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

结算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司属各单位工程结算管理,提高工程结算工作质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实现结算工作“及时、完整、准确、创效”的目标,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 号)以及局工程结算管理办法,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全公司工程结算管理。

3.定义

3.1 工程竣工结算(简称工程结算):指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将竣工工程按照合同规定,向建设单位办理最后工程价款结算,作为建设单位支付施工单位最终工程款的依据。

3.2最终结算额:是指经发包人、审计单位和承包人三方签字认可的工程最终审定造价。不需要审计单位审计的,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最终签字认可的审定造价。

3.3目标结算额:是结算领导小组根据合同约定和项目具体收益情况研究确定的,力争达到的工程结算值。

3.4工程签证:是承包商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清单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未含有,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签字证明。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

3.5工程索赔(简称索赔):是指承包商通过合法途径和程序要求业主补偿施工中给承包商带来的,不属于承包商承担的费用损失。属于正确履行合同的正当权利要求。

4.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责

4.1组织机构

4.1.1公司成立工程结算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结算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任组长,总会、副总经济师任副组长,组员为:经营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工程部、物资部等部门负责人。各单位相应成立工程结算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工程结算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

4.1.2主管工程结算业务的部门:经营部

4.1.3大型以上项目推行项目商务经理制度,商务经理配合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收入、成本管理和商务工作。商务经理必须具有五年以上丰富经营预算工作经验,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取得造价工程师资格证。

4.1.4项目结算人员:项目内业成本员为项目结算人员,须持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或当地主管部门认可的造价编审资格证。无证人员编制的工程结算书必须由持证人员审核、签字,并对该结算书负责。

4.2主管领导的职责

4.2.1公司、分公司主管经营副经理为本单位工程结算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结算工作负领导责任其主要职责包括:

1)建立健全工程结算管理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并保证各项制度的贯彻实施。

2)督促、指导经营部制定公司、分公司工程结算工作计划和结算工作目标,敦促经营部和其他相关部门贯彻实施。

3)及时准确掌握工程结算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实施方案,

确保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4)对重点、特殊工程的工程结算实施重点监控,确保重点工程结算和应收工程款的安全性。

5)组织审定公司、分公司向发包方报出的工程结算和分包工程结算。

6)建立公司、分公司工程结算奖罚机制,制订相应的奖罚措施并有效贯彻执行。

4.3经营部的职责

4.3.1公司经营部

1)拟订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审批分公司年(季)度结算计划,拟订定公司年(季)度结算计划,定期检查结算计划落实情况。

3)指导、协助分公司的结算工作。

4)对直营项目在工程开工时,组织项目部和公司财务部成本员等有关部门相关人员进行合同交底,分析合同的利弊,提请注意事项,并将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投标资料、联系函或备忘录等一切有价值的经济技术资料的复印件移交给项目部,办理交接手续。

5)投标预算人员每月深入施工现场2—3次,指导、帮助、检查、督促、项目办理工程设计变更、签证索赔工作。

6)做好直营项目结算管理工作,指定专人对项目报送的设计变更、签证索赔资料进行及时审核并妥善保管项目报送的各项造价资料,每月20日对项目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7)指导、督促直营项目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并办理工程结算。

8)及时解决直营项目结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随时向结算领导小组汇报结算有关情况。

9)及时审查分包工程结算。

10)工程结算完毕后,提出奖罚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对相关人员进行奖励和处罚。

11)公司结算领导小组对直营项目和分公司1000 万元以上的工程结算进行评审,并报领导签字批准后方能报出。

12)召开结算工作分析会,掌握结算进展情况,检查指导在建项目签证索赔资料的及时性、有效性、准确性以及与造价有关的资料管理,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13)监督、审核分公司的结算及签证索赔奖罚兑现工作。

14)认真审核分公司的结算报表,及时填报局结算报表。

15)制定结算目标,对分公司经营部进行年度考核。

16)对本系统人员的培训工作。

4.3.2分公司经营部

1)拟订分公司的年(季)结算计划(附表二),确定结算目标并报公司主管部门审批,季度结算计划于上季末25日、年度结算计划于上年末12月20日上报。

2)组织对工程结算书的评审,凡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结算,提交公司评审,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自行评审后报公司备案。

3)工程结算完毕后,提出奖罚意见报公司批准后对相关人员进行奖励和处罚。

4)在本单位范围内参照执行公司经营部职责。

4.4项目经理部的职责

1)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结算的第一责任人,项目商务经理或结算人员是项目工程结算的直接责任人。

2)根据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编制项目竣工结算并报相关部门和人员审核,确保结算书在合同约定

的提交结算报告日期前报送给发包方。

3)根据公司、分公司下达的工程结算目标和结算要求,逐项落实相关责任人员,制定相应的措施组织实施。按时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工作。

4)在竣工结算办理过程中,做好与发包方、审计单位的沟通,及时向经营部汇报结算进展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及建议。

5)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项目经理部立即组织项目相关人员编制项目签证、索赔计划,报经营部审批。

6)根据工程合同和有关协议约定,及时向发包方和有关单位办理设计变更、现场签证、联系函、备忘录、技术核定单、会议纪要、索赔等书面资料。凡送出资料都必须办理发文记录,并妥善保管。

7)每月26—28日,由项目内业成本员将当月的工程报量、签证单、设计变更单、大中材料验收单和其它经济技术资料原件件报送经营部。

8)签证、索赔事件发生后,项目经理部及时对进度报量进行调整,并收取工程进度款。

9)对造价资料的管理,项目经理部要将其作为日常工作加强管理,确保工程造价资料与工程同步、齐全有效。

10)审核分包结算工程量。确保其真实性与准确性,按规定办理分包工程结算的有关手续。

11)在工程竣工后一周内提供与供应商、分包商、劳务队的初步结算意见报财务部。

12)接受企业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全面完成本项目工程结算工作。

13)工程结算完成后,书面总结工程造价和结算工作,并对各项经济技术指标进行分析(附表一),按规定上报相关结算资料。

5.工程竣工结算

5.1公司经营部,根据分公司结算计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订公司年度工程结算计划(附表二),经结算领导小组审核后,于当年1月20日前报局市场商务部。

5.2为增强工程结算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各单位结算领导小组要针对项目的具体情况精心策划,确定合理的目标结算值,并逐级确定工程结算责任人、结算时限,制定切实可行的结算措施。

5.3工程结算内容

工程结算包括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合同价款、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现场签证、索赔等全部工程造价。包括以下内容:

5.3.1合同约定内认可的工程造价、设计变更、签证索赔。

5.3.2合同约定不可调整的但已经业主审核签字确认的工程价款的总额。

5.3.3结算领导小组认为应该增加的其他工程价款。

5.3.4与工程造价有关的结算资料。

5.4工程结算编制及报出流程

5.4.1收集、整理工程造价资料、及时编制工程结算书。应收集的原件资料有(不限于):

1)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及与造价有关的会议纪要。

2)招、投标文件及答疑资料。

3)设计图纸交底和图纸会审纪要。

4)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

5)现场签证、索赔资料。

6)各种技术资料。

7)竣工图。

8)甲方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

9)有关部门发布的政策性文件。

10)其他施工中发生的费用纪录。

11)甲方对材料、设备等核价计价记录。

12)与调价有关的政策性文件。

13)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5.4.2结算资料的编制:

5.4.2.1竣工图的绘制。工程竣工前1个月或根据合同约定、业主要求等条件,各单位要及时安排设计人员到工地蹲点,绘制竣工图。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工长、内业)要对绘图人员进行现场实际情况的交底,帮助设计人员更好地完成竣工图的绘制工作,防止差错,争取效益。

5.4.2.2竣工图纸的会审。竣工图绘制完毕后,要由项目经理牵头组织项目部、经营部预算人员和设计人员共同进行图纸会审,提出修改意见,在合理范围内争取效益最大化,并由设计人员进行调整和修改绘图。

5.4.2.3结算书的编制。工程竣工后1周内(造价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2周内)项目商务经理(或结算人员)编制完整、准确、详实的初始结算书,结算书初稿编制完后,项目经理组织项目相关人员对结算书进行认真评审,提出修改意见并作出修改,由项目经理签字后,报经营部审核。经营部在收到结算书后,指派预(结)算人员到施工现场复核工程量,对初始结算书进行审核,指导和配合项目项目商务经理(或项目结算人员)结合竣工图纸、结算相关资料调整和编制第2次结算书。

5.4.2.4结算前的保本保利分析。公司、分公司财务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项目部,按照公司《项目全额经济承包责任制与成本核算制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在工程竣工后1周内(造价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10天内)由项目提供与供应商、分包商、劳务队初步结算意见并由财务部在3日内进行项目保本保利分析,并将分析资料提供给经营部和项目部。

5.4.2.5 结算书的评审。经营部预(结)算人员将初始结算书、二次结算书和项目保本保利分析资料等一并向主管领导汇报,由公司、分公司经理或委托分管副经理组织项目经理、项目商务经理(或结算人员)、经营部负责人、预(结)算人员财务部和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共同进行结算评审,并下达结算目标,确定最终结算报送金额。

5.4.2.6结算资料的报出。项目经理部根据评审意见对结算书进一步修改完善,在项目竣工后1个月内(造价3000万元以上工程1.5个月内),向建设单位递交经结算领导小组批准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并办理签收手续。

5.4.2.7结算价的最终确认。总部直营项目和公司所有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的结算价,最终确认权在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其他项目结算价的最终确认权在分公司经理。确认后及时在审计报告上签字盖章。

5.4.2.8工程结算完毕后,经营部要组织办理结算的人员对结算工作进行总结评价,找出得失及原因,积累经验和教训。

5.5工程结算的审查时限

5.5.1严格按照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限办理工程结算(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一定要约定工程结算的时间和程序)。

5.5.2工程结算书报出后,按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时限应审定而未审定的,应及时向结算主管领导、经营部负责人汇报。

5.5.3若工程施工合同对竣工结算审查期限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明确提出审查期限要求,

并随同竣工结算报告一起报发包方或结算审查机构。结算审定期限,按财(2004)369号《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中相应条款确定。

5.6工程结算的催审及延期处理

5.6.1工程结算书送交建设单位时,要有签收记录。项目经理协同商务经理(或结算人员)及时与审核单位联系,定期催促审核单位,并积极配合审核单位审查,在审核过程中对歧义较大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需要公司(或分公司)协助解决的问题,必须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解决。

5.6.2如到期未能完成结算审查,企业应发函敦促并明确结算审查期限,到期仍未能完成结算审查且实际竣工或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六个月内无法办理完结算的,应会同法务部门在此六个月期限届满前以法律规定的方式确认优先权。同时,企业继续发律师催告函予以敦促并再次规定审查完成期限。如到期仍未能完成时,公司(或分公司)在到期后15日内采取相应的措施。工程竣工后,根据发包方的资信情况确定工程交付发包方使用时间。

5.7工程结算争议处理

结算审查过程中,双方存在争议的部分,项目经理、项目商务经理(或结算人员)应及时沟通并补充相关资料。如双方争议不能达成一致,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主管领导、经营部负责人汇报,公司(或分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对策。

5.8停工工程

对已停工工程,应根据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及时办理已完工程结算。对不具备条件办理结算或不能办理结算的,项目经理部应准备好相关资料,经结算领导小组批准后交法务部门处理。

6.工程签证索赔

6.1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项目部在经营部的指导下,针对工程特点,认真分析合同条款、招投标文件等,制定出可行的签证索赔计划和目标,并责任到人。

6.2工程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会议记录、双方各项往来性函件及相关政策性文件。

6.3签证索赔原因

6.3.1常见工程签证的原因

1)工程设计的变更。

2)与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条款不一致的施工条件的变化。

3)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情况。如临时停水停电,导致停工。

4)提高工程的质量等级。

5)业主代表或工程师发出的书面或口头的指令。

6)政府规定的必须发生的工程施工本身以外的费用。

6.3.2 常见工程索赔的原因

1)技术规范出错。

2)提供的施工图纸、样品与合同约定不一致。

3)设计数据延期或没有提供。

4)特殊的安全保护措施。

5)由业主提供的条件不符合相关要求或未按期提供。

6)与合同内容相矛盾的指示及命令。

7)业主或业主代表错误指示造成费用增加。

8)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工程款或供应材料、设备。

9)恶劣气候。

10)不可抗力引起的工程损坏和修复。

11)法律、法规及地方规定变化。

12)施工现场中发包方指定分承包商的干扰。

6.4 签证索赔注意事项

6.4.1在办理签证索赔事件时,实行一事一签制度,尽可能在合同约定时限内实现单项索赔,切忌竣工后一次性结算。

6.4.2签证索赔事件,可针对项目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方法,实现签证索赔目标。签证索赔事件尽可能采取“设计变更”的方式,易于沟通和被对方接受。由项目商务经理或结算人员作出书面变更报告,详尽陈述变更事件,找发包方、监理签字,再根据事件陈述资料计算费用并形成索赔报告后,再次找发包方监理签字(签证索赔相关内容和责任人参照附表三)。

6.4.3所有与发包方、监理的签证索赔资料、往来函件(包括变更报告、技术核定单),须报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才能送发包方和监理办理手续。

6.4.4送达发包方、监理的所有资料都要有签收记录或邮递证明,确保资料的法律效力。

6.4.5签证索赔要坚持合理利润的原则。

6.4.6签证索赔报告以“工作联系函”的形式报出,联系函中尽量不使用“索赔”词语。6.5签证索赔事件的报告内容、时间要求和费用计算

6.5.1报告内容:

6.5.1.1标题:高度概括签证索赔的核心内容

6.5.1.2事件:陈述事件发生的过程,如工程变更情况、不可抗力发生的过程等,提出作为签证索赔依据的具体合同条款法律法规依据。

6.5.1.3结论:指出签证索赔事件给承包方造成的影响和带来的损失。

6.5.1.4计算费用:列出费用损失或工程延期的计算公式(方法)、数据、表格和计算结果,并以此提出签证索赔要求。

6.5.1.5总签证索赔综合:总签证索赔应在分项签证索赔的基础上提出签证索赔总金额或工程总延期天数的要求。

6.5.2时间要求:按招标文件和工程施工合同要求时间办理。通常做法如下:

6.5.2.1当发生合同约定的工程签证索赔事件时,项目经理部应在事件发生后14 天内,将索赔报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并及时敦促发包方确认索赔金额和工期。

6.5.2.2当发包方在收到有关索赔报告后14 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相应修改意见时,项目经理部应再次发函通知发包方要求其确认,并明确确认期限。当超过规定期限发包方仍未确认也不提出相应修改意见时,项目经理部应及时报告结算主管领导、经营部负责人并采取相应的对策。

6.5.2.3对拒收签证索赔资料的发包方、监理,采取传真、邮寄等方式传递资料并保存好单据;并按照合同条件及时向发包方、监理发函催办。

6.5.2.4当发包方收到有关索赔报告后不给予确认时,项目经理部应及时与发包方进行协商,并报告结算主管领导、经营部负责人制定相应的对策。

6.5.3费用计算:根据索赔事件的具体情况,分别从人工、材料、现场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利息及其它等方面进行费用索赔。

7.分包、联营工程结算

7.1分包、联营工程结算原则

7.1.1分包、联营工程的结算,严格按照分承包合同执行。

7.1.2由公司直接与业主办理结算的分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凡现场发生签证时必须经项目经理签字,经营部负责人审核签字,再报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能进入分包结算。

7.1.3与分包单位办理现场签证应按照与发包方签证相对应的原则,发包方未确认的签证,原则上不得与分包单位办理签证。如发包方确认后,其签证涉及的总价不能超过发包方确认的总价。

7.2 分包、联营工程结算流程

7.2.1 分包工程结算报告书由分包单位负责编制,项目商务经理(或结算人员)初审,项目经理复核后,报经营部审核,再报主管领导最终审定。

7.2.2联营工程结算报告书由联营单位负责编制,报经营部审核签字后办公室盖章,联营单位向甲方报送结算书,结算完成后送交经营部登记。

7.3分包工程结算审查要求

7.3.1公司或分公司应严格按照分包合同、实际完成工程量和工程进度进行分包工程进度结算审查。

7.3.2分包工程结算的最终审定原则上在公司或分公司与发包方结算完成后方可进行。特殊情况下需要提前审定的,公司或分公司不得按照审定价格全额支付分包工程款,预留不低于10%的一定比例的分包工程款(质量保证金除外)以防止结算失误。

7.3.3经营部必须建立分包、联营工程结算台帐,及时掌握分包工程进度与结算状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8.造价资料的归集与管理

8.1前期造价资料的管理

8.1.1前期造价资料原件保存在经营部门,项目部领取复印件使用,项目部需用原件时,到经营部借用,并办理借用手续。

8.1.2前期造价资料通常有:

1)招标文件及答疑资料。

2)投标文件。

3)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4)投标阶段的造价计算底稿

8.2 施工过程中资料的管理

8.2.1项目所发生的所有与发包方、监理的签证、索赔资料及往来函件、设计变更以及所有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原件至少一式两份,一份交项目商务经理(或结算人员),一份交上级主管经营部。

8.2.2负责保管资料原件的责任人、部门,要做好台帐登记,及时将资料整理装订成册,统一编制目录,禁止散页、随意摆放,禁止拆页外借。

8.3竣工结算资料的报送与归档

8.3.1工程最终结算书审定后,商务经理(或结算人员)尽快编制结算小结并按附表一要求对该工程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认真填写附表一,并将结算小结和(附表一)送交公司(分公司)经营部。经营部收到(附表一)后分年度将其整理成册,以备参考查用。分公司经营部每年1月5日前将上年度的(附表一)报公司经营部。

8.3.2工程最终结算书审定后,经结算领导小组同意,由商务经理(或结算人员)登记发放:经营部。

8.3.3最终结算书审定后,商务经理(或结算人员)将整套结算资料(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合同、协议,签证索赔资料,结算书及结算审定单等等)交经营部,经营部整理并装订成册(分

包结算资料单独装订成册)后,交公司档案室。

9.检查与考核

9.1公司每年对司属各单位进行1~2 次抽查,并将抽查情况在全公司通报,每年度将在本专业系统评选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各若干名,检查内容如下:

9.1.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文件、通知情况及效果。

9.1.2年度工程结算率。

年度工程结算率=已结算工程个数/[已结算工程个数+未结算工程个数]×100%。其中:

1)已结算工程个数指当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期间办理完成结算的工程个数。

2)未结算工程个数指截止当年12 月31 日止累计未办理完成结算的工程个数。

3)办理完成结算指经双方签字盖章最终确认的结算工程个数。

9.1.3结算资料的报送情况。

9.1.4分包结算管理情况。

9.1.5造价资料管理情况。

9.1.6结算奖罚情况

9.1.7结算资料归档情况

9.2 公司将根据上述考核内容对其下属单位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

10.奖罚及责任追究

10.1 为了充分调动结算及其相关人员办理签证索赔和工程结算的积极性,增强其责任心,对办理签证索赔和工程结算的人员实行“奖优罚劣”和责任追究制度。

10.2若工程最终结算额超过目标结算额,为企业创造了额外效益,应给予结算责任人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最终结算额-目标结算额)×(2~4)%,对有突出贡献的有关当事人,经批准可给予重奖,奖励额不重复计算。

10.3工程投标报价时偏差较大、或合同质量问题引起经营性亏损的项目,若签证索赔效果较好,项目盈利的,对签证索赔责任人进行奖励,奖励额度为索赔额的3~5%。

10.4项目实际发生而合同约定不可调整的设计变更、签证索赔,经过有关当事人的努力,得到了业主的最终认可,并进入竣工结算价的,经结算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对有关当事人给予索赔额3~5%的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有关当事人,报结算领导小组批准后,另行给予重奖。

10.5在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签证索赔以及分包结算工作中,出现以下工作失误,致使企业蒙受损失的,经结算领导小组审议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处以500~20000 元的罚款。

1)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结算书的编制。

2)结算书中出现大的缺陷。

3)更换工作岗位,资料交接不清的。

4)结算依据资料原件丢失或损坏。

5)不办理或未按规定的时间办理设计变更、签证索赔资料。

6)虽办理了设计变更、签证索赔资料,但结算时未计入。

7)合同约定不可调整但实际发生的索赔事件,当事人没有形成索赔报告,或形成报告没有有效的签字证明或其他证明。

8)无特殊原因工程结算不能按时完成或未能达到规定结算目标的。

9)擅自变更和调整分包、联营工程结算范围和条件的。

10)违反企业分包、联营工程结算规定,给企业造成损失的。

11.其他

11.1本文件中要求报公司经营部的资料,各单位按要求及时上报。

12.附则

12.1本办法由公司经营部负责解释。

12.2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开始施行。

项目结算管理办法及附表

项目结算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结算管理工作,规范结算程序,确保工程结算有章可循,防止结算纰漏,预防结算纠纷,实现结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及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项目结算,是指项目部依据施工承包合同进行的工程计量和价款结算与收支工作。包括: 对外结算:是指公司与业主进行的各类工程款结算。 对内结算:是指项目部与劳务班组进行的各类劳务费结算。 第二章各部门结算职责 第九条各部门结算管理中的职责: 商务部:负责编制项目结算实施细则和结算流程,进行工程计量签证交底,收集和审核现场原始施工记录、现场签证计量单,编制对内对外结算单等; 工程管理部:负责现场原始施工记录、签证记录,及时报告现场施工变化情况,协助各部做好现场验收、签证、计量和结算工作; 第十一条现场计量、原始数据收集由项目负责人负总责。项目部其他人员均应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涉及有关计量结算事项,

积极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结算工作。 第三章工程结算依据及原则 第十二条工程结算依据 (一)对外结算依据 1、施工承包合同,施工设计图纸及变更设计文件,业主、监理指令及其批复文件,有关会议纪要,及有关补充资料等; 2、原始施工记录,工程验收资料,检测试验资料,工程有关影像资料等;物资供应验收资料,水、电等消耗记录等,气候及降雨、洪水资料等; 3、工程签证,计日工、设备使用签证等; 4、经发包方认可的其它计量、结算资料。 (二)对内结算依据 1、劳务承包合同或认价单; 2、原始施工记录,工程验收资料,检测试验资料,工程有关影像资料等;物资供应验收资料,水、电等消耗记录等; 3、工程签证,零用人工等; 4、经双方认可的其它计量、结算资料。 第十三条工程结算原则 (一)及时性原则。对内对外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应做到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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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 4、工程资料应使用原件。当使用复印件时,应加盖资料提供单位的公章。 6、工程建设各方应及时对工程资料进行签字、确认,保证工程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 7 、工程竣工验收后应依法将归档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 8 、由建设单位采购供应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应提供所供物资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合同的质量要求。 9、工程资料实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管理原则,参与工程建设的有关各方应各自对本单位产生的工程资料负责并保证工程资料的可追朔性。 10、由建设方直接发包的专业施工工程的经监理验收合格后,工程资料交建设方归档保存; 经总包单位发包的专业施工工程,专业承包单位应对专业施工资料签字负责并按本规程的要求收集和整理后移交总包单位,总包单位负责全部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11、工程建设各方应将工程资料的形成、收集、归档等工作,纳入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管理。 ▲第二章工程资料的形成 1、基建文件是建设单位从立项申请并依法进行项目申

建筑工程预结算控制管理

关于建筑工程预结算控制管理的探讨 摘要:本文探讨了建筑工程预结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指出在建筑工程全过程进行造价管理的必要性,并提出了从决策到竣工整个建设过程对预结算控制的措施。 关键词:预结算;全过程;控制措施 abstract: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existence of building engineering budget management, points out the necessity of the cost management in the whole process of construction, and puts forward some measures from the decision to complete the whole construction process of settlement control. key words: budget; the whole process; control measures 中图分类号:tu204+.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建筑工程预结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建筑行业如何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是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 组成部分。然而,目前在建设项目中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的“三超”现象仍然普遍存在,最终导致工程投资严重失控。这样仅在编制施工图的预算和竣工的决算就存在很多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工程量多估冒算 由于建设单位对编制报表的误差没有有效的约束机制,加上施工队伍素质的参差不齐,从而造成了施工单位对工程量多估冒算的现象。建设单位如审查不到,施工单位就谋取非法之财,这样就出现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管理制度教程文件

工程竣工接算审计管理制度 为规范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工作程序,确保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有效性、可执行性,使该项工作纳入常态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决算审计报审资料收集。 1、工程招、投标资料(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书); 2、施工合同或协议(经建设局或招管办备案后的); 3、工程决算(报审稿、报审单位签字、盖章); 4、变更签证单(原件四份、符合我公司签字管理制度相关规定 要求的方可有效); 5、竣工图(竣工图应反映竣工真实状态,加施工单位竣工图章); 6、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及相关监理资料(经各方签字、单位法人 盖章认可的,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备案); 7、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核定、规费缴纳证明。 二、公司备案。资料收集完毕后,各项目部应将资料上报公司工程部(审计部)审核、备案。 三、项目初审。资料审核后,由公司工程部(审计部)向分管领导汇报,确定初审单位(中介机构)。 四、为保持报审结算书的准确性及减轻审计成本,要求施工单位在报审的同时应签署承诺:报审结算书总额不得高于最终核定额的10%(审计费,由我公司承担),按最终核减额为衡量原则;如超出10%,,超出部分带来的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可以在付款时直接从余款价

中扣除。上述审计单位,可以是审计局,也可以是我公司委托的初审单位,但最终以审计局审计结果为准! 五、初审结果出具后,由公司工程部(审计部)向分管领导汇报审计情况及结果,确定是否有县审计局进行终审。初审结果可作为预付工程款依据。 六、县审计局复审结果报告出具后,公司财务部、工程部(档案室)各执一份,作为结算工程价款依据。 淮安新港建设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七日

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xxxx基本建设项目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xxxx基本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严格工程款(进度款、结算款、质量保证金)支付申报、审核、审批和支付程序,明确相关职能部门权限,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建设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和建设资金安全合理使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xxxx基本建设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审批支付比例 第二条严格基建工程项目的付款及审批制度,基建工程的进度款和结算款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办理支付。 第三条因特殊情况,未到支付节点需要提前支付的,必须报分管基建工作管理领导审批。 第三章工程进度款申报审批支付程序 第四条申报审批程序 (一)施工单位申报 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对已完成且合格工程量的,填报《工程款支付申报表》(项目经理签字、加盖公章),连同相关材料(原件)报送工程监理单位审核。

(二)监理单位审核 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及本期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全面审查核算,填写审核意见和核算结果(总监理工程师签名、加盖公章),报送基建办项目组审批。 (三)建设单位审核 审核原则:以施工合同为主要依据,以实际完成工程量及工程价款为主要审核内容,严格控制拨付工程进度款累计总额。 1、项目组审核 项目组复核监理单位审核手续,并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量与形象进度,建设单位甲方代表和项目组长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分管工程部领导审签,加盖印章。 2、全过程审计单位审核 全过程审计单位对施工单位所报工程进度的实物工程量、计量计价方式及支付办法、甲供材料及设备的计量情况、工程预付款的抵扣等情况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 3、基建办负责人审签 施工单位将签章齐全的本期价款结算单提交项目管理组,项目组提交基建办部门负责人审签。 4、财务管理部门支付

市政工程竣工结算书

市政工程竣工结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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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王家墩商务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二标段工程 竣 工 结 算 书 建设单位:武汉王家墩中央商务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1 年11 月18 日 目录 一、竣工结算总价 二、竣工结算说明 三、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汇总表 四、合同内结算部分 五、设计变更部分 六、现场签证部分 七、主要材料价差调整部分

武汉王家墩商务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二标段工程 竣工结算总价 中标价(小写):11615540.54元(大写):壹仟壹佰陆拾壹万伍仟伍佰肆拾元伍角肆分 结算价(小写):12020146.96元(大写):壹仟贰佰零贰万零壹佰肆拾陆元玖角陆分 王家墩中央商务区中建三局建设工程造价 发包人:建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承包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咨询企业:(单位盖章)(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核对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年月日核对时间:年月日 封—4

竣工结算说明 工程名称:武汉王家墩商务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二标段第1页共1页 1、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武汉王家墩商务区内,由301、304、311号路道路及排水工程组成。合同价款为11615540.49元,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竣工结算编制依据: (1)施工合同、投标文件、招标文件。 (2)竣工图、发包人确认的实际完成工程量和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资料。 (3)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管理办法及相关计价文件。 3、综合单价变化说明 (1)发包人供应的D400 中空壁缠绕管、D500 中空壁缠绕管原招标文件暂估价分别150元/m、253元/m。实际供应价分别为217.73元/m、307.68元/m。根据实际供应价调整了304号路相应项目综合单价。 (2)发包人供应的人行道步砖及盲砖原招标文件暂估价为23元/m2。实际供应价分别为28.5元/m2和30.4元/m2。根据实际供应价调整了相应项目综合单价。 4、结算价分析 本工程结算价包括以下四部分: (1)合同内部分: 其中301号路结算价为1804247.95元,304号路结算价为1488607.05元,311号路结算价为7044065.66元,零星项目结算价为822303.45元,增补费用为320000元。合计为11479224.11元。 (2)设计变更部分: 合计为202137.43元。 (3)现场签证部分: 合计为270304.77元。 (4)主要材料价差调整部分: 合计为68480.65元。 本工程总计结算价为12020146.96元。

浅谈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管理的有效措施 姚爱森

浅谈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管理的有效措施姚爱森 发表时间:2017-11-04T09:19:00.567Z 来源:《基层建设》2017年第19期作者:姚爱森 [导读] 摘要: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管理工作在我国近几年的发展形式还是不错的,虽然在这过程中有成功的事例,也有需要提高的地方。 深圳市毅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深圳 518000 摘要: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管理工作在我国近几年的发展形式还是不错的,虽然在这过程中有成功的事例,也有需要提高的地方。因此,在本文中,我们将会对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管理工作存在的重要作用进行论述,并针对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讨论,为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管理工作的改进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与改进方法,有力的推动我国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管理工作的开展,促进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的平稳发展,为我国经济发展奠定基础。 关键词: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管理 引言:建筑工程项目的开展离不开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管理工作的支持,两者之间的相辅相成才能为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竣工打下扎实的基础。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管理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会直接影响到本次建筑工程项目的造价成本以及最终的建筑工程经济利益。因此,面对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们一定要引起重视,以正确的态度去看待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管理工作,积极处理问题。 1.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管理工作存在的重要作用 建筑工程项目是一个涉及范围广泛、综合性极强的工作,因此,在关于建筑工程项目的造价预结算方面,我们有专门的审核管理部门负责。关于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管理工作存在的重要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工作是对于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发展来开展工作的,具有较强的动态变化发展,因此,需要有专门的造价预结算审核管理工作部门来负责建筑工程造价方面的相关问题。第二,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管理工作有利于提高建筑工程造价方面的工作效率,为建筑工程项目的开展带来积极地作用。第三,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管理工作有助于缓解矛盾冲突,及时解决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2.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有待提高 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的审核管理工作充满了挑战,对于工作人员的要求是极高的。面对建筑工程项目中造价预结算不断的变动以及这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工作人员能够起到一定的调解与缓解冲突的作用。但是,在实际的调查研究中发现,部分工作人员存在较为严重的情况。一方面是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有待提升,面对前来进行造价预结算审核的用户态度恶劣,严重影响了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管理工作的整体形象。另一方面是,面对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管理的高强度工作压力,工作人员不能及时调整自身状态,影响到其他工作人员甚至影响到整个工作团队。除此之外,少数工作人员对于专业技能的掌握并不熟练,对于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管理工作的工作效率有较大的影响。从事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管理工作的工作人员是影响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管理工作的重要人为因素,因此,一定要及时指出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改正,同时也要注意对于工作人员的引导工作。 2.2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管理体系存在问题 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管理工作的开展,需要有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管理的相关体制作保障的,只有得到相关管理体制的支持才能有力的开展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管理工作。面对审核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由于在相关的管理体系中没有明确的说明与指导,因此,在具体的工作开展中增加了难度,同时也为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工作带来了较大不便。 2.3工作内容与实际情况脱节 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管理工作并不是简单的依据过往的数据进行审核管理,而是要将建筑工程项目中造价成本在前期的预算与最终的结算工作进行严格的审核管理工作,这过程中对于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当地的实际情况要进行合理有效的考察与了解工作。我们只会根据过往的工作经验以及对呈现数据的分析从而开展对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管理工作,严重忽视了对现实实际情况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建筑工程项目中真正原材料的使用的考察工作。这种现象的出现,严重违反了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管理工作的真实性原则,是一种错误的工作理念。 3.解决措施 3.1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 对于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管理工作人员存在的问题,我们务必要对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工作引起重视。第一,对于现在的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管理工作队伍进行清查,将不具备相应工作能力的工作人员进行人事调动。第二,要定期对于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管理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合理、科学的培训工作,组织集体学习,提升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与集体意识。第三,可以实行适当的奖罚制度,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提升建筑工程估造价预结算审核管理的工作效率。 3.2健全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管理工作体系 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管理工作体系的重要性在前文已经论述,我们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健全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管理工作:首先,对于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管理工作体系中存在的明显漏洞进行补缺工作。其次,对于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管理工作体系的关注要持续,及时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反映,避免出现有漏洞的情况。最后,将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管理工作体系的公示工作要落实。 3.3注重理论与实际结合 面对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管理工作逐渐脱离实际的现象,首先我们要加强对于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重要学习工作,在审核管理工作中务必要将工作内容与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结合,在最大程度上保证了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管理工作的真实性。同时,建筑工程造价成本预结算审核管理工作是需要每一个工作人员的辛勤付出的,只有真正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这样才能在最大程度上维护了我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3.4预结算审核管理部门结构进行调整 在对建筑工程项目的造价预结算审核管理工作方面要注意对预结算审核管理部门结构的调整工作。按照建筑工程造价预结算审核管理

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制度 BFNY-GJGL-019-2015-A/3 1总则 1.1目的 为了加强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丰能源”)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工程结算程序,降低工程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宝丰能源、宝丰能源控股公司、子公司及受托宝丰能源管理单位所有工程项目,包括技改、大修(系统停产大检修)等项目工程结算的管理。 1.3定义 竣工结算是指在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按照竣工图以及其他结算依据资料计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过程。 1.4职责 1.4.1造价中心 1.4.1.1负责接收工程竣工结算通知单,按照经审查合格的竣工结算资料审核 工程竣工结算造价; 1.4.1.2审核保修期内发生的工程费用。 1.4.2化工建设部/煤炭公司/技术部/生产管理部(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单位”)1.4. 2.1负责竣工结算合规性的审查。 1.4. 2.2负责竣工结算资料的复审(不包括甲供材料的审核)。 1.4. 2.3负责对工期延误情况及甲乙双方的责任进行核定。 1.4.3财务部 负责甲供材料清单的复核以及各类工程扣款。 1.4.4项目实施单位/各单位 1.4.4.1负责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竣工工程进行验收。 1.4.4.2负责竣工结算资料的初步审查(包括甲供材料清单的审核)。 1.4.4.3负责对工期延误情况进行统计并对甲乙双方的责任进行核实。

2竣工结算工作程序一览表

3.1竣工验收及编制竣工结算报告 3.1.1相关单位完成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实施单位/各单位 及相关单位签署《工程竣工验收单》并通知施工单位报送“竣工结算报告”,承包单位在一个月内报送“竣工结算报告”,承包单位应按要求编制结算 报告;结算报告应包括编制说明、竣工图、结算书(附电子版)及与价格 调整内容相关的技术资料或协议等。 3.1.2竣工结算报告由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初审,初审内容包括:竣工结算报告、 竣工图纸及其它相关技术及结算资料是否真实、完整、齐全,甲供材料、甲替乙供材料领用及出入库是否真实、完整、相关部门签字是否齐全,乙 供材料价格确认单是否齐全、签字是否齐全、有效,其它资料是否符合本 制度相关规定等。其中竣工图必须加盖竣工图章。项目实施单位应在接到 “竣工结算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审结,初审合格后签署《工程竣工结 算通知单》转造价中心。 3.2竣工结算资料的审查 3.2.1项目管理单位收到项目实施单位送交的全套结算报告资料及《工程竣工结 算通知单》后,负责对该施工承包单位竣工结算的合规性进行审查,包括 还有无工程遗留问题等,是否符合结算相关规定,审查合格后在《工程竣 工结算通知单》上签署意见。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对工程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将根据审查结果在《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审查意见表》上签署意见,上述 工作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审结。复审内容包括:竣工结算报告、竣工图纸 及其它相关技术及结算资料是否真实、完整、齐全,工程竣工资料是否齐 全,符合公司工程竣工资料管理规定,其它资料是否符合结算管理制度规 定等,在《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审查意见表》上签署复审意见。 3.2.2技术部/生产管理部参照以上流程负责对各单位技改、大修项目竣工结算 资料的审查。 3.2甲供材料的审查 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审核承包单位在此单位工程上实际使用的甲供材料的 规格、数量是否齐全、属实,并在《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审查意见表》的相

(完整版)工程分包及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分包及结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分包行为,加强公司对项目分包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司的经济利益,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分类 第一条根据交易对象的不同建筑工程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两类。 第二条根据分包工程工序间衔接管理者的不同,专业工程分包分为工程项目切块分包和工序分包两类。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三条成立工程项目分包招标工作小组,公司董事长(或常务副总经理)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担任评委,根据每次招标的具体情况,评标组长及评委人数不得少于3人且必须为单数。 第三章职责 第四条项目管理部对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全面负责,执行公司分包管理办法及监督项目对分包立项、分包合同后评价报告等制度的严格执行,不定期对工程项目分包情况进行审查,并向公司领导汇报分包管理情况,指导项目分包管理,审查分包合同并形成分包审查书面记录。评价项目分包商履约能力,经公司同意后报公司经营开发部纳入合格分包商业绩档案。 第五条经营开发部对工程项目分包招投标、分包商评审、分包合同评审、分包合同备案等,执行分包招标制度(根据要求编制好招标文件),起草分包合同,向公司上报相关分包资料,不定期对分包商履约情况统计分析并上报公司。合同终止后,对分包商履约能力及信誉等方面详细评价(如管理、技术、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索赔、结算等),评价报告报送公司。 第六条公司项目管理部设立专人对分包商安全资质、分包合同安全管理条

款、分包过程安全管理进行审查、监控,对不符合规定的提出整改要求。 第七条项目技术部门、质量部门对分包合同相关技术、质量要求条款进行审定会签,在分包合同履约过程中按照条款对分包项目技术、质量监控管理。 第四章分包招标 第八条项目投标阶段,最迟在合同签订之初,项目管理部应进行前期策划工作,工程分包规划是项目前期策划的重要内容。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自有人员、设备配置情况,确定分包队伍、机械设备的需用量,对工程分包进行规划。分包规划应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主合同合理进行,需要对分包范围、分包模式、分包时间、分包空间界面进行合理规划。分包规划在第一个分包项目申请立项前报批,报经营开发部审查后由常务副总经理批准。 第九条就各事项的审批,项目部应分别填写《工程分包立项审批表》、或《工程分包特别事项审批表》、《分包商资格评审记录表》,《工程分包合同审批表》及合同草案等,并附必要的文件资料。 第十条项目部在选择分包商时应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议标等市场竞争方式进行。原则上采用前两种方式。当采用议标方式时,须在分包立项报审时通过工程分包立项审查并获得批准的工程分包,其选择分包商的工作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包方确定选择方式; (二)发包方发出招标邀请或发布工程分包信息; (三)发包方选择参加竞标的合格分包商; (四)分包商竞标; (五)评审小组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者; (六)发包方定标; (七)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正式确定中标者。 特别说明。无论是招标还是议标,分包商数量均应在三家以上。 第十一条参加竞标的分包商,必须具备承担分包工程任务的能力、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和良好的信誉(称为合格分包商)。为此,发包方必须对有意参加竞标的分包商进行资格预审。只有获得合格分包商资格的,方可参加竞标。 证明分包商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必须具备以下证明文件:

工程预结算管理方案及流程

工程预结算工作流程 一、工程预结算工作管理目标 为加强工程成本控制目标执行过程中的控制管理,规范成本控制流程,提高成本控制效率。 二、适用范围和管理内容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和集团下属公司施工项目的成本管理,即招标活动的管理,合同的管理,目标成本的设定及调整,动态成本的管理控制,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管理,结算管理,成本管理资料的备案,项目后评估(成本部分)等各类工程成本管理。 三、预结算工作管理的部门职能 1. 集团运营管理中心: (1)作为工程预结算工作审核的职能部门,对工程预结算审核工作负主要责任。 (2)负责收集工程预结算资料,负责审核其齐全和真实性。 (3)负责审核分子公司初审后的结算资料。编制工程结算报告。 (4)集团运营管理中心总经理对集团运营管理中心提交的结算报告进行内审,同时对外审的结算报告进行审核,负责结算报告中差异项目的调整。 2. 分子公司相关部门 (1)现场工程师负责收集整理工程资料及工程所在地的造价资料,提交集团运营管理中心。 (2) 现场工程师负责向施工单位发出结算通知,并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结算资料。 (3) 按照集团公司规定,负责对结算报告根据管理系统内部流程规定进行申报。 (4) 分子公司总经理负责审批运营管理中心总经理审核后的结算资料。 3. 集团相关领导 集团副总裁及总裁根据金额不同分别负责审批结算报告。 四、预结算工作管理办法 1.工程预算管理 (1)所有工程应编制施工图预算,并按管理流程图执行审核。 (2)在进行工程招标之前,编制好施工图预算,并作为工程招标之投标控制价。所有的工程必须是工程量清单报价。

(3)项目主体工程确因工期紧张需采用费率招标或工程合同暂估价,应严格按《工程招标管理办法》有关内容办理;当施工图齐备后,应立即要求承包单位编制施工图预算,而后,运营管理中心部应督促并始终参与施工图预算的核对工作,按核定的预算价签定补充工程合同。上述所有工作,应在施工图完备后60天内完成。 (4)如果仅是委托造价咨询机构进行施工图预算的编制,造价咨询酬金一般按总造价的一定比例计取;如果是委托编制预算并负责审核承包单位编制的预算,造价咨询酬金可采取按总造价的一定比例并结合核减额的一定比例计价的方式计取。 (5)成本运营管理中心在编制工程预算同时还应作好如下工作:对施工图等进行核查后,要求分子公司相关部门提供施工图、材料设备控制价格、工程预算分类要求等必备资料;同时要求各有关部门作好必要的保密工作:所有工程在招标工作完成之前,任何单位任何个人必须对施工单位保密。 (6)工程预算编制的方法:根据工程量计算规则,按详细的施工图、确定的施工方案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计算工程量;分项工程的子项如无合适定额套用,且不能换算,则应编制补充定额单价;造价工程师要主动发现施工图中标注不清、前后矛盾、缺项、漏项等问题,并明确标注、落实调整,以减少或避免设计变更及签证,同时准确掌握工程动态成本。 (7)工程预算确定后,及时对目标成本进行修改,以目标成本为上限,监督各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工程造价。 2.工程结算管理 (1)分子公司在向运营管理中心提交的《工程结算工作交接单》中详细说明合同价款、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之外的增减款事项、工程遗留、合同违约、施工现场清理、甲供材料、隐蔽工程等问题。 (2)为防止承包单位高估结算,应与承包单位在工程合同中约定控制办法。比如:若承包单位报送的结算金额超出最终审定结算金额10%时,发包单位可进一步扣款(扣款比例、金额各公司自定),直至取消今后对工程的投标资格等。或者要请咨询公司审核的,报送的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在审核总价5%以内的造价咨询酬金由甲方支付,若结算造价最终核减额超出5%,则因造价超出部分而引起的造价咨询酬金之增加部分由承包方支付等措施。 (3)根据工作量的难易程度,供电、自来水、煤气、电话等市政工程的结算优先办理;主体工程结算在承包方提供全部竣工结算资料后6个月内核定完毕,其余工程结算在承包方提供全部竣工结算资料后3个月内核定完毕。

结算决算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办法及工作流程

工程竣工结算管理办法 (讨论稿)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规范公司工程竣工结算的管理,根据国电集团公司有关工程管理制度,结合蒙能公司工程管理和造价管理的实际情况,通过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及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而提高工程竣工结算工作的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蒙能公司所属项目公司 三、项目公司计划部是工程竣工结算的组织管理部门。 四、工程竣工结算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1、廉洁奉公原则:工程竣工结算工作中,应始终以公司利益为最高利益,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 2、多级审核原则:工程竣工结算须经过多级审核,各级在审核过程中应认真仔细,有关手续的签字、盖章等务必齐全、有效。 3、准确高效原则:工程竣工结算的各项计算应准确、清晰、合规,具有很高的准确度,体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同时工程竣工结算工作应保持较高的工作效率,做到及时帐清,以适应工程造价分析、工期等多方面的要求。 4、可复查性原则:工程竣工结算工作的全过程应有详细、真实的记录及完善的资料管理制度,量价计算过程、审批记录等文件、资料应具备完全的可复查性。

五、工程竣工结算书包含内容 工程竣工结算书是由施工方在工程按合同约定条件顺利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编制的工程实际造价文件。工程竣工结算书必须包含合同内造价及变更、签证等内容,并附带所有证明资料。凡是项目公司对外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项目,均应编制工程结算报告,并作为重要资料存档。 六、工程竣工结算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已按施工承包合同及补充条款确定的工作内容全部竣工,并有合格的竣工质量验收报告及工程质量评定报告。 2、工程已正式移交运营单位并签订保修合同。 3、具备完整的竣工图、图纸会审纪要、工程变更、现场签证以及工程验收资料,且竣工材料已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完整的移交项目公司档案室。 4、工程量差、重大设计变更、委托洽商〈含审定的价款〉审批材料齐全 七、工程竣工结算的原则 1、工程竣工结算应严格执行合同及补充条款和招投标文件的规定,对于固定价格的价款,结算时一律不得调整。 2、工程量差、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及委托洽商等,按照施工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1)由于设计深度不够等原因,招标文件与施工图阶段造成的工程量差,并需要对其费用进行调整的,原则上按已审核的施工图工程量及所签订合同的综合单价进行调整。 (2)合同范围内出现的设计变更、变更设计费用调整,

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制度》 1.目的和依据 为了明确公司工程项目合同收入与销售费用、合同成本的结算管理措施,减少财务风险,提高经营效益;根据公司经营业务的性质和内部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经营业务产生的项目合同收入和销售费用、合同成本的财务结算与控制管理。 3.术语 项目合同收入是指公司在所有电力工程(新建、改造、大修、维护、抢险。调试等)项目经营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收入,项目合同收入包括项目合同的初始收入和项目施工作业过程中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性收入。 合同成本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销售费用是指公司为获取经营业务合同所实施的市场营销活动与项目投标签约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 4.相关文件 工程项目销售费用与合同成本控制管理办法货币资金及结算管理制度 财务支出审批管理制度 5.管理原则 (1)公司项目合同收入、合同成本、销售费用分项目归类核算后再进行公司账务处理、财务核算。 (2)公司应严格执行工程成本、销售费用预算与目标计划,在年度计划和项目预算目标范围,完成合同收入目标,并将合同成本、销售费用控制在目标范围内。 6.管理要求 6.1合同收入与销售费用、合同成本结算基本规范

(1)实施合同收入及时结算制度,工程部负责收入结算的归口管理。 公司长期合作单位工程项目合同收入由工程部总负责人按时催收、项目经理协助,财务部办理往来结算。其余工程项目的合同初始收入首次预付款项由项目部总负责人协调,财务部办理往来。 工程部总负责人按照合同要求定期向甲方提出结算申请并与其进行工程阶段性结算。财务部及时核算,根据公司签约合同和内部临时工程清单按月提供应收款项的明细表,工程部总负责人签名确认,及时组织催收。 (2)销售费用实施计划限额备用金制,财务部负责限额控制管理 公司项目部人员的销售费用实施备用金制;所有人员备用金额度不能超越各自月工资金额(工程部总负责人不能高于3000元,项目经理不能高于2000元,项目人员不能高于1000元);财务部每月报销项目部人员的费用并按报销金额补充备用金。项目部人员没有报销不予再借款或增加备用金额度,如果一年中途没有岗位性质变化备用金在年底核销。 (3)合同成本实行专用账户拨付制或备用现金制和现场记录制度 凡是要求必须开设专用项目资金账户的工程项目实施专用账户拨付制,其余施工作业计划工期在一个月以上的工程项目实施备用金制,备用金或专用账户额度根据施工作业的目标成本、工期和材料款的支付计划案比例确定额度;计划工期在一月内的工程项目根据作业预算实施计划额度借款报销制。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实行严格的现场记录制度。 (4)与业主方保证金的清算和项目内部结算 与业主方的项目保证金清算由财务部与工程部负责,其他费用的清算由工程部负责人负责。按合同规定的保证金付款期限到期之前,工程部负责人主动与业主方联系,及时收回保证金。 所有已完成的工程项目在竣工结算完成的10天内工程部负责人必须到财务部进行项目财务报销结算。 6.1工程项目费用报销凭证提供与程序要求 6.1.1工程部费用报销 公司工程部人员在每月报销各项目发生的市场营销费用时,必须按照项目销售费用内容要求分别归集,提供合法票据。先经工程部经理签字确认分项目计核销售费用,再按照财务审

某项目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公司****项目经理部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试行) ****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七年六月

目录 一、总则 (1) 二、结算原则 (1) 三、结算依据 (1) 四、现场收方时间 (2) 五、结算时间和流程 (2) 六、结算规则 (3) 七、结算台帐 (6) 八、合同终止协议书 (6) 九、其他 (6) 十、附表 (7)

****项目经理部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试行) 一、总则 1.1 为提高结算工作效率,加大结算工作的力度,完善结算工作程序,明确结算工作流程,避免在结算中出现无合同结算、超合同结算、重复结算、虚假结算等,根据集团下发的《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及公司下发的《标准化项目管理手册(修订本)》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2为强化工程结算的管理,成立工程结算管理小组。结算管理小组根据分工,负责项目现场已完工细目的验收、收方数量的计算、单价及金额的审核等工作。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总工 组员:各部门负责人、现场收方人员(各工点主管技术人员)、结算人员 二、结算原则 2.1准确、及时结算; 2.2按合同结算、按实结算; 2.3无合同不结算、严禁超合同结算、严禁重复结算、严禁虚假结算。 三、结算依据 3.1合同文件;

3.2经审批的施工方案; 3.3派工单、小包工使用单及会议纪要; 3.4工程收方单或工程数量计算表; 3.5临时工程、隐蔽工程照片; 3.6各部门的扣款资料; 3.7其他过程证明资料。 四、现场收方时间 为了准确、及时的做好结算工作,充分的考虑各项工作时间,拟定每月的1日、10日、19日作为项目部现场收方的时间,由结算人员、现场收方人员及分项工程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对已完工程进行现场收方,完成签字手续作为结算依据。 五、结算时间和流程 5.1每月20日为结算期,对上月20日~本月19日期间各协作单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进行结算,若逾期递交结算资料,将不予结算或视情况对该部份结算金额予以扣减; 5.2每月20日前,各部门提供各协作队伍的扣款罚款单; 5.3每月21日前,由协作队伍提供各部门已完成签字的结算申报表及相应附件(工程量计算表、相应图纸、派工单、小包工使用单、扣款罚款单等); 5.4每月24日前,结算人员按合同及公司相关规定对结算申报表及相应附件进行审核、办理结算。告知协作单位负责人需开具增值税发票

工程结算书格式

基建工程施工标段结算书格式及说明 ××电厂×期工程施工标段结算汇总表 说明:1、本表及以下所有表格均以Excel制作和填报。 2、对应概算金额含编制年价差和编制月与静态水平年的价差。 3、工程量差调整指施工图工程量与合同工程量之差按照合同规定计算的调整。 4、设计变更调整指设计院出具的,实际施工时与施工图相比的变更按照合同规定计算的调整。 5、现场签证调整指由于以下原因经甲方签证的费用调整:

(1)甲方要求增减的且合同工程量中不含的零星小工程(如增设某个设备的栏杆等); (2)甲方改变了施工图的设计标准而设计院未出设计变更单(如将普通铁栏杆改为不锈钢栏杆等); (3)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重复施工、施工方案(或工艺)变化且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均没有反应。 以上内容调整的依据是合同中不包括这些内容,且按照有关概算定额解释也不含。签证的理由是实际施工时增减了合同工程量或定额的内容,或更改了定额所含材料,或超出(减少)定额材料含量。现场签证必须以工程联系单(工程签证单)的形式,经监理单位、项目单位的工程部、质检部和计划部会签,项目单位的主管领导批准,并按规定编号。 6、调整小计=工程量差调整+设计变更调整+现场签证调整+材料价差调整 7、标内工程结算价=合同金额+调整小计 8、甲供物资卸车费指按照合同规定的单价和甲方签证的卸车吨位数量计算的费用。 9、标外工程费用指在本标施工范围以外甲方另行委托的工程费用。 10、总结算价=标内工程结算价+甲供物资卸车费+标外工程费用

××电厂×期工程×号标段 施工结算书 工程标段名称: 合同编号: 审定金额: 建设单位:咨询单位:施工单位: 签名(盖章):签名(盖章):签名(盖章):日期:日期:日期:

建设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管理,保证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收集和保存施工资料档案,持续提高公司基础技术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属建筑工程项目,其施工资料的管理,必须遵守本制度。其他专业工程项目的施工资料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在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套(份)数、费用、移交时间,并负责指导、协助和检查招投标及合同文件资料的收集、归档与移交。 第四条技术中心负责指导、协助和检查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形成过程中的填写、编制、收集、整理和组卷;负责对施工资料档案进行预验收,并统一指导和监督归档的施工资料的移交。 第五条办公室负责指导、检查和接收竣工工程的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移交、归档,并负责施工资料档案保管、借阅与利用。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总承包项目管理部负责指导、协助和检查联营/直营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物资、质量验收及施工管理资料形成过程中的填写、编制、收集、整理和组卷。 第七条造价管理部负责指导、协助和检查建筑工程施工造价资料形成过程中的填写、编制、收集、整理和组卷。 第八条各区域公司和分公司负责指导、协助和检查所辖地区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填写、编制、收集、整理和组卷,并指导和监督归档的施工资料的移交。 第九条建设工程项目部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当地有关文件和本制 度规定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填写、编制、收集、整理、组卷、归档与移交。 第三章施工资料分类 第十条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施工阶段文件、竣工图和工程竣工文件。

项目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公司****项目经理部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试行) ****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七年六月

目录

****项目经理部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试行) 一、总则 为提高结算工作效率,加大结算工作的力度,完善结算工作程序,明确结算工作流程,避免在结算中出现无合同结算、超合同结算、重复结算、虚假结算等,根据集团下发的《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及公司下发的《标准化项目管理手册(修订本)》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为强化工程结算的管理,成立工程结算管理小组。结算管理小组根据分工,负责项目现场已完工细目的验收、收方数量的计算、单价及金额的审核等工作。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总工 组员:各部门负责人、现场收方人员(各工点主管技术人员)、结算人员 二、结算原则 准确、及时结算; 按合同结算、按实结算; 无合同不结算、严禁超合同结算、严禁重复结算、严禁虚假结算。 三、结算依据 合同文件; 经审批的施工方案; 派工单、小包工使用单及会议纪要; 工程收方单或工程数量计算表;

临时工程、隐蔽工程照片; 各部门的扣款资料; 其他过程证明资料。 四、现场收方时间 为了准确、及时的做好结算工作,充分的考虑各项工作时间,拟定每月的1日、10日、19日作为项目部现场收方的时间,由结算人员、现场收方人员及分项工程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对已完工程进行现场收方,完成签字手续作为结算依据。 五、结算时间和流程 每月20日为结算期,对上月20日~本月19日期间各协作单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进行结算,若逾期递交结算资料,将不予结算或视情况对该部份结算金额予以扣减; 每月20日前,各部门提供各协作队伍的扣款罚款单; 每月21日前,由协作队伍提供各部门已完成签字的结算申报表及相应附件(工程量计算表、相应图纸、派工单、小包工使用单、扣款罚款单等); 每月24日前,结算人员按合同及公司相关规定对结算申报表及相应附件进行审核、办理结算。告知协作单位负责人需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具体金额; 每月27日前,协作单位提交当期的增值税发票,并签字确认结算审核结果;结算人员把结算资料录入工程项目管理平台,通知相关人员网上审批; 每月30日前,完成项目会签,根据会签结果登记结算台帐;完成相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

一、填空 1.所谓“安全生产”,就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避免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 2.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3.安全生产的原则是指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四不放过、五同时等五项原则。 4.“三同时”原则基本建设项目中的职业安全、卫生技术和环境保护等措施和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法律制度的简称。 5.“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当事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 6.在管理方面,一项基本的原则是,要致力于对事故本质的分析,而不是把注意力放在事故的后果、伤亡及损失方面。 7.填写下列标志的名称。 禁止吸烟禁止靠近禁止吊兰乘人可动火区8.填写下列标志的名称。 当心火车当心爆炸必须戴防护眼镜必须戴安全帽9.填写下列标志的名称。 当心触电当心坠落必须系安全带当心滑倒10.填写下列标志的名称。

必须戴遮光护目镜当心夹手应急避难场所禁止伸入 11.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三年。 12.工程建设标淮包括国家标淮、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13.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整个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所管辖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14.项目技术负责人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15.施工员对所管辖单位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16.施工现场应建立定期安全检查的制度,并建立安全检查小组。 17.各施工班组在施工前,必须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针对当时的施工特点、工作环境进行班前安全教育,教育内容要有针对性。 18.围挡的用材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宜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不宜使用彩布条、竹笆或安全网等。 19.工地地面要做硬化处理,做到平整、不积水、无散落物。 20.基坑支护施工安全保证项目有施工方案、临边防护、坑壁支护。 21.“三宝”是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22.“四口”是指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和通道口。 23.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可分为决策立项文件、建设用地文件、勘察设计文件、招投标及合同文件、开工文件、商务文件6类。 24.监理资料可分为监理管理资料、进度控制资料、质量控制资料、造价控制资料、合同管理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6 类。 25.施工资料可分为施工管理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进度及造价资料、施工物资资料、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记录及检测报告、施工质量验收记录、竣工验收资料8 类。 26.室外工程应按室外建筑环境、室外安装工程单独组卷。 27.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移交施工资料。 28.工程资料移交时应及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填写工程资料移交书、移交目录。 29.建设工程项目是指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工程所组成。 30.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是指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31.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当地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未取得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32.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33.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同一案卷内有不同密级的文件,应以高密级为本卷密级。 34.工程档案一般不少于两套,一套由建设单位保管,一套(原件)移交当地城建档案馆(室)。 35.监理会议纪要指由项目监理机构主持的会议纪要,它包括工地例会纪要和专题会议纪要。 36.旁站监理记录是指监理人员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所见证的有关情况的记录。 37.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一名具备见证取样送检资格的监理人员担任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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