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维酮碘溶液质量标准

聚维酮碘溶液质量标准

烟台金海药业有限公司GMP管理文件

题目聚维酮碘溶液质量标准编码:JH-ZJ-02-C009-00 1/1页制定审核批准

制定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颁发部门管理部颁发数量5份生效日期

分发单位质保部、供应科、管理部、仓储、生产部

一、目的:制订聚维酮溶液质量标准,控制聚维酮溶液成品的质量。

二、标准依据:《中国兽药典》2005年版一部。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聚维酮溶液成品的检验。

四、责任者:质保部全体人员、生产技术部全体人员对本标准的实施负责。

五、正文:

聚维酮碘溶液

Juweitongdian Rongye

Povidone Iodine Solution

C009

本品含聚维酮碘按有效碘(I)计算,应为标示量的9.0%~11.5%。

【性状】本品为红棕色液体。

【鉴别】 (1) 取本品1~5滴,加水10ml与淀粉指示液1滴,即显蓝紫色。

(2) 取本品10ml,置50ml锥形瓶中(瓶内颈切勿玷污),瓶口覆盖一张用淀粉指示液湿润的滤纸,放置60秒钟,不显蓝色。

【检查】pH值应为3.0~6.5(附录51页)。

装量取本品,依法检查(附录102页),应符合规定。

【含量测定】精密量取本品适量(约相当于聚维酮碘1.25g),加水至125ml,照电位滴定法(附录52页),用硫代硫酸钠滴定液(0.1mol/L)滴定。每1ml硫代硫酸钠滴定液(0.1mol/L)相当于12.69mg的I。

【类别】消毒防腐药。

【规格】 (1) 1% (2) 5% (3) 7.5% (4)10%

【贮藏】遮光,密封,在凉处保存。

残留溶剂顶空分析报告方法验证方案设计模版2

方案批准 注:在方案批准部分签字表明签字者同意方案中规定的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和记录要求。在执行本方案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影响严格执行本方案的偏差,对较小的偏差将通过偏差报告的形式来解决,对于关键性偏差,如对方法的调整、对参数或接受标准的调整必须制定出增补方案并按照原方案批准程序得到批准才能进行。所有的偏差报告和增补方案必须在提交验证报告供批准时一同提交。

目录 1.概述 (3) 2.参考资料 (4) 3. 职责 (4) 4. 色谱系统及色谱条件 (4) 5. 器材与试剂 (5) 6. 验证试验 (5) 6.1系统适应性 (5) 6.2专属性 (6) 6.3耐用性 (7) 6.4定量限 (8) 6.5检测限 (8) 6.6线性与围 (8) 6.7准确度 (9) 6.8精密度 (11) 7.再验证周期 (12) 8.偏差及纠正措施 (13) 9.最终审核和批准 (13) 药品残留溶剂顶空分析方法草案 (14)

1.概述 1.1根据ICH对药品中残留溶剂含量的要求及盐酸噻氯匹定生产工艺,必须控制盐酸噻氯匹定生产工艺中使用到的溶剂乙醇、丁酮、甲苯、N,N-二甲基甲酰胺(DMF)的残留量。限度分别为:乙醇≤5000ppm、丁酮≤5000ppm、甲苯≤890ppm、DMF≤880ppm。 1.2分析方法草案见附件。 1.3本分析方法属于杂质定量分析,因此需要验证的项目有:系统适应性、专属性、线性、 准确度、检测限、定量限、精密度、耐用性,具体参数及接受标准要求见下表:

2.参考资料 ICH Q3C (R3), November 2005. ICH Q2 (R1), November 2005. <467> Residual Solvents, United States Pharmacopoeia 31, November 2007. <20424> Residual Solvents, European Pharmacopoeia 6.0, June 2007. 3. 职责 4.1色谱系统

化学药物残留溶剂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

指导原则编号: 【H】G P H7-1化学药物残留溶剂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 二OO五年三月

目 录 一、概述 (1) 二、基本内容 (2) (一)残留溶剂研究的基本原则 (2) 1、确定残留溶剂的研究对象 (2) 2、确定残留溶剂时需要考虑的问题 (2) 3、残留溶剂分类及研究原则 (4) (二)研究方法的建立及方法学验证 (6) 1、研究方法的建立 (6) 2、方法学验证 (8) (三)研究结果的分析及质量标准的制定 (9) 1、残留溶剂表示方法 (9) 2、质量标准制定的一般原则及阶段性要求 (10) (四)需要关注的几个问题 (12) 1、附录中无限度规定和未收载的有机溶剂 (12) 2、未知有机挥发物 (12) 3、多种有机溶剂综合影响 (13) 4、中间体的残留溶剂 (13) 5、制剂工艺对制剂残留溶剂的影响 (14) 6、辅料残留溶剂的研究及对制剂的影响 (14) 三、参考文献 (14) 四、附录 (16) 五、著者 (17)

化学药物残留溶剂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 一、概述 药物中的残留溶剂系指在原料药或辅料的生产中、以及在制剂制备过程中使用或产生而又未能完全去除的有机溶剂。根据国际化学品安全性纲要,以及美国环境保护机构、世界卫生组织等公布的研究结果,很多有机溶剂对环境、人体都有一定的危害,因此,为保障药物的质量和用药安全,以及保护环境,需要对残留溶剂进行研究和控制。 本指导原则是在参考人用药物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Harmonization of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Registration of Pharmaceuticals for Human Use,ICH)颁布的残留溶剂研究指导原则,美国药典(the United States Pharmacopoeia,USP)、英国药典(British Pharmacopoeia, BP)、欧洲药典(European Pharmacopoeia,EP)、中国药典(Chinese Pharmacopoeia, ChP)相关内容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药物研发的特点,通过分析、研究残留溶剂问题与药物的安全性、有效性及质量可控性之间的内在关系而制定的。本指导原则总结了对残留溶剂问题的一般认识,旨在帮助药物研发者科学合理的进行残留溶剂方面的研究,也为药物评价者提供参考。 考虑到残留溶剂研究涉及的范围比较广泛,本指导原则主要对原料药的残留溶剂问题进行讨论,并以此为基础,探讨和总结药物研究过程中对残留溶剂问题的一般性原则。药物研发者可参考本指导原则对制剂和辅料的残留溶剂问题进行研究。

镀铝复合膜袋质量标准(1)

1.目的 建立药品包装用复合膜(袋)检验的质量标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药品包装用复合膜(袋)的质量检验 3.职责 质检员、质检室主任对本标准的实施负责 4.依据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包材标准(YBB00132002-2015) 5.检查内容 5.1【鉴别】红外光谱取本品适量,照包装材料红外光谱测定法(YBB00262004-2015)第四法测定,每层应分别与对照图谱基本一致。(铝、纸成分可不做) 5.2【外观】取本品适量,在自然光线明亮处,正视目测。不得有穿孔,异物、异味、粘连、复合层间分离及明显损伤、气泡、皱纹、赃污等缺陷。复合袋的热封部位应平整、无虚封。 5.3【阻隔性能】 5.3.1水蒸汽透过量照塑料薄膜和片材透水蒸气性试验方法杯式法(GB1037-88)的规定进行。试验时热封面向湿度低的一侧,试验温度(38±5)℃,相对湿度(90±2)%,应符合表2的规定。 5.3.2氧气透过量除另有规定外,按塑料薄膜和薄片气体透过性试验方法压差法(GB/T1038-2000)的规定进行。试验时热封面向氧气低压侧,试验温度(23±2)℃,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阻隔性能

5.4【机械性能】内层与次内层剥离强度取膜适量,照剥离强度测定法(YBB001020003-2015)测定,纵、横向剥离强度平均值应符合表3规定。 5.5【复合袋的热合强度】照热合强度测定法(YBB00122003-2015)测定。测得值应符合表3规定。 表3机械性能 5.62 包装材料溶剂残留量(YBB00312004-2015)测定法测定,溶剂残留总量不得过5.0mg/m2,其中苯及苯类溶剂残留量均不得检出。 5.7【袋的耐压性能】取5个袋,袋内填充约二分之一袋容量的水,并热合封口(参照生产工艺采用的热合条件)。将试样逐个放在上、下板之间,试验中上、下板应保持水平,不变形,与袋的接触面必须光滑,上、下板的面积应大于试验袋。根据表4规定加砝码保持1分钟(负荷为上加压板与砝码重量之和),目视,不得破裂或泄漏。 5.8 的热合条件)。将试样按表5高度逐个自由落于光滑、坚硬的水平面(如水泥地面)。目视,不得破裂。 2 0.3㎝的小片)三份置具塞锥形瓶中,加水(70℃±2℃)、65%乙醇(70℃±2℃)、正己烷(58℃±2℃)200ml浸泡2小时后取出,放冷至室温,用同批试验用溶剂补充至原体积作为供试液,以同批水、65%乙醇、正己烷为空白液,备用。

残留溶剂测定法

残留溶剂测定法

残留溶剂测定法 1 简述 药品中的残留溶剂系指在原料药或辅料的生产中,以及在制剂制备过程中使用过,但在工艺过程中未能完全去除的有机溶剂。药物中常见的残留溶剂及限度参照《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0861附表1的规定,除另有规定外,第一、第二、第三类溶剂的残留量应符合其规定;对其他溶剂,应根据生产工艺的特点,制订相应的限度,使其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本法照气相色谱法(《中国药典》2015年版四部通则0521测定。 本测定方法适用于对各论项下未收载残留溶剂检测方法的品种中残留溶剂的检验,也可用于指导建立各论项下具体品种的残留溶剂检查方法。 2 仪器和用具 2.1 气相色谱仪,带FID检测器,顶空进样器。 2.2 计算机,安装工作站软件。 2.3 色谱柱 2.3.1 毛细管柱除另有规定外,极性相近的同类色谱柱之间可以互代使用。2.3.1.1 非极性色谱柱固定液为100%的二甲基聚硅氧烷的毛细管柱。 2.3.1.2 极性色谱柱固定液为聚乙二醇(PEG-20M)的毛细管柱。 2.3.1.3 中极性色谱柱固定液为(35%)二苯基-(65%)二甲基聚硅氧烷,(50%)二苯基-(50%)二甲基聚硅氧烷,(35%)二苯基-(65%)二甲基亚芳基聚硅氧烷,(14%)氰丙基苯基-(86%)二甲基聚硅氧烷,(6%)氰丙基苯基-(94%)二甲基聚硅氧烷的毛细管柱。 2.3.1.4 弱极性色谱柱固定液为(5%)苯基-(95%)甲基聚硅氧烷,(5%)二苯基-(95%)二甲基亚芳基硅氧烷共聚物的毛细管柱。 2.3.2 填充柱以直径为0.18~0.25mm的二乙烯苯-乙基乙烯苯型高分子多孔小球或其他适宜的填料作为固定相。 3 供试品溶液和对照品溶液的制备 3.1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 3.1.1 顶空进样除另有规定外,精密称取供试品0.1~1g;通常以水为溶剂;对于非水溶性药物,可采用N,N-二甲基甲酰胺、二甲基亚砜或其他适宜溶剂;

残留溶剂检查方法研究

原料药或制剂中有机溶剂的残留量一般要求控制在几个至几千个ppm之间,属于微量或痕量测定,与常量测定有着不同的特点。残留溶剂检查方法的选择对测定结果有着重要的影响,有时采用不同的方法测定同一个样品会得到截然不同的结果。 通过对最近一段申报资料的审评,经常发现在残留溶剂的检查方法尚不合理的情况下,若样品的色谱图中未出现溶剂峰,也未经其它系统验证,研究者就简单地作出样品无该溶剂残留的结论,进而不将其残留定入质量标准,药检所也不再进行复核。针对这种情况,从审评的角度出发,就如何评价残留溶剂检查方法的合理性谈自己的一些认识,与各位业内同仁交流。 有机残留溶剂检查一般采用气相色谱法,评价色谱系统的适用性和方法学验证资料遵循与液相色谱方法评价相同的原则,不再赘述。与液相方法不同的是,气相色谱有多种进样方式,残留溶剂检查常用直接进样法或顶空进样法。针对这两种进样方法不同的特点,评价方法合理性的要点应有所不同。对于直接进样法,应着重评价方法的灵敏度和重复性。目前已普遍用毛细管柱取代填充柱,因为毛细管柱的柱效高,其灵敏度也较填充柱大为提高。但由于毛细管柱直接进样的体积小,一般仅几微升,即使提高供试溶液的浓度,对于测定限量极低的溶剂(如:苯、四氯化碳、1,2-二氯乙烷等)及对FID检测器响应低的溶剂(如:含氯的溶剂),其检测限一般接近或高于限量,灵敏度难以满足测定的需要。测定此类溶剂最好采用顶空进样法,对含卤素的溶剂可改用电子捕获检测器(ECD)。进样量小也易造成进样重复性差,采用内标法较外标法的结果更为准确。 顶空进样法是将大量样品中的残留溶剂富集在顶空瓶上层的气体中,对绝大多数有机溶剂而言,灵敏度较直接进样法大为提高,但顶空进样系统中存在气液两相的平衡问题,对结果准确性的影响因素增多。评价方法是否合理,应着重关注以下三个方面:1)顶空条件:顶空瓶的平衡温度和时间是最重要的参数,根据溶解样品的溶剂和待测溶剂的不同性质,达到气液平衡所需的温度和时间可能不同,应有试验数据作为选择的依据,但在申报资料中一般都未提及。判断顶空条件是否适用,一般的规律是:顶空瓶的平衡温度应低于溶解样品所用溶剂的沸点10℃以下,能满足检测灵敏度即可;对于沸点过高的溶剂,如DMF、DMSO、聚乙二醇等,用顶空进样测定的灵敏度不如直接进样,不适宜采用顶空法;顶空瓶的平衡时间一般应为30至60分钟,才能保证气液两相达到稳态平衡。 2)供试品和对照品是否平行:由于供试品和对照品的液体部分状态不完全一致而造成的基质效应会直接影响到结果的准确性。采用标准加入法可以消除基质效应,但目前在国内的申报资料中较少见到,其原因可能是方法较为繁琐,且需要消耗大量的样品,对新药研发初期样品量较少的情况或一些贵重的药品不太适用。如果申报资料中提供了回收率数据,就容易判断基质效应的大小,但由于目前对此没有强制要求,大多数资料都未对回收率进行研究。因此在评价方法时,至少应要求对照品和供试品采用相同的溶剂溶解,且液体部分的体积应完全一致。 3)重复性:由于顶空进样法存在气液平衡和气体进样的问题,粗放度较大,中国药典2005年版的要求是:内标法连续五次进样的相对标准偏差小于5%,外标法的相对标准偏差小于10%;欧洲药典则要求相对标准偏差小于15%,因此重复性应密切关注。 此外,无论是直接进样或顶空进样,都应尽量使供试液中的样品完全溶解,否则当残留溶剂被包裹在样品晶格中时就不能被检测出来,可能造成结果与实际情况完全不符。对溶解性差的样品,可采用不挥发性酸或碱的溶液、高沸点的有机溶剂、混合溶剂等来溶解样品,即使样品在加热的条件下可能被破坏,只要待测的残留溶剂不被破坏(如:测定酯类溶剂不

聚维酮碘溶液的制备

聚维酮碘溶液。聚维酮碘(),系由碘与聚乙烯吡咯酮所形成的一种可溶性复合物,与皮肤或粘膜等接触后,能逐渐释放出活性碘而产生与碘相似的强大抗菌活性。 与碘相比,具有挥发性。药品与试剂聚乙烯吡咯酮(上海化学试剂采购站分装),碘(青岛九龙褐藻有限公司), ; 碘(),系由碘与 或粘膜等接触后,能逐渐释放出活性碘而产生与碘。与碘挥发性? ⑺苄院谩⒆饔没汉统志谩⑹褂冒踩薮碳ば浴⑽薰粜缘扔诺悖且恢指 ⒐闫住⒌投镜男滦屯庥孟旧本痢?勺魑饪圃し烙靡┖椭瘟朴靡陨丝谄鸬奖;ぷ饔谩O纸渲票阜椒爸柿靠刂平樯苋缦隆 材料 (自制,符合药典),无水 1.2 设备及仪器厂),型 器(昆山市超声仪器有限公司),电子分析天平 的制备 研细的碘,添加足量的无水乙醇,用磷酸至~,放入超声波中,15 min至干即得。

溶液的制备取适量于研钵中,加无水乙醇适量溶解,再加入少量 作为稳定剂,最后添加,配成0.5% 溶液的鉴别 2.3.1 取本品药液 溶液的含量测定 的溶液作为对照液,用滴定液滴定,以空白对照进行校正。每 l的硫代硫酸钠滴定液相当于mg的碘。批溶液,结果三批样品的有效碘含量分别为、、。 溶液的稳定性实验结果见表1。表溶液的稳定性实验结果结果表明,本品在高温环境下,含量有一定程度的下降,说明碘有挥发[1,2]。因此,本品应低温、避光保存。 用药(涂抹溶液),每天这样持续用药 结果表明,用药部位未出现红肿或斑块,表明本 难溶解,用无水乙醇和,促进的溶解;用磷酸缓冲液来调节溶液pH之间,增加了的稳定性。另外,添加的辅助材料碘酸钾,也有稳定,应为能释放出有效碘,有效碘逐渐分解生成碘化物,同时产当溶液中存在适量碘酸钾时,增加了溶液中碘酸根离子 不易进行,从而增加了的稳定性。

TS-B1-0901900铝塑复合膜质量标准

一、【名称】:铝塑复合膜 二、【代号或编号】:B—19 三、【引用标准】:国家药品包装容器(材料)标准(试行)。 四、【质量标准】: 1. 外观:本品不得有穿孔、异物、异味、粘连,复合层间分离及明显损伤、气泡、皱纹、脏污等缺陷。复合袋的热封部位应平整,无虚封。 3.鉴别:红外光谱,选取适宜方法,取每层材料,照分光光度法测定,应符合规定。 4.阻隔性能: 4.1水蒸气透过量≤0.5。 4.2氧气透过量≤0.5。 5.机械性能:内层与次内层剥离强度≥2.5。 6.复合袋的热合强度≥12。 7.溶剂残留量:溶剂残留总量不得过10mg/㎡,其中苯类溶剂残留量不得过3.0mg/㎡。 8.袋的耐压性能: 袋的耐压性能

9.袋的跌落性能: 10.溶出物试验: 10.1重金属: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一。 10.2易氧化物:精密量取水浸液20ml,精密加入高锰酸钾滴定液(0.002mol/L)20ml与稀硫酸1ml,煮沸3分钟,迅速冷却,加入磺化钾0.1g,在暗处放置5分钟,用硫代硫酸钠滴定液(0.01mol/L)滴定,滴定至近终点时,加入淀粉指示液0.25ml,继续滴定至无色,另取水空白液同法操作,二者消耗滴定液之差不得过1.5ml。 10.3不挥发物:分别取水、65%乙醇、正已烷浸出液与空白液各100ml置于已恒重的蒸发皿中,水浴蒸干,105℃干燥2小时,冷却后精密称定,水不挥发物残渣与其空白残渣之差应不得过30.0mg;65%乙醇不挥发物残渣与其空白残渣之差不得过30.0mg;正已烷不挥发物残渣与其空白残渣之差不得过30.0mg。 11.微生物限度: 微生物限度指标 注:“”为每100㎝2中不得检出。 12.异常毒性:取试样500㎝2,剪碎,加入氯化钠注射液50ml,110℃湿热灭菌30分钟后取出,冷却备用,静脉注射,依法测定,应符合规定。

残留溶剂处理及分析

残留溶剂处理及分析 标准滞后目前实行的有关软包装复合产品溶剂残蹈量的国家标准,是制定于10多年前的GB/T10005。该标准规定复合后产品的溶剂残留总量不能超过10mg/m2,既包括印刷时残留的苯类、醇类、酯类、酮类等溶剂,也包括复合时残留的酯类溶剂。而且按气相色谱仪记录,还包括所有溶剂在化学反应过程中产生的气体。同时,GB/们0005还限定苯类溶剂残留量不得超过3mg/m2。若将此推荐性标准升级儿强制性,对提高软包装产品的安全性会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 目前,我国的标准同其他国家相比仍然存在不小差距。据有关方面介绍,欧洲对异丙醇、醋酸乙酯等各类溶剂的限量是5mg/m2,日本是3mg/m2;美国对甲苯的限量是2mg/m2,与我国国内的标准相比,要先进许多。 由于软包装产品一般先采用凹印里印,然后再进行干法复合或流延复合,国家标准只规定’了最终产品溶剂残留量的上限,但没有涉及印刷阶段的溶剂残留量。笔者查阅了表印油墨标准与印油墨标准,其中规定溶剂残留量不超过30mg/m2,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相比,这些油墨标准的确是太滞后了。 出于塑料薄膜的印刷复合生产过程中必然会存在有机溶剂的排放,这就涉及到生产环境的气体浓度许可问题。笔者了解到,目前还在执行的卫生部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为:苯40mg/m3,甲苯100mg/m3,二甲苯1OOmg/m3,乙酸乙酯300mg/m3,乙酸丁酯300rug/m3。据了解,前苏联当年的标准就规定甲苯与二甲苯不超过50mg/m3,乙酸乙酯不超过200mg/m3,乙酸丁酯不超过200mg/m3。美国是按照体积浓度值(ppm)来制定标准的,规定甲苯与二甲苯不超100ppm,丁酮不超过200ppm,乙酸乙酯超过4OOppm,乙酸丁酯不超过150ppm。 根据笔者以前在软包装行业长期工作的经验,环境要求对软包装生产过程中溶剂残留量的控制至关重要。当环境温湿度较高、气压较低时,即使接近临界参数还是比较危险的。有些软包装厂的凹印、干式复合、制袋工序都在一个没有分割的场所中,环境中的气体浓度比较高,废气排放不出去,也是造成此后果的重要原因之一此外,还要说说气相色谱仪检测标准与产品取样送检标准。已经在环境中暴露较长时间的塑料袋与刚刚启封的塑料袋,两者的检测结果差距很大。同样,卷料产品的取样部位与最后的检测数据也有很大关系。笔者曾了解到,可口可乐公司的做法是,在直径600mm的产品膜卷上,沿直径方向用锯子锯去100mm,将外层剥离后取样检测。因此,此次新标准的调整,势必还要影响到其他一系列相关检测标准的制定。 凹印工艺中的几个难点在正常条件下,传统的凹印工艺要达到上述指标要求应该是不难的。但是,由于生产过程中的影响因素较多,给控制溶剂残留带来一定的难度。 1.凹版电子雕刻凹版的网穴一般呈倒棱锥体,网穴深度50—60Um,受形状的影口向,棱锥体网穴底部的油墨在印刷过程中很难转移出来,实际网穴的深度一般在30—40um。久而久之,容易发生堵版现象,特别是高光部位的小网穴更容易发生堵塞,造成印品上小网点丢失。虽然通过调节刮刀位置或干燥箱热风可以缓解或减少此类问题酌发生,但并不是总能奏效。 因此,许多操作人员不得不采取向油墨中添加慢干性溶剂(如二甲苯、丁酮、丁酯等)的做法。这些慢干性溶剂的沸点较高,必须要掌握好添加量,否则就可能埋下溶剂残留酌隐患。

残留溶剂的指导原则

杂质:残留溶剂的指导原则 1.介绍 本指导原则旨在介绍药物中残留溶剂在保证人体安全条件下的可接受量,指导原则建议使用低毒的溶剂,提出了一些残留溶剂毒理学上的可接受水平。 药物中的残留溶剂在此定义为在原料药或赋形剂的生产中,以及在制剂制备过程中产生或使用的有机挥发性化合物,它们在工艺中不能完全除尽。在合成原料药中选择适当的溶剂可提高产量或决定药物的性质,如结晶型。纯度和溶解度。因此.有时溶剂是合成中非常关键的因素。本指导原则所指的溶剂不是谨慎地用作赋形剂的溶剂,也不是溶剂化物,然而在这些制剂中的溶剂含量也应进行测定,并作出合理的判断。 出于残留溶剂没有疗效,故所有残留溶剂均应尽可能.去,以符合产品规范、GMP或其他基本的质量要求。制剂所含残留溶剂的水平不能高于安全值,已知一些溶剂可导致不接受的毒性(第一类,表1),除非被证明特别合理,在原药、赋形剂及制剂生产中应避免使用。一些溶剂毒性不太大(第二类,表2)应限制使用,以防止病人潜在的不良反应。使用低毒溶剂(第三类,表3)较为理想。附录1中列出了指导原则中的全部溶剂。 表中所列溶剂并非详尽无遗,其他可能使用的溶剂有待日后补充列人。第一、二类溶剂的建议限度或溶剂的分类会随着。新的安全性资料的获得而调整。含有新溶剂的新药制剂、其上市申请的安全性资料应符合本指导原则或原料药指导原则 (Q3A新原料药中的杂质)或新药制剂(Q3B新药制剂中的杂质)中所述的杂质控制原则,或者符合上述三者。 2. 指导原则的范围 指导原则范围包括原料药、赋形剂或制剂中所含残留溶剂.因此,当生产或纯化过程中会出现这些溶剂时。应进行残留溶剂的检验。也只有在上述情况下,才有必要作溶剂的检查。虽然生产商可以选择性地测定制剂,但也可以从制剂中各成分的残留溶液水平来累积计算制剂中的残留溶剂。如果计算结果等于或低于本原则的建议水平,该制剂可考虑不检查残留溶剂,但如果计算结果高于建议水平则应进行检测,以确定制剂制备过程中是否降低了有关溶剂的量以达到可接受水平。果制剂生产中用到某种溶剂,也应进行测定。 本指导原则不适用于临床研究阶段的准新原料药、准赋形剂和准制剂。也不适用于已上市的药品。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所有剂型和给药途径。短期(如30天或更短)使用或局部使用时,允许存在的残留溶剂水平可以较高。应根据不同的情况评判这些溶剂水平。 有关残留溶剂的背景附加说明见附录2。 3.通则 3.1 根据危害程度对残留溶剂分类 “可耐受的日摄人量”(TDI)是国际化学品安全纲要(IPCS)用于描述毒性化合物接触限度的术语。“可接受的日摄人量”(ADI)是WHO及一些国家和国际卫生组织所用的术语。新术语“允许的日接触量”(PDE)是本指导原则中用于定义药物中可接受的有机溶剂摄人量,以避免与同一物质的ADI混淆。 本原则中残留溶剂的评价以通用名和结构列于附录1,根据它们对人体可能造成的危害分为以下三类; (1)第一类溶剂:应避兔的溶剂 为人体致癌物、疑为人体致癌物或环境危害物。 (2)第二类溶剂。应限制的溶剂 非遗传毒性动物致癌或可能导致其他不可逆毒性测神经毒性或致畸性)的试剂。 可能具其他严重的但可逆毒性的溶剂。 (3)第三类溶剂:低毒性溶剂 对人体低毒的溶剂,无须制定接触限度;第三类溶剂的PDE为每天50mg或50mg以上。 3.2 建立接触限度的方法 用于建立残留溶剂的PDE方法见附录3。用于建立限度的毒理数据的总结见Pharmeuropa,Vol . 9,No . l,Suplement,April 1997. 3.3 第二类溶剂限度的选择方法 制定第二类溶剂的限度时有两种选择。 方法1: 使用表 2中以 ppm为单位的浓度限度,假定日给 药量为10g,以方程(1)计算。 方程(1) C(ppm)= PDE:mg/天剂量:g/天 这些限度对所有原料药、赋形剂和制剂均适用。因此,这一方法可用于日剂量未知或未定的情况、只要在处方中所有的赋形剂和原料药都符合方法1给定的限度,就可以以任何比例用于制剂。只要日剂量不超过10g,就无须进一步计算。服用剂量超过 10g/天,应考虑用方法 2。 方法2:制剂中的每一种成分不必符合方法1的限度。药物中允许的残留溶剂限度水平,可根据表2中 PDE mg/天及已知最大日剂量,用方程(1)来计算。只要证明已降低至实际最低水平,便可以认为这种限度是可接受的、该限度能说明分析方法的精度、生产能力和生产工艺的合理变异,并能反映当前生产的标准水平。 应用方法2时可将药物制剂的每种成分中残留溶剂叠加起来,每天的总溶剂量应低于PDE给定的值。 下面举例说明如何用方法l和2来考虑制剂中的乙睛限度。乙睛的允许日接触量是4.1 mg/天,因此由方法1算出限度是

残留溶剂的指导原则

残留溶剂的指导原则 1.介绍 本指导原则旨在介绍药物中残留溶剂在保证人体安全条件下的可接受量,指导原则建议使用低毒的溶剂,提出了一些残留溶剂毒理学上的可接受水平。 药物中的残留溶剂在此定义为在原料药或赋形剂的生产中,以及在制剂制备过程中产生或使用的有机挥发性化合物,它们在工艺中不能完全除尽。在合成原料药中选择适当的溶剂可提高产量或决定药物的性质,如结晶型。纯度和溶解度。因此.有时溶剂是合成中非常关键的因素。本指导原则所指的溶剂不是谨慎地用作赋形剂的溶剂,也不是溶剂化物,然而在这些制剂中的溶剂含量也应进行测定,并作出合理的判断。 出于残留溶剂没有疗效,故所有残留溶剂均应尽可能.去,以符合产品规范、GMP或其他基本的质量要求。制剂所含残留溶剂的水平不能高于安全值,已知一些溶剂可导致不接受的毒性(第一类,表1),除非被证明特别合理,在原药、赋形剂及制剂生产中应避免使用。一些溶剂毒性不太大(第二类,表2)应限制使用,以防止病人潜在的不良反应。使用低毒溶剂(第三类,表3)较为理想。附录1中列出了指导原则中的全部溶剂。 表中所列溶剂并非详尽无遗,其他可能使用的溶剂有待日后补充列人。第一、二类溶剂的建议限度或溶剂的分类会随着。新的安全性资料的获得而调整。含有新溶剂的新药制剂、其上市申请的安全性资料应符合本指导原则或原料药指导原则(Q3A新原料药中的杂质)或新药制剂(Q3B新药制剂中的杂质)中所述的杂质控制原则,或者符合上述三者。 2. 指导原则的范围 指导原则范围包括原料药、赋形剂或制剂中所含残留溶剂.因此,当生产或纯化过程中会出现这些溶剂时。应进行残留溶剂的检验。也只有在上述情况下,才有必要作溶剂的检查。虽然生产商可以选择性地测定制剂,但也可以从制剂中各成分的残留溶液水平来累积计算制剂中的残留溶剂。如果计算结果等于或低于本原则的建议水平,该制剂可考虑不检查残留溶剂,但如果计算结果高于建议水平则应进行检测,以确定制剂制备过程中是否降低了有关溶剂的量以达到可接受水平。果制剂生产中用到某种溶剂,也应进行测定。 本指导原则不适用于临床研究阶段的准新原料药、准赋形剂和准制剂。也不适用于已上市的药品。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所有剂型和给药途径。短期(如30天或更短)使用或局部使用时,允许存在的残留溶剂水平可以较高。应根据不同的情况评判这些溶剂水平。 有关残留溶剂的背景附加说明见附录2。 3.通则 3.1 根据危害程度对残留溶剂分类 “可耐受的日摄人量”(TDI)是国际化学品安全纲要(IPCS)用于描述毒性化合物接触限度的术语。“可接受的日摄人量”(ADI)是WHO及一些国家和国际卫生组织所用的术语。新术语“允许的日接触量”(PDE)是本指导原则中用于定义药物中可接受的有机溶剂摄人量,以避免与同一物质的ADI混淆。 本原则中残留溶剂的评价以通用名和结构列于附录1,根据它们对人体可能造成的危害分为以下三类; (1)第一类溶剂:应避兔的溶剂 为人体致癌物、疑为人体致癌物或环境危害物。 (2)第二类溶剂。应限制的溶剂 非遗传毒性动物致癌或可能导致其他不可逆毒性测神经毒性或致畸性)的试剂。 可能具其他严重的但可逆毒性的溶剂。

包装材料质量标准

包装材料质量标准 包装材料质量标准、检验操作规程 (片剂、颗粒剂) 制订:2001年7月30日执行:2001年9月1 5日 目录 山香圆颗粒(4g)包装材料质量标准SX—JS—ZB—07—001 (1)

山香圆颗粒(10g)包装材料质量标准SX—JS—ZB—07—002 (2) 清火片(薄膜衣4板)包装材料质量标准SX—JS—ZB—07—003 (3) 清火片(糖衣1)包装材料质量标准SX—JS—ZB—07—004 (4) 清火片(糖衣2)包装材料质量标准SX—JS—ZB—07—005 (5) 山香圆片(2板)包装材料质量标准SX—JS—ZB—07—006 (6) 山香圆片(3板)包装材料质量标准SX—JS—ZB—07—007 (7) 清火片(薄膜衣3板)包装材料质量标准SX—JS—ZB—07—008 (8) 药用聚氯乙烯质量标准SX—JS—ZB—07—009 (9) 磷酸苯丙哌林片包装材料质量标准SX—JS—ZB—07—010 (10) 感冒清片(100×100)包装材料质量标准SX—JS—ZB—07—011 (11) 感冒清片(100×200)包装材料质量标准SX—JS—ZB—07—012 (12) 土霉素片(100片/瓶)包装材料质量标准SX—JS—ZB—07—013 (13) 土霉素片(1000片/瓶)包装材料质量标准SX—JS—ZB—07—01 4 (14) 药用铝箔(PTP)质量标准SX—JS—ZB—07—015 (15) 感冒通片包装材料质量标准SX—JS—ZB—07—01 6 (16) 板蓝根颗粒包装材料质量标准SX—JS—ZB—07—01 7 (17) 增效黄连素片包装材料质量标准SX—JS—ZB—07—01 8 (18) 药品使用讲明书的取样与检验操作规程SX—JS—ZB—08—00 1 (19) 药用铝箔检验操作规程SX—JS—ZB—08—00 2 (22) 药用聚氯乙烯检验操作规程SX—JS—ZB—08—00 3 (25)

残留溶剂测定法2015版药典

残留溶剂测定法 药品中的残留溶剂系指在原料药或辅料的生产中,以及在制剂制备过程中使用的,但在工艺过程中未能完全去除的有机溶剂。药品中常见的残留溶剂及限度见附表1,除另有规定外,第一,第二,第三类溶剂的残留限度应符合附表1中的规定;对其他溶剂,应根据生产工艺的特点,制定相应的限度,使其符合产品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或其他基本的质量要求。 本法照气相色谱法(通则0521)测定。 色谱柱 1,毛细管柱 除另有规定外,极性相近的同类色谱柱之间可以互换使用。 (1)非极性色谱柱固定液为100%的二甲基聚硅氧烷的毛细管柱。 (2)极性色谱柱固定液为聚乙二醇(PEG-20M)的毛细管柱。 (3)中极性色谱柱固定液为(35%)二苯基-(65%)甲基聚硅氧烷、(50%)二苯基-(50%)二甲基聚硅氧烷、(35%)二苯基-(65%)二甲基聚硅氧烷、(14%)氰丙基苯基-(86%)二甲基聚硅氧烷、(6%)氰丙基苯基-(94%)二甲基聚硅氧烷的毛细管柱等。 (4)弱极性色谱柱固定液为(5%)苯基-(95%)甲基聚硅氧烷、(5%)二苯基-(95%)二甲基聚硅氧烷共聚物的毛细管柱等。 2,填充柱 以直径为0.18~0.25mm的二乙烯苯-乙基乙烯苯型高分子多孔小球或其他适宜的填料作为固定相。 系统适用性试验 (1)用待测物的色谱峰计算,毛细管色谱柱的理论板数一般不低于5000,;填充柱的理论板数一般不低于1000。 (2)色谱图中,待测物色谱峰与其相邻色谱峰的分离度应大于1.5。 (3)以内标法测定时,对作品溶液连续进样5次,所得待测物与内标物峰面积之比的相对标准偏差(RSD)应不大于5%;若以外标法测定,所得待测物峰面积的RSD应不大于10%。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 1,顶空进样 除另有规定外,精密称取供试品0.1~1g;通常以水为溶剂;对于非水溶性药物,可采用N,N-二甲基甲酰胺,二甲基亚砜或其他适宜溶剂;根据供试品和待测溶剂的溶解度,选择适宜的溶剂且应不干扰待测溶剂的测定。根据各品种项下残留溶剂的限度规定配制供试品溶液,其浓度应满足系统定量测定的需要。 2,溶液直接进样 精密称取供试品适量,用水或合适的有机溶剂使溶解;根据各品种项下残留溶剂的限度规定配制供试品溶液,其浓度应满足系统定量测定的需要。 对照品溶液的制备 精密称取各品种项下规定检查的有机溶剂适量,采用与制备供试品溶液相同的方法和溶剂制备对照品溶液;如用水作溶剂,应先将待测有机溶剂溶解在50%二甲基亚砜或N,N-二甲基甲酰胺溶液中,再用水逐步稀释。若为限度检查,根据残留溶剂的限度规定确定对照品溶液的浓度;若为定量测定,为保证定量结果的准确性,应根据供试品中残留溶剂的实际残留量确定对照品溶液的浓度;通常对

复合土工膜技术标准[详]

复合土工膜施工 1一般规定 1.1采购复合土工膜时,应按渠坡坡长及坡肩锚固长度、坡脚预留搭接长度计算每一卷复合土工膜的长度,按接缝最少确定幅宽。 1.2渠坡复合土工膜垂直于渠道中心线方向铺设,只可出现垂直于渠轴线的横向连接缝,不应出现平行于渠轴线的纵向连接缝。 复合土工膜应错缝连接,只可出现“T”字缝,不应出现“十”字缝。 1.3接缝处的上下层土工布应缝合或粘接;土工膜宜采用热熔焊接,条件不具备时可采用专用胶粘接。 1.4复合土工膜采用专用焊接设备焊接。焊接人员应经生产厂家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1.5复合土工膜铺设进度应和混凝土衬砌相适应。堤顶预留的土工膜应及时安装路缘石封压,坡脚部位土工膜应包裹保护。 2施工方法 2.1复合土工膜铺设 1渠坡:铺设时由坡肩自上而下滚铺至坡脚,中间不应有纵向连接缝。渠坡和渠底结合部以及和下段待铺的复合土工膜部位要预留足够的搭接长度,一般控制在50~80cm,坡肩处预留复合土工膜的长度应满足设计要求。铺设过程中可用编织袋装土覆压,随铺随压,以防止复合土工膜滑移。 2渠底:使复合土工膜幅宽与渠道中心线垂直。渠底复合土工膜间横向连接缝与坡面复合土工膜接头缝均应相互错开100cm以上。详见图7-1复合土工膜铺设示意图。

图7-1复合土工膜铺设示意图 3齿槽部位:铺设齿槽部位的复合土工膜时,应松弛适度,且与齿槽贴紧,铺设完毕后及时用临时支撑固定保温板和土工膜。支撑约2m左右一个,待混凝土浇筑满槽后取出,清理干净待用。详见图6-1齿槽保温板、复合土工膜临时支撑示意图。 2.2复合土工膜裁剪 复合土工膜裁剪应整齐平顺,并保证足够的搭接宽度。 遇到建筑物墩柱时根据建筑物尺寸在复合土工膜上进行标识,根据标识线进行裁剪,标识尺寸应考虑与建筑物的粘结宽度。 2.3复合土工膜与建筑物粘接 复合土工膜与墩、柱、墙等建筑物须进行粘接,粘接宽度不小于设计要求,建筑物周围复合土工膜应充分松弛。为保证土工膜与建筑物粘结牢固,防水密封可靠,在对土工膜或墩柱进行涂胶之前,应将涂胶基面清理干净,保持干燥。涂胶均匀布满粘结面,无过厚、漏涂现象。在粘结过程和粘结后2h内,粘结面不得承受任何拉力,严禁粘结面发生错动。 2.4复合土工膜连接 1连接顺序:缝合底层土工布、热熔焊接或粘接中层土工膜、缝合上层土工布。

ICH_Q3c_杂质:残余溶剂的指导原则(中文版)纯净版

杂质:残留溶剂的指导原则
杂质:残留溶剂的指导原则
1.介绍 本指导原则旨在介绍药物中残留溶剂在保证人体安全条件下的 可接受量,指导原则建议使用低毒的溶剂,提出了一些残留溶剂毒理 学上的可接受水平。 药物中的残留溶剂在此定义为在原料药或赋形剂的生产中,以 及在制剂制备过程中产生或使用的有机挥发性化合物, 它们在工艺中 不能完全除尽。 在合成原料药中选择适当的溶剂可提高产量或决定药 物的性质,如结晶型。纯度和溶解度。因此.有时溶剂是合成中非常 关键的因素。本指导原则所指的溶剂不是谨慎地用作赋形剂的溶剂, 也不是溶剂化物,然而在这些制剂中的溶剂含量也应进行测定,并作 出合理的判断。 出于残留溶剂没有疗效,故所有残留溶剂均应尽可能.去,以 符合产品规范、GMP 或其他基本的质量要求。制剂所含残留溶剂的 水平不能高于安全值,已知一些溶剂可导致不接受的毒性(第一类, 表 1) ,除非被证明特别合理,在原药、赋形剂及制剂生产中应避免 使用。一些溶剂毒性不太大(第二类,表 2)应限制使用,以防止病 人潜在的不良反应。使用低毒溶剂(第三类,表 3)较为理想。附录 1 中列出了指导原则中的全部溶剂。
第 1 页 共 18 页

杂质:残留溶剂的指导原则
表中所列溶剂并非详尽无遗, 其他可能使用的溶剂有待日后补充 列人。第一、二类溶剂的建议限度或溶剂的分类会随着。新的安全性 资料的获得而调整。含有新溶剂的新药制剂、其上市申请的安全性资 料应符合本指导原则或原料药指导原则(Q3A 新原料药中的杂质) 或新药制剂(Q3B 新药制剂中的杂质)中所述的杂质控制原则,或者 符合上述三者。 2. 指导原则的范围 指导原则范围包括原料药、 赋形剂或制剂中所含残留溶剂. 因此, 当生产或纯化过程中会出现这些溶剂时。应进行残留溶剂的检验。也 只有在上述情况下,才有必要作溶剂的检查。虽然生产商可以选择性 地测定制剂, 但也可以从制剂中各成分的残留溶液水平来累积计算制 剂中的残留溶剂。如果计算结果等于或低于本原则的建议水平,该制 剂可考虑不检查残留溶剂, 但如果计算结果高于建议水平则应进行检 测, 以确定制剂制备过程中是否降低了有关溶剂的量以达到可接受水 平。果制剂生产中用到某种溶剂,也应进行测定。 本指导原则不适用于临床研究阶段的准新原料药、 准赋形剂和准 制剂。也不适用于已上市的药品。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所有剂型和给药途径。短期(如 30 天或更短) 使用或局部使用时,允许存在的残留溶剂水平可以较高。应根据不同 的情况评判这些溶剂水平。 有关残留溶剂的背景附加说明见附录 2。
第 2 页 共 18 页

聚维酮K25检测标准操作规程

一、目的:规范聚维酮K25检验操作,确保检品质量。 二、范围:聚维酮K25的全项检验。 三、责任者:质量检验员。 四、内容: 1. 性状 1.1 本品为白色或乳白色粉末或片状固体,有吸湿性。 1.2 本品在水,甲醇或乙醇中易溶,在丙酮中微溶。 2. 鉴别 2.1 取本品水溶液(1→50)2ml,加1mol/L盐酸溶液2ml与重铬酸钾试液数滴,即生成橙黄色沉淀。 2.2 取本品水溶液(1→50)3ml,加硝酸钴约15mg与硫氰酸铵约75mg,搅拌后,滴加稀盐酸使呈酸性,即生成浅蓝色沉淀。 2.3 取本品水溶液(1→50)3ml,加碘试液1-2滴,即生成棕红色沉淀,搅拌,溶解成棕红色溶液。 2.4 取本品取细粉适量,加已干燥处理过的光谱溴化钾适量,混匀,研磨,压片,照《红外光谱检测标准操作规程》检验,本品的红外光吸收图谱应与对照品图谱一致。 3. 检查 3.1 K值取本品1.00g(按无水物计算),精密称定,置100ml量瓶中,加水适量使溶解,在25℃±0.05℃恒温水浴中放置1小时后,加水稀释至刻度,照《黏度检测标准操作规程》第二法检测,测得相对黏度ηr,计算K值,应为22.5-26.7。(W为供试品的重量(按无水物计算),g) 3.2 pH值取本品1.0g,加水20ml溶解后,照《pH值检测标准操作规程》检查,pH值应为3.0-5.0。 3.3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取本品1.0g,加新沸过的冷水溶解并稀释至20ml,溶液应澄清无色,如显色,与B6、BY6或R7号标准比色液比较,不得更深。 3.4醛取本品约200mg-500mg,精密称定,置10ml量瓶中,加磷酸盐缓冲液(取磷酸二氢

残留溶剂测定法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1. 目的:建立残留溶剂测定法(二部)检验标准操作规程,并按规程进行检验,保证检验操作规范化。 2. 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 3.范围:适用于所有用残留溶剂测定法(二部)测定的供试品。 4. 责任:检验员、质量控制科主任、质量管理部经理对本规程负责。 5.正文: 5.1. 药品中的残留溶剂系指在原料药或辅料的生产中,以及在制剂制备过程中使用的,但在工艺过程中未能完全去除的有机溶剂。药品中常见的残留溶剂及限度见附表1,除另有规定外,第一、第二、第三类溶剂的残留限度应符合表1中的规定;对其他溶剂,应根据生产工艺的特点,制定相应的限度,使其符合产品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或其他基本的质量要求。 5.2. 本法照气相色谱法(附录ⅤE)测定。 5.3. 色谱柱 5.3.1. 毛细管柱:除另有规定外,极性相近的同类色谱柱之间可以互换使用。5.3.1.1. 非极性色谱柱:固定液为100%的二甲基聚硅氧烷的毛细管柱。 5.3.1.2. 极性色谱柱:固定液为聚乙二醇(PEG-20M)的毛细管柱。 5.3.1.3. 中性色谱柱:固定液为(35%)二苯基-( 65%)甲基聚硅氧烷、(50%)二苯基-(50%)二甲基聚硅氧烷、(35%)二苯基-( 65%)二甲基聚硅氧烷、(14%)氰丙基苯基-(86%)二甲基聚硅氧烷、(6%)氰丙基苯基-(94%)二甲基聚硅氧烷的毛细管柱等。 5.3.1.4. 弱极性色谱:柱固定液为(5%)苯基-(95%)甲基聚硅氧烷、(5%)二苯基-(95%)二甲基硅氧烷的毛细管柱等。 5.3.2. 填充柱:以直径为0.18~0.25mm 的二乙烯苯-乙基乙烯苯型高分子多孔小球或其他适宜的填料作为固定相。 5.4. 系统适用性试验。 5.4.1. 用待测物的色谱峰计算,毛细管色谱柱的理论板数一般不低于5000;填充柱的理论板数一般不低于1000。 5.4.2. 色谱图中,待测物色谱峰与其相邻色谱峰的分离度应大于1.5。

关于聚维酮碘

关于聚维酮碘 1,聚维酮碘(Povidone Iodine,下称PVP—I)为聚乙烯吡咯烷酮与碘的复合物,是一种新型高效广谱消毒杀菌药。 2,在配制聚维酮碘溶液中,为增加pH值稳定性,对其配方进行了改进。结果,溶液调节pH值后,增加缓冲量、加入0.20~0.30%KI可增加溶液pH值的稳定性,且常温放置约260天,有效碘含量仍可达到初始含量的90%。 3,,我们以前研制了两种治疗奶牛不孕症的药物--复方聚维酮碘凝胶和聚维酮碘泡腾片,并申请了国家专利。然而,以前研究成功的复方聚维酮碘凝胶配方有效碘含量较留样前有所下降。为了提高原配方稳定性,本研究在已有基础上,将影响聚维酮碘有效碘含量的四个因素NaOH、PVP-1、E2和KI,分三个水平,共设计27组复方聚维酮碘凝胶配方,定期测定每组配方中的有效碘含量,分析有效碘含量下降情况及其影响因素,最终得出一种对复方聚维酮碘凝胶有效碘含量影响相对较小的配方,为A283C1D1:即每1000g凝胶含4%PVP-I37.5g、NaOH0.75g。按新配方配制的复方聚维酮碘凝胶在配制2个月后有效碘含量仅下降4.4%,与0个月相比差异不显著,与原配方在2个月时的有效碘含量下降20.8%相比差异显著。为了深入了解复方聚维酮碘凝胶的临床疗效,探讨临床用药的最佳方式。试验以复方聚维酮碘凝胶作为治疗组,以金霉素和土霉素作为阳性对照组,进行随机分组,各组分三个梯度和两次处理给药。结果表明:复方聚维酮碘凝胶对奶牛子宫内膜炎疗效显著,有效率和治愈率分别为98.0%和86.3%,而金霉素对照组分别为66.1%和33.9%,土霉素对照组为71.9%,31.2%。复方聚维酮碘凝胶治疗组对子宫内膜炎的临床效果明显优于两个对照组。通过对治疗组内各剂量各处理进行分析得出临床用药的最佳剂量和方式,为复方聚维酮碘凝胶的临床推广使用提供一定依据。对复方聚维酮碘凝胶进行临床扩大区域试验,进一步探讨复方聚维酮碘凝胶对子宫内膜炎患牛诱导发情、诱导排卵和配种受胎的作用。以623头奶牛为研究对象,以金霉素、土霉素和生理盐水作对照,比较复方聚维酮碘凝胶治疗子宫内膜炎后对患牛卵巢机能恢复及配种受胎的作用,并用放射免疫测定技术(RIA)测定参试牛乳中孕酮含量,进一步分析各种药物在治疗前后对卵巢活性的影响。结果表明,复方聚维酮碘凝胶对子宫内膜炎患牛的催情率和受胎率显著高于金霉素、土霉素和生理盐水对照组,用药后发情时间缩短(P<0.05);RIA测定结果表明使用复方聚维酮碘凝胶后排卵牛的比例显著高于空白对照组,进一步证明复方聚维酮碘凝胶能改善卵巢活性。此外,对来自11个牧场的1299头患阴道炎的奶牛用聚维酮碘泡腾片进一步进行临床区域扩大试验,另将580头患阴道炎的奶牛用生产上常用的抗生素、金霉素和土霉素治疗作为阳性对照组,将60头患阴道炎的奶牛在同等条件下不进行处理作为空白对照组,比较聚维酮碘泡腾片对奶牛阴道炎的临床治疗效果。结果表明:聚维酮碘泡腾片治疗组治愈率83.8%,显著高于土霉素对照组(39.2%)、金霉素对照组(35.0%)和空白对照组(0%)的治愈率。 氧化钠调节 4.pH于 5.0~ 6.5。按配制量称取磷酸二氢钠(占总量的0.4%)及磷酸氢二钠(占总量的0.07%) 溶于蒸馏水后,加入上述溶液中,按配制量称取碘酸钾(占总量的0.05%)溶于蒸馏水中,加入上述溶液中,配成0.5%的溶液,作为样品。称取聚维酮碘按原来工艺配成0.5%溶液作为对照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