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环境保护系统紧急应对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工作总结

全省环境保护系统紧急应对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工作总结
全省环境保护系统紧急应对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工作总结

全省环境保护系统紧急应对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工作总结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局2005年11月13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双苯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苯系污染物流入松花江中,导致松花江水体遭受严重污染,危及我省沿江数百万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重大水污染事件,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直接指挥下,在国家环保总局的大力指导和积极支持下,全省千余名环保工作者沉着应对、科学应对、有序应对,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协同作战,筑就了一道抵御污染的坚固长城,以快速、准确、科学的监测数据和预测分析,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为社会稳定和群众饮水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为夺取松花江重大污染防控战役最终胜利做出了突出贡献,检验了全省环保系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

果。一、勇于履行职责,切实担负起污染防控的重任(一)建立健全适应新形势的环境突发事件处置应对机制。一是迅速启动应急监测预案。11月18日中午,吉林省环保局将有关信息通报了我局。李维祥局长迅速做出紧急部署,启动省环保局应急监测预案,责成相关部门、单位工作人员迅速投入紧急工作状态,要求省监测中心站、肇源监测站即刻在省界断面开展加密监测并及时报送监测数据,掌握污染物流抵我省的第一时间和变化特征曲线;通知哈尔滨市环保局迅速采取措施做好监测准备,并通过该局向哈尔滨市政府汇报情况;紧急排查沿江市县采用松花江作为饮用水源情况;做好情况收集汇总和通报工作,随时向省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污染带行进和苯、硝基苯浓度变化情况,部署沿江各市县做好环保防控准备工作。11月18日16时,在吉、黑两省省界我省第一个监测断面肇源监测站(距哈尔滨市四方台水源约180公里)报出第一组监测数据,结果显示苯和硝基苯未检出,为我省及时应对水污染危机赢得了时间和主动。当日下班前,省政府办公厅将吉林省政府办公厅传真过来的情况通报转至我局,其内容与吉林省环保局电话通报情况完全相同。11月19日,肇源监测站开展加密监测,哈尔滨、大庆等地按省局要求紧急排查饮用水源取水口。11月20日7时,肇源监测断面硝基苯开始检出,表明污染带前锋已抵达我省,我局紧急汇总整理相关情况形成快报于当日呈送省政府,为省领导及时决策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同日,我局下发通知对哈尔滨市做好污染防控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应对建议。11月21日上午,紧急召开污染防控应急领导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要求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应对水污染事件,做好打硬仗的准备,本着“监测、监督、指导、协调”的原则,加强监测和预测,集中精力处理好突发事件,及时准确地向上报告情况。二是及时调整全省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运转模式。准确把握此次事件的特殊性,实施了应

急状态下的工作运转模式,统一调度所有人力、物力、财力,整合全省环保系统内的仪器设备、技术力量,形成合力。打破原有局领导和各处室职能分工的常规,摒弃按部就班的工作惯性,简化了日常性的审批、审核程序。结合实际重新调整充实了局水污染防控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为总指挥、主管领导为常务副总指挥,关联性不强的职能部门、单位被调整出领导小组,组成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新指挥系统,下设综合技术组、协调督办组、新闻通报组、对俄联络组和后勤保障组,确定了一把手带班、其他局领导轮流值班的工作制度,充分体现了工作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机构设置的应急性。从11月18日至去年底,召开局长专题办公会或应急领导小组会议9次,落实省政府布置任务700余件次,向下游通报有关情况40余次,做到了应对敏捷、组织有序、成效显著,切实起到了运转迅速、掌控全局、应急指挥的中枢作用。三是建立起国家、省、市三级应急监测指挥系统。11月20日,国家环保总局应我省之邀及时派出专家提供高水平的技术支持,协助我省开展水质监测、技术分析和污染带行进预测等工作。11月28日傍晚,国家环保总局张力军副局长率领以生态司万本太司长为组长的4人应急监测前线协调组抵达哈尔滨市,并与省环保局会商确定了哈尔滨下游江段的监测点位,随即星夜兼程于次日凌晨到达木兰县正式开展工作。哈尔滨市环保局于11月18日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明确了采样程序和标准、监测分析技术规范、监测项目、监测频次、监测断面等技术要求,成立了采样、检测、数据分析、信息发布、后勤保障等5个工作小组。佳木斯市在哈尔滨市紧急应对水污染事故时,已果断采取措施,启动环境监测应急预案,成立了相应机构,制定出台了《佳木斯市环保系统松花江污染防控指挥部工作规程》,形成了完整的组织管理体系,做到人人身上有任务、人人身上有责任,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大庆、鹤岗等地也成立了相应机构,部署开展了污染带流经区域的防控工作。相关市局指挥系统一直与省局保持密切联系,形成了互动格局。(二)深入现场,靠前指挥,适时将指挥部前移到第一线。省环保局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及时深入一线,依靠当地党委、政府,掌握现场情况,随时采取得力措施。做到了第一线在哪里,指挥部就设在哪里;污染带行进到哪里,领导就出现在哪里;问题在哪里发现,决策就在哪里做出,从而牢牢掌握着污染防控的主动权。肇源监测断面以捕捉污染带前锋抵达时间、峰值及出现时间、尾部通过时间为监控重点,由于反应及时,准确掌握了污染带行进和污染物浓度变化规律,为哈尔滨市做好污染防控赢得了时间和主动,提供了极其重要的宝贵经验。11月23日至27日,污染带流经哈尔滨市区江段。这一段时期,环保部门污染防控工作中心立足于为哈尔滨市400万人口以及松花江下游沿江城市饮用水安全、确保不让群众喝上污水提供技术保

障。在污染带行进到哈尔滨水源地32公里时,加大在苏家屯的监测频率,最多曾达每半小时一次。为便于工作需要,严密监控污染带移动和污染物变化情况,我局于11月27日将环保防控工作指挥部前移至佳木斯市。在佳木斯期间,省环保局前线指挥部与国家环保总局前线工作组密切配合,共同处理随时出现的各种突发情况,检查了沿江监测断面,对外省支援的仪器设备和技术人员进行了调整。按照省领导批示精神,牵头紧急组织在哈高校院所和省直有关厅局专家12人组成专家组,考察佳木斯饮用水源地取水现场,先后组织或协调召开了5次专家论证会研究水污染事故对该市地下水源影响情况,向省政府提报了在污染带到达佳木斯前关闭地下、启动江北备用水源、迅速做好应急供水预案等6项建议。佳木斯市据此果断做出决定,关停七水厂、关闭靠近江边的水井,启动地下水位较高的江北水源,保证了群众的饮用水安全,从而避免了一场可能造成水源地被长期污染的环境事故。12月14日,省环保局前线指挥部随污染带行进又移师同江,工作重点适时调整到中俄联合监测和为抚远水道导流堰工程服务上来。当筑堰工程施工难度不断加大,堰体合龙遇阻时,按省领导要求,我局连夜从哈尔滨市调集技术人员,研究治理具体措施,提出用活性炭吸附污染物的两个技术治理方案。虽然后来由于堰体成功合龙,消减方案没有实施,但环保部门关键时刻勇于承担重任的负责精神得到充分体现。(三)主动汇报情况,取得各级领导的支持。积极向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环保总局汇报我省各项污染防控工作的即时情况,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同志就任刚4天便赶到了佳木斯市,于9天时间内在冰天雪地的松花江污染防控最前线辗转上千公里,检查部署污染防控工作,同时要求中国环境报集中力量正面宣传报道我省污染防控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及时反应我省污染防控的工作成果。祝光耀副局长在工作特别繁重的情况下,3天内连续检查了木兰、达连河、佳木斯、富锦、同江等断面采样点位情况,慰问了一线工作人员。张力军副局长先后三次带领总局15位司局级领导以及多名工作人员来我省,20多天工作在第一线,具体指导了全线污染防控工作。时任省委书记宋法棠同志始终关注水质监测情况,对完善界江水质监测机制做出明确指示。张左己省长在考察哈尔滨市环境应急监测情况时,果断决定动用省长预备金为环保部门购置应急监测车和其他监测设备,并专程赶到佳木斯市主持召开了座谈会,慰问国家环保总局的各位领导和全国各地支援我省的监测专家,看望了省环保局前线指挥部、佳木斯市环保局、佳木斯市环境监测站的工作人员,检查了佳木斯、桦川等监测断面。栗战书常务副省长多次就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编制和后续工作重点做出明确指示,提出具体要求。申立国副省长对于应急工作遇到的困难,全力予以解决,在监测伊始就调遣船只为采样服务。刘学良副省长作为主管

环保工作的省领导,亲赴一线,全面部署环境监测工作。王利民副省长就中俄联合监测工作做出多项明确指示。省长助理、省政府秘书长张松岭同志在八岔断面采样遇到困难时,紧急协调,调遣直升机协助采集水样。哈尔滨市委书记杜宇新、市长石忠信和佳木斯市委书记郭晓华、市长李海涛同志在污染防控关键时刻对环保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多次慰问环保工作者,两市政府都把当地环保部门作为此次处理应急事件的牵头部门,在应急期间所有重大决策都是在充分听取环保部门的意见后做出的。我局针对松花江硝基苯削减工程规模较大,没有成功范例,安全隐患明显,影响面广的实际情况,适时向国家环保总局领导建议放弃该方案,被总局领导采纳。为密切监控松花江、乌苏里江、黑龙江三江断面出境水质,充分考虑三个监测断面地理位置的重要性和工作任务的国际性,经请示国家环保总局和省主要领导,我局全面整合人员、技术、设备资源,拟成立黑龙江省三江环境监测中心站,统一对国内外发布监测数据的口径。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极大地鼓舞了工作在第一线环保工作者的士气,使环保部门能够心无旁骛全身心地投入到污染防控战役中。二、严控污染带行进,做好应急监测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一)优选调整监测断面。经我局领导和专家研究确定,全省应急监测工作分为五个阶段:一是上游预警阶段,主要工作在肇源开展;二是哈尔滨市饮用水源地水质污染防控阶段;三是佳木斯市上下游江段水质动态监测阶段;四是污染带进入界江黑龙江时,同江至抚远中俄联合监测阶段;五是污染带移出国境后,各断面日常监测工作阶段。根据污染带的基本特性以及松花江干流沿岸城市布局具体情况,拟定了松花江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初步方案,把断面分成三种类型,即肇源、木兰摆渡、佳木斯、富锦等8个常规应急监测断面,薄荷台、哈尔滨公路大桥、通河、巴彦等近20个污染带追踪验证监测断面和苏家屯、达连河2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预警监测断面。在中俄界江上布设了黑龙江松花江口上、同江、同江东港、八岔、抚远5个界江监测断面,在同江临江和抚远水道设立了污染带跟踪断面。全省环保部门在从肇源到抚远近千公里的江面上布设了断面40多个,污染带的移动变化情况一直处于环保部门的严密监测之中,监测数据24小时不间断地上报。(二)确保采取水样万无一失。采集水样是一切监测工作的基础,既是难点,也是最危险的工作。我局积极依靠采样点位所在地党委、政府和环保部门,充分发动群众,采取各种措施保证及时、规范、科学、安全采取水样。一是千方百计克服采样工作的种种困难。采样战线长、地理环境复杂、上游加大放水量,尤其是气候恶劣的严冬,使得采集水样增加了难度。污染防控前期,时值松花江还没有完全封冻的冰凌期,江中时有冰排滚滚,冰上人不能走,水中船不能行;松花江封冻后,江中冰沟和裂缝很多,万一失足落水,后果不堪设想。各断面都因

地制宜地采取了一些措施方便采样,木兰、富锦断面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将摆渡船排在一起横到江心,从船上走过去取水样;佳木斯、富锦、同江在冰面上铺设了草垫、木板,用于防滑。在中俄监测的八岔断面,我方一侧采样人员无法到达采样地点,省领导果断决定从哈尔滨市急调直升机协助采样,共执行飞行任务近30小时,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二是严格按照规范采取水样。充分考虑地理环境状况、交通因素,区分断面性质,合理设置具体采样点位。制作了在不同水深处采样的简易装置,以确保采样达到规范要求。在重点断面采取左、中、右三点采样和上、中、下分层采样,其中,中间的点位必须在规定深度采两到三个水样。佳木斯市断面三个点位按照采样操作规范手执喊话筒高举指挥旗,一声号令三个点位同时采样,保证了取水采样统一、规范、准确。现场考察的俄罗斯专家感到十分敬佩,并要求带回一个改进过的采样器,作为两国环保工作者友谊的象征,传承我国环保工作者的责任心。三是基层环保部门积极协调各有关单位提供帮助。各级环保部门领导不等不靠,不抱怨、不退缩,积极与水利、交通、建设、农业等部门沟通联系,做了大量协调工作。在污染防控战役中,各基层环保部门领导都成了本地新闻单位的焦点人物,但是他们对自己严格要求,不张扬、不争功、不诿过,始终保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全身心地投入到污染防控工作之中。我省环保工作者不畏艰险、科学求实的态度和作风,赢得了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松花江沿岸一些单位多次组织慰问团到水污染防控一线慰问,许多群众自发来到江边看望坚守岗位的环保人员,给他们送去食物、水、暖手器,还有的单位以赠送手机、支援汽油、打电话鼓励等多种形式表示支持。(三)及时上报监测数据。全省环保部门共出动水质应急监测车7000多台次,行程十几万公里,采集水样品7850个,获得实时监测数据近万个,从而使污染带始终处于严密监控中。哈尔滨市环保部门先后出动应急车辆3000台次,采样人员每天平均工作近20个小时,公布数据1300多个,编制55期《水源地水质应急监测快报》;在佳木斯全长571公里的江段上,十几天的时间里,环保部门出动3500多人次,对苯、硝基苯、挥发酚等30种污染物1289个样品进行了化验分析,获得数据几千个,印发快报上百期,发出动态信息2700余条次;在抚远,当导流堰工程因施工难度需要临时延期时,3个断面的40多名监测人员连续三昼夜坚守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随时将监测数据和污染团的位置准确上报给决策部门。哈尔滨市环保局在哈尔滨气化厂面临停水、停产的关键时刻,派出应急监测车,在依兰县达连河镇紧急设立临时监测点,依靠科学和胆识,昼夜不停,每小时监测一次,为企业提供了精确可信的数据,协助企业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了企业生产的正常运转。在污染防控战役中,环保部门报出的每一个数据都及时准确,都成为科学决策和安定广大群众情绪的有力支

撑。(四)科学分析监测数据。污染防控伊始,我们就规范了数据发布程序,确立了统一的数据报出渠道。严格要求各断面监测数据必须首先进入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的数据库,通过技术核定后,由省、市环保部门统一报告各级领导和联合向新闻媒体发布,各种预测分析数据必须由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做出,杜绝了数出多门现象,提高了效率和效能。在严密监控污染带过程中,与省水利、建设等部门密切配合,根据大量的监测数据确定了污染带从吉林省流入黑龙江省境内和进入界江黑龙江的通量,为确定最终进入俄罗斯境内的污染物总量提供了准确数据;掌握了污染带峰值、特性和通量变化等行进规律,准确预告了污染带前锋达到和移出沿江各地的时间;测算出污染物滞留和被吸附的存量,为生态环境影响评估与对策项目研究提供可靠完整的基础资料。11月23日23时,省、市环保部门在苏家屯断面检出硝基苯,捕捉住污染带的前锋,及时、稳妥地向省和哈尔滨市领导提出停水时间建议,使哈尔滨市停水时间延后了整整27个小时,为哈尔滨市政府采取有效措施防控污染和居民存水赢得了时间。12月10日,监测数据显示佳木斯断面硝基苯峰值为

0.0173毫克/升,与国家地表水标准基本相同,周生贤局长在松花江边顶着凛冽的寒风接受国内外新闻媒体采访时宣布:连续监测表明,松花江水污染,特别是硝基苯浓度已大幅度下降,标志着松花江污染防控进入一个新阶段。三、积极争取,快速行动,寻求各方面支持(一)积极争取国家环保总局资金支持。利用各种机会积极向国家环保总局领导汇报松花江水污染应急监测情况,反映资金不足和仪器设备缺乏的状况,迅速派出相关人员专程赶赴北京,争取总局给予资金和设备的支持。在获悉哈尔滨市沿江污水截流工程在环保总局、财政部评估项目受阻时,李维祥局长紧急电话向环保总局规划与财务司负责人说明情况,同时省财政厅立即向财政部做争取工作,通过努力为哈尔滨市争取到国家级污染治理资金1000万元。除此之外,国家环保总局还支持我省污染防控工作资金1000多万元。(二)及时请求国家环保总局调集全国环保技术力量和仪器设备提供支援。11月20日,国家环保总局应我省之邀及时派出专家提供高水平的技术支持。此后,随着工作的进展又相继派出应急监测协调组和专家组,协助我省开展水质监测、技术分析、污染带行进预测、污染应急处置等工作,并先后支援9台气相色谱仪、2台便携式气相色谱仪和2台色质联机,分配到各重点监测断面。同时,国家环保总局紧急调度上海、天津、杭州、江苏、辽宁、山东、广东、河北等省、市60多位监测专家和技术人员携带应急监测设备千里驰援,加强了松花江、黑龙江沿岸的应急监测力量,与我省的环保工作人员共同开展应急监测与预测分析,形成全国环保系统专家大会战,成为建国以来最大一次环保力量的集结。组织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南京环保研究所、华南环保研究所、

清华大学等研究机构和院校的100多名专家和技术人员开展了多项专题研究和现场实验,编制了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特征污染物消减实验工程技术方案,并对水污染综合治理提出多项建设性意见。外地专家克服难以适应的恶劣气候条件,显示出坚毅果敢、严谨务实的意志品质,展现出甘于奉献、勇挑重担的敬业精神,体现出“环保战线一家人”的高尚情操,赢得我省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三)主动汇报争取省财政资金支持。省领导在应急监测之初就从省长预备金中拨付了400万元用于环境应急监测。省财政厅高度重视污染防控资金支持情况,迅速到省环保局现场办公,特事特办,工作人员一边吃着盒饭,一边制订购买监测仪器的具体方案。根据监测工作需要,我局与省财政厅紧急沟通,购置了3台应急监测车和3台气相色谱仪,分别配备到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哈尔滨市环境监测站、佳木斯市环境监测站,既为跟踪监测污染带,提供了能力保障,又为后续监测打下了坚实基础。经过积极争取,省财政厅紧急解决了省环保局沿江直属监测站监测能力建设、沿江14个县环境监察能力建设等资金。截止目前,省财政共拨付仪器设备购置资金和工作经费累计1700多万元。此外,我局与省财政厅共同向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提报了申请5220万元环境监测后续资金的预算方案。(四)迅速调整省内环保系统技术力量和仪器设备资源形成合力。在获悉松花江发生重大水污染事故后,第一时间通知大庆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协助肇源站进行水质监测,承担苯的监测和技术分析工作。紧急调动大庆市环境应急监测车协助哈尔滨市进行现场监测,连续9个昼夜奋战在监测一线,保质保量完成了任务,受到国家环保总局领导和省领导的高度评价。齐齐哈尔市环保局主动参与到应急监测中来,积极出设备、出人员帮助开展工作。协调省农垦科学研究院环境监测站协助佳木斯市开展应急监测,接待在中国学习、考察的俄罗斯专家,取得良好的效

果。四、建立信息快速传递渠道,统一发布准确信息,关键时刻维护了社会稳定(一)向国家环保总局和省委、省政府领导报送最新实时数据。在防控战役中,我局共向国家环保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发送数据传真500多份、电子邮件600多份,向国家环保总局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发送实时监测数据手机短信息3万多条,向省委、省政府报送污染带行进动态图68张、情况预报30多份,编制水污染工作简报和外事简报22期。(二)及时告知公众准确的监测信息。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经国家环保总局同意,我局于11月23日上午10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李平副局长作为首席发言人通报了松花江水污染情况和我省采取的主要应对措施。从11月24日开始至12月15日每日 7时至23时每隔2小时在省、市广播电台、电视台所有非上星频率、频道滚动播报水质监测最新数据信息216条,每天9时、16时两次向新闻媒体发布水质监测数据分析报告和政府工作动态60

篇,组织新闻媒体到省环境监测站和各主要监测断面进行现场采访,共接待国内外150多家新闻媒体来人、来电采访,共收集各类媒体发表的关于水污染方面的报道6万多条,组织环境专家到省交通广播电台、省电视台制作访谈节目。我局和哈尔滨市环保局、佳木斯市环保局工作人员耐心解答了近万名群众的电话咨询。积极组织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国环境报、省电视台、省人民广播电台、黑龙江日报等国家、省内主流媒体集中宣传一线工作人员,起到了宣传黑龙江和鼓舞士气、增添干劲的作用,充分展现了环保队伍良好的精神风貌。(三)关键时刻主动采取措施维护社会稳定。针对哈尔滨市群众中流传的伴随污染带的到来江边空气中含有硝基苯,可引发呼吸道疾病不能进行晨练的社会舆论,及时安排仪器设备和技术力量,对哈尔滨市松花江沿岸的九站公园、防洪纪念塔广场、景阳街江边三处监测点的空气质量进行了监测,将无污染的监测分析数据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消除了群众恐慌心理,维护了社会稳定。针对哈尔滨恢复供水后群众对饮用水质的疑虑,我们组织专家耐心地向公众答疑解惑,起到了稳定人心的作用。(四)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在做好应急监测的同时,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全国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电视会议精神,于12月12日至20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据统计,全省共出动人员3818人次,对松花江、嫩江、牡丹江等重要江河干流及其主要支流沿线的大中型企业,特别是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上游和城乡居民集中居住区周围的大中型化工、冶金、造纸、食品等重污染企业;小化工企业集中地区的化工企业、化工工业园区;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构成威胁的危险废物堆放场所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共检查企业1106家,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283家企业提出了整改意见和要求。12月12日,周生贤局长参加了我省的环境安全大检查活动,对两家重点排污单位佳木斯约翰·迪儿佳联收获机械有限公司、哈尔滨啤酒(佳木斯)有限公司进行检查。通过环境安全大检查活动,在全省起到了及时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减轻松花江污染负荷的积极作用。五、积极稳妥,做好各项外事交流与合作工作(一)坦诚接待俄罗斯代表团。11月28日,俄罗斯政府派以俄联邦自然资源部边区环保局局长巴尔久克为团长的代表团一行7人到达黑龙江省,了解我省在预防吉化事故对居民健康影响方面的情况。国家环保总局张力军副局长专程从北京赴哈尔滨会见了代表团一行,通报了近期污染防控工作情况,并承诺将派遣专家协助俄方做好污染防控工作。俄方代表团参观了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佳木斯市环境监测站,认为我省的监测设备先进、技术力量充实。12月2日至13日,俄方代表团留下两名专家参与中方监测工作,两名专家现场考察了木兰、佳木斯等断面采样情况,并与中方技术人员共同进行了监测数据分析。通过与我方的接触,俄方代表团的态度从开始的不安和

指责变成了友好和信任。(二)热情接待俄罗斯主流媒体记者团。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的要求和规定程序,我局于11月24日至12月27日,每日向俄方通报1次松花江水污染情况最新监测信息。俄罗斯方面对于我们合作、友好、负责的态度,及时通报信息表示感谢。12月16日,外交部新闻司主持国家环保总局、水利部在哈尔滨市就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向俄主流媒体记者团通报了我方处理此次事件的有关情况,并回答了俄方记者的提问。俄罗斯记者团在哈尔滨市期间采访了市供排水公司净水三厂和居民家庭生活情况。随后,记者团赴同江、抚远采访,对于我方环保工作者的科学素养、敬业精神、负责态度给予极高评价,澄清了俄罗斯国内有关方面的误解。(三)中俄联合监测顺利开展。协助国家环保总局起草了《中俄关于松花江水污染事故水质应急联合监测方案》,拟定了监测点位、监测频次等项内容。12月11日,国家环保总局与俄罗斯联邦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在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市共同签署了“中俄关于松花江水污染事故水质应急联合监测方案”,就6个监测断面的监测项目、采样方法与分析内容等具体事宜达成共识。我方与俄方分别派出6位专家到对方国境内参与中俄联合监测工作。我方派驻俄罗斯方面的专家和技术人员积极克服当地恶劣的工作、生活条件,在我驻哈巴罗夫斯克总领事馆的大力支持和热情关怀下,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从12月17日16时到12月27日双方联合监测结束,我方向俄方提供213次采样分析的苯和硝基苯共1240个数据,其中,硝基苯、苯分析数据分别为635个和605个;俄方提供给我方146次采样分析的547个硝基苯分析数据,未有苯的分析数据。在抚远水道导流堰工程合龙前后,还进行了堰前堰后的监测工作,并及时将监测结果传给俄方。在联合监测过程中,省外事部门提供了高效便利、周到细致的支持,边防部队积极与俄方沟通协调边境管理,保证双方专家往来通畅。(五)认真接待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专家组。12月10日至13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专家组一行先后考察了佳木斯、哈尔滨两市污染防控情况,与在佳木斯工作的两名俄罗斯专家一起了解了水质监测总体情况,参观了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和佳木斯市环境监测站,考察了哈尔滨市水源地和佳木斯断面水样采集、监测、数据分析等工作情况,与中国监测总站、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专家座谈,了解生态修复计划、监测等方面的情况。12月12日,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在佳木斯会见了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专家组一行。专家组对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在组织、业务技术指导、应急反应能力,尤其是综合信息系统的发布和演示给予了高度评价。专家组负责人表示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愿意在监测能力、信息共享等方面给我方提供帮助。通过我们对俄积极主动的工作,赢得了各方面的赞扬。俄方对中方友好接待、技术设备和派遣专家方面的支持表示感谢,对监测资料的提供和所介绍的情况表示满意,对于中方在污染防控事

件中对俄方采取的公开、透明的原则表示钦佩,对俄方专家在中国期间中方提供的便利、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表示感谢,尤其对我方在执行联合监测方案,修筑抚远导流堰方面给予了充分肯定。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代表对我方热情接待和提供工作便利表示感谢,充分肯定了我省所采取的防治措施。我驻哈巴罗夫斯克总领馆专门向省委、省政府发来感谢信,对我省外事和环保部门支持国家外交全局、努力消除污染事故后果的负责精神表示感谢。六、适时调整工作重点,全力以赴做好后续工作(一)进一步修订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积极主动协助省发改委在原定目标基础上,两次召集省建设厅、水利厅、哈尔滨市航务局有关专家,重点讨论松花江干流河道清淤项目的可行性。经征求省政府意见,我局与省发改委共同研究在原有松花江流域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中新增了以河道清淤为主的硝基苯污染修复工程和18项饮用水源的保护项目、73项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项目、12项重点河段水域综合整治项目、33项生态保护治理项目、2项环境监管能力项目。目前,国家环保总局主持的松花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已经基本完成,下一步继续作具体修改完善,松花江将和“三河三湖”一样,列为流域水污染治理的重点。2006年1月6日至7日,国家环保总局在哈尔滨市召开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征求意见会,周生贤局长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这标志着松花江总体治理工作进入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崭新阶段。(二)生态环境影响评估与对策项目有序推进。我局在防控初期加强水质监测、严控污染带行进和污染物浓度变化同时,已着手组织专家开展有关课题研究准备工作。在哈尔滨市恢复供水期间,在四方台取水口,实施分层监测,并对包括硝基苯在内的多种有机物进行全面分析。污染带通过后,在肇源断面和哈尔滨市四方台断面开展底泥监测工作。我局经认真研究,为使国家环保总局牵头组织的“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生态环境影响评估与对策项目”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符合实际情况的可操作性,提出该项目采取开放性研究形式,扩大参与范围,吸收更多方面的技术力量,请部分省、市参与到研究中来,同时项目方案应进一步征求有关省的意见。国家环保总局及时采纳了我们的意见,对项目组织形式做出重大调整,推迟两天召开项目技术协调会,使我省的意见得到了充分体现,并确定我省为项目副组长单位。“松花江重大污染事件生态环境影响评估与对策项目”共确15个专题,分为事件应急环境评估与对策、生态效应评估与人体健康、污染控制工程、综合评估、技术集成五个方面,具体时间安排分三个阶段完成。其中,主要控制断面特征污染物浓度与出境总量预测、、污染事件对松花江水产品食用安全性影响评估、、沿江两岸分散式取水及地下水供水安全性影响评估、、城市安全供水应急净化技术方案研究、松花江冰冻与消融过程中污染物残留与融出规律研究5个专

题为事件应急环境评估与对策研究课题,力求先行解决群众迫切关心的环境问题。目前,全省有10个科研院校共计60余人承担了14个课题的技术研究工作,其中,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参加的6个课题已全部开展工作,省水文局、哈尔滨医科大学、东北农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单位也都按照参加课题要求有序进行。为便于省领导和相关部门掌握“松花江重大污染事件生态环境影响评估与对策项目”进展情况,我们已编发工作动态简报,及时报送相关信息。(三)全面总结全省环保系统污染防控工作。全省环保系统在污染防控战役中,紧密配合国家环保总局,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经受住了水污染事件的严峻考验。国务院工作组组长李毅中同志两次来污染防控前线检查,对我省环保防控工作给予了积极评价。国家环保总局领导长时间与我省环保工作者并肩战斗,对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高效的指挥力、顽强的战斗力给予充分肯定。省委、省政府领导认为全省环保系统关键时刻敢打硬仗、能打硬仗,是一只党性强、作风好、业务精的队伍,在污染防控工作中反应及时、措施得力、监测数据科学、预测分析准确。省外环保系统专家和技术人员长时间与我省环保工作者并肩战斗,纷纷表示要学习我省环保系统的工作作风,认真汲取我省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的经验和做法。全省各级环保部门主动协调各项工作、及时通报信息也赢得了各有关部门的积极评价。广大群众也给予全省环保系统普遍赞誉。各有关新闻单位对全省环保系统在污染防控中的典型事迹进行了长时间的集中报道,新华社发表了长篇通讯,中央电视台播发了十几条新闻报道,人民日报、中国环境报分别在头版刊发了《众志成城保平安》、《勇士决战松花江》的长篇通讯,中国环境报特别开辟专栏连续6天在一版播发宣传我省典型人物的报道。随着污染防控工作中心的转移,我们及时调整工作思路,认真总结前期工作,明确后续工作的重点。通过各地推荐,我局经认真研究决定授予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等19个单位“松花江重大水污染防控工作环保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张英彬等112名同志“松花江重大水污染防控工作环保系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全省环保系统大张旗鼓地学习和弘扬先进集体和个人在应对松花江重大水污染防控战役中表现出的危急时刻勇于承担责任,把污染防控的重任作为崇高的使命,坚守岗位,出实数、说实话、办实事,不辱使命、恪尽职守的负责精神;严密监控污染带行进,科学布设监测断面,规范采取样品,准确分析监测数据,严谨缜密、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面对重重困难和严峻考验,不计得失,舍小家为大家,勇挑重担、无畏艰险的奉献精神;不畏凛冽寒风,无惧艰难困苦,始终矢志不渝地奋战在污染防控的第一线,果敢坚毅、百折不挠的拼搏精神;以维护社会稳定为最高目标,以确保沿江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为神圣职责,积极争取多方支持,善于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讲求合作、精诚团结的大局精神,从而

全面推进全省环保工作的深入开展。目前,全省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应对处置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工作重心转入生态环境影响评估和污染的长期治理上来,已恢复了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按照省领导的要求,我们下一步将集中精力做好“松花江重大污染事件生态环境影响评估与对策项目”的协调推进、组织落实工作。一是认真深入总结应对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的经验和教训,召开全省环保系统应对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总结表彰大会,积极争取国家、省支持,在充实完善环境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环境应急长效机制,从组织机构、应急队伍建设、装备配置、信息平台和综合指挥协调等多方面入手,进一步提高我省环境应急工作预警预测、处置评估、治理修复的能力与水平。二是重新修订、充实完善《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将松花江污染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和相应的生态修复规划,纳入之中,尽快上报国家,争取早日批准实施。做好《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相关项目筛选,指导做好项目可研等前期工作,力争开工一批项目,落实一批重点城市项目,重新补充一批项目。三是切实履行“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生态环境影响评估与对策项目”副组长单位职责,组织和落实15个科研课题的协调衔接工作。督促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切实发挥技术副组长单位职责,加快 5个事件应急环境评估与对策专题研究进度,及时解决影响春季沿江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问题。四是做好冰封枯水期和冰层融化开江期的松花江后续监测和污染防控工作,加强对抚远水道堰前堰后的水质监测,及时提供江水、冰中、底泥中硝基苯信息及对下游可能产生影响评估,将监测及预测情况作为拆堰方案的设计依据。五是推动中俄联合监测黑龙江、乌苏里江的界河水质工作,并争取把界河监测纳入国家国际河流监测计划,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积极争取有关方面支持,整合资源,建成三江环境监测中心站,为实现黑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网络奠定基础。六是督促、指导各地开展小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完善阿什河、呼兰河、汤旺河、倭肯河、安邦河、鹤立河等支流的环境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大镜泊湖、兴凯湖等湖库综合治理力度,推进污水、垃圾的集中处理,加强对旅游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人为污染和破坏。与此同时,我们还将加大松花江沿岸的环境监察力度,严肃查处违法排污和非法建设造成严重污染的环境事件。

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及其处理

案例与思考 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及其处理 2005年11月13日,吉林省吉林市的石化公司双苯厂胺苯车间发生爆炸,成百吨苯流入松花江,直接导致下游大城市饮用水资源严重污染。 然而,在吉林石化公司爆炸事故发生十天后,当地政府才首次承认爆炸事故导致松花江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11月21日,哈尔滨市政府先后发出了两份停水公告,但停水原因却大相径庭。首次公告称停水原因为管道维修,二次公告才称是因为松花江水可能受中国石油公司吉林石化公司(简称吉化)爆炸而污染。市民陈宪超说,由于首次公告缺乏可信度,才造成了市民盲目抢购的现象。很明显,谁也不会相信维修管道需要全城停水,而且维修前缺乏详细计划,维修时间又具有不确定性。二次公告仍语焉不详,吉化爆炸可能造成松花江水污染,但污染到何程度,饮用后果如何,都没有明确告诉市民。同时,哈尔滨市何时发现松花江水污染也未明确说明,现在是否有市民饮用了被污染的水呢?在80公里长的污染带不断奔流的背后,我们看到的是极其缓慢、严重滞后的信息反应系统。因此,我们也看到哈尔滨市在突发公共事件面前的措手不及。同时,在吉化爆炸事故发生后,国家环保部门和地方环保部门也未能做出及时反应,致使水污染范围不断扩大,后果日益严重。 在松花江大面积污染后,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和关心,及时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赶到黑龙江,对处置松花江污染事件给予指导和支持。黑龙江省政府及时制订了“三步走”的措施以确保哈尔滨的市民用水安全:第一步是停水并且保证在停水期间居民有水喝;第二步是解决恢复供水的问题;第三步是解决长期的综合治理污染的问题。黑龙江省及哈尔滨市主要领导分兵把口,深入实地解决问题。省、市政府对松花江水质进行不间断监测,全面调动人力、物力、财力扩大哈尔滨市饮用水供应,加强市场监管以平抑物价,确保全市生产生活正常运行和社会稳定,如在每个市区设置3至5个供水点、平抑市场水价、拨款用于救助社会弱势群体、及时查处哄抬物价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不法行为。同时,在一些专业技术问题上,采用专家的意见,及时做出决策,以便迅速对事件做出处理。比如在运用活性炭技术对水厂进行改造的方案上,就是在新闻媒体参与的现场采用了专家的意见,然后由政府当即拍板决定的。 为了取得群众的谅解和支持,在这次事件处置的中后期,政府充分相信群众,把污染情况和政府的对策通过新闻媒体每天向社会公布,随时发布污染指标监测

吉化1113特大爆炸事故及松花江特别重大水污染事件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吉化"11.13"特大爆炸事故及松花江特别重大水污染事件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2005年11月1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908万元,并引发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国务院事故及事件调查组认定,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和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是一起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特别重大水污染责任事件。 (一)事故原因 1.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硝基苯精制岗位外操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在停止粗硝基苯进料后,未关闭预热器蒸气阀门,导致预热器内物料气化;恢复硝基苯精制单元生产时,再次违反操作规程,先打开了预热器蒸汽阀门加热,后启动粗硝基苯进料泵进料,引起进入预热器的物料突沸并发生剧烈振动,使预热器及管线的法兰松动、密封失效,空气吸入系统,由于摩擦、静电等原因,导致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并引发其它装置、设施连续爆炸。 2.爆炸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及双苯厂对安全生产管理重视不够、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劳动组织管理存在缺陷。 3.污染事件的直接原因是:双苯厂没有事故状态下防止受污染的"清净下水"流入松花江的措施,爆炸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出来的部分物料和循环水及抢救事故现场消防水与残余物料的混合物流入松花江。 4.污染事件的主要原因: 一是吉化分公司及双苯厂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会引发松花江水污染问题没有进行深入研究,有关应急预案有重大缺失。 二是吉林市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对水污染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未提出防控措施和要求。

重大水污染事件

国内 (1)龙川江楚雄段水污染事件 龙川江沿河为云南省楚雄市的主要经济带,分布有冶炼、化工、造纸、制药、烟草和盐矿等工矿企业。2004年6月初,楚雄市龙川江发生严重镉污染事件,楚雄水文站、智民桥、黑井等断面的总镉超标36.4倍。经过对沿河入河排污口进行排查,硫酸厂、海源新业公司、滇东冶炼厂的入河污水是造成此次镉污染事件的主要污染源。 (2)沱江“3.02”特大水污染事故 2004年2月底3月初,沱江两岸的居民发现江水变黄变臭,许多地方泛着白色泡沫,江面上还漂浮着大量死鱼。紧接着,居民又发现自来水也变成了褐色并带有氨水的味道。川化股份公司第二化肥厂就是这起污染事故的责任者,他们将大量高浓度氨氮废水直接外排进沱江,导致沿江简阳、资中、内江三地百万群众饮水被迫中断,50万公斤网箱鱼死亡,直接经济损失在3亿元左右,被破坏的生态需要5年时间来恢复。 (3)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 2005年11月13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苯胺车间发生爆炸事故。事故产生的约100吨苯、苯胺和硝基苯等有机污染物流入松花江。由于苯类污染物是对人体健康有危害的有机物,因而导致松花江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哈尔滨市政府随即决定,于11月23日零时起关闭松花江哈尔滨段取水口停止向市区供水,哈尔滨市的各大超市无一例外地出现了抢购饮用水的场面。 (4)湖南岳阳砷污染事件 2006年9月8日,湖南省岳阳县城饮用水源地新墙河发生水污染事件,砷超标10倍左右,8万居民的饮用水安全受到威胁和影响。最终经核查发现,污染发生的原因为河流上游3家化工厂的工业污水日常性排放,致使大量高浓度含砷废水流入新墙河。 (5)太湖蓝藻事件 2007 年5 月29 日~6 月3 日江苏无锡,太湖蓝藻集中爆发而导致无锡部分地区自来水发臭,无法饮用,大批市民抢购矿泉水饮用。 (6)江苏沭阳水污染 2007年7月2日下午3时,江苏省沭阳县地面水厂监测发现,短时间、大流量的污水侵入到位于淮沭河的自来水厂取水口,城区生活供水水源遭到严重污染,水流出现明显异味。经过水质检测,取水口的水氨氮含量为每升28毫克左右,远远超出国家取水口水质标准。由于水质经处理后仍不能达到饮用水标准,城区供水系统被迫关闭,城区20万人口吃水、用水受到不同程度影响。直至7月4日上午,因饮用水源污染而关闭的自来水厂取水口重新开启,沭阳城区全面恢复正常供水,整个沭阳县城停水超过40小时。 (7)陕西省钒矿尾矿库泄漏水污染事件

北大法学家为松花江水污染起诉案

北大师生以自然物为共同原告就松花江污染案起诉遭拒始 末 鲟鳇鱼、松花江和太阳岛:你们是否有权控诉人类行为对你 们的侵害? ——一起由北大师生郑重提起,但遭法院拒绝受理的民事诉 讼案件起诉情事侧记 【编者按】2005年11月1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双苯厂(101厂)的苯胺车间因操作错误发生剧烈爆炸并引起大火,导致100吨苯类污染物进入松花江水体(含苯和硝基苯,属难溶于水的剧毒、致癌化学品),导致江水硝基苯和苯严重超标,造成整个松花江流域严重生态环境破坏。 2005年12月7日,北京大学法学院三位教授及三位研究生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国内第一起以自然物(鲟鳇鱼、松花江、太阳岛)作为共同原告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100亿元人民币用于设立松花江流域污染治理基金,以恢复松花江流域的生态平衡,保障鲟鳇鱼的生存权利、松花江和太阳岛的环境清洁的权利以及自然人原告旅游、欣赏美景和美好想象的权利。同时,鉴于

本案标的额巨大,且涉及环境公益诉讼,原告方同时提出了减免诉讼费用的申请。 尽管在赴哈尔滨提交诉状之前六位师生已经意识到本 案无论是以自然物作为原告、还是以六位自然人作为共同原告,均与现行《民事诉讼法》有关当事人和起诉的规定不符,存在着原告不适格的法律障碍和最终可能出现法院裁定不 予受理的结果。但是,他们认为,此举有益于推进中国司法理念的更新和审判制度的改革,特别是推动正在进行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增加有关公益诉讼的条款,在环境诉讼中引入濒危动植物等自然物作为当事人,以扩大当事人的范围和放宽当事人的诉讼资格,构建新的诉讼模式以适应解决人与自然和谐面临问题的现实需要,为落实党中央建立和谐社会的方针推进制度建设,毅然花费了近两个礼拜的时间准备诉讼文件,并派遣汪劲、甘培忠两位教授自费前往哈尔滨办理起诉事宜。 然而,令人感到意外的是,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在得知诉讼情况后并未接受原告代表向法院递交的诉状 及其相关证据,甚至不敢阅读《起诉书》,而是在时隔数小时之后由立案庭主管法官温和并且苦苦地向原告代表以口 头方式说“本案与你们无关、目前本案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以及一切听从国务院决定”等为由拒绝接受本案,而

社会实践—松花江水系水污染调查

专业:______ 年级______ 班级:_________ 姓名:_____ 学号:____ 实践单位:呼伦贝尔市呼伦贝尔市环保局 实践时间:201 年--月--日至201 年--月--日共--天 实践报告正文 一、实践目的 世界卫生组织(WHO)调查发现,由于全球性的水资源污染,饮用水已经成为人类健康的第一大隐形杀手,人类的疾病80%与水相关;而我国水污染状况更令人担忧,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大量排放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使部分江河、湖泊污染严重,也使地表水和地下水遭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国家环境总局统计,我国82%的河流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在我国的七大水系中,不适合做引用水源的河段已接近40%,城市水域中的78%河段不适合作饮用水源,约50%的城市地下水受到污染不能作为饮用水源。哈尔滨水污染、无锡太湖污染等众多水污染事件,给人们提出了深刻的警告。因此我对我的家乡的两大水系进行调查: 1.污染情况 2.污染原因 3.解决措施 二、实践内容及结果: 201 年--月--日下午2:30 ,我来到呼伦贝尔市环保局,咨询了松花江水系(包括额尔古纳河水系和嫩江水系)。 以下展现在环保局中向工作人员所了解到的有关于所调查流域的污染情况。 1、嫩江流域 ①近年情况 经相关人员介绍,嫩江水系水质总体评价优,与上年相比,支流阿伦河水质好转,绰尔河、蛟流河水质下降。从2005年到2010年,内蒙古嫩江流域水质从轻度污染变为良好。2010年嫩江流域干、支流15个断面其余为良好;工业生活污染面中13个断面达到优, ②污染原因 物排放量超额完成国家“十一五”减排要求。但多年来由于整个嫩江上游(含自治区外嫩江左岸)存在无计划地开垦耕地,特别是不合理的森林采伐、拓荒开地、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致使山地森林植被和地湿地面临威胁。此貌遭到破坏,水源涵养能力下降、外上游的非点源污染,对尼尔基水库集水区水质构成极大的威胁,可能引起水库淤积,缩短水库寿命。 ③改善措施 以祖国北疆生态屏障和松花江流域上游水生态安全保障区为定位,严格执行主体功能区划,将水资水土保持、生态林建设以及农村环境综源综合利用、 合治理相结合,强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保护及管理。继续推进工业园区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积极开展农村面源污染的防治。提高流域风险防范力度,保持流域水质稳定,出境断面水质达标,确保松花江流域上游水生态安全。

松花江水污染事件

宁波大学答题纸 (20 11—20 12学年第2学期) 课号:课程名称:城市环境与城市生态学改卷教师: 学号:姓名:得分: 2005年松花江水污染事件 学号:姓名: 摘要: 本文介绍了2005年11月13日由于吉林石化双苯厂爆炸对松花江造成水流污染所引发的松花 江水污染事件。 松花江水污染的主要原因是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一车间发生爆炸。之后又发生连续爆炸,爆炸发生后,约100吨苯类物质(苯、硝基苯等)流入松花江,通过上游水体污染,硝基苯浓度超标,造成了江水严重污染,截至同年11月14日,共造成5人死亡、1人失踪,近70人受伤。沿岸数百万居民的生活受到影响。污染时间在吉林经历大约10天,流经哈尔滨持续大约40个小时,采取停水防止市民饮用有毒自来水,用截流措施防止被污染水流进入下游重要地区,在哈尔滨采用活性炭来消毒。, 最后处罚了中国石油100万,但是国家政府为了治理被污染的水流却花费了78.4亿元,国务院召开会议,制裁处罚相关负责人员,完善中国环保法规,加强对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的应急处理。经过治理松花江水污染得到良好治理。 关键词松花江吉林石化爆炸苯硝基苯水污染哈尔滨 松花江是我国七大江河之一,有南北两源,北源嫩发于大兴安岭伊勒呼篱栅南坡,南源第二松花江发源于长白山天池。两江在三岔河汇合后称松花江干流,松花江汇入黑龙江后,经俄罗斯注入太平洋。松花江流域面积54.6×104 km2,其中在黑龙江省境内26.9×104 km2,占全流域49.3%,占全省面积59%。松花江干流,流域面积1805×104 km2 [ 1 ]。可见,如果松花江水流发生污染,那么黑龙江整个省将会遭到严重的水污染,将会导致黑龙江缺水乃至下游的俄罗斯也会遭到严重的水污染,就有可能造成巨大的国际关系影响。 由于历史和社会的原因,中国最大的化工企业建立在松花江的上游,在吉林市建成了大批化工企业,这些化工企业排除的废物,尤其是有毒化学物质,如果管理不好,很容易就会流入松花江给下游大片区域造成严重污染。下面就拿2005年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和2010年吉林化工桶流入松花江事件做一个具体的论述: 事件起因 2005年11月13日14时至15时左右,吉林省吉林市的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101 厂一化工 车间由于当班操作工停车时,疏忽大意,硝基苯精制岗位外操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在停止粗硝基苯进料后,未关闭预热器蒸气阀门,导致预热器内物料气化;恢复硝基苯精制单元生产时,再次违反操作规程,先打开了预热器蒸气阀门加热,后启动粗硝基苯进料泵进料,引起进入预热器的物料突沸并发生剧烈振动,使预热器及管线的法兰松动、密封失效,误操作导致进料系统温度超高,长时

松花江水污染环境公益诉讼起诉书

鲟鳇鱼、松花江和太阳岛:你们是否有权控诉人类行为对你们的侵害? 甘培忠汪劲 ——一起由北大师生郑重提起,但遭法院拒绝受理的民事诉讼案件起诉情事侧记 【编者按 2005年11月1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双苯厂(101厂)的苯胺车间因操作错误发生剧烈爆炸并引起大火,导致100吨苯类污染物进入松花江水体(含苯和硝基苯,属难溶于水的剧毒、致癌化学品),导致江水硝基苯和苯严重超标,造成整个松花江流域严重生态环境破坏。 2005年12月7日,北京大学法学院三位教授及三位研究生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国内第一起以自然物(鲟鳇鱼、松花江、太阳岛)作为共同原告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100亿元人民币用于设立松花江流域污染治理基金,以恢复松花江流域的生态平衡,保障鲟鳇鱼的生存权利、松花江和太阳岛的环境清洁的权利以及自然人原告旅游、欣赏美景和美好想象的权利。同时,鉴于本案标的额巨大,且涉及环境公益诉讼,原告方同时提出了减免诉讼费用的申请。 尽管在赴哈尔滨提交诉状之前六位师生已经意识到本案无论是以自然物作为原告、还是以六位自然人作为共同原告,均与现行《民事诉讼法》有关当事人和起诉的规定不符,存在着原告不适格的法律障碍和最终可能出现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的结果。但是,他们认为,此举有益于推进中国司法理念的更新和审判制度的改革,特别是推动正在进行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增加有关公益诉讼的条款,在环境诉讼中引入濒危动植物等自然物作为当事人,以扩大当事人的范围和放宽当事人的诉讼资格,构建新的诉讼模式以适应解决人与自然和谐面临问题的现实需要,为落实党中央建立和谐社会的方针推进制度建设,毅然花费了近两个礼拜的时间准备诉讼文件,并派遣汪劲、甘培忠两位教授自费前往哈尔滨办理起诉事宜。

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分析及缓解措施调研

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分析及缓解措施调研 摘要:2005年11月1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由于吉林石化公司事后的污水处理存在先天缺陷,巨大的“水污染团”向松花江下游流去,最终将汇入黑龙江,造成了严重的水污染。 关键词:松花江水污染苯苯胺硝基苯 正文:2005年11月13日下午,位于吉林省吉林市的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101厂)新苯胺装置发生爆炸,引起化工原料火灾。经过吉林市各界20多个小时的扑救和救援,事故并没有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但由于吉林石化公司事后的污水处理存在先天缺陷,巨大的“水污染团”向松花江下游流去,最终将汇入黑龙江. 11月24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在介绍我国水污染防治等方面有关情况时明确指出:“事故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苯、苯胺和硝基苯等有机物。事故区域排出的污水主要通过吉化公司东10号线进入松花江;超标的污染物主要是硝基苯和苯,属于重大环境污染事件。这次污染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是吉化公司双苯厂,这次污染事故的责任是非常明确的,应该由吉化公司双苯厂负责。”环保总局就松花江污染举行新闻发布会上,张力军回答香港凤凰卫视记者问:“苯这个东西有沉淀性,沉入泥土之后,有一个持续挥发的过程,对于这样的问题,可能是比较中长期的问题,政府有什么样的措施”他说:“在此期间,吉林省政府做的工

作有:封堵了吉化的排污口,切断了污染源继续向江里排放,同时加大了丰满电站的放流量,来稀释水中的污染物浓度。” 11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来到哈尔滨,察看松花江水体污染情况提出:第一,严密监测水污染情况。国家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污染防控的指导,地方要沿江跟踪污水流过的城市、乡村,逐段检测水质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第三,切实做好水污染的善后工作。对污水流过的地方要进行环境质量评估,采取措施彻底清除污染物,不留隐患、要及早研究解决水体污染可能对江水造成的影响,研究治污的根本之策。 本次苯类污染松花江水污染带长达80公里,通过哈尔滨江段耗时40多小时。对于90%以上用水依赖松花江的哈尔滨市,水源被污染对城市的生活和生产秩序影响巨大,解决300多万人的生活饮水成了这次事件中政府的首要工作。环境监测等相关部门继续提高水质检测频率,以半小时为周期进行污染物检测,同时与上游各监测点随时保持联系,准确掌握污染浓度、污染带长、污染物含量,以及污染带到境、离境时间等重要数据的变动情况,为规避污染、清除污染、恢复取水提供科学依据。密切监测水质,及时掌握动态。11月28日上午,以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边区环境保护局局长巴尔秋克为首的生态环保考察组一行7人抵达哈尔滨,他们与中国同行一起关注并考察松花江水污染最新进展。 11月30日,国家环保总局提出了经过专家论证评审的松花江生态环境影响评估与修复方案,总局局长解振华要求努力把污染控制在

2005年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分析[精选]

2005年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分析[精选] 2005年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分析 经济7班佟士达 1121100211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率逐年升高,目前我国已经进入了环境污染事件的高发期。据不完全统计,我国1998年至2006年共发生环境污染和破坏事件14742起,平均每年发生1600多起。一些重大的环境事件如2005年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广东北江镉污染事件、2007年太湖蓝藻危机等,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产生了深远的社会影响。目前国内针对各种事件的统计分析内容多数集中在安全生产方面,对于事件的起因,造成事故的生产设备等方面的因素研究较多,而对于环境污染事件进行统计分析的研究并不多见。本文将对2005年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根据其发生原因、行业等方面进行分析,总结其规律和特点,并将提出一些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环境污染;原因分析;意见总结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率逐年升高,目前我国已经进入了环境污染事件的高发期。据不完全统计,我国1998年至2006年共发生环境污染和破坏事件14742起,平均每年发生1600多起。一些重大的环境事件如2005年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广东北江镉污染事件、2007年太湖蓝藻危机等,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产生了深远的社会影响。目前国内针对各种事件的统计分析内容多数集中在安全生产方面,对于事件的起因,造成事故的生产设备等方面的因素研究较多,而对于环境污染事件进行统计分析的研究并不多见。本文将对2005年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根据其发生原因、行业等方面进行分析,总结其规律和特点,并将提出一些对策与建议。 一、事故详情

全省环境保护系统紧急应对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工作总结

全省环境保护系统紧急应对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工作总结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局2005年11月13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双苯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苯系污染物流入松花江中,导致松花江水体遭受严重污染,危及我省沿江数百万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重大水污染事件,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直接指挥下,在国家环保总局的大力指导和积极支持下,全省千余名环保工作者沉着应对、科学应对、有序应对,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协同作战,筑就了一道抵御污染的坚固长城,以快速、准确、科学的监测数据和预测分析,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为社会稳定和群众饮水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保障,为夺取松花江重大污染防控战役最终胜利做出了突出贡献,检验了全省环保系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 果。一、勇于履行职责,切实担负起污染防控的重任(一)建立健全适应新形势的环境突发事件处置应对机制。一是迅速启动应急监测预案。11月18日中午,吉林省环保局将有关信息通报了我局。李维祥局长迅速做出紧急部署,启动省环保局应急监测预案,责成相关部门、单位工作人员迅速投入紧急工作状态,要求省监测中心站、肇源监测站即刻在省界断面开展加密监测并及时报送监测数据,掌握污染物流抵我省的第一时间和变化特征曲线;通知哈尔滨市环保局迅速采取措施做好监测准备,并通过该局向哈尔滨市政府汇报情况;紧急排查沿江市县采用松花江作为饮用水源情况;做好情况收集汇总和通报工作,随时向省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污染带行进和苯、硝基苯浓度变化情况,部署沿江各市县做好环保防控准备工作。11月18日16时,在吉、黑两省省界我省第一个监测断面肇源监测站(距哈尔滨市四方台水源约180公里)报出第一组监测数据,结果显示苯和硝基苯未检出,为我省及时应对水污染危机赢得了时间和主动。当日下班前,省政府办公厅将吉林省政府办公厅传真过来的情况通报转至我局,其内容与吉林省环保局电话通报情况完全相同。11月19日,肇源监测站开展加密监测,哈尔滨、大庆等地按省局要求紧急排查饮用水源取水口。11月20日7时,肇源监测断面硝基苯开始检出,表明污染带前锋已抵达我省,我局紧急汇总整理相关情况形成快报于当日呈送省政府,为省领导及时决策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同日,我局下发通知对哈尔滨市做好污染防控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应对建议。11月21日上午,紧急召开污染防控应急领导小组第一次工作会议,要求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应对水污染事件,做好打硬仗的准备,本着“监测、监督、指导、协调”的原则,加强监测和预测,集中精力处理好突发事件,及时准确地向上报告情况。二是及时调整全省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和运转模式。准确把握此次事件的特殊性,实施了应

松花江硝基苯污染事件

松花江硝基苯污染事件 事故起因 2005年11月13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事故。事故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苯、苯胺和硝基苯等有机物。事故区域排出的污水主要通过吉化公司东10号线进入松花江;超标的污染物主要是硝基苯和苯,属于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2005年11月22日,吉林市松花江沿线,前不久的化工厂爆炸对这里造成污染,江边出现死鱼

11月航拍的受污染的松花江 根据环保部门监测结果,目前松花江吉林段水质已经于22日18时全面达到国家地表水标准。在黑龙江段,哈尔滨市取水口上游16公里的苏家屯断面,在24日凌晨3时硝基苯开始超标。24日中午12时,最新监测数据显示,硝基苯超标10.7 倍,苯未超标。这个污水团长度约80公里,在目前江水流速下,完全通过哈尔滨市需要40小时左右。 延伸阅读 吉林石化辨称,苯爆炸与此次松花江污染事件无关。因为苯只要遇到80.6摄氏度的高温便会彻底燃烧,而且爆炸发生后吉林石化为防止泄漏的苯造成污染,有意识地将泄漏的苯在空中燃烧尽。但专家指出,当消防人员用水冲洗现场时,作为制造苯原料的硝基苯很容易伴随其他有机物一起被冲刷出来,然后当成污水被排放,并最终流入松花江。“这也正是为什么此次松花江污染中没有苯,而发现大量硝基苯超标的症结所在。”(中国石化新闻网) 黑龙江的气温在-10℃左右,松花江面开始结冰。苯和硝基苯是否会被冻结在冰中,会否造成二次水体污染?同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张亚雷说,由于苯的凝固点与冰点非常接近,因此,苯是比较容易被冻结在冰里的。由于冰下的水流动缓慢,更加不利于苯等有毒物质的挥发。但由于凝固成冰的仅仅是松花江表层的水体,因此,被冻结在冰里的苯和硝基苯都只能是微量的,大部分的苯和硝基苯等有毒物质依然留存在冰下缓慢流动的水体中。“冰中的苯等有毒物质是不会挥

近年国内重大水污染事件

近年国内重大水污染事件 近年重大重金属污染事件: 2010年03月22日湖南郴州29名儿童血铅中毒住院事件(新京报)2010年广东北江中上游河段发现铊等重金属超标事件、 2010年“7?3”紫金矿业污水泄漏事件导致汀江遭到污染,紫金矿业污水中主要含有重金属铜事件等 近年重大藻类污染事件: 2007年6月太湖蓝藻水华污染是多因素所致突发事件 2009年广东韶关市南水水库蓝藻污染事件 1、2010年4月2日,成都水污染事件:位于郫县三道堰的市自来水六厂发现水质异味,怀疑水源被污染。水压不足,成都市主城区开始陆续报告用水困难。4月2日都江堰市崇义镇境内柏木河污染,系牌号为川U-23880的江淮牌货车违法倾倒垃圾所致。倾倒垃圾为约4吨废旧塑料、有机玻璃熔炼残留物,从涉案车辆提取的残留物与事发地现场提取样品化验比对,所有理化指标完全吻合。 2、2010年7月12日下午福建省环保厅通报称:紫金矿业集团公司旗下紫金山铜矿湿法厂污水池发生渗漏,污染了汀江,部分江段出现死鱼。7月3日福建紫金矿业紫金山铜矿湿法厂发生铜酸水渗漏事故,事故造成汀江部分水域严重污染,紫金矿业直至12日才发布公告,隐藏事故9天。 3、2010年7月30日,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发生爆炸事故:监测发现苯类污染物流入第二松花江,造成水质污染。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向媒体通报,受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爆炸事故影响,松花江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吉林、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启动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措施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2005 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 2005年11月13日,中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苯胺车间发生爆炸事故。事故产生的约100吨苯、苯胺和硝基苯等有机污染物流入松花江。由于苯类污染物是对人体健康有危害的有机物,因而导致松花江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哈尔滨市政府随即决定,于11月23日零时起关闭松花江哈尔滨段取水口停止向市区供水,哈尔滨市的各大超市无一例外地出现了抢购饮用水的场面。 2005 北江镉污染事故

松花江水污染的现状和治理

松花江水污染现状和防治措施 【摘要】:通过对松花江水污染现状及原因的分析,了解到松花江水污染防治的必要性,从而浅谈一下对松花江水污染防治的措施。 【关键字】:松花江、水污染、现状、防治措施 1.松花江水污染现状 1.1污染现状 据国家环保局2002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2002年按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地表水资源质t标准评价松花江水系。松花江水系监测101个断面:Ⅰ一劣V类水质比例分别为:1.0%、4.0%、22.8%、35.6%、21.8%和14.8%。嫩江为川类水质.松花江干流吉林省段以川类水质为主,黑龙江省段以vl类水质为主。主要污染指标是挥发酚、生化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1] 图1 松花江水系水质类别比例[2] 1.2 水污染主要原因 1.2.1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模式对环境保护带来不利的影响 东北地区是老工业基地,松花江流域长期以来形成了以重化工为主的工业结构,煤炭、

石油等资源开发强度大,利用效率低,污染排放强度高。 1.2.2工业污染源治理水平低 工业废水排放量约占流域内废水总量的40%,并且呈不断增长的趋势。石油化工、制药、食品酿造、冶金、造纸等行业是区域内的主导产业,也是污染严重的行业,设备陈旧,工艺落后,原材料及水资源利用率低,不仅难以实现稳定的达标排放,而且污染应急设施缺乏,容易发生水污染事故。 1.2.3城市污水处理率低 流域内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截至2004年底,只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14座,处理能力156.9万吨/日,实际处理量69.9万吨/日,全流域城市污水处理率不到15%。大量未经处理的城市污水直接排入河流,成为松花江流域水污染的重要来源。 1.2.4农业面源污染影响较大 流域中下游是国家商品粮基地,共有耕地面积5839万亩,化肥年施用量约203.8万吨,平均化肥施用量为34.9公斤/亩,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8.5公斤/亩)和世界平均水平(6.3公斤/亩)。农田退水汇入河流,加剧了流域水污染。[3] 1.2.5环境监测和环保执法监管能力不足 松花江流域环境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环境执法能力薄弱,环境违法处罚力度不够。 2.防治措施 2.1加强水质监测 在地表水环境监测方面, 每周对沿江的集中式引用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分析; 在化冰期, 每日在各例行监测断面采集地表水和集中式引用水源地水样, 分析苯和硝基苯含量; 在地下水环境监测方面, 对事故发生点下游沿江各地地下水水质实行周报制度。在土壤、农产品及空气质量监测方面, 应分别于春耕前第一次农灌后和第一次农业收获之后采集典型用

近年中国部分重大水污染事件

近年中国部分重大水污染事件 标签:近年中国部分重大水污染事件回顾时间:2008-10-14 17:55:26 点击:3258 回帖:1 1994 淮河水污染事件震惊中外 1994年7月,淮河上游因突降暴雨而采取开闸泄洪的方式,将积蓄于上游一个冬春的2亿立方米水放下来。水经之处河水泛浊,河面上泡沫密布,顿时鱼虾丧失。下游一些地方的居民饮用了虽经自来水处理但未能达到饮用标准的河水后,出现恶心、腹泻、呕吐等症状。经取样检验证实,上游来水水质恶化,沿河各自来水厂被迫停止供水达54天之久,百万淮河民众饮水告急。 2002 南盘江水污染事件 云南省南盘江是珠江的主源。2002年10月,南盘江柴石滩以上河段发生严重的突发性水污染事件,造成上百吨鱼类死亡,下游柴石滩水库3亿多立方米水体受到污染。由于南盘江河段沿岸人口稠密,工农业生产集中,是云南省经济较发达的区域之一,因而,此次水污染事件不仅经济损失巨大,而且社会影响恶劣。 2003 三门峡:“一库污水” 近年来,三门峡大坝上游一些企业的污水排放量有增无减,黄河附近城镇的生活污水也逐年增加,再加上由于黄河流域生态环境退化造成黄河水体降解污染物的能力降低,使三门峡水库水质严重下降。2003年,黄河发生有实测记录以来最严重的污染,三门峡水库泄水呈“酱油色”,水质已恶化为V类,成为名副其实的“一库污水”。三门峡市区虽紧邻黄河,但市民们却不得不花钱购买从附近山上运来的山泉水,“守着黄河买水吃”成为二门峡市的一大“城市景观”。 2004 沱江“3.02”特大水污染事故 2004年2月底3月初,沱江两岸的居民发现江水变黄变臭,许多地方泛着白色泡沫,江面上还漂浮着大量死鱼。紧接着,居民又发现自来水也变成了褐色并带有氨水的味道。川化股份公司第二化肥厂就是这起污染事故的责任者,他们将大量高浓度工业废水排进沱江,导致沿江简阳、资中、内江三地百万群众饮水被迫中断,50万公斤网箱鱼死亡,直接经济损失在3亿元左右,被破坏的生态需要5年时间来恢复。 2004 龙川江楚雄段水污染事件 龙川江沿河为云南省楚雄市的主要经济带,分布有冶炼、化工、造纸、制药、烟草和盐矿等工矿企业。2004年6月初,楚雄市龙川江发生严重镉污染事件,楚雄水文站、智民桥、黑井等断面的总镉超标36.4倍。经过对沿河入河排污口进行排查,硫酸厂、海源新业公司、滇东冶炼厂的入河污水是造成此次镉污染事件的主要污染源。 2004 一条洪河流出多个癌症高发村 洪河在河南省西平县吕店乡境内长约11公里,也称小洪河。周围的村民们多是世代居住在这里,但近年来却出现了癌症高发的现象。经调查发现,由于沿岸企业偷排污水导致河水受到严重污染,亚硝酸盐氮超标54.5倍以上。周边村民正是长期饮用这样的水,才会诱发消化道癌症。 2004 河南濮阳多年喝不上“放心水” 自2004年10月以来,河南省濮阳市黄河取水口发生持续4个多月的水污染事件,城区40多万居民的饮水安全受到威胁,濮阳市被迫启用备用地下水源。据了解,自1997年以来,濮阳市黄河取水口已连续多年遭受污染,城市饮用水源每年约有4-5个月受污染影响。 2004 四川青衣江水污染事件 青衣江是四川省乐山市近40万市民的饮用水源。近年来,由于一些造纸企业不是偷偷排放大量工业污水,已经使青衣江开始受到污染。2004年12月下旬,青衣江水面出现了大量的白色泡沫,并散发出一阵阵冲鼻的碱味,水质严重告急,周边的自来水公司也因生产达标饮用水的难度加大而濒临停产。如果污染继续加重,将使乐山市中区面临25万人断水的局面。

吉化1113特大爆炸事故及松花江水污染事件

吉化“11.13”特大爆炸事故及松花江水污染事件 一、事故概况 2005年11月1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造成8人死亡,6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908万元,并引发松花江水污染事件。国务院事故及事件调查组认定,中石油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11.13"爆炸事故和松花江水污染事件是一起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和特别重大水污染责任事件。 二、爆炸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1)硝基苯精制岗位外操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在停止粗硝基苯进料后,未关闭预热器蒸气阀门,导致预热器内物料气化;恢复硝基苯精制单元生产时,再次违反操作规程,先打开了预热器蒸汽阀门加热,后启动粗硝基苯进料泵进料,引起进入预热器的物料突沸并发生剧烈振动; 2)剧烈震动引发爆炸。剧烈震动使预热器及管线的法兰松动、密封失效,空气吸入系统,由于摩擦、静电等原因,导致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并引发其它装置、设施连续爆炸。 2、间接原因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及双苯厂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管理不到位,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存在漏洞,违章操作现象极为严重。

三、污染事件原因 1、污染事件直接原因双苯厂没有事故状态下防止受污染的"清净下水"流入松花江的措施,爆炸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出来的部分物料和循环水及抢救事故现场消防水与残余物料的混合物流入松花江——应急预案很不完善。 2、污染事件间接原因 一是吉化分公司及双苯厂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会引发松花江水污染问题没有进行深入研究,有关应急预案有重大缺失。 二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对吉化分公司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失察,对水污染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未能及时督促采取措施。 三是吉林市环保局没有及时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提出建议采取防范措施。 四是吉林市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对水污染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未提出防控措施和要求。 五是吉林省环保局对水污染问题重视不够,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全面、准确地报告水污染程度。 六是国家环保总局在事件初期对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没有及时提出妥善处置意见。 四、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 给予12名事故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其中: 1、王芳:吉化分公司双苯厂厂长助理、苯胺二车间主任,对事

松花江水污染事件

松花江水污染事件 2005年11月13日13时40分,位于第二松花江干流吉林省吉林市城区内的中国石油吉化公司双苯厂苯胺装置硝化单元发生爆炸事故,造成大量苯类污染物进入松花江水体,引发重大水污染事件。随着污染物逐渐向下游移动,这次污染事件的严重后果开始显现。特别是黑龙江省省会、北方名城哈尔滨市,饮用水多年以来直接取自松花江,为避免污染的江水被市民饮用、造成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市政府决定自2005年11月23日起在全市停止供应自来水,这在该市的历史上从未发生过。形成的100多公里长的污染带流经吉林、黑龙江两省,在我国境内历时42天,行程1200公里,于12月25日进入俄罗斯境内。 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硝基苯精制岗位外操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在停止粗硝基苯进料后,未关闭预热器蒸气阀门,导致预热器内物料气化;恢复硝基苯精制单元生产时,再次违反操作规程,先打开了预热器蒸气阀门加热,后启动粗硝基苯进料泵进料,引起进入预热器的物料突沸并发生剧烈振动,使预热器及管线的法兰松动、密封失效,空气吸入系统,由于摩擦、静电等原因,导致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并引发其它装置、设施连续爆炸。 污染事件的直接原因是,爆炸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施,防止泄漏出来的部分物料和循环水及抢救事故现场消防水与残余物料的混合物流入松花江。事件的间接原因是,吉化分公司及双苯厂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会引发松花江水污染问题没有进行深入研究,有关应急预案有重大缺失;吉林市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对水污染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未提出防控措施和要求;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对吉化分公司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失察,对水污染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未能及时督促采取措施;吉林市环保局没有及时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建

以松花江水污染为例探讨水资源污染的危害

2016年秋季学期通识教育课程考核 (读书报告) 考核科目:环境保护概论 学生所在院(系):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学院学生所在学科:电气工程 学生姓名:闫柏沣 学号:1160610909 学生类别:统招 考核结果阅卷人

以松花江水污染为例探讨水资源污染的危害 一、事件概述 2005年11月13日,位于吉林省吉林市的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一车间发生连续爆炸,在这之后,监测发现苯类污染物流入该车间附近的第二松花江(即松花江的上游),造成水质污染。14日10时,吉化公司东10号线入江口水样有强烈的苦杏仁气味,苯、苯胺、硝基苯、二甲苯等主要污染物指标均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松花江九站断面5项指标全部检出,以苯、硝基苯为主。随着污染物逐渐向下游移动,这次污染事件的严重后果开始显现。特别是黑龙江省省会、北方名城哈尔滨市,多年以来饮用水直接取自松花江,为避免受污染的江水被市民饮用,造成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市政府决定自2005年11月23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停止供应自来水,这在该市历史上从未发生过,该事件在群众中引起巨大恐慌并一度致使纯净水价格暴涨。直到11月27日,在松花江水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之后,该市才恢复供水。 二、吉化双苯厂爆炸事故及松花江污染事件之时间链 2005年11月23日下午1时,吉化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吉林省省委书记、省长、吉林市市委书记及市长等亲临事故现场指挥救援抢险工作。同时,吉林省政府召开紧急会议,启动应急案。 2005年11月14日凌晨4时,火势被扑灭,吉化公司东10号线入松花江江口水样有强烈的苦杏仁气味,苯类污染物指标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2005年11月18日,吉林省政府将爆炸可能对松花江水质产生污染的资讯向黑龙江省作了通报。黑龙江省政府随后启动应急预案,并通知本省松源市有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停止从松花江取水。 2005年11月20日16时,污水到达黑龙江和吉林交界的肇源段,硝基苯开始超标,哈尔滨市政府召开会议讨论要不要公开停水的原因,主力派力主不公开,理由是:此时正处于本市招商引资关键时期及旅游旺季,公布会引起恐慌和争执。 2005年11月21日,哈尔滨市政府发布公告:因管网改造将停水4天。当晚哈尔滨市政府又紧急召开了一个晚上的会议,终于在凌晨达成一致,对外公开了停水的真正原因。 2005年11月22日,哈尔滨市政府公告称:“根据黑龙江省环保局的监测报告,中石油吉化公司双苯厂爆炸后可能造成松花江水体污染,为确保生产、生活用水安全,于11月23日零时起,关闭松花江哈尔滨段取水口,停止向市区供水。”而中石油集团新闻处处长毕建国表示,并不认为哈尔滨停水与吉林石化爆炸污染松花江水有关,国家环保总局城市与工业污染应急监察处一位官员也表示目前

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的历史追忆

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的历史追忆! 松花江水污染航拍图。 楔子 2005年11月13日下午,位于吉林省吉林市的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101厂)新苯胺装置发生爆炸,引起化工原料火灾。经过吉林市各界20多个小时的扑救和救援,事故并没有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但由于吉林石化公司事后的污水处理存在先天缺陷,巨大的“水污染团”向松花江下游流去,最终将汇入黑龙江.黑龙江省政府及哈尔滨市政府面对这一次重大的污染事件,全方位展开一次公众利益的救赎行动,保住了公众的利流,践行了执政为民的责任。

然而,污染不仅影响了黑龙江省,随着水污染团流向松花江的下游——黑龙江,这次污染更成为一次国际事件,因为隔江相望的是俄罗斯的数座城市,这使得中国政府要进行一次国家利益的救赎。 第一幕梦魔江城 11月13日13点30分,家住吉林市龙潭区、在吉化工作了30年的退休工人林师傅正在午睡,突然紧随而来的两声巨响将他惊醒,随后,山崩地裂般的震动使他顷刻间清醒了。“什么情况?不会是……” 2001年10月8日和2004年12月30日,双苯厂苯酚车间和102厂爆炸的声音和震动还让人心有余悸,这次会是…… 这是位于龙潭区徐州路的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101厂)新苯胺装置发生爆炸。13时38分,吉林市公安消防支队接到火警,消防官兵迅速赶到,此时吉化公司自己的消防支队已经开始了抢险搜救的工作。 林师傅察看了一下家里受损的情况,他的住处离双苯厂有1 000米,爆炸的震波却将他家面对爆炸方向的窗玻璃震碎了,庆幸的是他在别的房间午睡,家中的损失不大。 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是“一五”期间成立的国有老厂。该项目总投资上亿元,拥有年产13.65万吨苯胺的生产能力,是国内最大的苯胺生产基地。2003年3月年产7万吨苯胺装置的二期工程启动。三年来,运行一直正常,而且一个月以前刚刚经过了大检修。苯胺车间由办公厂房、苯胺车间、氢压机房和55号储罐区组成。55号储罐区有13个总储量达2 818立方米的苯胺、对二甲苯成品罐,两个400立方米的氢气罐。 13时20分,硝基苯精致T-102塔在精馏提纯时,塔循环管处堵塞,循环不畅,当班徐班长奉命排除故障。13时37分,突然两声巨响,T-102主塔燃起大火,一个1 500立方米、两个2 000立方米苯罐爆炸、起火,燃烧面积瞬间达到900平方米,火势顺着风向,向邻近罐扑去、苯胺装置、1个硝基苯储罐、2个苯储罐立即报废,6名在场工作人员当即失踪。爆炸厂区附近儿百米内所有的玻璃全被震碎。13时45分,消防官兵进入现场。火势非常猛烈,上空弥漫着有毒气体,燃烧的装置也随时可能再次爆炸,形势十分危急。爆炸发生后不到10分钟,全市各路段巡警巡逻车全部会集到101厂周边,把住清源桥、江北大桥、龙潭桥等几个交通要道。

2005年吉林石化爆炸、松花江污染

2005年11月13日,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一车间发生爆炸。截至同年11月14日,共造成5人死亡、1人失踪,近70人受伤。爆炸发生后,约100吨苯类物质(苯、硝基苯等)流入松花江,造成了江水严重污染,沿岸数百万居民的生活受到影响。2005年11月21日,哈尔滨市政府向社会发布公告称全市停水4天,“要对市政供水管网进行检修”。此后市民怀疑停水与地震有关出现抢购。同年11月22日,哈尔滨市政府连续发布2个公告,证实上游化工厂爆炸导致了松花江水污染,动员居民储水。同年11月23日,国家环保总局向媒体通报,受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爆炸事故影响,松花江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 俄罗斯对松花江水污染对中俄界河黑龙江(俄方称阿穆尔河)造成的影响表示关注。中国向俄道歉,并提供援助以帮助其应对污染。新任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2006年1月7日要求,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要规划到省、任务到省、目标到省、资金到省、责任到省,确保沿江群众吃上干净水。 2005年11月底,国家环保总局称,这次污染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是吉化公司双苯厂。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因这起事件提出辞职,2005年12月初,国务院同意他辞去局长职务,任命周生贤为局长。吉化公司双苯厂厂长申东明、苯胺二车间主任王芳、吉林石化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于力,先后于2005年11月底~同年12月初被责令停职,接受事故调查。 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硝基苯精制岗位外操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在停止粗硝基苯进料后,未关闭预热器蒸气阀门,导致预热器内物料气化;恢复硝基苯精制单元生产时,再次违反操作规程,先打开了预热器蒸气阀门加热,后启动粗硝基苯进料泵进料,引起进入预热器的物料突沸并发生剧烈振动,使预热器及管线的法兰松动、密封失效,空气吸入系统,由于摩擦、静电等原因,导致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并引发其它装置、设施连续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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