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风电上网电价敲定

海上风电上网电价敲定
海上风电上网电价敲定

海上风电上网电价敲定

2014年06月17日

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海上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就海上风电上网电价做出明确规定,对非招标的海上风电项目,区分潮间带风电和近海风电两种类型确定上网电价。2017年以前(不含2017年)投运的近海风电项目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85元(含税,下同),潮间带风电项目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75元,这与之前各方预测的上网电价0.8元基本符合。

我国海上风能资源丰富,风电项目今年更是加大审批力度,据了解目前已有多个海上风电项目获批开工或即将开工,包括上海东海大桥二期海上风电场、福建莆田南日岛海上风电场、江苏如东潮间带风电场、福建莆田平海湾海上风电场、江苏大丰海上风电特许招标权项目、江苏如东海上风电场、广东珠海桂山海上风电场。总装机容量约156万千瓦,是过去数年累计安装量的三倍,海上风电电价出台后将加快各地海上风电的建设速度。

在发改委确定海上风电上网电价前,已有部分地方政府出台扶持政策促进海上风电发展,上海于5月4日发布的新能源发电补贴政策中提出对海上风电补贴每千瓦时0.2元,是陆上风电的两倍。

《通知》还指出,要鼓励通过特许权招标等市场竞争方式确定海上风电项目开发业主和上网电价,通过特许权招标确定业主的海上风电项目,其上网电价按照中标价格执行,但不得高于以上规定的同类项目上网电价水平。

对于2017年及以后投运的海上风电项目上网电价,国家发改委将根据海上风电技术进步和项目建设成本变化,结合特许权招投标情况研究制定。

2019~2020年风电价格政策(风电上网电价政策)解读

2019~2020年风电上网电价政策解读2019年5月24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得通知》(发改价格〔2019〕882号),对陆上风电与海上风电上网电价政策予以完善,有利于落实国家风电平价上网目标,科学合理引导风电投资,实现资源高效利用,推动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政策出台背景 价格机制就是支持风电产业发展得核心政策之一.我国于2009年确定了分四类资源区得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机制,2014年确定了海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其中,标杆电价与燃煤标杆价格得差额,由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分摊解决。 对于风电上网电价水平得确定,主要就是考虑项目得投资成本、资源状况、技术水平等因素。同时,根据产业技术进步与成本下降情况,我国对上网电价实行了定期评估与下调得补贴退坡机制。2015年~2018年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分别四次下调了风电标杆上网电价. 固定电价机制得实施极大激励了风电产业得规模化发展;同时,电价定期评估与下调机制,给予了投资企业合理得收益预期,避免了产业得大起大落,促进产业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十年间,我国风电年均装机规模增速约26%,保障了产业得整体稳定有序发展.截至2018年底,全国风电装机达到1、84亿千瓦,累计规模连续9年领跑全球。在规模发展带动下,我国风电装备制造

水平与研发能力持续进步,形成了较完整得风电装备制造产业链。从总体来瞧,价格支持政策已经扶持我国风电产业实现了规模化发展,形成了较完备得产业技术体系,实现了政策制定得初衷。 现阶段,我国风电产业已改变传统以扩大规模为主得快速发展模式,向提质增效得精细化方向发展。结合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关于风电实现平价上网得目标要求,2019年~2020年,在价格机制方面,亟需加快风电补贴退坡步伐,结合行业总体竞争性配置要求,改变传统固定上网电价机制,通过竞争方式确定上网电价,推动产业持续技术进步与成本下降,实现风电产业得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政策主要内容 (一)电价机制由标杆上网电价调整为指导价 为有效降低发电成本,推进风电产业尽快实现平价上网,2019年起我国风电项目将全面采取竞价方式配置资源,其中申报电价将作为重要得评分因素。即风电项目得上网电价不再就是固定得标杆上网电价,而就是通过竞争方式确定其上网电价水平。在此背景下,有必要改变现有电价机制,将风电标杆上网电价调整指导价,作为企业申报上网电价得上限,为风电项目得竞争性配置开展提供价格依据。 (二)陆上风电上网电价调整幅度对接平价上网步伐 1、价格水平

关于规范电能交易价格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474号)

关于规范电能交易价格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09]2474号) 2009年10月26日16:29发改委网站【大中小】【打印】共有评论0 条 发改价格[2009]2474号 关于规范电能交易价格管理等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物价局,各区域电监局、城市电监办,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电能交易价格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促进电力资源优化配置,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的交易价格 (一)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后,除跨省、跨区域电能交易及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其上网电量一律执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上网电价。 (二)发电机组进入商业运营前,其调试运行期上网电价按照当地燃煤发电机组脱硫标杆上网电价的一定比例执行。其中,水电按照50%执行,火电、核电按照80%执行;水电以外的可再生能源发电机组自并网发电之日起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批复的上网电价。电网企业据此支付购电费,并计入购电成本。 (三)发电企业启动调试阶段或由于自身原因停运向电网购买电量时,其价格执行当地目录电价表中的大工业类电度电价标准。 (四)燃煤发电机组安装脱硫设施、具备在线监测功能且运行正常的,已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自环保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执行脱硫加价;环保部门不能按时验收的,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商环保部门通知电网企业,自发电企业向环保部门递交验收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后执行脱硫加价;经环保部门验收不合格的,相应扣减已执行的脱硫加价。发电企业向环保部门递交验收申请时应抄送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和电力监管机构,并抄录电能表起始表示数。

我国风电电价构成与变动分析报告

我国风电电价构成及变动分析 一、概念界定 目前,对于风电电价的分析经常会提到两个常用的概念,一是目标电价,二是基准电价。因此,在进行风电电价分析之前有必要首先对这两个概念进行界定。 (一)目标电价 目标电价的基本含义是指当风电厂在一系列政策和措施的作用下,其上网电价达到或相当于新建火电平均上网电价时的电价,即称之为风力发电的目标电价。目标电价并不是价格分类上的一个类别,而仅仅是为了适应研究分析而设定的一个虚拟价格。它的高低主要取决于火电电价的水平的变动,因此,时期不同,目标电价也不同。另外,目标电价还存在地区上的差异,因此,地区不同,上网电价亦不同。 目标电价的确定实际上就是确定全国火电平均电价。一般来说,选择目前全国最常见的主力机型之进行计算,使结果具有较大的代表性。 国家计委能源研究所在2002进行的《中国风力发电经济激励政策》研究中选择无脱硫设施的燃煤机组为比较对象,并将其上网电价设定在0.35元 /kWh。

这就是说,如果风力发电上网电价能降低到0.35元/kWh,即意味着风力发电达到了可以同常规火力发电相竞争的水平。这一电价,即为风力发电的目标电价。 (二)基准电价 基准电价是指在不考虑任何优惠政策、完全按照商业化方式运行条件下的上网电价。要正确确定基准电价,首先需要设计一个既能反映现实情况、又能代表未来发展方向的方案,以便为进一步的计算分析和比较提供科学的基础。在研究中首先确定基准方案及其参数,在这个过程中要考虑机组的大型化和风电场的大型化的趋势。 国家计委能源研究所在2002进行的《中国风力发电经济激励政策》研究中假定风电场规模为100MW,选用167台单机容量为6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进行测算,结果是:发电成本0.32元/kWh(20年平均),平均含税电价0.642元/kWh(20年),平均不含税电价0.548元 /kWh(20 年)。 二、风电电价的构成和影响因素 (一)风电电价的构成 中国现行的财务核算体制下,风电电价由以下部分构成: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上网电价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 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3]19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神华集团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与环保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51号),决定在保持销售电价水平不变的情况下适当调整电价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有关省(区、市)燃煤发电企业脱硫标杆上网电价,具体降价标准见附件1。各地未执行标杆电价的统调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同步下调。 二、适当降低跨省、跨区域送电价格标准,具体降价标准见附件2。 三、在上述电价基础上,对脱硝达标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分钱;对采用新技术进行除尘、烟尘排放浓度低于30mg/m3(重点地区低于20mg/m3),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2分钱。 四、适当疏导部分地区燃气发电价格矛盾。提高上海、江苏、浙江、广东、海南、河南、湖北、宁夏等省(区、市)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用于解决因存量天然气价格调整而增加的发电成本。具体调价标准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从紧制定,并报我委备案。

五、将向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以外的其他用电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由每千瓦时0.8分钱提高至1.5分钱(西藏、新疆除外)。 六、以上电价调整自2013年9月25日起执行。 七、请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组织电网经营企业和发电企业严格贯彻执行上述调价措施。同时,不得超越价格管理权限另行降低发电企业上网电价,不得自行降低对电力用户尤其是高耗能企业的销售电价。 附件:1、各省(区、市)统调燃煤机组上网电价调整表 2、有关跨省、跨区域送电价格调整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3年9月30日

风电项目电价、电量和电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 风电电价、电量和电费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风电厂的电价、电量和电费管理工作是生产运营工作的重点。为了切实加强各风电厂的电价、电量和电费管理,不断提高风电项目经济效益,保证公司风电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本着客观、公正、注重效益和循序渐进的原则,结合公司和风电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风电厂电价、电量和电费的管理。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三条安全生产部负责与当地电力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协议),要在首台风机并网发电一个月以前和当地电力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协议)》,并按照当地电力公司规定完成商业化运营前的准备工作。 第四条风电厂负责风电厂发电量、上网电量的统计、分析和管理工作,确保结算电量和电量日报、月报、年报中各项数据准确无误,在关口表抄表日后两天内对上网电量数据进行核对和确认。

第五条财务部负责按照财务部确认的电量数据进行电费结算工作。在电量数据出来后,经办人员应主动和电力公司确认上网电量收入,并及时向电力公司提交合格发票,办理结算手续,确保电费及时到账。 第三章引用标准 《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 内蒙古发改委电价批复文件 《购售电协议》 第四章内容与要求 风电厂电价、电量和电费管理工作是互相关联、有机统一、对项目经营效益起着决定性意义的重要工作,只有三项工作都做好了,项目收益才能有保证。因此,对于电价、电量和电费的管理工作需要统筹考虑。 第五章电价管理 第六条风电厂电价包括上网电价(即:销售电价)和下网电价(即:外购电价)两部分。 第七条上网电价管理

(一)上网电价政策:按照目前政策,风电厂上网电价由国家发改委统一审批。批准后的上网电价一般由当地脱硫燃煤机组标杆电价和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两部分组成。其中脱硫燃煤机组标杆电价由公司与当地电力公司签定的《购售电协议》确定,电费由当地电力公司直接支付。可再生能源补贴电价为批复上网电价和标杆电价的差值,电费由财务部定期核算后由当地电力公司转为支付。 (二)上网电价申报:风电厂要在项目核准后第一时间向当地有关部门进行电价核算和申报工作。 (三)上网电价批复:公司要明确专人跟踪电价申报程序,并保证在首台风机并网发电前两个月取得电价批复文件。 (四)下网电价管理:目前各地方对于风电厂下网电价还没有统一的政策,一般由风电厂与当地电力公司营销部门谈判确定。在电价谈判时,应该首先争取“非工业和普通工业”电价类别。 (五)签订购售电合同(协议):风电厂要在首台风机并网发电一个月以前和当地电力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协议)》,并按照当地电力公司规定完成商业化运营前的准备工作,比如:需要向电力公司提供项目和电价的支持性文件、办理发电许可证、进行入网安全性评价验收等。要避免因准备不足被电力公司执行临时电价,造成不必要的电费收入损失。 (六)如由于客观原因,风机在调试期内必须执行临时电价的,

东北电网销售电价表

附件一: 东北电网部分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表 装机容量上网电价序号企业名称 万千瓦元/千瓦时一辽宁 1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电厂1400.4142 2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1200.4142 3辽宁清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7、8号机组400.4142 4辽宁能港发电有限公司400.4142 5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丹东电厂700.4142二吉林 1国电双辽发电有限公司3、4号机组600.3857 2大唐长山热电厂9号机组200.3727 3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2号机组400.3827 4国电吉林龙华公司吉林热电厂10、11号机组440.3827 5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浑江发电公司5、6号机组41.50.4057三黑龙江 1华电能源富拉尔基发电总厂1200.3521 2华电能源牡丹江第二发电厂5-7号机组620.3887 3国电双鸭山发电有限公司1-4号机组830.3478

附件二: 单位:元/千瓦时最大需量变压器容量元/千瓦/月元/千伏安/月 0.50000.49000.49000.49000.88960.87960.87760.86960.65560.64560.64360.63560.56060.55760.54760.53460.52463322电石、电解烧碱、合成 氨、电炉黄磷生产用电 0.55060.54760.53760.52460.51463322中小化肥生产用电 0.43360.43060.42060.407622150.49460.48460.48260.47461、辽宁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电度电价 基本电价一、居民生活用电 三、大工业用电 四、农业生产用电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 其中:中小化肥生产用电 注:1.上表所列价格,均含农网还贷资金2分钱,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4分钱。 2.农业排灌、抗灾救灾、中小化肥生产用电,按上表所列相应分类电价降低2分钱(农网还贷资金)执行。 3.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83分钱,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05分钱。 4.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其中:居民生活用电0.1分钱,其他各类用电0.8分钱。 5.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其中:居民生活用电1.5分钱,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1.1分钱,大工业用电0.7分钱。 未开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的地区不得征收。 6.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 其中1千伏以下1-10千伏 20千伏35-110千伏以下110千伏220千伏及以上用电分类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1101号

发改价格[2011]1101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电价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电力公司,各区域电监局、省电监办,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三峡集团公司: 为补偿火力发电企业因电煤价格上涨增加的部分成本,缓解电力企业经营困难,保障正常合理的电力供应,经商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决定适当调整电价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当提高火电企业上网电价 (一)重点提高山西等15个省(市)统调火电企业上网电价。综合考虑煤炭价格上涨对火电成本的影响及发电设备利用情况等因素,对山西等15个省(市)统调火电企业上网电价适当提高。具体提价标准每千瓦时分别为:山西3.09分钱、青海3分钱、甘肃2.68分钱、江西2.62分钱、海南2.53分钱、陕西2.52分钱、山东2.45分钱、湖南2.39分钱、重庆2.28分钱,安徽、河南、湖北各2分钱,四川1.5分钱、河北1.49分钱,贵州1.24分钱(其中0.46分钱用于提高脱硫加价标准)。上述省市燃煤发电企业标杆上网电价同步调整。甘肃、陕西、安徽三省高于标杆电价的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具体调整标准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确定。 (二)对上述15个省(市)以外的其余省(区、市)统调火电企业上网电价小幅提

高,燃煤发电企业标杆上网电价同步调整。其中,广西、云南省(区)燃煤发电企业脱硫加价标准每千瓦时分别提高0.5分钱和0.3分钱;北京、上海、江苏、浙江4个省(市)燃气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分别提高1分钱、3.6分钱、3.6分钱和3.6分钱;青海、广东、福建省燃气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暂不调整。其他省(区、市)燃气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提价标准与当地燃煤发电企业相同。 (三)酌情提高部分省(市)经营困难的统调电厂上网电价。对吉林等部分省(市)低于当地标杆电价的统调电厂上网电价适当多调。广东省云浮、韶关、坪石电厂上网电价提价标准最高不超过每千瓦时1.5分钱,具体由广东省物价局下达。为鼓励河南义马铬渣电厂按规定焚烧铬渣,减少对当地环境的损害,将该电厂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3.0分钱(必须按规定焚烧铬渣)。 有关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具体调整标准见附件一、附件二。 (四)适当提高跨省、跨区域送电价格标准。具体见附件三。 二、核定和调整部分水电企业上网电价 (一)核定贵州石垭子、海南大广坝二期水电站临时结算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分别为0.293元和0.39元。 (二)三峡地下电站投入商业运营后,三峡电站送湖北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2506元,送其他地区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19分钱。三峡电站送电至各地的落地电价相应调整。 (三)为缓解水电企业经营困难,将贵州省统调水电站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3分钱;湖南省挂治、三板溪水电站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36元,凌津滩、洪江、碗米坡水电站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336元;广西岩滩、甘肃大唐麒麟寺、重庆中电狮子滩水电站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1612元、0.26元和0.3元。

2019~2020年风电价格政策(风电上网电价政策)解读

2019~2020年风电上网电价政策解读 2019年5月24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882号),对陆上风电和海上风电上网电价政策予以完善,有利于落实国家风电平价上网目标,科学合理引导风电投资,实现资源高效利用,推动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政策出台背景 价格机制是支持风电产业发展的核心政策之一。我国于2009年确定了分四类资源区的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机制,2014年确定了海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其中,标杆电价与燃煤标杆价格的差额,由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分摊解决。 对于风电上网电价水平的确定,主要是考虑项目的投资成本、资源状况、技术水平等因素。同时,根据产业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情况,我国对上网电价实行了定期评估和下调的补贴退坡机制。2015年~2018年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分别四次下调了风电标杆上网电价。 固定电价机制的实施极大激励了风电产业的规模化发展;同时,电价定期评估和下调机制,给予了投资企业合理的收益预期,避免了产业的大起大落,促进产业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十年间,我国风电年均装机规模增速约26%,保障了产业的整体稳定有序发展。截至2018年底,全国风电装机达到1.84亿千瓦,累计规

模连续9年领跑全球。在规模发展带动下,我国风电装备制造水平和研发能力持续进步,形成了较完整的风电装备制造产业链。从总体来看,价格支持政策已经扶持我国风电产业实现了规模化发展,形成了较完备的产业技术体系,实现了政策制定的初衷。 现阶段,我国风电产业已改变传统以扩大规模为主的快速发展模式,向提质增效的精细化方向发展。结合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关于风电实现平价上网的目标要求,2019年~2020年,在价格机制方面,亟需加快风电补贴退坡步伐,结合行业总体竞争性配置要求,改变传统固定上网电价机制,通过竞争方式确定上网电价,推动产业持续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实现风电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政策主要内容 (一)电价机制由标杆上网电价调整为指导价 为有效降低发电成本,推进风电产业尽快实现平价上网,2019年起我国风电项目将全面采取竞价方式配置资源,其中申报电价将作为重要的评分因素。即风电项目的上网电价不再是固定的标杆上网电价,而是通过竞争方式确定其上网电价水平。在此背景下,有必要改变现有电价机制,将风电标杆上网电价调整指导价,作为企业申报上网电价的上限,为风电项目的竞争性配置开展提供价格依据。 (二)陆上风电上网电价调整幅度对接平价上网步伐 1.价格水平

转发自治区发改委关于调整区内部分地州销售电价的通知

转发自治区发改委关于调整区内部分地州销售电价的通知 哈地发改价格〔2008〕38号 哈密地区电业局: 现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区内部分地州销售电价的通知》(新发改能价[2008]126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同时 调整后电价的峰、谷电价,严格按照《哈密地区峰、谷电价表》(附件)的价格执行。 附件:《关于调整区内部分地州销售电价的通知》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 关于调整区内部分地州销售电价的通知 新发改能价[2008]1260号 伊犁州计委,各地、州、市发展改革委,新疆电力公司: 近年来,我区电网基本建设与技术改造投入较大,需要疏导的电价矛盾较多,为缓解电网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保障电力供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电力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电〔2008〕20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自治区研究决定对伊犁、博州、阿勒泰、塔城、哈密、巴州、阿克苏、喀什、克州、和田等地州的部分类别销售电价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为解决近年来电网基本建设还本付息问题,伊犁、博州、阿勒泰、塔城、哈密、巴州、阿克苏、喀什、克州、和田等地州平均销售电价提高2分/千瓦时,各电网具体销售电价详见附件。此次调价对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和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不做调整,由其它电量平摊。 二、在用电分类中增设大工业用电类别。适用范围:凡以电为原动力或以电冶炼、烘焙、熔焊、电解、电化的一切工业生产,受电变压器总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用电。大工业用电电价由电度电价和基本电价两部分构成。 在大工业用电类别下设置电炉铁合金、电解烧碱、合成氨、电炉钙镁磷、电炉黄磷、电石等用电子类别。 三、具备条件的电网,实行峰谷电价和分电压等级电价。

山西省电网销售电价表2017年

附件一: 山西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 用电分类 电度电价基本电价 不满 1千伏 1-10 千伏 20 千伏 35-110 千伏以下 110-220 千伏 220千伏 及以上 最大需量变压器容量 元/千瓦·月元/千伏安·月 一、居民生活用电0.4770 0.4670 0.4670 0.4670 二、一般工商业用电0.6963 0.6763 0.6703 0.6613 其中:中、小化肥生产用电0.5869 0.5669 0.5609 0.5519 三、大工业用电0.5292 0.5212 0.5092 0.4992 0.4942 36 24 其中电解烧碱、合成氨、电炉黄磷生产用电0.5162 0.5082 0.4962 0.4862 0.4812 36 24 电石生产用电0.5062 0.4982 0.4862 0.4762 0.4712 36 24 中、小化肥生产用电0.5162 0.5082 0.4962 0.4862 0.4812 36 24 四、农业生产用电0.5002 0.4852 0.4792 0.4702 其中非贫困县深井及高扬程农业排灌用电0.4402 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0.3492 0.3392 0.3352 0.3292 提黄灌溉用电(特定泵站)0.07 五、趸售用电0.3404 注:1、上表所列价格,除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趸售用电外,均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7分钱。 2、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趸售用电外,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其中:居民生活用电1分钱,一般工商业用电0.8分钱(中、小化肥生 产用电0.7分钱),大工业用电0.5分钱(电炉铁合金、电解烧碱、合成氨、电炉钙镁磷肥、电炉黄磷、电石生产用电0.4分钱)。 3、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其中:居民生活用电0.1分钱,其他用电1.9分钱。 4、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32分钱。 5、上表所列价格,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05分钱。 6、污水处理生产用电,受电变压器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执行上表所列大工业用电分类电价标准。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南方电网电价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南方电网电价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9]2926号 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省(区)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电力公司,南方电监局,昆明、贵阳电监办: 为疏导电价矛盾,完善电价结构,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经商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决定适当调整电价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发电企业上网电价 (一)为合理反映燃煤电厂投资、煤价、煤耗等情况变化,适当调整统调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水平。广东省统调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下调0.8分钱,其他燃煤机组同步下调;海南省统调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上调0.32分钱;云南省统调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上调0.7分钱,现行上网电价低于标杆电价的机组,同步上调。 (二)为合理补偿燃煤电厂脱硫成本,将贵州燃煤发电机组脱硫加价标准由每千瓦时1.5分钱调整为1.7分钱。 (三)为促进水电站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缓解水电企业亏损严重、更新改造资金不足等问题,适当提高部分水电企业的上网电价。云南省鲁布革、以礼河、大寨、西洱河、绿水河、六郎洞等原厂网分离电厂平水期和枯水期上网电价的上浮幅度由10%提高至20%,丰水期电价保持不变。云南省单机容量25万千瓦以下中小水电站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7分钱。海南省大广坝水电站、牛路岭水电站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分别提高1分钱、2分钱。广西长洲水电站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分钱。广东省南告、潭岭、新丰江、枫树坝、流溪河、南水、长湖、长潭水电站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2分钱。贵州省洪家渡、鱼塘、普定、引子渡、光照、

清溪水电站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5分钱,红枫、索风营、大花水电站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2分钱。 (四)由于水电项目开发的政策环境变化较大,新建水电暂停执行我委核定的水电标杆电价。贵州构皮滩水电站和思林水电站暂执行临时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277元;云南小湾水电站暂按每千瓦时0.300元结算;广西龙滩水电站上网电价按每千瓦时0.307元执行。 (五)同意广东南海发电一厂、汕头万丰电厂、坪石发电厂3号机上网电价每千瓦时分别提高1.5分钱、1.5分钱、2分钱。 二、理顺发电企业上网电价与销售电价关系。2008年8月全国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提高影响电网企业增加的购电成本,通过调整销售电价予以疏导。 三、根据可再生能源发展需要,按照《可再生能源法》和《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有关规定,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提高到每千瓦时0.4分钱。 四、各省(区)销售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2分钱,暂用于解决电网企业“一户一表”改造投资还本付息等问题。 五、适当提高电网销售电价。有关省(区)销售电价平均提价标准每千瓦时分别为:广东省1.90分钱、广西自治区2.40分钱、云南省2.28分钱、贵州省2.61分钱、海南省3.45分钱。各类用户调价后具体电价标准见附件一至附件五。 六、进一步优化销售电价结构。同意广东省缩小商业与非普工业用电价差,扩大峰谷电价比价,拉大电压等级差价;广西自治区商业与非普工业用电价格合并为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类别;贵州省缩小商业与非普工业和非居民照明用电价差。 七、以上电价调整自2009年11月20日起执行。其中,电力用户11月20日后

全国各省区销售电价表

全国各省区电价表2017年8月18日

目录 1.脱硫燃煤标杆电价 ............................... 1.1燃煤标杆电价上调省份............................... 1.2燃煤标杆电价未上调省份............................. 2.销售电价 ....................................... 2.1新疆 .............................................. 2.2青海 .............................................. 2.3甘肃 .............................................. 2.4江苏 .............................................. 2.5内蒙 .............................................. 2.6安徽 .............................................. 2.7山东 .............................................. 2.8河南 .............................................. 2.9江西 .............................................. 2.10山西 ............................................. 2.11云南 ............................................. 2.12黑龙江 ........................................... 2.13吉林 ............................................. 2.14辽宁 ............................................. 2.15天津 ............................................. 2.16河北 ............................................. 2.17陕西 .............................................

标杆电价下风电项目投资收益分析

标杆电价下风电项目投资收益分析 摘要:简析“十一五”期间我国风电发展现状,对我国不同区域2010年风电工程造价进行分析测算,对现行标杆电价机制下风电项目投资效益进行评价,分析了风电投资成本、发电设备年利用小时数、贷款利率等因素变化对投资收益的影响,提出了加强投资管理,规避资源风险、市场风险以及政策风险,确保投资收益的建议。 关键词:风电,投资效益,工程造价,风险 0 引言 “十一五”期间,在相关政策的推动下,我国风电产业发展迅速,风电可有效地协助满足日益增长的电力需求和节能减排要求,国内风电装机容量以年均近100%的速度增长,远远超过全球风电累计装机容量年均27.4%的增长率。随着风电装机规模的扩大,风电进一步发展面临的制约因素已从“十一五”初期机组设备制造能力的制约转变为风电并网和市场消纳能力的制约,部分地区风电限电现象日趋频繁的同时,风电设备价格也不断下降,二者共同影响风电经济性变化。2011年围家宏观管理部门对风电行业加强了调控与监管,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也将对风电发展及项目投资的经济性产生一定的影响[1-7]。 基于公开发布的数据,文中估算了2010年我国风电项目造价,重点分析了现行风电标杆电价机制下的风电投资收益及其主要影响因素,提出风电投资应关注资源风险、市场风险以及政策风险等,加强投资管理,提高投资收益[8-11]。 1 “十一五”期间风电发展基本情况 1.1 装机容量与上网电量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全国(不含港、澳、台地区,下同)共建设802个风电场,累计吊装风电机组32400台,吊装容量达到4146万kW,并网运行容量3131万kW,占全国发电总装机容量的3%,其中近90%的并网风电分布于蒙西、蒙东、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甘肃、新疆、宁夏等“三北”地区以及江苏和山东等沿海地区[8,12]。 2010年我国风电上网电量490亿kW·h,约占全国总发电量的1.2%,风电机组平均年利用小时数达到2097h。上述11个地区的风电上网电量453亿kW·h,占全国风电总上网电量的92.5%,风电机组年利用小时数为1911~2356 h。 1.2 主要风力发电投资商情况 截至2010年年底,全国共有80多家风电投资开发企业成立了近900个项目公司。中央企业仍是风电投资的主体,2010年,五大发电集团风电装机容量占全国风电建设总容量的62.2%,其中,国电集团以装机800.1万kW位列国内风电装机排名首位,华能集团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的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7]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保证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的合理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和《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经商国家电监会,我委研究制定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对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委。 附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七年一月十一日附件: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产业的发展,保证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合理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和《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可再生能源发电是指风力发电、生物质能发电(包括农林废弃物直接燃烧和气化发电、垃圾焚烧和垃圾填埋气发电、沼气发电)、太阳能发电、海洋能发电和地热能发电。本办法所称可再生能源附加是指为扶持可再生能源发展而在全国销售电量上均摊的加价标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2006年1月1日之后核准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含接网工程)及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 第四条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调配遵循权责明确、管理规范、公开透明、操作简便的原则。 第五条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收取范围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统一核定,并根据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调配、平衡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监管。 第六条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由省级电网企业(东北电网公司和华北电网公司视同省级电网企业,西藏自治区除外)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统一核定的标准和范围随电费向终端用户收取并归集,单独记账,专款专用。 第七条省级电网企业应收取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按以下公式计算,并作为电价附加调配的依据:

实用文库汇编之~2020年风电价格政策(风电上网电价政策)解读

作者:于椅上 作品编号:785632589421G 101 创作日期:2020年12月20日 实用文库汇编之2019~2020年风电上网电价 政策解读 2019年5月24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完善风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882号),对陆上风电和海上风电上网电价政策予以完善,有利于落实国家风电平价上网目标,科学合理引导风电投资,实现资源高效利用,推动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政策出台背景 价格机制是支持风电产业发展的核心政策之一。我国于2009年确定了分四类资源区的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机制,2014年确定了海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其中,标杆电价与燃煤标杆价格的差额,由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分摊解决。 对于风电上网电价水平的确定,主要是考虑项目的投资成本、资源状况、技术水平等因素。同时,根据

产业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情况,我国对上网电价实行了定期评估和下调的补贴退坡机制。2015年~2018年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分别四次下调了风电标杆上网电价。 固定电价机制的实施极大激励了风电产业的规模化发展;同时,电价定期评估和下调机制,给予了投资企业合理的收益预期,避免了产业的大起大落,促进产业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十年间,我国风电年均装机规模增速约26%,保障了产业的整体稳定有序发展。截至2018年底,全国风电装机达到1.84亿千瓦,累计规模连续9年领跑全球。在规模发展带动下,我国风电装备制造水平和研发能力持续进步,形成了较完整的风电装备制造产业链。从总体来看,价格支持政策已经扶持我国风电产业实现了规模化发展,形成了较完备的产业技术体系,实现了政策制定的初衷。 现阶段,我国风电产业已改变传统以扩大规模为主的快速发展模式,向提质增效的精细化方向发展。结合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关于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电力工业管理 【发文字号】发改价格[2013]1942号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3.09.30 【实施日期】2013.09.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3]19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神华集团公司: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与环保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51号),决定在保持销售电价水平不变的情况下适当调整电价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有关省(区、市)燃煤发电企业脱硫标杆上网电价,具体降价标准见附件1。各地未执行标杆电价的统调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同步下调。 二、适当降低跨省、跨区域送电价格标准,具体降价标准见附件2。

三、在上述电价基础上,对脱硝达标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分钱;对采用新技术进行除尘、烟尘排放浓度低于30mg/m3(重点地区低于20mg/m3),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2分钱。 四、适当疏导部分地区燃气发电价格矛盾。提高上海、江苏、浙江、广东、海南、河南、湖北、宁夏等省(区、市)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用于解决因存量天然气价格调整而增加的发电成本。具体调价标准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从紧制定,并报我委备案。 五、将向除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以外的其他用电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由每千瓦时0.8分钱提高至1.5分钱(西藏、新疆除外)。 六、以上电价调整自2013年9月25日起执行。 七、请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组织电网经营企业和发电企业严格贯彻执行上述调价措施。同时,不得超越价格管理权限另行降低发电企业上网电价,不得自行降低对电力用户尤其是高耗能企业的销售电价。 附件:1、各省(区、市)统调燃煤机组上网电价调整表 2、有关跨省、跨区域送电价格调整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3年9月30日 附件1: 各省(区、市)统调燃煤机组上网电价调整表 单位:分/千瓦时(含税)

风电的迎来标杆电价时代的思考

风电迎来标杆电价时代的思考 2009年7月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906号),对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进行了完善。文件规定,全国按风能资源状况和工程建设条件分为四类风能资源区,相应设定风电标杆上网电价。这是继200,4年火电标杆电价之后,国家推出的第二类发电上网标杆电价,通过积极的价格信号,将对全国风电领域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发挥重要的引导作用。 一、标杆价区分布情况 四类风电标杆价区水平分别为每千瓦时0.51元、0.54元、0.58元和0.61元,2009年8月1日起新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统一执行所在风能资源区的标杆上网电价;海上风电上网电价今后根据建设进程另行制定。 I类风资源区即五毛一价区,包括内蒙古自治区除赤峰市、通辽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市以外其他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伊犁哈萨克族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 Ⅱ类风资源区即五毛四价区,包括河北省张家口市、承德市;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通辽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市;甘肃省张掖市、嘉峪关市、酒泉市。Ⅲ类风资源区即五毛八价区,包括吉林省白城市、松原市;黑龙江省鸡西市、双鸭山市、七台河市、绥化市、伊春市,大兴安岭地区;甘肃省除张掖市、嘉峪关市、酒泉市以外其他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除乌鲁木齐市、伊犁哈萨克族自治州、昌吉回族自治州、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以外其他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Ⅳ类风资源区即六毛一价区,为除I类、Ⅱ类、Ⅲ类资源区以外的其他地区。

二、风电电价政策的演变 《可再生能源法》实施以来,国家有关部门已研究和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措施,先后颁布了《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7]44号)。国家通过价格政策促进和引导包括风电在内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发展,鼓励优先开发资源好的地区,有力地促进了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根据上述文件规定的原则和办法,目前,我国的风电上网电价采取的是招标价和政府定价两种方式并行的定价机制。 2003年以来实施的特许权招标政策,在风电探索发展初期,起到了促进风电行业发展的作用。按照现行招投标原则,通常应是报价最低者中标。在这种模式下,一些项目公司为了抢占风资源、进入风电领域,出现人为压价中标现象。在内蒙就曾出现了中标电价仅为每千瓦时0.382元的明显低报价。这些企业或以其身后母公司即大型能源集团为依托,靠火电等项目养风电特许权项目暂时生存下来;或以先进入风电领域为目的,暂不计项目利益盈亏。低价中标制度虽然压低了上网成本,但容易引起价格战,通过价格信号延伸到整个产业链,造成激烈竞争,投资者为了先“跑马圈地”人为低报电价,致使这类风力发电企业可能尽管处于优质风能区域,也出现了普遍亏损、无钱可赚、资源浪费的现象。而5万千瓦以下的风电项目由地方审批和组织招投标,由于风电上网电价超出火电标杆部分由全国分摊买单,现行政策对地方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又容易出现中标电价偏高的另一极端现象,造成不公平。

风电上网电价

装机容量 上网电价(含税) MW 元/千瓦时 1依兰龙源马鞍山风电场49.32依兰龙源合作林场风电场24.653依兰龙源合作林场风电场二期24.654桦南龙源横岱山西风电场45.055桦南龙源横岱山东风电场24.656桦南龙源横岱山东风电场二期20.47伊春龙源风电公司小城山风电场49.38伊春龙源少白山风电场49.59伊春龙源大白山风电场49.510海林龙源小锅盔风电场20.411抚远龙源大蜂山风电场31.512大庆龙江公司瑞好风电场49.513大唐桦南大架子山风电场一期49.514大唐桦南大架子山风电场二期49.515国华齐齐哈尔一期(富裕)风电场49.516华富风力发电公司富锦风电场二期1817华富风力发公司富锦风电场三期4818辽宁华能阜新风电场一期(高山子)100.50.6119 大安大岗子风电场一期工程49.5 20大唐吉林瑞丰公司大通风电场49.521河北张北满井风电场三期49.50.5422山西大唐国际左云五路山风电场49.50.6123 湖北九宫山风电场一期工程 13.6 0.61附件: 有关风力发电项目上网电价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省份 黑龙江 0.61 吉林 0.61

装机容量 上网电价(含税) MW 元/千瓦时 序号 项目名称 省份 24大唐赤峰克旗达里四期4925大唐赤峰克旗达里五期49 26赤峰克旗大黑山风电项目49.527赤峰克旗大光顶山风电项目49.528锡盟阿旗灰腾梁风电场B区二期项目 49.529锡盟阿旗灰腾梁风电场A区一期项目49.530锡盟太旗贡宝拉格风电场一期项目49.5 31二连浩特市风电场2032大唐多伦风电项目 30.633乌拉特中旗龙源川井风电场三期49.534 南阳方城风电 23.25 35大唐三门峡黄河风电场一期工程25.536 国投白银捡财塘风电场 45 37大唐白银景泰兴泉风电场4538华能中电长岛风电场27.239鲁能荣成风电场1540栖霞润霖风电26.4541长岛联凯风电1242华能中电威海风电19.5 43国华瑞丰荣成风力发电48.7544烟台海阳东源风电1545莱州鲁能风电48.7546大唐莱州风力发电49.547华电莱州风电 40.548 福建平潭长江澳二期风电场 100 0.585 内蒙古西部 甘肃 0.54 0.51 0.61 山东 0.61 河南 内蒙古东部 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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