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溯源和质控品赋值的溯源性说明-2

关于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溯源和质控品赋值的溯源性说明-2
关于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溯源和质控品赋值的溯源性说明-2

天津市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和质控品技术审查要点

1范围

本文规定了对建立或确认测量正确度为目的的校准品和质控品赋值的计量学溯源性进行确认的方法,校准品和质控品由生产企业提供,作为体外诊断试剂的一部分或与其一起使用。适用于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和质控品的技术审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说明的引用而成为本说明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说明,然而,鼓励根据本说明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说明。

GB/T 21415 - 2008/ISO 17511: 2003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生物样品中量的测量校准品和控制物质赋值的计量学溯源

GB/T 19702 - 2005/ISO 15193: 2002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生物源性样品中量的测量参考测量程序的说明

GB/T 19703 - 2005/ISO 15194: 2002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生物源性样品中量的测量参考物质的说明

3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说明

3.1计量学溯源性metrological traceability

通过一条具有规定不确定度的不间断的比较链,使测量标准的值能够与规定的参考标准,通常与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联系起来的特性。

3.2国际标准品

具有最高的计量学特性,其值不必参考相同量的其他标准,被指定或普遍承认的测量标准。

3.3国家标准品

用国际标准品标定的,或我国自行研制的(尚无国际标准品者)用于微生物(或其产物)的定性鉴定或疾病诊断的生物试剂、生物材料或特异性抗血清。

3.4企业标准品

通过与相同量的国际(国家)标准品和/或进口(国产)试剂比对而定值的测量标准。

3.5浓储液

使用国家标准品和/或企业标准品赋值,作为企业标准品和或校准品配制过程中的母液。

3.6校准品Calibritaor

具有在校准函数中用作独立变量值的参考物质。

3.7质控品

用于控制结果的准确性和重复性的物质。

3.8测量准确度accuracy of measurement

测量结果与被测量真值之间的一致程度。

4要求

应提供校准品的溯源性资料,计量学溯源链的说明应始于该产品的值,止于计量上最高参考标准。校准品如有互换性,应提供互换性研究资料。应至少提供一批校准品靶值的赋值程序及测量不确定度资料,校准品如有互换性,应提供互换性验证时对其赋值进行统计学处理、修订的研究资料。

质控品需提供质控品赋值的详细资料,包括来源、赋值、性能测定等。

根据计量学溯源至SI的可能性及测量程序和校准品的不同计量水平的可获得性,将计量学溯源链的上端分为以下几种:

4.1测量结果可以在计量上溯源至国家(国际)标准品的量。

有可用的国家(国际)标准品作为参考物质,校准品配制过程中使用国家(国际)标准品作为参照。

溯源至国家(国际)标准品,需详细提供国家(国际)标准品相关信息,如使用说明书、批号、质量要求、有效期和装量等。

确保校准品准确性、精密性、稳定性。

4.2测量结果不能在计量上溯源至国家(国际)标准品的量。

无可用的国家(国际)标准品作为参考物质,生产企业需建立自用的标准品,即企业标准品,校准品配制过程以企业标准品为参照,确保校准品准确性、精密性、稳定性。企业标准品溯源至目前已有批文的进口(国家)试剂或者得到行业内普遍认可的试剂。生产企业提供该试剂的详细资料,包括厂商、来源、注册证号、相关性能指标等。

溯源至企业标准品,生产企业提供企业标准品溯源及制备过程,包括具体溯源链、实验方法、数据及统计分析等详细资料。

生产企业需提供校准品的制备方法,包括原料的选择、校准品制备、定值过程及试验资料,涉及的主要原料应进行列举,对于外购的主要原材料,详述外购原材料的名称及来源(生物学、化学等),外购方名称,提交外购方提供的该原材料的性能指标及检验证书(如有),详述生产企业对该原材料技术指标的要求以及生产企业确定该原材料为主要原材料的依据,如验证试验方案、结果及结论。

4.3准确性

准确性的评价包括与国家(国际)标准品(和或企业标准品)的偏差分析、回收试验和方法学比对,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理方法进行研究。其中相对偏差应在±10%范围内,回收率应在85%~115%范围内。

4.4精密性

校准品的精密性应满足瓶内、瓶间CV<10%。

4.5稳定性

效期稳定性:生产企业应规定产品的有效期,到效期后的校准品检测准确性和精密性,应符合4.3~4.4的要求。

热稳定性:检测校准品准确性和精密性,应符合4.3~4.4的要求。

5试验方法

5.1校准品溯源性

5.1.1主要原材料的选择

选择抗原(抗体)或纯品,按照4.2提供原料选择资料。

选用由生产企业推荐或经实验证明可使用的缓冲液作为稀释液,如可采用牛血清、人血清、5%牛血清白蛋白或人白蛋白溶液。详述缓冲液选择的试验资料。

5.1.2企业标准品的建立

5.1.2.1浓储液的配制

将抗原(抗体)或纯品按照说明书要求操作,获得溶液。操作过程确保准确。根据实际需要可将其配制成一定浓度的溶液作为浓储液。用缓冲液将浓储液按照一定比例稀释,按照4.1要求使用国家(国际)标准品进行标定。浓度乘以稀释倍数为浓储液浓度,重复测定3次,平均值为浓储液最终浓度。如无国家(国际)标准品,则按照4.2要求选择进口(国产)试剂进行标定,浓储液溯源至国家(国际)标准品或进口(国产)试剂。

5.1.2.2企业标准品配制

根据产品的测定范围,确定企业标准品浓度,使用稀释液将抗原(抗体)、纯品或浓储液稀释到所需浓度,按照4.1、4.2对企业标准品进行标定。如需要可通过添加稀释液和浓储液调整企业标准品浓度,经3次及以上反复测定,确定企业标准品浓度。企业标准品溯源至至国家(国际)标准品或进口(国产)试剂。

5.1.3校准品的配制

根据校准品理论浓度及配制体积,计算确定稀释液及抗原(抗体)、纯品或浓储液所需量。准确移取稀释液和抗原(抗体)、纯品或浓储液配制成校准品,按照4.1、4.2对校准品进行标定。如需要可通过添加稀释液和浓储液调整校准品浓度,经3次及以上反复测定,确保校准品性能符合4.3、4.4、4.5要求,校准品溯源至国家(国际)标准品或企业标准品。

5.1.4准确性

5.1.4.1与国家(国际)标准品或企业标准品的比对研究

确定参考物质,配制校准品,以参考物质测定校准品浓度,计算相对偏差,根据公式:相对偏差=(测定浓度-理论浓度)×100%,结果应符合4.3的要求。

5.1.4.2回收试验

选择一定浓度的检测样本,分为体积相同的3-4份,在其中的2-3份中加入不同量的待测物,配制成2-3个不同加入浓度的回收样本,计算加入的待测物的浓度。在领一份样本中加入同样两的无被测物的溶剂,制成基础样本。对回收样本和基础样本进行测定,通常对样本进行2-3次重复分析,取其均值进行计算。

计算回收率:回收率1 =

计算平均回收率:

平均回收率=

回收率应符合4.3的要求。

注:加入的标准液体积一般在样本体积的10%以内;并且保证在加样过程中的取样准确度。

加入待测物的浓度:在保证总浓度在方法分析测量范围内,尽量使加入标准液后样本中的被测物浓度达到医学决定水平。

标准物浓度:因为标准物溶液加入体积不到10%,为保证得到不同浓度的回收样本,标准物的浓度应该足够高。

5.1.4.3方法学比对

采用参考方法或国内/国际普遍认为质量较好的同类试剂作为参比方法,与生产企业试剂同时检测一批病人样品,从测定结果间的差异了解生产企业试剂与参比方法间的偏倚。如偏倚很小或在允许的误差范围内,说明两检测系统对病人标本测定结果基本相符,对同一份临床样本的医学解释,生产企业试剂与参比方法相比不会产生差异结果。

在实施方法学比对前,应分别对生产企业试剂和参比试剂进行初步评估,只有在确认两者都分别符合各自相关的质量标准后方可进行比对试验。方法学比对时应注意质量控制、样本类型、浓度分布范围并对结果进行合理的统计学分析。

5.1.5精密性

随机抽取校准品进行精密性测定,每个浓度的校准品随机抽取10支,用生产企业试剂进行检测。每支校准品测试1次,计算平均浓度值X1和标准差S1;另外随机选取1支测试10次,计算平均浓度值X2和标准差S2。根据公式CV(%)=(S12-S22)0.5/ X1×100,计算校准品的瓶内、瓶间重复性。应符合4.4的要求。

5.1.6稳定性

效期稳定性:到效期后的校准品按照5.1.4、5.1.5方法进行试验,应符合4.3~4.4的要求。

热稳定性:取有效期内校准品按照37℃放置1天相当于2~8℃存放1.6个月,由剩余效期计算37℃放置天数,将校准品于37℃放置,按照5.1.4、5.1.5方法进行检测,校准品准确性和精密性,应符合4.3~4.4的要求。

5.2质控品的建立

如试剂盒有相应的国家参考品,则企业内部阳性/阴性参考品应参考国家参考品的项目设置。在不低于国家参考品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设置合理的内部阳性/阴性参考品。对于没有国家参考品的产品,申请人应根据产品性能验证的实际情况自行设定企业内部参考品,阳性参考品应着重考虑抗体滴度要求,阴性参考品则主要涉及对分析特异性(交叉反应)的验证情况。阳性参考品一般应含有高、中、低值。可将特异性质控血清归入阴性参考品。

建立质控血清时,阳性/阴性参考品的数量应以能充分说明试剂盒性能为准,可根据试

剂盒的实际性能指标规定质控血清的检出程度,如:阳性/阴性参考品符合率最低限度。应对阳性/阴性参考品中具体的参考品进行必要说明,包括必须检出的阳性参考品编号和必须不被检出的阴性参考品编号,以及可以检出阴性参考品编号和可以不检出的阳性参考品编号,如:特异性血清应归入必须不被检出的参考品,高值阳性参考品应归入必须被检出的参考品等。

5.2.1质控品的配制

质控品的成分应为与检测样本的基质相似或一样,可选择临床样本,或经试验验证的基质作为质控品配制的原料进行质控品的配制。

临床样本的选择:用于质控品配制的样本应为去除溶血、黄疸、脂血、染菌的样本,为临床阴性和阳性血清和/或血浆样本。

样本预处理:样本经过预处理后用于质控品的配制,包括灭活处理、离心处理等。

质控品配制:将预处理后的临床样本进行定值,记录检测结果,根据所需质控品浓度添加稀释液或浓储液,调整质控品浓度,直至浓度达到生产企业要求。使用基质配制质控品过程可与此相同。

5.2.2质控品的赋值

对质控品进行3次检测,每次各测定10孔,计算平均浓度值(X)和标准偏差(SD),根据质控要求,可选择X±3SD作为质控范围。

5.2.3质控品性能测定

按照5.1.4、5.1.5方法进行测定,应符合4.3~4.4要求。

6参考文献

[1].GB/T 21415 - 2008/ISO 17511: 2003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生物样品中量的测量校准品和

控制物质赋值的计量学溯源

[2].GB/T 19702 - 2005/ISO 15193: 2002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生物源性样品中量的测量参考

测量程序的说明

[3].GB/T 19703 - 2005/ISO 15194: 2002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生物源性样品中量的测量参考

物质的说明

[4].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质控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5].《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系列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物)、质控品(物)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物)、质控品(物)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物)(包括真实度控制品)、质控品(物)(简称校准品、质控品)是实现体外诊断试剂临床检测及监督检验结果准确一致的主要工具,也是保证量值有效传递的计量实物标准。校准品、质控品研究技术资料应包括产品技术要求、试验方法等重要信息,是指导注册申请人(简称申请人)单独申请注册校准品、质控品的重要技术性文件之一。 本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基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医疗器械标准管理方法》的相关规定。参考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临床化学国际联合会(IFCC)等有关体外诊断试剂方面的指南,对编写的格式及各项内容的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其目的是为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质控品单独注册申报进行原则性的指导,同时,也为注册管理部门审核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质控品提供参考。 由于校准品、质控品种类多、范围广、临床使用重要性强且使用目的差别大,因此,申请人应根据产品特点及临床使用目的编写技术资料,以便于关注者获取准确的信息。 申请人应该提供校准品、质控品产品标准和技术资料,技术资料的要求参见《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产品标准格式和具体内容如下(不限于): 一、范围 应明确陈述本标准规范的对象和所涉及的方面,指明使用的界限。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应包括引导语和规范性引用文件的一览表。一览表中引用文件的排列顺序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等。

例如: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GB/T 191-200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YY 0466-2003 医疗器械用于医疗器械标签、标记和提供信息的符号 ISO 17511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生物源性样品中量的测量校准品和质控物质赋值的计量学溯源性 ISO 18153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生物源性样品中量的测量校准品和控制物质中酶催化浓度赋值的计量学溯源性 三、分类和组成及其它 (一)组成成份 应说明主要组成成份及其生物学来源。 (二)标示值 应注明校准品赋值及不确定度、质控品的赋值及允许范围,非定值质控品没有指定的参考范围,可以通过在标贴上标示目标浓度(如:低、高、中)表示。 (三)规格 应注明规格。 (四)用途 应详细注明校准品、质控品的预期用途。

溯源性与可追溯性

1 溯源性与可追溯性的定义 溯源性:指一个测量结果或测量标准的值,都能通过一条具有规定不确定度的连续比较链,与测量基准联系起来。 可追溯性:一个过程的可追查的范围和程度。 2 可追溯性 体外诊断生产实施细则中规定:“主要物料的采购资料应能够进行追溯,应当按照采购控制文件的要求保存供方的资质证明、采购合同或加工技术协议、采购发票、供方提供的产品质量证明、批进货检验(验收)报告或试样生产及检验报告。”这里的可追溯主要是指采购物料的来源去向及物料来源的合法性。 还有如一次性医疗器械的采购、使用的可追溯性,生产过程的可追溯性(批生产记录的追溯)以及生产批号的可追溯性,规定了其可追溯的范围和程度。 3 溯源性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实施细则中规定:“外购的标准品和质控品应能证明来源和溯源性。” 、“使用一级标准物质、二级校准物质应能够对量值进行溯源。对检测中使用的校准品和质控品应当建立台帐及使用记录。应记录其来源、批号、效期、溯源途径(或靶值转换方法)、主要技术指标、保存状态等信息。” 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质控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中规定:“3.6校准品的溯源性、互换性,定值质控品赋值的统计学处理,应提供校准品的溯源性资料,计量学溯源链的说明应始于该产品的值,止于计量上最高参考标准。校准品如有互换性,应提供互换性研究资料---”。 计量学溯源性(溯源链等级及校准传递方案) GB/T 21415-2008/ISO 17511:2003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生物样品中量的测量校准品和控制物质赋值的计量学溯源性于2008年9月开始实施。对校准品和控制物质赋值的计量学溯源类型及如何溯源规定的比较详细。 目前,在临床实验室可测定约1500个不同的分析物,但是只有30个满足溯源性的要求,达到理想的终点。 试剂盒中通常配置的阴阳性对照品,其实严格的来说只能算是试剂盒内对照,通过阴阳性对照品的实验结果可以提示该产品的该次实验是否成功以及可信度有多少。 质控品:IFCC的定义是专门用于质量控制目的的标本或溶液,不能用于校准。对稳定性、瓶间差要求高。分定值和不定值两种。在选择控制品时,应该选择有几个浓度的、浓度范围分布较宽的、最好是医学决定水平的、有可报告范围范围是上下限值的质控品。 标准品:用于定标即标准曲线的绘制。 校准品:公司指定用来校准某检测系统(仪器+试剂+方法程序)的,是考虑到它具有基质效应的情况下,人为赋予校准品的校准值。因此,校准品必须专用于某一检测系统。 标准品的定值 一般而言,检验工作中使用的标准品属应用标准。将符合质量标准的纯品使用称量法和容量法配制成溶液。用决定性方法反复测定,结果在规定的范围内属合格。测定制的可靠性取决于鉴定方法,分析方法的可靠性不如公认的称量法和容量法。标准品值由称量和容量法计算确定。决不可将实测值替代修正。 三、引入校准品

关于体外诊断试剂包装、标签的撰写要求

有关体外诊断试剂包装、标签撰写的建议 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规范药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以利于药品的运输、贮藏和使用,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 2000年10月15日发布了关于《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的第23号令,对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作了明确的规定。 但体外生物诊断试剂作为一种诊断用药,在包装、标签的撰写方面与治疗用药品有许多不同,现参照23号令、国药监注 (2001)482号《药品包装、标签规范细则(暂行)》、EM EA、F DA、IFCC等有关文献,对适用于临床实验室中使用的体外生物诊断试剂、试剂盒中的各组分、标准品(校准品)、质控品等包装、标签的撰写内容、需注意的事项提出建议,以供研发者在书写时参考、借鉴。 一体外生物诊断试剂包装、标签内容: 外包装上的标签必须包括以下内容。如果包装太小不能把包括以下内容,则必须包括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产品批号、注意事项。 1产品名称: 通用名称,商品名称。 2包装量: 用重量、体积、浓度、数量或其他表示数量的单位注明包装量。建议尽可能采用国际单位(SI)。在某些产品中,注明可测试的样本数或可配置的工作液体积也是必要的。 3产品批号:

用字母或数字注明该批产品的批号,以便能够追溯其生产记录。如果同批号试剂,不同批号的各级组份或质控品不能替换,则既要注明产品批号,也要注明产品中各种组份或质控品的批号。 4贮藏条件: 注明产品的贮藏条件如:2- 300C、2- 100C、-180C以下、防止冷冻等,其他影响稳定性的条件如: 光线、湿度等也必须说明。如果打开包装后产品或工作液的稳定性不同于原包装产品,则打开包装后产品或工作液额贮藏条件也必须注明。 5有效期: 注明在贮藏条件下的有效期。如果打开包装后产品或工作液的稳定性不同于原包装产品,打开包装后产品或工作液的有效期也必须注明,也可以在使用说明书中注明产品的有效期。 6生产企业: 注明生产厂商的名称和地址。 7注意事项: 如果该产品易于人用药品或生物材料混淆,则必须注明请仅限实验室使用。 如果试剂中含有有害物质,则必须用恰当的符号如: 请注意: 放射性或国际通用符号注明。 8使用目的: 尽可能通过产品的名称说明使用目的。注明:

体外诊断试剂的分类

体外诊断试剂(IVD)分类 1按注册法规分类 根据产品风险程度的高低,体外诊断试剂依次分为三类、二类、一类产品。 (一)第三类产品: 1.与致病性病原体抗原、抗体以及核酸等检测相关的试剂; 2.与血型、组织配型相关的试剂; 3.与人类基因检测相关的试剂; 4.与遗传性疾病相关的试剂; 5.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检测相关的试剂; 6.与治疗药物作用靶点检测相关的试剂; 7.与肿瘤标志物检测相关的试剂; 8.与变态反应(过敏原)相关的试剂。 (二)第二类产品:除已明确为第三类、第一类的产品,其她为第二类产品,主要包括: 1.用于蛋白质检测的试剂; 2.用于糖类检测的试剂; 3.用于激素检测的试剂; 4.用于酶类检测的试剂; 5.用于酯类检测的试剂; 6.用于维生素检测的试剂; 7.用于无机离子检测的试剂; 8.用于药物及药物代谢物检测的试剂; 9.用于自身抗体检测的试剂;

10.用于微生物鉴别或药敏试验的试剂; 11.用于其她生理、生化或免疫功能指标检测的试剂。 (三)第一类产品: 1.微生物培养基(不用于微生物鉴别与药敏试验); 2.样本处理用产品,如溶血剂、稀释液、染色液等。 2按管理分类 按药品进行管理的体外生物诊断试剂 一、按药品进行管理的体外生物诊断试剂包括: 1.血型、组织配型类试剂; 2.微生物抗原、抗体及核酸检测类试剂; 3.肿瘤标志物类试剂; 4.免疫组化与人体组织细胞类试剂; 5.人类基因检测类试剂; 6.生物芯片类; 7.变态反应诊断类试剂。 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试剂 1.临床基础检验类试剂; 2.临床化学类试剂; 3.血气、电解质测定类试剂; 4.维生素测定类试剂; 5.细胞组织化学染色剂类; 6.自身免疫诊断类试剂; 7.微生物学检验类试剂。 3、命名

校准品及质控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资料讲解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及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物)、质控品(物)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征求意见稿) 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物)(包括真实度控制品)、质控品(物)(简称校准品、质控品)是实现体外诊断试剂临床检测及监督检验结果准确一致的主要工具,也是保证量值有效传递的计量实物标准。校准品、质控品研究技术资料应包括产品技术要求、试验方法等重要信息,是指导注册申请人(简称申请人)单独申请注册校准品、质控品的重要技术性文件之一。 本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基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医疗器械标准管理方法》的相关规定。参考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临床化学国际联合会(IFCC)等有关体外诊断试剂方面的指南,对编写的格式及各项内容的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其目的是为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质控品单独注册申报进行原则性的指导,同时,也为注册管理部门审核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质控品提供参考。 由于校准品、质控品种类多、范围广、临床使用重要性强且使用目的差别大,因此,申请人应根据产品特点及临床使用目的编写技术资料,以便于关注者获取准确的信息。 申请人应该提供校准品、质控品产品标准和技术资料,技术

资料的要求参见《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产品标准格式和具体内容如下(不限于): 一、范围 应明确陈述本标准规范的对象和所涉及的方面,指明使用的界限。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应包括引导语和规范性引用文件的一览表。一览表中引用文件的排列顺序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等。 例如: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GB/T 1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YY 0466-2003 医疗器械用于医疗器械标签、标记和提供信息的符号 ISO 17511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生物源性样品中量的测量校准品和质控物质赋值的计量学溯源性

临床检验的量值溯源问题

临床检验的量值溯源问题 一、引言 近年来,临床检验的量值溯源问题在国际上受到广泛重视。欧洲议会和理事会1998年10月签署一项将于2003年12月生效的关于体外诊断器具的指令(Directive 98/79/EC)[1],该指令的一项关键内容是要求体外诊断器具的校准物质和/或质控物质定值的溯源性必须通过已有的高一级的参考方法和/或参考物质予以保证。欧洲指令是法律文件,生效后有关各方必须执行。为配合该欧洲指令的实施,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于1999年起草了5个相关标准,其中与生产厂家关系比较密切的是ISO/DIS 17511“校准物质和质控物质定值的计量学溯源性”[2]和ISO/DIS 18153“酶催化浓度校准物质和质控物质定值的计量学溯源性”[3]。以上指令和标准主要针对诊断试剂的生产。对临床实验室检验来说,作为国际实验室认可依据的ISO/IEC 17025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4](我国国家标准GB/T 15481-2000和国家实验室认可委员会CNACL 201-2001“实验室认可准则”等同采用ISO/IEC 17025)和ISO/FDIS 15189 “医学实验室质量管理”[5]也都对临床检验结果的溯源性作出明确要求。鉴于量值的溯源性将可能成为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和使用中的重要质量指标,而我国试剂生产者和临床检验工作者对此计量学概念可能还不太熟悉,本文介绍临床检验量值溯源的基本概念、现状及有关问题。 二、量值的溯源性及溯源链的结构和工作原理 ISO对溯源性的定义如下:测量结果或标准量值的属性,它使测量结果或标准量值通过连续的比较链与给定的参考标准联系起来,给定的参考标准通常是国家或国际标准,比较链中的每一步比较都有给定的不确定度。不确定度是另一个计量学术语,ISO对它的定义为:与测量结果相关的参数,代表可能可合理地赋予被测量的值的分散性。不确定度评定有A、B两类,A类评定基于测量结果,B类则基于经验或其它信息的概率分布,A类和B类合成为标准不确定度。 临床检验的量值溯源可以有不同模式,但其中心内容是使各测量方法的测量值与一公认的标准发生联系。图1为ISO 17511[2]描述的溯源图。一个样品或参考物质的测量结果的溯源性通过一系列对比测量而建立,对比测量中的测量过程和校准物质的计量学等级由低到高组成一条连续的链(溯源链)。链的顶端是国际单位制(SI)单位(基本或导出单位),SI单位国际通用,不随时间和空间的变化而变化,因此它们是溯源链的最高等级。一级参考测量过程是具有最高计量学特性的参考测量过程,它须是基于特异、无需同量校准而能溯源至SI单位、低不确定度的测量原理,目前认为可用于一级参考测量过程的测量原理仅限于同位素稀释/质谱(ID/MS)、库仑法、重量法、滴定法和依数性(如凝固点降低)测量等。一级参考物质是测量单位的体现体,具有最可能小的测量不确定度,它可由一级参考测量过程直接定值,也可通过可靠的杂质分析间接定值,一级参考物质一般是高度纯化的被测物质。二级参考测量过程是经充分论证,其不确定度能满足特定要求,能用于低一级测量过程评价和参考物质鉴定的测量过程,二级参考测量过程用一级参考物质校准。二级参考物质用一种或多种二级参考测量过程定值,一般具有与实际样品相同或相似的基质,主要用于量值传播。一级和二级参考测量过程的建立和维持及一级和二级参考物质的制备有高度的知识、技术和设备要求,故一般由国际或国家计量机构及经认证的参考实验室完成。一级和二级参考物质一般是经计量权

体外诊断试剂的分类

体外诊断试剂(IVD)分类 1 根据产品风险程度的高低,依次分为三类、二类、一类产品。 (一)第三类产品: 1.与致病性病原体、抗体以及核酸等检测相关的试剂; 2.与血型、组织配型相关的试剂; 3.与人类基因检测相关的试剂; 4.与遗传性疾病相关的试剂; 5.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检测相关的试剂; 6.与治疗药物作用靶点检测相关的试剂; 7.与肿瘤标志物检测相关的试剂; 8.与变态反应(过敏原)相关的试剂。 (二)第二类产品:除已明确为第三类、第一类的产品,其他为第二类产品,主要包括: 1.用于蛋白质检测的试剂; 2.用于糖类检测的试剂; 3.用于激素检测的试剂; 4.用于酶类检测的试剂; 5.用于酯类检测的试剂; 6.用于维生素检测的试剂; 7.用于无机离子检测的试剂; 8.用于药物及药物代谢物检测的试剂; 9.用于自身抗体检测的试剂;

10.用于微生物鉴别或药敏试验的试剂; 11.用于其他生理、生化或免疫功能指标检测的试剂。 (三)第一类产品: 1.微生物培养基(不用于微生物鉴别和药敏试验); 2.样本处理用产品,如溶血剂、稀释液、染色液等。2 按药品进行管理的体外生物诊断试剂 一、按药品进行管理的体外生物诊断试剂包括: 1.血型、组织配型类试剂; 2.微生物抗原、抗体及核酸检测类试剂; 3.肿瘤标志物类试剂; 4.免疫组化与人体组织细胞类试剂; 5.人类基因检测类试剂; 6.生物芯片类; 7.变态反应诊断类试剂。 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试剂 1.临床基础检验类试剂; 2.临床化学类试剂; 3.血气、电解质测定类试剂; 4.维生素测定类试剂; 5.细胞组织化学染色剂类; 6.自身免疫诊断类试剂; 7.微生物学检验类试剂。

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

附件5: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及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物)、质控品(物)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征求意见稿) 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物)(包括真实度控制品)、质控品(物)(简称校准品、质控品)是实现体外诊断试剂临床检测及监督检验结果准确一致的主要工具,也是保证量值有效传递的计量实物标准。校准品、质控品研究技术资料应包括产品技术要求、试验方法等重要信息,是指导注册申请人(简称申请人)单独申请注册校准品、质控品的重要技术性文件之一。 本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基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医疗器械标准管理方法》的相关规定。参考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临床化学国际联合会(IFCC)等有关体外诊断试剂方面的指南,对编写的格式及各项内容的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其目的是为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质控品单独注册申报进行原则性的指导,同时,也为注册管理部门审核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质控品提供参考。 由于校准品、质控品种类多、范围广、临床使用重要性强且使用目的差别大,因此,申请人应根据产品特点及临床使用目的

编写技术资料,以便于关注者获取准确的信息。 申请人应该提供校准品、质控品产品标准和技术资料,技术资料的要求参见《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产品标准格式和具体内容如下(不限于): 一、范围 应明确陈述本标准规范的对象和所涉及的方面,指明使用的界限。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应包括引导语和规范性引用文件的一览表。一览表中引用文件的排列顺序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等。 例如: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GB/T 1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YY 0466-2003 医疗器械用于医疗器械标签、标记和提供信息的符号

关于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溯源和质控品赋值的溯源性说明

天津市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和质控品技术审查要点 1范围 本文规定了对建立或确认测量正确度为目的的校准品和质控品赋值的计量学溯源性进行确认的方法,校准品和质控品由生产企业提供,作为体外诊断试剂的一部分或与其一起使用。适用于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和质控品的技术审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说明的引用而成为本说明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说明,然而,鼓励根据本说明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以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说明。 GB/T 21415 - 2008/ISO 17511: 2003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生物样品中量的测量校准品和控制物质赋值的计量学溯源 GB/T 19702 - 2005/ISO 15193: 2002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生物源性样品中量的测量参考测量程序的说明 GB/T 19703 - 2005/ISO 15194: 2002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生物源性样品中量的测量参考物质的说明 3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说明 3.1计量学溯源性 metrological traceability 通过一条具有规定不确定度的不间断的比较链,使测量标准的值能够与规定的参考标准,通常与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联系起来的特性。 3.2国际标准品 具有最高的计量学特性,其值不必参考相同量的其他标准,被指定或普遍承认的测量标准。 3.3国家标准品 用国际标准品标定的,或我国自行研制的(尚无国际标准品者)用于微生物(或其产物)的定性鉴定或疾病诊断的生物试剂、生物材料或特异性抗血清。 3.4企业标准品 通过与相同量的国际(国家)标准品和/或进口(国产)试剂比对而定值的测量标准。 3.5浓储液 使用国家标准品和/或企业标准品赋值,作为企业标准品和或校准品配制过程中的母液。 3.6校准品 Calibritaor 具有在校准函数中用作独立变量值的参考物质。 3.7质控品 用于控制结果的准确性和重复性的物质。 3.8测量准确度 accuracy of measurement 测量结果与被测量真值之间的一致程度。

体外诊断试剂的分类

精品文档体外诊断试剂(IVD)分类 1 按注册法规分类 根据产品风险程度的高低,体外诊断试剂依次分为三类、二类、一 类产品。 (一)第三类产品: 1.与致病性病原体抗原、抗体以及核酸等检测相关的试剂; 2.与血型、组织配型相关的试剂; 3.与人类基因检测相关的试剂; 4.与遗传性疾病相关的试剂; 5.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检测相关的试剂; 6.与治疗药物作用靶点检测相关的试剂; 7.与肿瘤标志物检测相关的试剂; 8.与变态反应(过敏原)相关的试剂。 (二)第二类产品:除已明确为第三类、第一类的产品,其他为第 二类产品,主要包括: 1.用于蛋白质检测的试剂; 2.用于糖类检测的试剂; 3.用于激素检测的试剂; 4.用于酶类检测的试剂; 5.用于酯类检测的试剂; 6.用于维生素检测的试剂; 7.用于无机离子检测的试剂; 8.用于药物及药物代谢物检测的试剂; 9.用于自身抗体检测的试剂;

10.用于微生物鉴别或药敏试验的试剂;11.用于其他生理、生化或免疫功能 指标检测的试剂。 (三)第一类产品: 1.微生物培养基(不用于微生物鉴别和药敏试验); 2.样本处理用产品,如溶血剂、稀释液、染色液等。 2 按管理分类 按药品进行管理的体外生物诊断试剂 一、按药品进行管理的体外生物诊断试剂包括:1.血型、组织配型类试剂; 2.微生物抗原、抗体及核酸检测类试剂;3.肿瘤标志物类试剂;4.免疫组 化与人体组织细胞类试剂;5.人类基因检测类试剂; 6.生物芯片类;7.变态反应诊断类试剂。 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试剂 1.临床基础检验类试剂;2.临床化学类试剂;3.血气、电解质测定类试 剂;4.维生素测定类试剂;5.细胞组织化学染色剂类;6.自身免疫诊断类 试剂;7.微生物学检验类试剂 3. 命名 体外诊断试剂,包括可单独使用或与仪器、器具、设备或系统组合使用,在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监测、预后观察、健康状态评价以及遗传性疾病的预测过程中,用于对人体样本(各种体液、细胞、组织样本等)进行体外检测的试剂、试剂盒、校准品(物)、质控品(物)等。 体外诊断试剂的命名原则:体外诊断试剂的产品名称一般可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被测物质的名称。 第二部分:用途,如诊断血清、测定试剂盒、质控品等。第三部分:方法或原理,如酶联免疫方法、胶体金方法等,本部分应当在括号中列出。 如果被测物组分较多或特殊情况,可以采用与产品相关的适应症名称或其他替代名称。 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标准,是指为保证体外诊断试剂产品质量所制定的标准物质、质量指标以及生产工艺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注册产品标准。

关于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溯源和质控品赋值的溯源性说明

精心整理 天津市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和质控品技术审查要点 1 范围 本文规定了对建立或确认测量正确度为目的的校准品和质控品赋值的计量学溯源性进行确认的方法,校准品和质控品由生产企业提供,作为体外诊断试剂的一部分或与其一起使用。适用于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和质控品的技术审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说明的引用而成为本说明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说明,然而,鼓励根据本说明达成协议的 3 3.1 通常3.2 3.3 3.4 3.5 3.6 3.7 质控品 用于控制结果的准确性和重复性的物质。 3.8 测量准确度accuracyofmeasurement 测量结果与被测量真值之间的一致程度。 4 要求 应提供校准品的溯源性资料,计量学溯源链的说明应始于该产品的值,止于计量上最高参考标准。校准品如有互换性,应提供互换性研究资料。应至少提供一批校准品靶值的赋值程序及测量不确定度资料,校准品如有互换性,应提供互换性验证时对其赋值进行统计学处理、修订的研究资料。

质控品需提供质控品赋值的详细资料,包括来源、赋值、性能测定等。 根据计量学溯源至SI的可能性及测量程序和校准品的不同计量水平的可获得性,将计量学溯源链的上端分为以下几种: 4.1测量结果可以在计量上溯源至国家(国际)标准品的量。 有可用的国家(国际)标准品作为参考物质,校准品配制过程中使用国家(国际)标准品作为参照。 溯源至国家(国际)标准品,需详细提供国家(国际)标准品相关信息,如使用说明书、批号、质量要求、有效期和装量等。 确保校准品准确性、精密性、稳定性。 4.2 涉 化学等) 结果及结论。 4.3 4.4 4.5 效期稳定性:生产企业应规定产品的有效期,到效期后的校准品检测准确性和精密性,应符合4.3~4.4的要求。 热稳定性:检测校准品准确性和精密性,应符合4.3~4.4的要求。 5试验方法 5.1校准品溯源性 5.1.1主要原材料的选择 选择抗原(抗体)或纯品,按照4.2提供原料选择资料。 选用由生产企业推荐或经实验证明可使用的缓冲液作为稀释液,如可采用牛血清、人血清、5%

可溯源性

解决溯源性是临床检验结果准确性的关键 重庆医科大学 陈宏础 一个病人的苦恼:“为什么几家医院检查不同结果,我相信谁?现在检查很多,价钱都很贵,实在承受不了,无奈!希望遇到一个好大夫,把我的病诊断清楚,早日治好,这是全家最幸福的事”。 ISO/IEC17025的质量体系中就提出“按时、准确、客观地报告检验结果”。 如何做准确? 一、测量结果的准确性(accuracy)的新观念: 准确性=正确性(trueness)+精密度(precision)+其他测量能力(线性范围、灵敏度、特异性)。 现在人们十分重视:严格按规范化操作,SOP是检验科共同遵守的法规;临床检验量值必须校准。但如何校准?这就涉及溯源性问题。如何解决溯源性? 二、溯源性的定义: “测量结果或标准的值通过连续的比较链与一定的参考标准相联系的属性。参考标准通常是国家或国际标准,比较链中的每一步比较都有给定的不确定度,此定义适用于各领域的测量。” 所以,溯源性是解决的测量结果的正确性(Trueness of Measurement),即测量均值与真值的一致程度。 以往我们只认为我们的临床标本只有用国际上公认的决定性方法和

国际公认的标准品去测定,其结果才接近“真值”。如果没有这些条件怎么办? ISO一系列文件回答了这个问题。如果有SI单位制单位,又有国际公认的原级参考程序(即有原(一)级参考测量程序,又有国际标准物质,),其量值溯源性见图1 “连续比较链”是指“正确性”由低级到高级的、交替出现的测量程序和校准物,如厂家提供给临床实验室常规测量程序由同时提供的产品校准物校准,而产品校准物由高一级的测量程序定值,此高一级的测量程序由更高一级的校准物校准,以次类推,直至“一定的参考标准”,即国际公认的参考物质和参考测量程序。上述比较链又称溯源链。每一次结果传递均带来一定的不确定度。 三、稿清楚日常遇到的一些概念问题

第三类医疗器械验收标准:体外诊断试剂

关于进一步加强体外诊断试剂(药品)经营监管的通知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体外诊断试剂(药品)经营企业监管,规范体外诊断试剂(药品)经营行为,切实保障临床诊断和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体外诊断试剂(药品)依法许可经营。依据《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法定用于血源筛查和采用放射性核素标记的体外诊断试剂按照药品进行管理,经营此类产品须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二、体外诊断试剂(药品)经营企业许可条件。 体外诊断试剂(药品)经营企业在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要求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营业场所和办公用房面积200平方米以上; 具有适宜体外诊断试剂(药品)分类保管和符合储存要求的库房,冷库容积不低于200立方米; 质量负责人应是执业药师,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应是主管检验师; 储存运输环节达到冷链要求; 取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按照GSP要求从事经营活动。 三、符合许可条件的体外诊断试剂(药品)经营企业可继续经营。依法经核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体外诊断试剂),并准备继续从事经营的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在《药品经营许可证》到期之前六个月之内可以申请换证。符合经营许可条件的,准予换发新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核定为生物制品(限体外诊断试剂)。对到期未换证或经整改仍达不到经营许可条件的企业,注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 四、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体外诊断试剂(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管,尤其要把技术人员是否在岗、许可项目是否擅自变更、主要设备设施(冷库、冷藏车)是否运转正常、是否按照GSP要求从事经营活动等内容作为监管的重点,对违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依法查处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2013年6月21日 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体外诊断试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验收标准的通知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体外诊断试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相关产品的经营行为,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体外诊断试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验收标准的通知》(食药监〔2013〕18号,以下简称国家总局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申请经营体外诊断试剂的企业,除应满足国家总局通知的各项要求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一名以上持有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员证书的内审员,并在职在岗。 (二)办公与经营场所应当在同一建筑物内。 (三)仓库与冷库应当在同一建筑物内,体外诊断试剂仓库应与其他商品仓库分开设置。 二、体外诊断试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申请、变更、换证等办理程序按《山东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现场核查验收标准按《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现场核查验收标准和记录》(附件1)执行。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 医疗器械注册证(体外诊断试剂) (格式) 注册证编号: 审批部门:批准日期:年月日 有效期至:年月日 (审批部门盖章)

附件2 中华人民共和国 医疗器械注册变更文件(体外诊断试剂) (格式) 注册证编号: (审批部门盖章)

附件3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及说明 注:申请人应当根据产品类别按照上表要求提交申报资料。 ∨:必须提供的资料。 △:注册申请时不需要提供,由申报单位保存,如技术审评需要时提供。 一、申请表 二、证明性文件 (一)境内申请人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组织

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境外申请人应提交: 1.申请人注册地或者生产地址所在国家(地区)医疗器械主管部门出具的允许产品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和可以合法生产申报产品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该证明文件中有产品类别描述,其类别应当覆盖申报产品。 2.申请人注册地或者生产地址所在国家(地区)未将该产品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注册地或者生产地址所在国家(地区)准许该产品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 3.申请人符合注册地或者生产地址所在国家(地区)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或者通过其他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证明文件。 4.申请人在中国境内指定代理人的委托书、代理人承诺书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机构登记证明副本复印件。 三、综述资料 (一)产品预期用途。描述产品的预期用途,与预期用途相关的临床适应症背景情况,如临床适应症的发生率、易感人群等,相关的临床或实验室诊断方法等。 (二)产品描述。描述产品所采用的技术原理,主要原材料的来源及制备方法,主要生产工艺过程,质控品、校准品的制备方法及溯源(定值)情况。 (三)有关生物安全性方面说明。由于体外诊断试剂中的主要原材料可能是由各种动物、病原体、人源的组织和体液等生物材料经处理或者添加某些物质制备而成,人源性材料须对有关传染病

体外诊断试剂综述资料:产品校准品赋值资料-TG

计 量 学 溯 源 物质 校准 赋值 程序 实施 不确定度 甘油三酯产品校准品赋值资料 1 溯源链 由于甘油三酯具有国际约定校准品,但无国际约定参考测量程序,不能在计量上溯源至SI 的情况,依据GB/T 21415-2008/ISO17511:2003 文件5.5条款要求。溯源链如下: 2 产品校准品赋值程序 2.1 产品校准品赋值程序 2.1.1 MS-880B 上赋值程序 2.1.1.1系统检测 采用本公司生产的甘油三酯检测试剂盒及美康MS-880B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以工作校准品为标准作校准曲线(2号检测系统),测定内部跟踪质控品(水平1,水平2),重复10次,计算10次测定的均值和变异系数(CV )。如果测得精密度CV≤5.0%,均值在内部跟踪质控品靶值范围内,则可认为试剂和仪器分析系统符合要求。

2.1.1.2 产品校准品赋值程序 采用本公司生产的甘油三酯检测试剂盒及美康MS-880B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以工作校准品为标准作校准曲线(2号检测系统),测定本公司产品校准品10瓶,每瓶测1次,计算十个数据的均值X 1、标准差S 1和变异系数CV 1。再取其中1瓶,检测10次,计算10个数据的均值X 2、标准差S 2,按照公式S 瓶间 =2221S S 和CV 瓶间 =S 瓶间 / X 1×100%计算CV 瓶间 。如果测得精密度CV 1和CV 瓶间 ≤5.0%,测得的均值X 1即为产品校准品的初步定值。 测定产品校准品10瓶,每瓶测一次 取其中一瓶,重复测10次

2.1.1.3 产品校准品可靠性验证 采用本公司生产的甘油三酯检测试剂盒及美康MS-880B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以初步定值的产品校准品为标准作校准曲线(3号检测系统),测定内部跟踪质控品(水平1,水平2),重复10次,计算10次测定的均值和变异系数(CV),同时测定40份样本。另外采用本公司生产的甘油三酯检测试剂盒及美康MS-880B全自动生化分析仪,以工作校准品为标准作校准曲线(2号检测系统),同时测定40份样本。如果测得内部跟踪质控品的精密度CV≤5.0%,40份样本两次测值的相关性分析(Y=aX+b),a与1的相对偏差≤2.0%,b接近于0,相关系数(r)≥0.975, 则可认为产品校准品定值可靠。如达不到要求,则根据样本比对结果调整产品校准品的值,再次重复与2.1.1.3中2号检测系统的40份样本结果进行比对,直至符合要求。

临床检验量值溯源与参考系统讲解

?专家论坛?临床检验量值溯源与参考系统 陈文祥 【摘要】 医疗卫生工作需要准确可比的检验结果,实现临床检验标准化的有效途径是建立和保证 检验结果的计量学溯源性。溯源性通过一系列由不同等级测量程序和校准物实现的比较测量而建立, 较低级别程序足够特异和校准物具有互通性是计量学溯源的前提。较高级别的测量程序和校准物称参 考系统,参考系统需符合特定计量学要求,为此有关国际组织成立检验医学溯源联合委员会(J CTL M, 鉴定现有国际参考测量程序、参考物质和参考实验室。总之,临床检验量值溯源问题已受到广泛重视, 发展和应用参考系统将可能成为临床检验领域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溯源性; Metrological traceability and reference systems in laboratory medicine C H EN Wen2x iang.B ei j ing Hos pital I nstitute of Geriat rics and N ational Center f or Clinical L aboratories B ei j ing100730,China 【Abstract】In laboratory medicine,accurate and comparable measurement results are required for correct medical interpretations1Metrological traceability is an important approach to achieve

standardization of test results obtained with different analytic systems1Traceability is established by a series of comparative measurements using a hierarchy measurement procedures and calibrators1 Specificity of the lower order methods and commutability of the calibrators are the prerequisites in establishing traceability1The higher order procedures and calibrators in the hierarchy are called reference systems and it is important that the reference systems are metrologically qualified1The Joint Committee for Traceability in Laboratory Medicine(J CTL Mhas been formed to identify the reference systems worldwide1In conclusion,the concept of metrological traceability has been introduced to the filed of laboratory medicine1Development and implementation of reference systems in laboratory medicine are expected1 【K ey w ords】Traceability; Reference system 临床检验结果准确,具有跨时空的可比性,是防病治病的需要,也一直是检验医学界的工作目标。实现检验结果准确的重要手段是建立和保证检验结果的溯源性,而开展检验量值溯源的必要条件是具备参考系统。作者介绍临床检验量值溯源有关问题和临床检验参考系统国际现状。

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物)质控品(物)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附件5: 体外诊断试剂生产及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物)、质控品(物)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物)(包括真实度控制品)、质控品(物)(简称校准品、质控品)就是实现体外诊断试剂临床检测及监督检验结果准确一致得主要工具,也就是保证量值有效传递得计量实物标准。校准品、质控品研究技术资料应包括产品技术要求、试验方法等重要信息,就是指导注册申请人(简称申请人)单独申请注册校准品、质控品得重要技术性文件之一。 本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基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医疗器械标准管理方法》得相关规定。参考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临床化学国际联合会(IFCC)等有关体外诊断试剂方面得指南,对编写得格式及各项内容得要求进行了详细得说明、其目得就是为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质控品单独注册申报进行原则性得指导,同时,也为注册管理部门审核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质控品提供参考、 由于校准品、质控品种类多、范围广、临床使用重要性强且使用目得差别大,因此,申请人应根据产品特点及临床使用目得编写技术资料,以便于关注者获取准确得信息、 申请人应该提供校准品、质控品产品标准与技术资料,技术资料得要求参见《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产品标准

格式与具体内容如下(不限于): 一、范围 应明确陈述本标准规范得对象与所涉及得方面,指明使用得界限、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应包括引导语与规范性引用文件得一览表。一览表中引用文件得排列顺序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等、 例如: 下列文件中得条款通过本标准得引用而成为本标准得条款、凡就是注日期得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得修改单(不包括勘误得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得各方研究就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得最新版本。凡就是不注日期得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得结构与编写规则 GB/T 191—200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YY 0466—2003 医疗器械用于医疗器械标签、标记与提供信息得符号 ISO 17511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生物源性样品中量得测量校准品与质控物质赋值得计量学溯源性 ISO18153 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生物源性样品中量得

解决溯源性是临床检验结果准确性的关键

解决溯源性是临床检验结果准确性的关键 一个病人的苦恼:“为什么几家医院检查不同结果,我相信谁?现在检查很多,价钱都很贵,实在承受不了,无奈!希望遇到一个好大夫,把我的病诊断清楚,早日治好,这是全家最幸福的事”。 ISO/IEC17025的质量体系中就提出“按时、准确、客观地报告检验结果”。 如何做准确? 一、测量结果的准确性(accuracy)的新观念: 准确性=正确性(trueness)+精密度(precision)+其他测量能力(线性范围、灵敏度、特异性)。 现在人们十分重视:严格按规范化操作,SOP是检验科共同遵守的法规;临床检验量值必须校准。但如何校准?这就涉及溯源性问题。如何解决溯源性? 二、溯源性的定义: “测量结果或标准的值通过连续的比较链与一定的参考标准相联系的属性。参考标准通常是国家或国际标准,比较链中的每一步比较都有给定的不确定度,此定义适用于各领域的测量。” 所以,溯源性是解决的测量结果的正确性(Trueness of Measurement),即测量均值与真值的一致程度。 以往我们只认为我们的临床标本只有用国际上公认的决定性方法和国际公认的标准品去测定,其结果才接近“真值”。如果没有这些条件怎么办? ISO一系列文件回答了这个问题。如果有SI单位制单位,又有国际公认的原级参考程序(即有原(一)级参考测量程序,又有国际标准物质,),其量值溯源性见图1 。 “连续比较链”是指“正确性”由低级到高级的、交替出现的测量程序和校准物,如厂家提供给临床实验室常规测量程序由同时提供的产品校准物校准,而产品校准物由高一级的测量程序定值,此高一级的测量程序由更高一级的校准物校准,以次类推,直至“一定的参考标准”,即国际公认的参考物质和参考测量程序。上述比较链又称溯源链。每一次结果传递均带来一定的不确定度。 三、稿清楚日常遇到的一些概念问题 临床上对一些概念必需搞清楚,如测定方法、标准物质、检测(分析)系统等。测定方法有: 决定性方法(definitive method):经详细研究尚未发现不准确度或不确定性原因的方法。 参考方法(reference method):经详细研究证明其不准确度与不精密度可以忽略的方法。 常规方法(routine method):可满足临床需要的日常使用的方法。我们对一些项目的常规方法比较了解,但对该项目的上一级方法未必清楚吧。 对于标准物质、校准物、质控物应有充分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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