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理业务操作流程中行

保理业务操作流程中行
保理业务操作流程中行

国内综合保理业务操作规程

标准型操作规程

应该是错了,因为华夏银行保理流程是

2.1业务申请与受理

(1)卖方资料:

卖方申请保理授信额度,除向保理银行提交符合一般授信调查要求的正常授信审批资料以外,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A、上季度末应收账款明细表

B、与买方贸易背景说明。

(2)应收账款资料:

一、受理国内综合保理业务申请

(一)卖方保理商应要求卖方提交:【这个有问题吧?就提供这?和工行的以及保理公司的差很远】

1、印鉴相符的《国内保理业务申请书》(附件1.1.1);

2、基础交易合同/订单的正本及复印件;

(二)卖方保理商应审核:

1、《国内保理业务申请书》的记载真实、完整、准确;

2、所涉及的基础交易适合叙做保理业务;

3、基础交易合同对产品的数量、价款、质量、付款条件、纠纷/争议的解决方式等内容约定清楚;无限制债权转让及寄售等条款;

4、卖方原则上应在我行开立人民币账户。

二、向买方保理商申请信用额度

(一)卖方保理商对《国内保理业务申请书》审核无误后一个工作日之内,应填具并打印《国内保理业务信用评估委托书》(附件1.1.2,下称《委托书》),加盖国际结算部门章Notes发送至买方保理商。

(二)买方保理商收到《委托书》,应立即对买方在本行的授信情况进行调查,在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为买方核定信用额度,确定费率,并出具《国内保理业务信用评估意见书》(附件1.1.3,下称《意见书》),经国际结算部主管总经理签字并加盖部门章后Notes发送至卖方保理商。

(三)收到买方保理商《意见书》后,卖方保理商应确定自身业务费率,填制《国内保理信用额度核准通知书》(附件1.1.4,下称《通知书》)通知卖方。

三、签定协议

卖方保理商向卖方签发《通知书》后应与卖方签定《国内综合保理协议》(附件1.2),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有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双方各执一份。

四、回款账户的设立

卖方原则上应在我行开立保理保证金账户作为回款账户,账户管理遵照《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业务保证金账户

管理办法(2007年版)》执行。

如开立上述回款账户存在困难,也可使用一般账户作为回款账户,卖方保理商要切实做好回款监控工作。

五、应收账款的转让

(一)应收账款的审核

1、发票

卖方在转让应收账款时,除提交带有债权转让条款的商业发票(附件1.3),还应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部门另有规定无需开立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提交其它税务监制发票。

上述债权转让条款应明确回款账户(保理保证金账户或指定的一般账户)。

卖方保理商应对卖方提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各联(包括发票联、抵扣联、记账联)、其它税务监制发票进行包括金额等相关要素的审核,并复印、留存,复印件上应标注“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经办人员签章。

如卖方在办理保理业务时只能提交增值税发票的记账联,卖方保理商应对包括金额等相关要素进行审核,与税务机关进行核对,并复印、留存,复印件上应标注“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经办人员签章。

卖方保理商应根据具体业务情况,采用抽检方式对增值税发票或其他税务监制发票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2、货运单据

卖方在转让应收账款时,应提交与运输方式相适应的货运单据,包括但不限于公路、铁路、内河、空运、海洋运输单据,邮政收据、货物收据或由仓储机构、监管机构签发的入库、出库单/证明、服务贸易项下的工程结算单及其它相关凭证等,卖方保理商须审核卖方提交的单据,确认发票与货运单据等各相关要素记载一致无误,确保基础交易的真实性。

3、其它单据

(二)应收账款的转让

1、卖方保理商可要求卖方在首次转让应收账款时向买方寄送介绍信(附件1.4)。

2、卖方保理商在增值税发票或其它税务监制发票背面批注“本发票项下应收账款已转让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后,卖方将上述单据自行或委托卖方保理商寄送买方,将应收账款转让卖方保理商。卖方保理商应进行会计账务处理。

3、卖方保理商应填制《发票清单》(附件1.5)。由经办和主管人员签字并加盖业务专用章后NOTES发送买方保理商,将应收账款转让买方保理商。

(三)买方保理商在收到《发票清单》后应登记《买方保理业务登记表》(附件1.6),并做会计账务处理。

六、融资

(一)审核《国内保理融资申请书》(附件1.7)

卖方应提交印鉴相符的《国内保理融资申请书》,卖方保理商应

审核各要素,确保其真实、准确。

(二)核准融资申请

1、卖方保理商只能对卖方受核准的应收账款提供融资。每笔融资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受核准发票金额的90%,买方放弃争议的情况下融资比例可为受核准发票金额的100%。

2、卖方保理商应确定对卖方的融资比例、融资利率,计算融资金额,并在《国内保理融资申请书》上填写银行审批意见。

(三)发放融资

卖方保理商为卖方办理入账手续,进行融资会计账务处理。

(四)融资期限

融资期限应根据基础交易的付款期限确定,最长为付款期限加买方保理商的担保付款期限。

七、催收及回款监控

买方保理商应定期对已到期的应收账款进行催收。除涉及争议的到期应收账款外,应从到期日开始每周向买方催收至少一次,直至买方付款。

卖方保理商应加强回款监控,并与买方保理商保持及时沟通联络。

八、收款与收费

1、除另有约定,卖方保理商应在卖方转让应收账款或向卖方融资时收取费用,并及时划付其中买方保理商费用。

2、卖方保理商收到买方付款后,扣除融资本息,贷记卖方账户

并做会计账务处理。

3、卖方保理商通知买方保理商已收款,买方保理商登记《买方保理业务登记表》,并做会计账务处理。

九、对账

卖方保理商应与卖方就应收账款定期对账。

十、人行征信系统登记

国内综合保理(含隐蔽型国内综合保理)项下核定信用额度时,不计入买方征信信息;融资时不计入卖方及买方征信信息;进行担保付款或垫款时,应按风险发生的实质,计入买方或卖方征信信息。

十一、特殊情况的处理

(一)信用额度变更和取消

1、卖方申请对现有信用额度作展期及增、减额等,应向卖方保理商提交《国内保理信用额度变更申请书》(附件1.8.1)。

卖方保理商应填制《国内保理信用额度变更委托书》(附件

1.8.2),加盖部门章,在一个工作日内NOTES发至买方保理商。

2、买方保理商收到《国内保理信用额度变更申请书》后应及时对买方情况进行调查,决定对信用额度的变更,出具《国内保理信用额度变更意见书》(附件1.8.3),由国际结算部门主管总经理签字并加盖部门章NOTES发送至卖方保理商,并登记《买方保理业务登记表》。

3、卖方保理商收到《国内保理信用额度变更意见书》后,应以《国内保理信用额度变更通知书》(附件1.8.4)通知卖方。

4、如买方保理商自行决定变更或取消额度,应出具《国内保理信用额度变更意见书》,由国际结算部门主管总经理签字并加盖部门章NOTES发送至卖方保理商,卖方保理商应按上述第3条执行。

5、信用额度的变更和取消对卖方收到通知后的发货有效。卖方在收到通知前所有发货产生的应收账款依然执行原信用额度,但应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转让给卖方保理商。

(二)争议的处理

1、买方保理商应于应收账款到期日前向买方了解已转让给买方保理商的应收账款所产生的争议情况,并于当日以《国内保理争议意见书》(附件 1.9.1)通知卖方保理商,同时在《买方保理业务登记表》中登记。卖方保理商收到《意见书》后,应于当日向卖方签发《国内保理争议通知》(附件1.9.2),要求卖方回签。

2、如卖方保理商已向卖方提供融资,应立即收回融资本金及利息,或要求卖方归还,并做相应的会计账务处理。

如账户余额不足或卖方不予归还的,国际结算部门应适时通知客户关系部门协助催收。

3、卖方保理商与买方保理商原则上不介入买卖双方争议的解决。应买卖双方的要求,卖方保理商与买方保理商可在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的前提下协助解决争议。

4、卖方保理商应协助并敦促卖方尽快解决争议,并将争议解决的进展情况及结果及时通知买方保理商。

5、在收到有关争议通知后的30天内,如买卖双方以“协商”方

式解决争议;或在收到有关争议通知后的一年内,买卖双方通过法律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卖方保理商按如下要求处理:如解决结果完全有利于买方,或在上述时限内未产生解决结果,卖方保理商应要求买方保理商将应收账款反转让(《反转让通知I》附件 1.10.1),卖方保理商再将有关应收账款反转让(《反转让通知II》附件 1.10.2)给卖方,收回融资(如有)并做相应会计账务处理。

如解决结果部分或全部有利于卖方,买方保理商应履行催收及/或担保付款责任,做有关会计账务处理。

(三)担保付款的处理

1、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买方保理商应履行担保付款责任。

(1)在发票到期日后60天内未收到买方的付款且未收到争议通知,买方保理商应于到期日后第60天做担保付款;

(2)如已发生争议,但争议已在卖方收到有关争议通知后30天内通过买卖双方协商,获得了完全有利于卖方的解决结果,但买方仍不付款,买方保理商应于到期日后第90天做担保付款。

(3)如已发生争议,但争议已在卖方收到有关争议通知后一年内通过法律诉讼或仲裁方式,获得了完全有利于卖方的解决结果,买方保理商应予催收,但买方仍不付款,买方保理商应于诉讼或仲裁确定的买方应付款日起15天做担保付款。

2、卖方保理商收到买方保理商担保付款后,应为卖方入账并做相应会计账务处理。

3、买方保理商在进行担保付款后,应在《买方保理业务登记表》上做好相应的登记工作。买方保理商应以卖方应收账款受让人的身份向买方主张相关债权,如买方不付款,买方保理商的国际结算部门应及时通知客户关系部门协助催收。

十二、协议终止

与卖方的《国内综合保理协议》终止时,卖方保理商应通知买方保理商。

十三、业务档案管理

(一)卖方保理商应按同一卖方、同一买方设立业务专卷,有关业务档案按发生时间顺序归档。

(二)业务档案保管年限为业务完结日起五年。

隐蔽型操作规程

一、隐蔽型国内综合保理业务是指应收账款转让的事实暂不通知买方,但我行保留一定条件下通知权利的国内综合保理业务。

隐蔽期通常为发票转让日至发票到期日后30天。

二、隐蔽型国内综合保理与标准的国内综合保理业务的流程差异主要在于应收账款的转让、通知和催收环节。

1、卖方保理商应与卖方签订《隐蔽型国内综合保理协议》(附件

2.1)。

2、卖方以商业发票(附件1.3)向卖方保理商转让应收账款,并暂不通知买方。

卖方保理商留存上述单据备用,无需寄送买方。

3、增值税发票或其它税务监制发票无需背面批注。

三、隐蔽期结束后的处理

1、卖方要求公开

隐蔽期结束,如卖方要求公开,则卖方保理商应要求卖方向买方提交上述商业发票,告知应收账款已转让卖方保理商事实。买方保理商进行催收,如买方在发票到期日后90天仍未付款且未提出争议,买方保理商应承担担保付款责任;如买方在发票到期日后90天内提出争议,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争议已在卖方收到有关争议通知后30天内通过买卖双方协商,获得了有利于卖方的解决结果,但买方仍不付款,买方保理商应于到期日后第120天做担保付款。

(2)争议已在卖方收到有关争议通知后一年内通过法律诉讼或仲裁方式,获得了有利于卖方的解决结果,买方保理商应予催收,但买方仍不付款,买方保理商应于诉讼或仲裁确定的买方应付款日起15天做担保付款。

卖方保理商收到买方保理商担保付款后,应为卖方入账并做相应会计账务处理。

买方保理商在进行担保付款后,应在《买方保理业务登记表》上做好相应的登记工作。买方保理商应以卖方应收账款受让人的身份向

买方主张相关债权,如买方不付款,买方保理商的国际结算部门应及时通知客户关系部门协助催收。

2、卖方要求不公开

隐蔽期结束,如卖方要求不公开,根据协议,卖方保理商有权立即收回融资本息;买方保理商担保付款责任解除。如卖方保理商未能从卖方处全额收回融资本息,卖方保理商有权将应收账款已转让的事实通知买方,要求买方向卖方保理商全额付款。卖方保理商收到买方付款后,扣收尚未全部收回的融资本息和其它费用,余额支付卖方。

商业保理类型+业务流程图

(二)业务品种 七、业务流程与风险控制(一)业务流程 1、业务受理

客户提出保理业务的申请后,由运营部门指派承办人对客户及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保理项目,由项目承办人报总经理审批立项。 2、调查分析 总经理批准立项后,风控部门对拟做保理业务的相关当事人进行调查,合规部门指派承办人对拟转让的应收账款是否存在已转让或者质押的情况进行查询。与此同时,运营部门负责起草项目评审报告书,风控部门、财务部门、技术部门则负责完成报告中风险评估、财务分析、数据采集有关的部分。 3、业务审批 项目评审报告书完成后送总经理审阅,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总经理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进行审批;超过3000万的项目,由总经理提交风险评审委员会或董事会进行评审。 4、合同管理 项目评审通过后,运营部门负责起草保理合同,交合

规部门审查;合规部门审查通过后,运营部门负责与客户签订保理合同,合规部门负责办理应收账款转让登记,并负责保管保理业务文件。 5、资金管理 保理合同签订后,结算部门办理集中代付/批扣、POS 刷单、开立保理专户等手续,运营部门向财务部门提交资金拨付申请单,经合规部门、稽查部审核通过后,报总经理审批同意,由结算部门负责向客户支付保理预付款。 6、融资管理 结算部门向客户支付保理预付款后,提出融资申请,通过评审后,通过资产交易/发行产品等形式获得融资。 7、业务监管 保理合同生效后,在履行保理合同的过程中,运营部门、风控部门、财务部门、结算部门、技术部门、合规部门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对业务进行日常跟着监督,并按月出具业务跟踪报告,发行问题,即使提交运营部门,有运营部门通知客户整改。对已发生的风险,有风控部门负责处

保理业务操作流程

嘉穗商业保理业务操作流程指引 一、以下业务操作指引涉及到商业保理公司的市场部门、风控部门、 资产管理部门等,各部门人员应恪守职责在保理业务的不同阶 段相互配合完成保理业务的完整流程。 二、保理业务一般操作流程 1、保理项目开发 本流程需项目经理通过与融资企业直接或间接联系并介绍我公司主要产品及一般操作方式,待融资企业确定认可保理业务操作流程后可进行下一步资料收集工作。 2、企业资料收集整理 与企业初次沟通顺利并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后方可向企业财务收集有关资料,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2.1融资企业五证一卡,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身份证; 2.2公司简介、公司章程、验资报告; 2.3公司股东会同意办理本业务的决议(需盖公章); 2.4公司近三年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2.5与主要买方近1年交易记录材料:年度合作协议/大合同、发票、收款凭证、对账单每户1份; 2.6与主要买方最近交易记录材料:年度合作协议/大合同、发票、收款凭证、对账单每户各1份; 2.715日内的个人及企业征信报告原件; 2.8最近6个月主要结算银行流水对账单和用于公司账务结算的

个人账户结算单。 2.9拟融资应收账款明细; 2.10拟融资应收账款对应下游客户情况简介。 2.11应收账款资料: (1)相关交易合同; (2)货运证明或其他表明货物确已发运的单据;交易发票;提货单、质检证明、预付款(定金)证。 3、项目立项 项目经理在现有资料中综合企业当前征信情况、各项财务数据以及贸易背景及合同初步判定项目是否符合我司保理业务进件标准,同时可在百度或其他三方机构渠道查询企业是否有不良信息或民间借贷记录等。融资企业各项数据达标后由项目经理撰写项目立项报告。 4、风控初审 项目经理需把收集过来的企业完整资料及立项报告交于本项目对接的风控部门同事,并配合风控同事随时补充项目缺少的相关资料,有需要情况可由项目经理配合风控直接联系企业财务进行沟通。风控初步审核通过后将项目上报风评会。 5、风评会初步评估 由我司选定一个风评会负责人,根据项目进件情况每周不定期组织一至二次会议,风评会小组成员暂定为四人,负责人由资产运营部张纯青总经理担任。风评会由项目经理向各委员介绍项目概况,讨论后表决通过的项目由保理公司相关负责人安排人员去企业实地尽职

保理业务操作流程 中行

国内综合保理业务操作规程 标准型操作规程 应该是错了,因为华夏银行保理流程是 2.1业务申请与受理 (1)卖方资料: 卖方申请保理授信额度,除向保理银行提交符合一般授信调查要求的正常授信审批资料以外,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A、上季度末应收账款明细表 B、与买方贸易背景说明。 (2)应收账款资料: 一、受理国内综合保理业务申请 (一)卖方保理商应要求卖方提交:【这个有问题吧?就提供这?和工行的以及保理公司的差很远】 1、印鉴相符的《国内保理业务申请书》(附件1.1.1); 2、基础交易合同/订单的正本及复印件; (二)卖方保理商应审核: 1、《国内保理业务申请书》的记载真实、完整、准确; 2、所涉及的基础交易适合叙做保理业务; 3、基础交易合同对产品的数量、价款、质量、付款条件、纠纷/争议的解决方式等内容约定清楚;无限制债权转让及寄售等条款;

4、卖方原则上应在我行开立人民币账户。 二、向买方保理商申请信用额度 (一)卖方保理商对《国内保理业务申请书》审核无误后一个工作日之内,应填具并打印《国内保理业务信用评估委托书》(附件1.1.2,下称《委托书》),加盖国际结算部门章Notes发送至买方保理商。 (二)买方保理商收到《委托书》,应立即对买方在本行的授信情况进行调查,在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为买方核定信用额度,确定费率,并出具《国内保理业务信用评估意见书》(附件1.1.3,下称《意见书》),经国际结算部主管总经理签字并加盖部门章后Notes发送至卖方保理商。 (三)收到买方保理商《意见书》后,卖方保理商应确定自身业务费率,填制《国内保理信用额度核准通知书》(附件1.1.4,下称《通知书》)通知卖方。 三、签定协议 卖方保理商向卖方签发《通知书》后应与卖方签定《国内综合保理协议》(附件1.2),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有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双方各执一份。 四、回款账户的设立 卖方原则上应在我行开立保理保证金账户作为回款账户,账户管理遵照《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业务保证金账户

商业保理操作流程

第一章保理基本业务流程及操作规范 保理业务主要具有如下特点:卖方企业不承担因赊账带来的账期;卖方企业向保理商出售应收账款,取得货币资金,加速资金周转;保理商负责营收账款的管理和催收工作,承担付款人到期不能足额支付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 商业保理基本业务流程如下: 1、销售方提出需做保理业申请后,投行部根据核查买卖双方合同、财务报表、银行结算单、结算发票、银行贷款卡和实地走访企业情况,以确认合作贸易的真实性、买卖双方的企业信用、付款节点确认的方式等问题,编写详细的调查分析报告,制定切实可行的业务操作方案,按规定权限批报。 2、经风险控制部审核通过后,投行部与销售方签订保理合同的同时要确认销售方已向买方发出了《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买方向保理商发送《确认通知书》。并在人民银行应收账款抵押转让登记系统登记转让的应收账款登记信息。 3、风险控制部和投行部共同对资料和手续进行合规审核确认。 4、财务部根据约定预付比率发放融资款项。 5、销售商或保理商按应收账款约定在收款日前向购货商催收应收账款。 6、购货商按应收账款约定付款。 7、保理商收妥货款后,扣除融资本息及有关费用后,将保理余额支付销售商。如购货商在宽延期后仍未付清全部货款,销售商对保理额

度内未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等额回购。——保留追索权 8、风险控制部负责客户的后期信息风险管理,投行部负责与客户保持沟通,并随时获取最新客户信息。 保理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及详细业务流程, 详见附件1保理公司业务管理办法;附件2保理过程管理流程 第二章设立企业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商业保理业务基本业务流程风险防范形式如下: 1、确认贸易的真实性:买卖双方非关联企业,双方必须一年以上合作期限,提供真实合同,对应的发票和银行结算流水单(良好的付款历史记录),物流提单等,必须确认证明长期真实的贸易背景,以降低贸易风险。 2、核规买卖双方的企业信用:其中至少乙方必须是大型优质信用企业,降低信用风险。 3、付款节点确认:必须完成贸易合同规定的产品交易,法律已承认的有效应收账款形成后,放款购买应收账款。实际交易已完成,用款方的资金已经投入到了贸易生产中去转变成产品,不存在资金挪用的可能,降低财务风险。 4、后期信息风险管理:买卖贸易双方每一次结算的动态信息都在保理公司的系统中,保理公司将会行业、每一个企业历史付款记录在系统中做风险统计,排查早期潜在风险,降低业务风险。 5、其他风险规避措施:可以增加购买保险,担保,仓单抵押等方式

保理公司业务..

保理业务 一、保理的定义、分类及经营范围 1、定义 保理业务是指销货方(债权人)将其因向购货方(债务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其他原因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销货方保理公司,由销货方保理公司为销货方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及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实质是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向其他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担保融资方式。 2、分类 根据购货方保理商是否承担担保付款责任,保理可分为双保理和单保理;根据保理公司是否保留对销货方的追索权,保理业务可分为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按是否向购货方公开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的事实,可分为公开保理和隐蔽保理。 3、经营范围 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销售分户(分类)帐管理;与保理方业务相关的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商业保理相关咨询服务;法律法规准予从事的其他业务。 二、适用对象 主要适用于应收账款数量较多、质量较好,且购货方相对较为稳定的法人客户。

三、特点 1、能满足客户多方面融资需求; 2、能解决客户担保难问题; 3、能与客户保持良好、稳定的业务往来; 4、帮助客户改善资产状况,优化资产负债表结构。 四、保理业务的基本要求 1、办理保理业务的应收账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商品交易或提供的服务合法、有效、真实,购销双方没有争议; (2)应收账款权属清楚,没有争议,不受抵消权、质押权、留置权、求偿权的影响; (3)应收账款还款期限一般在12个月内。 (4)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合理、坏账比例小、风险能有效预测和控制,应收账款周转率在行业良好值以上; (5)购销合同中没有含有禁止应收账款转让的条款。 2、办理有追索权(回购型)保理业务的,销售商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信用等级在A(含)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 (2)经营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现金流量充足,有较强的回购和偿债能力; (3)发展前景良好,主要产品所占市场份额较大;

银行各类业务流程操作说明汇编

第1章大额支付业务流程操作说明 1.1基本规定 1.大额实时支付系统是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的主系统之一。主要处理同城、异地的金额在规定起点以上的跨行贷记支付业务和紧急的小额贷记支付业务,人民银行系统的贷记支付业务以及即时转账业务等。大额支付指令逐笔实时发送、全额清算资金。 2.大额支付业务的金额起点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标准,目前人行标准为5万元(含)以上。 3.吉林省农村信用社支付系统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县级行社负责所辖通汇机构支付业务的资金清算、业务的监督与管理;通汇机构负责按照支付系统管理办法及相关操作规程办理各项支付业务。 4.县级行社在省联社清算中心开立资金清算账户,缴存足够的清算资金,用于通汇机构支付业务的资金清算。省联社清算中心在人民银行开立资金清算账户,缴存足够的清算资金保证资金及时清算。 5.大额支付系统分为营业准备、日间处理、业务截止、清算窗口、日终处理、日切处理六个阶段。 6.支付系统的运行时间按照人民银行规定执行。大额支付系统受理业务时间:8:30-16:30;业务截止时间:16:30-17:00;清算窗口时间:17:00-17:30。 7.经办员应根据支付系统工作状态正确处理支付业务,当日事,当日毕,不得拖延,日终应对各类账务进行核对,确保账账相符。 8.实时监控系统状态,如需进行后续处理的往、来业务,应及时处理。 9.认真处理查询、查复。做到“有疑必查,有查必复,复必详尽,切实处理”。对当日收到的查询业务至迟下一工作日的上午9:30前处理完毕。 10.发起行发起大额支付业务,应根据汇款人的要求确定业务的优先支付级次。优先级次按下列标准确定:

商业保理操作流程

保理业务操作规程 XX保理发【2017】001号保理业务操作流程图

流程说明: 一、立项: 1、立项准备: (1)业务人员前期开拓客户,按照【附件1:前期沟通的问题汇总】及【附件2:保理业务资料清单】跟客户沟通相应问题并收集资料; (2)问题落实清楚后,业务人员撰写立项报告【附件3:项目立项报告】,填写【附件4:网络查询信息汇总】(放款申请流程中再次复核更新数据信 息); (3)报告完成后,发送运营人员,由运营人员根据【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的实际情况初步决定是否发起立项会,初步通过后再由 直属领导最终决定是否发起立项会; (4)【业务人员收集资料---撰写立项报告---发送运营(项目所有资料及立项报告)---直属领导】 2、发起立项会: (1)由运营人员负责联系集团风控及法务确认立项会的时间后,需OA预约会议室,并提前三个工作日将该项目全部的业务资料及立项报告以邮件 的形式发送给集团风控及法务; (2)【运营人员---集团风控/法务(提前三个工作日)】 二、尽调 1、尽调前: (1)业务人员落实清楚立项时集团风控/法务提出的问题,以邮件形式发送运营人员复核(最晚次工作日10:00前发送),由运营人员转发至集团 风控、法务,并召集集团风控及法务,就尽调要落实的问题以及要做 的工作进行明确,汇总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联席,且必须将问题落实 清楚后方可安排尽调;(立项会后5个工作日完成上述工作)(2)【业务人员---运营人员---集团风控(确定尽调时间)】 2、尽调后: (1)尽调回来第一个工作日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项目情况,确定项目是

否继续推进;

保理业务操作流程

保理业务操作流程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嘉穗商业保理业务操作流程指引一、以下业务操作指引涉及到商业保理公司的市场部门、风控部门、资 产管理部门等,各部门人员应恪守职责在保理业务的不同阶段相互配合完成保理业务的完整流程。 二、保理业务一般操作流程 1、保理项目开发 本流程需项目经理通过与融资企业直接或间接联系并介绍我公司主要产品及一般操作方式,待融资企业确定认可保理业务操作流程后可进行下一步资料收集工作。 2、企业资料收集整理 与企业初次沟通顺利并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后方可向企业财务收集有关资料,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2.1融资企业五证一卡,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身份证; 2.2公司简介、、; 2.3公司股东会同意办理本业务的决议(需盖公章); 2.4公司近三年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2.5与主要买方近1年交易记录材料:年度合作协议/大合同、发票、收款凭证、对账单每户1份; 2.6与主要买方最近交易记录材料:年度合作协议/大合同、发票、收款凭证、对账单每户各1份; 2.715日内的个人及企业征信报告原件;

2.8最近6个月主要结算银行流水对账单和用于公司账务结算的个人 账户结算单。 2.9拟融资应收账款明细; 2.10拟融资应收账款对应下游客户情况简介。 2.11资料: (1)相关交易合同; (2)货运证明或其他表明确已发运的;交易发票;、质检证明、()证。 3、项目立项 项目经理在现有资料中综合企业当前征信情况、各项财务数据以及贸易背景及合同初步判定项目是否符合我司保理业务进件标准,同时可在百度或其他三方机构渠道查询企业是否有不良信息或民间借贷记录等。融资企业各项数据达标后由项目经理撰写项目立项报告。 4、风控初审 项目经理需把收集过来的企业完整资料及立项报告交于本项目对接的风控部门同事,并配合风控同事随时补充项目缺少的相关资料,有需要情况可由项目经理配合风控直接联系企业财务进行沟通。风控初步审核通过后将项目上报风评会。 5、风评会初步评估 由我司选定一个风评会负责人,根据项目进件情况每周不定期组织一至二次会议,风评会小组成员暂定为四人,负责人由资产运营部张纯

保理系统框架及业务操作流程

保理系统框架及业务操作流程 根据保理业务的发展模式,保理系统的框架建立在总行国际部集中管理和审批、分行国际部统一操作和客户部门分散营销的模式上,并适合以总行国际部作为保理业务操作中心集中管理、审批和统一操作,分行专职营销的业务经营管理模式。 一、保理业务的基本流程 (一)信用额度的申请及核准流程 卖方(出口商)分行客户部 1、分行或总行信管部 2、分行国际部 3、总行国际部 4、买方分行国际部或国外保理商 5、总行国际部 6、卖方(出口商)分行国际部 7、卖方(出口商)分行客户部 1、卖方(出口商)所在地分支行客户部根据我行的统一授信制度,将客户的 保理授信(信用额度或融资额度)申请报本行信管部,超本行权限上报总行信管部审批。 2、额度核准后,客户部将有关保理业务的材料(合同、保理协议等)报分行 国际部审核。 3、分行国际部审核合格后,报总行国际部审批。 4、由总行国际部统一将申请递交买方分行国际部或国外保理商。 5、买方分行国际部或国外保理商将额度回复总行国际部。 6、总行国际部通知卖方(出口商)分行国际部。 7、卖方(出口商)分行国际部通知卖方(出口商)分行客户部。 (二)额度核准后的保理业务操作流程 卖方(出口商) 1、买方(进口商) 2、 4、8 5、 6、 3、 卖方分行(出口保理商)买方分行(进口保理商) 7、 1、收到我行的额度核准通知后,卖方(出口商)向买方(进口商)发货。 2、卖方(出口商)将申请书、合同、发票、及提单等单据提交卖方分行(出 口保理商),进行应收帐款的转让。 3、卖方分行(出口保理商)通知买方分行(进口保理商)应收帐款的转让。

4、卖方分行(出口保理商)根据融资额度向卖方(出口商)提供一定比例的 贸易融资。 5、买方分行(进口保理商)到期提示买方(进口商)付款。 6、买方(进口商)将全部款项付至买方分行(进口保理商)。 7、买方分行(进口保理商)扣除自身的保理费用后划付卖方分行(出口保理 商),或买方(进口商)发生信用风险,由买方分行(进口保理商)做担 保付款。 8、卖方分行(出口保理商)扣除融资本金,并收取手续费和利息后,余款划 付卖方(出口商)。 二、保理系统框架 1、大集中模式。总行集中管理和部分产品复核确认,各分行(同城支行集中在分行操作)、异地支行为操作中心,同城支行可查询、打印。 2、系统可含盖的保理业务品种。按不同的分类方法,可分为国内、国际保理,有追索权和无追索全,融资及不融资,仅提供收款服务或应收帐款管理等。 3、授权级别。 额度方面:额度的维护分为总行维护和分行维护两类,每类设经办、复核两极; 业务操作方面: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异地支行业务是由异地支行录入发送到相应管理分行复核、再发送总行复核确认;二是分行业务是由分行录入发送总行复核确认。即总体分为三个级别:支行、分行、总行;每个级别为三个人:经办、复核、授权。 该操作在部分交易模块中体现,如涉及金额变化、争议的处理等。 4、额度管理。客户额度和保理商额度与信管系统做接口,由总行进行维护和管理,通过额度共享方式控制风险。系统中的每个客户的额度是根据业务品种不同设立的不同额度组合,每个保理额度包括保理业务种类、卖方及买方名称、额度金额、期限、费率,协议版本及特殊事项等,因此额度的设置要与产品相关联,如国内商业发票贴现额度只能做贴现业务,不能办理出口商业发票贴现、出口保理等。 5、合同文本管理:合同文本与额度种类对应关系可以用参数化维护。如商业发

银行信用卡业务操作流程

附件: 银行信用卡业务操作流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信用卡业务发展,充分利用我行优质代发工资客户资源,开展面向大众、链接商户、直接消费的信用卡小额消费贷款业务,总行推出了具有“客户广泛、方便快捷、风险可控、费用合理”优势的银行信用卡产品(以下简称银行卡),并制定了《牡丹“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见附件1)。为规范银行卡业务管理与操作,根据有关业务管理规定及要求,制定本流程。 第二条银行卡采用专用卡面及卡BIN,卡BIN为622246,卡种为银联品牌个人贷记卡。银行卡须通过牡丹卡审核作业系统完成资信审核和授信审批,且“产品营销编号”、“产品功能编码”、“授权控制代码”、“取现透支比例”设置须符合银行卡相关规定。 第三条银行卡可办理分期付款消费(以下简称“分期消费”)、存款、取现和转账等业务,但不得透支取现和透支转账;仅可在指定商户分期消费,单笔分期消费金额不得低于600元人民币,并可在2至24期内自主选择分期期数,对于报经总行同意的专项分期业务,分期期数最长不超过36期;

分期消费手续费比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折算后的标准收取。银行卡须绑定持卡人代发工资账户作为第二还款来源。 卡片正面: 卡片背面: 第二章参数管理 第四条银行卡业务涉及的参数 (一)代发工资户预审批额度策略参数表 代发工资户预审批额度策略参数表用于定义代发工资目

标客户预审批推荐额度策略,包括:客户贡献星级、存量客户评分等级、月均代发工资额上限、月均代发工资额下限和比例。代发工资户预审批额度策略参数表由总行使用“代发工资户预审批额度策略参数表维护(4721)”交易按照客户贡献星级+存量客户评分等级+月均代发工资额上限+月均代发工资额下限为条件设置维护。 总行、发卡机构可使用“代发工资户预审批额度策略参数表维护(4721)”交易查询。 (二)代发工资户推荐产品等级策略参数表 代发工资户推荐产品等级策略参数表用于定义代发工资目标客户推荐产品等级策略,包括:月均代发工资额上限、月均代发工资额下限和推荐等级。代发工资户推荐产品等级策略参数表由总行使用“代发工资客户推荐产品等级策略参数表维护(4722)”交易按照月均代发工资额上限+月均代发工资额下限为条件设置维护,总行、发卡机构可使用“代发工资客户推荐产品等级策略参数表维护(4722)”交易查询。 (三)审核作业系统常量表 审核作业系统常量表涉及银行卡业务的参数包括:目标客户登记簿中星级客户有效期、代发工资客户有效期,由总行使用“审核作业系统常量表维护交易(4781)”设置维护。 总行、发卡机构使用“审核作业系统常量表维护交易(4781)”进行查询。

保理业务流程及实施细则

保理工作流程及实施细则保理流程图:

实施细则

1. 首次办理保理业务,需要客户提交保理申请书。项目经理负责收集采购商及供货商有关资质资料,负责核对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并要求相关方加盖公章或出具方公章。 需要提交的资料有: ⑴买、卖双方基本情况表(指定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⑵卖方企业须提供基础信息资料:公司简介、公司章程、经过年审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简历和身份证明,如果授权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权人身份证明;公司有权决策机构或有权决策人同意办理本业务的决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介绍。 ⑶卖方提供的财务资料:验资报告;贷款卡复印件及银行打印的《基本信用信息报告》(可去其贷款行或基本户开户行打印),以及银行贷款情况说明;卖方提供近三年及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科目余额表至三级明细,最近三年12月份国地税纳税申报表),审计报告;公司应收账款管理体系和应收账款明细情况。卖方本年及上年度银行账户流水对账单(所有银行账户)。 ⑷买方企业须提供资料:公司证明文件,包括:公司简介、公司章程、经过年审的营业执照等;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2.资料收集后,由项目经理牵头组成项目组,分别从公司基本情况、行业背景信息、交易模式等方面,展开了解,设计产品方案,并结合风控部、财务部进行法务、财务等方面的分析,最终出具尽职调查报告。提交授信委员会,由委员会形成最终决议,并结合同业、卖

方、买方三方面为项目授信。 3.存续客户不必再提交尽调报告,直接由项目经理提交授信委员会,需要风控部出具意见,最终形成项目授信决议。 4.保理业务(这里只做有追索权的明保理)申请资料:融资性保理、到期保理需要提供保理业务申请书、应收账款管理同意书、债权转让通知书和全套债权文件。其中,融资性保理,项目经理需要将一份保理预付款申请书提交给财务部门,进行后续放款操作。申请书需要经过项目经理、风控部、财务部的签字确认。 5.全套债权文件包括并不限于:购销合同原件或经证实为原件的复印件;经买方确认的应收账款对账单副本,标明相关交易合同应收账款付款情况、付款期限及付款条件明细;货运证明或其他表明货物确已发运的单据;交易发票;提货单、质检证明、预付款(定金)证明等。 6.财务部门放款后,项目经理需要建立相关业务台账标明放款金额、放款比例、起息日、到期日、利息、手续费、还款金额、还款日等信息,并进行定期对账催收的工作。 7.买方到期回款后,保理商扣除所有本金和费用将余款打回卖方账户,项目即告完成,并可以开始下一批转让事宜。 8.整个流程,由风控部进行稽核监督,并按照制度严格规范。

保理业务操作流程 中行

国综合保理业务操作规程 标准型操作规程 应该是错了,因为华夏银行保理流程是 2.1业务申请与受理 (1)卖方资料: 卖方申请保理授信额度,除向保理银行提交符合一般授信调查要求的正常授信审批资料以外,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A、上季度末应收账款明细表 B、与买方贸易背景说明。 (2)应收账款资料: 一、受理国综合保理业务申请 (一)卖方保理商应要求卖方提交:【这个有问题吧?就提供这?和工行的以及保理公司的差很远】 1、印鉴相符的《国保理业务申请书》(附件1.1.1); 2、基础交易合同/订单的正本及复印件; (二)卖方保理商应审核: 1、《国保理业务申请书》的记载真实、完整、准确; 2、所涉及的基础交易适合叙做保理业务; 3、基础交易合同对产品的数量、价款、质量、付款条件、纠纷/争议的解决方式等容约定清楚;无限制债权转让及寄售等条款;

4、卖方原则上应在我行开立人民币账户。 二、向买方保理商申请信用额度 (一)卖方保理商对《国保理业务申请书》审核无误后一个工作日之,应填具并打印《国保理业务信用评估委托书》(附件1.1.2,下称《委托书》),加盖国际结算部门章Notes发送至买方保理商。 (二)买方保理商收到《委托书》,应立即对买方在本行的授信情况进行调查,在10个工作日决定是否为买方核定信用额度,确定费率,并出具《国保理业务信用评估意见书》(附件1.1.3,下称《意见书》),经国际结算部主管总经理签字并加盖部门章后Notes发送至卖方保理商。 (三)收到买方保理商《意见书》后,卖方保理商应确定自身业务费率,填制《国保理信用额度核准通知书》(附件1.1.4,下称《通知书》)通知卖方。 三、签定协议 卖方保理商向卖方签发《通知书》后应与卖方签定《国综合保理协议》(附件1.2),协议一式两份,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有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双方各执一份。 四、回款账户的设立 卖方原则上应在我行开立保理保证金账户作为回款账户,账户管理遵照《中国银行股份国际结算及贸易融资业务保证金账户管理办法(2007年版)》执行。

某银行综合柜员业务操作流程

资料范本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某银行综合柜员业务操作流程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仅供参考,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不需要的部分可直接删除,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信用社(银行)综合柜员业务操作流程第一章 综合柜员的定义 综合柜员制是指在严格授权管理下,以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较高的人员素质为基础,实行单人临柜处理会计、出纳、储蓄、中间代收业务等面向客户的全部业务的劳动组合形式。 实行综合柜员制的营业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较好的内部管理基础,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内控制约机制完善。 二、建立了符合柜员制要求的严谨的劳动组织形式和完善的业务操作规程。 三、设有事后监督岗,能够实施全面、及时的事后监督。 四、利用综合业务系统进行业务处理,每个柜员配置一套计算机终端及打印设备,一台高性能防伪点钞机及其他必要的办公设施。 五、有完善的、先进的电子化监控设施。营业厅内外安装电视监控录像设备,柜员每天营业开始直至营业结束账务轧平,业务操作过程始终处于监控之中。 六、营业柜台等基础设施符合安全保卫要求。 第二章 综合柜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直接面对客户的柜面业务操作以及受理有关业务查询、咨询等前台业务,不得故意压票或拒绝办理。

二、对其经办的每笔业务必须按规定逐笔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确保交易选择及要素录入的准确性、完整性,并根据所办理业务的性质加盖有关印章及柜员名章。 三、严格执行柜员限额制度,超过限额部分及时上交入库。现金整理整把的入柜,整捆的入库。柜员之间的现金调拨必须由主管柜员统一调配。柜员如遇特殊情况,需柜员之间现金互相调剂的,由调入柜员负责对调入的现金当面点清,如果调入柜员不按要求清点,一旦发生现金调拨差错,由调入柜员负责。柜员内部现金调拨与上缴,调出方与调入方均应及时记账,互相协调配合。 四、柜员柜面兑换残币要严格兑换标准,并当着客户的面加盖“全额”或“半额”戳记。 五、柜员在办理业务时,如发现***,应会同主管柜员(或主办会计、网点负责人)当面予以收缴,向持币人讲明情况,查问来源,在***的正面和背面规范加盖**字样的戳记(蓝色印油加盖)。严禁柜员一人单独办理及暗箱操作**没收业务。对柜面混入到内部的**,按“谁收进谁赔款”的原则,**交主管柜员没收,柜员不得夹带**付出,违者要严格追究责任。 六、柜员当天的回笼款在未轧库前不得对外使用,当天的回笼款一定要经过整点、挑净、扎好,加盖日戳章及经办人名章,上缴主管柜员清点无误后方可柜面使用。柜员库款要确保干净、整洁、无差错。 七、柜员在办理现金业务过程中发生长款和短款,按长款归公、短款自赔的原则处理。发生长款,应及时向领导汇报,迅速查明,退

商业保理类型+业务流程

(二)业务品种 (一)业务流程 1、业务受理 客户提出保理业务的申请后,由运营部门指派承办人对客户及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保理项目,由项目承办人报总经理审批立项。 2、调查分析

总经理批准立项后,风控部门对拟做保理业务的相关当事人进行调查,合规部门指派承办人对拟转让的应收账款是否存在已转让或者质押的情况进行查询。与此同时,运营部门负责起草项目评审报告书,风控部门、财务部门、技术部门则负责完成报告中风险评估、财务分析、数据采集有关的部分。 3、业务审批 项目评审报告书完成后送总经理审阅,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总经理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进行审批;超过3000万的项目,由总经理提交风险评审委员会或董事会进行评审。 4、合同管理 项目评审通过后,运营部门负责起草保理合同,交合规部门审查;合规部门审查通过后,运营部门负责与客户签订保理合同,合规部门负责办理应收账款转让登记,并负责保管保理业务文件。 5、资金管理 保理合同签订后,结算部门办理集中代付/批扣、POS刷单、开立保理专户等手续,运营部门向财务部门提交资金拨付申请单,经合

规部门、稽查部审核通过后,报总经理审批同意,由结算部门负责向客户支付保理预付款。 6、融资管理 结算部门向客户支付保理预付款后,提出融资申请,通过评审后,通过资产交易/发行产品等形式获得融资。 7、业务监管 保理合同生效后,在履行保理合同的过程中,运营部门、风控部门、财务部门、结算部门、技术部门、合规部门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对业务进行日常跟着监督,并按月出具业务跟踪报告,发行问题,即使提交运营部门,有运营部门通知客户整改。对已发生的风险,有风控部门负责处置,必要时财务诉讼手段避免减少损失。 8、业务终止 保理合同到期后,结算部门将回款情况通知运营部门,由运营部门负责与客户结算并签署业务终止确认书,撰写结案报告,将所有保理案卷材料交合规部门保管归档。

保理业务操作流程图(方舟保理2015-12)

前海方舟保理业务操作流程(2015-12) 一、业务立项审批 二、合同签订和资金监管 1、客户提交《保理业务申请表》和保理资料清单上标明的资料,复印件一律加盖公司公章,并说明与原件相符。 2、业务与产品经理协商业务 模式,项目经理出具《保理融资项目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提交到风控部 4、立项通过,业务与客户沟通项目跟进度,收齐项目所有资料,进入尽调阶段 5、尽职调查,风控、财务、业务、法务参加项目尽职调查,主要核查应收债权的真正性、融资主体的经营实况(业务/财务),回款主体经营情况,外部资债信息等。客户提供最新征信报告及最新资债材料。 6、风控结合材料和尽调结果出具《项目风险评估报告》,配合业务、完成最终版本的《保理业务申请报告》,由业务提交公司风委会。 7、风评会议,由公司至少二位向管领导、业务、产品、风控、法务、财务共同参加,会议决策项目操作与否,具体操作方案、授信额度、相应风控措施的确定,关注点等 8、形成产品,风控、法务、财务协助产品经理(项目经理)撰写产品要素明书和向外推介的路演PPT 2、业务和风控参与合同等相关文件资料的现场签订环节,并齐套文件的相关材料(法人代表、股东、实际控股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代表授权文书 1、业务部根据合同模版撰写保理合同、额度申请表、相关的担保合同、质押/抵押合同等相关文件,风控和法务复核通过后,走合同和额度审批流程,经终审(投决会)通过方能使用。 3、合同文本等相关资料盖章原件归档,并将上传系统,及提供复印件到相应的操作部门 由评审委员会秘书(保理云经办人)统计意见并填写《业务审批表》3、初审申报,针对项目提出相关的风险点,风控措施,额度建议,操作建议,(业务、产品、风控参会),确认项目主体是否符合导入基本要求。初审通过后,由项目经理提交立项报告、分别由项目经理、风控签署意见,再报总经理等领导审批。 4、统一实施回款账户关联或特殊项目实施帐户监管办法: 其一:我司与客户在指定银行(平安银行)开设共管并关联平安保理云系统帐户作为回款指定帐户,我司托管网银操作权限,客户仅开放 查询权限;客户向买方发出销售结算账户更改申请,以收到买方账户变更通知回执或首笔回款为准。 其二:如果客户无法变更回款帐户到平安银行,非平安银行回款账款9、投决会议,由公司股东会成员(每月至少一次)组成,会议决策项目投资与否,具体闭环操作流程、授信额度、相应风控保障措施的确定,关注点等

《招商银行天津分行国内再保理业务操作规程》

招商银行天津分行国内再保理业务操作规程(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行与商业保理公司之间国内再保理业务合作,加强管理,规范操作,防范风险,特制定本规程。 出口再保理业务应按照《招商银行再保理业务操作指引》(招银发〔2012〕578号附件)的要求执行。 我行向银行同业转让我行已办理的保理业务,我行受让同业银行转出的保理业务,遵循信贷资产转让的制度和规定。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国内再保理业务”,是指我行受让商业保理公司的保理债权(保理业务卖方转让给商业保理公司的应收账款)。我行有权将受让的应收账款再转让给其他银行同业或商业保理公司。 第三条我行国内再保理业务分为有追索权再保理和无追索权再保理。 (一)有追索权再保理,即我行受让商业保理公司转让的应收账款后,若账款到期后因任何原因导致债务人未及时足额付款,我行有权向商业保理公司反转让应收账款。 (二)无追索权再保理,即我行受让商业保理公司转让的应收账款后,放弃对商业保理公司追索的权力,我行独自承担买方拒绝付款或无力付款的风险。 现阶段我行仅办理有追索权再保理。 第四条分行公司银行部负责国内再保理产品的开发,商业保理公司准入审核。分行信用风险管理部负责国内再保理业务制度的制定和解释,授信审批部门负责国内再保理业务的审批。 经办行部(团队)负责商业保理公司的筛选,客户资信调查,业务真实性审查,业务具体操作,

国内再保理业务的授信后跟踪管理等项工作。 第二章业务受理基本条件 第五条商业保理公司向我行申请办理业务所涉卖方,原则上应符合《招商银行国内保理业务操作规程(招银发〔2010〕529号附件)》对卖方基本条件、应收账款合格性的要求。 应收账款回款可控。经办行应严格监控回款资金使用,防范不按照约定回款至我行指定账户或挪用回款资金的风险。 第六条对从商业保理公司受让保理业务的基本要求 1.交易风险排除。商业保理公司在办理国内保理业务中不应承担因商品质量、数量、售后服务、合同履行等引起的贸易纠纷或其他一切非买方财务因素而导致买方拒付的交易风险;即使是无追索权的国内保理,当买卖双方发生贸易纠纷时,商业保理公司也应要求卖方全额回购应收账款。 2.贸易背景真实性。贸易基础合同项下的商品交易必须具有真实贸易背景,交易主体及交易行为合法,意思表示真实,基础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没有其他附带条件;合同规定的货物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未设定抵押权、质权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 第三章业务操作流程 第七条业务流程 主要经过以下5个阶段:①准入核准;②受理申请;③核定国内再保理额度、报价、签约;④转让发票、拨付再保理融资款;⑤收回应收账款、结清业务。 第八条准入核准

XX银行短信通知业务操作流程

XX银行内控制度文件短信通知业务操作流程 文件编号: 编制: 审核: 批准: 版次号:1.0 生效日期:2011年06月01日

目录 修改记录 (2) 1.目的 (3) 2.适用范围 (3) 3.定义、缩写和分类 (3) 4.职责与权限 (3) 5.操作流程 (4) 6.检查监督 (13) 7.合规文件索引 (13)

修改记录

1.目的 本文件规定了XX银行短信通知业务的操作流程和控制要点,旨在规范、指导XX银行短信通知业务的操作,提高对潜在风险的防范和控制能力,减少潜在风险损失,促进该项业务健康发展。 2.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XX银行所辖办理短信通知柜台签约业务的所有营业网点。 3.定义、缩写和分类 (1)手机短信通知:指银行按照客户订制的短信通知服务,为客户提供账户变动提醒、服务信息提醒、金融信息提醒等服务,是银行提供的一种新型的金融服务方式。 (2)注册手机号码:指客户注册手机短信通知业务时向XX银行提供并确认的手机号码。所有信息将发送到注册手机号码上。 4.职责与权限 4.1 经办行 (1)负责客户申请的受理; (2)负责审核客户提供资料的真实有效; (3)负责短信通知业务的办理; (4)负责客户签约资料及协议的整理、传票的装订。

4.2运营管理部门 (1)负责短信通知业务操作流程的制定; (2)负责对柜员办理的短信签约业务的指导、检查与规范。 4.3 市场管理部门 (1)负责《手机短信通知服务协议》的制定和印制; (2)负责制定手机短信通知业务的收费标准。 4.4 信息科技部门 (1)负责手机短信通知业务的技术开发与日常维护; (2)负责针对后期需求对系统做相应的改造。 4.5 风险管理部门 (1)负责手机短信通知业务操作流程的审核。 (2)负责业务合规检查监督。 5.操作流程 5.1 短信通知签约 本体系文件的控制活动分为客户申请、受理审查、签订协议、办理签约及装订五个环节。整合为二个阶段,包括:签约阶段与后续阶段。 短信通知签约的主要风险是:客户提供虚假身份证明资料及账号;针对主要风险的关

供应链金融系统保理业务框架及操作流程

供应链金融系统保理业务框架及操作流程 保理业务是供应链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根据部分保理业务的发展模式、保理业务操作中心集中管理、审批和统一操作,分行专职营销的业务经营管理模式,梳理供应链金融系统保理业务系统的框架以及操作流程。 一、保理业务的基本流程 (一)信用额度的申请及核准流程 卖方(出口商)分行客户部 1、分行或总行信管部 2、分行国际部 3、总行国际部 4、买方分行国际部或国外保理商 5、总行国际部 6、卖方(出口商)分行国际部 7、卖方(出口商)分行客户部 1、卖方(出口商)所在地分支行客户部根据我行的统一授信制度,将客户的 保理授信(信用额度或融资额度)申请报本行信管部,超本行权限上报总行信管部审批。 2、额度核准后,客户部将有关保理业务的材料(合同、保理协议等)报分行 国际部审核。 3、分行国际部审核合格后,报总行国际部审批。 4、由总行国际部统一将申请递交买方分行国际部或国外保理商。 5、买方分行国际部或国外保理商将额度回复总行国际部。 6、总行国际部通知卖方(出口商)分行国际部。 7、卖方(出口商)分行国际部通知卖方(出口商)分行客户部。 (二)额度核准后的保理业务操作流程 卖方(出口商) 1、买方(进口商) 2、 4、8 5、 6、 3、 卖方分行(出口保理商)买方分行(进口保理商) 7、 1、收到我行的额度核准通知后,卖方(出口商)向买方(进口商)发货。 2、卖方(出口商)将申请书、合同、发票、及提单等单据提交卖方分行(出 口保理商),进行应收帐款的转让。 3、卖方分行(出口保理商)通知买方分行(进口保理商)应收帐款的转让。

4、卖方分行(出口保理商)根据融资额度向卖方(出口商)提供一定比例的 贸易融资。 5、买方分行(进口保理商)到期提示买方(进口商)付款。 6、买方(进口商)将全部款项付至买方分行(进口保理商)。 7、买方分行(进口保理商)扣除自身的保理费用后划付卖方分行(出口保理 商),或买方(进口商)发生信用风险,由买方分行(进口保理商)做担 保付款。 8、卖方分行(出口保理商)扣除融资本金,并收取手续费和利息后,余款划 付卖方(出口商)。 二、保理系统框架 1、大集中模式。总行集中管理和部分产品复核确认,各分行(同城支行集中在分行操作)、异地支行为操作中心,同城支行可查询、打印。 2、系统可含盖的保理业务品种。按不同的分类方法,可分为国内、国际保理,有追索权和无追索全,融资及不融资,仅提供收款服务或应收帐款管理等。 3、授权级别。 额度方面:额度的维护分为总行维护和分行维护两类,每类设经办、复核两极; 业务操作方面: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异地支行业务是由异地支行录入发送到相应管理分行复核、再发送总行复核确认;二是分行业务是由分行录入发送总行复核确认。即总体分为三个级别:支行、分行、总行;每个级别为三个人:经办、复核、授权。 该操作在部分交易模块中体现,如涉及金额变化、争议的处理等。 4、额度管理。客户额度和保理商额度与信管系统做接口,由总行进行维护和管理,通过额度共享方式控制风险。系统中的每个客户的额度是根据业务品种不同设立的不同额度组合,每个保理额度包括保理业务种类、卖方及买方名称、额度金额、期限、费率,协议版本及特殊事项等,因此额度的设置要与产品相关联,如国内商业发票贴现额度只能做贴现业务,不能办理出口商业发票贴现、出口保理等。 5、合同文本管理:合同文本与额度种类对应关系可以用参数化维护。如商业发

信用社(银行)综合柜员业务操作流程

信用社(银行)综合柜员业务操作流程第一章 综合柜员的定义 综合柜员制是指在严格授权管理下,以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较高的人员素质为基础,实行单人临柜处理会计、出纳、储蓄、中间代收业务等面向客户的全部业务的劳动组合形式。 实行综合柜员制的营业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较好的内部管理基础,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内控制约机制完善。 二、建立了符合柜员制要求的严谨的劳动组织形式和完善的业务操作规程。 三、设有事后监督岗,能够实施全面、及时的事后监督。 四、利用综合业务系统进行业务处理,每个柜员配置一套计算机终端及打印设备,一台高性能防伪点钞机及其他必要的办公设施。 五、有完善的、先进的电子化监控设施。营业厅内外安装电视监控录像设备,柜员每天营业开始直至营业结束账务轧平,业务操作过程始终处于监控之中。 六、营业柜台等基础设施符合安全保卫要求。 第二章 综合柜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在授权范围内办理直接面对客户的柜面业务操作以及受理有关业务查询、咨询等前台业务,不得故意压票或拒绝办理。

二、对其经办的每笔业务必须按规定逐笔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确保交易选择及要素录入的准确性、完整性,并根据所办理业务的性质加盖有关印章及柜员名章。 三、严格执行柜员限额制度,超过限额部分及时上交入库。现金整理整把的入柜,整捆的入库。柜员之间的现金调拨必须由主管柜员统一调配。柜员如遇特殊情况,需柜员之间现金互相调剂的,由调入柜员负责对调入的现金当面点清,如果调入柜员不按要求清点,一旦发生现金调拨差错,由调入柜员负责。柜员内部现金调拨与上缴,调出方与调入方均应及时记账,互相协调配合。 四、柜员柜面兑换残币要严格兑换标准,并当着客户的面加盖“全额”或“半额”戳记。 五、柜员在办理业务时,如发现***,应会同主管柜员(或主办会计、网点负责人)当面予以收缴,向持币人讲明情况,查问来源,在***的正面和背面规范加盖**字样的戳记(蓝色印油加盖)。严禁柜员一人单独办理及暗箱操作**没收业务。对柜面混入到内部的**,按“谁收进谁赔款”的原则,**交主管柜员没收,柜员不得夹带**付出,违者要严格追究责任。 六、柜员当天的回笼款在未轧库前不得对外使用,当天的回笼款一定要经过整点、挑净、扎好,加盖日戳章及经办人名章,上缴主管柜员清点无误后方可柜面使用。柜员库款要确保干净、整洁、无差错。 七、柜员在办理现金业务过程中发生长款和短款,按长款归公、短款自赔的原则处理。发生长款,应及时向领导汇报,迅速查明,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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