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制度

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制度
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制度

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制度1、加大对新生儿疾病的宣传,让广大孕产妇及新生儿监护人切实了解

新筛的目的、意义、方式、费用等,签订新生儿疾病筛查知情同意书。

2、由指定人员负责在本院内新生儿筛查血样标本采集、保存、传递工

作。血片采集人员需经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3、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新生儿疾病筛查的采血常规,保证血片采集

运送和卡片填写质量。

4、采血者必须认真填写登记卡,字迹清晰,不得漏项。

5、采集的血样经检查合格方可进行检验,对不合格的血样要及时通知

有关采集人员重新采集。

6、对同意进行新筛的对象,在出生后72小时,且哺乳达到6次以上的

新生儿进行采血,制成血片,制成血片标本,做好登记,储存至2-8℃的冰箱内。

7、按市物价局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进行收费。

8、质控员应协助市新筛中心做好可疑阳性召回及阳性患儿的跟踪管理

工作。

9、及时上报相关工作报表、统计信息。

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制度

1、严格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

2、签订听力筛查知情同意书。

3、严格按照筛查技术规范操作,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做好本职工作

确保筛查质量。

4、做好新生儿听力筛查知情同意告知。

5、房间具有隔音装置,噪声≤40dB(A)。

6、仪器妥善保管,专人负责维护保养。

7、保持筛查室的卫生清洁。

8、及时做好听力可疑儿召回、转诊和随访工作。

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规定精选版

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规 定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2010年版) 卫生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

目录

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血片 采集技术规范 血片采集是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技术流程中最重要的环节。血片质量直接影响实验室检测结果,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血片采集及送检的医疗机构应当按本技术规范要求完成血片采集工作。 一、基本要求 (一)采血机构设置。 设有产科或儿科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均应当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血片采集。 (二)采血人员要求。 1.具有与医学相关的中专以上学历,从事医学临床工作2年以上。 2.接受过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并取得技术合格证书。培训内容包括: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的目的、原则、方法及网络运行;滤纸干血片采集、保存、递送的相关知识;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相关信息和档案管理。 二、采血机构和人员职责 (一)积极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加强对本机构血片采集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三)承担本机构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有关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四)血片采集人员在实施血片采集前,应当将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的目的、意义、筛查疾病病种、条件、方式、灵敏度和费用等情况如实告知新生儿的监护人,并取得书面同意。 (五)认真填写采血卡片,做到字迹清楚、登记完整。卡片内容包括:采血单位、母亲姓名、住院号、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新生儿性别、孕周、出生体重、出生日期、采血日期和采血者等。 (六)严格按照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血片采集步骤采集足跟血,制成滤纸干血片,并在规定时间内递送至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实验室检验。 (七)因特殊情况未按期采血或不合格标本退回需要重新采血者,应当及时预约或追踪采集血片。 (八)对可疑阳性病例应当协助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中心,及时通知复查,以便确诊或采取干预措施。 (九)做好资料登记和存档保管工作,包括掌握活产数、筛查数、新生儿采血登记信息、反馈的检测结果及确诊病例等资料,保存时间至少10年。 三、血片采集步骤 (一)血片采集人员清洗双手并佩戴无菌、无滑石粉的手套。 (二)按摩或热敷新生儿足跟,并用75%乙醇消毒皮肤。 (三)待乙醇完全挥发后,使用一次性采血针刺足跟内侧或外侧,深度小于3毫米,用干棉球拭去第1滴血,从第2滴血开始取样。 (四)将滤纸片接触血滴,切勿触及足跟皮肤,使血液自然渗透至滤纸背面,避免重复滴血,至少采集3个血斑。 (五)手持消毒干棉球轻压采血部位止血。

新生儿病区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新生儿病区 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医疗质量与安全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内容和永恒的主题,为了持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给患儿提供优质、高效、便捷、安全的医疗服务,根据医院《XX市儿童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指标体系》,制定新生儿病区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及具体实施细则。1、新生儿病区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联络员: 2、科室医疗质量及安全管理质控方式 (1)质控表单,指标统计,质控汇总,整改分析 (2)科主任、质控员分级质控 3、根据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指标体系制定科室明确的医疗质量及安全管理目标和指标,组织培训,做到人人知晓。 4、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每年初制定年工作计划。 5、科室质控成员每周对质控内容分别进行检查,完成规定检查例数,填写质控表单,进行评价,并向责任人反馈整改,责任人签字确认整改; 6、科主任每周对质控小组成员检查内容的30%以上再进行检查,了解整改执行情况,填写质控表单,进行评价;

7、每月在组长带领下集体进行全面质控活动一次,对科室质控结果进行汇总,统计科室质量指标,对质控活动进行总结分析、反馈、整改。 8、每季度科室医疗质量及安全管理小组进行季度总结,分析,反馈,整改,及时发现缺陷,纠正错误,实现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 9、每半年进行比较分析,体现持续改进,完善PDCA循环。 10、对于质控过程中发现的共性的问题,结合情况召开科务会进行讨论、再培训;对于质控过程中发现的个别问题,进行批评教育。 11、每年进行年终活动总结,查缺补漏。 12、以上制度及实施细则制定经科室科务会讨论,并上报医务科。 附一:科室质控小组成员职责 附二:科室质控小组成员分工 附三:科室质控小组活动流程 附四:科室质控项目及目标 附一:

新生儿室护理工作制度

新生儿室护理工作制度 1、新生儿病室护理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接受过相应的规章制度、理论、操作技能培训,工作中仔细巡回、观察、护理患儿,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医师。 2、保持室内环境整齐、清洁、干燥,每天启动F111天花悬吊式空气净化机高速档1-2小时,适宜温度为2-24℃,适宜湿度为50%-60%。 3、工作人员入室前应先洗手,戴帽子、口罩、更衣、换鞋,接触新生儿前后必须进行手卫生。 4、非本科室人员不得入内,婴儿用物不外借,病室不得放工作人员私人用物。 5、病室内应备齐各种抢救用物,有专人负责保管、定点放置、定期补充、定期检查维修、定期消毒灭菌,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6、建立完善的护理技术操作规程、护理常规。 7、病室内不允许家属陪伴,做好家属探视管理。 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入室、出室必须进行新生儿身份确认,每班检查婴儿腕带的标识是否清晰,床号、姓名、性别是否相符。每次治疗护理前后必须执行新生儿查对制度。 9、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医院感染管理监测制度、无菌操作技术,诊疗、护理遵循先早产儿后足月儿、先非感染儿后感染儿的原则,特殊感染患儿应采取隔离措施并有隔离标识,采取其他各种有效措施防范院内感染。 10、有健全的清洁消毒制度。 新生儿床、暖箱、蓝光箱、辐射台、治疗车、输液架等每日用清水擦净,如新生儿病房、暖箱、蓝光箱内睡有新生儿,擦拭外壳即可,遇有污迹,应随时擦干净;内部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应先将新生儿移出,用500mg/L有效氯擦拭消毒,再用清水擦净,后用干燥抹布擦干水渍。暖箱中的水箱采用灭菌注射用水,每天更换1次,暖箱用后应卸下一切可卸下部件,先用500mg/L有效氯擦拭消毒,再用清水仔细擦抹干净,后用干燥抹布擦干水渍。同一患儿长期连续使用时,每周至少更换1次清洁消毒过的床、箱,用后终末消毒。 接触新生儿皮肤、黏膜的器械、器具及物品,如雾化吸入器、面罩、供氧导管、体温表、吸痰管、浴巾、浴垫等,应一人一用一消毒。 诊疗、护理病人过程中所使用的非一次性物品,如监护仪、输液泵、微量注射泵、听诊器、氧气流量表等,尤其是频繁接触的物体表面,如仪器的按钮、操作面板,应每天用500mg/L 有效氯擦拭消毒。 每日对地面、物体表面进行清洁,清洁器具按功能区分开使用,标识清楚,遇有血液、体液污染,用500mg/L有效氯擦拭消毒。 新生儿使用的奶瓶、奶嘴、盛奶器等奶具清洗干净后,应高温或高压消毒后备用,且一人一用。盛放奶瓶的容器每日清洁消毒,保存奶制品的冰箱定期清洁消毒。 新生儿衣物应严格清洁消毒,新生儿用的衣服、包被、大毛巾应柔软清洁,一人一套,不得共用或挪用,每日至少更换1次衣服和床单。洗澡室操作台和磅秤的垫单每日更换一次。如有血液、体液或排泄物等污染,应及时更换。枕芯、被褥等使用时应防止体液浸湿污染。按照《医疗废物处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处理医疗废物。

新生儿室工作制度

新生儿室工作制度 一、新生儿病区采用封闭式管理,取消陪护,由专科护士全程护理,直至患儿出院。住院期间提供喂养、生活护理、疾病治疗护理及对家长的健康指导等活动二、病室必须保持安静整洁,非本室工作人员严禁入内,家属不经医护人员同意不得入室探视,探视时需经管医生陪同,穿戴隔离服后方可进入。 三、工作人员入室必须换专用鞋子,戴口罩帽子,穿清洁工作服,严禁穿着新生儿室的工作服及鞋子离室外出。 四、工作人员每三个月作咽拭子及手培养,如发现有毒力强的菌株,应立即即停止工作,积极治疗。患有可传染性呼吸道、消化道及皮肤感染等疾病时,应暂调离新生儿室。 五、医护人员应加强巡回,严密观察病儿,不得随意离室。如须外出时,说明去处,以便随时找回。 六、检查和护理每一病儿前应分别进行完整手卫生处理。 七、检查、治疗和护理病人时必须轻柔仔细。 八、新生儿入室必须换本院衣服,做好手腕条、床头卡(写上床号,姓名,性别,日龄及入院日期),并在病愈出院时必须详细核对无误,然后换家中衣服出院。 九、有传染性的病人应专室隔离。 十、各类仪器设备、抢救药品、必备物品由专人保管和登记,并定期检查、维修、整理。各种消耗物资要每日补充,各班医护人员用完物品消毒后物归原处备用。十一、交接班必须做好书面记录,交清各种针药补液及喂养情况,危重病儿做好口头、床头、书面交班。 十二、做好清洁消毒工作,具体操作参照新生儿室消毒隔离制度。注意通风换气,保持室内光线明亮。避免日光直接照射,室温保持在22~26℃,湿度为55~65℃。注:NICU工作制度参照新生儿工作制度。 新生儿抢救制度 一、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新生儿抢救工作,要有高度工作责任感。

新生儿复苏工作规章制度

新生儿复苏抢救工作制度 1、建立新生儿复苏培训与复训制度,确保每位参与新生儿复苏抢救的医务人员均接受培训。 2、产房、手术室均应配备新生儿复苏抢救设备,设备必须专人负责,单独放置,保持设备无损,处于功能状态。 3、产房、手术室均应配备新生儿复苏抢救药品,药品必须专人负责,单独放置,并注明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有效期,短缺时应及时补全。 4、产房、手术室均贴新生儿复苏抢救流程图。 5、产、儿科密切协作,新生儿娩出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抢救过程中分工明确、有条不紊;抢救结束后及时转诊和治疗。 6、做好抢救现场记录工作,认真详实填写复苏现场记录表,记录抢救经过。 7、严格执行新生儿转运程序。危重患儿转诊时应备转诊车,新生儿医生护送,携带抢救设备及药品,做好转诊记录。 8、危重新生儿和新生儿死亡病例,应及时进行讨论,总结经验教训,并做好讨论记录。

新生儿复苏产、儿科协作制度 1、新生儿复苏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组织产、儿科医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及现场抢救工作。 2、每周至少进行一次产、儿科联合查房,(新生) 儿科医生及时了解即将分娩的高危产妇病情,产科医生了解已转入新生儿科的危重患儿病情。 3、(新生) 儿科医生参加高危产妇分娩或手术前讨论。 4、对有高危因素的孕产妇,(新生)儿科医生提前进入产房或手术室,现场等待分娩,参加新生儿复苏抢救。 5、对正常分娩的新生儿,若出现窒息或特殊情况,产科医生应及时通知 (新生) 儿科医生,尽快给予处埋和抢救。 6、危重新生儿抢救后,应及时转入(新生) 儿科监护病房,由(新生)儿科医生负责窒息患儿的监护和治疗,或转入上级医疗机构。 7、产、儿科每月至少联合进行一次新生儿重度窒息(死亡)病例讨论。 8、从产、儿科合作建立重度窒息新生儿病例随访制度,定期对出院后病儿进行追踪,了解恢复情况并做好指导。

新生儿疾病筛查办公室工作制度

新生儿疾病筛查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完成省卫生厅妇社处与市卫生局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严格执行卫生部下发的新生儿筛查血片采集技术规范。 三、负责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的日常事务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市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五、定期统计并向市卫生行政部门及院领导汇报筛查的有关信息。每季按时向省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上报新筛报表。 六、负责与各县(市、区)管理办公室的联系、信息反馈及结果的邮寄工作。 七、收到新筛实验室送来的可疑阳性报告后,一般情况应在二个工作日内通知到监护人或各县(市、区)质控员。 八、负责滤纸片发放。每月粘贴3500份滤纸片,按筛查量的多少发放到各新筛管理办公室。 九、认真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汇总、归档工作。 十、接待病友(咨询电话)要礼貌、耐心,给病友及家属以优质服务。 儿保科工作制度 一、指导基层儿童保健业务及统计报表工作。 二、组织和开展儿童卫生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掌握全市儿童保健队伍状况,并负责考核培训等业务和指导工作。 四、掌握全市区乡镇、厂矿、街道新生婴儿、儿童发育水平,年龄、性别、死亡数及原因。 五、组织和进行调查设计、科研等工作。 六、做好集体儿童保健工作,加强对托儿所、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及业务指导。 七、做好散居儿童的保健管理及科学育儿知识宣传,配合疾控中心做好计划免疫工作。开展儿童多发病、常见病的防治与传染病的管理。 散居儿童保健管理制度 一、新生儿管理(新生儿访视制度) (一)正常新生儿访视3—4次,出生后第3、7、14、28天各访视一次,遇有异常情况要增加访视次数,每次访视应作详细记录。 (二)访视内容一看:看新生儿面色;二问:问大小便情况;三检查:要作全面的体格检查及新生儿脐带的检查;四指导:指导正确的护理及喂养;五处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六预约定期到儿保门诊体检。 二、婴幼儿及学龄前儿童的管理 (一)各级儿童保健门诊,坚持全天开放,体检登记表,设备齐全。 (二)定期保健检查:一岁以内婴儿共检查9次,前六个月每月检查一次,六个月以后每

新生儿窒息复苏项目工作总结(精编文档).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穆棱市新生儿窒息复苏项目工作总结 新生儿窒息是导致全世界新生儿死亡、脑瘫和智力障碍的主要原因之一,为进一步降低新生儿窒息发生率、死亡率和伤残率,推广新生儿窒息复苏最新技术,根据《卫生部新生儿复苏项目第二周期项目方案(2011-2015》,及《黑龙江省新生儿复苏项目第二周期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穆棱市局院领导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4家医疗助产单位专门成立了院内新生儿窒息复苏项目领导小组,新生儿科、产房和手术室配置了项目需要的设备及设施,在新生儿科和产科积极开展规范的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一年来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穆棱市就开展新生儿复苏项目工作以来的具体工作做一总结。 一、项目目标 (一)培训覆盖率达100%。培训覆盖全市4家医疗助产机构。市级以上的新生儿窒息复苏相关产科、儿科、助产、麻醉等专业人员均接受定期培训,人员培训覆盖率100%。 (二)培训质量优良。新生儿窒息复苏相关产科、儿科、助产、麻醉人员技能考核抽查合格率80%以上。 (三)制度建设完善。全市所有4家医疗助产机构建立“院内新生儿窒息复苏领导小组”,新生儿窒息复苏培训长效工作机制健全。 (四)新生儿窒息死亡率下降15%以上。新生儿窒息死亡率比2011年下降15%以上。 二、项目要求 (一)全面开展新生儿窒息复苏培训及师资队伍建设。穆棱市选派五位产儿科主任于2012年11月6日-7日参加了牡丹江市新生儿窒息复苏项目培训班。并作为师资人员为此次培训班进行详细的讲解。培训班以模拟操作为主的复苏技术,重视临床操作技能及团队配合能力的提高,强化对复苏后新生儿的护理和医学随访 (二)建立助产机构新生儿窒息复苏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院内新生儿窒息复苏工作领导小组,在所有4家医疗助产机构建立新生儿窒息复苏工作长效机制,促进产科、儿科等相关科室协作,加强院内新生儿窒息

新生儿室管理规章制度样本

新生儿室管理规章制度

新生儿室管理制度 1、新生儿室保持清洁、整齐和适宜温度、湿度,室内使用空气净化器对室内空气进行净化,紫外线空气清毒,并每天一次。 2、工作人员必须是无传染病毒,并须定期做喉部细菌培养,以便检出带菌者。新工作人员经体格检查,合格者才能入室工作。 3、工作人员进婴儿室前戴好帽子、口罩,穿好隔离衣,更换专用鞋。每次护理新生儿前后,应洗净双手。 4、工作人员进入新生儿病室前必须洗手,(步法)戴好口罩,更换专业鞋,每次护理新生儿前后应洗净双手。感染患儿须分开放置及护理,先护理非感染患儿洗净双手后再护理感染患儿。 5、新生病儿使用的面巾、奶头、奶瓶须经煮沸消毒,衣服、包布、尿布须经熏柜消毒才可应用。新生病儿出院后,床位要进行终末消毒。 6、新生病儿入院时须称体重、测体温(每2小时一次),早产儿每日称体重一次,其它新生病儿每星期称体重一次。新生病儿入院时应有家属在场,将其足纹印于病历纸上,手圈、床及包被外面,均需标明患儿的姓名、性别,以便识别。 7、新生儿房间工作人员要加强责任心,坚守工作岗位,

不得随意外出,要密切观察患儿病情变化,保持呼吸道通畅,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医生,并协助医生进行各种。 8、新生儿房间内的物品、器具应固定专用,专人管理物品,随时补充,定时消毒,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器具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及故障的一般处理。 9、认真、仔细地做好基础护理,新生病儿每天沐浴一次,注意耳后、手心、腋下、会阴部、臀部等部位的清洁,要求无分泌物、无臭味,注意臀部护理,大便后用温水冲洗,如发现红臀及时处理,保持床单清洁、整齐,如有污迹,应随时更换。浴盆每日消毒一次。 10、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除书面交班外,还要严格执行床头交班。

新生儿疾病筛查血片采集技术规范

新生儿疾病筛查血片采集技术规范 血片采集是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流程中最重要的环节。采血质量直接影响实验室检测结果,因此必须按规范要求完成血片采集工作。 一、采血机构及人员要求 (一)采血机构: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设有产科或儿科的医疗保健机构。 (二)采血人员: 1、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从事临床工作2年以上。 2、接受过新生儿疾病筛查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包括: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目的、原则、方法及网络运行;滤纸干血片采集、保存、递送的相关知识;新生儿疾病筛查有关信息、结果登记和档案管理。 二、采血机构和人员职责 1、采血人员在实施血片采集前,应将新生儿疾病筛查的项目、条件、方式、费用等情况如实告知新生儿的监护人,并应遵循知情选择的原则。 2、认真填写采血卡片,做到字迹清楚、登记完整。卡片内容包括:采血单位、母亲姓名、住院号、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新生儿性别、孕周、出生体重、出生日期及采血日期等。 3、严格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采血技术程序,采集足跟血,制成滤纸干血片,并递送至筛查检测机构。 4、因特殊情况未按期采血者,应及时预约或追踪采集血片。 5、对可疑阳性病例应协助追访机构,及时通知复查,以便确诊或采取干预措施。 6、做好资料登记和存档保管工作,包括掌握活产数、筛查数、新生儿采血登记信息、反馈的检测结果及确诊病例等资料,保存时间至少10年,以备查。 三、血片采集步骤 1、采血人员清洗双手并佩带手套; 2、按摩或热敷新生儿足跟,并用75%酒精消毒皮肤; 3、使用一次性采血针刺足跟内或外侧,深度小于3毫米,用干棉球拭去第一滴血,取第二滴血; 4、将滤纸片接触血滴,切勿触及足跟皮肤,使血自然渗透至滤纸背面,至少采集三个

卫生部新生儿筛查管理办法

《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 64号) 《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12月1日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六日 《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管理,保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生儿疾病筛查是指在新生儿期对严重危害新生儿健康的先天性、遗传性疾病施行专项检查,提供早期诊断和治疗的母婴保健技术。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的全国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包括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等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和听力障碍。 卫生部根据需要对全国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进行调整。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医疗资源、群众需求、疾病发生率等实际情况,增加本行政区域内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并报卫生部备案。 第四条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程序包括血片采集、送检、实验室检测、阳性病例确诊和治疗。 新生儿听力筛查程序包括初筛、复筛、阳性病例确诊和治疗。 第五条新生儿疾病筛查是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减少出生缺陷的预防措施之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在工作中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六条卫生部负责全国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医疗需求、技术发展状况、组织与管理的需要等实际情况制定全国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规划和技术规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网络,组织医疗机构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中心和新生儿听力筛查中心(以下简称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设置规划,指定具备能力的医疗机构为本行政区域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 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应当开展以下工作: (一)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筛查的实验室检测、阳性病例确诊和治疗或者听力筛查阳性病例确诊、治疗; (二)掌握本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治疗、转诊情况; (三)负责本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质量管理和相关的健康宣传教育; (四)承担本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有关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上报和反馈工作。 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提供病例信息,协助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做好前款工作。 第八条诊疗科目中设有产科或者儿科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血片采集及送检、新生儿听力初筛及复筛工作。 不具备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血片采集、新生儿听力初筛和复筛服务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新生儿监护人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新生儿疾病筛查血片采集及听力筛查。 第九条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实验室设在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所开展工作相适应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与所开展工作相适应的技术和设备; (二)符合《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的规定; (三)符合《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十条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中心发现新生儿遗传代谢病阳 性病例时,应当及时通知新生儿监护人进行确诊。 开展新生儿听力初筛、复筛的医疗机构发现新生儿疑似听力障碍的,应当及时通知新生儿监护人到新生儿听力筛查中心进行听力确诊。 第十一条新生儿疾病筛查遵循自愿和知情选择的原则。医疗机构在实施新生儿疾病筛查前,应当将新生儿疾病筛查的项目、条件、

新生儿病房管理制度.

新生儿病房感染管理制度 一、新生儿病室应当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建立并落实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并按照医院感染控制原则设置工作流程,降低医院感染危险。 二、新生儿病室应当通过有效的环境卫生学监测和医疗设备消毒灭菌等措施,减少发生感染的危险。 三、新生儿病室应当保持空气清新与流通,每日通风不少于2次,每次15-30分钟。有条件者可使用空气净化设施、设备。新生儿病室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区要换(室内)工作服、工作鞋。 四、新生儿病室按照规定建立新生儿病室医院感染监控和报告制度,开展必要的环境卫生学监测和新生儿医院感染目标性监测。针对监测结果,应当进行分析并进行整改。存在严重医院感染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接收新患儿,并将在院患儿转出。 五、新生儿病室使用器械、器具及物品,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手术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及物品必须达到灭菌标准。 2、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得重复使用。 3、呼吸机湿化瓶、氧气湿化瓶、吸痰瓶应当每日更换清洗消毒,呼吸机管路消毒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蓝光箱和暖箱应当每日清洁并更换湿化液,一人用后一

消毒。同一患儿长期连续使用暖箱和蓝光箱时,应当每周消毒一次,用后终末消毒。 5、接触患儿皮肤、粘膜的器械、器具及物品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如雾化吸入器、面罩、氧气管、体温表、吸痰管、浴巾、浴垫等。 6、患儿使用后的奶嘴用清水清洗干净,高温或微波消毒;奶瓶由配奶室统一回收清洗、高温或高压消毒;盛放奶瓶的容器每日必须清洁消毒;保存奶制品的冰箱要定期清洁与消毒。 7、新生儿使用的被服、衣物等应当保持清洁,每日至少更换一次,污染后及时更换。患儿出院后床单元要进行终末消毒。 六、新生儿病室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建立消毒清洁制度,并按照制度对地面和物体表面进行清洁或消毒。 七、新生儿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应当实施标准预防,并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和无菌操作技术。 八、发现特殊或不明原因感染患儿,要按照传染病管理有关规定实施单间隔离、专人护理,并采取相应消毒措施。所用物品优先选择一次性物品,非一次性物品必须专人专用专消毒,不得交叉使用。 九、医务人员在接触患儿前后均应当认真实施手卫生。诊疗和护理操作应当以先早产儿后足月儿、先非感染性患儿后感

新生儿疾病筛查流程

新生儿疾病筛查流程 一、目的: 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对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苯丙酮尿症及时筛查。 二、范围 适用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出生的新生儿。 三、职责 ㈠区妇幼保健所儿保科: 1、负责黄岛区域内各级医疗保健机构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质量控制、管理。 2、负责血标本的质控、验收、递送。 ㈡各医疗保健机构产科: 1、负责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宣传教育,宣传资料的发放。 2、负责新生儿采血登记和采血卡填写及血标本的采集、保存、递送。 3、负责新生儿异常情况的复筛、追访及延筛儿童的采血及管理。 4、负责新筛工作的质量控制。 四、工作程序 ㈠、血标本采集前的准备工作: 1、新生儿疾病筛查登记:各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将血标本采集及有关新生儿筛查登记本要求的情况详细记录在青岛市《新生儿疾病筛查登记本》上,采血人员及工作人员签名留档。 2、新生儿采血卡登记:负责人员必须如实、仔细、认真填写《新生儿采血卡片》上所有项目内容,字迹清晰,记录准确。并请家长签字,保证信息采集准确,不得空项。 ㈡、血标本的采集:

1、血标本的采集方法 ⑴、采血时间: ①新生儿出生后72小时(正常哺乳后72小时)后; ②新生儿因病出院或转院治疗尚未取血者,接产医院负责通知其家长待患儿痊愈后到原接生单位采血检验。 ⑵采血部位:足跟内外侧缘; ⑶采血方法: 取足跟血;按摩足跟,使局部充血,用75%酒精局部消毒(不能使用碘剂消毒),待干,将取血部位绷紧,用一次性取血针刺入皮肤2-3mm,使血液自然流出。擦去第一滴血,再次流出一大滴血后,用采血卡片上贴的滤纸轻轻触血滴,使血液自行吸入滤纸中,轻轻压挤足跟,使两面的血斑直径为1厘米。每张卡片取个三个血斑,以备送检。如血流不畅,可把局部放松,然后从较大范围内向伤口推压,切忌局部用力挤捏,以免组织液挤出使血液稀释。采血完毕,用棉球盖上伤口,并加胶条固定,不出血后送回病房。 2、血标本的保存 血样采集后,在室温下自然干燥(约2-4小时),然后装入塑料袋内放置冰箱2-8度存放,避免潮湿及直接日照。不得将未晾干的血样重叠放置,以免相互污染,不得将血样放置暖气上或用其他方法烤干。 3、血样的递送、验收 各接产医院采集的血样放置在青岛市新筛中心统一配发的发保温桶内,在每月按照统一的递送时间及时送到区妇幼保健所儿保科,双方核实签字后装入塑料袋内放置冰箱 2-8度存放,于每周三(节假日延后)送到青岛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进行检测。传递中尽量减少在室温中放置的时间,防止标本失活。 五、政策依据 ㈠《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㈡《中华人民共和

新生儿病房规章制度

新生儿病房规章制度

新生儿室消毒隔离制度 一.新生儿室应相对独立,分设新生儿病房, 新生儿监护室,隔 离室,沐浴室,治疗室等,严格管理. 二.布局合理,严格划分无菌区,清洁区,污染区,区域间标识明 确,工作人员进入病室要戴口罩,帽子穿洁净工作服,每次工作前后应认真洗手,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 三.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院感染监测. 四.每天用消毒液擦拭所有用具1—2,地面每天湿式清扫2次, 有污染时及时用消毒液擦拭. 五.每月定期做空气,物表等环境卫生学监测,监测结果作好登 记. 六.新生儿所用衣服,被子,被单等应当保持清洁,尿布最好用 纸尿裤,并设专柜存放. 七.新生儿沐浴室的温度应保持在25℃左右,应严格各台使用, 避免交叉, 新生儿用的眼药水,沐浴液,沐浴巾,浴垫,治疗用品等必须一婴一用,遇有医院感染时,应严格执行分组护理的隔离技术. 八.新生儿患传染病毒,应分室隔离,床栏应挂标记.

新生儿病室管理制度 一.新生儿病室应设有更衣室,配奶室,沐浴室,隔离室,并备齐 抢救物品. 二.新生儿病室的护理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具有一定 的新生儿学科的理论知识及熟练的专业技术操作. 三.新生儿病室的工作人员必须戴口罩,帽子,穿清洁隔离衣, 换鞋,方可入,严格执行无菌技术和有关操作常规,工作人员接触新生儿前应保持双手清洁. 四.患感染性疾病的新生儿应置于隔离室,并有专人护理. 五.家属与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入,非本室的物品不得随意 带入,本室物品也不得借出. 六.要有安全保护措施,定期检查暖箱和其他电气设备. 七.室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被服,尿布, 洗澡毛巾等接触新生儿的物品,都应严格按院感染管理要求执行. 八.完善并严格执行各项护理常规,沐浴和治疗时严格执行 查对制度.

新生儿窒息复苏工作制度

新生儿窒息复苏工作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新生儿窒息复苏工作制度 一、新生儿窒息复苏抢救工作 1、建立新生儿窒息复苏培训与复训制度,确保每位参与新生儿窒息复苏抢救的医务人员均接受培训。 2、产房、手术室均应配备新生儿窒息复苏抢救设备,设备必须专人负责,单独放置,保持设备无损,处于功能状态。 3、产房、手术室均应配备新生儿窒息复苏抢救药品,药品必须专人负责,单独放置,并注明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有效期、短缺时应及时补全。 4、产房、手术室均张贴新生儿窒息复苏抢救流程图。 5、产、儿科密切协作,新生儿娩出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抢救过程中分工明确、有条不紊;抢救结束后及时转诊和治疗。 6、做好抢救现场记录工作,认真详实填写复苏现场记录表,记录抢救过程。 7、严格执行新生儿转运程序。危重婴儿转诊时应备转运车,新生儿医生护送,携带抢救设备及药品,并做好转诊记录。 8、危重新生儿和新生儿死亡病例,应及时进行讨论,总结经验教训,并做好讨论记录。 二、新生儿窒息复苏产、儿科协作

1、新生儿窒息复苏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组织产、儿科医务人员培训、考核及现场抢救工作。 2、每周至少进行一次产、儿科联合查房,儿(新生儿)科医生及时了解即将分娩的高危产妇病情,产科医生了解已转入新生儿科的危重患儿病情。 3、儿(新生儿)科医生参加高危产妇分娩或手术前讨论。 4、对有高危因素的孕产妇,儿(新手儿)科医生提前进入产房或手术室,现场等待分娩,参加新生儿窒息复苏抢救。 5、对正常分娩的新生儿,若出现窒息或特殊情况,产科医生应及时通知儿(新生儿)科医生,尽快给予处理和抢救。 6、危重新生儿抢救后,应及时转入儿(新生儿)科监护病房,由儿(新生儿)科医生负责窒息患儿的监护和治疗,或转入上级医疗机构。 7、产、儿(新生儿)科每月至少联合进行一次新生儿重度窒息(死亡)病例讨论。 8、产、儿(新生儿)科合作建立重度窒息新生儿病例随访制度,定期对出院后病儿进行追踪,了解恢复情况并做好指导。三、新生儿窒息复苏工作考核

新生儿疾病筛查采血人员职责及标本采集管理制度

采血人员职责及标本采集管理制度 1.采血人员在实施血片采集前,应将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的目的、意义、筛查疾病病种、条件、方式、灵敏度和费用等情况如实告知新生儿的监护人,并应遵循知情选择的原则取得书面同意。 2.认真填写采血卡片,做到字迹清楚、信息登记真实完整。卡片内容包括:采血单位、母亲姓名、住院号、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新生儿性别、孕周、出生体重、出生日期及采血日期等。 3.严格按照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采血步骤采集足跟血,制成滤纸干血片,在5个工作日内递送至市新筛分中心。 4.所有血片应当按照血源性传染病标本对待,对特殊传染病标本,如艾滋病等应当作标识并单独包装。 5.因特殊情况未按期采血者或不合格标本退回需要重新采血者,应及时预约或追踪采集血片。 6.对可疑阳性病例应协助追访机构,及时通知复查,以便确诊或采取干预措施。 7.做好资料登记和存档保管工作,包括掌握活产数、筛查数、新生儿采血登记信息、反馈的检测结果及确诊病例等资料,保存时间至少10年,以备查。 附:血片标本采集要求及保存、递送流程 血片标本采集要求及保存、递送流程 清洗双手佩带无菌、无滑石粉的手套 按摩或热敷新生儿足跟,用75%乙醇消毒皮肤 待乙醇完全挥发后,使用一次性采血针刺足跟内侧或外侧,深度小于3mm 用干棉球拭去第1滴血,从第2滴血开始取样。 将滤纸片接触血滴,切勿触及足跟皮肤,使血液自然渗透至滤纸背面避免重复滴血, 至少采集4个血斑 手持消毒干棉球轻压取采血部位使其止血 将血片悬空平置,自然晾干呈深褐色 避免阳光及紫外线照射、烘烤、挥发性化学物质等污染 及时将检查合格的滤纸干血片置于密封袋内,置2—8℃冰箱中保存

新生儿病房管理与建设(试行)

新生儿病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新生儿病室的规范化 建设和管理,提高新生儿疾病的诊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新生儿病室是设置在医疗机构内,收治胎龄32周以上或出生体重1500克以上,病情相对稳定不需重症监护治疗新生儿的房间,可以设一间或多间。 第三条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在儿科病房内设置 新生儿病室。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新生儿病室的管理 制度,加强新生儿病室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儿安全。 第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新生儿病室的 设置规划和管理,对辖区内新生儿病室的设置与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六条新生儿病室应当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 的场所、设施、设备和技术力量。 第七条新生儿病室的建筑布局应当符合医院感染 预防与控制的有关规定,做到洁污区域分开,功能流程合理。 第八条新生儿病室应当设置在相对独立的区域,接近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 第九条新生儿病室床位数应当满足患儿医疗救治的 需要,无陪护病室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床间距不小于1米。有陪护病室应当一患一房,净使用面积不低于12平方米。 第十条新生儿病室应当配备负压吸引装置、新生儿监护仪、吸氧装置、氧浓度监护仪、暖箱、辐射式抢救台、蓝光治疗仪、输液泵、静脉推注泵、微量血糖仪、新生儿专用复苏囊与面罩、喉镜和气管导管等基本设备。有条件的可配备吸氧浓度监护仪和供新生儿使用的无创呼吸机。 第十一条新生儿病室应当配备必要的清洁和消毒设施,每个房间内至少设置1套洗手设施、干手设施或干手物品,洗手设施应当为非手触式。 第十二条新生儿病室应当根据床位设置配备足够数 量的医师和护士,人员梯队结构合理。其中医师人数与床位

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实施细则

黑龙江省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确保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及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新生儿疾病筛查是指在新生儿期对严重危害新生儿健康的先天性、遗传性疾病施行专项检查,提供早期诊断和治疗的母婴保健技术。 第三条全省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包括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苯丙酮尿症等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和听力障碍。 随着医学科学发展和新生儿疾病筛查范围扩大,卫生行政部门确定新增筛查病种。 第四条建立黑龙江省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网络,开展群众性的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对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一套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的长效工作机制。 实行年度绩效考核,对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条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科技协作,形成筛查服务、质量控制、科学研究与新生儿疾病防治工作相互依托,共同发展的合理格局。 第六条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自愿捐资,支持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和为经济贫困病儿提供治疗帮助。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七条省卫生厅负责全省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机构和人员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健全筛查、防治服务网络,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标准和规划。 第八条设立省、市、县三级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机构,设立黑龙江省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中心和市、县(市)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分中心。 第九条省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中心设在黑龙江省妇幼保健院,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负责全省新生儿疾病筛查、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年度考评; (二)掌握全省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治疗、转诊情况; (三)承担全省新生儿疾病筛查有关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上报和反馈工作; (四)负责向市级管理分中心发放筛查材料和PKU患儿救助食品及药品。

新生儿室管理制度

新生儿室管理制度 1、新生儿室保持清洁、整齐和适宜温度、湿度,室内使用空气净化器对室内空气进行净化,紫外线空气清毒,并每天一次。 2、工作人员必须是无传染病毒,并须定期做喉部细菌培养,以便检出带菌者。新工作人员经体格检查,合格者才能入室工作。 3、工作人员进婴儿室前戴好帽子、口罩,穿好隔离衣,更换专用鞋。每次护理新生儿前后,应洗净双手。 4、工作人员进入新生儿病室前必须洗手,(步法)戴好口罩,更换专业鞋,每次护理新生儿前后应洗净双手。感染患儿须分开放置及护理,先护理非感染患儿洗净双手后再护理感染患儿。 5、新生病儿使用的面巾、奶头、奶瓶须经煮沸消毒,衣服、包布、尿布须经熏柜消毒才可应用。新生病儿出院后,床位要进行终末消毒。 6、新生病儿入院时须称体重、测体温(每2小时一次),早产儿每日称体重一次,其它新生病儿每星期称体重一次。新生病儿入院时应有家属在场,将其足纹印于病历纸上,手圈、床及包被外面,均需标明患儿的姓名、性别,以便识别。 7、新生儿房间工作人员要加强责任心,坚守工作岗位,

不得随意外出,要密切观察患儿病情变化,保持呼吸道通畅,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医生,并协助医生进行各种。 8、新生儿房间内的物品、器具应固定专用,专人管理物品,随时补充,定时消毒,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器具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及故障的一般处理。 9、认真、仔细地做好基础护理,新生病儿每天沐浴一次,注意耳后、手心、腋下、会阴部、臀部等部位的清洁,要求无分泌物、无臭味,注意臀部护理,大便后用温水冲洗,如发现红臀及时处理,保持床单清洁、整齐,如有污迹,应随时更换。浴盆每日消毒一次。 10、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除书面交班外,还要严格执行床头交班。

新生儿室工作制度

新生儿室工作制度 1.医护人员进入新生儿病室必须更衣、更鞋、戴帽、戴口罩。接触新生儿前后洗手,并经常保持子的清洁。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禁止入内。 2.本室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传染病原携带检查,阳性菌(毒)者应暂时调离直接接触婴儿的工作岗位,阴转后方可回原工作岗位。 3.新生儿病室应保持清洁无尘、整齐、布局合理,清污路线分开。每周做大清洁一次,每日用含氯消毒剂拖地两次,拖布分开使用、放置。 4.新生儿病室保持空气清新,每日上、下午各通风一次,每日空气消毒二次,室内温度保持在24-26度,相对湿度55-65%为宜。 5.新生儿一人一床,被单、床单、枕套按规定时间换洗,发现明显污渍时应及时更换。污染衣、被等先浸泡消毒再清洗、晾干、高压灭菌。 6.有医学指征喂养的婴儿,其用具做到一婴一用一消毒,用具应用煮沸或高压蒸汽消毒灭菌。 7.母婴分离的婴儿实施按需哺乳,鼓励母亲亲自来院哺乳,或提供母乳。指导家属正确采集母乳,收集母乳后标明床号、姓名、采集时间,储存于冰箱内。 8.新生儿所用衣物、面巾须经消毒后方能使用。用后小毛巾

应直接放入含消毒液的容器内。使用一次性尿布应放入双层塑料袋内集中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9.婴儿澡盆一人一盆套。新生儿沐浴室地面及沐浴用品每日进行消毒。水龙头开关、水槽分别每日用含氯消毒剂浸泡、刷洗。 10.新生儿使用热水袋,温度不宜超过50°C,热水袋应加布套,切勿贴近新生儿身体,以防烫伤。 11.听诊器一人一具。心电监护传感器、光纤喉镜、体温表用后用含氯消毒剂擦拭。氧气导管、湿化瓶每周消毒一次,湿化瓶、氧气头罩用后用含氧消毒剂浸泡消毒备用。 12.新生儿治疗室桌面、暖箱、光疗箱内外每日用含氯消毒剂擦拭,婴儿出光疗箱、暖箱后及时进行终末处理。 13.消毒瓶每周更换二次,清洁后高压灭菌。所有浸泡消毒液每日更换一次,每日测试消毒液浓度,不够者及时添加消毒片。 14.新生儿的手圈、床、包被外面均需标明姓名(或母亲姓名)、床号、住院号、新生儿性别,以便识别。 15.严密观察新生儿一般情况,有异常变化及时通知医生处置,不得延误。 16.每次交班除书面报告外,要做口头交班、巡视婴儿逐一交班。重危婴儿应将特殊病情变化记录在护理观察记录单上。一切用品应整理齐备交给下一班。

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2010年版)

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2010年版)

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2010年版) 卫生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

目录 目录 (1) 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血片 (1) 采集技术规范 (1) 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 (5) 实验室检测技术规范 (5) 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 (10) 减低症诊治技术规范 (10) 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操作流程 (16) 省(自治区、直辖市) (17) 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知情同意书 (17) 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规范 (18) 新生儿听力筛查技术流程 (26) 省(自治区、直辖市) (27) 新生儿听力筛查知情同意书 (27)

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血片 采集技术规范 血片采集是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技术流程中最重要的环节。血片质量直接影响实验室检测结果,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血片采集及送检的医疗机构应当按本技术规范要求完成血片采集工作。 一、基本要求 (一)采血机构设置。 设有产科或儿科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均应当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血片采集。 (二)采血人员要求。 1.具有与医学相关的中专以上学历,从事医学临床工作2年以上。 2.接受过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并取得技术合格证书。培训内容包括: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的目的、原则、方法及网络运行;滤纸干血片采集、保存、递送的相关知识;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相关信息和档案管理。 二、采血机构和人员职责 (一)积极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加强对本机构血片采集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三)承担本机构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有关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四)血片采集人员在实施血片采集前,应当将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的目的、意义、筛查疾病病种、条件、方式、灵敏度和费用等情况如实告知新生儿的监护人,并取得书面同意。 (五)认真填写采血卡片,做到字迹清楚、登记完整。卡片内容包括:采血单位、母亲姓名、住院号、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新生儿性别、孕周、出生体重、出生日期、采血日期和采血者等。 (六)严格按照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血片采集步骤采集足跟血,制成滤纸干血片,并在规定时间内递送至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实验室检验。 (七)因特殊情况未按期采血或不合格标本退回需要重新采血者,应当及时预约或追踪采集血片。 (八)对可疑阳性病例应当协助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中心,及时通知复查,以便确诊或采取干预措施。 (九)做好资料登记和存档保管工作,包括掌握活产数、筛查数、新生儿采血登记信息、反馈的检测结果及确诊病例等资料,保存时间至少10年。 三、血片采集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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