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烧中二恶英的产生和控制

生活垃圾焚烧中二恶英的产生和控制
生活垃圾焚烧中二恶英的产生和控制

生活垃圾焚烧中二恶英的产生和控制

班级:环境08本(一)班姓名:彭申勇学号:80813024

摘要:采用焚烧法处理城市生活垃圾, 在我国正得到广泛的推广应用, 但焚烧也带来二恶英污染, 它严重威胁着人类的健康, 世界各国正在采取积极措施控制。文章介绍了二恶英的结构、性质和形成机理, 从焚烧前、焚烧中、焚烧后三个方面评述了国内外近年来所发展的对二恶英污染物的控制技术。

关键词:城市生活垃圾; 焚烧; 二恶英; 控制

1 前言:

随着我国城市人口不断增加, 城市生活垃圾日益增多, 人均日产量为1.2kg 左右, 并且以每年7%的速度递增, 2004年我国城市垃圾清运量已达14857万t[1]。目前我国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不足50%, 累积堆存量60亿t, 占地2万hm2; 这些垃圾裸露堆埋, 污染水质、土壤、大气, 传播疾病、威胁人类的生命安全。因此,垃圾无害化处理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我国城市垃圾处理逐渐淘汰堆埋法而采用具有显著减量化、无害化、稳定化和资源化的垃圾焚烧处理技术。然而, 垃圾焚烧易带来二次污染, 其中, 危害严重的是二恶英污染。二恶英是迄今为止人类无意识合成的毒性最强的副产品,它的理化性质稳定,很难自然降解,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固体废物焚烧,是其主要产生源之一,据统计,其贡献率可达到50%-80%。由于我国在二恶英控制技术方面的研究工作起步较晚,因此在二恶英控制方面面临着严峻的形式,从技术的层面而言,主要存在着现有焚烧设施技术水平低和缺乏成熟有效的控制技术,难以满足标准的要求两个方面的问题。针对上情况,本文结合近年来国内外的最新研究成果,通过了解和掌握二恶英的合成机制,提出了二恶英污染防治的全过程控制措施。

2 二恶英的危害

生物化学研究认为: 二恶英具有类似人体激素的作用, 称为“环境激素”。二恶英可以通过细胞膜进入细胞内,通过调控基因活性,调节机体的生长和自我调节过程。任何一个二恶英类分子能与细胞内的特殊蛋白受体结合成复合物, 这一复合物能进入细胞核,作用于DNA ,影响某些基因的表达。这一变化的结果可激发一连串的生物化学反应, 包括激素的合成和分泌,还影响激素受体、酶、生长因子和其它物质。然而,二恶英不像天然激素, 它不被代谢和降解, 对受体有高亲合力, 因此非常小剂量的“错误信号”能对激素调控产生极大的影响作用, 包括影响细胞分裂, 组织再生, 生长发育、代谢和免疫功能。因此,二恶英被称为“毒素传递素”,影响和危害正常人体系统,如内分泌、免疫、神经系统等。二恶英主要污染空气、土壤和水体, 进而污染动物、植物和水生生物。人主要是通过空气、饮水、食物而受害。据调查, 人类90% 以上的受害来自于膳食, 其中动物性食品是主要来源。二恶英的生物富集作用非常强, 由于二恶英从土壤→植物→动物的逐级富集, 愈是高级的生物体内含量愈高, 所以人类受危害程度最大, 而人体没有分解二恶英的能力, 所以人体一旦摄入, 就不易排出。最新研究表明: 人体摄入即使在很微量的情况下, 长期摄取也会引起癌症、皮肤病、肝肾疾病、生殖障碍、畸形等顽症。日本学者研究发现, 用二恶英含量较高的乳汁喂养婴儿, 往往会造成婴儿甲状腺激素含量过低, 影响婴儿智力发育。

3 二恶英的产生和排放

3.1 二恶英和垃圾焚烧厂

现在有一种观点认为, 二恶英是生活垃圾焚烧厂特有的公害问题,这是一种片面的认识。其实二恶英是有机物与氯一起加热就会产生的化合物, 只要使用水的场所都有可能产生二恶英,它是一种普遍的化学现象。二恶英在空气、土壤、水和食物中都能发现,火山爆发及森林火灾是自然界中二恶英的主要来源。另外,除草剂、发电厂、木材燃烧、造纸业、水泥业、

金属冶炼、纸桨加氯漂白及垃圾焚烧处理均会释放出二恶英。据有关报道,人体生活垃圾焚烧厂烟气中二恶英的浓度范围约为10 - 4 ~10 - 6mg / m3之间,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非常微小。实际上世界各国曾经发生过的多次二恶英污染事件几乎都与生活垃圾焚烧厂的烟气排放无关,包括1999 年发生在比利时引起世界范围恐慌的动物饲料二恶英污染事件。但这并不是说在生活垃圾焚烧厂的设计和运行时就可以不重视二恶英了, 实际上从生活垃圾焚烧厂排放出来的二恶英往往都占各国二恶英排放总量的相当大的比重, 但现有的统计资料表现出相当大的离散性。例如,根据美国环保署1994年完成的评估报告, 全美产生的二恶英中来自垃圾焚烧厂的约占3.5%, 这是所见资料中的下限; 又如, 据1990年日本的统计资料, 日本二恶英的排放总量中来自垃圾焚烧厂的占80 %以上,这是所见资料中的上限。综合有关资料,在采用焚烧方法处理生活垃圾比例较高的国家中, 由生活垃圾焚烧厂排放出来的二恶英约占该国二恶英排放总量的10%~40%, 绝对是污染大户。这就是世界各国对生活垃圾焚烧厂排放出来的二恶英予以极大关注的原因所在。也充分说明了在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厂或者在生活垃圾焚烧厂的运行管理中, 要注意改善生活垃圾的燃烧条件,严格控制二恶英产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3. 2 垃圾焚烧厂中二恶英的生成途径

生活垃圾在焚烧过程中,二恶英的生成机理相当复杂,至今为止国内外的研究成果还不足以完全说明问题, 已知的生成途径可能有:

(1) 生活垃圾中本身含有微量的二恶英,由于二恶英具有热稳定性,尽管大部分在高温燃烧时得以分解,但仍会有一部分在燃烧以后排放出来;

(2) 在燃烧过程中由含氯前体物生成二恶英,前体物包括聚氯乙烯、氯代苯、五氯苯酚等,在燃烧中前体物分子通过重排、自由基缩合、脱氯或其它分子反应等过程会生成二恶英,这部分二恶英在高温燃烧条件下大部分也会被分解;

(3) 当因燃烧不充分而在烟气中产生过多的未燃烬物质,并遇适量的触媒物质(主要为重金属, 特别是铜等) 及300~500 ℃的温度环境, 则在高温燃烧中已经分解的二恶英将会重新生成。从生活垃圾焚烧厂排放烟气中接触二恶英的机率要比从其它途径(如食物、空气等) 接触二恶英的机率小。综合有关资料,国外

4 垃圾焚烧中二恶英形成的控制

4.1 焚烧前控制垃圾预处理

在垃圾进入焚烧炉之前, 采用垃圾分选技术, 分选出垃圾中铁、铜、镍等过渡金属; 减少含氯有机物的量, 从源头减少垃圾焚烧二恶英生成的氯来源。

4.2 焚烧过程控制抑制二恶英生成

在垃圾燃烧过程中, 控制燃烧条件, 控制二恶英的炉内生成; 采用垃圾熔融气化法

( 1000℃以上) 遏制二恶英的生成条件( 如图1) 。将煤与垃圾混合燃烧, 利用煤中硫来抵制二恶英生成; 在垃圾燃烧过程中添加脱氯剂实现炉内低温脱氯, 将大部分气相中的氯转移到固相渣中, 从而减少二恶英的炉内再生成和炉后再合成。炉内加钙脱氯的效果与碳酸钙质量、钙氯比以及反应温度有关, 文献报道, CaO在600~800℃可以将60%~80%的HCl 固成为CaCl2 。

4.3 焚烧后控制烟气净化处理

(1) 在低温状态下提高除尘器的效率。采用急冷的方法降低洗涤烟气温度, 即可以抑制二恶英的再合成,同时又能除去HCl、SO2烟尘等污染物。(2) 目前普遍认为,袋式除尘器对烟气段二恶英的污染控制极为有效,用布袋除尘器能够去除吸附在灰尘上的二恶英。袋式除尘器进口烟温越低,对二恶英的去除率越高。因为,当烟温降低时,大部分PCDD/ PCDFs 类呈固态而被除尘器收集,只有少部分由于蒸汽压较低而呈气态排出 ,从而大大降低了二恶英进入环境的数量。(3) 雾状活性炭粉末吸附法。活性炭在常温时对二恶英等平面构造的芳香族碳氢化

合物有吸附性, 降尘前喷雾状活性炭粉末, 能够去除二恶英。(4) 用催化剂分解二恶英, Skimodaira在其设计的设备中将含有二恶英的焚烧炉飞灰在<250℃的环境里, 与O3、半导体物催化剂拌匀, 在紫外线照射下, 二恶英被分解掉而不会重新生成。(5) 纳米管清除二恶英。美国密执安大学的一项研究表明, 多壁碳纳米管清除二恶英效果远高于1991 年以来欧盟和日本使用的碳原子呈六方晶系排列的物质, 使二恶英的苯环与纳米管表面强烈反应。所需纳米管可以从甲烷和廉价的铁镍催化剂制备。(6) 活性炭脱除二恶英。这种烟气脱除二恶英一般是在尾部烟道中喷入活性炭,利用活性炭的吸附性来吸收二恶英。

5 结语

在生活垃圾焚烧过程中, 要基本消除二恶英, 必须采取如下措施。

( 1) 限制污染源, 对焚烧后易产生二恶英的废物进行回收利用, 限制焚烧垃圾量, 进行垃圾分类处理,对含氯化合物垃圾可采用填埋。

( 2) 采用先进的垃圾直接熔融气化焚烧技术, 淘汰落后的垃圾焚烧技术和设备。

( 3) 采用先进的烟气净化处理工艺。

参考文献

[1] 施敏芳,邵开忠. 垃圾焚烧烟气净化和二噁英污染物的控制技术[J]环境科学与技术, 2006,(09).

[2] 郑玉峰,祁国恕. 固体废物焚烧二恶英的生成机制及其控制技术[J]环境保护科学, 2008,(03).

[3] 蒋斌,严桂英. 垃圾焚烧中的二噁英生成及抑制机理[J]污染防治技术, 2005,(03) .

[4] 刘阳生. 城市固体废物焚烧二噁英污染防治技术[J]现代化工, 2002,(06) .

[5] 周宏仓,仲兆平,金保升. 城市固体废物焚烧过程中二恶英的生成和控制[J]能源研究与利用, 2002,(04) .

[6] 沈伯雄 ,姚强. 垃圾焚烧中二恶英的形成和控制[J]电站系统工程, 2002,(05) .

[7] 彭亚拉,靳敏,杨昌举. 二恶英对环境的污染及对人类的危害[J]环境保护, 2000,(01) .

[8] 张益. 生活垃圾焚烧厂中二恶英的产生和控制[J]环境保护, 2000,(01).

处理二恶英及二恶英类似物

简介:二噁英简记为PCDD/Fs,将具有二噁英活性的卤代芳烃化合物统称为二噁英类似物(Dioxin-like compounds),包括多氯联苯(PCBs)、氯代二苯醚和氯代萘、溴代(PBDD/Fs和PBBs)及其他混合卤代化合物。 人类接触二噁英类物质的途径有两条,即环境和食物。WHO认为,二噁英一旦摄入 体内很难排出并引发癌变并于1997年宣布TCDD是最毒的二噁英,是世界上头号致癌物质, 一滴即可使1000人致死。 二噁英类物质的生成应具备如下条件: ①>含苯环的化合物(苯、酚等); ②含氯元素的化合物(氯化氢、氯气等); ③反应催化剂(铁、铜等); ④反应温度在300~600℃之间。 二噁英类物质的熔、沸点高,常温下是固体,不溶于水,易溶于四氯化碳。 PCDD/Fs在环境中稳定性高,生物降解性迟缓,在低温下稳定存在,一般加热到800℃才 降解,然而要大量破坏时温度需要超过1000℃,一旦冷却又可重新合成。 ①抑制技术 二噁英不是天然产物,是含氯的碳氢化合物在燃烧过程中形成的。1900年人类发明了把盐电解为钠和氯的方法,后来游离氯被广泛用于制造杀虫剂、溶剂、塑料等,从那时起 二噁英即开始在环境中聚积。 据统计,95%以上的二噁英来源于垃圾的焚烧。城市固体垃圾焚烧产生的飞灰中含有PCDD/Fs,其中2,3,7,8-TCDD为0.1~7.5 ng/m3,而1,2,3,7,8-P5CDD的含量是其3~10倍,2,3,7,8-TCDF含量为0.1~50ng/m3。在含有聚氯乙烯的垃圾焚烧飞灰中含量可能更高。 由二噁英产生机理可知,在垃圾焚烧过程中氯元素被氧化成氯化氢或氯气,加上废气 中含有大量的粉尘,则在一定的焚烧温度范围内很容易产生二噁英类物质。 在垃圾焚烧过程中加热起燃和降温熄火以及正常运行时段二噁英类物质都可能产生。 迅速升温和降温并尽可能使正常运行温度高达800℃可大大减少这三个阶段产生的二噁英量。 此外还应保证使垃圾完全燃烧和稳定燃烧,足够的停留时间可使未燃烧的气体与空气 充分混合,要维持适宜的氧气浓度并使之缓慢流动,要便于进行自动燃烧控制。在气体冷 却过程中回收热量以使燃烧气体迅速冷却、防止粉煤灰的载体过量、防止粉煤灰积累并进 行除氯。还应通过集尘过程使排放气体低温化,添加denovo合成抑制物。有关资料显示,日本1995年以后新建的垃圾焚烧炉,无论全连续炉、准连续炉还是间歇炉,在采取了适当的控制措施后,设备、焚烧灰和飞灰中的二噁英类物质浓度都有显著降低。 ②二噁英类物质的处理 垃圾焚烧中可采取相应措施处理二噁英类物质。 集技术:包括电炉集尘器和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法。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用于环境管理的规定(试行)

附件1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 用于环境管理的规定(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推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以下简称垃圾焚烧厂)达标排放,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使用,依法查处超标违法排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等法律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所有建成、正式投运并安装了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垃圾焚烧厂。 第三条【主体责任】垃圾焚烧厂运营维护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对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生态环境部门可以利用自动监控系统收集违法行为证据。自动监测数据可以作为判定垃圾焚烧厂是否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证据。 第四条【烟气污染物排放超标】生态环境部门通过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系统企业端或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等,发

现垃圾焚烧厂在1个自然日内,任一排放口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氯化氢、一氧化碳等污染物有1项或1项以上自动监测日均值超过表1或地方标准规定的日均值限值,可以认定其烟气污染物排放超标: 表1生活垃圾焚烧炉排放烟气污染物自动监测限值序号污染物项目日均值限值(mg/m3) 1颗粒物20 2氮氧化物(NOx)250 )80 3二氧化硫(SO 2 4氯化氢(HCl)50 5一氧化碳(CO)80 同一垃圾焚烧厂在1个自然日内,数个排放口出现上述情形的,以数个违法行为论。 污染物自动监测日均值的计算执行《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212-2017)。自动监测设备应当按照量值溯源有关规定进行质量控制。 第五条【焚烧工艺不正常运行】垃圾焚烧厂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正常工况下焚烧炉炉膛内焚烧温度的热电偶测量均值不低于850℃。否则,可以认定为垃圾焚烧工艺不正常运行。 第六条【数据缺失】垃圾焚烧厂应当及时处理异常情况确保自动监测数据完整有效。自动监测设备因维护出现数据缺失的,应当1小时内在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系统企业端标记。本规定第十二条“CEMS(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维护”豁免情形范围外的数据缺失均可以认定为自动监测设备不正常运行。

垃圾焚烧厂渗滤液处理设备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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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焚烧厂渗滤液处理设备租赁服务工程管理方式 1、人事方面: 安排高素质、有经验的人员管理,安排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素质。 2、技术方面: 加强对自控系统的管理,加强对现场的巡视,保证处理设备高效、稳定的运行。 3、管理方面: 建立质量控制制度和质量管理制度,以及安全防护制度、轮班制度,保证完成垃圾渗滤液的既定任务和其他重要指标。 4、工艺性能方面: 采用碟管式反渗透双级DTRO系统设计,同时对出水水质、产水量等建立日常监测制度,加强对产水情况的管理。 5、维护与养护: 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巡视,使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下运行,加强对设备的安全管理。 莱特莱德公司专注于净水领域、物料浓缩分离、废水资源化处理领域,是集研发设计、设备制造、工程施工、运营维护为一体的环保解决方案供

小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方案设计

垃圾焚烧处理方案设计 1总说明 1.1工程概况及基本特征 1)简要说明工程概况及其基本特征,工程建设背景中含社会政治、经济现状及发展规划。 2)工程位置简介中含地形、河流湖泊、水库、气象、水文、工程地质等自然条件。 3)业主介绍,含组织机构、业绩、资金、管理、人材、设备等技术实力、建设及运营经验的简介。 4)建设内容及规模、服务范围与使用年限;项目所在地垃圾清运现状、处理现状及近期或远期规划概况。 5)项目的定性设计,含全厂设计使用寿命、防洪、防风、防火、防震等的定性设计。 1.2设计指导思想与原则 结合项目特点,阐明设计遵循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1.3设计依据及设计范围 (1)与项目业主签订的设计合同; (2)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选址报告等,包括批准机关、文号、日期等; (3)工程测量及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初勘报告; (4)采用或参考的设计标准及规范; (5)其它有关文件、会议纪要等;项目业主提供的其它与工程相关、并经设计单位确认的资料。 1.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简要汇总说明初步设计得出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主要包括:工程(分期)建设规模,占地面积,绿化面积、道路面积,建构筑物占地面积;焚烧炉处理能力、发电装机容量,使用年限,劳动定员,单位能耗物耗指标、工程投资、财务指标等; 2 ?处理厂工艺总体设计 2.1垃圾产生量及理化特性分析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规定的工程服务范围与期限,调查说明垃圾现状产量、成份及理化特性,并对服务年限内垃圾产生量、垃圾成份及其理化特性的变化趋势作出合理预测,计算确

定其设计点低位热值。 2.2工程规模及厂址选择 根据服务年限内垃圾产生量、垃圾成份及其理化特性的变化趋势,确定工程规模及其分期建设规模;论证确定垃圾焚烧生产线配置数量,进一步论证确定经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的机炉配置方案。 场址选择需说明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对场址的原则性要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对场址的要求;综合分析地形地貌、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道路交通,占地面积,水源、电力供应情况,卫生防护距离与城镇布局关系、污水排放条件等因素的影响,说明拟建场址的合理性与不足之处,以及需采取的针对性技术方案等内容。 2.3垃圾的接收、贮存与输送 根据垃圾接收量及生产线布置状况: 1)合理确定并说明进厂垃圾检视设施、计量设施布置、数量及技术规格、参数。 2)进厂垃圾卸料门的数量、技术规格、参数。 3)垃圾贮坑的容量、垃圾贮坑构造应具有的防渗、防撞、防腐措施。防垃圾臭气 外泄的负压状态的保持措施。 4)垃圾贮坑设置的渗沥液收集设施。 5)根据垃圾的混合、倒堆、给料的时间分配,合理确定并说明垃圾起重抓斗的布 置、数量及技术规格、参数,重点描述抓斗防碰撞、及称量等功能。 2.4垃圾处理工艺系统 1)描述垃圾焚烧处理工艺系统。 2)根据服务年限内垃圾产生量、垃圾成份及其理化特性的变化趋势,确定配置的每台垃圾焚烧炉处理能力、焚烧炉炉型、技术规格及参数。 3)垃圾进料斗、给料溜槽的结构形式、技术规格及参数;说明在溜槽内垃圾检测装置的数量、技术规格及参数,防火、防堵塞、防搭桥的措施。 4)垃圾推料器的结构形式、技术规格及参数。 5)垃圾焚烧炉结构形式、技术规格及参数,垃圾焚烧工况图,同时说明料层调节 装置的结构形式、技术规格及参数。 6)焚烧炉调节控制油系统的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技术规格及参数。 7)燃烧空气系统构成及主要设备技术规格及参数。 8)辅助燃烧系统及主要设备技术规格及参数。

大连城市中心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

大连城市中心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拉树房村西侧,距大连市中心区33km,北临渤海,南临拉树房至土革路。项目总占地面积7.62万m2,建筑物占地面积21960m2,绿化系数30%。采用3台500t/d的机械炉排炉型垃圾焚烧炉,总焚烧量可适应在1050~1650t/d范围,工程内容参见表1。 表1 项目工程内容 全厂职工共64人,其中:焚烧发电生产技术人员54人,管理人员10人。焚烧发电为连续工作制,年有效工作日333天,每天3班,每班8小时。辅助生产岗位和管理人员根据工作性质采用间断或连续工作制,年工作250天。 工程拟于2010年3月开工建设,2011年10月1日竣工投产,2011年底投入商业运营。发电量预计可达17206.8×104kWh/a。 2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2.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本项目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采取引用历史数据和现场监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因项目周边近三年内无新增污染源,故本次引用了周边区域6个监测点位的环境空气质量历史监测数据,该数据由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于2006年3月(采

暖期)监测;同时,本次环评又在上述6个点位中选取了位于项目评价区域内的4个典型点位进行了大气现状监测。 通过引用历史数据和本次大气现状监测数据可以看出: 采暖期,评价区域所有点位SO2、NO2小时浓度均未出现超标现象;PM10日均值除5#点位未超标外,其余各点位均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分析其超标原因,由大连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报告中PM10季(月)变化曲线可看出,春季可吸入颗粒物均值最高,尤以3月份(引用数据监测月份)月均值最高,主要受沙尘影响。故在本项目区域采暖期的历史监测数据中PM10日均值偏高,出现超标现象。 非采暖期,评价区域内所有点位的常规污染物任何一次值均无超标现象,达到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特征污染物中,HCL的检出率为40.6%,NH3的检出率为18.75%,Hg的检出率为100%,Pb和H2S均未检出,所有点位除HCL日均值出现一次超标外,其余各污染物测值均未超标。 分析HCL超标原因:该超标值出现在1#点位(拉树房居民区),此点位邻近项目北侧海域,受大连地区三面环海的地理特征和海洋气候的影响,使得环境空气中存在一定浓度的氯离子,促使了该监测点位处空气本底中的HCL浓度偏高。 2.2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评价区域的地理位置和周边情况,本次评价在项目东、南两个厂界和拉树房村分别设置1个监测点位,共3个噪声监测点。 从声环境监测结果看,各监测点位昼夜间噪声均超过1类标准要求,项目区域的声环境本底质量一般。分析原因,本项目南侧毗邻土革路,交通噪声对周边环境噪声有一定的贡献值,同时,因土羊高速施工作业,使得土革路来往的大型载重车辆较多,造成2#点位(南厂界)噪声显著超标。1#(东厂界)和3#点位(拉树房居民区)噪声略有超标,其影响因素主要为自然和社会噪声。 2.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本次地下水现状监测设置1个采样点,选取了项目附近拉树房村中的一口民用水井,坐标为N39o04′05.9″,E121o36′32.0″。 本次地下水水质现状的监测项目为:pH、挥发酚、高锰酸盐指数、阴离子表面

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管理规范

ICS13.030.040 J 88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 11/ xxx—xxxx 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管理规范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code for MSW incineration 点击此处添加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的标识 (征求意见稿) -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目次 前言 (Ⅱ)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与定义 (1) 4 总则 (2) 5 工艺运行 (2) 5.1 垃圾接收 (2) 5.2 垃圾焚烧 (3) 5.3 烟气净化 (3) 5.4 余热利用 (4) 5.5 炉渣处理 (4) 5.6 飞灰处置 (4) 5.7 污水处理 (4) 5.8 臭气控制 (5) 5.9 工艺调整 (5) 5.10 其它 (5) 6 设备车辆 (5) 6.1 运行 (5) 6.2 维护修理 (5) 7 计量信息 (5) 7.1 计量 (5) 7.2 信息 (6) 8 在线监管 (6) 9 环境保护 (6) 10 安全运行 (7) 10.1 生产安全 (7) 10.2 消防安全 (7) 10.3 交通安全 (7) 11 节能减排 (7) 12 对外开放(对公众开放) (7)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由北京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垃圾渣土管理处、北京环卫集团环境研究发展有限公司、顺义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北京高安屯垃圾焚烧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作忠、温冬、陈芳、王树方、林延超、王坦、王树国、吕志强、周凯音、董卫江、韩琳、刘旭、刘晓宇、张晓旭、杨子迎。

垃圾焚烧厂渗滤液无害化处理系统

垃圾焚烧厂渗滤液无害化处理系统 发表时间:2019-09-11T16:02:53.453Z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16期作者:雷蕾 [导读] 摘要:采用固液分离机+调节池+盘管式外循环高效厌氧系统+MBR膜生物反应系统(两级A/O生物脱氮+外置式管式膜)+深度膜处理系统(纳滤+反渗透)工艺处理垃圾渗滤液,处理后出水达到GB16889—2008《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中所规定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 中国启源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西安 710000 摘要:采用固液分离机+调节池+盘管式外循环高效厌氧系统+MBR膜生物反应系统(两级A/O生物脱氮+外置式管式膜)+深度膜处理系统(纳滤+反渗透)工艺处理垃圾渗滤液,处理后出水达到GB16889—2008《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中所规定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 关键词:渗滤液;超滤;反渗透 1、渗滤液主要来源 a)生活垃圾倒入垃圾仓内经堆压、发酵,渗滤液逐渐积聚至垃圾储坑底部; b)垃圾卸料平台冲洗污水及车间地面冲洗水; c)垃圾运输车冲洗污水。 2、渗滤液产生量的确定 垃圾渗滤液产生量主要受进厂垃圾的成分、水份和贮存天数的影响,其中厨余和果皮类垃圾含量是影响渗滤液质和量的主要因素。由于地域差异,国内各地垃圾的成分和含水率差别较大,一般垃圾含水率在20%~50%左右,过水垃圾甚至达到70%以上。 3、设计进出水水质 焚烧厂渗滤液的主要来源于垃圾储料,其主要特点是有机污染物CODcr、BOD5指标较高,氨氮较高等。处理后的出水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二标准,垃圾焚烧厂产生的渗滤液主要污染物指标,见下表。 设计进出水水质单位:mg/L(pH除外) 4、垃圾渗滤液处理工艺综述 垃圾渗滤液的单独处理方法包括生物法、物理法、化学法以及组合处理方法。 (1)生物法 生物法分为好氧生物处理、厌氧生物处理以及二者的结合: 1)厌氧生物处理 厌氧生物处理最主要的是优点能耗少,操作简单,产生的剩余污泥量少,投资及运行费用低,且厌氧产生的沼气具有一定的回收利用价值。但厌氧处理出水中的COD浓度较高,且厌氧对氨氮无任何处理效果,不宜直接排放到河流或湖泊中,一般需要进行后续的好氧处理。 2)好氧生物处理 好氧工艺需要通过生物降解去除渗滤液中的有机污染物(COD)和氨氮,因此,一般采用较多的是生物脱氮能力较强的反硝化前置A/O,其主要原理为: 反硝化反应器设置在流程的前端,去除BOD、进行硝化反应的综合好氧反应器则设置在流程的后端;进行反硝化反应时,可以利用原废水中的有机物直接作为有机碳源,将从好氧反应器回流回来的含有硝酸盐的混合液中的硝酸盐,反硝化成为氮气;在反硝化反应器中,反硝化反应产生的碱度可以随出水进入好氧硝化反应器,补偿硝化反应过程中所需消耗碱度的一半左右;好氧的硝化反应器设置在流程的后端,也可以使反硝化过程中常常残留的有机物得以进一步去除。 因此,由于垃圾焚烧厂渗滤液有机污染物浓度高、且可生化性较好,适合采用厌氧-好氧组合工艺。 (2)物理法-膜技术 近年来,膜技术应用于垃圾渗滤液处理,取得了迅速的发展。包括超滤、纳滤和反渗透等,采用膜技术其优点是出水水质较好,可以达到较高的排放要求。 其中纳滤、反渗透大部分用于深度处理或水回用。 超滤(UF)筛分孔径为1nm-70μm,不截留渗滤液中所含盐份,用来将微生物菌体、沉淀物从污水中分离出来,设计将超滤与好氧生化相结合即采用超滤取代传统的二沉池,该结合即为膜生化反应器(MBR)。 (3)生物、物理结合法-MBR技术 MBR膜生化反应器技术采用超滤取代传统的二沉池,通过超滤膜的截留作用将微生物完全截留在生化系统中,实现水力停留时间和污泥龄的完全分离,使生化反应器内的污泥浓度从3~5g/L提高到10~30g/L,从而提高了反应器的容积负荷,使反应器容积减小,使污泥泥龄得到大幅延长,高浓度的微生物数量增加,这样使得废水中的氨氮能够完全硝化,提高了对有机污染物的去除。 (4)MBR工艺比选 1)外置式MBR 外置式MBR,即管式膜生物反应器中生物反应器与膜单元相对独立,通过混合液循环泵使得处理水通过膜组件后外排;其中的生物反应器与膜分离装置之间的相互干扰较小。目前在焚烧厂垃圾渗滤液处理中采用的外置式膜生化反应器,超滤膜一般均选用错流式管式超滤膜。循环泵为混合液(污泥)提供一定的流速(3.5-5m/s),使混合液在管式膜中形成紊流状态,避免污泥在膜表面沉积。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Projects of Municipal Waste Incineration CJJ90—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前言 根据建设部建标[ ] 号文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内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 进行了修订。 本次修订主要在下列方面对上一版(CJJ90- , J184- )进行了较大修订: 1 对术语进行了充实和完善; 2 本着节约用地的原则,提出了对厂区道路设计和绿地率要求; 3 在垃圾焚烧系统章节中,修改了一些不确切条款,增加了一些适应节能减排新形势要求的条款; 4 对烟气净化系统工艺增加了干法和湿法的内容;5根据修订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对飞灰的处理增加了可进入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的条件; 6 为适应新技术的发展和新形势的要求,对电气和仪表控制章节进行了一些修改; 7 为了节约用水,对给排水和消防章节进行了调整和部分修改; 8 与修改条文相适应,对相应的条文说明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城市建设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3

号;邮政编码:100029)、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地址:北京市西便门内大街85号;邮政编码:100053)。 本规范参加单位:上海日技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环卫综合处理厂、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徐文龙孙振安郭祥信陈海英白良成梁立军杨宏毅云松陈恩富朱先年滕清张益 王敬民龙吉生金福青吕德彬陈峰蒋旭东卜亚明闫磊张小慧龚柏勋蔡辉张国辉翟力新李万修徐海云孙彦曹学义岳优敏姜宗顺程义军骞瑞欢康振同安淼 目录 1 总则

临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临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临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临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址:临海市邵家渡街道钓鱼亭村松山; 4、建设规模:日焚烧生活垃圾700吨; 5、服务范围:临海市域范围内的5个街道、14个镇范围; 6、建设内容:建设2台350t/d炉排式垃圾焚烧锅炉,配1×12MW凝汽式汽轮机组和QF-12发电机组; 7、项目总投资及环保投资:项目总投资22388.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35万元。 8、立项文件: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投资联系单。 二、工程分析 经工程分析,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见表1。 表1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 污染物名称产生量t/a 削减量t/a 排放量t/a 废气SO2 485.36 364 121.36 烟尘31536 31488 47.28 NOX 178.88 0 178.88 HCl 249.6 212.16 37.44 二?英/ / 1.04×10-4 Hg / / 0.08 Pb / / 0.24 Cd / / 0.005 废水废水量 56960 0 56960 CODCr 28.48 25.06 3.42

NH3-N 1.99 1.53 0.46 固体 废弃物灰渣71928 71928 0 污泥360 360 0 生活垃圾273 273 0 三、项目拟建地周围主要保护目标 项目拟建地周围主要保护目标见表2。 表2项目拟建地周围主要保护目标 序号敏感点名称方位距厂界距离m 人口人 1 许安村 N 1600 417 2 石年村 NNW 1500 629 3 吕公岙村NNE 1900 400 4 钩鱼亭村西山NW 1300 300 5 钩鱼亭村松山新村W 700 828 6 钓鱼亭村WSW 480 7 岙蒋村项家W 2300 300 8 中台村 W 850 811 9 章后洋村SSW 1000 450 10 浦口村 S 1550 450 11 下洋峙村WSW 1150 1109 12 岙蒋村岙蒋WNW 1850 1039

深圳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运营监管办法_最新修正版

深圳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运营监管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运营监管,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公众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运营业务的企业(以下简称运营方)及其运营监管部门(以下简称监管方)。 第三条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特区内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的运营监管工作并监督、指导特区外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的运营监管工作。 宝安区、龙岗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辖区范围内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的运营监管工作。 第四条监管方向运营方运营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派出监管小组,代表监管方行使监管权力。 第五条运营方只能接收处理城市生活垃圾,非经市城市管理部门同意,不得接收处理其他垃圾。 第六条运营方应保证垃圾称重计量系统正常运作,如实记录每辆垃圾运输车的进厂日期、时间、车号、垃圾来源、单位、重量等数据,并将上述数据每日报送监管小组。垃圾称重计量的结果,应由监管小组组长和运营方授权代表共同签字确认。 运营方应聘请有资质的机构至少每半年对垃圾称重计量系统的准确性进行一次校准检查。监管方有权请有资质的机构对垃圾称重系统的准确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运营方应予以配合。 第七条运营方应保证整个卸料大厅的地面干净、整洁,保持垃圾料坑处于负压状态,保证运输生活垃圾的车辆正常、有序、安全地出入卸料

大厅。 第八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过程中,焚烧炉内应处于负压燃烧状态,炉膛内烟气在不低于850℃的条件下滞留时间不小于2秒,炉渣热灼减率应控制在5%以内,油、石灰、活性炭等耗材按国家规定添加。 第九条运营方必须对烟气、污水(含渗滤液)、恶臭污染物等进行处理并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同时做好排放记录。 第十条运营方应保证飞灰在整个厂区的所有环节内保持密封状态,并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单独收集、运输、处理。 运营方自行清运炉渣的,应确保炉渣在运输全程处于密闭状态,并运送至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填埋处理或采取其它无害化处理措施。 第十一条运营方应制订对烟气、污水、恶臭污染物、噪声等的监测计划,除自行对以上项目进行例行监测外,至少每半年聘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一次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及时报送给监管小组。监管方有权请有资质的机构对上述项目进行监测,运营方应积极配合监管方的监测工作。运营方应聘请有资质的机构至少每半年对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的环境在线监测系统的准确性进行一次校准检查。监管方有权请有资质的机构对运营方环境在线监测系统的准确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运营方应予以配合。 第十二条运营方应指派人员对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进行环卫保洁和厂区绿化,并落实防四害措施。 第十三条运营方应对员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专业技术、安全防护、环境保护、紧急处理等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渗滤液处理及回用措施研究(通用版)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渗滤液处理及回用措施研究(通用 Safety work has only a starting point and no end. Only the leadership can really pay attention to it, measures are implemented, and assessments are in place.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100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渗滤液处理及回 用措施研究(通用版) 摘要:近年来,生活垃圾已经构成严重的环境问题,部分归因于从当地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的产生。这些废水对水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环境威胁。在垃圾填埋场处理的一吨固体废物,产生约0.2立方米的垃圾渗滤液,其中含有各种有毒或难降解污染物,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本文主要探讨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渗滤液处理及回用措施。 关键词: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渗滤液处理;回用措施引言:在生活垃圾填埋的过程中,将形成一定量的渗滤液。对于这部分渗滤液来说,具有较为复杂的成分,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因袭,在实际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中,就需要加强对这部分渗滤液的处理,以期更好的实现清洁环保目标。

1.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渗滤液处理 笔者对垃圾渗滤液处理知识体系进行了广泛的文献调查,发现成熟的渗滤液,可能会破坏城市活性污泥污水处理厂的运行,也容易对生物预处理产生抵触。卫生填埋是消除城市固体废物最常用的方法,但面临着渗滤液的产生问题。笔者认为,各种解决渗滤液问题方案各具有优缺点:(1)渗滤液渠化(生活污水联合处理、回用、泻湖回用)。(2)生物处理(好氧和厌氧)。(3)化学/物理处理(化学沉淀、化学氧化、活性炭吸附、反渗透和NH3汽提)。 2.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主要处理工艺 2.1物理处理工艺 在物理处理方式中,空气制备油棕果束型空活性炭(EFBAC)对垃圾渗滤液中COD、氨氮和色度的吸附去除效果。不同活化温度和活化时间下,对COD、氨氮和色度的去除效果,以及不同活化温度和活化时间下EFBAC的产率。实验结果表明,提高活化温度对氨氮没有明显的去除作用,但可以提高COD的去除率,降低色度的去除率。活化时间的增加,提高了COD和色度的去除率。随着活化温度和活

垃圾焚烧中二恶英的产生及控制

垃圾焚烧与二恶英的产生及控制 摘要:本文阐述了二恶英的毒性、结构、性质、来源。二恶英的生成主要有二条途径,第一条途径是从与二恶英结构关系不紧密的,碳水化合物开始而生成的,第二条途径是从具有与二恶英结构相近的氯化苯酚等而生成的。垃圾焚烧中影响二恶英生成的因素有粒子状物质、催化剂(如铜、铁、镍、锌等具有催化剂的作用)、氯、碳、焚烧炉中温度(250-70012)。控制垃圾焚烧中二恶英生成的对策有垃圾焚烧前的分类处理、二恶英生成抑制、二恶英排放抑制。关键词:垃圾焚烧;二恶英;控制技术 1 二恶英的性质、结构及来源二恶英主要是由于人类的活动而产生的一种最毒 的物质,其毒性是氰化钾的1000倍,1g二恶英可使10000人致死,此外还具有致癌性、致奇性、生殖毒性等慢性毒性。二恶英是多氯代二苯二恶英(PCDDs)和多氯代二苯呋喃(PCDFs)的总称,根据其所含氯原子的数量和取代位置的不同,PCDDs有75种同系物,PCDFs有135种同系物,其毒性亦有极大的差异。毒性最强的是2,3,7,8一四氯二苯二恶英(2,3,7,8T4CDD),其毒性当量系数(Toxic EquivalencyFactor:11、F)为1。此外的二恶英同系物的毒性当量系数均小于1。因此,计算二恶英的毒性常以二恶英类同系物总的毒性当量(2,3,7,8一T4CDD Equiva—lent Quantity:11、Q)表示,11、Q=Σ二恶英同系物浓 二恶英为白色结晶体,强氧化剂,耐酸、耐碱,化学性质极其稳定,其分解需800"C以上的温度(高速分解需1300"(2以上),易溶于有机溶剂难溶于水(对水的溶解度为0.2ng/L)。自然界中,二恶英来源如下,一是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二是有机氯化学物质(如2,4一_D)合成时的副产物,三是造纸工厂在纸浆的氯气漂白过程中产生的和炼钢过程中产生的,四是自然产生的,如森林火灾。其中,垃圾焚烧是最主要的来源,而自然产生的二恶英,浓度极低,不会影响人的健康。许多国家对二恶英在空气、水体、土壤的浓度制定了控制标准,超过控制标准的统称为被二恶英污染。如El本环境厅发布的2001年开始执行的二恶英控制标准是,空气为0.6pg TEQ/m3以下,水为lpg 11、Q几以下,土壤1000pg 11、Q 以下。我国的二恶英控制标准尚未出台。 2 垃圾焚烧与二恶英的产生垃圾焚烧可使垃圾减量化,减量至原量的10%左 右,而且焚烧垃圾产生的蒸汽可用于发电而实现资源化,可谓一举两得。因此,日本、欧美等发达国家建立了大量的垃圾焚烧工厂,但是垃圾焚烧时会产生相当数量的二恶英。如日本全国一年因垃圾焚烧而排放出的二恶英达2500g,占全国二恶英排放量的一半。这对我国推行垃圾焚烧处置法时,必须给予高度地重视,以减少二恶英的污染。 2.1 二恶英的生成机理 二恶英的生成机理,通过各国科学家近10年的研究表明,主要有如下二条生成途径。 第一条途径是,从与二恶英结构关系不紧密的,碳水化合物开始,而生成的。二恶英的生成其碳、氯、氧、金属是必要的,适合温度是250~35013,而300*(3左右为其最适合,垃圾焚烧时产生的飞灰,其所含碳氧化物而分离成为具有二恶英结构的物质,而生成二恶英。第二条途径是,从具有与二恶英结构相近的氯化苯酚等而生成的。在垃圾焚烧物中,300~700*(3的温度条件下,由氯化苯酚等而生成二恶英。 2.2 影响二恶英生成的要因 2.2.1 粒子状物质 垃圾焚烧炉的排放气体中,垃圾中的无机物以飞灰、煤烟等粒子状物质而存在。这些粒子状物质是二恶英生成的重要条件。粒状物质中的金属、碳对二恶 英生成反应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且,生成的二恶英在排放气体中吸附粒子状物质,凝缩成为微小粒子。 2.2.2 催化剂 飞灰中的金属或金属氧化物是作为催化剂参与二恶英的生成反应。其中:如铜的氯化物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要求规范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CJJ90-2002 1 总则 1.0.1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生活垃圾处理法规,实现生活垃圾处理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目标,规范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和运行管理,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以焚烧方法处理生活垃圾的新建工程。 本规范不适用于有毒、有害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焚烧处理工程。 1.0.3 生活垃圾焚烧工程规模的确定和技术路线的选择,应根据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城市总体规划、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和垃圾收集与处置以及焚烧技术的适用性等合理确定。 1.0.4 生活垃圾焚烧工程建设,应采用成熟可靠的技术和设备,做到焚烧技术先进、运行可靠、维修方便、经济合理、管理科学、保护环境、安全卫生。垃圾焚烧热能应充分加以利用。 1.0.5 采用焚烧技术处理生活垃圾(以下简称“垃圾”)的工程建设,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生活垃圾municipal solid waste(MSW) 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或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居民生活垃圾、集市贸易与商业垃圾、公共场所垃圾、街道清扫垃圾及企事业单位垃圾等。 2.0.2 垃圾焚烧锅炉 waste incineration boiler 垃圾焚烧炉和利用垃圾焚烧释放的热能进行有效换热,并产生蒸汽或热水的热力设备的统称。 2.0.3 低位热值 low heat value (LHV)

单位质量垃圾完全燃烧时,当燃烧产物回复到反应前垃圾所处温度、压力状态,并扣除其中水分汽化吸热量后,放出的热量。 2.0.4 焚烧速率rate of burning 单位炉排面积、单位时间的垃圾焚烧量。又称炉排机械负荷。 2.0.5 炉排热负荷heat intensity per grate area 单位炉排面积、单位时间内焚烧垃圾的发热量。 2.0.6 连续焚烧方式continuous incineration 通过送料器连续运动,将垃圾投入垃圾焚烧炉内进行焚烧的作业方式。 2.0.7 焚烧线 incineration line 对垃圾进入垃圾焚烧装置,经过焚烧变成炉渣排出和垃圾热能的转换,以及产生烟气的净化等垃圾处理过程所需要的全部工程设施的总称。 2.0.8 燃烧室 combustion chamber 垃圾焚烧锅炉内的垃圾燃烧空间。包括垃圾在炉床上干燥、燃烧、燃尽过程和燃烧过程中生成的可燃气体与可燃颗粒物燃烧过程所占据的全部空间。 2.0.9 飞灰稳定化flyash stabilization 使飞灰转化为非危险废物的处理过程。 2.0.10 飞灰固化 flyash solidification 采用物理、化学等方法使飞灰稳定化的处理过程。 2.0.11 垃圾焚烧锅炉热效率 thermal efficiency of waste incineration boiler 垃圾焚烧锅炉输出的热量与输入的总热量之比。 2.0.12 炉渣热灼减率 loss of ignition 焚烧垃圾产生的炉渣在600±25℃保持3h条件下,经灼热减少的质量占烘干后的原始炉渣质量的百分比。 2.0.13 烟气净化系统 flue gas cleaning system 对烟气进行净化处理所采用的各种处理设施组成的系统。 2.0.14 二噁英类 dioxins 多氯代二苯并一对一二噁英(PCDDs)、多氯代二苯并呋喃 (PCDFs)等化学物质的总称。 2.0.15 渗沥液 leach ate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01 2007-02-27 06:07 环卫科技网作者:未知发表/ 查看评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485—2001 代替HJ/T18—1996,GWKB—3 2000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Standard for pollution control on the municipal solid waste incineration 2001- 11-12 发布2002-01-01 实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减少生活垃圾焚烧造成的二次污染,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内容(包括实施时间)等同于2000年2月29 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代替GWKB3-2000。 GWKB3-2000),本标准的附录A 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厂选址原则、生活垃圾入厂要求、焚烧炉基本技术性能指标、焚烧厂污染物排放限值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的设计、环 境影响评价、竣工验收以及运行过程中污染控制及监督管理。 2 引用标准 以下标准所含条文,在本标准中被引用而构成本标准条文,与本标准同效。 GBl4554-9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8978-l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l2348-9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GB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 GB?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GB/?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测定方法 GB/T16l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等离子体火炬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方案.doc

等离子体火炬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方案 概述: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规模日益扩大,人口大量增加,生活垃圾产生量逐年增长。 生活垃圾处理不当将污染土壤、地下水,传播疾病,对环境造成巨大危害。 采用现代化技术,提高管理水平,以投资省、运行费用低、运行稳定、安全可靠为设计 宗旨。 妥善处理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过程中产生的烟气、废渣,避免二次污染。 焚烧装置概况: 近年来永研环保科技陆续推出等离子火炬工业固废焚烧、等离子火炬医疗废弃物焚烧、 等离子火炬生活垃圾焚烧装置等一系列产品。 等离子火炬生活垃圾焚烧装置由等离子火炬、等离子火炬电源、进出料装置、焚烧炉、 搅拌输送、烟气处理系统组合而成。 焚烧装置工作机理: 生活垃圾、固态、半固态、液态废弃物由料仓进入等离子火炬焚烧炉,等离子焚烧炉内 置等离子火炬、搅拌、输送装置。 生活垃圾在搅拌输送装置作用下,翻滚前移,离子体火炬上千度穿透力极强的等离子焰, 在短时间内将生活垃圾焚烧殆尽。 汞、锌、铅、锡、铜等重金属氧化并随烟气排出,经活性炭喷射装置,喷射活性炭富集 后再行处理。 等离子火炬焚烧炉内烟气与生活垃圾逆向运动,助燃空气由等离子火炬焚烧炉布气机构输 入炉体。 生活垃圾由干燥区进入焚烧区时含水率已经显著降低,高温烟气自焚烧区经干燥区与生活垃圾相向运动。 焚烧炉工作于微负压状态,设有泄爆装置保证设备安全。 烟气净化: SNCR+ 半干法 +干法 +活性炭喷射 +袋式。 焚烧装置技术参数: 等离子体火炬: 工作温度:800--1000 ℃用户设定,自动控制。 输出功率:100--400kW 自动调节输出功率,精确控制焚烧炉温度。 使用寿命:连续工作 5000 小时 焚烧炉: 等离子火炬焚烧炉(微负压)日处理 50 吨 --200 吨 送料装置:以处理量决定进料频度。 温度传感器:实时采集温度数据。 泄压装置保证设备安全 控制器:DCS 控制

二恶英控制方法

摘要:本文对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中二恶英的形态、浓度分布及国内已投产并验收的企业的烟气排放数据进行了调查分析,并指出有效去除烟气中二恶英的措施有采用高效袋式除尘器和在袋式除尘器前喷加活性炭粉两种。 关键词:二恶英;垃圾焚烧;袋式除尘器 1前言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是经济发达、土地资源短缺的国家普遍采用的方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能有效实现城市垃圾处理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符合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现已在我国珠江三角洲及沿海经济发达城市得到认可并进入规模发展时期,将会成为这些地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主要方法。 但垃圾焚烧烟气中的二恶英却制约了垃圾焚烧发电产业的发展。因此对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中二恶英的存在形态及去除方法进行研究,将为二恶英的有效去除提供科学依据。 2二恶英的产生及控制 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中产生的二恶英,是垃圾中存在的苯类物质在一定温度条件和CuO的催化作用下,苯环上的氢离子被氯离子取代形成的多氯联苯类物质。依据苯环上氢离子被氯取代的数量和位置的不同,二恶英的种类达75种之多。由于其产生量与苯类物质、氯离子和CuO及温度有关,因此从清洁生产的角度出发,应首先从源头控制或减少城市生活垃圾中的苯类物质,含氯高的物质及含铜高的物质,其次是采用热解气化焚烧或二段式燃烧、控制Cu的氧化、二燃室过氧高温完全燃烧等方法以减少二恶英的产生。这样虽可以有效控制二恶英的产生,但仍不能将其完全消除。 3二恶英的形态及去除方法 二恶英以颗粒状态或气溶胶或气态存在。日本环保专家研究报告的垃圾焚烧同一装置烟气中二恶英类的形态、浓度分布情况见表1。 表1垃圾焚烧烟气中二恶英类的形态、浓度分布 国内部分已投产并完成了环保验收监测的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烟气排放监测数据见表2。 表2国内部分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监测数据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模板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 建标[ ]213号)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 加强国家对建设项目投资和建设的管理, 提高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的决策和规划建设水平, 合理确定和正确掌握建设标准, 保护环境, 推动技术进步, 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项目决策服务和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 是编制、评估、审批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 也是有关部门审查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标准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新建工程项目。改、扩建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的建设, 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执行国家环境保护、节约土地、劳动保护、安全卫生、节约能源、消防等有关方面的规定。 第五条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的建设水平, 应以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垃圾成分特点, 并考虑城市经济建设和科学技术的发展, 按不同城市、不同建设规模, 合理确定, 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卫生。

第六条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的建设, 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卫生专业规划, 统筹规划, 近、远期结合, 以近期为主。建设规模、布局和选址应与现有的垃圾收运及处理系统相协调, 改、扩建工程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 第七条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的建设, 应采用成熟可靠的技术、工艺和设备; 对于需要引进的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 应以提高项目的综合效益、推动技术进步为原则, 在充分的技术经济论证的基础上合理确定。 第八条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的建设, 应坚持专业化协作和社会化服务的原则, 合理确定配套工程项目, 提高运营管理水平, 降低运营成本。 第九条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的建设, 应考虑焚烧处理的资源化利用。 第十条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的建设, 应落实工程建设资金和土地、供电、给排水、交通、通信等建设条件; 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程建成后正常运行所需的费用。 第十一条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的建设, 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定额和指标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十二条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项目主体是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 以下简称”焚烧厂”) , 焚烧厂的建设, 应根据城市的规模与特点, 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建设数量。中小城市集中的地区宜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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