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之学校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学校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篇一:学校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管理,进一步做好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工作,特制定以

下规定。

一、学生出勤信息通报

1、学校实行《晨检制度》,每天早读由班主任负责进行班级学生的

晨检工作,并及时上报。

2、上课期间学生出勤情况,由该班主任负责,在规定的日志或考勤

表中记载缺勤学生姓名,并在下课时向班主任通报或向上级汇报。

3、如发现有学生无故缺席,班主任应立即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了

解学生缺勤原因,再利用网上家长学校给家长发送信息等方式联系。如发生学生擅自出走的,班主任配合学生家长了解情况,并随时上

报情况。

4、如学生家长电话号码因变更暂时联系不上,可采取与其工作单位、家庭所在地居委会、派出所联系等方式,并做好相应记录,以备将

来用作相关依据。

5、如学生24小时无故不到校,各系应立即上报学生处和保卫处,

由学生处上报校长办公室发送信息报给教育局保卫处。

二、学生事故信息通报

1、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刑事事故等事件后,学校相关部门应及时处理和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2、学校应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学生,同时

以最快方式将伤者紧急送至附近医院救治,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

联系。

3、学校成立调查小组迅速收集有关事故信息,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注意做好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据的保存工作。

4、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中毒原因、主要症状等。传染病流行事件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首例发病时间、地点、感染人数、主要症状、卫生医疗机构的初步

诊断等。安全事故及师生非正常死亡事件报告主要包括:事故发生

时间、地点、

伤亡人数、事故原因、处理情况等。

5、报告的信息必须是真实记录,经确认可公开发表的信息,公布事实时间、数字必须准确;事故原因要根据学校所掌握的信息公布。

6、刑事事件由保卫处与当地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后,及时处理。如实向家长阐述事故经过,确系校方责任不相互推卸。

7、公布的受伤情况以医院诊断结果为准,伤残等级以司法鉴定部门为准。

【篇二: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为规范信息传递制度,保证传输渠道的畅通,对各类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控制,切实维护学校师生正常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推动学校的改革与发展,学校特制定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㈠实验室事故处理:

⑴火灾事故按火灾事故处理预案进行处理:报警、疏散等。⑵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立即送学校医务室,若情况严重则立即将伤者送医院或拨打120电话。

⑶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如实告知情况。

⑷保护现场。

⑸报告。一般事故3天内向区教育局、安全办公室作书面汇报;重大事故必须立即向区教育局办公室、安全办公室汇报,先口头、后书面。

⑹通知上海平安保险公司校方责任险理赔服务部。

⑺进行善后处理,接待学生家长,进行理赔或补偿协商。㈡体育活动事故处理:

⑴在场人员发现险情后要及时报告在场老师、保健老师和班主任,紧急或情况复杂时还应及时报告学校领导;有关教师应立即到达现场,了解伤者情况,判断伤情,先行急救;遇到重伤的或不能判断伤情的,应及时送医院检查、急救或打120救护电话。

⑵及时通知家长及其他监护人,以便作出救治决定,并作好安慰工作。

⑶保护现场、了解事故发生经过,调查事故原因,作好有关记录并保护现场,采集有关证据,以利于对事故处理做到事实清楚,责任明确。

⑷重大的伤害事故要及时上报区教育局办公室和安全办公室。

⑸事故发生在课上或因学校设施原因造成伤害的,根据《上海市中

小学生学校伤害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中小学校应承担责任的,必须在第一时间报上海平安保险公司校方责任险理赔服务部。

⑹前往医院探视,随时掌握伤者身体康复情况。

㈢学校校外集体活动事故处理:

⑴以最快的速度将受伤学生送就近的医院进行救治,并通知家长。

⑵一般事故三天内学校及活动承办机构书面报告区教育局综合教育科;重大事故及时将情况报告区教育局办公室和安全办公室。

⑶一旦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应立即报警,并配合导游

人员、学校教师,根据师生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则,进行抢救及处理,同时报有关领导。

⑷因驾驶员交通违章造成学生伤害,会同车队进行处理。

⑸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

⑹事故责任认定和善后处理。如果事故是由学校管理不当或学生自

身原因造成的,则参照《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

进行处理,若中小学校因学校管理不当造成伤害的,则在第一时间

通知上海平安保险公司校方责任险理赔服务部,如果事故发生在车

辆行驶过程中,则按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如果事故是由

活动场所的设施所造成的,则由学校与活动承办机构、活动场所进

行交涉,达成合理的处理意见。

㈣学校校车交通事故处理:

⑴车辆碰撞等交通事故:发生人员伤亡、车辆严重损伤应立即报警,若无伤者、能自行协商解决者可自行协商解决。

⑵立即处置乘车人员,如有伤者,应及时送就近医院救治。⑶有秩

序地指挥学生换乘其它车辆,特别注意换车过程中的学生安全保护。

⑷报区教育局办公室、安全办公室。一般事故3天内作书面报告,

重大事故立即口头报,事后作书面汇报。

⑸通知受伤学生家长。

⑹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参与事故的调解。㈤校

园暴力事件的应急预案:

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发现情况的任何师生应立即以最快的速度向

学校领导报告,并尽可能做好应急处理。学校在接到情况汇报后立

即成立领导小组,一般由校长担任指挥。特殊情况下保

卫处或其他部门负责同志可以临时担任指挥。领导小组成员一般由

校长、书记和在校的所有中层干部组成。

㈥师生食物中毒事故处理:

⑴一旦发生事故,必须在2小时以内向区教育局、区卫生监督所报告。

⑵学校主要领导应召集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研究情况,并

根据情况,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分工。

⑶学校保健教师要做好食物中毒事件的专项登记工作,包括:班级、人数、姓名、发病日期、主要症状、处理情况等,并积极协助区卫

生监督所、区疾控中心等部门做好调查工作,在区卫生监督所等部

门的指导下做好相关工作。

⑷积极做好中毒学生的就医陪护工作,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如实向

学生家长阐述事故经过,并认真做好学生家长的工作,争取家长的

配合、谅解。

⑸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认真做好理赔工作。

【篇三:学校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学校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1、学校、班级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应张贴

在学校醒目位置,并于每学期开学教育时告知学生极其监护人。

2、加强接送学生管理,由学校保安和生活老师负责学生的接送登记,没有班主任老师的签字学生不得离开学校。

3、课间、午间活动有组织,不追逐打闹,不做危险性游戏。

4、不攀爬楼梯扶手,上下楼梯靠右行,不奔跑。

5、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在公路上骑车追逐,严禁

在校内骑车。

6、学生上课期间因特殊情况外出,必须履行申报批准制度,班主任

及相关老师必须保证学生安全。

7、不准从楼上向下抛掷物品,不准坐在走廊的护栏上,不准追逐

打闹。

8、注意饮食卫生,不买“三无”食品”(即无品牌、无厂家、无地址),不要到校外购买无证(工商营业执照)小贩的食物。

9、同学之间的矛盾要立足于依靠教师、学校来解决,严禁打架,严

禁勾引外来人员到校滋事。

10、按时来校、回家、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留宿。不在上学或

放学路上玩耍、追逐、逗留。

11、学校和班级分别建立学校与监护人、班主任与监护人的联系渠道,以保障学生安全信息的畅通。

12、学生没到校上学,应及时向学生家长打电话询问情况。电话没

打通要反复多次,并通知邻居和学生的亲戚直至联系上或者家访。

13.学生出现不正常的异常表现,应仔细、耐心询问原因,采取有

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及时告知监护人,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心理沟通。

14、建立学生健康与安全信息库。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疫病或者其

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不良习行的学生,要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归类入库管理,并依法

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15、学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学校除及时启动预案组织施救外,

必须在24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

16、在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评中,对校园内重大刑事案件和安全事

故实施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者

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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