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计划和对分包队伍的管理措施

分包计划和对分包队伍的管理措施
分包计划和对分包队伍的管理措施

分包计划和对分包队伍的管理措施

第一节承包人自行施工分包管理计划

我公司基础、钢结构及外装饰施工采用常年合作的有建制专业分包单位,租赁公司、保障部门配合施工。

第二节分包管理措施

我单位针对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分包管理规定及与分包商的配合措施,在分包队伍进场前,对其进行宣导。使其了解总承包单位的意图,以便更好的配合。具体与分包上的配合措施及对分包队伍的管理规定如下:

一、分包管理组织机构框图

本工程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分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分包队伍的管理及协调。

二、进场程序

1.所有按协议或合同进入现场施工的分包队伍均应按本程序规

定依次履行各项手续。

2.进场前一周内应由各分包方驻现场代表按总包要求提供进场人员花名册和有关证件复印件(身份证、健康证、暂住证、就业证、注册证),经总包安全质量部审核合格后通知进场,并通知现场警卫,分包方应在约定时间进入现场,并保证按经审核的花名册人员如数进场。总包可随时对分包方进场人员进行检查。

3.分包方应按苏州市外来人员有关管理规定,专业工种组织进场人员进行体检或出示年度健康证,如检查身体不合格者或不能出示健康证者,请自愿退场,如有违反本规定者,总包方有权予以罚款和强行清退。

4.各分包方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照总包方的具体安排及现场允许的情况下可适当给予安排办公用房和工具用房,但分包方应严格遵守总包方的各项管理规定,违反规定按处罚细则处理。

5.分包方应按本规定之二《教育培训规定》进行入场教育后方能正式开始施工。

6.分包方进入现场后,请严格按照本规定所有文件执行。

7.甲方指定分包根据合同交纳管理押金方可进场施工。

三、教育培训

(一)目的

保证进入现场的人员了解现场实况,了解国家、苏州市、本公司和本项目经理部的管理法规、制度;掌握必要的安全、质量知识,提高自我防护及安全意识,提高质量意识。自觉遵守现场纪律,维护本企业形象,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二)实施处罚

1.总包教育培训主管部门为安全质量部和施工技术部,负责根据各分包方进场实际情况,按教育培训大纲安排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分包方经培训合格后方准正式进入现场。

2.教育培训的内容按阶段划分为:

——入场教育

——工程施工过程中教育(详细内容见教育培训大纲)

3.教育培训大纲

4.实施及处罚

(1)分包驻现场代表是教育培训程序第一负责人,无论是成建制进场或零星人员,进场均须按进场程序规定履行手续,经过进场教

育培训合格后才能开始正式施工。

(2)各分包方应根据自身所从事或所承担工作内容编制施工过程中教育培训计划,并于进场后两周内报至总包施工技术部,经审查批准后组织实施。

(3)由分包自行组织的现场教育培训应做好记录并报总包安全质量部备案,教育内容及课时不得少于本制度教育培训大纲规定。

(4)分包方应保证现场依据实施的各类有效法规、规范及文件作为教育培训的教材及工作标准和依据。

(5)分包方应按合同规定保证具有足够数量符合资质的人员进场,并提供相应资质证明,总包不负责分包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取证培训。未经培训上岗或操作人员素质与所报岗位证书不符合者将予以各分包方500元/人.次罚款,并立即清退该人员出场。

(6)在岗人员中间转岗应经过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并报证明材料至总包安全质量部,违者同(5)执行。

(7)分包人员变动必须随时将变动情况通报总包安全质量部和施工技术部,经教育培训后方准人员进场,任何未经教育培训的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按150元/人.次罚款。

(8)总包施工技术部每月30日收集各分包本月教育记录并进行检查,分包驻现场代表应亲自参加。

四、消防安全保卫管理规定

(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本办法,分包在进场与总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签订安全、治安、消防、交通安全协议书。

(二)治安保卫

1.分包单位人员必须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及国家、苏州市有关法律法规。

2.分包单位使用的外来人员必须符合《苏州市外来人口管理规定》,做到手续齐全、无犯罪嫌疑人,并按市有关规定办理各种证件。 3.施工人员出入现场必须佩带本人出入证(左胸),接受保安检查。

4.任何单位或个人携物出门必须由设备物资部开具的出门条,经值班警卫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

5.外来人员参观、会客、探友人员必须持有关证件到警卫室办理来客登记,值班警卫经请示允许后方可放入,出门必须持有被探访人签字的会客条。

6.任何人不得翻越围墙及大门,不得扰乱门卫秩序。

7.集体宿舍不得男女混住,不得聚众赌博、不得酗酒闹事,不得卧床吸烟,不得私自留宿外来人员。

8.办公室、宿舍内不得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以防被盗。 9.贵重工具、材料(如电锤、电钻和贵重材料),要有专库存放、专人看管,夜间要有人值班,做好登记记录。

10.分包单位财务部存放现金、印章要存放在保险柜里,要有防盗措施。并接受总包单位定期检查。

11.分包单位要定期对职工进行法制教育,要遵纪守法,不得打架斗殴,不得盗窃、损坏公共财物,并教育工人遵守现场各种规章制度,按章办事,爱护现场消防设备及器材。

12.分包单位应于承包项目完成后一周内组织施工人员退场,退场前将出入证交总包安全质量部,做到来去有据、管理有序,如不交回出入证者,将按罚则予以处罚。

13.重大节日及会议期间,分包单位必须安排领导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值班表应报总包安全质量部备案。

(三)消防保卫

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不得随便动用明火,施工用火必须在使用前报总包施工技术部批准,凭施工技术部批准动火通知单再到安全质量部消防员处开具动火证方可操作。

2.电气焊割作业必须符合公司《电气焊作业操作规程》

3.分包单位木工棚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刨花、木屑、锯末应及时清理,做到工完场清,不允许在棚内存防大量成品、半成品。易燃物品存放库房要设专人负责,并在库房门口要有明显的标识,专职人员下班前应断电、关窗、锁门。

4.分包单位电气焊、油漆化工、防水等项目要有措施方案,并应有书面防火安全交底,无方案无交底不允许施工,防火方案应经总包安全质量部安全员和消防员审核备案。

5.油漆化工材料配料操作不得在仓库内进行,违反本规定按罚则处理。

6.不允许在建筑物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7.施工现场确需使用电炉、电热器具时,要有施工技术部提供的安全技术资料,经现场临电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使用。

8.分包单位物资仓库要有专人看管,并设明显的防火标志和防火负责人,配备足够及有效的消防器具。

9.库房内各种材料要按性质及危险性分类存放。具有自燃、易燃、易爆的物品及化学物品不得混放。

10.库房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严禁吸烟、明火作业、取暖,易燃库房内不得留宿人员,严禁使用60W以上功率灯具。

11.易燃、易爆及剧毒危险品进入现场,必须由安全员和消防员进行登记,统一配备消防器材,并设专人看管,严格执行领用手续。 12.库房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灭火常识,会使用灭火器材,下班前应对灯、闸、锁进行认真检查。

13.分包单位要根据总包单位要求在正式开始施工前组建义务消防队员,并接受总包方所组织的业务学习及培训。

14.认真贯彻执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和《企业治安保卫责任制规定》。

15.分包方应设一名领导专门负责现场消防保卫及安全工作,并参加总包方组织的例行大检查。

16.偷盗工程物资或成品者,按所偷盗的10倍予以处罚外,还应罚款200--2000元,并开除。

(四)现场检查

总包方消防员除组织分包单位对现场进行日常检查外,还应定期组织分包单位人员进行大检查(每月进行两次),分包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对总包方提出的各类隐患必须在限期内整改完毕。

(五)处罚办法

1.违反本办法第二款中任何一条给予分包方罚款100--1000元。 2.违反本办法第三款中任何一条者给予分包方罚款1000--10000元,并按造成损失大小给予处罚,并追究分包方现场代表责任。

3.对总包方提出的限期整改通知单未能按期执行或不执行的,给予分包方500-3000元罚款,同时要求强制整改。

五、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一)分包入场向总包提供资料

1. 分包方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分包专职安全员的人数不得少于全员的1%,少于100人的必须配一名,总包对分包安全员实施考核,不称职的必须更换。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

2.人员名册:入场前提交。名册分管理层和操作层,写明职务工种,并附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图(或表)。

3.《特种作业操作证》原件及复印件:(机械操作工、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起重工、防水工等)。

4.本单位员工身体检查表复印件。

5.电、气焊工《消防考试合格证》复印件。

6.本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建筑安全施工许可证》、《企业资质等级》、《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备查,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机械、机具

(1)进场的机械、机具一览表。(随进场时间提交)

(2)机械、机具安全证明,由总包对中小型机械进行验收备案后方能使用。

8.临电

(1)进场临电电箱一览表:配接线图。

(2)进场临电电缆一览表:注明型号、长度等。

9.分包人员进场必须提前24小时报总包安全员,以便安排入场安全教育。分包方若自行调换施工人员,总包方将对分包方进行500元处罚,

10.用于安全防护的物资进场必须向总包安全员、物资部提供《物资一览表》,经总包安全员确认后方可使用,总包方对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物资的分包方将给予1000元处罚。

11.上述1—3条分包提供的安全资料交总包安全员收存。

(二)分包方的入场教育

1.分包方人员进场前必须与总包签订《安全协议》、《消防保卫协议书》。

2.分包方必须提前24小时向总包安全员提出书面的入场教育申请。

3.由总包安全员安排入场教育的内容和时间。

4.入场教育后发放考试卷,考试卷由分包安全员批阅、收存,分包安全员必须在24小时后向总包安全员报入场教育成绩单,总包安全员有权检查分包方入场教育考试卷。电气焊工消防安全考试卷由总包安全质量部批阅并存档。

(三)日常的安全教育

1.班前教育:由分包班组长进行,做好班组活动记录,分包班组长保存备查。

2.周一、四安全教育:每周一、四上午6:30分包全体员工参加,时间不少于30分钟,分别由各分包现场负责人组织,发表上周安全情况和本周安全注意事项。分包安全员做好周一安全活动记录,并存留备查。(会议地点在每周的工程例会上由各分包公布,总包裁决)。

3.总包责任工程师分别参与各分包方的安全教育。

4.总包安全员负责监督各分包安全活动情况。

(四)日常安全管理

1.分包人员必须佩带出入证进场,暂未办理出入证者须向门卫出示本人身份证并通报所在单位,经门卫核实名单后进场。

2.分包方在召开“工程例会”发表第二天生产计划的同时,必须发表其危险作业区、动火作业地点及动火人员数量和可能存在交叉作业的工序;发表所占用的安全通道,由总包裁定。未经总包同意不得进行此项作业。

3.周四15:00总包召开分包安全会。

4.每月15日上午9:00进行由总包带队,分包参加的安全检查。 5.总包按专项抽查各分包安全情况(对内业进行检查或指导)。 6.分包安全员应向总包安全员上报本单位违章及事故、未遂事故情况。

(五)对分包方的处罚

依据项目安全生产处罚规定。

1.分包方不向总包提供规定的安全资料,处罚1000元。

2.分包方不组织周一安全教育活动,处罚2000元/次。

3.分包方进场人员不进行安全教育,发现一人,处罚1000元。 4.分包方拒不参加总包组织的安全检查,处罚2000元。

5.分包方若触犯其它相关安全规定,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1)对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人员给于处罚50—1000元的经济处罚。

1)赤脚或穿拖鞋进入现场的处罚50元。

2)进入施工现场不将胸牌外挂于左前胸的处罚50元。

3)高处作业穿塑料底鞋,带钉易滑鞋者处罚50元。

4)特种作业未按规定做好个人防护、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者处罚50元

5)酒后上班,身体有病时高处作业的处罚100元。

6)未戴安全帽或安全帽安全带未系好的处罚50元。

7)高处作业未按规定铺板和设置防护栏杆者处罚200元。

8)2m(含)以上高处作业站在钢管上、钢筋上、模板上等危险环境施工的处罚200元。

9)没有防护设施和防护设施不全的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的处罚50元。

10)施工现场吸烟者处罚100元。

11)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者处罚500元。

12)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者处罚500元同时开除。

13)未经领导许可从事非本工种作业者处罚100元。

14)非本工种乱摸乱动机电设备者处罚500元。

15)未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交底、违章作业、冒险蛮干者处罚500元。

16)不走正式通道、翻爬护栏、脚手架等违章行为的处罚200元。

17)高处作业向下投掷物体者处罚500元。

18)机电设备缺防护装置,未按规程操作者处罚100元。

19)电焊机双线不到位,两侧物无防护着,焊把钳绝缘损坏,电源线破皮漏电者处罚100元。

20)现场临时用电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处罚100元。

21)班、组长未对班组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的处罚200元。

22)工、队长对班组长未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的处罚300元。

23)各级安全部门提出的隐患未按时整改的处罚1000元。

24)破坏现场的各种防护装置、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未经主管人员批准,随意挪动和拆架子的处罚1000元。

25)电、气割、焊工无证操作、无动火证、无看火人、无消防措施的每次处罚100元

2.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加倍处罚100—2000元罚款处理,赔偿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1)多次违章,屡教不改的处罚500元同时开除。

(2)领导和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忽视安全生产,放任管理和安全检查,

不按安全规章办理,违章指挥者处罚1000元。

(3)工、队长对安全人员提出的隐患未按时整改者处罚1000元。

(4)没有给工人创造好作业条件,没有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强令工人

违章冒险作业者处罚2000元。

(5)工、队长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及时性的处罚500元。

(6)工、队长安全技术交底执行情况不进行检查或存在隐患的处罚500元。

(7)对本作业范围的环境、设施、设备存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做好防护的处罚100元。

(8)不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对所管辖班组人员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不落实者处罚500元。

(9)违章指挥无证人员上岗处罚1000元。

(10)新工人入场未进行入场安全教育,未进行考试合格上岗处罚500元。

(11)不按规定采购使用“三宝一器”处罚500—2000元。

(12)发生事故的责任者和责任人处罚500—2000元。

(13)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的处罚5000元。

(六)临边、洞口、脚手架的安全管理.

1.分包所使用的脚手架由分包搭设,其中高度在20m以下由分包安全员验收,20m以上的脚手架报总包安全员验收,脚手架验收单必须报总包安全员存档备查。

2.结构施工阶段建筑物周围已设置的水平安全网不得随意改动,根据施工需要和总包要求支搭安全网,由分包、总包方联合验收,验收单存档备查。

3.结构施工中洞口、临边应做好防护。总包方在分包方入场后分别移交各分包,移交后由分包负责其施工过程中形成的临边、洞口的防护、检查、维护工作。

4.凡用上述设施使用及搭设维护过程中造成的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由分包独立承担经济和事故责任,由分包独立承担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惩处。

5.脚手架

(1)凡高度在2m以上必须支搭脚手架。

(2)架子搭设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搭设,持证上岗。

(3)脚手架的搭设标准执行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6.安全网

(1)凡有坠落危险物的地方必须设置水平安全网。

(2)关键部位如电梯井、独立柱架、大小1.5*1.5米的洞口等,应根据总包要求设置水平安全网和防护栏杆。

(3)水平安全网采用3*6米的锦纶大眼安全网,密目安全网采用2000目安全网。

(4)安全网必须是经安检部门检验合格的产品。

(5)因施工需要拆除安全网必须在24小时前向总包安全员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拆除。

7.洞口防护

(1)凡一边超过20厘米的洞口必须设置防护措施。

(2)电梯安装过程中,电梯防护门可作成活动式门挡,并悬挂安全标志。

(3)管道预留洞口在施工完成之前不得割除防护用预留钢筋。

(4)因施工需要拆除洞口防护应向总包安全员提出书面申请并写明将采用的防护措施,经同意后方可施工,完毕后恢复。

8.处罚规定

(1)应该用脚手架施工而不搭设脚手架,处罚3000元。

(2)使用不合格脚手架或不经验收的脚手架,处罚3000元。

(3)不按总包要求设置防护设施从事施工,处罚5000元。

(4)洞口防护不齐全,存在重大隐患,每发现一处处罚1000元。

(5)使用不合格安全网,处罚5000元。

(七)临电管理规定

1.责任划分:临电分级管理

2.总包责任

(1)总包负责现场总配电箱管理和维护。

(2)总包负责环场主电缆的检查维护。

(3)总包负责审查各分包各分包在本单位施工用临电设置的方案审核、设施的验收,负责监督各分包的临电管理情况。

(4)总包对分包在临电使用和管理的违章及不规范行为有处罚权。

(5)总包负责检查各分包临电用量情况。

3.分包责任

(1)分包方必须从总包指定的主配电箱接用电源。

(2)分包方按JGJ46-88《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提供自身施工所需的临电线路、二级和三级配电箱。

(3)分包方负责自身施工临电线路及电箱维护,保证临电支护的安全和完好。

(4)总包方负责定期(每日)检查临电设施。

(5)分包方负责承担因本单位临电造成的工伤事故及未遂事故的经济和刑事责任,并独立承担政府及上级部门对事故的处理结果。

4.名词解释

(1)施工照明:即根据作业需要设置的照明设施。(由分包方提供并维护)

(2)主配电箱:场周立式配电箱,由总包提供,总包指定分包电源,分包方从主配电箱引出一、二、三级分配电箱,指定电箱由分包方负责维护。

(3)临电检查:分包方电工每日检查各电箱情况,并填表上交分包方安全员,总包方每周二组织分包电工、安全员检查临电。(临电检查表)

5.处罚规定

(1)凡分包方为执行三向五线制,不采用TN-S系统设置临电系统,罚款5000元。

(2)凡总包方提出整改,分包方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或拒不整改,罚款3000元。

(3)凡使用存在缺陷或设置不合理的配电箱,发现一个罚款500元。

(4)凡非电工乱接电线、电缆者,罚款200元。

(八)机械管理

1.责任划分

(1)总包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由总包方负责。

(2)分包方自带机械设备及工具安全由分包方负责。

(3)分包方携带的机械设备必须是劳动部门检验合格产品。

(4)因使用不合格的机械设备造成事故的,由分包方独自承担责任。

2.进场

(1)设备进场前24小时向总包方安全员及公安员提交书面设备进场一览表。

(2)分包进场后的机械设备由总包安排验收时间,总分包安全员共同验收签字后方可使用。

3.日常管理

(1)总包负责自有设备的保护、维修保养及安全检查。

(2)总包每日检查自有机械安全情况并记录。

(3)总包随时抽查各分包机械情况,有处罚权及勒令退场权。

(4)分包安全员每周对机械进行专向检查,所用表格见机械检查表。

4.处罚规定

(1)凡使用不合格机械设备处罚3000元。

(2)凡机械设备维护不当或管理标识不全,处罚1000元。

六、质量管理规定

为加强项目经理部对分包的管理,保证工程施工按ISO9002标准运作,特针对分包单位的质量管理作出以下规定,由分包单位执行。

(一)单位基础工作

1.加强质量意识教育,牢固树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和“为用户服务的思想”。

2.根据项目质量计划,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根据分包的范围和内容,确保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并经常检查质保体系的运转情况。

3.认真学习,掌握并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规范、行业标准及项目的规定,严格按设计文件、施工文件组织施工生产。

4.每个分项工程(工序)开工之前,分包单位的技术人员及工长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全面细致的技术、质量交底,交底以统一格式进行,并形成书面资料报总包技术部检查。

5.分包单位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要开展“劳动竞赛”活动,包括生产竞赛和知识竞赛,根据实际情况,对关键部位、质量通病的施工管理QC小组,项目经理部将对各项活动进行检查,并奖优罚劣。

6.分包单位应组织对工人的教育,使操作人员掌握施工规范、验收标准,提高工人自身的素质,总包将定期对工人的掌握规范情况进行考试核查,达不到要求的强行退场。

7.结构分包单位必须配置至少2名以上的质量员进行现场巡回检查及报验工作(分管钢筋分项和模板分项)。

8.分包单位必须有完善的质量控制及保证措施,并报总方包审批后方可执行。

(二)物资检验规定

1.分包单位必须对所有进场的原材料、半成品、设备,认真组织核查检验,并作出书面记录,及时填写工程物资报验单(附检验记录表)报总包方。

2.所有分包单位自行采购的物资,分包方必须在物资进场时,向总包提供合格的材质证明,出厂合格证,并经总包方验收后方能投入使用。

3.对需要作复试或其它要求的原材料,如水泥、钢材、钢筋、砂石料,各种附加剂、焊剂、焊条、防水材料等,必须按规定及时取样、试验,并将试验报告提供给总包方归档。

4.对进场的物资进行标识,按照已经检验合格、未经检验、已检验待定及经检验不合格四种状态进行分类堆放,严格保管、标识并注明责任人。

5.不合格物资的处理。分包单位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总包物资部、技术负责人汇报,并注明处理结果或材料的去向(降级使用或退场)

(三)工序检验、报验规定

1.本项目实行“三检制+三检制”即在自检、互检、专检的基础上进行分包、总包、监理三级检查制度。

2.分包单位要认真做好自检、互检、专检,制定互检表格。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检查。不合格的及时进行返修,分包单位质检员应严肃认真地检查班组的“三检”情况及施工质量,作好书面记录、填好各种资料,上报总包方复验。检查资料必须符合要求,否则总包方将不予验收。

3.分包单位的质检人员,必须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的质量,不得隐瞒施工中的质量问题,不得弄虚作假。对不合格的分项或工序提出纠正措施,并督促操作班组及时整改。

4.总包方的施工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一经提出(口头或书面通知)分包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并认真组织整改,合格后报总包方验收。

5.在三检制实施过程中,严格进行自检。对互检班组检查出的问

题及时整改,对有质量问题的工序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下道工序班组不得接收。

6.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分包单位要做样板,经总包方检查合格后方准施工,并填写样板记录单。

7.对总包方下发的工作指令书、工程技术联系单等一系列施工文件,分包单位必须无条件并认真执行。

8.在未接到总包方下发的拆模指令书之前,不得对任何部位拆除模板、拆除支撑。

9.对钢筋接头、绑扎的要求等必须严格按方案及标准进行施工,对出现的问题不得私自作业,必须经总包方下发指令书后,方可进行处理。

10.砼工程的施工严格按施工规范方案及砼分项工程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对砼工必须进行严格认真的技术质量操作交底,不得出现漏振、过振等现象。当已施工完的砼出现问题时,不得私自处理,必须上报总包方,经讨论、研究后再施工。

11.严格按方案、施工规范检查进场砼的现场塌落度,不得擅自加水或用其它方式进行处理,严格按要求做好试块,砼试块及养护工作。

(四)不合格分项(工序)处理规定

1.结构施工中存在的质量严重不合格,分包单位不得擅自处理,待接到总包方的指令书后方可进行,并将处理结果报总包方复查。复查达不到合格的重新处理,直到达到合格为止。

2.凡因施工不当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一律由分包单位自负。

3.施工中出现质量事故,分包单位必须按规定填写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及时报总包方。出现质量事故时,分包单位必须认真对待,严格按实际情况追查事故的发生原因,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不得姑息包庇。

(五)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规定

1.分包单位对承包范围内的分项工程进行质量评定,分项工程质量评定按国家质量验评标准进行,但检查要求必须满足总包方的规

定。

2.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由分包质检员组织,报总包方技术部,主要分部由总包方技术负责人组织核定。一般分项工程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核定质量等级。

3.分项工程质量评定中出现的不合格品时,由总包技术负责人填写不合格品通知单。技术部提出纠正措施,整改后重新评定。

4.对评定中出现的超差点,按月进行统计,并将结果报总包技术负责

(六)质量保证资料管理规定

1.质量保证基础资料,由分包单位负责填写,整理上报总包方,资料的填写严格执行有关标准。

2.各种质量保证资料,必须与施工同步进行,不得后补,保证资料完整、真实。

3.分包单位质检组,必须编制每周质量检查计划,制定检查标准,严格按检查计划进行控制检查、评定。

(七)工程质量奖罚规定

1.分包单位对工程质量认真负责,分阶段达到预期质量目标的给予奖励,奖励额按照双方预定的条款执行。

2.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达不到预期目标,或经上级部门检查工程质量不理想,给工程带来不良影响的,给予处罚。处罚额按照双方约定的条款执行。

3.对进场物资把关保管、挂牌表示等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给工程质量创造了良好的基础的,按双方合同约定,给予奖励。

4.对进场物资把关不严,擅自使用不合格材料,或给工程质量带来不可挽回影响的按合同或实际情况进行处罚。

5.不按规定提供材质证明,不及时对原材进行复试就擅自使用的,给予处罚,处罚额按实际情况一次性罚款5000元以上,并对新使用该材料的部位进行核查,根据检查结果,按造成损失的情况予以三倍罚款。

6.对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擅自处理的,罚款500-1000元。

7.不按图施工,违反工艺纪律,造成返工的,视情节给予100元以上罚款。

8.分包单位不及时组织分项质量评定,不认真填写和上报检查资料的,给予300-1000元罚款。

9.未经过“三检”就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给予200-1000元罚款。

10.对总包方提出的问题(口头或书面)不按期、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给予300-5000元罚款。

11.对本规定的其他方面,分包单位未按规定要求执行的,给予100-2000元罚款。

12.施工过程中各验收批质量检验及标识不及时不清晰不准确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分项工程结束后无检验及标识的罚款2000元。

13.对处罚的款项,从分包当月工程款支付申请单中扣除。

七、质量标识管理规定

1.目的:保证施工过程实现统一标识,便于各级人员和操作班组共同执行,实现施工工序的可追溯性。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工程项目部各分项工程。

3.职责:由分包单位派专职质量检查员对标识工作负责,按总包质检工程师要求的验收批的范围和数量,认真检查施工过程中产品的质量,及时反应施工工程质量状况,对检查中的合格与不合格品必须分别进行标识,对不合格产品及时进行整改,标识“整改合格”,然后报总包质检工程师最终检查。由总包责任工程师对各分包单位的标识过程进行跟踪监督,并根据规定的验收批的范围及数量,进行分包单位施工产品的质量最终复查(复查部位应含盖分包单位质量标识部位),统一进行总包单位质量检查标识,并统计产品质量不合格率。

4.标识种类:所有分项工程均采用挂牌标识,标识牌必须清晰标明合格或不合格、施工队班组、施工部位、检验时间、实测数据(如果有)等,具体施工节点采用喷漆标识(包括钢筋接头、植筋点、暗装管线接头、钢结构连接点等)。

其中几点特殊要求:梁板钢筋工程验收以后禁止除混凝土浇注以

外的其它工种施工或修改,否则必须重新整改重新检验;模板工程标明砼浇筑的控制标高;砼工程采用盖章标识,注明盖章点的实测数据;抹灰工程采用盖章标识,注明盖章点的实测数据;回填土分层施工必须在下层检验合格后才可进行上层施工,检验标识必须随时更新;

5.施工节点的使用及处理方法:

(1)全蓝色合格

(2)全红色不合格

(3)一半红色、一半蓝色,表明一部分合格,一部分不合格;

对不合格品的处理,依据规范及质量标准进行整改,对无法整改的不合格品的接头,按规范重新施工并做好记录。

6.复验:本工程不得存在不合格品,凡经总包方检验发现的不合格品必须进行整改,并根据不合格项的程度及影响情况给予必要的质量经济处罚。整改合格后经总报质检工程师验收合格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或移交。

7、本制度由项目部施工技术部进行解释。

八、计划管理规定

(一)计划管理的目标

项目的计划管理是施工管理的重要职能,又与其它管理职能密切相关,处于核心管理位置,它与项目的质量、工期和成本三大目标起控制、协调作用。因此,计划管理是项目管理成败的关键所在。

为了实现向业主承诺的总工期目标,必须制定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以及为保证总进度计划而制定的阶段目标控制计划,月、周、日施工进度计划,并制定解决操作工艺技术措施的施工工艺计划,分包方交叉作业的协调计划,材料设备和劳动力的供应计划及因现场条件制约的材料设备进场、堆放计划等。

对工程进度所涉及的各方面工作进行详细的安排,并通过跟踪工程的具体实施过程,及时反馈信息并对各项计划进行调整,适应现场的实际条件,发挥工程计划及统计数据在施工管理中的组织、协调作用。

(二)编制依据:合同条款、工程实际情况及现场条件。

(三)计划种类:月计划、周计划

(四)计划内容

1.分包方的月度施工计划包括:编制说明、工程形象进度计划、主要实物量计划,技术准备计划、劳动力使用计划、材料使用计划、质量检查计划、安全控制计划、财政收支计划等。

2.各分包方的周计划包括上周计划完成情况统计分析,本周进度计划,主要生产要素的调整补充说明,劳动力分布。

(五)计划编制的原则

1.坚持基本建设程序和施工顺序,确保重点、重要部位和不能影响工序。

2.信守合同,确保工期,讲究质量,以投产使用为目标,确保竣工与配套相结合。

3.坚持调查研究,上下摸底,统筹安排,综合平衡,统一协调,使计划既积极可靠又留有余地。

4.总包方根据对业主的工期承诺负责编制阶段施工进度计划、季度施工进度计划等总控制计划。

5.分包方根据总包方下发的总控目标计划及参考现场实际工作量、现场实际工作条件,负责编制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周施工进度计划、日施工进度计划,并报总包方认可后方可实施。

(六)计划编制程序

1.分包方上报计划、统计资料的具体时间规定如下:(1)周统计:本周(从前一周周一到本周周日)工作量及完成情况统计于本周日17:00前上报总包生产经理部。

(2)周计划:将下一周(下一周周一到周日)工作计划于前一周周四12:00前上报生产经理部。

(3)月统计:本周(从上月25日到本月25日)工作量及完成情况统计于本月25日9:00前报于总包生产经理部。

(4)月计划:分包将下月工作计划(从本月25日到下月25日)于23日11:00报于总包施工技术部。

2.分包方上报计划、统计资料的内容

(1)分包方周上报内容

1)周施工生产计划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我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合理选择适用分包队伍,对分包队伍进行有效的控制,确保项目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施工企业安全检查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非分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二、分包单位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三、分包单位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相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四、分包单位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二)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三)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 (1)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主管安全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后方可组织施工。(2)分包单位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等部门负责人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及质量保证措施

编号:AQ-JS-04887 ( 安全技术)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及质量保证 措施 Project subcontract management and quality assurance measures

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及质量保证措施 使用备注:技术安全主要是通过对技术和安全本质性的再认识以提高对技术和安全的理解,进而形成更加科 学的技术安全观,并在新技术安全观指引下改进安全技术和安全措施,最终达到提高安全性的目的。 1、总承包商对分承包商的资格预审 (1)在全公司范围内,近年来创过市级优质工程以上的分包商进行摸底评价。 (2)邀请近三年在北京创过结构(竣工)长城杯,鲁班奖的分包商进行意向协商。 (3)对分包商近三年工程质量、工期完成情况、安全事故状况、资信情况进行调查。 (4)对分承包商的人员变动情况进行了解。 (5)组织公司各职能部门对分包商进行资格预审。 2、对分包商综合评定 (1)预审通过的分包商进行报价和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评比。 (2)总包商组织技术、经济部门进行评标。 (3)总承包商同分包商签订施工合同。

3、分包商进场必备的条件 (1)提交企业资质等相关文件。 (2)依据合同条款提供包涵等有关手续。 (3)提供施工组织管理体系图。 (4)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4、过程控制及质量保证措施 (1)分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应当具备下列内容: 1)施工组织管理。 2)施工进度计划。 3)主要技术措施。 4)质量保证措施。 5)安全保证措施。 6)机具投入措施。 7)人员保证措施。 (2)分包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工程分包计划和对分包队伍管理措施

工程分包计划和对分包队伍管理措施 工程分包计划和对分包队伍的管理措施 分包计划与分包队伍的管理原则:各分包工程均纳入总包管理体系中,依据招标文件和施工现场策划,结合本工程总进度计划,制定各分包计划和对分队伍的总承包管理措施。 第一节分包队伍选择的工作程序 按照公司制定的《质量管理程序文件》中分包商管理程序,在公司合格分包商名册中,选择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的优秀分包队伍一至三家,报业主与监理,经业主、监理单位考察审核通过后,参与本工程的施工投标工作,择优录用;在施工过程中,该队伍如果不能满足业主、监理、总包的有关要求,由总包立即清退,按上述程序重新选择队伍。 对于业主指定的分包单位,积极协助业主和监理,做好分包单位的选拔和招标工作,并对业主选定的分包队伍的工程施工质量、进度、文明安全等方面实行全过程管理。 第二节对分包管理的管理 本工程实施总承包管理管理原则与管理方法详见(第十一章,总承包管理),根据工程进度计划要求,具体分如下几个阶段对分进行协调配合。 1.分包施工前的协调配合 分包单位迸场前,向分包单位提供《分包单位入场须知》,该《分包须知》是为了加强总分包间密切配合,保证在工程施工中总包便于协调,能有效统一管理各分包单位。《分包须知》主要内容包括:进场程序、入场安全管理程序、物资和机械管理程序等、质量管理程序、现场管理程序,技术与资料管理程序等。同时,为保证分包单位能顺利展开施工,在分包单位进场后,及时为其提供足够的和无障碍的工作面,并提供临时水、电,现有的机械设备及脚手架和办公、仓储用地等。 2.主体结构阶段的协调配合 在结构施工阶段的配合主要是安装预留预埋,土建施工应为预留预埋创造条件,作好专业会签工作;对于隐蔽工程须经专业会签后方可施工。对于需要土建预埋的埋件或预留孔洞,由项目部统一协调,在施工前土建应与机电专业核对,在土建图上明确标明,并在施工现场检查核对,做好会签确认工作,杜绝漏埋和误埋,以保证混凝土面层的施工质量。对于专业自己预埋的部分,土建应提供预留预埋施工所需的基准线,捉醒专业及时插入施工。并为专业预留预埋留出施工时间。 3.粗装修阶段的协调配合 土建在该阶段需与装饰紧密配合,在施工前明确各自的施工范围,做好工序穿插和工作面的安排。在初装修前确定每个房间的装饰做法,并在平面图上进行标注,根据各房间面层做法的不同对抹灰表面进行收光或搓毛,避免给面层施工带来隐患。 墙体和地面内的配管、配线应在墙体和地面施工前完成,交接时做好专业会签。对于专业需在墙体和地面上开槽的,应提前向工程技术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必须采用机械切割,保证线槽平直,深浅一致。 4.精装修与装饰施工阶段的协调配合 进入安装、装饰施工前,土建将以书面形式将各层标高、轴线向安装及装饰队伍移交,各专业一起对其进行复核,切实做好专业会签工作。 机电安装施工前,应对各专业管线位置进行综合排布,并与装修单位一同将天花平面布置图确定,并按布置图确定先上面(或里面)后下面(或外面)的施工顺序。装修工程对管道等隐蔽前,安装专业必须完成管道试压、风管漏风量测试和电气绝缘测试等工作,并经监理工程师隐蔽验收合格。装饰吊顶施工前,装饰应协调各专业对灯具、风口、报警探头、广播音响的位置、预留尺寸和加固措施进行确定,并协调各专业的工序穿插、工作面安排、成品保

对分包的协调管理措施

对分包的协调管理措施 本工程专业多、工序多、工程量大,它的完成需要包括业主指定分包单位在内的众多参建单位的共同努力。为了在有限的时间内,使工程有序、高效、优质地完成,需要总包单位统一协调和管理。项目管理的核心环节是对现场各分包的管理和协调,选择好的分包商是总承包管理的基础,对各分包商实行有效的管理是总承包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 如果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将认真履行以下总包职责: 1、一切以工程建设为重,通过监理单位、设计小组与业主形成畅通快捷的信息渠道,及时解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保障施工的顺利进行。通过良好的合作确保本工程承包合同全面履行。 2、忠实执行业主的旨意,严格承担项目建设在施工阶段的技术经济指标。承担技术责任;承担经济责任;承担法律责任;承担保护业主的社会形象及名誉地位的责任。 3、纲目清楚地进行施工总体部署和策划,在时间、空间和资源上把握全局、控制施工全过程。在按照规定如期优质完成自行承建的施工内容的同时,把自行承建的施工内容作为容让空间,为其他参建单位、协作单位提供配合服务。 4、积极有效地协调外部关系,争取政府相关部门的有力支持。造就一个开放式系统,使施工过程始终和社会、和环境融洽地沟通。 第一节协调管理的目标 1、质量目标 各分包承担的施工分项、分部工程一次交验合格。 2、工期目标 各分包方按总承包确定的施工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好自身的工作,确保合同工期。 3、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各分包方在其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中杜绝安全事故,并且认真遵守总承包方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各项规章制度。 4、环保目标

依据标准制定详细的施工环保方案,重视现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力争营造“绿色工地”。 第二节对分包单位的服务、协调 1、为各分包提供的服务措施 我单位将严格履行总承包责任、权力和义务,为各分包单位(包括自行分包单位、业主指定分包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保证关键工序和关键线路。主要措施如下: (1)提供现场已有的脚手架、操作平台,以及为满足分包单位使用要求的特殊脚手架(包括配套的安全设施); (2)提供现场的垂直运输机械设备并分配好使用时间; (3)合理分配和提供现场堆场、道路,及时提供足够的和无障碍的工作面; (4)在施工现场提供公共部分的照明及工作面附近的临时电源; (5)在施工现场靠近工作面处提供临时水源接口; (6)提供现场警卫、公共部位消防设施; (7)提供外架安全防护和公共通道安全防护; (8)提供现场轴线、高程等相关测量资料以及楼层测点; (9)提供有关文件要求的其他措施。 2、对各分包单位的协调管理 与各分包单位通过合同及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并以此作为施工总承包协调管理的依据。对分包单位实行严格管理,充分协调各专业分包相互之间的关系,重点是:接口技术协调,作业场地协调,作业条件协调。 以总体工期网络计划为基准,合理安排各分包单位的施工流水节拍,及时进行工序穿插;选派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解决各专业分包单位存在的技术、进度、质量问题;通过每周召开二次协调会解决施工过程中所出现的总承包与分包之间及分包与分包之间的各种矛盾,以使整个工程能顺利施工,达到相应的各项指标。 第三节各施工阶段的管理配合措施 1、现场平面管理

工程分包管理及措施

分包管理概述 一、工程施工分包相关的概念 、工程施工分包。工程施工分包是指集团股份公司 公司承包工程后,将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及能力的企业承担,或者将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及能力的其他企业或合法组织完成的活动。工程施工分包包括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 、工程分包。工程分包,又称专业工程分包,是指集团股份公司 公司将工程承包合同项目中的部分施工任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及能力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工程分包需经过业主方批准。 、 劳务分包。劳务分包,又称劳务作业分包,是指集团股份公司 公司承包工程后,将项目施工中某些劳务作业任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及能力的其他建筑业企业或合法组织完成的活动。 、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工程施工分包管理是指对工程施工分包的策划、计划、分包方选择、分包合同的签订、履行、终止及纠纷处理等进行全过程组织、协调、监督、控制的活动。 二、相关法律规定 、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在法律上工程分包与劳务分包是有差别的,工程分包合同的标的物是工作成果,属于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非专业分包与专业分包统称为工程分包;而劳务分包合同的标的物是提供劳务服务,属于提供劳务的合同。二者主要存在如下差异: 、主体资质要求不同。工程分包主体要求的资质是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专业施工承包资质; 劳务作业分包主体要求的资质是劳务作业的资质。 、分包的限制条件不同。工程分包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并且分包人不可再分包;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务分包必须要经发包人 或者总包人 同意。 、有偿对价支付对象不同。工程分包合同中,发包方对价支付给分包人的是工程款 由人工

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管理费、利润以及相关税费组成 ;而劳务分包合同中,发包人对价支付给分包人的是劳务报酬 由人工费、简易机械设备费、管理费、利润以及相关税费组成 。 、违法分包与非法转包:根据分包是否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可将分包分为合法分包和违法分包。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分包是合法分包,反之则是违法分包。违法分包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形: 、总承包人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发包方的同意,承包人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 、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发包给其他单位的; 、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非法转包是指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从合同履行过程来看,如果出现工程技术、质量问题,非法转包人仍需承担相关的经济法律责任。转包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两种情况:承包人将全部工程转包;承包人将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 合法分包与非法转包的本质区别是:合法分包的发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并未脱离合同当事人的地位,其仍在正确地履行约定和法定的总包管理义务;而非法转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实际脱离了当事人地位,其不再正确地履行约定和法定的总包管理义务。但从法律责任上讲,无论是合法分包还是非法转包,发包人均应与分包人或转包之承包人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二、目前公司分包管理的基本情况 、初步统计,在建项目工程施工分包完成产值占建筑业总产值的

分包队伍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了使在本项目承担施工任务的分包单位的各项管理工作满足我公司项目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我项目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进入我项目管理现场内的所有分包单位。 二、进场须知 1、所有分包单位必须持有我项目经理部所签发的入场许可证,方可进场。 2、办理入场许可证的条件: (1)持有本项目的施工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方的委托书(通知)。(2)提供以下资料: 3、分包单位必须为进场的所有人员购买人身保险。 三、教育培训 1、为了确保分包单位全面了解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能够严格遵守本项目的各项

管理制度及分包单位员工素质符合我项目要求,必须进行教育培训工作。 2、工人素质教育 (1)教育培训工作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培训大纲见下表。 (2)由分包单位自行组织的教育培训,必须是符合我项目要求的,现行、有效的各类法规、规范及文件,教材必须经我项目经理部审批,同时应做好记录,并报至项目经理部备案。 (3)项目经理部组织对工人的技术素质教育工作。所有分项工程开工前,由施工员召集,专业施工管理人员或分包主管工长主持对施工人员进行专项教育,使工人对所施工的分项工程充分了解。要求工人知道分项工程的工期要求,施工方法,施工要点,工程做法,质量要求,质量标准,文明施工成品保护要求。未对工人进行教育的分项工程不允许开工。 (4)各分包必须配一名素质较高的专职质量员,且必须给其足够的权限,以保证总包下达的质量整改和质量保证措施得到彻底贯彻和实施。 培训大纲

3、安全教育 (1)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对分包单位的全体成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由安全员组织,生产经理协助。经考试合格由安全部门注册登记后才能上岗。未经考试合格和注册登记人员不得参加施工生产。 (2)在接受总包单位安全教育同时,分包队伍要明确一名领导为该队伍的安全负责人,主管日常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分包队伍中每50人要设一名专职安全员,少于50人要设兼职安全员,独立承担分包任务的施工队,要建立安全机构,并按上述要求配备安全人员。 4、记录 (1)安全教育记录 (2)班前安全活动交底记录 (3)新工人入场三级安全教育记录 四、组织管理规定 1、在施工中分包单位必须按合同及所报施工组织设计要求配备足够的,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及施工工人,提交组织机构图。当总包认为分包的管理人员及工人的素质或人数达不到施工现场的需要时,总包有权利要求分包换人或增加施工人员。

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制度

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制度1、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各分包单位。 2、分包单位负责人对其作业人员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分包 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各项安全规 章制度、操作规程,同时加强对其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切实 做好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3、项目部对其分包单位具有安全管理的权利和义务,对分包单 位的安全管理进行检查、监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分包单位资质审查 (1)凡进入项目部的分包单位必须持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应的设备检验合格证、进津许可证等证件,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且必须持证,并报项目部安全 管理部门备案。

(2)分包单位进场必须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在施工现场、机具设备、个人防护用品、安全教育、规章制度以及发生伤亡事故后的报告、调查和善后处理等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5、分包单位管理 (1)分包单位应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规、规定。分包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接受公司安全方面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2)分包单位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明令颁布并教育施工人员严格遵守。 (3)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分包单位作业人员进入现场作业前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未经入场安全教育,分包单位负责人不得安排其作业。

(4)项目部根据工程任务,以书面形式按工种、分部分项向分包单位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三方签字。分包单位负责人负责向作业人员讲清施工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记录双方签字。 (5)进入现场的设备、设施、机具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使用前逐台逐项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办理手续方可投入使用。 (6)分包单位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每天进行现场检查,并保留检查记录。 (7)分包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抢救受伤人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项目部报告。 (8)建立消防安全规定和管理制度,严格明火作业管理。 (9)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措施控制污染,保证施工区环境卫生。

工程分包管理及措施

工程分包管理及措施

分包管理概述 一、工程施工分包相关的概念 1、工程施工分包。工程施工分包是指集团股份公司/公司承包工程后,将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及能力的企业承担,或者将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及能力的其他企业或合法组织完成的活动。工程施工分包包括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 2、工程分包。工程分包,又称专业工程分包,是指集团股份公司/公司将工程承包合同项目中的部分施工任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及能力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工程分包需经过业主方批准。 3、劳务分包。劳务分包,又称劳务作业分包,是指集团股份公司/公司承包工程后,将项目施工中某些劳务作业任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及能力的其他建筑业企业或合法组织完成的活动。 4、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工程施工分包管理是指对工程施工分包的策划、计划、分包方选择、分包合同的签订、履行、终止及纠纷处理等进行全过程组织、协调、监督、控制的活动。 二、相关法律规定 1、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在法律上工程分包与劳务分包是有差别的,工 程分包合同的标的物是工作成果,属于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非专业分包与专业分包统称为工程分包;而劳务分包合同的标的物是提供劳务服务,属于提供劳务的合同。二者主要存在如下差异:1、主体资质要求不同。工程分包主体要求的资质是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专业施工承包资质;劳务作业分包主体要求的资质是劳务作业的资质。2、分包的限制条件不同。工程分包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并且分包人不可再分包;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务分包必须要经发包人(或者

总包人)同意。3、有偿对价支付对象不同。工程分包合同中,发包方对价支付给分包人的是工程款(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管理费、利润以及相关税费组成);而劳务分包合同中,发包人对价支付给分包人的是劳务报酬(由人工费、简易机械设备费、管理费、利润以及相关税费组成)。 2、违法分包与非法转包:根据分包是否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可将分包分为合法分包和违法分包。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分包是合法分包,反之则是违法分包。违法分包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形:1、总承包人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发包方的同意,承包人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发包给其他单位的;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非法转包是指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从合同履行过程来看,如果出现工程技术、质量问题,非法转包人仍需承担相关的经济法律责任。转包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两种情况:承包人将全部工程转包;承包人将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 合法分包与非法转包的本质区别是:合法分包的发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并未脱离合同当事人的地位,其仍在正确地履行约定和法定的总包管理义务;而非法转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实际脱离了当事人地位,其不再正确地

对专业分包及劳务队伍的管理和服务措施

对专业分包及劳务队伍的管理和服务措施 对专业分包及劳务队伍的管理和服务措施提要:劳务队伍的素质是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的关键因素。我企业通过长期对劳务分包单位的筛选、优化,形成了相对稳定的劳务分包 对专业分包及劳务队伍的管理和服务措施 由于奥体中心体育场改扩建工程的特殊性,以及建设规模,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较多,怎样把各单位有机地结合成一个统一的整体,使每个单位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真正做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这也是总承包管理的一个要点。 因此,做好各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是顺利完成奥体中心体育场改扩建工程的关键,使得各单位的工作井然有序、有条不紊,同时,通过各单位之间的交流和协调,使得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信息能够得到无障碍交流,及时发现工程中的问题,并对其进行有效处理,把握主动,使工程建设始终在受控的状态中进行。 1.总承包对劳务队伍的管理 劳务队伍的选择确定 劳务队伍的素质是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的关键因素。我企业通过长期对劳务分包单位的筛选、优化,形成了相对稳定的劳务分包,经过长期的配合,我企业对其施工质量、管理水平、技术力量、劳动力水平等方面均比较熟悉,劳务施工队伍对我企业的管理方式、技术质量要求(尤其是长城杯、詹天佑大奖工程的要求)、工作流程也已熟知,这种默契的配合关系可以保证我企业对工程的所有要求得到及时、迅速的执行。 对于体育场改扩建工程,我企业将在具有长城杯、鲁班奖工程施工经验的、整建制管理的劳务施工队伍中,选择几支最强的队伍以满足体育场改扩建工程的施工需要,这也是体育场改扩建工程施工总体目标得以保证的重要措施之一。 劳务人员的使用和管理 参加本工程的施工管理、作业人员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并且已按有关规定办理了合法务工手续。 加强劳务分包企业与其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监督,对未与劳务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禁止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活动。 建立施工管理作业人员劳务档案,记录人员身份证号、职业资格证书号、劳动合同编号以及业绩和信用等。 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持有职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作业。对不合格人员不得从事相应施工活动。 工程经理部设置一名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劳务管理。 劳务费的支付 及时兑现民工工资:随着工程阶段关键日期的完成,及时兑现各专业队伍的劳务费用,这样既能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也使各劳务作业队为体育场改扩建工程安排充足的作业人员提供保证。 在同劳务分包的合同中明确约定劳务工程款的支付时间、结算方式以及保证按期付款的相应措施,确保劳动者工资支付。 在支付劳务分包企业劳务工程款时,直接向劳务分包企业支付,并对劳动者是否获得应得的工资进行监督。 工程款支付方式采取每月支付一次,保证劳动者能够获得基本工资,且数额不得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余下未支付部分,每季度末足额支付。 建立联合工会 工会的作用是为职工群众办事。联合工会将进一步拉近工程经理部和作业层之间的距

建筑施工总承包对分包的管理措施

施工总承包对分包的管理措施 一、总承包对分包队伍管理机构设置的要求 各专业分包单位的管理机构设置总承包不做统一要求,但必须配齐与总承包管理相对应的工程技术人员,要求担任分包项目经理、分包技术人员、分包资料员、分包安全员、分包质量监督员的人员为全天专职人员,每月在工地上班时间不得少于25天,并且不得在该工程以外的项目或地方兼职,如有上述情形发生,总承包将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分包工程正常进行(包括警告、要求撤换、直至清退出场)。 二、总承包对分包队伍进场的要求 1、分包单位必须具备市办理的本工程施工单项注册或市的施工注册执照,在进场前将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上报总承包、监理审查备案。 2、分包单位必须在市有关部门办理安全施工认可证书,在进场前将复印件上报总承包、监理审查备案。 3、各专业分包单位进场后三天需向总承包交付双方约定的配合费和安全保证金。 4、分包单位必须为进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购买人身保险以防意外伤害发生后带来不必要的纠纷。 5、分包常驻工地的管理人员,如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施工员、质量检查员、安全员、材料员、维修电工等,必须持证上岗。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必须具有工程师资格证书。分包单位进场前应向总承包上交管理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如果证件不全,总承包将拒绝其进场。 6、进场的劳务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及在市办理的有效期的暂住证、务工证、特殊工种上

岗证。其中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电气焊工、维修电工、架子工、起重工等。分包单位进场,必须将其劳务人员的花名册及上述证件复印件上报总承包、监理。劳务人员必须经常携带上述证件,以备随时检查,被查者如证件不全,将被清出施工现场。 7、各专业分包单位进场后三天需向总承包提交下列资料: 1)企业各类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 2)业主签发的中标通知书及投标文件(包括承诺书)一套; 3)管理人员及分工; 4)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 5)施工工人及劳务注册手续,暂住证明等。 6)分包合同、安全协议书的签订。 上述各项资料由总承包相应专业工程师负责收集、整理、收集齐全后装订成册,送资料室归档。 三、总承包对施工进度的管理 1 施工进度计划管理 总承包依据各分包单位招投标工期时间编排合理的总进度计划,对生产诸要素(人力、机具、材料)及各工种进行计划安排,在空间上按一定的位置,在时间上按先后顺序,在数量上按不同的比例,合理地组织起来,在统一指挥下,有序地进行,力争达到预定的目的。 1.1 总进度控制计划由总承包依据与业主签定的施工承包合同,以整个工程为对象,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情况,对施工过程作出战略性的部署,确定主要施工阶段(结构、设备安装调试、装修、验收等)的开始及关键线路、工序,明确施工的主攻方向。

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及质量保证措施

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及质量保证措施 姓名:XXX 部门:XXX 日期:XXX

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及质量保证措施 1、总承包商对分承包商的资格预审 (1)在全公司范围内,近年来创过市级优质工程以上的分包商进行摸底评价。 (2)邀请近三年在北京创过结构(竣工)长城杯,鲁班奖的分包商进行意向协商。 (3)对分包商近三年工程质量、工期完成情况、安全事故状况、资信情况进行调查。 (4)对分承包商的人员变动情况进行了解。 (5)组织公司各职能部门对分包商进行资格预审。 2、对分包商综合评定 (1)预审通过的分包商进行报价和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评比。 (2)总包商组织技术、经济部门进行评标。 (3)总承包商同分包商签订施工合同。 3、分包商进场必备的条件 (1)提交企业资质等相关文件。 (2)依据合同条款提供包涵等有关手续。 (3)提供施工组织管理体系图。 (4)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4、过程控制及质量保证措施 (1)分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应当具备下列内容:1)施工组织管理。 2)施工进度计划。 第 2 页共 6 页

3)主要技术措施。 4)质量保证措施。 5)安全保证措施。 6)机具投入措施。 7)人员保证措施。 (2)分包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1)质量计划。 2)质量目标。 3)施工任务书的落实。 4)产品的验收交付。 (3)施工过程过程的质量监控要点: 1)对作业人员进行工艺过程技术交底,并作好记录。 2)实施有关质量检验的规定,并作好交底记录。 3)作好工序交接手续。 4)提交复验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产品合格及质量保证书。 5)做好不合格品处理的记录及纠正和预防措施工作。 6)接受总承包商和监理单位的指导和监督。 7)做好分包工程的回访保修工作。 8)重大质量事故应及时向总承包商报告,并作出事故分析调查及善后事宜处理。 (4)分包工程的进度控制要点: 1)编制分包工程总进度计划。 2)编制分包工程月进度计划。 3)编制分包工程周进度计划。 第 3 页共 6 页

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1、选择的分包单位须经过公司评价的合格分包单位,确保分包工程符合工程总合同的要求。 2、与分包单位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对需分包单位进行带垫资施工的工程,在合同中明确,并确保分包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 3、对分包单位进行分包工程的技术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目标进行总交底,并做好记录。 4、分包工程在开工前须根据总包的总体按排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且须经总包方审核同意。 5、总包须及时向分包单位传达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对工程的修改文件,监理单位对分包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提出的整改意,并督促及时进行整改落实。传达各政府职能部门的来文。在迎接上级和政府部门来检查时,分包单位须积极配合总包单位。 6、对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和环境,总包按合同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及验证,并做好记录。 7、要求分包单位对工程技术资料、竣工图及安全记录台帐等各种档案资料与分包工程同时到位并及时整理归档提供总包。总包须做好验证签收工作。 8、定期召开例会,协调解决分包单位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所遇到需总包处理的问题。并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工程款。 9、对分包单位存在违返国家规范要求、行业标准、地方政府规定和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等,须及时阻止,情节严重的须停工整改或取消分包资格,并且追究其责任。 10、分包工程完工后,按分包合同、国家规范等要求对分包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分包单位将完工合格的分包工程和工程技术记录资料及竣工图等档案资料交给总包,总包负责签收。

岗位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责任制 ⑴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在管理中贯彻执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和标准;执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维护企业整体利益和经济权益。 ⑵签订和组织履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⑶主持组建项目经理部和制订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 ⑷组织项目经理部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⑸对进入现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⑹在被授权范围内沟通与承包人、协作单位、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联系,协调和处理好各咱关系,及时解决项目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⑺加强成本管理,搞好经济核算,及时回收工程款,按企业的《施工项目管理制度》正确处理与国家、企业,分包单位以及职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 ⑻加强现场文明施工,及时发现和处理例外性事件。 ⑼工程竣工后及时组织验收,结算和分析总结,接受审计。 ⑽做好项目经理部的解体与善后工作。 ⑾协助企业有关部门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 ⑿参与企业进行的施工项目投标和签订施工合同。

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1.项目部选择分包单位时,必须对分包方以下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 (1)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或授权委托书、当地政府颁发的安全资质证、施工简历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记录; (2)安全施工的技术素质(包括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3)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其人员配备(30人以上的分包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设有二级管理机构的分包单位必须有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 (4)保证安全施工的机械(含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用具的配备; (5)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安全资质审查应在每年年初或新工程开工前进行。资质审查不自行降低标准,不得简化审查手续,不得逾期不办。对于管理混乱或上年度发生过人身死亡事故的分包单位,不得继续使用。 3.项目部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施工责任,凡由分包单位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应由分包单位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发生的事故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并按规定上报。 4.分包单位的负责人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分包工程的安全

施工负全面责任。 5.开工前,分包单位必须组织全体人员分工种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项目部安监部人员参与)。受教育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必须报项目部安监部门备案,并经抽查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凡增补或调换人员、更换工种,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并报项目部安监部门备案。 6.开工前,项目部的技术、安监等部门必须对分包单位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分包单位必须逐级对本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交底,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报项目部安监部进行备案。 7.分包部位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独立施工项目还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部技术、安监等部门审查合格后执行,并作为分包合同的附件。无此附件,所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效。因无安全施工措施而发生事故,发包单位签约者应负全部责任。 8.必须严格控制分包单位的施工范围。下列项目不得由分包单位单独承建:水电工程大坝,主要隧道、井、洞,水轮发电机组,高、中压管道,主厂房及其基础,升压站等。 9.分包单位承包的工程项目严禁再次分包。施工企业所属的多种经营企业承包主业的工程项目,必须按分包单位同等对待,多种经营企业必须遵守施工企业对分包单位的管理规定。 10.项目部因工程施工需要招用的临时工,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对各分包的管理措施

对各分包的管理措施 由于由业主指定分包的工程和部分专业工程必须由专业分包单位施工,所以我公司进场后,将根据我公司丰富的工程施工经验,编制出包括各分包单位施工任务并经合理优化的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在该总进度计划获业主、监理认可后,依据该计划制定出业主指定分包队伍的最迟进场时间;指定供货商的设备最迟供货时间表,以方便业主掌握各分包单位、供货商的确定时间。分包商进场后,我们将积极和他们沟通、协调。对原分包商的进度计划细化和优化,以确保进度目标的实现,对各专业分包单位的初步管理设想如下: 1、在施工实施当中,实行各分包单位按专业工程系统统一分包,最终形成功能交付的总分包格局。即将某一专业工程系统的采购、安装、调试交由一个分包商承担,由其负责分别向本公司进行系统功能交付,本公司则对业主进行工程最终产品的各系统综合功能交付。这样的总分包格局将有利于在材料采购、工期质量和分工界面等全面落实可追溯的功能最终责任者。 2、在业主统一领导、本公司总管理的基础上,要求各分包商联合协商作战,做好相互配合,明确工程的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成本目标,明确各分包商的责任、义务和权利。 3、实现一切管理从合同出发的管理基本原则,避免扯皮现象。在工程实施当中,合同是至高和最终的,是所有分包行为准则的基础,对于产品保护、

索赔签证、界面争议、共用设施、场地道路和材料的采购选择等都必须以合同为基础。各分包商碰到矛盾应无条件服从合同条款,以确保本公司总承包管理的有据有效执行。 4、各分包工程全面展开后,为确保各分包工程井然有序的施工状态,事先做好对分包工程施工方案的审核与优化,明确各分包工程的节点工期,事中加强对各分包工程的技术综合管理、质量控制与进度控制。事后做好对各分包工程的质量验收,场地清理、扫尾和成品保护等工作。 针对以上初步计划,本公司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简述对专业分包单位管理的重点 第一小节承包内部系统的协调管理 1、组建的该工程项目部首先应做好内部的组织关系协调,理顺内部的人际关系,在结构的设置上做到职责分明,在信息沟通上要畅通有序,在安排人员时要量才录用,在委任工作时合理分配,提高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 2、做好项目部内部要求关系的协调,通过抓项目规划,确保人、材、物的需求;通过抓项目计划控制,协调各专业分包单位的配合;通过抓关键节点,合理布置施工力量的平衡。 第二小节总承包对劳动力的管理 1、根据工程的进度计划,及时制定劳动力月、季、年的使用计划(同时审核分包单位的劳动力使用计划)。 2、严格按计划使用劳动力,如发现实际情况与计划不符合时,项目部及

对分包单位安全管理措施

对分包单位安全管理措施 各分包单位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全体项目管理员及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同时应建立和健全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明确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1)配置项目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值日活动,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的检查、督促和管理工作,同时配置兼职安全资料员,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技术资料档案,开展安全值日活动。 (2)责任制层层落实,根据总承包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同时分包单位与各操作班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明确双方职责安全指标和具体安全保证措施。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要有全面、具体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施工用电、脚手架、塔吊、文明施工等要有单独的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并要有明确的电气防火要求,并经企业总工程师批准后严格实施。 (4)对于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及时做好记录和签名,并归存安全台帐,同时根据工种和各分部分项工程对班组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及时履行签字手续,并归存安全台帐。

(5)督促各责任人及时记好安全日记和各班组班前安全生产活动记录,内容真实。 (6)项目部日常要加强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安全活动气氛,不断提高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对安全生产方针的认识和搞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并贯彻执行安全法规以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促使现场各施工人员掌握一定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为确保安全生产创造条件,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7)分包单位要建立特殊工种和中小型机械操作工花名册,特种工作中小型机械操作工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 (8)分包单位专职安全员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并履行复查手续,确保项目安全生产活动的正常开展。 (9)建立工伤事故统计报告,调查处理制度,发生事故不得隐瞒、虚报和拖延不报,并应积极保护现场事故现场,配合、协助公司或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

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对工程分包单位资质验证 (1)审核分包单位营业执照中的施工承包范围、注册资金、执照的有效期限。(2)审核企业性质 (3)审核经营手册,查阅其承担过的施工项目,施工面积或承担过的工作量。 (4)审核资质等级证书,外省市施工队伍的进沪许可证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员的核定数量。 (5)审核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以往有无重大伤亡事故作必须调查。 2、对劳务分包单位核验 (1)审核劳务分包单位的务工人员持证状况(身份证、暂住证、健康证、应业证、资格证)

(2)审核证件有效性,是否符合当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以载客办员的持要求。 3、分包单位的选择 (1)从本企业发布的《合格分包方名录》中选择工程分包单位 (2)从本企业发布的《合格劳务分包方名录》中选择劳务分包单位 (3)寻名录以外的分包单位,按本企业规定程序进行评定和审批。 4、分包合同签订要求 (1)必须严格执行先签合同,后组织进场施工的原则 (2)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有关附件:安全生产协议书、治安、消防管理协议等。

(3)合同应明确总包分包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分包单位应对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5、分包队伍进场 (1)工程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向分包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总交底。 (2)以分包合同为依据,交底内容包括施工技术文件、安全体系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3)交底应以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双方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签字,并保留交底记录。 (4)总包负责解决分包方住宿、就餐、饮用水等生活需求。 (5)合同规定施工过程中应由总包向分包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双方必须办理书面移交手续,签字生效。

工程分包协调管理措施方案

工程总包管理总体措施及对各分包的协调管理措施 一、总包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总包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本,全面理解和掌握合同文本的要求。在工程实施中,以合同文本为依据,自始至终将其贯彻执行到整个总包施工管理全过程中去,确保工程优质如期完成。 1、按合同规定的承包施工围的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要求,总包编制详细、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由公司总工程师签发后,进行实施。 2、以合同规定的总工期要求,编制本工程施工总进度网络计划,以此有效地对工程进度计划进行总控制。 3、以总工期为依据,编制工程阶段实施计划(施工准备计划,劳动力进场计划,施工材料、设备、机具进场计划,设备、材料进场计划,各分包工程分包队伍进场计划等)。 4、将总合同的条款要求,分解纳入相对应的分包合同中,使分包合同对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安全处于总包控制状态之中,确保工程如期完成。 4、各分包应按与总包签定的合同要求,编制出分包工程分部分项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报请总包审批经同意后才能进行施工。 5、总包每周定期与分包单位召开一次协调会,解决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按总包周计划要求检查分包每周工作完成情况及布置下周施工生产任务。 6、总包现场管理人员与分包管理人员,在施工高峰时,每天收工前开一次碰头会,协商解决当天及第二天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应由总包负责解决的问题决不拖延。 7、施工过程中各类业务联系,除必须口头通知外,总包均以书面指示及时发给各分包执行。 8、总包做好各分包收取工程进度款审核签证工作。 9、各分包单位与总包业务交往过程中,以业务联系单、备忘录等书面形式与总包进行联系。 10、公司关心、指导各分包单位在项目经理部的工作,协商、解决处理分包有关事宜,确保工程顺利进展。 11、总包诚恳接受业主、监理对总包分包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和要求,相互紧密合作,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工程 版次: A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审批: 审核: 编制: 状态: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 2016年 7 月 2 日

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将分包队伍纳入到管理部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中,使分包单位的一切施工活动处于管理部的受控范围内,规范各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工作,指导规范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行为,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项目部负责落实分包合同、安全生产协议的有关要求;负责施工过程中分包方安全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与管理;经营部门负责分包方的履约效果评价与考核;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配合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配合对分包单位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 各分包单位应落实分包合同、安全生产协议等有关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服从管理部安全监督、管理,配合管理部安全工作落实。 三、程序 1、资质要求 分包单位相关资质要求必须满足公司《工程分包管理程序》要求; 2、机构建设及人员配置要求 1)分包单位应配有熟悉分包工程专业知识和施工安全技术的管理人员、工人及相应的组织建制。分包单位负责人应具有三年以上安全施工经验; 2)分包单位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网络。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名专职安全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专、兼职安全员应经过有关部门的专业培训,并交验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3、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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