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浅谈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浅谈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浅谈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内容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 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贸易化特征凸显, 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矛盾与冲突加剧, 国际市场及利益分配格局发生改变。充分认识知识产权保护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并制定相应的知识产权策略, 是中国以及广大发展中国家的重要课题。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对促进本国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技术和资金的引进具有积极有效的作用。

关键词:国际贸易;知识产权;保护

论文成绩:

教师评语:

1、知识产权及知识产权保护的概念

1.1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一般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其在科学技术及文学艺术等研究领域内,主要通过脑力劳动创造完成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从广义上而言,知识产权可以包括下列几个客体的权利: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广播节目、人类一切领域的发明、科学发现、工业品的外观设计、服务标记和商品名称和标志,以及在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活动而产生成果的一切权利。从狭义上理解,知识产权仅仅包括版权、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标记权、制止不正当竞争,并不包括科学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

1.2知识产权保护的概念

知识产权保护,是指在一国所取得的某项知识产权如何才能得到外国的法律保护。具体而言可以包括以下两方面:一方面,外国人如何在我国取得知识产权和我国对外国人的知识产权的保护所根据的法律是哪个。另一方面,中国公民的知识产权如何在外国得到有关法律方面的保护。一般而言,知识产权保护的覆盖范围很广,不仅包括国际保护、涉外保护,还包括边境保护。

2、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贸易化特征

2.1 知识产权贸易成为国际贸易的主要形式

知识产权及其保护日益渗透到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领域。20 世纪80 年代以来, 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贸易领域急剧扩大, 贸易额急剧增长。据统计, 世界知识产权贸易额从1993 年的380 多亿美元增长到2003 年的3000 多亿美元,含有知识产权的产品与服务在国际贸易中所占的比重也越来越大,知识产权及其保护与货物贸易及服务贸易的关系日益密切。

2.2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成为多边贸易体制中的主要内容

鉴于国际贸易中涉及知识产权的问题越来越多, 发达国家为了利用知识产权争夺资源与市场, 极力推动将知识产权纳入WTO 体系。WTO 签署的TRIPS 协议, 与货物贸易协议、服务贸易总协定等共同成为WTO 主要制度内容。TRIPS 协议对七类知识产权规定了最低保护标准,并要求成员方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不得低于协议标准, 禁止各成员方对条款作出任何保留。TRIPS 协议使国际贸易格局发生了新的变化, 该协议将成为世界各国知识产权立法的基本准则和处理国际间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问题的主要法律依据。

2.3知识产权保护日益渗透到各国的对外贸易

2.3.1 知识产权保护在发达国家贸易政策中的渗透

随着发达国家知识经济产业的快速发展, 使其在知识产权方面拥有绝对优势。发达国家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 一方面加强国内保护力度, 另一方面将其渗透到贸易政策中。如美国综合贸易法案的“301条款”与关税法的“337 条款”已成为美国对外贸易法最为引人注目的制度。

2.3.2 知识产权保护在发展中国家贸易政策中的渗透

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实力和科技水平与发达国家差距较大, 自主知识产权竞争能力的差距尤为明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使发展中国家生产与贸易成本大幅度提高, 市场减少。随着TRIPS 协议的诞生, 使发展中国家别无选择。发展中国家开始意识到这种挑战,不得不在国内以及对外贸易政策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3、知识产权保护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3.1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

国际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的正常发展离不开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目前, 国际市场上假冒侵权产品猖獗, 据估计,全球每年假冒侵权商品的价值超过6000 亿美元, 相当于世界贸易总额的7%。假冒侵权产品的贸易, 严重威胁着消费者的健康、经济的发展、政府的管理和世界的安全。加强知识产权国际保护, 有助于维护和建立规范的市场秩序, 保护权利拥有者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促进国际贸易健康发展。

3.2有助于增加知识产权贸易与中间品贸易量

首先, 知识产权保护能够促进知识产权贸易。知识产权不仅渗透到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之中, 而且可以成为一种独立的贸易形式。知识产权保护状况与知识产权贸易尤其是技术贸易有直接关系。其次, 知识产权保护能够促进知识产权敏感产品及中间品的贸易。知识产权敏感产品主要是指知识产权在产品中特别重要以及技术易被模仿的产品, 中间品是指用于生产其他商品和服务的产品。因此, 发展中国家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可促进发达国家中间品的出口。

3.3易于形成贸易壁垒并增加贸易争端

知识产权壁垒主要表现为边境措施与临时措施的滥用、贸易“内部化”、特别立法、其他技术要求等, 极大程度地限制了发展中国家产品的市场准入。随着知识产权贸易的迅速增长, 国家/ 地区间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争端不断增多。自1995 年1 月1日起, 截至2002 年10 月16 日, 向世界贸易组织通知要求进行磋商的案件总共为268 件。其中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的争端共有19 件, 占比为7.1% 。

4、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

4.1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

自1982年《商标法》制定以来,虽然中国已经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制度,但目前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在大部分企业的还是比较淡薄,没有引起各个企业的重视。中国不少企业还不懂得运用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法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也不善于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2惩罚力度不够及地方保护主义现象普遍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的赔偿额较低,难以对企业和个人起到威慑作用。随着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逐渐被接受和国内经济的不断成熟,“地方保护主义”问题在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已经逐步得到抑制,然而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或者信息落后的地区,模仿、盗用那些经济发达地区的知名品牌,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现象确频频出现,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更是层出不穷。

4.3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不强和专业人才不足

有关部门在大力支持成立各种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行业协会方面与发达国家之间存在差距。因此,与知识产权有关的管理部门很多。但是,由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国内企业之间缺少必要的沟通渠道,信息流通并不十分流畅,从而出现企业遇到问题不知该找谁的现象。目前我国具有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知识的专业人才十分紧缺,国内也没较成熟的教育培训课程以及相应的师资力量。另一方面,我国缺少一大批懂法律和技术的专业司法人才。因为在知识产权保护的过程中这些人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他们的缺失将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构成威胁。

4.4专利保护结构不合理

当前,中国现行的专利申请包括了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个类别,这其中以发明最能够代表专利的水平和质量。然而,在专利申请的数量中,所占的比例最高的确是外观设计方面的专利,大概占到40%左右,而所占比例最少的是发明创造方面的专利,仅占27%。一些发达国家的专利保护结构中,所占比例最多的是发明创造,最少的则是实用新型方面的专利,所占比例不到2%。

5、中国的相应对策建议

5.1 建立并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政府应当制定符合国际规则的、适应我国科技发展水平和特点的整体知识产权战略。从理论研究、法律制度、司法实践、管理机构、政策协调、媒体宣传等各方面做好基础工作。并将其与产业政策、科

技战略、可持续发展、国际竞争、人才战略等紧密结合。

5.2提高知识产权存量, 改变贸易增长模式, 提升产品与服务的国际竞争力

我国的经济实力和科技水平与发达国家差距较大, 自主知识产权竞争能力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更加明显。如专利方面,虽然从数量上看我国也是一个专利大国, 但按照综合指标衡量, 我国远远不是一个专利强国, 在一些共性、核心、关键技术领域自主知识产权更少, 在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方面国际竞争力也不够强大。我国进出口贸易额虽然已居世界第三位, 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规模已居发展中国家前列, 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核心技术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较低, 中国品牌的国际影响力甚微,出口产品的盈利水平不高。国家应引导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创造自主品牌, 提升出口商品技术水平,增强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力,获取更多的贸易利益。

5.3 制定有效的应对知识产权壁垒的战略

自中国加入WTO后,中国企业遭遇的知识产权壁垒越来越多, 知识产权诉讼接二连三,严重影响了我国企业的贸易利益和市场开拓。国家和企业在强化科技兴贸战略的基础上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首先,要加快国内技术标准体系的建设并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其次,政府组织建立本行业或本专业的专利网,使企业对国内外本行业或本专业的专利研发情况有详尽的了解,从编织的专利网中寻找突破口。再次,政府应做好服务,为企业解决实际性问题。

[参考文献]:

1、叶慧霖. 入世与知识产权保护[M] . 上海:上海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7.

2、黄晖等. WTO 知识产权协定常识问答[M] . 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6.

3、郭羽诞. 在出口竞争力的基础上挑选和培育上海的支柱产业[J ] . 华东经济管理,2008 , (04) .

4、顾红文,谈我国对外贸易竞争力的提高[J ] . 西安邮电学院学报,2007 , (09) .

5、刘嵩等. 技术壁垒与我国出口贸易[J ] . 财经问题研究,2008 , (01) .

6、黄健. 日本企业的专利战略对湖南省企业的启示[J ] . 企业技术开发,2008 , (03) .

7、夏先良. 出口与国际专利:我国知识产权的差距与对策[J ] . 开发导报,2007 , (10) .

8、王江. 从“DVD 专利事件”看企业核心技术的重要性[J ] .东北大学学报,2008 , (01) .

9、肖巍. 得“专利”者得“天下”[J ] . 厦门科技,2008 , (02) .

10、董勤. 外经贸工作中的专利问题对策[J ] . 对外经贸实务,2007 , (06) .

评语:1、论文有明显的抄袭痕迹,正文中许多地方有不该有的空格;

2、缺少案例;

3、,调整结构,整合原文内容,以3-4部分为佳

国际商法对国际贸易的意义

国际商法对国际贸易的意义 摘要:国际商法是在国际商业社会领域内,调整跨国境的贸易活动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的总称。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和深化,世界各国之间的联系和交往日益频繁,作为调整国家间经济交往的国际商法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文章通过阐述国际商法的内涵、起源及作用,分析了学习国际商法的必要性,并紧密结合国际商业社会的现实深入探寻其对发展国际贸易的重要性,这对我国经济贸易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国际商法;国际贸易;必要性;意义 经济全球化是全球化进程中最主要也是最具动感的部分。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的加快发展使得全球范围内的国际贸易活动空前活跃。商业活动本身固有的扩张性、同一性与世界性以及国际商事关系的快速发展,要求贸易活动中尽量减少或消除各国法律的歧异,避免法律冲突,以便交易的顺利进行。但是,各国法律规则的不统一,不仅增加了国际商事往来的不确定性,使商人在交易中缺乏预见性和安全感,而且还造成了交易成本的增加和效率的显著降低。因此,作为在世界范围内调整国际商事关系的国际商法顺应而生并得到了较大发展。 一、国际商法的涵义及特征 国际商法(International Business Law):是调整跨越国界或区域的商事组织之间从事国际商事交易活动所形成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主要包括调整平等主体间的商业交易活动的私法规范和国家对贸易活动进行管理的公法

规范。同国际经济法的渊源一样,国际贸易法主要表现为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和国家或国家集团的立法、规章。 国际商法具有以下特征: 1、主体的普遍性 2、调整对象的广泛性 3、法律规范的多样性等特点 二、国际商法的起源和发展 第一,从国际商法的产生看,国际商法从一开始就是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出现的。它最初所调整的商事关系就不是一国国内商人之间的商事关系,而是跨国界的、不同国家商人之间的国际商事关系。其调整范围已由原来的商事交易范围扩大到贸易管理规范,从性质上已不再限于私法;由货物买卖扩大到技术贸易、服务贸易。国际商法是随着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发展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国际商法的形成来源于实践,它的系统化过程不是由于国家的立法或学者的传播,而是由于其适用者兼推行者的努力。 第二,由于当代国际商事关系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国际商法发展到今天,已经由单一层次的国际商事惯例演变为多层次的国际商法,是一个以国际商事惯例为主体内容的,既包括国际法规范,也包括国内法规范的综合的法律部门。 国际商法已成长为一个多门类、跨学科的综合的法律部门。由于国际商法是用来调整从事跨越国境商事交往的各种公、私主体之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所以,它的内涵和外延,早已大大地突破了国际商事惯例体系,而扩展到国际法、国内法、甚至还包括难以归属上述法律分类的其它各种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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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国际贸易专业论文 摘要:国际直接投资的发展,特别是针对通过跨国公司作为媒介的国际直接投资的开展,其主要目的是想通过更加直接的方式把外部市场交易转变成公司的内部交易,从而很好地规避和尽可能地降低外部市场所产生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同时还可以有效对贸易成本进行适当的控制,从而避免因为中间产品市场所造成的不完整性。 关键词:贸易成本;国际贸易 在我国国民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与国际接轨的进程也在不断加快,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下,我国的经济发展也呈现国际化的发展态势,尤其是对外贸易的发展已经摆脱了传统的发展要素,有了更加与国际贸易相结合的发展动态和趋势。本文将从这方面进行较为深入的剖析和探讨。 一、贸易成本的内涵和特点 一贸易成本的内容 在贸易成本的含义中,其中成本是所有经济活动在经营中最基础的组成要素之一,这种成本要素也是在国际贸易发展中非常重要的部分。在国际直接投资成本中,是由国外生产投入的成本、管理费用以及国内外的协调配合工作所支出的费用部分所组成,其中最为固定的成本部分是国外生产投入成本部分。而当前的贸易成本所指的不仅仅是传统贸易交易过程中的贸易运输所形成的成本,还增添了其他包括贸易过程中的自然和人为的关税支出以及为了使贸易更好地达到互通,需要支出更多在文化和语言交流上的成本支出以及货币兑换所产生的费用,这都是在经济全球化的经济贸易发展趋势下所新增添的贸易成本的内容,都是贸易产生和发展所必须要经历的国家与国家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的贸易协定的贸易成本。 二贸易成本的测度方法 在贸易成本的特点中一个是直接度量法,这种方法是最为常见的一种对贸易成本进行测度的方式。这种测度方式是通过引力模型来建立一个双边流量贸易模型,从而对贸易成本进行推算。而其中的引力模型的建立是通过两个贸易合作伙伴之间建立起来,要通过两个贸易伙伴的出口大小来确定它们的贸易收入的增函数,并形成它们两者之间距离产生的减函数。其中,国民收入的多少直接反映出两个贸易伙伴合作所形成的吸引力的大小,而所形成的距离是对两者之间形成的排斥力的直接呈现,这种引力模型使贸易流量与所合作的贸易伙伴的GDP呈正比关系,而相反的,与经济距离之间产生反比关系。另外一种贸易成本的测度方法是间接度量法,这种测度法的依据是实际贸易的流量度为基础,所反映的是贸易成本对进出口贸易的商品产生的价格变动关系,这种价格变动关系对进出口贸易的数量产生连锁反应的过程。所以这种贸易成本测度法更加周全地对贸易壁垒的因素进行了全面考虑,能够更加准确地测出贸易成本的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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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对外贸易摩擦的原因及对策(一) 论文关键词:对外贸易摩擦;政治因素;经济因素 论文摘要:贸易摩擦已成为我国对外贸易持续快速发展的严重制约障碍,正视和重视贸易摩擦成为当前贸易发展的重点。文章在分析我国与主要发达国家贸易摩擦特征的基础上,阐述了我国对外贸易摩擦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我国与主要发达国家贸易摩擦的特征 贸易摩擦是指相互联系的经济主体之间,在国际经济贸易活动中,为了某一特定的经济贸易利益导致的争端和纠纷。近几年来,我国一些主要贸易伙伴为保护国内市场,纷纷采用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技术性贸易壁垒和绿色贸易壁垒等隐蔽而具歧视性的贸易保护手段,引发了与我国的双边或多边贸易摩擦。由于我国与美国、日本、欧洲等国家的进出口商品结构不同,以及双方在各自对外贸易中所处的地位不一致,中美、中日和中欧间的贸易摩擦表现出各自的特点: 1.中美之间,由于双方实行不同的政治制度,以及美国推行贸易上的霸权主义,经常在国家贸易谈判和规则制定中打制度牌,因而中美贸易摩擦更多的体现在制度摩擦方面,如中美知识产权摩擦、农产品市场准入摩擦等; 2.中日之间,摩擦源于日本盲目的爱国主义情绪。为了限制中国产品对日出口,日本千方百计设置技术性贸易壁垒。因而中日贸易摩擦更多的体现在微观领域,如农产品摩擦; 3.中欧之间,由于欧盟是一个统一的大市场,中国在欧盟对外贸易中处于一个不重要的地位,以及欧盟生产技术水平较高、对产品的技术和环保要求十分严格,因而中欧贸易摩擦更多地体现在技术性贸易摩擦方面。 二、我国对外贸易摩擦成因分析 (一)政治因素 贸易摩擦往往是国家间政治斗争的筹码,意识形态和国家政治关系对于双边贸易合作有着深刻的影响。中美两国双边贸易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就受两国间政治关系的影响。虽然中国政府多次重申愿意同所有国家和地区在平等互利基础上开展经济贸易往来,但是欧盟始终未能摆脱意识形态的羁绊,仍然对社会主义中国怀有偏见,对我国长期使用“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待遇,在贸易实践中,专横地以替代国价格作为计算基础,而在第三国参考价格选取上又别有用心或不负责任,并对我国外贸企业以“国有”为由,普遍实行单一的反倾销税率,甚至把对个别企业的反倾销当成对整个国家来裁决。不久前发生的中欧纺织品贸易争端,就有强烈的政治背景。 (二)经济因素 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成为产业转移的重要目的地,中国生产的产品具有极强的竞争力,对国外相关产业造成一定的冲击,成为贸易摩擦的“矛头所向”。随着我国全方位开放战略的进一步展开和我国经济突飞猛进的发展,中国进入欧美市场的产品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所占市场份额也越来越大,中欧、中美贸易顺差也不断扩大,从而引起欧美国家的警惕和重视。例如,欧盟便以中国对欧盟出口增长过快、威胁到欧盟成员国一些中小企业的生存、导致失业上升为由,对中国产品设限,并且增加其对华反倾销诉讼的数量。 (三)利益集团因素 利益集团是引发贸易摩擦的重要力量。在西方发达国家,各种行业、劳工团体等利益集团对国家的政治过程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相关产业利益集团在历次贸易摩擦中都在以各种资源和手段推动政府部门制定有利于他们的贸易政策。贸易摩擦常常演变成复杂的政治问题,在极端的情况下它可能还成为国家间政治斗争的手段。2005年12月,欧洲汽车制造商协会就向欧盟提出中国汽车发展政策的所谓“六大问题”,并在2006年3月份,欧盟还与美国一起就我国汽车零部件关税问题向WTO起诉中国。可见,利益集团对欧盟贸易政策的影响巨大。(四)出口产品结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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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及应对方式 一、贸易保护主义 贸易保护主义是指通过关税和各种非关税壁垒限制进口,以保护国内产业免受外国商品竞争的国际贸易理论或政策。关税壁垒,即进口货物在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设置的向本国进口商征收的一种税收。非关税壁垒是指一国政府为了调节、管理和控制本国的对外贸易活动,影响贸易格局和利益分配而采取的除关税以外的各种行政性、法规性措施和手段的总和。关税、进口配额、外汇管制、烦琐的进出口手续、歧视性的政府采购政策等都是国际贸易保护的重要手段。 二、贸易保护产生的原因 虽然国际贸易有各种好处,然而很多国家还是采取各种措施限制贸易,制造贸易壁垒。 在对外贸易中实行限制进口以保护本国商品在国内市场免受外国商品竞争,并向本国商品提供各种优惠以增强其国际竞争力的主张和政策。在限制进口方面,主要是采取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两种措施。前者主要是通过征收高额进口关税阻止外国商品的大量进口;后者则包括采取进口许可证制、进口配额制等一系列非关税措施来限制外国商品自由进口。这些措施也是经济不发达国家保护民族工业、发展国民经济的一项重要手段。对发达国家来说则是调整国际收支、纠正贸易逆差的一个重要工具。毫无疑问,自由贸易会让各国的福利总额变得更高。 三、贸易进出口国的得失 1、贸易进口国的得失 (1)出口贸易使得本国总剩余扩大了; (2)出口使生产者总剩余扩大了。增加的部分大于消费者剩余减少的部分; (3)出口使消费者总剩余减少了。因为国内商品价格偏低,导致国内商品数量减少,最终 使得国内价格赶上世界价格。也就是国内该物品的生产者状况变好,而消费者状况变坏。 2、贸易进口国的得失 (1)进口贸易使得本国总剩余扩大了; (2)进口使消费者总剩余扩大了。增加的部分大于生产者剩余减少的部分; (3)进口使生产者剩余减小了。因为国内价格过高,使得消费者乐于接受进口商品,最终 拉下国内生产者的销售价格来。也就是国内该物品的消费者状况变好,而生产者状况变坏。 四、国际贸易的好处

浅谈国际贸易中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

摘要:历尽艰辛,经过重重关卡,我国终于如愿以偿地加入到国际世贸组织。现如今,国际贸易已经不单纯只是一个专有名词了,它已经日趋深入到我们的日常生活。在国际贸易中,关于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案例逐渐增多,关于消费者权益的相关法律纠纷也是有增无减,但是各国的法律存在很大差异,消费者仍然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本文将围绕消费者权益,讲述有关国际贸易中的消费者权益的相关问题。 关键词:消费者;消费者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际贸易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已经有12年时间,期间遇到很多问题和困难,这是由于各个国家之间存在的差异引起的。历史不同,传统不同,文化差别较大,延伸到现代的经济范畴中,法律法规的制定也是不同的,所以在入世的这么多年里,交往越深入,围绕着消费者的消费权益问题就越演越烈,相关的产品质量问题,还有一些贸易手法不同引发的问题都暴露在阳光之下。一些国家会利用维护消费者的权益这个问题,建立起贸易壁垒,实施区域贸易保护主义。作为一个世界贸易大国,在世贸组织的既定框架下所面临的各种贸易相关争端,从数量、种类以及复杂的程度上来讲,都会有增无减。其中涉及到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各国的各种法律法规的纠纷也会增多。因此,我们需要熟悉各种在世贸组织框架之下的国贸争端解决机制,这将帮助我们正确地运用法律规则来处理国际贸易争端,在争端中争取到一个相对主动的地位,最大化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一、消费者消费中的消费弊端 (一)消费者对所要购买的商品知识缺乏了解 从上述对消费者概念的叙述我们可以了解消费者是为满足日常生活所需,从而购买多种不同品项、不同规格、不同范围的多类商品。相对于消费者,经营者是以营利为前提,专营特定的商品,因两者间的位置不同,有关商品的相关知识二者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现如今,科技领域的创新也在与时俱进,商品的生产技术和工艺流程也是千变万化,同一类商品价格上有不同层面的标价,种种因素下消费者对所购商品的外观与其内在的品质很难作出正确的判断,从而消费者不得不向经营者进行询问,消费者形成了对经营者推广的商品优先选择。 (二)人性弱点在消费者身上能同时体现 消费者与经营者最大的区别在于所拥有的商品不具有营利性,所以往往大多数消费者在购买商品的时候缺乏经营者所具备的理性,通常都是依据个人品味、兴趣、喜好以及内心的虚荣等来选购商品。我们经常讲这样一句话,做事要投其所好。经营者正是利用消费者的这些心理上的弱点来推销商品的,消费者的利益也是最易被这种现代营销手段的经营者所侵害。 (三)消费者组织上的缺乏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进行交易时,其本身的力量极为弱小,没有人进行组织,缺少团体力量与商品的经营者相抗衡,以致消费者必然成为经济上的从属者,在商品交易中容易受到经营者的侵害。 二、消费者权益及消费者保护的组织 (一)消费者权益概述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消费者权益,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下适应经济运行的客观需要赋给商品最终使用者享有的权利。 (二)关于消费者保护的相关组织 纽约消费者协会成立于1891年,它是世界上第一个为保护消费者利益而成立

最新国际贸易摩擦出现的原因、特点及对策的研究

国际贸易摩擦出现的原因、特点及对策的 研究

南京陆军指挥学院N a n J i n g L u J u n Z h i H u i X u e Y u a n 毕业设计报告(论文)题目:国际贸易摩擦出现的原因、特点及对策的研究

目录 第一章国际贸易摩擦概述...................................................................................................... - 3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频繁对我国启动反倾销、保障措施、特别保 障措施以及实行技术性贸易壁垒。根据世界银行的研究报告,自中国加入WTO 后,反倾销、特别保障措施和纺织品特别保障措施已成为中国出口商面临的较 大问题,与贸易伙伴国的技术性贸易摩擦也呈加剧之势。国际贸易摩擦是指在 国际贸易中各国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以及利益的不一致,产生的对国际市场 份额的激烈争夺,表现为跨越国家的产业与产业之间的摩擦与冲突。国际贸易 摩擦主要有四种形式,这四种形式的国际贸易摩擦分别是有关倾销与反倾销的 贸易摩擦、有关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贸易摩擦、有关保障措施的贸易摩擦以及有 关补贴与反补贴的贸易摩擦,这已经成为当今国际贸易摩擦的主要形式。.... - 3 - 一、有关倾销与反倾销的国际贸易摩擦.............................................................. - 4 - 1.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中倾销的定义以及有关反倾销的规定。............................ - 4 - GATT第6条将倾销定义为:“将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方法进入另一国市 场,如因此对某一缔约国领土内已建立的某项工业造成实质性产业损害,或产 生实质性产业损害威胁,或对某一国内产业的兴建产生实质性阻碍,这种倾销 应受到谴责”。简言之,倾销即指出口商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向进口国销售 产品,并因此给进口国造成损害的行为。............................................................ - 4 - 二、有关技术性贸易壁垒的贸易摩擦.................................................................... - 4 - 三、有关保障措施的国际贸易摩擦........................................................................ - 5 - 四、有关补贴与反补贴的国际贸易摩擦................................................................ - 5 -第二章我国出口贸易摩擦的现状与特点.............................................................................. - 6 -第三章产生国际贸易摩擦的主要原因 .......................................................................... - 9 - 一、理论根源 ........................................................................................................... - 9 - 二、经济根源 ......................................................................................................... - 10 - 三、政治根源 ......................................................................................................... - 10 - 第四章国际贸易摩擦的新对策...................................................................................... - 11 - 摘要 随着经济的全球化,世界各地之间的经济联系也越来越密切,同时,由于经济发展极度不平衡和利益冲突也使得贸易摩擦愈演愈烈。由于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贸易额的不断增加,导致我国进入贸易摩擦的高峰期。中国加入WTO 后,中国经济的发展成为全球关注的热点。因此,中国与其他国家贸易摩擦频

应对国际贸易纠纷(2021年)

The contract has the function of maintaining social stability and promoting economic development. If one party violates the contract, he shall bear legal responsibility.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应对国际贸易纠纷(2021年)

应对国际贸易纠纷(2021年)说明:本合同书具有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所以是否履行合同就不仅是当事人之间的事情,如果一方违反合同,或者其他人非法干预合同的履行,则要承担法律责任。文档可收藏、阅读、改编、打印(使用时请先阅读条款)。 受金融危机影响,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今年前9个月,国际上对中国汽车产品实施的反倾销、反补贴案多达几十起。与前些年不同,面对国际官司,我国政府、企业和行业协会开始主动利用法律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由被动挨打变为积极应诉 正兴车轮集团有限公司是生产汽车钢圈的专业厂家,产品大量出口到印度、日韩、欧美、中东等国家和地区。该公司进出口部总经理谢华荣对国际反倾销案深有感触,他对记者说:“早在XX年,我们就接到来自印度的反倾销调查,但当时我们对此事一点儿都不了解,不清楚国际贸易纠纷相关的政策。中国机电进出口商会、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和省经贸委等机构对国际反倾销案的理解也不如现在这么充分,直到我们聘请了国内外律师,准备应诉接案时才逐渐明白这是怎么回事。由于只有我们一家钢圈厂单枪匹马应诉,能力有限。” 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汽车进出口贸易越来越频繁,国际贸

浅谈国际贸易类型与国际贸易理论

浅谈国际贸易类型与国际贸易理论 本文从网络收集而来,上传到平台为了帮到更多的人,如果您需要使用本文档,请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本文档(有偿下载),另外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浅谈国际贸易类型与国际贸易理论 在国际贸易纯理论的发展过程当中,贸易模式的发展历程大体分为三个阶段:产业间贸易阶段、产业内贸易阶段和产品内分工贸易阶段。纵观已有,有关贸易类型的讨论虽然已经比较成熟,但是理论和实证两个层面仍然存在扩张空间,特别是论文联盟随着垂直分工的深化和全球生产网络的形成,产品内分工贸易模式作为一种全新的贸易模式出现在经济学家的视野中,大家对其认识还比较模糊,与其相关的理论探讨更是莫衷一是。因此,廓清贸易类型的发展历程及其在不同发展阶段上所表现出的不同特质,对于从更深层次上理解贸易理论并指导现实世界贸易发展具有深远意义。本文将重点从产业问贸易、产业内贸易和产品内分工贸易三个层面探讨贸易模式的发展历程,分析现有研究的不足,并着重就产品内分工模式下出现的最新贸易类型测算方式进行探讨,最后指出未来的研究方向。 人类历史上真正大规模贸易的产生源于地理大

发现,当时贸易的基础是国家已经利用自身的资源禀赋优势建立起来的产业基础,因此,这一阶段的主导贸易类型是产业间贸易。比如14世纪的葡萄牙是地理大发现的第一批受益者,根源于自身所处的地理位置和有利于香料生产的资源优势,香料产业早已在该国发展和壮大起来,地理大发现以后的贸易则是强化了她在这方面的优势。古典经济学的奠基者亚当、斯密便受这种贸易模式的启发创立了绝对优势学说,主张如果每个国家都按照各自的绝对有利的生产条件(即生产成本绝对低)去进行专业化生产,然后彼此交换,则对所有国家都会是有利的。这一学说的创立在当时具有重大意义:一是他揭示了国际贸易的根本原因在于各国有利的自然禀赋与后天形成的有利生产条件;二是指出一个国家只要根据有利生产条件参加国际分工与国际贸易就可以获得比自己生产更多的利益;三是在当时贸易保护主义盛行的情况下提出了自由贸易政策。但是由于斯密的绝对成本理论建立在一系列条件苛刻的假设之上,因此,它只能解释国际贸易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即在生产上具有绝对优势的国家之间的贸易。而不能解释事实上存在的几乎所有产品上都处于绝对优势的发达国家和几乎在所有产品上都处于绝对劣势的不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现象。

国际贸易中的风险及防范

国际贸易中风险及防范 国际贸易风险,是指在国际贸易中,与贸易有关的某些因素在一定时间内发生始料未及的变化,导致国际贸易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或实际成本与预期成本发生的不一致,从而蒙受损失的可能性。 某些因素在一定时间内发生始料未及的变动,称为国际贸易的风险事故。 风险事故可分为国家事故、市场事故及欺诈事故三种。相应地,国际贸易风险可以分为下面三种: 国家性风险 市场性风险 欺诈性风险。 (一)国际贸易国家性风险 国际贸易国家性风险是指因国家事故所造成的国际贸易风险。 (1)政治因素,如本国或外国发生政府更迭,政局动荡不安、爆发战争等。 (2)社会因素,如发生种族冲突及宗教冲突等。 (3)贸易制度因素,如外汇管制、贸易管制、国际贸易政策的差异、不同的法律、不同的习惯、歧视性的贸易政策等。 (4)国际性危机因素,如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等。 (5)反倾销政策。 (二)国际贸易市场性风险 国际贸易市场性风险是指由市场事故引起的国际贸易风险。 市场事故可分为以下三方面,(1)汇率风险;(2)利率风险;(3)价格风险。 在国际贸易结算中,进口商或出口商双方中至少有一方是以外币计价的,但外汇汇率又处于变动之中,为此买卖的一方就一定要承担汇率跌落的风险。还有,自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以后,货物的价格或原材料都可能发生很大的变化,买卖的一方就必须承担因价格升降而引起的风险。 (三)国际贸易欺诈性风险 国际贸易欺诈风险是指由人为欺诈所导致的国际贸易风险。欺诈通常指由于国际贸易主体的欺诈行为而导致始料未及的风险。 欺诈性风险分为:(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欺诈。(2)国际货物运输(一般指海洋运输)欺诈。(3)国际贸易结算欺诈. 欺诈行为主体可能是参与贸易的单方、多方或双方,或由贸易商与船东共谋,或船东自谋等.欺诈的目标可能是定金、预付贷款、贷款、货物、保险金等等。 一、完善合同条款规避出口风险 合同对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费用和风险等进行了明确的划分,具有法律效应。 制定一份完善的合同,起码应做到:对合同每一个条款理解准确、深刻,交易磋商时细心、全面,缮制合同时严密、完整,履约时一丝不苟、及时沟通。这需要业务人员具备扎实的进出口相关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外语水平过硬,并且熟悉有关法律知识和国际贸易惯例。

怎样看当前的贸易保护主义

怎样看当前的贸易保护主义 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在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冲击之下,全球需求市场萎缩,国际贸易陷入深度衰退,贸易保护主义随之在国际市场抬头。后危机时期,全球经济 进入艰难的结构调整阶段,在经济低迷和失业率高企的状态下,贸易保护主义将以更 加多样的方式、更加隐蔽的状态在更为深入的层面出现,给各国特别是中国这样的新 兴贸易大国带来更为复杂和严峻的挑战。 贸易保护主义演进的基本规律与主要特征 考察后危机时期贸易保护主义的发展趋势,首先需要对贸易保护主义演进的基本规律 和主要特征有一个客观的认识和把握。 (一)贸易保护主义演进的基本规律 自国际市场形成以来,世界各国的贸易政策就分为截然不同的两大类:自由贸易政策 和保护贸易政策。沿着国际贸易发展的轨迹一路寻来,我们可以发现,自由贸易政策 和保护贸易政策始终是形影相随的。从全球经济的角度看,当世界经济处于上行轨道 的时候,自由贸易盛行,当世界经济处于下行轨道的时候,特别是进入危机状态的阶段,保护贸易当道。从国家的角度看,当一国国际竞争力与日俱增时,它往往是自由 贸易的捍卫者,当一国国际竞争力每况愈下时,它会转变成保护贸易的急先锋。在一 国内部,对于强势产业,政府往往倾向于实施自由贸易政策,而与此同时,对于弱势 产业,政府通常都会倾向于保护主义。世界经济发展到今天,无论哪个阶段、哪个国家、哪个产业,贸易保护的上述表征概莫能外。因而,没有一成不变的自由贸易和保 护贸易,只有一成不变的国家利益。 (二)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特征 国际贸易发展的进程显示贸易保护主义有两方面突出特征:一方面,贸易保护主义随 世界经济发展而不断变换着它的方式和手段;另一方面,贸易保护主义在区域性和全 球性的自由贸易框架下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浅谈国际商法在国际贸易中的运用

浅谈国际商法在国际贸易中的运用 摘要:国际商法是调整跨越国界或区域的商事组织之间从事国际交易活动所形成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其包含的内容包括国际商事组织法、代理法、产品责任法、票据法等等。国际商法是国际贸易与商业往来的重要准则和法律,在国际商业领域对国际投资和国际贸易有着重大意义。 关键词:国际商法国际贸易作用意义 国际商法强调的是各国商人(企业)之间从事商业活动尤其是贸易和投资活动方面的法律规范。国际商法是为各国、地区的国际贸易提供法律规范:国际商事组织法、商事代理法、国际商事合同法、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法、票据法、国际商事争议的解决等都与国际贸易息息相关。 国际商法为国际组织的成立发展解散提供重要依据,商事组织也称商业组织,区别于商事自然人,它包括商事法人及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即能够以自己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以营利为目的且具有一定规模的经济组织。各国企业或者商业组织想在国际商业领域成立与商业贸易或者商业往来的组织都必须通过正规的程序,完成必要的手续。商业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等,无论是哪种形式都必须是按照正确的组织过程、程序才能得以确认。然而,各个国家之间成立组织的过程都有很大的区别,因而国际市场上必须要有一个统一的,能够为大多数国家所接受的商业法律来规范这种商事组织的建立,而国际商法用法律的形式规定了企业设立、组织机构、解散清算等,为国际组织的成立、发展与解散提供了重要依据。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以及对外开放力度的不断加大,我国的涉外经济与贸易活动更加活跃。在从事对外经济与贸易活动中,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国际商事方面的法律和法规。只有掌握和利用国际商事方面的各种法规,才能更好地从事对外经济贸易活动,才能在对外经济与贸易活动中减少盲目性,维护我国的正当权益。国际商法作为调整跨国贸易活动的规范,无疑具有广泛和重要的作用。概括起来,至少应包括下述几个方面:1、调整贸易活动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国际贸易界普遍接受、遵守的国际贸易管理也都是直接调整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这是国际贸易法的最基本作用。2、调整国家间的贸易关系。3、促进全球共同发展和可持续性发展。贸易已不再单纯的局限于贸易,而逐渐与环境、人权相联系。4、为解决国际贸易争议提供准则。在贸易过程中一般会产生两种类型的贸易争议:一类是商事争议,交易双方对合同的履行、权利与义务产生争议;另一类是国家与国家间的贸易争议,主要因贸易管理而引起。 国际商法为国际贸易争端摩擦提供重要的评判依据,在国际经济贸易和商事往来中,由于交易的极端复杂性何交易各方去想不同,加之各国文化传统、价值观念、政治经济的不同,发生争议或是纠纷是在所难免的。尤其是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国际交流及经济活动日益频繁,跨国商事纠纷逐渐增多。这些争议和纠纷的出现会极大影响国际经济贸易活动顺利、有效地展开。国际贸易摩擦和争端包括很多很多方面的因素,摩擦双方或者是多方的经济利益,争端产生的时间边际,所依据法律的有效地,商事仲裁机构的选择等等。因此,如何采用适当方式,合理、公平地解决国际商事争议,以保证国际商事交往的顺利、正常开展。

2020年整理如何应对国际贸易中的质量纠纷.doc

如何应对国际贸易中的质量纠纷1 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宁红玲律师 一、区分质量争议与风险转移 货物出现的与合同不符的品质问题,是否是货物本身的内在质量问题, 要求卖方承担质量瑕疵保证责任及违约责任;还是属于风险转移问题,即 是货物本身质量以外的问题导致其品质发生变化:如海上运输、仓储条件、包装、潮气、自然原因等引起的风险以及其他人为风险。因此,分析和判 断一个货物是否属于质量问题,还是属风险转移问题,非常重要。 国际货物买卖离不开运输,特别是海上运输。CIF和FOB买卖下,运输 风险在货物越过装运船的船舷时转移给买方。但风险归风险,如果货物本 身根本就承受不了这正常运输,这就不只是风险了。“风险指可能发生的 损失,是一种意外,而非是一定会发生的事情,故无可避免的正常的损耗,不构成风险。”①该风险转移规则主要是针对海运或内河运输过程中可能 遇到的货物灭失、毁损等风险作出的,涉及买卖过程中的风险分担,但货 物风险的转移并不影响卖方对货物瑕疵的担保责任。卖方必须保证交付时 货物本身的质量符合合同要求。如果有证据证明卖方在装运港确实交付了 不符合合同质量要求的货物,则即使货物的风险已经转移至买方,卖方也 不能因此免除货物质量的瑕疵担保责任。对此,《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 同公约》第36条也有明确规定。 案例1:装运一批黄豆,专家证明只要水分超出14%,在该航次(时间长短、天气、温度等)半途黄豆无法避免发热、出汗与损坏。检验证明,卖 方的黄豆确实超过了14%的含水量,带来不可避免的质变与损害,这风险不能让买方来承担,保险公司也不必赔偿。 二、货物质量争议的检验 案例2:2006年7月24日,德国公司与昆明公司签订脱水葱买卖合同。2006年10月2日,货物抵达德国仓库。德国公司委托德国官方检验机构对该批货物进行农残检验,发现该批货物所含的杀虫剂甲胺磷明显过量,不 符合德国食品法规,无法在德国市场使用。德国公司遂起诉昆明公司,要 求解除合同,返还货款并赔偿损失。庭审中,昆明公司以其提供的《检验 证书》等文件,试图证明其货物符合约定。买方抗辩,根据《出口脱水蔬 菜检验规程》(SN/T 0230.1—93),出口脱水蔬菜检验一般规程中并不包 含对甲胺磷的检验,且《检验证书》中对农残及甲胺磷只字未提。且双方 在合同、《货物购买的一般条款》以及《一致性声明》中明确约定,货物 必须符合德国和欧盟的相关法律法规,即货物品质合格与否,应当以德国 和欧盟的相关食品法律衡量,《货物购买的一般条款》第2.3条明确约 定,货物在接收时必须对其是否正确与合适进行检验,原告必须在合理的1https://www.360docs.net/doc/38876663.html,/s/blog_7190eb8e0100xxvs.html,2012-03- 26 .

【最新】浅谈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战略

浅谈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战略 摘要:当前中国外贸发展面临的环境是很有利的。世界经济贸易开始持续温和复苏,发达国家的经济贸易低速增长,而发展中国家经济贸易增速较快,远远快于发达国家。从国内经济形势来看,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固定资产投资加快增长,外商投资规模不断扩大,经济结构的升级不断加快,我国的综合经济实力不断上升,特别是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全面建立小康社会,为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增加了动力。在这种形势下我国对外贸易发展呈现了一些新的特点。 关键词:对外贸易发展战略 一、中国对外贸易特点 当前中国外贸发展面临的环境是很有利的。世界经济贸易开始持续温和复苏,发达国家的经济贸易低速增长,而发展中国家经济贸易增速较快,远远快于发达国家。从国内经济形势来看,我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固定资产投资加快增长,外商投资规模不断扩大,经济结构的升级不断加快,我国的综合经济实力不断上升,特别是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全面建立小康社会,为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增加了动力。在这种形势下我国对外贸易发展呈现了一些新的特点。 (一)中国对外贸易持续快速增长,成为世界经济贸易发展的一大亮点。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对外经济贸易的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产生了积极的效应。

(二)我国加工贸易的发展,推动我国经济结构的升级。改革开放以来加工贸易一直是我国吸引外资、发展经济、提升经济结构、提高我国国际竞争力的一种主要方式。 (三)我国进出口商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工业制成品进出口规模不断扩大,推动了我国经济向工业化社会的转变,我国工业制成品出口的贸易比较优势也越来越明显。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向工业化社会转变,我国工业制成品出口大幅增长,占出口的比重不断增加,成为带动出口增长主要因素。 (四)我国进出口贸易方式向多样化发展。 (五)我国的出口市场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由于我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充分利用世贸规则,在世界贸易组织中积极发挥作用并积极的推进区域和世界经济一体化,我国的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取得了明显的成果。 (六)虽然外资企业仍然是外贸出口的主力军,但随着民营经济逐渐发展成为国民经济重要组成力量,他们在对外贸易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作用。 (七)出口加工区正成为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新的增长点。为了推进出口结构的优化,国家加强了对出口加工区的政策支持和管理,促进了出口加工区的健康发展。国的外贸出口的增长和出口产品结构的优化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国际贸易合同的风险防范讲解学习

国际贸易合同的风险防范 一、合同订立前的风险防范(一)做好交易对象的资信调查工作在国际贸易中,我们的交易对象五花八门,交易前对客户的资信进行调查特别重要。我国一向坚持“重合同、守信用”这一基本原则,这里的信用就是我们所讲的资信。它一般包括对方的经营能力经营作风和资信状况。例如,卖方是一家注册资金仅有几万美元的小公司,如果在交易前,我们掌握了这一重要的信息,我们是不敢轻易签订几百多万美元的进口合同的,即使签了合同,我们也会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所以在与客户达成交易前,必须做好对象的资信调查工作,不仅如此,资信调查工作应该贯穿整个交易过程,对客户做动态的跟踪调查,以防不测。(二)提高涉外业务人员的素质,防止上当受骗我国外贸公司,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人员繁杂,很多外销人员上岗前根本不进行上岗前的业务培训。从事国际贸易业务,所涉及的面广、环节多、风险大,远比国内贸易复杂,所以从事涉外业务的外销人员必须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熟悉和掌握外经贸业务的每一个环节,从交易前的客户资信调查到磋商时合同条款的措辞,有关合同成立的条件,国际货物运输过程中的船舶、港口、航线、船龄等,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支付方式的选择等等。此外,在国际货物买卖业务中,还会涉及到国际条约,如:《联合国国

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国际惯例,如:国际商会制定的《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和《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等等。作为涉外业务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必要的国际贸易知识,虽然我们不能完全杜绝上当受骗,但是至少可以在上当受骗后,及时发现问题与可疑点,及时追查,以便尽早妥善处理,防止损失的扩大。所以对于从事国际贸易的业务人员来说,既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又要随时提高警惕,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以防上当受骗。(三)外贸企业必须建立高效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合同管理上面已提到,从事国际贸易业务涉及的面广、线长、环节多、风险大,公司内部必须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合同管理。从交易磋商前的资信调查、合同的订立到合同的履行以及在途货物状况、货款收付情况进行监控。对出口合同,应做到货物发运后,及时制单结汇,随时跟踪货款情况,一旦发现应收未收的情况,应尽早查明原因,寻找解决办法,争取做到早发运,早收汇,加速资金周转;对进口合同,应做到及时掌握船货的动态,特别是已支付货款的情况下,更应密切注意,做到货款付出后,能安全顺利收货。目前我国一些外贸企业存在着外销、制单、结汇脱节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建立高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管理,将进出口合同中的一系列问题统一由监督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另外这种业务部门之间的业务脱节现象也可通过必要的改革措施,由外销人员一手完成,加上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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