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外诊断试剂综述资料:产品校准品赋值资料-TG

体外诊断试剂综述资料:产品校准品赋值资料-TG
体外诊断试剂综述资料:产品校准品赋值资料-TG

量 学 溯

物质

校准

赋值

程序 实施 不确定度

甘油三酯产品校准品赋值资料

1 溯源链

由于甘油三酯具有国际约定校准品,但无国际约定参考测量程序,不能在计量上溯源至SI 的情况,依据GB/T 21415-2008/ISO17511:2003 文件5.5条款要求。溯源链如下:

2 产品校准品赋值程序

2.1 产品校准品赋值程序 2.1.1 MS-880B 上赋值程序 2.1.1.1系统检测

采用本公司生产的甘油三酯检测试剂盒及美康MS-880B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以工作校准品为标准作校准曲线(2号检测系统),测定内部跟踪质控品(水平1,水平2),重复10次,计算10次测定的均值和变异系数(CV )。如果测得精密度CV≤5.0%,均值在内部跟踪质控品靶值范围内,则可认为试剂和仪器分析系统符合要求。

2.1.1.2 产品校准品赋值程序

采用本公司生产的甘油三酯检测试剂盒及美康MS-880B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以工作校准品为标准作校准曲线(2号检测系统),测定本公司产品校准品10瓶,每瓶测1次,计算十个数据的均值X 1、标准差S 1和变异系数CV 1。再取其中1瓶,检测10次,计算10个数据的均值X 2、标准差S 2,按照公式S

瓶间

=2221S S 和CV

瓶间

=S

瓶间

/ X 1×100%计算CV

瓶间

。如果测得精密度CV 1和CV

瓶间

≤5.0%,测得的均值X 1即为产品校准品的初步定值。 测定产品校准品10瓶,每瓶测一次

取其中一瓶,重复测10次

2.1.1.3 产品校准品可靠性验证

采用本公司生产的甘油三酯检测试剂盒及美康MS-880B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以初步定值的产品校准品为标准作校准曲线(3号检测系统),测定内部跟踪质控品(水平1,水平2),重复10次,计算10次测定的均值和变异系数(CV),同时测定40份样本。另外采用本公司生产的甘油三酯检测试剂盒及美康MS-880B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以工作校准品为标准作校准曲线(2号检测系统),同时测定40份样本。如果测得内部跟踪质控品的精密度CV≤5.0%,40份样本两次测值的相关性分析(Y=aX+b),a与1的相对偏差≤2.0%,b接近于0,相关系数(r)≥0.975, 则可认为产品校准品定值可靠。如达不到要求,则根据样本比对结果调整产品校准品的值,再次重复与2.1.1.3中2号检测系统的40份样本结果进行比对,直至符合要求。

相关性分析 Y=1.0154X-0.0314(r=0.9979) a=1.0154 b=-0.0314 r=0.9979

结论:由实验统计结果可知,该甘油三酯的校准品定值结果:2.13 mmol/L ,定值可靠。 2.1.1.4 不确定度计算

上级校准品工作校准品标准不确定度即为u m-cal 。通过测定次数(10)、标准差S 2计算均值的标准偏差(10/2

S

),即为多次检测结果平均值的标准不确定度

u char 。通过S 1和S 2计算S 瓶间,S 瓶间

即为瓶间标准不确定度u bb 。计算公式如下:

bb

cal m char c u u u u 222++=-

扩展不确定度U=k ×u c =2×u c (k=2表示置信度为95%)

%

100?=

校准品定值扩展不确定度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

(1)产品校准品定值:2.13 mmol/L (2)扩展不确定度U= 0.16 (3)相对扩展不确定度=7.51%

北京市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指导原则(2016年版)

北京市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指导原则(2016年版) (征求意见稿) 本原则适用于指导北京市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检测方法等效性临床研究,对临床试验机构和参比系统的选择、样本要求、临床实验方案、临床试验数据分析等提出了一般性要求。申请人应在完成产品分析性能评估、拟定产品标准后,方可申请该产品的临床评价。临床评价开始前,申请人应根据产品特点及使用目的,确定临床评价的项目和方法,制定合理可靠的临床评价方案。 申请人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指导原则的要求合理评价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一、临床试验机构的选择 临床评价开始前,申请人应根据申报产品特点选择临床试验机构。临床试验机构应当具有与申报产品相适应的条件及能力。试验机构的选择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应选择至少两家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资质认可的医疗机构。医疗机构的临床实验室(简称实验室)应符合《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卫医发〔2006〕73号)的要求,并优先考虑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依据《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认可准则》(CNAS-CL02等同ISO15189)或《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CNAS-CL01等同ISO17025)认可的实验室。 (二)实验室应有完善的室内质控程序,并应优先选择连续两年以上室间质量评价相关专业结果合格的实验室。整个实验过程都应处于有效的质量控制下,并有措施保证试验数据的准确性及可重复性。 (三)实验室的检测人员应具有相应资质(项目负责人至少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四)实验室应有能力提供临床评价所需的各类样本。

(五)临床试验必须获得临床试验机构伦理委员会的同意。 二、参比检测系统的选择 以下将申报产品的检测系统称为考核系统,所选择的对照检测系统称为参比系统。 (一)实验室应保证所用检测系统的完整性和有效性。考核系统和对照系统的主要分析性能指标(如准确性、精密度、线性范围等)应满足临床要求。 (二)参比系统的试剂、仪器、校准品均应已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考核系统的仪器、校准品应已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与考核试剂同步注册,且进度基本一致。 (三)参比系统应选择与考核产品方法学原理相同(如同为酶联免疫反应、同为化学发光免疫反应等)或相似的,其方法学分析性能应优于或近似于考核产品。 (四)对于定量产品,参比试剂的性能技术指标(如线性范围、精密度等)应与考核试剂近似或更优,两者的参考区间不宜差别过大;对于定性产品,两者检出限/临界值应基本一致;对于半定量产品,两者的分段区间应基本一致。 (五)定性产品可选性能更优的半定量或定量产品作为参比试剂(统计数据时应先将定量/半定量测试结果按照其自身说明书中确定的参考区间/临界值分别划归阴性、阳性结果后,再进行两个试剂测试结果间的等效性分析)。同理,半定量产品可选择定量产品作为参比试剂。 三、试验样本的选择 (一)应明确临床样本要求,考核系统与参比系统所用样本及其要求应一致。应注明样本采集、预处理、保存、输送的要求及条件(如明确采血管种类、抗凝剂要求等)。 注:推荐使用新鲜样本,如果使用贮存样本时,应注明贮存条件及时间,在数据分析时应考虑其影响并说明。

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物)、质控品(物)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物)、质控品(物)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物)(包括真实度控制品)、质控品(物)(简称校准品、质控品)是实现体外诊断试剂临床检测及监督检验结果准确一致的主要工具,也是保证量值有效传递的计量实物标准。校准品、质控品研究技术资料应包括产品技术要求、试验方法等重要信息,是指导注册申请人(简称申请人)单独申请注册校准品、质控品的重要技术性文件之一。 本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基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医疗器械标准管理方法》的相关规定。参考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临床化学国际联合会(IFCC)等有关体外诊断试剂方面的指南,对编写的格式及各项内容的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其目的是为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质控品单独注册申报进行原则性的指导,同时,也为注册管理部门审核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质控品提供参考。 由于校准品、质控品种类多、范围广、临床使用重要性强且使用目的差别大,因此,申请人应根据产品特点及临床使用目的编写技术资料,以便于关注者获取准确的信息。 申请人应该提供校准品、质控品产品标准和技术资料,技术资料的要求参见《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产品标准格式和具体内容如下(不限于): 一、范围 应明确陈述本标准规范的对象和所涉及的方面,指明使用的界限。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应包括引导语和规范性引用文件的一览表。一览表中引用文件的排列顺序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等。

例如: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GB/T 191-200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YY 0466-2003 医疗器械用于医疗器械标签、标记和提供信息的符号 ISO 17511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生物源性样品中量的测量校准品和质控物质赋值的计量学溯源性 ISO 18153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生物源性样品中量的测量校准品和控制物质中酶催化浓度赋值的计量学溯源性 三、分类和组成及其它 (一)组成成份 应说明主要组成成份及其生物学来源。 (二)标示值 应注明校准品赋值及不确定度、质控品的赋值及允许范围,非定值质控品没有指定的参考范围,可以通过在标贴上标示目标浓度(如:低、高、中)表示。 (三)规格 应注明规格。 (四)用途 应详细注明校准品、质控品的预期用途。

体外诊断试剂临床研究的基本思路

体外诊断试剂临床研究的基本思路 诊断试验(diagnostic test)是指应用实验、仪器设备等手段对疾病进行诊断的一切检测方法,包括各种实验室检查(生物化学、免疫学、微生物学、病理学等)、影像诊断(超声波、CT、X线、核磁共振等)、仪器检查(心电图、脑电图、核素扫描、内窥镜等),还包括病史询问、体格检查等。诊断试验的目的是把病人与可疑有病、但实际无病的人区别开来,以便对确诊的病人给予相应的治疗。医学上正确的诊断是采取有效防治措施的基础,各种诊断试验是构成正确诊断的必备条件,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对疾病认识的不断深化,大量新实验、新设备的应用,新的诊断试验必然会出现以代替旧的诊断试验。由于不同的诊断试验有不同的特性和要求,有不同的应用价值和应用范围,而且都不可能尽善尽美,所以每个诊断试验进行科学的临床研究与评价是非常必要的。如上所述,实验室检查,包括生物化学、免疫学、微生物学、病理学等是诊断试验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实验室检查是通过体外诊断试剂实施的,既体外诊断试剂是实验室检查的物质基础。诊断试剂的质量是实验室检查质量的基本保障。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研究,实际是对采用该诊断试剂进行的诊断试验的研究。本文仅针对体外诊断试剂而言,浅谈在产品注册前进行临床研究的基本思路。 一、临床研究的目的:临床研究的目的是通过对临床样本的检测考核诊断试剂的“有效性”。诊断试剂的“有效性”一方面是指该检验项目的临床性能,另一方面是指该产品检测患者标本中靶分析物的确切程度。临床性能分为诊断准确性和效率,即数据的实际应用价值,或者对临床目的的有用性。它的确切定义是区分两种或更多临床状态的能力。按产品的创新程度,可以将诊断试剂分类为“新的检验项目”和“仿制”的产品。检测敏感度指标不在已注册产品范围内,且具有新的临床诊断意义的产品也应属于“新的检验项目”产品。“新的检验项目”和“仿制”的产品,在临床研究思路、方法等方面不尽完全相同。 二、临床研究的基本思路(一)关于“新的检验项目”产品要研究和评价某项新的诊断试验对某种疾病的诊断价值、临床意义和准确性,最基本的方法是选择适当的研究对象,用该项新的诊断试验与诊断该疾病的金标准(gold standard)进行盲法和同步比较。临床研究设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确定金标准金标准是指目前公认的最可靠、最准确、最好的诊断方法,也称标准诊断方法,用以衡量新的诊断试验是否符合真实情况。临床上常用的金标准有组织病理学检查(活检、尸检)、手术发现、影像诊断(CT、核磁共振、彩色B超)、细菌培养以及长期随访所得的结论。金标准一般是特异诊断,可以正确区分“有病”和“无病”。如果没有特异诊断方法,就不能正确区分研究对象是否有病,将会影响对诊断试验的正确评价。2、选择研究对象研究对象应包括两组:一组是用金标准确定为有某病的病例组,另一组是用金标准证实无该病的患者或人群,作为对照组。病例组应包括各种病例,如症状典型和非典型的,病程早、中、晚期的,病情轻、中、重型的,年龄不同层次的等,以便能反映该病的全部特征。对照组应包括确定无本病的患者,且易与本病相混淆疾病的病例。3、同步盲法测试经金标准确定的病例与对照组中的受试者样本同步接受新诊断试验方法的测定,将测定结果与金标准判定的结果进行比较,计算新诊断试验与金标准符合和差异程度的统计学指标,再根据这些指标对新诊断试验进行评价。在试验操作的全过程和判定试验结果时,采用盲法(尽可能用双盲法)是保证诊断试验结果真实可靠的关键。 (二)关于“仿制”的诊断产品1、研究方法与已批准上市产品针对临床样本进行对比试验,以证明本品与已上市产品“等效”(equivalent)。2、对比试剂的选择2.1 在采用已批准产品作为对比试剂的前提下,建议选择目前临床使用的主流产品。2.2 充分了解所选择的产品。以定量测定产品为例,应该了解对比试剂的方法学,临床使用目的和范围,主要质量

(完整版)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2014年9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 医疗器械注册证(体外诊断试剂) (格式) 注册证编号: 审批部门:批准日期:年月日 有效期至:年月日 (审批部门盖章)

附件2 中华人民共和国 医疗器械注册变更文件(体外诊断试剂) (格式) 注册证编号: 审批部门:批准日期:年月日 (审批部门盖章)

附件3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及说明 注:申请人应当根据产品类别按照上表要求提交申报资料。 ∨:必须提供的资料。 △:注册申请时不需要提供,由申报单位保存,如技术审评需要时提供。 一、申请表 二、证明性文件 (一)境内申请人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境外申请人应提交: 1.申请人注册地或者生产地址所在国家(地区)医疗器械主管部门出具的允许产品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和可以合法生产申报产品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该证明文件中有产品类别描述,其类别应当覆盖申报产品。 2.申请人注册地或者生产地址所在国家(地区)未将该产品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注册地或者生产地址所在国家(地区)准许该产品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 3.申请人符合注册地或者生产地址所在国家(地区)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或者通过其他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证明文件。 4.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指定代理人的委托书、代理人承诺书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机构登记证明副本复印件。 三、综述资料 (一)产品预期用途。描述产品的预期用途,与预期用途相关的临床适应症背景情况,如临床适应症的发生率、易感人群等,相关的临床或实验室诊断方法等。 (二)产品描述。描述产品所采用的技术原理,主要原材料的来源及制备方法,主要生产工艺过程,质控品、校准品的制备方法及溯源(定值)情况。 (三)有关生物安全性方面说明。由于体外诊断试剂中的主要原材料可能是由各种动物、病原体、人源的组织和体液等生物材料经处理或者添加某些物质制备而成,人源性材料须对有关传染病(HIV、HBV、HCV等)病原体检测予以说明,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

体外诊断试剂临床研究相关要求

体外诊断试剂临床研究相关技术要求 记录内容以群中播报顺序为序,由于时间紧迫,没整理序号,反正是按序排列的,大家理解吧。 本次主讲,针对通用的临床要求。但企业不要完全套用,今后审评三处将陆续推出诊断试剂的指导原则 一、临床评审主要依据 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规定,5号令 三、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国食药监械[2007]229号) 四、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形式与基本要求的公告(国食药监械[2007]609 号) 体外诊断试剂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国食药监械[2007]240号) 其他发布的指导原则 本次课上主要讲解临床研究指导原则:包括临床研究基本原则、设计原则、报告撰写三个部分 临床研究基本原则介绍——临床研究,设计和管理是关键 虽然该部分讲解缺少方案的撰写部分,但具体内容都体现在报告中了(报告和方案是对应的关系) 设计和管理是临床试验的关键 设计、管理、质量控制、过程监察、数据管理等等都是比较关键的(主讲总结) 临床方案设计过程中,应以评审人员及产品未来上市角度对产品的评价需求及方法进行体现 (乐爸总结) (资料中要体现出全面的内容) (一)基本要求 1.伦理考虑:虑临床研究用样本对受试者的风险性的程度是否需要知情同意书 剩余血液样本,对受试者无风险,并无法获得受试者知情同意,可以开伦理事宜的说明——一般来说应该是伦理委员会提出,可以由牵头临床单位提出 新鲜样本或必须有患者的直接取得的样本,必须通过伦理委员会的认可 临床方案中,应对牵头单位及参与单位进行说明 伦理事宜的说明——盖伦理委员会的章 伦理委员会对临床方案提供的意见,以及方案的修改情况应在注册申报资料中提出 对研究对象信息保密,如:姓名、疾病情况等等 临床前的研究结果支持进行临床研究 研究单位及人员——省级医疗卫生机构:许多药物临床基地不一定是省级医疗卫生机构 省级:具有省级卫生医疗部门颁发的卫生医疗资质证明 其它特殊情况:市级以上的疾控、专科医院、检验检疫所、戒毒中心 特殊产品:必须是特殊非常见或突发疾病或戒毒之类的产品,企业在选择时应确认该临床的特殊性 人员要求:必须有相应的专业人员,并具有与研究相适应的仪器 临床工作正式开始前:培训、预实验,熟悉方法、仪器及技术性能——最大限度控制实验误差 综合考虑地区,人种,流行病源背景,病原微生物的特性等因素,临床研究全过程,应吸收流行病学、统计学、临床医学、检验医学等方面的专业人员(或知识)以保证研究方法科学合理 临床前的预实验,可以保证正式临床工作的顺利推进和进行,以及结果的分析及统计(乐爸总结) (二)临床研究设计原则——本次主要内容 1、研究方法 临床被考核试剂的批号应当与临床试验前申请人按照拟定产品标准做检测时所用样品批号一致,临床前的检测可以是自检报告,也可以是申请人的委托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不同包装规格时,可只采用一个包装规格进行临床——仅限包装体积差异,其它完全无差异的情况。若成分差异则不作为不同包装规格,最好分开注册。即便如果要合并注册,临床也要分开

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附件5: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及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物)、质控品(物)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征求意见稿) 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物)(包括真实度控制品)、质控品(物)(简称校准品、质控品)是实现体外诊断试剂临床检测及监督检验结果准确一致的主要工具,也是保证量值有效传递的计量实物标准。校准品、质控品研究技术资料应包括产品技术要求、试验方法等重要信息,是指导注册申请人(简称申请人)单独申请注册校准品、质控品的重要技术性文件之一。 本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基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医疗器械标准管理方法》的相关规定。参考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临床化学国际联合会(IFCC)等有关体外诊断试剂方面的指南,对编写的格式及各项内容的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其目的是为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质控品单独注册申报进行原则性的指导,同时,也为注册管理部门审核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质控品提供参考。 由于校准品、质控品种类多、范围广、临床使用重要性强且使用目的差别大,因此,申请人应根据产品特点及临床使用目的

编写技术资料,以便于关注者获取准确的信息。 申请人应该提供校准品、质控品产品标准和技术资料,技术资料的要求参见《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产品标准格式和具体内容如下(不限于): 一、范围 应明确陈述本标准规范的对象和所涉及的方面,指明使用的界限。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应包括引导语和规范性引用文件的一览表。一览表中引用文件的排列顺序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等。 例如: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GB/T 1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YY 0466-2003 医疗器械用于医疗器械标签、标记和提供信息的符号

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指导原则

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指导原则 (征求意见稿)

目录 一、适用范围 (2) 二、基本原则 (2) (一)伦理原则 (2) (二)科学原则 (3) (三)依法原则 (3) 三、临床试验设计 (5) (一)临床试验方法 (6) (二)偏倚的控制 (9) (三)受试者选择 (10) (四)临床试验机构数量和要求 (13) (五)临床评价指标的选择 (14) (六)临床试验的统计学分析 (14) (七)样本量要求 (18) 四、临床试验质量管理 (21) (一)临床试验前管理 (21) (二)受试者权益保障 (22) (三)临床试验方案 (22) (四)各方职责 (23) (五)记录与报告 (23) (六)临床试验所需试剂和设备管理 (25) (七)文件管理 (26) 五、其他 (26)

一、适用范围 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是指在相应的临床环境中,对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性能进行的系统性研究。临床试验的目标在于通过考察产品的临床性能是否满足使用要求或预期用途,确认产品的风险/受益比是否可接受,并确定产品的适用人群及适应症。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按照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在中国境内进行的、用于中国境内注册申请的临床试验。 本指导原则旨在明确临床试验的基本原则,对临床试验设计提出原则性建议,明确临床试验中需要考虑的关键因素,并对临床试验管理提出基本要求,用于指导申办者的临床试验工作,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对临床试验资料的审评提供参考。 由于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具有发展快、专业跨度大、临床预期用途各异的特点,不同产品的临床试验方法及内容不尽相同。申办者应根据产品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临床试验方案,本指导原则内容也将根据体外诊断试剂发展的需要,适时修订。 二、基本原则 (一)伦理原则 临床试验必须遵循《世界医学大会赫尔辛基宣言》确定的伦理准则,应当经临床试验机构伦理委员会审查并同意,临床试验机构不具备伦理审查条件的,应由区域伦理委员会

关于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溯源和质控品赋值的溯源性说明

精心整理 天津市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和质控品技术审查要点 1 范围 本文规定了对建立或确认测量正确度为目的的校准品和质控品赋值的计量学溯源性进行确认的方法,校准品和质控品由生产企业提供,作为体外诊断试剂的一部分或与其一起使用。适用于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和质控品的技术审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说明的引用而成为本说明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说明,然而,鼓励根据本说明达成协议的 3 3.1 通常3.2 3.3 3.4 3.5 3.6 3.7 质控品 用于控制结果的准确性和重复性的物质。 3.8 测量准确度accuracyofmeasurement 测量结果与被测量真值之间的一致程度。 4 要求 应提供校准品的溯源性资料,计量学溯源链的说明应始于该产品的值,止于计量上最高参考标准。校准品如有互换性,应提供互换性研究资料。应至少提供一批校准品靶值的赋值程序及测量不确定度资料,校准品如有互换性,应提供互换性验证时对其赋值进行统计学处理、修订的研究资料。

质控品需提供质控品赋值的详细资料,包括来源、赋值、性能测定等。 根据计量学溯源至SI的可能性及测量程序和校准品的不同计量水平的可获得性,将计量学溯源链的上端分为以下几种: 4.1测量结果可以在计量上溯源至国家(国际)标准品的量。 有可用的国家(国际)标准品作为参考物质,校准品配制过程中使用国家(国际)标准品作为参照。 溯源至国家(国际)标准品,需详细提供国家(国际)标准品相关信息,如使用说明书、批号、质量要求、有效期和装量等。 确保校准品准确性、精密性、稳定性。 4.2 涉 化学等) 结果及结论。 4.3 4.4 4.5 效期稳定性:生产企业应规定产品的有效期,到效期后的校准品检测准确性和精密性,应符合4.3~4.4的要求。 热稳定性:检测校准品准确性和精密性,应符合4.3~4.4的要求。 5试验方法 5.1校准品溯源性 5.1.1主要原材料的选择 选择抗原(抗体)或纯品,按照4.2提供原料选择资料。 选用由生产企业推荐或经实验证明可使用的缓冲液作为稀释液,如可采用牛血清、人血清、5%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格式 609号文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格式609号文 关于公布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形式与差不多要求的公告 国食药监械[2007]609号 2007年09月30日公布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治理方法(试行)》(国食药监械〔2007〕229号)已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为指导体外诊断试剂的注册申报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治理局组织制定了《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形式要求》、《境内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差不多要求》及《境外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差不多要求》,现予公告,请遵照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治理局 二○○七年九月三十日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形式要求 一、注册申报资料应当装订成册。 二、首页为申报资料项目名目。申报资料应当按照“差不多要求”规定的顺序排列。各项资料间应当由带标签的隔页纸分隔并标明资料项目编号。 三、申报资料一式一份(产品标准和产品讲明书一式二份)。首次申报资料另交副本一份。 四、由申请人、代理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内容完整、清晰、不得涂改。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凡装订成册的不得自行拆分。 五、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六、各项申报资料(申请表、上市批件、产品标准、检测报告、讲明书)中的申请内容应当具有一致性。若有商品名称、英文名称,应当标注。 七、申报资料应当使用中文,按照外文资料翻译的应当同时提供原文。 八、申报资料受理后,当《体外诊断试剂注册治理方法(试行)》第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发生时,申请人应当及时提交补充申请,其他情形不得自行补充资料。 九、产品名称应当符合《体外诊断试剂注册治理方法(试行)》中的命名原则。

上海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

上海市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要求 一、申请表 申请表应填写完整,无相关内容应填写“/”。申请表的封面、表格下方签章处应分别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二、证明性文件(受理时需校验原件) 1.提交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名称、地址与申请表中相关字段一致,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加盖公章,以及“内容与原件一致”的章或手写并签字确认。 2.提交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名称、机构代码号与申请表中相关字段一致,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应加盖公章,以及“内容与原件一致”的章或手写并签字确认。 3.提交注册申请人委托相关人员办理第二类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事务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4.提交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及“内容与原件一致”的章或手写并签字确认。 5.按照《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程序审批》的境内医疗器械申请注册时,应当提交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申请审查通知单,样品委托其他企业生产的,应当提供受托企业生产许可证和委托协议。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应涵盖申报产品类别。申报资料应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如有复印件,需在复印资料上加盖“内容与原件一致”的章。(或可手写并签字确认)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供参考)

授权委托书 : 现委托以下人员作为我方(单位名称)行政许可申请一事的代理人,代理我(单位)办理(许可事项): 1、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职务:电话: 委托权限: □代为提出、变更、放弃行政许可申请; □接收询问,行使陈述申辩权利; □要求和参加听证; □提交和接收法律文书。 代理期限:□自许可提出申请日起至年月日 □自许可提出申请日起至此次许可决定作出之日止 2、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职务:电话: 委托权限: □代为提出、变更、放弃行政许可申请; □接收询问,行使陈述申辩权利; □要求和参加听证; □提交和接收法律文书。 代理期限:□自许可提出申请日起至年月日 □自许可提出申请日起至此次许可决定作出之日止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年月日

体外诊断试剂综述资料:产品校准品赋值资料-TG

计 量 学 溯 源 物质 校准 赋值 程序 实施 不确定度 甘油三酯产品校准品赋值资料 1 溯源链 由于甘油三酯具有国际约定校准品,但无国际约定参考测量程序,不能在计量上溯源至SI 的情况,依据GB/T 21415-2008/ISO17511:2003 文件5.5条款要求。溯源链如下: 2 产品校准品赋值程序 2.1 产品校准品赋值程序 2.1.1 MS-880B 上赋值程序 2.1.1.1系统检测 采用本公司生产的甘油三酯检测试剂盒及美康MS-880B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以工作校准品为标准作校准曲线(2号检测系统),测定内部跟踪质控品(水平1,水平2),重复10次,计算10次测定的均值和变异系数(CV )。如果测得精密度CV≤5.0%,均值在内部跟踪质控品靶值范围内,则可认为试剂和仪器分析系统符合要求。

2.1.1.2 产品校准品赋值程序 采用本公司生产的甘油三酯检测试剂盒及美康MS-880B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以工作校准品为标准作校准曲线(2号检测系统),测定本公司产品校准品10瓶,每瓶测1次,计算十个数据的均值X 1、标准差S 1和变异系数CV 1。再取其中1瓶,检测10次,计算10个数据的均值X 2、标准差S 2,按照公式S 瓶间 =2221S S 和CV 瓶间 =S 瓶间 / X 1×100%计算CV 瓶间 。如果测得精密度CV 1和CV 瓶间 ≤5.0%,测得的均值X 1即为产品校准品的初步定值。 测定产品校准品10瓶,每瓶测一次 取其中一瓶,重复测10次

2.1.1.3 产品校准品可靠性验证 采用本公司生产的甘油三酯检测试剂盒及美康MS-880B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以初步定值的产品校准品为标准作校准曲线(3号检测系统),测定内部跟踪质控品(水平1,水平2),重复10次,计算10次测定的均值和变异系数(CV),同时测定40份样本。另外采用本公司生产的甘油三酯检测试剂盒及美康MS-880B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以工作校准品为标准作校准曲线(2号检测系统),同时测定40份样本。如果测得内部跟踪质控品的精密度CV≤5.0%,40份样本两次测值的相关性分析(Y=aX+b),a与1的相对偏差≤2.0%,b接近于0,相关系数(r)≥0.975, 则可认为产品校准品定值可靠。如达不到要求,则根据样本比对结果调整产品校准品的值,再次重复与2.1.1.3中2号检测系统的40份样本结果进行比对,直至符合要求。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则(解释版本)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则(试行) 培训教材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人员与质量管理职责 第三章设施、设备与生产环境控制 第四章文件与记录 第五章设计控制与验证 第六章采购控制 第七章生产过程控制 第八章检验与质量控制 第九章产品销售与客户服务控制 第十章不合格品控制、纠正和预防措施 第十一章不良事件、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第十二章附则 附录A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用净化车间环境与控制要求附录B 参考资料 附录C 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研制情况现场核查要求

第一章总则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国家对医疗器械产品实行注册管理制度。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五章规定了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考核:第三十七条规定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必须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一类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也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第三十八条规定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要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质量管理体系考核;第三十九条规定二、三类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在申请注册或重新注册时要进行质量管理体系考核和研制现场核查,第一类体外诊断试剂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由企业自行组织核查;另外,第十条规定质量体系考核就是对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质量管理是否符合《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则》进行评价等等。 以上这些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构成了建立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质量规范核查的法律基础。就目前的法规规定而言,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质量管理考核还不是行政许可事项,但是属于行政检查范畴,是附属于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注册的行政许可事项。为此,为了公平地、有效地、规范地进行体外诊断试剂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的核查,特制定了《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则》作为核查的标准依据。

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评价资料基本要求(试行)

附件 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 临床评价资料基本要求(试行) 根据《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无需进行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申请人或者备案人应当通过对涵盖预期用途及干扰因素的临床样本的评估、综合文献资料等非临床试验的方式对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性能进行评价。为指导注册申请人进行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评价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临床评价资料的审评,制定本要求。 一、适用范围 进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体外诊断试剂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产品注册申请和涉及临床评价的变更申请适用于本要求。“目录”中产品无特殊说明时不区分方法学。 申请人如无法按要求对“目录”中产品进行临床评价,应进行临床试验。 以下情形不适用,应根据《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指导原则》的要求进行临床试验: (一)“目录”中产品由于方法学更新、产品设计更新等原因造成无法达到反应原理明确、设计定型、生产工艺成熟的。 (二)“目录”中的产品改变常规预期用途的。 —1—

(三)消费者自测用的体外诊断试剂。 二、基本要求 (一)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评价由申请人自行或委托其他机构或实验室在中国境内完成,试验过程由申请人进行管理,试验数据的真实性由申请人负责。境外申请人可通过其在中国境内的代理人,开展相关临床评价工作。 (二)申请人可根据产品特点自行选择试验地点完成样本检测,检测地点的设施、试验设备、环境等应能够满足产品检测要求。 (三)申请人应在试验前建立合理的临床评估方案并遵照执行。 (四)实验操作人员应为专业技术人员。 (五)评价用样本应为来源于人体的样本,样本来源应可追溯。评价用样本(病例)原始资料中应至少包括以下信息:样本来源(包括接收采集记录)、唯一且可追溯的编号、年龄、性别、样本类型、样本临床背景信息;对于试剂检测结果有明确疾病指向的产品,其纳入的病例应有临床明确诊断信息。 (六)检测完成后对产品的临床性能评价结果进行总结,形成临床评价报告,并作为临床评价资料在注册时提交。其他临床评价相关资料如试验方案、原始记录等由申请人保管,保管期限10年。 三、临床评价途径 申请人应当根据申报产品的具体情况建立适应的评价方法, —2—

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物)质控品(物)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附件5: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及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物)、质控品(物)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物)(包括真实度控制品)、质控品(物)(简称校准品、质控品)就是实现体外诊断试剂临床检测及监督检验结果准确一致得主要工具,也就是保证量值有效传递得计量实物标准。校准品、质控品研究技术资料应包括产品技术要求、试验方法等重要信息,就是指导注册申请人(简称申请人)单独申请注册校准品、质控品得重要技术性文件之一。 本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基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医疗器械标准管理方法》得相关规定。参考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临床化学国际联合会(IFCC)等有关体外诊断试剂方面得指南,对编写得格式及各项内容得要求进行了详细得说明、其目得就是为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质控品单独注册申报进行原则性得指导,同时,也为注册管理部门审核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质控品提供参考、 由于校准品、质控品种类多、范围广、临床使用重要性强且使用目得差别大,因此,申请人应根据产品特点及临床使用目得编写技术资料,以便于关注者获取准确得信息、 申请人应该提供校准品、质控品产品标准与技术资料,技术资料得要求参见《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产品标准

格式与具体内容如下(不限于): 一、范围 应明确陈述本标准规范得对象与所涉及得方面,指明使用得界限、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应包括引导语与规范性引用文件得一览表。一览表中引用文件得排列顺序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等、 例如: 下列文件中得条款通过本标准得引用而成为本标准得条款、凡就是注日期得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得修改单(不包括勘误得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得各方研究就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得最新版本。凡就是不注日期得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得结构与编写规则 GB/T 1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YY 0466—2003 医疗器械用于医疗器械标签、标记与提供信息得符号 ISO 17511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生物源性样品中量得测量校准品与质控物质赋值得计量学溯源性 ISO18153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生物源性样品中量得

天津市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和质控品技术审查要点

天津市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和质控品技术审查要点 1 范围 本文规定了对建立或确认测量正确度为目的的校准品和质控品赋值的计量学溯源性进行确认的方法,校准品和质控品由生产企业提供,作为体外诊断试剂的一部分或与其一起使用。适用于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和质控品的技术审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说明的引用而成为本说明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说明,然而,鼓励根据本说明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说明。 GB/T 21415 - 2008/ISO 17511: 2003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生物样品中量的测量校准品和控制物质赋值的计量学溯源 GB/T 19702 - 2005/ISO 15193: 2002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生物源性样品中量的测量参考测量程序的说明 GB/T 19703 - 2005/ISO 15194: 2002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生物源性样品中量的测量参考物质的说明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说明 3.1 计量学溯源性 metrological traceability 通过一条具有规定不确定度的不间断的比较链,使测量标准的值能够与规定的参考标准,通常与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联系起来的特性。 3.2 国际标准品 具有最高的计量学特性,其值不必参考相同量的其他标准,被指定或普遍承认的测量标准。 3.3 国家标准品 用国际标准品标定的,或我国自行研制的(尚无国际标准品者)用于微生物(或其产物)的定性鉴定或疾病诊断的生物试剂、生物材料或特异性抗血清。 3.4 企业标准品 通过与相同量的国际(国家)标准品和/或进口(国产)试剂比对而定值的测量标准。 3.5 浓储液 使用国家标准品和/或企业标准品赋值,作为企业标准品和或校准品配制过程中的母液。3.6 校准品 Calibritaor 具有在校准函数中用作独立变量值的参考物质。 3.7 质控品 用于控制结果的准确性和重复性的物质。 3.8 测量准确度 accuracy of measurement 测量结果与被测量真值之间的一致程度。 4 要求 应提供校准品的溯源性资料,计量学溯源链的说明应始于该产品的值,止于计量上最高参考标准。校准品如有互换性,应提供互换性研究资料。应至少提供一批校准品靶值的赋值程序及测量不确定度资料,校准品如有互换性,应提供互换性验证时对其赋值进行统计学处理、修订的研究资料。

体外诊断试剂临床研究相关要求

体外诊断试剂临床研究 相关要求 WTD standardization office【WTD 5AB- WTDK 08- WTD 2C】

体外诊断试剂临床研究相关技术要求记录内容以群中播报顺序为序,由于时间紧迫,没整理序号,反正是按序排列的,大家理解吧。 本次主讲,针对通用的临床要求。但企业不要完全套用,今后审评三处将陆续推出诊断试剂的指导原则 一、临床评审主要依据 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规定,5号令 三、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国食药监械[2007]229号) 四、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形式与基本要求的公告(国食药监械[2007]609 号)体外诊断试剂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国食药监械[2007]240号) 其他发布的指导原则 本次课上主要讲解临床研究指导原则:包括临床研究基本原则、设计原则、报告撰写三个部分 临床研究基本原则介绍——临床研究,设计和管理是关键 虽然该部分讲解缺少方案的撰写部分,但具体内容都体现在报告中了(报告和方案是对应的关系) 设计和管理是临床试验的关键 设计、管理、质量控制、过程监察、数据管理等等都是比较关键的(主讲总结) 临床方案设计过程中,应以评审人员及产品未来上市角度对产品的评价需求及方法进行体现

(乐爸总结) (资料中要体现出全面的内容) (一)基本要求 1.伦理考虑:虑临床研究用样本对受试者的风险性的程度是否需要知情同意书 剩余血液样本,对受试者无风险,并无法获得受试者知情同意,可以开伦理事宜的说明——一般来说应该是伦理委员会提出,可以由牵头临床单位提出 新鲜样本或必须有患者的直接取得的样本,必须通过伦理委员会的认可 临床方案中,应对牵头单位及参与单位进行说明 伦理事宜的说明——盖伦理委员会的章 伦理委员会对临床方案提供的意见,以及方案的修改情况应在注册申报资料中提出对研究对象信息保密,如:姓名、疾病情况等等 临床前的研究结果支持进行临床研究 研究单位及人员——省级医疗卫生机构:许多药物临床基地不一定是省级医疗卫生机构 省级:具有省级卫生医疗部门颁发的卫生医疗资质证明 其它特殊情况:市级以上的疾控、专科医院、检验检疫所、戒毒中心 特殊产品:必须是特殊非常见或突发疾病或戒毒之类的产品,企业在选择时应确认该临床的特殊性 人员要求:必须有相应的专业人员,并具有与研究相适应的仪器 临床工作正式开始前:培训、预实验,熟悉方法、仪器及技术性能——最大限度控制实验误差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模板-产品技术要求

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号: XXXXX检测试剂盒(XXX法) 1. 产品规格 示例1: 48人份/盒 示例2: 2. 性能指标 示例1:定性产品 2.1外观 试剂盒内各组分包装应完整,无污渍,字迹清晰。各组分应为透明溶液,无沉淀及絮状物,无肉眼可见颗粒。试剂盒内各组分名称、数量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 2.2准确性 检测试剂盒范围内的国家阳性参考品或者经标化的企业阳性参考品P1-P3,结果应为相应的基因突变型。 2.3特异性 2.3.1检测国家阴性参考品或者经标化的企业阴性参考品N,结果应为未检出

相应的基因突变型。 2.3.2检测试剂盒范围外国家阳性参考品,结果应为未检出相应的基因突变型。 2.4检测限 检测突变频率不高于5%。 2.5 重复性 使用经标化的重复性参考品J1,重复检测10次,结果应为相应的基因突变型。 使用经标化的重复性参考品J2,重复检测10次,结果应为未检出相应的基因突变型。 示例2:定量产品 2.1 试剂性能指标 2.1.1外观和性状 2.1.1.1 试剂盒各组分应齐全、完整、液体无渗漏;中文包装标签应清晰、准确、牢固。 2.1.1.2 试剂1组分应为无色至黄色澄清液体。 2.1.1.3 试剂2组分应为无色至黄色澄清液体。 2.1.2 净含量 液体试剂净含量不少于标示值。 2.1.3 试剂空白 用指定的空白样品测试试剂(盒),在光径1cm下,波长505nm处,试剂空白吸光度值A ≤0.500。 空白 2.1.4 分析灵敏度 浓度为20U/L时,吸光度差值≥0.010。 2.1.5线性范围 在(0.1-200)U/L线性范围内,r≥0.990,在(30-200)U/L范围内的相对偏差不超过15%;测定结果(0.1-30]U/L时绝对偏差不超过4.5 U/L。 2.1.6 精密度 2.1.6.1重复性 变异系数(CV)应≤5%。

体外诊断试剂综述资料产品校准品赋值资料TG

计量学溯源国际参考品 (SRM 1951c) 企业工作校准品 (-80℃保存) 产品校准品 常规样本 厂家选定测量程序 厂家常规测量程序 用户常规测量程序 结果 用户 物质 校准 赋值程序实施不确定度 企业选定常 规实验室 甘油三酯产品校准品赋值资料 1 溯源链 由于甘油三酯具有国际约定校准品,但无国际约定参考测量程序,不能在计量上溯源至SI的情况,依据GB/T 21415-2008/ISO17511:2003 文件5.5条款要求。溯源链如下: 2 产品校准品赋值程序 2.1 产品校准品赋值程序 2.1.1 MS-880B上赋值程序 2.1.1.1系统检测 采用本公司生产的甘油三酯检测试剂盒及美康MS-880B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以工作校准品为标准作校准曲线(2号检测系统),测定内部跟踪质控品(水平1,水平2),重复10次,计算10次测定的均值和变异系数(CV)。如果测得精密度CV≤5.0%,均值在内部跟踪质控品靶值范围内,则可认为试剂和仪器分析系统符合要求。

2.1.1.2 产品校准品赋值程序 采用本公司生产的甘油三酯检测试剂盒及美康MS-880B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以工作校准品为标准作校准曲线(2号检测系统),测定本公司产品校准品10瓶,每瓶测1次,计算十个数据的均值X 1、标准差S 1和变异系数CV 1。再取其中1瓶,检测10次,计算10个数据的均值X 2、标准差S 2,按照公式S 瓶间=2221S S 和CV 瓶间 =S 瓶间/ X 1×100%计算CV 瓶间 。如果测得精密度CV 1和 CV 瓶间≤5.0%,测得的均值X 1即为产品校准品的初步定值。 测定产品校准品10瓶,每瓶测一次 取其中一瓶,重复测1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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