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植物命名和国际植物命名法规

第五章  植物命名和国际植物命名法规
第五章  植物命名和国际植物命名法规

第五章植物命名和国际植物命名法规

第一节植物的命名

植物与人们的生活关系十分密切,人类的发展史中也包括了人类开发利用植物的历史。由于世界上由于多不同的语言、不同文化的民族,他们在开发利用植物方面都有自己的特点,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由此产生了民族植物学。但是,由于语言和文字的差异,不同地区和不同国家的人民在开发利用植物的经验交流方面存在许多困难和障碍,出现了“同物异名”和“同名异物”的现象。同物异名的例子很多,如我国的玉蜀黍,在不同地区叫包谷、棒子、玉米、玉榴等,统称为俗名(nomen vernaculum)。同样,同名异物的现象很普遍,例如:白头翁专指毛茛科的一种药用植物,可在我国不同地区共有13个科的植物都叫白头翁。

为了便于国际交流,消除语言和文字障碍,国际上统一使用拉丁语或拉丁化文字给每种植物命名的名称,叫学名(nomen scientificum)。植物的学名有单名(uninomen)、双名(binomen)和三名(trinomen)。单名是指一个分类群的名称只有一个单词属和属以上的分类群的名称都是单名。双名是指种的名称,也称种名(nomen specificum),是由两个单词组成的,即属名加种加词。三名是指种下分类群的名称,构成方法是在种名的基础上,在增加一个单词(例如,亚种加词epitheton subspecificum),即有三个单词组成学名。

植物的科学命名依赖于科学的分类单位,然后由不同的分类单位组成分类系统。在国际植物分类学研究中,主要分类单位是界、门、纲、目、科、属、种7级,再加上一些亚级单位,就构成了植物分类学的命名系统,参见表5-1.例如,在属和种之间还有一些分类群名称。只含有一个种的属叫单型属(genus monotypicum),而含多各个种的属叫多型属(genus polytypicum),再多型属中可分为若干亚属、组、系。

人们在给各种植物赋予名称时,必须制定一些严格的规则和程序,使得在世界范围内把每个学名与每种植物一一对应地紧密联系在一起,这就是命名(nomenclatura)。每一种植物都有一个学名,就便于分类学工作者将它们根据亲缘关系划分出不同的类别以及作不同的等级排列,这项工作叫分类(classificatio)。分类学研究又可分为人为分类(classificatio artificialis)和自然分类(classification naturalis)。

在植物分类学上,任何等级上的所有植物,叫分类群(taxon)。分类群也称分类单元,或称分类单位。分类学工作者通过研究将未知的分类群和已知的分类群进行对比,或将未知的分类群归入到已知的分类群的行为和结果,称为鉴定(identifitio)。由此可见,植物的科学命名是一项十分重要而繁琐的工作,命名和分类是密切相关的。

一、双名法

在1753年瑞典植物学家林奈(linnaeus)创建双名法以前,欧洲的植物学家们已

经发现了植物命名的混乱现象,他们曾提出“多名发”、“三名法”和“双名法”,但这些方法最终都未被大家接受。只有林奈在1753年出版的《植物种志》中所提出的用拉丁文以两个单词(即双名法)来命名植物的方法才被大家广泛接受。所以,后来的命名优先权,植物学名的最早命名时间的期限就只能追溯到1753年。在此之前发表的学名或名称,是不受命名优先权保护的。

按照双名法的要求,植物的学名由署名和种名形容词(简称种加词)构成,后面再加上定名人。

在双名法中,属名是名词,各自有性别,使用单数、主格。种加词一般是形容词,少数为名词,在语法上对种加词的要求是:

1、为一致性定语时,使用形容词单数、主格,与属名同性;

2、为非一致性定语时,使用单数(复数)所有格;

3、为同位定语时,使用名词主格,性别为名词原有的性别。

例如,莴苣的学名为Lactuca stiva L.;

香附子的学名为Cyperus rotundus L.;

建兰的学名为Cymbidium ensifolium (L.)Sw.;

桑树的学名为Morus alba L.(按分类学要求,树木的属名规定为阴性)。

有关对属名、种加词和定名人的具体要求,请参见相关章节

二、三名法

三名法(nomenclatura trinominalis)是用来对种以下分类单位进行命名的方法。对于种以下分类群的命名,同样要遵守相关的命名规则。同种的命名相比,三名法只是多了变种(亚种、变型)符号(var.,ssp.或subsp.,f.)、变种(亚种、变型)加词和变种(亚种、变型)的定名人。例如:

凹叶厚朴(亚种)Magnolia of ficinalis Rehd. et Wils. Subsp. biloba(Rehd. et Wils.)Cheng

et Law

中国沙棘(亚种)Hippophae rhamnoides L. subsp. Sinensis Rousi

长距乌头(变种)的学名为Aconitum hemsleyanum Pritz. var. elongatum W. T. Wang

长舌野青茅(变种)的学名为Deyeuxia arundinacea (L.)Beauv. var. ligulata(Rendle)P. C. Kuo et S. L. Lu

分枝虎耳草(变型)Saxifraga cernua L. f. ramose Gmel.

在1867年第1届国际植物学大会上通过的命名法规中规定,变种符号使用α,β,γ,……,根据某个物种种下单位变种出现的顺序进行编码。现在该条款已经废弃,但在植物学文献印证中还能见到。例如:

Seseli fedtschenkoanum(缺定名人,笔者注)β. iliense Rgl. et Schmalh.(1882)

Iris kaemp feri Sieb. ex Lem. β. hortensis(Maxim.)Makino(1909)

再如:

Alangium platanifolium (Sieb. et Zucc.)Harms var.α. macrophyllun(Sieb. et Zucc.)Wanger.(1910)

在植物命名的历史上,还曾有过四名法。当时人们把变种看成是亚种的下级单位,又把变型看成是变种的下级单位,这样,在种下的单位从大到小依次排序是:种—亚种—变种—变型。如果按照这样的等级命名,其植物种下分类群的学名就十分繁琐。今天,在植物学比较古老的文献里,偶尔能见到四名法,甚至五名法命名的植物学名。

值得注意的是,变种(亚种、变型)符号的第一个字母不需要大写,整个符号也不需要排成斜体。但是,变种(亚种、变型)加词需要小写,并且要求排成斜体。在三名法学名简写时,如果变种(亚种、变型)是紧接在正种的后面出现,由于种名正种已经写了定名人,这时其变种(亚种、变型)的学名可以简写,省去正种的定名人。例如,野青茅和长舌野青茅同时出现时,可写为:

Deyeuxia arundinacea (L.)Beauv.,D. arundinacea var. ligulata(Rendle)P. C. Kuoet S. L. Lu

但是,在植物学专著和文献引证或专业书籍的索引中以及植物学教材中,种和种下单位的学名一般需要全写,不能缩写某个或某些部分。

三、学名的简写和属名的缩写

用双名法命名植物,植物的学名实际上是由3个部分组成的。在正式出版物中,植物学名的书写具有严格的规定。属名首字母必须大写,种加词首字母小写,属名和种加词必须排斜体。命名人在任何情况下为正体,并且首字母大写。但是,在植物志或植物专著中,植物学名有点累赘。在不影响交流和科学性的前提下,可以将定名人省略。如果是中文刊物,在文章中需要标注植物学名时,在中文名后面用括号把学名括起来了,这样学名就十分简洁了。例如,野青茅(Deyeuxia arundinacea)和长舌野青茅(D.arundinaea var. ligulata)。一定要注意正体和斜体,以及字母的大小写。亚种和变型的写法和简写要求与变种相同。

为什么长舌野青茅放在野青茅后面时属名就可写成 D.呢?在书写植物学名时有个规定,同属植物连续出现时,第一个植物要写全名,从第二个植物开始可以简写学名,把属名缩写。请看例句:

我们校园的草地上,在春天长满了各种花草,有石蒜(Lycoris radiata)、忽地笑(L.aurea)和中国石蒜(L. chinensis)等。

如果同属植物学名被其他属的植物插在中间,那么,第二次出现的同属植物学名仍需要写全属名。请看例句:

我们校园的草地上,在春天长满了各种花草,有石蒜(Lycoris radiata)、葱莲(Zephyranthes candida)、忽地笑(Laurea aurea)和中国石蒜(L. chinensis)等。

注意:与前面的例句相比,忽地笑的属名(Laurea)不能缩写为L.,因为在它和石蒜中间隔了葱莲。关于这个问题,很多人容易出错,一些城市公园或校园内树木上挂的标牌,从有关植物学书籍中只言片语地抄写植物学名,结果写出不规范的甚至是无法理解的植物名称。

植物学名的缩写,只保留属名的第一个大写字母,学名的种加词不变。在科技论文中,植物学名也可省去命名人。例如:

野大豆Glycine soja Sieb. et Zucc.缩写为G. soja Sieb. et Zucc.,或G. soja

葛藤Pueraria lobata(Willd.)Ohwi缩写为P. lobata(Willd.)Ohwi,或P. lobata

落花生Arachis hypogaea L.缩写为A. hypogaea L.,或A. hypogaea

在植物学名缩写时,要注意以双辅音字母开头的属名。对于以Ch-,Ph-,Rh-,Th-开头的属名,缩写时要保留双辅音。例如:

土荆芥Chenopodium ambrosioides L.缩写为Ch.ambrosioides L.

桂竹香Cheiranthus cheiri L.缩写为Ch.cheiri L.

山梅花Philadelphus incanus Koehne 缩写为Ph.incanus Koehne

中华石楠Photinia beauverdiana Schneid. 缩写为Ph.beauverdiana Schneid.

大黄Rheum of ficinale Baill. 缩写为Rh.of ficinale Baill.

猫乳Rhamnella franguloides(Maxim.)Weberd. 缩写为Rh.franguloides(Maxim.)Weberd 百蕊草Thesium chinensis Tuecz. 缩写为Th. chinensis Tuecz.

美丽唐松草Thalictrum reniforme Wall. 缩写为Th. reniforme Wall.

然而,当两个首字母相同的属名同时出现并需要缩写时,这两个属名必须保留第1个完整的音节(以属名的第一个元音或双元音为标记)。如果两个属名的第1个音节相同,则缩写形式要完整的保留到第2个音节,依次类推。例如,Spinaci a→Spi.(菠菜属),Sphaerophysa →Sphae.(苦马豆属);Platycarya→Pla.(化香属),Pterocarya→Pte.(枫杨属),Phlomis →Phlo.(糙苏属);Chloris→Chlo.(虎尾草属),Chimonanthus→Chi.(腊梅属);Sanguisorba →Sangui.(地榆属),Sansevieria→Sanse.(虎尾兰属);Sinomenium→Sinome.(防己属),Sinopodophyllum→Sinopo.(桃儿七属)等。

在论文的表格或图注中,经常会遇到植物学名的简写和属名的缩写问题,一定要认真仔细地书写,尽量做到标准化和规范化。在科技论文中,植物学名一般都略去了命名人。而在教材和植物专著中,植物学名的三个组成部分常需要全写。

注意:动物学名的缩写与植物学名不同,不仅属名可以缩写,而且种加词也能缩写。例如,几种飞蝗(亚种)的学名为:

亚洲飞蝗Locusta migratoria migratoria(属于自动名,原亚种)

东亚飞蝗L. migratoria manilensis

非洲飞蝗L. migratoria migratorioides

中俄飞蝗L. migratoria rossica

当这4中飞蝗的学名连续出现时,就可缩写为:

Locusta migratoria m.,L. m. manilensis,L. m. migratorioides,L. m. rossica

四、疑难标本的命名方法

在植物分类学研究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特殊标本,难以进行标准鉴定。对于这些材料的临时命名,称开放命名(nimenclatura aperta),或称保留命名。这属于非正式的命名,希望将来能够得到他人的帮助和指导,其命名结果是不受命名优先律保护的。作为植物学工作者,对待植物标本的鉴定工作一定要坚持科学的态度,不能急于求成,随意地将研究材料归入某一分类等级。对疑难标本应该作出科学的标记,等待后来人继续研究,并完善其命名。有时候,我们会发现某些植物名称中具有“sp.”,“cf.”,“aff.”或“?”等符号,这就是对疑难分类学材料进行保留命名的方式。

1、不能鉴定的属、种

由于标本残缺不全,关键特征无法确认,或材料为植物非正常形态的幼苗等,不能准确地确认其属或种,为了保持认真负责的态度,可在材料上注明“gen.indet.”或“sp.indet.”(不能鉴定的属和种)。

2、未定种

有些人在鉴定标本时,当感觉到标本的命名存在困难时,不进行详细解剖,也不查阅资料,就随便地把它归入某个属,然后在属名后面写上“sp.”就算了事。这是不负责任的做法,甚至不了解sp.的准确使用方法。

当分类学家研究某一个分类群的标本时,发现研究材料比较特殊,把它归入某一个已知种似乎有疑问,但若定为新种又嫌材料不足,或将其归入某一个已知种和视为新种的难度相等。这时就可在其属名后标记上“sp.”,以示不能准确鉴定。如果发现多份材料均属于某一个属的植物,并且都不能准确鉴定,就可在属名后标记上“spp.”。

3、相似种

在鉴定标本时,由于缺少一些关键特征,感到材料不足,把它鉴定为某一特定种不可信赖,也就是说没有100%的把握。此时可使用缩写“cf.”,放在属名和种加词之间,以表示与该种近似。

4、亲近种

当发现某个材料与一个已知种较接近,可特征上又有差别,若建立新种又嫌材料不足,此时可使用缩写“aff.”,放在属名和种加词之间,以表示与该种的亲缘关系相近,或十分接近。

5、存疑属、种

如果把某一材料归入某个已知分类群(属、种),只表示可能,仅凭猜测,并不可靠。此时可将名称标记上“?”。问号可置于单独的属名前,表示存疑属;问号可置于属名和种加词之间,也可将问号置于种加词后,表示存疑种。

6、分类位置不明的分类群

对于科或科以上的分类群,当不能准确鉴定其分类归属时,可使用“incertus”(用单数所有格)置于名称的前面。例如,incertae familiae(不确定科)。

第二节国际植物命名法规

植物的命名问题是每届国际植物学大会都要讨论的问题,并设有专门的分委员会负责,在会后要出版命名法规。命名法规使得植物命名工作有准则,保证全世界植物学名的统一和稳定,确保每一种植物都有一个独一无二的科学名称。目前,每隔6年都要召开一次国际植物学大会,历届召开大会的时间见表5-2.当新的命名法规出版后,上一届的命名法规就停止使用。当然,新、旧法规之间还有许多内容是相同的,对于这一部分内容仍然可以使用,只有那些在新、旧法规之间出现矛盾或新增的条款,应该以新法规为准。由于我国使用植物名法规的人数不多,所以很少出版国际植物命名法规。截止目前,我国只出版过4本国际植物命名法规,即1959年的蒙特利尔法规、1975年的列宁格勒法规、1999年的圣路易斯法规(2000年出版,2001年中译本出版)以及2005年的维也纳法规(2006年出版,2007年中译本出版)。1999年召开的第16节国际植物学大会讨论通过的国际植物命名法规已经于2001年2月12日上网公布,共有4种语言版本,即English,German,French,Slovak,其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3c13706072.html,/iapt/nomenclature/code/SaintLouis/0000St.Luisritle.htm.。另外,我们还可选择另外一个网址:http://www.bgbm.fu-berlin.. De/iapt/nomenclature/code。在International Code of Botanical Nomenclature (Saint Louis Code) Electronic Version页面下能够读到命名法规的全文,通过点击“App.11”(Appendix附录)等相关链接进行切换浏览。

2005年7月,在奥地利维也纳召开的第17节国际植物学大会(the Seventeenth International Botanical Congress)的国际执委会命名法规(维也纳法规)已经在网上公布,其网址是:http://www.ibot.saw.sk/icbn/main.htm。维也纳法规(Vienna Code)2006年出版,International Code of Botanical Nomenclature由J McNeill,FA Barrie等人执笔修订,共计568页。

保留下来的。作为一名植物学工作者,应该对其有正确的理解和掌握。下面仅介绍国际植物命名法规中的部分重要内容。

一、命名模式(法)和模式标本

命名模式(nomenclatural types)(法)和模式标本(specimen typus)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命名模式是指在科级或科级以下的分类单位命名时,需要指出命名所依据的模式。这个模式必须是该分类单位的直接下级单位。这种命名的方法叫做命名模式法。按照这样的规定,所有的科都是依据模式属定名的。例如,木兰科(Magnoliaceae)是以木兰属(Magnolia)作为命名模式的。

同样,属实依据模式种来定名的。例如,朱顶红属Hippeastrum Herb.的模式种是短简朱顶红H.reginar(L.) Herb. ;水仙属Narcissus L.的后选模式种(在属名命名时未指定)是红口水仙n. poeticus L.。

在科以上,一般没有命名模式。但有时,科以上的单位,其拉丁文词干是属的词干,这样也可认为具有命名模式的意义。例如:

Solanales(茄目)——Solanaceae(茄科)——Solanum(茄属)

Liliidae(百合亚纲)——Liliales(百合目)——Liliaceae(百合科)——Lilium(百合属)

模式标本是指种合众以下单位是由模式标本来决定命名的。也就是说,种和种以下单位的命名必须要有模式标本作为依据。从上面科的命名模式和属的命名模式来看,最终都落实到模式标本上。说到底,科、属、种的命名,都是以模式标本作为实质性的依据。1958年召开的第13届国际植物学大会讨论通过的悉尼法规(Sydney Code)就特别强调模式标本在命名模式种的作用。

法规规定,1958年1月1日或之后,新属或新的属下分类群的名称的合格发表,必须指明命名模式。1990年1月1日或之后,新属或新的属下分类群的名称,指明命名模式时必须标注术语typus 或holotypus,或其缩写,并指出模式保存在哪个唯一的标本馆或收藏处或研究机构。关于插图是否可以作为命名模式方法(type method),法规规定,1958年1月1日之前发表的名称模式可以用图,但禁止在1958年1月1日或之后作为发表新分类群的名称模式。微生藻类获微型真菌的新种或新的种下分类群名称的模式(化石除外)可以使一副有效发表的插图。

新法规(维也纳法规,2006)规定,2007年1月1日之前,新种或新的种下分类群名称的模式(化石除外)可以是一副插图,但2007年1月1日或之后,所有其他生物的名称,其模式必须是一份标本。

模式标本要存放在非常安全的地方。我国有几家大型植物标本馆,可以永久保存模式标本。在《中国植物标本馆索引》(傅立国,1993)中,对我国各大标本馆和标本室进行了代码编号。例如:PE,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标本馆;BJM,北京自然博物馆植物标本室;BJFC,北京林业大学森林植物标本室。对于模式标本的确立,不能使活的植物或培养物。关于模式标本的种类,有一下几种:

(1)Holotype,主模式(正模式,全模式)。在发表新种时,指出所依据的某份标本,包括采集人、采集十件、地点、采集号,并指出标本存放的地点。只要主模式

标本还在,它便自动地决定着该种名称的应用,包括名称作者使用过的或指定

命名模式的只要还存在的那份标本或插图(维也纳法规2006,规则9.1)。

(2)Isotype,等模式(同好模式,复模式)。在发表新种时,指出所依据的标本不止一份,而是多份,这些标本可能是同一采集人、相同采集时间、相同地点,

甚至相同采集号,并指出模式标本存放的地点。所以,我们可以把等模式看成

是主模式的一个或几个复份标本。

(3)Syntype,合用模式(等价模式)。在发表新种时,指出所依据的几份模式标本,也可能不是同一人所采集的,但是没有明确指出主模式标本。因此,当没有模

式,或两份或两份以上的标本同时被指定为模式时,所有原始描述引证的任何

一份标本都是等价的,称为合用模式。等合模式(Isosyntype)是指合用模式

的复份(维也纳法规2006,规则9.10)。

(4)Lectotype,后选模式(选定模式)。在发表新种时,作者未曾指出主模式,或在主模式丢失,或主模式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分类群时,人们根据原始资料进

行研究,从中临时选定一份作为命名模式的标本或插图(维也纳法规2006,

规则9.2)。如果有等模式存在,则必须选定其为后选模式。如果无等模式,而

有合用模式时,也可从中选出后选模式。如果后来主模式又重新被发现,则其

他的选定都将作废。

(5)Paratype,副模式(同举模式)。在发表新种时,原始文献中所引证的标本,如果两份或两份以上标本同时被指定为模式的,作者既没有指定主模式,也没

有指定等模式或合用模式(维也纳法规2006,规则9.5)。

(6)Neotype,新模式。原始材料不复存在,或事先指定的标本已经无法阅览,或所有材料丢失,从其他材料(不是作者指定的)中指定新的一份标本或插图(维

也纳法规2006,规则9.6)。如果后来有关原始材料被发现,则选定的新模式

也要作废。后选模式总是优先于新模式。

(7)Topotype,原产地模式。由于主模式或其他模式标本都丢失了,或损坏不能阅览了,根据原始文献的描述,到主模式的原产地(根据文献提供的详细地点)

重新采集的模式标本。

(8)附加模式(Epitype)。当主模式、后选模式,先前指定的新模式,或所有与合格发表名称有关的原始材料均不能为了新分类群名称的准确应用而被严格地

鉴定时,用来作为解释信模式的一份标本或插图(维也纳法规2006,规则9.7)。

(9)衍生模式(衍生主模式,衍生等模式)(extype,ex type)(ex-holotype,ex holotype;ex-isotype,ex isotype)。当一个分类群名称的模式时永久保存的代谢停

止状态下的培养物时(维也纳法规2006,规则8),将从该模式上获得的活的

分离物作为模式(辅则8B.2)。

对于模式标本问题,我们应该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因为一个种是由无数的个体组成的,由于这些个体所接触的环境条件总是有差异的,所以个体间在形态上肯定是有所区别的。如果是一年生草本植物,我们所采集的标本只是无数个体中的一个代表,标本的确定完全是随机的。因此,我们如果要了解一个种的变异幅度,必须通过查看尽量多的来自不同生境下的标本。所以说,命名模式标本对于某种一年生草本植物来讲,其模式或示范作用的大小是不确定的。

关于性状变异幅度问题,不仅草本植物是这样,对于木本植物也不能忽略。在木本植物

中,命名模式标本不是来自一个完整的植株个体,而是来自某个个体的一部分。树冠上部的和下部的、表面的和内部的、朝南的和朝北的、营养的生殖的、萌生的和成体的,在器官形态上都是有差异的。例如,桉树的基部萌发枝上的叶片是椭圆形的,为对生叶序,而成体树枝上的叶是弯弯的镰刀形,为互生叶序,差异非常之大。如果把桉树的这两种枝条做成

两份营养体标本,你肯定会把它们鉴定为两个不同的种。胡杨(Populus diversi fo-lia)也是这样,生育长枝和幼年树上的叶片披针形,而生于短枝和成年树上的叶片近肾形。Charles Jeffrey 在其所著的《植物分类学入门》中举了一个十分有趣的例子,说的是欧洲的以为植物分类学家十分重视标本的作用,几乎天天在标本室里研究蜡叶标本。有一天,他的学生从校园里的一棵栎树(Quercue)上故意地从不同的部位采集了7份标本,编上不同的采集号,然后送给他的老师要求帮助鉴定。这位老师很自信,凭着丰富的分类学经验,大笔一挥,将它们分为3个钟。而事后,当学生告诉他这7份标本来自同一棵树上时,他感到既惊讶又惭愧。

随着种群生物学的不断发展,今天人们开始淡化模式标本的作用与概念,因为种群是进化的基本单元,模式标本应该是种群的模式,而不是种的模式。但是,模式标本仍然是植物分类学的重要证据,一个命名模式标本对应一个植物学名。如果没有了模式标本,也就没有了植物分类学。

二、学名的有效发表和合格发表

1.有效发表

有效发表(effective publication)和合格发表(valid pubication)不是同一个概念。学名的有效发表,是指所发表的新分类群是否有效,被同行认可。维也纳法规(2006)规定,只有刊在面向普通大众或至少向植物学家能够广泛接触到的具有文献资料性质的研究机构发行的印刷品(通过出售、交换、赠送)上,发表是有效的。而在公众集会上交流新名陈,或将新名称放在标本室或开放的植物园,或通过发行含有手稿、打印稿或其他未发表资料的微型胶卷,或单独地通过任何电子媒体发表或发布电子稿件,则发表是无效的(规则29.1)。根据国际国际植物学大会的要求,发表新的分类群,要在指定的刊物上发表,这些刊物都是英国皇家植物园(邱园)的《邱园索引》(IndexKewnsis)所收载的。只有这样的发表才是有效的发表。例如,我国的《植物分类学报》、《云南植物研究》、《西北植物学报》、《广西植物》、《武汉植物学研究》和《植物研究》都是《邱园索引》(Index Kewensis)所收载的期刊。但是,在集会、会议、广告、报纸、科普杂志和其他非植物学期刊上发表的植物新分类群,都是无效名(nom. inval)。

例如,木榄属(Bruguiera Lamk.)的发表过程中曾有过无效发表。参加《中国植物志》52卷第2分册,第135-136页:

木榄属Bruguiera Lamk. “poir. In Lam. ,Tabl. Enc. (Text.) 2: 517. 1794 nom..inval. ;”Lam., Tabl. Enc. 1: 397 . 1797; Benth. Et Hook. , Gen. Pl. 1: 679 . 1865. (Bru-guirea 本来是Poir. 在1794年发表的,但是无效的。3年后由Lamk.正式发表。Lamk=Lam.,这里应该统一命名人的缩写。)

在植物志中也是不能发表植物新分类群的。例如,1997年出版的江苏植物志(上册),在其书中发表了七个植物新种、一个新变种及一个新变型,并在附录中刊出了这几个新分类群的拉丁文描述,其实这些都是无效名。向该书中的宝华山瓦韦,其学名为Lepisorus paohuas-hanensis Ching,学名后面标记in Addenda(见附录)。这些学名经重新发表后才变得有效。

关于电子媒体发表的有效性问题,根据新法规(维也纳法规,规则29和辅则29A)的

建议,有效发表仍需要要求以印刷品的发行来建立发表日期,而以电子媒体的有效发表命名新材料必须具备: ①印刷版和电子版有相同的内容和页码;②电子版具有独立的操作平台,并具可打印的版式;③电子版通过国际互联网或其网络发布者可公开地使用;④命名新材料的存在要在专业领域内给予显著地指明。

关于毕业论文的出版地位问题,法规规定(维也纳法规,2006,规则30.5),1953年1月1日或之后,凡声明是为了获得学士学位而提交的、独立的、非系列的毕业论文,在没有对其有效发表作出声明,或其他内部证据证明具有效性情况下,将被视为无效发表。内部证据是指国际国际标准图书编号(International Standard Book Number--ISBN)的存在,或印刷出版物中的有关印刷厂、出版者或作者的注明。所以,在毕业论文中一般是不能发表植物新分类群的。

关于有效发表的条件与日期问题,法规规定(维也纳法规,2006),1953年1月1日前,像蚀刻、胶印和平版印刷等永久性手稿的发表是有效的,在此之后,则是无效的(规则30.1)。自1953年3月1日起,在贸易目录或非学术型报纸,以及自1973年1月1日起的种子交易清单上的发表均不构成有效发表(规则30.3)。自1953年1月1日起,附有印刷标签的腊叶标本的印刷品也不构成有效发表(规则30.4)。

2.合格发表

合格发表是指对发表植物新分类群的规范要求,发表时要有植物特征拉丁文描述和植物特征简介,在属级以上要指出命名模式,新种或种下新单位必须指出模式标本,并指出模式标本存放的地点。如果缺少植物特征拉丁文描述和植物特征简介,或缺少模式标本的认定,都是不合格发表。有些植物具有裸名(nemon nudus)的原因,就是没有合格发表,往往是缺少了植物特征拉丁文描述,其学名的种加词不受命名优先律的保护。如果遇到了裸名,后来的学者可以对其进行补充和修订,这样该学名也能变为合格发表,就取消了其裸名的“待遇”。

法规规定(维也纳法规,2006),种子植物、蕨类植物、苔藓植物属以上名称的的合格发表的起始日期为1789年8月4日,即Jussien的Genera Plantarum的发表日期。

所以,是合格发表不一定是有效发表。但有效发表往往是合格发表,因为承担发表植物新分类群工作的期刊要对发表稿件进行极其严格的审查,如果发现稿件不合格,必定要求作者修改,否则不予刊登。

我们应该注意,特征描述(description)与特征简介(或特征集要,dragnosis)不是一回事。特征描述是指用拉丁文对植物的形态特征进行比较全面的描述,包括习性、根、茎、叶、花、果实、种子和花期。在进行植物特征描述时,名词使用主格或夺格。而特征简介是指出植物的区别或识别关键特征,例如用“本种的区别在于……”、“….与之不同”、“….容易区别”、“…..得以与….分开”等词语,并要求用名词夺格进行叙述。在发表新分类群时,一般是先写特征简介,然后再写特征描述;但也可把顺序反过来,或中文与拉丁文的顺序不同,先写特征描述,然后写特征简介。在特征描述和特征集要之后应立即指出命名模式,使用拉丁文单词“typus”和“holotypus”标明(维也纳法规,2006,规则37 A.1)。

植物特征简介有不同的格式,可以参考相关专业期刊中新分类群发表时的特征简介。在第四章中已有植物特征拉丁文描述和植物特种简介的范例。

法规要求,在联合发表时,多个命名人之间用et或&连接,在原始文献中要写全命名人,除原始文献外,只引证第一作者,其后加et al或&al。

三、异名和同名

有些植物名称的发表是合格的,但不一定是有效的。在植物名称的使用方面,会遇到(同物)异名,(异物)同名的问题,即异名与同名现象。这就需要根据命名优先律来确定其正确地名称。一种植物只有一个唯一的并符合命名法规要求的那个学名,即所谓的正名,其他的均为异名。

1.异名

由于分类工作者掌握的文献不足,或工作疏忽,出现了同一植物具有不同名称的现象。对于异名现象,发表时间最早的为早出异名,一般为有效名称,属于正名;而较晚发表的为晚出异名,根据法规应该废弃。但是,有些植物的晚出异名却成为有效名称,这是经过国际植物学大会命名委员会批准的保留名称。例如,杉属最早的属名是Belis Salisbury(1807年),而晚出异名Cunninghamia Brown(1826年)成为杉属的保留名称。如果两个异名同年发表,以发表日期先后为准;如果同卷发表,则以期数、页数先后为准。

如果不以时间为划分标准,而以模式为标准,异名可分为命名异名和分类学异名两种。

(1)命名异名(synonymum nomenclaturae)或称客观异名,指异名是根据同一个模式先后发表的,并且都是合格发表,这种异名是客观存在的,也称同模式异名(homotypic synonymum)。命名异名用数学的全等号“≡”表示,根据优先律,必须废弃一个异名。

(2)分类学异名(synonymum taxonomicum)或称主观异名,指异名是根据不同的模式发表的,故称异模式异名(heterotypic synonym)。主张它们是异名的研究者,认为它们应该属于同一个分类群,而另一些学者则认为模式间存在差异,它们不构成异名。所以这是由于研究者的意见分歧所致。分类学异名用数学的符号等号“=”表示,根据优先律,必须废弃一个异名。

当一个晚出异名被废除后,若后来发现废弃的理由并不正确,则可重新使用。

2.同名

当一个由相同拉丁字母拼缀的名称,运用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由不同模式所建立的分类群上,就构成了同名。同名中较早发表的名称为早出同名,而较晚发表的则为晚出同名。一经发现就应该废除,成为废弃名称。根据同名律,发现同名必须废除一个。如果废弃名称有一个或几个异名,就选取其中最早发表的那个异名来替换,作为该分类群的名称。如果没有异名,就新起一个替代名称(nomen substitutum)来替换。发表时要以nom. subst.放在名称后,并提示读者。

当研究者发现他所鉴定的标本,与一早期学者所研究的标本特征完全相同,可这位学者给他的标本所定的名称张冠李戴,错误地归入已知命名的分类群,这是因误定所引起的同名,发现者必须给与订正,在误定同名的引证中,使用sensu···non(在……意义上而不是……)或sensu auct.non(在论文作者的意思上,或根据作者的理解,而不是……)。

化石植物命名的变动,按照东京法规的规定。同一分类群的基于非化石模式名称明确地优先于基于化石模式的名称。法规规定,无论模式是化石或非化石,晚出同名都为非法。

正名和异名在书写或印刷时的字体和形式有严格的要求。在植物志等科学专著的正文中,植物学名的正名一般为正体黑体,而异名排为斜体,往往放在括号内,紧随正名的后面。而在植物志等书籍的索引中,一般是正名排为正体,异名排为斜体,或正体白体。在一般的书籍或刊物中,植物的异名不出现,仅书写正名。如果是中文刊物,将正名放在植物中文名称后面的括号里,排为斜体,也可将学名直接放在中文名称的后面并排为正体。如果是英文刊物,植物学名的正名排为斜体。

四、名称的改正与修订

植物名称的改正与植物名称的修订不是同一个概念。前者是指名称的拉丁字母拼缀的改变,后者是指名称所含范围大小的变化。

1.名称的改正

一个植物分类群的名称在有效发表时的拉丁字母拼缀,叫原始拼缀。这一名称在后来的出版物上的拼缀,叫后来拼缀。植物名称的原始拼缀和后来拼缀一般是一致的,不能随便更改。如果随意改了拼缀,就成了无用名(nomen nullum)。但是,出现下列情况可以进行名称拼缀的变更,称名称的改正(correctio)。

(1)科级名称的词干不正确;

(2)科名和亚科名的结尾未按国际植物命名法规要求分别以-aceae和-oideae结尾;

(3)种加词的词尾性属与属名不相符;

(4)分类群的分类等级已经转移,而名称的结尾未作相应的改变;

(5)带有标音符和省音符的名称,应删去符号而得到改正;

(6)发现了明显的疏忽性错误(笔误或印错)。

为了引起人们的注意,已经改正了的名称,可在原命名者姓氏后加上缩写corr.,再加上改正人的姓氏。例如,1841年Endiridion将Endlicher 1833年发表的Wickstroemia改正为Wikstroemia;请看该属的文献引证:Wikstroemia Endlicher,Prodr. Fl. Norfolk. 47. 1833(‘Wickstroemia’);corr. Enchiridion 209.1841.T.:W.australis Endlicher.

2.名称的修订

名称的修订是指对分类群特征和范围的变更。某一分类群经过多数学者研究后.在不改变其模式条件下,对该分类群原来的描述、特征鉴别、范围、图片等进行修改或补充,称作修订( emendo)。在发表这种修订时,在原命名人姓氏后加上缩写词emend. nov.或em. nov.。在后来引用这个修订过的名称时,就需要去掉nov.,在emend.后面加上修订者姓氏。

由于经过名称的修订,一个名称的范围不断变更。结果出现了名称虽同,但各位学者所理解的含义和范围不同的现象。在这些情况下,为了让读者明白,可用一些缩写词添加在原命名人姓氏后进行标记。例如,sensu(在……意义上,在……理解下);sensu…non sensu (在……意义上.而不是……的意义上);s.lat./s-ampl.(广义的);s.str./s.ang.(狭义的);p.p.(部分的)。

五、分类群的变动

分类群的变动包括分类群细分、合并、等级变更与转移。

分类群细分是指某一分类群被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分类群,其原来的名称仍需留用,并用在其中一个含有其模式的分类群上。在引用已经被细分后的名称时,需在名称后标记拉丁文副词partim(部分地),表示其范围只是原名称的一部分。例如,松科的Pinus(松属)是linnaeus于1753年创立的,当时是个很大的属,其中包括了P.sylvestris,P.Pinea,P.strobus,P.cembra,P.taeda,P.abies,P.larix,P.picea,P.cedrus,P.balsamea等。后来,人们通过研究发现,这个松属实在太大,各个种之间区别特征十分明显,有必要加以进一步

细分。最终人们陆续地将松属拆分为5个属,即Abies Mill.(冷杉属)一一此属包含了原来的Pinus abies;Picea A.Dietr.(云杉属)——此属包含了原来的Pinus picea,P.balsamea;Larix Adans.(落叶松属)——此属包含了原来的pinus larix;Cedrus Trew(雪松属)——此属包含了原来的Pinus cedrus;Pinus L.(松属)——仅含原来的松属分出4个属以后剩余的P.sylvestris,P.Pinea,P.strobus,P.cembra,P.taeda等。其中,Pinus的模式种还是P.sylvestris。

至于种的细分,我们可看这个例子。Vahl早期发表了一个植物Spartim horrida Vahl,后来,De Candolle认为其分类地位归属弄错了,接着就发表了一个新组合Genista horrida(Vahl)DC.。当Spach仔细研究了DC.的新组合名后,发现该种较大,种内特征区分明显,就把DC.的新组合再细分出来两个种,共为三个种,即G.horrida (Vahl) DC.,G. boisseri spach,G.webbii Spach (注意,第一个种名仍是DC.的新组合名)。所以,Spach的G.horrida(Vahl)DC.与De Candolle当初的新组合G.horrida (Vahl) DC.是不同的,在引用Spach的G.horrida (Vahl) DC.时应该写为G.horrida (Vahl) DC. partim Spach(partim部分地)。注意,在细分一个分类群时,原来名称的模式或模式标本还要留在与原来分类群名称相同的那个名称上。

分类群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同等级的分类群,合并为一个名称,合并后的名称应该选用其中命名最早的一个。例如,K.Schumann将种子植物的Sloanea L.(猴欢喜属)(1753),Echinocarpus Blume(1825),Phoenicos perma Miq.( 1865)三个属进行合并,其名称选用最早命名的Sloanea L.。如果它们为同时发表,则选用其中最具典型特征的那个分类群名称。若将现代植物与化石植物的同等级的分类群合并,则现代植物的名称优先采用。

六、自动名与保留名

自动名( autonyms)是指根据国际植物命名法规的规定,对于科级以下单位,当次一级的分类群有某一名称首次合格发表时,就自动地建立了同一等级中的另一个新名称。在自动名建立过程中,不受优先律的限制。

例如,竹叶西风芹Seseli mairei Wolff是一个种级分类群,以前没有发现它有种下单位。后来有人要发表竹叶西风芹的新变种,即单叶西风芹SeseLi mairei Wolff var. simplici folia C.Y.Wu ex Shan et Sheh。这时,发表新变种的作者就要自动地建立一个变种级分类群的自动名,一般称为原变种,即竹叶西风芹(原变种)Seseli mairei Wolff var.mairei。注意,这里是不需要定名人的。变种加词必须使用其原来的种加词。

自动名的加词是重复使用上一级分类单位的加词。

关于自动名“原变种”一闭,在笔者向王文采先生请教同题时,他认为改用“模式变种”一词更为合适。其他类型的自动名,可以称为“模式亚种”、“模式变种”等。

保留名(nomina conservanda)是指在植物命名的过程中,有些名称虽然发表时间较早,但在形式上不符合国际植物命名法规的要求,另有一些名称由于人们长期使用,形成习惯,影响面又比较大,如果给予废弃.大家反而感到不便。遇到这些情况,需要对这些名称提出加以保留。在每届国际植物学大会上,植物命名分会的委员们都要对保留名连行讨论,以便在新的法规法规中公布。

科名是保留名的不多,主要是由于这些科的科名不是以-aceae结尾的,都属于自然科,视为合格发表,人们长期使用,法规规定保留使用,与其标准科名是互用科名(alternative family names)。保留科名有8个(维也纳法规2006,规则18.6),参见第六章“植物的科名”。

属名是保留名的很多,在国际植物命名法规的附录中,专门列有保留属名和废弃属名。属的保留名称(nomina conservanda)用黑体排在左边,而异名和早出同名即废弃名称(nomina rejicienda)以斜体排在右边。其中,各种标注符号的意义是:

(V)表示最初出现的拼法变体,是与保留名基于同一模式的名称:

(H)表示最早出现的同名(homonym);

(≡)表示命名上的异名(nomenclatural synonym),也称同模式异名,是指在同一分类等级中,根据同一模式命名的2个(或以上)名称(维也纳法规2006,规则14.4);

(≡)表示分类上的异名(taxonomic synonyms),是指在同一分类等级中。根据不同的模式命名的2个(或以上)名称(维也纳法规2006,规则14.4)。

下面是引自第17届国际植物学大会发布的命名法规附录Ⅲ中保留属名的例子:

Wikstroemia Endlicher,Prodr.Fl.Norfolk.47. 1833 (‘Wickstroemia’);corr.Enchiridion 209.1841.T.:W.australis Endlicher.(V)Wikstroemia Endlicher,Prodr.Fl.

Norfolk.47. 1833.

(H)Wikstroemia H.A.Schrader,Gott.

Gelehrte Anz.710.5 Mail 1821

[Theac.].T.:W.

(=)fruticosa H.A.Schrader.

Capura L.Mant.2:149,225.Oct

1771.T.:C.purpurata L.

左边是保留属名Wikstroemia(荛花属,瑞香科),1833年发表,于1841年改正,模式没有变,还是用1833年指定的模式。

右边分别是最早(1833年)的拼法变体Wickstroemia(V),最早(1821年)出现的同名Wikstroemia(H)(山茶科)以及分类学上的异名Capura(=)(1771)现均已废弃。

Metasequoia Hu & W.C.Cheng in Bull.Fan Men.Inst.Biol.,Bot.,ser.2,1:154.15 Mai 1948[Pin.].

Typus:M.glyptostroboides Hu&W.C.Cheng (typ.cons.).

(H)Metasequoia Miki in Jap.J.Bot.11:261.1941(post Mar)[Foss.] .Typus:M.disticha (Heer)Miki (Sequoia disticha Heer).

左边是保留属名Metasequoia(水杉属,松科,现归属于杉科).1984年由胡先骕和郑万钧建立的现代植物的属名。

右边是最早(1941年)的同名Metasequoia,为化石植物水杉的属名,由Miki创立。

注意,这里的两个属名完全一样,只是依据不同的模式命名而已。

Sorghum Moench,Methodus:207.4 Mai 1794[Grarn.].

Typus:S.bicoLor(L.)Moench (Holcus bi-color L.).(H) Sorgum Adans.,FaM.P1.2:38,606.

Jul-Aug 1763[Monocot.:Gram.].

≡Holcus L.1753 (nom. cons.).

左边是保留属名Sorghum(高梁属,禾本科),1794年发表。

右边是最早(1763年)的同名Sorgum(禾本科),因缺乏模式被废弃。1753年由L.发表的Holcus为命名异名,因缺乏模式也被废弃。

注意,Sorghum和Sorgum是同名。在植物学拉丁文中,属名或种加词中的有些拼法视为同名,例如,-g-与-gh-,-c-与-k-,-ae-与-e-,-oe-与-e-,-i-与-y-,-ei-与-y-,-f-与-ph-,-t-与-ct-,-ensis与-iensis等。

Leersia Sw.,Prodr.:1,21. 20 Jun-29 Jul 1788[Gram.].

Typus:L.oryzoides(L.)Sw. (PhaLaris oryzoides L.)(typ. cons.).(≡)HomaLocenchrus Mieg in Acta Helv.Phys.-Math.4:307.1760.

左边是保冒属名Leersia(假稻属,禾本科),1788年发表。

右边是命名异名Homalocenchrus,1 760年发表,因缺乏模式被废弃。

Eleutherine Her.in Edwards’ s Bot.

Reg. 29: ad t. 57. 1 Nov 1843[Irid. ].

Typus:Marica plicaLa Ker Gawl.,nom.il-

leg.(Moraea plicata Sw.,nom.illeg.,Si-

syrinchium lati foliwn Sw. )[=E. bulbosa

(Mill.)Urb.(Sisyrinchium buLbosum

Mill.)].

保留属名Eleutherine(红葱属,鸢尾科)1843年发表,模式是组合名E.bulbosa(Mill.)Urb.,而Marica PLicata Ker Gawl.是不舍法名称。

Echinochloa P.Beauv.,Ess.Agrostogr.:53.Dec 1812[Gram.].

Typus:E.crusgalli(L.)P.Beauv.(Panicum crusgalli L.).(≡)Tema Adans.Fam.Pl.2:496,610.J ul-Aug 1763

左边是保留属名Echinochloa(稗属,禾本科).1812年发表。右边是命名异名Tema,1763年发表,因缺乏模式被废弃。

Aglaia Lour.,Fl. Cochinch.:98,173.Sep 1790[Mel].

Typus:A. odorata Lour.(H)Aglaia F. Allam.in Nova Acta Phys.Med Acad.Caes. Leop.-Carol. Nat.Cur. 4:

93.1770[Monocot. : Cyper. ].Typus:

non designatus.

(=)Nialel Adans.,Fam. Pl. 2:446,582.Jul-Aug 1763.

Typus (vide Nicolson & Suresh in

Taxon 35:388,1986):Nyalel racemosa

Dennst.ExKostel.(Allg.Med.Ph

a-rm.FL.:2005.Jan-Sep 1836).

左边是保留属名Aglaia(米仔兰属,楝科),1790年发表。

右边是最早的同名Aglaia(单子叶植物,莎草科),1770年发表,缺乏命名模式或未指定模式而被废弃。其分类学异名Nialel发表于1763年。

一个分类群的学名是不是保留名,要以最新的国际植物命名法规为依据。

七、命名优先律法则

在国际植物命名法规中,命名优先律(priority)法则是植物命名工作的重要原则。命名优先律主要针对科、属和属以下分类单位的命名有效性问题,而对科以上的分类单位不是强制性的。根据此法则,一个新分类群在第一次被发现和命名时,赋予它的名称是要受到重视和保护的,不能轻易地改动或废弃。当发现同名与异名情况时,要根据命名优先律,选择发表最早且正确的名称作为合法名称(nomen legitimum),也叫有效名称。合法名称是指有效发表并且符合法规有关规定而被采用的名称。根据命名忧先律,一个分类群的正确名称确定之后,那些原先属合格发表,但不符合法规有关规定的而不能被采用的名称,叫不合法名称(nomen illegitimum)。

对于现代维管束植物和藻类植物这个规定是从1753年5月1日以后执行的,是以Carl Linnaeus的《植物志种》出版为标志的。如果发现当时在命名时把某种植物的亲缘关系弄错了,在后来重新组合时,根据命名优先律要保留它的原先的名称加词。例如,由杉木的命名过程就可清楚地看出这种命名优先律法则的作用。

1803年,Lambert在我国第一次发现了杉木,他认为杉木是属于松属的植物,所以,他就给杉木命名为Pinus lanceolata Lamb.。

1826年,Rich.在研究杉木的标本时,发现R.Br。已经确定杉木是一个新植物,但尚未公开发表。所以,Rich。在没有看到Lamb.的杉木学名相关的资料时,就代替R.Br.把杉木作为杉木属的一个新植物发表了,命名为Conninghamia sinensis R.Br. ex Rich.。

1827年,Hookcr发现杉木的命名存在问题,同一种植物却有了两个学名。他认真研究了大量杉术的标本,发现杉木的形态特征与松属的特征不符合,应该属于杉木属植物。但是,考虑到Lamb.发现并命名杉木在前,而Rich.在后,根据命名优先律法则,Hooker重新组合了杉木的学名,保留了种加词lanceolata,并把Lamb.的名字用括号括起来,以表示对他的知识产权的尊重。所以,今天杉木的学名是:

Cunninghamia lanceolata(Lamb.)Hook.

基本(原)异名为:

Pinus lanceolata Lamb.

异名为:

Conninghamia sinensi s R.Br. ex Rich.

杉木的学名不仅从松属组合到杉木属,而且由松科转移到杉科。

在仔细研究了植物的学名之后,发现根据命名优先律法则进行组合的学名有很多。凡是在学名的命名人前面有用括号括起来的命名人,都是通过组合学名给植物命名的。例如,葱莲Zephyranthes candida (Lindl.)Herb.(1826)是一个组合名(基本异名Amaryllis candida Lindl.于1823发表)。

在植物分类学上,一种植物只有一个学名。因此,地球上的每种植物,一旦有效命名后会被广泛地承认和应用,一般不会再有人给它重新命名。例如,水稻Oryza sativa L.于1753

年发表,君子兰Clivia miniata Regel于1864年发表,等等。

可是,有些植物的学名比较复杂,由于在当时人们的信息联系方式落后,命名一种新学名后不能很快得到广泛承认和应用,结果会出现许多“同物异名”的现象。根据国际植物命名法规的要求,按照命名优先权法则,只有一个学名是正确的学名,其他的学名都作为异名处理(在植物志中,正名排黑正体,异名排斜体;在索引中,正名排正体,异名排斜体;或在一般刊物中把异名放在括号里)。

例如,风雨花Zephyranthes grandiflora Lindl. 1825(异名:Z. carinata Herb. 1825)。又如,箭根薯Tacca chantrieri Andre 1901(异名:T. minor Ridl. 1907;T.paxiana Limpr.1928)有两个同属的异名。由此可见,每一个分类群只有一个正确的名称,就是发表最早的、符合各项命名规则的那个名称。

除了上述“同物异名”的现象外,有些植物的分类地位常发生变化,由“种”降为“变种”,或者由“变种”升为“种”。这样的变化,往往是由于不同的学者对种的标准尺度掌握的不同造成的。在分类学上,有“大种”和“小种”的观点。持有小种观点的人,对种的标准掌握得比较严格,只要稍有不同,就可能另立新的分类群。

例如,根据《中国植物志》的标准,文殊兰是由种降为变种:Crinum asiaticum L.var.sinicum(Roxb. ex Herb.)Baker. 1888(C. sinicum Roxb. ex Herb.1820)。但是,西南文殊兰是由变种升为种:Crinum lati folium L.1753(C.ornatum Herb.var.lati folium Herb.1837)。在这个种的学名问题上,L.和Herb.的观点是不同的,这也是很自然的事情。

关于种加词受到“命名优先律”保护的问题,种下单位的加词(例如,变种加词)与种加词是同等重要的。如果发现某个种下单位的加词与某个种的种加词是相同的,在进行组合名命名时,最终使用哪一个命名人所发表的加词,要取决于发表时间的先后。例如三叶弯蕊芥的学名,旱在1886年,Franch.将其命名为碎米荠属下的一个新变种,即Cardamine tenui folia Turcz.var.granuli fera Franch.。到了1912年,Diels由于没有见到Franch.的发表材料,故将该植物命名为碎米荠属下的另一个新种,学名为C.granuli fera Diels。10年后的1922年,0.E.Schulz认为他们两人都把该植物的分类地位归属错了,应该属于弯蕊芥属,必须进行组合命名。在选择种加词时,尽管他们两人都使用了granulifera(阴性词尾,因为Cardamine属为阴性),根据命名优先律法则,O.E.Schulz最终还是选择了Franch.创立的变种加词。所以,三叶弯蕊芥新的组合名为Loxostemon granulifer(Franch.)O.E.Schulz (种加词granulifer为阳性词尾,因为Loxostemon属为阳性),而不是Loxostemon granuIifer (Diels)0.E.Schulz的形式。

八、关于杂种的名称

杂种分为属间杂种(intergeneric hybrid)、种间杂种(intespecific hybrid)和种下单位间杂种(infraspecific hybrid)三类。

1.属间杂种

属间杂种是指两个或多个属的杂交种,是在属的水平上来命名。属间杂种的命名方法是:(1)杂交的两个属名中间用“×”号连接;

(2)在“×”号后面把两个属名合并起来,一个取前半段,另一个取后半段;

(3)考虑到双名法,在(2)的形式后加上集合加词,这个加词绝不能放在两个属的任何一个属名后面。

例如:

①Agrostis×Polypogon

Libonia×Sericographis

②×Agropogon

×Sericobonia

③×Heucherella tiarelloides(=Heuchera brizotdes×Tiarella cordifolia)(不能写成Heuchera×tiarelloides,也不能写为Tiarella×tiarelloides)

值得提醒的是一定要注意字母的大小写。

2.种间杂种

在种间杂种的命名时,由于是同一属的植物杂交,其命名方法是:

(1)将两个亲本的名称用“×”号连起来作为杂种的学名;

(2)在属名后放上两个亲本的学名种加词,中间用“×”号连接;

(3)属名后面用“×”号连上新的加词,也称集合加(collective epithet)。

例如,两种柳树(Salix aurita L.)和(S.caprea L.)杂种命名的形式有以下三种:

①Salix aurita L.×S.caprea L.

②Salix aurita×caprea

③Salix×capreola Kerner ex Andersson

值得提醒的是,要注意字母的大小写法。

其中,两个学名或两个加词,谁放在前面?在没有弄清母本的情况下,按照字母顺序排放。如果知道了母本,则将母本放在前面,父本放在后面。

目前,人们习惯用上述的第(3)种方法来给杂交种命名,因为这是双名组成。注意,在集合加词前面不能漏掉了“×”号。

如果把杂交种作为种来看待,如双二倍体(amphidiploid)或多倍体,其学名可以省去“×”号。例如Digitalis mertonensis Buxton et Darlington,这是个杂交种(四倍体),其亲本来源是D.grancliflora Mill.×D.purpurea L.。

3.种下单位间杂种

在植物杂交中,也可能出现两个亲本都是种下单位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获得的杂交种称为假型(nothomorphs),其命名时用假型符号的缩写(nm.),再放上假型加词(nothomorphs epithet)。例如:

(1)Mentha×niliaca nm. lamarckii(省去了命名人)

(2)Carduus×orthacephalus Wallr. nm. mulliganii Boivin

在园艺上,不同品种间的杂交是常见的,有时需要经过反复杂交才能培育出新颖的品种。这样,记录和描述杂交亲本的来源是相当复杂的。例如:

Iris‘Brannigan’由J.D.Taylor于1966年通过杂交培育,亲本是:((‘Clear Sailing’

בSulina’)×sibling)×((‘Sylvia Murray’בSky Song’)בWelch H. 503’)בGreen Spot’。(各亲本省略了属名Iris。)

同样,Iris‘Wedding V ow’由J.Ghio于1970年通过杂交培育,亲本是:(‘Patricia Craig’×(‘First Courtship’בNina’s Delight’sibling))X(‘G Junior Prom’siblingX(‘Nina’s Delight’siblingבFirst Courtship’))。

九、关于栽培植物的命名

栽培植物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由野生引入栽培的,称为自然起源;另一类是指人工杂交后进行长期栽培的,称为栽培起源。对于自然起源的栽培植物,如果形态特征变异不大,其名称仍保留相同的野生类群的名称(维也纳法规,2006,规则28.1)。而对于栽培起源的植物,以及栽培历史悠久、特征分化明显的自然起源的栽培植物,都要按照栽培植物进行命名。

对于应用在农业、林业、园艺上的栽培植物,其命名有专门的命名法规,按照《国际栽培植物命名法规》(International Code of Nomenclature of Cultivated Plants)要求,其命名的栽培加词的使用和组成是无约束的(维也纳法规,2006,规则28.1,注释2)。根据法规要求,栽培植物的学名可以是双名法(属名+栽培加词),也可以是三名法(属名+种加词+栽培加词),甚至是多名法(属名+种加词+种下单位加词+栽培加词)。三名法,即在植物种的双名法后面加上“栽培变种”(或称为“栽培型”)符号cv.(=cultivarietas)和栽培加词(cultivar epithets)。栽培变种符号cv,是小写、正体。栽培加词的第一个字母大写,整个加词是正体,并且使用单引号(‘’)吧栽培加词标上。目前,国内有些学者在栽培加词上不使用单引号,但根据最新的《国际栽培植物命名法规》的要求,以及圣·路易斯法规(朱光华译,2001)和维也纳法规(2006)的要求,还是要用单引号的,这从各相关网站上的栽培植物的学名也能看出来。栽培加词的来源十分广泛,并且可用阿拉伯数字与英文字母混合编号,甚至使用英文句子。另外,植物命名的种加词或种下单位加词,均可用作栽培加词(维也纳法规,2006,规则28.1,注释4)。栽培植物的学名一般不需要定名人,有时可以用园艺学家这样的集合术语做定名人。请看下面栽培植物学名的例子:

白花夹竹桃Nerium indicum Mill.cv.‘Pailua’

九曲桑Morus alba L.cv.‘Tortuosa’

杭白芷Angelicu dahurica(Fisch.)Benth.et Hook.Cv.‘Hangbaizhi’Hort.(这里的Hort.不是具体的定名人,而是hortulanorum(园艺学家们)的拉丁文单词的所有格的缩写)

意大利1-214杨Populus×canadennsis Moencb.cv.‘1-214’

栽培加词可以是2个或3个,在变种下面也可命名栽培变种(栽培型)。请看下面的简写名称(来自http//www.anbg,gov.au/anbg/names.html):

Callistemon citrinus‘White Anzat’

Boronia piilosa‘Rose Blossom’

Bacckea virgata‘Wirteanda White Cascade’

Carrea reflera pulchellla‘Ivory Dancer’(变种以下的栽培型,其学名中省略了var.和cv.,即Carreareflera var.pulchella cv.‘Ivory Dancer’)

Eriobotr ya japonica‘Maatnora Golden Yellow’

根据Claire Austin(2005)在Irises记载的通过杂交培育的花卉品种,摘录具代表性的名称如下:

Iris‘Brannigan’由J.D.Taylor于1966年通过杂交培育。

Iris‘Cat’sEyes’由P.Black于2002年通过杂交培育。

Iris‘Path Of Gold’由Hodson于1941年通过杂交培育,亲本未知。

Iris‘Waiting For George’由B.Blyth于1997年通过杂交培育。

Iris‘Stitch In Time’由Schreiner于1978年通过杂交培育。

Iris‘I’v e Got Rhythm’由Schreine于1998年通过杂交培育。

Iris‘It’s Magic’由W.Maryott于1994年通过杂交培育。

Iris‘Butter And Sugar’由C.McEwen于1976年通过杂交培育。

Iris‘Esther The Queen’由E.Hunt于1976年通过杂交培育。

Iris‘Dream On Dream’由R.Barker于1999年通过杂交培育。

Iris‘Mrs Nate Rudolph’由H.Briscoe于1972年通过杂交培育。

《国际栽培植物命名法规》的的内容也很多,如果大家感兴趣,可阅读其原著,或者查看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3c13706072.html,/sci/https://www.360docs.net/doc/3c13706072.html,(国际栽培植物命名法规)。此外维也纳法规(2006)中的规则28对栽培植物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植物命名

[编辑本段] 植物名称 拉丁名 牡丹、辽宁冷杉、银杏、桫椤、东北细辛、醉蝶花、元宝枫、大苍角殿、鸾凤玉、紫荆花等等,都是植物名称,不过它们不是学名(scientific name),而是俗名或者地方名。植物的学名也不是指其英文名或者法文名等,更与中国方块字无缘,而是指拉丁名。拉丁名是国际植物学界进行交流的标准用名,其他的名称都不算数。 国际植物命名法规 其中,1950年第七届斯德哥尔摩大会成立了国际植物分类学会(IAPT),从此承担了国际植物命名法规的修订和出版的任务。最近的会议有1993年第十五届东京大会和1999年第十六届美国圣路易斯国际植物学大会。这次会议通过的最新国际命名法规也称圣路易斯法规(St. Louis Code)。(右上角树叶为鹅掌楸(也叫马褂木)叶子,木兰科,鹅掌楸属(Liriodendron),北美鹅掌楸,落叶乔木。欲察看更多植物图片请点击此处。) 法规的制定 要想掌握并熟练运用国际植物命名法规,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一方面规则极其复杂,有大量例证和注释,也有许多特殊的约定。另一方面,这一法规也在变化之中,法规的每次修订都是激烈讨论后某种妥协的结果。本文依据Oregon州立大学园艺系的一份材料,只介绍最基本的植物命名知识。 林奈双名命名体系 现行用拉丁文为生物命名的体系是由林奈(Carl von Linne,通常用其笔名Lin naeus)250年前提出来的。他的《植物种志》(Species Plantarum)1735年出版。这个体系称作林奈双名命名体系(Linnaean binomial system of nomenclature),其中生命,如植物,采用两个拉丁化的名字(拉丁双名)来命名。第一个名代表“属”(genus)名,第二个名代表“种加”(specific epithet)词。由属名(generic name)和种加词组合起来构成了物种名(species name)。科、属、种是最常用到的分类单位。采用拉丁化名字和拼写的习惯一个是源于中世纪的学者,另一个是因为直到1 9世纪中叶多数植物学出版物仍然使用拉丁语。“种”以上的分类单位是“属”,再往上是“科”,依次各个分类阶元构成植物分类的阶层系统。 植物分类的阶层系统 由高到低,植物分类的阶层系统表示如下:

植物命名法

园林小百科之植物命名法 每一种植物,各国均有不同的名称,即使在同一国内,各地的叫法亦常不同,例如北京的玉兰,在湖北叫应春花,在河南叫白玉兰,浙江叫迎春花,江西叫望春花,四川峨眉叫木花树。由于植物种类极其繁多,叫法不一,所以经常发生同名异物或异名同物的混乱现象。为了科学上的交流和生产上利用的方便,早在1867年,在国际会议上制定了国际植物命名法规,规定以双名法作为植物学名的命名法。 双名法规定用两个拉丁字或拉丁化的字作为植物的学名。头一个字是属名,第一个字母应大写,多为名词;第二个字是种名,多为形容词。以此二名作为一种植物的学名。但是完整的学名,尚要求在双名之后,附上命名人的姓氏缩写(第一字母应大写)和命名年份,但是在一般使用时,均将年份省去。例如银杏的学名为Ginkgo biloba L.,其属名Ginkgo为中国广东话的拉丁文拼音;种名biloba为形容词,意味二裂的,形容银杏的叶片先端呈二裂状;最后的L.为命名人Carl von Linne,即林奈Linnaeus的缩写。双名法的生物学名部分均为拉丁文,并为斜体字;命名者姓名部分为正体。 此外: 1、有些植物的拉丁学名是有两个人命名的,这时应将二人的缩写字均附上而在其间加上连词“et”或“&”符号。例如蚊母树的学名Distylium racemosum Sieb. et Zucc.。 2、如果某种植物是由一人命名但是由另一人代为发表的,则应先写原命名人的缩写,再写一前置词“ex”表示“来自”之意,最后再写代为发表论文的作者姓氏缩写;如果有些植物的学名后附二个缩写人名,而前一人名在括号之内,这表示括号内的人是原来的命名人,但后来经后者而更换了属名之意。例如例如竹柏的学名为Podocarpus nagi (Thunb.) Zoll. et Mor ex Zoll.。 3、对于种以下的变种,则在种名之后加缩写字var.后,再写上拉丁变种名;例如红玫瑰的学名应写为Rosa rugosa Thunb. var. rosea Rehd.;对于变型则在种名之后加上缩写字f.后,再写变型名,最后写缩写的命名人。例如紫叶小檗的学名应写为Berberis thunbergii DC. f. atropurpurea Rehd.;而栽培变种,则在种名后加写cv.,然后将品种名用大写或正体字写出或不写cv.而仅大写或正体写于单引号内,首字母均用大写,拉丁名后无须附上命名人的名字。例如日本花柏的一个栽培品种叫绒柏的学名为Chamaecyparis pisifera Endl. Cv. Squarrosa,或写为Chamaecyparis pisifera‘Squarrosa’。

第五章植物命名和国际植物命名法规

第五章植物命名和国际植物命名法规 第一节植物的命名 植物与人们的生活关系十分密切,人类的发展史中也包括了人类开发利用植物的历史。由于世界上由于多不同的语言、不同文化的民族,他们在开发利用植物方面都有自己的特点,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由此产生了民族植物学。但是,由于语言和文字的差异,不同地区和不同国家的人民在开发利用植物的经验交流方面存在许多困难和障碍,出现了“同物异名”和“同名异物”的现象。同物异名的例子很多,如我国的玉蜀黍,在不同地区叫包谷、棒子、玉米、玉榴等,统称为俗名(nomen vernaculum)。同样,同名异物的现象很普遍,例如:白头翁专指毛茛科的一种药用植物,可在我国不同地区共有13个科的植物都叫白头翁。 为了便于国际交流,消除语言和文字障碍,国际上统一使用拉丁语或拉丁化文字给每种植物命名的名称,叫学名(nomen scientificum)。植物的学名有单名(uninomen)、双名(binomen)和三名(trinomen)。单名是指一个分类群的名称只有一个单词属和属以上的分类群的名称都是单名。双名是指种的名称,也称种名(nomen specificum),是由两个单词组成的,即属名加种加词。三名是指种下分类群的名称,构成方法是在种名的基础上,在增加一个单词(例如,亚种加词epitheton subspecificum),即有三个单词组成学名。 植物的科学命名依赖于科学的分类单位,然后由不同的分类单位组成分类系统。在国际植物分类学研究中,主要分类单位是界、门、纲、目、科、属、种7级,再加上一些亚级单位,就构成了植物分类学的命名系统,参见表5-1.例如,在属和种之间还有一些分类群名称。只含有一个种的属叫单型属(genus monotypicum),而含多各个种的属叫多型属(genus polytypicum),再多型属中可分为若干亚属、组、系。

植物的命名与分类

植物命名法 每一种植物,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名称,为了避免发生同名异物或异物同名的混乱现象,1867年制订了《国际植物命名法规》(ICBN),规定以双名法作为植物学名的命名法。ICBN规定,每一种植物只有一个合法的拉丁学名,其他名称则列为异名。 植物学名:学名包括属名和种名(“双名法”),最后附加命名人和命名年份(但一般使用时,常将年份略去),属名第一个字母应大写,多为名词,种名多为形容词。例如银杏的学名为Ginkgo biloba L.。Ginkgo为属名即银杏属,biloba为种名,意为二裂的,形容银杏的叶片先端二裂状的,最后的L.为命名人林奈(Linnaeus)的编写。有些植物的拉丁学名由两个人命名,则同时附上两人名字,其间加连词“et”或“&”;关于种以下的变种,则在种名后加缩写字“var”后再写上拉丁变种名;关于栽培品种,则在种名后加写“cv.”,然后将品种名用大写写出。 植物系统分类法 植物系统分类法是依据植物亲缘关系的亲疏和进化过程进行分类的方法,着重反映植物界的亲缘关系和由低级到高级的系统演化关系。植物系统分类通常包括七个主要级别:界( Kingdom)、门( Phylum)、纲 (Class)、目 (Order)、科( Family)、属( Genus)、种 (Species),种是基本单元,各级单位根据需要可再分成亚级,即在各级单位之前,加上一个亚(Sub- )字。品种不是植物分类学中的一个分类单位,不存在野生植物中;品种是人类在生产实践中,经过培育或为人类所发现的。 以水稻为例: 界:植物界; 门:种子植物门; 亚门:被子植物亚门; 纲:单子叶植物纲; 亚纲:颖花亚纲; 目:禾本目; 科:禾本科; 属:稻属; 种:水稻 植物的分类1 按照植物体结构的完善程度,植物可分为: 低等植物(没有根、茎、叶分化):藻类、菌类、地衣 高等植物(有根、茎、叶分化): 孢子植物(不能形成种子,靠孢子生殖):苔藓、蕨类

植物的命名法

植物的命名法 (取材自思摩特網站SctNet,「magic-7自然領域教師合作學習成長團體工作坊」討論區) 依「國際植物命名法規」(International Code of Botanical Nomenclature)的規定為植物命名,根據命名法規條文命名的植物名才能成為植物學界認可的學名(scientific name)。 植物的學名採二名法(binomial nomenclature),二名法的學名為一拉丁化的植物名。而一個學名至少應該包括屬名(generic name)、種小名(specific epithet)及命名者(author)三個部分。 屬名的字首需大寫,為單數名詞或名詞化的形容詞。 種小名之字首須小寫,其詞性為形容詞。 學名的命名者需遵循植物命名法規中所建議的方式予以縮寫。 如:S.Y.Lu 為呂勝由先生(Lu, Sheng You)的標準縮寫。 以Rubus liuii Yuen P.Yang et S.Y.Lu(柳氏懸鉤子為其中文俗名)為例: 屬名Rubus,由拉丁文rubeo (原意為變紅色)轉變而來,形容Rubus屬的植物其果實成熟後變為紅色之意。而種小名liuii為「Liu」的拉丁化,乃紀念柳榗(Liu, Tsing)先生對植物分類學及生態學的貢獻。 另外,學名出現在一篇文章中,屬名與種小名要用斜體字: (如Rubus liuii Yuen P.Yang et S.Y.Lu)或底線(Rubus liuii Yuen P.Yang et S.Y.Lu)予以標示之。 植物學名問與答: 問: 1.Microlepia strigosa (Thunb.) Presl粗毛鱗蓋蕨 這個括號裡的是人名嗎? 2.Diplazium esculentum (Retz.) Sw.過溝菜蕨 最後的Sw.是人的姓嗎? 3.Nephrolepis auriculata (L.) Trimen腎蕨 括號裡的L.是什麼?放在括號裡的有一定的意義嗎? 4.Pteris fauriei Hieron.傅氏鳳尾蕨 第三個字是什麼? 5.Pteris vittata L.鱗蓋鳳尾蕨 最後的L.是變種的意思嗎? 答:植物的學名包含命名者,所以Retz. & Sw. & L. & Hieron都是命名者或命名者的縮寫。只是分類處理因人而異,通常括弧內的是原始發表的命名者,但因屬名改變(劃歸新的屬)而造成學名變動,所以會保留兩個命名者的縮寫。L.代表的是偉大的林奈氏所命名(在植物分類界只此一人使用一個字母的縮寫),變種通常用var. 後面加變種名(拉丁文)表示。

植物命名法规简介(DOC)

植物命名法规 1.植物统一命名的重要性 植物种类繁多,各个国家由于语言和文字的不同,都各有其习用的植物名称;即使在一个国家内,同-植物在不同地区也往往有不同名称,同物异名以及异物同名的现象非常普遍。例如番茄,在我国南方称番茄,北方称西红柿,英语称tomato;又如马铃薯,在我国南方称洋山芋(或洋芋),北方称土豆,英语称potato。还有蒲公英,又叫黄花地丁。中药贯众有30多种来源。这种名称上的混乱现象,使得人们无法顺利地去研究植物和对植物进行合理的分类,更不利于国内和国际间的学术交流。因此,寻求一种世界通用的植物命名法规规就显得尤为重要。 2.命名的发展历史 植物学家在很早以前就对创立世界通用的植物命名问题进行探索,在十八世纪中叶以前留采用过多名法,即用一系列的词来描写植物,但非常烦琐。后来双名法代替了多名法,现代植物的种名,即世界通用的科学名称 (scientific name)的命名,都是采用双名法。 1.双名命名法的提出 双名法是由瑞典植物分类学大师林奈(CarolusLinnaeus,1707-1778)创立的。但是早在1623年法国包兴(C.Bauhin,1560-1624)己使用属名加种加词的双名法学名,但当时并未得到人们的普遍接受。后来在1690年,来维努斯(Rivinus)也提出双名法的建议,给植物命名,不得多于2个字。林奈接受了这些思想并将其完善化。1753年,林奈的巨著《植物种志》(“Speces Plantarum”)便采用了双名法,后来为全世界的植物学家所采用。 2.双名命名法的优点 此命名法的优点,首先在于它统一了全世界所有植物的名称,即每一种植物只有一个名称,在国际上通用,便于科学交流,其次,双名法科学性较强,能反映分类系统关系和相对地变动较小(即使有变动,也有据可查),从而提供了一个亲缘关系的大概,在植物学名中包含有属名,因此知道一个种名就容易查知该种在植物分类系统中所处的位置。 3.双名命名法的命名原则 双名命名法是用拉丁文给植物的种起名字,每一种植物的种名,都由两个拉丁词或拉丁化形式的字构成,第一个词是属名,相当于“姓”,第二个词是种加词,相当于“名”。一个完整的学名还需要加上最早给这个植物命名的作者名,故第三个词是命名人。因此,属名+种加词+命名人名是一个完整学名的写法。例如银杏的种名为Ginkgo biloba L.。 (1)属名 一般采用拉丁文的名词,若用其他文字或专有名词,也必须使其拉丁化,亦即使词尾转化成在拉丁文语法上的单数,第一格(主格)。书写时第一个字母一律大写。属名的来源主要有: <1>以古老的拉丁文名字命名。如Papaver罂粟属,Rosa蔷薇属,Piper胡椒属,Morus桑属,Pinus松属。 <2>以古希腊文名字命名。如Cycas苏铁属,Cercis紫荆属,Plataus悬铃木属,Oryza稻属,

植物命名法

植物命名法 植物分类的阶层系统和命名 所谓双名命名法是指用拉丁文给植物的种起名字,每一种植物的种名,都由两个拉丁词或拉丁化形式的字构成,第一个词是属名;第二个词是种加词;第三个词是命名人。因此,属名+种加词+命名人名是一个完整学名的写法。 例如银杏的种名为GinkgobilobaL.。 植物的属名和种加词,都有其含义和来源以及具体规定: 1.属名一般采用拉丁文的名词,书写时第一个字母一律大写。属名的来源,简述如下: (1)以古老的拉丁文名字命名。如Rosa蔷薇属、Pinus松属等; (2)以古希腊文名字命名。如Oryza稻属等; (3)根据植物的某些特征、特性命名。如Polygonum蓼属,poly-用于复合词,示“许多”,gonum示“膝”,意指茎具很多膨大的节。 2.种加词 种加词大多为形容词,少数为名词的所有格或为同位名词。种加词的来源如下: (1)形容植物体各器官的形态特征、大小、颜色和气味等。如小叶石楠Photiniaparvifolia(小叶的);银白杨Populusalba(白色的)。 (2)表示方位如东方香蒲Typhaorientalis(东方的)。 (3)表示用途如山茱萸Macrocarpiumofficinale(药用的);芋Colocasiaesculenta(可食的)。 (4)表示生态习性或生长季节如葎草Humulusscandens(攀援的);小麦Triticumaestivum(夏季的)。 (5)用人名作种加词是为了纪念该人。一般要把人名改变成形容词的形式,如蒲儿根SeneciooldhamianusMaxim.,oldhamianus来自人名Oldham。 (6)以当地俗名经拉丁化而成如龙眼Dimocarpuslongan(汉语龙眼);人参Panaxginseng (汉语人参)。 (7)表示原产地的用地名、国名。如:杜虹花Callicarpaformosana来自Formosa台湾)。 (8)以名词的所有格形式来作种加词:如虎克芨芨草Achnatherumhookeri来自Kooker (男性)。 (9)以同位名词作种加词时,只要求它与属名在数与格上一致,不要求性别上的一致。例如樟树Cinnamomumcamphora。Cinnamomum樟属,为中性名词,单数,主格,而种加词camphora樟脑,为阴性名词,单数,主格。 3.完整的植物学名应该附加上命名人: (1)命名人通常以其姓氏的缩写来表示。如Linnaeus(林奈)缩写为Linn.或L.。如果

植物分类学考题

一 大题、名词解释 物种 是生物分类的基本单位,它具有一定的自然分布区和一定的形态特征和生理 特性的生物类群。(同种中的个体有相同的遗传性状,而彼此杂交可产生性状相同的新个体的生物群体称为种或物种)。 自然分类法:根据植物亲缘关系的远近对植物进行分门别类的方法称之为自然分类法。 双名法:是指对每一种植物(或动物、微生物)的名称,都由2个拉丁词(或拉丁化形式的词)所组成,前面一个词为属名,第二个词为种加词。一个完整的学名,双名的后面还应附加上命名人的姓名或姓名的缩写。 主模式标本:是由命名人指定的模式标本,即着者发表新分类群时据以命名、描述和绘图的那一份标本 等模式标本:系与主模式标本同为一采集者在同一地点与时间所采集的同号复份标本。 主模式标本:是由命名人指定的模式标本,即著者发表新分类群时据以命名、描述和绘图的那一份标本。 合模式标本:著者在发表一分类群时未曾指定主模式而引证了2个以上的标本或被著者指定为模式的标本,其数目在2个以上时,此等标本中的任何1份,均可称为合模式标本。 后选模式标本:当发表新分类群时,著作未曾指定主模式标本或主模式已遗失或损坏时,是后来的作者根据原始资料,在等模式或依次从合模式、副模式、新模式和原产地模式标本中,选定1份作为命名模式的标本,即为后选模式标本。 副模式标本:对于某一分类群,著者在原描述中除主模式、等模式或合模式标本以外同时引证的标本,称为副模式标本。 新模式标本:当主模式、等模式、合模式、副模式标本均有错误、损坏或遗失时,根据原始资料从其他标本中重新选定出来充当命名模式的标本。 原产地模式标本:当不能获得某种植物的模式标本时,便从该植物的模式标本产地采到同种植物的标本,与原始资料核对,完全符合者以代替模式标本,称为原产地模式标本。 学名:林奈于1752年用两个拉丁单词作为一个植物的名称,第一个单词是属名,是名词,其第一个字母大写;第二个单词为种名形容词,后边再写出定名人的姓氏或姓氏缩写,这种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名称。 有效发表 根据"法规",植物学名之有效发表条件是发表作品一定要是印刷品,并可通过出售、交换或赠送,到达公共图书馆或者至少一般植物学家能去的研究机构的图书馆。仅在公共集会上、手稿或标本上以及仅在商业目录中或非科学性的新闻报刊上宣布的新名称,即使有拉丁文特征集要,均属无效。 合格发表:1个新分类群名称的发表,必须伴随有拉丁文描述或特征集要,否则不作为合格发表。自1958年1月1日以后,科或科级以下新分类群之发表,必须指明其命名模式,才算合格发表。 浆果:由一至数心皮组成,外果皮膜质,中果皮、内果皮肉质化,含一至数粒种子的果实 唇形花冠:花冠联合,略成上下二唇形的花冠类型,如一串红等。 二 大题、选择题 1、经典的植物分类学资料主要来自于植物的( )方面的特征。 A.细胞遗传学 B.花粉学及胚胎学 C.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D.形态解剖学及地理学 2、哪一组裸子植物都是落叶乔木? A.红松、水杉、金钱松; B.水杉、柳杉、杉木; C.水杉、银杏、金钱松; D.金钱松、落叶松、杉木。 答:( ) 3、下列具伞形花序的植物可能是( )。 A .菊花 B .蔷薇 C .胡萝卜 D .锦葵 4、具有侧膜胎座类型的植物是( )。 A .大豆 B .小麦 C .油菜 D .石竹 5、下列具伞形花序的植物可能是( )。

常见园林绿化植物命名知识

常见园林绿化植物命名知识 对于花草树木当然和我们人类一样,它们各自有自己不同的名字,但你知道这样园林绿化植物的命名规则吗?这里面是有一定的知识的,下面从一些大的分类方法来来具体说明园林绿化树木的分类方面的相关知识。 一、针叶树 叶针形或近似针形树木,泛指叶小型的裸子植物树种。 如:雪松、白皮松、圆柏等。 二、阔叶树 叶形宽大不呈针形、鳞形、线形、钻形的树木。 如:楠木、榕树、丁香等。 三、常绿树 四季常绿的树木。 如:松、柏、白兰花、红豆、山茶花等。 四、落叶树 春季发芽,夏季葱绿,秋季变色,冬季落叶的树种均为落叶树。 如:裸子植物、被子植物、乔木、灌木等。 五、乔木 树体高大而具有明显主干的树种。 如:银杏、雪松、云杉、桂花、龙眼等。 六、庭荫树 指可供栽植在庭院里、广场上或其它建筑物附近,用以遮蔽阳光的一类树木。 如:梧桐、银杏、槐树、白蜡等。 七、攀缘植物 茎干柔软不能自行独立直立向高处生长,需攀附或顺延别的物体方可向高处生长的植物,也称藤本植物。 如:紫藤、金银花、西番莲、葡萄、香豌豆、常春藤、炮仗花等。 八、观赏植物 其株形、叶、花、枝、果的任何部分具有观赏价值,专以审美为目的而繁殖培育栽培的植物。 如:树蕨类、贝壳杉、金钱松、黄山松、东北红豆杉、欧洲红豆杉等。 九、观花植物 开花美丽、色艳、花形奇特或具香气供观赏的植物。 如:牡丹、月季、代代花、石榴、白兰花、凤眼莲、千屈菜等。 十、观果植物 以果实为主要观赏对象的植物。 如:罗汉松、红豆杉、木瓜、佛手、八角、枇杷等。 十一、观枝干植物 植物枝、干颜色新奇秀丽,或有栓皮等附属物可供观赏者。 如:金镶玉、卫矛、红瑞木等。

植物景点命名举例子

园林景观取名总汇 1、亭:松涛亭、耦香亭、百花亭、木香亭、怡红亭、听泉亭、探月亭、扇面亭、桂香亭、青枫亭、迎春亭、翼然亭、望荷亭、沁芳亭、赏心亭、知春亭、流杯亭、鉴碧亭、神秀亭、可中亭、仙弈亭、兰亭、春光亭、可亭、冠云亭、天泉亭、放眼亭、涵青亭、倚虹亭、待霜亭、雪香云蔚亭、荷风四面亭、笠亭、塔影亭、宜两亭、得真亭、静深亭、对照亭、真趣亭、飞瀑亭、湖心亭、月到风来亭、冷泉亭、荷风柳浪亭、生云亭、挹芳亭、养虚亭、琼蕊亭、山色亭、远香亭 2、台:多景台、牡丹台、起云台、 3、楼:含辉楼、四宜楼、碧桐花楼、法源楼、清旷楼、储水楼、烟雨楼、西楼、见山楼、倒影楼、 4、阁:环翠阁、若帆之阁、清音阁、冷香阁、远翠阁、浮翠阁、留听阁、白梅阁、修竹阁、濯缨水阁、凌虚阁、 5、榭:朝霞榭、芙蓉榭、沁芳榭、湖光榭 6、廊:画廊、曲廊、夕照廊、、波形廊、 7、殿:凝辉殿、正大光明殿、 8、堂:中和堂、集福堂、蔚藻堂、清夏堂、畅和堂、沉心堂、慎德堂、澹怀堂、含经堂、泽兰堂、兰雪堂、远香堂、绣绮堂、立雪堂、心远堂、 9、馆:涵秋馆、如意馆、长春仙馆、杏花春馆、玉玲珑馆、竹香馆、清风池馆、五峰仙馆、秫香馆、清韵馆、 10、斋:春泽斋、思永斋、淳化斋、蕴真斋、静性斋 11、轩:绿满轩、多嫁轩、深晨轩、君子轩、三支轩、闻木樨香轩、揖峰轩、听雨轩、南轩、小山丛桂轩、竹外一支轩 12、房:寒碧山庄、玉兰山房 13、娱乐与饮食:碧萝餐厅、松陵酒家、茅舍接待室 14、桥:飞虹桥、石板桥、绿荫桥、枕流桥、青枫桥、凌波桥、九孔桥、颐波桥、迎客桥、小飞虹、引静桥、涵芳桥、烟霞桥、落虹桥 15、水体:水禽池、银锄湖、白莲池、颐静湖 16、景点:洞天深处、缕月云开、菇古涵今、山高水长、上下天光、菊院荷风、坐石临流、武陵春色、柳浪闻莺、水木明瑟、西峰秀色、菱荷香、紫碧山房、鱼跃鸢飞、三潭印月、平湖秋月、雷峰夕照、接秀山房、观鱼跃、别有洞天、南屏晚钟、夹镜鸣琴、一碧万顷、湖山在望、万景山庄、古木交柯、海棠春坞、梧竹幽居、柳荫路曲、听松风处、 17、题名石:清如许、清虚山、寒山行、活泼泼地、真有趣、

植物的命名

植物的命名 名称具有特定的信号意义,人们用一个公认的、一致的名称交流对植物的认识才不至于发生混乱。“一物多名”和“一名多物”的现象必然造成混乱。为避免这种泪乱,首先要分清几种名称的含义。

一、学名、中名和俗名 “学名”(scientic name)是指用拉丁文书写的符合《国际植物命名法规》各项原则的科学名称,每种植物只有一个,也只能有一个学名。一个完整的植物学名包括属名、种名和命名人,必须符合双名命名法(binomial nomenclature),简称双名法。双名法是生物分类之父林奈(Carolus Linnaeus,1707-1778)在1753年发表的《植物种志》(Species Plantarum)一书中,采用前人的建议创立的。双名法要求1个种的学名必须用2个拉丁词或拉丁化了的词组成。第一个词是属名,是这个种所处的属,属名的第1个字母必须大写,第二个词称为种加词,或种区别词,通常是一个反映该植物特征的拉丁文形容词,种加词的第一个字母一律小写。这2个词共同组成一个种名,所以不能把种加词叫做种名。同时,命名法规要求在双名之后还应附加命名人之名,以示负责,便于查证。因此该种名的命名人,对其所命名的植物负有科学责任。少数具亚种或变种的,可具三名。除属名第一字母为大写外,其余种名以下各级名称之首字母均小写。 学名中常见的一些缩写字 “中名”是指得到《中国植物志》、《中国孢子植物志》等权威著作认可的正式的中文名称。中名和学名应该是一对一的关系,每种植物只有一个学名、一个中名(中名有时也有例外)。 由于植物分布的地域差异、人们对植物的利用和认识不同,它必然还会有多个别名、地方名或俗名。值得注意的是,用中文书写的名称,绝对不能叫做学名,与学名相对应的正式的中文名称,也不能叫做中文的学名,只能叫做“中名”,而其他的中文名称则称为“别名’、“地方名’或“俗名”。“拉丁名”是指用拉丁文书写的名称,它和中文书写的名称一样,有异名,别名、俗名和地方名,因此,拉丁名也不等于学名。学名的唯一性,保证了植物在全世界范围内实行“一物一名”,而不至于张冠李戴。正式发表的研究文章中,必须使用正确的学名和中名。

生物命名法规简介

生物命名法规简介 2004-8-30 21:26:00来源:大自然社区 根据国际规定,生物的各级名称即学名一律使用拉丁文或者拉丁化的文字。 属和属以上的分类单位用一个字表示,即单名法。 种用两个字表示,即双名法,物种的完整名称由属名和种名(也有人称种加名)共同构成。 亚种用三个字表示,即三名法,直接在种名后加上亚种名。 完整的学名后面还要有命名人和命名的时间,命名人和命名的时间之间加上都好“,” 有时候属名后还可以加上用括号括起的亚属名,而一般使用时不用写这些。 如果原来的命名有修正,则原命名人加上括号。 属名和命名人第一个字母要大写,种名和亚种名用小写,属名、种名和亚种都用斜体字,其它名称则用正体字。如果前面已经提到,后面的属名和种名可以用缩写,缩写的后面要加点“.”名称一行写不下要移行时,要按音节移行,不能将音节拆开,名且要加“-”连接。 比如: 猫科:Felidae Gray, 1821 豹属:Panthera Oken, 1816 虎:Panthera tigris (Linnaeus, 1758) 也可以写成Panthera (tigris) tigris (Linnaeus, 1758) 东北虎:Panthera tigris altaica (Termminck, 1845) 如果前面已经提到过华南虎,则东北虎的名字可简写为P. t. altaica 林耐Linnaeus最初为虎命名时归入的是猫属,虎的原名为Felis tigris Linaeus, 1758 东北虎的原名为Felis tigris altaica Termminck, 1845。现在虎则归入豹属,所以命名人加上了括号。 生物命名有一个基本原则称为优先率,即一个生物分类单位的有效名称,应以最早正式刊出的名称为准。如果发现同物异名或者异物同名的情况,应保留最早的名称,废除较晚的命名。没有两个属的动物可以有相同的属名,也没有两个属的植物有相同的属名,一个属中也没有两个种有相同的种名。但是动物和植物可以有相同的属名,不同属中可以有相同的种名,但是亲缘关系切的属中应避免相同的种名,以免分类调整归为一属的时候发生混乱。 学名中还可以看到一些缩写和符号,比如 aff. 是affinis的缩写,写在种名前,意为亲近,翻译为近亲种,古生物比较常用,如原始扁鼻犬亲近种Simocyon aff. primigenius Roth et Wanger, 1855与原始扁鼻犬Simocyon primigenius Roth et Wanger, 1855有一定的亲缘关系。 cf. 是conformis的缩写,写在种名前,意为相似,翻译为相似种,比近亲种关系更为密切,古生物比较常用,如史前的似北豺Coun cf. alpinus (Pallas, 1811)与现生的北豺(即豺狗)Coun alpinus (Pallas, 1811)特征很相似,但是不能肯定就是这个种。 var. 是varietas的缩写,意为变种,写在写在种名后,变种名前,主要表示地理意义上的变种,也可用于其它意义的变种,比如我国的家鹅的名字Anser cypnoides var. domestica就是在鸿雁的学名后加上饲养构成的,即鸿雁驯化变种。 mut. 是mutatio的缩写,意为变种,表示时间意义上的变种,但时间意义上的变种也常用var.而不用mut.,mut.很少使用。 indet. 是indeterminata的缩写,表示属或种不能鉴定 emend. 是emendatio的缩写,表示修改、订正,一般在属、科以上使用

生物命名法规简介

生物命名法规简介 https://www.360docs.net/doc/3c13706072.html, 2004-8-30 21:26:00 来源:大自然社区 根据国际规定,生物的各级名称即学名一律使用拉丁文或者拉丁化的文字。 属和属以上的分类单位用一个字表示,即单名法。 种用两个字表示,即双名法,物种的完整名称由属名和种名(也有人称种加名)共同构成。 亚种用三个字表示,即三名法,直接在种名后加上亚种名。 完整的学名后面还要有命名人和命名的时间,命名人和命名的时间之间加上都好“,” 有时候属名后还可以加上用括号括起的亚属名,而一般使用时不用写这些。 如果原来的命名有修正,则原命名人加上括号。 属名和命名人第一个字母要大写,种名和亚种名用小写,属名、种名和亚种都用斜体字,其它名称则用正体字。如果前面已经提到,后面的属名和种名可以用缩写,缩写的后面要加点“.”名称一行写不下要移行时,要按音节移行,不能将音节拆开,名且要加“-”连接。 比如: 猫科:Felidae Gray, 1821 豹属:Panthera Oken, 1816 虎:Panthera tigris (Linnaeus, 1758) 也可以写成Panthera (tigris) tigris (Linnaeus, 1758) 东北虎:Panthera tigris altaica (Termminck, 1845) 如果前面已经提到过华南虎,则东北虎的名字可简写为P. t. altaica 林耐Linnaeus最初为虎命名时归入的是猫属,虎的原名为Felis tigris Linaeus, 1758 东北虎的原名为Felis tigris altaica Termminck, 1845。现在虎则归入豹属,所以命名人加上了括号。 生物命名有一个基本原则称为优先率,即一个生物分类单位的有效名称,应以最早正式刊出的名称为准。如果发现同物异名或者异物同名的情况,应保留最早的名称,废除较晚的命名。没有两个属的动物可以有相同的属名,也没有两个属的植物有相同的属名,一个属中也没有两个种有相同的种名。但是动物和植物可以有相同的属名,不同属中可以有相同的种名,但是亲缘关系切的属中应避免相同的种名,以免分类调整归为一属的时候发生混乱。 学名中还可以看到一些缩写和符号,比如 aff. 是affinis的缩写,写在种名前,意为亲近,翻译为近亲种,古生物比较常用,如原始扁鼻犬亲近种Simocyon aff. primigenius Roth et Wanger, 1855与原始扁鼻犬Simocyon primigenius Roth et Wanger, 1855有一定的亲缘关系。 cf. 是conformis的缩写,写在种名前,意为相似,翻译为相似种,比近亲种关系更为密切,古生物比较常用,如史前的似北豺Coun cf. alpinus (Pallas, 1811)与现生的北豺(即豺狗)Coun alpinus (Pallas, 1811)特征很相似,但是不能肯定就是这个种。 var. 是varietas的缩写,意为变种,写在写在种名后,变种名前,主要表示地理意义上的变种,也可用于其它意义的变种,比如我国的家鹅的名字Anser cypnoides var. domestica就是在鸿雁的学名后加上饲养构成的,即鸿雁驯化变种。mut. 是mutatio的缩写,意为变种,表示时间意义上的变种,但时间意义上的变种也常用var.而不用mut.,mut.很少使用。 indet. 是indeterminata的缩写,表示属或种不能鉴定 emend. 是emendatio的缩写,表示修改、订正,一般在属、科以上使用 ?表示有疑问、不确定,?放在属名前,表示属、种都可能有问题,?放在属名后,表示属名不能肯定,?放在命名人后,表示种名不能肯定。 et是和的意思,比如由两个人联合命名则在二人间加上et,比如泥河湾巨剑齿虎Megantereon nihowanensis Teilhard et

植物分类学

植物分类学 折叠植物分类学基础知识折叠植物分类学的意义1.人类衣食住行的需要:1.人类生存的需要2.经济发展的需要3.健康长寿的需要2.生物学科发展的需要:1.植物分类学自身发展的需要:① 资源清查——植物志的编写② 对物种多样性的认识和保护③ 探讨植物的起源 和演化:A、物种的实质及形成机制B、各分类群之间的亲缘关系2.其他生物学科发展的需要:植物地理学植物生态学地植物学植物遗传学植物生理学植物化学植物资源学 环境植物学园林植物学药用植物学资源植物学折叠植物分类学思想和方法一植物分类学思想植物分类学思想的三次飞跃:人为分类,自然分类,系统分类三种不同的分类系统:人为分类系统,自然系统,系统发育系统分类学史三个时期:人为分类系统时期(——1830) (李时珍、林奈)进化论发表前的自然系统时期(1763——1920) (亚当森、裕苏、拉马克、德堪多、本瑟姆、虎克)系统发育系统时期(1883——)(艾希勒、恩格勒、哈钦松、塔赫他间、克朗奎斯特、佐恩、诺·达格瑞、斯特宾斯、田村道夫)四个最引人注目的系统:1.Cronquist系统(1968,1979,1981) 2.Takhtajan系统(1953,1966,1969,1980) 3.Hutchison系统(1926,1934,1948,1959,1973) 4.田

村道夫系统(1974) 哈钦松被子植物分类系统:将双子叶植物分为草本支和木本支,分别以木兰目和毛茛目为原始起点,平行进化。认为柔荑花序类植物比较进化,,认为单子叶植物较双子叶植物进化,起源于毛茛目。代表着被子植物起源学说中的真花学派。二植物分类学方法1.经典的方法:标本室核对,文献资料,形态解剖学——形态学分类2.现代实验分类学方法1.栽培观察试验2.细胞分类学(染色体分类学)Cytotaxonomy 3.化学分类学Chemotaxonomy 1.直接可见物质2.植物本身的产物① 初生代谢物② 次生代谢物③ 带信息分子(DNA、RNA、Protein)1)protein taxonomy ① Serology (血清学)(1897) ② Electrophoresis (电泳) ③ Amino-acid sequencing(氨基酸顺序)2)细胞色素C3)DNA、RNA分子杂交4.数量分类学Numerical taxonomy:应用数学理论和电子计算机技术处理生物分类学问题的边沿学科。1957年诞生(?),索卡尔和斯尼斯《数量分类学原理》(1963)为标志。5.分支分类学:以谱系学(geneology),即系统发育的分支式样为基础,旨在建立生物种系发生的谱系关系。① 内类群比较法② 外类群比较法③ 分支图法④ 数量分支分类法植物分类的等级1.基本等级界、门(-phyta)、纲 (-opsida,-phyceae)、目(-ales)、科(-aceae)、属、种亚界(-bionta)、亚门(-phytina)、亚纲(-idea,-phycidae)、亚目

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

农业植物品种命名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农业植物品种命名,加强品种名称管理,保护育种者和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申请农作物品种审定、农业植物新品种权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的农业植物品种及其直接应用的亲本的命名,应当遵守本规定。 其他农业植物品种的命名,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农业部负责全国农业植物品种名称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业植物品种名称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农业部建立农业植物品种名称检索系统,供品种命名、审查和查询使用。 第五条一个农业植物品种只能使用一个名称。 相同或者相近的农业植物属内的品种名称不得相同。 相近的农业植物属见附件。 第六条申请人应当书面保证所申请品种名称在农作物品种审定、农业植物新品种权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中的一致性。 第七条相同或者相近植物属内的两个以上品种,以同一名称提出相关申请的,名称授予先申请的品种,后申请的应当重新命名;同日申请的,名称授予先完成培育的品种,后完成培育的应当重新命名。 第八条品种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汉字、英文字母、阿拉伯数字、罗马数字或其组合。品种名称不得超过15个字符。 第九条品种命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一)仅以数字或者英文字母组成的;

(二)仅以一个汉字组成的; (三)含有国家名称的全称、简称或者缩写的,但存在其他含义且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含有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其他国内外地名的,但地名简称、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 (五)与政府间国际组织或者其他国际国内知名组织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六)容易对植物品种的特征、特性或者育种者身份等引起误解的,但惯用的杂交水稻品种命名除外; (七)夸大宣传的; (八)与他人驰名商标、同类注册商标的名称相同或者近似,未经商标权人同意的; (九)含有杂交、回交、突变、芽变、花培等植物遗传育种术语的; (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或者带有歧视性的; (十一)不适宜作为品种名称的或者容易引起误解的其

植物命名法

浅谈植物命名法 https://www.360docs.net/doc/3c13706072.html, 2005-4-13 23:36:00 来源:互联网 牡丹、辽宁冷杉、银杏、桫椤、东北细辛、醉蝶花、元宝枫、大苍角殿、鸾凤玉、紫荆花等等,都是植物名称,不过它们不是学名(scientific name),而是俗名或者地方名。植物的学名也不是指其英文名或者法文名等,更与中国方块字无缘,而是指拉丁名。拉丁名是国际植物学界进行交流的标准用名,其他的名称都不算数。目前国际上有标准的“国际植物命名法规”(International Code of Nomenclature),为植物学界所普遍遵守。1900年第一届巴黎国际植物学大会为命名法规的诞生奠定了基础,1905年第二届维也纳国际植物学大会产生了第一版“国际植物命名法规”,其中法规一词用的是“code”一词,有法典、法规和代码等含义。其中,1950年第七届斯德哥尔摩大会成立了国际植物分类学会(IAPT),从此承担了国际植物命名法规的修订和出版的任务。最近的会议有1993年第十五届东京大会和1999年第十六届美国圣路易斯国际植物学大会。这次会议通过的最新国际命名法规也称圣路易斯法规(St. Louis Code)。 要想掌握并熟练运用国际植物命名法规,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一方面规则极其复杂,有大量例证和注释,也有许多特殊的约定。另一方面,这一法规也在变化之中,法规的每次修订都是激烈讨论后某种妥协的结果。本文依据Oregon州立大学园艺系的一份材料,只介绍最基本的植物命名知识。 现行用拉丁文为生物命名的体系是由林奈(Carl von Linne,通常用其笔名Linnaeus)250年前提出来的。他的《植物种志》(Species Plantarum)1735年出版。这个体系称作林奈双名命名体系(Linnaean binomial system of nomenclature),其中生命,如植物,采用两个拉丁化的名字(拉丁双名)来命名。第一个名代表“属”(genus)名,第二个名代表“种加”(specific epithet)词。由属名(generic name)和种加词组合起来构成了物种名(species name)。科、属、种是最常用到的分类单位。采用拉丁化名字和拼写的习惯一个是源于中世纪的学者,另一个是因为直到19世纪中叶多数植物学出版物仍然使用拉丁语。“种”以上的分类单位是“属”,再往上是“科”,依次各个分类阶元构成植物分类的阶层系统。由高到低,植物分类的阶层系统表示如下: -------------------------------------------------------------------------------- 植物界vegnum vegetable(拉丁名),vegetable kingdom(英文名) 门divisio, phylum 纲classis, class 目ordo, order 科familia, family 属genus, genus 种species, species -------------------------------------------------------------------------------- 在其中还可以插入亚门、亚纲、亚目、族(tribus, tribe)、亚族、亚属、组(sectio, section)、亚组、系(series, series)、亚种、变种(varietas, variety)、变型(forma, form)等更细的分类阶元。“亚”字一般通过“sub-”表示,如亚种(subspecies)、亚纲(subclassis)。 在双名制中,通常所说的北美红枫(red maple)用拉丁双名法叫,就是Acer rubrum。红枫是槭树(枫树,maple)的一种,因此属于“槭树属”("maple" genus,也称枫属),拉丁名叫Acer。种加词为rubrum(红色),拉丁词义为红色。于是种名为Acer rubrum。类似地,糖枫(sugar maple)的双名(或者学名,scientific name)为Acer saccharum。saccharum在拉丁语中指蔗糖的糖(the sugar of cane sugar)。春天这种树的树液是甜的。枫糖浆(Maple syrup,也叫槭糖浆)就是从这种Acer saccharum的树液中提炼出来的。具体说是用锅煮熬。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