假的职工,可发给全勤奖金 90 元。 第三节工资计算 第六条本公司职工的工资计算方法如下: 一、按年支付工资的职工:基本工资+津贴 二、按月支付工资的职工:基本工资+津贴 三、按日支付工资的职工:日工资额X实际出勤日数+加班津贴+其他津贴。 四、按工时支付工资的职工:小时工资X实际出勤总时数加班津贴+ 其他津贴。 第七条本公司对作业人员的计算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计件制的方式,把每位作业员的工作数量或件数为工资给付的标准,其计算方式:生产件数X每件产品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示例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示例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人力资源聘用制度 第三章人员培训与开发制度 第四章人力资源考核晋升管理制度 第五章劳动工资管理制度 第六章奖励福利管理制度 第七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章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九章人员解聘管理 第十章外联发展制度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隶属公司综合办公室,为规X引入人才,管理和开发人力资源,优化人力资源结构,合理有效利用人力资源,特制定本制度。 建立和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人员聘用制度、人员培训与开发制度、人员考核制度、人员解聘制度、人员工资福利制度、人力资源档案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第二章人力资源聘用制度 (一)综合办公室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制定本年度人员配备计划。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建设要求,应及时向综合办公室提交每期人员配备计划。人员配备计划中应有人员素质要求、人员选择X围、人员岗位框架结构等。 (二)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员的前期招聘工作,具体程序是:综合办公室向公司提交人员招聘计划、招聘形式、招聘工作经费预算等,经总经理批准后,综合办公室具体操作招聘工作。 (三)招聘工作由公司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组负责,应聘者按照面试、笔试、复试三程序进行,面试由综合办人力资源组负责,面试内容为审核应聘者学历证、XX、资历证等原件,留存复印件备档,了解应聘基本情况和应聘方向。对应聘者手续不全、条件不符合者一律

不予接待。面试合格后,技术人员由技术中心进行相关考核。各部门均由经理进行笔试。笔试包括上机操作和答卷考试,非技术人员先进行笔试,后参加上机操作。答卷考试由各部门提供问卷,交由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组统一进行。 (四)以上考核符合要求的,由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共同确定复试人员。 (五)通知复试人员进行体检,由综合办公室组织人员到相关卫生检查部门进行体格检查,根据体格检查结果,确定被聘人员。 (六)组织被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进入公司上岗实践阶段。业务人员上岗实践期为七天,其他各部门人员均为三天。 (七)被聘员工必须经过三个月的试用考察(部门经理或主管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间双方互相考查。对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公司有权随时解聘。试用期满,由本人递交转正报告,申请转正,由部门经理(研发部与编辑部技术人员由技术总监全面考核)进行考核,将考核意见和转正报告意见递交综合办公室,经综合办公室综合考评,总经理签署意后,双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第三章人员培训制度 (一)公司员工培训包括:新员工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再培训等。 (二)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组全面负责试用期新员工岗前培训的安排和组织监督工作。严格审定培训内容,培训期间人力资源组负责 3 / 19

工龄工资管理方案

工龄工资管理制度 (试行) 一、制度建立的环境: 随着公司的日益壮大,发展脚步的日益加快,涉及行业的日益扩展,跨地域扩张的范围日益扩大,企业人才的需要和稳定也日趋重要,特别是对于留住参加工作达到一定时间的熟练工和具有培养潜力的新职工,就显的特别重要,经集团公司会议决定,特建立工龄工资管理规定。 二、制度建立的目的: 为尊重员工为企业发展创造的价值和作出的贡献,降低员工流动,加强人员稳定,留住熟练工,激励新员工,使员工充分发扬和企业同发展共命运的主人翁精神,在公司效益不断提高的情况下,特推行工龄工资制度,给在公司长期服务的员工增加相应的福利,实现利润共享。 三、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所属全体员工。(本办法为集团公司、煤矿管理公司、多经公司范围内同一制度的统一标准) 四、具体办法:工龄工资设定标准 在本公司办理合法入职手续,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月出勤天数符合各单位规定的控制要求(应该公司统一规定),将从从业满一年后的第一个月开始每月增发出勤奖与工龄工资。

工龄工资需结合出勤情况下发,不达领取出勤奖的职工,工龄工资也随之停发,恢复出勤奖连续达两个月的,开始重新计领工龄工资。标准分为生产一线员工元;辅助生产一线员工元;辅助生产员工元;后勤服务及管理人员元,以后职 工龄工资相应增加元,以月为单位,加入月工资内逐月下发。工龄累计超五年的,按五年标准延续发放,不再累计工龄工资。 如:某员工于2010年5月18正式入职,在2011年6月19日开始每月增加工龄工资100元,到2012年6月19日每月增加工龄工资为200元,每隔一年一个等级,如此类推,到2016年6月19日,每月工龄工资累积为500元,之后工龄工资延续维持500元的标准发放。 五、其他规定: 1、凡在年月日前正式入职的员工,均统一按一年工龄标准计算,并从次年当月当日开始续算新一年工龄;凡在年月日后入职的员工,员工工龄从进入公司(即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开始计算; 2、员工连续请假(不含有薪假、补休假)超过15天或年内请假累计超过20天者,取消当年工龄,按新员工待遇执行,并重新计算工龄; 3、员工的岗位在本公司有换职或调动的情况,工龄工资连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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