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青年创新创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湖南省青年创新创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湖南省青年创新创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湖南省青年创新创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湖南省青年创新创业扶持资金由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管理,专项用于扶持青年创新创业工作。湖南省青年创新创业扶持资金来源于省级就业扶持资金安排、社会捐赠、利息收入、其他收入等。为加强扶持资金的管理,保证扶持资金使用的科学、合理、公开、公正,切实提高扶持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湘政办明电〔2014〕89号)、《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通知>》(湘发[2015]7号)精神,制定本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湖南省青年创新创业扶持资金的使用分配将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青年开展创业的行业分布情况。

(二)青年在创业就业领域所需帮助的类型和特点。

(三)青年中各类典型性群体的群体需求。

(四)服务青年创新创业就业项目的投入产出效能评估。

第三条湖南省青年创新创业扶持资金的使用方向。扶持资金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在下列范围内使用:

(一)用于为青年创业提供项目资金扶持。

(二)用于为青年创业领域的各类培训项目和相关服务项目提供资金扶持。

(三)用于青年创业示范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为入驻青年创业实体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和场地租金减免的扶持。

(四)用于为青年创业领域的各类金融服务项目提供资金扶持。

(五)用于开展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等青年创新创业活动。

(六)用于为青年创业提供股权投资、融资担保等服务。

(七)用于专家评审及导师服务等各项开支。

第四条湖南省青年创新创业扶持资金扶持对象。

扶持资金主要用于为湖南省内和湖南省外派遣回湘的湘籍毕业五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活动提供扶持,包括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申请湖南省青年创新创业扶持资金的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品学兼优,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和自主创业能力;

(二)申请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导向,具有一定的技术先进性和开发价值,市场前景较好;

(三)依法登记并取得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具有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和固定的营业场所,担任所创办企业的法人代表;

(四)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成功申请湖南省青年创新创业扶持资金的创业项目不能重复享受该项政策。

第五条对城镇零就业家庭、低保户家庭、残疾人家庭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给予重点扶持。

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节能降耗、出口创汇和劳动密集型的创业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第六条扶持资金的支持方式

扶持资金采用无偿资助的支持方式进行。

第七条扶持资金的扶持标准

(一)对于青年自主创业项目,根据创业项目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科技含量、市场前景等择优扶持,确定扶持额度。项目需经市级团委、省直团工委、高校团委推荐报送,项目所在市州人力资源和社

会保障部门审查确认,报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终审后一次性拨付。

1.从事个体经营的青年,单个项目资金扶持额度不超过3万元。到基层担任大学生村官和选调生立足派驻地开展创业的,单个项目资金扶持不超过5万元。

2.青年或青年创业团队创办企业的,单个项目资金扶持额度一般不超过20万元。青年或青年创业团队自筹资金比例不得低于项目扶持金额的30%。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3.青年自主创业的科技项目获得国家和省有关部门资助资金的,按上级部门资助金额30%的比例给予配套扶持,一般不低于3万元,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获得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立项的项目或创新成果但未获得资金支持的,给予5至1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扶持。

4.青年创新创业“精准扶贫”项目资助将列入团省委扶贫攻坚总体方案,单个项目资金扶持额度一般不超过20万元。

(二)对于青年创新创业培训,可由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自行委托具有培训资质的机构组织实施,也可由市级团委、省直团工委、高校团委进行申报承办。培训所需经费根据实施情况,实行据实拨付。

1.中小微企业青年领军人才培训班。选拔和培训创业项目带头人,组织领军人才高端培训班和外出学习访问等活动。年度经费支出不超过50万元。

2.创新创业青年人才训练营。对初创型青年人才提供创业辅导、行业交流、创业资源对接等综合培训服务。年度经费支出不超过30万元。

3.创业动员培训营。对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在校大学生、正处于失业或半失业状态的潜在创业者提供职业生涯规划、创业精神、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建设等培训。年度经费支出不超过30万元。(三)对于青年创业示范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由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对园区或基地为入驻创业实体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和场地租金减免等事项进行验收确认。按入驻创业实体数量和孵化成功率等进行资助金额核定。单个园区或基地费用补助不超过20万元。年度经费支出不超过20万元。

第八条扶持资金的申请与拨付

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组建评审专家库,制定评审细则,受理审定青年创新创业领域项目申报。扶持资金实行按项目受理和审核的工作机制。项目申报与评审原则上于每年第三季度完成,资金拨付于每年第四季度完成。在同一年度内,同一资金申请人原则上只能申请一个资金扶持项目、一种支持方式。

(一)湖南省青年创新创业扶持资金的申请与拨付

湖南省青年创新创业扶持资金项目申请人须填写《湖南省青年创新创业扶持资金项目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提供创业项目计划书、申请扶持资金使用计划、申请人的投入资金有效证明、资本及其相关证明和其他所需材料。

大学生毕业离校后五年内在创业园(高新技术开发区或科技园等)内创业的,其扶持资金申请材料提交企业创办所在地园区管委会,经园区管委会初审签署意见后,由园区管委会提交所在市级团委或省直团工委、高校团委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在其他地方创办企业的,其扶持资金申请材料提交所在地街道或行业主管部门初审签署意见后,由本人提交所在市级团委或省直团工委、高校团委和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市级团委、省直团工委、高校团委负责项目初次筛选,审核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合规性,与项目申报人进行面谈,实地评估项目。

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选20-30名评审专家,严格执行评审细则,通过资料审核或面试评估、实地抽查等方式进行项目评审,确定扶持项目。其中:原则上80分以上项目不多于项目总数的25%,为重点支持项目;60分以下项目不少于项目总数的20%,为不支持项目。以上比例计算不包括精准扶贫地区的项目。评审出的项目须在共青团湖南省委或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官网上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与创业项目扶持资金申请人签订扶持资金使用协议书后,再将扶持资金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二)青年创业培训扶持资金的申请与拨付

申请组织青年创业培训扶持资金需提前申请立项,并报送培训服务计划和经费支出明细,由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审定后开展。培训结束后,由有资质培训机构、市级团委、省直团工委、高校团委上报申请审批文件、培训计划、学员名单、经费支出明细表、学员创业培训合格证明等凭证资料,经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验收合格后,将扶持资金拨付至相应银行账户。

(三)青年创业示范园及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扶持资金的申请与拨付。

凡经团省委、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认定的青年创业示范园及创业孵化基地申请扶持资金,由其创办者提交资金申请报告、园区(基地)相关资料、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团组织证明材料、吸纳创业实体和青年创业人数等申请材料,向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提出扶持资金申请。经审核后,由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将扶持资金拨付至相应银行账户。

第九条扶持资金的使用管理

扶持资金使用必须遵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规章制度,遵循“突出重点、讲究效益、科学规范、专款专用”的原则。扶持资金不得用于办公用房建设、职工宿舍建设、购置交通工具、发放人员津贴、补贴、“三公”经费、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支出。个人或企业(不含创业园和孵化基地)获得的资助资金,具体用途可由申请人(企业)确定,不受本条限制。

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负责确定扶持资金的年度支持方向及重点,负责受理扶持资金的申请、审批、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对扶持资金扶持对象进行跟踪、指导和管理。项目申报人(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市、县级团委要采取措施对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有效甄别,防止出现造假行为。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每年通过媒体、部门网站等向社会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及资助项目,并报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湖南省委备案,定期对资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绩效评价,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监督。

第十条扶持资金的监督管理

扶持资金扶持对象必须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专项扶持资金的使用,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截留、挪用专项扶持资金。在资金使用年度内,扶持资金扶持对象必须定期向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上报年度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财务报告、工作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管理和监督。扶持资金扶持对象违背协议使用扶持资金,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有权强制收回扶持资金,并取消申请人和推报单位的扶持资金申报资格。

因客观原因,创业项目承担人和单位对创业项目的计划目标进度和经费使用进行调整及撤销的,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审查同意后执行。

因运行不良或破产的创业项目,需履行清算核销手续,报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批准。

创业项目验收由项目承担人、承担企业在合同到期后,向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报送有关项目验收的必要材料,由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组织验收审查。

对违规使用扶持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视其情节轻重,按照《财政违法处罚处分条例》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共青团湖南省委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17年8月1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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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创业示范园区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创业示范园区奖补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园区内企业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根据xxxx有关创业示范园区奖补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及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奖补资金是xxxx专项资金。第三条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园区内初创企业和成长成熟期创业实体在经营场地费用、水电暖补贴等项目方面给予创业资助或补贴等扶持。 第四条遵循扶优扶强、事后补助、奖补结合的原则,严格程序,公开透明,注重效益,科学评审,规范操作,专款专用。 第五条奖补资金的使用条件 1、在xxxx进行工商、税务登记,注册地址为xxxx,成立具备独立法定资格的法人单位。 2、入驻企业租赁场地面积,一般不大于1000平方米(从事特殊领域的企业,一般不大于3000平方米)。 3、在示范园区从事研发、生产的主营项目(产品),应符合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导向,并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标准。 4、园区内企业团队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对技术、市场、经营和管理有一定驾驭能力。 5、园区内企业开发的项目(产品),知识产权界定清晰,无

纠纷。 第五条奖补资金申请、审批程序 1、向园区提出书面申请及其他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提出申请企业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否则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3、园区对申报企业及材料进行审核,正式审核批准后给予企业划拨奖补资金。 4、园区将对奖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企业取得奖补资金应严格按照园区有关财务规定进行使用,不得挪作他用。对于违反规定使用的企业,将追回已取得的资金补助。 第六条其他事项说明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本办法由xxxx公司负责解释。 xxxx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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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事务部及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创新创业工作办公室设在研发中心,由研发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公司创新创业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公司创新创业工作整体规划和领导; 2、组织对公司创新创业项目的评审; 3、聘请专家成立创新创业工作指导委员会,指导创新创业活动; 4、组织员工参加各类竞赛项目; 5、负责对资助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6、组织对员工创新创业活动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表彰,以及成果的认定和表彰。 第七条公司创新创业工作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组: 1、创新创业指导组。开展全公司的创新创业指导教育,以及对员工创业活动的有效管理公由总工程师任组长。 2、项目研发发明组。负责公司创新项目课题、专利发明等项目的申报、评审。由研发中心主任任组长。 3、专项资金管理组。负责对公司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并采用有效财务手段对各项目实施跟踪管理。由财务审计部经理任组长。 4、创新能力培训组。负责制定公司创新型人才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由人力资源部经理任组长。 第八条创新创业工作办公室为公司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常设办公机构,负责贯彻落实公司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决定,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司创新创业项目进行评审,并提交

创业政策湖南大学生创业政策

湖南大学生创业政策 完善政策体系,鼓励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各地各校出台《关于开展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配套文件200余个,形成了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体系。鼓励高校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合作开展创业培训和实训,从2013年起,将创业培训补贴政策期限从目前的毕业年度调整为毕业学年。各高校设立了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实行“一先三保”鼓励政策。 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大学生自主创业能力。把创业教育融入专业教学和人才培养的全过程,纳入新生入学教育和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重要内容。积极构建社会创业培训服务网络,通过举办SIYB、KAB、GYB专题班等途径为大学生提供专业化的创业实践培训。聘请职业指导专家、知名企业家、创业成功校友等对创业学生进行指导。组编和修订就业创业指导教材,分层设计创业教育活动,分类实施创业教育。 打造创业平台,优化大学生自主创业服务。建立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为大学生自主创业免费提供场地、培训和咨询指导。引导市州依托高新区、经开区创建大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和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开展就业创业示范校评比和毕业生就业“一把手”工程督查,引导高校依托大学科技园、教学实训场馆等建立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投入专项开发资金,完善湖南省毕业生就业网创新创业板块,筹建网上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为注册项目提供品牌服务和咨询指导。依托中南大学创建全国首家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网站“中国大学生创业网”,搭建创业信息

交流平台。引进和开发专业软件,组织学生开办模拟公司,为学 生接受创业模拟训练搭建网络课堂。 如果你是高校毕业生,现在还没有就业想自己创业,不要为 创业条件缺乏太过忧愁。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 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中规定: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可 享受三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的优惠政策。对自愿到湘西地区及县级(含县级)以下基层自主创 业的高校毕业生,其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对 从事微利项目的,贷款利息由财政承担50%,展期不贴息。 《通知》明确要求全省各地劳动保障部门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扶持政策。《通知》还要求各地公共就 业服务机构设立高校毕业生专门服务窗口,提供免费政策咨询、 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大学生想做小老板,还将有机会得到 一些实际指导。按照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部署,对希望参加创 业培训的,由各地相关部门组织其参加“创办你的企业”(SYS)创 业培训班,并提供创业项目、开业指导、融资服务等配套服务。 对经过创业培训合格的学员,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要求将其纳入 当地创业服务体系,提供项目开发、专家指导、小额贷款等一揽 子服务,帮助他们成功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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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平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鼓励中实诚信信用评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创新创业,吸引更多的创新项目,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推动企业转型发展,从而为公司注入创新活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规范公司创新创业平台的建设管理。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创新创业平台的建设管理及组织实施。 第三条创新创业平台的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资助。 第二章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第四条公司创新创业工作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成立创新创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各部门协助具体实施: (一) 管委会为公司创新创业工作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公司创新创业工作申报评审、推进平台的建设、为有潜力的项目提供建议方案等。 (二)各部门是创新创业平台的实施或推广应用部门,并提供相关的协助。 第五条公司设创新创业基金,每年在年度财务预算中划拨相应资金进行投入,主要用于平台搭建,设备购置,创新成果、资料购买,专家会议费用,创业资助等,以保证平台的建设: (一) 职工申请创新创业基金资助需填写申请表,并由委员会审核后,报呈总经理审批。 (二) 综合管理部对创新创业基金进行管理,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对经费进行审批及监督,确保资金用于实处。 (三) 创新创业过程中如需借助内部力量,内部成员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应尽量提供协助。如需借助外部力量并产生相关费用时,需先报管委会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向综合管理部预支或报销相关费用。 第三章创新创业平台管理 第六条创新创业平台主要面向内部职工开放,为职工搭建一个集创新交流合作、研究开发和创业圆梦于一体的综合平台。外部项目经管委会审批,总经理批准后,可纳入平台,与内部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第七条各职工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开展创新创业活动,严禁在上班时间进行与职务无关的创新创业活动。相关管理人员应对平台进行严格管理,一旦发现违规情况马上报管委会核实。违规情况实属者公司内部通报批评,并视情节严重性作出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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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省级创业促进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作用,引导 和鼓励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实现稳定就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创业促进就业扶持资金(以下简称扶持 资金),是指用于扶持省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高校和科研院所专业技术人员及其他具有创业意愿、创业能力、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创业就业方面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扶持资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 下设“省级创业促进就业扶持资金专账”,实行分账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第四条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筹安排。强化政策集成,扶持资金的安排应 与现行各类创业就业政策相结合,以推动高校毕业生、城乡就业困难群体和城镇各类登记失业人员自主创业为重点,鼓励科技人员和其他劳动者积极投身创业,支持改善创业环境

和政府创业服务条件,以创业带动就业,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 (二)规范透明。严格按规定使用范围、标准和相关 程序安排使用扶持资金,扶持政策及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注重绩效。建立健全扶持资金使用管理的绩效 考评制度,跟踪绩效目标管理,强化绩效考评,考评结果与资金安排挂钩,力求取得实效。 第二章扶持资金筹集 第五条扶持资金主要从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中提 取、省级预算安排等渠道筹集。 第六条建立合理稳定的经费增长机制。原则上,每 年安排的扶持资金总量不低于上年水平。在留足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应对失业风险的基础上,每年先按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的10%提取,用于补充扶持资金,并列入当年失业保险基金支出。通过失业保险基金补充后,当年扶持资金总量达不到上年水平的,由省财政通过预算安排予以补充。 第三章扶持资金使用范围和标准

“互联网 ”时代背景下大学生创新创业思考-文档资料

“互联网+”时代背景下大学生创新创业思考 一、引言 2014年9月夏季沃斯论坛上,李克强总理发出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之后,2015年3月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行动计划。 “双创”和“互联网+”已经成为时代热潮,其中大学生创新创业成为了社会、高校关注的热点。热点话题就会有所争议,支持大学生创业的人认为,90后的他们富有朝气,极具创新思维,应该鼓励大学生创业,这不仅能缓解就业压力,还能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创新源泉[1]。而反对大学生创业的人认为,没有足够的经验,创业谈何容易?反对的声音并没有阻挡住奔跑在创业道路上的人们,但家喻户晓的比尔?盖兹、史蒂夫?乔布斯,“饿了么”的张旭豪、“滴滴打车”的程维,让许多大学生对创业产生了盲目的崇拜和不切实际的憧憬。 作为人才培养基地,高校应将人才培养与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相结合,建立健全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将创新作为驱动大学生创业的新引擎[2]。大学生也应该紧跟时代趋势,加强创新创业知识储备,努力开发自身潜力,从创业过程中获益。 二、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现状 1.“互联网+”内涵了解不清晰 “互联网+”代表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即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于经济社会各领域之中,提升实体经济的创新李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实现工具的经济发展新形态。很多大学生认为“互联网+”是指开发出一种符合某种需求的APP等与互联网技术相关的产业叠加。而真正意义上“互联网+”的“+”不仅仅是技术上的“+”,也是思维、理念、模式上的“+”,“互联网+”的关键在于思维、理念、模式的互联网化[1]。因此,不清晰的认知局限了高校老师和学生在“互联网+”创新创业活动中的思维和创新性。 2.缺乏创新创业思维

开放式创新创业平台制度

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积极响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加快发展新型创业服务平台,营造我司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鼓励公司员工利用公司自有资源实现个人创新创业。经公司高层商议决定我公司开展相关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推行“人才+项目”、“人才+产业”、“人才+课题”开发模式,推动公司经济发展、走创新驱动发展的道路。 第二条通过结构性改革、体制机制创新,消除不利于创业创新发展的各种制度束缚和桎梏,支持公司内部不断开办新企业、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培育新兴产品产业,形成企业“顶天立地”的发展格局,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打造新引擎、形成新动力。 第二章组织实施与管理 第三条公司高级管理层指派出专人负责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管理情况,创新创业平台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各部门服从管理者分派。创新创业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企业创新创业平台工作整体规划和领导。 2、组织对企业创新创业项目的评审。 3、聘请行业专家成立创新创业工作指导委员会,指导创新创业活动。 4、组织员工参加各类竞赛项目。 5、负责对资助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6、组织对员工创新创业活动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表彰,以及成果的认定和奖励。 第四条企业创新创业平台下设五个工作组: 1、创新创业培训组。开展企业的创新创业培训,以及对企业创业平台的有效管理。 2、技能创新与竞赛组。负责企业员工技能培训和竞赛的开展与奖励,以及按照创新型人才的培养需要开展专业和培训课程改革。 3、创新型师资建设组。负责制定企业创新型师资的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 4、科技项目研究与发明组。负责企业创新项目课题、专利发明等项目的申报、审核。

湖南省青年创新创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湖南省青年创新创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湖南省青年创新创业扶持资金由湖南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管理,专项用于扶持青年创新创业工作。湖南省青年创新创业扶持资金来源于省级就业扶持资金安排、社会捐赠、利息收入、其他收入等。为加强扶持资金的管理,保证扶持资金使用的科学、合理、公开、公正,切实提高扶持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湘政办明电〔2014〕89号)、《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通知>》(湘发[2015]7号)精神,制定本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湖南省青年创新创业扶持资金的使用分配将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一)青年开展创业的行业分布情况。 (二)青年在创业就业领域所需帮助的类型和特点。 (三)青年中各类典型性群体的群体需求。 (四)服务青年创新创业就业项目的投入产出效能评估。 第三条湖南省青年创新创业扶持资金的使用方向。扶持资金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在下列范围内使用: (一)用于为青年创业提供项目资金扶持。 (二)用于为青年创业领域的各类培训项目和相关服务项目提供资金扶持。 (三)用于青年创业示范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为入驻青年创业实体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和场地租金减免的扶持。 (四)用于为青年创业领域的各类金融服务项目提供资金扶持。 (五)用于开展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等青年创新创业活动。 (六)用于为青年创业提供股权投资、融资担保等服务。 (七)用于专家评审及导师服务等各项开支。 第四条湖南省青年创新创业扶持资金扶持对象。 扶持资金主要用于为湖南省内和湖南省外派遣回湘的湘籍毕业五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活动提供扶持,包括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申请湖南省青年创新创业扶持资金的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品学兼优,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科技创新能力和自主创业能力; (二)申请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导向,具有一定的技术先进性和开发价值,市场前景较好; (三)依法登记并取得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具有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和固定的营业场所,担任所创办企业的法人代表; (四)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成功申请湖南省青年创新创业扶持资金的创业项目不能重复享受该项政策。 第五条对城镇零就业家庭、低保户家庭、残疾人家庭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给予重点扶持。 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节能降耗、出口创汇和劳动密集型的创业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第六条扶持资金的支持方式 扶持资金采用无偿资助的支持方式进行。 第七条扶持资金的扶持标准 (一)对于青年自主创业项目,根据创业项目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科技含量、市场前景等择优扶持,确定扶持额度。项目需经市级团委、省直团工委、高校团委推荐报送,项目所在市州人力资源和社

警院英创创业中心创新创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警院英创创业中心创新创业基金 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加强警院英创创业中心(以下简称英创中心)创新创业基金管理,进一步培养我中心成员的创新意识、创造能力和创业精神,营造良好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英创中心创新创业基金的来源 我中心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分为外来经费、学院经费和英创中心创业经费。外来经费是指合作单位批准立项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项目资助经费(中国电信警院团队实践经费,50%由电信警院团队长安排,50%上缴英创中心);学院经费是指学院或系部批准立项的各项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项目经费;英创中心创业经费是指中心各部门各方面创业方案奖励资金及创业利润分成收入(创业方案奖励资金:上缴奖金额10%的管理基金;警用品业务:上缴营业额5%的管理基金;兼职业务:上缴纯利润的10%的管理基金;考试培训业务:上缴纯利润10%的管理基金;技术维护业务:上缴纯利润10%的管理基金,30%作为市场开拓费,60%作为技术费)。

为鼓励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项目,凡以“警院英创创业中心”为第一承担单位的立项项目,中心按下列标准给予一定数量的配套经费。 我中心作为参与人的合作项目,按实际到款额使用。 第二章英创中心创新创业基金的管理 英创中心创新创业基金的管理严格执行项目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必须做到勤俭节约、合理使用、专款专用,确保英创中心创新创业实践基地任务按时、高质量的完成。 第一条杭州钜胜科技有限公司是英创中心创新创业基金的主管部门,策划商务部为英创中心创新创业基金的核算和管理部门,英创中心创新创业基金的使用接受信息技术与管理系团总支的监督。 第二条外来经费应全额进入中心总务处。中心根据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到款通知文件及本办法规定的配套经费数制作经费折。 第三条学院经费由信管系团总支根据学院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制作好经费折。

南阳师范学院优秀创新创业项目扶持资金管理办法.doc

宛院发〔2019〕145号 南阳师范学院优秀创新创业项目扶持资金 管理办法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师生创新创业热情,提高创新创业能力,促进产教融合和科技成果转化,培育优秀创新创业项目,特制定本办法。 一、创新创业项目扶持资金申报对象 负责人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或在职教职工的创新创业项目。 二、创新创业项目扶持资金申报条件 1.创业类项目要求已经完成工商登记半年以上、三年以内,且注册地在南阳师范学院,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在职教职工占股50%以上,且由我校在校生或在职教职工担任法定代表人。项目业务发展良好,有较好的创业发展规划和市场前景。项目有较强的创新性,科技含量较高。 2.创新类项目主要为发明制造、技术成果转化输出项目和

少量的技术培训、创新竞赛项目,必须入驻卧龙众创空间,创新活动持续开展,有明确的创新方向和可以预期的创新成果。 3.项目团队执行能力强,结构合理,能够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管理制度健全。 三、创新创业项目扶持资金申请流程 (一)自主申报 每年的3月集中申报。项目负责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将《南阳师范学院优秀创新创业项目申报表》、《项目计划书》及其他相关支撑材料等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到创新创业学院。由创新创业学院进行材料初审,符合条件的进入评审环节。 (二)项目评审 1.评审时间 学校将根据项目申报情况,4月份完成评审并及时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2.评审原则 (1)资金扶持项目评审应坚持标准,遵循宁缺毋滥的原则,努力做到扶持一个,成长一个。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凡是发现弄虚作假的、夸大失实套取扶持资金的情况,取消项目申报资格,追回扶持资金,直至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违法违纪责任。 (2)优先扶持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优先扶持运用互联网、物联网、云平台、大数据等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促进制造业、农业等产业转型升级

互联网 创新创业策划书

互联网+创新创业策划书 随着互联的普及,民数量剧增,互联创业已经成为国民自主创业的一种途径。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互联+创新创业策划书,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互联+创新创业策划书一】 1. 摘要 项目描述 在当前社会,互联已成为人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生活伴侣,电子商务正在逐步成为人的最时尚的消费方式。许多人认为电子商务仅仅是上购物,这是不全面的认知,在不久的将来一切消费活动都可借助互联平台完成。当前电子商务主要模式为上零售,随着离线商务模式的广泛应用给了传统服务行业搭乘电子商务快车的机会。 离线商务模式又称Online to Offline.简称O2O模式,是指把传统的服务业企业的经营活动带动到线上,利用互联平台展开营销推广,让线上成为商户的服务前台。O2O模式的益处在于,订单在线上产生,每笔交易可追踪,展开推广效果透明度高。让消费者在线上选择心仪的服务再到线下享受服务。我们的经营项目为垂直领域的中间业务,具体为餐饮企业的宴会预订服务,经营目标有以下二点: a) 为消费者提供方便快捷的宴会预订服务。 b) 为餐饮企业提供互联营销平台,帮助餐饮企业扩大品牌知名度,让其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产品描述 我们将通过旗下站“***(www.****.cn)”[正在建设]来实现O2O模式宴会预订的业务。易家肴定位生活类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用快捷的宴会预订服务和一定量得折扣吸引消费者。 l 餐饮企业在“***”拥有自己的主题页面,页面中标有宴会套餐价格,还具备宴席数量、宴会日期和时段的选择的功能。 l “***”会建立和餐饮企业联的后台系统,当消费者在站生成订单后,订单会同步发送给餐饮企业。 l 鉴于宴会属于大额服务交易,预订需要消费者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和联络方式。 l 为防止恶意行为,消费者在预订成功后需在36小时内到店确认。消费者到店确认后餐饮企业会把确认后的订单反馈回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店确认的客户,系统会自动取消该订单。 l 同时为了保证餐饮企业有充裕的准备时间,站只接受当日一周以后的订单。在消费者享受完订单中的服务后,“***”会根据订单中的金额按合作协议让餐饮企业进行返利。 市场分析 “***”属于将传统的酒店餐饮业电子商务化,宴会作

大学生创新创业激励基金管理方法(doc 27页

大学生创新创业激励基金管理方法(doc 27页)

附件: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大学生创新创业激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造能力和创业精神,指导学生 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使优秀的创新人才、创新成果脱颖而出,学院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激励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为保证基金规范运作,更好地发挥基金在学院创新创业活动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金的主要来源: (1)财政厅拨款; (2)学费收入; (3)社会捐赠。 第三条基金使用遵循“统一规划、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结余留用”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学院成立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任组长,由教务处、科研处、财务处、产学办、学生处、团委、各系部(中心)的相关负责人组成。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审议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年度规划和基金使用的年度预算;

2、审议基金使用的管理办法; 3、研究基金管理中的一些重大问题。 第五条领导小组下设基金管理办公室。办公室挂靠学院团委,由学院团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提出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年度规划和基金使用的年度预算; 2、制订基金使用的管理办法; 3、进行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组织发动和实施督查; 4、组织评审专家组对基金项目进行评审、验收和成果认定; 5、进行创新创业活动年度总结; 6、组织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比表彰。 第六条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专家组”,主要负责基金项目的立项评审、中期检查、结项验收和成果鉴定。专家组成员由校内和校外专家组成,校内专家不超过70%。 第三章资助的范围与方式 第七条基金以“立项资助”和“成果奖励”两种形式重点对学生创新项目、创业项目以及技能和学科竞赛等三个方面进行激励。 第八条创新项目重点资助学术思想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探索性、可行性的项目。主要包括:生产工艺革新、工作流程优化、管理创新、产品研发和改造、各类专利以及其

南昌市青山湖区全民创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南昌市青山湖区全民创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实 施细则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南昌市青山湖区全民创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民创业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根据《南昌市全民创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洪府厅发(2006)126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区全民创业专项资金的申报、受理、评审、资金支付额度等。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应符合区政府确定的产业和区域发展政策及我区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接受财政、审计、纪检和社会监督,确保专项资金的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 第二章支持的范围及方式 第四条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一)新办三年内(含三年)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财务核算,依法经营纳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的各类成长型小企业。根据目前全民创业专项资金规模,全区每年支持小企业户数原则上控制在10户以内。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照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联合下发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扶持全民创业服务平台建设。 (三)开展全民创业辅导、培训、宣传、推介等活动。

(四)区政府要求扶持全民创业发展的其它事项。 第五条专项资金支持方式 (一)专项资金采取无偿资助方式。 (二)为鼓励企业做强做大,对高成长型小企业(年销售额、利税增长达到50%以上),经区全民创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财政局审查后,可在三年范围内连续申报并享受专项资金支持。 (六)已享受区级其他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本专项资金不予重复支持。 第三章申报与受理 第六条企业申报专项资金实行一年一次申报制度,申报时间为每年二季度。 第七条申请专项资金的小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在南昌地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支持的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方向且具有较好发展前景; (三)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四)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五)依法足额纳税。 第八条凡申报使用本专项资金用于本细则中第四条第(一)款支持范围的企业,应按照《南昌市全民创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本《实施细则》要求,填报如下材料: (一)《南昌市全民创业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一);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企业内部创新创业管理制度

企业内部创新创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创新型技术人才的培养,激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提升企业的科技竞争优势。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公司设立创新创业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包括各级财政资助项目专项资金、公司自筹资金及吸纳社会资助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 1、管理创新支出:公司实施创新创业计划的模式研究、制度改革、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支出。 2、技能创新支出:创新技能训练项目、竞赛项目的开展及奖励、获得专利发明的资助和奖励。 3、人才创新支出:主要用于公司创新型研发队伍建设方面的支出。包括用于聘请专家指导公司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或有条件地输送优秀研发人员到外出参加培训、学术交流等支出。 4、创业项目扶持,包括创业资金扶持、企业债券融资、股权融资等支出。 第四条公司创新创业项目申请全年受理,一般于每年3月份和10月份对申报的项目组织评审,符合条件的给予立项和经费资助。 第五条专项资金按照统一规划、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结余留用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六条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组长,技术研发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创新创业工作组,研发中心、管理、财务、市场、生产、采购各系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公司创新创业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公司创新创业工作整体规划和领导。 2、组织对公司创新创业项目的评审。 3、聘请专家、通过产学研合作指导、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4、组织技术人员参加各类创新创业竞赛项目。 5、负责对资助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6、组织对创新创业活动的先进项目组和个人的评选表彰,以及成果的认定和奖励。 第三章评审管理 第七条创新创业项目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较强的创新创业意识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在同等条件下,学习技术成果丰硕,专业技能突出,以及承担并完成过各级政府资助项目的项目团队及个人优先。 第八条创新创业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当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并对项目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直接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国湖南省创新创业大赛商业计划书

湖南省三力士农机制造有限公司创新创业大赛商业计划书

市场竞争分析 1.传统小规模企业无开发能力,大规模企业无法小而全开发市场,在非主流产品市场上,本公司诸如收谷装袋机,在市场尚处于垄断地位。 2.竞争对手及其产品分析: 农业机械大型企业,由于其设计的专业性,专业人才及集中性,是处理大型设计的主力军,但是其产品规模略大,成本较高,不具备多样性,使其无法全面覆盖市场。 3.竞争环境分析: A.经济环境分析: 对于一些个人或者一些刚起步的小型企业,他们可能无法负担的起专业团队的费用,所以价格优势将会大大提高本公司提供的服务的竞争力。 B.政治环境分析: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市场环境也在不断得到改善。各种对企业营销影响较大的法律法规的出台和修正,将会对我们以及我们的服务对象提供更多的保证,同时也会为我们扩大营业规模提供更大的保证。 C.社会人文环境分析: 中国的农业机械行业相对于其他领域发展较慢,在其他机械制造行业特别是沿海地区机械制造基本达到了国际水平。通过几十年的对外开放,我国机械设计和制造方面培育了大批优秀的技术人才。 随着农业的高度发展,传统的价值观念正在不断发生改变,消费对象更加注重这些产品使用舒适性,方便程度和性价比,而这些又是本公司的强项。 D.行业环境分析: 本公司成立之初坚持自主创新,立身农村开发农机成为本公司超越大型专业团队的一大优势。而传统的小规模农业机械生产企业多年以来一直跟风仿制,粗制滥造基本散失了创新转型机遇。 E.技术环境分析: 我们有着一批非常善于开拓创新的技术鬼才,而我们因为经常接触农业,对于此类技术会更加娴熟。同时我们技术的多样性是任何专业设计团体无法比拟的,这样保证了我们可以解决大多数问题,在看似复杂的技术面前,本公司往往能化繁为简,让消费者耳目一新。 F.竞争者分析:

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2013-08-22 16:54:12| 分类:默认分类|举报|字号订阅 目录 发布令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投资领域和方向 第三章管理要求 第四章申请条件 第五章激励机制 第六章受托管理机构 展开 发布令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投资领域和方向 第三章管理要求 第四章申请条件 第五章激励机制 第六章受托管理机构 展开 编辑本段发布令 关于印发《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建〔2011〕6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 为加快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实施,加强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8〕128号)精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编辑本段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实施,加强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8〕128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兴产业创投计划是指中央财政资金通过直接投资创业企业、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等方式,培育和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参股创业投资基金是指中央财政从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等专项资金中安排

无锡市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附件: 无锡市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11〕64号),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就业政策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03号),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1〕50号),市政府《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锡政发〔2008〕304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促进全民创业政策的若干意见》(锡政发〔2012〕13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就业创业专项资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按国家规定通过预算内外各种资金渠道筹集,用于促进城乡各类人员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就业创业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不得用于平衡预算和部门(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严禁用于或变相用于房屋建筑物购建、租赁、交通工具购置等各项支出。 第四条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发挥应有的作用,

按规定筹集的就业创业专项资金必须纳入政府专户管理。 第五条就业创业专项资金来源包括: (一)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 (二)上级财政补助的资金; (三)利息收入; (四)其他资金。 第六条各级政府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就业创业资金投入,将就业创业专项资金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建立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正常增长机制。 第七条就业创业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含劳动预备制培训生活费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创业引导扶持资金补助、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以及经同级政府批准的就业创业相关支出等。 第八条职业介绍补贴 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职业中介机构参加政府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举办的公益性免费招聘活动可申请职业介绍补贴。职业中介机构在申请职业介绍补贴时,按每位符合免费服务条件的人员每年享受一次职业介绍补贴计算,不得重复申请。 (一)补贴对象。职业中介机构和暂未纳入财政补助范围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二)补贴标准。职业中介机构和暂未纳入财政补助范围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免费就业服务后成功就

(完整word版)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创业技术管理办法模板(2)

XXXX有限公司 文件 XXX技字【201X】00X号 创新创业技术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总则 1.1为促进公司技术创新项目立项管理工作,规范公司技术创新项目管理行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通过建立本制度,建立激励机制,促进员工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3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技术创新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二部分组织机构 2.1公司技术部门是负责公司技术创新项目活动的平台管理机构。 2.2技术创新项目运行实施机构一般采用课题组的形式。 1)一般技术创新项目运行实施机构,课题组由承担该项目的部门经理组建,项目经理为主要责任人,抽选部分技术人员为课题组的成员。 2)重要技术创新项目运行实施机构,公司成立项目组,组长有分管副总担任,公司技术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课题组。

3)公司组建的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公司技术创新项目的立项、专项资金分配及验收进行评审。 4)专家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主管技术和项目的副总经理、技术部门负责人、财务部经理等组成。重大项目及特殊项目部分专家可外聘。 第三部分技术创新项目立项申报及专项资金申报 3.1一般规定 3.1.1技术创新项目立项要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增强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竟争力为目标,遵守科学决策、竞争择优、公正透明的原则。 3.1.2技术创新资金是公司为促进经评审立项的技术创新项目而设立的专项鼓励性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要遵守公正透明、专款专用和符合财务制度的原则。 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该技术创新项目所用专项材料、设备的采购费用、与外单位技术合作费用、专项试验(实验)、检测、技术咨询费用、技术成果总结、鉴定、评审费用以及项目一线主要参与人员的加班补助等。 3.2项目立项申报 3.2.1技术创新项目征集采取主动选项和公开征集相结合的方式。 1)主动选项:是指公司技术部门结合行业生产和科技发展中的重大通用技术和关键技术,通过调研提出立项意向,并组织有关人员编制项目申报材料。技术创新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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