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县建设指标

生态县建设指标
生态县建设指标

城市规划常用术语和指标

城市规划常用术语和指标: 1、用地性质:是指规划用地的使用功能。 2、用地面积:是指规划地块划定的面积。 3、用地红线:是指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的界线。 4、容积率:是反映和衡量建筑用地使用强度的一项重要指标,是指地块内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与地块面积的比值。即: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建筑用地面积 5、建筑控制高度:又称建筑限高,是指地块内建筑物地面部分最大高度限制值。 6、建筑密度:是指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总面积占地块面积的比例。即:比如一块地为10000平方米,其中 建筑底层面积3000平方米,这块用地的建筑密度就是3000/10000=30% 7、建筑红线后退距离:是指建筑物最外边线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 8、绿地率:是指城市一定地区各类绿化用地总面积占该地区总面积的比例。 9、交通出入口方位:是指规划地块内允许设置机动车和行人出入口的方向和位置。 10、停车泊位及其他需要配置的公共设施:停国泊位是指地块应配置的停车的车位数。其他设施的配置包括:居住区服务设施(中小学、托幼、居住区级公建),环卫设施(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电力设施(配电站、配电所),电信设施、燃气设施等。 11、建筑间距:是指两栋建筑物外墙之间的水平距离。主要是根据所在地区的日照、通风、采光、防止噪声和视线干扰,防火、防震、绿化、管线埋设、建筑布局形成,以及节约用地等要求,综合考虑确定。住宅的布置,通常以满足日照要求作为确定建筑间距的主要依据。 12、建筑间距系数:是指遮挡阳光的建筑与被遮挡阳光的建筑的间距为遮挡阳光的建筑高度的倍数。 13、日照标准:是根据各地区的气候条件和居住卫生要求确定的,居住建筑正面向阳房间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获得的日照量,是编制居住区规划,确定居住建筑间距的主要依据。 14、道路红线:是指城市道路用地与两侧建筑用地及其他用地的分界线。 15、住宅平均层数:是指各种住宅层数的平均值,即住宅总建筑面积与住宅基底总面积之比。单位:层。 16、住宅建筑净密度:是住宅基底总面积与住宅用地面积之比。单位%。 17、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是住宅总建筑面积与住宅用地面积之比。单位:m2/hm2。 18、住宅建筑面积毛密度:是住宅总建筑面积与居住用地面积之比。单位:m2/hm2。 19、人口净密度:是单位住宅用地上居住的人口数量,反映居住区住宅用地的使用强度,公式为:人口净密度=居住总人口/住宅用地总面积(人/hm2) 20、人口毛密度:是单位居住用地上居住的人口数量,公式为:人口毛密度=居住总人口/居住用地总面积(人/hm2) 21、生地:完成土地征用,未经开发、不可直接作为建筑用地的农用地或荒地等土地。 22、毛地:在城市旧区范围内,尚未经过拆迁安置补偿等土地开发过程、不具备基本建设条件的土地。 23、熟地:经过“几通一平”的开发或已经拆迁完毕,可供直接建设的土地,即建筑地块产品。 24、飞地:又称插花地,指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的土地部分或全部处于他人土地范围内。 25、城市规划区: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26、详细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详细规定建设用地的各项控制指标和其他规划管理要求,或者直接对建设作出具体的安排和规划设计,包括规划地段各项建设的具体用地范围、建筑密度和高度等控制指标,总平面布置,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和竖向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27、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

生态城市环境指标体系

生态城市的环境指标体系研究 摘要:面对城市快速发展造成的资源枯竭、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带来的一系列经济、社 会问题,传统城市发展模式必须立即转变,以民主、文明、高效、健康、创新为特征的生 态城市正成为全球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理想模式,成为未来城市发展的方向,国内外城市已 开展建设实践,但是目前生态城市建设理论研究不够深入,不能对生态城市建设的实践加 以全方位的指导和支持,加快生态城市理论研究显得特别迫切。 关键字:生态城市;环境影响评价;生态城市指标体系 1 生态城市概述 生态城市,这一概念是在70年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的“人与生物圈(MAB)”计划研究过程中提出的,一经出现,立刻就受到全球的广泛关注。关于生态城市概念众说纷纭,至今还没有公认的确切的定义。前苏联生态学家杨尼 斯基认为生态城市是一种理想城模式,其中技术与自然充分融合,人的创造力 和生产力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而居民的身心健康和环境质量得到最大限度保 护[1]。“生态城市”是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的“人与生物圈计划”研究过 程中提出的一个重要概念。生态城市是一个经济高度发达、社会繁荣昌盛、人 民安居乐业、生态良性循环四者保持高度和谐,城市环境及人居环境清洁、优美、舒适、安全,失业率低、社会保障体系完善,高新技术占主导地位,技术 与自然达到充分融合,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创造力和生产力,有利于提高城市 文明程度的稳定、协调、持续发展的人工复合生态系统。所谓人工复合生态系统,简单地说就是社会——经济——自然人工复合生态系统,蕴涵社会、经济、自然协调发展和整体生态化的人工复合生态系统。具体地说,社会生态化表现为,人们拥有自觉的生态意识和环境价值观,人口素质、生活质量、健康水平 与社会进步与经济发展相适应,有一个保障人人平等,自由、接受教育、人权 和免受暴力的社会环境[2]。经济的生态化表现为,采用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消费、交通和住居发展模式,实现清洁生产和文明消费,推广生态产业和生态工 程技术。对于经济增长,不仅重视数量的增长,更追求质量的提高,提高资源 的再生和综合利用水平,节约能源、提高热能利用率,降低矿物燃料使用率, 研究开发替代能源,提倡大力使用自然能源。环境的生态化表现为:发展以保 护自然为基础,与环境的承载能力相协调。自然环境及其演进过程得到最大限 度地保护,合理利用一切自然资源和保护生命支持系统,开发建设活动始终保 持在环境的承载能力之内[3]。 2 生态城市的环境评价 城市是人类进步、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的结晶,是加工物质、提供信息的高 效场所。当前,社会生产力高速发展,城市化速度突飞猛进,城市人口激增,

城市供水计划统计指标解释

城市供水 城市供水 城市供水包括:城市公共供水(简称自来水)和单位自建设施供水(简称自备水)两个部分。 城市公共供水(自来水) 指隶属于城建部门,主要承担城市全社会供水任务的城市公用性的生产经营型企业。一般以自来水厂个数为统计单位。 自来水厂 指具有一定的生产设备,能完成自来水整个生产过程,水质符合一般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要求,并作为公司(厂)内部一级核算的生产单位。 按其生产方式不同,可分为地面水水厂和地下水水厂两种。 按其生产的水质不同,又可分为非饮用水(浑水)水厂、饮用水(净水)水厂和既生产非饮用水(浑水)又生产饮用水(净水)的混合水厂三种。 按其生产规模不同,又可分为大型水厂、中型水厂和小型水厂三种。即现有综和生产能力在10万吨/日以上的(不包括10万吨/日) 一个城市或一个自来水公司,可能有一个或数个自来水

厂,一个自来水厂又可能有一个或数个水源地。一个生产系统内的各项设施,如分布在几个地点,只能作为一个自来水厂;但补压井和加压站不能作为自来水厂。 自建设施供水(自备水) 指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等社会单位自办的独立水厂或供水设施(包括地下水、地面水)。一般将拥有自备水的独立单位统计为一个自备水单位(不论单位内部同时有几个水厂或供水设施均视为一个自备水单位数)。有水资源管理部门的城市,自备水单位数统计以水资源管理部门掌握的数字为准。 设计综合生产能力 指城市供水设施取水、净化、送水出厂输水干管等环节的综合生产能力,按设计能力(以四个环节中最薄弱环节为主)计算。 在设计生产能力的基础上,经挖、革、改增加的生产能力,应按一次或数次增加的设计生产能力总和加原设计生产能力求得。 实际综合生产能力 指自来水厂取水、净化、送水、出厂输水干管等环节的综合实际生产能力,按实际测定的(以四个环节中最薄弱的环节为主)生产能力计算。包括当年已经采取的各项措施后增加的能力,供水高峰阶段,超负荷增加的生产能力不予以

智慧城市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框架

智慧城市建设评价指标 体系框架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智慧城市指标体系1.0 智慧城市是指综合利用各类信息技术和产品,以“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互动化、协同化、融合化”为主要特征,通过对城市内人与物及其行为的全面感知和互联互通,大幅优化并提升城市运行的效率和效益,实现生活更加便捷、环境更加友好、资源更加节约的可持续发展的城市。智慧城市是新一轮信息技术变革和知识经济进一步发展的产物,是工业化、城市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的必然趋势。建设智慧城市,实现以“智慧”引领城市发展模式变革,将进一步促进信息技术在公共行政、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和聚合发展,推动形成更为先进的区域发展理念和城市管理模式。 因此,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特制定《智慧城市指标体系1.0》(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一、相关说明 《智慧城市指标体系1.0》主要是基于城市“智慧化”发展理念,统筹考虑城市信息化水平、综合竞争力、绿色低碳、人文科技等方面的因素综合而成,目的主要是为了较为准确的衡量和反映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进度和发展水平,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相关指标的确定主要本着以下原则:一是指标具有可采集性,历史和当前数据采集是可靠方便和科学的;二是指标具有代表性,可较全面反映某个方面的总体发展水平;三是具有可比性,不同城市间、城市不同历史阶段可根据指标进行科学比较;四是指标具有可扩展性,可根据实际发展情况对指标体系内容进行增减和修改。

二、指标体系 根据以上的原则以及现阶段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内容,“指标体系”主要可分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智慧城市公共管理和服务、智慧城市信息服务经济发展、智慧城市人文科学素养、智慧城市市民主观感知等5个维度,包括19个二级指标、64个三级指标。 1、智慧城市基础设施 指保障智慧城市各项功能通畅、安全、协同运作的相关基础设施。主要包括3个二级指标,8个三级指标。 1.1宽带网络覆盖水平。指各类有线和无线形式的宽带网络在城市中的覆盖比例。包括4个三级指标。 1.1.1家庭光纤可接入率。光纤接入是指局端与用户之间完全以光纤作 为传输媒体。光纤接入覆盖率是反映了城市基础网络设施发展水 平核心指标之一。智慧城市的家庭光纤可接入覆盖率应在99%以 上。 1.1.2无线网络覆盖率。指通过各种无线传输技术实现的无线网络连接 在城市区域的覆盖率。智慧城市的无线网络覆盖率应在95%以 上。 1.1.3主要公共场所WLAN覆盖率。指大专院校、交通枢纽、商业集中 区、公共活动中心等主要公共场所WLAN覆盖率。智慧城市主要 公共场所WLAN应达99%以上。

苍南生态县建设规划

苍南生态县建设规划

目录 1 总论 (1) 1.1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 1.1.1 指导思想 (1) 1.1.2 基本原则 (1) 1.2 规划编制的依据 (1) 1.3 规划范围 (2) 1.4 规划年限 (2) 2 现状分析与评价 (2) 2.1 基本情况 (2) 2.1.1 自然地理概况 (2) 2.1.2 经济发展现状 (2) 2.1.3 社会发展现状 (3) 2.2 资源与环境质量 (4) 2.2.1 资源利用情况与支撑能力分析 (4) 2.2.2 环境质量现状 (6) 2.3 主要的生态环境问题 (7) 2.3.1 水土流失 (7) 2.3.2 自然灾害 (7) 2.3.3 水环境污染严重 (7) 2.3.4 固体废物污染 (8) 2.3.5 海洋生态系统衰退 (8) 2.4 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利条件与制约因素分析 (8) 2.4.1 有利条件 (8) 2.4.2 制约因素 (10) 3 生态县建设规划目标 (11) 3.1 总体目标 (11) 3.2 阶段目标 (11) 3.3 生态县建设的指标体系 (12) 3.4 生态县建设的指标可达性分析 (14) 4 生态建设功能区划 (15) 4.1 生态建设功能区划分的基本原则 (15) 4.2 生态建设功能区划分方案 (16)

4.3 生态建设功能区分析 (16) 4.3.1 西北水源生态保护区 (16) 4.3.2 东北城镇生态协调区 (17) 4.3.3 西南矿山生态恢复区 (17) 4.3.4 东南农林生态发展区 (17) 4.3.5 东部海岸带与岛屿生态建设区 (18) 5 生态县建设的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 (19) 5.1 生态经济体系建设 (19) 5.1.1 建设目标 (19) 5.1.2 培育苍南特色的生态产业带 (19) 5.1.3 生态工业建设 (21) 5.1.4 生态农业建设 (24) 5.1.5 生态型第三产业建设 (26) 5.2 城乡生态人居建设 (28) 5.2.1 建设目标 (28) 5.2.2 城镇人居环境建设 (29) 5.2.3 农村人居环境建设 (31) 5.2.4 城乡统筹发展 (32) 5.3 资源和环境保障体系建设 (34) 5.3.1 资源可持续利用 (34) 5.3.2 生物多样性保护 (39) 5.3.3 湿地生态系统保护 (40) 5.3.4 生态环境修复 (40) 5.3.5 城乡生态安全 (41) 5.4 生态文化建设 (43) 5.4.1 建设目标 (43) 5.4.2 优秀文化遗产的保护继承和发扬 (43) 5.4.3 现代生态文化建设 (43) 6 重点工程与效益分析 (45) 6.1 苍南生态县建设近中期重点工程项目汇总表 (45) 6.2 重点工程经费概算 (48) 6.2.1 经费概算 (48) 6.2.2 经费来源 (48)

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1 : 智慧城市评估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智慧城市是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来感知、监测、分析、整合城市资源,对各种需求做出迅速、灵活、准确反应,为公众创造绿色、和谐环境,提供泛在、便捷、高效服务的城市形态。通过对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创新应用来建设和发展智慧城市,是我国社会实现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发展目标的重要举措,也是破解城市发展难题、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当前,亟需构建并完善一套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来客观反映和评价我国智慧城市的发展状况,引导并推动智慧城市的健康有序发展。 一、智慧城市的内涵特征智慧城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城市管理、民生服务、政府履职、产业转型、技术创新、环境改善等诸多方面。建设发展智慧城市要着眼于城市全局,夯实基础,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现阶段其内涵主要有: 一是实现社会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跨越式发展的重要载体。 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是我国当前社会发展的重要特征,实现三者的融合发展,是提高社会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手段。而智慧城市正是工业化与信息化、城镇化与信息化相融合的必然产物,有助于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 二是转变政府管理方式,破解城市发展难题的必然要求。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原有的政府管理方式无法迅速地响应、解决当

前的城市问题。而智慧城市通过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对城市资源的高效感知、监测、分析和整合,有助于解决城市因人口、工 业、交通运输过度集中带来的种种弊病,保障城市的正常运行。 三是提高城市运转效率,满足公众服务需求的重要手段。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原有的城市运转效率已明显无法满足要求。建设与发展智慧城市,采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手段提供公共服务,从而实现服务方式的方便、快捷,服务水平的高质、高效,有助于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和企业的生产生活需求,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经济持续增长的必然选择。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仍然存在高能耗、高污染、处于产业链低端等普遍性 问题,经济结构调整势在必行。而智慧产业是直接运用人的智慧进行研发、创造、生产、管理等活动,形成有形或无形的智慧产品以满足社会需要的产业,具有绿色、节能、环保的特点,是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 五是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城市建设和管理领域的创新应用。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技术的快速发展,为城市的建设和管理提供了更加丰富的方式与手段。智慧城市可通过对信息资源的实时采集、集约管理,构建以信息为中心、各主体共享协同的城市管理与服务平台,有助于优化城市资源配置,增强城市的综合承载能力。

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修订稿)最新

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修订稿)2008-01-15 如有疑问请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3410286243.html,/natu/stxhq/ghyzb/200801/t20080115_116249.htm 一、生态县(含县级市)建设指标 1、基本条件 (1)制订了《生态县建设规划》,并通过县人大审议、颁布实施。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及地方颁布的各项环保规定、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2)有独立的环保机构。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 (3)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三年内无较大环境事件,群众反映的各类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外来入侵物种对生态环境未造成明显影响。 (4)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指数在全省名列前茅。 (5)全县80%的乡镇达到全国环境优美乡镇考核标准并获命名。 2、建设指标

二、生态市(含地级行政区)建设指标

1、基本条件 (1)制订了《生态市建设规划》,并通过市人大审议、颁布实施。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及地方颁布的各项环保规定、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2)全市县级(含县级)以上政府(包括各类经济开发区)有独立的环保机构。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县(含县级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 (3)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三年内无较大环境事件,群众反映的各类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外来入侵物种对生态环境未造成明显影响。 (4)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指数在全省名列前茅。 (5)全市80%的县(含县级市)达到国家生态县建设指标并获命名;中心城市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并获命名。 2、建设指标

城市规划设计规范指标大全

规划设计规范常用指标 居住区教育配套建筑指标: 居民量幼儿园小学中学 4000居民以上●● 8000居民● 配比数量40名/千人80名/千人80名/千人 最低面积配比(平方米) 幼儿园班数4班6班9班12班 用地面积1800 平方米2700 平方米3700 平方米4700 平方米建筑面积1200 平方米1800 平方米2500 平方米3200 平方米 小学班数12班18班24班30班用地面积9700 11800 13600 15700 建筑面积2900 4300 5100 6200 班数18班24班30班36班用地面积15500 18100 31700 37000 建筑面积6300 8200 9100 11700 居住区人口分区控制规模: 居住区小区组团 户数10000-15000 2000-4000 300-700 人数30000-50000 7000-15000 1000-3000

居住区用地平衡控制指标(%) 用地构成居住区小区组团 1 住宅用地(R01)50-60 55-65 70-80 2 公建用地(R02)15-25 12-22 6-12 3 道路用地(R03)10-18 9-17 7-15 4 公共绿地(R04)7.5-18 5-1 5 3- 6 居住区用地(R)100 100 100 停车位配置比例 名称单位自行车机动车公共中心车位/100㎡建筑面积7.5 0.3 商业中心车位/100㎡营业面积7.5 0.3 集贸市场车位/100㎡营业场地7.5 --- 饮食店车位/100㎡营业面积 3.6 1.7 医院、门诊所车位/100㎡建筑面积 1.5 0.2 居住区用地指标 项目平均每居民用地(平方米) 小区用地14.5-22.0 居住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1.5-2.0 居住区级道路用地 1.5-2.0 居住区级公共绿地 1.0-2.0 其它用地 1.0 合计19.5-29.0

松阳生态县建设规划

松阳生态县建设规划(2009-2020) 松阳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八月

《松阳生态县建设规划》编制 责任表 编制单位: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 编制协作单位:松阳生态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负责人:王飞儿 参加人员:李文红杨晓春金婧靓 叶根基田平戴露莹 阙勇东边金云占夏欢 杨佳王利军 审核:赵云升王飞儿 审定:周才用

目录 第一章总论 (1) 1.1 规划修编背景 (1) 1.2 规划编制依据 (1) 1.3 规划指导思想 (2) 1.4 规划原则 (3) 1.5 规划范围与期限 (3) 第二章规划区域现状 (5) 2.1 自然环境概况 (5) 2.2 社会经济概况 (6) 2.3 生态资源概况 (8) 2.4环境质量 (10) 第三章生态县建设回顾 (12) 3.1 生态县建设工作及成效 (12) 3.2 生态县建设指标完成情况 (16) 3.3生态县建设主要困难及问题 (17) 第四章规划目标和建设指标体系 (20) 4.1 规划总体目标 (20) 4.2 规划阶段目标 (20) 4.3 规划指标体系 (21) 4.4 生态县建设可达性分析 (22) 第五章生态功能区划 (28) 5.1 生态功能区划 (28) 5.2 生态环境功能区划 (29) 5.3 生态建设区域导向及要求 (31) 第六章生态县建设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 (38) 6.1 构建高效低碳的生态产业 (38) 6.2 建设安全洁净的生态屏障 (50)

6.3 构筑和谐宜居的生态人居 (66) 6.4 培育文明进步的生态文化 (77) 第七章重点工程及效益分析 (83) 7.1 重点工程 (83) 7.2 经费概算与效益分析 (84) 第八章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89) 8.1 政策法规保障 (89) 8.2 组织机构与管理保障 (90) 8.3 资金筹措与投资保障 (92) 8.4 实施手段与技术保障 (93) 附表松阳县重点工程及责任分解表 (97)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2016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 (2016年版) 一、总体说明 (一)指标构成。本指标共包含8项一级指标,21项二级指标,54项二级指标分项。 (二)评价方法。评价采取百分制,总得分满分为100分。总得分为各一级指标得分之和。各级指标得分为其下层指标得分之和。计算时各分值保留2位小数。(三)指标权重。各级指标设置相应的权重。一级指标权重为其各二级指标权重之和,二级指标下的各分项权重之和为100%。 二、评价指标 一级指标及 权重二级指标及 权重 二级指标释义及评价方 法 二级指标分项及计算方法 惠民服务L1(37%)政务服务L1P 1 (8%) 1.本指标用于评价城市 政府创新服务模式,推 进政务服务事项“一号 申请、一窗受理、一网 通办”的情况。 2.本指标由以公民身份 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 一标识的电子证照使用 率、一站式办理率、网 上统一入口率等三个分 项进行评价。 3.本指标评价得分=8%× 三个分项分数之和。 1.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电子证照使用率(L1P1 -A1): 计算方法:L1P1-A1分项分数= 30%×(已实现 使用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电子证照办理的政务 服务事项数量/政务服务事项总数)×100 数据要求:政务服务事项包括面向公民、法人 和其他组织的政务服务事项,本分项中的政务 服务事项总数由各省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 际情况确定。已实现使用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 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 电子证照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是指公民个人 政务服务事项以公民身份号码为标识,法人和 其他组织政务服务事项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标识,并在办理过程中使用了电子证照的政务

生态城市评价指标体系

生态城市评价指标体系 1、生态城市的内涵生态城市是城市生态化发展的结果,是社会和谐、经济高效、生态良性循环的人类居住形式,是自然、城市与人融合为一个有机整体所形成的互惠共生结构。 生态城市是中国城镇化进程中的必然选择,在城镇化进程中注重城市生态系统的构建,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持续、社会和谐、创新引领为目标来建设生态城市,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可持续化发展,实现美丽中国的目标和中国生态文明的崛起、 2、生态城市资源节约生态城市主要从水资源、能源和土地资源三个方面实现资源的节约。水资源方面要求做到超过30%的再生水利用率和超过90%的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能源方面要求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超过15%,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单位建筑面积能耗要低于85度/年/平方米;土地资源方面要求在保证人均建设用地面积在80-120平方米的基础上尽量集约用地,使城镇建设用地占市域面积的比例大于50%。 3、生态城市环境友好环境友好的生态城市,对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垃圾、噪声和公园绿地都有特别要求。要求全年中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的日平均浓度达二级标准的天数均要大于310天;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城市水环境功能区的水质达标率均为100%;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和工业固体废物

综合利用率均达到90%以上;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超过95%;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大于40%,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达80%以上。 4、生态城市经济持续生态城市要兼顾经济、社会、自然地可持续发展,要实现经济的可持续,要求经济发展过程中,每万元GDP的化学需氧量小于4、0、每万元GDP的二氧化硫排放量小于 5、0、每万元GDP消耗标准煤在0、83吨以内、每万元GDP的取水量在70立方米以内;产业结构以第三产业为主,其增加值占GDP比重的55%以上;代表收入水平的恩格尔系数要小于30%;用城镇登记失业率代表就业水平,要求该项指数小于3、2%。 5、生态城市社会和谐生态城市的社会和谐,要做到住房保障、医疗水平、文体设施、科技教育、收入分配、交通便捷、城市安全面面俱到,住房保障率要达到90%以上,住房价格收入比保持在3-6之间;每千人拥有执业医师2、8人以上,没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大于30张;人均公共图书馆藏书量2、3册以上,人均公共体育设施用地面积1、5平方米以上;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4%以上,R&D经费支出占GDP的2%以上;城乡居民收入比小于2、2,基尼系数0、38;公共交通分担率大于50%,平均通勤时间小于30分钟;每万人口刑事案件立案数小于10件,人均固定避难场所面积大于3平方米。 6、生态城市创新引领生态城市的建设需要引进开发大量的新技术新材料,在保持自然特色风貌和生物多样性的基础上,通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建筑)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建筑业总产值是以货币表现的建筑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建筑业产品和服务的总和。建筑业总产值包括三部分内容: ⑴建筑工程产值:指列入建筑工程预算内的各种工程价值。 ⑵设备安装工程产值:指设备安装工程价值,但不包括设备本身的价值。 ⑶其他产值:建筑业总产值中除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以外的产值。包括房屋构筑物修理产值、非标准设备制造产值、总包企业向分包企业收取的管理费以及不能明确划分的施工活动所完成的产值。 ①房屋构筑物修理产值:指房屋和构筑物的修理所完成的价值,但不包括被修理房屋构筑物的本身价值和生产设备的修理价值。 ②非标准设备制造产值:指加工制造没有定型的非标准生产设备的加工费和原材料价值以及附属加工厂为本企业承建工程制作的非标准设备的价值。 竣工产值一般是以单位工程为对象,当该工程按照设计所规定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达到了设计规定的交工条件,经有关部门检查验收鉴定合格的单位工程价值,即为竣工产值。 房屋施工面积指在报告期内施工的全部房屋建筑面积,它包括本期新开工的房屋面积、上期跨入本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上期停缓建在本期恢复施工的房屋面积、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以及本期施工后又停缓建的房屋面积。 房屋新开工面积指在报告期内新开工的各个房屋单位工程的建筑面积之和。它不包括在上期开工跨入报告期继续施工的房屋建筑面积和上期停缓建而在本期复工的建筑面积。新开工面积用于反映报告期内投入施工的房屋建筑规模,为科学组织施工提供依据。 计算建筑业劳动生产率的平均人数指建筑业企业(或单位)报告期实际拥有的、与建筑施工活动有关的人员的平均人数,包括参加本企业(或单位)建筑施工活动的非本企业(或单位)人员,但不包括企业内部社会服务性机构的人员以及由本企业支付工资但所从事的工作与本企业生产基本无关的人员。 利润总额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亏盈总额,包括营业利润、补贴收入、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 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指因从事建筑业生产活动,取得工程价款结算收入而按规定应该交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以及随同营业税金一并计算交纳的教育费附加等。 252

城市规划常用术语和指标修订稿

城市规划常用术语和指 标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城市规划常用术语和指标: 1、用地性质:是指规划用地的使用功能。 2、用地面积:是指规划地块划定的面积。 3、用地红线:是指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范围的界线。 4、容积率:是反映和衡量建筑用地使用强度的一项重要指标,是指地块内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与地块面积的比值。即: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建筑用地面积 5、建筑控制高度:又称建筑限高,是指地块内建筑物地面部分最大高度限制值。 6、建筑密度:是指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总面积占地块面积的比例。即:比如一块地为10000平方米,其中 建筑底层面积3000平方米,这块用地的建筑密度就是3000/10000=30% 7、建筑红线后退距离:是指建筑物最外边线后退道路红线的距离。 8、绿地率:是指城市一定地区各类绿化用地总面积占该地区总面积的比例。 9、交通出入口方位:是指规划地块内允许设置机动车和行人出入口的方向和位置。 10、停车泊位及其他需要配置的公共设施:停国泊位是指地块应配置的停车的车位数。其他设施的配置包括:居住区服务设施(中小学、托幼、居住区级公建),环卫设施(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电力设施(配电站、配电所),电信设施、燃气设施等。 11、建筑间距:是指两栋建筑物外墙之间的水平距离。主要是根据所在地区的日照、通风、采光、防止噪声和视线干扰,防火、防震、绿化、管线埋设、建筑布局形成,以及节约用地等要求,综合考虑确定。住宅的布置,通常以满足日照要求作为确定建筑间距的主要依据。

生态县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大纲试行

生态县、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大纲(试行) 1. 总则 1.1 任务的由来 1.2 规划编制的范围(行政辖区) 1.3 生态县、生态市建设的目的和意义 1.4 规划编制的依据 (1)国家和地方环境、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2)国家和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中长期发展规划 (3)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及生态建设规划 (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试行)》(环发〔2003〕91号) (5)相关生态省建设规划 2. 基本情况与趋势分析 2.1 自然地理状况 2.2 社会经济状况 2.3 生态环境现状 2.4 主要资源状况 2.5 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趋势分析 2.6 生态县、生态市建设的优势与制约因素 对比《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试行)》(环发〔2003〕91号),找出差距,分析原因。 3. 生态县、生态市建设的指导思想与目标 3.1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运用生态经济和循环经济理论,统筹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资源的关系,以人为本,通过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和循环经济,改善生态环境,培育生态文化,重视生态人居,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1)协调发展的原则。充分考虑区域社会、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统筹城乡

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共赢”。 (2)因地制宜的原则。从本地实际出发,发挥本地资源、环境、区位优势,突出地方特色。 (3)量力而行的原则。不贪大求全,不盲目攀比。通过规划编制,选择生态县、生态市建设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作为突破,循序渐进,分步实施。 (4)便于操作的原则。规划要与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相衔接,与相关部门的行业规划相衔接。规划目标与措施应尽可能做到工程化、项目化、时限化。 3.2规划时限 以规划的前一年为基准年,分近期、中期和远期目标,应与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或中长期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相衔接。 3.3规划目标 3.3.1 总体目标 对生态县、生态市建设的预期目标进行定量与定性的描述,以充分展示规划远景目标。根据实际情况,可按规划的不同时限确定总体目标。 各地根据实际,生态县创建一般以5-10年为期,生态市创建一般以5-15年为期。 已开展生态省建设的地区,生态县、生态市建设规划的目标、任务,要与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相衔接。 3.3.2具体建设指标 具体建设指标包括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和社会进步三类,参见《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试行)》(环发〔2003〕91号)。各地可结合当地实际对指标进行补充。指标的确定应与不同规划期的目标相一致,并便于阶段工作考核。 3.3.3规划指标体系 列表表述生态县、生态市规划建设时段和指标值。 3.3.4 生态县、生态市建设目标的可达性分析 4. 生态功能区划(依据省域生态功能区划制订) 4.1 生态功能区划方案 4.1.1 生态功能区的基本概况 4.1.2 生态功能区的生态环境特点、生态敏感性、生态功能服务重要性评价,以及主导功能定位 4.1.3 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建设方向 4.2 区域经济发展与生态功能区划的关系 重点说明区域主导生态功能,阐明经济发展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提出明确禁止、限制和鼓励、倡导发展的产业方向及建议。

工信部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1: 智慧城市评估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 智慧城市是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来感知、监测、分析、整合城市资源,对各种需求做出迅速、灵活、准确反应,为公众创造绿色、和谐环境,提供泛在、便捷、高效服务的城市形态。通过对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创新应用来建设和发展智慧城市,是我国社会实现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发展目标的重要举措,也是破解城市发展难题、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当前,亟需构建并完善一套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来客观反映和评价我国智慧城市的发展状况,引导并推动智慧城市的健康有序发展。 一、智慧城市的内涵特征 智慧城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城市管理、民生服务、政府履职、产业转型、技术创新、环境改善等诸多方面。建设发展智慧城市要着眼于城市全局,夯实基础,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现阶段其内涵主要有: 一是实现社会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跨越式发展的重要载体。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是我国当前社会发展的重要特征,实现三者的融合发展,是提高社会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手段。

而智慧城市正是工业化与信息化、城镇化与信息化相融合的必然产物,有助于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 二是转变政府管理方式,破解城市发展难题的必然要求。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原有的政府管理方式无法迅速地响应、解决当前的城市问题。而智慧城市通过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对城市资源的高效感知、监测、分析和整合,有助于解决城市因人口、工业、交通运输过度集中带来的种种弊病,保障城市的正常运行。 三是提高城市运转效率,满足公众服务需求的重要手段。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原有的城市运转效率已明显无法满足要求。建设与发展智慧城市,采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手段提供公共服务,从而实现服务方式的方便、快捷,服务水平的高质、高效,有助于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和企业的生产生活需求,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经济持续增长的必然选择。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仍然存在高能耗、高污染、处于产业链低端等普遍性问题,经济结构调整势在必行。而智慧产业是直接运用人的智慧进行研发、创造、生产、管理等活动,形成有形或无形的智慧产品以满足社会需要的产业,具有绿色、节能、环保的特点,是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 五是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城市建设和管理领域的创新应用。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技术的快速发展,为城市的建设和

国家生态市建设指标

生态市建设指标(新) 生态市(含地级行政区)指标体系 一、定义 生态市(含地级行政区)是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各个领域基本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地市级行政区域。生态市是地市规模生态示范区建设的最终目标。 生态市的主要标志是:生态环境良好并不断趋向更高水平的平衡,环境污染基本消除,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稳定可靠的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形成;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以循环经济为特色的社会经济加速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生态文化有长足发展;城市、乡村环境整洁优美,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 二、基本条件 1、制订了《生态市建设规划》,并通过市人大审议、颁布实施。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及地方颁布的各项环保规定、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2、全市县级(含县级)以上政府(包括各类经济开发区)有独立的环保机构。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县(含县级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 3、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三年内无较大环境事件,群众反映的各类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外来入侵物种对生态环境未造成明显影响。 4、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指数在全省名列前茅。 5、全市80%的县(含县级市)达到国家生态县建设指标并获命名;中心城市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考核并获命名。 三、建设指标

四、指标解释 第一部分基本条件 1、制订了《生态市建设规划》,并通过市人大审议、颁布实施。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及地方颁布的各项环保规定、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指标解释: 按照《生态县、生态市建设规划编制大纲(试行)》(环办〔2004〕109号),组织编制或修订完成生态市建设规划。通过有关专家论证后,由当地政府提请同级人大审议通过后颁布实施。 规划文本和批准实施的文件报国家环保总局备案。规划应实施2年以上。 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根据当地的生态环境状况,制订本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政策措施;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和资源开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主要工业污染源达标率100%,小造纸、小化工、小制革、小印染、小酿造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全部关停。 数据来源:当地政府或各有关部门的文件、实施计划。 2、全市县级(含县级)以上政府(包括各类经济开发区)有独立的环保机构。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县(含县级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 指标解释: 设有独立的环保机构,将环境保护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成立以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评优创先活动实行环保一票否决。 数据来源:当地政府或各有关部门的文件。 3、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三年内无较大环境事件,群众反映的各类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外来入侵物种对生态环境未造成明显影响。 指标解释: 按照国务院印发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明确各乡镇各部门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完成年度节能减排任务。

国家统计局最权威统计指标解释

国家统计局最权威的统计指标解释 农业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指以货币表现的农、林、牧、渔业全部产品的总量,它反映一定时期内农业生产总规模和总成果。农业总产值的计算方法通常是按农林牧渔业产品及其副产品的产量分别乘以各自单位产品价格求得;少数生产周期较长,当年没有产品或产品产量不易统计的,则采用间接方法匡算其产值;然后将四业产品产值相加即为农业总产值。1957年以前的农业总产值中包括了厩肥和农民自给性手工业(如农民自制衣服、鞋、袜,自己从事粮食初步加工等)。1958年及以后的农业总产值,林业中增加了村及村以下竹木采伐产值;牧业中取消了厩肥产值;副业中取消了农民自给性手工业产值,增加了村及村以下办的工业产值;渔业中增加了海洋捕捞水产品产值。1980年及以后的农业总产值,在副业中增加了农民家庭兼营工业商品部分的产值。从1984年起村及村以下工业产值划归工业。从1993年起取消副业,将野生动物的捕猎划入牧业、野生植物采集和农民家庭兼营商品性工业划归农业。 粮食产量指全社会的产量。包括国有经济经营的、集体统一经营的和农民家庭经营的粮食产量,还包括工矿企业办的农场和其他生产单位的产量。粮食除包括稻谷、小麦、玉米、高粱、谷子及其他杂粮外,还包括薯类和豆类。其产量计算方法,豆类按去豆荚后的干豆计算;薯类(包括甘薯和马铃薯,不包括芋头和木薯)1963年以前按每4公斤鲜薯折1公斤粮食计算,从1964年开始改为按5公斤鲜薯折1公斤粮食计算。城市郊区作为蔬菜的薯类(如马铃薯等)按鲜品计算,并且不作粮食统计。其他粮食一律按脱粒后的原粮计算。 油料产量指全部油料作物的生产量。包括花生、油菜籽、芝麻、向日葵籽、胡麻籽(亚麻籽)和其他油料。不包括大豆、木本油料和野生油料。花生以带壳干花生计算。 水产品产量指人工养殖的水产品和天然生长的水产品的捕捞量。包括海水的鱼类、虾蟹类、贝类和藻类以及内陆水域的鱼类、虾蟹类和贝类,不包括淡水生植物。 猪、牛、羊肉产量指当年出栏并已屠宰、除去头蹄下水后带骨肉(即胴体重)的重量。 期初(末)畜禽存栏头(只)数指报告期初(末)农村各种合作经济组织和国营农场、农民个人、机关、团体、学校、工矿企业、部队等单位以及城镇居民饲养的大牲畜、猪、羊、家禽等畜禽的存栏数。 耕地面积指可以用来种植农作物、经常进行耕锄的田地,包括熟地、当年新开荒地、连续撂荒未满三年的耕地和当年的休闲地(轮歇地),还包括以种植农作物为主并附带种植桑树、茶树、果树和其他林木的土地,以及沿海、沿湖地区已围垦利用的“海涂”、“湖田”等面积。不包括属于专业性的桑园、茶园、果园、果木苗圃、林地、芦苇地、天然或人工草地面积。 农作物播种面积指实际播种或移植有农作物的面积。凡是实际种植有农作物的面积,不论种植在耕地上还是种植在非耕地上,均包括在农作物播种面积中。在播种季节基本结束后,因遭灾而重新改种和补种的农作物面积,也包括在内。 有效灌溉面积指具有一定的水源,地块比较平整,灌溉工程或设备已经配套,在一般年景下当年能够进行正常灌溉的耕地面积。 农用化肥施用量指本年内实际用于农业生产的化肥数量,包括氮肥、磷肥、钾肥和复合肥。化肥施用量要

国家级生态县建设指标(打印版)

国家级生态县建设指标(修订稿) 摘自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环发〔2007〕195 号)《关于印发<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修订稿)>的通知》 一、生态县(含县级市)建设指标 1、基本条件 (1)制订了《生态县建设规划》,并通过县人大审议、颁布实施。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及地方颁布的各项环保规定、制度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2)有独立的环保机构。环境保护工作纳入乡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实绩考核内容,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 (3)完成上级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三年内无较大环境事件,群众反映的各类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外来入侵物种对生态环境未造成明显影响。 (4)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指数在全省名列前茅。 (5)全县80%的乡镇达到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国家级生态乡镇)考核标准并获命名。 2、建设指标 序 号 名称单位指标说明经 济发展1 农民年人均纯收入 元/人 约束性 指标经济发达地区 县级市(区)≥8000 县≥6000 经济欠发达地区 县级市(区)≥6000 县≥4500 2 单位GDP能耗 吨标煤/万 元 ≤0.9 约束性 指标3 单位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 m3/万元 ≤20 约束性 指标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55 4 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及无公 害产品种植面积的比重 % ≥60 参考性 指标 生态环境保护5 森林覆盖率 % 约束性 指标山区≥75 丘陵区≥45 平原地区≥18 高寒区或草原区林草覆盖率≥90 6 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 % 约束性 指标山区及丘陵区≥20 平原地区≥15 7 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 约束性 指标

8 水环境质量 —— 达到功能区标 准,且省控以上 断面过境河流水 质不降低 约束性 指标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 9 噪声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约束性指标 10 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 千克/万元 (GDP) 约束性 指标化学需氧量(COD)<3.5 二氧化硫(SO2) <4.5 且不超过国家总 量控制指标 11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 % ≥80 约束性工业用水重复率≥80 指标 12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90 约束性 指标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90 且无危险废物排 放 13 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m2≥12 约束性指标 14 农村生活用能中清洁能源所占 比例 % ≥50 参考性 指标 15 秸秆综合利用率% ≥95 参考性指标 16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 用率 % ≥95 约束性 指标 17 化肥施用强度(折纯) 千克/公顷<250 参考性指标 18 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 % 100 约束性 指标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19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95 参考性指标 20 环境保护投资占GDP的比重% ≥3.5 约束性指标 社会进步 21 人口自然增长率‰ 符合国家或当地 政策 约束性 指标 22 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 >95 参考性 指标二、指标解释 第一部分基本条件 1、制订了《生态县建设规划》,并通过县人大审议、颁布实施。国家有关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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