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架空电缆对地安全距离

高压架空电缆对地安全距离
高压架空电缆对地安全距离

高压架空线路对地距离要求

我国输电线路和居民房屋距离的规定

为确保输变电设施安全运行同时考虑公众的利益,电力部门在输电线路设计时,严格执行国家经贸委发布的《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确保输电线路跨越或邻近民房时,导线与建筑物的距离既符合安全要求,又满足环保有关标准。

输电线路跨越或邻近民房时,导线与建筑物距离的有关规定大致如下:

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

电压等级

距离 m 110kV 220kV 330kV 500kV

居民区 14

非居民区 11

交通困难地区

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距离

电压等级 110kV 220kV 330kV 500kV

距离 m

高压线路对建筑物安全距离

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

高压电气设备:对地电压在10KV,35KV,110KV,220KV及以上者;

低压电气设备:对地电压单相为220KV,三相为380KV

(1)高压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

10KV最小垂直距离米

35KV最小垂直距离米

66KV—110KV最小垂直距离米

154KV—220KV最小垂直距离米

330KV最小垂直距离米

500KV最小垂直距离米

800KV最小垂直距离15米

(2)导线与建筑物之间最小的水平距离

10KV最小水平距离米

35KV最小水平距离米

66KV—110KV最小水平距离米

154KV—220KV最小水平距离米

330KV最小水平距离米

500KV最小水平距离米

800KV最小水平距离12米

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地面之间最小垂直距离

小于1KV 居民区6米非居民区5米

1~10KV 居民区米非居民区5米

35~110KV 居民区米非居民区6米

220 KV 居民区米非居民区米

330 KV 居民区米非居民区米

10KV电力线路对地安全距离

10KV电力线路与居民区及工矿企业地区的安全距离为米;

非居民区,但是有行人和车辆通过的安全距离为米;

交通困难地区的安全距离为;

公路路面的安全距离7米;

铁道轨顶的安全距离为米;

通航河道最高水面的安全距离为6米;

不通航的河流、湖泊(冬季水面)的安全距离5米。

电缆敷设安全距离

龙翔街道南王村南王新区3#台区技改工程 1. 总述 1.1 设计依据 1.1.1、根据桐乡市供电发展基建部的委托。 1.1.2、根据梧桐一期新配变初设的批复。 1.1.3、现场实际勘测结果。 1.2 设计原则 工程设计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2.1、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 1.2.2、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重大反事故措施。 1.2.3、国家电网公司66千伏及以下输配电工程典型设计原则。 1.2.4、《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599-1996〉。 1.2.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2-1995) 1.2.6《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 621-1997) 1.2.7、《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02) 1.2.8、《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GB 396-1994〉。 1.2.9、《环形预应力混凝土电杆》(GB 4623-1994) 1.2.10、《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GB 311.1-1997) 1.2.11、《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1994) 1.2.12、《高压电缆选用导则》(GB 50010-2002) 1.2.13、浙江省电力公司配网工程标准化设计(2011年版) 1.2.14、嘉兴电力局20千伏配电工程标准化通用设计(2010年版) 2. 工程方案及规模2.1 工程方案 本台区为新补点台区,因新建住宅,原台区负荷过大,现分出由本台区供电,高压部分由皂林741线94#杆接入,新建400kVA杆上式变压器1台,新建低压出线两路,低压线路先采用电缆埋管敷设一段后上杆沿南北方向架设集束导线,低压导线分支采用集束线沿墙架设。 2.2 建设规模 2.2.1高压部分 经现场勘测,高压线路由皂林741线94#杆接入,导线采用JKLYJ-3*70绝缘线,路径长230米,水泥杆采用直径190的12米杆。新建400kVA杆上变1台。 2.2.1低压部分 电缆部分:新建两路直埋敷设低压电缆出线,电缆型号:VV-0.6/1-4*120,电缆长度30米。 低压主线:新建两路低压集束线架空线路,集束线型号:BS-4*120,集束线路径长度220米。 低压分支:新建七路集束线分支架空线路,集束线型号:BS-4*95,集束线路径长度910米。 工程详见图: 3. 主要经济特性 本工程总投资约万元,详见概预算书。 4. 设计范围 1) 10kV台变本体设计 2) 10kV架空线路本体设计

高低压电力线路与地面的安全距离及依据

高低压电力线路与地面的安全距离 一、《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与树木间:10kV为1.5 m; 35kV为3.5 m; 110kV为4.0 m; 220kV为5.0 m; 这是在“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的最小水平距离。 二、《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是由国家建设部与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是为合理利用城市用地,统筹安排工程管线在城市的地上和地下空间位置,协调工程管线之间以及城市工程管线与其他各项工程之间的联系,并为工程管线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提供依据而制定的。其中: 1.对小于或等于110KV架空电力线路边导线(考虑最大风偏后)与道路(路缘石)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要求均为0.5米。 2.对小于或等于110KV架空电力线路边导线与道路(地面)之间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要求均为7米,横跨道路的小于或等于110KV架空电力线距地面应大于9米。电力杆柱与工程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见表1。 电力杆柱与工程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m) 表1

二、《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是由国家建设部与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适用于设市城市的城市电力规划编制工作。 市区35~500KV高压架空电力线路规划走廊宽度 (单杆单回水平排列或单杆多回垂直排列)表1 1~330kV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垂直距离(在导线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表2 架空电力线路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安全距离 (在导线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表3 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地面间最小垂直距离(m) (在最大计算导线弧垂情况下)表4

外电线路安全距离和措施

外电线路安全距离和措 施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外电线路安全距离和措施1、外电线路安全距离和措施 (1)避免在架空输电线路下进行施工,如有必要,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或保持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2)施工距离达不到要求,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拦、围护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示牌; (3)临时用电的电源线漏电保护装置要齐全; (4)各种熔断器的额定电流必须按规定选用。严禁用铁丝、铝丝等非专用熔丝替代。 2、架空线路的安全要求 (1)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 (2)架空线的档距档距为不得大于35m,线间距不得小于30mm;

(3)架空线的弧垂最大弧垂处与地面的最小垂直距离,施工现场一般场所4m、机动车道6m、铁路轨道7.5m; (4)各种电源导线严禁直接绑扎在金属架上。 3、配电箱、开关箱 (1)施工现场的各种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有防雨措施,并应装设端正、牢固。 (2)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底部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3~1.5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底部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在0.6~1.5m. (3)配电箱、开关箱内应设置漏电保护器。 (4)电动建筑机械应有各自专有的开关箱,就近设置,实行“一机一闸”制。 (5)配电箱内的开关电器应与配电线路一一对应配合,作分路设置。 4、施工照明施工现场的照明配电宜与动力配电分别设置,各自自成独立配电系统。照明采用电压等级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一般场所为220V; (2)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m 等场所不大于36V; (3)在潮湿地点或易触带电体场所,照明电源不得超过24V; (4)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不大于12V。 5、手持电动工具安全 (1)采用安全特低电压,通过限制电压抑制通过人体的电流,保证触电时处于安全状态。 (2)手持电动工具应采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结构的电动机和导线。 (3)非金属壳体的电动机、电器,存放和使用时不应受压、受潮,不得接触汽油等溶剂。

电力线路对地安全距离

高低压电力线路安全距离 高低压电力线路与地面的安全距离 依据:《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与树木间: m; m; m; m; 这是在“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的最小水平距离。 相关规范 一、?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是由国家建设部与国家技术监 督局联合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是为合理利用城市用地,统筹安排工程管线在城市 的地上和地下空间位置,协调工程管线之间以及城市工程管线与其他各项工程之间 的联系,并为工程管线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提供依据而制定的。其中 对小于或等于110KV架空电力线路边导线(考虑最大风偏后)与道路(路缘石)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要求均为米。 对小于或等于110KV架空电力线路边导线与道路(地面)之间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要求均为7米, 横跨道路的小于或等于110KV架空电力线距地面应大于9米。电力杆柱与工程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见表1。 电力杆柱与工程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m) 表1 管线名称高压铁塔基础边照明及<10KV ≤35KV >35KV 道路侧石边缘 给水管 污水、雨水排水管 燃气管 热力管 电力电缆 电信电缆 二、《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是由国家建设部与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适用于设市城市的城市电力规划编制工作。规范中要 求城市高压线路架空走廊宽度如表2。架空电力线路导线在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

与地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如表3。 市区35~500KV高压架空电力线路规划走廊宽度 (单杆单回水平排列或单杆多回垂直排列)表2 线路电压等级高压线走廊宽度(m)线路电压等级高压线走廊宽度 500KV 60~75 110、66KV 15~25 330KV 35~45 35KV 12~20 220KV 30~40 城市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地面之间最小垂直距离表3 线路经过地区线路电压(KV) <1 1~10 35~110 220 330 居民区6.0 6.5 7.5 8.5 14 非居民区5.0 5.0 6.0 6.5 7.5 三、《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5092-1999)》,1999 年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颁发,其中对送电线路与公路交叉或接近的距离要求见表4。 送电线路与公路交叉或接近的距离要求表4 线路电压(KV) 110 220 330 500 导线至路面最小垂直距离(m)7.0 8.0 9.0 14 杆塔外缘至路基边缘最小水平距离(平行,开阔地区)最高杆(塔)高 杆塔外缘至路基边缘最小水平距离(路径受限制地区)5.0 5.0 6.0 8.0 四、《电力设施保护条例》,1997年9月国务院颁布,是为保障电力生产和建设的 顺利进行,维护公共安全而制定的。条例中规定,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范围为导线边线向外侧延伸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 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如下: 1-10千伏5米; 35-110千伏10米; 154-330千伏15米;

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参考文本

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参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在建工程与外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参考文 本 使用指引:此安全管理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 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洛设施,或堆放构件、 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 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 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汪小于表1所列数 值。。。。。。 表1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 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 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表2所列数值。 表2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 最小垂直距离

4.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 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5.施工现场开挖非热管道沟槽的边缘与埋地外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关于天然气管道与电力电缆间距相关规定(个人整理使用,仅供参考)剖析

关于天然气管道与电力电缆间距相关规定 管道专业的相关规范有1、2 1、GB50028-2006相关规定: 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和垂直净距,不应小于表6.3.3-1和表6.3.3-2的规定。 表6.3.3-1 地下燃气管道与建筑物、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的水平净距(m)(节选) 表6.3.3-2 地下燃气管道与构筑物或相邻管道之间垂直净距(m) 注: 4 地下燃气管道与电杆(塔)基础之间的水平净距,还应满足本规范表6.7.5地下燃气管道与交流电 力线接地体的挣距规定. 6.7.5 地下燃气管道与交流电力线接地体的净距不应小于表6.7.5的规定。

表6.7.5 地下燃气管道与交流电力线接地体的净距(m) 2、GB50251-2015 条文:4.3.11 埋地输气管道与其他埋地管道、电力电缆、通信光(电〉缆交叉的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1、输气管道与其他管道交叉时,垂直净距不应小于0.3m ,当小于0.3m 时,两管间交叉处应设置坚固的绝缘隔离物,交叉点两侧各延伸10m 以上的管段,应确保管道防腐层无缺陷; 2 输气管道与电力电缆、通信光(电)缆交叉时,垂直净距不应小于0.5m ,交叉点两侧各延伸10m 以上的管段,应确保管道防腐层无缺陷。 4.3.12 埋地输气管道与高压交流输电线路杆(塔)和接地体之间 的距离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开阔地区,埋地管道与高压交流输电线路杆(塔〉基脚间 的最小距离不宜小于杆〈塔)高; 2 在路由受限地区,埋地管道与交流输电系统的各种接地装置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宜小于表4.3.12 的规定。在采取故障屏蔽、接地、隔离等防护措施后,表4.3.12 规定的距离可适当减小

超实用电力施工作业140种安全距离

超实用电力施工作业 140 种安全距离 一涉电区域 1. 室内高压设备的隔离室设有遮栏,遮栏的高度在 锁 者。 2. 无论高压设备是否带电,作业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 必要移开遮栏时, 应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表 1 的安全距离。 (摘自变电安规表 1、线路安规表 1、配电安规表 3-1 、电工制造安规表 1、建设安规表 15) 表 1 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3. 10 、 20、 35kV 户外(内)配电装置的裸露部分在跨越人行过道或作业区时, 若导电部分对 地高度分别小于 2.7 m (2.5 m )、 2.8 m (2.5 m )、2.9m ( 2.6m ), 该裸露部分两侧和底部应装设护网。 4. 户外 10kV 及以上高压配电装置场所的行车通道上,应根据表 2 设置行车安 全限高标志。 (摘自变电安规表 2、配电安规表 2-1 、建设安规表 16) 2 1.7m 以上,安装牢固并加

5. 邻近或交叉其他电力线路的工作。(摘自线路安规表4、配电安规表5-1、建 设安规表24) 表 3 邻近或交叉其他电力线工作的安全距离 6. 作业时,起重机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及吊物等与架空输电线及其他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准小于表 4 的规定,且应设专人监护。(摘自变电安规表18、线路安规表19、配电安规表6-1 、电工制造安规表3) 表 4 与架空输电线及其他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 7. 施工机械作业安全距离

起重机、高空作业车和铲车等施工机械操作正常活动范围及起重机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及吊物等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 5 的规定,且应设专人监护。如小于表5、大于表 1 所示安全距离时应制定机械操作和现场监控的专项安全措施,并经施工单位和运维部门会审、批准。小于表 1 的安全距离时,应停电进行。(摘自建设安规表18) 表 5 施工机械操作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 8. 在电力线附近组塔时,起重机应接地良好。起重机及吊件、牵引绳索和拉绳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表 6 的规定。(摘自建设安规表19) 表 6 起重机及吊件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 9. 金属脚手架附近有架空线路时,应满足表7 安全距离的要求。(摘自建设安规表11) 7

架空线路安全距离

4 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 外电线路防护 4.1.1 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等。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表规定 表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周边与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1 1~10 35~110 220 330~500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10 15 注: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不宜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表规定。 表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1 1~10 35 最小垂直距离(m) 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表规定。 表起重机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电压(KV) 安全距离(m)<1 10 35 110 220 330 500 沿垂直方向 沿水平方向 施工现场开挖沟槽边缘与外电埋地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当达不到本规定第条中的规定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架设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线路暂时停电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人员监护。 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所列数值。 防护设施应坚固、稳定,且对外电线路的隔离防护应达到IP30级。 表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10 35 110 220 330 500 最小安全距离(m)

高压电线安全距离(标准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高压电线安全距离(标准版)

高压电线安全距离(标准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关于高压线距民居建筑的安全距离,中国没有明确的距离规定,但是有一个相关的可以换算的标准:民居建筑所处位置的磁感应强度<100微特斯拉,就满足建设标准。经过测算:1kV以下高压线的安全距离为4米;1-10kV高压线的安全距离为6米;35-110kV高压线的安全距离为8米;154-220kV高压线的安全距离为10米;350-500kV高沿线的安全距离为15米。以上是从电磁辐射角度考虑的。 若从电力安全角度考虑,并考虑大风引起高压线产生风偏,根据《电子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如下:1kV以下:1.0米;1kV-10kV:1.5米,35kV:3.0米,66kV-110kV:4.0米,154kV-220kV:5.0米,330kV:6.0米,500kV:8.5米。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1)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边导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地面所形成的两平面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如

高压架空电缆对地安全距离

高压架空线路对地距离要求

我国输电线路和居民房屋距离的规定 为确保输变电设施安全运行同时考虑公众的利益,电力部门在输电线路设计时,严格执行国家经贸委发布的《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确保输电线路跨越或邻近民房时,导线与建筑物的距离既符合安全要求,又满足环保有关标准。 输电线路跨越或邻近民房时,导线与建筑物距离的有关规定大致如下: 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 电压等级 距离 m 110kV 220kV 330kV 500kV 居民区 14 非居民区 11 交通困难地区 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距离 电压等级 110kV 220kV 330kV 500kV 距离 m 高压线路对建筑物安全距离 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 高压电气设备:对地电压在10KV,35KV,110KV,220KV及以上者; 低压电气设备:对地电压单相为220KV,三相为380KV (1)高压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 10KV最小垂直距离米 35KV最小垂直距离米 66KV—110KV最小垂直距离米 154KV—220KV最小垂直距离米 330KV最小垂直距离米

500KV最小垂直距离米 800KV最小垂直距离15米 (2)导线与建筑物之间最小的水平距离 10KV最小水平距离米 35KV最小水平距离米 66KV—110KV最小水平距离米 154KV—220KV最小水平距离米 330KV最小水平距离米 500KV最小水平距离米 800KV最小水平距离12米 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地面之间最小垂直距离 小于1KV 居民区6米非居民区5米 1~10KV 居民区米非居民区5米 35~110KV 居民区米非居民区6米 220 KV 居民区米非居民区米 330 KV 居民区米非居民区米 10KV电力线路对地安全距离 10KV电力线路与居民区及工矿企业地区的安全距离为米; 非居民区,但是有行人和车辆通过的安全距离为米; 交通困难地区的安全距离为; 公路路面的安全距离7米; 铁道轨顶的安全距离为米; 通航河道最高水面的安全距离为6米; 不通航的河流、湖泊(冬季水面)的安全距离5米。

架空线路安全距离

架空线路安全距离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4 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 外电线路防护 4.1.1 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等。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表规定 表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周边与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1 1~10 35~110 220 330~500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10 15 注: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不宜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表规定。 表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1 1~10 35 最小垂直距离(m) 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表规定。 表起重机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电压(KV) 安全距离(m)<1 10 35 110 220 330 500

沿垂直方向 沿水平方向 施工现场开挖沟槽边缘与外电埋地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5m。 当达不到本规定第条中的规定时,必须采取绝缘隔离防护措施,并应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架设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线路暂时停电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人员监护。 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所列数值。 防护设施应坚固、稳定,且对外电线路的隔离防护应达到IP30级。 表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10 35 110 220 330 500 最小安全距离(m) 当本规范第条规定的防护措施无法实现时,必须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为采取上述措施的严禁施工。 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开挖沟槽时,必须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外电架空线路电杆倾斜、悬倒。 1KV以下距离为4米;1-10KV距离为6米;35-110KV距离为8米;154-220KV距离为10米;350-500KV距离为15米 一般10KV—35KV变电站,要求正面距居民住宅12米以上,侧面8米以上;35KV以上变电站的建设,要求正面距居民住宅15米以上,侧面12米以上;箱式变电站距居民住宅5米以上。北京市规划委(2004规意字0638号)110千伏的地下高压变电站工程项目,明确要求距离不得少于300米。

导线、电缆安全距离汇总

对地距离及交叉跨越 在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导线对地面的最小距离应符合下列数值: 导线对地面的最小距离(m) 注:*的值用于导线三角排列的单回路。 **的值对应导线水平排列单回路的农业耕作区。 ***的值对应导线水平排列单回路的非农业耕作区。

在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导线与山坡、峭壁、岩石的 最小净空距离应 符合下列数值: 导线与山坡、峭壁、岩石的最小净空距离(m) 输电线路不应跨越屋顶为可燃材料的建筑物。对耐火屋顶的建筑物,如需跨越时应与有关方面协商同意,500kV及以上输电线路不应跨越长期住人的建筑物。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庆符合以下规定:1、在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

应符合以下数值: 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 2、在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净空距离,应符合以下数值: 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净空距离 3、在无风情况下,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水平距离,应符合以下数值:

输电线路经过经济作物和集中林区时,宜采用加高杆塔跨越不砍通道的方案,并符合下列规定: 1、当跨越时,导线与树木(考虑自然生长高度)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以下数值: 导线与树木之间(考虑自然生长高度)的最小垂直距 离 2、当砍伐通道时,通道净宽不应小于线路宽度加通道附近主要树种自然生长高度的2倍。通道附近超过主要树种自然生长高度的非主要树种树木应砍伐。 3、在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输电线路通过公园、绿化区或防护林带,导线与树木之间的最小净空距离,应符合以下规定数值: 导线与树林之间的最小净空距离

4、输电线路通过果树、经济作物林或城市灌木林不应砍伐出通道。导线与果树、经济作物、城市绿化灌木以及街道行道树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以下规定数值: 导线与果树、经济作物、城市绿化灌木及 街道树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 输电线路跨越弱电线路(不包括光缆各埋地电缆)时,输电线路与弱电线路的交叉角不符合下列数值: 输电线路与弱电线路的交叉角

高压电架空电力线路距建筑物安全距离的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40501 高压电架空电力线路距建筑物安全距离的规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高压电架空电力线路距建筑物安全距离的规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l条导线与地面、建筑物、树木、铁路、道路、河流、管道、索道及各种架空线路间的距离,应根据最高气温情况或覆冰情况求得的最大弧垂和最大风速情况或覆冰情况求得的最大风偏进行计算。 计算上述距离,不应考虑由于电流、太阳辐射等引起的弧垂增大,但应计及导线塑性伸长的影响和设计施工的误差。 架空电力线路与铁路(不包括工业企业铁路)、一级公路交叉,如交叉档距超过200米,最大弧垂应按导线温度为+70℃计算。

电缆敷设安全距离.doc

电缆敷设安全距离 1. 总述 1.1 设计依据 1.1.1、根据桐乡市供电发展基建部的委托。 1.1.2、根据梧桐一期新配变初设的批复。 1.1.3、现场实际勘测结果。 1.2 设计原则 工程设计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2.1、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 1.2.2、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重大反事故措施。 1.2.3、国家电网公司66千伏及以下输配电工程典型设计原则。1.2.4、《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599-1996〉。 1.2.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1995) 1.2.6《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 621-1997) 1.2.7、《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02) 1.2.8、《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GB 396-1994〉。 1.2.9、《环形预应力混凝土电杆》(GB 4623-1994) 1.2.10、《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GB 311.1-1997) 1.2.11、《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1994) 1.2.12、《高压电缆选用导则》(GB 50010-2002) 1.2.13、浙江省电力公司配网工程标准化设计(2011年版) 1.2.14、嘉兴电力局20千伏配电工程标准化通用设计(2010年版)

2. 工程方案及规模 2.1 工程方案 本台区为新补点台区,因新建住宅,原台区负荷过大,现分出由本台区供电,高压部分由皂林741线94#杆接入,新建400kVA杆上式变压器1台,新建低压出线两路,低压线路先采用电缆埋管敷设一段后上杆沿南北方向架设集束导线,低压导线分支采用集束线沿墙架设。2.2 建设规模 2.2.1高压部分 经现场勘测,高压线路由皂林741线94#杆接入,导线采用JKLYJ-3*70绝缘线,路径长230米,水泥杆采用直径190的12米杆。新建400kVA 杆上变1台。 2.2.1低压部分 电缆部分:新建两路直埋敷设低压电缆出线,电缆型号: VV-0.6/1-4*120,电缆长度30米。 低压主线:新建两路低压集束线架空线路,集束线型号: BS-4*120,集束线路径长度220米。 低压分支:新建七路集束线分支架空线路,集束线型号:BS-4*95,集束线路径长度910米。 工程详见图: 3. 主要经济特性 本工程总投资约万元,详见概预算书。 4. 设计范围

电缆敷设安全距离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电缆敷设安全距离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7 页

电缆敷设安全距离 1.总述1.1设计依据1.1.1、根据桐乡市供电发展基建部的委托。 1.1.2、根据梧桐一期新配变初设的批复。1.1.3、现场实际勘测结果。 1.2设计原则工程设计主要遵循以下原则:1. 2.1、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1.2.2、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重大反事故措施。1.2.3、国家电网公司66千伏及以下输配电工程典型设计原则。 1.2.4、《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599-1996〉。1.2.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1995)1.2.6《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621-1997)1.2.7、《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1.2.8、《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GB396-1994〉。1.2.9、《环形预应力混凝土电杆》(GB4623-1994)1.2.10、《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GB311.1-1997)1.2.11、《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1994)1.2.12、《高压电缆选用导则》(GB50010-2002)1.2.13、浙江省电力公司配网工程标准化设计(2011年版)1.2.14、嘉兴电力局20千伏配电工程标准化通用设计(2010年版) 2.工程方案及规模2.1工程方 案本台区为新补点台区,因新建住宅,原台区负荷过大,现分出由本台区供电,高压部分由皂林741线94#杆接入,新建400kVA杆上式变压器1台,新建低压出线两路,低压线路先采用电缆埋管敷设一段后上杆沿南北方向架设集束导线,低压导线分支采用集束线沿墙架设。2.2建设规模2.2.1高压部分经现场勘测,高压线路由皂林741线94#杆接入,导线采用JKLYJ-3*70绝缘线,路径长230米,水泥杆采用直径190的12米杆。新建400kVA杆上变1台。2.2.1低压部分 电缆部分:新建两路直埋敷设低压电缆出线,电缆型号: VV-0.6/1-4*120,电缆长度30米。 第 2 页共 7 页

高压10KV电缆安全范围

高压电缆绝缘测试: 高压电缆分单芯和三芯. 在绝缘材料外都有一层半导体层,一层接地铜皮层,填充物,钢铠层,外皮层. 绝缘试验只要在导体与接地铜皮层这间加压就好了.额定电压600V以上的用2500V 摇表, 600V以上的用5000V摇表,时间1分钟. 高压电缆容量很大,最好用电摇表,残存电荷也很多,试验完毕注意放电,不然很危险. 有专业仪器检测电缆的耐压值, 高压测试有危险,注意操作规程. 两种测试方法, 一是用摇表,分别测相对地和相间绝缘电阻; 二是打耐压,打交流或直流耐压.对于交联电缆,目前只打交流耐压,而不打直流. 10kv高压电缆绝缘,普通摇表检测不了,需要专门的设备.通常这类设备用电单位基本不具备,供电局和高压试验器材公司具有这种设备. 10KV绝缘仪器. 不能使用普通钳表测量高压电流, 因为钳表的电流档绝缘耐压不超过3KV.会因为高电压而击穿钳表造成事故. 高压也不能直接测量电流的,需要安装高压互感器,没有安装高压互感器的话,只能巡视一下低压一级主干线电流互感器的电流值间接计算, 粗略计算方法,低压没电流除以275,再乘以0.8. 10KV避雷器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00MO. 绝缘杆的作用是按绝缘杆说明用于带电作业时防触电. 绝缘胶垫(毯)是由特种像胶制成,具有良好的绝缘性能,用于加强工作人员对地的绝缘.可分为普通绝缘胶垫和带电作业用绝缘胶垫(毯).普通绝缘胶垫可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等级.一般使用于带电设备区域,铺在配电室等地面上以及控制屏保护屏和发电机调相机的励磁机的两侧,其作用与绝缘鞋基本相同.进行带电操作时,可增加操作人员的对地绝缘,避免或减轻发生单相接地或电气设备绝缘损坏时接触电压与跨步对人体的伤害.在低压配电室地面上铺绝缘胶垫,可代替绝缘鞋,起到绝缘作用.因此在1KV及以下时,绝缘胶垫可作为基本安全用具;1KV以上,仅作为辅助安全工具. 绝缘胶垫涂上了绝缘漆还可以使用,如果不是就不能使用了. 绝缘胶垫不能拼接,可以裁剪. 高压绝缘垫必须是一整条, 不能拼接. 绝缘胶垫不能暴晒,不能用火直接点燃. 高压绝缘胶布. 绝缘拉杆:供在闭合或拉开隔离开关,装拆携带式接地线,以及进行测量和试验时使用.主要用在短时间对带电设备实行操作的绝缘工具,如接通或断开高压隔扇开关,跌落熔丝具.装拆拾式接地线. 绝缘操作杆要有专人保管,半年要对绝缘操作相进行一次交流耐压试验,不合格的要立即报废,不可降低标准使用.

电缆敷设安全距离教学教材

1. 总述 1.1 设计依据 1.1.1、根据桐乡市供电发展基建部的委托。 1.1.2、根据梧桐一期新配变初设的批复。 1.1.3、现场实际勘测结果。 1.2 设计原则 工程设计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2.1、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 1.2.2、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重大反事故措施。 1.2.3、国家电网公司66千伏及以下输配电工程典型设计原则。 1.2.4、《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DL/T599-1996〉。 1.2.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2-1995) 1.2.6《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DL/T 621-1997) 1.2.7、《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02) 1.2.8、《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GB 396-1994〉。 1.2.9、《环形预应力混凝土电杆》(GB 4623-1994) 1.2.10、《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GB 311.1-1997) 1.2.11、《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1994) 1.2.12、《高压电缆选用导则》(GB 50010-2002) 1.2.13、浙江省电力公司配网工程标准化设计(2011年版) 1.2.14、嘉兴电力局20千伏配电工程标准化通用设计(2010年版) 2. 工程方案及规模2.1 工程方案 本台区为新补点台区,因新建住宅,原台区负荷过大,现分出由本台区供电,高压部分由皂林741线94#杆接入,新建400kVA杆上式变压器1台,新建低压出线两路,低压线路先采用电缆埋管敷设一段后上杆沿南北方向架设集束导线,低压导线分支采用集束线沿墙架设。 2.2 建设规模 2.2.1高压部分 经现场勘测,高压线路由皂林741线94#杆接入,导线采用JKLYJ-3*70绝缘线,路径长230米,水泥杆采用直径190的12米杆。新建400kVA杆上变1台。 2.2.1低压部分 电缆部分:新建两路直埋敷设低压电缆出线,电缆型号:VV-0.6/1-4*120,电缆长度30米。 低压主线:新建两路低压集束线架空线路,集束线型号:BS-4*120,集束线路径长度220米。 低压分支:新建七路集束线分支架空线路,集束线型号:BS-4*95,集束线路径长度910米。 工程详见图: 3. 主要经济特性 本工程总投资约万元,详见概预算书。 4. 设计范围 1) 10kV台变本体设计 2) 10kV架空线路本体设计 3) 0.4kV电缆线路本体设计

高压线安全距离(新版)

高压线安全距离(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987

高压线安全距离(新版) 10kv高压线与在建工地最小安全距离 最佳答案4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 4.1外电线路防护 4.1.1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等。 4.1.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表4.1.2规定 表4.1.2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周边与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11~1035~110220330~500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4.06.08.01015

注: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不宜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4.1.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表4.1.3规定。 表4.1.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外电线路电压等级(KV)<11~1035 最小垂直距离(m)6.07.07.0 4.1.4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表4.1.4规定。 表4.1.4起重机与架空线路边线的最小安全距离 电压(KV) 安全距离(m)<11035110220330500 沿垂直方向1.53.04.05.06.07.08.5 沿水平方向1.52.03.54.06.07.08.5 4.1.5施工现场开挖沟槽边缘与外电埋地电缆沟槽边缘之间的

(电力安全)高压电线安全距离

高压电线安全距离 关于高压线距民居建筑的安全距离,中国没有明确的距离规定,但是有一个相关的可以换算的标准:民居建筑所处位置的磁感应强度<100微特斯拉,就满足建设标准。经过测算:1kV以下高压线的安全距离为4米;1-10kV高压线的安全距离为6米;35-110kV高压线的安全距离为8米;154-220kV高压线的安全距离为10米;350-500kV高沿线的安全距离为15米。以上是从电磁辐射角度考虑的。 若从电力安全角度考虑,并考虑大风引起高压线产生风偏,根据《电子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如下:1kV以下:1.0米;1kV-10kV:1.5米,35kV:3.0米,66kV-110kV:4.0米,154kV-220kV:5.0米,330kV:6.0米,500kV:8.5米。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1)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边导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地面所形成的两平面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如下: 1-10kV 5m 35-110kV10m 154-330kV15m

500Kv20m 在厂矿、城镇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域可略小于上述规定。但各级电压边导线延伸的距离,不应小于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弧垂及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的安全距离之和。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为边导线的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的安全距离之和所形成的两个平行线内的区域。各级电压导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 1kV以下 1.0m 1-10kV 1.5m 35kV 3.0m 66-110kV 4.0m

高压电线安全距离

关于高压线距民居建筑的安全距离,中国没有明确的距离规定,但是有一个相关的可以换算的标准:民居建筑所处位置的磁感应强度<100微特斯拉,就满足建设标准。 经过测算: 1kV以下高压线的安全距离为4米; 1-10kV高压线的安全距离为6米; 35-110kV高压线的安全距离为8米; 154-220kV高压线的安全距离为10米; 350-500kV高沿线的安全距离为15米。 以上是从电磁辐射角度考虑的。 若从电力安全角度考虑,并考虑大风引起高压线产生风偏,根据《电子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如下: 1kV以下:1.0米; 1kV-10kV:1.5米, 35kV:3.0米, 66kV-110kV:4.0米, 154kV-220kV:5.0米, 330kV:6.0米, 500kV:8.5米。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1)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边导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地面所形成的两平面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如下: 1-10kV 5m 35-110kV 10m 154-330kV 15m 500Kv 20m 在厂矿、城镇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域可略小于上述规定。但各级电压边导线延伸的距离,不应小于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弧垂及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的安全距离之和。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为边导线的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的安全距离之和所形成的两个平行线内的区域。各级电压导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 1kV以下 1.0m 1-10kV 1.5m 35kV 3.0m 66-110kV 4.0m 154-220kV 5.0m 330kV 6.0m 500kV 8.5m 垂直净距(最大计算弧垂): 小于3kV 1.0m 3-10kV 1.5m 35-110Kv 4m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15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不得兴建建筑物,构筑物。 《电力法》第5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依法规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不得堆放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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