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3)

医院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3)
医院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3)

医院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医院信息系统运行可靠、安全、稳定和高效,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

第二章信息系统的建设

第三条信息系统的申请和采购

1医院职能部门根据发展需要进行有关信息系统需求的分析和调查,初步确定目标信息系统或相关软件,并填写采购申请表,交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院长或总经理签批。

2物资库根据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3财务部根据验收报告和合作合同,支付阶段进度款。

第四条信息系统的验收

1在信息系统或相关软件达到可使用状态时,各科室指定人员进行现场操作、试用信息系统或相关软件,并填写初步验收报告,报分管院长、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批。

2重大或专业性较强的信息系统应聘请具备相关资质的外部独立单位进行验收,财务部、信息科参与验收。

3各科室在获得软件后,应做好多套备份,并分别存放在医院信息科和相关职能部门保管。

第五条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

1建立健全的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各部门应配合协助信息科进行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

2计算机由信息科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并安排专人负责或协调供应商进行信息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

3设备发生故障,使用部门和使用人员作简易处理仍不能排除故障的,要及时向信息科申请维修,说明设备故障情况,故障严重或损失较大时,要填写维修记录单,经使用人、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信息科备案。

4信息科接到信息设备的维护、维修报告后,要及时安排人员进行维护、维修。

5信息设备的使用人要检查维护、维修情况和设备修复情况,验收后签字确认。

第三章网络安全管理

第六条医院设置专人负责计算机网络的管理。信息科从网络技术上积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监控措施,防止泄密和外来黑客攻击,保证网络正常、安全运行,及时排除网络故障。医院办公室组织制定网络安全管理方案并设置专人负责网络安全工程施工管理、验收和网络安全维护。

第七条网络安全设备的配置和规则设置由指定人员协同产品供应商进行。网络安全设备的配置和规则设置更改,由指定人员负责,其它人员不得改动。

第八条医院办公室应组织学习网络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网络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第九条医院信息科应对本网络的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其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医院员工如发现网络运行不正常,应及时通报医院信息科进行处理。

第十条医院信息科指定人员定期对公司计算机进行病毒检查、补丁更新等维护工作,负责协助信息设备用户正确安装、使用软件、病毒防火墙,并按说明定期进行防火墙升级。医院信息科统一购买电脑杀毒软件,并定期升级更新。电脑感染病毒,计算机用户不能杀除的,须即时通知医院信息科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计算机入网前必须到医院信息科办理登记手续方可接入。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计算机接入局域网。

第四章软件系统实施及维护管理

第十二条软件系统维护

由于业务政策变化、数据破坏等因素,需对软件的内容、数据进行修改维护时,由医保业务部门负责人提出修改意见,信息科安排人员进行修改维护,同时作好相应的维护记录。

系统维护人员必须定期检测软件运行情况,及时进行计算机病毒的预防、检查工作。发现潜在危险及时通知操作人员中止软件运行,尽快处理。

第十三条程序修正与软件数据调整、数据的修正与恢复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信息系统管理监督及检查

第十八条对信息系统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也可结合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期间检查、审计等工作进行。

对信息系统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信息系统管理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对外披露信息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2信息系统管理决策责任制的建立及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责任制度是否健全,奖惩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3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信息的收集、传递、上传是否经过授权批准,是否按规定及时处理有关的信息资料。

4各类款项支付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信息系统建设款项、费用的支付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制度和合同的要求。

第十九条对存在以下问题的科室,在医院内部通报批评,下达整改通知,有关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确属相关人员工作不力的,视其情节,采取教育、赔偿、经济处罚、通报批评、调离岗位、行政处分等措施,直至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危害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系统的安全,干扰公司信息流通。

5利用医院网络从事危害公司利益和发表不适当的言论,发布网络信息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6在局域网上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

7访问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等违法网站。

8未经授权侵入医院信息系统和他人计算机系统,解密网络和他人计算机的加密文件。

9未经医院信息科批准擅自更改设置终端用户。

10越权浏览信息,越权修改、删除、增加信息内容。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定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符之处,以国家的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医院办公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医院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中医院 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全院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切实提高效率和服务质量,使信息系统更好地服务于运营和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运行维护管理的基本任务: 1、进行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实时监控系统运行状态,保证系统各类运行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2、迅速而准确地定位和排除各类故障,保证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确保所承载的各类应用和业务正常; 3、进行系统安全管理,保证信息系统的运行安全和信息的完整、准确; 4、在保证系统运行质量的情况下,提高维护效率,降低维护成本。 第三条网络中心负责全院范围内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监督检查和质量考核评定工作,掌握运行质量情况,制定质量指标,并对信息系统各级维护部门进行定期检查考核; 第四条负责全院范围内信息系统的计算机硬件平台、基础软件、应用软件、配套网络和的监控和日常维护工作,制定日常维护作业计划并认真执行,保证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对于系统的所有维护(包括日常作业计划、故障处理、系统改进、数据变更、数据的

备份与恢复、功能完善增加)都必须填写维护记录;负责所辖范围内信息系统数据的备份与恢复,负责落实系统安全运行措施;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行范围内的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巡回检查,全面检查各维护作业计划管理、技术档案和资料管理、备份及日志管理、机房管理、安全保密管理等制度的落实情况。 第五条系统出现故障,信息系统维护部门或维护人员首先进行处理,同时判断系统类型和故障级别,根据系统类型和故障级别,故障处理应在要求的时限内完成,并同时向院部报告。对无法解决的故障,应立即向软硬件最终提供商、代理商或维保服务商(以下简称厂商)提出技术支持申请,督促厂商安排技术支持,必要时进行跟踪处理,与厂商一起到现场进行解决。 第六条厂商技术人员现场处理故障时,当地维护人员应全程陪同并积极协助,并在故障解决后进行书面确认。 第七条参与故障处理的各方必须如实、及时填写故障处理单,现场技术支持还须当地维护人员予以签字确认或维护部门盖章。 第八条建立重要紧急信息上报渠道,对于发生的重要紧急情况,应该立即逐级向院部主管领导报告,对业务影响较大的还应及时通知业务部门。 第九条信息系统维护管理部门负责技术档案和资料的管理,应建立健全必要的技术资料和原始记录等。 第十条软件资料管理应包含以下内容: 1、所有软件的介质、许可证、版本资料及补丁资料; 2、所有软件的安装手册、操作使用手册、应用开发手册等技

药品批发企业设施设备验证和检定校准管理制度修改版.doc

药品批发企业设施设备验证和检定、校准管理制度(修改 版)1 1、目的: 对检测设备进行有效控制,以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真实有效,确保药品 的质量安全。 2、依据: 《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 实施条例。 3、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使用的所有仪器设备。 4、职责: 储运部、人事质管部、质量管理部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 所有用于检测的仪器设备购进后投入使用前都必须进行检定、校准,并进行 有效验证。

5.1.1正常使用中的设备每一定周期都要进行相关的检定和校准,在使用过程中 发生故障有可能影响测定结果,而又未到检定周期的设备应尽快进行检定、校准。合格后才能使用。 5.2、设备的检定与校准 5.2.1检测设备在使用前应详细阅读并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检测前要按要求进 行校准。 5.2.2 在每年年初制定检测仪器设备周期检定/校准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组 织实施。 5.2.3 当检测仪器设备状态发生变化(如停用、重新启用、报废)时,质管部对 周期检定、校准计划进行更改。 5.2.4 检测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周期,根据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制造厂 建议使用频繁程度和严酷程度、使用环境的影响、测量准确度要求等来 确定或由质量管理部按实际要求和使用情况来确定。 5.2.5 检定、校准周期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使用部门因工作需要确需修

改周期的,由使用部门说明变更理由,质管部修改周期检定、校准计划。 5.2.6 对于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计划进行检定、校准的检测仪器设备,经质管部同 意,可超周期使用,一经工作结束后,应立即组织检定、校准,同时根 据检定、校准结果对此期间出具的数据的有效性作相应处理。 5.2.7质管部根据周期检定、校准计划,提前一个月把即将到期的检测、测量和 试验设备和器具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政府计量质管部门授权的计量检 定机构进行检定、校准。 5.2.8设备和仪器在使用时有过载或未按要求操作失误的、或显示的结果可疑或 校准时达不到仪器设备所要求的规定范围或其他方式表明有缺陷或超出 规定极限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加以明显标识,如可能将其进行有效 隔离,直至修复,然后进行校准和检定,并进行验证,都合格后方能继 续使用。 5.2.9有些设备检定技术要求较低的且本公司可以达到检定要求或自行检定或送 相关计量检定部门进行检定。自行检定的必须按要求做好检定记录等。 5.2.10 检定、校准有关记录、证书由质管部归档交质量部保管。

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

安全标准化工作“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要素 相关文件目录 文件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文件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文件2-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文件2-2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文件2-3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文件2-4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文件2-5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文件2-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文件2-7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文件2-8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文件2-9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 文件2-10事故管理制度 文件2-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文件2-12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文件2-13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文件2-14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文件2-15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文件2-16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文件2-17消防管理制度 文件2-18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文件2-19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文件3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标准化工作“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要素 相关记录目录 记录1法律、法规、标准符合性评价记录(各部门的) 记录1-1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清单 1-2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符合性评审表 记录1-3法律法规符合性性评价记录 记录1-4 法律法规告知单 记录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记录 记录2-1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评审记录 记录2-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修订记录 记录3-1 培训计划 记录3-2 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活动记录台帐 记录3-3 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活动记录 记录3-4 培训签到表 记录4-1 隐患整改台账 记录4-2 隐患整改通知单 记录5-1 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发放记录(发放到车间、岗位) 记录5-2 文件发放(回收)登记 记录11 安全操作规程(车间的到各岗位) 记录1-1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清单 1-2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符合性评审表 另附样品 记录1-3 法律法规符合性性评价记录(每年综合

医院信息化建设管理和信息共享制度汇编

医院信息化建设管理和信息共享制度 1. 目的: 规范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强对计算机网络及信息资源的管理,保证信息管理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医院所属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和网络、计算机及附属设备、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电子数据的管理。 3. 职责: 3.1负责医院信息化整体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计算机网络的构建和维护;负责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的选型和升级工作。 3.2负责新建、改建工程中网络接入方案的设计。 3.3其它各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范围内计算机网络设备及信息系统的使用管理工作。 4. 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相关配套设施(含网络)及软件构成的,根据规则完成信息的采集、整理、存储、传输、检索等功能的人机系统。 5. 信息化建设规划 5.1规划原则: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适度超前、局部完善、集中管理、资源共享。分段完善大网络的建设,避免重复投资。 5.2医院信息化建设规划由计算机负责人编制,院办公会核定,分管副院长或院长批准后实施。

5.3医院所属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方案必须报计算机负责人,纳入总体规划后,方可实施。 5.4总务科负责医院驻地所有新建、改建工程中网络接入和信息点设置的问题,计算机管理部门配合执行。 6. 安全管理 6.1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由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科室领导负责本科室的计算机系统的安全工作,并指定专人具体承办。 6.2医院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6.3网络系统中的全部数据资源、信息均为秘密级,任何个人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移和泄露。 6.4医院局域网不提供出口登录Internet,严格内外网物理隔离。 6.5严禁非工作需要访问Internet。 7. 计算机及网络 7.1设备使用管理 7.1.1计算机中心负责建立健全各类信息资源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对新增、报废以及调配的设备,应及时更新台帐。 7.1.2各部门的计算机及附属设备必须由专人负责进行管理,保持计算机的清洁,并应保证计算机设备上各种标签,特别是封帖的完好。 7.1.3计算机的使用,应按照规范的操作步骤,做到正常的开关机;其它附属设备也必须按照设备使用说明进行操作。

质量检验方法验证管理规定样本

检验方法验证管理规程 一.目的: 制定质量检验方法验证管理规定, 明确质量检验方法验证内容, 规范对新开发的检验方法、药典或客户提供的检验方法[检验方法仅限于气相色谱法( GC) 、高效液相色谱法( HPLC) ]需进行的可行性及适用性的验证程序, 确保检验方法、转移应用的检验方法有效、正确实施。 二.范围: 适用于对开发和新建立的分析方法、药典方法及客户提供的方法转移应用进行验证。 三.职责: 中心化验室对本规程的执行负责。 四.内容: 1.引用标准 根据ICH的GMP指南要求、中国药典及中国制药企业GMP指南要求而制定。 2.验证内容 2.1新开发的检验方法的转移应用确认 2.1.1选择性( 或专属性) 选择适当的仪器、试剂( 包括仪器型号、 GC或HPLC色谱柱, 流动相配比等) 使原料药生产工艺中可能存在的杂质( 包括原料, 中间产品, 前体及降解产物) 与成品较好地分开, 并确保主成份峰中没有其它干扰物质峰存在, 必要时可采用二极管阵列检测器或质谱对组分的单一性进行评价和确认。 2.1.2精密度 2.1.2.1系统精密度

经过对单个测定值与平均值之间的偏差程度来衡量系统的误差。 对同一均匀的样品溶液或标准品溶液, 连续重复进样六次, 记录每次进样后各组分的响应, 峰面积或峰高, 计算各响应值与平均值之间的偏差——相对标准偏差RSD。 2.1.2.2方法精密度 经过测定样品含量与真值( 平均值) 的偏差程度来衡量样品制备过程( 包括称量, 稀释) 中的误差。 分别对同一批号的样品称量六次, 按含量测定方法测定其含量, 计算每一单一含量与平均含量之间的相对标准偏差RSD, 除另有规定外一般RSD≤2.0%。 2.1.2.3中间精密度 2.1.2. 3.1按验证确定的方法, 同一人用同一仪器检测三批样品, 每间隔24小时以上, 测定一次, 共测定3次。 2.1.2. 3.2由两人使用不同的仪器分别检测同三批样品。 2.1.3方法的线性范围 2.1. 3.1 在含量测定浓度的80~120%选择五个不同的浓度点, 每一个浓度需测定二次, 记录各对应浓度下的相应响应值( 峰高, 峰面积或峰面积的比值) , 以衡量样品量与检测器响应间的线性对应关系。 2.1. 3.2 接受标准: 相关系数r=0.99~1.00 2.1. 3.3 在HPLC法有关物质测定时, 测定浓度从总杂质120%至LOQ 浓度选取五个点, 每个浓度点测定二次。 GC法残留溶剂测定时, 测定浓度从残留溶剂限度的120%至LOQ浓度选取五个点, 每个浓度点测定二次。

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管理制度

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确定公司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中适用的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识别、获取这些法律法规及要求的渠道。确保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为最新版本,提高员工和相关方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的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控制。 三、内容与要求 3.1.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范围: 1.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2.市政府制定的法规、标准及规定; 3.国内行业有关标准和规定。 3.2.收集途径 1.公司各部门可通过与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部门保持联系,通过走访、电话、传真、信件、会议等方式获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主动获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2.公司各部门可通过政府机构、报纸杂志、互联网等渠道获取国家、地方对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3.运营部也可以通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技术监督部门、以及公安、消防、社会和劳动保障、卫生等部门获取有关安全生

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 3.3程序 1.公司各部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并将涉及到的法律、法规等专业技术规范、规定等名单上报运营部汇总。 2.运营部按汇总明细将收集到的最新版本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汇总,并上交至总经理批准后下发相关部门执行。 3.各职能部门负责将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传达和培训员工,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运营部应每年至少一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使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规范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 3.4.更新 1.运营部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各部门及相关方根据以下条件确认获得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适用性: (1)是否与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消防有关。 (2)是否为最新的版本。 2.各部门负责保存与本部门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3.当上述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更新时,应及时修正清单,将新的内容补发到相关部门,并对旧的文件做相应的处理。 四、附件 《适用性法律法规清单》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审记录表》

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切实保障全院计算机网络得安全,根据国家及地方法规、JCI标准中医院设施管理与安全标准,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本院信息系统管理。 2、本安全管理制度由信息科负责监督实施、当存在本院计算机网络及计算机机房得安全威胁时,信息科主任负责及时上报行政总值班或分管副院长,设备科、后勤部与保安部配合采取相应措施。 3、每3年对本制度得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必要时可重新修订本安全制度 二、信息科员工安全职责 1、信息科员工应当熟悉计算机软、硬件得相关业务知识与防火防盗安全规定,掌握防火器材得操作使用方法,做好本岗位得防火防盗工作。 2、每3个月检查计算机软、硬件得状态,使之保持完好。 3、安全培训:信息科新员工应参加全院岗前培训,并通过消防知识得培训后,方可上岗作业。信息科员工应当完成年度安全培训、 4、安全操作规定: (1)维护带电设备时应拔掉电源,确认处于无电状态,并释放手上静电。 (2)带电测试电脑时,不得接触内部电线、 (3)进入医疗区域维修时,应带好相应得防护设备,维修结束后注意进行消毒处理、 (4)维修时防止利器刺伤。如被刺伤应及时到医疗部统一处理。 5、安全管理规定: (1)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

(2)做好应急值班工作。保证应急电话畅通,应答及时。 (3)保持计算机室清洁无尘,机房内严禁吸烟。 (4)保持工作环境整洁,不乱丢杂物,及时清理工作台上得磁盘与书籍等物品。 (5)正确操作、使用各类计算机设备,杜绝不必要得设备损坏。 (6)保持数据得安全与保密、查询数据原则上由责任部门执行,任何非程序查询必须由院级领导同意并签字、特殊数据查询遵循医务科批复流程。 (7)禁止无关闲杂人员进入计算机室、 (8)下班前关闭办公用电脑、电源。 6、巡查与报告: (1)每天巡视机房,检查服务器性能并签名。 (2)每月巡视交换机房,检查交换机房环境。 (3)节假日,值班人员负责本院计算机安全评估。遇有灾害性天气或特殊情况,加强防范。 (4)在检查中发现得隐患要及时报告科主任,科主任根据问题严重性上报分管院长、 三、终端用户安全职责 1、连入网络得各科室与个人办公工作站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得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与网络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泄露医院机密得活动。 2、任何科室与个人不得在本院联网计算机上制作、查阅、复制与传播危害国家安全、有碍社会治安与有伤风化得信息与淫秽、色情资料。 3、不允许在网络上进行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与网络设备得活动。 4、除信息科外其她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网络服务器与网络交换机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不得盗窃、破坏网络设施。

医院信息化账号和密码管理制度

医院信息化账号和密码管理制度 一、用户管理制度: 1、只有院长有权向信息管理部索取员工的账号和密码。 2、医院员工对本人账号和密码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新员工凭人事科报到单,到信息管理部配置账号和密码;员工离院时:到 信息管理部注销账号和密码;人事科凭信息管理部“已注消账号和密码”的依据同意员工调出或离院;财务科凭信息管理部“已注消账号和密码”的依据结付相关费用。 (2)员工不得将本人的账号和密码告诉其他人或写在任何其他人可得到的 书面资料上,并每隔60天定期修改密码,对有疑问的密码应及时修改。 (3)任何人员不得使用他人的账号和密码,也不得将工作范围内可接触到 的数据告诉其他任何未经授权的人员,并在离开终端时及时退出计算机系统。 (4)密码应至少为六位,可以是字母与数字的组合。 二、系统操作分级管理制度 1、本院系统管理首先确定为管理对象重要级别。从1-3级别区分,以一级为最高等级。不同的级别制定相应的密码权限安全管理方案。 2、一级设备为主数据库服务器和核心网络设备。这些设备的密码保存人为 信息管理部主任与服务器管理员。所能操作人员仅限于服务器最高权限的管理 员。采取统一入口管理。在一些重大操作,必须有文字记录。 3、二级设备主要是普通服务器、接入交换机和数据库密码。密码保存人为 信息管理部主任与信息管理部工作人员。对于一些重大操作,必须有文字记录。 4、三级设备为安装在各使用部门的电脑,密码由相关科室设备负责人自行 保管。 5、对于设备具体分级细则,在遵循以上原则的情况下,细节由信息管理部 内部协商判断而制定。 6、对于密码,数据泄露,造成业务中断,或相关私密数据泄露。将临时通 过技术手段保护与监控相应设备。待问题解决后。整理所有相关数据整理后上报医院存档。

设施设备维护及验证和校准管理制度 (2)

设施设备维护及验证和校准管理制度 为了满足规范本公司设施设备的维护、验证及检定的要求,严格设施设备验证盒校准的管理,保证设施设备能安全、有效、规范进行,根据《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库房应当配备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包括: (1) 医疗器械与地面之间有效隔离的设备;包括货架、托盘等; (2)避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 (3)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照明设备; (4)包装物料的存放场所; (5)有特殊要求的医疗器械应配备的相应设施设备。 二、库房温度、湿度应当符合所经营医疗器械说明书或者标签标示的要求。对有特殊温湿度储存要求的医疗器械,应当配备有效调控及检测温湿度的设备或者仪器。 三、计量仪器校正 1、常使用中的设备(温湿度计)每一定周期都要进行相关的检定和校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有可能影响测定结果,而未到检定周期的设备尽快进行检定、校准。合格后才能使用。 四、质量管理部根据周期检定、校准计划,提前一个月把即将到期的检测、测量和试验设备和器具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校准。 2、检定、校准有关记录、证书由行政部归档交质量管理部保管。

五、设备的验证 1、所有设备购进后投入使用前都必须进行检定、校准,并进行有效验证(冷库温度监测仪、仓库温湿度计)。且每一定周期都要进行一次验证。 2、验证是指对冷库以及冷藏、保温等运输设施设备进行使用前验证、定期验证,并形成验证控制文件,包括验证方案、报告、评价和预防措施等,相关设施设备停用重新使用时应当进行验证。 3、当设备状态发生变化(如长时间停用后重新启用)时,应重新进行验证。 4、验证工作由验证小组进行实施,验证小组由质量管理部负责结合公司相关部门组成,一般对使用操作方法和检测效果进行验证,以最适合的方法使用和操作。 5、验证前必须按使用检测效果、目的和设备的相关技术参数为基础,由验证小组负责制订详细的验证方案、偏差处理和预防应急预案,交验证领导小组批准,并严格按照所制订的验证方案进行验证。 6、验证结束后对验证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最终确定一个最适合质量保证目的的验证结果,验证小组按此验证结果生成验证分析评估报告,并在报告中签名,交由验证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出具验证合格报告,已验证的项目及相应的文件方可交付正常使用,并由验证小组对相关文件组织培训。验证文件资料按要求留档保存。 7、根据验证确定的参数及条件,正确、合理使用相关设施设备。

化工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化工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 制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9226化工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Chemical laws and regulations an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1.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和获取管理制度 1.1.1、为了及时获取国家和政府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熟悉和掌握法律法规知识和规定,使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得到贯彻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1.1.2、本制度规定了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和标准的识别方法和获取途径,以及对获取的法律法规的管理、更新和应用,适用于全公司的各个部门。 1.1.3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负责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的获取与识别,并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宣传贯彻。

1.1.4、其它部门负责与本部门职能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的收集、保管、评估以及更新等工作,并列出获取的法律法规的清单。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切实保证公司的每一名员工能及时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为正确的、法制化的工作方向和思路提供保障。 1.1.5、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它要求的建档保存工作,对于更新的法律法规登记时进行更新。 1.1.6、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的获取主要采取书籍购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省市安全生产信息网网上下载等形式获取,并对获取的法律法规进行条款内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按程序上报总经理。 1.1.7、新购或者网上新获取的法律法规必须进行符合性评价,评价由各相关部门完成,并出具评价报告。 1.1.8、各部门对新购或网上新获取的法律法规必须进行分类登记建档,及时对法律法规清单进行更新和废止删除。 1.1.9、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和安全员对新获取的法律法规必须认真学习,熟练掌握法律法规条款内容,结合公

医院信息及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 一、信息系统安全包括:软件安全和硬件网络安全两部分。 二、网络信息办公室人员必须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技术,防止信息系统数据的丢失、破坏和失密;硬件破坏及失效等灾难性故障。 三、对系统用户的访问模块、访问权限由使用单位负责人提出,交信息化领导小组核准后,由网络信息办公室人员给予配置并存档,以后变更必须报批后才能更改,网络信息办公室做好变更日志存档。 四、系统管理人员应熟悉并严格监督数据库使用权限、用户密码使用情况,定期更换用户口令或密码。网络管理员、系统管理员、操作员调离岗位后一小时内由网络信息办公室负责人监督检查更换新的密码;厂方调试人员调试维护完成后一小时内,由系统管理员关闭或修改其所用帐号和密码。 五、网络信息办公室人员要主动对网络系统实行监控、查询,及时对故障进行有效隔离、排除和恢复工作,以防灾难性网络风暴发生。 六、网络系统所有设备的配置、安装、调试必须由网络信息办公室人负责,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拆卸和移动。 七、上网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计算机及其他相关设备的操作规程,禁止其他人员进行与系统操作无关的工作。 八、严禁自行安装软件,特别是游戏软件,禁止在工作用电脑上打游戏。 九、所有进入网络的软盘、光盘、U盘等其他存贮介质,必须经过网络信息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并查毒,未经查毒的存贮介质绝对禁止上网使用,对造成“病毒”蔓延的有关人员,将对照《计算机信息系统处罚条例》进行相应的经济和行政处罚。 十、在医院还没有有效解决网络安全(未安装防火墙、高端杀毒软件、入侵检测系统和堡垒主机)的情况下,内外网独立运行,所有终端内外网不能混接,严禁外网用户通过U盘等存贮介质拷贝文件到内网终端。 十一、内网用户所有文件传递,不得利用软盘、光盘和U盘等存贮介质进行拷贝。

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网络管理,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操作流程,维护网络正常运行,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医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第三条医院办公室下设信息中心,专门负责本医院范围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及网络管理工作。 第一章网络管理 第四条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浏览、复制、传播反动及色情信息,不得在网络上发布反动、非法和虚假的消息,不得在网络上漫骂攻击他人,不得在网上泄露他人隐私。严禁通过网络进行任何黑客活动和性质类似的破坏活动,严格控制和防范计算机病毒的侵入。 第五条各工作计算机未进行安全配置、未装防火墙或杀毒软件的,不得入网(需入网的电脑需打报告)。各计算机终端用户应定期对计算机系统、杀毒软件等进行升级和更新,并定期进行病毒清查,不要下载和使用未经测试和来历不明的软件、不要打开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以及不要随意使用带毒U盘等介质。 第六条禁止未授权用户接入医院计算机网络及访问网络中的资源,禁止未授权用户使用BT、迅雷等占用大量带宽的下载工具。 第七条任何员工不得制造或者故意输入、传播计算机病毒和其他有害数据,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复制、截收、篡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数据。 第八条医院员工禁止利用扫描、监听、伪装等工具对网络和服

29.设施设备验证和校准管理制度

设施设备验证和校准管理制度 1. 目的:加强设施设备验证和校准的管理,保证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 2.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及《附录5:验证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等。 3.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冷库、储运温湿度检测系统以及冷藏运输等设施设备的验证和计量器具、温湿度监测设备等的校准或者检定。 4. 职责: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部、储运部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 内容 5.1 定义 5.1.1 校准: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计量器具示值误差的一组操作。 5.1.2 检定:为评定计量器具计量特性,确定其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所进行的全部工作。 5.1.3 验证:是证明任何设施设备、操作规程(或方法)、检测系统能够达到预期结果的一系列活动。

5.2 校准、检定 5.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等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计量器具的检定做以下规定: (1) 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应当向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非强制检定的公司可以自行检定或送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 (2) 执行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检定合格,留存检定合格证存档,检定不合格的不能继续使用。 5.2.2 对计量器具、温湿度监测设备等定期进行校准或者检定。 (1) 质管部经理负责组织、监督设施设备的校准或检定,质量管理员负责执行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2) 执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周期由检定机构确定,如干湿球温湿度计、水银式温湿度计、电子称等; 非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和温湿度检测设备(温湿度监控探头、温度记录仪、手持测温仪等)的校准,周期为一年; (3) 质管部负责建立公司计量器具、温湿度监测设备校准或者检定明细目录,目录中明确校准或者检定周期。 5.2.3 用于校准、检定的标准器应经法定机构检定合格,公司应当留存检定合格证书复印件。 5.3 验证 5.3.1 公司应当对冷库、冷藏车、冷藏箱、保温箱以及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进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 1.目的 识别和获取适用本公司生产和业务活动中的安全风险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更新,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方,以便严格遵守,消除违法行为和现象。 2.范围 适用于与公司有关的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3.引用条款 3.1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之 4.3.1法律法规。 3.2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之 4.3.2符合性评价。 4.职责 4.1生产部负责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卫生、交通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和其它要求。 4.2行政人事部负责识别和获取设备安全等方面的规定。 4.3行政人事部负责识别和获取与工伤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和其它要求。 4.4生产部负责识别和获取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和其它要求。 第 2 页共 2 页

4.5财务部负责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和其它要求。 4.6行政从事部负责识别和获取与劳动保护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和其它要求 4.7行政人事部负责识别和获取与危险化学品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和其它要求 5.程序 5.1获取方式 各责任部门要建立获取安全生产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有效途经,主动的、经常性的参加政府部门、行业协会或团体组织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活动,定期通过数据库、服务机构、媒体、网络等形式获取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并将获取的规定进行识别和定期更新,确保当前使用的规定是有效的。 5.2法规贯彻落实 各责任部门将获取的规定要认真保管,及时组织相关单位、部门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此外,有关部门还要将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传达给公司相关部门、外来施工、供应商、销售商等相关方。 5.3符合性评价 第 2 页共 2 页

医院信息管理制度

医院信息管理制度(试行) 1 总则 1.1 目的 为安全管理各种软硬件资源,提高医院所属各部门信息处理和业务运行的效率,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各种故障造成的业务中断时间,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医院各部门。 2 术语 3.1 IT设备:包括计算机产品、网络设备、计算机外部设备等。 3.2 计算机产品:包括服务器、PC机、笔记本电脑等。 3.3 计算机硬件:包括光驱、软驱、刻录机、声卡、显卡、网卡、CPU、电源、内存、主板等。 3.4 网络设备:包括核心三层交换机、二层可管理交换机、二层普通交换机、硬件防火墙、路由器等。 3.5 信息:指与医院业务相关的所有电子资料档案、数据和报表。 3.6 网络:指医院的整个局域网络及INTERNET接入端网络。 3.7 数据库:指医院各部门电子版信息、数据集合,如财务数据、业务数据、电子人事档案等。 3.8 网络安全:指预防网络遭受病毒、木马、黑客等攻击,通过网络泄密或其它影响网络安全的因素。 3.9 病毒:本制度中特指计算机病毒,是编制或在计算机程序中插入的破坏计算机功能或毁坏数据,并能自我复制的一组计算机指令或者程序代码。 3 职责 3.1 信息人员 3.1.1 负责医院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安装、调试、日常维护与检修。 3.1.2 负责医院上网等相关涉及信息安全的权限管理工作。 3.1.3 负责定期、不定期检查各医院计算机安全、规范使用等情况。 3.1.4 负责医院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数据导出与日常安全备份工作。 3.1.5 负责主要设备数据库服务器、存储介质及其他设备的指导购买; 3.2 财务部 负责收取本制度中涉及的罚金,并对相关人员开具罚金收据。 3.3 各部门 4.3.1 负责对部门所使用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使用及外观清洁。 4.3.2 负责报修本部门所使用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并对维修结果进行确认。 4.3.3 负责全力支持信息部门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升级和检查。 3.4 各部门负责人 4.4.1 负责审核所在部门成员相关软件系统用户使用权限开通的申请。 4.4.2 负责确认所在部门成员向信息部提出数据需求的申请。 4 工作程序 4.1 信息设备维护与保养 4.1.1 信息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 (1)信息设备硬件管理采取专人负责制,由具体使用人负责对计算机进行日常使用与管理。 (2)对于医院所使用的服务器和网络设备,由相应的信息人员负责日常检修与维护,以确保服务器和网络设备的稳定运行。 (3)计算机操作系统、常用软件由信息人员安装,特殊软件使用,必须提交申请,并通过本部门负责人及信息中心负责人审批后,交由信息中心工作人员安装,特殊应用还必须得到所属医院相关高管批准。 (4)计算机使用人要确保计算机硬件和系统软件的完整性,不得随意安装和删除系统软件,修改计算机配置。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2016版)11、设施设备维护及验证和校准管理制度

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为建立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650 号令、《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局令8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施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14 年第58号)的规范性文件,满足规范本公司设施设备的维护、验证及检定的要求,严格设施设备验证和校准的管理,保证设施设备能安全、有效、规范运行,制定本制度: 一、库房应当配备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包括: (1)医疗器械与地面之间有效隔离的设备,包括货架、托盘等; (2)避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 (3)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照明设备; (4)包装物料的存放场所;(5)有特殊要求的医疗器械应配备的相应设施设备。 二、库房温度、湿度应当符合所经营医疗器械说明书或者标签标示的要求。对有特殊温湿度贮存要求的医疗器械,应当配备有效调控及监测温湿度的设备或者仪器。 三、计量仪器校正 1、常使用中的设备(温湿度计)每一定周期都要进行相关的检定和校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有可能影响测定结果,而又未到检定周期的设备应尽快进行检定、校准。合格后才能使用。 四、质量管理部根据周期检定、校准计划,提前一个月把即将到期的检测、测量和试验设备和器具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校准。 2、检定、校准有关记录、证书由行政部归档交质量管理部保管。

五、设施的维护 1、对计量量具实行标志管理,给每台检测、测量和试验设备和量具贴上彩色标志,以表明其状态。 2、彩色标志的种类、用途: (1)经检定、校准,证明检测仪器设备性能符合要求;或不必检定、校准,经检查功能正常(如计算机、打印机);或无法检定,校准,经比对等方式验证其性能符合要求的检测仪器设备均用合格(绿色)标识。 (2)经检定、校准,证明其性能在一定量限、功能内符合要求或降级使用的检测仪器设备用准用证(黄色)标识,并明示其限用范围。 (3)已损坏,或经检定、校准不合格,或超过检定、校准有效期,或暂不使用的检测仪器设备用停用证(红色)标识。 (4)检测仪器设备标志,由行政部计量管理员根据有效证填写相应内容,交使用部门粘贴。 六、设备的验证 1、所有有计量的仪器设备购进后投入使用前都必须进行检定、校准,并进行有效验证(冷库温度监控仪、仓库温湿度计)。且每一定周期都要进行一次验证。 2、验证是指对冷库以及冷藏、保温等运输设施设备进行使用前验证、定期验证,并形成验证控制文件,包括验证方案、报告、评价和预防措施等,相关设施设备停用重新使用时应当进行验证。 3、当设备状态发生变化(如长时间停用后重新启用)时,应重新进行验证。。 4、验证工作由验证小组进行实施,验证小组由质量管理部负责给合公司相关部门组成,一般对使用操作方法和检测效果进行验证,以最适合的方法使用和操作。 5、验证前必须按使用检测效果、目的和设备的相关技术参数为基础,由验证小组负责制订详细的验证方案、偏差处理和预防应急预案,交验证领导小组批准,并严格按照所制订的验证方案进行验证。 6、验证结束后对验证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最终确定一个最适合药品质量保证目的的验证结果,验证小组按此验证结果生成验证分析评估报告,并在报告中签名,交由验证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出具验证合格报告,已验证的项目及相应的文件方可交付正常使用,并由验证小组对相关文件组织培训。验证文件资料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一)法律法规、标准法规 1、建立获取、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 (1)获取的内容 ①法律:全国人大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如:刑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 ②法规:国务院和省级人大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 ③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局和省级人民政府颁布的文件; ④标准:国家、地方和行业颁布的安全标准; ⑤国际公约:我国已签署的关于劳动保护的公约; ⑥其他要求:各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地方和相关行业有关的安全生产要求、非法规性文件和通知、技术标准规范等。 (2)获取的渠道 ①各级人大、政府颁布的法律、法规、条例、办法及其他要求的获取渠道是全国人大公报、国务院公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政府职能部门; ②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获取渠道是各部、委或标准化组织等; ③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获取渠道是各上级主管部门; ④还可以与咨询机构等部门联系;

⑤通过报刊、书店、互联网等渠道。 (3)获取方式 ①项目部通过上述渠道以走访、电话、传真、信件、会议等方式获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同时建立必要的联系; ②项目部通过阅读和整理有关报刊收集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登记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记录表上,并及时传递到各部门。各部门对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适用性判定,上报领导审批后,立即实施。项目部每年整理一次企业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保持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处于最新状态。 (4)法律法规更新 为使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保持最新状态,各部门每年确认、登记、摘录获取的最新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填写《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更新清单》,经领导批准后,提供给项目部,再按按职责分工发放给相关部门。各部门对作废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标识,对新颁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补充。 (5)符合性评价 项目部每年至少一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符合性评审表),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对于新近实施的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应在实施之日前进行符合性评审。 2、各部门定期识别、获取本部门适用的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并向部门汇总: (1)安全管理人员应主动、经常地识别与本公司安全生产活动相关适用的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通过各级政府、团体、媒体、网络等方式获取最新信息。 (2)对获取的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其他要求进行登记(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清单),存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书库。 (3)安全管理人员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

医院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我院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管理工作,保证我院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运行,防止泄密和传输非法信息、不健康信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规定。 2、计算机网络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和用户使用权限控制。安全等级和用户使用权限以及用户口令密码的分配、设置由网络中心专人负责制定和实施。 3、网络中心主管我院网络系统安全保密工作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4、严格办理机房出入手续,进入机房要办理审批和登记,与工作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5、计算机网络系统设施附近施工,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如无法避免而影响计算机网络系统设施安全的作业,须事先通知网络中心,经中心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后,方可实施作业。 6、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共合法利益的活动,不得利用医院网络系统泄露国家机密、医院机密,不得损害医院网络系统的安全。 7、严禁将携有黄色、淫秽的磁盘(片)、光盘在计算机上运行,一旦发现从严处理。 8、计算机网络系统的使用科室和个人,都必须遵守计算机安全使用规则,以及有关的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所有进入网络系统的软盘,必须经过严格杀毒处理,对于造成“病毒”蔓延的有关人员应追究相关责任。对计算机网络系统中发生的问题,有关使用科室负责人应当立即向网络中心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报告。

9、对计算机病毒和危害网络系统安全的其他有害数据信息的防范工作,由网络中心负责处理。网络中心工作人员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时,有关科室应积极配合并提供详细情况和资料。 10、科室和个人使用的计算机均不得擅自接入我院局域网,凡通过我院网络进行国际连网或与院外其它公共网络连接的必须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11、医院局域网内工作用的计算机绝对禁止进行国际连网或与院外其他公共网络直接连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12、各科室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对本科室的计算机的数量、型号、分布情况、用途要做到心中有数,建立严格的使用和管理制度,重点要管理好本科室的涉密计算机。 13、计算机中的涉密信息在存取、打印、复制、删除等处理过程中,应严格定人操作,不得擅自拷贝、打印和修改。

医院信息系统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医院信息系统的领导和管理,促进医院信息化工程的应用和发展,保障系统有序运行,制定本规则。 2.本规则所称的信息系统,是由计算机及其相关配套的设备、设施构成的,按照系统应用目标和规则对医院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即现在医院建设和应用中的信息工程)。 3.医院信息系统管理是为了保障系统建设和应用,保障系统功能的正常发挥,保障运行环境和信息的安全,满足各工作站对系统操作和维护的全部活动。 4.各级各类医院根据本规则,结合医院不同的功能任务和医院信息系统规模大小,参照以下内容制定适宜于本医院的信息管理制度。 (二)组织管理 1.医院信息系统的组织管理机制是医院信息管理系统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 2.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组长:院长/业务副院长成员:医务、护理、信息、经营管理、药剂、计算机工程技术等人员。 3.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能和任务: (1)对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进行总体规划,审查和制定系统应用中有关人员职责、技术规范、工作流程、性能指标等工作规则

和制度。 (2)加强对医院信息系统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医院工程建设中和重大问题。 (3)审核、部署系统建设和应用中的重要活动,如规则计划,网络管理、系统配臵、人员培训等。 4.医务部门领导在系统建设的应用过程中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5.信息管理部门负责人是系统建设和系统建设和系统应用的领导者和指挥者(简称系统负责人),应对所属人员实行分工负责。 6.信息管理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全面负责系统规则、计划、系统配臵、系统调试、系统维护、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等技术管理工作。(三)信息系统的技术管理 1.信息管理部门工程技术人员是信息系统技术管理的直接责任者,应以实现系统功能为目的,以满足用户需求为宗旨,对信息系统的操作和维护进行 2.信息系统内各类设备的配臵,由系统负责人提出配臵规划和计划,报有关领导审批后实施。 3.每一子系统或挂接的可执行程序在上网运行前,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功能要求在备用服务器上全面调试,达到功能要求且排除一切可能的数据冲突后交用户实际上网使用。 4.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实行分工负责制。 5.管理部门各种设备由信息管理部门负责人管理或指定专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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