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2541-2017 山东名牌产品认定规范

DB37T 2541-2017 山东名牌产品认定规范
DB37T 2541-2017 山东名牌产品认定规范

ICS03.120.20

A00DB37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2541-2017

代替DB37/T2541.1-2014,DB37/T2541.2-2014

山东名牌产品认定规范

2017-04-27发布2017-05-01实施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7/T2541-2017

目?次

前言.....................................................................................................................................................................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认定原则 (1)

5申报要求 (1)

6认定程序 (2)

7认定内容 (3)

8认定指标及认定分值 (4)

9认定方法 (4)

附录A(规范性附录)山东名牌产品认定指标及打分方法 (5)

附录B(规范性附录)山东名牌产品经济指标计分方法 (8)

I

DB37/T2541-2017

II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37/T2541.1-2014《山东名牌产品评价第一部分:通则》、DB37/T2541.2-2014

《山东名牌产品评价第二部分:评分指南》,与DB37/T2541-2014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申报要求、质量水平、创新发展、社会责任”具体包含指标内容;

——增加了“社会效益”认定内容;

本标准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质量评价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孟晓红、李韶南、夏英、夏冬、邓强。

DB37/T2541-2017

山东名牌产品认定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山东名牌产品认定的术语和定义、认定原则、申报要求、认定程序、认定内容、认定指标及分值、计分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名牌产品认定,也可作为山东名牌产品培育的依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山东名牌认定管理办法》(鲁质监质发〔2015〕38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山东名牌产品

根据《山东名牌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认定的山东省辖区内企业生产的质量水平高、市场占有率和顾客满意度高、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有发展前景的产品。

3.2

组织认定机构

受政府职能部门委托,具备政府采购资质的第三方质量技术中介机构,组织对申报山东名牌产品进行认定。

3.3

品牌认定工具箱

对山东名牌产品认定指标中可量化的指标进行自动计分认定系统。

4认定原则

以企业为主体自愿申请,以政府推动、引导、监督为保证,以社会第三方组织科学、规范、公开认定为原则。

5申报要求

申报产品及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a)属于山东名牌产品认定范围;

b)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的规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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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c)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在山东省内注册成立三年以上;d)

拥有注册商标,且在有效期内,范围涵盖申报产品;e)

申报产品连续生产三年以上,且近三年申报企业生产的所有产品在各级质量监督检查中均为合格;f)

企业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责任事故;g)

申报产品具有行业领先的生产技术条件、工艺装备及检测能力;h)

企业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i)

申报产品采用有效的标准组织生产,并自我声明;j)

主动向社会发布企业质量信用报告;k)

符合《山东名牌认定管理办法》的其它有关要求。6认定程序

山东名牌产品认定程序,主要包括材料申报、材料初审、经济指标公示、资格审查、品牌认定工具箱及专家认定、顾客意见调查、名单公示等步骤,具体流程详见图所示。

图1

山东名牌产品认定程序主管机构组织制定并公布认定范围

材料受理及初审

品牌认定工具箱评分公布

资格审查

现场验证

经济指标公示

专家认定

提出现场验证产品名单

汇总统计并提报拟认定名单

企业自愿申报

主管机构及有关部门审议

名单公示

顾客意见调查

DB37/T2541-2017 7认定内容

7.1质量水平

质量水平包括:

——实物质量水平;

——检测能力;

——标准化水平;

——管理体系建设;

——先进质量管理制度、方法和工具的使用和推广;

——质量保证人员。

7.2技术创新

技术创新包括:

——专利情况;

——技术中心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国家重点实验室或示范实验室;

——高新技术企业;

——科学技术奖励;

——院士(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7.3品牌水平

品牌发展包括:

——中国驰名商标、山东省著名商标;

——山东名牌产品;

——国家、省、市质量奖项。

7.4社会效益

社会效益包括:

——安全生产;

——环境保护;

——循环经济;

——公益支持。

7.5经济效益

经济效益包括:

——销售量;

——销售额;

——利润总额;

——资产总额;

——总产值;

——纳税总额。

7.6企业综合能力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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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综合能力包括:

——企业生产能力、质量保证能力及人员素质;——企业工艺装备水平及创新与发展能力;——申报产品质量水平及品牌发展;

——企业效益水平及社会责任。

8认定指标及认定分值

山东名牌产品认定指标分为三级,具体指标及分值详见附录A和附录B。

9认定方法

9.1品牌认定工具箱打分

使用品牌认定工具箱对申报产品可量化的认定指标进行自动认定。

9.2专家认定打分

9.2.1由受委托的名牌认定机构组织各行业专家,按认定范围分别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认定,专家认定分值为专家组的平均分数值。

9.2.2专家认定过程中若出现异议,由受委托的名牌认定机构再组织专家进行复核审议。

9.3汇总统计

依据品牌认定工具箱评分和专家认定合计分值,满分共计1000分。计算方法见附录B.2。

9.4顾客意见调查

对部分消费类产品进行顾客意见调查,由受委托的名牌组织认定机构提出需调查企业名单并组织实施。

9.5现场验证

对部分涉及环保、人身安全、及专家认定阶段有异议的产品进行现场验证,由受委托名牌组织认定机构提出名单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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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A A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山东名牌产品认定指标及打分方法

表A.1

山东名牌产品认定指标及认定方法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值认定方法

质量水平

(210分)实物质量水平

(20分)※产品认证10企业申请国家授权机构发放的与产品有关的认证,每通过一项得5

分,满分10分。注:此认证为产品自愿性认证,不含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产品检验

10提供申报产品的有效检验报告,得10分。检测能力

(20分)※实验室认可20申报企业检测试验室取得国家实验室认可证书得20分。

标准化水平

(30分)※企业参与标准化情况30建立完善的企业标准体系,得10分。

国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员单位或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得20分;

承担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标准委员会秘书处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得10分;承担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或参与制

定地方标准得5分。

注:有多项的取最高值,最高不超过30分。只对标准已出版的

企业得分。

管理体系建设(70分)※质量管理体系

认证10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0分。※职业健康安全

管理体系认证

15取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15分。※环境管理体系

认证

15取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15分。※能源管理体系

认证

10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得10分。※测量管理体系

认证(AAA)

20取得测量管理体系认证(AAA)得20分。质量管理

(35分)先进质量管理制度、方法和工具

的使用和推广

35推广卓越绩效、六西格玛、过程管理、持续开展质量改进、精益生产等模式、工具、方法,并有效运行。注:每项5分,满分35分。质量保证人员(35分)

※国家注册质量

工程师人数

20取得国家注册质量工程师资格并被企业正式聘用的,中级职称每人得5分,初级职称每人得3分,满分20分。※首席质量官15

实行首席质量官制度得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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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表A.1山东名牌产品认定指标及认定方法(续表)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分值认定方法

技术创新(190分)※申报产品获专利情况50

获得与申报产品相关的发明专利得30分;

获得与申报产品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每项得10分;

获得与申报产品相关的外观设计专利每项得10分;

注:最高不超过50分。

※获企业技术中心或工程技术

研究中心荣誉

40

获国家级技术中心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得40分;

获省级技术中心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得30分;

获市级技术中心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得20分。

※获高新技术企业荣誉30获高新技术企业荣誉得30分;

※科学技术奖励40

获国家级政府部门颁发的科学技术奖得40分;

获省级政府部门颁发的科学技术奖得30分;

获市级政府部门颁发的科学技术奖得10分。

注:累计不超过40分。

※院士(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0

拥有院士工作站得30分;

拥有博士后工作站得20分。

品牌水平(80分)※商标20

申报品牌获中国驰名商标得20分;

申报品牌获省著名商标得10分。

※山东名牌产品10申报产品曾获山东名牌得10分。

※国家、省、市质量奖项50

获中国质量奖得50分;

获全国质量奖、山东省省长质量奖得40分;

获市长质量奖得20分。

注:有多项荣誉的取最高值。

社会效益(40分)※安全生产10

获得安全生产、职业健康、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利用资源、保护

环境先进单位或个人,每项国家级得10分,省级得5分。

※环境保护10

※循环经济10

※社会责任10

企业主动发布质量信用报告或社会责任报告,优秀报告每项10分,

满分10分。

经济效益(80分)※申报产品总销售额40按附录B中B.1计算得分。※申报企业纳税总额40按附录B中B.1计算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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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表A.1

山东名牌产品认定指标及认定方法(续表)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分值

认定方法

企业综合

能力

(400分)

企业生产能力、质量保证能力

及人员素质情况100企业规模、企业行业地位;标准化水平;检测能力;

人才培养;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得分。

企业工艺装备水平及创新与

发展能力情况100采用的生产技术和主要装备;

采用的主要新工艺、新技术和装备的创新性、独特性;关键技术、特色、技术创新;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得分。申报产品质量水平及品牌

发展情况100产品执行标准、现行标准与行业实物质量先进水平对比;市场占有率;

品牌建设及品牌创新情况;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得分。

企业效益水平及社会责任100企业经济效益;

社会公益事业;

符合社会发展趋势;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得分。

注:标有※为品牌认定工具箱计分指标,非标※为专家认定计分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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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B

B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山东名牌产品经济指标计分方法

B.1经济效益认定指标公式

经济效益类指标分值按近三年得分权重分配,权重为0.2、0.3、0.5,即对近三年数据按权重计算得分后求和,计算出每个企业实际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h a h a h a Y n n n n n n ??÷+??÷+??÷=------5.0max 3.0max 2.0max 112233.......(B.1)

式中:

a n-3——第n-3申报产品的申报值;

max n-3——第n-3年申报产品所在认定范围最大值;

a n-2——第n-2申报产品的申报值;

max n-2——第n-2年申报产品所在认定范围最大值;

a n-1——第n-1申报产品的申报值;

max n-1——第n-1年申报产品所在认定范围最大值;

h ——被打分项的满分分值。

B.2认定总得分

认定总得分为品牌认定工具箱打分与专家认定计分之和。计算公式如下:

R G V +=...............................................................(B.2)

式中:

V ——认定总得分;

G ——品牌认定工具箱打分;

R ——专家认定得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山东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山东名牌产品管理办法》 的通知 【法规类别】商标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鲁质监发[2012]224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2012.11.14 【实施日期】2013.01.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山东名牌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山东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 (鲁质监发〔2012〕224号) 各有关单位: 《山东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11月7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2年11月14日

山东名牌产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名牌战略实施,规范山东名牌产品的评价管理工作,提高全省产品质量水平,增强山东制造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山东名牌产品是指山东省辖区内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生产的品质优良,市场占有率和顾客满意度高,质量信用好,经济效益显著,有广阔发展前景,并按本办法予以认定的产品。 第三条山东名牌产品评价工作,以市场评价为基础,以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为主体,坚持企业自愿申请,科学、公正、公平、公开、无偿的原则。 第四条山东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名推委”)统一组织实施山东省名牌战略推进工作。省名推委由省有关部门组成。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名推办”)设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具体负责名牌战略的推进实施和山东名牌产品评审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市(设区的市,下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协会等单位组成工作机构,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山东名牌产品的申报和推荐工作;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

山东省著名品牌实施细则

山东省著名品牌实施细则 山东省著名品牌实施细则最新全文 第一条、培育范围及条件 (一)培育范围山东省企业文化学会的会员单位及区域性知名企业。 (二)基本条件 1)在山东省内注册的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名优企业,拥有国内商标; 2)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3)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有效运行; 4)有较先进的基础设施和完善的管理运行机制; 5)有一定的经济规模和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 6)近三年无不合格产品出厂,未出现重大质量事故; 7)售后服务健全,有较高的用户满意度; 8)产品市场占有率较高,信誉良好; (三)培育时间 重点培育的“山东省著名品牌”不搞终身制,培育期为三年,培育期满延续培育者需重新申报。 第二条、提供资料要求 1)填写《重点培育“山东省著名品牌”申报表》(加盖企业公章)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3)注册商标复印件: 4)企业概况及产品介绍(图片、说明); 5)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特种行业证书复印件); 6)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 7)产品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 8)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9)地市级以上统计部门出具的销售量、销售额证明; 10)产品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证明或海关或外汇管理部门出具的出口量、出口额证明。 注: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第三条、培育目标 重点扶持创新型品牌、成长型品牌、民族特色型品牌等。依据我国实施名牌战略方针,逐渐培育出名牌企业群体,努力培育出具有高知名度、美誉度的山东名牌。 第四条、基本程序及实施方案 (一)申报流程: 企业自愿申报-相关部门推荐-初审(科学公开公正评价)-媒体公告公示-正式批复-咨询-培育-发布成果-跟踪服务 (二)实施方案 1)参加重点培育“山东省著名品牌”的企业,须是山东省企业文化学会的会员单位;

山东年度名牌产品名单(doc 28页)

山东年度名牌产品名单(doc 28页)

山东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 鲁质监质发〔2011〕283号 关于公布2011年山东名牌产品名单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调整振兴的意见》(鲁发[2009]7号)文件、省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意见》(鲁政发[2007]40号)的要求,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2011年山东名牌产品的评审工作。经企业自愿申请、各市推荐、申报企业申报材料公示、资格审查、专家网络评价、评价软件自动评分、现场审查、预选名单公示、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等评审程序,确认657家企业的718个产品为2011年山东名牌产品。现予公告。

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培育一批真正体现山东制造水平的名牌产品,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团,对于提高我省产品质量水平,促进企业自主创新,促进我省转方式调结构,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和区域经济竞争力,实现建设经济文化强省的总体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获得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珍惜荣誉,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产品质量水平,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积极发挥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全省广大企业要以名牌产品生产企业为榜样,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技创新,坚持质量第一,为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11年山东名牌产品名单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主题词:山东名牌名单通知 抄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2011年12月30日印 发

2020年山东知名品牌认定资料清单

2020年山东知名品牌认定资料 一、标准化 (一)标准化建设 1. 获得标准化良好行为证书情况 是(标良等级) 否上传相关证明材料2.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等承担情况 是) 否上传相关证明材料3. 承担国家及省级标准化试点情况 国家级省级无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二)标准水平 1. 主导或参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情况 是( 国家标准个数 行业标准个数 地方标准个数 团体标准个数 否上传相关证明材料2. 获得标准领跑者产品情况 是否上传相关证明材料3. 标准自我声明情况 是( 声明企标个数) 否 上传相关证明材料4. 执行标准水平 省内领先水平国内先进水平国际先进水平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二、质量 (一)质量安全 1. 质量安全风险信息收集及防控机制

是否 2. 简单描述组织的质量安全风险信息收集及防控机制(不超过100字) (二)质量文化 1. 组织质量文化 是否 2. 简单描述组织的质量文化(不超过100字) 3. 质量激励机制 是否 4. 简单描述激励内容和形式(不超过100字) (三)质量管理 1. 质量及品牌管理机构 是( 具体的名称) 否 2. 质量管理制度及模式 是( 具体的名称) 否 (四)计量 1. 计量管理制度及人员 是(具体的名称) 否 上传相关证明材料2. 获得测量管理体系认证情况(上传证书) AAA AA 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五)质量认证 1. 获得质量管理体系及服务、产品认证情况(上传证书) 质量管理体系CCC 产品合格认证服务认证上传相关证明材料2. 获得国家及省、市级重点实验室情况(上传证书) 国家级省级市级上传相关证明材料3. 实验室认可情况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争先创优 擦亮服务名牌

争先创优擦亮服务名牌 ——写在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成立七周年之际2003年6月7日,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在群众的期待中正式揭牌成立,投入运行。从此,客商在这里就可以办理涉及工商、计划、经贸等27个职能部门的390项审批服务事项。 成立之初,中心共设44个服务窗口,由首批进驻的27个职能部门和4个中介服务机构选派的80多名工作人员在此集中办公,对行政审批事项、收费事项和服务项目实行“一门接待、一次说明、一站批复、一口收费”的一条龙服务,各大媒体称之为“诸城政务超市”。 这是诸城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出的重要举措,其意义非同凡响。弹指一挥间,短短七年过去,作为诸城市政府的政务服务窗口,诸城市行政审批中心运行管理情况如何,取得了哪些群众满意的效果,在“中心”成立七周年之际,记者走进市行政审批大厅探访。 走进宽敞明亮的行政服务中心大厅,服务新风扑面而来,整齐的着装,热情周到的服务,快速便捷的办事效率,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行政服务窗口在建设银行大厦二、三、四楼,办事的群众川流不息,共同构成一道亮丽的“政务超市”风景。 据了解,近年来,尤其是2007年以来,市行政审批中心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牢固树立为发展构建和谐环境的思想,立足“争创一流、高效运行”目标,秉持“公开、公正、便民、廉洁、高效”的服务理念,深入实施“五化”战略和“三动”工程,办

件数量、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服务环境。截至目前,“中心”已累计办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26万多件,其中,去年实现办件52000多件,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29%,按期办结率100%,服务评价满意率达99.9%。共收到服务对象赠送的锦旗312面,表扬信2136封,“真情服务、奉献龙城”服务品牌被评选为“山东省服务名牌”,被省政府法制办表彰为“全省贯彻行政许可法先进行政审批服务中心”,2007、2008年连续两年荣获“潍坊市行政审批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先后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 行政审批提速增效,服务科学发展 市行政服务中心主任宋晓明介绍,行政审批中心成立几年来,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方便群众办事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全市干群引以为豪的德政工程。去年以来,行政服务中心以整改为突破口,通过整合服务资源、优化审批流程、延伸服务链条、完善管理机制,精心打造一个集中为企业服务的平台,树立了良好的政府形象。 行政提速,便民、便商,事关发展,事关大局。按照“能压则压、能减则减、能快则快”的原则,“中心”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先后将承诺件的32%调整为即办件,使审批事项的平均办理时间由8天压缩到了5天,不断提高审批效率,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山东省高等学校品牌专业、特色专业验收标准

附件: 山东省高等学校品牌专业、特色专业验收标准(本科专业暂行)

说明:对艺术、体育专业师资学历要求可适当降低。 验收结论标准: 本方案一级指标5项,二级指标15项,二级指标中核心指标9项(表中黑体字部分),一般指标6项。验收标准给出了B级要求,明显高于B级为A级,明显低于B级为C级。 结论标准: 1.省级品牌专业验收合格,准予授牌要求达到: A+B=15,其中核心指标要求A≥7 2.省级特色专业验收合格,准予授牌要求达到: A+B=15,其中核心指标要求A≥3,并指定二级指标中“1.2”=A,“4.1”、“4.3”、“5.2”、“5.3”4个项目中A≥2,写出特色总结报告。

山东省高等学校品牌专业、特色专业验收标准(高职高专专业暂行)

说明: 1、双师素质教师是指有讲师(或以上)教师职称,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任教师: (1)有本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 (2)近5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生产第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3)近5年主持(或主要参加)2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 (4)近5年主持(或主要参加)2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院校居先进水平。 2、兼职教师是指学校正式聘任的,已独立承担某一门专业课教学或实践教学任务的校外企业及社会中实践经验丰富的名师专家、高级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 3、累积通过率是指考试通过学生/应届全部学生的比率。 4、专业技能通过对学生的现场考核和检查实践作业等进行分析、评价。 验收结论标准: 本方案一级指标5项,二级指标15项,二级指标中核心指标9项(表中黑体字部分),一般指标6项。验收标准给出了B级要求,明显高于B级为A级,明显低于B级为C级。 结论标准: 1.省级品牌专业验收合格,准予授牌要求达到: A+B=15,其中核心指标要求A≥7 2.省级特色专业验收合格,准予授牌要求达到: A+B=15,其中核心指标要求A≥3,并指定二级指标中“5.2”=A,“1.2”、“2.1”、“4.1”、“4.4”4个项目中A≥2,并写出特色报告。

DB37T 2541-2017 山东名牌产品认定规范

ICS03.120.20 A00DB37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2541-2017 代替DB37/T2541.1-2014,DB37/T2541.2-2014 山东名牌产品认定规范 2017-04-27发布2017-05-01实施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7/T2541-2017 目?次 前言.....................................................................................................................................................................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认定原则 (1) 5申报要求 (1) 6认定程序 (2) 7认定内容 (3) 8认定指标及认定分值 (4) 9认定方法 (4) 附录A(规范性附录)山东名牌产品认定指标及打分方法 (5) 附录B(规范性附录)山东名牌产品经济指标计分方法 (8) I

DB37/T2541-2017 II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37/T2541.1-2014《山东名牌产品评价第一部分:通则》、DB37/T2541.2-2014 《山东名牌产品评价第二部分:评分指南》,与DB37/T2541-2014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修改了“申报要求、质量水平、创新发展、社会责任”具体包含指标内容; ——增加了“社会效益”认定内容; 本标准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质量评价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孟晓红、李韶南、夏英、夏冬、邓强。

15山东名牌产品评价管理办法

山东名牌产品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实施名牌战略,规范山东名牌产品的评价管理工作,促进山东名牌产品的发展壮大,提高我省产品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12号局长令)和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发[1998] 11号文、鲁政发[2000]40号文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山东名牌产品,是指实物质量在国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居同行业前列、用户满意度高、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按本办法认定公布的产品。 第三条山东省境内依法成立和满足申报条件的各类生产企业均可申报山东名牌产品。 第四条山东名牌产品评价工作建立以市场评价为基础,以政府推动、引导、监督管理为保证,以用户满意为宗旨的总体推进机制。 第五条山东名牌产品的评审原则: (一)企业自愿申报; (二)市场评价、专家评审、产品质量检验和用户满意度调查; (三)科学、公开、公正、公平; (四)不向企业收费,不增加企业负担; (五)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根据省政府赋予的职责,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组织山东名牌产品的评价管理工作。 第七条山东省名牌产品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评审委),具体负责山东名牌产品的评价工作。并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的统一部署,负责山东产品申报中国名牌的材料初审和推荐工作。 第八条省评审委由质量技术监督、经贸、科技、信息产业、出入境检验检疫、农业、海洋与水产、环保、工商行政管理和省各行业管理部门及省质量管理协会、省工业经济联合会、省'消费者协会、山东质量检验协会等社团组织的代表及有关方面专家组成。.. 第九条省评审委根据工作需要,设生产资料、消费类产品等若干专家组。专家组根据本办法第四章规定的评价指标,分别制定各类产品的评审实施细则,并承担该类产品的评价工作。 第十条山东省名牌产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评审办)设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处,承担省评审委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 (一)汇总和提报年度评审项目计划; (二)组织拟定评审细则; (三)推荐产品质量检验机构; (四)认定各专家评审组; (五)组织实施具体评审工作; (六)组织质量跟踪和用户满意度调查; (七)推荐预审产品名单。 第十一条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辖区内所属企业的申报和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十二条申报山东名牌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山东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档

附件: 2011-2013年度 “山东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机电产品(46个) 海尔(Haier)海尔集团公司 海信(HISENSE)海信集团有限公司 澳柯玛(AUCMA)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泰发(Taifa)青岛泰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征和(CHOHO)青岛征和工业有限公司 英派斯(impulse)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沃富特(Woodfast)青岛金岭电器有限公司ULTIMATE(ULTIMATE)青岛欧特美股份有限公司 英吉多及图(RELAX)山东英吉多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D&D地恩地(D&D) 青岛地恩地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伟隆(WEFLO)青岛伟隆阀门有限公司 奥文及图(ALLWIN)文登奥文电机有限公司 SNBC(SNBC)山东新北洋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广泰(GUANGTAI)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双连(Double Link)山东双连制动材料有限公司PEACOCK(PEACOCK)山东威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杰瑞(JEREH)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宝(JINBAO)山东金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冰轮(MOON)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 三力及图(Sanli)莱州三力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福田(FOTON)福田雷沃国际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富源(FU YUAN)潍坊富源增压器有限公司 墨龙(ML)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WEICHAI(WEICHAI)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泰光(TaiGuang)淄博泰光电力器材厂 宝丰(Baofeng)东营宝丰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科瑞(KERUI)山东科瑞石油装备有限公司 孚瑞特(FREET)胜利油田孚瑞特石油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光伏集团(CNPV)东营光伏太阳能有限公司 浪潮(inspur)浪潮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重汽(SINOTRUK)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力诺光伏(Linuo Power)山东力诺光伏高科技有限公司FINEHOPE(FINEHOPE)山东丰汇设备技术有限公司 轻骑(QINGQI)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山推(SHANTUI)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ABT(ABT)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品牌评价的必要性和申报流程

宣贯中国第一部企业品牌评价国家标准 企业参与品牌星级评价的必要性和申报流程 由中国商业联合会牵头起草并归口的我国第一部关于企业品牌评价的国家标准《商业企业品牌评价与企业文化建设指南》(国标号:GB/T27925-2011)已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于2011年12月30日颁布,2012年2月1日实施。这标志着我国企业品牌评价与企业文化建设首次有了系统的权威标准作指导,同时结束了品牌评价无统一标准可依的局面。 该部标准的核心内容是评价指标和分值部分,由“能力、品质、声誉、企业文化、影响”五个一级指标组成组成,内含十七个二级指标,五十二个三级指标,总共1000分。 该部国家标准填补了相关标准已涉及到的许多空白点,重点强调企业在品牌建设活动中,要突出服务质量(120分),社会责任(100分),诚信(60分),企业文化(150分)。 一、开展企业品牌评价工作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1、企业品牌评价是国家大政方针的要求。 国家已将品牌战略确定为国家发展战略。十一届三次全国人大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引导企业以品牌、标准、服务和效益为重点,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强化社会责任。”2011年以来,我国政府大力提倡自主创新,企业不断自我完善,逐步形成以全球市场为品牌的定位。一个国家的强盛与否,最为直接的体现就是拥有国际知名品牌的多少。《商业企业品牌评价与企业文化建设指南》是我国第一部品牌评价国家标准,有了系统的权威标准作指导,同时结束了品牌评价无统一标准可依的局面。品牌评价工作旨在宣传我国自主品牌,提高“中国制造”、“中国创造”在国际上的知名度,形成一批在世界有影响力的中国知名企业,推动国家经济建设的持续健康发展。 品牌评价是进一步提升与加强企业品牌建设的需要。 《商业企业品牌评价与企业文化建设指南》国家标准是一个可以查验企业品牌与企业文化建设全方位的标准体系。标准中对企业品牌建设各项内容与环节有了总体的规划与指导,并对各项术语有了清晰的定义与说明。企业通过品牌评价活动的开展,对照国家标准,可系统性的深入完善企业品牌建设的各项具体工作,使企业品牌建设与发展更上一个新的台阶。品牌评价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需要。 标准中,顾客满意、品牌知名度、品牌美誉度、品牌忠诚度等诸多指标项需要凭借广大消费者的普遍认同,消费者认同是品牌评价的基础。通过品牌评价活动的开展,企业获得相应的星级荣誉,代表着广大顾客及社会对企业的认可。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创造名牌产品。品牌就是质量,就是效益,就是生命力。品牌赋予企业独特的、排他的内涵是企业延续发展、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集中体现,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 4、品牌评价是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 中国产品要进入全球市场,除了在产品与服务质量上不断赢得客户的支持,拥有越来越大的市场份额之外,还需要有对产品或服务客观、公正、权威的认可,并有权威的“品牌标识”,这是企业进入国际市场并参与国际竞争的必不可少的“身份证”。 5、品牌评价是企业赢取市场的通行证。 6、品牌评价是企业综合竞争力的证明。 7、品牌评价为消费者、顾客提供重要的参考标准依据。 按照《商业企业品牌评价与企业文化建设指南》国家标准进行品牌评价是对企业产品与服务的认可,权威的品牌标识,同时具有对消费者进行消费导向的功能。 8、品牌评价是强化企业管理和防范风险的必要手段。 国家标准的评价细则全面周到,评价过程严谨规范,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品牌评价能够帮助

山东服务名牌认定标准

山东省地方标准山东省服务名牌认定规范 2017-00-00发布2017-00-00实施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山东省服务名牌认定标准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认定原则 (1) 5 申报要求 (2) 6 认定程序 (2) 7 认定内容 (3) 8 认定指标 (5) 9 认定方法 (5) 附录A(规范性附录)山东省服务名牌认定指标...........................................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质量评价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孟晓红、李韶南、夏英、夏冬、邓强。

山东省服务名牌认定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山东省服务名牌认定的术语和定义、认定原则、申报要求、认定程序和认定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服务名牌认定,也可作为山东省服务名牌培育的依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00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 19039 顾客满意测评通则 GB/Z 19579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山东名牌认定管理办法》(鲁质监质发〔2015〕38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山东省服务名牌 按照《山东省服务名牌认定规范》予以认定的服务项目。 3.2服务组织 利用设备、工具、场所、知识、技能、信息等为顾客提供服务的组织。 3.3服务项目 服务项目是指服务组织向顾客提供的服务内容,以满足顾客需求。 例如:餐饮服务、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保服务等。 3.4 组织认定机构 受政府职能部门委托,组织对山东省服务名牌申报项目进行认定,具备政府采购资质的(民政社团评级AAAA级及以上)第三方质量技术中介机构。 3.5服务质量要素 顾客将预期的服务特性和接受到的服务相比较,期望与感知之间的差距,即是满足顾客需求的程度。 注:服务质量特性包括可靠性、敏感性、可信性、特色化、有形性。

山东省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3916229465.html, 山东省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 作者: 来源:《食品界》2015年第06期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方面,山东将推行农产品条形码制度,加快建立产销区一体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网络。 山东省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 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计划打造山东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到2020年,实现国内外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品牌价值达到100亿元以上。 山东构建品牌农产品营销体系 筹建山东品牌农产品网上商城 《意见》指出,山东将以“齐鲁灵秀地、品牌农产品”为主题,打造山东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培育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构建品牌农产品营销体系。计划到2015年,完成山东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的设计方案,并面向国内外正式推出。到2020年,实现整体品牌形象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品牌价值达到100亿元以上;同时,到2020年,培育知名区域公用品牌50个,打造培育一批粮食、油料、果品、蔬菜、食用菌、苗木花卉、茶叶、中药材、畜产品、水产品等十大产业知名企业产品品牌。 根据《意见》,今后将筹建山东品牌农产品网上商城,覆盖山东主要品牌农产品的网上销售。同时,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形象、统一推介”的原则,先期在有基础的地区设立集展示、销售、电商和品牌宣传为一体的山东品牌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作为推介山东农产品的窗口。其中,在北京、上海、广州、义乌各筹建1个,在全省17市各筹建1个,在境外筹建1个。 推进“食安山东” 力争2020年全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超98% 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方面,山东将推行农产品条形码制度,加快建立产销区一体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网络,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明确责任主体,确保质量安全。大力推进“食安山东”“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和国家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建设,到2020年,全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

现代服务业优质服务品牌评价规范(征求意见稿)

现代服务业优质服务品牌评价规范 (征求意见稿)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现代服务业优质服务品牌评价的基本原则、评价程序、服务品牌建设主要内容、评价指标、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现代服务业行业协会组织和服务企业的服务品牌评价工作和服务品牌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 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GB/T24421.3—2009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第3部分:标准编写 GB/T24421.4—2009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第4部分:标准实施及评价 GB/T28222—2011服务标准化编写通则 DB37/T2954—2017山东省服务名牌认定规范 3术语与定义 3.1企业文化:是企业在自身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为企业员工普遍认可和自觉遵循的,以实践企业价值理念为核心的行为模式,是企业价值理念与行为规范的统一。 3.2品牌:是一种名称、术语、标记、符号或图案,或是它们的相互组合,用以识别某个销售者或某群销售者的产品或服务,并使之与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服务相区别。 3.3服务组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知识、技能、信息等为顾客提供服务的组织。 3.4服务项目:服务组织向顾客提供的服务内容,以满足顾客需求。 3.5服务质量:服务满足规定或潜在需要的特征和特性的总和。影响服务质量的要素主要包括可靠性、敏感性、可信性、特色化、有形性。 4评价原则

——服务组织自愿申请; ——政府推动、引导、监督; ——行业协会协调、组织、指导; ——社会第三方组织科学、规范、务实; ——评价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5评价程序 现代服务业优质服务品牌评价主要包括申报、资格审查、材料审核、顾客意见调查、现场核查、征询意见等步骤。(见下图)

山东省知名农产品品牌目录制度管理办法

山东省知名农产品品牌目录制度管理办法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实施我省农产品品牌引领战略,以“齐鲁灵秀地品牌农产品”为主题,打造山东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提高知名品牌农产品的认知度、美誉度和忠诚度,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优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意见》(鲁政办字〔2015〕80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山东省知名农产品品牌是指山东省辖区内从事粮食、油料、果品、花卉、蔬菜、食用菌、茶叶、中药材、畜产品、水产品等生产经营的主体在其产品或服务上使用的,且在消费者及其他利益相关方产生积极影响的,区分于同类和类似产品或服务的名称、用语、符号、标识及其组合。 山东省知名农产品品牌按照品牌拥有主体和范围不同,分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农产品企业品牌。 第三条山东省知名农产品品牌目录是把全省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农产品企业品牌,按照分类和评审结果进行编排纳入目录,由山东省农业厅发布,实施动态管理。 第四条山东省知名农产品品牌目录评价审定工作,以消费者、关联生产者评价为基础,以独立的第三方评价组织为主体,坚持自愿、无偿、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山东省农业厅负责组织全省农产品品牌的挖掘、遴选、培育、推介、评价等工作。第六条山东省农业厅主要职责:

(一)组织编制《山东省农产品品牌发展总体规划》,推进全省农业品牌建设工作; (二)组织建立农产品企业品牌和农产品区域品牌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制定评价方法;(三)组织制定山东省知名农产品品牌目录评价指南并按程序公布; (四)组织对申报山东省知名农产品品牌目录产品进行消费者评价、关联生产者评价和第三方评价; (五)授权委托第三方承办山东省知名农产品品牌审定推荐工作; (六)组织制定山东省知名农产品品牌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七)对第三方组织提报的山东省知名农产品品牌评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按程序报厅长办公会审定。 (八)组织制定《山东省农产品品牌整体形象标识授权使用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第七条各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山东省知名农产品品牌的审核、推荐工作,并实施管理监督。 第八条承担山东省知名农产品品牌评价工作的第三方应是依法登记的社团法人组织,具有独立、专业、公正、公平的主体地位。所需经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不以赢利为目的。在委托范围内开展农产品品牌评价审定和技术服务工作,不得将委托事项再行委托,并接受山东省农业厅的监督。 受托第三方组织主要职责: (一)受理各市推荐山东省知名农产品品牌目录申报资料; (二)对申报单位和产品的资质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三)负责组织山东省知名农产品品牌专家评审队伍,建立专家信息库; (四)组织专家依据《山东省知名农产品企业品牌评价标准》、《山东省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评价标准》和《山东省知名农产品品牌评审规则》,对申报农产品品牌进行评价;

山东名牌认定管理办法

山东名牌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全省整体质量水平,增强山东品牌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力,推进实施品牌战略,规范山东名牌的认定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山东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 年)>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认定山东名牌产品和山东省服务名牌(简称“山东名牌”),适用本办法。 山东名牌产品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农业、工业等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组织”)生产的品质优良、市场占有率和顾客满意度高、质量信用好、经济效益显著、发展前景广阔,并按本办法予以认定的产品。 山东省服务名牌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服务方通过商品或劳务的服务过程为消费者提供的被社会各界普遍认可和肯定的优质服务,具有知名度高、信誉度高、忠诚度高的特点,并按本办法予以认定的服务项目。 第三条山东名牌认定,坚持组织自愿申请,科学、公正、公平、公开、无偿的原则;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消费者认可为基础,注重综合认定,好中选优;坚持政府推动、引导和监督,委托第三方组织进行认定。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山东省质量强省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质量强省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山东名牌的认定、管理工作,并推进山东名牌的培育、宣传和保护工作。 第五条省质量强省领导小组由省政府有关部门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负责省质量强省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承担山东名牌认定和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省质量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下列工作: (一)根据山东省质量发展目标、产业政策和工业调整振兴规划的要求,拟定山东名牌认定范围并按程序公布; (二)委托第三方组织对申报的山东名牌主体进行顾客满意度调查或品牌价值测算; (三)委托第三方组织具体承担山东名牌认定工作; (四)制定山东名牌认定专家管理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对第三方组织提报的山东名牌认定结果进行监督审核,并按程序报省质量强省领导小组审定。 第六条设区的市质量技术监督(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山东名牌的推荐工作;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山东名牌获得者实施监督。

山东名牌产品申请表

附件2 编号:□□□□□□□□□□(新申报/复评) 山东名牌产品 申请表 品牌: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企业名称:(盖公章) 企业代码:□□□□□□□□□□ 企业所在地:市 填表日期年月

2010年山东名牌申报材料制作及填写说明 一、基本版式要求 1.一个产品对应一份材料,材料不要分上下册。 2.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使用统一的申请表。使用标准A4 纸(210mm×297mm),双面打印。申请表不另制作封面及封底,不采用硬皮材质,沿长边装订。整册的厚度不得超过15mm。 3.在材料侧脊由上到下打印申报产品的名称、品牌和企业名称。 4.材料内容采用四号字体,页码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页,位于页脚的外侧。 5.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图形扫描件, 请在保证内容清楚的前提下紧凑排版,建议两份证书占用一页。 二、填写要求 1.规格型号填写齐全,如果表中位置不够,可以另附详细材料。 2.“编号”由各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填写。9位数字中前4位为年号,第5、6位为各市代码编号,7-9位各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为申请企业配发的顺序号。 各市代码编号为:济南(01)、青岛(02)、淄博(03)、枣庄(04)、东营(05)、烟台(06)、潍坊(07)、济宁(08)、泰安(09)、威海(10)、日照(11)、莱芜(12)、临沂(13)、德州(14)、聊城(15)、滨州(16)、菏泽(17) 3、登记注册类型请选择:A国有企业、B国有独资公司、C其他有限责任公司、D股份有限公司、E中外合资公司、F港澳台合资企业、G其他。 4、控股情况请选择:A国有绝对控股、B国有相对控股、C集体绝对控股、D集体相对控股E、其他。 5、“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企业名称”由企业填写,企业名称应与企业营业执照名称、公章相一致,产品名称应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的名称一致,申报产品与执行标准相对应,规格型号填写申报产品详细型号; 6.以总公司名义申报的,可以包含子公司或分公司以及委托加工贴牌产品的有关指标,但申报企业必须在表3中予以具体填报。 7.表1-表5由企业填写,表6企业不需要填写。 8、行政许可情况:包含是否属于安全认证(3C)管理产品、是否属于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是否属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是否属于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管理产品、是否属于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管理产品、是否属于出口质量许可证管理产品、是否属于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管理产品。

山东省著名品牌实施细则

山东省著名品牌实施细则 本标准中的"山东省著名品牌"是指在山东省域内或同行业中较有影响力的品牌。下文是山东省著名品牌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山东省著名品牌实施细则最新全文 第一条、培育范围及条件 (一)培育范围山东省企业文化学会的会员单位及区域性知名企业。 (二)基本条件 1)在山东省内注册的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名优企业,拥有国内商标; 2)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3)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有效运行; 4)有较先进的基础设施和完善的管理运行机制; 5)有一定的经济规模和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 6)近三年无不合格产品出厂,未出现重大质量事故; 7)售后服务健全,有较高的用户满意度; 8)产品市场占有率较高,信誉良好; (三)培育时间 重点培育的"山东省著名品牌"不搞终身制,培育期为三年,培育期满延续培育者需重新申报。 第二条、提供资料要求 1)填写《重点培育"山东省著名品牌"申报表》(加盖企业公章)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3)注册商标复印件: 4)企业概况及产品介绍(图片、说明); 5)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特种行业证书复印件); 6)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 7)产品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 8)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9)地市级以上统计部门出具的销售量、销售额证明; 10)产品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证明或海关或外汇管理部门出具的出口量、出口额证明。 注: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第三条、培育目标 重点扶持创新型品牌、成长型品牌、民族特色型品牌等。依据我国实施名牌战略方针,逐渐培育出名牌企业群体,努力培育出具有高知名度、美誉度的山东名牌。 第四条、基本程序及实施方案 (一)申报流程: 企业自愿申报-相关部门推荐-初审(科学公开公正评价)-媒体公告公示-正式批复-咨询-培育-发布成果-跟踪服务 (二)实施方案 1)参加重点培育"山东省著名品牌"的企业,须是山东省企业文化学会的会员单位;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建设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品牌 专业建设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鲁教职发[2013]6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3.12.31 【实施日期】2013.12.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山东省中等职业教育品牌专业建设的实施意见 (鲁教职发〔2013〕6号) 各市教育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2〕49号文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3〕126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标准、行业技术规范、职业资格标准紧密对接和人才贯通培养的专业建设改革,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于2014年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建设计划。现就计划实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中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建设是中等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的核心工作,是学校实现内涵发

展、提高办学水平和社会声誉的关键和突破口,是一个地区职业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通过省级品牌专业建设计划的实施,逐步建立我省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标准,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等方面的整体改革。打通专业技术人才成长和贯通培养路径。培养一批专业带头人,促进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的师资队伍建设。加强专业实验、实训、实习设施现代化建设。打造一批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品牌专业,引领和带动全省中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整体提高。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专业发展。品牌专业要通过对专业发展和企业岗位能力要求进行深入调研,有效对接我省和区域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新兴产业,特别是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要建立品牌专业行业专家指导委员会,及时开展岗位调研和进行教学内容和模式改革,站在专业改革和发展的最前沿。 (二)课程建设。要建立严格、科学、规范的课程管理制度,

山东省优质产品基地认定管理办法

附件 山东省优质产品基地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大力实施品牌强省战略,加强区域品牌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意见》(鲁政发〔2012〕30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建设的意见》(鲁政发〔2016〕24号)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地方资源、文化和产业优势,积极开展优质产品基地和龙头骨干企业(组织)创建、认定工作,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山东省优质产品基地,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质量稳定可靠、管理体系健全、技术水平先进、龙头骨干企业(组织)带动作用突出、配套服务体系完善、产业规模居全省乃至全国前列,并按本办法予以认定的区域性、集约化生产(服务)基地。 第三条山东省优质产品基地龙头骨干企业(组织),是指在山东省优质产品基地范围内,具有规模优势、技术先进、知名度高、带动作用突出、集聚效应强,并按本办法予以认定的企业(组织)。 第四条山东省优质产品基地的认定范围以县(市、区)或

者产业园区为基本申报地域。 第五条山东省优质产品基地的认定原则:政府推动、引导和监督;自愿申请,科学、公正、公开、无偿;好中选优,质量优先。 第六条山东省优质产品基地和龙头骨干企业(组织)认定工作分为批准创建和现场验收两个阶段,每年组织一次,龙头骨干企业(组织)在基地通过认定的基础上进行认定。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七条山东省质量强省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按职责要求组织实施山东省优质产品基地的培育和认定工作。 第八条山东省质量强省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质量强省办公室”)承担山东省优质产品基地认定和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主要负责下列工作: (一)制定山东省优质产品基地培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制(修)定山东省优质产品基地认定管理办法; (三)建立山东省优质产品基地认定专家库; (四)受理山东省优质产品基地申报和验收材料; (五)选择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事过相关评审工作的组织作为第三方机构,具体承担山东省优质产品基地评审工作; (六)成立山东省优质产品基地评审监督小组(以下简称“评审监督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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