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复合食品添加剂的有关法规及其同中国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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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复合食品添加剂的有关法规及其同中国的比较

钟旭东工学博士食味添(上海)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

摘要

本文对日本食品添加剂的分类以及复合食品添加剂在标签中的表示等法规及其同中国的有关法规的差异作了一个概述。

T he classification of additives, the regulation of mixed additives on label in Japan and the differences with in China was reviewed in detail.

关键词:复合食品添加剂、法规、附带残留

Keyword:mixed additives、regulation、carry over

正文

众所周知,日本是目前国际上使用食品添加剂最为发达的少数几个国家之一,其人均年消耗食品添加剂总量是中国人均的10倍以上,达2.65kg/人。日本有关食品添加剂的法规不像中国只有一个国家卫生部的标准(GB2760),而是比较复杂,但非常合理。另外日本有关复合食品添加的使用和管理跟西方国家一样也是非常成熟和值得借鉴的。本文就日本的食品添加剂的分类和复合食品添加剂(日本名称叫食品添加剂制剂)的定义、分类、以及在食品标签中的表示方法做一个综合阐述,以供国内同行和专家们参考。

一.日本食品添加剂的分类

在日本,法律上被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按其种类和由来可分为指定添加物(360多种),既存添加物(450多种),天然香料(600多种,不包括单品香料)以及一般饮食添加物110多种)四大类。指定添加物是指被日本以厚生大臣的名义在安全性和有效性等方面得到确认而被认可的添加物,主要是以合成化学品为主的添加剂(也包括一部分后来增补的天然品)。作为天然添加剂有使用实绩而被认可的主要收录在既存添加物、天然香料以及一般饮食添加物之中。不管是天然香料和一般饮食添加物,还是今后开发的新食品添加物,也不论是天然品还是合成化学品,都有可能上升为指定添加物。

既存添加物是指在1995年「日本食品卫生法」改正的时候,已经在生产、销售、使用和输入的天然食品添加剂而又没有被列入指定添加物表中的总称。一般饮食食品添加物是指即可作为食品直接供饮食之用又可作为添加物在食品加工工艺过程中发挥作用的天然物。而天然香料则是指自古以来有使用实绩的一些天然香料类物质,如天然香料植物精油等。所以只要是在以上四大类中有所记载的添加剂品种,都可以被允许使用,当然有特别规定的需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日本食品添加剂的有关法律和标准1)-2)

日本食品添加剂的法律主要有「食品卫生法」和有关标签表示的JAS法。「食品卫生法」主要是针对食品添加剂的如下问题做了法律上的明确规定。

1)术语的定义

2)没有被指定和许可的添加剂的生产、销售、输入和使用等方面的禁止的规定。

3)添加剂的标准和规格的制定(使用标准、生产标准、保存标准以及成分规格等)

4)有关食品和添加剂等在标签标示方面的规定的制定

5)食品添加剂公定书的制定

6)生产企业中有关食品卫生管理员的设置的规定

而JAS法(有关农林物质的标准化以及表示法的法律)则主要是有关在食品标签上食品添加剂的如何表示的问题作了详细的论述。

在日本也不是所有的品种都有标准或成分规格的,既存添加物和一般饮食添加物中,大约有400多种还没有制定成分规格和标准。日本有关食品添加剂含量和成分等方面规定的法律文书有厚生省(相当于中国的卫生部)制定的「食品添加剂公定书」,在第七版的公定书中收录400多个品种的成分规格,今春即将发布的第八版又新增了64个品种的成分规格。另外则是日本添加剂协会制定的既存添加物自主规格,大约对200多个没有被列入公定书的添加剂的定义、成分、含量以及规格进行了规定。其余的没有统一成分规格的种类则主要依赖于生产厂家自主规格,也即相当于中国的企业标准。而对于食品添加剂制剂,则根本没有任何一个统一的规格和标准的。

三.日本食品添加剂制剂的定义和分类1)-2)

日本食品添加物制剂(相当于国内的复合食品添加剂)的定义:为了发挥食品添加剂本来的用途目的,和使用上的方便而改变本来的状态的食品添加剂;是由一种食品添加剂和其他一种或多种食品添加剂混合,或者用食品原料进行稀释,而使该添加剂更能发挥其本来的功效的而制得的混合添加剂称为食品添加剂制剂也即复合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制剂根据其用途目的和实际的存在状态,分为主剂和辅剂。在食品中发挥功能为目的而配合的主要添加剂称为主剂。为了主剂和制剂本身的品质稳定和保持或形成制剂的形态而必不可少的,在最终食品中的残存的量比需要发挥其功能所需要的量要有意义的少的添加剂称为辅剂。

食品添加剂制剂根据其功能可分为单一功能的制剂和复数功能制剂。主剂的目的是单一的称为单一功能制剂,如甜味剂,着色剂等。主剂的功能是有多项的,而且主剂也是复数的称为复数功能制剂,如甜味剂+着色剂,增稠剂+乳化剂等二目的制剂。

四.日本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添加剂制剂在食品标签中的表示原则1)-2)

1.食品添加剂的表示原则

根据日本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对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的表示原则作了如下规定:

1)原则上在食品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按其使用量的大少为前后顺序全部表示其物质名称,物质名称是指在指定添加物,既存添加物,一般饮食添加物和天然香料中规定的物质的名称或者其简略名称。

2)如下几大类添加剂必须把用途类别名称与物质名称并列表示

a)甜味剂,b) 着色剂,c) 保存剂,d) 增稠剂、稳定剂、凝胶剂和糊料e) 抗氧化剂,f) 发色剂,g) 漂白剂,h) 防腐剂、防霉剂

3)通常有几种相同类别的食品添加剂混合使用以使其能更好的发挥作用时,每一个成分的物质名称就没有必要全部表示出来而可以用其用途的类别名称表示。以下几类食品添加剂可以用用途名称表示:

a) 发酵剂, b) 面粉用碱水,c) 酶制剂, d) 香料, e) 软化剂, f) 豆腐用凝固剂, g) PH调节剂, h) 口香糖用胶基, i) 苦味剂, j) 光泽剂, k) 酸味剂, l)调味剂, m) 乳化剂, n) 膨胀剂

4) 食品添加剂表示的免除原则

根据食品卫生法标签表示的宗旨,在最终食品中不存在,即使存在也是微量的,而且在最终食品中不发挥作用的,也不期待能发挥作用的的添加剂可以免除在标签中的表示。基于以上的考虑,符合条件的有以下三类添加剂。

a) 加工助剂

b) 附带残留物(Carry over)

c)营养强化剂

也就是说,只要符合以上三类的添加剂的定义和范围的添加剂可以免除在食品标签中表示出来。但是如有过敏源物质由来的特定物质必须在标签中明确表明含有该特定过敏源物质。对一个食品添加剂能否判断作为以上三类来看待,日本有其明确的定义和范围的规定。

1)关于加工助剂的定义和范围:

什么叫加工助剂?日本对加工助剂的定义和范围作了如下规定:

a) 在最终食品包装前从食品中除去的

b) 最终变化为食品中通常存在的成分,但并不会使该成分有意义的增加。

c) 在最终食品中只有微量存在,而且该存在的量对食品没有任何影响。

日本的加工助剂主要可分为如下几大类:

1)消泡剂、2)催化剂、3)澄清剂、4)着色稳定剂、5)直接跟食品接触的冷却剂、6)固结防止剂、7)洗涤剂、8)酶抑制剂、9)酶制剂、10)抽提溶剂、11)脂肪结晶调节剂、12)过滤助剂、13)凝集剂、14)小麦面粉处理剂、15)离子交换树脂、16)润滑剂、离型剂、17)微生物抑制剂、18)变性剂、19)软化剂、20)喷射剂、21)剥皮剂、22)发酵剂、23)其他加工助剂等。

从以上分类可以看出,日本的加工助剂的分类是非常详细的。如除抽提溶剂、催化剂、过滤助剂以及离子交换树脂等是属于加工助剂定义分类a),只能是作为加工助剂, 其他大部分都是属于加工助剂定义分类的b)和c),也就是说,根据使用目的的不同,有一部分即可以是作为加工助剂也有可以成为需要表示的食品添加剂。

2) 附带残留物的定义和范围:

根据日本「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第5条①款」所谓的附带残留物就是指在食品原材料的加工和制造过程中被加入,但是在该食品的加工和制造过程中没有被使用,而且在该食品中附带残留的量是微不足道的,不足以使该添加剂在食品中发挥作用的添加剂。

近年来,随着分析化学技术的进步,在食品中可以检出各种各样的食品添加剂,其中有些就是在最后食品加工厂家没有直接使用的添加剂,而是通过其他添加剂附带进来的。在最终食品加工工艺中没有直接添加,而又有微量存在的添加剂,其带入食品中的径路主要有以下两条。

a)食品厂家直接使用的添加剂(包括加工助剂)中带入。

b)食品厂家从别家购买的食品原料(包括食品添加剂制剂)中已经包含而带入到最终食品中来的。

根据以上的考虑,日本最终把能判断作为附带残留物原则的范围定为如下四条:

1)作为食品添加剂可被允许使用

2)残留的量没有超过允许使用的最大使用量。

3)食品中本身含有该添加剂的量没有比由于食品原材料而带进来的量多。

4)附带进来的该添加剂的量要比该添加剂在食品中发挥作用的所需要的量要有意义的少的多。

只有同时满足以上四条的添加剂才能可以判断为附带残留物,因而在标签中不需要表示。

哪些添加剂可以作为附带残留物来判断,可以从以下几个实际例子判断。

(1) 由食品原料由来的食品添加剂:如苯甲酸、在酱油中是作为保存剂而被添加的、但是当酱油作为调味剂添加到其他加工食品中时,苯甲酸就作为附带残留物而带进其他食品中,其残存的量不足以在食品中发挥其在酱油中的作用,因而可判断为附带残留物而不需在标签中表示出来。

(2) 由食品添加剂制剂由来的食品添加剂

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为了更好的体现食品的色、香、味,一般情况下都是使用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食品添加剂混合而成的食品添加剂制剂,如着色剂制剂和乳化剂制剂等。在这些制剂中,当然像色素和乳化剂等是作为着色和乳化为主目的而加入的作为主剂,必须在标签中表示。但是在制剂中,像麦芽糊精或稀释溶剂(如丙二醇)等之类的添加剂只是为了保持制剂的形态或稳定为目的而加入的,是作为辅剂对待的,而且使用这些制剂而带入的这些辅剂的量不足以在最终食品中发挥其功效,因此这些辅剂可以根据附带残留原则而不需在食品标签中表示出来。但是如果这些辅剂是由特定过敏源物质由来的话,不管是不是可以作为辅剂看待,仍然必须在标签中表示出来的。

3) 营养强化剂的定义和范围

在日本的食品添加剂名册中也包含有很多像维生素,微量元素,氨基酸类等是作为营养强化剂为目的的添加剂。这些物质在FAO/WHO等也并没有被作为食品添加剂来对待的。因此根据日本1995年改正过的营养成分表示基准规定,如果这类食品添加剂很明显是作为营养强化为目的而使用的场合下,可以免除在标签中作为食品添加剂的类别表示。如果需要而只要根据营养强化剂的表示原则表示其一定的含量就可以了。但是如果是作为营养强化以

外的目的而使用的话,则必须在标签中表示。因为作为食品添加剂有很多功能,在不同的场合下,使用其不同的目的,则必须根据其使用目的而作出适当的表示。

比如:维生素C当作为水溶性抗氧化剂加入到果蔬汁加工品中以防止褐变时,就必须在标签中清楚的表示出:抗氧化剂(维生素C)等字样。

2.食品添加剂制剂的表示原则

食品添加剂制剂在食品中的表示原则上也跟单一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的表示一样的。就是说,原则上制剂中所含有的食品添加剂必须全部表示,另外,在食品添加剂制剂中,除了在前一节中述说的可以作为加工助剂和附带残留物来看待的添加剂(除由特定过敏源物质由来的成分以外)可以免除在最中食品标签中表示以外,另外,作为制剂中的辅剂也是可以免除在标签中表示的。

也就是说,在食品中发挥作用的为目而加入的主要目的成分(主剂)是需要在标签中表示以外,可以作为附带残留物原则判断的辅剂(除由特定过敏源由来的以外)是可以免除表示的。食品添加剂制剂中的主剂的定义和范围是比较容易理解和判断的,对于制剂中辅剂的定义和范围则比较难以掌握,为此日本有关部门就辅剂的定义和范围专门作了详细的阐述。

食品添加剂制剂中辅剂的定义和范围

所谓辅剂就是说,不具备同主剂的相同的功能,是为了保证主剂以及制剂的品质稳定、或者为了保持制剂的形态,或者为了使制剂的功能的稳定而必不可缺少的,其添加量也是在所需要的最少限量以内,而且在最终的食品中残存的量比其直接加入所需要发挥作用的量要有意义的少的多的添加剂。辅剂根据其不同的功能主要可归纳为以下几类

1)为了保证主剂和制剂的品质的稳定而必不可缺少的。

a)香精、着色剂、维生素类、乳化剂、辛香料抽提物、酶制剂的品质稳定所需要而配合的抗氧化剂

b)香精、辛香料抽提物、酶制剂(液体)、乳化剂(液体)的保存和稳定的目的而配合的保存剂

c)着色剂制剂等使用时、水溶液调制时消泡目的所需要配制的消泡剂

d)花色苷类色素以及其他一些类别色素的颜色稳定而配合的有机酸

e)酶制剂的酶的稳定的目的而配合的有机酸、有机酸盐、无机盐、氨基酸以及D-山梨醇等

f)乳化剂的稳定的目的而配合的酸类和保存剂

g)液体制剂(如果胶分解物、生大豆抽提物等)的品质稳定目的而配合的酒精(酒精的浓度不能超过20%、而且该液体制剂的添加剂量不能超过0.1%)

2)制剂的形态的形成而比不可缺少,而且是所需要的最少的量。

a)液体制剂(包括粘稠状)中所需要的溶剂(如甘油、丙二醇、D-山梨醇、甘油脂防酸酯),分散剂(如瓜尔胶、黄原胶)

b)乳化制剂的形成所需要的乳化剂(甘油脂肪酸酯、蔗糖脂肪酸酯、卵磷脂等),稳定剂(如酪蛋白酸钠、阿拉伯胶等),包埋剂(如环糊精)

c)粉末制剂(包括颗粒)所需要的稀释剂(如碳酸盐,硫酸盐等),粉末化剂(如酪蛋白酸钠、瓜尔胶、环糊精等),和颗粒化剂(如阿拉伯胶、普鲁蓝多糖等)以及固结防止剂(如磷酸三钙、碳酸镁、微粒二氧化硅(制剂中含量必须在2%以下)、瓜尔胶等),包埋剂(如环糊精)

d)涂布剂(如甘油脂肪酸酯、高级脂肪酸、黄原胶等)

e)香精制剂中为了便于识别而微量配合的着色剂

f)香精以及辛香料抽提物中为了色调的调整而微量配合的着色剂

g)为了掩盖制剂特有的异味的而微量配合的香精或香料

h)其他如为了防止粉末的飞散、或为了提高制剂的分散性而配合的其他一些添加剂

3) 为了主剂的功能的稳定(或为了保持或提高效果)而需要配合的一些如抗氧化剂、保存剂、防腐剂或其他一些酸或盐类。

因此只要符合以上准则的都可以作为辅剂来看待而不需要在食品的标签中表示出来。

五.中国关于食品添加剂的有关法律规定和管理办法及其同日本的差异1)-5)

中国有关食品添加的使用范围及其应用的法律依据的主要有一个卫生部的《食品添加剂卫生使用标准》GB2760,以及供有关管理和生产部门参照的卫生部令第26号「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2002,还有就是有关食品添加剂在食品标签中表示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7718」。现就这三个权威的法规作一个简单的阐述。

1)中国国家卫生部批准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所有的品种的名称列在「食品添加剂卫生使用标准 GB2760」,其最新的版本即将在今年中颁布。GB2760不但规定了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种类名称,而且还规定了每一个品种的允许使用的范围和最大使用量。也就是说,对于每一个品种来说,如果GB2760之中没有被列入的使用范围也就不能使用,如果要想使用的话,必须先去卫生部作扩大应用范围的申请,被批准后才能被允许使用。而日本的规定恰恰相反,日本的食品添加剂法规只规定了某种品种不能允许使用在某几类食品中,没有被指定的都可以自由的使用,当然其中某些品中的使用量也有特别的规定。

2)卫生部2002年令第26号「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则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卫生生产管理、新品种和扩大使用范围、以及对食品添加剂和复合食品添加剂的定义作出了简单的规定。食品添加剂和复合食品添加剂的定义如下: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的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的化学合成或天然物质。而复合食品添加剂则是指两种以上单一食品的食品添加剂经物理混匀而成的食品添加剂。另外还对复合食品添加剂的复合原则作了如下规定:a)生产复合食品添加的,各单一品种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应当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b) 不得将没有同一个使用范围的各单一品种添加剂用于复合食品添加剂的生产,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非食用物质生产复合食品添加剂。

关于这一点,也是与日本的法规有很大的差异的,因为日本只规定了不能允许使用的范围,而没有规定的都可以自由使用,所以也就不存在各个单一品种之间有没有共同使用范围的问题。另外日本的食品添加剂制剂的定义中,

还允许食品添加剂同其他食品原料(非食品添加剂)混合或稀释而成,但中国的卫生部第26号令中,没有将食品添加剂跟其他非食品添加剂,如食品原料糊精等混合后属不属于复合食品添加剂等作出明确的定义。而正是中国国家卫生部的第26号令中的「不得将没有共同使用范围的个单一品种使用复合食品添加剂」这一条,严重的阻碍了复合食品添加剂的新产品的开发研究,也阻碍食品添加剂工业的飞速发展。因为在现代食品工业中,单一的品中已经很难满足现代消费者对食品的色、香、味性能和功能的要求,而只有几种食品添加剂的共同使用,才能起到最好的效果和减少使用量,但是中国目前的卫生部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只是从正面列表规定了各个品种的使用范围,也就是说,当初哪家厂家只申报了某个品种的在面包上使用,而却没有想到这个品种也可以在蛋糕上或饼干上也可以有很好的使用效果,因此在使用范围上没有一同申报在蛋糕和饼干上的应用,那么其结果就是该品种不能在蛋糕和饼干上使用。只有等到又有另一家厂家发现其在蛋糕和饼干上的使用效果很好,而且也有实力和能力去申报,才能被批准使用在蛋糕和饼干上。而如果该厂家没有能力去申报,那么该品种就永远不能使用在蛋糕和饼干上。因此很多品种都是这样的一个情况,如果一个复合食品添加剂有四个品种混合而成的,而且该配方效果很好,但每个品种的使用范围都不一样的,因此你想要找出它们的共同使用范围几乎是不可能的。如果是守法的公司的话,也就会放弃这个配方,这样也就失去了一个新产品诞生的机会。而如果是一个不守法的公司的话,它就会不管你这么多,只要好用就行了,这样也就迫使它去违法生产和使用。因为关键的因素不是厂家不想守法,而是去申报一个用途扩大范围的时间和精力确实不是任何一个小企业所能承受得起的。而且关键的关键不是说是该产品有什么问题或有毒性,而只是目前中国国内的一些行政上的审批程序已经大大的落后于时代的发展。

3)《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04则对食品添加剂(配料)在食品标签中的表示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其有关食品添加剂(配料)的主要规定如下:

a)各种配料应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排列;加入量不超过2%的配料可以不按递减顺序排列。

b)如果某种配料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其他配料构成的复合配料(复合食品添加剂),应在配料清单中标示复合配料的名称,再在其后加括号,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但某种复合配料已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的25%时,不需要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但在最终食品中起工艺作用的食品添加剂应一一标示。

c)甜味剂、防腐剂、着色剂应标示具体名称,其他食品添加剂可以按GB2760的规定标示具体名称或种类名称。

GB7718只对应该标示的食品添加剂和复合食品添加剂作出了规定,但是没有对一些因复合食品添加剂特定的品质或性能,形态的需要而微量加入的,如加工助剂、辅剂、附带残留物等在最终食品中不发挥作用的食品添加剂需不需要在配料清单中标示作出明确的规定。而日本则用大量的篇幅详细阐述了什么场合下,如加工助剂、辅剂、以及附带残留物不需要在食品标签中作出标示,以方便给生产厂家提供一个可供参考的依据。

复合食品添加剂目前在中国还是一个比较新型的产业,国家在制定法规或管理条文时主要还是以单一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为主,对复合食品添加剂则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详细的可参照的条文。但是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人们对食品的色、香、味、型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复合食品添加剂因其具有单一食品添加剂所不可替代协同效果(或叫相乘效果),而且可以减少单一食品添加剂的添加量,因此在日本和欧美国家使用复合食品添加剂已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今后中国食品工业的发展也离不开复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复合食品添加剂已将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但是,目前的现有的法规和对食品添加剂特别是对复合的监管制度已经很大程度上不适应现代食品添加剂工业甚至是食品加工业的发展了,而且已经成为食品添加剂工业的发展的瓶颈。

因此笔者建议,有关部门可以借鉴日本的关于食品添加剂制剂中的管理办法,引进主剂和辅剂的概念,从而为复合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表示上理出一个头序;另外需要从根本上改变GB2760对各个品种的使用范围的正面列表规

定的原则,应该只规定各个品种不能使用的范围,对于没有规定或者是今后出现的新食品种类应当规定可以允许使用,只有这样才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对复合食品添加剂的单一品种之间首先得需要考虑有没有共同使用范围的问题,从而可以极大为企业解开了索在脖子上的枷锁,促进中国的食品添加剂工业有一个飞速的发展。在这里,笔者同时也呼吁中国食品添加剂应用工业协会应积极地同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更多的沟通,扮演好企业的代言人的角色,同时也协助政府做好食品添加剂工业的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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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现代史 中日关系的历史回顾与展望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课 程 论 文 学号: 2015年11月25日中日关系的历史回顾与展望 一、中日关系的历史回顾 中国和日本都地处亚洲东部;中国对人类文明的发展贡献巨大,是世界四大文明发源地之一。日本为中国之东邻,隔海相望,有史以来,日本即以吸取中华文化作为自己生长的活力,从而使自己不断向前发展。因而中日两国的交往关系,历史悠久,源远流长,从汉代中日间有文字记载的历史事件开始,距今已有2000多年。 在中日关系史上,既有2000多年的中日两国相互借鉴、共同进步的友好交往史,也有70年的日本军国主义侵略中国,使中国人民遭受深重灾难,也使日本人民付出沉重代价的不幸历史。20世纪50年代以来,中日关系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1949年新中国成立,1952年日本独立,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成为两国正式开始平等交往的新起点。 从历史的角度看,中日关系在不同历史阶段分别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并蕴含着两国关系错综复杂的根源和两国关系巨大发展潜力的源泉漫长的中日关系史从古代至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可以划分为3个历史时期:一

是在2000多年中占主流地位的中日友好交往和文化交流时期;二是近代日本侵华70年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时期;三是20世纪50年代至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前的和平行来时期。 (一)古代中日间的友好交往和文化交流 古代的中国文明不仅仅是东亚的文明中心,在近代西方文明兴起之前,也是世界上最先进且具有影响力的文明。作为近邻,日本曾经不断接受中国文明的洗礼。很早以前就有徐福东渡的古老传说,据考古发现,远在旧石器、新石器时代中日两国已有交往的关系,这都说明中日两国人民交往历史的悠久。 在约2000年间,日本需将学习中国的政治与文化列为国家事业。尤其隋、唐时代。中日往来比较频繁,日本不断向中国派“遗隋使”“迢唐使”、学问僧等到中国学习,从中国吸收、引进了大量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文化、艺术,甚至中国在政治、经济方面的一些制度、规章,亦被日本照搬、借用或参考、借鉴。此后,宋、明时代,中日两国的通商往来也比较频繁。在这一历史时期,中日两国互相借鉴,共同进步,截至现代西方文明进军亚洲前,日本一方面从属于中国的文明圈,另一方面,又作为岛国保持相对的独立性。 (二)近代时期日本的侵华战争和中国人民的反抗斗争 发生在中国的鸦片战争和日本的明治维新,标志着两国的历史进入以发展资本主义为内容的近代史时期。近代发端,中日两国有着几乎相同的命运。但是由于西方帝国主义侵略重点不同,由于中日两国的当政者面对西方侵略的措施有异,两国的发展道路却截然相反,中日两国的关系也相应发生了巨大变化。 (1)明治维新后日本逐步走上军国主义道路.开始对中国进行侵略。 (2)甲午战争后日本成为列强的重要成员之一,妄图灭亡并独吞中国。 (3)抗战胜利后中国成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闰,中日关系掀开了新的一页。 (三)20世纪50年代至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前的和平往来 战后世界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并逐渐进入和平与发展的新时代。日本被美国单独占领后,进行了历史性的民主改革,特别是制定了和平宪法,保证了日本的和平发展。中国的变化亦翻天覆地,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49年宣

中国和日本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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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和日本的比较 一、社会制度的区别 (一)、总体社会制度区别 中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日本:资本主义 (二)、政治制度差异 中国:我国现代政治制度主要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日本:日本实行以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为基础的议会内阁制。天皇为国家象征,无权参与国政。国会是最高权力和唯一立法机关,分众、参两院。内阁为最高行政机关,对国会负责,首相(亦称内阁总理大臣)由国会选举产生,天皇任命。 (三)、政治文化的差异 中国: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化最显著的一个特征是国际主义思想。国际主义体现在外交上,从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制定了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日本:日本主义作为日本政治文化中的重要特征,与中国政治文化中的国际主义形成鲜明的对照。日本主义本质上是一种狭隘的民族主义,实质是强调大和民族的优越性,主张建立以日本为中心的国际秩序,不仅排外,且为了本国利益不惜侵略他国。 二、经济体制的区别 中国:从经济上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包括私人经济在内的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条件下运行的市场经济。 从政治上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由政府有力地进行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 从奋斗目标上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以实现共同富裕为根本原则。 日本:第一,政府通过规制对经济实行干预是日本战后经济体制的一个突出特点。第二,政府在工业部门的规制逐渐被弱化。第三,金融系统作为资源集中动员的工具,服务于赶超战略。 三、经济发展模式的区别 (一)、发展模式差异 中国:从出口导向型经济增长模式转向内需拉动型经济增长模式。2.从传统成本优势转向技术优势和新成本优势。3.在资源与环境问题的巨大压力下形成环境友好型与节约型社会。 日本:日本经济增长的动力: (1)技术进步:吸收和创新使得日本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经济的发展。 (2)劳动力 (3)企业家精神:日本的企业家除了盈利之外,还积极承担部分社会责任,这使得日本的经济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发展。 (4)政策与制度:日本政府扶植私人企业。

食品添加剂有哪些

食品添加剂有哪些?常见的食品添加剂介绍 1漂白剂 常见种类:亚硫酸盐类、过氧化氢。可用于薯片、葡萄酒、干菜、凉果、白糖等,使用范围非常广,媒体相继曝光过一些黑作坊使用工业用品双氧水掩盖肉类、海鲜的腐败变质外观,消除臭味。 2抗氧化剂 常见种类:抗坏血酸(维他命C)、柠檬酸异丙酯、特丁基对苯二酚。可用于食用油或饼干、蛋糕等,防食物变坏,延长保质期。 3增稠剂 常见种类:卡拉胶、海藻酸钠、羧甲基纤维素钠(CMC)。可用于果冻、糖果、面条、牛奶等。可提高食品的黏稠度或形成凝胶,改变食品物理性状。健康饮食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3315801713.html, 4代糖(甜味剂) 常见种类:阿斯巴甜、三氯蔗糖。可用于低糖可乐、香口胶、糖尿病人食品、餐桌用糖包。不法商家过量使用糖精钠的现象很普遍,特别在一些劣质的饮料、蜜饯中。 5香精香料 常见种类:各种口味的天然香精、同天然香精和合成香精。可用于汽水、饼干、糖果、果冻、糕饼、鸡精等,改变其口味。有些食品已经过了保质期,但一些小贩又想把它们卖出去,就会添加香精、香料,意图掩盖变质的味道。 6发色剂 常见种类:亚硝酸盐。可用于腌肉、火腿、午餐肉、腊肠等肉类腊味食品,新鲜肉不可添加。 7防腐剂 常见种类:苯甲酸钠、山梨酸钾、二氧化硫等。可用于果酱、蜜饯,碳酸饮料、果汁等饮料,酱油、酱料等调味品,火腿肠等。为了防止各种加工食品、水果和蔬菜等腐败变质,也有不法商人用甲醛和福尔马林等非食品级的工业原料来杀菌。 8着色剂(色素)

常见种类:人工合成色素柠檬黄、胭脂红、天然色素辣椒红、焦糖色素等。可用于火锅飘香剂、辣椒酱、可乐等。今年5月,北京停售了多种存在超量添加了胭脂红等着色剂现象的调味面制食品。今年4月,媒体曝光上海华联超市销售染色“玉米馒头”。

食品添加剂知识要点

1.食品添加剂概念: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 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天然成分。 防腐剂概念:加入食品中能防止或延缓腐败性变质的食品添加剂,并具有杀死微生物或抑制其增值的作用。 抗氧化剂概念:能防止或延缓油脂或食物成分氧化分解、变质,提高食品的稳定性和延长贮存期的食品添加剂。 2.(了解)食品添加剂的种类:1)按来源天然:利用动植物机体或微生物的代谢产物等为原料,经提取所获得的天然物质。合成采用化学手段,使元素或化合物通过氧化、还原、缩合、聚 合、成盐等合成反应而得到的物质,包括一般化学合成品和人工合成天然等同物。2)按功能酸度调节剂、抗结剂、消泡剂、抗氧剂、漂白剂、膨松剂、胶母糖基础剂、着色剂、护色剂、乳化剂、酶制剂、增味剂、面粉处理剂、被膜剂、水分保持剂、营养强化剂、防腐剂、稳定和凝固剂、甜味剂、增稠剂、香料、食品加工剂、咖啡因、冰蛋白等。 3.食品添加剂的一般要求:1)对食用者的生理影响要求毒理学要求、代谢过程、安全性2)对食品的作用要符合要求不产毒、不破坏、有效果3)经济因素价廉、易得、方便 4?我国食品添加剂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1)添加剂本身安全 性有争议有一定的危害性,特别是有些品种尚有一定毒性性质仍有许多不足2)卫生标准分类混乱食品添加剂的残留问题 不够重视对同时使用多种同类别、同功能的添加剂限制不完善

一些添加剂允许使用范围的规定没有考虑例外情况 5.毒理学试验包括哪几个阶段各包括什么实验:1)急性毒性试 验2)亚急性毒性试验包括遗传毒理试验、传统致畸试验、短期喂养试验、蓄积毒性试验3)亚慢性毒性试验包括90d喂养试验繁殖试验代谢试验4)慢性毒性试验包括致癌试验 6.食品添加剂制定添加标准的一般程序:通过动物毒性试验无作 用剂量,得到安全系数及人体每日允许摄入量(ADI)mg/kg,得到每人每日允许摄入总量(A),再根据食品摄入总量(C),计算每种食物含该物质的最高允许量(D)。根据情况制定标准。 7?防腐剂作用机理:1)防止微生物造成食品的糜烂2)防止产毒微生物的危害。 8.影响防腐剂的因素:1)pH值2)水分活度3)溶解于分散4)染菌情况5)热处理6)其他物理因素7)并用 9?常用防腐剂的比较1)安全性山梨酸类>对羟基苯甲酸脂类>苯甲酸类2)毒性LD50苯甲酸2700 对羟基苯甲酸脂类>8000山梨酸10500 3)代谢情况苯甲酸:不蓄积从尿中排出或体内解毒山梨酸:二氧化碳和水动作失调或麻痹恢复快迅速吸收水解,不蓄积。4)解离性苯甲酸:酸性山梨酸:酸性对羟基苯甲酸酯:非酸性5)作用pH范围苯甲酸5以下山梨酸8 以下对羟基苯甲酸脂3~8 6)有效抗菌谱苯甲酸低pH环境下广谱山梨酸:酸性条件下,霉菌、酵母和好氧菌对羟基苯甲酸脂:随R增大而增强霉菌、酵母和G+虽

论中国与日本未来的发展趋势

论中国与日本未来的发展趋势 摘要:公元57年(光武帝中元2年),日本和中国即开始交往,光武帝赐以印绶。隋朝,日本派遣“遣隋使”来隋朝的首都长安学习。后来唐朝建立,日本又派遣大量的“遣唐使”,意味学习中国文化。但是在唐朝经历了两国第一次战争“白江之战”后,两国关系就开始有了变化,在后来发生了元日战争(1274年和1281年)、万历朝鲜战争、甲午战争(1894年7月25日—1895年4月17日)和抗日战争(1937年7月7日-1945年8月15日)。到20世纪30年代。中日关系 已经你死我活,不共戴天。但在建国初期经历了一段蜜月期,之后中日关系就如同现在一样,摩擦不断。 关键词:中日邻国摩擦主权和平 从古代来思考中日 中日交流,在汉代就有,只是那时候的日本尚未完成统一。在公元三世纪,日本兴起了一个以大和为中心的大国,史称大和国。当时时值我国南北朝时期,大和国兴起以后,曾先后13次向东晋,宋梁等国遣使朝贡,请求册封,应该说在这个时候,中日就已经形成朝贡关系。 统一后的日本,在隋朝,日本就派遣“隋使”来隋朝的首都长安学习,,后来唐朝建立,日本又派遣了大量的“遣唐使”,唐朝时双方使节往来相当密切,密切的原因就是,日本为了学习唐王朝先进的政治模式、经济文化、生产技术等。邦交最高最密切的时期是隋唐时期。 中国和日本是一衣带水的邻邦,两国的交往源远流长.公元7世纪至9世纪的隋唐时期,以日本官方派出20余次遣隋唐使为表征,两国的交往出现一个高潮.日 本派出"遣隋唐使"的动机不排除学习隋唐先进文化的因素,但从理性的角度深层 次地分析思考,日本"遣隋唐使"是岛国心态的日本为了打破封闭和孤寂,发展本土 文化、扩展生存空间和加强对外联系方面需要的物化表现形式. 明朝时期,双方交流更为频繁,设计面更光。出科学文化外,还有民间交流和经济交流。 中日战争,在公元659年,中日因为朝鲜半岛三个国家的主权问题,爆发了第一次战争,之后虽然唐朝始终与当时的倭国保持联系,但密切程度已经低于圣德太子起至孝德天皇这段期间与中国隋唐两朝的关系。日本方面担心唐朝对日用兵,未能主动发起大规模的与唐朝密切联系。本天武天皇登基后派遣规模更遣唐使,中日两国历史上最友好和文化交流最密切的时期终于开启。公元16世纪末,日本由丰臣秀吉统一,统一后他妄自尊大,竟要求朝鲜臣服(朝鲜一直为中国藩国)。于是中日在朝鲜展开了一系列会战。后来德川幕府建立后,中日又重现开始建交,而由于中国闭关锁国的关系,中日交往逐渐中断。 到了后来,日本经历了明治维新,而中国仍然在封建主义踏步,日本开始了侵略中国的道路。 中日甲午战争1894年(农历甲午年),包括后来的抗日战争,中日的关系已经是你死我活。而中日关系也是有如万年玄冰,万年不化。 中日的发展心态 在中日两国两千多年的交往史中,既有密切的现实联系,又有历史的恩怨,两国关系中的曲折变迁对各自国运兴衰都产生过重要影响,也都证明了中日两国“和则两利,斗则两伤”这一亘古不变的道理。首先我们应正视中日关系。自古

常见的食品添加剂种类及简介

常见的食品添加剂种类及简介 防腐剂:碳酸饮料、果泥、果酱、糖渍水果、蜜饯、酱菜、酱油、食醋、果汁饮料、肉、鱼、蛋、禽类食品等,常用的有:苯甲酸、苯甲酸钠、山梨酸、山梨酸钾等。 着色剂:主要用于碳酸饮料、果汁饮料类、配制酒、糕点上的彩装、糖果、山楂制品、腌制小菜、冰淇淋、果冻、巧克力、奶油、速溶咖啡等各类食品等。常使用的有:苋菜红、胭脂红、柠檬黄、日落黄、焦糖色素等人工合成色素。像叶绿素铜钠盐等一些天然食用色素,主要是由植物组织中提取,但它们的色素含量及稳定性一般不如人工合成的色素,另外还有天然等同色素。 甜味剂:是赋予食品以甜味的添加剂。常用的有:糖精钠(也就是人们习惯上称的糖精)、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麦芽糖醇、山梨糖醇、木糖醇等。使用甜味剂的食品有很多。像:饮料、酱菜、糕点、饼干、面包、雪糕、蜜饯、糖果、调味料、肉类罐头等几乎日常生活中常见的食品都会加用不同种类的甜味剂。 香料:糖果与巧克力中一般有香精油、香精、粉体香料浸膏几种类型。每一种类型又有无数品种,如在糖果与巧克力中,按香型可分为果香型、果仁香型、乳香型、花香型、酒香型等不同品种。 膨松剂:部分糖果和巧克力制品中,以及一些油炸制品、膨化食品、发酵面制品等。常用的膨松剂有:碳酸氢钠、碳酸氢铵、复合膨松剂等。 酸度调节剂:具有增进食品质量的功能,更普遍用于各类食品中。

相当一部分糖果与巧克力制品采用酸味剂来调节和改善香味效果,尤其是水果型的制品。常用的有:柠檬酸、酒石酸、乳酸、苹果酸。 抗氧化剂:是一种通过给食品中易氧化成分分子中脱氧基团以氢原子、阻止氧化连锁反应,或与其形成络合物,抑制氧化酶类的活性,从而防止和延缓食品表面被氧化变质的一类食品添加剂。 增稠剂:是一类亲水性的高分子化合物,具有稳定、乳化或悬浊状态作用,能形成凝胶或提高食品粘度,故亦称凝胶剂、胶凝剂或乳化稳定剂。 乳化剂:是一种表面活性剂,其分子通常具有亲水基(羟基)和亲油基(烷基),易在水和油界面形成吸附层,从而改变乳化体中各物相之间的表面活性,使之形成均匀的乳化体或分散体,故能改进食品的组织机构、口感、外观等。 膨松剂:是以粮食粉为主要原料的食品在加工时(加热过程中)因产生气体而使组织成为均匀致密的多孔结构状态,而使食品疏松、松脆的一类食品添加剂。 组织改良剂:通过保水、粘结、增塑、稠化和改善流变性能等作用而改进食品外观或触感的一种食品添加剂。 面粉改良剂:提高面粉质量的一类添加剂,可以提高出品率,提高面粉精白度和筋力。 消泡剂:在食品加工过程中,具有消除和抑制液面气泡的能力,使操作得以顺利进行。 抗结剂:防止粉状或晶体状食品聚集、结块。

日本与中国发展的历史关系概要

日本与中国发展的历史关系概要 钓鱼岛事件从去年的九月份发生到现在大半年的时间,这短短的一个时间区间,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中日两国之间的关系的曲曲折折,作为在亚洲一个区域发展的两个国家,未来的发展究竟什么才是它的主题或者说是主流呢?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要对一个事物未来的发展脉象有一个比较清晰的认识,明白事物发展的趋向,就需要了解一个事物发展的来龙及其现在的状态.在这样一个理论建立的前提上,事物是历史的一种联系的关系,现在的决定未来,过去的决定现在,也就是因果论,也就是说,事物发展是在绵延在因因果果之间的横向联系之中.当然,特殊因素的介入,是否会是事物的发展脱离一般事物的发展规律,是否这样地规律就是正确的,这也同样是一个疑问,可是我们姑且假设认为这符合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或许有人会说这样的论述有什么价值呢,是不是臆想主义呢?可我相信,有人会明白这样事物存在的价值,当然这是题外话。下面我们进入主题。笔者从中日之间历史探究某种事物存在的联系,为了探究影响中日两国之间关系的因素,也许笔者不会遵循具体的历史事件和发生的时间。当然即使这样,你也会发现我们所论述的主线在哪,只是不太明显罢了. 中国经历了战国时期的孕育,终于在公元前221年,由秦统一纷争格局的局面,开启了中国的大一统时代.经过当政者一系列制度和政策的实施,中国的社会已经初步具备封建社会的基本特征.而同时期的日本处于怎么样的一种社会状态呢?从历史教课书上我们可以看到日本进入封建社会是在大化革新之后,应该是在中国唐玄宗时期,正逢中国社会封建社会的顶峰时期. 那么我们就推测日本诸岛正处于奴隶社会时期,各地区之间正处于纷乱的战争状态.从中日历史上来看,秦汉时期,由于使用工具的和技术水平的限制,各地区之间的联系,虽然有,但毕竟不太频繁,因此隔海相望的中日之间发生发生深刻的联系,两个社会群体之间进行深层次的文化,经济甚者是制度上的交流是不现实的,仅仅出现了’徐福东渡扶桑”的传说故事. 也就是说,在政治制度上,中国比日本先进很多,同时也以为着在生产方式的变革和社会生产关系的调整上也远远领先于日本.为什么要论述这样的一个问题呢?笔者想要表达的是一个地区政治的组织形式代表着本地区社会生产调整的状态的最佳模式,请大家记住这个观点,后面笔者还会再次论述这样的一个问题.进入唐朝时期的中国,在法律儒家化上达到了技术了思想体系的成熟,并且这样的成熟不仅仅体现在对人们思想道德观念上的影响,而且对人们日常的经济生活的行为方式也起到了决定性的影响,乃至整个国家机器及国家政治组织形式,统治思想也深受其影响.中国封建社会的经济发展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这就是生产关系适应社会生产力的巨大威力.从这样的一个角度来看,中国社会的力量的变革完全源自于内部力量的发展推动的结果,中国社会是一个内源性的社会.从春秋战国时期封建社会的孕育,从秦汉封建制度的建立,到隋唐封建制度的全面完善,我们可以看出一个政治制度的全面地成熟完善的内源性发展模式,经历了一千多年的发展历程.笔者再次考察基本主义制度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到,从荷兰第一个资本主义制度的启蒙,到二战之后资本主义制度全面建立,或者说到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资本主义制度的全方位推广,也经历了五百年的时间,当然科技的进步导致人类文明传播途径和传播方式的多元多样化,是在封建社会无法比拟的.笔者再次比较英美的政治制度的不同发展历程,我们可以看到,英国是一个内源型的资本主义国家,从17世纪资本主义制度的确立到19世界建立世界霸权,用了也近两百多年的时间.而美国来说,我们从制度起源来说,美国应该是一个外源型的资本主义国家,它不是靠本身地区力量发展成一个全新的政治制度的国家,其实依靠英国的制度移民,参考法国资本主义学家的理论建立的一个国家,它的政治制度的行为模式的开端沿袭了英国的传统,在政治制度的设计上采取了三权分立的学说来设计自己政治模式,所以美国是一个外源性的国家.从英国和美国的发展史来看,外源性和内源型的国家究竟是否会强大,是不是内源性的依靠本土力量发展起来的政治制度就会有越于外源性靠移植它国政治制度的国家呢?这个问题,我们必须首先搞明白,因为它在研究中日之间关

2017年中国和日本工业实力比较,结果出乎你的意料!

2017 年中国和日本工业实力比较,结果出乎你的意料! 2017 年中国和日本工业实力比较,结果出乎你的意料! 2016 年财富杂志发布的世界五百强,我曾经把五百强里面的日本企业单独筛选出来看了下,发现一个有趣的事实,去掉金融,保险,能源类的公司,只把工业企业筛选出来,世界五百强里面的日本工业企业,一半的利润来自汽车行业。 当时想写篇文章说下这个分析结果,不过想到世界五百强这个样本还是比较小,只能包括大企业,却看不到中小企业的情况,比如说日本的六大电子零部件公司,从营业收入来说都进不了世界五百强,但是不妨碍他们在苹果,三星,华为的手机里面占据大量份额。 2017 年5 月,福布斯杂志发布了全球上市公司2000 强,觉得这个样本相比世界五百强大了许多,我们继续窥一斑识全豹,看下日本工业的现状。 请注意,福布斯统计的数字和日本企业自己公布的财报总是有出入,其原因应该是福布斯统计的是1-12 月的数字,而日本企业的财报往往是从四月一日开始。 我们盘点下日本工业的实力,总共90 家日本工业企业,他们是日本工业的精华。 从松下,索尼,东芝,夏普,NEC ,富士通,佳能,神户制钢,新日铁,发那科,大金工业,三菱化学,三井化学,信

越化学,丰田,本田,住友化学,武田制药,瑞萨电子,旭硝子,日本电装,爱信精机,三菱重工,雅马哈,奥林巴斯,捷太格特,富士集团,小松工业,日本电产,欧姆龙,立邦,富士集团等等都在榜单里面。 基本上日本各个工业行业的领头羊第一集团都在这个榜单里面。以后打起仗来,这90 家公司全部消灭了,日本也就差不多了。我们来分析下日本工业的现状: 1、日本工业的利润继续向汽车集中,汽车产业是日本的最 大支柱。 如果说以前日本工业是有多根支柱的话,那么现在随着日本在电子,半导体,造船,钢铁等行业的衰落,日本工业已经渐渐出现了向汽车工业聚集的趋势。 日本工业在渐渐由多根支柱变成单根支柱。如果我们看日本工业企业营收前十位:第一名丰田汽车2499 亿美元,第二名本田汽车1279 亿美元,第三名尼桑汽车1059 亿美元;第四名日立 858 亿美元,第五名索尼692 亿美元,第六名松下666 亿美元,第七名东芝472 亿美元,第八名富士通417 亿美元,第九名新日铁住金416 亿美元,第十名日本电装411 亿美元; 可以看出前三名都是汽车汽车,日本营收过900 亿美元的工业公司,全部是汽车公司。

食品添加剂及其分类

食品添加剂及其分类 关于食品添加剂的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为改善食 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的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天然物质。”同时明确,“为增强营养成分而假如食品中的天然的或者人工合成的属于天然营养素范围的添加物”也属于食品添加剂的范畴。 食品添加剂有三方面的重要的作用:①它能够改善食品的品质,提高食品 的质量和保藏性,满足人们对食品风味、色泽、口感的要求;②它能够使食品 加工和制造工艺更合理、更卫生、更便捷,有利于食品工业的机械化、自动化和规范化;③它能够使食品工业节约资源,降低成本,在极大地提升食品品质和 档次的同时,增加其附加值,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防腐剂 防腐剂就是能够杀灭微生物或抑制其繁殖作用,减轻食品在生产、运输、销售等过程中因微生物而引起腐败的食品添加剂。防腐剂可以有广义和狭义之不同。狭义的防腐剂主要指山梨酸、苯甲酸等直接加入食品中的化学物质;广义的防腐剂除包括狭义防腐剂所指的化合物质外,还包括那些通常认为是调味料而具有防腐作用的物质,如食盐、醋等,以及那些通常不直接加入食品,而在食品贮藏过程中应用的消毒剂和防腐剂等。作为食品添加剂应用的防腐剂是指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延长食品保存期,抑制食品中的微生物繁殖的物质,但在食品中具有同样作用的调味品如食盐、糖、醋、香辛料等不包括在内。食品容器消毒灭菌的

消毒剂亦不在此列。常见的几种防腐剂:苯甲酸及其钠盐(目前食品工业中最常见的防腐剂之一,主要用于饮料等液体的防腐。在偏酸性的环境中,具有较广泛的抗菌谱。) (二)抗氧化剂 能防止或延缓食品成分氧化变质的食品添加剂称为抗氧化剂。抗氧化剂按溶解性可分为油溶性与水溶性抗氧化剂两类。按来源可分为天然的与人工合成的两类。抗氧化剂能够防止或延缓食品氧化反应的进行,但不能在食品发生氧化后使之复原。因此,抗氧化剂必须在氧化变质之前添加。抗氧化剂的用量一般很少(0.0025%-0.1%),但必须与食品充分混匀才能很好的发挥作用。另外,柠檬酸、酒石酸、磷酸及其衍生物均与抗氧化剂有协同作用,起到增效剂的效果。 (三)酸味剂 酸味剂是以赋予食品酸味为主要目的的食品添加剂,它还有调节食品pH的作用。酸味剂分为有机酸和无机酸。食品中天然存在的主要有机酸包括柠檬酸、酒石酸、苹果酸和乳酸等。目前,实际应用的酸味剂主要是这些有机酸。酸均有一定抗菌作用,尽管单独使用酸来抑制防腐所需浓度太大,并且会影响食品感官特性,因而难以实际应用。但是,以足够浓度的酸味剂与其他保藏方法并用,可以有效的延长食品的保存期。上述各种酸味剂虽然都可以参加人体内正常代谢,但受消费者可接受性的限制,食品中加入酸味剂的量不可过大。 (四)着色剂

食品添加剂复习资料(整理版)

3.丙酸盐:抑制微生物合成丙氨酸而起抗菌作用。 4.对羟甲苯钾酸酯类:通过抑制微生物细胞的呼吸酶系与电子传递酶系的活性,破坏微生物细胞膜结构。使用山梨酸或山梨酸钾应注意什么问题 1.山梨酸较易挥发,应尽量避免加热; 山梨酸能够严重刺激眼睛,切勿溅入; 应避免在具有生物活性的产品中使用。因为酶可以使山梨酸分解成1,3—戊二烯,失去防腐能力,同时还会产生不良气体; 不可与乙醇共存,否则产生异味; 贮存时防潮、放热(<38℃),防氧化包装完整。 天然防腐剂有何利弊 利:资源丰富、抗菌性强、安全无毒、抗菌谱广、水溶性好、热稳定性好等优点,在人体消化道内可降解为食物的正常成分,不影响消化道菌群,不影响药用抗菌素的使用,而且还具有一定的营养价值。弊:天然食品防腐剂的作用机理、抗菌谱研究不够深刻,其适用范围、使用量、使用方法也需要进一步的明确,还有其对食品风味的影响,如何能最大程度发挥其功效等都需要进一步探索,同时如何将不同来源的天然食品防腐剂配合使用、协同作用,达到互补或协同增效作用,也值得深入探讨。 如何合理使用防腐剂 了解所用食品防腐剂和食品的性质; 严格按规定确定适用范围和使用剂量; 使用注意事项: 尽量减少微生物的污染; 确定合理的添加时机; 适当增加食品的酸度; 与热处理并用; 溶解与分散; 几种防腐剂的协同作用。 第四章食品抗氧化剂 1、食品抗氧化剂:是指能防止或延缓油脂或食品成分氧化分解、变质,提高食品稳定性的物质。 2、抗氧化剂作用机理 答:食品抗氧化剂的作用机理有三种: (1)数量最多的一类抗氧化剂是靠提供氢原子来阻断食品油脂自动氧化的连锁反应,从而防止食品氧化变质; (2)第二类是抗氧化剂自身被氧化,消耗食品内部和环境中的氧气从而使食品不被氧化; (3)第三类抗氧化剂是以通过破坏、抑制氧化酶的活性来防止食品氧化变质。 3、简述油溶性抗氧化剂的作用机理及其在食品加工中的作用。 作用机理:油溶性抗氧化剂均属于酚类化合物,它们能够提供氢原子与油脂自动氧化产生的自由基结合,形成相对稳定的结构,阻断油脂的链式自动氧化过程。 在食品加工中的作用:对油脂和含油脂的食品起到良好的抗氧化作用。 4.抗氧化剂主要有哪些类型各有何使用特点 答:按来源可以分为天然抗氧化剂和人工合成抗氧化剂。按溶解性可分为油溶性食品抗氧化剂和水溶性食品抗氧化剂。油溶性抗氧化剂能溶于油脂,对油脂和含油脂的食品起到良好抗氧化作用,水溶性抗氧化剂能够溶于水,主要用于防止食品氧化变色。 抗氧化剂使用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充分了解抗氧化剂的性能; 正确掌握抗氧化剂的添加时机; 抗氧化剂及增效剂的复配使用; 选择合适的添加量:油溶性抗氧化剂的使用浓度一般不超过%;水溶性抗氧化剂的使用浓度相对较高,一般不超过% 控制影响抗氧化剂作用效果的因素:主要有光、热、氧气、金属离子及抗氧化剂在食品中的分散性; 使用时必须使之十分均匀地分散在食品中才能充分发挥其抗氧化作用。 第五章食品着色剂

论中国与日本的关系

论中国与日本的关系 纵观历史,中国与日本的关系既有合作又有摩擦,双方关系由近及远,再由远及近,其摆动幅度之大世界少有。近代中国与日本可以说是水火不容,南京大屠杀,371毒气,日本首相参拜靖国神社等事件使得中国人对日本人恨得是咬牙切齿,但随着事件的推移,中国对日本的关系缓和了不少,不过中国人对日本的仇恨是不可磨灭的。近几年来,当中日经贸关系渐趋佳境之际,双边的政治关系却进一步滑向冷淡的深渊,其间的反差越来越大,几乎到了如不对政治局面加以改善,经济关系也难以维系的底部。 当今中国与日本的关系可谓复杂之极,由于历史原因,日本垂涎中国的资源和领土,用他的鼠目寸光发动了侵华战争,犯下了种种罪行,导致了中华民族难以释怀的仇日情节。但是笔者在此认为,事实就是事实,已无法改变,更重要的是中华民族的未来的生存和发展在整个中日关系中,经济合作占有中心地位,对于整个中日关系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从现状看,中日两国互为最重要的经济合作伙伴之一。在贸易方面,日本已连续11年保持为中国最大的贸易伙伴;对日本来说,中国也是位于前列的重要贸易伙伴之一。虽然说经济上的合作拉近了两国的关系,但理由一还有不小的差距。而且日本在政治对中国的态度是极其强硬的,使得中国人对日本的反感越来越大。近几年中日两国的首脑一直没有实现互访,虽然说距离不是问题,不过这对于两个尽在咫尺的国家来说是不正常的。经济上的往来这只是利益上的需要,政治上的问题才是中日关系的关键。而且政治上的不和睦将会导致以后几十年甚至永远中国和日本是敌对的关系。所以政治上的改革才能给中日关系带来希望。 历史问题迄今已只是影响中日关系的最大障碍。日本不能在彻底深刻的反省,总结近代侵华战争的前提下早日面向未来,对中国人民来说是一大憾事。现在日本的政策决定了他是亲西方的,这也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笔者认为日本不会永远亲西方,因为日本继承的是中华民族的文化,日本骨子里一直流淌着中华的血液,日本的野心是由于日本客观的自然条件决定的,日本面对的民族存亡与中华民族很相似 也许未来日本与中国会爆发战争,笔者认为战争的发动取决于日本,因为中国无意日本狭小的领土和匮乏的资源,而中国的领土和资源也许是日本垂涎若渴的,如果日本的决策层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前提下,应该能认识到发动侵华战争是最不明智的选择。但受到损害最大的是日本自己。这成为日本与周边国家建立互信的一条鸿沟,也使日本在成为“普通国家”,成为联合国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席位,在世界上发挥其与经济大国地位相称的作用等问题上无法取得中韩等国的由衷支持。两国之间的战争虽然早已结束,但这份沉重的历史遗产却一代又一代传了下来,长期的战争状态粉碎了中日两个民族自古以来形成的相互师从,相互仰慕的美好感情与和平氛围,民族情绪开始发生历史逆转,这种逆转对后来中日关系造成的影响 其程度之深,时间之持久,范围之广泛,无论怎样估计也不为过分。与历史问题相伴而来的还有两国在台湾问题,领土问题以及日美安保问题等分岐。这一系列原则分歧的存在,再加上今年数起具体事件的发生,如参拜靖国神社问题,钓鱼岛事件等等。 中国和日本在近年来崛起是比较迅速的,两强并起。在亚洲。中日两国的综合国力都在上升过程中,是未来世界多极化格局中不可忽视的力量。日本迟早要成为政治大国,这与中国成为经济大国同样是不可避免的趋势。上面已经提到日本跟中国文化相似,没有被西方所同化,而中国无意与日本为敌,虽然历史造成的痛苦无法抹去。但双方同时向前看才是最重要的,日本的经济和技术可以帮助中国富裕起来。而中国可以促进日本的高技术产品的消费以及基本产品的供应。中日两国告别了“一强一弱”的时代后必须适应相互容忍和接受对方。

食品添加剂的种类与功能

食品添加剂的种类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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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食品添加剂的种类及功能 摘要:三鹿奶粉中的三聚氰胺、面粉中的增白剂、大米中掺的石蜡、给猪喂得瘦肉精……,让我们或多或少的了解了食品添加剂并且一听到食品添加剂就不寒而栗。食品添加剂,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和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关键词:食品添加剂含义种类及作用意义和作用安全营养 提起“食品添加剂”,想必每个人都不会陌生。这是因为近年来我国的食品问题层出不穷,三鹿奶粉中的三聚氰胺、面粉中的增白剂、大米中掺的石蜡、给猪喂得瘦肉精……,让我们或多或少的了解了食品添加剂并且一听到食品添加剂就不寒而栗。其实食品添加剂是当今是食品工业的“秘密武器”,几乎是食品工业产品不可缺少的。随着餐饮业的高速发展,规模化程度和企业化程度的提高,连锁经营的广泛实施,大批量规模化生产,同时随着消费者的美食鉴赏水平的提高,仅仅用传统烹饪工艺制作的食物风味已满足不了消费者的口味需求。于是,食品添加剂受到了厨师的青睐,并逐步作为厨艺的特殊秘密武器应用于烹饪之中。但是经过这些事件以后,很多人对食品添加剂产生了误区,认为食品添加剂就是对身体有害的。其实不然,那么什么是食品添加剂,添加剂有哪些,它们有什么作用和功能,这些都需要我们去了解和学习。 1.食品添加剂的含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中国对食品添加剂定义为:食品添加剂,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和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和卫生部公告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分为23类,共2400多种,制定了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的有364种。主要有酸度调节剂、抗结剂、消泡剂、抗氧化剂、漂白剂、膨松剂、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着色剂、护色剂、乳化剂、酶制剂、增味剂、面粉处理剂、被膜剂、水分保持剂、营养强化剂、防腐剂、稳定剂和凝固剂、甜味剂、增稠剂、食品用香料、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其他等23类。 2.常见食品添加剂的种类及作用

食品添加剂课程总结

食品添加剂课程总结 一、概述我们对食品添加剂并不陌生,因为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无处不在。如方便面中添加乳化剂提高面团的吸水性;火腿中的增稠剂和鲜味剂可以使火腿变得更加香嫩;月饼的防腐剂可以保鲜……而我们最熟悉、最常见的添加剂就是盐,试想一下若没有在食物中添加盐,那么食物尝起来就无味道可言了!由此可见,食品添加剂已经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调剂着我们的生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按其来源、功能和安全性可以对食品添加剂进行分类。按来源可分为天然食品添加剂和人工化学合成添加剂,按功能分为防腐剂,漂白剂,着色剂等22种,按安全划分为A、B、C三类。 二、主要品种介绍 1、食品乳化剂 食品乳化剂是食品加工中使互不相溶的液体形成稳定乳浊液的添加剂,是一类表面活性剂。乳化剂从来源上可分为天然物和人工合成品两大类。而按其 在两相中所形成乳化体系性质又可分为水包油(0/W型和油包水(W/O 型两类。常用的食品乳化剂有蔗糖脂肪酸酯、司盘、吐温等。 2、食品增稠剂 增稠剂是一种食品添加剂,主要用于改善和增加食品的粘稠度,保持流态食品、胶冻食品的色、香、味和稳定性,改善食品物理性状,并能使食品有润滑适口的感觉。增稠剂都是亲水性高分子化合物,也称水溶胶。按其来源可分为天然和化学合成(包括半合成)两大类。常用增稠剂有黄原胶、卡拉胶、瓜儿豆胶等。 3、食品防腐剂 防腐剂是抑制微生物活动,使食品在生产、运输、储藏和销售过程中减少因腐败而造成经济损失的添加剂。在我国允许使用的主要有山梨酸钾及其盐类,对羟基苯甲酸脂,丙酸及其盐类 4、食品抗氧化剂 食品抗氧化剂是能阻止或延缓食品氧化变质、提高食品稳定性和延长贮存期的食品

抗战前中国与日本综合实力对比

抗战前中国与日本综合实力对比抗战时期日军的编制 七七事变前,日本陆军有17个常备师团、4个混成旅团、4个骑兵旅团、5个夜战重炮旅团、3个战车联队、16个飞行联队(54个飞行中队)以及守备队(旅团)。合计38万人。日本的征兵制规定凡17-40岁男子必须服役。还有预备役兵73.8万,后备役兵87.9万、第一补充兵157.9万,第二补充兵90.5万。此外还有第一、第二国民兵役。日本海军动员与陆军类似,但服役年限不同。全国可动员1000万人。 侵华战争前期,各师团都有若干补充大队,配备步兵轻武器,不列入战斗序列,作用是随时补充师团的缺额。所以每个师团实际参战人数要大于编制人数。如淞沪会战的第9师团,1个多月死伤12360人,但仍能不经修整进攻南京,就在于补充体制发挥了作用。但侵华战争后期,日军兵源短缺,已经难以随缺随补。 师团是日军各兵种联合的战略单位,能承担战略方向(进攻作战)任务,编成内各兵种齐全,包括步兵为主体,骑兵炮兵工兵辎重兵兼备。明治以来,师团一直沿用2旅4联队制(步兵)。每个师团下辖:2个步兵旅团、骑炮工辎联队各1个,合计8个联队,另有通信队、卫生队、第1、2、3、4野战医院、兵器勤务队、病马场等。每个步兵旅团下辖2个步兵联队。每个步兵联队下辖3个步兵大队。每个大队

下辖4个中队。全师团有48个步兵中队。根据中国军委会军令部调查,九一八事变时,日军师团平时13000人,战时18000人;七七事变时,师团平时15000人,战时20000人。日军的文件记载是,师团平时11858人,战时21800人,有的甚至达到25200人。 1936年日军在充实军备的计划中规定,除现有常备师团及少数新建师团外,大部分新建师团取消旅团级别,直辖联队。1937年9月,以独立混成11旅团为基础扩编为第26师团,辖3个步兵联队。1938年4-6月,日军组建了6个三联队制师团,包括第15、17、21、22、23、27师团。但编制不统一。例如第26师团有2个炮兵联队,第22师团有1个装甲中队。1940年,日军大本营下令统一三联队制师团编制,人员定额大减,仅为8872人,战时编制也只有12800人。这种师团(类似乙种师团,抗战前的17个师团则类似甲种师团)辖1个步兵团,搜索,炮兵、工兵、辎重兵联队各1,1个通信队(营级)。步兵团辖3个步兵联队。师团合计7个联队。联队辖3个步兵大队、1个炮兵中队和1个通信中队(连级)。大队辖3个步兵中队和1个机枪中队。这样的乙种师团只有27个步兵中队,实力只有甲种师团的56%。太平洋战争开始后,乙钟师团撤销了步兵团的建制,师团直辖联队。还新建了一些丙种师团,如第60、70、115、117师团,仍辖旅团,但旅团下没有联队,旅团直辖4个独

食品添加剂习题食品添加剂概述复习题

第一章食品添加剂概述测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 CCFA是哪个机构的简称?( ) A. FAO/WHO食品法规委员会 B. 联合国粮食与农业组织 C.世界卫生组织 D. FAO/WHO食品添加剂法规委员会 2. MNL也称最大耐受量、最大安全量或最大无效量,单位为( ) A. μg/kg B. mg/kg C. g/kg D. mg/g 3. 判断食品添加剂急性毒性的重要指标是() A、LD50 B、ADI C、最大无作用剂量 D、NOEL 4. 国际食品香料冠以A的为() A、天然香料 B、天然等同香料 C、人造香料 D、香精 5. 根据食品添加剂的编码,01.001代表() A. 酸度调节剂 B.乳酸 C.柠檬酸 D.亚铁氰化钾 为0.95mg/Kg,那么该物质的毒性级别属于() 6. 若某种物质的LD 50 A. 无毒 B. 低毒 C. 剧毒 D. 极毒 7.由动物试验得,糖精的NOEL值为500mg/kg体重·天,那么成年人(按体重60kg计)每日最高允许摄入糖精的总量为() A. 300mg B. 5mg C. 500mg D. 50mg 1-7:D B A C C D A 二、多项选择题 1.食品添加剂的作用主要有:( )。A、增加食品的保藏性能、延长保质期,B、改善食品的色香味 C、有利于工业化大生产, D、能保持或提高食品的营养价值 2.在我国,毒理学评价通常包括以下哪些实验() A. 急性毒理性试验 B. 遗传毒理试验 C. 亚慢性毒性试验 D. 短期喂养试验 E.慢性试验 3.ADI的分类包括() A. ADI B. 类别ADI C. ADI无需规定 D. 暂定ADI E. ADI不能提出1.ABCD 2。ABCDE 3.BCDE 三、名词解释

日本与中国习俗的异同

日本中国习俗的异同 日本人的生活习俗虽与中国的习俗有许多相近之处,但也有不少还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到日本后,千万不要按中国的某些习俗去想当然办事,而要事先搞搞清楚,再入乡随俗。否则,将会因不合习俗而造成一些别扭和误会。 日本人爱喝酒,常常也同中国一样无酒不成席。但日本人的敬酒方式却同中国人不一样。中国人是相互碰杯,而且敬酒的一方要先干为敬。日本人则不同,敬酒的一方手持酒瓶,不断地为对方斟满酒,他却不喝。而且为了表示诚意,往往要跪在被敬者面前,低头鞠躬表示敬意,直到对方被他灌醉。 日本人也同中国人一样爱喝茶。但他们饮茶从不直接将茶叶放入茶杯中冲,而是放在一个带过滤网的小茶壶里。斟茶时不像中国那样一次斟满,而是以半杯为敬,并且一般不再续茶。这常使喝惯大碗茶的中国人感到难以解渴。 日文中的梳子的发音与苦死同音,因此日本人对赠梳子有忌讳,在较为豪华的饭店客房里,也很少有摆梳子供客人使用的。如果不是日本人主动要,你千万不要随便将梳子借给他用。 日本人睡觉的朝向是很有讲究的,最忌头朝北睡,因为死人停尸时都是头朝北的。所以,当你住在日本人家中,早晨整理床铺时,一定不要将枕头放在北面,北枕即意味死亡。 日本人吸烟,从来都是各吸各的,不像中国的烟民,喜欢互相敬烟。因为日本人认为每个人喜欢的香烟品牌、品味都不尽相同,不必强迫别人吸自己喜欢的烟。 日本人喜欢中国的书法篆刻,因而中国人常常将一些古朴的篆刻印章做为礼品赠送日本朋友。但要切记,在他们的习俗观念中,不完整的印篆是不吉利的。 日本人也讲黄道吉日,日本的日历上在日期旁常印有大安、友引、先胜、赤口、先负、佛灭的字样,表示吉凶日,称其为六曜。其中大安即为黄道吉日,日本人入学考试、结婚、出门旅行多选此日。而友引却是火葬场休息的日子,因为这一天火化,死者会将其友一起引到阴间去。先胜意为先到者胜,所以这一天,人们干什么都加快速度。而先负则正相反,这一天干什么都力争慢半拍。日本人常对动作迟缓的人开玩笑说:您的日历今天是先负吧。赤口之日一早一晚为凶,而从上午九时至下午三时为吉。佛灭则为大凶之日,在日本,如无特别紧要之事,一般不要选择佛灭之日办理重要事宜。 日本人的生活习俗虽与中国的习俗有许多相近之处,但也有不少还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到日本后,千万不要按中国的某些习俗去想当然办事,而要事先搞搞清楚,再入乡随俗。否则,将会因不合习俗而造成一些别扭和误会。 日本人爱喝酒,常常也同中国一样无酒不成席。但日本人的敬酒方式却同中国人不一样。中国人是相互碰杯,而且敬酒的一方要先干为敬。日本人则不同,敬酒的一方手持酒瓶,不断地为对方斟满酒,他却不喝。而且为了表示诚意,往往要跪在被敬者面前,低头鞠躬表示敬意,直到对方被他灌醉。 日本人也同中国人一样爱喝茶。但他们饮茶从不直接将茶叶放入茶杯中冲,而是放在一个带过滤网的小茶壶里。斟茶时不像中国那样一次斟满,而是以半杯为敬,并且一般不再续茶。这常使喝惯大碗茶的中 国人感到难以解渴。 日文中的梳子的发音与苦死同音,因此日本人对赠梳子有忌讳,在较为豪华的饭店客房里,也很少有摆梳子供客人使用的。如果不是日本人主动要,你千万不要随便将梳子借给他用。 日本人睡觉的朝向是很有讲究的,最忌头朝北睡,因为死人停尸时都是头朝北的。所以,当你住在日本人家中,早晨整理床铺时,一定不要将枕头放在北面,北枕即意味死亡。 日本人吸烟,从来都是各吸各的,不像中国的烟民,喜欢互相敬烟。因为日本人认为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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