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分包管理

工程项目分包管理
工程项目分包管理

工程项目分包管理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为XXXXXX。

1.2 分公司以公司名义,与公司以外法人签订的工程分包合同,执行本程序。

2 编制依据和引用文件

2.1 《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合同管理规章制度》

3 职责和权限

3.1 经营财务科作为工程分包合同的归口管理单位,其职责是:

3.1.1 负责起草分包合同。

3.1.2 负责对合同签订、履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3.1.3按公司要求上报合同报表并建立合同台帐

3.2 分公司工程科对工程分包合同的职责是:

工程科负责工程分包方案策划的办理。

4 管理要求

4.1 工程分包合同审批签约原则

4.1.1 在承包合同签订完成后,才能进行分包合同的审查审批及签订。4.1.2 工程分包招标结束后,进行分包合同的审查审批.

4.1.3 工程分包合同按上级要求在集团合同系统线上完成审查审批流程。

4.2 工程分包合同审批签约程序

经营财务科起草工程分包合同,合同文本执行公司合同范本,组织本单位有关科室对合同文件进行审核,审核后分级进行审查、审批。

合同金额XX万元及以下的,经工程造价管理中心合同管理、工程管理部、经营管理部、财务部、企管法规部法律审查后,由工程造价管理中心

负责人审批。合同金额XX万元以上,完成上述审查程序后,报公司合同分管领导审批。

4.2.1 合同上线审批前,需要准备好相关资料。

(1)不招标工程:分包方案策划审批表、分包议标情况说明,会议签到表、承包合同扫描件、相对方(承包商)资质扫描件、报价单。

(2)招标工程:分包方案策划审批表、招标结果报审表、承包合同扫描件、相对方(承包商)资质扫描件。

(3)分包方案策划审批表作为签约依据。

4.2.2 合同承办人登录合同系统,在合同系统中进行立项,按要求填报信息表、上传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完成后送审即可。

分包合同的总金额不能超过分包方案策划审批表的分包总额。

4.2.3 分包合同的签订

打印完成的合同,需经双方签字(并在合同右下角小签)及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生效。合同签署人必须是双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授权代表。合同盖章时所需附件包括合同签约审查审批表、分包方案策划审批表、分包议价情况说明(或经批准的招标结果报审表)。

选商过程中的报价单由分公司自行保存。

4.2.4 对专业承包商的工程、技术、质量、HSE等考核,公司各主管部室提出重要考核事项指标供分公司使用。

4.3 启动协议审批签约程序

对于承包合同未签订,业主或总包方要求开工的项目,要签

订启动协议,待与业主或总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后,再签订正式合同。启动协议审查审批流程及所需的相关资料同工程分包合同审批签约程序。在启动协议里需约定正式合同签订后启动协议自动废止条款。

4.4 合同变更及签订程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合同变更,双方应当订立书面协议。

分公司出具合同变更的会议纪要及会议签到表作为签约依据。合同变更的审查审批同工程分包合同审批签约程序。

5支持文件

XXXX

6 记录表式清单

6.1 分包议标情况说明

6.2会议签到表

6.1 分包议标情况说明

合同名称

分包议标情况说明

一、会议人员:

分公司人员:

二、参加报价的单位:

三、分包工程议标情况:

年月日,机电工程分公司就的分包,进行了议标工作。在工期、人员设备配备、施工保证措施、价格和结算等方面进行了充分协商。

最终选定承包商:承担该项工程的施工。

确定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工程地点:

二、工程内容:

三、工期要求:

四、承包方式:

五、工程质量:

六、合同价款:

七、工程结算:

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

XXXXXX公司

年月日

会议签到表

会议签到表

主管部门保存保存期3年

《专业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专业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管内各单位: 现将中铁*局集团第*工程有限公司《专业工程分包管理制度》发给你们,望各单位认真执行,严格进行专业工程分包的各项管理。原中铁*局一程[2009]第76号《专业工程分包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附:专业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二o—年六月十日 专业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专业工程分包管理,确保工程项目在安全、质量、进度等方面符合规定要求,需要对专业工程分包进行全过程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铁*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管内各单位的专业工程 分包管理。 第三条引用标准及文件 一、GB/T19001-2008/IS09001 : 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二、GB/T24001-2004/IS0 14001 : 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 用指南》。 三、GB/T50430-200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 四、中铁*局程]2009 : 112号《中铁*局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五、ZJYGS/SC01 -2011 《质量手册》。 六、ZJYGS/SC02-2009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手册》。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工程管理部负责专业分包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检查。负责审核准入手续和年审资料的上报。负责组织专业分包合同评审,负责合同 页脚内容

签订与管理。负责组织合格供方的评价认定,负责供方机械设备履约、状 态认可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分包方进行现场考察,负责在公司内发布及上报集团公司合格专业工程供方名录,负责审定分包方编制的施工方案,组织分包工程竣工的检查验收。 第五条成本预算部负责编制分包工程标底,审核确认分包报价。参与合格供方的评价认定,参与分包合同评审。 第六条法律事务部负责专业工程分包合理性的法律确认,对专业分包提供法律咨询与服务,参与合格供方的评价认定工作,参与分包合同评 审,负责对合同条款合法性的审查确认,负责对评审后的合同加盖公司合 同专用章。 第七条安全质量部负责供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参与合格供方的评价认定,参与分包合同评审,参与分包合同关于安全质量条款、罚责的审查、负责专业工程分包的施工安全、质量的监督检查,对危及施工安全或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有权下达停工令。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负责供方业绩资料中施工人员专业资格能力、人 员种类数量的审查确认,参与合格供方的评价认定,参与分包合同评审,负责人员履约及作业人员施工能力的监督检查,负责分包工程报价中人工费的审查确认,负责供方施工人员培训教育的检查指导。 第*条物资设备管理中心参与合格供方的评价认定,参与分包合同评 审,参与分包合同中关于物资供应条款的审查,负责专业工程分包供方物资采购使用的监督检查、负责甲方供料的保障供应。 第十条财务部负责税务登记证和代码证的审查,参与合格供方的评 价认定,参与分包合同评审,参与分包合同关于支付结算条款的审查,参与供方企业财务状况的调查,负责专业工程分包工程款支付结算的监督检查。

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监管,部组织制定了《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章)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保障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路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新建、改(扩)建的国省道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第四条鼓励公路工程施工进行专业化分包,但必须依法进行。禁止承包人以劳务合作的名义进行施工分包。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的规章制度,对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的监督与管理工作;制定本行政区域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的实施细则、分包专项类别以及相应的资格条件、统一的分包合同格式和劳务合作合同格式等。 第七条发包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和合同约定加强对施工分包活动的管理,建立健全分包管理制度,负责对分包的合同签订与履行、质量与安全管理、计量支付等活动监督检查,并建立台账,及时制止承包人的违法分包行为。 第八条除承包人设定的项目管理机构外,分包人也应当分别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对所承包或者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动实施管理。 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与承包或者分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计量、质量、安全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 第三章分包的条件 第九条承包人可以将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项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不得分包的专项工程,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分包人不得将承接的分包工程再进行分包。 第十条分包人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一)具有经工商登记的法人资格; (二)具有与分包工程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三)具有从事类似工程经验的管理与技术人员; (四)具有(自有或租赁)分包工程所需的施工设备。 第十一条承包人对拟分包的专项工程及规模,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未列入投标文件的专项工程,承包人不得分包。但因工程变更增加了有特殊性技术要求、

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制度 1、工程部对土建、机电设备安装分包方的项目实 施过程质量控制。 2、工程部要对施工分包方的施工组织方案进行 严格的审查,保证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3、在施工过程中,当分包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 织方案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经现场经 理和专业工程师审查签认。 4、当分包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 设备时,现场经理和专业工程师应要求分包单 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 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5、专业工程师应对分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 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 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 6、现场经理应安排专业人员对隐蔽工程的隐蔽

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 位进行跟踪检查。对未经专业人员和监理人员 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现场经理应拒绝签 认,并严禁分包单位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7、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现场经理和专 业工程师及时下达项目管理联系单,要求监理 单位监督分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8、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现场 经理应责令分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 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并要 求项目监理机构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 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9、现场经理负责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质量事 故的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 录整理归档。 10、项目经理对整个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负全责。 施工阶段如有延迟误工的情况,现场经理要及

时查找原因并制定补救方案,上报项目经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是项目经理和现场经理的例行工作。现场经理务必与分包方和监理方密切配合,杜绝一切安全事故和隐患。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考试复习题

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考试复习题 一、单选题25题 1.施工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商(指与项目法人或工程总承包商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具有总承包资质等级或专业承包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发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完成的活动。答案:D A.安装工程 B.物质供应 C.起重机械 D.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 2.施工承包商必须自行完成主体工程的施工,除可依法对()进行劳务分包外,不得对主体工程进行其它形式的施工分包。答案:B A.专业工程 B.劳务作业 C.非主体专业工程 D.物质供应 3.()负责年度合格分包商资质、业绩的审查和资信评价,按时上报合格分包商名录,并进行动态调整,配合省(市)级公司审查年度合格分包商名录。答案:C A.地(市)供电公司基建部 B.项目管理中心 C.施工企业 D.监理公司 4. 施工企业建立(),督促或组织分包商按规定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入场教育。答案:A A.施工分包队伍台帐 B.分包教育培训制度 C.工程分包管理信息 D.分包商年度资信评价制度

5.合格分包商近三年内所承包的工程未发生四级及以上安全事故和质量事件,近一年内未发生()安全事故和质量事件。答案:B A.四级及以上 B.五级及以上 C.六级及以上 D.七级及以上 6.按规定允许进行专业分包的非主体工程,专业分包商应具有国家住建部及所属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委派的项目经理(负责人)具有相应资格和同类工程的施工业绩。其中:送电线路基础工程的专业分包商具有地基与基础专业承包()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答案:C A. 一级及以上 B. 二级及以上 C. 三级及以上 7.参与土建(线路基础)工程的劳务分包商应具有相应的()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质。答案:D A.国家安监总局及所属部门 B.国家经信委及所属部门 C.国家发改委及所属部门 D.国家住建部及所属部门 8.从事()的分包商须同时取得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答案:A A.输变电工程安装作业 B.消防工程 C.一般土建工程 D.房屋建筑工程 9. 公司系统所属施工企业对潜在分包商进行资格审查

专业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專業分包工程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公司專業分包工程管理工作,規避和轉移合同風險,加強廉政建設,維護公司根本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の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司新建專案和在建專案均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為組長,分管生產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為副組長;由經營部、工程部、總工辦、督查辦參加の專業分包工程管理領導小組,負責主持專業分包工程管理工作,工程部為常設部門,負責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條專業分包工程管理の目の是公司充分利用專業施工單位の技術及施工能力,便於控制消耗,降低工程成本,同時滿足公司開發建設需要。 第五條專業分包工程管理の原則是:依法分包、擇優錄用、廉潔自律、規範管理。 第六條專業分包是指需要有相應專業資質才能施工の包工包料の分包工程,該部分工程需要專業設計配合。

第二章過程控制 第七條專業分包單位與總包單位の配合 1、總承包單位做為總包單位應參與協調管理專業分包單位,工程部對總承包單位の協調管理行為進行有效監督。 2、專業分包單位進場前應就生產、臨時設施、用水、用電、材料管理、進度與品質管理、交叉作業(含場地土方、施工垃圾處理)、成品保護、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治安管理等方面與總承包單位進行協商。其中專業分包單位の用水、用電必須安表計量,有償使用。 3、專業分包單位應接受總承包單位の管理,應按要求參加總承包單位組織の有關生產、安全、進度、品質等方面管理の會議。總承包單位對施工場區範圍內の專業分包工程の安全、進度、品質、文明施工負有管理職責。 4、總承包單位與專業分包單位發生糾紛,由工程部負責協調處理,但工程部不可代替總承包單位對專業分包單位の管理,防止工程出現品質安全問題或工期延誤。 5、總承包單位不協調或者無能力協調專業分包單位,工程部應採取有效措施,協助總承包單位予以解決。 第八條安全管理 1、專業分包單位應遵守國家管理部門安全生產の有關規定,以及總承包單位現場安全管理の規定,對承包範圍內の施工安全負責,接受總承包單位の安全管理和檢查監督。 2、工程部必須嚴格審查專業分包單位資質,重點審查:其營業

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办法

项目分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部工程分包行为,全面加强工程分包管理,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和施工安全,维护企业经济利益,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集团公司《工程分包管理暂行规定》和我局《在建工程施工管理办法》,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我部进行在建工程的分包和劳务用工等有关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的所有部门和人员,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工程分包的分类: (一)工程项目分包:是指在我部履约的在建工程中,我部(定义如本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所述),将工程承包合同中部分工程项目切分出来,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分包商,由分包商完成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任务,但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 (二)工程项目工序分包:是指利用分包商专业技术和专业施工优势,或作为我部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施工能力的补充,我部将工程承包合同项目中的部分工序的施工任务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分包商完成,但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和工序间的衔接。 (三)工程项目施工作业分包:是指利用分包商的施工设备和劳务优势,我部将工程承包合同项目施工中某些机械作业任务或劳务作业任务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分包商,由分包商组织施工设备或劳务进行现场作业,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和现场施工组织。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所称劳务用工,是指我部各施工单位直接招用社会劳动者参加工程施工,进行劳务作业或从事管理、服务等工作。 第五条工程分包行为应当合法。 工程分包应当符合《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劳务用工应当符合《劳动法》、《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工程分包行为应当守约。 工程分包应当符合工程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合同规定不允许分包的项目,不得分包;合同规定须经监理单位事先审查及与业主协商并取得同意才能分包的项目,在取得同意前不得分包。对工程分包的工期和进度要求、技术和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工程承包合同相应的要求和标准。 第七条工程分包的行为应当严格接受工程局的经营调控。 工程分包应在充分利用局内资源、有利于工程实施和提高全局综合效益的前提下,有控制地进行。对此,工程局实行工程分包许可与否的立项审批和工程分包统计报告制度。 第八条工程分包必须通过市场竞争方式,公开、公平和公正地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合格分包商中择优选定分包商。对此,工程局实行分包商资质评审和选定分包商的审批制度。 第九条工程分包必须订立有效的规范的书面形式的工程分包合同。对此,工程局实行工程分包合同评审、批准和备案制度。 第十条必须对工程分包的工程质量、进度和施工安全进行严格的控制。对此在发包方和分包商均应严格履行工程分包合同的基础上,发包方应对分包商的工程施工实行监督式、介入式和指导式的管理,不得“以包代管”。 第十一条项目部各领导人员及有关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工程分包的岗位规范和个人行为准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工程局的有关规定,不得在工程分包活动中搞暗箱操作和人

加强分包队伍管理 完善分包管理制度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加强分包队伍管理完善分包管理制度(非QC)

2011年是煤化工项目管理部茁壮成长的一年,随着市场的不断扩大,自有员工人数已经无法满足施工的需要,客观上要求引进分包队伍,为加强对分包队伍的管理,完善分包管理制度,煤化工成立了分包管理研究小组,小组共有成员10名,组长由项目管理部经理担任,小组成员平均年龄28岁。 一、完善分包管理体制是企业不断完善自我,提高市场竞争力的一种表现形式。 加强工程分包管理有利于大型施工企业走向高端,中小型施工企业步入专业化。为增强核心竞争力,大型施工企业要实现由劳动密集型向管理密集型转换,由低端向高端发展,从施工总承包向工程总承包迈进,必将抛弃低端生产资源,专注于项目管理。对专业分包队伍或劳务队伍来说,提高管理能力,培养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使用机械设备,提高专业化施工能力是必由之路。劳务队将发生分化,其中优秀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将逐步稳定下来,成为固定的职业人员;劳务队将由自身技术管理能力的差异,分化为各具特色的专业承包企业,既走劳务承包,又走专业工程承包的道路。专业施工能力是专业分包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加强工程分包管理有利于施工企业提高效率和应变能力。建筑施工项目管理内容繁杂、工程规模大、建设周期长,项目实施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多,施工环境复杂多变。为适应变化,总承包商会授予项目更多的处理变化的权力,更多地依赖外部资源,为提高效率而更加重视对分包工程的管理。专业的项目管理,最终使项目变得更有效率。专业工程分包队伍和劳务队通过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加强自身竞争力,可以在市场中获取更多的业务机会,其人力、设备资源能够得到更多的利用。 二、工程分包管理体系的完善 1、确保分包队伍的合法性 项目前期,安全管理人员要把好分包队伍引进关,强化事前控制,保证分包队伍的“合法性”。一是审查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使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二是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不得超资质分包工程。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三是不使用资质挂靠的分包队伍,杜绝转包、重复分包现象的发生。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四是审查分包单位的工伤社会保险交纳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人员缴纳保险费。各类企业应当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当分包单位已经缴纳工伤保险费用,总承包单位要为分包单位人员缴纳

专业分包工程管理办法

专业分包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本办法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维护双方利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二、工程分包管理包括二个层次:公司、项目部和具有专业资质的分包单位。 三、本办法为规范项目部专业分包工程合同管理,以科学合理的专业分包工程管理方式,建立一个良性循环的专业分包工程管理办法,从而保证履行工程总合同。 四、公司负责专业分包工程的审批,项目部负责专业分包合同的履行。 五、凡是公司内部分包的项目全部纳入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二章专业分包工程管理机构设置 一、公司销售部负责专业分包工程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项目部具体实施。 二、由销售部具体办理专业分包方资质、业绩等审核、专业分包合同审核备案、专业分包单价的发布和合格专业分包供方名单发布等相关专业分包管理工作。并参与专业分包的招标(议标)及与分包方的谈判、协商等相应的工作职责。 第三章工程分包原则 一、拟定专业分包队伍后,销售部拟稿分包合同,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见《专业分包合同审批意见表》),再签订专业分包工程合同。 二、与专业分包方商谈专业分包单价时,单价中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机械费,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 三、专业分包合同必须签字并盖公司公章方可有效。 四、如不执行上述程序,公司财务部不予支付专业分包工程款,并根据违规合同金额的0.5%给予经济处罚和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四章工程分包程序及条件 一、专业分包工程工作流程:申请分包→组织招标或议标→公司批准→签订分包合同→备案。 二、分包单位选择的条件:首先从公司编制的合格分包方名册中选取,也可从具备相应施工资质(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应工作业绩等)并具有

浅谈工程项目分包管理

浅谈工程项目分包管理 发表时间:2017-12-07T10:08:08.583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第18期作者:戴小清[导读] 对于整体工程而言,总包单位也分包单位均是施工方,做好工程项目的分包管理工作,是所有参建单位的共同责任。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通信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廊坊 065000 摘要:工程施工中,为了保证工程的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往往将一些非主体工程、非本专业的工程,分包给一些专业化的公司进行施工管理。如何做好分包工程的管理,将成为整体工程管理的控制重点。通过合理设置的管理人权限、合理的选商,加强对分包管理的过程控制,可有效的降低施工成本,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和进度。 关键词:权限、选商、过程控制 前言:以往的分包管理中,因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或在管理过程中,管理人权限设置不合理、缺少现场的监督,导致分包管理不到位,甚至出现以包代管的情况。近年来,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入,如何提高分包管理水平,降低分包管理成本,已经成为企业管理的关键控点。如何做好分包管理呢?应从管理人权限的设置、选商、合同签订、合同交底、跟踪管理、结算管理、分包商评价等环节进行把控。确保各环节紧密相连、平稳受控。 1 权限设置分包管理从招投标的选商至施工管理的跟踪、过程控制,均离不开发包单位派出的管理人员对现场进行监督、管理,因现场管理人员对分包商的施工能力、信誉度较为了解,故应在招投标阶段,加大现场管理人员的评分权重,确保信誉好的分包商中标,取得工程。同时,现场管理人员应根据分包商的表现,有管理和控制的权利,发现问题,及时的采取各项管理措施,如组织措施、经济措施、技术措施、管理措施等,确保工程分包管理的稳步推进。权限的设置应结合工程的特点,做到及时、有效对接。确保管理人的责、权利对等,并与个人的利益挂钩,责任界面清晰,管理人能有效的行使监督管理权。 2 合理选商选择一个合格的分包商,是顺利完成项目的基础。分包商的选择应从资质、技术力量、施工经验、自身优势、承诺条款等综合考虑。分包商自投标阶段至工程竣工结算,各个环节均有相应的把控,出现问题可以及时的进行纠偏,是加强分包管理,确保整体工程稳步推进的基础。 分包商的合作应是长期的、互利共赢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共享的共同体,可通过资格预审、资格后审,评价记录等方式进行选择,做到依据充分、合理。确保合格分包商进入到施工现场,避免不合格的分包商承揽工程,埋下施工隐患。分包商的评价:工程竣工后,由施工现场负责人对分包商的施工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评价,此结果可作为对分包商的考核依据和分包商日后投标评价的重要依据。形成良好的闭环回路,表现好的优秀分包商可以获取更多的工程,避免挂靠单位、关系单位的进入,以减少选商不当给企业造成的风险。 3 过程控制项目实施过程中,从合同签订阶段至竣工结算,因各个环节均应是紧密相连的,如果某个环节出现问题,都有可能影响到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成本,故加强过程控制,是项目成败的关键。项目实施过程中主要控制点,三控三管、一协调。(1)合同管理:合同签订时,应严格按照合同签订审核的流程进行,对重要条款进行把控。如,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工程款支付、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分包合同中应避免签订费率合同,费率合同的风险比较大,同时,也压缩了公司的利润空间,对施工中的管理与结算带来较多的风险。合同签订后应注重合同的交底工作,分清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并签订承诺书,以便于发现问题后,及时的确定责任,确定索赔事项,为以后的结算工作,打下良好基础。通过合同交底已明确双方的责任,按照合同条款及分包商的承诺约定,明确三管、三控、一协调的内容,对号入座,逐项跟踪,及时纠偏。(2)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是施工管理的头等大事,关系到参建人员的生命安全。如何做好安全管理,总包单位在做好整体安全规划和目标制定的基础上,同时还应明确分包单位的责任,并对分包单位上报的安全管理方案进行审批,做到分包单位与总包单位一致,分包单位对自己的安全责任进行承诺后,由总包单位监督执行,发现隐患后及时消除,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平稳运行。(3)资料管理:顺利交付竣工资料,是工程竣工结算的基础。如何做好竣工资料的编制工作?是总包单位与分包管理单位的共同任务。总包单位应根据业主合同及监理公司的相关要求,制定资料编制的相关措施,并下发给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应该遵照执行(4)质量控制: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如何保证施工的质量?应贯穿工程施工的全过程,从合同交底阶段至工程保证期内的维护保修。不同阶段有不同的管理重点,应根据不同阶段的重点安排施工管理任务。如,开工前的合同交底、施工前的施工准备、施工中的过程控制、竣工后的竣工验收、投产期的达产、达标,保修期的运行保修等环节。做好施工生产的全过程控制,是保证施工质量的最佳方法。(5)进度控制:保证合同工期,需要总包单位做好整体工程进度控制。(6)成本控制:企业发展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如何控制成本,让企业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关键。成本控制从何入手,首先从目标成本的编制与分解,建立成本控制中心,明确各自的目标和责任,将成本控制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挂钩,成本控制的好坏关系到个人的利益与企业的生存。施工企业的成本控制要素。人、机、料,从数量、单价、进场时间、作业周期、工序搭接、社会依托等环节考虑,怎样运作有利于成本的控制。(7)组织协调:组织协调主要分为外部协调和内部协调。外部协调主要指的是总包单位与业主、监理、政府机等关管理单位的协调。做好协调工作可以降低施工成本,便于施工进度的控制。 4 跟踪管理跟踪管理指的是发包管理单位按照已收集的各项管理资料,对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进度款支付,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偏,尽量做到事前、事中控制,及时的解决问题,有利于对分包工程的整体管理。 5 结算管理

工程分包管理及措施

工程分包管理及措施

分包管理概述 一、工程施工分包相关的概念 1、工程施工分包。工程施工分包是指集团股份公司/公司承包工程后,将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及能力的企业承担,或者将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及能力的其他企业或合法组织完成的活动。工程施工分包包括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 2、工程分包。工程分包,又称专业工程分包,是指集团股份公司/公司将工程承包合同项目中的部分施工任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及能力的其他建筑业企业完成的活动,工程分包需经过业主方批准。 3、劳务分包。劳务分包,又称劳务作业分包,是指集团股份公司/公司承包工程后,将项目施工中某些劳务作业任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及能力的其他建筑业企业或合法组织完成的活动。 4、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工程施工分包管理是指对工程施工分包的策划、计划、分包方选择、分包合同的签订、履行、终止及纠纷处理等进行全过程组织、协调、监督、控制的活动。 二、相关法律规定 1、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在法律上工程分包与劳务分包是有差别的,工 程分包合同的标的物是工作成果,属于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非专业分包与专业分包统称为工程分包;而劳务分包合同的标的物是提供劳务服务,属于提供劳务的合同。二者主要存在如下差异:1、主体资质要求不同。工程分包主体要求的资质是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专业施工承包资质;劳务作业分包主体要求的资质是劳务作业的资质。2、分包的限制条件不同。工程分包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并且分包人不可再分包;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务分包必须要经发包人(或者

总包人)同意。3、有偿对价支付对象不同。工程分包合同中,发包方对价支付给分包人的是工程款(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台班费、管理费、利润以及相关税费组成);而劳务分包合同中,发包人对价支付给分包人的是劳务报酬(由人工费、简易机械设备费、管理费、利润以及相关税费组成)。 2、违法分包与非法转包:根据分包是否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可将分包分为合法分包和违法分包。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分包是合法分包,反之则是违法分包。违法分包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形:1、总承包人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发包方的同意,承包人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发包给其他单位的;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非法转包是指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从合同履行过程来看,如果出现工程技术、质量问题,非法转包人仍需承担相关的经济法律责任。转包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两种情况:承包人将全部工程转包;承包人将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 合法分包与非法转包的本质区别是:合法分包的发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并未脱离合同当事人的地位,其仍在正确地履行约定和法定的总包管理义务;而非法转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已实际脱离了当事人地位,其不再正确地

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施工分包管理工作指导意见

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施工分包管理工作指导 意见(2015年修订) 为进一步落实施工分包管理责任,强化分包管理制度的执行,提升施工分包管理能力,确保施工分包依法合规,防止发生施工分包安全事故,提出以下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施工分包管理的指导意见。 一、全面落实施工分包管理责任 (一)落实施工企业的分包管理主体责任。施工企业作为电网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的责任主体,对分包商资质审查、现场准入、动态考核管理、教育培训、资信评价等方面负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提高认识,把分包管理作为重点工作之一,提升企业分包管理能力,健全公司内部分包管理体系,明确企业领导、各职能部门、施工项目部的分包管理职责,落实分包队伍选择与培养、分包计划与合同、分包队伍教育培训、分包作业现场管理、分包评价与考核等各环节的管理责任,强化责任追究,确保施工分包依法合规,确保分包安全受控。(原保留,但强调主体责任) (二)落实施工企业上级主管单位的分包管理责任。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地(市)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地(市)公司)要全面落实对所属施工企业分包管理责任,监督所属施工企业落实分包工作要求,保障其自主、择优选择分包队伍,加强对所属施工企业上报分包商资格的复审把关,动态掌控工程分包信息,有效控制

分包安全风险。建设、财务、审计、监察、安质等相关部门应及时组织对所属施工企业在建工程的分包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价,督促整改分包管理存在的问题,严肃追究违规分包管理责任。(原条文) (三)落实项目法人建设管理各环节的分包管理责任。项目法人在施工队伍选择、施工合同管理等工作中,要认真落实国家法规、公司制度中对施工分包管理的要求,加强对施工承包商分包管理能力的评估。建设管理单位、业主项目部要加强对施工、监理单位施工分包管理工作的检查监督,严格按规定审批项目分包计划与申请,认真核查进场分包队伍及人员资质资格,掌握项目分包动态信息,及时查处纠正施工、监理单位分包管理问题。(原条文) (四)落实监理单位对施工分包的监理责任。认真开展施工分包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把好施工分包计划申请、分包商资质、分包合同、安全协议的审查及入场验证关,防范杜绝不合格分包商进入现场。强化分包安全监理工作,配备足额合格的监理人员,把分包作业安全技术文件的审查、高风险分包作业的安全旁站、分包作业安全检查等工作落到实处。(原条文) 二、重点加强施工企业的分包管理(将原条文和骨干分包队伍培育与管理合并,取消骨干分包商提法) (五)保障施工现场分包管理力量投入。工程项目招标时,应提出施工现场分包管理人员的要求,投标和签订合同时,应写明和分包工作内容、安全风险匹配的分包管理人员

专业工程分包管理办法

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文件 六公司工字[2013]293号 专业工程分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专业工程分包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保护国家、企业、专业分包商合法权益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业工程分包,是指公司根据总承包合同的约定经建设单位允许,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的行为。 第三条专业工程分包应当符合工程总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对专业工程分包的工期和形象进度要求、技术和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工程主承包合同相应的要求和标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公司及分子公司所属项目专业工程分包管理工作。 第二章分包商信誉档案的建立

第五条工程科技部通过收集各责任主体单位对分包人的资质年审、合同履约、年度业绩、遵纪守法等进行考核,建立公司《合格工程分包方台账》。 第六条各项目应首先从《合格工程分包方台账》中选用分包人,对于新引进专业分包商,必须进行相应审查。评审小组由经营部、工程科技部相关人员(必要时可邀请其它相关部门)组成,具体审查重点: (一)审查分包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等证件,确定分包方可分包工程的类别; (二)审查分包方的人员素质、机械设备、资产负债状况。通过这些审查,了解分包企业的施工实力,判断分包方是否具有履约能力; (三)调查分包方以前的业绩,了解分包方以前施工的工程类别、工程质量、履约信誉等情况。以判断分包方是否可以在本企业分包工程,以及能够分包哪些工程。 第七条项目经理部按照《分包工程管理控制程序》中的相关规定,在分包合同评审时对备选分包商进行《分包商综合评价记录表》,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每月或合同约定节点对分包商进行《分承包商施工过程跟踪评定表》,并按要求上交责任主体单位存档,责任主体单位汇总后建立《合格工程分包方台账》并上报公司工程部。

建筑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管理办法

分包供应商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企业生产需要,进一步完善分包供应商管理 机制,适应各种市场环境,推进“工序分离、工费承包、限额用料” 的项目管理机制,满足分公司施工生产、工程环境和职业安 全健康管理的要求,根据国家《建筑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局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的,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分包供应商的使用 , 遵循“工序分离、工费承包、限额 发料、设备租赁、阶段结算、工资代发、依法用工、长期合作、 严管善待、共同发展”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用。严 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包括法规制度, 严禁违法转包,严禁非法分包。在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 , 必须签订有关附件 : “安全生产协议书”、“治安、消防管理协议”、“质量保证书”等。分包合同 应明确总包与分包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 分包单位应对总包单位 负责 , 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及质量等方面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分公司管理职责 分公司负责分包供应商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分包供应商管 理政策制定、合同审查、分包供应商的准入与审核、项目分包供 应商使用情况、分包供应商履行合同情况、收集整理全分公司分 包供应商信息、负责分包供应商最终评审、定期发布合格分包供 应商及劣迹分包供应商名单、指导、监督项目分包供应商录用及 日常管理工作,协助解决项目劳务纠纷。 第四条项目部负责对分包供应商进行日常管理,由项目经理 牵头,项目计划、财务、物资设备、工程、安质部门配合,负责 劳务队伍的选择录用、合同谈判、注册及年审资料的收集、审核、上报、技术指导、材料保障、质量检查、验工计价、进度付款和 竣工结算等工作。各业务部门要强化基础工作,分别建立有关台 帐,凡给分包供应商签证或提供资料,必须留有存根并妥善保存,

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分包管理办法

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分包管理办法依据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遴选文件以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规范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工程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分包,包括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其中:专业分包是指承包人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项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专业施工企业完成的活动;劳务分包是指承包人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劳务作业资质的企业完成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发包人,是指公司。本办法所称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署正式合同的施工企 业。 本办法所称分包人,是指从承包人处分包专项工程的专业施工企业。 本办法所称本单位人员,是指与本单位签订了合法的劳动合同,并为其办理了人事、工资及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 第二条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分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遵守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 ( 交公 路发〔 2 011 〕6 85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及 《关于修改<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的决定》(交通运输部2011 年 第 11 号令),鄂交法〔2005〕330 号文《关于印发<湖北省公路水运工程分包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湖北省交通厅、湖北省监察厅、湖北省建设厅联合发布的鄂交基〔2005〕377 号文《关于严禁交通建设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的通知》以及遴选文件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 分包原则 第三条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方, 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第三方。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方。经公司同意,承包人可将工程的其他部分或工作分包给第三方。 第四条 分包的工程量不得超过总工程量的 30。 第三章 专业分包 第五条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如有专业分包计划, 则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允许专业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非关键性工程或者

工程项目分包管理

工程项目分包管理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为XXXXXX。 1.2 分公司以公司名义,与公司以外法人签订的工程分包合同,执行本程序。 2 编制依据和引用文件 2.1 《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合同管理规章制度》 3 职责和权限 3.1 经营财务科作为工程分包合同的归口管理单位,其职责是: 3.1.1 负责起草分包合同。 3.1.2 负责对合同签订、履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3.1.3按公司要求上报合同报表并建立合同台帐 3.2 分公司工程科对工程分包合同的职责是: 工程科负责工程分包方案策划的办理。 4 管理要求 4.1 工程分包合同审批签约原则 4.1.1 在承包合同签订完成后,才能进行分包合同的审查审批及签订。4.1.2 工程分包招标结束后,进行分包合同的审查审批. 4.1.3 工程分包合同按上级要求在集团合同系统线上完成审查审批流程。 4.2 工程分包合同审批签约程序 经营财务科起草工程分包合同,合同文本执行公司合同范本,组织本单位有关科室对合同文件进行审核,审核后分级进行审查、审批。 合同金额XX万元及以下的,经工程造价管理中心合同管理、工程管理部、经营管理部、财务部、企管法规部法律审查后,由工程造价管理中心

负责人审批。合同金额XX万元以上,完成上述审查程序后,报公司合同分管领导审批。 4.2.1 合同上线审批前,需要准备好相关资料。 (1)不招标工程:分包方案策划审批表、分包议标情况说明,会议签到表、承包合同扫描件、相对方(承包商)资质扫描件、报价单。 (2)招标工程:分包方案策划审批表、招标结果报审表、承包合同扫描件、相对方(承包商)资质扫描件。 (3)分包方案策划审批表作为签约依据。 4.2.2 合同承办人登录合同系统,在合同系统中进行立项,按要求填报信息表、上传合同文本及相关资料,完成后送审即可。 分包合同的总金额不能超过分包方案策划审批表的分包总额。 4.2.3 分包合同的签订 打印完成的合同,需经双方签字(并在合同右下角小签)及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生效。合同签署人必须是双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授权代表。合同盖章时所需附件包括合同签约审查审批表、分包方案策划审批表、分包议价情况说明(或经批准的招标结果报审表)。 选商过程中的报价单由分公司自行保存。 4.2.4 对专业承包商的工程、技术、质量、HSE等考核,公司各主管部室提出重要考核事项指标供分公司使用。 4.3 启动协议审批签约程序 对于承包合同未签订,业主或总包方要求开工的项目,要签 订启动协议,待与业主或总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后,再签订正式合同。启动协议审查审批流程及所需的相关资料同工程分包合同审批签约程序。在启动协议里需约定正式合同签订后启动协议自动废止条款。

(完整版)工程分包及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分包及结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分包行为,加强公司对项目分包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司的经济利益,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分类 第一条根据交易对象的不同建筑工程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两类。 第二条根据分包工程工序间衔接管理者的不同,专业工程分包分为工程项目切块分包和工序分包两类。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三条成立工程项目分包招标工作小组,公司董事长(或常务副总经理)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担任评委,根据每次招标的具体情况,评标组长及评委人数不得少于3人且必须为单数。 第三章职责 第四条项目管理部对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全面负责,执行公司分包管理办法及监督项目对分包立项、分包合同后评价报告等制度的严格执行,不定期对工程项目分包情况进行审查,并向公司领导汇报分包管理情况,指导项目分包管理,审查分包合同并形成分包审查书面记录。评价项目分包商履约能力,经公司同意后报公司经营开发部纳入合格分包商业绩档案。 第五条经营开发部对工程项目分包招投标、分包商评审、分包合同评审、分包合同备案等,执行分包招标制度(根据要求编制好招标文件),起草分包合同,向公司上报相关分包资料,不定期对分包商履约情况统计分析并上报公司。合同终止后,对分包商履约能力及信誉等方面详细评价(如管理、技术、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索赔、结算等),评价报告报送公司。 第六条公司项目管理部设立专人对分包商安全资质、分包合同安全管理条

款、分包过程安全管理进行审查、监控,对不符合规定的提出整改要求。 第七条项目技术部门、质量部门对分包合同相关技术、质量要求条款进行审定会签,在分包合同履约过程中按照条款对分包项目技术、质量监控管理。 第四章分包招标 第八条项目投标阶段,最迟在合同签订之初,项目管理部应进行前期策划工作,工程分包规划是项目前期策划的重要内容。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自有人员、设备配置情况,确定分包队伍、机械设备的需用量,对工程分包进行规划。分包规划应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主合同合理进行,需要对分包范围、分包模式、分包时间、分包空间界面进行合理规划。分包规划在第一个分包项目申请立项前报批,报经营开发部审查后由常务副总经理批准。 第九条就各事项的审批,项目部应分别填写《工程分包立项审批表》、或《工程分包特别事项审批表》、《分包商资格评审记录表》,《工程分包合同审批表》及合同草案等,并附必要的文件资料。 第十条项目部在选择分包商时应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议标等市场竞争方式进行。原则上采用前两种方式。当采用议标方式时,须在分包立项报审时通过工程分包立项审查并获得批准的工程分包,其选择分包商的工作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包方确定选择方式; (二)发包方发出招标邀请或发布工程分包信息; (三)发包方选择参加竞标的合格分包商; (四)分包商竞标; (五)评审小组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者; (六)发包方定标; (七)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正式确定中标者。 特别说明。无论是招标还是议标,分包商数量均应在三家以上。 第十一条参加竞标的分包商,必须具备承担分包工程任务的能力、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和良好的信誉(称为合格分包商)。为此,发包方必须对有意参加竞标的分包商进行资格预审。只有获得合格分包商资格的,方可参加竞标。 证明分包商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必须具备以下证明文件:

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保障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路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新建、改(扩)建的国省道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第四条鼓励公路工程施工进行专业化分包,但必须依法进行。禁止承包人以劳务合作的名义进行施工分包。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的规章制度,对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的监督与管理工作;制定本行政区域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的实施细则、分包专项类别以及相应的资格条件、统一的分包合同格式和劳务合作合同格式等。 第七条发包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和合同约定加强对施工分包活动的管

理,建立健全分包管理制度,负责对分包的合同签订与履行、质量与安全管理、计量支付等活动监督检查,并建立台账,及时制止承包人的违法分包行为。

第八条除承包人设定的项目管理机构外,分包人也应当分别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对所承包或者分包工程的施工活动实施管理。 项目管理机构应当具有与承包或者分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计量、质量、安全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 第三章分包的条件 第九条承包人可以将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项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不得分包的专项工程,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分包人不得将承接的分包工程再进行分包。 第十条分包人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一)具有经工商登记的法人资格; (二)具有与分包工程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三)具有从事类似工程经验的管理与技术人员; (四)具有(自有或租赁)分包工程所需的施工设备。 第十一条承包人对拟分包的专项工程及规模,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未列入投标文件的专项工程,承包人不得分包。但因工程变更增加了有特殊性技术要求、特殊工艺或者涉及专利保护等的专项工程,且按规定无须再进行招标的,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可以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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