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国际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惯例(答案-学生)解析

导论-国际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惯例(答案-学生)解析
导论-国际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惯例(答案-学生)解析

导论+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惯例

一、名词解释

1. 国际贸易惯例

是在国际贸易的长期实践中逐步发展、形成的具有普遍意义的一些习惯做法和解释,经过有关国际组织的编撰与解释成为规则、条文,并为较多的国家或贸易团体所熟悉、承认和采用。它涉及到国际贸易实务活动的许多方面,对国际贸易实务活动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制约作用。但是国际贸易惯例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并且会随着国际贸易实践的发展不断更新和扩大。

2. Trade Terms (贸易术语

国际贸易术语也成为价格术语、价格条件,是指用短语或英文缩写来说明商品的价格构成及买卖双方在货物的交接过程中有关的风险、责任和费用划分问题的专门术语。

二、单项选择题

1. B

2. A

3. D

4. C

5. C

6.A

7.D

8.B

三、多项选择题

1. ACD

2. ABD

3. AC

4. BCD

5. ABC

6.ABD

四、是非判断题

1.(?C组贸易术语不能确定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和方式

2.(?

3.(?

4.(?

5.(?

6.(?

7.(?

8.(?

9.(?

10.(?

五、简答题见教材

六、案例分析

结论:应适用于美国法律。

理由:合同与美国关系最密切,因为订约地和履约地都在美国。

分析:在按CIF香港条件成交的合同中,出口方在出口国装运港履行交货义务,所以履约地在美国装运港,而非目的港香港。(有关CIF条件的内容参见“贸易术语”

《2000通则》中的E组、F组、C组贸易术语(答案

一、名词解释

1. 象征性交货

是指卖方只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在装运港把货物装上船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代表货物所有权的有关单据,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风险在货物越过船舷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只负责按时装运,无需负责保证到货。象征性交货的核心是单据的买卖,双方交易的是单据而不是货物,即卖方只要向买方交单就是向买方交货。在象征性交货方式下,卖方是凭单交货,买方是凭单付款。

2. 实际交货

实际交货(Physical

Delivery是指卖方要在规定的时问和地点,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提交给买方或其指定人,而不能以交单代替交货。

3. 装运合同

与到达合同相对而言。在装运合同下,卖方只保证货物按时装运,不保证货物按时到达。如FOB、CFR和CIF等象征性交货的合同都属于装运合同。如不能按时完成装运,买方可根据合同提出索赔。

二、单项选择题(以下各小题所给出的4个选项中,只有1项最符合题目要求,请将正确选项的代码填入括号内

1.D

2.A

3.B

4.C

5.B

6.C

7.D

三、多项选择题(以下各小题给出的4个选项中,有2个或者2个以上的选项符合题目要求,请将符合题目要求选项代码填入括号内

1.BCD

2.AD

3.ABC

4.BCD

四、判断题(判断以下各小题的对错,正确的用“v”表示,错误的用“×”表示

1.X

2.×

3.X

4.×

5.×

6.v

7.×

8.×

9.v

五、简答题

1.为什么说CIF是装运合同?

答:以CIF术语成交的合同是装运合同,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出口商的风险

在CIF合同中,出口商的风险是以货物越过船舷为界,至于货物由于诸多原因导致不能运送到进口商的所在地,出口商概不负责。这点与到达合同完全不同,到达合同要求出口商将货物运送到进口商指定的交货点。

(2保险的承办

在CIF合同中,出口商所办的保险是其义务,因为货价中已经打进了保险费用。按照一般的国际惯例,投保金额应按CIF价格加成10%,合同中若无特殊约定,卖方只需购买最低级别的保险,若买方要求加投附加险,附加险保险费应由买方承担,卖方只是代办保险。但是,在到达合同中,出口商并不是一定要办保险的,只要他认为这样可行,如何投保完全由出口商自己来决定。

(3运费的负担

在CIF合同中,租船订舱及其如何运输都是事先确定好的,出口商只是按照通常路线来支付运费,超额的部分完全由进口商自己负担,租船订舱也属于代办的性质。但是,到达合同则不同,如何运输、怎样运输完全由出口商自己负责,没有事先的约定。

2.CIF、CFR、FOB三种术语的主要差异。

答:CIF、CFR、FOB三种术语的主要差异有:

(1保险问题

采用CIF术语成交时,卖方负责办理货运保险并支付保险费;采用CFR和FOB术语成交时,卖方没有投保、交纳保险费的义务,由买方负责办理。

(2租船订舱问题

采用CIF和CFR术语成交时,由卖方负责租船订舱,办理从装运港至约定目的港的运输事宜并支付运费;采用FOB术语成交时,卖方没有租船订舱的义务,由买方负责办理。

(3装船通知问题

采用CFR和FOB术语成交时,卖方要在装船后及时向买方发出已装船通知,通知买方及时办理投保手续。如果由于卖方不能及时通知买方导致买方没有对货物投保,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卖方承担;采用CIF术语成交时,由于投保人是卖方而不是买方,卖方没有向买方发出已装船通知的义务。

(4价格构成问题

从三种贸易术语的解释可以看出:FOB价格组成只包括成本,CFR价格组成包括成本和运费,cIF价格组成包括成本、运费和保险费。所以,就卖方承担的费用而言,应该是CIF

最高,其次是CFR,最低的为FOB。

六、论述题

1.《2000通则》将采用FAS术语成交时,办理货物出口报关的风险、责任和费用改由卖方承担,其意义何在?

答:FAS的全文是Free Alongside Ship(…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按照《1990通则》的规定,在FAS条件下,卖方本身并无义务办理出口结关手续和提供出口国政府签发的有关证件。只有当买方有要求,并由买方承担风险和费用的前提下,卖方才协助办理。但按照《2000通则》的规定,采用FAS术语成交时,办理货物出口报关的风硷、责任和费用改由卖方承担。

其意义在于:这是考虑到原先的规定,在实际操作时,给买方带来诸多的困难或不便。《2000通则》对《1990通则》的修改使得进行实际贸易操作时,买方更加方便,减少了以前买方需要办理货物出口报关时的一系列麻烦。

2.你如何理解三种常用贸易术语以装运港船舷作为风险转移的界限问题?

答:以装运港船舷作为划分风险转移的界限是FOB、CFR和CIF三种贸易术语同其他贸易术语的重要区别之一。以“船舷为界”的确切含义如下:

以“船舷为界”划分风险是历史上形成的一项行之有效的规则,由于其界限分明,易于理解和接受,故沿用至今。“船舷为界”表明货物在装上船之前的风险,包括在装船时货物跌落码头或海中所造成的损失,均由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之后,包括在起航前和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损坏或灭失,则由买方承担。

严格地讲,船舷为界只是说明风险划分的界限,它并不表示买卖双方的责任和费用划分界限。这是因为,装船作业是一个连续过程,在卖方承担装船责任的情况下,他必须完成这一全过程。

3.为什么不宜将CIF价格称作“到岸价”?

答:不宜将CIF价格称作“到岸价”,其原因在于:

把CIF价格称作“到岸价”,容易引起误解而导致工作中不应有的损失。其实,采用CIF

术语成交时,虽然卖方承担了运费、保险费,但风险划分仍以“装运港船舷”为界,货物自装运港至目的港之间额外的费用仍由买方承担。而在真正意义的“到岸价”中,卖方承担越过装运港船舷到达目的港的费用和风险,交货地点也应是目的港。

七、案例分析题

1.答:买方的理由能够成立,其理由如下:

在本案中,合同规定的交货条件为FOB上海,这意味着卖方只需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在上海装运港,将合同规定的货物交到买方指派的船上,完成交货,并及时通知买方即可。货

物在装运港装船时,货物越过船舷之前的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转移给买方承担。卖方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且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买方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且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卖方承担交货前所涉及的各项费用,包括办理货物出口所应交纳的关税和其他费用。买方承担交货后所涉及的各项费用,包括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费,以及办理进口手续时所应交纳的关税和其他费用。

由此可见,买方将大米转售并不对卖方构成实质性损害,买方是否转卖大米,卖方的义务都是一样的。买方的理由“按照国际贸易惯例,FOB条件意味着目的地不受限制”是成立的。并且,在签订合同时,买方只是保证不转售,但并未在合同上订立此条款,所以不构成违约行为。除非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将此条款写进合同,买方才构成违约。

当然,尽管买方的行为虽不构成违约行为,但鉴于买方在签订合同时做过保证,买方就应该本着诚信的态度行事。

综上所述,买方的理由能够成立,但是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

2.答:依据INCOTERMS的规定,我方不应该接受这样的规定。理由如下:

USD 80/MT CIF

HK中的HK在这里表示目的港为香港港。我方只需负责将货物从中国的某一个港口出运,

风险以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为界。而USD 80/MT FOB HK中的HK

表示装运港为香港港,即我方应该将货物从香港出运,风险以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为界。这样,我方必须将货物运至香港,并且还要将货物装上船。

虽然从表面上来看,FOB价与CIF价相同,这样存在投保以及运输费用的时候,好像FOB 价更有竞争力。其实这是一种非常错误的观点。根据CIF以及FOB的概念,我方如果采用F OB HK,首先要将货物运至香港,而这些运费和保险费已经相当于CIF

HK中的运费与保险费了,而且还不包括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风险直到将货物从香港港出运交付越过船弦的时候为止。其中在香港的仓储、报关等费用都将由我方来负担,这样我方所承担的费用就很高,我方也就得不偿失了。

《2000通则》中的D组贸易术语(答案

一、名词解释

1.到达合同

答:到达合同是与装运合同相对而言的。在装运合同下,卖方只保证货物按时装运,不保证货物按时到达。如FOB、CFR和CIF等象征性交货的合同都属于装运合同;在到达合同下,卖方保证货物在约定的交货期内到达。如不能按时到达,买方可根据合同拒收或索赔。如D ES、DAQ等实际交货的合同都属于到达合同。

2.DAF

答:DAF,即Delivered At Frontier(…named

place,通常译为边境交货(……指定地点,是指卖方负责办理货物的出口清关手续,将货物运至边境的指定交货地点(出口国或进口国的边境,将货物(可以在运输工具上交由买方处置,即完成交货义务,风险和费用责任也随之转移。

二、单项选择题(以下各小题所给出的4个选项中,只有1项最符合题目要求,请将正确选项的代码填入括号内

1.C

2.D

3.D

4.B

5.D

三、多项选择题(以下各小题给出的4个选项中,有2个或者2个以上的选项符合题目要求,请将符合题目要求选项代码填入括号内

1.AB

2.ABD

3.AD

四、判断题(判断以下各小题的对错,正确的用“v”表示,错误的用“×”表示

1.×

2.x

3.×

4.v

5.v

五、简答题

1. 请比较DES与CIF术语的异同点。

答:(1两者的相同点

①两者都只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

②通关手续的办理都是卖方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且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买方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且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2两者的不同点

①交货地点不同。DES的交货地点为目的港;CIF的交货地点为装运港。

②风险划分界限不同。DES风险划分界限为目的港船上交货时;CIF风险划分界限为装运港船舷。

③责任划分不同。采用DES术语成交时,卖方需要将货物安全运达目的港,在船上将货物实际交给买方才算是完成交货;采用CIF术语成交时,卖方责任仅到货过船舷为止。

④费用分担不同。DES卖方不仅要负责正常的运费、保险费,还要负责诸如转船、绕航等产生的额外费用,以及根据需要加保各种特殊附加险而支付的保险费;CIF卖方仅负责运费和保险费。

⑤按照CIF术语成交的合同属于“装运合同”,卖方只保证按时装运,并不保证货物按时抵达目的港;而按DES术语成交,其合同则属于“到达合同”,卖方要承担义务,保证货物在规定的交货期内运达目的港。如果货物不能按时抵达,买方可以根据合同的规定,行使拒收货物或提出索赔的权利。

2.

我国青岛某公司打算按DEQ条件进口一批货物,并希望卖方承担风险和费用将货物交到青岛市内某指定仓库,这种条件下,采用DEQ QINGDAO术语标价是否合适?

答:在这种条件下,采用DEQ QINGDAO术语标价不合适,应该采用DDP QINGDAO。

(1DEQ术语通常称作目的港码头交货。采用DEQ术语成交时,卖方在目的港的指定码头交货。如果要将卖方的义务延伸到目的港码头之外,则不适用于DEQ。所以,DEQ QINGDAO术语只要求卖方将货物交到青岛港的码头,不负责交货到青岛市内某指定仓库。

(2DDP即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采用DDP术语成交时,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在进口国(地区境内的指定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本案中,由于希望卖方承担风险和费用将货物交到青岛市内某指定仓库,故可采用DDP QINGDAO术语成交。

六、论述题

为什么使用DDU时须注意进口清关是否便利?

答:根据《2000通则》的解释,采用DDu术语成交时,卖方要承担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不包括货物进口时所需支付的关税、捐税、其他税费,及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卖方在规定的期限内,在目的地指定地点将货物置于买方的处置之下,即完成乏货。

《2000通则》规定,在DDU交货条件下,卖方要承担义务将货物运到进口国内指定目的地,实际交给买方,才算完成交货义务。但是,货物进口的结关手续和进口税不是由卖方负责,而是由买方负担。如果进口国是属于结关困难而且耗时的国家,买方有时不能及时顺利地完成结关手续,这种情况下要求卖方承担按时在目的地交货的义务将有一定的风险。因次,卖方在出口业务中采用DDU交货的义务将有一定的风险。所以,作为卖方,在出口业务中采用DDU交货条件之前,应先了解进口国海关管理方面的情况,如果预计进口结关会量到困难,则不应采用DDU术语。

第四章贸易术语的选用(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以下各小题所给出的 4 个选项中,只有 1

项最符合题目要求,请将正确选项的代码填入括号内 1. C2. A3. C 4. C5. D6. D7. A8. A9.

C 二、多项选择题(以下各小题给出的 4 个选项中,有 2 个或者 2

个以上的选项符合题目要求,请将符合题目要求选项代码填人括号内 1. BCD 2ABD 3. BCD 4. AD 5. BCD

三、判断题(判断以下各小题的对错,正确的用“v”表示,错误的用“×”表示 1. v 2. v 3.× 4.×

5.×

6. v

7. v 五、论述题 1.F 组中包括的三种术语有何共同特点? 答:F

组包括三种贸易术语,即 FCA、FAS 和 FOB,它们的共同特点有:

(1卖方负责将货物按规定的时间运到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完成交货:买方指定承运人,

订立从交货地至目的地的运输合同,负责运费并通知卖方。

(2卖方承担的费用在交货地点随着风险的转移而相应地转移给了买方。

(3由卖方负责货物出口报关的手续和费用;由买方负责货物进口报关的手续和费用。

(4做好船货的衔接工作至关重要。 2.与其他组贸易术语相比,C 组术语有何显著特点? 答:与其他组贸易术语相比,C 组术语有如下显著特点: (1CFR 和 CIF

是在装运港交货,CPT 和 CIP 则是在约定的装运地点向承运人交货。

(2卖方在约定的装运港(地交货后,要负责办理货物从装运港(地到目的港(地的运输

事项,并承担相关费用。在 CIF 和 CIP

中,卖方还要负责办理货运保险,并承担保险费用。 (3风险划分在装运港(地,其中 CFR 和 CIF 风险转移界限为装运港船舷.CPT 和 CIP 风

险转移界限为货交承运人。费用划分则是在目的港(地。所以,C

组术语一个很重要的特点是费用与风险是分离的。 (4按照 C

组术语成交的合同属于装运合同(Shipment Contract。卖方只要在约定的装运

港或其他交货地点将货物按照惯常航线和习惯方式按时交付运输,即完成其交货义务,并不保证所交货物能安全及时地到达目的地。

3.举例说明风险的提前转移和货物的特定化问题。答:(1风险的提前转移

一般来讲,卖方承担的风险是以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为特定界限,随着交货义务的完

成而转移的。也就是说,卖方交货后,货物损坏或灭失的风险,以及负担与货物有关的费用的义务便从卖方转移到买方。通常情况下,

买方不承担交货之前所发生的货物损坏或灭失的风险以及相关的费用。但是,

各种贸易术语下都规定了当买方没有按约定受领货物或没有给

予卖方完成交货义务的必要指示,例如给予装船时间或交货地点的通知时,

风险和费用的转移可以提前到交货之前。 (2货物的特定化

风险的提前转移有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货物必须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

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该合同项下的货物。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特定化问题。

如果货物尚未 6

特定化,风险就不能提前转移。例如,卖方将大米 5000

吨卖给两个买方,但若没有分别标

明哪几千吨属于哪个买方,则意味着货物没有特定化,即使货物遇到风险也不能提前转移。 4.什么是到达合同?它与装运合同有何区别? 答:(1到达合同的含义到达合同(Arrival Contract是与装运合同相对而言的。在装运合同下,卖方只保证货物

按时装运,不保证货物按时到达。如 FOB、CFR 和 CIF

等象征性交货的合同都属于装运合

同;在到达合同下,卖方保证货物在约定的交货期内到达。如不能按时到达,买方可根据合同拒收或索赔。如 DES、DAQ 等实际交货的合同都属于到达合同。

(2到达合同与装运合同的区别

①交货地点不同。到达合同下,卖方交货地点在进口国边境、港口或在进口国内地;

装运合同下,卖方交货地点在出口国启运地或装运港。前者是向买方实际交货,后者是交给买方代理人或指定承运人。

②卖方承担的责任与费用不同。到达合同下,卖方负责长距离运输、保证货物安全及

时到达指定地点,承担运输费用、出口所需的海关手续及费用,甚至进口海关费用;装运合

同下,卖方只负担在出口地交货前的一段运输,部分或全部结关手续、费用,即使承担交货后运费和保险费,也只是正常部分,额外费用仍由买方负担。

③风险转移不同。到达合同下,卖方无义务订立保险合同,风险于货物处于买方处置

之下时转移,此前风险完全由卖方承担,是否采用保险方式转移,由其自行决定;装运合同

下,风险在出口地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时或交给承运人、代理人控制时转移,此后风险由

买方承担。卖方在有义务订立保险合同时,也只根据买卖合同规定的险别投保,如未规定险别,则只需投保最低险别。六、案例分析 1.我某出口公司与外商按 CIF Landed London 条件成交出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商品的数量为 500 箱,以信用证方式付款,5

月份装运。买方按合同规定的开证时间将信用证开

抵卖方。货物顺利装运完毕后,卖方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内办好了议付手续并收回货款。不久,卖方收到买方寄来的货物在伦敦港的卸货费和进口报关费的收据,

要求我方按收据金额将款项支付给买方。问:我方是否需要支付这笔费用?为什么?

答:我方应负担卸货费,不需要负担进口报关费。理由如下:本案中,我某出口公司按CIF

卸至岸上这种贸易术语变形成交,卖方要负担卸货费;但以这种贸易术语变形成交的情况下,进口手续由买方办理,进口报关费仍由买方负担。因此,我方应负担卸货费而不需负担进口报关费。 2.某笔业务的 A 方向 B 方以 CFR 条件出口散装货物共 2000 公吨,

方同时也以相同条 A 件向 C 方出口同种货物 1500 公吨,货物出运时,A 方将 B、C

两方的货物装运在同一艘货

运船只上,并与船公司联系好,在货物运抵目的港后,由船公司负责分拨,A

方在货物装船后及时向 B、C

两方发出了装运通知。不巧,受载船舶在运输途中遇到风险,使该批货物当中的 1500

公吨货物全部灭失。事件发生以后,A 方致电 C 方,告知其所进口的 1500 公盹

货物,已在运输途中全部灭失,且风险在 CFR 条件下由 C

方承担。问:在上述情况下,A 方对这 1500 公吨的货物有无交货责任?为什么?

答:根据本案的案情,A 方对 1500 公吨货物的灭失有补交货的责任。理由如下:本案中,A 方将发运给 B、C 两方的货物共 3500

公吨一并装在同一艘货运船只上,并没有划分哪 2000 公吨属于 B 公司,哪 1500

公吨属于 C 公司。因为货物的不确定性,不能确定损失的 1500 公吨即为 C

公司购进的货物,因此 A 方不能免除补交货的责任。 7

13种国际贸易术语解释

13种国际贸易术语解释 一、E组 1:EXW---工厂交货(---指定地点)。是指卖方将货物从工厂(或仓库)交付给买方,除非另有规定,卖方不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安排的车或船上,也不办理出口报关手续。买方负担自卖方工厂交付后至最终目的地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如买方不能直接或间接的办理货物出口报关手续时,则不宜采用此贸易方式。EXW是卖方责任最小的贸易术语。 二、F组 2:FCA ,即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此术语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在指定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监管,并负担货物交由承运人监管前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需要说明的是,交货地点选择对于在该地点装货和卸货的义务会产生影响。若卖方在其所在地交货,则卖方应负责装货;若卖方在任何其他地点交货,卖方不负责卸货,即使货物在卖方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货,卖方只要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或由卖方选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处置时,交货即算完成。当卖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照管,并办理了出口结关手续,就算履行了其交货义务。3:FA S---装运港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指定装运港的船边或驳船内交货,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买方承担自装运港船边(或驳船)起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FOB-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该术语规定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三、C组 5:CFR ( -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必须自阿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并负责租船订舱,支付至目的港的正常运费。 6:CIF---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指定目的港)。 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并办理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以及负责租船订舱,支付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正常运费。 7:CPT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支付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费,在货物被交由承运人保管时,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在货物交给承运人后发生的事件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即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8:CIP-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支付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并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的买方风险取得货物保险,订立保险合同,支付保险费用,在货物被交由承运人保管时,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在货物交给承运人后发生的事件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即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四:D组 9:DAF边境交货(---指定地点)。 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边境地点,将仍处于交货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付买方,并办妥货物出口清关手续,承担将货物运抵边境上的指定地点所需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地点为毗邻边境的海关前,包括出口国在内的任何国家边境(含过境国)。进口清关手续则由买方办理。 10:DES-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目的港的船上,并交给买方,但不办理进口清关手续,卖方负担将货物运抵指定卸货港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买方负担货物从船上开始卸货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11:DEQ-目的港码头交货(---指定目的港)。是指将货物交付给买方,但不办理货物进口清关手续,卖方负担将货物运抵卸货港并卸至码头为止的一切费用与风险。买方则负担随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12:DDQ进口国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 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进口国指定的目的地交付给买方,不办理进口手续,也不从交货的运输工具上将货物卸下,即完成交货。卖方应该承担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为止的一切费用与风险,不包括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进口应缴纳的任何“税费”(包括办理海关手续的责任和风险,以及交纳手续费、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买方必须承担此项“税费”和因其未能及时办理货物进口清关手续而引起的费用和风险。 13:DDP -进口国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进口国指定地点,将在交货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付给买方,卖方负责办理进口报关手续,交付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应缴纳的任何进口“税费”。卖方负担将货物交付给买方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如卖方无法直接或间接的取得进口许可证时不宜采用该术语。DDP是卖方责任最大的贸易术语。 E、F、C、D四组13种术语的解释 1、对EXW术语的解释(发货合同) 即工厂交货(……指定地点)。是指卖方在其所在地(如工场、工厂或仓库等)将备妥的货物交付买方,以履行其交货义务。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EXW、FCA、CPT、CIP、DAT、DAP、DDP 国际贸易术语2010主要变化:1. 术语分类的调整:由原来的EFCD 四组分为适用于两类: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和水运2、贸易术语的数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EXW、FCA、CPT、CIP、DAT、DAP、DDP 国际贸易术语2010主要变化: 1. 术语分类的调整: 由原来的EFCD 四组分为适用于两类: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和水运 2、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变为11种。《通则2010》的分类新版本改变了《通则2000》将13个贸易术语分为EFCD四组的做法,而将11种术语分成了如下截然不同的两类: 第一组: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术语七种:EXW、FCA、CPT、CIP、DA T、DAP、DDP。 EXW(ex works)工厂交货 FCA(free carrier)货交承运人 CPT(carriage paid to)运费付至目的地 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运费/保险费付至目的地 DA T(delivered at terminal)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 DAP(delivered at place)目的地交货 DDP(delivered duty paid)完税后交货 第二组: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术语四种:FAS、FOB、CFR、CIF。 FAS(free alongside ship)装运港船边交货 FOB(free on board)装运港船上交货 CFR(cost and freight)成本加运费 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3、删除INCOTERMS2000中四个D组贸易术语,即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DES (Delivered Ex Ship)、DEQ (Delivered Ex Quay),只保留了INCOTERMS2000D组中的DDP(Delivered Duty Paid )。 4、新增加两种D组贸易术语,即DA T (Delivered At Terminal )与DAP(Delivered At Place )。 5、E组、F组、C组的贸易术语基本没有变化。 如何应用国际贸易术语2010通则(文捷ex) DA T(delivered at terminal)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 类似于取代了的DEQ术语,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卸货后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即完成交货,术语所指目的地包括港口。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的一切风险和费用(除进口费用外)。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或多式联运。 DAP(delivered at place)目的地交货 类似于取代了的DAF、DES和DDU三个术语,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地交货,只需做好卸货准备无需卸货即完成交货。术语所指的到达车辆包括船舶,目的地包括港口。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除进口费用外)。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多式联运方式及海运。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2010, 缩写Incoterms? 2010) 是国际商会根据国际货物贸易的发展,对《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修订,2010年9月27日公布,于2011年1月1日实施。法|律教育网整理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删去了《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4个术语: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边境交货、DES (Delivered Ex Ship) 目的港船上交货、DEQ (Delivered Ex Quay)目的港码头交货、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未完税交货,新增了2个术语:DAT(delivered at terminal)在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DAP(delivered at place)在指定目的地交货。即用DAP取代了DAF、DES和DDU三个术语,DAT取代了DEQ,且扩展至适用于一切运输方式。 修订后的《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取消了“船舷”的概念,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为止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后的一切风险。在FAS,FOB,CFR和CIF等术语中加入了货物在运输期间被多次买卖(连环贸易)的责任义务的划分。考虑到对于一些大的区域贸易集团内部贸易的特点,规定,Incoterms? 2010不仅适用于国际销售合同,也适用于国内销售合同。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共有11种贸易术语,按照所适用的运输方式划分为两大类: 第一组: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术语七种:EXW、FCA、CPT、CIP、DA T、DAP、DDP。 EXW(ex works)工厂交货 FCA(free carrier)货交承运人 CPT(carriage paid to)运费付至目的地 CIP(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运费/保险费付至目的地

六种常见国际贸易术语汇总

四种常见国际贸易术语 一、FOB 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是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装船超过船舷后,履行其交货义务。这意味着买方必须从那时起承担一切费用以及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它要求卖方办理货物出口结关手续。 按照《2000年通则》,FOB合同买卖双方的主要义务如下: 卖方主要义务: 1.负责按港口惯常方式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间内,在指定装运港,将符合合同的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给予买方充分的通知。 2.负责办理货物出口手续,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书。 3.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负责提供商业发票和证明货物已交至船上的通常单据。如果买卖双方约定使用电子通讯,上述发票和单据可被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信息所替代。 买方主要义务: 1.负责技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2.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运费,并给予卖方关于船名、装部地点和要求交货时间的充分通知。 3.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书,并办理货物进口以及必要时经由另一国过境运输的一切海关手续。 4.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5.收取按合同规定支付的货物,接受有关单据。 使用FOB术语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不能把FOB术语称之为"离岸价"。 2."船舷为界"主要是针对风险的划分而言的,如果把它作为划分买卖双方承担的责任和费用的界限就不十分确切了。

3.船货衔接问题。 4.装船费用问题(FOB变形)。按FOB术语成交,可以选用适当的FOB 术语变形,即FOB术语之后加列各种附加条件,用以明确有关装船费用的负担。常用的FOB变形有以下几种: (1)FOB Liner Terms-FOB班轮条件,指有关装船费用按班轮条件办理,即由负责签订运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即买方)支付。 (2)FOB Under Tackle-FOB吊钩下交货,指卖方仅负责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船只的吊钩所及之处,有关装船的各项费用均由买方负责。 (3)FOBS(FOB Stowed)一FOB包括理舱,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装人船舱支付包括理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 (4)FOBT(-FOB Trimmed)一FOB包括平舱,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装入船舱,并支付包括平船费在内的装船费用。 (5)FOBST(FOB Stowed andTrimmed )-FOB包括理舱、平舱,指卖方负责将货物装上船,并支付包括理既费和平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 FOB变形不改变交货地点和买卖双方划分风险的界限。 5.应当注意《2000年通则》与《1 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对FOB贸易术语的不同解释。 二、CFR Cost and Fr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必须支付成本费和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运费,但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货物装船后发生事件所产生的任何额外费用,自货物于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起即从卖方转由买方承担。 按照《2000年通则》,CFR合同买卖双方的主要义务如下: 卖方主要义务: 1.负责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间内,在装运港将符合合同的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并给予买方充分的通知。 2.负责办理货物出口手续,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书。 3、负责租船定舱,并支付至目的港的正常运费。 4.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有关国际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

有关国际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1. 《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 主要说明CIF贸易术语 2. 《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落码头或海中所造成的损失,均由卖 方承担。货物上船之后,包括在运输 过程中所发生的损坏或灭失,则由买 方承担。 船舷为界”只是风险划分的界 3)CIF Ex Ship ‘ sH舱底 交 货) 货物运达目的港后,自船舱底起 吊直至卸到码头的卸货费用,均 订本》主要说明6种FOB贸易限,不是责任和费用的界限4)CIF Ex —Tackle (吊钩交 货) 术语 2. FOB的变形:FOB术语后加列卖方负担将货物从舱底吊至船3.《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附加条件边卸离吊钩为止的费用。 贝U》简称INCOTERMS2000FOB Liner Terms (班轮条件)CIF的变形只是为了说明卸货费常用国际贸易术语解释FOB Under Tackle(吊钩下交货)用的负担问题,并不改变CIF的一FOB FOB 并理舱(FOB stowed,交货地点和风险划分的界限。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FOBS) 2.象征性交货问题shipment),装运港船上交货... FOB 并平舱(FOB trimmed,象征性交货:指卖方只要按期在指定装运港FOBT)约定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一)关于买卖双方义务和运输FOB理舱并平舱(FOB stowed&交合同规定的,包括物权凭证在方式的规定trimmed, FOBST )内的有关单据,就算完成了交货1.货物的交付二CIF义务,而无需保证到货 卖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装Cost ,Insurance and实际交货:指卖方要在规定的时运港,将合同规定的货物交到买Freight …named port of间和地点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 方指派的船上,完成交货,并及destination 成本加保险费,运物提交给买方或其指定的人,不时通知买方。费……指定目的港能以交单代替交货。 2.风险的转移(一)关于买卖双方义务和运输CIF是一种典型的象征性交货。货物在装运港装船时,货物越过方式的规定三CFR 船舷之前的风险由卖方承担,货 1.货物的交付即成本加运费,是指卖方须负担物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转移给卖方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和装运货物至指定目的港为止所需的 买方承担。港,将合同规定的货物交到卖方费用及运费,但货物灭失或毁损3.通关手续的办理自己所派船只的船上,完成交的风险及货物在船上交付后由(1)卖方自负风险和费用,取货。于事故而生的任何额外费用,则得岀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 2.风险的转移自货物在装船港越过船舷时起,证件,并且办理货物岀口所需的货物在装运港装船时,货物越过由卖方移转予买方负担。 一切海关手续。船舷之前的风险由卖方承担,货 (2)买方自负风险和费用,取物越过船舷之后风险转移给买[CFR价=FOB介+ 运费 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方承担。CIF价=FOB价+运费+保险 证件,并且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二)采用CIF术语成交时,应CIF价=CFR价/【1+ (1-投保加一切海关手续。注意的问题成)X保险费率)】 (二)使用FOB术语应注意的 1.CIF变形:注意事项 问题1) CIF Liner Terms (班轮条件)。 1 .卖方应及时发岀装船通知 1.船'舷为界”的确切含义卸货费用按班轮做法来办,就是按CFR条件成交时,由卖方安排以装运港船舷作为买卖双方所说,买方不负担卸货费,而由卖运输,由买方办理货运保险。如承担风险的界限是FOB、CIF、方或船方负担。卖方不及时发岀装船通知,则买CFR同其它贸易术语的重要区2)CIF Landed (卸至岸上)方就无法及时办理货运保险,甚别之一。卖方负责承担将货物卸到码头至有可能岀现漏保货运险的情 船舷为界”表明货物在装上船之上的各项有关费用,包括驳船费况。因此,卖方装船后务必及时前的风险,包括在装船时货物跌和码头费。向买方发岀装船通知,否则,卖

最新13种常见的国际贸易术语汇总

13种常见的国际贸易 术语

13种常见的贸易术语 (一)工厂交货(EXW) 本术语英文为"EX Works(... named place)",即"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它指卖方负有在其所在地即车间、工厂、仓库等把备妥的货物交付给买方的 责任,但通常不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准备的车辆上或办理货物结关。买方承担 自卖方的所在地将货物运至预期的目的地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优缺点: 对于卖方的优势:在exw条件下成交卖方承当责任最小,工作内容最少。买方 必须承当在卖方所在地受领货物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劣势:一般来说买方是不会提出这种贸易方式的。 买卖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A 卖方义务 B 买方义务 A1 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 卖方必须提供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 B1 支付价款 买方必须按照销售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A2 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当风险和费用,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一切协助,以帮助买方取得为货物出口所需的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 B2 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买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和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并办理货物出口的一切海关手续。 A3 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无义务。 b)保险合同 无义务。 B3 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无义务。 b)保险合同 无义务。 A4 交货 卖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或期限,或如果未约定日期或期限,按照交付此类货物的惯常时间,在指定的地点将未置于任何运输车辆上的货物交给买方处置。若在指定的地点内未约定具体交货点,或有若干个交货点可使用,则卖方可在交货地点中选择最适合其目的的交货点。 B4 受领货物 买方必须在卖方按照A4和A7/B7规定交货时受领货物。 A5 风险转移 除B5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承当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已经按照A4规定交货为止。 B5 风险转移 买方必须按照下述规定承当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自按照A4规定交货之时起;及由于买方未能按照B7规定通知卖方,则自约定的交货日期或交货期限届满之日起,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 A6 费用划分 除B6规定者外,卖方必须负担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直到已经按照A4规定交货为止。

有关国际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

有关国际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 1.《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主要说明CIF贸易术语 2.《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主要说明6种FOB贸易术语 3.《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简称INCOTERMS2000 常用国际贸易术语解释 一FOB 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一)关于买卖双方义务和运输方式的规定 1.货物的交付 卖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装运港,将合同规定的货物交到买方指派的船上,完成交货,并及时通知买方。 2.风险的转移 货物在装运港装船时,货物越过船舷之前的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转移给买方承担。 3.通关手续的办理 (1)卖方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且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2)买方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且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二)使用FOB术语应注意的问题 1. “船舷为界”的确切含义 以装运港船舷作为买卖双方所承担风险的界限是FOB、CIF、CFR同其它贸易术语的重要区别之一。 “船舷为界”表明货物在装上船之前的风险,包括在装船时货物跌落码头或海中所造成的损失,均 由卖方承担。货物上船之后,包 括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损坏 或灭失,则由买方承担。 “船舷为界”只是风险划分的界 限,不是责任和费用的界限 2. FOB的变形:FOB术语后加列 附加条件 FOB Liner Terms(班轮条件) FOB Under Tackle(吊钩下交货) FOB并理舱(FOB stowed, FOBS) FOB并平舱(FOB trimmed, FOBT) FOB理舱并平舱(FOB stowed& trimmed, FOBST ) 二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成本加保险费,运 费……指定目的港 (一)关于买卖双方义务和运输 方式的规定 1.货物的交付 卖方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和装运 港,将合同规定的货物交到卖方 自己所派船只的船上,完成交 货。 2.风险的转移 货物在装运港装船时,货物越过 船舷之前的风险由卖方承担,货 物越过船舷之后风险转移给买 方承担。 (二)采用CIF术语成交时,应 注意的问题 1.CIF变形: 1)CIF Liner Terms(班轮条件)。 卸货费用按班轮做法来办,就是 说,买方不负担卸货费,而由卖 方或船方负担。 2)CIF Landed(卸至岸上) 卖方负责承担将货物卸到码头 上的各项有关费用,包括驳船费 和码头费。 3)CIF Ex Ship‘s Hold(舱底交 货) 货物运达目的港后,自船舱底起 吊直至卸到码头的卸货费用,均 由买方负担。 4)CIF Ex—Tackle(吊钩交货) 卖方负担将货物从舱底吊至船 边卸离吊钩为止的费用。 CIF的变形只是为了说明卸货费 用的负担问题,并不改变CIF的 交货地点和风险划分的界限。 2.象征性交货问题 象征性交货:指卖方只要按期在 约定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 交合同规定的,包括物权凭证在 内的有关单据,就算完成了交货 义务,而无需保证到货 实际交货:指卖方要在规定的时 间和地点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 物提交给买方或其指定的人,不 能以交单代替交货。 CIF是一种典型的象征性交货。 三CFR 即成本加运费,是指卖方须负担 货物至指定目的港为止所需的 费用及运费,但货物灭失或毁损 的风险及货物在船上交付后由 于事故而生的任何额外费用,则 自货物在装船港越过船舷时起, 由卖方移转予买方负担。 [CFR价=FOB价+运费 CIF价=FOB价+运费+保险 CIF价= CFR价/【1+(1-投保加 成)×保险费率)】 注意事项 1.卖方应及时发出装船通知 按CFR条件成交时,由卖方安排 运输,由买方办理货运保险。如 卖方不及时发出装船通知,则买 方就无法及时办理货运保险,甚 至有可能出现漏保货运险的情 况。因此,卖方装船后务必及时 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否则,卖

国际贸易术语及国际惯例

江西省南昌市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试卷 (江西师大附中使用)高三理科数学分析 一、整体解读 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 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 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 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 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 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 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立意于能力,让数学思想方法和数学思维方式贯穿于整个试题的解答过程之中。 二、亮点试题分析 1.【试卷原题】11.已知,,A B C 是单位圆上互不相同的三点,且满足AB AC → → =,则AB AC → → ?的最小值为( ) A .1 4- B .1 2- C .3 4- D .1-

国际贸易术语解析分解

第二章国际贸易术语 大纲要求 1、贸易术语含义和作用 2、《INCOTERMS 2010》中11个贸易术语的基本含义 3、FOB、CFR和CIF变形的含义 4、FOB、CFR和CIF与FCA、CPT和CIP的异同 5、选用贸易术语应考虑的因素 《2010通则》对贸易术语的分类 水运术语:FOB、CFR、CIF、FAS 全能术语:FCA、CPT、CIP、EXW、DA T、DAP、DDP 术语的主要内容 1.运输方式 2.交货点/风险转移点/交货性质/合同性质 3.双方责任与费用划分 ①进口通关②出口通关③运输④保险⑤装货费⑥卸货费 第一节国际贸易术语概述 第二节六种主要贸易术语 第三节其他贸易术语

第二节六种主要贸易术语 FOB、CFR、CIF——装运港船上交货 三个术语的共同点: 1.适用的运输方式——水运 2.交货点\风险转移点——出口国. 装运港. 船上 货物装上船之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卖方承担 货物装上船之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买方承担 3.象征性交货 卖方交单即交货,买方见单即付款 交货步骤: ①卖方将货物装船——“一要交货” ②卖方提交相关单据或相等电子信息——“二要交单” ③买方接受交货单据,付款——“见单付款” 卖方提交相关单据说明: 发票——买卖双方收付货款、记账、办理报关、纳税的重要凭证 海运提单——转移货物的所有权 装箱单——说明每件货物内装的品名和数量 保险单——CIF术语下有,其余两个术语下无 4.装运合同 卖方只管按时装运,不管何时到达 5.通关手续与费用 领取进口许可证,办理进口——买方承担 领取出口许可证,办理出口——卖方承担 6.不适合集装箱运输 当使用集装箱运输时,卖方通常将货物在集装箱码头移交给承运人,而不是交到船上,故FOB、CFR、CIF应由FCA、CPT、CIP(出口国货交承运人)取代。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

各种主要贸易术语的解释 在我国对外贸易中,经常使用的主要贸易术语为FOB,CFR和CIF三种,近年来随着集装箱运输和国际多式联运业务的发展,采用FCA,CPT和CIP贸易术语的也日益增多,因此,道德应对这几种主要贸易术语的解释和运用有所了解。 1.对FOB术语的解释 FOB术语的中译名为装运港船上交货,其原文为Free on Board (https://www.360docs.net/doc/3c17578274.html,d port lf Shipment)。此术语是指卖方在约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到买方指定的船上而方,按照《1990年通则》规定,此术语只能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航运。但是在海运和内河航运中,如要求卖方在船舶到达前即将货物交到港口货站,则不宜采用FOB术语,而改用FCA术语更为适宜。 按国际商会对FOB的解释,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基本义务概括起来,可作如下划分: 卖方的基本义务 办理出口结关手续,并负担货物到装运港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与风险。 在约定的装运期和装运港,按港口惯常办法,把货物装到买方指定的船上,并向买方发出已装船的通知。 向买方提交约定的各项单证或相等的电子信息。 (2)买方的基本义务 按时租妥船舶开往约定的装运港元接运货物,支付运费,并将船名和到港装货日期给卖方充分通知。 承担货物越过装运港舷时起的各种费用以及货物灭失或损环的一切风险。 按合同规定,受领交货凭斑点并支付货款。

值得注意是的,《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对FOB的解释与运用,同国际上的一般解释与运且有明显的差异,这主要表现在下列几方面:该定义把FOB笼统地解释为在某处某种运输工具上交货,其适用范围很广,因此,在同美国商订FOB进口合同时,除必须标明装运港名称外,还必须在FOB 后加上“船舶”(Vessel)字样,如果只订为“FOB San Francisco”而漏写“Vessel”字样,则卖方只负责把货物运到旧金山城内的任何外所,不负责把货物运到旧金山港口并交到船上,这一点同欧洲,亚洲,非洲各国对FOB的解释和运用有很大的区别,对此特别注意,由于加拿大等国也援引美国的惯例,因此,同加拿大国商人签订FOB进口合同时,也应注意上述这个问题。 在风险划分上,不是以装运港船舷为界,而是以船舱为界,即卖方负担货物装到船上为止所发生的一切丢失与残损。 在费用负担上,规定买方要支付卖方协助提供出口单证的费用以及出口税和因出口而产生的其它费用。 此外,按FOB成交时,应明确装货费由谁负担,在FOB条件下,由买方派船接运货物,如属件杂货,通常采用班轮运输,而班轮运输的特点之一。是由船方负担装卸费,故买方不另外支付装货费,买卖双方就没有必要约定装货费由谁负担。 但是,如果成交的是大宗货物,为了节省运费,通常洽租不定期船运输,在洽租不定期船运输时,装货费不一定包括在租金中,如租金中没有包括装货费,则船方不负担装货费,在此情况下,装货费窨由买方抑或卖方负担,就应当在买卖合同中订明,即在FOB后加列有关装货费由谁负担的附加条件,以明确责任,这就导致FOB的变形。在实际业务中,常见的变形有下列几种:

国际贸易术语1

常用国际贸易术语 SCO:SCO=SOFT CORPORATE OFFER 软发盘或责任供货函的意思,外贸单证是指进出口业务中使用的各种单据和证书,买卖双方凭借这些单证来处理货物的交付、运输、保险、商检和结汇等,单证工作主要有审证、制单、审单、交单和归档五个方面,它贯穿于进出口合同履行的全过程,具有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时间性强和要求高等特点。 ICPO:不可撤销意向书 LOI:购货意向书 POP: Proof of Product 产品证明产品证明也就是货物证明 PB: Performance Bond(履约保证金) POF: Proof of Funds(资金证明) FCO: Formal Change Order(合同正式更改确认书) Q88: BG:银行保函 BCL:银行资信证明。 DLC:跟单信用证 SBLC:备用信用证 MT103:是电汇 MT103-23:这个MT103有个形式为MT103-23,也就是有条件支付形式. MT760: BG/MT760/SKR是根据ICC458见索即付和ICC500有条件付款等条款制定的。而且,这种在国际贸易中新兴的付款方式近年来已被美、欧及香港地区多数国际知名大银行所广泛采用,其发展的态势将全面取代国际贸易中传统的付款方式“跟单信用证”。开证行:在此程序中,开证行(或买方银行)对于执行的合同扮演两个角色,一是开证行是这笔交易的第一付款责任人,二是买方银行又是这笔交易的“第三方委托人”。银行付款保函:在这个程序中,保函内容“无条件的、不可撤消的、保兑的、全款的”是完全保护卖方的(见附件一和二),而且开证行为第一付款责任人。在整个过程中,正本银行保函一直存放在开证行安全帐户直至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履约其全部责任。 MT760:是银行保函的通知函,这个通知函是根据合同第九章和附件四内容开立的,是用来保护买方和买方银行的(见附件三、四)。安全帐户/安全收据在开证行开立的“第三方责任人” /信托帐户存放正本保函,只把安全收据提供给卖方作为收据。BG/MT760/SKR操作程序(买 方银行) 1.买方银行向卖方(而不是卖方银行)发出保函的预通知函,供卖方确认,卖方同意后返回买方或买方银行。 2.买方银行/联系行通过MT760密押向卖方银行通知保函生效,通知上没有保函的具体内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当贸易双在洽商交易和订立买卖合同时,不但要制定价格,数量,以及商品品性的条款,还要明确交易双方在货物交接过程中有关风险,责任和费用的划分。为了明确交易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所以采用专门的贸易术语来表示。?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Term) 是为国际贸易中最普遍使用的贸易术语提供一套解释的国际规则。买卖双方在合同中使用贸易术语是为了明确规定比如由谁来支付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运输费用及保险费用,由谁来支付货物在装卸中的费用,由谁来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可能遭遇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各种外来风险等等事项。贸易术语在合同中的应用还直接影响到海关对进口商品的估价基准。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由在法国巴黎的国际商会制定监管,并受到世界上主要贸易国家的支持。目前世界上所用的贸易术语有十三种,这些贸易术语可以作为上述所引用事例的基础。下列所有的现行贸易术语是以卖方的责任排列的。 E组(启运) 工厂交货(指定地点)(EXW) - 卖方(出口商)将货物在自己的所在地为买方(进口商)准备好。买方一旦支付货款,就要对工厂外的货物承担所有的运费,关税,保险费,以及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工厂交货条款下的货价不含装车装船费。卖方对买方没有通关补贴。如果最终进口国的海关是以船上交货价格(FOB)作为完税价格,那么从卖方场地到出口港之间的运费和保险费还要加进工厂交货价格以达成所规定的完税价格。工厂交货(指定地点),是指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工厂仓库等地将货物交给买方已达到承担最小风险的目的。 F组(主要运费未付) 装运港船边交货(FAS) - 卖方(出口商)办理货物清关手续并将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到船边,即完成交货。买方必须承担自那时起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买方负责装船(除非特别指明)并且承担到达目的地的一切费用。 货交承运人(FCA)- 卖方(出口商)只要将货物在指定的地点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即完成交货。如果卖方在其所在地交货,则卖方应负责装货,否则买方负责装货。买方承担自交货点起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还要支付自规定交货之时起货物抵达目的地的运输费用。 装运港船上交货(FOB) - 卖方(出口商)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以及将货物从自己所在地运至并装上出口港的船上。一旦货物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买方必须从该点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以及运费,保险费和进口的清关手续。FOB 的成交方式要注明出口港的名称。比如说,出口港是Boston, 应该在有关文件上写明:FOB, Boston. 如果进口国的海关是以CIF 作为完税价格,那么完税价格在FOB价格的基础上还要加上国际运费及保险费。

常用国际贸易术语一览

常用国际贸易术语一览 常用国际贸易术语一览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买卖双方在交易磋商和合同订立过程中,一般都需要使用贸易术语来确定双方在交接货物方面的部分合同义务。为了使每个厂家在对外贸易过程中都能充分了解并正确运用目前国际上通用的贸易术语,维护企业自身和国家的经济利益,现将其整理如下,以供大家参考。 目前,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有关贸易术语的惯例有 三种,现分述如下: 一.1932年华沙一牛津规则(W. O. Rule1932)该 规则由国际法协会(International Law Association) 制订,共21条. 它对CIF买卖合同的性质作了说明,并具体规定了在CIF合同中买卖双方所承担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二.《1941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本》 1919年美国九大商业团体制订了《美国出口报价及其缩写》。其后,因贸易习惯发生了很多变化,在1940年举行的美国第27届全国对外贸易会议上对该定义作了修订,并于1941年7月31日通过执行。该修正本对以下六种贸易术语作了解释:

(一)EX(point of origin)——原产地交货。 (二)FOB(Free On Board)——它分为六种 1. 在指定内陆发货地点的指定内陆运输工具上交货。 2. 在指定内陆发货地点的指定内陆运输工具上交货, 运费预付到指定的出口地点。 3.在指定内陆发货地点的指定内陆运输工具上交货, 减除至指定地点的运费。 4.在指定出口地点的指定内陆运输工具上交货。 5.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6.在指定进口国内陆地点交货。 (三)FAS(Free Along Side)——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四)C&F(Cost and Frieght)——成本加运费(指 定目的港)。 (五)CIF(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指定目的地〕。 (6)EX DOCK(named port of importation)——进口港码头交货。 该惯例在美洲国家影响较大。由于对贸易术语的解释,特别是对FOB术语的接受与其他国际惯例有所不同,因此 我国外贸企业在与美洲国家进出口商进行交易时,应予特 别注意。三.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最新13种国际贸易术语解释资料

精品文档 13 种国际贸易术语解释 一、 E 组 1:EXW ---工厂交货(--- 指定地点)。是指卖方将货物从工厂(或仓库)交付给买方,除非另有规定,卖方不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安排的车或船上,也不办理出口报关手续。买方负担自卖方工厂交付后至最终目的地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如买方不能直接或间接的办理货物出口报关手续时,则不宜采用此贸易方式。EXW 是卖方责任最小的贸易术语。 二、 F 组 2: FCA ,即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此术语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在指定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监管,并负担货物交由承运人监管前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需要说明的是,交货地点选择对于在该地点装货和卸货的义务会产生影响。若卖方在其所在地交货,则卖方应负责装货;若卖方在任何其他地点交货,卖方不负责卸货,即使货物在卖方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货,卖方只要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或由卖方选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处置时,交货即算完成。当卖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照管,并办理了出口结关手续,就算履行了其交货义务。 3: FA S---装运港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指定装运港的船边或驳船内交货,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买方承担自装运港船边(或驳船)起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 FOB -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该术语规定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 三、 C 组 5:CFR ( -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必须自阿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并负责租船订舱,支付至目的港的正常运费。 6:CIF---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指定目的港)。 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以前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并办理货运保险,支付保险费,以及负责租船订舱,支付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正常运费。 7:CPT 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支付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费,在货物被交由承运人保管时,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在货物交给承运人后发生的事件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即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8:CIP -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支付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并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的买方风险取得货物保险,订立保险合同,支付保险费用,在货物被交由承运人保管时,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在货物交给承运人后发生的事件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即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四:D组 9:DAF 边境交货(---指定地点)。 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边境地点,将仍处于交货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付买方,并办妥货物出口清关手续,承担将货物运抵边境上的指定地点所需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地点为毗邻边境的海关前,包括出口国在内的任何国家边境(含过境国)。进口清关手续则由买方办理。 10:DES-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目的港的船上,并交给买方,但不办理进口清关手续,卖方负担将货物运抵指定卸货港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买方负担货物从船上开始卸货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11 : DEQ-目的港码头交货(---指定目的港)。是指将货物交付给买方,但不办理货物进口清关手续,卖方负担将货物运抵卸货港并卸至码头为止的一切费用与风险。买方则负担随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12:DDQ 进口国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进口国指定的目的地交付给买方,不办理进口手续,也不从交货的运输工具上将货物卸下,即完成交货。卖方应该承担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为止的一切费用与风险,不包括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进口应缴纳的任何“税费”(包括办理海关手续的责任和风险,以及交纳手续费、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买方必须承担此项“税费”和因其未能及时办理货物进口清关手续而引起的 费用和风险。 13:DDP -进口国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进口国指定地点,将在交货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货物交付给买方,卖方负责办理进口报关手续,交付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在目的地应缴纳的任何进口“税费”。卖方负担将货物交付给买方前的一切 费用和风险。如卖方无法直接或间接的取得进口许可证时不宜采用该术语。DDP 是卖方责任最大的贸易术语。 E、F、C、D四组13种术语的解释 1、对EXW术语的解释(发货合同)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即工厂交货(……指定地点)。是指卖方在其所在地(如工场、工厂或仓库等)将备妥的货物交付买方,以履行其交货义务。

六种常见国际贸易术语汇总

六种常见国际贸易术语汇 总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四种常见国际贸易术语 一、FOB Free On Board(…… named port of shipment)--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是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装船超过船舷后,履行其交货义务。这意味着买方必须从那时起承担一切费用以及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它要求卖方办理货物出口结关手续。 按照《 2000年通则》, FOB合同买卖双方的主要义务如下: 卖方主要义务: 1.负责按港口惯常方式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间内,在指定装运港,将符合合同的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给予买方充分的通知。 2.负责办理货物出口手续,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书。 3.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负责提供商业发票和证明货物已交至船上的通常单据。如果买卖双方约定使用电子通讯,上述发票和单据可被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信息所替代。 买方主要义务: 1.负责技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2.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运费,并给予卖方关于船名、装部地点和要求交货时间的充分通知。 3.自负风险和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书,并办理货物进口以及必要时经由另一国过境运输的一切海关手续。 4.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5.收取按合同规定支付的货物,接受有关单据。 使用FOB术语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不能把FOB术语称之为"离岸价"。 2."船舷为界"主要是针对风险的划分而言的,如果把它作为划分买卖双方承担的责任和费用的界限就不十分确切了。 3.船货衔接问题。 4.装船费用问题(FOB变形)。按FOB术语成交,可以选用适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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