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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职业尘肺病怎么赔偿

职业尘肺病怎么赔偿?在接触粉尘比较多的环境下工作时间长了,容易患上尘肺病或者矽肺病,尘肺病和矽肺病都属于职业病,属于工伤,单位需要承担

赔偿责任,下面这个案例是矽肺二期,鉴定为四级伤残,劳动局、一审、二审

作出了如下的判决。下面jy135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职业尘肺病赔偿案例,

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尘肺病二期赔偿标准

【案情简介】

申请人林某于201X年3月入职被申请人佛山市三水某有限公司,从事抛光工作,双方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最后一次的劳动合同期限从201X年3月10日起至201X年3月9日止。被申请人为申请人参加了社会工伤保险,参保

标准为1854元/月。201X年11月9日,申请人经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诊断为:矽肺贰期。201X年12月9日,佛山市三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申请

人于201X年11月9日被诊断所患矽肺贰期为工伤。

201X年5月28日,佛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申请人伤残等级为肆级,护理等级不入级。201X年8月2日,佛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申请

人的工伤停工留薪期为1个月。申请人201X年9月21日至201X年10月13日在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住院治疗,被申请人按1100元/月的标准支付了申请人201X年10月份至201X年3月份的工资,但每月扣除了申请人清洁费5元。

201X年6月5日,申请人以对工作不适应为由,书面向被申请人提出辞职,被

申请当天批准了申请人的辞职。因工伤待遇、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争议,申请人于201X年7月20日向本委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申请人向佛山市三水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要求被告某厂支付住院伙食费、交通费、住院护理费、停工留薪期、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

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

活费、精神抚慰金1600000多万元。此案经过了仲裁、一审、二审。

【仲裁裁决】

1、住院伙食费:770元(35元/天×22天)

职业病案例: 职业安全案例及处理

职业安全案例及处理 事故案例 周某系某县建筑工程公司辅助工,1995年3月5日上午周某在某工厂改扩建工程施工工地清理现场时,未听安全监护人员劝告,擅自进入红白带禁区内清理夹头。此时该队另一普工曹某正在15米高的平台上寻找工具,不慎碰动一块小铜模板从15米高平台的预留孔中滑下,正好击中周某戴有安全帽的头部,经抢救无效,周某于3月12日死亡。 分析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某县工程队职工周某既未对工地管理混乱,安全防护措施缺乏提出批评,又违章进入红白带警戒区作业,违反了《劳动法》关于劳动者在劳动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职工在享受劳动保护权利的同时还须承担如下义务: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劳动过程中,应听从生产指挥,不得随意行动;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危及健康安全的险情时,应向管理人员报告。 处理结果 (1)事故主要责任者周某因已死亡,不作处理; (2)劳动监察部门建议某建筑工程总公司及某县建筑工程公司认真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甲、乙双方在项目承包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根据当地劳动保护监察暂行条例有关条款规定,分别处以2020元及6000元罚款。 经验教训

(1) 必须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提高职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在施工中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杜绝冒险作业,违章操作; (2) 加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建立班组安全管理制度,危险作业区域必须指定专人严格管理,对违章行为严肃处理; (3) 强化对外包工程队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督促检查,并指派专人对口负责,落实安全责任制。

尘肺病的预防

尘肺病的预防 一、什么是尘肺病 尘肺病是由于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并在肺内潴留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它是我国最主要的职业病,不仅患病人数多,而且危害大,是严重致劳动能力降低、致残和影响寿命的疾病,对此病世界上目前尚无特效药物。我国目前法定职业病中有13种尘肺病,在我市以煤工尘肺、硅肺多见。矿山开采、陶瓷生产、机械制造等行业和工种易患尘肺病。 尘肺病按照病情发展、严重程度,分为Ⅰ、Ⅱ、Ⅲ三期。其普遍症状是胸闷、胸痛、气短、咳嗽、全身无力,重者丧失劳动能力,病人由于呼吸系统防御功能受损,常发生多种并发症,如呼吸系统感染、肺结核、肺癌、慢性肺源性心脏病以及呼吸衰竭等。 二、怎样预防尘肺病 用工程技术措施消除或降低粉尘危害,是预防尘肺病最根本的措施。 (1)设计时应当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减少或者控制生产过程中粉尘的产生; (2)凡能产生粉尘的设备均应当尽可能密闭,并与局部抽出式机械通风相结合,防止粉尘外逸。 (3)产生粉尘的生产过程,应尽量考虑机械化和自动化,避免直接操作,并应结合生产工艺采取通风措施; (4)对于放散粉尘的生产过程,应该考虑湿式作业。 (5)存在粉尘危害的作业场所应该为工人佩戴防尘护具等个人防护用品。 三、粉尘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重要性 1、上岗前体检可以发现劳动者有无从事粉尘作业的职业禁忌症, 源头上预防尘肺病的发生。2、在岗体检除可发现职业禁忌症外,还可早期发现尘肺病病人或疑似尘肺病病人,使其及早脱离粉尘作业环境,以延缓尘肺病的进展。3、离岗时健康检查主要目的是确定劳动者在停止接触粉尘时的健康状况。4、如果在职业健康检查过程中,发现疑似尘肺病人,应当及时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申请尘肺病诊断,使尘肺病患者及时得到确诊,职业病患者应该调离原工作岗位,安排合理的治疗或疗养。

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

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 粉尘: 新华网2009年9月16日电 (记者单纯刚) 省新密市寨镇农民工海超“开胸验肺”事件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海超16日向新华社记者证实其已获得振东耐磨材料各种赔偿共计615000元。 海超说:“我的工伤赔偿问题在新密市政府等有关部门的调解下得到解决,目前已与振东耐磨材料签订了赔偿协议,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津贴及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共计615000元,我自己也与振东耐磨材料终止了劳动关系。” 海超告诉记者:“虽然经历了种种曲折,事情最终有了结果,我的几个工友也在调解之下得到了相应赔偿,各个程序都特事特办地解决了,我很幸运被关注,但也更希望有关部门更多地关注和重视生活在社会各个角落的农民工群体。” 今年28岁的海超,从事破碎、开压力机等有害工种工作3年多后,因怀疑在工厂得了“尘肺病”,长年奔波于、多家医院反复求证,而职业病法定诊断机构--市职业病防治所给出的专业诊断结果,引起他的强烈质疑。在多方求助无门后,被逼无奈的海超不顾医生劝阻,执著地要求“开胸验肺”,以此证明自己确实患上了“尘肺病”。 . .

海超“开胸验肺”事件经媒体披露后,引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主要领导同志作出批示。省卫生厅和市有关部门立即成立了调查处置领导小组,在做好病人诊断救治及善后工作的同时,依法追究了有关部门、有关人员的责任。 毒物: 塘厦镇一家手机屏幕厂生产部的员工陆续出现四肢无力、麻木等症状,至2014年4月11日已有10名员工疑似正己烷中毒住进市职业病防治中心治疗。昨日上午,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医院住院部还有8名长安镇一家手机屏幕厂员工住院,院方证实也为疑似正己烷中毒,“没有特效药,只能对症治疗”。 据市旭顶光电(位于塘厦镇)多名出现病征的女工介绍,工厂大约有200名员工,出现病征的员工均在生产部工作。主要的生产环节为:用抹布蘸上俗名为“抹机水”的液体,擦拭手机屏幕表面,一方面可清洁,另一方面这种液体很快干燥,方便贴膜等下一步生产工序。 据住院女工介绍,今年春节后,有辞职的女工因为四处求医,做过“肌电图”检查后,检查的医生说怀疑是职业病,要求到职业病医院检查治疗。随后,多名女工到市职业病防治中心检查,被诊断为疑似正己烷中毒,陆续有8女1男9名员工住院。至昨日,又有1名女工入院治疗。 . .

职业病案例分析(讲义)

职业病案例分析汇编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系汇编 2014年6月

案例一:农民工为维权开胸验肺证明自己患尘肺 28岁的张海超从2007年8月开始感觉身体不适,还有咳嗽、胸闷症状,随后一直以感冒治疗。10月份,张海超来到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拍胸片检查,显示双肺有阴影,但不能确诊病情。意识到病情严重的张海超此后到河南省人民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胸科医院等省会各大医院就诊,几家医院均告诉他患上了“尘肺”,并建议到职业病医院进一步诊治。 张海超工作的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振东公司)以生产耐火砖为主。张海超在该公司打工期间,历经杂工、破碎、压力机三个工种,工作三了年,他说这三个工种都会接触到粉尘。 为了确诊,2009年1月,张海超到了北京,随后的近一个月,他先后在北京协和医院、中国煤炭总医院、北京朝阳医院、北京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等医院就诊,得出的结论也为“尘肺病”。需要说明的是,张海超就诊的上述省会各大医院和北京多家医院,因为不是法定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这些医院在出具的诊断结论中只能用“疑似尘肺”和“不排除尘肺”等表述。但可以肯定的是,上述医院均排除了肺结核和癌变的可能。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职业病的诊断要由当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进行,整个过程复杂而繁琐,需要用人单位出具多种证明。张海超从北京回来后,就去了具备资格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就诊,但由于振东公司拒绝出具诊断所需的材料,张海超并没有如愿。随后,在历经了多次上访甚至和振东公司发生冲突后,由新密市领导和信访局协调,张海超才得以在2009年5月12日去郑州职防所进行诊断,5月25日,张海超得到了郑州职业病防治所的诊断结果,让他难以接受的是,诊断结果却是“无尘肺0 +期(医学观察)合并肺结核”,建议进行肺结核诊治。按照现行法规,郑州职业病防治所的诊断才是具有效力的,负责协调的新密市信访局和用人单位振东公司也只认同郑州职防所的诊断结果,因此张海超索赔无门。他在和郑州职防所解释无果后,再次来到郑大一附院,要求做手术开胸检查。在他的强烈要求下,医院最终为他做了手术,术后的肺检结果为:“肺组织内大量组织细胞聚集伴炭木沉积并多灶性纤维化”。2009年7月1日,张海超因为支付不了医疗费不得不出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试题及答案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试题及答案 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经典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修改】【经典考试资料,答案附后,看后必过,WORD文档,可修改】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案例13 作者:安全文化网文章来源:安全文化网点击数:703更新时间:2008-4-16 某化工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于2004年9月1日颁布运行,并于2005年6月通过认证审核并取得认证证书,2005年 12月通过第一次监督审核。 单项选择题 1.认证审核又称为(C)。 A.第一方审核 B.第二方审核 C.第三方审核 D.以上都对 2.—般情况下,该单位第二次监督审核应安排在( B )。 A.2006年6月 B 2006年12月 C 2007年6月 D 2007年12月 3.该单位应在(C)进行复评认证。 A 2006年 B 2007年

C 2008年 D 2009年 多项选择题 1.该化工厂在取得认证证书之后,出现(A、B)时需要临时追加监督审核。 A.出现重大生产事故 B.生产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C.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变动 D.《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做了局部修订 2.每年评审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时应充分考虑以下(A、B、C、D、E)因素,以确保方针实施与实现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A.所适用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B.企业自身整体的经营方针和目标 C.企业规模和企业所具备资质活动及其所带来风险的特点 D.企业过去和现在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 E.员工及其代表和其他外部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 3.体系运行中,员工有权参与的活动有(A、B、C、D)。 A.方针和目标的制定及评审、风险管理和控制的决策 B.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与实施程序的制定与评审 C.事故、事件的调查及现场职业健康安全检查等 D.对影响作业场所及生产过程中职业健康安全的有关变更 ()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案例10某杀虫剂厂有毒作业分析

第六章 劳动关系管理 案例分析题

第六章劳动关系管理案例分析题 一、李某2000年被甲公司雇佣,并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其工作岗位是在产生大量粉尘的生产车间,李某上班后,要求发给劳动保护用品,被公司以资金短缺为由拒绝。李某于2006年初生病住院。2006年3月,经承担职业病鉴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诊断,李某被确诊患有尘肺病。出院时职业病鉴定机构提出李某不应再从事原岗位工作。李某返回公司后.要求调到无粉尘环境的岗位工作,井对其尘肺病进行疗养和治疗.但公司3个月后仍没有为其更换工作岗位.也未对其病进行治疗当李某再次催促公司领导调动工作岗位时,公司以各岗位满员.不好安排别的工作为由,让其继续从事原工作,李某无奈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用人单位为其更换工作岗位,对其尘肺病进行疗养和治疗,并承担治疗和疗养的费用。请分析本题指出甲公司的做法违背了哪些劳动法律法规?应该如何正确解决?(07.5) 二、2006年3月10日振兴公司与公司工会推选出的协商代表经过集体协商,签订了一份集体合同草案,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该草案经五分之四的职工代表通过。其中,关于工资和劳动时间条款规定:公司所有员工每月工资不得低于1300元,每天工作用8小时。同年3月17日振兴公司将集体合同将集体合同文本及说明材料报送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登记、审查、备案,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15日内未提出异议。所以,2006年4月2日,振兴公司和工会以适当的方式向各自代表的成员公布了集体合同。 2006年5月,刘某应聘于振兴公司,公司于当年5月18日与刘某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其每月工资1000元,每天只需工作6小时。1个多月后,刘某在与同事聊天时偶然得知公司与工会签订了集体合同,约定员工每月工资不得低于1300元。刘某认为自己的工资标准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于是与公司交涉,要示提高工资,但公司始终不同意,刘某不服,于2006年7月中旬,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示振兴公司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1300元履行劳动合同,并补足2006年5月至2006年7月低于集体合同约定的月工资标准部分的劳动报酬。(08.5) 如果您是当地劳动争议仲裁人员,您如何进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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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案例1:开胸验肺事件

教学案例1:开胸验肺事件 【案例呈现】 张海超,新密市刘寨镇老寨村村民。曾在当地的振东耐磨材料公司上班3年,2009年1月张海超被多家医院诊断出患有“尘肺”,但由于这些医院不是法定职业病诊断机构,所以诊断“无用”。由于原《职业病防治法》要求用工企业“自证其罪”的规定,以及职业病鉴定机构的瓶颈限制等问题,张海超在企业拒绝为其提供相关资料,且郑州职业病防治所也为其作出了“合并肺结核”诊断的情况下,无奈跑到郑大一附院,“开胸验肺”以求真相。2009年7月10日,《东方今报》独家刊发了记者申子仲采写的新闻《工人为证明患职业病坚持开胸验肺》。这个事件被称为“开胸验肺事件”。2009年7月15日,媒体介入报道。7月23日,郑州市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否认公司有责任。7月24日,卫生部督导组介入。7月27日,确诊张海超为三期尘肺病。河南省新密市劳动局认定为工伤,张海超已开始申请伤残鉴定。2009年7月28日,河南省卫生厅追究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新密市卫生防疫站等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郑州市委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 2009年8月,河南省卫生厅通报批评诊断出张海超“尘肺合并感染”的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并对其立案调查。通报称,郑大一附院在不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情况下,进行职业病诊断,违反了《职业病防治法》。此举迅即引起网络舆论热潮。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等主流媒体发表文章,称问责“开胸验肺”无助“制度尊严”,惩罚开胸验肺的医院是自取其辱。随后,“开胸验肺”被网络疯传。在全国媒体的集中关注下,张海超被认定为“尘肺三期”,获赔61.5万元,张家的低保问题也于当时解决。 张海超事件引起了郑州市、河南省乃至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2010年初,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针对公众普遍关注的劳动者求诊无门而被迫“开胸验肺”等情况,新法明确规定,“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不得拒绝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要求”。 【案例点评】 本案例讲的是关于职业病的认定引发的法律问题。《职业病防治法》以及卫生部2002年出台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办法》都明确规定,职业病只能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来诊断。他被赋予了垄断性的话语权,由他来界定。《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这等于让用人单位“自证其罪”,如果有罪,就要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赔偿等责任。这个规定看起来很清楚,也很到位。问题在于他只提出了要求,却没有提出任何违反这些要求可能带来的法律责任、后果。这样的制度规定、法律要求,就说明如果作为一个个体得上了职业病,他想举证非常难,但是对于企业来说,他想逃避却非常容易。这就是立法的科学性问题。本案例中郑州职业病防治所对于张海超的诊断,涉及的是执法的严肃性问题。“开胸验肺”最终是靠法律来解决的,也推动了相关法律的修改。实践证明,树立法治观念,推进依法治国,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教学建议】 第一,本案例可用于本章第一节“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课程导入,也可用于第一节第四目“加强宪法实施,落实依宪治国”中的“全面实施宪法的基本要求”部分的教学。 第二,在讲述案例之后,可以稍加拓展,讲明我国职业病危害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涉及领域广泛,人群庞大,政府有关部门监督不力,预防措施欠缺,防范意识不强等方面,增强学生在这方面的防范意识。

一起职业病案例讨论

一起职业病案例讨论 职业中毒案例(一) 案例上海市某县一皮鞋厂女工俞某,女,21岁,因月经过多,于1985年4月17日至卫生院门诊,诊治无效。4月19日到县中心医院就诊,遵医生嘱咐于4月21日又去该院血液病门诊就医,因出血不止,收入院治疗。骨髓检查诊断为再生障碍性贫血。5月8日因大出血死亡。住院期间,曾有一位医师怀疑该病员的疾病与职业病有关。但未进一步确诊。 [问题] 1.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的最常见毒物是什么?哪些工种的工人接触该毒物? 2.为什么怀疑该病员疾病与职业有关?应采取哪些步骤证实这种关系?该医师为什么不采取这些步骤进行病因学诊断? 5月9日举行追悼会,与会同车间工人联想到自己也有类似现象。其中两名女工于5月10日至县中心医院就诊分别诊断为上消化道出血和白血病(以后也均诊断为再生障碍性贫血)。未考虑职业危害因素。 [问题] 3.如果你在一个月内连收三名来自同一小厂的再生障碍性贫血病例,你有何想法?如是何证实你的想法? 4.该院医师为什么未考虑职业危害因素?推测其后果如何? 上述两位病员住院后,医师告诉家属病难治好,至此车间工人惶惶不安。乡党委和工厂领导重视此事,组织全体工人去乡卫生院检查身体,发现周围血白细胞数减少者较多。乡卫生院即向县卫生防疫站报告。 [问题] 5.试述职工卫生工作中三级预防的范畴。乡党委和厂领导组织工人体检属哪一级预防? 6.乡卫生院向县卫生防疫站报告的意义是什么? 此后,县卫生防疫站向上海市卫生防疫站报告。由市卫生防疫站、上海第二医科大学附属第九人民医院和上海市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所等开展调查研究。结果发现: 该厂制帮车间生产过程为:鞋帮坯料→用胶水粘合→缝制→制成鞋帮。 制帮车间面积56m2,高3m,冬季门窗紧闭。制帮用红胶含纯苯91.2%.每日消耗苯9kg 以上,均蒸发在此车间内。用甲苯模拟生产过程,测车间中甲苯空气浓度为卫生标准

职业卫生监督典型案例

职业卫生监督典型案例 合肥市××工贸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案 〔案情简介〕 2007年5月18日,省卫生厅给合肥市卫生局下发了“关于迅速调查发生职业中毒事故企业是否存在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行为的通知”(督办[2007]5号),称“据《安徽市场报》等媒体报道:4月28日,你市包河工业园区某公司6名喷漆工先后出现中毒症状,事件发生后,合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时赶赴现场进行现场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并确定为一起由甲醇和丙烷引起的职业中毒事件”。要求合肥市卫生局立即组织对该企业进行调查处理。 接通知后,市卫生局立即指派4名职业卫生监督员于2007年5月18日15时30分至16时40分,对合肥市××工贸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现场调查结果发现,该公司于2006年5月23日成立并开始生产C型钢,在生产过程中喷漆工序所用油漆稀释剂中存在甲醇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该公司下料、成型、喷漆等所有工序均集中在同一个生产车间内进行,车间大小为45×36× ,喷漆工序紧邻其他工序,各工序之间未设置隔断,喷漆过程中产生的甲醇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对车间内的9名操作工人均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该企业自投产之日起至检查时,未按照规定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人到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相关证据〕 1、合肥市卫生局2007年5月18日现场检查笔录; 2、现场询问笔录。 〔处理结果〕 该公司未按照规定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 由于该公司自2006年5月23日成立并开始生产C型钢以来,未按照规定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 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条第(四)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给予合肥市××工贸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听政告知书(文号:合卫职罚听告〔2007〕96号):1.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立即组织接触职业危害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2.给予警告;3. 罚款人民币三万元。应当事人的要求,我们于6月28日依法举行了听证会。 此案已于2007年10月31日完全自觉履行。 〔案件评析〕 我们认为此案是上级交办案件中执行得非常完美的典型案例,主要体现在: (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对此案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及时向省卫生厅进行报告; (二)成功举办了听证会。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和当事人维权意识的增强,要求我们办案时必须严谨,证据收集尽量齐全,平时注重宣传有关法律知识,此案在听证过程中,对当事人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卫生监督员根据调查掌握的资料证据及相应的法律法规,作出正面回应,最终当事人对

案例分析习题

2005年1月8日,张某经人介绍到某喷药机械工厂工作,双方口头约定每月工资400元,厂方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未对申诉人进行上岗前的培训。 5月18日,由于人员不足,厂方让张某一人顶两人的岗位,张某未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致使其右手5个手指被机器全部轧断。经送医院抢救并住院50多天,共花费医疗费12030.49元,厂方支付了9185元。张某出院后经法医鉴定为伤残等级6级。张某要求厂方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费50870.5元,厂方称因张某违章操作,导致事故,因此不予支付。为此,张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简称“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受理此案后,经调查申诉人所诉事实属实,且厂方经调解无效,裁决被诉人某喷药机械厂支付申诉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补助费49090元。被诉人不服,诉至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法院判决:被诉人对申诉人的伤残承担主要责任,申诉人对事故发生也承担一定责任。因此,被诉人承担49090元的80%,其余20%由申诉人承担。 一、单项选择题 1、《安全生产法》第三章规定了从业人员的权利。下列选项中,( )是错误的叙述。 A.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伤害时,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B.境内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均应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C.如果因从业人员违章操作而导致发生事故并使本人受到伤害,其是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由当地劳动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决定 D.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 2、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 )承担。 A.管理单位 B.承包单位 C.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 D.原单位 二、多项选择题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 )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 A.撤销 B.分立 C.合并 D.转让 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以下选项中,( )应当认定为工伤。 A.由法定医疗卫生机构诊断为患尘肺病的 B.在上下班途中摔伤的 C.出差期间,购买个人生活用品时被汽车撞伤的 D.开工前在岗位清扫机床时被机件砸伤 三、简答题 5、县人民法院对此案的判决是否正确,为什么? 6、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规定享有哪些待遇? 参考答案 1、C 2、C 3、BCD 4、AD 5、县人民法院对此案的判决不正确。《工伤保险条例》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而制定的。是否能够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只取决于是否应当认定为工伤,而与伤害责任无关。即只要依法认定张某为工伤,被诉人(厂方)就应全额支付工伤保险费,张某本人无须承担。 6、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x年x月x日17时35分,某化工企业发生一起重大火灾事故,火灾烧毁了部分电缆和仪表线路,造成企业生产中断一天多,所幸没有人员伤亡。5月21日为周末,白天三班人员接班后,企业5机运行,合成氨、尿素系统均运转正常。交接班时,合成车间二班班长对三班工长交班:工艺、设备都正常,只是外委施工单位白天要加班干活,搞直径为800氨合成塔并网前的配管工作,如要动火,要办理动火手续,并同时要监护好。5月21日16时 30分,外委施工人员要在2号循环机北侧处动火割二楼蓖子板,以便800MM合成塔与循环机配管。当班班长让本班分析工取样分析,确定合格后,拉来胶皮管通上蒸汽,并同时提来灭火器。准备工作做好之后,外委施工人员动火割金属网状蓖子板。按要求需割开5个孔,前4个孔顺利割开,割至第5个孔时,监护人即当班班长发现下面循环机出口三通法兰处有火苗,忙令停止动火,2人分别用蒸汽和灭火器灭火。但灭火无效,火势越来越大,火苗上窜约有1m高。凭经验,当班班长迅速作循环机停机处理,但火势仍无法控制,上窜的火苗烘烤旁边的管道,致使又出现2处法兰冒火现象。喷出的火焰将厂房内的电缆引燃,厂房二楼浓烟弥漫。当班人员迅速作全厂紧急停车处理,并通知调度及有关领导。厂调度迅速报了火警。在消防官兵的配合下,大火于18时30分被扑灭。 一、单项选择题 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 ),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 A.生活设施 B.福利设施 C.安全设施 D.环保设施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该厂应当对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性评价,生产、储存、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的装置每( )年进行一次安全性评价。 A.半 B.1 C.2 D.3

尘肺案例与分析

尘肺病案例: 一个尘肺矿工的“还债”之路 35岁的巴东农民刘启勇正在为他自己的身体“还债”,3年的申诉路上,他的尘肺病情还在不断加重。而与远安两家煤矿签订的一纸“买断”协议补偿书,用23万元将他的半辈子牢牢的与这个目前无法根治的疾病绑在了一起。 不是在申诉,就是在去申诉的路上。 刘启勇随身携带的一个黑色的小布包内,装着几年来的工伤认定书,劳动仲裁书和向各个部门写的求助信。这个巴东农民经常去找的几个单位,连门卫都已经认识了他。 3年来,他从巴东跑到远安,又从远安跑到宜昌。目的只有一个,希望被认定为工伤,要曾工作过的煤矿给他一个满意的补偿。 有时候,在途中简陋的小旅馆落脚时,实在喘不过气的刘启勇会用手按着胸前,想想在家务农的妻子和两个孩子。这使他更有一种紧迫感。 “有些人觉得我不厌其烦的找他们,很会闹,其实只有我自己知道,时间真的不多了。”说这话的时候,这个壮年男人,有种和年龄并不相称的苍凉感。 和众多患上尘肺病的职业矿工一样,他的肺叶正在渐渐纤维化。2011年3月10日,他在宜昌疾控中心做了检查,尘肺Ⅲ期。两年前,检查结论还是Ⅱ期。他读过与尘肺病相关的医疗书籍,“这种恶化状况不可逆转。” 他曾紧迫的去找曾工作过的这家煤矿,甚至会躺在矿上办公室的门口,给所有能够想到的人打求助电话。 “从2009年到现在,我没有回家过年。”刘启勇说,现在虽然养不了家,也不能去拖累还带着两个孩子艰难谋生的老婆。有过去的工友会给他支援一点钱,让刘启勇先找地方吃饭。但再困难的时候,宁可露宿街头,刘启勇也会努力保证自己的手机畅通。因为,刘启勇总觉得,也许某天会意外接到一个电话,让他的申诉出现转机。 9年井下的代价 1998年,22岁的刘启勇从巴东官渡村来到远安白云煤矿。“那时还没有什么职业病检测这些,经过别人介绍后,就直接到矿上上班了。”在煤矿,井下掘进工一般都能拿到较高的工资,但当时并没有很多人能够意识到,弥漫在矿井通道内的粉尘对人身体会带来什么样的危害。刘启勇在煤矿一干就是9年。直到2006年9月,因“感冒”回家休养的刘启勇返回了老家。“从回家以后,就经常感觉到喘气无力,咳嗽。”刘启勇到巴东的医院看病,医生问到他有矿下工作史后,告诉他,可能是尘肺病。 2009年8月,刘启勇赶到宜昌,做了第一次职业病诊断,尘肺Ⅱ期。此时的宜昌,关于职业尘肺病的诊断检验都有了明确的标准,他找到劳动部门咨询,被建议先通过劳动仲裁确立劳动关系,随后再进行工伤认定。 由于在1998年进入矿上工作,直至2006年离矿时,刘启勇都没有进行过职业病诊断。在找到曾经工作过的煤矿后,对方否认了刘启勇的尘肺病是因在该矿工作而造成。争议由此开始。 协议“买断”后半生 在接到刘启勇的伤残补助要求后,这家煤矿立即派员进行了调查,称刘启勇在2006年至2009年间,还曾去多家煤矿工作过。 “我这几年一直在家务农,哪里都没有去。”刘启勇翻开他的包,拿出一叠文件。分别有老家村委会的盖章,当地民政局的盖章,只证明一件事。 “村民刘启勇于2006年10月务工回家,2007年在家种植烟叶,2008年在家修葺房屋,

人力资源三级案例分析题整理

(200705)1、某机械公司新任人力资源部部长W先生,在一次研讨会上学到了一些他自认为不错的培训经验t回来后就兴致勃勃地向公司提交了一份全员培训计划书,要求对公司全体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脱产计算机培训-以提升全员的计算机操作水平。不久.该计划书获批准.公司还专门下拨十几万元的培训费。可一周的培训过后,大家对这次培训说三道四.议论纷纷.除办公室的几名文员和45岁以上的几名中层管理人员觉得有所收获外,其他员工要么赏得收效甚微.要么觉得学而无用,白费功夫。大多数人认为,十几万元的培训费只买来了一时的“轰动效应”。有的员工甚至认为,这次培训是新官上任点的一把火,是某些领导拿单位的钱往自己脸上贴金!听到种种议论的W先生则感到委屈:在一个有着传统意识的老国企.给员工灌输一些新知识,为什么效果这么不理想?当今竞争环境下,每人学点计算机知识应该是很有用的.怎么不受欢迎呢?他百思不得其解。 请分析:(1)导致这次培训失败的主要原因是什么?(8分) (2)企业应当如何把员工培训落到实处?(10分) 【参考答案】(1)这次培训失败的主要原因有: ①培训与需求严重脱节。(2分) ②培训层次不清。(2分) ③没有确定培训目标。(2分) ④没有进行培训效果评估。(2分) (2)企业应如何把培训落到实处? ①培训前做好培训需求分析,包括培洲层次分析、培训对象分析、培训阶段分析。(2分) ②尽量设立可以衡量的、标准化的培训目标。(2分) ⑤开发合理的培训考核方案,设计科学的培训考核指标体系。(2分) ④实施培训过程管理,实现培训中的互动。(2分) ⑤重视培训效果评估和培训成果的转化。(2分) (200705)2、李某2000年被甲公司雇佣,并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台同,其工作岗位是在产生大量粉尘的生产车间-李某上班后,要求发给劳动保护用品.被公司以资金短缺为由拒绝。李某于2006年初生病住院。2006年3月,经承担职业病鉴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诊断,李某被确诊患有尘肺病。出院时,职业病鉴定机构提出李某不应再从事原岗位工作。李某返回公司后.要求调到无粉尘环境的岗位工作,病对其尘肺病进行疗养和治疗。但公司3个月后仍没有为其更换工作岗位.也未对其病进行治疗。当李某再次催促公司领导调动工作岗位时,公司以各岗位满员,不好安排别的工作为由,让其继续从事原工作.李某无奈.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用人单位为其更换工作岗位.对其尘肺病进行疗养和治疗.并承担治疗和疗养的费用。 请分析本案例,指出甲公司的做法违背了哪些劳动法律法规?应该如何正确解决?(15分) 【参考答案】P311(15分) (1)本案例是因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安全生产法规,不对职工实施劳动安全保护而引发; (2)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保护的权利。公司没有为李某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违反了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公司必须发给李某劳动保护用品。(3分) (3)劳动者因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为停工留薪期。劳动者在评定伤残等级后,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3分) (4)本案中李某被职业病鉴定机构确诊为尘肺病,患有尘肺病的劳动者有权享受职业病待遇。李某在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公司应给予李某停工留薪待遇。同时,在医疗期终结后,公司依据劳动鉴定委员会的伤残鉴定等级.支付李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分) (5)本案中李某被确诊为职业病后.即向公司提出调离岗位的请求,李某的要求是正当合理

造纸厂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

造纸厂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 一、企业概况 某市造纸厂建于1971年6月,为集体所有制。企业注册资金71.3万元,厂长、法人代表孙某。企业现有净资产325余万元,职工103人。主要生产设备有:2400型、1760型造纸机各1台、锅炉(4t)2台,变压器(630KV A)2台。主要产品有:瓦楞纸、箱板纸、茶板纸,年生产能力为13000t。 二、事故经过 事故发生在2400型造纸机生产箱板纸时用的面浆池。浆池(椭圆形,高2.5m)的容积约为28.8m3,四周密闭,仅池顶部开1个O.24m2(0.4m×0.6m)的观察口,池内设有搅拌机、抽浆泵。根据生产工艺流程,在生产箱板纸过程中需加入硫酸铝、松香胶等化工原料。 2003年6月20日13:00左右,该厂磨浆车间当班职工周某、胡某、郝某在工作中发现抽浆速度太慢,怀疑抽浆泵堵塞,欲下池检修。当时在场的厂长助理谢某表示,若要下去,应有2人在场,并且要系好绳子,带上氧气瓶才能下去。此后谢某找厂长反映情况,未找到,随即回到车间,发现周某、胡某2人不见了,并发现纸浆池口放着梯子,知道出事,边喊边跑到办公室,向厂长妻子洪某反映情况。洪某即拨打110报警。与此同时,杜某、戚某、俞某先后下池救人,都没有上来。随后厂长孙某赶到,亲自组织指挥下池救人。指挥黄某继续下池救人,下池后也没有上来。在场的其他职工都不愿再下去,孙某就叫别人给自己系上绳子下去救人,下池后即刻昏迷,被人拉上来,并被迅速送往医院抢救。 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立即赶赴现场,从浆池中抢救出周某、胡某、戚某、杜某、俞某、黄某6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原因 经调查组调查,确定事故的原因是: (1)周某、胡某不听领导劝告,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冒险作业,擅自进入硫化氢浓度严重超标的浆池而导致中毒死亡事故的发生。 (2)厂长孙某盲目指挥职工下池救人,致使下池职工中毒死亡,造成事故后果的进一步扩大。 (3)企业安全管理混乱。该厂没有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不到位;没有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制定必要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没有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也没有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职工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基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救援知识。 (4)有关政府部门对该厂安全生产监管不力,没有实施有效的安全综合治理,安全检查不到位,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未能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A卷

山东大学网络教育安全工程专业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09级《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试 题(考核形式闭卷、A卷) 一、某液化石油气库危险、危害因素分析和安全对策措施:某液化石油气库建于1998年,位于某县,临江而设,交通便利,环境较好。该石油气库共有工作人员31人,其中有2名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液化石油气库占地3840㎡,包括球罐区、装车台、残液罐区、压缩机房、地磅房、综合楼、变电气、排水泵房、消防水泵等。库区西面建有2000t 级液化石油气码头。球罐设有3个2000m3的液化气球罐,球罐上设置水喷雾灭火装置。生产区与综合生活区用围墙隔开。 其主要工作流程为:液化气船将液化气输送到球罐中储存,然后在装车台将液化气装卸到液化气汽车槽车,再送到客户。 (一)单项选择题 1、罐区的危险危害因素是。 A、火灾、爆炸、高处坠落 B、火灾、爆炸、机械伤害、噪声 C、火灾、爆炸、淹溺、窒息 D、机械伤害、噪声、火灾 2、泵房的危险危害因素是。 A、机械伤害、噪声、火灾 B、火灾、触电 C、火灾、爆炸、车辆伤害 D、火灾、爆炸、高处坠落 (二)多项选择题 3、石油气库作业场所的危险、危害因素。 A、罐区:火灾、爆炸、高处坠落 B、压缩机房:火灾、爆炸、机械伤害、噪声 C、装车台:火灾、爆炸、车辆伤害 D、码头:火灾、爆炸、淹弱、物理爆炸、窒息

4、为防止装车台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应采取什么安全对策措施。 A、在装车台处接要求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器。 B、汽车槽车装车台的胶管接头应采用与汽车槽车配套的快装接头,该接头与胶管之间应设置阀门。 C、汽车槽车装车台应设置静电接地栓,装卸前槽车应进行静电接地连接。 D、对槽车的装卸油量进行严格控制,避免超装;在装卸过程中,应控制装卸车流速不大于4.5m/s。 E、液化气罐车进入厂区必须戴阻火帽。 F、装车台附近按照规范配置消防器材。 G、严格执行禁火制度。 H、操作工人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I、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二、8月6日18时,驾驶员甲驾驶装满液氯的槽罐车驶入某高速路B56段,晚8点左右,槽罐车与驾驶员乙驾驶的货车相撞,导致槽罐车破裂,液氯泄露造成除驾驶员甲方外的两年其他人员全部死亡。撞车事故发生后,驾驶员甲不顾槽罐车严重损坏,液氯已开始外泄的危险情况,没有报警也没有采取措施,就迅速逃离事故现场,由于延误了最佳应急救援时机,泄漏的液氯迅速汽化扩散,形成了大范围污染,造成了该高速公路B56附近村民30人中毒死亡,285人住院治疗,近万人紧急疏散,7日2时,应急人员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村民的紧急疏散和氯气污染区伤亡人员的搜救,并对现场进行了紧急处置。 (一)单项选择题 1、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是。 A、槽车与货车相撞,槽罐车破裂,液氯泄漏 B、槽车设计不合理

职业病事故案列分析

职业病事故案列分析: 01 尘肺病 【典型案例】 陕西一小镇某村是“尘肺病”村,至2016年1月,被查出的100多个尘肺病人中,已有30多人去世。起因是上世纪90年代后,部分村民自发前往矿区务工,长期接触粉尘却没有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医疗专家组在普查和义诊中发现,当地农民对于尘肺病的危害及防治知识一无所知,得了病后认为“无法治疗”,很多患者只是苦熬,失去了最佳治疗时机。 【专家解读】 尘肺病,是指在职业活动中,吸入生产性粉尘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是我国目前发病率最高、危害最严重的职业病种,以矽肺、煤工尘肺、石棉肺、水泥尘肺等最为常见。 尘肺病起病缓慢,一般接触一年或几年后才发病,早期无明显症状,难以发现。随着病变发生,逐渐出现咳嗽、咳痰、胸痛、呼吸困难,并伴有喘息、咯血、全身乏力等症状。 一旦患上尘肺病,即使脱离了粉尘环境,部分患者病情仍可继续恶化,且容易发生肺结核、支气管炎、肺炎、肺气肿、慢性肺心病等并发症,重者丧失劳动能力,甚至危及生命。 粉尘的接触行业有哪些?如矿山开采,是粉尘危害最严重行业,最多的工种是凿岩工、放炮工等,在煤矿业主要是掘进工、采煤工、搬运工等。其次,是机械制造、冶炼、建筑材料、筑路业、水电业等。 【预防指南】

目前防尘八字方针是“革、水、密、风、护、管、教、查”,其含义是工艺改革和技术革新、湿式作业、密闭尘源、通风除尘、个体防护、加强管理、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对于粉尘作业劳动者,防尘口罩有着“防火墙”的作用。 02 苯中毒 【案例简介】 2004年3月2日,常熟市卫生局接到常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王某某等人职业病诊断的报告”,常熟市某公司王某某等5名职工被诊断为苯中毒,另有4名职工为观察对象,市卫生局组织调查组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处理。 该公司主要从事工艺包装盒、塑料制品、木制工艺品制造、加工,使用的胶水粘合剂中存在苯、甲苯、二甲苯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未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产生职业危害的项目。对于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该公司未按规定为其配备符合职业病防护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仅提供了普通的纱布口罩。常熟市疾控中心于2003年3月对该公司车间空气中职业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该公司生产车间空气中苯、甲苯等物质的浓度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该公司于2003年8月及2004年3月对全厂职工进行了两次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但是未安排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上岗前体检。 根据上述情况,常熟市卫生局认定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三条第一项、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四条第一项、第六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六十八条第七项、第七十条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了以下行政处罚:(1)责令七日内改正,给予警告;(2)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3)罚款10万元。本案已在规定时间内顺利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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