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是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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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是》

试题:

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是

[]

A、英国的《权利法案》

B、英国的《大宪章》

C、美国1787年宪法

D、法国1875年宪法

答案:(C)。

相关试题:

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是1787年制定的(。A.《自由大宪章》

B.《权利法案》

C.《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D.《法兰西共和国宪法》

答案:C

新中国宪法的发展历程.docx

精品文档 主讲人:韩大元上一讲主要讲述宪法的具体功能。这一讲,则着重讲述我国在新中国成立后 的宪法发展历程。《共同纲领》的宪法作用中国人民经过 100 多年的英勇奋斗,终于在中国 共产党的领导下,取得了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人民革命的胜利。革命胜 利后要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国家,如何把革命胜利成果用法律的形式同定下来并规定新中国成立 后的大政方针以及全国各族人民共同遵循的准则?当时,人们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具有根本法性 质的文件。由于当时没有条件制定正式的宪法,1949 年 9 月 29 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 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下简称《共同纲领》)。《共同纲领》规定了新中国成立后的国体、政体、经济制度以及文化、教育、民族、外 交等政策,它是一部符合全国人民利益和意志的国家大法,是一部人民民主的建国纲领。《共同纲领》规定了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及各项基本政策,并且它是由代行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职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定的。因此,不管是从内容上还是从法律效力上看,它 都具有国家宪法的特征,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首部宪法诞生 1954年 9 月 20 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我国有史以来的第一部社会主 义类型的宪法。它以根本法的形式记录了全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前仆后继经过长期革 命斗争而取得的胜利成果,确认了千百年来受压迫、受剥削的人民群众成为国家主人的事实。 《宪法》确定了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已在中国建立,我国是人民民主的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 于人民。宪法规定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规定中 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一律平等,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 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确认了国家所有制、合作社所有制、个体劳动者所有制、资本家所有制 的存在,同时规定依靠国家机关和社会力量,通过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保证逐步 消灭剥削制度,建立社会主义社会。宪法规定了公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和自由,规定了其他 各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基本制度。这一切都为我国后来的民主建设与制度建设奠定了基础。宪法的首次修改 1975年 1 月 17 日,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面修改了我国首部宪法, 通过了 1975 年宪法。 1975 年宪法是我国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它把“文化大革命”中的许 多错误理论和做法加以法律化、制度化,使之成为国家生活的最高准则。这部宪法在内容上规 定了大量极“左”的内容,大幅度缩小了公民基本权利、自由的范围。1975 年宪法的条文数量及文字也被锐减,仅 30 条,共 4300 余字,而且法律用语逻辑含混。(摘自《法制宣传手册》) .

什么是不成文宪法-和宪法有什么区别-

什么是不成文宪法?和宪法有什么区别? ▲什么是不成文宪法? 和宪法有什么区别? 不成文宪法是宪法的一类,与成文宪法相对,是由许多分散的、不同年代产生的宪法性文件、惯例、法院判例等构成的宪法。 不成文宪法和宪法的区别一: 宪法是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的宪法。凡是有关国家的根本制度、政权组织形式及公民的基本权力和义务以一种法典的形式公布并产生法律效力的,就是成文宪法。 不成文宪法是不具有统一法典的形式,而且散见于多种法律文书、宪法判例和宪法惯例的宪法。不成文宪法最显著的特征在于,虽然各种法律文件并未冠以宪法之名,但却发挥着宪法的作用。 不成文宪法和宪法的区别二: 宪法制定权不由任何法律赋予,使人民直接行使权力的

途径。 在我国,按照宪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修改宪法,其他任何机关和组织都没有这项权利。但宪法未赋予任何机构和个人制定宪法的权利。 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我国宪法也规定了不同于一般法律的修改程序。 1、提议修改宪法的主体不同。宪法规定,有权提议修改宪法的主体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 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而一般法律提出法律议案的主体则要宽泛的多。 2、通过的人数不同。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己任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而法律和其他冤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或者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组织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3、公布的机关不同。宪法没有明确规定宪法的修改由谁公布。实践中,四部宪法和四个宪法修正案都是由全国人大公布的。而依据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法律由国家主席公布。 不成文宪法的制定与修改都比较容易,属于柔性宪法。但内容上欠明晰确定,不易于为人民所掌握。因其条文庞杂,来源广博,容易引起运用者的曲解原意与玩弄。 不成文宪法是与宪法相对存在的一个规定,由各种年代

宪法知识题目及答案

第1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序、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回答: 正确错误 第2题: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回答: 正确错误 第3题: 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回答: 正确错误 第4题: 根据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我国公民有信仰宗教与公开传教的自由。 回答: 正确错误 第5题: 根据《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回答: 正确错误 第6题: 法律草案重要条款不可以单独表决。 回答: 正确错误 第7题: 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回答:

正确错误 第8题: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回答: 正确错误 第9题: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回答: 正确错误 第10题: 根据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我国公民有任意休息的权利。回答: 正确错误 第11题: 行政机关可以法外设定权力。 回答: 正确错误 第12题: 党内法规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 回答: 正确错误 第13题: 根据《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回答: 正确错误 第14题: 建立宪法宣誓制度,所有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回答: 正确错误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回答: 正确错误 第16题: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 ) 。 回答: 1. A:司法独立 2. B:党的领导 3. C:依宪治国 4. D:建立法治政府 第17题: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 回答: 1. A:公平正义 2. B:自由平等 3. C:公正法治 4. D:诚信友爱 第18题: 有权决定特别行政区设立的国家机关是()。 回答: 1.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 B:全国人大常委会 3. C:国务院 4. D:国家主席

简述新中国的四部宪法

简述新中国的四部宪法 学院:信息学院专业:电气信息类班级:1008班姓名:武镖学号:201046830805 摘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有的还规定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以及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其他制度,涉及到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五四宪法”确认的基本原则主要是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但它能够在各方面都保持一分冷静和平和的心态,没有太多陈义过高的规定,而且对于非共产党力量也能以宽容的心态对待。正是在这部宪法中,首先规定了以计划经济指导国民经济的发展和改进,这多少反映了那个时代的认识水平,但由计划经济带来的经济专制从而引发各方面的专制,这也是当初始料未及的。 1954年宪法颁布以后,1955年就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但是这一过程的完成不是靠法制,而是靠行政手段。由于以千千万万的人的财产及各项权利的被损害为代价,1954年的宪法实际上并没有落到实处,公民的权利并没有被真正地重视和保护。 “文革”期间,在中央文革小组的把持下,四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第二部宪法即1975年宪法,这部宪法总共才30条,结构简单,条文疏漏,许多提法都是政治词汇,不是法律术语。同时这部宪法还取消了“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减少了公民许多的权利,这部宪法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讲都是一部极其糟糕的法律,相对“五四宪法”来说,“七五宪法”是一次倒退,也是一部根本无法实施的宪法。 “文革”结束以后,华国锋出任国家主席,全面主持工作。1978年3月5日经五届人大通过1978年宪法,这部宪法去掉了1975年宪法中的“全面专政”的提法,恢复了检察院的建制,但它充分肯定了文化大革命,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提法。虽然与“七五宪法”相比,“七八宪法”有进步,但是这部宪法仍未摆脱“左”的错误影响。

我国不成文宪法的争论及反思.docx

我国不成文宪法的争论及反思 一、关于不成文宪法的争论 关于不成文宪法的争论,在概念的认识上就有极大的不同。传统的不成文宪法指的是不存在于宪法中,但是以宪法的标准进行定义的成文法典,其表现形式主要有具备宪法性质的文件、法学理念和思想、宪法的惯例等。也就是说,不成文宪法就是一种与宪法理念相关的法典。但我国部分法学专家却从另一个角度对其进行了分析和理解,认为不成文宪法指的是虽然宪法中没有明确的记录,但是具有宪法功能的法律规则,且这种规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宪法的作用,是中国宪法中的“隐形宪法”,这些隐形宪法包括宪法惯例、法律学说、宪章等。我国部分法学专家对不成文宪法的这种理解遭到了另外一群法学学者的反对,他们从逻辑思维的角度出发,认为不成文宪法与成文宪法的本质区别是是否存在以宪法标准来定义的成文法典。并提出在大多数不成文宪法的国家中,不存在只具有宪法功能的法律规则,在成文宪法的国家中,宪法即是宪法,具有明显的法律特征,强调法律规则和宪法典之间是有严格界限的。 对于逻辑思维法学专家的这种看法,另外的学者有自己的理解和认识,他们提出在中国的实际生活中,的确存在一种非宪法性质但是具有宪法功能的不成文宪法,用成文宪法的要求来否决不成文宪法的价值过于暴力,是一种带有偏见的认识。他认为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并不是完全并列或者对立的关系,而是不成文宪法中包括了成文宪法,成文宪法实际上是从不成文宪法中被提炼出并划入了国家法典中

的宪法内容。所以他们认为我国对不成文宪法的态度应该明确,不能够因为已经有了成文宪法而忽视了不成文宪法的价值和作用,因此有必要对其加以探究,实现其真正的意义和功能。总而言之,关于不成文宪法的争论,实质上是中国是否可以实施不成文宪法的争论,认为不能够实施的一方,其观点是要自主研发中国自己的道路,法律是中国特殊的传统文化发展下的产物,其风俗人情等与西方完全不同,因此宪法也应该走自己的路;认为不成文宪法能够实施的一方,其观点则是中国根据自己的实际状况,发现普遍存在的宪法规则并用于实际,才是实现国家发展和反对西方霸权的真正途径。争论的各方站在不同的立场和角度对不成文宪法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其各自的观点着力点不一样,因此这也成为了不成文宪法仍然广受热议的重要原因。 二、不成文宪法的可行性 不成文宪法与成文宪法存在形式上的差异,但是其本质并不矛盾,两者之间实际上是可以互通的,所以不成文宪法和成文宪法能够共存。成文宪法的一般表现形式为书面文件,但仍然有少部分的成文宪法国家有着不成文宪法的存在,如宪法习惯、法院的判决等。英国著名的法学专家曾提到:“成文宪法中的部分内容受到人们习惯的影响而被修改、补充或者废止,换言之,成文宪法的制定,并不完全将不成文宪法拒之门外。”当前的国家发展中,对不成文宪法和成文宪法的界定已经没有那么明显,二者之间相互联系和融合,正如美国学者所言:“并不存在绝对的成文的宪法,也不存在绝对的不成文的宪法,并且在宪法的进一步发展中,二者的区别会越来越小,不成文宪法中会

宪法学名词解释

宪法学 名词解释 1、成文宪法:是指具有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有时也叫文书宪法或制定宪法。 2、不成文宪法:是指不具有统一法典形式,而散见于多种法律文书、宪法惯例和宪法判例的宪法。 3、刚性宪法:是指制定、修改的机关和程序不同于一般法律的的宪法。 4、柔性宪法:是指制定、修改的机关和程序与一般法律相同的宪法。 5、钦定宪法:是指由君主或以君主的名义制定和颁布的宪法。 6、协定宪法:是指由君主和国民或国民的代表机关协商制定的宪法。 7、民定宪法:是指由民意机关或全民公决制定的宪法。 8、规范性宪法:是指既在规范条文上,也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具有法律效力的宪法。这类宪法与国家的政治生活融在一起,支配着政治权力的运行,规范着社会生活的全过程。 9、名义性宪法:是指内容上远离实际政治生活,在生活中并不适用,实际上只是一种将来可能会成为现实的宪法。 10、语义性宪法:又称标签性宪法,是指既不反映现实状况,有不起实际作用的宪法,是指为维护实际掌握国家统治权者的特殊利益,而将现有政治权力状况,按其原状予以形式化的宪法。 11、权力制约原则:是指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监督、彼此牵制,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原则。 12、法治原则:法治,也称“法的统治”,是指统治阶级按照民主原则将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化,并严格依法进行管理的治国理论、制度体系和运行状态。13、宪政:也称“立宪政体”、“立宪主义”,是指以宪法为前提,以民主政治为核心,以法治为基石,以保障人权为目的的政治形态或政治过程。它有以下特征:宪法的实施是建立宪政的基本途径建立有限政府是宪政的基本精神: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是宪政的集中表现。 14、民族区域自治: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范围内,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宪法和法律授予的自治权的政治制度。 15、特别行政区:它是“一国两制”(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即在统一的社会主义国家内,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经过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决定,可以容许局部地方由于历史的原因而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依法保持不同于现行制度的特殊制度。)下的产物。特别行政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范围内设立的,享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生活方式的地方行政区域。 16、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必不可少的某些权益,是公民实施某一行为的可能性。 17、公民的基本义务: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遵守和应尽的根本责任。是公民对于国家的具有首要意义的义务,构成普通法律所规定的义务的基础。 18、言论自由:是公民对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各种问题,有通过语言方式表达其思想和见解的自由。

第一部宪法

新中国第一部宪法 1954年9月20日,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诞生。 北京大学教授肖尉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第一部宪法产生于是1954年9月,它的背影讲起来比较长,因为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时候,制定了一个共同纲领,共同纲领具有临时宪法的作用。” 几年以后,我国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共同纲领已不适应历史任务的需要,形势发展迫切要求在共同纲领的基础上前进一步,制定一部更为完备的国家根本大法。 人民在学教授许崇德说:“1954年1月成立了以毛泽东为首的宪法起草委员会,这个起草委员会有党的一些领导人,也有各个民主党派各方面的人士,代表全国人民来起草宪法。” 肖尉云说:“起草的时候参考了苏联的一些宪法,参考了东欧一些国家的宪法,参考了我国解放前的一些宪法,当时也请了一些法律顾问,象钱端升,是我国的宪法专家,还有语言学家,比如吕叔湘,从语言文字上来修饰宪法,所以宪法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各个方面都照顾到了。” 1954年6月14日,宪法草案在全国公布,中央人民政府发出通知,号召全国人民对宪法草案进行讨论。 许崇德说:“这个全民讨论,讨论了三个月。全国人民自己的宪法渴望已久,今天有了一个人民的宪法,所以人民的热情高涨得很。1954年是特大洪灾。所

以交通中断了,大水都冲掉了公路、铁路、当时的讨论意见用飞机运送到北京来,那真是感动人。”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54年9月15日在北京召开,会前,由普选产生的人大代表,带着神圣的使命从祖国的四面八方云集北京。大会开幕之前,又一次征求了代表们的意见,并对草案做了最后两处修改。20日,与会代表1197人全票通过宪法草案。 周总理说:“现在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9月20日通过。” 人民大学教授胡锦光说:“这个宪法首先它确认了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确认了工农联盟是国家的阶级基础,也就是说肯定了人民在这个国家中的地位。这个意义非常重大,也就是说宪法制定以后,人民在这个国家中的地位明确化,这个在中国历史上是从来没有过的。” 这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无论它的内容,还是它产生的过程,都体现了人民在这个国家至高无上的地位。

宪法学试题及参考答案

西南财经大学2013——2014学年度上学期2013级期末学业水平测试 宪法学试题及参考答案 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必须在答题卡上用钢笔或签字笔作答,并在答题卡指定的位置填写自己的姓名及填涂准考证号等信息。 2.本次考试与一般的考试不同,它是对应考者阅读理解能力、分析能力、提出并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的综合测试。 3.本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时限为120分钟。 5.考试结束铃声一响,请你立即放下笔,将试题、答题卡和草稿纸交给监考员验收后方可离开考场。 一、单选题(下面题目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入题内括号内,每题1分,共35分) 1.我国现行宪法是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 D)年通过的。 A.1954 B.1975 C.1978 D.1982 2.我国现行宪法除序言外,有一百三十八条,其四个修正案共有(B )条。 A.三十 B.三十一 C.二十 D.二十一 3.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 D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A.生态平衡 B.生存环境 C.自然环境 D.生态环境 4.我国宪法规定,(C )是我国的根本制度。 A.人民民主专政 B.生产资料公有制 C.社会主义制度 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5.任何公民,非经( A )批准或者决定或者()决定,并由()执行,不受逮捕。 A.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机关 B.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C.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D.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6.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C )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不成文宪法--英国宪法学的启示

强世功:“不成文宪法”:英国宪法学传统的启示 一提到自由主义的宪政理论,人们经常使用“英美宪政”(Anglo-American constitutionalism)这个概念。这一方面在于强调英国宪法与美国宪法在自由问题上的一致性;另一方面在于强调英美宪法背后共同的普通法传统,以至于出现了“普通法宪政主义”的说法。但这两种观点都需要深究。英国宪政传统中确实强调“自由”,但它一方面强调“贵族的自由”,另一方面强调传统文明秩序中形成的自由,由此“自由”的伦理基础乃是“高贵”(nobility)。这显然属于保守主义的自由观,伯克是其捍卫者,洛克、孟德斯鸠和托克维尔都是其支持者或同情者,都强调“商业”、“德性”与“自由”之间的内在相关。而美国的“自由”则是《独立宣言》所主张的“人人平等”之下的自由,这很大程度上归功于法国传统,而非英国传统。美国宪法与英国宪法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对待法国大革命的不同立场。柏克在《法国大革命随想录》中就从英国宪法出发攻击法国大革命,而作为《独立宣言》的起草人之一,潘恩在其《人权论》中则站在法国宪法的基础上,彻底批驳了柏克捍卫的英国宪法,宣称“人为的高贵(artificial noble)在自然的高贵(Noble of Nature)面前相形见绌”。在潘恩看来,英国宪法与法国宪法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前者强调英国人的自由、专制时代的贵族自由和历史传统中人为塑造的自由,而后者强调公民自由、民主时代的平等自由和自然状态下上帝创设的自由。这两种自由理念无疑有天壤之别,而美国独立革命就继

承了法国大革命的宪法传统。方纳教授在其名著《美国自由的故事》中生动地讲述了“自由”概念如何从英国人的“特权”(privilege)在美国变成推动不同种族、阶层的人以“自由”的名义追求人人平等。 至于“普通法宪政主义”这个说法,若强调普通法所保护的自由,则需要区分上述两种自由,若强调司法权与统治权的关系,则不能不面对司法审查问题。通常认为,普通法对美国宪政的最大贡献莫过于马歇尔在马伯里案中将普通法中“法院的职责就是告诉人们法律是什么”的司法判断原则篡改为“告诉人们宪法是什么”,并因此宣布立法无效的司法审查原则。尽管美国人倾向于将司法审查的起源诉诸英国大法官柯克(Coke),可由法官宣布议会主权的命令因为违宪或违反自然法而无效,对柯克乃至后来的英国宪法学家们来说显然是陌生的。以至于前些年,英国因欧盟人权公约而引入美式司法审查制度,在英国司法界和法学界引起了轩然大波,这显然与“英美宪政”无关,而属于后冷战时期“全球宪政美国化”导致的“世界宪政主义”(world constitutionalism)的一部分。 其实,“英美宪政”本身就是一个政治的概念,这个概念的建构是为了在“冷战”背景下显示自由世界与社会主义国家继承的欧陆革命传统的区别,从而在政治哲学中构造一种“反革命”的政治理念(即如何用宪法来终结革命)。然而,这个概念过分强烈的政治性及其意识形态的党派色彩不仅把美国独立革命时期的思

在我国到底什么是成文宪法-

在我国到底什么是成文宪法? 题要 其实宪法不管在哪个国家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而关于宪法通常又分为成文宪法跟不成文宪法,因为平常人们几乎绝大多数的情形下根本就用不到宪法,今年我国民众高度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有原因的。有少部分民众比较好奇的一个问题就是在我国到底什么是成文宪法? 其实宪法不管在哪个国家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而关于宪法通常又分为成文宪法跟不成文宪法,因为平常人们几乎绝大多数的情形下根本就用不到宪法,今年我国民众高度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有原因的。有少部分民众比较好奇的一个问题就是在我国到底什么是成文宪法? ▲一、在我国到底什么是成文宪法? 成文宪法是指在一个国家中用名称为宪法的成文法典 来表现的各种具有宪法效力的法律规范。 成文宪法:凡将国家基本组织、人民权利义务以一套法律文书形式表达的宪法,如中国、美国等绝大多数国家。 成文宪法:具有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有时也叫文书宪法或制定宪法,其最显著特征是在于法律文件上既明确表述为宪法,又大多冠以国名。 ▲二、宪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在整个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一般而言,宪法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一)序言。就绝大多数国家而言,宪法序言的内容都是有关宪法本身的规定,诸如制定宪法的宗旨、目的和依据,制定宪法的经过,宪法的构成,宪法的演变,宪法的修改,宪法的本质,宪法的原则,宪法的地位等。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国家在宪法序言中阐述了本国和本民族长期奋斗的历史和取得的胜利成果,指出今后国家的主要任务和奋斗目标。 (二)国家基本政治制度。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是宪法的主要内容之一,包括国家的性质、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选举制度、政党制度和国家的标志与象征制度。由于国家本质的不同,不同类型国家的宪法对国家性质的规定有所不同。例如,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三)国家基本经济文化和制度。国家的基本经济文化制度包括经济制度及教育、科学和其他文化制度等。宪法反映国家基本经济文化制度经过了一个由简到繁的过程,社会经济制度是指一定生产关系的总和,也就是社会经济基础,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人们在生产中

英国是一个没有成文宪法的国家

英国是一个没有成文宪法的国家。他们的宪法是由一系列的文件和法案组成,其中具有奠基意义的一份,就是在1215年6月15日,由英国国王与贵族们签订的《大宪章》。这张书写在羊皮纸卷上的文件在历史上第一次限制了封建君主的权力,日后成为了英国君主立宪制的法律基石。 大宪章(拉丁文Magna Carter, 英文Great Charter)是英国于1215年订立的宪法,用来限制英国国王(主要是当时的约翰)的绝对权力。订立大宪章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教皇、英王约翰及封建贵族对皇室权力出现不同的意见。大宪章要求皇室放弃部分权力,及尊重司法过程,接受王权受法律的限制。大宪章是英国在建立宪法政治这长远历史过程的开始。 历史 诺曼人于1066年开始入侵英格兰,在诺曼人成为英国的国王后,于十一及十二世纪逐渐强大。他们建立的集权政府,加上本地盎格鲁—撒克逊人原来的统治方法,还有盎格鲁人和诺曼人在诺曼第所拥有的土地,使英国国王在1199年成为欧洲最有权力国王。当英王约翰在十三世纪初即位之后,一连串的事件却令英格兰的封建贵族起来反抗他,并要求限制绝对的王权。当时英王约翰受到的压力来自三个方面:首先是他夺得王位的手法遭人非议,前任英王狮心王理察在1199年死后,出现两名继承人。约翰将他的对手,亦即他的侄子不列颠尼亚瑟囚禁,之后亚瑟便失去音讯。很多人认为约翰是将他的亲人暗杀以取得王位;第二当时法国国王占领了英国在诺曼第大部份的土地。英国的贵族要求国王取回失去的领土,约翰即在1214年发动对法国作战,却遭逢大败。此外,约翰与教皇就坎特伯雷大主教的任命出现争执,于是教庭向英格兰施以绝罚,约翰被迫于1213年向教皇屈服。 1215年6月10日,英格兰的封建贵族在伦敦聚集,挟持英格兰国王约翰。约翰被迫赞成贵族提出的“男爵法案”(Articles of the Barons)。同年6月15日,约翰在兰尼美德(RunnyMede)为法案盖上皇室的盖章。而贵族则在6月19日重申对约翰效忠。最后皇室秘书将国王与贵族间的协议正式登录,即成为最初的大宪章,并将副本抄送至各地,由指定的皇室官员及主教保存。 1215年的大宪章中最为重要的条文是第六十一条,即所谓“安全法”。根据该条的规定,由二十五名贵族组成的委员会有权随时召开会议,具有否决国王命令的权力;并且可以使用武力,占据国王的城堡和财产。这种权力是出自中古时期的一种法律程序,但加之于国王却是史无前例。 英王约翰自始即无接受大宪章约束的诚意,他是在武力之下才被迫在文件上签署,特别是第六十一条几乎褫夺了国王所有的权力。就在贵族离开伦敦各自返回封地之后,约翰立即宣布废弃大宪章,教皇英诺森三世亦训斥大宪章为“以武力及恐惧,强加于国王的无耻条款”,教皇否定了任何贵族对权力的要求,称这样做破坏了国王的尊严。随后英国即陷入内战。

宪法 题库

一、宪法单选题 1.国家的_____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A.基本任务 B.根本任务 C.特殊任务 D.权利和义务 2.宪法规定,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_____,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A.大国 B.强国 C.国家 D.中国 3.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以_____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A.宪法 B.党章 C.章程 D.法规 4.在宪法中增设国家机构监察委员会是在_____。() A.1988年宪法修正案 B.1994年宪法修正案 C.1999年宪法修正案 D.2018年宪法修正案 5.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_____。() A.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B.互相配合 C.互相制约 D.互相制衡

6.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_____的特征。() A.最根本 B.最基本 C.最重要 D.最本质 7. _____年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增加了“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定地方性法规,报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的规定。() A.1999 B.2018 C.1988 D.1993 8.我国宪法除序言外,有_____条。() A.一百四十三 B.一百三十八 C.一百三十九 D.一百四十二 9.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_____每届任期相同。()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中央军委主席 D.国务院总理、副总理 10.中国_____的成就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开的。() A.革命、改革、建设 B.建设、改革、革命 C.革命、建设、改革 D.改革、建设、革命 11.我国宪法规定,_____是我国的根本制度。() A.人民民主专政 B.生产资料公有制

新中国制定和颁布四部宪法

新中国制定和颁布四部《宪法》的背景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届、第四届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于1954年9月、1975年1月、1978年3月和1982年12月先后制定、颁布了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一部宪法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是在对建国前夕由全国政协制定的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进行修改的基础上制定的。宪法以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作为国家的总任务,并把党所创建的基本制度和党所制定的基本方针和重要政策予以宪法化、条文化,为我国后来的民主建设与制度建设奠定了基础。第一部宪法除序言外,包括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旗、国徽、首都等4章106条。 第二部宪法 1975年1月17日第四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部宪法。这部宪法诞生于“文化大革命”后期,是在“左”的思想指导下形成的,以“四个存在”、“阶级斗争必须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的“基本路线”以及“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学说”为理论指导,是一部在特殊时期产生的宪法。如把“文革”产物“四大”写进宪法第十三条:“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是人民群众创造的社会主义革命的新形式。国家保障人民群众运用这种形式”。第二部宪法共4章30条。 第三部宪法 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部宪法。这部宪法把中国共产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规定的全国人民在新时期的总任务“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开展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三大革命运动,在本世纪内把中国建设成为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的伟大的社会主义强国。”用法律的形式肯定下来,记载在序言中。这部宪法比1975年宪法有了重大变化,但仍然存在许多缺陷,它肯定了“文化大革

宪法解释权归属之探析

宪法解释权归属之探析 【摘要】宪法解释权,其要义在于效力之终局性及强制性。基于宪法文本之分析,宪法解释权乃全国人大常委会专属之职权,法院、国务院乃至全国人大皆非其合法主体。 【关键词】宪法解释权;宪法解释权归属;全国人大常委会 一、宪法解释权之要义 此番于宪法解释权归属之探析,首先需于其本身要义加以说明。“宪法解释权”之“权”系权力之意,故此,宪法解释权即为对宪法文本表述不清、意义模糊和缺漏之处进行阐明、补充的权力吗?如是,未可解释何以普通大众、专家学者皆有权对宪法做出自己的解释,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得为适用性解释并于职权范围内或具体个案中产生强制力而我国宪法却以宪法解释权独予全国人大常委会?宪法自颁布之时,人们便以语言、文字等形式表达其理解,对宪法做出自己的解释,即使非以语言、文字表达,也得以观念之形态存于内心,普通大众、专家学者当然有解释宪法之权利,宪法保障人们的言论自由。国务院准据宪法及法律,制定行政法规,裁决相关争议必然涉及对宪法的适用性解释;法院于个案中得为适用性解释,以求得纠纷之解决,皆有《宪法》、《立法法》本身之授权。此种解释实乃各主体于其活动中为合于宪法规范对宪法所做的理解。为统一宪法解释之分歧,维护宪法的尊严与权威,更好的实施宪法,非以一种解释为终局性解释,裁决不同解释之争议,并赋予其规范人们行为之强制不可致此目的。因此,“宪法解释权”不仅有一般权力概念的“强制力”特性,更重要的是其终局性,此乃宪法解释权之核心要义。 二、我国宪法解释权主体研究 (一)全国人大是否有宪法解释权 全国人大乃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其拥有和行使着关涉一国之根本的重要权力。然则,其权力之行使多受其会议制度本身限制,故此,我国设立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其常设机关,于其闭会期间代行其职责,得为持续全国人大的相关工作。我国宪法第67条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于此,全国人大常委会为宪法解释权之正当主体自无疑问。惟全国人大——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于宪法并无明确授权的情况下,是否有权解释宪法,争议无绝,未有定论。 笔者认为,全国人大并非我国宪法解释权之主体。第一,我国宪法第62条对全国人大的职权进行了列举并以第15项作为兜底。其中并未规定全国人大有此权力。公法之职权法定原则得为否定全国人大拥有解释宪法权之依据。且宪法之意旨在于对公民权利的保障,并主要通过对国家机关权力之限制实现。全国人大纵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其权力亦不可未有限制。于某项权力或权利范围的表

杭州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起草地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341614182.html, 杭州: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起草地 作者:郦千明 来源:《检察风云》2011年第09期 2008年,一位浙江省政协委员提出,作为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起草地,杭州应尽快设立 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纪念馆,以便更好地保存、纪念和宣传那段光荣的历史,让更多的国人知晓宪法诞生的历程。这一建议作为政协提案,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同时经媒体报道,获得广大市民的赞同。特别是目前健在的宪法起草的亲历者和见证者,无不对此欢欣鼓舞。 毛泽东提议在杭州起草新中国第一部宪法 把杭州定为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起草地,是已故毛泽东主席亲自提议的。这对历史文化名城杭州来说,无疑是一件十分幸运和骄傲的大事。 早在建国前夕,毛泽东和他的战友们就开始考虑创建新中国的问题,初步确立了以法治国的基本理念。建国初期,百废待兴,当时制定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起到了临时宪法的作用。经过几年的努力,《共同纲领》所规定的目标基本实现,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中国人民的根本大法——宪法的条件基本具备。1953年1月,中央人民政府举行第20次会议,决定成立宪法起草委员会,由毛泽东任主席,委员包括刘少奇、周恩来、朱德、宋庆龄等32人。不久,又成立宪法起草小组,由毛泽东挂帅,陈伯达、胡乔木、田家英为组成人员。 这年12月27日,毛泽东率领陈伯达、胡乔木、田家英及公安部长罗瑞卿、中央办公厅主任杨尚昆等乘专列抵达杭州。当天下午,一行人马不停蹄,由中共浙江省委书记谭启龙等陪同,从杭州火车站直接驱车来到西湖边的北山路84号大院。这座大院位于林木葱郁的葛岭南麓,大门前不远处便是波光潋滟的西子湖,环境十分幽静。院内30号楼由一栋楼房和一排平房组成,原是国民党将领汤恩伯的公馆,新中国成立后先后成为两任浙江省委书记谭震林、谭启龙的住宅。考虑到这里环境比较好,经请示已调任华东局第三书记的谭震林,浙江省委把宪法起草小组安排在此楼办公。楼上兼作陈伯达等小组成员的宿舍,而毛泽东的住处安排在西湖边的刘庄。 毛泽东察看30号楼房间后,感到十分满意,然后乘车来到刘庄。刘庄又名“水竹居”,是晚清进士刘学询的旧居,一座极富传统特色、小巧玲珑的园林别墅,坐落在西湖西面,背倚丁家山,东临西子湖,与烟柳成行的苏堤隔湖相望。园内绿树掩映,亭台楼阁错落有致,景色迷人,有“西湖第一名园”之称。新中国成立后,这里被改造成招待所,接待国内外重要宾客。这次毛泽东来杭州,有关部门安排他住在园内1号楼甲部。他的房间包含书房、卧室、卫生间等,书房有一扇大窗,外面就是西湖,可以望见游人和远处的群山。

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知识 试题题目及答案

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知识试题题目及答案 1.2018年3月11日第______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C A.十一 B.十二 C.十三 D.十四 2.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______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B A.农民阶级 B.工人阶级 C.中国共产党 D.全国人民 3.我国宪法规定,______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C A.人民民主专政 B.人民当家作主 C.中国共产党领导 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4.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______。C A.公民 B.群众 C.人民 D.人民代表大会 5.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______的原则。B A.三权分立制 B.民主集中制 C.多党合作制 D.少数服从多数 6.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 ______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D A.直接选举 B.间接选举 C.等额选举 D.民主选举 7.我国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______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B A.人民 B.人民代表大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8.我国宪法规定,各少数民族______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D A.居住 B.集中 C.生活 D.聚居 9.我国宪法规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______的基本经济制度B A.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B.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C.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D.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10.我国宪法规定,______,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A A.国有经济 B.集体经济 C.公有制经济 D.混合公有制经济 11.我国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______所有。A A.国家 B.集体 C.共有 D.个人 12.我国宪法规定,土地的______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A A.使用权 B.所有权 C.承包权 D.流转权 13.我国宪法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______的重要组成部分。D

第一部宪法是什么时候通过

第一部宪法是什么时候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是1954年9月20日经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并颁布的。其所以待到建国5年后方才有宪法,是因为1949年新中国成立的时候,在全国范围内,军事行动尚未结束,土地制度的改革尚未完成,人民还没有充分组织起来,当时不具备实行普选、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宪法的条件。所以采取过渡措施,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作为全国人民共同的政治基础。事实上,共同纲领曾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 建国后3年,形势有了很大变化,制宪的时机巳经成熟。1952年12月24日,周恩来代表中共中央向政协常委会提议:由政协向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建议制宪。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经过讨论,接受了政协的建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并组成了以毛泽东任主席、由33人组成的宪法起草委员会。1954年1月至3月,毛泽东率领一个由中共中央指定成立的小组,在杭州西湖起草宪法。边起草边组织在京的中央委员讨论。为了搞好讨论,毛泽东还曾亲自开列参考书目。经过一段紧张工作,终于搞出了一个宪法草案初稿,于1954年3月23日向宪法起草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作为开展工作的基础。宪法起草委员会从3月23日到9月12日一共举行了9次全体会议,会议都由毛泽东或者刘少奇主持(其中第8次会议由邓小平主持)。历次会议的气氛非常民主,讨论极为深入。 宪法的制定是在党的直接领导下进行的,同时,又特别注重群众智慧的发挥。除宪法起草委员会内部多次认真讨论外,还曾在1954年3月至6月的81天时间内,组织了北京500多位高级干部讨论宪法草案初稿,接着有全国8000多人讨论,提出了5,900多条意见。自6月14日到9月10日,还经历了为时3个月的全民讨论,全国人民对宪法草案提出修改或

国开 电大 宪法 第二章 练习答案

1下列宪法中属于钦定宪法的是()。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1908年中国《钦定宪法大纲》 B. 1809年《瑞士宪法》 C. 1906年《俄国宪法》 D. 1830年《法国宪法》 2.下列国家中没有成文宪法典的是()。 选择一项: A. 英国 B. 美国 C. 中国 D. 瑞士 3我国宪法规范的主要形式是()。 选择一项: A. 成文宪法典 B. 宪法性法律 C. 宪法解释 D. 宪法惯例 4.下列关于我国宪法规范的表述正确的是()。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我国宪法规范的主要表现形式是成文宪法典 B. 在我国,关于国家机构的组织法一般被视为宪法性法律 C. 在我国,政协的全体会议在全国人大会议之前召开,是宪法惯例

D. 在我国,对宪法的学理解释通常不具备法律效力 5.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典是()国家的。 选择一项: A. 英国 B. 美国 C. 法国 D. 德国 6.在我国,宪法的解释权属于()。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人民法院 B. 国务院 C. 全国人大 D. 全国人大常委会 7.美国的宪法解释权属于()。 选择一项: A. 众议院 B. 法院 C. 司法部 D. 宪法委员会 8下列选项中有关宪法规范制裁性和惩罚性的说法正确的是()。选择一项: A. 具有制裁性,但没有具体的惩罚性 B. 不具有制裁性,但有具体的惩罚性

C. 具有制裁性,也有具体的惩罚性 D. 不具有制裁性,也没有惩罚性 9宪法对于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作用在于()。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体现着公民在国家中的地位 B. 体现着政府在国家中的作用 C. 为公民与国家之间的关系确立了准则 D. 为公民相互之间的关系确立了准则 10下列有关宪法与宪政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宪法是宪政的前提 B. 近代的宪法与宪政以限制国家权力、保障人权为目的 C. 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是宪政的集中体现 D. 近代的宪法与宪政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 11.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审查国会立法的实践是伴随着()这一先例的形成而产生的。选择一项: A. 美国宪法的颁布 B. 美国宪法修正案的颁布 C. 法院对宪法案件的审判 D. 法院解释宪法 12由司法机关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度起源于()。 选择一项: A. 英国

新中国宪法五十年(一)

新中国宪法五十年(一)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制定了我国第一部崭新的社会主义宪法。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我国第四部宪法,即现行宪法。它是一部继承和发展1954年宪法优良传统、体现新的时代精神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性质的好宪法。回顾总结我国宪法50年发展的历史经验,明确宪法对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出的重大贡献,对于在全党全社会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权威,进一步动员和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具有重大意义。 一 我国1954年宪法是一部好宪法,是我国第一部崭新的社会主义宪法。 首先,它从宪法的角度总结了历史。 一是总结了旧中国的历史。在旧中国,无论是晚清统治、民国时期军阀统治还是蒋介石的反动统治,都根本不要宪法,它们代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利益,从本质上是欺凌和压迫广大人民的,所以连资本主义民主的宪法都不要。只是当它们的统治垂危,难以继续维持下去时,才不得不匆匆忙忙制定宪法,以欺骗人民,苟延残喘,但终于为人民所唾弃。如清朝在其行将崩溃时,才于1911年9月公布其最后也是唯一的《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规定“大清帝国皇统万世不易,皇帝神圣不可侵犯”。1914年5月公布的袁世凯的《中华民国约法》规定了总统制,将行政、立法、军事等大权集于总统一身,也就是集于他一身。1923年10月公布的曹锟宪法许多内容都抄自袁氏约法,赋予他这个贿选总统以巨大的权力。1946年蒋介石为了挽救其行将崩溃的反动统治,在南京召开伪国大,制定了《中华民国宪法》,将权力集于蒋介石一人身上。这些宪法的结局充分说明,在我国,任何逆历史潮流而动的道路都是行不通的,只能遭到人民的反对。走历史必由之路——社会主义,这就是旧中国历史的总结。 二是总结了革命根据地建设的宝贵经验。1954年宪法特别注重对革命根据地建设经验的总结。1931年11月,在江西瑞金召开了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这对加强根据地建设、发挥劳动人民的积极性有重要意义。1941年11月,陕甘宁边区参议会通过了《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对巩固和发展根据地,团结各阶级、各抗日党派进行抗日战争,起到了重要作用。1946年4月,陕甘宁边区第三届参议会第一次大会通过了《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确认了新民主主义的政权形式——各级人民代表会议(参议会),这些宪法原则不但巩固了新民主主义政权,推动了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也为新中国成立后制定宪法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三是总结了建国后社会改革、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成功经验。1954年宪法不但是建国前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建国后成功实践的总结。新中国成立后实现国家的独立和统一,结束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中国人民终于站起来了,国民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人民的劳动热情和积极性空前高涨,这些事实证明社会主义是中国唯一的道路。 其次,它把原则性和灵活性有机统一起来。 原则性基本上是两个,即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宪法规定了我国的国体和政体,即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和人民代表大会制,提出要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即逐步实现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逐步向社会主义过渡。这种过渡不是在全国、在一天早晨一切都实现社会主义,而是要逐步去办,这就是灵活性。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结合,是1954年宪法的一个重要特点。二 我国宪法的发展也经历了曲折的过程。1975年宪法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存在严重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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