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判流程管理工作规则

人民法院审判流程管理工作规则
人民法院审判流程管理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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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泸水县人民法院审判流程管理工作规则

?来源:泸水县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10年06月29日点击:1050 字体大小:大中小

(2010年1月11日审判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

为了规范审判业务流程管理,实现公正与效率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结合我院立案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立案

第一条立案庭负责民商事、行政、刑事自诉案件、执行案件的立案审查工作。

第二条立案庭接到当事人的起诉状,应当进行登记,并给当事人出具收据。

第三条立案庭应当对起诉状进行如下审查:

(一)起诉状(自诉状)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单位名称)、住所、具体的诉讼请求,起诉的事实和理由,具状人签名或者盖章等基本情况。

(二)审查原告或者自诉人是否具有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法定代表人、诉讼代理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代理权限是否明确。

(三)原告或者自诉人是否提供了必要的证据(或证据目录清单)。起诉是否有明确的被告,是否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

对民商事案件,应当审查原告的主体资格和被告是否明确,证实原告、被告之间存在某种法律关系的合同、票证等证据,或者证实原告权益受到侵害和受损程度的证据。

对行政案件,应当审理原告是否具备主体资格;起诉是否针对具体行政行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法律规定起诉经过复议为前置条件的,是否经过复议程序;被告是否适格,是否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以及不服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或者不作为的证据等。

对刑事自诉案件,应当审查自诉是否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的规定,并审查是否在法定的犯罪追诉时效期内提起,被告人的基本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证据材料或证据线索等。

(四)案件是否归人民法院主管以及受诉人民法院是否有管辖权。

第四条对刑事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移送后,立案庭进行立案登记,当日移交刑事审判庭,由刑事审判庭审查被告人是否羁押、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主要证据复印件是否齐全,赃款、赃物、物证是否随案移送,相关法律手续是否齐全,依照《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办理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在开庭5日前,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合议庭成员(独任审判员)、书记员情况抄送立案庭、院办公室,将提押送票交法警队,立案庭发出排期公告表。

第五条立案庭在审查中,如果发现原告或者自诉人证明其诉讼请求的主要证据不具备的,应当及时通知其补充证据。收案的时间,以当事人补齐有关证据材料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六条立案庭收到原告或者自诉人提交的诉状和有关证据后,审判庭收到当事人递交的上诉状或证据及其他诉讼材料应当出具收据,收据一式两联,一联交付当事人,一联附卷,由相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对于不予以立案或者原告、自诉人在立案前撤诉的,应当将起诉材料退还。

第七条经立案庭审查,对于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应当说服原告或者自诉人撤诉,原告坚持起诉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自诉人坚持起诉的,应当裁定驳回。

第八条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的裁定书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员制作,报庭长或主管院长审批,裁定书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员,书记员署名。

第九条经审查认为起诉符合受理条件的,应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作出处理,凡登记立案的,上级法院指令再审、指定管辖的案件由审查立案人员决定立案,其余案件由庭长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报主管院长审批。已经决定立案的案件,应向当事人发送诉讼须知、案件受理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指导当事人进行诉讼。

第十条刑事自诉案件应当在收到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民商事、行政案件应当在收到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决定立案或者裁定不予受理。

第十一条对当事人的民事、行政、刑事案件的申诉或再审申请的立案审查和审理依照相关诉讼法规执行。

第十二条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诉或再审申请,经立案庭负责立案的审判人员审查,认为需要立案的,报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当事人申请暂缓执行的,经审查如原判决、裁定明显有错误的,负责审查的审判员可提出暂缓执行的意见,报院长审批后,由负责审查的审判员制作暂缓执行通知书下发。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诉或再审申请的不予立案,经审委会讨论决定立案的,将案卷调齐,登记、编号后交审判监督庭审理,案件移送审监庭的时间为审限开始的时间,审监案件由审判监督庭负责排期开庭。

第十三条立案庭收到当事人的申诉或再审申请或领导交办的案件,要在30天之内决定是否立案,需要补充材料的,时间从补充收齐之日起计算。

第十四条立案庭接到当事人的执行申请以后,应当审查以下内容:

(一)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是属于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并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

(二)申请执行的申请人必须是案件的当事人;

(三)申请的执行属于本院管辖;

(四)申请执行的内容属于法律规定可以执行的财物;

(五)申请是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第十五条符合上述条件的执行申请,立案庭将案件立卷、编号后三日内移送执行工作局执行;执行申请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予立案。

第十六条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外地法院应出具委托执行所需的规范手续和材料,经立案庭登记后移送执行局执行。

第十七条人民法庭的立案工作依照我院制订的《人民法庭工作规则》办理。

二、速裁

第十八条下列民事案件经立案庭审查后,可直接进行调解

(一)当事人双方对案件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相应证据证实,无需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即可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案件。

(二)法律关系明晰,责任承担者、权利享有者一目了然的案件。

(三)当事人对案件的是非责任以及诉讼标的争执无原则性分歧的案件。

(四)立案庭认为可调解的其他案件。

三、收费

第十九条对决定立案的案件,立案庭应依照《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办法》及相关规定计算诉讼费用,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银行诉讼费专户交费,如不按期预交诉讼费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第二十条原告在预交诉讼费用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的,原告要按规定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立案庭负责审查的审判员审核后,报庭长提出审查意见并报主管院长决定。

第二十一条审判庭在审理案件过程中,认为应当收取勘验、公告、翻译等其他诉讼费用以及被告提出反诉应当收取反诉费用的,在核算后书面通知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到指定银行的诉讼费专户交费。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超过期限未预交诉讼费用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的或虽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但未获批准的,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人民法院的诉讼费预收、结算按我院制定的《人民法庭工作规则》办理。

四、证据交换

第二十三条审判庭根据案情自行确定审理前的证据交换,决定举证期限。根据举证须知、举证通知书的告知事项,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审判庭应向当事人发出《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组织证据交换通知书》或《人民法院依职权组织证据交换通知书》。若当事人向本院申请调查收集证据,审判庭经审查后向当事人发出《准许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收集证据通知书》,准许的应在三日内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收集证据。若当事人提出证据保全申请,经审查后向当事人发出《证据保全担保通知书》和裁定书,并在三日内组织人员进行证据保全,经审查不符合保全的应向当事人发出《驳回证据保全申请通知书》。若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向本院申请重新鉴定,经审理符合条件的应向当事人发出《准许重新鉴定通知书》,并在三日内重新委托鉴定,不符合条件的应向当事人发出《不予准许重新鉴定通知书》。若当事人向本院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审判庭经审查应向当事人作出《准许证人出庭作证通知书》或《不予准许证人出庭作证通知书》。若当事人向本院申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协助质证,审判庭经审查向当事人发出《准许具有专门知识人员出庭协助质证通知书》或《不予准许具有专门知识人员出庭协助质证通知书》。

审判庭收到有关证据,应向当事人出具证据收据,在举证期限届满后三日内完成证据交换工作,证据交换应由书记员制作证据交换笔录,笔录由组织交换的审判员、书记员、当事人签名。

五、排期

第二十四条立案庭收案后,应对各类案件进行立案审查并排期开庭。立案庭排期后将案件移送各审判庭,由审判庭负责人决定适用审判程序和承办人员,及时发出公告,通知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到庭。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应在立案后五日内移送审判庭,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应在立案后五日内移送审判庭。

第二十五条案件排期后,立案庭在移送案件时,同时将开庭时间、地点、案由及相关事项书面通知庭长。

第二十六条立案庭对案件进行排期后,应按照案件归口管理的原则,将按我院民一、民二庭审理案件分类,分别移送民一、民二庭庭长签收,由民一、民二庭庭长将案件排到人,交具体承办人员;将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非诉申请强制执行审查的案件移送行政庭庭长签收,由行政庭庭长将案件交由案件承办人。

六、送达

第二十七条送达采用司法特快专递邮件的送达方式和派员送达方式相结合,具体方式视案件情况确定。立案阶段的送达由立案庭负责,审理阶段的送达由各审判庭与立案庭协助配合的方式开展。外地法院委托我院送达的,由立案庭负责送达;委托外地法院送达的,按立案、审理不同阶段由相应庭室办理。

法律文书的送达应在三日内完成。

七、简易程序

第二十八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立案工作可在遵循立审执监分立原则的前提下加以简化,合理采用速裁机制,巡回审理中即收审的案件,须在结案后五日内补办案手续。

第二十九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受法律规定的答辩期限,举证期限的限制,对在本地的当事人或者证人可以用书面、电话通知或请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捎信等简便方式传唤。

第三十条在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无争议或审判员对案件基本事实及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责任进行归纳的基础上,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时应尽量当庭审判,逐步提高当庭宣判率。

第三十一条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过程中,当事人对适用程序提出异议或审判员认为应转入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及时报告,经主管院长批准后将变更程序的决定及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由审判庭和立案庭协商排期开庭。

第三十二条适用简易程序或巡回审理的案件可以适用格式法律文书。在巡回审理中所收取的诉讼费,可先由巡回审理的法官代收,开具编号的诉讼费收据,在巡回审理结束后二日内转交指定银行的诉讼费专户。

八、庭审与宣判

第三十三条案件移送审判庭后,有关审判庭对案件是否由本庭审理有异议的,可与立案庭研究,意见不一致的,由立案庭提出意见,报院长决定。

第三十四条各审判庭应当按照立案庭排定的日期开庭,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因特殊原因需要改变开庭日期的,应于开庭前七日向立案庭提出,立案庭经审查认为理由充分的,应当变更排期,并向当事人说明原因。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经批准决定延期审理的,再次开庭的排期由审判庭负责,在确定再次开庭排期前应与立案庭联系,以免案件排期相互冲突。

第三十五条各类案件交审判庭后,由各审判庭的庭长对案件的分配、审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案卷材料由案件承办人负责保管,由记录该案的书记员负责装订。

第三十六条在案件审判阶段,审判长、独任审判员和案件承办人应对全案负责,审判长、独任审判员及书记员,在庭审结束后,应在庭审笔录上签名,法律文书打印校对稿应由审判长或案件承办人签名,否则不得交由打字员印刷,没有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签名就印刷的,打字员一并负有共同责任。

第三十七条案件的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由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进行宣判,改期宣判的应由合议庭成员或者独任审判员进行,宣判应当由书记员制作宣判笔录。

刑事、民商事案件当庭宣判率不低于60%(调解结案的案件视为当庭宣判),行政案件、再审案件当庭宣判率不低于50%。

九、上诉、抗诉

第三十八条当事人对一审判决、裁定提出上诉,或检察机关提起抗诉的案件,上诉状、抗诉书及附材料交相应的审判庭,审判庭向对方当事送达上诉状后,记录该案的书记员在上诉期限届满之前将案卷

及有关材料装订好,并由审判庭庭长将案件交到立案庭,由立案庭在上诉期届满3日内将案件移送上级法院立案庭。

当事人直接向上级法院提出上诉的案件,在接到二审法院转交的上诉状和案件移送通知书后,审判庭及时装订卷宗,立案庭应三日内将案卷材料移送上一级法院立案庭。

第三十九条上诉、抗诉案件发回重审或维持原判的,立案庭接收退卷后,重审案件(含刑事重审件),由立案庭办理重审手续,另行排期开庭;维持原判的,将案卷当日退回审判庭,由审判庭办理相关手续。需要调卷审查,立案庭接到上级法院调卷通知后,应在十日内将全部案卷移送,至迟不超过二十日。

十、保全

第四十条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诉前财产保全、案件移送审判庭前的诉讼保全由立案庭作出裁定,交由执行工作局执行。对于案件移送审判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提出诉讼保全申请,由审判庭作出裁定,交由执行工作局执行。

十一、结算与交付

第四十一条民商事、行政案件裁判生效十日内,审判庭庭长及承办人督促记录该案的书记员填写诉讼费结算通知单,通知当事人到立案庭办理诉讼费结算,并将有关票据归卷。书记员装订案件卷宗前,审判员应将审判流程管理表相应内容填写完毕。

第四十二条刑事案件生效十日内,由记录该案的书记员填写罚没款上缴通知单,通知有关人员办理上缴手续,并将有关票据附卷。对于涉及赃款、赃物处理的,由主审法官和书记员共同负责办理销毁、上缴和发回手续,财务室人员、立案庭诉讼费专管员配合办理,并将有关材料附卷。

第四十三条民商事、行政案件判决裁定生效后,立案庭依当事人的申请审查立案移送执行局执行,刑事裁判中判处罚金刑、没收财产刑、刑事附带民事裁判中的民事赔偿等需要执行的,在裁判生效后十日内,由刑事审判庭移交立案庭,由立案庭登记立案后二日内交执行局执行。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生效后10日内,由书记员办理交付执行的有关法律手续,经刑事庭庭长审核后在执行通知书底稿上签名方可交付执行。

第四十四条书记员须在案件审结15日内将案卷装订好,在案件生效十五日内由审判庭庭长将案件移送到审判监督庭进行案件质量评查。

十二、执行

第四十五条各类执行案件在立案庭从审查立案到移送执行局应在七日内完成,各类执行案件的执行费一律不予预收,可依据各阶段的执行标的分段收取,也可在案件执毕时一次性计收。

第四十六条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由立案庭审查应提交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具体的证据材料、适用法律法规的复印件等材料是否齐全,不齐全的要求补齐,手续齐备登记后交由行政审判庭组成合议庭进行司法审查并作出裁定,裁定作出后行政庭应在十五日内交立案庭,立案庭应在收到案件二日内移送执行局执行或是归还申请机关。

第四十七条执行局收到执行案件,应通过集体讨论,研究执行方式、方法与时限,形成执行计划,并把执行责任落实到人,同时将执行计划送立案庭,报主管院长,执行局从收到案件报送执行计划应在十日内完成。

执行局接受立案庭的案件执行流程管理。

第四十八条执行法官应当在案件执结后十日内将案卷装订好,由执行局局长将案件交审判监督庭进行案件质量评查。

十三、案件质量评查、归档

第四十九条审判监督庭在接到各审判庭和执行局移送的案件后,应严格按照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四率一限”考核指标及验收办法》(试行)执行的要求进行案件质量评查。重点检查案件审判、执行程序是否合法,卷案材料是否齐全,经检查发现有问题的案件,退回审判庭或执行局督促其纠正;审判庭和执行局应在收到退回的案件之日起二十日内纠正问题,并再次将案件交审监庭评查。检查合格的案件,由审监庭加盖案件质量评查“合格”印章,交档案室归档。审监庭的案件质量评查应在收到案件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

第五十条审监庭将“合格”案卷交档案室归档,档案室应向审监庭出具案件卷宗归档收据,审监庭应将收据复印后把原件送立案庭,立案庭依据收据销案。审监庭每半年将评查情况,在院内予以通报。

十四、交办案件的办理

第五十一条交办案件是指上级人民法院、党委(政法委)、人大交人民法院办理,并规定回报结果的案件,以及本院领导认为需要复查并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

第五十二条交办案件由立案庭统一归口,负责登记、分流、督办、回报结果。立案庭对交办结果必须明确专人负责处理。

第五十三条立案庭收到上述交办单位的正式交办函后,按下列程序审查处理。

1、属本院生效的判决、裁定,认为可能有错误的,向院长汇报提交审委会决定立案后,移送审监庭审理。

2、生效的判决、裁定基本没有错误的,立案庭直接向交办单位或交办领导回报结果。

3、不属于人民法院处理的,转有关单位处理,并报告交办单位或交办领导。

第五十四条超期未报结果的,立案庭填发由主管院长签发的催办通知单。回报结果由立案庭统一编号、打印。对于交办案件统一立案庭建立档案,一案一档。

十五、信访工作

第五十五条来信来访统一归口立案庭负责处理,立案庭应指定专人负责处理来信来访工作。

第五十六条对群众来信要认真审阅,根据不同内容,及时准确地分类登记和转送,登记务求详细具体,准确地反映来信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记明来信人的姓名、收信时间、案件类别、案由、原判时间、处理结果、编号、走向等。

第五十七条对群众来访应逐人登记并认真听取来访者的陈述并做好记录,应记明来访人员姓名、来访时间、陈述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如果是申诉来访应记明原审时间、案由、原处理结果及申诉的主要理由等。重复来访也应登记,若反映的问题相同,在记录上可以从略,但不得因重复来访而不予登记。

第五十八条对来信来访应作分类处理

1、告诉来信,起诉属于本院受理范围的,登记后转交负责立案的审判员审查立案,不属于本院受案范围的,转有关部门并通知来信人与有关部门联系。

2、属于申诉的来信,交负责审查立案的审判员,按审判监督立案程序办理。

3、属于催办案件来信,移送承办该案的审判庭或执行局。

4、对于非诉诉讼来信来访分另不同情况给予答复或转处,对于转处的来信来访人要告知他人自行与有关部门联系。

第五十九条及时处理重要信访

1、处理来信接待来访中,对下列情况应填写“重要信访摘报”。

(1)案情重大的告诉;

(2)多次来信来访未得到处理的告诉申诉;

(3)矛盾可能激化或正在激化的;

(4)反映正在审理的案件有明显违反法定程序的;

(5)反映正在审理的案件的办案人员违法违纪行为或反映本院干警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6)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的;

(7)原判可能有错误的申诉;

(8)经常缠诉不休的;

(9)其他认为应当摘报领导的。

2、重要信访摘报连同来信或来访记录一并送庭长审阅,庭长认为必要的,应提出意见呈送主管院长审批。

3、院领导批示转办或交信访员直接办理的,应立即办理,不得拖延。

4、需要与有关部门联系或需进行必要调查的应及时办理,做好调查笔录。

5、经过联系或调查应及时向批办的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请批办的领导审定。

6、重要信访应按序号排列订卷归档,每一宗重要信访的归档材料应有:申诉状、再审申请书或来访记录、“重要信访摘报”、工作记录或调查笔录、办理情况报告等。

第六十条注意掌握信访动态,从群众的来信来访中注意发现和筛选带有倾向性的信息。

第六十一条每月20日填写“告诉申诉来信来访情况统计表”,送庭长审核后,及时交司法统计员进行司法统计。

十六、审判流程的监督与管理

第六十二条立案庭负责对各类案件的审判流程进行统一协调和监督,案件移送审判庭后,应进行跟踪监督,在刑事案件法定期限届满前5日,民商事、行政案件在法定期限届前20日,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届满前30日,向审判庭和执行局发出由分管立案工作的院领导签发的《案件催办通知书》进行催办;法定期限届满后尚未结案的,应报主管立案工作的院领导签发《督办令》进行督办。

立案庭每月对立案阶段,审理(执行)阶段的审判流程工作的管理情况进行通报,通报工作须在次月五日前完成。

各类案件审结后3日内,庭长督促承办人同书记员将案件审结情况抄送立案庭,以便立案庭掌握案件审理情况和进行司法统计。

第六十三条审判流程的执行情况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由政工部门根据本规则和立案庭的审判流程管理通报进行考核、奖惩。

第六十四条本规则由院审判委员会负责解释,自二O一O年一月十一日讨论通过之日起执行。

基建管理部岗位职责

一、基建管理部岗位责任制 1 基建管理部岗位责任制 1.1 直属上级:主管副总 1.2 管辖范围:冶炼企业 1.3 职责与权限 1.3.1负责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维修及技改工程的立项、报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管理,建筑工程的设计审查、招标管理、现场管理、合同管理、计划统计及验收管理等工作,严格按照《冶炼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开展工作; 1.3.2负责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维修及技改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及报建手续的办理工作; 1.3.3负责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维修及技改工程项目建筑工程设计的审查工作; 1.3.4负责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维修及技改工程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概算审核、预算编制、进度款审核、结算审核、第三方送审工作,严格控制工程投资,完成公司下达的费用控制目标; 1.3.5负责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维修及技改工程项目建筑安装工程的招标管理工作; 1.3.6负责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维修及技改工程项目建筑工程现场全过程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加强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工程按公司下达的计划目标顺利实施; 1.3.7负责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维修及技改工程项目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组织合同洽谈,完成合同起草、流转、签订、履行及归档等工作; 1.3.8负责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维修及技改工程项目建筑工程计划统计工作,确保计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统计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1.3.9负责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维修及技改工程项目建筑工程各阶段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 1.3.10负责组织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维修及技改工程项目建筑工程的后评

价管理工作; 1.3.11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2 基建管理部主任岗位责任制 2.1 直属上级:主管副总 2.2 管辖范围:冶炼企业 2.3 职责与权限 2.3.1在公司主管副总的领导下,全面主持基建管理部工作; 2.3.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3.3组织编制、审查、上报年度基建计划; 2.3.4牵头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维修及技改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及报建手续的办理工作; 2.3.5主持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维修及技改工程项目建筑安装工程的招标管理工作; 2.3.6负责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维修及技改工程项目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组织合同洽谈,审核工程合同和工程款的支付等工作; 2.3.7主持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维修及技改工程项目建筑工程设计的审查工作; 2.3.8组织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维修及技改工程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概算审核、预算编制、进度款审核、结算审核、第三方送审工作,严格控制工程投资,完成公司下达的费用控制目标; 2.3.9负责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目标、安全控制目标、进度控制目标、投资控制目标的制定及考核工作 2.3.10组织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维修及技改工程项目建筑工程计划统计工作,确保计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统计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3.11负责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维修及技改工程项目建筑工程的阶段验收、组织整体验收、外委中介机构对项目进行后评价,审查阶段验收、整体验收和后评价评估报告; 2.3.12主持基建工程部的外部协调工作; 2.3.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020年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思路(1)

2020年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思路(1) 全文结束》》年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思路 全文结束》》年,市行政服务中心将紧紧围绕市委四件大事、九个关键、一个保障的总体工作思路,按照精力更加集中、工作更加用心、思想更加一致、作风更加扎实的工作要求,着眼于提高效率、提升质量,打造便民扶商的优质行政服务平台,创新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推进集中办理工作上一个更大的台阶。 一、进一步加强时效管理,推进工作再提速 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市投资项目服务流程和时效管理及责任分工〉的通知》精神,对集中办理行政服务事项的承诺和办理时限进行梳理,凡材料齐全,手续合法,能当场或当天办结的事项,不再承诺,都要当场或当天办结;当场或当天不能办结的事项,都要在原来基础上进一步缩短,明确承诺时限。原则上,我市部门自主审批的事项,都要在5个工作日之内办结;需转报市委市政府审批的事项,相关窗口都要落实专人跟踪协办;需xx以上部门审批决定的事项,都要在3个工作日之内报出,同时落实专人跟踪督办。所有事项的办理时限、期间进展情况和办理结果,都要在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全面公开,方便业户群众查询和监督。 二、加强并联审批管理,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和环节

对所有集中办理事项的办理环节和程序进行理顺,能减少的减少,能合并的合并,能取消的取消,在此基础上,依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市基本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对本市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基本建设项目及本市审批权限以上审查转报阶段的基本建设项目,按照统一受理、联合预审、集中勘查、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审批流程,全面进行并联办理。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1个工作日内召开联审会议;预审通过的,1个工作日内集中勘验。进一步明确牵头和责任窗口,理顺流转关系,确保并联审批顺畅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方便业户群众。 三、拓宽绿色通道,推进全程代办服务 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市投资项目审批全程代办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在中心综合窗口建立和完善全市大项目服务工作台帐,凡进入我市的大项目,特别是重点工业项目,都登记造册,进入绿色通道,开通审批直通车,全面实行无限时预约服务。对全市项目审批代办员进行集中培训,进一步把握政策,熟悉工作对接和协调技巧,提高服务本领,落实好对大项目的全程代办服务。同时,落实专门人员,结合实际,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多种形式,与项目申办人及时沟通和联系、交流,随时协调解决项目申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为项目建设搞好事前、事中和事后服务,促进项目的落户落地、开工建设和投产达产。 四、严格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杜绝税费漏洞

法务工作职责

法务工作职责 一、参与决策 1、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合法性分析和法律风险分析。 2、参与公司重大经济活动的谈判工作,提出减少或避免法律风险的措施和法律意见。 二、预防纠纷 1、负责重大合同的谈判签约及合同起草工作。 2、审查、修改、会签经济合同、协议,协助和督促公司对重大经济合同、协议的履行。 3、公司项目、业务各环节的风险防控工作,包含项目前期可行性调查、项目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大法律问题。 三、解决已发生的法律问题 1、处理或委托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处理集团公司及各下属公司诉讼案件、经济仲裁案件、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等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2、查处集团公司及各下属公司员工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对有涉嫌贪污、受贿、渎职、失职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员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负责协助有关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3、负责处理公司重大或复杂债权债务的清理和追收工作。 4、接受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办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纠纷案件。 四、协助公司职能部门办理有关的法律事务并审查相关法律文件 1、参与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参与企业决策,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管

理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协助集团公司总经理及各下属公司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对公司及各下属公司中容易出现漏洞和滋生腐败现象的部门加强管理,逐步建立完善的监督约束机制。 3、协助公司职能部门办理企业开业注册、合并、分立、兼并、解散、清算、注销等工商事务及公证、抵押等法律事务并审查相关法律文件。 4、协助公司职能部门办理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管理事务并审查相关法律文件。 5、协助公司财务、融资部门办理公司融资、理财方面相关法律事务。 6、协助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合作单位(客户)的资信调查事宜,发表申明、启事等事务。 7、协助集团公司及各下属公司进行相关法律宣传、教育、培训。 五、资料管理 1、负责集团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 2、收集、整理、保管与公司经营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资料,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档案管理。 六、外联事务。与司法机关及有关政府部门保持沟通,为公司创造良好司法环境。 七、处理集团公司总经理交办的其它事务。

法务工作标准流程管理

大唐地产分公司法务工作流程管理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订记录 日 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期

五、管理规定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通过对分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进行梳理,规范公司法务工作的相关程序,规避公司经营中的法律风险,为公司经营与项目开发提供支持。 第二条除非特别指出,本制度中“公司”指“大唐地产分公司”,“集团”指“厦门大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其她城市公司”指“大唐地产其她城市公司,目前共分为四大区域公司”,“项目公司”指“大唐地产项目公司”。 第二节案件诉讼 第三条起诉申请:由各经办部门在《诉讼申请表》中阐明起诉对象(背景)、事由、目的、希望的结果等事项,与相关证据材料一并报告公司法务人员;公司法务人员认为可以起诉的,上报集团法务部及计划运营部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进入实务操作,如认为存在问题, 应书面反馈,并与相关人员协商后确定就是否起诉,待批准后进入实务操作程序。如属重大案件,公司法务在集团法务部同意的情况下可组织相关部门立会研究。 第四条经集团法务部同意且各部门领导在《诉讼申请表》上签字后,由公司法务人员展开诉前准备操作步骤: (一) 初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经办部门应予积极配合,并提供证据材料及其她文件支持; (二) 如需要,可出具法律意见书或要求外聘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对案件的利弊、案件未来走向、结果进行判断及预测;

(三) 准备涉诉材料,提起诉讼; (四) 对起诉阶段的证据准备工作,经办部门要切实重视,认真执行。需根据公司法务人员要求向公司法务人员提交的基本证据材料(如相关合同(协议)及其补充约定、双方往来信函及传真、双方或单方签署的其它文件、被起诉对象情况证明材料、起诉事项的详细经过说明、涉及该事项的其它内部资料、涉及金额的要提供金额具体数字及计算依据与方式等)。如公司法务人员认为需要补充的,各经办部门应根据要求及时补充。在该阶段提交的证据资料一律以复印件形式提供,并随附目录清单,清单上对每份证据要注明该证据发生的时间、就是否有正本、保管部门、保管人等。 第五条诉讼配合:经办部门应立即指定固定的专门负责人或联系人(视具体情况确定),负责配合公司法务人员对案件处理,包括涉及本部门资料的收集、案件简要情况的说明、案件进展的跟进、向公司法务反馈案件进展情况以及其它需要配合的事项, 直至案件处理完毕。 第六条应诉: (一) 公司负责收发信件的人员在接到法院邮寄送达的信件后,要立即送交公司法务人员,遇公司法务人员外出或不便接收等情况,应立即将相关信件交计划运营部副经理处理; (二) 公司法务人员在接到法院应诉通知后,应及时与法院相关人员联系,了解情况后,展开应诉前期准备工作并上报集团法务部与计划运营部分管领导审批; (三) 待应诉申请批准后,进入实务操作阶段。 第七条审理阶段: (一) 本阶段工作主要由公司法务人员负责,各相关部门根据公司法务人员的要求

基建部岗位职责

基建部岗位职责 基建部负责公司基建工程的新建、扩建、大型改造及零星维修项目的质量监督和现场管理,其主要职能有: 1、在公司基建部分管领导下,负责全公司新建土建、安装及维修、技改工程项目等专业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对工程技术监管、施工方案制定及审定、技术质量把控等管理工作; 2、施工管理工作内容包括开工前设计交底;组织施工隐蔽验收、轴线和标高的复核、设计变更、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过程的技术和质量问题处理; 3、根据公司批准的土建工程项目施工审批书,严格监督控制土建工程项目施工成本,参加土建工程现场的经济签证、技术核定单,确保土建工程项目成本按控制目标的实现; 4、参加现场建设单位和土建工程承包商之间的信息交流、信息传递和信息处理的管理事宜; 5、依据上级领导批准交待的年度基本建设计划,按基本建设程序负责组织协调、安排、施工。 6、按照招投标程序,规范、协调、处理招投标工作。 7、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包括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等),并组织施工。

8、对工程施工进行质量跟踪管理。工程质量是施工中的重要环节,现场员做好质量监督工作外,与施工单位签订质量及安全合同,并要求施工单位做好工程质量分部、分项质量自析记录。对在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立即进行停工整顿,提出整改意见,直到返工整改合格后,再继续下部工序,充分发挥了质量监督的作用,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 9、工程验收,对未过到标准的部分工程,经过整改后才能给予验收,尽量达到使用单位满意。 10、10、工程结算,认真学习上级有关结算文件,按照校领导提出的“高质量、高标准、少花钱、多办事”的要求,制定工程结算办法。工作职责: 1、能够熟悉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工程造价的管理规定,精通本专业理论知识,熟悉工程图纸,掌握工程预算定额及有关政策规定,为正确编制和审核预算奠定基础。 2、负责审查施工图纸,参加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依据其记录进行预算调整。 3 、协助领导做好工程项目竣工后的验收工作。 4 、负责工程材料分析,复核材料价差,收集和掌握技术变更、材料代换记录,并随时做好造价测算,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5 、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进行竣工工程的决算工作,并报上级领导

最新行政服务中心工作计划(新编版)

编号:YB-JH-0730 ( 工作计划)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最新行政服务中心工作计划 (新编版) Frequently formulating work plans can make people’s life, work and study more regular, and develop good habits, which is a habit necessary for success in doing things

最新行政服务中心工作计划(新编版) 摘要:经常制订工作计划,可以使人的生活、工作和学习比较有规律性,养成良好的习惯,因为习惯了制订 工作计划,于是让人变得不拖拉、不懒惰、不推诿、不依赖,养成一种做事成功必须具备的习惯。本内容可 以放心修改调整或直接使用。 20XX年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之年。去年底召开的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再度奏响了全市全面深化改革的音,明确提出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着力提升政府服务效率效能;加快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这为今年全市政务服务改革创新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 在 新的一年里,中心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为要求,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着眼“环节更简、流程更短、效率更高、服务更好”的目标,积极开展“项目建设深化年”、“基层组织建设深化年”、“作风建设深化年”活动,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突出“完善一套体系、把握二个重点、开好三驾马

公司法务案件管理工作流程

****公司法务案件管理工作流程 为加强公司法务工作管理,完善法务案件管理流程,提高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最大限度的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流程。 1、理顺法务案件管理工作流程 1.1法律工作特殊职能要求法律人员需要相对独立对外开展工作,团队应进行合理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日常经济合同审查以及合同的管理、公司对外行文把关、知识产权的管理、****公司涉讼案件处理、诉讼文书领取与提交、诉讼卷宗的整理与归档、外聘律师的联络与沟通等都要职责到人;合同审查做到严格把关,决不让风险出现在审查环节中,另外所提出的审查意见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1.2本流程所指的法律事务包括诉讼、仲裁、出具法律意见书、审核合同及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的合法性,提供法律咨询、出具催告函,法律风险预防与控制、法律知识的宣传培训等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1.3 本流程贯彻以公司利益为重、责任到人、奖罚分明的原则。 1.4本流程适用于公司、分公司和所有项目部,其中案件产生的具体单位称为责任单位,与案件有关的单位称为相关单位。

1.5公司法务部受总经理的委托,在****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法律事务的指导、决策、协调和服务工作。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及所有项目部的法律事务工作,必须在公司法务部的指导和决策下开展工作,所有的法律事务事宜,不论时间、地点,都应及时向公司法务部汇报和请示。 2、法律纠纷案件的处理 2.1法律纠纷案件是指各类诉讼、非诉讼、仲裁或者可能引起的诉讼、非诉讼、仲裁争议的案件。 2.2法律纠纷案件的处理程序是指纠纷产生后,公司采取的与经济纠纷有关的工作程序,包括诉讼程序发生之前的沟通、协调,诉讼或仲裁的开庭前庭审准备,审理中的证据补充,案件审理的全过程,直到判(裁)决或调解后生效法律文书的履行、案件总结。 2.3公司经理办公室和其他职能部门接到法院送达的案件诉讼材料后,立即转交公司法务部,由公司法务部进行统一安排,采取相应措施。 2.4公司法务部收到经济纠纷诉讼材料后填写《法律案件登记表》,立即通知责任单位,责任单位接到通知后,必须迅速接纳案件材料,并在接到案件材料后两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案件的情况向公司法务部做出书面汇报,以便于尽快制定出合理有效的解决经济纠纷方案。 2.5事实清楚、没有较大争议或诉讼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纠纷案件,经公司法务部审核后,由责任单位自行处理,公司

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计划报告ppt

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计划报告ppt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以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为目标,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加强社会管理、改善民生,优化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创造良好的条件和软环境。 二、工作目标 1、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保持全市水平,争创“省优”。 2、进一步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改革。 (1)、凡是县审改保留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必须在我县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办理,坚决杜绝体外循环。 (2)、凡是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窗口及自设分中心的单位的所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必须在大厅受理和出件。 3、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大厅管理。 (1)、严把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进出关,督促各单位选派业务能力强、个人素质高、能够胜任大厅服务工作的优秀工作人员进厅。 (2)、严格按照中心各项管理制度规范管理。 4、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 (1)、制定全面的政务公开详细目录 (2)、制定201x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督促指导各单位按目录准确及时全面公开信息。 5、加强乡镇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 6、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将独立的办事大厅纳入中心管理,构筑覆盖县、乡(镇)、村新的政务服务体系。 7、健全完善全程代办和并联审批工作机制。 三、工作举措 1、完善管理机制,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窗口人员实行双重管理,业务上接受原单位指导,窗口工作期间,以“中心”管理为主,服从“中心”统一管理。窗口工作人员若不能适应窗口工作或因工作表现差,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中心”要执行人员退回。 2、实行季度考评,年终评先表彰制度。政务服务中心对大厅工作纪律和业务办理情况实行日记录、周统计、月通报、季评优管理机制,一是根据窗口工作人员平时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遵守纪律等方面的表现,每季度对各窗口及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考评考核,并以简报形式向其主管单位进行通报。二是根据季度考评情况,年终综合每季度考核情况开展“红旗窗口”、“先进工作者”表彰活动,并以文件形式向县委县政府及相关单位进行通报,并发布到先政府门户网。 3、建立《网上政务服务业务办理管理制度》及《网上政务服务业务办理评分细则》,对业务单位和个人实行考核评分。 4、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制度》《窗口工作人员考核评分

基建部门工作职责

基建部门工作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职责 1、负责行政、党支部、工会的日常工作; 2、负责对内对外事务综合协调及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人事劳资、职工福利、社保医疗、后勤保障、内部 安保等工作; 4、负责组织办公会议、及基建办各种会议,做好班子会议纪录起草下发会议决议、纪要等文件及报告等各种文字材料; 5、负责组织制定基建办相关制度。 6、负责机要工作,办理各类文件、信函、传真的收发、登记、传递、处理、存档及文书档案、印章使用管理工作; 7、负责办公设备、用品的采购及日常的维护管理、发放工作; 8、负责车辆调度、维修及处理车辆使用、管理的相关事宜; 9、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10、负责办公室一切对外公文的规范格式审核工作; 11、负责信息平台的管理及维护工作。 12、负责办公室一切对外公文的规范格式审核工作; 13、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科室月度、季度、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每月劳动考勤纪录;每月召开班务会;每月工作推进落实安排,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计划科职责

1、负责组织编制年度工程建设计划与项目实施计划; 2、负责筹措、调配建设资金,并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各职能科室提交的资金支付申请以及财务资金状况安排月(季)度资金支付计划; 3、负责组织集团公司建设投资50万元以上各类工程项目的招标(或直接委托)、合同的起草、谈判、审查及签订、报备等工作; 4、负责下达甲供材料(设备)采购计划; 5、负责组织对拟建设项目的现场察勘及设计交底工作; 6、负责代建项目、利用外资项目及利用城建资金项目的资金报账工作; 7、负责组织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设计。 8、负责组织基建办年度更新改造项目的申报以及对集团公司下达的50万元以上更新改造项目的方案设计委托、方案审批、招标(或直接委托)以及相关合同的起草、签订、资金支付工作; 9、配合进行用户迁改、消防工程的进度款审核支付以及结算款审核支付工作; 10、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类型工作联系函的上传下达工作; 11、负责组织、汇总及报送由各科室按职责分工对应填报的各类型与工程建设相关的综合性报表及文字汇报材料; 12、负责建立各类与工程招标、计划、资金相关的统计台账,并完成报表的编制及报送工作; 13、负责项目在招标阶段的资料收集整理,平台上传工作,

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计划样本

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计划样本 The work plan is a prerequisite for improving work efficiency. A complete work plan can make the work progress in an orderly manner, orderly, and more efficiently and quickly. ( 工作计划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JH-0368

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计划样本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以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为目标,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加强社会管理、改善民生,优化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创造良好的条件和软环境。 二、工作目标 1、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保持全市水平,争创“省优”。 2、进一步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改革。 (1)、凡是县审改保留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必须在我县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办理,坚决杜绝体外循环。 (2)、凡是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窗口及自设分中心的单位的所

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必须在大厅受理和出件。 3、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大厅管理。 (1)、严把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进出关,督促各单位选派业务能力强、个人素质高、能够胜任大厅服务工作的优秀工作人员进厅。 (2)、严格按照中心各项管理制度规范管理。 4、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 (1)、制定全面的政务公开详细目录 (2)、制定201x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督促指导各单位按目录准确及时全面公开信息。 5、加强乡镇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 6、整合政务服务资源,将独立的办事大厅纳入中心管理,构筑覆盖县、乡(镇)、村新的政务服务体系。 7、健全完善全程代办和并联审批工作机制。 三、工作举措 1、完善管理机制,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窗口人员实行双

法务工作流程及管理细则

法务工作流程及管理细则 为明确法务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规范内部管理行为,制定本细则。 一、诉讼案件处理 1、我司为原告的案件处理程序 (一)、接到案件后,即开展进行诉前起诉资料收集工作,弄清案件基本事实。具体为: A、一般合同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及补充协议、合同附件、房屋交付确认书、付款明细及资料、与案件有关的传真及其他书面资料,等等; B、工程合同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及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开工通知、工作联系单、付款明细及资料、竣工验收单、整改意见单、文件资料交接手续、与案件有关的传真及其他书面资料,等等; C、劳动争议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培训合同、工资明细(离职前十二个月工资)与案件有关的资料,等等; (二)资料收集后进行整理,起草起诉状,报公司领导,处理方案、证据处理、案件处理的难点及风险等方面,对案情进行深入分析,做到了然于胸,及时应对。 (三)起诉书、财产保全申请书、证据目录清单及证据说明、授权委托书、诉讼当事人资料等材料一并要书写出来。

要补充完善起诉证据。 (四)公司领导指示后,按照公司领导指示进行处理。 (五)进行立案、缴费等各项工作。 (六)进行案件审理跟踪,及时书写代理词等诉讼文书。要求各类文书的书写要抓住要点和关键,条理清晰,论理充分。 (七)重大复杂案件进展及其遇案情变化时,须即时草拟报告报公司领导审阅批示。 (八)案件处理完毕,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整理装订归档。 2、我司为被告的案件处理程序 (一)、接到案件后,即开展进行诉讼资料收集工作,弄清案件基本事实。具体为: A、一般合同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及补充协议、合同附件、房屋交付确认书、付款明细及资料、与案件有关的传真及其他书面资料,等等; B、工程合同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及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开工通知、工作联系单、付款明细及资料、竣工验收单、整改意见单、文件资料交接手续、与案件有关的传真及其他书面资料,等等; C、劳动争议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协议及经确认的工资构成、岗位说明书(录用条件说明)、入职资料档案、工资明细(离职前十二个月工资)、与案件有关的处理

20xx年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思路正式版

Making a comprehensive plan from the target requirements and content, and carrying out activities to complete a certain item, are the guarantee of smooth implementation. 20xx年行政服务中心工 作思路正式版

20xx年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思路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计划资料适用于对某个事项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目的为完成某事项而进行的活动而制定,是能否顺利和成功实施的重要保障和依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XX年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思路 XX年,市行政服务中心将紧紧围绕市委“四件大事、九个关键、一个保障”的总体工作思路,按照“精力更加集中、工作更加用心、思想更加一致、作风更加扎实”的工作要求,着眼于提高效率、提升质量,打造便民扶商的优质行政服务平台,创新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推进集中办理工作上一个更大的台阶。 一、进一步加强时效管理,推进工作再提速 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市投

资项目服务流程和时效管理及责任分工〉的通知》(平政发[xx年]19号)精神,对集中办理行政服务事项的承诺和办理时限进行梳理,凡材料齐全,手续合法,能当场或当天办结的事项,不再承诺,都要当场或当天办结;当场或当天不能办结的事项,都要在原来基础上进一步缩短,明确承诺时限。原则上,我市部门自主审批的事项,都要在5个工作日之内办结;需转报市委市政府审批的事项,相关窗口都要落实专人跟踪协办;需xx以上部门审批决定的事项,都要在3个工作日之内报出,同时落实专人跟踪督办。所有事项的办理时限、期间进展情况和办理结果,都要在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全面公开,方便业

法务工作标准流程管理

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五、管理规定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通过对分公司的法律事务工作进行梳理,规范公司法务工作的相关程序,规避公司经营中的法律风险,为公司经营和项目开发提供支持。 第二条除非特别指出,本制度中“公司”指“大唐地产分公司”,“集团”指“厦门大唐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其他城市公司”指“大唐地产其他城市公司,目前共分为四大区域公司”,“项目公司”指“大唐地产项目公司”。 第二节案件诉讼 第三条起诉申请:由各经办部门在《诉讼申请表》中阐明起诉对象(背景)、事由、目的、希望的结果等事项,与相关证据材料一并报告公司法务人员;公司法务人员认为可以起诉的,上报集团法务部及计划运营部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进入实务操作,如认为存在问题,应书面反馈,并与相关人员协商后确定是否起诉,待批准后进入实务操作程序。如属重大案件,公司法务在集团法务部同意的情况下可组织相关部门立会研究。 第四条经集团法务部同意且各部门领导在《诉讼申请表》上签字后,由公司法务人员展开诉前准备操作步骤: (一) 初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经办部门应予积极配合,并提供证据材料及其他文件支持;

(二) 如需要,可出具法律意见书或要求外聘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对案件的利弊、案件未来走向、结果进行判断及预测; (三) 准备涉诉材料,提起诉讼; (四) 对起诉阶段的证据准备工作,经办部门要切实重视,认真执行。需根据公司法务人员要求向公司法务人员提交的基本证据材料(如相关合同(协议)及其补充约定、双方往来信函及传真、双方或单方签署的其它文件、被起诉对象情况证明材料、起诉事项的详细经过说明、涉及该事项的其它内部资料、涉及金额的要提供金额具体数字及计算依据和方式等)。如公司法务人员认为需要补充的,各经办部门应根据要求及时补充。在该阶段提交的证据资料一律以复印件形式提供,并随附目录清单,清单上对每份证据要注明该证据发生的时间、是否有正本、保管部门、保管人等。 第五条诉讼配合:经办部门应立即指定固定的专门负责人或联系人(视具体情况确定),负责配合公司法务人员对案件处理,包括涉及本部门资料的收集、案件简要情况的说明、案件进展的跟进、向公司法务反馈案件进展情况以及其它需要配合的事项,直至案件处理完毕。 第六条应诉: (一) 公司负责收发信件的人员在接到法院邮寄送达的信件后,要立即送交公司法务人员,遇公司法务人员外出或不便接收等情况,应立即将相关信件交计划运营部副经理处理; (二) 公司法务人员在接到法院应诉通知后,应及时与法院相关人员联系,了解情况后,展开应诉前期准备工作并上报集团法务部和计划运营部分管领导审批; (三) 待应诉申请批准后,进入实务操作阶段。

基建处基建管理员岗位工作职责

基建处基建管理员岗位工作职责 基建处基建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专家 对建设项目全过程进行专业技术性指导;熟悉现行建筑行业法律、法规及规划、设计专业知识;有丰富校园规划、单体设计、施工管理等方面知识和经验;对总体规划、单体建筑、外网、道路、绿化能提出可行性建议及要求;对招投标文件,工程设计委托书、各类合同及技术变更、签证严格把关,并提出合理性建议;能及时解决处理工程建设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能对工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提出合理性建议。 二、甲方代表:土建专业工程师(管理员) 1、土建施工管理员必须严格掌握施工程序和规范,努力完成自己所担负的单位工程施工管理任务。 2、参加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和工程验收会,并按照有关部门提供的平面位置,协助施工单位做好轴线定位,并负责复查验收。 3、负责审核工程项目技术核定单的签证,隐蔽工程的验收,详细记录施工日志,各项技术资料的汇总整理,工程项目竣工后,将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资料及时审阅、校对和移交给有关人员归档,负责权限范围内的签证工作。 4、负责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管理和全过程的技术监督,严格按照施工程序和国家验收规范检查各分部工程质量,对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并进行复验。重大质量事故应及时如实上报科长,并配合科长、及时进行处理,凡涉及到设计部门的应同时联系设计部门会同处理。坚持隐蔽过程先验收后再进行施工下道工序的原则,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图施工,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对图纸上确实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科长进行反映,并按规定程序联系设计部门进行修改,同时提出合理的建设性意见,不得隐瞒质量问题。 5、熟悉图纸,了解施工中各道工序,并善于学习新工艺、新材料,勤于上施工现场,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发生的有关问题,施工单位浇捣砼时应跟班作业检查,特别应注意加强对屋面防渗、墙面防渗的质量检查监督工作。 6、土建为主的工程项目,土建施工管理员为项目责任人,应负责协调水电安装工程与土建的配合,保证整体工程的质量和进度。 7、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以后,应按国家的规定,审核工程资料并按档案备案要求装订移交综合办公室,同时做好消防验收的资料和消防的验收工作。做好保修期内督促施工单位回访保修的工作,保修期满,按有关的规定,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8、土建施工管理员负责土建工程予决算的初审工作,包括钢筋料单,同时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的月报表。 9、遵守学院、基建规划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积极完成科室下达的相关其他任务。 三、甲方代表:给排水、暖通专业工程师(管理员): 1、水电暖管理员必须严格掌握施工程序和规范,努力完成自己所担负的单位工程的水电施工管理任务。 2、参加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和工程验收会,并配合做好单位工程水电前后接通工作。 3、负责工程项目技术核定单的签证,隐蔽工程的验收,详细地记录施工日志,各项技术资料的汇总整理,工程项目竣工后,将施工单位竣工资料及时审定,竣工图复核签字,并及时移交综合办公室归档。 4、负责工程项目中水电部分的质量、工期管理和施工全过程的技术监督,严格按施工程序和国家验收规范检查各分部分项质量,对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改进,对甲供或乙供的施工材料、半成品或成品逐项检查,发现质量不符合规定的,不得投入施工

法务部内部管理工作制度

法务部内部管理工作制度 一、总则 为建立、健全公司的人才绩效管理机制,把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规范公司法务管理工作,确保公司的合法权益,防范公司经营活动中面临的法律风险,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工作规范适用于公司法务部全体员工。 三、法务部的具体工作职责 1、配合各部门的工作,为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提供法律意见; 2、负责本公司各类合同、协议的拟制和修改; 3、审核公司各类合同、协议,并提出法律意见; 4、对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提供法律意见; 5、用法律专业知识为公司的发展保驾护航,规避法律风险; 6、制定、修改、完善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7、监督、检察本公司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8、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其他事务。 四、薪酬构成 薪资结构:行政工资+职能工资+绩效工资+福利补贴。 、行政工资:以员工入职的日期为起始点,每月依据职级核算应发的底薪。每月考勤及核算周期为自然月,每月工资及奖金、补助、升降考核、结算、费用等的核算均以此周期为准,考勤月均按照天进行核算。 、考勤形式: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9:00—下午5:00 (1)、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人员上、下班必须在指纹考勤机内登记打卡,该时间为员工考勤时间。原则上一日两次打卡,早上9点前打一次,下午5点后再打一次均为有效卡。 (2)工作性质需频繁外出的,无法依据(1)条进行考勤登记的,经部门主管审批同意后,考勤由部门对应组别负责人进行确认,提前一天以上以周为单位进行统计并在今目标报备人力资源部。 (3)严禁重复考勤或忘打考勤,凡是未登记考勤的,一律按照公司的规定处理。 (4)其他考勤及休假管理一律按照公司员工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处理。

基建办各岗位职责

包赤水市村级集体经济试点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工作 基建管理办公室 部门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强力贯彻上级领导有关基建工作,不折不扣的按规章制度、合同约定完成好各项基建项目。 2.加强对外联系,协调外部关系,负责基建项目立项、报审、报建等工作。 3.负责收集整理基建工程档案资料,并按规定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供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 4.切实做好基建项目的管理工作,做到对每个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实行从设计、招标、施工、竣工和验收的全面控制。 5.对资金的使用都要本着勤俭节约、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合同的签订、预算审计等项工作,本着对企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为领导的各项决策当好参谋助手作用。 6.做好各项基础工作。认真做好对平时基建所产生的原始记录、各种文件、报告、合同等资料的登记整理工作,并上交相关管理部门。 7.加强基建队伍建设,廉洁奉公,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加强

包赤水市村级集体经济试点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工作 政治思想工作,增加工作责任心,组织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以适应基建技术不断更新的需要;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主任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上级部门、公司对基建工作的各项指示精神,熟知相关的政策法规和企业制度,并能坚决执行。 2.负责基建办公室的日常各项工作,特别是要深入基建一线,做到指挥靠前,掌握第一手资料,要对每个基建项目从立项、招标、设计、预算审计、合同、施工、竣工和验收等各环节实行全过程管理。同时,协调好各方面关系。 3.本着厉行节约、勤俭持家的原则,做好资金使用前的控制工作,并对投资后的项目进行效能认证,本着对企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多做相关方面的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4.定期组织本部门相关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培训,特别是加强对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行业素质,为做好份内工作积累知识。 5.要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阶段性工作的进展及所涉及的相关问题,认真听取领导对各项工作的布署和安排,以便下达各项工作指令,确保政令畅通。 6.完成公司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020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计划表格

2020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计划表格 为进一步推动工作,提升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确保 20xx年政务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开创政务公开工作新局面,特 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邓小平 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以抓好 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加快推动“三进”工作、筹划组建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为重点,增强电子政务建设,完善内部管理,提升服务水平,推动政务服务持续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以抓好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加快推动“三进”工作、筹划 组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重点,增强电子政务建设,完善内部管理, 提升服务水平,努力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成为集信息公开、咨询投诉、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效能监督于一体的公共行政服务平台和展示政 府形象的窗口。 三、工作任务 (一)切实抓好乡镇政务中心示范点建设。利用乡镇基层政权建 设契机,继续增强乡镇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一是新建三个高标 准乡镇政务服务中心示范点,统一进驻单位、进驻人员、办事大厅建 设标准、公开内容、公开时间。新办五个村务公开示范点。二是新办 五个村务公开示范点。明确代办人员、代办任务、代办时间,制定代 办制度。 (二)切实搞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建工作。一是搞好交易中心 搞好场所选址问题。结合县信访大厅建设,筹划组建政府采购中心、 房产交易中心、地产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和招投标、拍卖中

心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二是制定出台交易中心规范化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交易工作流程,切实保障五大中心进驻后顺利运行。 (三)切实完善中心规范化管理。一是继续稳定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当前已进政务服务中心的窗口,任何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回撤。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扩大进政务服务中心的单位和项目,新增1个单位进厅办公,新启用1枚行政审批专用章。二是继续推行一天四次指纹签到制度和“党员示范岗”、“三星”评比活动,调动窗口工作人员积极性,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质量。三是坚持用“活动凝聚人心”的管理。四是完善行政审批监管机制。增强事前预防、事中跟踪和事后监督,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实行全程监控、催办、通报。 (四)切实搞好电子政务网络建设。一是抓好网上政务公开工作运行。认真配合县信息办展开网上政务服务工作,确保我县网上政务公开工作按时运行,实现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网上预审等远程政务服务功能,搭建电子政务大厅运行的网络环境。二是建立网上政务服务网络维护管理机制、督办机制和奖惩机制。 (五)切实提升“县长热线”办理水平。一是增强工作人员思想政治和业务学习培训。二是进一步完善受理、办理、值班等制度,充分发挥行政效能投诉中心职能,增强效能监察。三是继续办好《县长热线》电视新闻节目。四是保证县长热线办结率100%,满意率达85%以上督办力度。 (六)积极完成其他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切实增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领导作用,通过强有力的领导来保证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二)强化规范管理。继续实行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纳入“四文明”建设考核内容。增大全县政务、厂务、村务、公用事业单位办事

法务岗位标准

法务岗位标准

法律文件审查实施细则 一、为规范合同审查及其他法律文件审查活动,特制定本法律文件审查实施细则。 二、本细则所指法律审查文件范围包括:公司与其他各方签订的合同、公司对外发布的广告文稿、宣传资料、公司内部管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涉及法律问题的文字性材料。主要包括: (一) 各类经济合同及从合同附件、补充协议等; (二) 各类委托代理协议、联营协议、合作协议、转让协议等; (三) 各类法律函; (四) 对外出具的企业证明等; (五) 其他对外产生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性文件。 三、法律性文件的审查依据 (一)全国人大发布的法律、法令;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查院有关司法解释; (三)国务院及各部门颁布的法规、规章; (四)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 (五)地方人大、政府部门制定的法规、规章。 四、审查法律文件应当恪守法律职业道德和纪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勤勉尽责、高效快捷。 五、审查文件应当以公司提供的合同文本及其他材料,结合具体经办人提供的信息为依据,严禁主观想象、臆造、假设、推测有关情况作为审查依

据。 六、原则上,普通文件2个小时内审核完毕;重大、复杂的文件根据公司要求及时完成。 七、在审查过程中,认为有关情况不清楚或不明确的,可以向公司具体经办人或经办部门核实;必要时可向公司提出书面询问意见。 八、审查文件,在明确相关信息后,根据不同情况作以下处理: 1、提供《法律意见书》; 2、公司提供电子文档的文件,在合同中以修订格式直接修改,并填写《法律工作记录》; 3、对于加急审查文件,无法制作《法律意见书》的,在合同中直接予以修改,并填写《法律工作记录》; 4、对于简单文件,无须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在《合同审批流转单》中写明修改意见,并填写《法律工作记录》; 5、对于简单合同,无须出具《法律意见书》,也无须填写《合同会审单》,口头作出修改答复,并填写《日常法律咨询记录》。 九、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或其他形式的修改意见,提供给具体经办人,同时提交部门负责人、直接主管修改情况。 十、在提交法律意见书后,公司认为有关内容确实无须修改,经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可以在文件流转表中签字。但确有重大法律风险的,应当制作《风险提示》或《紧急情况反映》。 十一、文件审查中,若认为必要或应公司要求,可制订规范性文件,如固定合同范本、内部规章等,经公司认可后进行推广使用。 十二、文件审查文件,若认为有关事项重大、情况复杂,可提议召开专项讨论会或研讨会,根据讨论会或研讨会结果提供审查意见或法律方案等。 十三、对审查文件归档备查,保留审查文件的复印件或电子文档,原件由公司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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