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煤矿集团公司机电系统安全管理考核办法

大同煤矿集团公司机电系统安全管理考核办法
大同煤矿集团公司机电系统安全管理考核办法

大同煤矿集团公司

机电系统安全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提高集团公司机电系统安全管理水平,健全安委会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强化各级人员责任落实,提升机电安全执行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二条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要求,成立机电系统安全考核领导组。

组长:宣宏斌常务副组长:宋银林

副组长:靳建顺姚祥祥孙韶霖白秀峰

成员单位:机电管理处、电业公司、机电装备制造公司、煤炭洗选分公司、通信公司、总调度室、安全管理监察局、安全监管五人小组管理部、煤质管理监测中心、办公室设在机电管理处,办公室主任:宋银林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矿井,以及电业公司、通信公司、机电装备制造公司、煤炭洗选分公司管辖区域。

第四条考核流程

(一)机电系统各成员单位分专业对安全管理责任区域实施考核;上月25日--本月24日为一个完整考核月。

(二)每月28日前,各成员单位必须将本专业考核结果经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报考核办公室。

(三)考核办公室必须在每月月底前,将各成员单位考核结果整理汇总,报考核领导组组长审核,经同意后报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部执行考核。

第五条本办法如与国家相关规定、上级部门有关标准以及集团公司各类文件发生抵触时,以国家和上级部门标准为准。

第三章矿井机电

第一节机电事故考核

第六条发生伤亡事故的,依据《大同煤矿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对相关责任人追究问责。

第七条发生以下非人员伤亡机电设备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停职、免职、撤职;或建议集团公司监察部门给予相关责任人警告、记过直至降职行政处分;同时按照事故等级给予责任单位相应经济处罚。

(一)发生以下特别重大机电设备事故的,给予责任单位50-100万元罚款,取消当月机电标准化评级资格。

1.造成机电设备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00万元以上。

2.造成机电设备停运影响矿井生产72小时以上。

3.主通风机停止供风30分钟以上。

4.矿井井下供电系统无计划停电30分钟以上。

5.因供电系统设备造成局部通风机停电、停风引起瓦斯超限。

6.主运输胶带输送机断带或撕裂超过200米以上。

7.压风机风缸、风包及风管爆炸或着火。

8.主排水泵停泵,造成泵房淹泵。

9.井下电缆或电气设备着火。

(二)发生以下重大机电设备事故的,给予责任单位30-50万元罚款,取消当月机电标准化评级资格。

1.造成机电设备直接经济损失300-500万元。

2.造成机电设备停运影响矿井生产24-72小时。

3.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机电设备;井下电气设备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或防爆等级与矿井瓦斯等级不符。

4.矿井未实现双回路供电。

5.主通风机扫膛或停止供风20-30分钟。

6.主运输胶带输送机断带或撕裂100-200米。

7.综采工作面未按照机电专业要求实现两端头安全出口畅通。(三)发生以下较大机电设备事故的,给予责任单位10-30万元罚款。

1.造成机电设备直接经济损失100-300万元。

2.造成机电设备停运影响矿井生产12-24小时。

3.主通风机停止供风10-20分钟。

4.主运输胶带输送机断带或撕裂100米以下。

(四)发生以下一般机电设备事故的,给予责任单位5-10万元罚款。

1.造成机电设备直接经济损失10-100万元。

2.造成机电设备停运影响矿井生产12小时以内。

3.矿井低压供电系统存在超长距离供电。

(五)发生以下机电较大涉险事故的,给予责任单位10-30万元罚款,取消当月机电标准化评级资格。

1.大型固定设备保护不齐全,甩保护或保护失效运行。

2.大型固定设备存在超载、超负荷、超规范使用。

3.提升机在极端天气情况下仍进行提升运行。

4.提升人员提升机停罐导致人员被困。

5.提升机单罐单次提升人员超出罐笼额定人数的或单罐单次提升人数超过29人。

6.井下电气设备存在“明火作业、老鼠洞、鸡爪子、明接头”等严重失爆。

7.综采工作面未按规定实施转载机全封闭管理。

8.高空作业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六)发生以下其它机电涉险事故的,给予责任单位5-10万元罚款。

1.大型固定设备安全设施不完善、不可靠,不按规定周期进行性能测试及关键部位探伤。

2.其中一台主通风机发生故障或检修时,未制定单机运转措施。

第二节大型设备

第八条大型固定设备更新改造未按要求程序进行。给予责任单位5万元罚款。

第九条大型固定设备未按要求执行年(月)度检修及定期检修。(一)未按要求执行年(月)度检修,给予责任单位5万元罚款。

(二)未按要求执行定期检修,给予责任单位3万元罚款。

第十条矿井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提升机、主排水泵房、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供电线路不满足双回路要求,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不具备与主要设备同等可靠的备用电源。

(一)不满足双回路供电要求,给予责任单位5万元罚款。(二)无同等可靠的备用电源,给予责任单位2万元罚款。

第十一条因油脂不合格或未按检测要求及时更换油脂造成设备润滑事故。

给予责任单位5-10万元罚款。

第十二条“雨季、冬季三防”工作未按要求开展或开展效果不好。

给予责任单位5万元罚款。

第十三条大型固定设备保护安装位置不正确。发现一处给予责任单位0.3万元罚款。

第十四条大型固定设备驱动部位轴承未按要求加装温度监测装置。

发现一处,给予责任单位0.2万元罚款。

第十五条主通风机、提升机液压系统、润滑系统未严格执行每月倒运行制度。

给予责任单位1-3万元罚款。

第十六条大型设备各类仪器仪表及安全阀未按要求进行检查、检验、试验。

给予责任单位0.5-5万元罚款。

第十七条机房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采用电炉、火炉取暖。给予责任单位5万元罚款。

第十八条主通风机未装设在线监测装置;风机轴承、电动机轴承、定子绕组温度、振动监测及报警、超温报警功能不齐全;各项监测数据定值不准确。

(一)未装设在线监测装置,给予责任单位5万元罚款。

(二)在线监测装置功能不齐全,给予责任单位1万元罚款。(三)在线监测装置监测数据定值不准确,发现一处给予责任单

位0.1万元罚款。

第十九条提升系统的通信和信号系统不完善,井口及各水平阻

车器、安全门、摇台等与提升信号未闭锁。

给予责任单位5万元罚款。

第二十条提升机液压站工作油温未在要求温度范围内。给予责

任单位0.5-5万元罚款。

第二十一条主排水泵房未按要求配备满足矿井排水需求的水

泵、排水管路及配电设备。

给予责任单位5万元罚款。

第二十二条斜井带式输送机未装设固定式胶带X光在线监测装置,未按要求定期检查;使用手持式胶带检测装置的,未按要求定期检查。(一)未装设固定式胶带X光在线监测装置,给予责任单位3万元罚款。

(二)未按要求定期检测,给予责任单位0.3万元罚款。

第三节电气安全与网络通讯

第二十三条井下电气焊作业未在限定区域内或未进行审批。

给予责任单位10万元罚款。

第二十四条井下局部通风机未实现风、瓦电闭锁或“双电源”自动切换。

给予责任单位10万元罚款。

第二十五条对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采(盘)区变(配)电所和瓦斯抽采泵供电线路,少于两回路的;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不能承担全部用电负荷的;向局部通风机供电的井下变(配)电所未采用分列运行方式。

给予责任单位10万元罚款。

第二十六条井下电气设备存在一般性“失爆”或甩保护运行。发现一处,给予责任单位1万元罚款。

第二十七条综采工作面未严格执行“双闭锁”管理规定,采煤机“运闭”、掘进机急停闭锁功能失效。

给予责任单位5万元罚款。

第二十八条井下未执行电气工作票停送电制度。

给予责任单位5万元罚款。

第二十九条向采区供电的同一电源线路上,串接的采区变电所数量超过3个的;由采区变电所向移动变电站供电的单回电缆供电线路上,串接的移动变电站数超过3个;不同工作面的移动变电站共同使用电源电缆。

给予责任单位10万元罚款。

第三十条井下供电未采用不阻燃电缆,采掘工作面采用铝芯电缆;固定敷设的低压电缆,未采用煤矿用铠装或者非铠装电力电缆以及对应电压等级的煤矿用橡套软电缆。

给予责任单位10万元罚款。

第三十一条井下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未进行每日1次切换试验,未进行每15天进行1次倒运行检修;综采均压工作面未进行每10天1次倒运行检修,或未按要求在工作面设置语音报警装置。给予责任单位0.5万元/处罚款。

第三十二条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投入不齐全,定值不合理。

给予责任单位0.2万元/处罚款。

第三十三条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投入不齐全,定值不合理。给予责任单位0.3万元/处罚款。

第三十四条井下由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者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投入不齐全,定值不合理。给予责任单位0.3万元/处罚款。

第三十五条井下照明和信号的配电装置,短路、过负荷、漏电保护功能投入不齐全,定值不合理。

给予责任单位0.1万元/处罚款。

第三十六条井下接地网络未按照《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执行。

给予责任单位0.1万元/处罚款。

第三十七条井上、下装设的防雷电装置不符合以下规定,给予责任单位3-5万元罚款。

(一)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和电机车架线,未在入井处装设防雷电装置。

(二)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轨道、金属架构及露天架空引入(出)井的管路,未在井口附近对金属体设置不少于2处的良好集中接地。

第三十八条通讯联络系统不符合相关规定。

(一)生产和批复联合试运转矿井未安装通讯联络系统。给予责任单位3万元罚款。

(二)选型不合理、装设不规范、管理不到位。

给予责任单位0.5-2万元罚款。

(三)固话、网络、有线电视故障处理时限超过8小时。

给予责任单位0.5万元罚款。

(四)通信公司每月对各相关二级单位进行百分制考核,以90分为基准分。

每降低1分,给予责任单位0.5万元罚款。

第三十九条矿井架空线缆敷设,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给予责任单位5万元罚款。

第四十条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没有良好绝缘。

给予责任单位0.5万元罚款。

第四十一条井下用电池(包括原电池和蓄电池)的管理、使用、维护,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给予责任单位1万元罚款。

第四十二条矿灯的使用、维护、管理不满足相关规定。给予责任单位1万元罚款。

第四节综采综掘

第四十三条综采工作面转载机全封闭管理动态不达标。

给予责任单位3万元罚款。

第四十四条采掘设备保护、安全设施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给予责任单位0.5-5万元罚款。

(一)甲烷断电仪(或者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未按规定安装

或失效。

(二)采掘设备开机预警功能失效。

(三)防滑、防倒装置未按照规定上齐上全或不可靠。

(四)刮板运输设备的液力偶合器,违规使用可燃性传动介质、易熔合金塞不符合标准、水冷电机水量、水压不符合要求。(五)锚杆钻车无防护操作台、给料破碎机与输送机之间未按安设联锁装置,或联锁装置失效。

(六)液压支架操作阀手把无限位装置或限位功能失效。

(七)胶带输送机各类保护未安装或不起作用。

(八)电机、联轴器等旋转部位的保护罩及胶带输送机规定部位安全防护设施失效。

(九)人员跨越运输机未安装行人过桥或行人过桥不可靠的。(十)采掘工作面其它安全设施不可靠。

第四十五条液压支架及乳化液泵站现场管理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给予责任单位0.5-5万罚款。

(一)支架镀铬层因放炮损坏。

(二)泵站调定压力不符合支架性能要求。

(三)液压系统出现“跑、冒、滴、漏”现象。

(四)乳化液浓度不达标或现场无乳化液浓度检测装置。

(五)液压管路接头U型销损坏或缺失、单腿固定、用铅丝替代现象。

(六)未执行液箱封闭式管理。

(七)未按照规定清洗立柱镀铬层、乳化液箱、过滤装置

(含更换)。

(八)泵箱自动给液装置失效。

第五节基础管理

第四十六条矿井及生产区队没有负责机电管理工作的职能机构或未配置机电管理及技术人员。

给予责任单位1-5万元罚款。

第四十七条未经审批擅自改变设备及设施结构、功能、用途。给予责任单位5-20万元罚款。

第四十八条机电设备选型论证、购置、安装、使用、维护、检修、更新改造、报废等综合管理及程序不符合相关规定。

给予责任单位2-10万元罚款。

第四十九条机电设备年(月)度检修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未报请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和领导审批。

给予责任单位10万元罚款。

第五十条未建立健全机电专业管理制度。

给予责任单位0.1-1万元罚款。

第五十一条作业前未进行安全确认;作业时未按规程、措施及保护试验要求操作的“三违”现象。

给予责任单位0.5-5万元罚款。

第五十二条机电专业未制定并严格执行年度人员轮训计划,操作工未经培训无证上岗。

给予责任单位0.5-5万元罚款。

第五十三条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及检修人员“三知”、“四会”、“五严”等应知应会执行不到位。

给予责任单位0.1-1万元罚款。

第五十四条机电主要设备技术信息档案不齐全,或未做到一台一档专人管理。

给予责任单位0.1-1万元罚款。

第五十五条各项规章制度、图纸资料、图牌板及记录不齐全或未经相关领导审批、复审。

给予责任单位0.1-1万元罚款。

第六节设备大修的管理考核

第五十六条设备使用单位未严格执行设备大修操作流程,不经审批擅自委托修理的。大修理费用不予结算,并根据大修合同金额给予责任单位5-50万元罚款。

第五十七条设备使用单位在送交大修设备时设备出现缺件较多、影响大修任务正常进行。对使用单位予以设备等值罚款,机电管理处将不安排修理,并上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八条送修单位无集团公司检验部门出具的大修质量检验报告单。机电管理处不予办理付款。

第五十九条大修后的设备在保质期内(出厂6个月且连续使用3个月)出现修复质量问题。

按合同约定协商处理,承修单位必须无偿修复;并取消修理单位修理资格,三年内不予合作。

第六十条由于质量检验把关不严出现修理质量问题。

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视情节严重,对机电管理处予以1—10万元处罚,相关责任人处以0.1-0.5万元的处罚。

第六十一条由于以下及其它原因造成的违约,视情节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予以处罚。

(一)矿未按大修实施计划及时上报审批。

对单位处以5—50万元处罚,责任人处以0.1—1万元处罚。(二)使用单位未及时送修。

对单位处以5—50万元处罚,责任人处以0.1—1万元处罚。(三)承修单位修理时间违约。

按合同约定协商处理,并取消其修理资格,三年内不予合作。(四)机电管理处在承修期间协调不及时。

对责任单位予以1—10万元处罚,相关责任人予以0.1—0.5万元处罚。

第四章地面供(配)电

第一节事故考核

第六十二条发生以下特别重大事故的,给予责任单位50万元罚款,给予直接责任人、跟班干部、责任单位分管副职、正职、矿(子公司)分管副总工程师、分管副职处以0.5-1万元的罚款。(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二)造成全矿井停电30分钟以上。

(三)未严格执行“两票”制度,无工作票工作、无操作票操作发生安全事故。

(四)工作场所安全措施不到位,违章组织生产造成安全事故。(五)架空线路发生倒杆(塔)、断线,造成停电事故的。

(六)供配电设备保护不合理或甩保护运行,造成停电事

故或扩大事故停电范围的。

第六十三条发生以下重大事故的,给予责任单位30万元罚款,给予直接责任人、跟班干部、责任单位分管副职、正职、矿(子公司)分管副总工程师、分管副职处以0.3-0.5万元的罚款。(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100万元。

(二)造成矿井一级负荷(主扇、主排水、升降人员的立井提升机、抽放瓦斯设备)停电20分钟以上事故的。

(三)供配电设备带电误接地线(误合接地刀闸)、带负荷误分(合)隔离开关;带接地线(接地刀闸)误合开关或隔离刀闸、误分(合)断路器和隔离开关、误入带电间隔等原因造成事故的。(四)高处作业因不系安全带或未严格检查安全带等防护用具发生高空坠落事故。杆塔上人员不用绳索传递,向下抛物造成重大事故的。

(五)变(配)电所内及电缆沟、隧道内进行有限空间和动火作业没有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发生事故的。

第六十四条发生以下较大供电事故的,给予责任单位20万元罚款,给予直接责任人、跟班干部、责任单位分管副职、正职、矿(子公司)分管副总工程师、分管副职处以0.2-0.3万元的罚款。(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50万元以上。

(二)造成矿井一级负荷(主扇、主排水、升降人员的立井提升机、抽放瓦斯设备)停电10分钟以上事故的。

(三)因防火措施不到位,引发火灾造成停电事故。

(四)因防汛与防潮措施不到位、控制室、高压室漏水等,造成主要设备被淹进水,发生设备短路、开关误动等停电事故。(五)因小动物进入带电间隔造成停电事故的。

(六)因断路器发生自动脱扣或保护误动造成的停电事故。(七)因误操作、误传保护等造成停电事故。

第六十五条发生以下一般供电事故的,给予责任单位10万元罚款,给予直接责任人、跟班干部、责任单位分管副职、正职、矿(子公司)分管副总工程师处以0.1-0.2万元的罚款。

(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20万元以上。

(二)因检修维护不到位,造成越级掉闸事故。

(三)因隐患缺陷排查不彻底,造成高压线路月度累计跳闸停电2次以上的。

(四)地面电气作业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人员发生轻伤事故的。

(五)拆接临时电源不采取安全措施发生严重灼伤事故的。

第六十六条作业现场发生以下作业行为,但未造成事故的,属较大涉险事故,给予责任单位5万元罚款,给予直接责任人、跟班干部、责任单位分管副职、正职处以0.1万元的罚款。

(一)电气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未整改排除、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组织生产。

(二)未经许可擅自开工作业,工作现场无人监护作业。

(三)在电气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冒险作业。

(四)单人作业和非工作班成员参与作业。

(五)未经充分通风擅自进入SF6配电室、电缆沟等。

(六)未经批准解除设备“五防”闭锁保护装置进行操作。(七)不办理手续擅自停送电,约时停送电。

(八)作业现场不正确佩戴安全帽、不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高空作业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九)不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进行倒闸操作、高压验电、装设接地线。

(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安全用具进行操作。

(十一)装设接地线前未按规程要求验电。

第二节变(配)电所设备

第六十七条高压开关保护装置

(一)变(配)电所运行中的高压开关未投保护或保护装置故障的。给予责任单位5万元罚款。

(二)变(配)电所高压开关保护装置未下定值单擅自投入运行;保护定值计算不合理,大于进线开关或大于上级变电站出线开关保护定值运行;开关保护压板投退不合理。

给予责任单位5万元罚款;

第六十八条变(配)电所未按要求每年对电气设备进行防雷春检、保护通电及预防性试验。

给予责任单位3万元罚款;

第六十九条变(配)电所操作电源系统不可靠,直流屏交流进线为单电源。直流屏监控装置报警不能复归;蓄电池接线柱结碱未处理、蓄电池鼓肚未更换,蓄电池未按要求定期进行充放电测试和清理。

给予责任单位2万元罚款;

第七十条变(配)电所安全用具未按要求定期试验,不齐全、不完好。

给予责任单位1万元罚款。

第七十一条变(配)电所变压器、互感器等充油设备渗油、缺油。

给予责任单位0.5万元罚款。

第七十二条变(配)电所消防器材不齐全、数量不充足、未年检、灭火沙袋破损未更换。给予责任单位0.5万元罚款。

第七十三条防小动物害措施未按照规定加装挡鼠板、配电室门窗、电缆沟进出口封堵不严密,电缆沟缺盖板或盖板破损未更换。

给予责任单位2万元罚款。

第七十四条变(配)电所防洪排水设施不符合要求,防洪沟排水不畅通,配电室屋顶有漏雨未进行修理。

给予责任单位1万元罚款。

第七十五条变(配)电所开关指示灯(状态显示仪)指示不正确;各类表计未定期校验。

给予责任单位0.5万元罚款。

第七十六条变(配)电所设备无铭牌、完好牌、责任牌、标志牌或不齐全、不清楚。

给予责任单位0.2万元罚款。

第七十七条变(配)电所高压开关柜“五防”功能不全且无其它

防范措施。

给予责任单位2万元罚款。

第七十八条变(配)电所事故应急照明不符合规定要求。给予责任单位1万元罚款。

第七十九条变(配)电所未装设与矿调度室直通的录音电话。给予责任单位1万元罚款。

第三节输电线路设备

第八十条供电线路不符合《配电线路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内容和办法》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单位1万元罚款:(一)线路导线对地及交叉跨越物的距离、线间距离、导地线驰度不符合《线路设计规程》要求。

(二)钢筋混凝土杆保护层腐蚀脱落、钢筋外露;普通钢筋混凝土杆裂纹缝隙宽度超过0.2mm;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杆有裂纹。(三)线路金具本体出现变形、严重锈蚀、烧伤、裂纹,连接处转动不灵活。

(四)线路导线有灯笼松股、破股、断股、烧伤等缺陷。

第八十一条供电线路不符合《配电线路安全质量标准化考

核内容和办法》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单位0.5万元罚款:

(一)杆塔基础表面水泥脱落、钢筋外露,装配式、插入式基础出现锈蚀,基础周围保护土层流失、塌陷。

(二)线路杆塔上未装设名称、杆号、警示牌或模糊看不清楚。(三)供电线路金具未使用标准热镀锌件。

(四)线路导线相间相对弧垂值超过200mm。

(五)供电线路导线及绝缘子串连接金具不完整、不齐全。(六)防震锤发生位移、变形、疲劳。

(七)6(10)kV供电线路针式绝缘子倾斜,绝缘子表面有明显裂纹或烧伤、破损。

(八)瓷质绝缘子伞裙破损,瓷质有裂纹,瓷釉烧坏。

(九)玻璃绝缘子自爆或表面有裂纹。

第八十二条供电线路防雷保护不符合《配电线路安全质量标准

化考核内容和办法》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单位2万元罚款:

(一)供电线路装有避雷线及防雷保护设施的杆塔,未埋设独立接地装置或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大于10Ω。

(二)供电线路接地引线有断股及严重锈蚀,引线连接线夹的螺栓、螺帽、弹簧垫不齐全或不牢固。

(三)接地引下线不满足要求:一般采用40×4mm扁钢或Φ

12mm圆钢。用钢绞线作引下线,其截面积不得小于25mm2。用有色金属导线做引下线时,应采用截面积不小于12mm2的铜导线。

第四节电力电缆

第八十三条电力电缆与设备的连接方法不规范(电缆线芯必须使用齿形压线板、线鼻子或者快速连接器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无“羊尾巴”、“鸡爪子”、“明接头”)、固定不牢固、终端头接地不可靠且未留有适当的备用长度。给予责任单位0.2万元罚款。

第八十四条明敷电缆管未用卡子固定在支架或墙上,电缆管支持点的距离(当设计无规定时)超过3m。给予责任单位0.2万元罚款。

第八十五条电缆标识牌上未标明电缆编号、电缆起点、电缆止点、电缆型号、电缆长度。给予责任单位0.2万元罚款。

第八十六条电缆出入电缆沟、槽、建筑物及保护管时,未将出入口用防渗水材料封堵。对易受外部影响着火的电缆密集场所或可能着火蔓延酿成严重事故的电缆回路,未采取防火阻燃措施。给予责任单位0.2万元罚款。

第八十七条不同型电缆之间直接连接,或未经过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母线盒进行连接。给予责任单位0.3万元罚款

第八十八条高压电力电缆未按《预防性试验规程》要求进行年度预防性试验。给予责任单位0.3万元罚款

第五节标准化管理

第八十九条变(配)电所内应有的规章制度和设备检查制度不健

全或未做成统一的图版在站(所)内悬挂。包括站(所)长岗位责任制;值班长岗位责任制;值班员岗位责任制;学员岗位责任制;值班制度;交接班制度;标准化操作制度;停送电操作制度;主控室巡视检查内容;高压室巡视检查内容(包括GIS设备);变压器巡视检查内容;互感器巡视检查内容;避雷器及电抗器巡视检查内容;断路器巡视检查内容;隔离开关和母线巡视检查内容;蓄电池巡视检查内容;电容器巡视检查内容;要害场所管理制度;职业道德规范制度;防火制度;线路巡视检查制度。给予责任单位0.3万元罚款。

第九十条缺少以下图纸、图版,或图纸、图版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包括供电系统图、模拟图版;变电站平面图;巡视检查路线图;紧急拉闸顺序表。给予责任单位0.3万元罚款。

第九十一条各种记录未按规定要求填写的。包括交接班记录;设备检修记录;雷电记录;绝缘电阻、绝缘工器具试验记录;工作票登记记录;蓄电池测试记录;设备缺陷记录;断路器跳闸记录;用户事故掉闸记录;外来人员出入站记录;安全活动记录;干部上岗记录;事故预想预演记录;命令指示登记记录;历年重大事故记录;继电保护整定试验记录;设备巡视卡记录;运行日志;政治学习、技术学习记录;防小动物害巡视记录;线路巡视记录;班前会和班后会记录。给予责任单位0.3万元罚款。

第九十二条变电站所无人值班或单人值班。给予责任单位2万元罚款。

第九十三条值班员在岗饮酒或酒后上岗。给予责任单位3万元罚款。

第九十四条电气工作人员无《电力安全作业培训合格证》和《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给予责任单位0.5万元罚款。

第九十五条电气设备周围存在易燃易爆物品。给予责任单位1万元罚款。

第九十六条未结合实际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给予责任单位2万元罚款。

第五章煤炭洗选

第九十七条原煤系统防有毒、有害气体监测装置配置不齐,原煤系统防尘设施不齐、防爆设备失爆的。给予责任单位0.1万元罚款。

第九十八条主厂房消防系统配置不全的(消防管道无水源)。给予责任单位0.1万元罚款。

第九十九条特种设备不定期校验的(准许证有未办情况存在)。给予责任单位0.1万元罚款。

第一百条电气设备(高低压配电室)整定不及时和整定不准确的。

给予责任单位0.1万元罚款。

第一百零一条设备转动部分防护罩配置不全。给予责任单位0.1万元罚款。

第一百零二条应急预案编制不完善、预案不演练。给予责任单位0.1万元罚款。

第一百零三条紧急避险通道和出口不健全、不完善、不标准。给予责任单位0.1万元罚款。

第一百零四条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给予责任单位0.5-1万元罚款。

第一百零五条由于资产归属方计划上报不及时或计划执行不到位,导致选煤厂设备设施发生故障,影响正常生产。

(一)造成选煤厂停产5小时以内。

给予责任单位3万元罚款。

(二)造成选煤厂停产5小时-12小时。给予责任单位5万元罚款。(三)造成选煤厂停产12小时以上。

给予责任单位10万元罚款。

第六章其他考核

第一百零六条对于国家、省市和集团公司各类文件、规定以及

会议精神未贯彻落实,无相关会议纪要。给予责任单位2万元罚款。

第一百零七条被考核单位对事故迟报、漏报、谎报瞒报或者不按汇报流程进行层级汇报。给予责任单位10-50万元罚款。

第一百零八条逾期未完成或报送机电系统下达的任务指标。给以责任单位5-10万元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未持续有效地开展机电专业技术检查与分析工作。给予责任单位2-10万元罚款。

第一百一十条集团公司相关职能处室以及上级负有安全生产督查管理职责的部门查出“三类隐患”。按照《大同煤矿集团公司重复隐患、重大隐患、红线隐患管理考核规定》处罚。

第一百一十一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被考核单位及相关负责人年终不予评优。

(一)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严重滑坡。

(二)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

(三)存在红线隐患,或重大隐患、重复隐患问题突出。

第七章奖励

第一百一十二条在机电关键技术、技术革新、安全和设备管理以及在应急抢险、事故处置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给予相关单位5

万元奖励。

第八章附则

第一百一十三条解释权归机电系统安全考核领导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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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管理体系考核实施办法示范文本

煤矿安全管理体系考核实施办法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煤矿安全管理体系考核实施办法示范文 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条为保障我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建设逐步推进和 健康发展,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激励机制,进一步强化安 全管理的过程控制,切实把安全生产与员工切身利益紧密 联系起来,调动全体员工做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实现我 矿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目标,现制定“白芨沟矿本质安全 管理体系考核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我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目标是:实现神华 集团公司本质安全管理三级矿井;消灭轻伤以上人身事 故;消灭各类重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消灭A类“三 违”,B类C类“三违”逐年下降;最终实现安全管理零 缺陷、工程质量零次品、安全检查零死角、设备运行零故

障、员工操作零“三违”、安全生产零事故的本质安全管理目标。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矿属各单位、科室。 第四条本办法施行的依据是《神华集团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评分标准》(以下简称“神华标准”)和神宁集团公司相关文件。 第五条矿成立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副总,机关各科室科长,基层各生产单位、辅助生产单位、地面生产服务单位队(科、厂)长。 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主任: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以下工作小组

机电管理考核细则(doc 54页)

机电管理考核细则(doc 54页)

华胜公司机电管理考核细则(试行) 一、华胜公司电气管理考核细则 一、电气设备领用、回收、修理验收考核管理细则 (一)、领用、发放管理考核 1、开关、移变等电气设备的领用、发放由机电部电气管理人员统一负责管理调配,各使用单位须到机电部办理相应的领用审批手续,否则不准擅自领取入井。若不按领用审批手续而擅自将电气器设备入井的,考核领取人员200元,考核使用单位500元。 2、使用单位需要领开关等电气设备时,须持领料单到机电部电气管理人员办理领用审批手续,经电气管理员审批建帐后,方可到库房领取电气设备,同时领取、发放人员现场需对电气设备防爆等各项性能进行检查试验,否则考核领取人员100元,考核使用单位负责人200元。 3、入井电气设备必须经机电部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并张贴“防爆入井合格证”、“设备整定单”等相关证件后,方可入井。如发现一次未经机电部验收的,考核使用单位负责人200元,考核使用单位机电负责人100元。 4、使用单位领用的电气设备必须按指定地点安装,不准擅自变更使用地点,不准随意更改负荷,否则,每发现一次考核使用单位负

责人300元,考核机电负责人200元。 5、入井后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标准将牌板悬挂,未按照有关规定标准进行牌板悬挂的电气设备,每发现一次考核使用单位负责人100元,考核使用单位机电负责人50元。 (二)、出入井管理考核 1、各使用单位需建立电气设备台账并随采掘情况及时更新,同时在每月25日将更新后的台账上报机电部电气管理人员,未建立电气设备台账的,考核使用队组负责人500元,考核机电负责人300元,考核技术员200元;未及时将台账上报的,考核使用队组负责人、机电负责人、技术员各100元。 2、机电部电气管理人员根据矿井采掘进展情况,做好电气设备回收明细,摸清各使用单位每月需回收的电气设备,若无此项,考核机电部电气管理人员200元,机电部负责人300元。 3、出入井设备由机电部电气管理人员负责指挥,各使用单位需及时将出井的电气设备交到机电部指定地点。不听指挥或不及时交到指定地点的,考核使用单位负责人300元,考核使用单位机电负责人200元。如发现出入井设备在坑口有过夜现象,考核使用单位负责人200元,考核使用单位机电负责人100元。 4、每台出井电气设备均应由机电部电气管理人员现场检查验收,若有零部件短缺、喇叭嘴及底座残损等现象的,考核使用单位负责人

机电质量标准化评定考核办法实用版

YF-ED-J9242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机电质量标准化评定考核 办法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机电质量标准化评定考核办法实 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一、评定标准 按照《企业标准》、《煤矿安全规程》和 《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安全评估》、《质量 考核评比办法》、《技术管理规定》执行。 二、质量标准化分四个等级 一级:得分在90分以上 二级:得分在80分以上 三级:得分在70分以上 不达标:得分在70分以下 三、考核评定办法

1、评定办法:采取日常每周检查和月底规划达标场所验收相结合的办法,各按50%记分,每周检查按照系统进行(不能按系统检查的按单台设备检查)解剖式检查。 2、当月有两次因设备隐患被停止作业的单位不达标。 3、发生10小时以上事故不达标。 四、等级考核规定 1、一级:奖励单位10000元,联责班子成员50%。 2、二级:不奖不罚。 3、三级:处罚单位5000元,联责班子成员50%。 4、不达标:处罚单位10000元,联责班子成员50%。

煤矿安全管理考核办法

新富煤发〔〕35号 新富煤矿关于下发《采掘一线班长、瓦检员安全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矿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一线班组长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一线班长现场安全管理的特殊作用,取消专盯员充实一线,提高班长安全管理待遇,做到安全关口下移,有效提高班组长的安全责任意识。为彻底解决安全监管不到位的弊端,实行瓦检员“一岗三责”管理,调动现场抓安全的积极性,经矿研究决定,特制定生产一线采掘班长、瓦检员安全管理奖金考核办法。

一、安全管理奖励考核小组 组长:姜喜武、王景权 副组长:刘生、王京 成员:安监处、工资科、财务科、组织部 二、安全奖励范围 采掘跟班班长、瓦检员(含瓦检段长) 三、安全奖励标准 采煤班长在原工资基础上,上满班,每月奖励1000元。 掘进班长在原工资基础上,上满班,每月奖励500元。 瓦检员(瓦检段长)在原工资基础上,上满班,每月奖励200元。 四、安全奖励考核条件 1、每月出勤工数必须达到26天。 2、按照“三零”安全目标管理,当月无工伤,无“三违” 行为。 3、严格执行“十个不准生产”,坚持兑规作业。 五、安全奖励考核细则 (一)、采掘班长具体考核细则: 1、当月出现工伤,工伤小班班长取消安全奖励,安全监察

处负责追查,若采煤队出现工伤,扣罚当班班长2000元,若掘

进队出现工伤,扣罚当班班长1000元(以办理工伤卡片为准)。 2、采煤班长每月出满勤得安全奖励1000元,每少出勤一天扣20元,掘进班长每月出满勤得安全奖励500元,每少出勤一天扣10元。当月出勤低于26天不得奖励。 3、矿、公司及上级监察部门在监察过程中,每查出一条重 大隐患,扣罚当班采掘班长当月安全奖励标准的10%,每查出一条一般隐患,扣罚当班班长当月奖励标准的5%,公司每季度质量达标,矿每月质量达标过程中,没有达标挂牌,扣罚采掘班长当月奖励标准的15%。 4、采煤班长负责填写小班质量评估验收表和安检员汇报制,每少填写一次或假填或汇报不好,扣罚当班采煤班长20元。 5、当月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扣除全部安全奖励。 (1)、采煤工作面发生一次推倒压垮切顶线支柱连续10组的冒顶事故。 02)、工作面明火放炮、动力线放炮、放糊炮、不使用炮泥。03)、探放水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 04)、揭煤安全措施、防突钻探措施落实不到位。 05)、工作面空顶超过规程规定。 06)、贯通措施落实不到位。

机电运输重点工作安排

河南煤业化工集团 2012年机电运输重点工作安排 2012年集团公司机电运输工作要持续深入贯彻“两调整、两提高”“两创新、两带动”发展战略。紧紧围绕“持续提升,稳中求进”工作方针,以“强基础、保安全、上装备、促发展”为重点。切实规范机电运输管理制度,切实改进管理机制,切实打牢员工岗位基础素质。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持续提升采掘机械化、矿井自动化装备水平,重点推进部分主力矿井信息化、精细化管理试点建设,以装备升级推进矿井安全高效发展。实现机电运输系统的安全、高效运行。 工作目标是:杜绝较大事故,杜绝零打碎敲事故,消灭电气失爆,杜绝二级以上机电运输非伤亡事故和影响矿井生产安全的供电事故;实现大型固定设备台台完好,机电设备综合完好率95%以上,小型电器及移动设备完好率95% 以上,设备待修率3.6%以下,机电事故率1%以下,基本消灭机电事故影响时间;采煤机械化率80%以上,掘进综合机械化率有所提高;以矿井自动化、信息化为基础的精细化管理取得新尝试,机电运输质量标准化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切实筑牢机电运输管理基础 1、切实规范机电运输管理制度 制度是企业一切管理行为、操作行为的基础规范。针对目前机电运输管理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煤业公

司要以流程化、标准化、可操作为基本原则,首先规范各工种操作规程、巡回检查制、事故应急处理流程、交接班制度等岗位员工最基本制度,使其基本操作切实做到“据”可依,从员工操作行为这个基础源头上保障安全。并组织对煤业公司层面的机电运输管理制度和标准进行认真梳理,按照所有管理及技术业务均要有制度、有标准、有规范的原则,制定或修订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管理制度和标准。并督促所属矿井制定相应的制度及实施细则。切实做到以制度、标准来规范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行为,规范岗位员工的各类操作行为。 各煤业公司要制定出此项工作的实施计划,并在11月底前分期分批逐步完成制度的修订及组织实施。集团公司将把此项工作作为双基考核的重点予以督促实施。 2、切实理顺机电运输管理体制 健全管理体制是搞好管理工作的基础。由于历史原因,目前集团公司大部分矿井采掘区队的机电运输管理,尚没有纳入机电运输管理体系,这是采掘机电运输管理问题频出、面貌差的根本原因。各煤业公司要采取强化措施,督促所属矿井于六月底前理顺采掘区队机电运输管理体制。即将其机电运输及轨道运输所有从业人员及业务,均纳入区队机电班统一管理并纳入矿井机电运输管理体系。 3、切实改进机电运输管理机制 建立良好的管理机制是企业做好管理工作的前提。各煤业公司要改革传统管理行为,建立自机电副总到机电运输管

煤矿机电设备精益化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

煤矿机电设备精益化管理规定及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加强设备有尝试用管理,提高有偿使用设备使用率和周转率,结合**煤矿《****设备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煤矿精益化实施办法》及我矿设备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机电设备包括全矿所有生产设备、基本建设设备、 有偿使用设备、抢险救灾设备。 第三条精益化设备的管理主体是机电动力科设备管理组,负责对全矿设备从计划、到货、验收、入库、系统台帐、发放、回收、维修等流程进行全过程管理。 第二章精益化设备管理系统管理规定 第四条机电动力科设备管理组根据设备周转、维修、库存情况结合我矿实际生产接续情况于每月20日之前向机电动力科计划员提供月度设备、配件、材料计划。 第五条机电动力科设备管理组在新设备到货验收后,及时 将设备信息录入精益化设备管理系统。 第六条设备日常管理 1、设备发放必须由使用单位设备员通过系统提出设备领用中 请,经使用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提交机电动力科相关负责人审批,审批完成后由机电动力科设备管理组设备管理员打卬设备发放单(发放单为两联单,第一联由设备管理员作为发放依据留存备案,第二联由设备领用单位设备员交至设备库门卫处作为出库依据并留存备案)。 2、设备回收时,由使用单位设备员通过系统提出设备回收中 请,经机电动力科设备管理组设备员会同相关人员现场验收后,对所回收设备做出验收评估,在系统中注明回收设备完好情况(完好、待修、待报废)及考核情况。 3、使用单位领用设备在施工现场发生地理位置变动时,由使用 单位提交地理位置变动中请,经机电动力科设备管理组确认后审批更新台帐。 4、使用单位领用设备在施工现场发生区间交接时,由使用单位

煤矿全员安全责任奖励考核办法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2836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煤矿全员安全责任奖励考 核办法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煤矿全员安全责任奖励考核办法详 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考核办法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管理,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职工自主保安意识,提高全员安全责任意识,建立逐级管理、层层负责、自主管理的安全管理机制,促进职工习惯养成,遏制习惯性违章,形成安全风险全员共担、层层承诺的激励约束机制,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根据集团公司《20l3年全员安全责任奖励考核办法》的通知([2013]6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宜兴煤业20xx年全员安全责任奖励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公司所属各单位所有在册在岗职工 二、考核原则 1、权责对等的原则。按公司地面和井下岗位风险和责任大小进行考核。 2、及时兑现的原则。公司按月对各单位进行考核,兑现奖励随当月工资一同下发。 3、激励与约束原则。充分发挥激励与约束的作用,最大限度激发广大干部、员工的积极性,确保责任分工明确,监督考核严格,奖罚落实到位。 4、实事求是原则。考核部门必须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真实反映考核结果,按照规定程序考核,不得徇私舞弊,打人情分。 5、协保原则。发生严重“三违”或发生事故队组的队长、书记、安全副队长、带班长、协同作业人

2021年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办法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2021年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 化检查考核办法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2021年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 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矿井安全生产工作,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夯实安全基础,构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提高矿井安全、质量水平,促进矿区稳定和谐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办法,希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评分标准 按照《煤矿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和《煤矿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表》项目内容和基本要求分别进行评分。 二、评分方法 1.总分为100分。各小项分数扣完为止。 2.在考核评分中,视生产工艺,如有缺项,可将该项目的分数,

平均折算到总项其他内容中去,折算方法如下: 式中A--实得分数; B--检查得分数; C--缺项分数。 三、检查及考核 (一)机电运输部对美日、营沙壕两个项目部机电、运输设备、设施、缆线、供电系统进行检查,检查问题采用整改单形式下发到各项目部,各单位按照整改通知单要求及时组织处理,在规定时间内将问题反馈到机电运输部,逾期不反馈对单位机电班长考核10元,对检查问题不及时整改每条考核机电经理20元。 (二)每月两次分别对美日、营沙壕两个项目部所管辖机电、运输设备、设施进行检查评价;上半月15日前完成,下半月28日前完成,月底以检查结果平均综合评定得分,按月度兑现奖罚。月底上报公司经理、书记审核。 (三)美日、营沙壕项目部分别制定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内部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每月对回采、掘进、机电区队分别考核

机电维修车间绩效考核办法

机电维修车间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了激励员工工作的积极主动性,增强员工的竞争意识,全面提升技术管理水平。针对部门人员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效率需要有效的界定,并与工资挂钩,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对象。 机电维修车间(维修班、电工班)全体人员。 第三条:考核方法 一、采取月度考核兑现方式。 二、月度考核通过对各项要求完成汇总,根据汇总结果与当月的绩效工资挂钩。 第四条:主要考核内容及考核权重。 一、绩效考核主要通过对员工三个方面(工作纪律、日常考勤、工时)考评。 二、工作纪律考核要求及占总考核权重的20%。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爱护公共设施、设备及配发的劳动防护用品和个人工具。 (三)按时参加部门、班组召开的各类会议及学习教育培训。 (四)服丛领导的工作安排,按时完成下达的工作任务。 (五)工作中不留安全隐患,不违章作业。 (六)上班时穿戴好工作服、安全帽等防护用品,干活工具佩带齐全。 三、日常考勤考核及所占绩效考核权重的20%(其中全勤奖占5%)。 (一)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早退、不迟到、不旷工、有事有病请假。 (二)全勤奖,当月出勤天数达到全勤(根据当月正常上班天数、休息天数、值班天数定)给予发放全勤工资。 (三)星期六、天值班人员一天按100元(不包括工时)。 四、工作工时考核要求及占绩效考核权重的60%。 一、每天有班长或副班长召集班员开班前会,安排当天的工作任务,会议完后其他人员从班长处领取当天工作任务单。 二、工作完毕后需要设备操作者或需要其它部门领导签字的必须签字确认工作完毕,如无签字工作任务单不计入当月工资核算。(验收:由班长、副班长) 三、因检修不到位或检修失误,出现返工的,返工的工时不计;返工时原检修人员不在或在干其它工作,先前检修的工时计入其他人。(返工

机电设备管理及考核办法

机电设备管理及考核办法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机电设备管理及考核办法为加强和完善我矿机电设备的管理,提高机电设备的使用率,在保证生产需要的前提下,减少占用、压缩支出,结合我矿实际,特制订《西山亚辰煤业机电设备管理及考核办法》。 1、设备必须实行包机制,包机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包机人员对所管设备包使用、包维护、包完好、包整洁。 2、包机人员每天至少一次到现场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3、对职工在工作中出现下列情况应严肃处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工作中不负责任造成机电事故者,必须认真追究其责任,按事故大小处罚相关责任人。 4、机电科要设专职设备、配件回收、验收人员,并严格把关,且每月底把本月所收回的各种设备及部件,编表报机电科领导。 5、属于闲置停用或更换后的待修设备及部件在规定时间内,出坑交在机电科指定的回收地点,经机电科设备管理员验收签字、入账。 6、每月回收的设备及部件,机电科及时安排检修能内部自行修复的,自行修理,无自行修复能力的,按照公司设备检修的相关规定执行。

7、对井下闲置设备不及时汇报、回收的罚相关队组500-1000元。 8、加强设备润滑管理,各部件转动部位润滑良好,无异常声响,油质符合规定,无漏油、渗油现象,检查发现一处不合格罚责任队组200元,由于使用单位维护不当,缺油造成设备损坏影响生产的,处罚责任队组1000-5000元。 9、设备零件齐全完整,设备各部件护罩遮拦齐全,安装牢固(绞车护绳板、皮带机头护网、机尾护罩、过桥等),日常检查中,每有一处短缺,处罚相关队组100元。 10、凡没有进行预防性检修,缺少保养而造成烧电机,损坏减速器,综掘设备如采煤机,掘进机大件等,每损坏一件罚使用队组5000-10000元。 11、对设备配件回收管理工作效果明显的单位,机电科每月30日前依据实际情况给予回收奖励。

机电运输管理考核办法1

机电运输管理考核办法 一、设备管理: 1、依靠科技进步,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和投资效益。 2、动力科应及时准确编写设备的年度更新改造和大修计划。并根据生产及设备实际状况作出计划预算。报上级审批后按预算设计施工。 3、对新购设备,由机电科牵头、材料会计、供应科及使用单位进行全面验收,填写设备到货验收单,持验收单方可办理出帐手续,否则机电科设备会计员不可办理手续。 4、机电设备实行计算机管理,设备管理人员按其分管区域,每月同基层单位现场清查核对一次机电设备,做到数量清、状态明。 5、出库的机电设备、专用工具必须达到完好标准,入井必须经管理人员和防爆检查员检验合格,填写入井合格证、上帐编号、建卡后方可允许入井使用,否则不得发放。 6、凡入井使用的机电设备严禁拆件上下井(特殊设备经科室鉴定除外)否则造成零部件丢失,对丢失单位处以两倍罚款,并对单位机电负责人按50元/台次处罚。 7、设备回交:凡使用设备的单位,对闲臵、待修及工作面结束需回收的设备,应按规定及时升井,交回到动力科指定地点,对不按时交回的机电设备、配件每推迟一天,罚款50—500元,主管及机电队长各罚50元,对无故拒调设备并占据不用的单位罚款1000元,主管及机电队长各罚100元。对升井回交的机电设备及零部件由动力科设备管理员及库管人员负责验收并填写验收单,零部件缺少者按原值处罚。 8、凡升井需要检修的设备由修造厂同使用单位负责验收。 即:①机械设备由机械设备管理员负责验收登记;②电气设备由电气设备管理员负责验收登记;③结构件、铆焊件由机修车间主任验收登记。并开据验收清单,使用单位持验收清单到设备库开据设备回交单。三天内设备回交单位机电负责人或主管持回交单到动力科设备组建帐、销卡。三天内不办理设备销帐手续,每推迟一天,罚机电队长、主管各50元,七天内不销帐视为丢失处理,按设备原值处罚。

机电设备管理考核处罚细则

机电设备管理考核处罚细则 一、通用部分 1、松动或缺失螺母、螺栓、背帽、弹垫、衬垫,每发现一处罚款10元。 2、键连接的部件不许松动,键打入时不许加垫。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3、各转动部分运行平稳,声音正常,轴承温度不超75℃,否则罚款100元。 4、靠背轮销子与销孔配合间隙小于3mm,弹性胶圈损坏的及时更换。每损坏一处罚款50元。 5、所有设备外壳无裂痕、开焊、变形、损伤。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6、设备润滑部位必须保证油量正常,无缺油现象。一处缺油罚款100元。 7、设备结合面处,不漏油、漏风、漏水。发现一处罚款20元。 8、防护装置齐全、可靠。缺一处罚款100元。 9、液力耦合器必须清洁良好、无杂物、煤尘。发现一处罚款50元 10、每查出一台失爆,罚队长200元,机电副队长500元。 11、每查出俩台失爆,除上述规定处理外,另罚所属集体1000~2000元。 12、按规定应装设的局部接地极装设齐全,缺一处罚负责单位100元。 13、保护接地每缺一处或一处不合格者,罚负责单位100元。 14、过流装置(包括短路整定和保险丝选择),每查一次罚集体500元,

包机责任者200元,发现多台不合格时,乘以台数累计。 15、对用铜、铝代替熔丝的,罚责任者200元,罚集体500元。 16、漏电保护应装而未装,或装了又甩掉不用的罚集体1000元,罚责任者200元。 17、未按规定装设风电闭锁的罚安装单位1000元。 18、擅自甩掉风电闭锁的罚责任者500元,风电闭锁失灵罚责任者200元。 19、发现一台电动机无风叶运行,或一台电动机通风不够(被煤堵住)罚集体200元,机电负责人100元。 20、烧坏一台10Kw以上电机按每千瓦罚集体50元,10~30Kw每千瓦罚集体100元,30Kw以上电机每千瓦罚集体100元。 21、设备损坏价值500元以上的,由损坏队组负责赔10﹪,损坏价值500~1000元,赔偿20%,1000元的为30%. 22、应该注油部位不注油者,发现一处罚集体100元,采煤机牵引部及风机油箱加油不用专用油桶者,每次罚集体500元。 23、液压联轴器不使用易熔塞(防爆片),发现一次罚集体500元,机电负责人200元。 24、电机风叶、对轮等转动部分缺防护罩运行,发现一次罚集体500元。 25、设备按规定试验而不试验的(按记录考核)每发现一次罚负责人200元。 26、安装过滤器的设备没有清洗过滤器(使用中应5天一次)查看记

机电绩效考核办法

攀冶机电分公司 2010年绩效考核办法 (书面) 按照《攀冶公司2010年绩效考核办法》精神,为提高机电分公司控制力与管理效率,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调动全体员工积极性确保公司全年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结合机电分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1、产值、成本、费用对利润的支撑和权责对等、责权利统一,有利于落实责任,提升管理,激励先进,调动全员积极性,提高效率和效益。 2、控制过程、注重实效,效益优先。利润指标与工资分配挂钩,专项考核按实际效果奖罚。 3、讲诚信、塑形象,从严管理、考核逗硬,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向管理要效益。 二、绩效考核形式 1、工效挂钩,即经济效益(利润)与工资总额挂钩的考核办法,同时加大对领导干部的考核力度,强化领导干部责任意识。 (1)突出各工程处(厂、公司、项目部)的创效职能,对机安一处、机安二处、结构厂、电气安装工程处、电力电讯工程处、机动公司、检修工程处、直属项目部、云南项目部、攀长钢项目部等经营实体,实行完成公司核定利润指标与工资总额挂钩的考核办法。 (2)对攀煤焦化工程项目部等管理型项目管理机构实行成本指标与工资总额挂钩的考核办法。 (3)公司机关各科室和西昌指挥部工资总额同全公司利润指标及履

职情况挂钩考核。 三、绩效考核内容 ㈠工效挂钩考核: 根据攀冶公司工效挂钩、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及攀冶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机电公司2010年工效挂钩考核办法》,并严格执行。定期考核利润指标累计完成情况,挂钩分配工资总额。 ㈡经济责任考核: 1、效率和履职行为考核:对机关各科室的考核突出工作计划、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管理效率及效果、履职行为规范性等,与公司总体利润目标挂钩考核。 2、管理费用考核:执行公司全面预算的管理办法和办公费用管理办法。机关科室费用季度通报、半年考核。 3、专项考核:经营计划、施工生产、安全保卫、科技质量、物资设备管理、成本、清欠及其他各项管理、党工团等专项考核,按《机电公司专业考核实施细则》执行,安全考核按《攀冶公司安全生产不符合管理标准》和相关配套管理规定执行。 4、奖励:公司需要建立的各项单、专项奖励与考核办法,由业务主管部门提出,与人力资源科沟通一致后,制订相关奖励与考核办法报公司审定批准,依照其办法,在核定额度内报人力资源科审定后执行。对为公司作出特别贡献的有功人员确需嘉奖的,由业务主管部门向人力资源科书面申报,人力资源科提出意见,公司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审定。其它任何制度或标准不得涉及专项奖励内容。 ㈢执行(集团)公司和攀冶公司考核:在落实(集团)公司和攀冶公

2020年(安全生产)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罚实施细则MW文档

(安全生产)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罚实施细则MW文档

XX煤矿 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罚实施细则 为认真落实党的“安全第壹、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打造科技兴安矿井,建设安全高效企业”。按照“权责明确、考核严格、管理科学、奖惩严明”的原则,狠抓奖惩考核和责任落实,夯实安全基础,实现矿井长治久安,结合我XX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壹章矿井安全生产管理考核规定 壹、组织领导 1.为确保安全考核目标的实现,XX公司成立安全管理考核领导小组。XXX同志任组长,XXX、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等同志任副组长,各单位部(科)室的负责人及各施工单位的副职为成员;安全管理考核领导小组下设考核办公室,考核办公室设于安监处,邱向东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考核工作。 2.未涉及条款或有关内容,由XX公司安全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研究,酌情处理。 3.当XX公司指标有较大变化或重大政策调整时,相应修订该规定且及时出台补充规定。 二、煤矿安全生产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 煤矿调度人员值班期间,接到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报警或基层区队、安检员、瓦斯检查员和汛期地面巡视员等汇报时,

凡涉及下列险情之壹的,不需请示领导,有权下达某个生产区域或整个矿井立即停止生产,撤离作业人员的调度指令,然后再按规定向值班领导和主要领导以及上级部门汇报。 1、汛期本地区气象预报为降雨橙色预警天气或24小时以内连续观测降雨量达到50mm之上;或受上游水库、河流等泄洪威胁时;或发现地面向井下溃水的; 2、井下发生突水;或井下涌水量出现突增、有异常情况,危及职工生命及矿井安全的; 3、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火灾、冲击地压等事故的; 4、供电系统发生故障,不能保证矿井安全供电的; 5、主要通风机发生故障;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不能保证矿井正常通风的; 6、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出现报警,情况不明的; 7、煤层自燃发火有害气体指标超限或发现明火的; 8、井下工作地点瓦斯浓度超过规定的; 9、采掘工作面有冒顶征兆,采取措施不能有效控制;或采掘工作面受冲击地压威胁,采取防冲措施后,仍未解除冲击地压危险的; 10、有其他危及井下人员安全险情的。 三、违反下列情形之壹的,给予通报处理且责令施工作业地点停产整改,考核施工单位1000-5000元,挂罚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10%。

机电运输管理考核办法

一机电设备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机电设备管理的范围主要是构成固定资产的生产机电设备,由机电科管理;办公用设备(如计算机、打印机、各种车辆等)由矿综合科建账管理。 第二条机电设备管理部门要参与设备的调研、规划、选型、购置、安装调试、维修、改造更新和报废全过程的管理。 第三条设备管理要积极采用先进的设备管理方法和科学技术新成果,推行以设备状态监测为基础的维修方法和计算机管理。 第四条正确处理好生产与维修的关系,坚持设备的每年不少于10天的停产计划检修,组织好维修配件的生产供应,在组织生产中严禁超设备性能使用。 第五条设备管理的三率指标为: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煤矿主要设备待修率不超过5%;煤矿机电事故率不超过1%。检查凡达不到三率之一者,对责任者按照责任大小罚款300至1000元。 第二章设备的前期管理 第六条各单位需要增置主要生产设备时,应由使用部门会同机电科设备管理组提出增置设备的技术性能要求,由公司、矿机电部门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做出购置计划,由物资部负责订货。 第七条各单位需购置的主要大型生产设备(包括2m及以上的提升绞车、主排水泵、扇风机、压风机、带式输送机、综采、综掘设备、4吨及以上锅炉、各种安全、自动化系统等)和特殊高精度或价格高的设备,在购置前必须报公司,并由公司组织有关部室进行调研,由各单位组织编写技术规范书,报物资部招标采购,技术协议书由各矿与厂家签订。 第八条购置设备前,必须落实好资金来源。 第九条设备的选型应遵从以下原则: (一)应注意通用化、标准化; (二)选购的设备应是经过鉴定的、有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的非淘汰产品; (三)对选购的设备应了解其各技术参数、效率、精度、性能、制造质量等情况;

机电管理考核细则

机电管理考核细则 机电矿长: 机电部: 审核: 编制: 机电部 2009年3月25日

机电管理考核细则 一、对设备完好率的考核 1、大型设备完好率达100%。在任何一次检查期间发现一台不完好,扣各责任单位1000元,责任单位负责人各200元。 2、机电设备完好率达90%,在任何一次检查期间每降低1%,扣各责任单位500元,扣责任单位负责人各200元。 3、设备零件齐全完整,地面机房及井下硐室设备完好率达100%,各采掘工作面设备完好率达90%。日常检查中,每有一处不完好处罚责任单位100元,责任单位负责人各50元。单台设备累计处罚不超过500元,特殊时期翻倍处罚。 4、设备各部件护罩遮拦齐全,安设牢固(绞车护绳板,皮带机机头护网、过桥、刮板机机尾护罩等)一处不合格扣各责任队组100元。 二、各个单位必须设有机电设备管理人员和建立设备台帐 1、如未设专人管理及未将管理人员名单上报机电部,扣责任单位200元,扣责任单位负责人200元。 2、各设备使用队组,必须建立设备台帐,每月和矿机电部对帐一次,如帐物不符,每有一处处罚使用队组200元,扣队组负责人200元 三、各个单位应建立《设备管理手册》,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变更。 1、无手册及与实际不符,扣责任单位负责人各100元,扣责任单位

300元。 四、对设备出入井管理的考核 1、出入井设备要及时办理交旧领新手续,发现一次未及时办理,扣各部门相关人员200元,扣各部门负责人100元。 2、出入井设备由机电部负责指挥,并及时交到机电部指定地点。不听指挥或不及时交到指定地点,扣各部门相关人员200元,扣各部门负责人100元。如发现出入井设备在坑口有过夜现象,扣各部门负责人200元,扣各部门1000元。 3、出井设备不能有零部件短缺现象,以交到机电部为准。如发现没有交到机电部或零部件有短缺现象,扣各部门设备短缺件价格的100%,扣各部门负责人100元。 4、使用队组与运输队组在出入井设备运输过程中,必须交接清楚,并签字认可。如未签字认可出现短缺零部件由各使用队组负责,签字后则由运输队组负责。 5、闲置不用的设备,必须在一周内出井交机电部。如发现有一台未及时交回,扣责任队组200元,扣队组负责人各200元。 6、入井设备必须经机电部验收合格并张贴相关证件后,方可入井。如发现一次未经机电部验收,扣责任队组200元,扣队组负责人各100元。 五、对机电事故的考核 1、在设备运行过程中,允许万吨原煤消耗在9KW,如超过规定,每超1KW扣使用队组100元,扣队组负责人各50元。(其它设备事故

机电系统管理考核办法示范文本

机电系统管理考核办法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机电系统管理考核办法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机电“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凡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给予分管机电负责人警告、 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免职、撤职处分,并对矿罚款 5-10万元。 1、主副提升设备无保护或保护不起作用;主副提升、 主通风机、主排水泵、地面压风机等大型设备带病运行; 2、井下存在严重电气失爆(鸡爪子、羊尾巴、老鼠 洞、明接头); 3、矿井及井下单回路供电、使用淘汰不合格机电设 备; 4、井下局扇未实现“三专两闭锁”或“双风机双电 源”自动切换;

5、井下存在明火操作、带电检修或带电搬迁机电设备的; 二、经营指标考核 (一)设备三率考核 第一条:机电设备综合完好率不低于90%,每降低1%罚煤业公司集体10000元,机电矿长1000元,机电副总500元。 第二条:大型在用固定设备台台完好,有1台不完好罚机电矿长500元。 第三条:防爆电气设备(包括本安设备)及小型电器防爆率100%,出现一次失爆,罚矿10000元,机电矿长1000元。 第四条:井下电缆(含控制、通信、照明等小电缆)选型合格率100%,电缆的接头合格率100%,选型不合格或接头不合格发现一次罚机电矿长200元;电缆吊挂合格

煤矿安全考核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铁鑫煤矿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职能,健全和完善铁鑫煤矿安全生产委员会现行体系和机制,充分发挥安委会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作用,促进铁鑫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通知》和《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委员会主任:矿长 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安全矿长 委员会副主任:各副矿长总工程师 委员会成员:调度室、安监站、技术科、通风科、机电科、综 合科、经营科、供应科等单位负责人 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办公室主任:安监站站长 二、主要职责 1、安委会的主要职责 铁鑫煤矿安委会是协调全矿安全生产各类事项的办事机构,主要任务:在矿长的领导下,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安全生产方针、组织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研究部署、指导矿安全生产工作。 (一)认真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

推广铁鑫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理念及管理方法,贯彻落实铁鑫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 (二)加强对矿井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的监督考核,组织制定年度安全管理规划及阶段性安全工作目标,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全面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三)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教育,宣传普及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在全矿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研究制定中长期安全培训及思想教育规划,督促、检查、指导安全培训工作开展,总结安全培训教育的规律和成果,推行好的经验作法。 (五)加强工作督察,掌握全矿各单位安全工作情况,及时通报安全事故、重大隐患治理情况。 (六)对华润煤业有限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进行具体分解、细化,拟定各单位年度控制指标,组织对全矿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七)对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指导,解决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中存在的挡手问题,督促考核安全质量标准化整体达标,努力实现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目标。 (八)按照“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健全完善“一通三防”责任体系、管理制度、技术措施和规范标准,细化“一通三防”检查考核内容,保证“人员、职责、工作”三个到位。 (九)强化矿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作用,从严格执行行业规范、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做起,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煤矿机电运输专业考核办法

煤矿机电运输专业考核办法 为加强集团公司机电运输专业综合管理,提高机电运输安全管理水平,保证各单位机电运输系统安全、高效、经济运行,依据《煤炭法》、《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山东能源集团机电运输专业考核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以各矿(公司)机电矿长、副总工程师、机电科及分管机电运输工作的专业人员为考核对象。 二、考核方式 采用专项督查、查阅资料、现场抽查等动态考核方式,并结合日常工作落实情况,每季度首月对上一季度的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三、考核标准 以100分为基础分,按照评分标准计分。得分达到90分及以上,为考评优秀单位;得分达到80分及以上,为考评良好单位;得分达到70分及以上,为考评合格单位;得分达到60分及以上,为考评基本合格单位;得分低于60分,为考评不合格单位。 季度考评优秀单位奖励5万元,良好单位奖励4万元,合格单位与基本合格单位不奖不罚,不合格单位罚款3万元。全年实现机电运输专业安全且四个季度考评平均分达到90分及以上的,年底加奖一个季度奖金。 季度内发生因专业责任造成死亡事故的或发生重大非人身伤亡事故的,取消评比资格。 四、考核内容 (一)组织机构设置情况:各单位应设置专门的机电运输管理机构并配齐管理人员。各矿(公司)配备机电矿长(分管机电副总经理)、专职机电副总工程师,设置机电科并配齐管理人员。机电运输各级管理人员要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二)管理制度健全情况:各单位应健全完善机电运输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健全矿井机电运输各项管理制度,包括设备的设计选型、采购入矿验收、入井检验、

安装验收、巡回检查、定期检测检验、维护保养、检修以及报废淘汰等系列制度;重视资料管理,重要设备及技术档案有专人负责,并及时存档、更新,推广档案信息化管理,使用好集团公司机电设备管理信息系统;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工作,及时上报相关资料。 (三)机电运输管理情况: 1.装备水平。大型设备完好率保持在100%,设备性能优良;供配电设备综合完好率95%以上,供配电线路达标;运输设备综合完好率不低于90%,正在使用的主运输带式输送机、采区集中带式输送机、绞车、大巷电机车、无轨胶轮车、架空乘人装置、斜巷人车完好率100%,不得使用无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产品和禁用产品,机电设备不得超期服役;推广使用更加安全可靠的机电运输设备。 2.设备运行。机电运输设备满足矿井核定生产能力要求,供电系统合理可靠;供电设备、线路不得超负荷运行;运行环境符合设备安全运行规定;安全保护装置及设施齐全、灵敏、可靠;大型设备单位能耗满足国家节能要求;运行记录完整;操作人员按章作业、行为规范,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推广远程监控技术,矿井供电系统集中监测技术;推广井下变电所、水泵房无人值守。 3.设备维护检修。加强对机电运输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推广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矿井每年停产检修时间不少于12天,日检修时间不少于2小时。编制大型设备、供配电设备、运输设备的检修、检测计划,按规定上报集团公司并有效实施,建立定期检修、检验、测试档案。电气设备、设施、供电线路定期进行预防性电气试验、检查、检修和保护装置整定工作。 (四)机电运输人员培训情况:重视提高机电专业人员素质,制定并完善培训计划和方案,对管理、技术、操作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并及时总结培训情况和培训效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后持证上岗。 (五)机电运输“四新”技术推广:大力推广机电运输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积极解决技术难题,推动技术、设备和管理升级。 五、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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