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辐射环境监测

14.  辐射环境监测
14.  辐射环境监测

第十四章辐射环境监测

第一节辐射环境监测的概述

一、监测概念

我国现标准GB18871-2002采用了IAEA机构的定义,

——为评价或控制辐射或放射性物质的照射,对剂量或污染所进行的测量及对测量结果的解释。这段简短的定义包含多层意思,

(1)监测目的——评价或控制辐射或放射性物质的照射。这里的“辐射”是贯穿辐射,放射性物质指各种放射性核素,“照射”包括对人员的内照射和外照射。(2)监测内容——贯穿辐射和放射性物质对人产生的辐射剂量,和/或放射性物质对环境介质造成的污染程度或水平。

(3)监测手段——测量和分析。

(4)监测结果——不仅仅是提供监测的数据,还有给出对监测结果的分析和解释。

二、辐射环境监测分类

按监测对象分,

(1)针对较大区域内的一般环境质量监测。(2)针对特定核与辐射设施的监测。

按监测的属性分,

(1)按计划开展的常规监测。(2)应对突发情况的应急监测。

针对核与辐射设施运行时间顺序,环境监测可分为,

(1)核与辐射设施运行前本底调查。(2)核与辐射设施运行期间的监测。(3)核与辐射设施退役终态监测。

针对核与辐射设施监测的实施主体,环境监测可分为,

(1)由企业组织的监测。

(2)由政府组织的监督性监测。

三、辐射环境监测的作用

辐射环境监测的主要作用包括,

(1)验证核与辐射设施对环境的实际影响是否处在所控制的范围之内。(2)发现核与辐射设施的异常排放。

(3)严重事故时可以判定污染的范围和水平。(4)改善公共关系。

四、辐射环境监测的特点

监测具有一定的特点,

(1)环境中辐射及放射性核素种类繁多,辐射环境监测时它们有时彼此相互干扰。(2)环境介质复杂,对不同的环境介质需采用不同的监测(取样)方法。(3)辐射环境监测往往是在很高的环境背景值下去探查一个附加的小增量,辐射环境监测受环境放射性背景值及其他因素的影响较大,只有在良好的质量保证下,才能取得准确的监测结果。

第二节环境中放射性的背景情况

环境放射性监测是在较高的放射性背景情况之下去探查一个小的附加增量,环境中较高的放射性背景值主要是天然放射性的贡献。

一、天然放射性的来源与水平

天然放射性按其来源可分为,

(1)地球上生来就有的。

(2)宇宙射线以及宇宙射线与大气层相互作用产生的。陆生放射性核素主要有钍232系、铀238系和铀235系三个衰变系列。

钍232系,又称4n系,钍232经过7次α衰变和4次β衰变形成稳定核素,钍232半衰期为1.405×1010a,钍232系的放射性衰变产物包括10个核素。

铀238系,又称4n+2系,铀238经过9次α衰变和7次β衰变形成稳定核素,钍232半衰期为4.468×109a,铀238系的放射性衰变产物包括14个核素。

铀235系,又称4n+3系,铀238经过9次α衰变和6次β衰变形成稳定核素,

钍232半衰期为7.04×108a,铀238系的放射性衰变产物包括12个核素。

40K的半衰期为1.28×109a。

宇生放射性包括两部分,

(1)来自外层空间的宇宙射线以及宇宙射线与大气层相互作用产生的次级射线。(2)宇宙射线与大气层相互作用产生的放射性核素。

在人类生活的地球表面,很难见到高能宇宙射线,近地表的宇宙射线主要是其低能部分。

宇宙射线强度随海拔高度的增加而增加,在海拔一万米以上高度上,宇宙射线对飞机机组人员及乘客产生的剂量率比海平面高度宇宙射线的贡献可大100倍。

天然放射性水平通常有包含两层意义,一是指天然放射性的源项特征,二指天然放射性对公众产生的效应特征,即照射剂量水平。

统计资料表明,全世界由于天然放射性引起的年有效剂量为 2.4mSv,典型范围在1至10mSv。

国家标准GB 18871-2002规定公众照射年剂量限值是1mSv。

我国对核动力厂经由气、液流出物一年对公众产生的剂量约束规定为0.25mSv 之内。

二、人工放射性核素的来源与水平

人工放射性核素的来源途径包括核武器生产和试验、核能生产、核技术利用等。大气层核试验仍在环境中残留的主要是90Sr和173Cs。

地下核试验后总会有H3和85Kr进入环境。

核武器生产放射性废液贮存罐事故主要是144Ce、95 r、90Sr和173Cs进入环

境。

铀矿采矿技术分为地下开采和露天开采,冶炼是指对矿石加工并把铀提取出来,制成俗称黄饼的半成品。

地浸和堆浸的差别在于,地浸并不需要把矿石开采出来,而是在铀矿石埋藏地点,直接用烯酸把铀溶取出来。

铀矿采冶作业,主要流出物是氡气。对于地下开采,矿井排出的氡气按生产1t U3O8归一化处理为1至2000GBq/t,其平均值为300GBq/t。

铀矿采冶阶段生产的成品是U3O8。

浓缩指的是将天然铀中U235的丰度由0.7%左右提高到核动力厂使用的2%至5%。

在铀加工和核燃料生产环节,所操作的核素较为单一,主要是U238、U235和U234。

核裂变每次产生总能量约为200MeV,1kg裂变材料完全裂变就可以得到2.6×1024裂变,可生产2.05×107kW·h的热量。

核动力厂发电的同时会产生大量的放射性物质,百万千瓦级的反应堆放射性物质盘存量可达1020Bq,其中99%以上的放射性物质被包容在反应堆内。

核燃料后处理视为了回收乏燃料中的铀和钚。

对于乏燃料是否进行后处理有两种态度,一种是不对乏燃料进行后处理,把乏燃料作为高放废物准备直接处置,美国持此态度。另一种是英、法等国家主张对乏燃料进行后处理,从中提取有用资源并再次用于核能发电。

后处理释放出的放射性物质,产生长期环境影响的几个核素有,3H、14C、85Kr 和129I,其中14C产生的待积集体剂量最大。

以131I为例,为了诊断甲状腺癌和乳头状癌,估计全世界每年使用600TBq 的131I。

对于甲状腺癌的治疗,I131用量平均为5GBq,治乳头状癌的用量要小些,平均为0.5GBq。除了患者受到辐射照射以外,与患者密切接触的人员,如家庭成员,也将受到辐射照射,且受照水平可达0.5mSv,对于儿童可达1mSv。预计全世界因使用I131而产生的集体剂量可达400至600人·Sv。

第三节辐射环境监测的管理

一、环境监测制度

鉴于环境辐射监测实行“双轨监测”,企业和审管部门都负有保证环境辐射监测质量的任务。

针对核设施,特别是大型核设施的辐射环境监测,分为运行前的本底调查、运行期间的监测、寿期终了的退役监测等。

运行前的本底调查任务由企业承担。

二、实行“双轨”监测

由业主和审管部门同时开展的监测称“双轨”监测。

核及辐射源项单位的监测机构的规模依据设施向环境排放放射性物质的性质、总量、浓度、排放方式以及潜在危险来定。

核及辐射设施的环境监测机构负责本单位的环境辐射监测,包括运行前的本底调查,运行期间监测(常规监测及事故应急监测),评价设施的环境影响,调查污染变化的趋势,追踪异常排放时核素的可能分布。此外,还负责编制向环境保护部门上报的监测报告。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是审管部门。

三、制定环境辐射监测大纲

制定环境辐射监测大纲,首先要考虑实施监测所期望达到的目的,

(1)评价核及辐射设施对放射性物质包容和流出物控制的有效性。(2)测定环境介质中放射性核素浓度或照射量率的变化。

(3)评价公众受到的实际照射及潜在剂量,或估计可能的剂量上限值。

(4)发现未知的照射途径和为确定放射性核素在环境中的传输模型提供资料。(5)出现事故排放时,保持能快速估计环境污染状态的能力。(6)鉴别由其他来源引起的污染。

(7)对环境放射性本底水平实施调查。

(8)证明是否满足限制向环境排放放射性物质的规定和要求。

制定环境辐射监测大纲,还要考虑下列客观因素,

(1)源项单位流出物中放射性物质的含量,排放量,排放核素的相对毒性和潜在危险。(2)源项单位的运行规模,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型、概率及环境后果。(3)流出物监测现状,对实施环境核辐射监测的要求程度。(4)受照射群体的人数及其分布。

(5)源项单位周围土地利用和物产情况。(6)实施环境核辐射监测的代价和效果。(7)实用环境核辐射监测仪器的可获得性。(8)环境辐射监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干扰因素。

运行前环境本底调查大纲,(1)调查目的。(2)调查的内容。(3)调查时间。(4)调查范围。

核设施运行前环境本底调查的内容,包括,

(1)环境介质中放射性核素的种类、浓度、γ辐射水平及其变化。(2)核设施附近水文、地质、地震和气象资料。(3)主要生物种群与分布及土地利用情况。(4)人口分布、饮食及生活习惯等。

对于大型核设施供评价用的环境参数一般要调查到80km。

设施运行期间的环境核辐射监测应考虑运行前本底调查所确定的关键核素、关键途径、关键居民组。

第四节辐射环境监测方法

辐射环境监测方法依据所拥有的监测手段和具体的环境条件,分为在现场直接获得监测结果的就地测量,在现场进行取样然后在实验室完成测量和分析两大类。

一、就地测量

就地测量准备,包括,

(1)就地辐射水平测量之前必须先要制定详细的测量计划。(2)就地测量之前必须要准备好仪器和设备。

(3)从事就地辐射水平监测的人员事先必须经过培训。

就地测量实施,包括,

(1)就地核辐射水平测量必须选在有代表性的地方,通常测量点应选择在平坦开阔的地方。(2)在测量现场核对仪器的工作状态,确保仪器工作正常后方可读取数据。

(3)当辐射场自身不稳定时,应增加现场测量时间,以求测出辐射场的可能变化范围。(4)在现场进行放射性污染测量时,一定要防止测量仪器受到污染。

二、样品现场采集和实验室分析

样品采集的基本原则,

(1)按事先制定好的程序进行。(2)样品要有代表性。(3)参数记载必须齐备。(4)采样频度要合理。

(5)采样范围的大小决定于源项单位的运行规模和可能影响的区域。(6)采集量依据分析目的和分析方法来确定,现场采集要留裕量。(7)样品妥善保管,防止损失。

样品采集时应避开下列因素的影响,

(1)天然放射性物质可能浓集的场所。(2)建筑物的影响。

(3)降水冲刷和搅动的影响。(4)产生大量尘土的情况。(5)河流的回水区域。(6)靠近岸边的水。

(7)不定型的植物群落。

空气取样注意事项,

(1)确定取样对象,并由此确定出合适的取样方法和取样程序。

(2)确定取样时取样器相对待取样空气的运动方式,主动流气式或被动吸附式。(3)确保取样效率稳定。

沉降物收集注意事项,

(1)沉降物收集的布点。(核设施为主导风向的下风向)

(2)采集大气沉降物时,采取措施防止收集到的样品再悬浮。(3)取样频率视沉降物中放射性活度的变化而定。(4)进行大气沉降时,必须同时记录气象资料。

水样采集的注意事项,

(1)确定取样对象,并由此确定出合适的取样方法和取样程序。(2)采集水样时,采样管路和容器先要用待取水冲刷数次。(3)采集到的水样必须进行预处理,以防止水中核素变化。

水底沉积物取样的注意事项,

(1)应定期取样和分析。

(2)采集的时间最好在春汛前。

(3)采用合适的工具和方法,确保不同深度上的样品彼此不干扰。(4)采集同时要记录水体情况。(5)需及时对样品进行烘干处理。

土壤样品采集的注意事项,

(1)下列情况需要采集并分析土壤样品,

——调查土壤天然放射性水平含量。

——确定核设施运行对周围土壤的污染情况。

——评价核及辐射设施退役后的残余放射性。

——评价核事故的土壤污染情况。

(2)针对分析目地,采取合适的采样方法。

(3)采集土壤样品时,必须对采样点附近的自然条件进行记录。(4)土壤样品若需长期保存,必须进行风干处理。

生物样品采集的注意事项,

(1)对于确定的源项单位,需要采集生物样品种类决定于当地的环境条件和评价目的。

(2)生物样品要在源项单位液体流出物排放点附近及地面空气中放射性浓度最高的地方采样。(3)生物样品如不能立即分析,必须进行预处理。

实验室分析包括放射化学分析和物理测量。

第五节放射性本底调查和运行监测

一、放射性本底调查

环境放射性本底调查可按调查目的分为两类,

(1)大范围环境放射性本底调查。

(2)针对特定核与辐射设施周边开展的调查。

调查对象可以是广泛的,包括环境介质中放射性核素含量和贯穿辐射水平。对于像核动力厂这样的核设施,要求在首次装料前必须完成连续两年以上的本底调查。

对于大范围普查性的本底调查,其目的往往是获得平均水平。

对于针对特定核及辐射设施所开展的本底调查的主要目的是,

(1)在核与辐射设施评价范围内,确定天然放射性本底状况。

(2)在上述范围内,确定由于大气层核试验、切尔诺贝利等核动力厂事故、其他临近核与辐射设施所产生的人工放射性影响。这种影响包括环境介质中的放射性核素含量以及所引起的辐射剂量。(3)判断本底贡献处于正常范围还是存在异常。

(4)确定本底水平以便为今后运行时的环境影响作比较。

(5)为核及辐射设施在实施退役的环境影响评价提供基础资料。

对于大范围普查性本底调查,其范围是由调查的目的决定的。

针对核与辐射的本底调查范围是与设施的性质、规模及可能的环境影响范围不同而不同。

对于核设施,本底调查范围一般以设施为中心半径几十公里范围内。

对于核技术利用项目,本底调查范围一般以设施为中心几百米到几公里。

对于伴生天然放射性矿物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本底调查的范围视实际影响程度从几百米到几公里。运行前环境本底调查的实施,包括,

(1)由有资质的单位来开展。(2)制定出具体的本底调查大纲。(3)制定详细的本底调查质量保证。(4)对调查的资料进行甄别和筛选。(时效性、科学性)(5)统计处理。

二、运行期间辐射环境监测

核与辐射设施运行期间的辐射环境监测,指核与辐射设施的营运单位及核辐射设施所在地的环境保护部门所开展的连续或间断式的环境辐射水平及环境介质中放射性核素的活度的测量、分析以及对测量和分析结果的解释与简单评价。对于针对特定核及辐射设施所开展的辐射环境监测主要作用有,

(1)在核与辐射设施运行期间内,确定核与辐射设施周围环境中的辐射以及选定的放射性核素的水平及其变化,判断核及辐射设施正常运行期间对周围环境的辐射影响。

(2)确定由于来源,诸如早期大气层核试验落下灰残留物、切尔诺贝利等核动力厂事故、其他临近核与辐射设施所产生的人工放射性的可能影响。这种影响包括环境介质中的放射性核素含量以及所引起的辐射剂量。

(3)对核与辐射设施的流出物排放进行间接检验,判断是否存在非计划排放。(4)判断核与辐射设施的流出物在受纳环境介质中,特别是受纳水体中的累积效应。(5)为核及辐射设施的事故应急监测兼容,为应急响应决策提供现场数据。(6)为核及辐射设施在实施退役的环境影响评价提供基础数据。(7)为验证环境影响评价模式的有效性提供实测数据。(8)改善公共关系。

核与辐射设施运行期间的辐射环境监测范围是与设施的性质、规模及可能的环境影响范围不同而不同。

对于核设施,辐射环境监测范围一般以设施为中心半径几十公里范围内。

对于核技术利用项目,辐射环境监测范围一般以设施为中心几百米到几公里。

对于伴生天然放射性矿物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辐射环境监测的范围视实际影响程度从几百米到几公里。

对于核动力厂,辐射环境监测内容包括γ辐射剂量率和环境介质中放射性核素含量。

γ辐射剂量率监测点一般布设在距核动力厂几公里范围内。

对于环境介质中的放射性核素的测量来说,要测的放射性核素包括碘131、氚、碳14、铯137、锶90、钴60、银110等。

对于铀矿冶和核燃料加工设施,主要包含的放射性核素是铀。

运行期间辐射环境监测的实施,包括,(1)由有资质的单位来开展。

(2)制定出具体的辐射环境监测大纲。(3)辐射环境监测质量保证。

(4)辐射环境监测资料及时分析整理。

制定辐射环境监测大纲,要充分考虑地理范围,监测或取样频次,监测仪器、仪表。组织管理。数据处理。资源保证以及质量保证等。此外,还要考虑,(1)与运行前本底调查的衔接。(2)与运行期间流出物排放的关联。(3)与运行期间事故应急监测的兼容。

(4)对于准备退役的核设施,必须制定退役期间以及退役后长期监护期间的环境辐射监测大纲。(5)对于核技术利用及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利用活动,环境辐射监测大纲的内容可相应简化。(6)随着(源和环境)情况的变化,以及环境辐射监测经验的积累,监测大纲要及时调整。

第六节人为活动对环境放射性的影响的监测

伴生矿的安全管理属于辐射安全范畴。

一、伴生矿的概述

伴生矿概念包含以下要点,

(1)仅含天然放射性物质。

(2)天然放射性物质含量大于国家规定的限值。(3)不属于核能开发范畴。(4)不属于核技术利用领域。

在我国伴生矿主要涉及下述领域,

(1)有色冶金工业。(2)稀土工业。(3)黑色冶金工业。(4)磷酸盐工业。(5)石油工业。(6)煤炭工业。(7)建材工业。

NORM是指任何天然放射性物质。

TENORM是指由于技术原因增加的天然放射性物质。

天然辐射对公众一年所致剂量世界平均在 2.4mSv,受照大的个人可达到10mSv。

国家标准中关于人工辐射源对公众照射规定的剂量限值是1mSv/a,对核动力厂之类核设施规定的约束剂量为0.25mSv/a。

实际上核动力厂经气载流出物和液体流出物对周围公众产生的辐射影响仅在每年几个μSv。

天然源因属自然现象,长久以来人们感到对它无能为力。但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特别是受到下列因素的影响,

(1)室内氡是重要的致癌因素。

(2)建材中放射性问题引起社会关注。

(3)高空飞行宇宙放射线的影响不容忽视。

(4)伴生矿物资源开发利用会显著改变人类生活环境中的天然辐射水平。

实际上核动力厂经气载流出物和液体流出物对周围公众产生的辐射影响仅在每年几个μSv。

由于辐射防护是将低水平长期辐射效应视为随机性效应,且线性无阈。

伴生矿涉及的范围,

(1)工业活动。(2)室内氡。(3)高空飞行。

伴生矿工业活动涉及,

(1)磷酸盐加工。(2)稀土生产。(3)锆砂。(重要的锆矿有锆( rSiO4)和斜锆石( rO2))(4)钛色素生产。(钛色素包括氧化钛(TiO2)和人造金红石)(5)化石燃料。

(6)石油和天然气提取。(7)建材。(8)钍化合物。(钍化合物主要来自于独居石、钍化物或方钍石)

天然氡气有三种同位素,即氡222、氡220和氡219,他们分别是铀238、钍232和铀235的裂变产物。

他们的半衰期都不长,氡222的半衰期为3.82d,氡220的半衰期为55.6s,氡219的半衰期为3.96s。

氡吸入体内,其衰变子体则会滞留在肺内,子体衰变时放出的α射线会成为导致肺癌的重要因素。

研究表明宇宙射线产生的剂量当量率与高度、纬度以及太阳活动期有很强的依赖关系。

10000m以上的飞行,1h的飞行可能受到5至6μSv的剂量。

工业活动中天然放射性核素向空气释放,主要放射性核素氡222和氡220。初级磷光粉与钢铁生产工业是向空气中释放210Pb的重要源项。水泥生产也放出很多210Pb。

放射性核素向水体的最大释放来自于磷酸盐加工,其次是石油和天然气生产以及初级钢铁生产。

对固体废物的安全管理务必考虑长期安全性。

二、伴生矿的环境辐射监测

伴生矿的环境辐射监测,与前述核设施及核技术利用项目的环境辐射监测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

相同之处有如下几点,

(1)由有资质的单位来开展监测工作。(2)制定出具体的监测大纲。(3)制定辐射环境监测质量保证。

(4)对辐射环境监测资料及时分析整理。

不同之处有如下几点,

(1)伴生矿需要经过监测认定。(2)放射性物质时该物项所固有的。

判断是不是伴生矿的这种环境辐射监测的方法有,

(1)通过测量物质的比活度来判断。

(2)通过测量物质产生的γ辐射剂量率来判断。

第七节环境辐射监测的质量保证

一、概念

质量保证含有三层意思,

(1)质量保证(QA)。(2)质量控制(QC)。(3)检查/评估。

二、人员资质要求

三、现场测量和取样

测量在现场完成的,

(1)环境γ辐射剂量率。(2)γ谱成分分析。

在试验室分析的参数有,

(1)土壤或植物样品中指定核素的浓度。

四、样品的制备和贮存

五、编码和记录保存

六、化学和放化分析

外部QC样品通常包括重复样品和空白样品。

常规使用的QC样品有几种基本类型,空白样品、重复样品、基准材料、控制样品以及“示踪”样品。

七、仪器分析

辐射环境监测方案

XXX有限公司辐射环境监测方案 1、目的 为加强公司辐射源的安全管理,保护工作环境,防止辐射污染事故的发生,为职工创造安全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监测方案。 2、辐射环境监测工作要求 2.1概述:我公司拟上放射性同位素料位仪12台,各含四类放射源Cs-137一枚。放射源Cs-137发出γ射线的穿透能力强,可能使环境γ空气吸收剂量率增高,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2.2使用期间辐射环境监测 2.2.1监测对象:含密封源液位仪辐射; 2.2.2监测项目:γ射线剂量当量率; 2.2.3监测范围:以放射源为中心,周围50m范围内; 2.2.4监测点位:含密封源液位仪检测仪安装周围; 2.2.5监测内容: ①人员监测:对职业人员进行职业照射的监测;在事故情况下对相关人员进行个人监测。 ②设备监测:对液位检测仪外表、四周的辐射强度进行监测,进行源的泄漏检验,判断其使用情况是否良好。 ③工作场所监测:对液位检测仪安装位置四周,车间内、外周围50m范围内进行监测,掌握该仪器的辐射水平。 2.2.6监测单位:公司聘请具备放射性监测资质的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2.2.7监测频率:每年1-2次。

2.3污染事故监测 当密封源破坏造成环境污染时,为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如下监测: 2.3.1污染区及周围γ射线剂量当量率,表面放射性污染水平。 2.3.2污染区及周围环境相关环境介质中使用源放射性核素含量。 2.3.3仪器设备放射性污染水平。 2.3.4事故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液体和固体污染物的放射性污染水平. 2.4.监测结果评价 结合监测结果,根据国家标准判断周围环境是否符合工作需要。辐射水平超过相应标准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实行分区管理。 XXX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辐射工作场所和环境辐射水平监测方案

辐射工作场所和环境辐射水平监测方案 辐射工作场所监测 一、一切伴有辐射的实践或设施,都应根据具体情况,按辐射防护最优化原则制定出相应的辐射监测计划,开展辐射监测。监测结果应定期向辐射防护和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发现异常情况时应随时报告。辐射防护和环境保护部门也应对这些辐射工作单位进行抽样性的监测。 二、个人监测 1、辐射工作单位必须对第一类工作条件下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监测。工作人员可能受到、x、高能射线或中子照射时,应佩带相应的个人剂量计。当内照射可能较大时,应定期进行内照射监测。个人监测结果要逐个记录、存档,其保存时间不少于停止辐射工作后30年。 2、在事故或应急情况下,根据情况可对有关人员以及少数有代表性的公众成员进行个人监测。 3、工作人员离开开放型放射源工作场所时,应该进行体表放射性污染检查。 三、工作场所监测 1、为检验工作环境在连续操作时是否符合辐射安全要求,鉴别是否有异常或紧急情况发生,工作场所应进行常规监测。依据辐射源的特点和操作方式,常规监测应对工作场所中的辐射水平、空气中放射性核素的浓度以及表面污染水平等进行监测。在

可能出现高水平照射或事故照射的场合,必须配置可以自动报警的连续监测装置。测量结果,连同测量条件、测量方法和仪器、测量时间等一同记录并妥状况保存。 2、在实践或设施的运行过程中,会使工作人员所在环境的剂量当量率发生较大改变的岗位,应进行操作监测。 3、当工作环境安全控制的资料不够充分,或操作过程可能出现异常时,应进行特殊监测。 四、辐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 1、对辐射工作人员的医学监督根据一般职业医学原则进行。其目的是:评价职工健康情况;提供原始健康状况的资料;以及确保职工的健康情况在开始从业时和从业期间都能适应他们的工作。 2、对第一类工作条件下的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常规医学监督。 3、从事辐射工作前的健康检查内容包括医学史的询问,特别是先前的辐射照射史和各种毒物接触史的调查:一般医学检查;末梢血化验检查;以及根据工作和健康情况,由负责医师提出的其他有关检查。 4、辐射工作从业期间的定期医学检查,内容根据其受照类型的程度,以及工作人员健康状况确定,除一般健康检查项目外,尚可追加对辐射照射敏感的检查指标。 5、定期医学检查频率一般为一年一次,如辐射照射情况和

辐射环境监测方案

编号:SY-AQ-04068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辐射环境监测方案 Radiation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program

辐射环境监测方案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为了确保放射源周围环境的安全,了解放射源拟用位置周围环境的辐射现状,特制订本计划。 一、委托山西省辐射环境监督站承担放射源拟用位置周围环境辐射剂量的监测。 二、对于放射源周围辐射环境背景值监测,按GB/T14583《环境地表γ剂量率测定规范》进行,对于放射源安装后周围辐射环境的监测,按HJ/T61-2001《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进行。监测数据认真记录,妥善保存,并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三、检测内容:放射源运行期间,监测的内容主要是周围环境γ辐射剂量率的监测。 四、监测频次: 1、放射源正常运行时,每年进行两次监测,数据存档备案; 2、放射源进行维修前后,应分别进行一次监测;

3、事故发生后,在事故处理前后对其周围环境分别进行一次监测; 4、放射源退役时,应进行一次退役监测。 五、监测点的位置: 1、放射源正常运行和维修前后的监测点位置为:铅罐表面、距源罐表面1米处; 2、发生事故时监测点的位置为:可能受到放射性污染的区域。 3、放射源退役时的监测点位置为:铅罐表面、距源罐表面1米处、过去安装或存放场所。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环境监测考试复习题目

环境监测复习题 一、问答题 ①环境污染物作用于生殖细胞的遗传物质(DNA),使之发生突变,导致先天性畸形。生殖细胞突变可遗传性, 环境污染物作用于体细胞,引起体细胞突变也可引起畸形,但无遗传性。 ②生殖细胞在分裂过程中发现染色体不离开现象,即在细胞分裂中期成对染色体彼此不分开,以致一个子细胞 多一个染色休,而另一个子细胞少一个染色体,从而造成发育缺陷。 ③核酸的合成过程受破坏而引起畸形。 ④母体正常代谢过程被破坏,使子代细胞在生物合成过程中缺乏必需的物质,影响正常发育等等。 ①监视性监测,也叫常规监测和例行监测 对指定的有关项目进行定期的、长时间的监测,以确定环境质量及污染源状况、评价控制措施的效果,衡量环境标准实施情况和环境保护工作的进展。 环境质量监测:大气、水、噪声; 污染源监督监测: ②特定目的监测,也叫特例监测 污染事故监测: 仲裁监测:排污收费、数据仲裁等; 考核验证监测:业务考核、上岗培训、验收监测等; 咨询服务监测: ③研究性监测(科研监测): 研究性监测是针对特定目的科学研究而进行的高层次的监测。 环境本底的监测及研究; 研制监测环境标准物质、制订统一监测分析方法、优化布点、采样等的研究; 国家标准是适用于全国范围的标准。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地区对环境质量要求也不相同,各地工业发展水平、技术水平和构成污染的状况、类别、数量等都不相同;环境中稀释扩散和自净能力也不相同,完全执行国家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是不适宜的。 为了更好地控制和治理环境污染,结合当地的地理特点,水文气象条件、经济技术水平、工业布局、人口密度等因素,进行全面规划,综合平衡,划分区域和质量等级,提出实现环境质量要求,同时增加或补充国家标准中未规定的当地主要污染物的项目及容许浓度,有助于治理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 地方标准应该符合以下两点:国家标准中所没有规定的项目;地方标准应严于国家标准,以起到补充、完善的作用。 环境质量基准:是由污染物(或因素)与人或生物之间的剂量-反应关系确定的,不考虑社会、经济、技术等人为因素。不随时间而变化,不具有法律效力。 环境质量标准:以环境质量基准为基础,并考虑社会、经济、技术等因素而制定的。她既有法律强制性,又可以根据技术、经济以及人们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变化而不断修改、补充。标准要定在最佳实用点上,既不能强调技术先进而使大多数企业难以达到,也不能强调可能迁就现有的落后生产技术与工艺设备。 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按功能高低依次划分为五类; Ⅰ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卵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 Ⅲ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Ⅳ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辐射环境监测方案(新编版)

辐射环境监测方案(新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932

辐射环境监测方案(新编版) 为了确保放射源周围环境的安全,了解放射源拟用位置周围环境的辐射现状,特制订本计划。 一、委托山西省辐射环境监督站承担放射源拟用位置周围环境辐射剂量的监测。 二、对于放射源周围辐射环境背景值监测,按GB/T14583《环境地表γ剂量率测定规范》进行,对于放射源安装后周围辐射环境的监测,按HJ/T61-2001《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进行。监测数据认真记录,妥善保存,并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三、检测内容:放射源运行期间,监测的内容主要是周围环境γ辐射剂量率的监测。 四、监测频次:

1、放射源正常运行时,每年进行两次监测,数据存档备案; 2、放射源进行维修前后,应分别进行一次监测; 3、事故发生后,在事故处理前后对其周围环境分别进行一次监测; 4、放射源退役时,应进行一次退役监测。 五、监测点的位置: 1、放射源正常运行和维修前后的监测点位置为:铅罐表面、距源罐表面1米处; 2、发生事故时监测点的位置为:可能受到放射性污染的区域。 3、放射源退役时的监测点位置为:铅罐表面、距源罐表面1米处、过去安装或存放场所。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简述辐射环境监测及优化布点

简述辐射环境监测及优化布点 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核能及核技术被拓展应用到各个专业领域,与此同时,辐射污染也给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潜在威胁。在全面贯彻可 持续发展理念的大环境背景下,积极开展辐射环境监测工作势在必行,而辐射监 测点布设也成为整个工作体系的重要环节。 关键词:核技术;辐射环境监测;监测点布设; 现阶段,能源供需失衡与生态环境污染已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为此,开发可再生清洁型能源,维系能源供需平衡,防治生态环境污染势在必行。 在此过程中,开展辐射环境监测工作,布设监测点至关重要。本文主要介绍了布 设辐射环境监测点的基本特征,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改进策略。 1辐射环境监测点位布设的关键内容 1.1辐射环境本地调查的监测点布设 在辐射环境本地调查过程中,要根据源项的运行规模划定调查范围。通常情 况下,辐射环境本地调查流程如下所述: 其一,按照既定规律划分网格,选择合适的横、纵向坐标轴,确保布点的合 理性与均匀性;其二,按照特定次序进行排列,完成整个监测区域划分工作。需 要强调的是,选点不能集中在监测区域的几何中心,因为几何中心并不一定存在 污染源。此外,受到环境因素、技术因素与人为因素等多方面条件的干预,辐射 环境监测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无法反应特定区域辐射污染情况。由此可知,选择 有代表性的辐射环境监测点位至关重要。 1.2核设施周围辐射环境监测点布设 针对部分特殊污染源,选择同心圆布点法或扇形布点法较为合理。以大型核 电厂为例,根据前期采集的地理信息、气象信息和人文信息等,以反应堆为中心,遵照扇形布点法规则选定辐射环境监测点位。 对于不规则性污染源来说,可以采取同心圆布点法与扇形布点法相协调的方式,保证污染物体量、浓度及密度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并根据实际情况划分监测 区域。 以核设施运行阶段的陆地辐射环境监测工作为例,按照工作场所规模,确定 监测半径,选择最具代表性的监测点位。同时,将空气监测点布设在排放口位置,而采样点则布设在不受其它因素影响的开阔地带。 1.3核技术应用区域辐射环境监测点布设 现阶段,我国放射性同位素数量较多,且射线装置种类不胜枚举,在医疗卫生、工业生产、机械制造、专项科研、地质勘查及教育领域普遍应用。然而,我 国缺乏关于核技术应用项目监测工作的标准规范,这使得辐射环境监测工作受到 极大的限制。在辐射环境监测过程中,为全面且客观的分析核技术应用造成的环 境污染问题,应当进一步明确技术应用分类,以及核室外照射种类。通常情况下,以核技术应用项目所在区域为中心,分别在防护设施的屏蔽验证处、技术人员、 公众人员及环境对照点处布设点位,并加大对核辐射泄漏高发点的重视度。 2监测数据的分析 当前,我国的辐射环境监测工作中存在着十分明显的问题,如很多工作人员 在数据监测的过程中并未对数据反映的问题予以全面且科学的分析,工作人员也 无法准确理解数据分析的方法,故而不能及时发现数据异常,阻碍了数据监测工

辐射环境监测与个人剂量监测制度(正式)

辐射环境监测与个人剂量监 测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加强辐射源的安全使用,保障人体健 康,保护环境,特制定本监测计划和方案。具 体内容如下: 一、辐射环境监测 1.组织实施:辐射环境监测由辐射安全与 防护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至少两名人员)实 施。 2.监测项目:工作场所空气吸收剂量率。

3.监测频次:每月使用监测仪器对放射源工作场所进行监测。每年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年度辐射安全与防护评估监测。 4.监测点位:按照国家监测标准规范要求进行监测布点。 5.监测记录分析:对照国家标准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价,若发现异常的,应调查原因,存在安全隐患的应报告领导小组,及时整改。 6.监测记录存档要求:自行监测结果应留存备查。年度评估监测应保存5年。 二、个人剂量监测 1.辐射工作人员必须配备个人剂量计。 2.个人剂量计按规定定期送检。 3. 建立并保存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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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辐射工作场所辐射环境自行监测办法[1]

百色市妇幼保健院辐射工作场所辐射环境自行监测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本院辐射工作场所的安全和防护管理,规范辐射工作场所辐射环境自行监测行为,根据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院范围内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单位辐射工作场所辐射 环境自行监测。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辐射环境自行监测,是指辐射工作单位自行组织的对其辐射工作场所及其周边环境、流出物等进行的监测活动。 第四条辐射工作单位应根据辐射工作场所的辐射活动类型和水平,按照《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标准规范,制定本单位辐射环境监测制度、监测方案和监测计划,对本单位辐射工作场所辐射环境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并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第五条本单位不具备专业的辐射环境监测能力,且自行监测应有与所从事辐射活动相适应的辐射监测专业技术人员、监测仪器和质量管理制度。监测人员要通过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监测仪器要按规定定期检定。 第六条本单位不具备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委托具有国家、百色市《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资质的辐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监测,所需经费由本院承担。 第七条开放型辐射工作场所的监测,还应包括场所内地面、操作台、设备和物品的表面污染监测。有流出物的场所还应对流出物及其周边环境影响进行监测。 第八条监测记录或报告应记载监测数据、测量条件、测量方法和仪器、测量时间和测量人员等信息。 第九条如发现监测结果异常,应立即停止辐射活动,迅速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辐射安全隐患。 第十条辐射安全防护建立辐射环境自行监测记录或报告档案,并妥善保存,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辐射环境自行监测记录或报告,应随本单位辐射安全和防护年度评估报告一并提交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机关。

室内环境检测试题

室内环境检测考核题 姓名:成绩:考核日期:2010年11月 一、填空题 1、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应抽检有代表性的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抽检数量不得少于,并不得少于间;房间总数少于3间时,应。 2、房间使用面积小于50m2时,设个检测点;房间使用面积50~100 m2时,设个检测点;房间使用面积100—500 m2时,设不少于个检测点。 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适用于、和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适用于、、构筑物和有特殊净化卫生要求的房间。 4、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中氡浓度检测时,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的条件下进行;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进行。 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控制执行国家标准。 6、《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所称室内环境污染系指由和产生的室内环境污染。 7、采集室内环境样品时,须同时在采集室外

环境空气样品。 8、氨样品采集后,应在室温下保存,于内分析。 9、《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中规定甲醛的检测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10、当房间内有2个及以上检测点时,应取各点检测结果的作为该房间的检测值。 二、选择题 1、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完工至少()以后、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 A、8d B、7d C、6d D、5d 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空气中甲醛检测可采用现场检测法,测量结果在0—0.60mg/m3测定范围内的不确定度应小于或等于()。 A、20% B、25% C、30% D、35% 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中甲醛、苯、氨、TVOC浓度检测时,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对外门窗关闭()后进行。 A、1h B、2h C、3h D 、4h 4、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点数设置时,如果房间使用面积在大于500m3小于1000m3,检测点数不少于()。 A、4个 B、5个 C、6个 D、7个 5、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结果不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规定时,应对不合格项进行再次检测,再次检测时,抽检数量应增加()倍,并应包含同类型房间及原不合格房间。

浅谈辐射环境监测工作中需要重视的几个问题

浅谈辐射环境监测工作中需要重视的几个问题 发表时间:2019-10-29T09:34:24.753Z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22期作者:石钢平郭祖美 [导读]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核能在各个领域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同时也会带来的辐射污染,从而给人们带来身体上的危害及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因此,为了解决以上问题,需要做好辐射环境监测工作。 海南瑞辐科技有限公司 570125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核能在各个领域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同时也会带来的辐射污染,从而给人们带来身体上的危害及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因此,为了解决以上问题,需要做好辐射环境监测工作。本文结合笔者的工作实践,就辐射环境监测工作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辐射环境监测工作中注意问题。 关键词:核电厂;辐射;环境监测;系统运行;外围环境 随着我国社会的持续发展,我国能源供需量不断增多,这与经济发展显得极不平衡,且由于我国部分企业长期以煤炭为能源,从而导致我国环境受到污染、给生态平衡带来了破坏。核能作为清洁能源,近年来得到了广泛的使用,它给我们带来了良好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会带来一些辐射问题,特别是核事故带来的核污染较为严重,因此辐射环境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因此,我们需要处理好核能使用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不断地提高辐射环境监测水平,以缓解辐射环境问题。本文着重探讨了辐射环境监测工作中需要重视的几个问题。 1 辐射环境监测工作的现状 目前来说,我国的经济建设得到了全面的发展,人们生活质量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人们对生活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环保方面,通过对我国辐射环境监测发展问题进行分析,在辐射环境自动检测系统运行管理过程中,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从而降低了辐射环境监测工作的效率。具体来说,其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辐射环境监测发展中的系统运行问题。现阶段我国大部分核电站辐射环境监测系统在运行时发生故障的概率有待降低。由于辐射环境检测是一个持续性的工作,检测系统中的各个自动监测站设备处于长期的有效运行状态,受到设备自身使用寿命限制和实际工作中的超荷载运行和异常运行对其产生的线路损伤,在设备投入运行使用一段时间后其发生故障的概率较高。在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发生故障时核电站存在着较明显的电力供应稳定性不足的现象,甚至还存在辐射影响较重的问题。并且在设备发生故障时,工作人员对故障的检修排查处理不及时也会带来较为严重的环境影响。此外,现阶段的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系统无法实现对核电站所有监测项目进行全面监测。对于空气中的碘含量、气溶胶含量、干湿沉降物含量等辐射影响因素无法进行24小时自动监测,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环保建设工作的推进。 (2)核电厂外围环境辐射监测问题。核电厂外围辐射环境监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为监测点布设不够科学合理。现阶段我国核电厂通常在海滨场范畴内进行大气辐射的环境监测,由于厂区范畴较广,核电厂的大气环境自动监测设备数量有限,进而在对不同方位进行监测点布置时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之处。此外,在对核电厂的排出液体进行辐射监测时,其工作的持续性不足,无法及时监测排出液体的放射情况。且辐射环境监测站对电厂外围环境的地下水的辐射情况、惰性气体含量、气溶胶含量等没有进行连续监测。 (3)核电厂应急监测问题。由于核电厂在我国的发展起步较晚,现今为止我国在核应急监测方面还没有形成明确完善健全的规范标准及相应的监测方法规定。对于核电站内和应急样品的数量、时间等相关因素的分析处理技术掌握不全面,导致现阶段我国核应急监测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局限性。现阶段核应急监测的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在进行全程监测及警报响应时,核应急监测设备会出现一定的迟滞性问题。致使辐射环境监测的有效性、精准性和及时性受到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不利于实现环保视角下对辐射环境的合理把控。 2 辐射环境监测工作中注意问题 (1)优化辐射环境自动化检测工作。对现阶段我国核电厂辐射环境监测问题进行解决时,首先工作人员应加强对辐射环境监测站的管理力度,明确管理目标、细化管理责任、强化管理阶层考核,对自动监测站进行全面的性能测试。并通过定期的检测维修,确保辐射环境监测系统安全、可靠、稳定的运行。在管理工作过程中应注重对降雨感应器、高压电离室、点采样器、碘化钠谱仪等设备进行全方位的质量把控,全面提高监测站的环保工作性能。 (2)提高辐射环境检测自动化水平。首先,要对辐射环境监测工作进行优化,加大对核心辐射要素的检测,如气溶胶样品、惰性气体等。在对核电厂及周围环境辐射监测过程中,应对水体辐射实现24小时连续在线监测,并重点分析水体内核素对环境造成辐射的原理。除对核电站内部水体进行不间断的监测外,还应对核电厂外界环境中的水体进行同样力度的辐射监测。通过自动化监测设备实现实时采集、处理、传输水体内放射性元素的浓度、活度等相关影响指标数据,为后续的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支持。 (3)加强新型设备的使用与管理。近年来,辐射环境监测工作发展较为迅速,从而导致部分设备难以适应新的质量保证需求。因此,我们需要加快与监测工作相匹配精密仪器的配备,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更好地确保辐射环境监测工作质量。 (4)加大环境的监管力度。当前,辐射环境监测逐步实现市场化,但由于不具备配套的监管措施,无法获得理想监测数据评价。因此,我们应做好辐射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管工作,并制定出合理的准入门槛;在辐射环境监测工作当中,相关监测机构必须承担监测数据客观性与真实性的责任,监管部门应定期组织专家展开针对性检查,落实一票否决权,为数据质量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在对辐射监测机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基础上,加强抽查工作,进一步增加监测机构质量意识。 (5)建立完善的共享平台。目前,辐射环境监测数据尚未完全公开,针对这一问题,应在一定范围内建立完善的信息共享平台,并规范信息发布制度,以实现辐射监测数据共享。通过这种方式,不但能够增强监测数据的有效性与准确性,还可以促进工作效率的提升,避免出现资源浪费或者是重复监测等问题。另外,环境监管部门应加强与社会化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保证双方沟通的通畅性,充分发挥环境监管的作用,为辐射监测数据合理性提供有力保障。 (6)加强环境监测技术人员的学习和培训。首先,我们应制定好相应的行业监管政策,促进技术人员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的提升,使其更好地服务于辐射环境监测工作。同时,监管部门还应该定期开展专业培训活动,加强工作人员对自身工作的正确认识,积极接受新理念与新方法,增强自身业务能力,提高辐射监测数据的科学性与合理性,以推动辐射环境监测工作顺利发展。 3 结语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生活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和环保意识也在不断增强,而目

辐射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实施细则

附件二: 辐射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落实《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和《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环发〔2006〕114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辐射环境监测人员资格管理,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持证上岗考核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国家级和省级辐射环境监测机构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的管理工作,其中国家级辐射环境监测机构监测人员的考核工作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组织实施,省级辐射环境监测机构监测人员的考核工作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委托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以下简称 “技术中心”)按本细则组织实施。省级环境保护局(厅)负责辖区内地市级辐射环境监测机构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的管理工作,省级辐射环境监测机构在省级环境保护局(厅)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必要时可组织编制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三条 为环境管理和社会提供辐射环境监测数据和信息的监测、数据分析和评价、质量管理以及与监测活动相关的人员(以下简称“监测人员”)必须取得《辐射环境监测人员技术考核合格—28—

证书》(以下简称“合格证”)。持有合格证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方能从事相应的监测工作;未取得合格证据者,只能在持证人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监测质量由持证人员负责。 第二章 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 第四条 技术中心应当成立持证上岗考核机构,考核机构应当编制为持证上岗考核配套的《辐射环境监测上岗资格考试大纲》和考试题库。 第五条 考核内容在《辐射环境监测上岗资格考试大纲》要求范围内,由基础理论、实际操作考核两部分组成,实际操作考核内容应紧扣申请项目,且每个项目均需考核。实际操作考核包括现场基本技能考核、现场样品分析考核和自行考核认定(以下简称自认定)三种方式。 第六条 基本理论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环境保护基本知识、环境监测基础理论知识、环境保护标准和监测规范、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知识、常用数据统计知识、采样方法、样品预处理方法、分析测试方法、数据处理和评价模式等。 第七条 基本技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布点、采样、试剂配制、常用分析仪器的规范化操作、仪器校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数据记录和处理、校准曲线制作、样品测试以及数据审核程序等。 第八条 样品分析考核是指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对发放的考 —29—

14. 辐射环境监测

第十四章辐射环境监测 第一节辐射环境监测的概述 一、监测概念 我国现标准GB18871-2002采用了IAEA机构的定义, ——为评价或控制辐射或放射性物质的照射,对剂量或污染所进行的测量及对测量结果的解释。这段简短的定义包含多层意思, (1)监测目的——评价或控制辐射或放射性物质的照射。这里的“辐射”是贯穿辐射,放射性物质指各种放射性核素,“照射”包括对人员的内照射和外照射。(2)监测内容——贯穿辐射和放射性物质对人产生的辐射剂量,和/或放射性物质对环境介质造成的污染程度或水平。 (3)监测手段——测量和分析。 (4)监测结果——不仅仅是提供监测的数据,还有给出对监测结果的分析和解释。 二、辐射环境监测分类 按监测对象分, (1)针对较大区域内的一般环境质量监测。(2)针对特定核与辐射设施的监测。 按监测的属性分, (1)按计划开展的常规监测。(2)应对突发情况的应急监测。 针对核与辐射设施运行时间顺序,环境监测可分为, (1)核与辐射设施运行前本底调查。(2)核与辐射设施运行期间的监测。(3)核与辐射设施退役终态监测。 针对核与辐射设施监测的实施主体,环境监测可分为, (1)由企业组织的监测。 (2)由政府组织的监督性监测。

三、辐射环境监测的作用 辐射环境监测的主要作用包括, (1)验证核与辐射设施对环境的实际影响是否处在所控制的范围之内。(2)发现核与辐射设施的异常排放。 (3)严重事故时可以判定污染的范围和水平。(4)改善公共关系。 四、辐射环境监测的特点 监测具有一定的特点, (1)环境中辐射及放射性核素种类繁多,辐射环境监测时它们有时彼此相互干扰。(2)环境介质复杂,对不同的环境介质需采用不同的监测(取样)方法。(3)辐射环境监测往往是在很高的环境背景值下去探查一个附加的小增量,辐射环境监测受环境放射性背景值及其他因素的影响较大,只有在良好的质量保证下,才能取得准确的监测结果。 第二节环境中放射性的背景情况 环境放射性监测是在较高的放射性背景情况之下去探查一个小的附加增量,环境中较高的放射性背景值主要是天然放射性的贡献。 一、天然放射性的来源与水平 天然放射性按其来源可分为, (1)地球上生来就有的。 (2)宇宙射线以及宇宙射线与大气层相互作用产生的。陆生放射性核素主要有钍232系、铀238系和铀235系三个衰变系列。 钍232系,又称4n系,钍232经过7次α衰变和4次β衰变形成稳定核素,钍232半衰期为1.405×1010a,钍232系的放射性衰变产物包括10个核素。 铀238系,又称4n+2系,铀238经过9次α衰变和7次β衰变形成稳定核素,钍232半衰期为4.468×109a,铀238系的放射性衰变产物包括14个核素。 铀235系,又称4n+3系,铀238经过9次α衰变和6次β衰变形成稳定核素,

室内环境检测考试题

室内环境检测考核题 一、填空题 1、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应抽检有代表性的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抽检数量不得少于 5%,并不得少于3间;房间总数少于3间时,应全数检测。 2、房间使用面积小于50m2时,设1个检测点;房间使用面积50~100 m2时,设2个检测点; 房间使用面积100—500 m2时,设不少于3个检测点。 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工 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适用于工业建筑工程、仓储性建筑工程、构筑物和有特 殊净化卫生要求的房间。 4、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中氡浓度检测时,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空调正 常运转的条件下进行;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房间对外关闭门窗24h以后 进行。 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控制执行 GB50325-2010《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 规范》国家标准。 6、《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所称室内环境污染系指由建筑材料和装饰材 料产生的室内环境污染。 7、采集室内环境样品时,须同时在室外的上风向采集室外环境空气样品。 8、氨样品采集后,应在室温下保存,于24h 内分析。 9、《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中规定甲醛的检测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GB/或 《公共场所空气中甲醛测定方法》的规定。 10、当房间内有2个及以上检测点时,应取各点检测结果的平均值作为该房间的检测值。 二、选择题 1、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完工至少(B)以后、工程 交付使用前进行。 A、8d B、7d C、6d D、5d 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空气中甲醛检测可采用现场检测法,测量结果在0—m3测定范围内的不 确定度应小于或等于(A)。 A、20% B、25% C、30% D、35% 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中甲醛、苯、氨、TVOC浓度检测时,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 工程,应在对外门窗关闭(A)后进行。 A、1h B、2h C、3h D 、4h 4、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点数设置时,如果房间使用面积在大于500m3小于1000m3,检 测点数不少于(B)。 A、4个 B、5个 C、6个 D、7个 5、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结果不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规定时,应 对不合格项进行再次检测,再次检测时,抽检数量应增加(A)倍,并应包含同类型房间 及原不合格房间。 A、1 B、2 C、3 D、4 6、在酚试剂分光光度法测定甲醛浓度的检测标准中吸收液原液应放置冰箱中保存,可稳定 (B )天。 A、2 B、3 C、4 D、5

环境核辐射监规定(GB1237990)

环境核辐射监测规定(GB12379-90)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核辐射监测的一般性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一切环境核辐射监测。 2 引用标准 GB 8703 辐射防护规定 3 术语 3.1 源项单位 从事伴有核辐射或放射性物质向环境中释放并且其辐射源的活度或放射性物质的操作量大于从事伴有核辐射或放射性物质向环境中释放并且其辐射源的活度或放射性物质的操作量大于GB 8703规定的豁免限值的一切单位。 3.2 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 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国家有关部门负责环境保护的行政监督管理部门。 3.3 核设施 从铀钍矿开采冶炼、核燃料元件制造、核能利用到核燃料后处理和放射性废物处置等所有必须考虑核安全和(或)辐射安全的核工程设施及高能加速器。 3.4 同位素应用 利用放射性同位素和辐射源进行科研。生产、医学检查、治疗以及辐照、示踪等实践。 3.5 环境本底调查 源项单位运行前对其周围环境中已存在的辐射水平、环境介质中放射性核素的含量,以及为评价公众剂量所须的环境参数、社会状况等所进行的调查。 3.6 常规环境监测

源项单位在正常运行期间对其周围环境中的辐射水平以及环境介质中放射性核素的含量所进行的定期测量。 3.7 监督性环境监测 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为管理目的对各核设施及放射性同位素应用单位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所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测量。 3.8 质量保证 为使监测结果足够可信,在整个监测过程中所进行的全部有计划有系统的活动。 3.9 质量控制 为实现质量保证所采取的各种措施。 3.10 代表性样品 采集到的样品与在取样期间的样品源具有相同的性质。 3.11 准确度 表示一组监测结果的平均值或一次监测结果与对应的正确值之间差别程度的量。 3.12 精密度 在数据处理中,用来表达一组数据相对于它们平均值偏高程度的量。 4 环境核辐射监测机构和职责 4.1 一切源项单位都必须设立或聘用环境核辐射监测机构来执行环境核辐射监测。核设施必须设立独立的环境核辐射监测机构。其他伴有核辐射的单位可以聘用有资格的单位代行环境核辐射监测。 4.1.1 源项单位的核辐射监测机构的规模依据其向环境排放放射性核素的性质、活度、总量、排放方式以及潜在危险而定。 4.1.2 源项单位的环境核辐射监测机构负责本单位的环境核辐射监测,包括运行前环境

室内环境检测考试重点

一、室内空气中有害物质 1、 民用建筑工程的定义和分类: 民用建筑工程是指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结构工程和装修工程的统称。按照使用功能不同可以分为两类:Ⅰ类有住宅、医院、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教室等;Ⅱ类有办公楼、商店、旅馆、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公共交通等候室、餐厅、理发店等。 2 3、 采样要求: 3.1 抽样时间应在工程完工7天以后交付使用前进行;采用集中空调的应在空调正常运转下进行;自然通风的氡应在对外关闭门窗24小时,其余在1小时候进行;装修工程完成的固定式家具应保持正常使用状态;室内采样时,须同时在室外上风处采集室外环境空气样品。 3.2现场检测点应距内墙面不小于0.5米,距楼地面高度0.8~1.5米。 3.3 4、 计算 4.1将采样体积换算成标准状态下的体积:0 00273P P t T V V t ?+? =(式中V 0-标准状态下采样体积单位L ;V t -采样体 积,为采样流量与时间的乘积单位L ;t-采样点温度;0T -273K ;0P -标准大气压101.3kPa ) 4.2 甲醛浓度计算公式:0 0)()(bV a A A HCHO c --= (式中c (HCHO)-甲醛浓度mg/m 3;A-样品溶液的吸光度;A 0-空白溶液的吸光度;a-校准曲线的截距;b-回归线的斜率;V 0-换算成标准状态下的采样体积,L 。) 4.3 氨的计算公式:0 03)()(bV a A A NH c --= (公式中的表示与4.2相同) 4.4 苯的计算公式:V m c = (c –所采空气样品的浓度mg/m 3;m-样品中苯的量;V-空气采样体积) 空气中苯的浓度应换算成标准状态下的浓度:273 273 3.101+??=t P c c c (c c -标准状态下的苯浓度mg/m 3;P-采样点的大气压kPa ;t-采样点温度;)

北京市辐射工作场所辐射环境自行监测办法(试行)

北京市辐射工作场所辐射环境自行监测办法(试行) 京环发〔2011〕347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辐射工作场所监测,规范辐射工作单位自行监测行为,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市环保局制定了《北京市辐射工作场所辐射环境自行监测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北京市辐射工作场所辐射环境自行监测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辐射工作场所的安全和防护管理,规范辐射工作场所辐射环境自行监测行为,根据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范围内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单位辐射工作场所辐射环境自行监测。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辐射环境自行监测,是指辐射工作单位自行组织的对其辐射工作场所及其周边环境、流出物等进行的监测活动。 第四条辐射工作单位应根据辐射工作场所的辐射活动类型和水平,按照《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标准规范,制定本单位辐射环境监测制度、监测方案和监测计划,对本单位辐射工作场所辐射环境定期开展自行监测,并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第五条具备辐射环境监测能力的单位可选择自行监测。自行监测单位应有与所从事辐射活动相适应的辐射监测专业技术人员、监测仪器和质量管理制度。监测人员要通过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监测仪器要按规定定期检定。 第六条不具备辐射环境监测能力的单位,可委托具有国家、北京市《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资质的辐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监测,所需经费由委托方承担。

江苏省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业务能力认定与管理办法

江苏省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业务能力认定与管理办法 为规范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管理,促进社会辐射环境检测行业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18号)《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9号)等规定,江苏省环保厅印发了《江苏省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业务能力认定与管理办法》。以下是小编分享的江苏省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业务能力认定与管理办法,快来看看吧。 江苏省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业务 能力认定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管理,促进社会辐射环境检测行业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18号)《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39号)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自愿向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对其业务能力进行认定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是指非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在本省境内注册并拥有固定办公、实验场所,从事辐射环境检测业务的机构。 第三条通过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检测业务能力认定的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在认定的检测项目、业务范围和有效期内,开展相应的辐射环境检测业务。 第四条对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申请辐射环境检测业务能力认定的检测机构分为甲级和乙级。 甲级检测机构可承担社会委托的电离辐射类和电磁辐射类项目环评监测、年度监测、验收监测和调查报告的现场监测等工作,并可承担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辐射监测任务。

室内环境检测考试题

室内环境检测考核题 姓名单位总分 一、填空题(答对每空得1分,一共20分) 1、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应抽检每个建筑单体有代表性的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抽检数量不得少于房间总数,每个建筑单体不得少于间;当房间总数少于3间时,应。 2、房间使用面积小于50m2时,设个检测点;房间使用面积50~100 m2时,设个检测点;房间使用面积100—500 m2时,设不少于个检测点。 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适用于、和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适用于、、构筑物和有特殊净化卫生要求的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也不适用于民用建筑工程交付使用后,非建筑装修产生的室内环境污染控制。 4、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中氡浓度检测时,对采用集中空调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的条件下进行;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进行。 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物控制执行国家标准。 6、《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所称室内环境污染系指由和产生的室内环境污染。 7、采集室内环境样品时,须同时在采集室外环境空气样品。 8、氨样品采集后,应在室温下保存,于内分析。 9、《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中规定甲醛的检测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10、当房间内有2个及以上检测点时,应取各点检测结果的作为该房间的检测值。 二、选择题(答对一题得2分,一共30分) 1、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完工至少()以后、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 A、8d B、7d C、6d D、5d 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空气中甲醛检测可采用现场检测法,测量结果在0.01 mg/m3—0.60mg/m3测定范围内的不确定度应小 于或等于()。 A、20% B、25% C、30% D、35% 3、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中甲醛、苯、氨、TVOC浓度检测时,对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在对外门窗关闭() 后进行。 A、1h B、2h C、3h D 、4h 4、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点数设置时,如果房间使用面积在大于500m3小于1000m3,检测点数不少于()。 A、4个 B、5个 C、6个 D、7个 5、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结果不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规定时,应对不合格项进行再次检测,再 次检测时,抽检数量应增加()倍,并应包含同类型房间及原不合格房间。 A、1 B、2 C、3 D、4 6、在酚试剂分光光度法测定甲醛浓度的检测标准中吸收液原液应放置冰箱中保存,可稳定()天。 A、2 B、3 C、4 D、5 7、在靛酚蓝分光光度法测定氨浓度的检测标准中要求采气(),及时记录采样点的温度及大气压强。 A、3L B、5L C、7L D、10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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