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填写和撰写专利-申请文件

如何填写和撰写专利-申请文件
如何填写和撰写专利-申请文件

如何填写和撰写专利申请文件

专利申请的书面性原则,使填写或撰写申请文件成为十分重要的事情。申请文件填写或撰写得好坏,往往影响到审批程序的长短、保护范围的宽窄,有时甚至影响到专利申请能否批准为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和填写有很多技巧,下面只是把法律要求的以及实施细则要求的原则作一说明。

(一)请求书

请求书有三种,分别是发明专利请求书、实用新型专利请求收以及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它们的栏目和填写要求基本相同。在填写三种请求书时,都应当按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在专利局统一制订的表格上打字或印刷。现以发明专利请求书为例,说明各栏的填写要求和注意事项;

1、第①、②、③、④和⒅栏:专利局填写。

2、第⑤、⒂栏:发明名称(实用新型名称、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

①、发明或实用新型名称应当简单、明确地表达发是创造的主题,一般以15个字为宜,最长不超过25个字;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应当具体、明确反映该产品所属的类别,一般不应超过10个字。

②、发明创造名称不应过于琐,也不能太抽象笼统。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应当根据发明主题的宽窄,确定一个与国际专利分类表(IPC)中的类组相适应的名称。外观设计产品应当尽量使用外观设计国际分类表(洛迦诺分类表)上列出的产品名称。

③、发明创造的名称不是应当包含人名、地名、单位名称和产品型号、商标、代码等,也不允许使用含义不确定的词汇,例如,“……及其类似物”,因为这样公使发明主题模糊。外观设计产品名称不应当包含描述产品功能、用途的词汇。

④、请求书中的发明创造名称应当与说明书以及其它各种申请文件中的发明创造名称一致。

3、第⑥栏: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①、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必须是自然人。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多个人,但不能是单位或“××研究室”、“××协作组”之类的组织机构。

②、发明人不受国籍、性别、年龄、职业或居住地的限制,只要对发明创造作出实质性贡献的人均可以成为发明人、设计人。

③、发明权不能继承、转让,发明人、设计人死亡的,仍应注明原发明人、设计人姓名,但是可以注明死亡,例如,“刘博(死亡)”。

④、发明人、设计人姓名由申请人代为填写,但应将填写情况通知发明人、设计人。在有多个发明人的情况下,如果排列次序有先后的,应当用阿拉伯数字注明顺序,否则专利局将按先左后右、先上后下次序排列。

⑤、发明人或设计人因特殊原则,要求不公布姓名的,应当在本栏填写“本人请求不公布姓名”。如果发明人或设计人中有人愿意公布姓名,有人不愿意时,将愿意公布姓名的填入。请求不公布姓名的,应当提交请求书。在请求书中应说明理由,并由发明人本人签章。请求批准以后,发明人姓名在专利公报、说明书单行本和专利证书上均不载明,并且发明人、设计人以后不得再要求重新公布姓名。

4、第⑦栏:申请人

①、申请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如果是单位时,单位应当是法人或者是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组织。

②、申请人如果是个人,应当写明本人的真实姓名,不能用笔名或者化名。外国人的姓名允许用简化形式,例如,约�维�斯捷潘诺夫。学位、头衔等不属于人名部分的内容应当删去。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当写明其正式的全称。

③、申请人的地址应当写明省、市以及邮件可以迅速送达的详细地址(包括邮政编码)。一般不能用单位名称代替地睛,例如,不允许以“××学院”作为地址。一个地址内有多个单位的,除写明地址外还应写明单位名称。居所或经常营业所在我国境外的申请人,其地址可以只写国家和州,例如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台湾、港、澳的申请人地址可以分别写明为:中国台湾、香港特别行政区或澳门。

④、申请人的国籍,可以用国家全称,也可以用简称,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中国。

⑤、申请人是单位的,除写明单位名称外,如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还应当指定一名企业专利工作者作为办案联系人,填写在申请人地址之后。但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可以不指定联系人。

⑥、申请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又未委托专利专利代理的,应当推举其中一人为代表人。代表人应当填写在申请人栏目的第一署名人位置。在专利审批程序中,专利局一般只与代表人联系,代表人有义务将专利局的文件或其抄件转送其它申请人。除涉及共同权利的事项外(例如撤回申请、放弃专利权、变更权利人等),代表人可以代表全体申请人办理各项手续。

⑦、专利局只对外国人的申请资格按照专利法第18条进行审查,对国内申请人,除有申请权纠纷的以外,凡填写在请求书“申请人”栏目中的单位或者个人,在专利审批程序中均被视为是有权申请专利的合法申请人。

5、第⑧栏:专利代理机构

①、申请人申请专利时,办理申请手续有两种选择:一是自己办理;二是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只有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手续的需要填写本栏目。尽管委托专利代理是非强制性的,但是考虑到精心撰写申请文件的重要性,以及审批程序的法律严谨性,对经验不多的申请人来说,委托专利代理是值得提倡的。

②、申请人未曾办理专利代理委托手续,不得自行填写本栏目,否则不但构成对专利代理机构的严重侵权行为,而且还可能会造成对申请人严重不利的法律后果。

③、我国实行专利代理机构负责制,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时,应当与专利代理机构订立委托合同,然后由专利代理机构指定本机构的代理人为申请人办理申请手续。一件申请最多可以指定两名代理人办理,其中至少有一名为专职代理人。

④、申请人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是在专利局正式备案的,代理机构指定的本机构的代理人应当是经过专利局考核认可并在专利局登记的。为此,本栏目不仅要填明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还应当填写其备案的编码和地址,代理人应当填明姓名以及在专利局的的登记号。

⑤、申请人在同一时期内只允许委托一家专利代理机构。有多个申请人的应当由全体申请人共同委托一家专利代理机构。在委托共同的专利代理机构以后,如果同时推举有代表人的,这时相当于经全体申请人同意由代表人同专利代理机构联系。专利代理机构接受委托以后,其在委托权限内采取的行为与委托人采取的相同行为有同等效力,由此产生的后果对委托人具有约束力。但是,按照规定,专利代理机构办理转委托手续,办理转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手续,撤回专利申请和放弃专利权的手续时,应当得到全体委托人的同意。

⑥、申请人有权撤销对专利代理机构的委托。反之,专利代理机构也可以辞去对其的委托。有上述情况的都应当通知对方并向专利局提出声明和办理相应的著录项目变更手续。

⑦、在我国的境内没有长期居所或营业所的外国人和台湾、港、澳的单位申请专利时,应当委托国务院授权专利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申请手续。台湾、港、澳同胞个人以及我国在国外工作和学习的人员申请专利专利时,除同样可以委托上述代理机构办理外,也可以委托国内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但不得委托个人或由本人自己办理。

6、第⑨栏:菌种保藏

本栏目只有发明专利请求书上才有。当发明涉及到微生物并且需要对微生物进行保藏时才需要考虑填写本栏目。

①、需要保藏的微生物有两类:一类是公众无法获得的新的微生物;另一类微生物本身不是新的,但使用该微生物的方法或其产品是新的,当这种或这些微生物是公众无法获得时,也应当保藏。

②、微生物的保藏日期应当在提出专利申请之前,最迟在申请的同一天,因为它被看作是专利申请的一部分。以实物�� 微生物作为专利申请的一部分,这是专利书面申请原则的唯一例外情况。

③、保藏单位:1995年以前,我国只承认专利局指定的两个微生物保藏单位,即中国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委员会普通微生物中心和中国典型培养物保藏中心的保藏手续。由于我国从1995年起已经为布达佩斯条约的缔约国,所以在1995年以后,在所有布达佩斯条约指定的国际保藏单位进行的微生物保藏手续,都可以获得我国的承认。申请人在该栏目中应当准确地填写国际保藏单位的名称,以便专利局核对。

④、保藏编号:申请人在上述单位保藏微生物菌种以后,可以获得保藏编号。申请人如果因为提交菌种保藏的手续是在提出申请的同一天办理的,因而无法将保藏编号填入请求书中时,可以在请求书上先填上保藏单位和保藏日期,然后在3个月之内以书面补正形式提交保藏编号。

⑤、涉及微生物并需要保藏的专利申请。除需要在请求书中填明保藏单位、日期和编号以外,还要在3个月之内提交保藏单位出具的保藏证明和微生物菌种存活证明。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上述④、⑤手续的,将视为菌种未提交保藏。

7、第⑩栏:分案申请

当专利申请不符合单一性要求时,申请人除应当对该申请进行修改使其符合单一性要求外,还可以将申请中包含的其它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按照一申请一发明的原则重新提出一件或多件分案申请。分案申请享有原申请的申请日,如果原申请有优先权要求的,分案申请可以保留原申请的优先权日。

申请人提出分案申请的,在1993年以前要填写专门的分案申请请求书。现在分案申请不再设立单独的请求书,而将其作为请求书中的一个栏目。

①、分案申请不得改变申请的类型。原申请是发明,分案申请也应当是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也一样。分案申请改变类别的不予受理。

②、提出分案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是原申请的申请人或其合法继受人。原申请有多个申请人的,分案申请应当由全体申请人共同提出。

③、分案申请可以由申请人主动提出,也可以在接到审查员认为原申请缺乏单一性,并要求对申请内容进行限定的通知以后提出。但专利局对原申请发出授权通知书以后,不得再提出分案申请。

④、提出分案申请的应当在本栏内填明原申请的申请号、申请日。原申请的申请日即为分案申请的申请日。未填写原申请的申请号、申请日的,按普通专利申请处理。

⑤、分案申请的内容不得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如果超出后又不愿删去的,分案申请予以驳回。

⑥、分案申请应当按照新申请的要求提交申请文件,缴纳申请费;同时应当在提出分案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补办以原申请的申请日为计算起点的已经到期的各种手续,缴纳已经到期的各种费用。特别是发明专利申请的分案申请,应当注意提出实审请求和缴纳维持费的期限都是从原申请的申请日起计算的。如果原申请享有优先权的,则实审请求期限还要从优先权日起计算。

⑦、原申请享有优先权的,在提交分案申请的同时,还应当提交原申请的优先权文件副本。申请时未提交的,应当在接到审查员的补正通知后按规定期限补交,否则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8、第⑾栏:要求优先权声明

我国专利法规定:优先权有两种,一种是外国优先权;另一种是本国优先权。这两种优先权都不是自动产生的,必须在申请时提出声明,并办理规定手续,经专利局审查后才能享有。1993年以前,优先权声明有单独的表格,现在已作为请求书的一个栏目。

①、要求优先权的申请人应当在本栏填写明作为优先权基础的在先申请的受理国或受理局(当受理局是一个巴黎公约成员的国际组织时,例如欧洲专利局时,可以填写受理局);填明

由在先申请的受理局确定的在先申请的申请日;填明受理局给予的在先申请的申请号。要求优先权而未填写本栏目,或者要求外国优先权而未填明受理国(局)和申请日的,要求本国优先权而未填明申请日、申请号的均视为未提出优先声明。

②、受理国(局)可以用国家或局的简称填写,例如中国,欧洲专利局;也可以用国际标准国别代吗填写,例如CN、 EP。要求本国优先权的,不得省略受理国名称,不得填写成“我国”而应当填写:中国或CN。申请日应当用阿拉伯数字按照年、月、日顺序填写,例如 1992.10.7。申请号应当按照在先申请的受理国(局)给予的形式填写。

③、要求多项优先权的,应当填明每一项在先申请的受理国(局)、受理国(局)确定的申请日以及申请号。要求多项优先权的,其提出优先权请求的12个月的期限从申请日期最早的在先申请的申请日起算。

④、要求优先权的申请人与先申请的申请人必须一致。如果不一致(包括申请人有增加或减少),应当在申请前办理好优先权转让手续。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如果在先申请仍然是有效的,则不能单独转让优先权,应当与在先申请的申请权一起转让。因为从要求本优先权的申请提出之日起,在先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⑤、要求优先权的申请人,还应当在提出申请起两个月内,按照要求优先权的项数缴纳优先权要求费(每项80元)。要求外国优先权提交经原受理局证明的在先申请文件副本。逾期未缴纳优先权要求费,或者未提交申请文件副本的,优先权请求视为未提出。

⑥、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能要求本国优先权,但是可以要求外国优先权,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要求外国优先权的期限是6个月。以上栏目的填写都应当打字或印刷,否则专利局将不予受理。

9、第⑿栏:不丧失新颖性说明

我国专利法规定,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申请人在提出专利申请前6个月内公开自己的发明创造,不损害自己提出的专利申请的新颖性。

①、这些特殊情况中的两项印在本栏“□”后,一是申请前已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过;二是申请前已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发表过。有上述情况斩应当在“□”中打勾。如果申请时忘记打勾,以后补交声明是不允许的。

②、提出上述声明(即在“□”中打勾)的,应当在申请日起两个月提交有关证明。例如展览组织单位出具的有关发明创造被展出的内容和日期的证明,或者有关会议组织单位出具的发明创造被发表的内容和日期的证明。

③、展览会的主办部门应当是我国政府授权的国务院有关部委学术会议和技术会议的组织者应当是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是在国家科委或全国科协注册的全国性学术团体。

④、尽管有对新颖性的这种宽限规定,但是申请专利以前公开发明创造内容,对发明人、申请人进行专利保护还是很不利的。申请人应当尽量避免在申请以前公开发明创造内容。

10、第⒀栏:请求保密处理

本栏只有发明专利请求书才有。按照规定,国防系统各单位的涉及国家安全需要保密的发明专利申请,应当向国防专利局提出申请。在非国防系统的产品及其方法的发明专利申请中,如果申请人认为该申请的技术内容可能涉及国家重大利益,不宜公开,可以在本栏打勾,要求进行保密审查。但是,是否予以保密由主管该技术的国务院主管部门决定。需要保密的,由专利局按照保密专利申请处理,并且通知申请人。保密专利申请以及批准的保密专利在解密以前不向社会公开,也不得向国外申请专利,保密专利的转让和实施除须经专利权人同意以外,还必须经原决定保密的部门批准。

11、第⒄、⒅栏:文件及附件清单

①、清单由申请人填写,专利局负责核对,以证实申请文件的完整性,并检查申请文件是否还夹带或附有其它文件。

②、申请人应当在清单上填写每一种文件的份数和页数。申请人提交的文件或附件,清单上未列出的,可以补写在后面。

③、文件提交情况以专利局核实为准。专利局将核实情况填写在请求书上,并将其中一份连同受理通知书一起寄给申请人。

12、第⒆栏: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签章

签章是文件产生法律效力的基本条件。

①、申请人是个人的应当由申请人亲自签字或盖章: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当加盖公章。有几个申请人的应当有全体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②、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加盖公章,但应当同时提交由申请人签章的专利代理委托书。有多个申请人的,应当由共同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盖章,并同时提交有全体申请签章的专利代理委托书。

③、签章应当与请求书中填写的申请人或专利代理机构的姓名或名称一致。签章不得复印,不得代签。

④、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签字手续未履行。例如,请求书由专利代理机构盖章,但未同时提交有效的专利代理委托书的,该签章手续无效。

13、第⒇栏:请求书寄送栏目

请求书寄送栏目由申请人填写,它是受理通知书寄送的地址,如果填写不清楚,可能导致受理通知书无法送达。

申请人已经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本栏目应当填写专利代理机构的地址、名称以及代理人姓名;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填写申请人(一个申请人时)或申请人的共同代表(几个申请人时)的地址、姓名。申请人是单位时填写单位的地址、名称及联系人的姓名。

(二)说明书

1、一般要求

①、应清楚、完整地写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内容,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专业人员能够根据此内容实施发明创造。说明书不能隐瞒任何实质性的技术要点。

②、说明书中要保持用词一致性。要使用该技术领域通用的名词和术语,不要使用行话,但以其特定意义作为定义使用的,不在此限。

③、使用国家计量部门规定的国际通用的计量单位。

④、说明书中可以有化学式、数学式,但不能有插图,说明书的附图应当附在说明书后面。

⑤、在说明书的题目和正文中,不能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例如“最新式的……”、“世界名牌……”。不能使用意义不确切的语言,例如“相当轻的……”、“……左右”等。不允许使用以地点、人名等命名的名称,例如“×××式工具”。商标、产品广告、服务标志等也不允许在说明书中出现。说明书中不允许有对他人或他人的发明创造加以诽谤或有意贬低的内容。

⑥、涉及外文技术文献或无统一译名的技术名词时要在译名后注明原文。

2、说明书的结构和内容

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说明书,除发明或实用新型项目本身的特殊情况需要以其它方式说明外,通常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和要求撰写。

①、发明和实用新型的名称,必须与请求书中的一致,应简洁、明确地表达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主题。可以按其技术性质来命名,如“碱法去除水中硬度”,或按用途命名,如“照相机自动测距装置”。如其技术与用途密不可分,也可以使用双重命名法,如“自废显影液酸法提取银的方法及装置”。字数一般以15个字为宜,最长不超过40个字。名称应书写在说明书首页的顶部居中位置,下空一行写说明书正文。

②、发明或实用新型所属的技术领域,这是正文的第一自然段,一般应先用一句话说明该发明或实用新型直接所属的技术领域,或直接应用的技术领域,而不能写成发明本身,例如,若发明是对主振时钟电路中的比较器的接法进行了改进,可以写成“本发明涉及一种由比较器组成的主振时钟电路”。

③、写明申请人了解的对理解、检索和审查本发明创造用或有关的背景技术,并且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客观地指出背景技术存在的问题或不足。申请人在这里引述的北京技术应当是就申请人所知与发明最接近的背景技术,此外对背景技术存在的问题或不足不需要全面论述,仅需指出申请人的发明所要解决的问题或不足,可能的情况下可以说明前人为解决这些问题曾经遇到的困难。

④、提出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目的或任务,说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这一段频当和上一段相呼应,针对上面提到的背景技术存在的问题或不足,从正面说明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有时可以提出多个目的或任务,但是它们必须是同一个发明或者同一个发明构思下的几个发明能够解决的技术问题。

⑤、清楚、简明地写出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够理解该技术方案,并能够利用该技术方案解决所提出的技术问题,达到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是各种技术措施的有机组合,而技术措施一般是用技术特征来体现的。所以清楚、简明地写出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就是用若干技术特征的有机结合来限定发明。一般情况下,这一段有关发明的技术方案的描述和权利要求中的独立权利要求的叙述,在实质性部分是完全相同的。

⑥、发明或实用新型同现有技术相比所具有的优点、特点或积极效果,可以从方法或者产品的性能、成本、效率、使用寿命、材料、能源消耗、操作方便安全或减少环境污染等诸方面进行比较。评价应当客观、公正,不应有意贬低现有技术。优点、特点或积极效果的结论可以通过对发明同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的对比分析得出,也可以通过统计资料或实验数据得出,但是不得采用不实语言进行欺骗或者作无根据的断言。

⑦、对附图的图面说明的要求:如必须用图来帮助说明发明的技术内容时,应有附图(关用新型必须有附图),而且应对每一幅图作介绍性说明,一般用“图1是……”,“图2是……”的方式进行简要说明即可。例如:“图1是本发明主振时钟电路的线路图”,“图2是所示电路中控制端A的电压波形图”。

⑧、详细描述申请人认为实施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最好方式,并将其作为一件典型实例,列出与发明要点有关的参数及条件,有附图的应当对照附图加以说明,技术中不能隐瞒任何实质性的技术要点,如必要时,在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比较宽的情况下,和在难以从理论分析或者根据实践经验判断发明的适用范围的情况下,应当例举多个实施例。特别有关化学物质的发明通常都要例举几个、甚至几十个实施例。通过这一段的描述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专业人员能够根据此内容实施发明创造,并且使独立权利要求中的每一个技术特征的内容明确并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⑨、发明如果是涉及微生物方面的,申请文件中应当写明该微生物的特征和分类命名,并注明拉丁文名称。上述说明书的几个部分,一般都要采用单独段落进行阐述。

对于内容特别简单的发明创造,上述⑤、⑦、⑧所述内容可以合为一段。

(三)权利要求书

专利法规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被批准的权利要求内容为准。权利要求书是专门记载权利要求的文件,它由一项或多项权利要求组成。

1、权利要求书的一般要求

①、权利要求书的文字书写、纸张要求与说明书相同,也应当使用专利局的统一表格。

②、权利要求书是一个独立文件,应与说明书分开书写,单独编页。

③、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技术名词、术语应与说明书中一致。权利要求书中可以有化学式、数字式,但不能有插图。除绝对必要,不得引用说明书和附图,即不得用“如说明书所述的……”

或“如图三所示的……”的方式撰写权利要求。为了表达清楚,权利要求书可以引用设备部件名称和附图标记。

④、权利要求应当说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达请求保护的范围。其中的技术特征可以引用说明书附图中相应的附图标记,这些附图标记应当置于形或图形的括号中,“如……电阻[1]与比较器[12]的输出端[16]相连接……”。

⑤、权利要求分两种: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实现发明目的必不可少的技术特征的权利要求称为独立权利要求;引用独立权利要求或者别的权利要求,并用附加的技术特征对它们作进一步限定的权利要求称为从属权利要求。

⑥、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只应当有一项技术权利要求。所以,一般情况下一件专利申请只有一项独立权利要求。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符合合案申请要求的几项发明或实用新型可以在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中提出,这时权利要求书中可以有两项以上的独立权利要求。每一个独立权利要求可以有若干个从属权利要求。有多项权利要求的应当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编号时独立权利要求应排在前面,它的从属权利要求紧随在后面。

2、权利要求书的写法

①、一项权利要求要用一句话表达,中间可以有逗号、顿号、分号,但不能有句号,以强调其意思的不可分割的单一性和独立性。

②、权利要求起始端不用书写发明或实用新型名称,可以直接书写第1项独立权利要求,它的从属权利要求从序号2往下顺序排列。发明或实用新型有两项以上独立权利要求的。则各自的从属权利要求应分别写在各独立权利要求之后。

③、独立权利要求一般应当分两部分撰写:前序部分、特征部分。前序部分: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主题名称和该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特征部分: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区别于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这是权利要求的核心内容,这部分应紧接前序部分,用“其特征是……”或者“其特征在于……”等类似用语与上文联接。独立权利要求的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应当包含发明的全部必要的技术特征,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技术解决方案,同时限定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例如:“1.一种往移动材料上徐覆胶合剂的间隙式胶合剂喷涂装置,(权利要求1一开始就说明了发明要求保护的主题名称)该装置有一个可以开关的喷嘴[2],在其后面有一个紧靠着的阶梯台阶[9],(这两个特征是这项发明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其特征在于(特征部分的连接语)所述阶梯形台阶[9]上钻有一个倾斜孔[10],该倾斜孔[10]与一个负压源相接通。(这两个特征是这项发明区别于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上述权利要求中并没有列出喷涂装置的所有技术特征,例如行走机构、控制机构和机架等。因为它们是现有技术,并且同发明提出的技术解决方案没有直接的技术关系,所以不必一一列出,只要写出发明要求保护的主题名称“一种往移动材料上徐覆胶合剂的间隙式胶合剂喷涂装置”,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就会明白,这些技术特征不言而喻地应当包括在内。

④、从属权利要求也应分两部分撰写:引用部分、限定部分。引用部分:写明被引用的权利要求的编号及发明或实用新型主题名称,例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间隙式胶合剂喷涂装

置……”。限定部分: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附加的技术特征。它们是对独立权利要求的补充,以及对引用部分的技术特征的进一步的限定。也应当以“其特征是……”或者“其特征在于……”等类似用语连接上文。

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部分,只能引用排列在前的权利要求。同时引用两项以上权利要求时,只允许使用“或”连接,例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间隙式胶合剂喷涂装置,其特征是……”,这样的权利要求称为多项从属权利要求。一项多项从属权利要求不能作为另一项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对象。

⑤、同一构思的两项发明或实用新型可以合案申请,因而可能存在两项独立权利要求。这时应当确定一项为主要的,作为第一项独立权利要求;另一项排在后面成为与第一项独立权利要求平行的、有独立的法律意义的权利要求。例如,一项产品发明和制造该产品的方法发明可以合案申请,这时一般常常把产品作为权利要求1,其后跟随若干个产品的从属权利要求,例如权利要求2、权利要求3等,然后再依次排列方法独立权利要求和方法的从属权利要求。

⑥、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其中的权利要求应当受说明书的支持,其提出的保护范围应当与说明书中公开的内容相适应。

(四)、附图

附图是用来补充说明说明书中的文字部分的,是说明书的组成部分。发明说明书根据内容需要,可以有附图,也可以没有附图。实用新型说明书必须有附图。附图和说明书中对附图的说明要图文相符。文中提到附图,而实际上却没有提交或少交附图的,将可能影响申请日。附图的形式可以是基本视图、斜视图,也可以是示意图或流程图。只要能完整、准确地表达说明书的内容即可。附图不必画成详细的工程加工图或装配图。复杂的图表一般也作为附图处理。

有关附图的具体要求为:(1)附图用纸规格与说明书一致,并应采用专利局统一制定的格式。(2)图形大小要求其在缩小到三分之二时,仍能清楚地分辨出图中的各个细节。但为保证版心,图形不宜过大,最大不超过220×145毫米。如果一张纸画不下,可以用截断线分割后连续画在几张纸上。(3)附图要使用黑色绘图墨水和绘图工具绘制。不得用铅笔、钢笔、圆珠笔等绘制,不得着色,不得用照片、蓝图、油印件,但可以使用复印件。(4)图形线条要均匀清楚、适合复印要求。图形应当大体按各部分尺寸的比例绘制。发明创造的关键部位,或者为了表明与现有技术的差别,可以绘制局部放大图和剖视图等。(5)图形应当尽量垂直布置,如要横向布置时,图的上部应当朝向图纸的左边。(6)几幅图可以画在一张图纸上,也可以一幅图连续画在几张图纸上。不论附图种类如何,都要连续编号,标明“图1”、“图2”等。如有几张图纸的,应当在图纸的下部边缘正中标明页码。图纸页码的表示可以采用“分页码/总页码”的形式,如2/5,表示总共5页图纸,这是其中的第二页。(7)为了标明图中的不同组成部分,可以用阿拉伯数字作出标记。附图中作出的标记应当和说明书中提到的标记一一对应。申请文件各部分中表示同一组成部分的标记应当一致。(8)除非经审查员同意,附图中只允许有,例如“水”、“汽”、“开”、“关”、“A-A剖面”等少量简单文字,不应有其它注释。对附图图面的说明或解释应当放在说明书相应的段落中。物件的尺寸一般不必在附图中标出,除非该尺寸的大小涉及发明本身、需在说明书中对该尺寸的大小作专门的阐述。

(五)摘要

摘要是发明或实用新型说明书内容的简要概括。编写和公布摘要的主要目的是方便公众对专利文献进行检索,方便专业人员及时了解本行业的技术概况。摘要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

1、摘要应当写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名称、所属技术领域、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主要技术特征和用途。不得有商业性宣传用语和过多的对发明创造优点的描述。

2、摘要中可以包含有最能说明发明创造技术特征的数字式或化学式。发明创造有附图的,应当指定并提交一幅最能说明发明创造技术特征的图,作为摘要附图。摘要附图应当画在专门的摘要附图表格上。

3、除非经审查员同意,摘要的文字部分一般不得超过300个字,摘要附图的大小和清晰度,应当保证在该图缩小到 4×厘米时,仍能清楚地分辩出图中的细节。

(六)外观设计图片、照片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要就每件外观设计产品提交不同侧面或者状态的图片或照片,以便清楚、完整地显示请求保护的对象。一般情况下应有六面视图(主视图、仰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后视图),必要时还应有剖视图、剖面图、使用状态参考图和立体图。

图片、照片要符合下列要求:

1、图片

①、外观设计图片的用纸规格应当与请求书的一致,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限定的格式。

②、图片的大小不得小于3×8于厘米,也不得大于14.5×22厘米。图片的清晰应保证当图片缩小到三分之二时,仍能清楚地分辨出图中的各个细节。

③、制图时要使用黑色墨水和绘图工具,不得用铅笔、圆珠笔或钢笔绘制。图形线条要均匀、连续、清晰、适合复印要求。要求一式两份的不能用油印件、蓝图代替,应当使用原图的复印件。

④、图形应当垂直布置,并按设计的尺寸比例绘制。要横向布置时,图形上部应当朝向图纸左边。

⑤、图中一律不画中心线、尺寸线、阴影线,一般也不得出现虚线或标记线。图形中不允许有文字、商标、服务标志、质量标志以及近代人物的肖像。文字经艺术化处理可以视为图案。

⑥、几幅视图最好画在一页图纸上,若画不下,也可以画在几张纸上。有多张图纸时应当顺序编上页码。各向视图和其它各种类型的图,都应当按投影关系绘制,并注明视图名称。

⑦、几类特殊类型产品的外观设计绘制要求:a.组合式产品,如组合音响设备、组合玩具,应当绘制组合状态下的六面视图,以及每一单件的立体图。b.可以折叠的产品,如折叠椅、折叠车,不但要绘制六面视图,同时还要绘制使用状态的立体参考图。使用状态可以用虚线画出。

c.内部结构较复杂的产品,如电视机、电动机等,绘制视图时,可以将内部结构省略,只给出请求保护部分的图形。

d.圆柱型或回转型产品,如茶具、咖啡具,应当绘制每件产品的六面视图。

⑧、请求保护色彩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提交的彩色图片应当用广告色绘制。色彩和纹样复杂的产品,如地毯等的色彩与纹样,要使用彩色照片。绘制彩色图片的纸张,应用较厚的绘图纸绘制后粘贴到标准表格上。

⑨、当产品形状较为复杂时,除画出视图外,还应当提交反映产品立体形状的照片。

2、照片

①、对外观设计照片的尺寸要求与图片相同。

②、照片应当图像清晰、反差适中,要完整、清楚地反映所申请的外观设计。

③、照片中除要求保护的产品外,一律不得有衬托物或陪衬物。背景应当根据产品阴暗关系,处理成白色或灰黑色。彩色照片中的背衬应与产品成对比色调,以便分清产品轮廓。

④、关于特殊类型的产品的外观设计,应当提交的照片要求,请参照图片要求的第7条。

⑤、照片不得折叠,并应当按照视图关系将其粘贴在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的表格上。图的左侧和顶部最少留2.5厘米,右侧和底部留1.5厘米空白。

⑥、照片一式两份时不得使用复印件,应当使用两份洗印件。

(七)外观设计简要说明

简要说明是对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进行的简要解释,是对图片或照片的一种补充。简要说明不得有商业性宣传用语,也不能用来说明产品的性能和用途。简要说明应当简明扼要,通俗易懂。

凡属下列情况者应当有简要说明:

1、省略视图:外观设计产品左右、上下、前后对称时,可以各省略一幅视图,但要说明。例如“左视图和右视图对称,省略右视图”。此外,外观设计产品某一个不属于创作部位的方向,也可以省略视图,但要说明,例如“产品底部不属于创作部位,省略仰视图”。

2、突出主题创作部位:在外观设计较为复杂,对已有设计部分、创新部分不易被人注意的情况下,可以写明主要创作部位或设计要点,以加强专利批准以后的保护。例如台灯外观设计,包括灯罩、灯座、灯架、灯头等几部分,如果创新设计只涉及灯罩部分,其它部分采用已有设计,应予以说明。

3、补充图片或照片中难以清楚表达的内容:如果产品外表或部分外表是用透明材料制成,图片和照片都难以清楚反映“透明”这一设计内容时,可以在图片或照片透明部位引出标记线,注上符号A、B等,并在简要说明中说明A、B等处为透明部位。

4、图片或照片只表示产品局部时,较长的产品,如型材、工字钢等,可画一段长度,在简要说明中说明产品全长宽比例。有些纺织物,如地毯,上下左右都可以省略,只需画出局部花样与纹路,但在简要说明中应说明地毯的长、宽尺寸。

5、外观设计产品的效果与制造的特殊材料有关时,简要说明中应注明材料。

6、对需要保护色彩的外观设计产品,除了提供彩色及黑白图片或照片各一套外,还应当在简要说明中确保护类别和补充分类表。应当提交简要说明,而申请时未提交的,经审查员同意可以补正。说明,如本产品要求保护色彩。

7、新开发的产品,特别对在外观设计分类表(洛迦诺分类表)中尚没有的,要在简要说明中写明产品的使用方法和目的,以便明确保护类别和补充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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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利要求书的写法

专利权利要求书的写法 权利要求书是申请文件最核心的部分,是申请人向国家申请保护他的发明创造及划定保护范围的文件,一旦批准,就具有法律效力。 因此,撰写好权利要求书直接涉及申请人的利益,十分重要。 (1)权利要求书的一般要求 a.应当简要、清楚、完整地列出说明书中所描述的所有新的技术特点。否则,就会缩小专利保护范围。说明书中没有涉及到的内 容,也就不能写入权利要求,因为要求保护的范围必须得到说明书的支持。 b.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技术名词、术语应与说明书中一致。权利要求书中可以有化学式、数学式,但不能有插图。除有绝对必要 ,不得引用说明书和附图,即不得用“说明书中所述的…”“或如图三所示的……”方式撰写权利要求书。为了表达清楚,权利要求 书可以引用设备部件名称和附图标记。 c.一项权利要求要用一句话来表达,中间可以有逗号、顿号,不能有分号和句号。以强调其意思不可分割的单一性和独立性。 d.权利要求只讲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不允许陈述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目的、功能等.

e.权利要求又分为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两种。独立权利要求应从整体上反映出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全 部的必要技术特征,它本身可以独立存在。从属权利要求是引用独立权利要求或引用包括独立权利要求在内的几项权利要求的全部技 术特征,又含有若干新的技术特征的权利要求,从属权利要求必须依从于独立权利要求或者在前的从属权利要求。 f.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只应当有一项独立权利要求。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符合合案申请要求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可以有两项以上的独立权利要求。 每一个独立权利要求可以有若干个从属权利要求。 有多项权利要求的应当甩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编号时独立权利要求应排在前面,它的从属权利要求紧随排在后面。 (2)权利要求书的写法 a.权利要求书顶端不用书写发明或实用新型名称,可以直接书写第 1 项独立权利要求,它的从属权利要求从上往下顺序排列。 有两项以上独立权利要求的,则各自的从属权利要求应分别写在各独立权利要求之后。 b.独立权利要求分两部分撰写:

如何写专利申请书

如何写专利申请书 专利请求书由下列主要项目组成: ①发明名称 这是请求书的主体项目,也是第一项目。发明名称应力求简练明确,以不超过15个字为宜。发明名称应明确表示发明创造的具体内容,不宜使用方法、装置等外延过宽以及含糊不清的词汇,如一件专利申请中包含了多个不同种类的发明创造,在名称中应清楚、具体地表示出来,不要用及其他或等等一类没有确切含意的词语。发明名称不要直接用化学式,如制冷式CO2激光器,应用汉语表示,如制冷式二氧化碳激光器。发明名称在使用评价性形容词时应慎重,应避免使用广告、宣传性词汇。发明名称应与说明书等各种文件的名称一致。 ②发明人姓名和地址 发明人必须是个人,即自然人。要填写真实姓名,不能填写他人姓名或笔名、假名,单位和团体不能充当发明人。如果有两个以上发明人,在发明人栏中只能填一人,其余人名填入上述以外的发明人栏中,这种填法只是填表的形式要求,并不表示发明人的主次或贡献大小。在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仅提供物质条件或从事辅助工作的人,不能作为发明人填入表中。 ③申请人 申请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单位。如是个人,应填写真实姓名,不能使用笔名、化名。如专利是几个人共同提出的,则需指定一个共同申请人。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填写单位的全称,不能使用简称。申

请人是多人或几个单位的,栏内只填一人或一个单位的姓名、全称,其余填入上述以外的申请人栏中。申请人是个人,而发明人与申请人不是同一人时,必须提交权利转让登记请求书,并附转让合同副本一份。 ④代理人、代表人 代理人必须是经专利局考核批准,正式承认,并在某一专利代理机构中工作的专业工作者,填写时要写明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代理人姓名、登记号、工作地址。在处理专利的过程中,代理机构指定的代理人不得超过2人。当申请人是单位,又不请代理人时,申请人方应指定一名代表人,作为专利事务的联系人填入表内。单位已委托代理人的,就不必指定代表人。 申请人: 年月日

专利申请文件撰写技能

专利申请文件撰写的律师技能 主讲人:权鲜枝 引言 谢谢大家!今天非常高兴有这个机会跟大家一起来交流专利申请实务方面的一些知识和经验,今天时间比较有限,我就直接进入讲座内容。 主要内容: 一、申请专利前需考虑的问题 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文件的撰写要求和实例 三、发明和实用新型的专利申请的撰写要求和实例 四、国际专利申请简介 一、申请专利前需考虑的问题 作为一个律师,当事人或者申请人来找我们说有一个技术方案或者一个东西,是否可以申请专利,如果不能申请专利的话,即便我们写的专利申请文件再好,也是没有用的,所以专利申请实务的第一个要判断的客体就是什么是专利权的客体。 (一)不授予专利权的客体 《专利法》第5条或者第25条里面就列举了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客体。有八个方面: (二)可授予专利权的客体 《专利法》里,专利权保护的客体包括三种类型,第一是发明,第二是实用新型,第三是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大家看了这个,可能觉得挺技术化的,我列了表对比一下,给大家一个清楚的印象,这三个专利的对比,从四个方面来看: 发明和实用新型保护的是技术方案,而外观设计保护的是外观。比如说,这个杯子,外观设计就是外面的样子,杯子怎么制造的,制造工艺可以申请发明专利,而杯子本身突边、结构构造等东西可以申请实用新型,杯子的构造既可以申请发明,也可以申请实用新型,如果涉及方法类的,比如说材料的制作以及从材料的本身制造成杯子工艺,只能申请发明,因为是方法。 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文件 主要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外观设计专利的请求书。作用是表示我要请求申请一个外观设计专利。第二部分是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第三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这是去年《专利法》修改时,新加的内容。 (一)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 知道外观请求书里面有什么内容,就知道它是起什么作用。第一栏就是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第二栏是设计人,这个设计人实际上把这个外观设计做出来者,底下有申请人,申请人有名称、居民身份证号,如果是法人的话,有组织机构代码。请求书跟后头说的文件不同的点在哪,能力把权利的归属界定出,知道申请人和设计人的区别,申请人申请了外观设计之后,获权后就是权利人,设计人是做出设计的人,设计人和申请人他们的权利是不一样的,因为申请人对这个权利有完全的拥有权,将来的实施都是由申请人决定的,设计人类似于发明人,将来可能有一些署名权,获得报酬的权利,请求书就是把这个项目给归属出来,当然后面也写了,提交什么文件,

专利申请撰写过程中提高创造性的若干方法_黄熊

专利申请撰写过程中提高创造性的若干方法 作者姓名:黄熊 作者单位: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摘要:创造性作为专利申请审查的核心条款,常将大部分专利申请挡在授权大门之外。尽管从根本而言,专利申请的创造性高低取决于技术内容本身而不在于采用的表现手法,然而,专利申请的撰写状况对专利申请的创造性也具有重要影响,进而对授权前景产生作用。下面从创造性概念的性质出发,探讨有利于提升专利申请创造性的方法。 关键词:创造性 反检索 逻辑链 一、创造性概念的性质 根据专利法及审查指南的规定,专利申请的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其中“突出的实质性特点”是指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发明创造相对于现有技术是非显而易见的。从该创造性的定义可明确其具有如下三个特性,充分理解这三个特性有利于在撰写申请文件时尽可能地提高专利申请的创造性。 1、相对性。根据创造性概念可知,创造性高低是与“现有技术”比较的结果,“现有技术”在实务中体现为检索的对比文件。依据不同的对比文件审查相同的专利申请,创造性的结论可能截然不同。理论上,由于“现有技术”为申请日之前公开的技术,专利申请的创造性当具有客观高度,但如果作为参考基准的对比文件的技术领域偏离远、技术特征公开少且数量不多,则可抬升专利申请的创造性高度,

相反,对比文件的技术领域接近、技术特征公开多且数量较多,则将压缩专利申请的创造性高度。由此可见,专利申请的创造性高低依据不同的参照基准其结果不同,具有相对性的特点。 2、主观性。如前所言,专利申请的创造性本应具有客观高度,但不可避免掺入主观因素,主要体现为:①检索主观性:创造性依据对比文件审查,而在检索对比文件的过程中,数据库的选择、检索要素的挖掘、检索表达式的编辑、检索结果的筛选等均受个人主观影响,不同的审查员针对相同的专利申请得到的对比文件在数量、范围、与专利申请的相似度等方面可能不同;②审查主观性:创造性审查的主体为假象的“本领域所属技术人员”,但审查员并不生活于“真空”,均会自然不自然地以自身具有的知识能力结构为出发点,对专利申请作出主观性的个体评价;③流转主观性,专利申请来源于发明人、创生于代理人、评价于审查员,囿于语言本身的局限和个体的自身差异,发明人以交底书提供给代理人的发明创造可能已一定程度的失真,代理人经过加工提供给审查员的发明创造可能进一步失真,审查员与代理人进行书面沟通中可能再度出现失真,这些在专利申请流转的各阶段产生的与“真实”发明创造性的差异难以避免。由此可见,专利申请的创造性高低依据不同的个体(包括发明人、代理人、审查员)其结果不同,具有主观性的特点。 3、动态性。创造性的审查过程是对专利申请的实质性特点和进步性进行衡量的过程,该过程不是简单的“对错”判断,而是一个持续变动过程:随着审查员对背景技术理解的深入、对比文件检索范围的缩小、申请人(代理人)对技术方案的修改或阐述的明朗化,专利申请的创造性高低将可能发生变化,初判认为具有创造性的专利申请,最终定论可能没有创造性,或者相反。由此可见,专利申请的创

专利申请书 如何写专利申请书

答:说明书是专利申请文件中很重要的一种文件,它起着公开发明的技术内容、支持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的作用。 (1)说明书的一般要求 a.应清楚、刀整地写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内容,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专业人员能够根据此内容实施发明创造。说明书中不能隐瞒任何实质性的技术要求。 b.说明书中各部分内容,一般以单独段落进行阐述为好。 c.说明书中要保持用词的一致性。要使用该技术领域通用的名词和术语,不要使用行话,但是其以特定意义作为定义使用时,不在此限。 d.使用国家计量部门规定的国际通用计量单位。 e.说明书中可以有化学式、数学式。说明书附图,应附在说明书之后。 f.在说明书的题目和正文中,不能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例如:“最新式的……”,“世界名牌……”。不能使用不确切的语言。例如:“相当轻的……”,“……左右”等。也不允许使用以地点、人名等命名的名词,例如“陆氏工具”、“孝感麻糖”。商标、产品广告、服务标志等也不允许在说明书中出现。说明书中不允许有对他人或他人的发明创造加以诽谤或有意贬低的内容。

g.涉及外文技术文献或无统一译名的技术名词时,要在译文后注明原文。 (2)说明书的结构和内容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8条规定了说明书8个部分的内容及行文的顺序,除发明或实用新型名称外,一般情况下,各部分应当至少使用一个自然段,但不用加序号和列标题。 a.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名称。名称应当与请求书中名称一致,简洁、明确表达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主题。名称应表明或反映发明是产品还是方法,例如“集成电路气密封方法”、“一种电池充电装置”。名称还应尽量反映出发明或实用新型对象的用途或应用领域,例如“汽车发电机”,“紧急或备用电源装置”。对于符合单一性的两项或两项以上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申请,应当将它们在名称中同时反映出来,如“半导体激光器及其生产方法和其生产所用的装置”。不能使用与发明创造技术无关的词来命名,字数控制在25个以内。名称应写在说明书首页的顶部居中位置,下空一行写说明书正文。 b.发明或实用新型所属的技术领域。所属技术领域是正文的第一自然段落,一般用一句话说明该发明或实用新型所属的技术领域,或所应用的技术领域。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指技术领域是特定的技术领域,如“半导体制造”,“碳氢化合物”,而不是“物理”、“化

专利申请文件撰写方法及技巧

专利文件撰写方法及技巧 备注:研发人员应参考以下说明将技术方案形成书面材料 1、发明创造名称 为技术方案确定一个名称,该名称应当反映技术方案本身的特点,如产品专利的结构特点、方法专利的过程特点等,而不是该技术方案的功能特点,或者说所谓的技术方案本身的特点就是取得该功能的技术措施。禁止使用相对描述词汇,如高、新、快等,禁止使用商业宣传用语,如神奇、精致等,一般不得超过24个字。 2、技术领域 技术方案本身的所属领域,不是该技术方案的应用领域。宽窄适中,如关于一种半导体器件的技术方案,属于电学领域显得过宽,属于一种半导体器件又显得过窄,而微电子技术领域或者半导体技术领域较为适合。 3、背景技术 介绍与本申请之技术方案最接近的已知技术,应当客观、有针对性地介绍,客观就是要避免主观臆断,一是一、二是二;有针对性是指如果一项已知技术仅有一部分与本申请之技术方案有关,那么只需介绍该

部分即可。可以与图结合来介绍已知技术,已知技术可以有一项或者多项。 4、发明内容 (1)发明目的,指出所述已知技术的不足,并且只需指出本申请之技术方案能够克服的不足,从而导出本申请之技术方案的目的,即克服该不足。简化结构,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等也都可以是发明目的的内容。 (2)发明内容,概括地介绍本申请之技术方案,叙述技术方案的框架,包括技术方案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 (3)发明效果,是否实现了发明目的,在什么程度上实现了发明目的,可以从定性、定量两个方面说明,关于电量可以使用技术指标、技术参数等。 5、附图说明 逐幅说明所附图形是什么图,如图×是已知技术之技术方案××示意图,图×是本申请之技术方案××示意图等。无须给出图中各图标的名称,至于图中各部分是什么在说明这些技术方案时同时已经给出。 6、具体实施方式 本部分在重复发明内容的过程中适时加入本申请之技术方案的附加

专利申请文件撰写要求和示例

下面是撰写专利申请文件时需要注意的要点和示例,其中TRIZ原理运用部分由我们帮助您撰写,还有需要修改为专业技术术语描述的也由我们专业老师帮您把关,最后还须我们根据专利申报的要求仔细修改润色以保证专利申请文件的高质量。谢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和支持! 《说明书》(撰写要求和要点)(最好不要超过30页,否则另收费) 给要申请的专利命名时要注意如下: “专利名称”要简明准确表明专利请求保护主题。名称中不要含有非技术性词语,不要使用商标、型号、人名、地名或商品名称等,不得超过25个字。 所属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发明)涉及一种…………………………………。 [所属技术领域:应指出本专利技术方案所属或直接应用的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公知的……有……问题和缺点………………… [背景技术:是指对该专利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技术,可以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背景技术是对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说明,它是作出实用技术新型(发明)技术方案的基础。此外,还要客观指出背景技术中存在的问题和缺点,引证文献、资料的,应写明其出处。] 发明内容 [发明内容:应包括该专利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及其有益效果。] 为了克服现有的……的不足, 本实用新型(发明)提供一种………………。 [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指要解决的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缺陷或不足,用简明、准确的语言写明该专利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也可以进一步说明其技术效果,但是不得采用广告式宣传用语。]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技术方案:是申请人对其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措施的集合。技术措施通常是由技术特征来体现的。技术方案应当清楚、完整地说明实用新型的形状、构造特征,说明技术方案是如何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时应说明技术方案所依据的科学原理(注:运用TRIZ 原理的部分我们写)。撰写技术方案时,机械产品应描述必要零部件及其整体结构关系;涉

机械领域专利申请文件撰写.doc

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 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 二、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和实用新型与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撰写比较 三、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 一、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 (一)专利申请文件及其作用 1.申请文件:申请人(发明人)社会 权益义务权益义务保护发明(由权利要求书确定) √√ 专利两大支柱公开发明 (由说明书实现)√√ 利用发明 自行实施 √√√ 使用发明 √√√ 他人实施 所以,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为专利核心文件。 专利法26条规定的申请文件: 1)请求书: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它事项(确立专利的主体和客体,列出提交文件清单)。2)说明书: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时,应有附图(公开发明)。 说明书摘要: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提供发明技术情报)。3)权利要求书: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确立保护范围)。4)其他附件:代理委托书(确立代理关系和代理权项)、费用减缓请求书、提前公开请求书、实质性审查请求书等。 2.申请文件的作用: 专利申请文件是一种法律文件,其主要作用是: 1)构成受理必要条件,启动审批程序; 2)向社会公开发明创造的内容,充分公开是授权的先决条件; 3)作为审查的原始依据; -1-

4)阐明申请人要求的保护范围; 5)批准授权后,作为判断侵权的依据。 (二)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 1.撰写的依据: 1)专利法 2)专利法实施细则 3)审查指南 2.文件撰写工作步骤: 1).了解发明创造的实质及有关情报: (1)发明任务是什么;发明以前存在什么具体问题;发明打算解决什么问题;发明是否真正解决这个问题; (2)发明人知道哪些现有技术; (3)发明的技术特征是什么;哪些技术特征对发明来说是本质的、是最重要的;发明人认为哪些要素的组合是创新的; (4)发明的具体效果;哪些方面超过现有技术,如性能、成本、可靠性; (5)能否进一步改进或改型,发明能否扩展范围; (6)实施方案,能否实现,有无样品。 2)排除专利不保护的发明 3)判断实用性(永动机、固定建筑物应即排除) 4)尽可能进行检索,判断新颖性和创造性 5)分析保护方式,确定申请哪类专利 6)分析发明的技术特征,确定所需的附图 7)撰写权利要求书(细则20—23) 8)撰写说明书(细则18) 9)检查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是否符合法规规定,内容披露与保护范围是否相适应。10)撰写说明书摘要(细则24条) 3.申请文件的撰写要求: 1)符合法规的规定(包括内容和形式) 2)发明内容披露与保护范围相适应(反映代理水平) 3)文字要求:符合格式,开门见山,简练流畅,逻辑清晰(基本要素) 4.举例: (1)一次性茶杯 (2)刮胡子刀片 (3)仿生筋肌蠕动式管内移动机构 -2-

写作指导:如何撰写专利申请文件

如何撰写专利申请文件 如何撰写专利申请文件 来源:作者: 1.权利要求书 专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其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由此可知,权利要求书是用于确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范围的法律文件。一份专利申请的主题是否属于能够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所要求保护的发明创造是否具备了授予专利所必需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以及日后判定他人实施的行为是否侵犯了专利权,都取决于权利要求书的内容或者其他直接相关内容。因此,权利要求书是发明和实用新型文件中最重要的部分。 权利要求书中所记载的权利要求,可以分为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 通常独立权利要求包括两个部分内容: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前序部分写明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主题名称以及与主题最接近的必要技术特征,并应尽量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用途或应用领域。特征部分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区别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即本发明或实用新型具有的、而未包含在最接近现有技术中的区别技术特征,这些特征和前序部分写明的特征一起,构成本发

明或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并限定了其保护范围,这一部分通常以“其特征是……”或者类似的用语开始。 通常从属权利要求页包括两部分:引用部分和限定部分。引用部分应当写明引用的权利要求的编号及其主题名称,通常先写编号,再重述所引用的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主题名称。例如,权利要求1请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为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则引用此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的引用部分可写成:“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装置……”。限定部分紧接在该引用句之后,通常以“其特征是……”开始,然后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附加技术特征,对其引用的权利要求作进一步限定。 2.说明书 说明书用来详细说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具体内容,主要起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明和实用新型技术内容的作用。此外,根据专利法相关规定,说明书还有一个作用是解释权利要求。如果权利要求中的文字可以有多种解释或对其所表示的技术特征有疑义时,即可用说明书(包括附图)来解释,以确定权利要求的保护法范围。 除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之外,说明书通常还包括以下五个部分: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或实用新型)内容、附图说明和具体实施方式。 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的组成与注意事项:

国内专利申请文件撰写中的公开不充分问题及答复技巧

国内专利申请文件撰写中的公开不充分问题及答复技巧 作者姓名:黄军生刘宇雄石浩 作者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 摘要 本文以专利申请文件撰写中存在的公开不充分状况的统计分析结果为依据,从三组正反案例出发,详细探讨了申请人在撰写申请文件时如何实现维护自身权益与满足说明书充分公开的平衡,以及面对公开不充分质疑时的答复技巧。 关键词 公开充分 专利申请 统计分析 答复技巧 一、引言 中国专利法第26条第3款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其他国家也有说明书应当满足充分公开的要求的类似规定。从法律条文来看,各国关于说明书充分公开的规定内容基本相同,充分体现了鼓励发明创造和促使技术信息的公开的专利法立法宗旨。 专利申请文件是以文字撰写的兼具技术性和法律性的文件[1],说明书的充分公开是专利申请文件撰写的一项基本要求,同时也是撰写的难点。 一方面,公开充分的判断基准“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是一种假设的“人”。理想的状况是将自身置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的水平,但在实际审查实践中,具有不同技术背景的人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水平把握有差异,从而使公开充分的判断标准带有较强的主观色彩。比较而言,申请人由于对技术方案了解的更为深入,因此在撰写申请文件时常常会不经意间高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的水准,而审查员则通常相反。另一方面,申请人出于维护自己利益的考虑,撰写申请时,常常需要保留一些技术诀窍,隐去一些最佳实施例,省略一些实验数据,或者夸张描述其技术手段/效果[2,3]。 在具体的审查实践中,说明书公开不充分是很严重的实质性缺陷,申请人不能通过向申

专利撰写文件要点

专利申请文件撰写要点 第一部分:专利申请文件撰写 (发明/实用新型,下文统称发明) l 申请文件:一项发明创造要获得专利保护,就要向国家授权的专利局提出自己的要求,其具体方式就是提出一份专利申请。申请人在申请专利时,必须向专利局提交的书面形式的文件(现阶段) 法26条1款和细则39有明确的规定。包括: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权利要求书 (优先权声明,请求书为程序性文件,与今天主题无关) l 申请文件的作用: 1) 启动审批程序:申请文件完备,受理通知书获得申请日,开始审查流程 (法26.1 细则39)(同时也确定了保护的起点。) 2) 公开发明内容:获得专利保护的先决条件决定了本作用。 (法26条3款)说明书:清楚完整地描述发明,使普通技术人员能够理解和实施。 (前半部分是要求,后半部分是解释) 3) 阐明所要求保护的范围:申请人利益的具体表达和体现,是申请专利的目的,理应有此作用。具体要求 (法26.4,申请人要求那方面享有权利,就必须要公开出来;不公开不得权利) 4) 审查的原始依据:(法33)修改是有限的,为公正地划分公众与申请人的利益,专利性判断的时间点。 5) 判断侵权的依据:(法26.4,法56)授权以后,维护专利权人利益的凭据,——保护范围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解释。 结论:*专利申请文件是一种法律文件,不同于科技论文和报告。了解其作用,有助于理解专利申请文件的特点,在撰写过程中掌握原则,抓住重点,提高撰写质量。 撰写专利申请文件,是代理工作的第一步,是后续工作的基础。 一.撰写过程中,考虑问题的基点:(首先要统一的观点)

(1)首先要区分两类发明创造:(属于法5条,25条的情况除外) 发明和实用新型两者客体不同(《细则》2 ),实用新型不包括方法(注重特定特征),化学产品(特定特征为分子结构,组分) * 但是撰写要求一致,本课中将统称发明。 例如:一种服装,其特征是服装成型以后,按一定步骤(方法)形成图案。 药品,应该是典型的生物或化学产品,但是药品外形的改进可以保护。 当然与组分有关的剂型改进,如缓释剂型等,不保护。 所以可见,无论形式如何,要视其改进的实质内容是否为方法或者配方,而确定是否属实用新型保护之列。以免出现申请的种类的差错。 (2)按照技术方案性质分为: 物的技术方案,物质,物品,工具,装置,设备* 活动的技术方案,制造方法,测量方法,使用方法,通讯方法 性质不同,撰写方式不同: 物组成+结构关系 活动工艺过程、操作条件、步骤或者流程等特征来描述。 * 其中物的权利要求中有一种特殊情况:用活动的特征限定物的技术方案。 1) 例如:有时对设备硬件的改进,会伴随有其工作方式,或工作程序的改变,且如果不对其工作方式或程序进行说明,很难将其设备的技术方案表达清楚。 2) 又如:一些产品,特别是化学产品,仅仅用组分或结构式不能清楚的限定时,可以用制备方法加以描述。(化学类撰写案例课程,将会有详细介绍) (2)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指南》第II部分第四章2.2) 假想的人,是当时技术水平的标志(平均知识水平/中等技术水准);非特定一类人 基本特征:知晓所属技术领域已往(申请日或优先权日,与时俱进)的一般知识,具有常规操作能力,了解一个技术人员应该熟悉的邻近领域的基本知识。仅具备认识已往知识的能力,而无预见未来的能力(无创造能力:只能重复,在现已有的成果,或者所做的改变都是众所周知的,广泛采用的手段)(本概念体现了专利性判断,相对性的实质:时间相对,尺度中

专利申请文书的撰写讲课教案

专利申请文书的撰写 一、专利的含义 “专利”在我国一般是指专利权。专利权是专利机关代表国家依法授予发明人、设计人或其所属单位对其某项发明创造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专利的第二种含义是指受《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其种类分为发明专利,实用型专利和观外设计专利。另外,专利还可以指记载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内容的发明说明书、专利证书等文书。 二、专利的申清 获得专利权是从专利申请开始的。专利申请是指专利申请人(或代理人)向专利局提交的申请文件。本国的自然人或法人均可申请并取得专利权,外国自然人和法人也可依据《专利法》的要求申请专利。 三、各类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 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包括发明申请书、发明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发明摘要等。下面介绍各类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方法。 (一)专利申请书 专利申请书是专利申请人的一个声明,表明他应该获得的专利。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其一,关于专利的内容;其二,专利的利害关系人。 1.专利的内容 由专利名称体现,不需要详细说明专利的特征,只需概要他说明是什么专利。 2.利害关系人的说明是表明申请人的身份 应详细写明专利申请人的名称、住址、所在单位及邮政编码。我国国家专利局设计了统一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的表格。见例文附一、附二。 例文 我国国家专利局设计了统一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的表格,见附一、附二。

附二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

表中①、②两栏由专利局填写。 第③栏,为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名称。名称的确定要贴切、具体、简短、明了,能体现发明的类别和发明的主体,不会产生歧义,也不会读之不知所云。同一专利的其他各申请文件中发明名称都应与此一致。第④栏,为发明人。有多个发明人时,这里只填写一个,其余的发明人填在第10栏中。第⑤栏,为申请人。因为专利可以转让,继承和买卖,因为职务发明的存在,所以发明人并非一定就是申请人,有时是一致的,有时就不一致。申请人为单位的,第⑤栏中的名称项应该填单位全称。申请人是单位又未委托代理人的由该单位指定一名代表作为联系人,填在第⑤栏的“代表姓名”项内。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申请的,应当协商推选出一个单位作为所有申请单位的代表,并在该单位指定一人作联系人。该单位的全称和联系人姓名分别填在第⑤栏的“名称”和“代表姓名”项内。有多个申请人(包括多个申请单位)时,在第⑤栏中只填写一个,其余的申请人填在第11 栏中。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的姓名不要填在第⑤栏的“代表姓名”项,而应填在第6栏的“代理人姓名”中。第6栏为专利代理机构,是向专利局登记之后具有代理人资格的人。代理机构指定代理人,不得超过两人。该栏中的登记号指代理人在中国专利局的登记号。上述④、⑤、6各栏中的地址应详细准确,符合惯例,以能准确投递为准。7、8、9各栏,均按表上要求填写。第12栏的签章,是由第⑤栏中的申请人或第6栏中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要填写

撰写专利申请文件必须掌握的技能解读

撰写专利申请文件必须掌握的技能 发明人能够自己撰写专利申请文件是最理想的。但是,绝大多数发明人没有非常深入地研究过专利理论,也没有丰富的文件撰写经验,很难写出有质量的专利文件。有缺陷的专利在转让和维权时很可能遇到麻烦,甚至有可能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严格按照《专利法》规定的格式撰写专利申请文件是最起码的常识,无需赘述。这里概括了几种写文件必须要掌握的技能,如果您都具备,那就可以大胆地自写专利申请文件了;如果您暂时还不具备这些能力,自写专利文件要慎重。下面是撰写专利申请文件必须掌握的六种技能: 一、必须掌握举一反三的发明创造方法,还要有很高的发明技巧; 二、准确区别《专利法》意义上的技术方案和实施方式是最起码的常识,必须能够熟练地精确描述技术方案和实施方式; 三、准确理解《专利法》意义上的“上位”概念,并且能够在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中发挥自如; 四、熟练掌握说明书支持权利要求的各种方法; 五、精通从属权利要求的撰写方法,能熟练引用独立权利要求的特征进行举一反三地发挥,还要掌握有章法的渐退技术; 六、要有很强的触类旁通能力,创作灵感要丰富,还要有很强的文字(描述技术特征)能力。 要撰写出高水平的专利申请文件,以上六种技能缺一不可,自写专利申请文件的发明朋友务必慎重,即使委托专利代理人也一定要和代理人有良好的配合。由于掌握以上这六种技能需要很多年时间,一般的发明人似乎没必要花这些时间。文件撰写经验不足的发明人申请专利时,请有经验的人帮忙或委托专利代理机构是明智的。 发明创造和撰写专利申请文件如同下棋,仅仅知道规则是不够的,会下棋的人很多,但水平高的人不多。只有通过六种技能的综合发挥,才可能让我们的发明创造得到发挥,甚至能让那些创造性不明显的技术成为优秀的发明创造。 如何正确撰写专利申请文件 如何正确撰写专利申请文件 ――对专利权人状告专利代理人的个案评析 文/ 北京德权律师事务所张诗琼律师 摘要:专利事务所与专利权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专利权人的合同目的是仅获取专利权,还是包括专利侵权后应得到的有效保护?这是与专利权人的权利密切相关的问题,也是专利代理人应审慎处理的问题。具体言之,即专利代理人应如何正确处理权利要求范围与专利保护的关系,即如何在专利申请过程中让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适当,既不过宽,也不过窄,使专利权人的利益最大化。本案是国内首

如何填写和撰写专利-申请文件

如何填写和撰写专利申请文件 专利申请的书面性原则,使填写或撰写申请文件成为十分重要的事情。申请文件填写或撰写得好坏,往往影响到审批程序的长短、保护范围的宽窄,有时甚至影响到专利申请能否批准为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和填写有很多技巧,下面只是把法律要求的以及实施细则要求的原则作一说明。 (一)请求书 请求书有三种,分别是发明专利请求书、实用新型专利请求收以及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它们的栏目和填写要求基本相同。在填写三种请求书时,都应当按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在专利局统一制订的表格上打字或印刷。现以发明专利请求书为例,说明各栏的填写要求和注意事项; 1、第①、②、③、④和⒅栏:专利局填写。 2、第⑤、⒂栏:发明名称(实用新型名称、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 ①、发明或实用新型名称应当简单、明确地表达发是创造的主题,一般以15个字为宜,最长不超过25个字;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应当具体、明确反映该产品所属的类别,一般不应超过10个字。 ②、发明创造名称不应过于琐,也不能太抽象笼统。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应当根据发明主题的宽窄,确定一个与国际专利分类表(IPC)中的类组相适应的名称。外观设计产品应当尽量使用外观设计国际分类表(洛迦诺分类表)上列出的产品名称。 ③、发明创造的名称不是应当包含人名、地名、单位名称和产品型号、商标、代码等,也不允许使用含义不确定的词汇,例如,“……及其类似物”,因为这样公使发明主题模糊。外观设计产品名称不应当包含描述产品功能、用途的词汇。 ④、请求书中的发明创造名称应当与说明书以及其它各种申请文件中的发明创造名称一致。 3、第⑥栏: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①、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必须是自然人。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多个人,但不能是单位或“××研究室”、“××协作组”之类的组织机构。 ②、发明人不受国籍、性别、年龄、职业或居住地的限制,只要对发明创造作出实质性贡献的人均可以成为发明人、设计人。 ③、发明权不能继承、转让,发明人、设计人死亡的,仍应注明原发明人、设计人姓名,但是可以注明死亡,例如,“刘博(死亡)”。 ④、发明人、设计人姓名由申请人代为填写,但应将填写情况通知发明人、设计人。在有多个发明人的情况下,如果排列次序有先后的,应当用阿拉伯数字注明顺序,否则专利局将按先左后右、先上后下次序排列。

在申请专利过程中怎样写权利要求

如何撰写专利权利要求书是每一个想自己提交专利申请文件的人最 为关切的一个问题。因为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是整个专利申请文件最核心的部分,是申请人向国家请求保护他的发明创造及划定保护范围的文件,一旦提交后,一般不允许扩大保护范围,实用新型专利通常还没有机会再作更改,而批准后,它即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撰写出一篇优质的权利要求书直接涉及申请人的利益,十分重要。 权利要求书的一般要求书可分为独立权利要求与从属权利要求 两种。 独立权利要求应从整体上反映出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主要技术内容,它包括全部的必要技术特征,其本身可以独立存在。它的技术特征的集合是该专利的最大保护范围,第三人生产的产品只要不用到其中的任何一个技术特征所不构成专利侵权,因此在独立权利要求中切勿写入任何非必要的技术特征,否则将不构成侵权;同时,也切勿将权利要求(尤其是实用新型专利权利要求书)写得较为宽广,使之其权利不稳定,易于被无效,新法修改后即更会遭遇公知技术抗辩。 从属权利要求是引用独立权利要求或几项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又含有若干新的技术特征的权利要求,从属权利要求必须依从于独立权利要求或者在前的从属权利要求。 每一个独立权利要求可以有若干个从属权利要求。 有多项权利要求的应当甩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编号时独立权利要求应排在前面,它的从属权利要求紧随排在后面。 (2)权利要求书的写法

1.独立权利要求分两部分撰写: 一是前序部分:写明发明或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主题名称和该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独立权利要求的前序部分中,除写明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主题名称外,仅需写明那些与发明或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密切相关的、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例如,一项涉及照相机的发明。该发明的要点在于照相机布帘式快门的改进,其权利要求的前序部分只要写出“一种照相机,包括布帘式快门……”就可以了,不需要将其他共有特征,例如透镜和取景窗等照相机零部件都写在前序部分中。 二是特征部分:写明发明或实用新型区别于现有技术的技术特征,这是权利要求的核心内容,这部分应紧接前序部分,用“其特征是……”或者类似用语与上文联接。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共同限定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2.从属权利要求也分两个部分撰写:一是引用部分:写明被引 用的权利要求的编号及发明或实用新型主题名称。例如:“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二是限定部分:写明发明或实用新型附加的技术特征,它是独立权利要求的补充,以及对引用部分的技术特征作进一步的限定。也应当以“其特征是……”连接上文。通常,从属权利要求书应尽可能从多方面角度来补充、完善该专利的技术特征。 3.权利要求书撰写中常见的错误 a.纯功能性的权利要求,这是初写者常出现的错误。通常情况下,产品必须用结构型的技术特征来撰写权利要求,方法必须用步骤或条

算法专利书写技巧

算法专利本质上是方法专利,采用技术问题——技术方案——有益效果的思路写,即针对现有技术的编码算法存在哪些技术问题(例如解压缩时间长、压缩后的图像分辨率差),本发明提出了一种编码方法,这种编码方法是怎样的(压缩算法的流程),从而能够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技术问题,进而带来怎样的有益效果。 算法的专利是指它的实现,未具体实现的理论本身不可能取得专利,任何人都可以随便引用、阐述、公开。 还是采用技术问题——技术方案——有益效果的思路写,即针对现有技术的编码算法存在哪些技术问题(例如解压缩时间长、压缩后的图像分辨率差),本发明提出了一种编码方法,这种编码方法是怎样的(压缩算法的流程),从而能够解决现有技术存在的技术问题,进而带来怎样的有益效果。 算法的专利本质上还是方法专利。 浅谈计算机软件类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 文/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周嗣勇 随着计算机软件产业的迅速发展,计算机软件的专利权保护已经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重视。美国、欧盟、日本等软件发达国家相继确定了给予计算机软件的专利保护,我国也在专利局颁布的《审查指南》中对计算机软件专利进行了规定。尽管如此,现阶段我国对于软件类专利的申请还是有较大的限制,从主观因素考虑,审查员对于软件类专利申请的审查也相对“严格”。因此,与其他类型的专利申请文件相比,软件类专利申请文件在撰写方法上也有所区别。在本文中,笔者将结合自身的工作经验,对软件类专利申请文件撰写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做一些简单介绍。 一、针对专利法第25条: 根据专利法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授予专利权。这里所说的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包括数学方法以及一切属于以人的抽象思维、主观意念或者感觉为特征的非技术方案。 首先应该注意的是主题的命名,应避免“程序”、“补丁”、“指令”、“算法”等形式的命名。 尽管专利法第25条规定了一系列不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但是在实际撰写中,该问题还是比较容易避免的。主要方法是在方案中增加技术特征,使方案的内容不仅限于程序或算法本身。 对于计算软件而言,比较常用的一种方法是,首先假设一个执行主体,该主体具有逻辑计算或判断等数据处理功能,然后基于这个执行主体,从“数据处理”的角度进行方法或装置权利要求的撰写。这类权利要求往往具有比较统一的模式,对于方法权项为“输入(接收)源数据—处理数据—输出(发送)结果”,相应对于产品权项为“输入(接收)模块—处理模块—输出(发送)模块”。在实际撰写中,“数据处理”往往是体现发明点的重要部分,需要重点描述,而根据方案的具体情况,在不影响整体方案的前提下,有时可以省略“输入(接收)”或“输出(发送)”方面的特征。有些时候,也有必要说明如何应用数据处理的结果来解决技术问题,例如基于程序或算法的控制方法等等。 一般来说,按照上述模式撰写的权利要求,由于涉及了“数据处理”这样的技术特征,因次就整体而言并不是智力活动规则或方法,这样就基本可以避免依据专利法第25条排除其获得专利权的可能性。 二、针对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条第2款: 针对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条第2款,在《审查指南》中有如下说明:技术方案是对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利用了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的集合。未采用技术手段解决技术问题,以获得符合自然规律的技术效果的方案,不属于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客体。

专利申请书书写

专利申请书书写 篇一:专利申请写法 专利申请人的专利技术交底书通常写法八个部分 专利申请人交给我方的专利技术交底书一般按下述八个部分撰写(专利技术交底书可以在我方指导之下撰写): (1)发明创造的名称:反映该发明创造的技术内容,要简单而明了。 (2)所属的技术领域:要简要说明其所属技术领域或应用领域,目的是为便于分类、检索及其它专利活动的进行。 (3)背景技术概况:应提供一至几篇在作用、目的及结构方面与本发明密切相关的对比资料,简述其主要结构或组成或工艺等技术构成,必要时可借助附图加以说明,并客观地指出其不足之处及其原因,如提供不出具体的文章,也应对现有技术的水平、缺点和不足作一介绍。 (4)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5)详细说明该发明的技术内容:应当对发明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对自己的发明创的技术内容进行全面介绍、详细描述,如对产品来说,包括哪些部件、各部件之间的位置关系、连接关系、作用原理。对于工艺方法来说包括哪些步骤、每步骤的操作工序如何、各步骤的作用是什么等等;自己的发明创造的优点介绍,与现有技术、现有产品进行比较,结合技术内容说明自己发明创造的优越性。如结构简化、加工方便、生产效率提高、

产品收率提高、环境污染减少等等。 ①机械类产品应结合附图说明产品的静态结构(即包括哪些部分和各部分之间的连接关系)及动态工作过程。 ②电子类产品,应结合附图详细说明其由哪些分电路构成,各分电路及其中主要元器件之间的输出、输入配合和在电路中所起的作用、工作原理、各分电路是否有替换电路。 ③化学类产品应说明其化学组成、含量范围、各组份的作用等,还应在组份含量范围内举出一至几个具体的配比例子。 ④工艺方法类应写明其步骤,各步骤中所需要的条件,如温度、压力范围、酸碱度、时间 及其它具体要求。 (6)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所具有的优点及效果,最好能从结构上进行分析,并具有适当的数据。 (7)附图及其简要说明:申请实用新型的,必须有说明书附图)――用图形补充说明书文字部分的描述,使人能够直观和形象地理解发明的每个技术特征和整体技术方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作出改进的,应提供至少一幅产品结构示意图,全面反映产品结构特征。必要时,还应提供剖视图或者剖面图。能够反应该发明创造的结构示意图,但应采用标准画法,图中不要出现文字,各图中的同一零件应采用同一编号,一般情况下不要求注明尺寸,线条要清晰。有些发明专利可以不提供附图。 (8)实施例:以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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