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车公用账务处理及税务问题解析

私车公用账务处理及税务问题解析
私车公用账务处理及税务问题解析

私车公用账务处理及税务问题解析

汽车随着经济发展逐步步入家庭,成为代步工具,驾驶不再约定俗成为一项职业,仅仅为一项技能。私车已经成为一种趋势,伴随着相关的私车公用,相关费用的处理也成为摆在企业面前的实际问题,特别是税收问题,问题一旦具有普遍性,就必须有清醒的认识。

一、汽车相关费用

在讨论私车公用的相关税收处理之前,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与汽车相关的成本,费用,主要包括在以下几个方面:

(1)汽车购置费用

汽车的购置费用,主要包括汽车购买费用,车辆购置税等归属于财产本身的费用,法律上习惯上称取得所有权支出,税收习惯称资本支出,例如企业所得税相关资产处理中对固定资产的税收处理有明确的规定“购入的固定资产,按购入价加上发生的包装费、运杂费、安装费,以及缴纳的税金后的价值计价。从国外引进的设备,按设备买价加上进口环节的税金、国内运杂费、安装费等后的价值计价。”

(2)汽车各项规费

汽车的各项规费,主要是指养路费,以及车船使用税,还包括营运车辆要支出的线路费等相关费用。

(3)汽车维修费

汽车维修费,实际工作中应该包括两项维保费和维修费。其中维保费是按年收取的对汽车进行日常保养,以及提供会员制下各项救助费用,汽车维修费包括汽车正常维修费,按照金额的大小(占主要因素),企业所得税将其分为固定资产修理费以及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其摊销时间有所不同。

(4)汽车运行费用

汽车运行费用,指汽车正常行驶过程中耗用的油费,以及相关的费用包括过路过桥费,汽车停车费。

(5)汽车保险费

由于汽车,汽车运输充满危险性,涉及的经济利益支出较大,一般国家会强制性要求汽车购买相应的保险,包括汽车责任险,汽车财产险,以及盗抢险等。

二、私车公用的5大节约点

对于私车公用有什么好处企业一般有自己的小九九,就连政府机关都在进行公车改革,其经济成本的节约性是众所周知的,这也就是私车公用普及的原始冲动点。

比较起来私车公用,成本节约主要在以下几方面:

1. 节约司机的工资成本。

假设司机每月一千元的工资,再加上相关的人头费(包括社保、公积金以及福利费)占工资约50%,每年的光司

机的成本就达到18,000.00元,私车公用就能节约一笔司机的开支。

2. 节约汽车的运行成本

汽车私有化了,结束了过去汽车1/3时间是工作占用,1/3时间是领导的私人占用,1/3是司机个人占用,首先缩小了运行时间,自然也就节约了运营成本,汽车私有化之后,车主对车更加爱惜,其维修成本也是车主本身的,也就自然降低了。

3. 特定条件下节约广告成本

现在商品的同质化越来越普遍,如何凸现其产品的差异性,广告成为越来越流行的成本,作为媒体的一部分,车身广告也是值得考虑的,目前股份制银行经常采用支付给私车主一定车贴的方式,要求其私车印刷广告词语,其自然比商业的广告公司节约。

4. 特定条件下工资费用化,降低个人所得税。

由于目前个人所得税管理还处于发展阶段,很多个人合理支出并没有计算在扣除项目上,如汽车折旧支出,通过采用费用报销方式下给予车贴,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扣除金额,从整体上来看节约了经营成本。

5. 特定条件下将费用化的成本转成运输费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特定条件下,将私车挂靠运输公司,公司向运输公司支

付使用费,取得运输费用发票用于抵扣,从而将内部的汽车费用,变成了可以抵扣的成本费用。

三、私车公用的4种主要形式

既然成本节约,就涉及实际操作的问题,目前实务中私车公用的形式包括以下四种主要形式:

(1)以现金发放或费用报销方式

企业经营中无法提供公务交通,员工利用其私车为公司服务,公司现金或者报销方式支付个人负担其公务相关的费用形式。

实际操作过程中,一般会有一套规范的管理制度,采用限额的方式,发放或报销一定的车贴,不同岗位,不同级次可能对应不同的标准,一般会参照公务车改革的具体思路进行,有级差。

(2)广告支出的对价形式

公司员工利用其私车为公司提供车身广告形式等,企业作为对价的一种形式,给于一定的车贴或者允许报销一定的私车运营费用作为补偿。

尽管其从经济的角度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实务操作中,经常会出现老总的汽车车身广告价值高于员工汽车的广告价值,而一般的理解应该为车身广告应该与车相联系,另外对于车身广告价值很难从有一个公信的价值,无法衡量其价值是否真实合理。

(3)签订租赁协议,支付租金

私车挂靠汽车租赁公司或直接租赁给公司,企业按期支付相关租金。

此种其实质就是经营性租赁回来的公车,形式上的私车公用,其租金应该是相对固定的,由于上述存在着双重征税的问题,即汽车出租方,需要缴纳流转税和所得税,这种操作模式从经济上讲,如果自己企业员工的车辆,体现不出成本的节约型,如果日常中遇到这样的现象一般会有税收的瑕疵,可能会存在虚开票的行为。这样的租赁在经济社会中一般是连车带人一起租,作为企业租赁汽车使用其最主要的成本节约在于将运输业务发包,从而减少管理成本。

(4)汽车挂靠,提供运输服务

私车挂靠运输公司,运输公司与企业签订运输服务,企业支付运输费用。

这种情况同前面的分析是一致的,其区别在于汽车租赁和汽车运输在于确定收入的方式是不一样的,汽车运输公司是按工作量进行收入计量的基本方法。

正如分析的一样的第(3)、(4)种方式是正常经济贸易,相关的税务处理已经很明确,本文研究的重点要分析的是前两种模式,其主要特点有车贴的享受者为公司员工,与其工作的岗位,职务有着一定的联系,其级差的存在客观上也是一种职工福利的体现。

四、私车公用税务处理的3个难点

私车公用由于其属于企业内部的一种服务关系,其本身出发点是对费用的一种补偿,其主要涉及的税种主要集中在所得税上面即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私车公用由于其特殊性,税收处理主要存在以下三个难点:

(1)公私费用难以划分

既然是私车公用,就有一个费用划分的问题,如何准确的划分哪部分费用是个人的,那部分费用应该由企业承担,以及什么是汽车固定成本,什么是运营成本,现阶段无论是企业自身还是各监管部门,都还难给出一个准确而且简单易行的办法。这对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均有实质的影响。

(2)票据的真实合法性问题

真实合法性的问题,已经讨论很久,在这个问题上与现实的税务实践还是有非常大的冲突,对企业而言是很大的税收风险。真实合法本身是指业务本身真实,票据取得合法,但是税务实践却是采用以票管税的做法,强调公司列支费用必须取得开具抬头为企业的办法,虽然比较机械,但是执行起来很方便,征管成本最小。

但是实务操作中作为汽车运营成本的养路费,汽车保险是否应该由企业部分承担,现实的问题如果员工驾驶汽车在执行公务中受到伤害发生事故,使私人行为还是公司行为,还有4 涉及到赔偿问题,这样会涉及到风险,企业是否可

以承担其汽车责任险等,均与税务实践有所差距。

(3)对价支出在税收是否合理

广告性支出的对价补偿税收是否合理,其从企业经济的角度存在着经营成本最小化的基础之上是达到了效果,如果简单就其员工收到的补偿要求交流转税也缺乏必要的依据,对企业如果从票据真实合法性的角度又难以深究,税收如何引导值得我们研究。

五、私车公用的相关政策规定

目前对于私车公用国家和地方陆续颁发了一些规定:

1. 企业所得税

目前全国行文件还没有针对性的文件出台,《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具体业务问题的通知》(苏国税发[2004]097 号)规定:“私车公用”发生的费用应凭真实、合理、合法凭据,准予税前扣除,对应由个人承担的车辆购置税、折旧费以及保险费等不得税前扣除。

笔者认为江苏省国税文件的对私车公用费用较好体现了真实相关的原则,对应该归属于汽车所有权本身的费用不允许列支,另由于真实合法性的实际操作中本应该进行合理分摊的运营中发生的费用,如养路费,汽车保险,不能扣除,同时我们也应当注意到该文件实际上回避了公私费用分摊,将决定权归还企业本身,体现了对企业自主经营的一种支持,尊重了客观的经济规律。

2. 个人所得税

《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45号规定:

(1)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具体计征方法,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的有关规定执行,即: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局备案。

笔者注意到《关于企业为股东个人购买汽车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5]364号有这样的一段话“考虑到该股东个人名下的车辆同时也为企业经营使用的实际情况,允许5 合理减除部分所得;减除的具体数额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车辆的实际使用情况合理确定。”,与国税发[1999]58

号扣除标准的确认方法不一致,具体怎样还有待明确。

六、规范私车公用税务处理还应明确的2个问题

从现行政策分析来看笔者认为在规范私车公用的税务处理还应明确以下几点:

1.税收政策的衔接

由于私车公用涉及公与私,在税收政策上应该考虑到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政策衔接,尽量规避重复征税。

2.真实合法性在所得税如何体现

如何建立在以票管税,同时又结合经济规律的本身,让真实合法性原则能够充分所得税基础之上的体现,促进和引导、规范经济行为的发生。

公司员工私车公用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私车公用管理规定 1、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为提高办事效率,公司针对因公务临时外出或长期用车需要,员工使用私人车辆的情况,对私车公用的员工进行一定的费用补偿,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责任 3.1、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3.2、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审批。 3.3、公司各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监督。 4、私车公用的申请及审批 4.1、因公务外出应首先向办公室申请使用公司的公共车辆,在公司公共车辆无法提供时,可申请私车公用。 4.2、员工确因公务需要临时使用私车外出时,必须事先在钉钉办公APP上的“私车公用申请”中填写审批,审批中应据实填写起始里程表数和目的地,以及大约里程数(百度地图、高德地图等可查询),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外出。 4.3、员工的私车公用申请由部门经理审核批准,部门经理的私车公用申请由总经理批准。 5、私车公用的费用报销项目、计算方式及标准 5.1、私车公用费用的报销项目包括:停车费、路桥费。 5.2、停车费、路桥费据实凭发票报销,车辆补贴费根据用车公里费用计算:车辆补贴费= 行驶里程×1.5元/公里。 5.3、“实际运行公里数”的计算 5.3.1、办公室在驾驶人出车前、后应核抄里程表。办公室核对里程表后对行驶公里数有疑问的,可通过地图APP“驾车”模式的“最少时间”模块计算查询,超出太多的部分,需驾驶员解释原因,部门领导确定无误后方可签字同意。 5.3.2、若时间紧急,出车前、后未能及时核抄里程表的,用车“实际运行公里数”以地图APP“驾车”模式的“最少时间”模块自动计算出的起止地点公里数

作为实际用车里程数。 5.3.3、报销人应提供正规有效的发票(发票冲抵费用),到财务办理报销手续。 6、私车公用的管理 6.1、私车公用,要据实填写,不准弄虚作假欺瞒公司,否则不予报销相关费用,并给予警告批评; 6.2、私车公用的驾驶人需确保驾驶证、行驶证、车辆保险(含第三方责任险和驾乘险)等证件的齐全,并保证所有证件在有效期内,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自行承担; 6.3、私车公用的车辆必须办理车辆保险,如交强险、商业险等,保险费由车主交纳; 6.4、私车公用车辆的购置税、年检费、维修保养费、车辆各种油耗费等均由车主负责; 6.5、私车公用驾驶人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省、市颁发的交通法律法规,服从交通办公室门的指挥和检查,文明行车,严禁酒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对于违反交通法律法规而产生的相关处罚(违章扣分以及罚款等)和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7、申请私车公用的员工,因公外出发生交通事故或被盗的,按国家、省、市车辆保险有关规定执行。 办公室 2019年4月29日

减免税及税收返还的账务处理

在《企业会计制度》下,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应区分所享受优惠的性质、税种及所属期间进行不同的会计处理,按税种分别分析如下: 一、增值税 1、企业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 借:银行存款 贷:补贴收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或贷:营业外收入(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 2、如果是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减免(法定减免)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补贴收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或贷:营业外收入(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 必须注意的是: 1、对直接减免和即征即退的增值税,应并入企业当年(税款所属年度)利润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先征后退和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应并入企业实际收到返还或退税款年度的企业利润总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2、根据财税[2007]92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文件精神,福利企业取得的增值税退税或营业税减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二、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时 1、如果属于当年度的减免税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如果属于以前年度的减免税 借:银行存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如果是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减免(法定减免)的则不作账务处理 对于减免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管是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还是不作账务处理,最终均是将免征的税款体现为收到退税款或不作账务

处理当年度的利润(即本年利润)。必须注意的是,如果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则不增加当年度的利润。 三、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税 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税时 1、如果属于当年度的减免税 借:银行存款 贷:管理费用 2、如果属于以前年度的减免税 借:银行存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如果是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减免(法定减免)的则不作账务处理 不管是计入“管理费用”还是不作账务处理,最终均是将免征的税款体现为收到退税款或不作账务处理当年度的利润(即本年利润)。但必须注意的是,如果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则不增加当年度的利润。 四、所得税 1、实行所得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政策性减免)的企业,应先按照规定计提和缴纳企业所得税,在实际收到返还的所得税时再冲减收到退税款当期的所得税费用计算时: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 缴纳时:借: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收到时: (1)收到本年度减免税 借:银行存款 贷:所得税 (2)收到以前年度减免税 借:银行存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关于私车公用费用补贴原则及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私车公用费用补贴原则及管理办法(试行) 1、目的 随着学校业务发展,为提高办事效率,学校针对因公务临时外出或长期用车需要,员工使用私人车辆的情况,对私车公用的员工进行一定的费用补偿,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员工 3、责任 3.1校长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3.2校长负责本制度的审批。 3.3学校各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监督。 4、细则 4.1、私车公用的申请 4.1.1因公务外出应首先向校长办公室申请使用学校的公共车辆,在学校公共车辆无法提供时,可申请私车公用。 4.1.2员工确因公务需要临时使用私车外出时,必须事先填写《私车公用申请及行驶记录表》(附表)中的“私车公用申请”部分,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外出。 4.2.3员工的私车公用申请和费用审核由招生主任审核批准,招生主任的私车公用申请和费用审核由校长办公室批准。 4.2、私车公用费用的报销程序: 4.2.1员工即时填写《私车公用申请及行驶记录表》→填写费用报销单(《私车公用申请及行驶记录表》为报销附件之一)→报招生主任审核→报财务部门对费用金额进行核算→报校长办公室批准后→到财务部报销。 4.3、私车公用费用报销范围

4.3.1私车公用费用不纳入报销范围: 4.3.1.1公务目的地单一,可乘公交车往返的,原则上不允许使用私车前往,产生的费用不纳入报销范围。 4.3.1.2公务目的地较少(两个以内),且单边里程在5公里以下私车费用不纳入报销范围。4.3.1.3对招生部门的日常工作,原则上不纳入报销范围。 4.3.2私车公用费用纳入报销范围: 4.3.2.1目的地在三个以上且在短时间(一天)内需要办理完成的公务或单边里程在5公里以外,产生的私车公用费用可纳入私车公用费用报销范围。 4.3.2.2虽公务目的地单一但因携带物品较多、较重而不便乘坐公共交通的私车公用,可纳入私车公用费用报销范围。 4.3.2.3特殊情况下产生的私车公用费用(未包含在以上情况中的),经校长特别批准后可纳入报销范围。 5、私车公用费用报销项目、计算方式及标准 5.1费用报销项目及方法 5.1.1私车公用费用报销项目包括:停车费、路桥费、燃油费、维护保养费、车辆磨损费用。 5.1.2停车费、路桥费据实凭发票报销,燃油费,维护保养费和车辆磨损费按5.2条核定金额后附燃油发票报销。 5.1.3以上私车公用相关费用以部门为单位进行统计,并计入部门费用成本。 5.2燃油费用的计算方式及标准 5.2.1燃油费计算公式: 每公里燃油费=(油价×每百公里油耗)÷100 实际燃油费用=实际里程数×每公里燃油费 5.2.2燃油费用计算标准 油价:以现行市价为标准(滨州市3月7日油价5.54元)

企业分红的账务处理及涉税问题

企业分红的账务处理及涉税问题(一) 2011-01-07 10:30 1,股东分红一定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⑴所有股东是企业,股东分红给企业时,不要交个人所得税,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企业与企业之间,税率不同,要补交企业所得税率差额。⑵独资企业,股东分红不要交个人所得税。⑶有限责任公司查账征收企业,分给个人股东分红,要交20%个人所得税。 会计分录:(注:年终利润分配,股东分红的金额多少?是依据董事会的决定,来进行分配的。)第一步:(从利润分配先转到应付股利) 会计分录: ⑴借:利润分配—股东分红 贷:应付股利 ⑵(支付给个人时)应代扣代交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股利(如股东其名字多,可造一张表统一发放) 贷:应交税金—代扣个人所得税20% 贷:现金 ⑶到月底交税时(用税票作为凭证) 借: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企业间股东分红(这股东是企业不要交个人所得税) ⑴借:利润分配—股东分红 贷:应付股利—某企业(附董事会决议) ⑵甲企业向乙企业支付时 借:应付股利—某企业贷:银行存款 注:将汇款单和收据,作为原始凭证附在记账凭证内 如果企业涉及到企业所得税时,

例如:甲企业所得税率25%,乙企业所得税率20%,差额5% 收到甲企业汇来分红款时,假定是10万元 ⑴借:银行存款100000 贷:投资收益100000 ⑵补交5%差额时,10万元×5%=应补交0.5万元企业所得税 交所得税时。借:投资收益0.5万元 贷:银行存款0.5万元 还剩下9.5万元,转到利润分配 2,用所有者权益增资一定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集体企业如:国营厂、集体厂、福利厂、校办厂等。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到“国家资本金、集体资本金”增加实收资本的不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有限责任公司,将“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转到个人资本金增加实收资本的,按股息红利20%征收个人所得税。 会计分录: 借:盈余公积或资本公积或未分配利润(假定10万元) 贷:实收资本—个人资本金(假定10万元) (计算个人所得税时。10万元×20%=应交个人所得税2万元) 会计分录:代交个人所得税时, ①借:其他应收款——代扣代交个人所得税2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 ②收回时 借:现金20000 贷:其他应收款—某个人所得税20000(将收据和税票附上,做原始凭证)

样品会计及税务处理

在激烈的国际和国内市场竞争中,企业为了打开产品销路,经常会拿出一些自己的产品作为样品给客户检测、试用,或是提供给代理商用作展示和市场推广,有的甚或还会给工商部门用于产品打假等。由于样品业务一般金额不大且大多免费提供,客观上造成一些财务人员在日常处理时较为随便,有时在不知不觉中就留下了一些财税漏洞或隐患,但进一步究其原委,我国现行的财税法制不尽合理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这一漏洞或隐患的产生。 根据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如果有偿向客户提供样品,通过合同、发票、收款等一系列完整的销售流程,能实现经济利益的流入,企业可相应确认收入、结转成本和计算损益,对于这种正常的销售行为,企业的会计处理一般不会出问题。然而在样品免费提供时,由于企业没有收到款项,没有现实的经济利益流入,企业往往会因各种原因导致问题发生,特别是在计提内销销项、销售纳税调整、所得税汇算清缴等方面上,会因会计处理与纳税调整之间的“时间差”而被税务、审计机关重点关注,轻则查补税款,重则还会因涉嫌偷税漏税而招致重处。如何未雨绸缪地规避这些“小问题”导致的大风险呢?现从样品提供在会计和税务处理上存在的差异入手,就其改进方法展开一些务实性的探讨。 一、现行财税制度对样品提供的会计处理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应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要求,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时,应视同对外销售处理。国家税务总局也在《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中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1)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2)用于交际应酬;(3)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4)用于股息分配;(5)用于对外捐赠;(6)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但财会字〔1997〕26号《关于自产自用的产品视同销售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复函》规定:“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是一种内部结转关系,不存在销售行为,不符合销售成立的标志;企业不会由于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等而增加现金流量,也不会增加企业的营业利润。因此,会计上不作销售处理,而按成本转账。” 根据上面几个规定和现行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准则,企业应当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的规定对各项会计要素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的确认、计量标准与税法不一致的,在申报纳税之时作相应调整,而不调整会计账簿记录和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金额。据此在处理“视同销售”差异时要求,企业发生视同销售业务后,会计处理上不作为销售业务核算,不确认会计收入,而税法上则计算销售收入并计算应缴税金,两者差异通过期末调表不调账、以表代账的形式来达到统一。具体到实务中,一般就是在样品业务发生之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销售费用

关于公司私车公用管理办法

关于公司私车公用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私车公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增强企业凝聚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1、车辆:必须是公司职工私人产权,车辆手续完备、已交纳车辆保险等相关费用,安全性能良好,能确保行车安全、正常行驶。 2、用途:必须是用于公司指派的公务活动。 3、驾驶员:需有两年以上驾龄,能安全、熟练驾驶小型或小型以上的车辆。 4、必须有部门经理同意,综合行政办公室审核的《私车公用使用审批表》,特殊情况的公车私用需公司总经理批准(需要到***以外的区域的)。 只有同时满足以上四个条件才能称为私车公用。 二、办理流程 1、私车公用应由综合行政办开具《私车公用使用审批表》,并经部门经理同意,综合行政办公室审核批准,需到昆明市以外区域参加公务活动的私车公用,需公司总经理批准; 2、私车公用车辆出车后,车辆驾驶人员应如实填写启用里程数和回到公司里程数等内容,把申请表交回综合行政办车辆管理员或主任审核私车公用的公里数后,由驾驶人凭《私车公用使用审批表》和报销凭证、发票等到财务按照本办法核定的标准报销。如遇特殊情况,应在事后及时补填《私车公用使用审批表》,无审批完整的《私车公用使用审批表》,财务不予报销。 3、私车公用原则上规定:以车定人,车主开车。特殊情况下,由使用部门或车主根据实际需要协商调派驾驶员,并报综合行政办备案。 三、补贴形式 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报销车辆油料费、过路费、停车费、保险费、维修保养费、车船税等交通费用; 2、公司副总经理、副董事长、总工程师以**元/公里的标准报销,此补贴包含车辆油料费、过路费、停车费、保险费、维修保养费、车船税等费用,每月报销补贴的限额为1000公里,超出限额部分自行承担,不足部分按报销发票的实际金额报销; 3、公司市场运营中心副总经理、技术中心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生产中心副总经理、财务部部长(副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副部长)、综合行政办主任(副主任)以***元/公里的标准报销,此补贴包含车辆油料费、过路费、停车费、保险费、维修保养费、车船税等费用,每月报销补贴的限额为公里,超出限额部分自行承担,不足部分按报销发票的实际金额报销; 4、其他人员私车公用的补贴按照私车公用的实际里程数,由综合行政办车辆管理员或主任审核后,按**元/公里的标准报销,此补贴包含车辆油料费、过路费、停车费、保险费、维修保养费、车船税等费用; 5、实际用车公里数是指完成公务返回到公司时里程表上的公里数与出发前里程表上的公里数之差。 四、报销流程 1、车辆所有人根据综合行政办审核的私车公用申请表上的里程数填制报销凭证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级别的领导批准财务部审核财务部报账。

增值税有关会计科目设置及常用账务处理

增值税有关会计科目设置及常用账务处理——《增值税会计处 理规定》解读 关于增值税如何进行会计核算,财政部曾经发布过《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字[1 993]83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2]13号)及《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3]24号)等文件。随着“营改增”的全面推开,有关规定已经不能适应经济业务的发展变化,财政部在2016年12月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以下简称“新规定”)。新规定自发布之日(2016年12月3日)施行,财会[2012]13号及财会[2013]24号等原有关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同时废止。 新规定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 16]36号)等制定,因此适用于所有增值税纳税人,包括原增值税纳税人和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新规定中既明确了增值税会计核算应该使用的会计科目与专栏,也进一步说明了这些会计科目在特定业务中如何使用。本文主要介绍科目与专栏的设置与核算记录的内容,以及一些常见业务但是稍复杂的账务处理,具体包括: 一、科目设置与核算内容 二、进项税账务处理需关注的几个问题 三、收入确认时点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一致时销项税额的账务处理 四、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 五、营改增前已确认收入,后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的账务处理 六、月末转出多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 一、科目设置与核算内容 税费核算的一级科目为“应交税费”,增值税的有关科目设置在该科目下,是二级科目,共有10个。这10个二级科目有“应交增值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等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等专栏,各科目与专栏,及其核算或记录的具体内容见下表。 10个二级科目与专栏,主要针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要设置10个二级科目中的3个二级科目,即“应交增值税”科目、“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和“代扣代交增值税”科目,不需要设置其他二级科目及专栏。 科目设置与核算内容

《标准化账务处理及税务处理技巧》提纲

《标准化账务处理及税务处理技巧》提纲 课程背景: 企业是否符合国家法规制度和现行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标准化账务处理,能否充分利用现行税收法规政策实施税务筹划以降低税负,关系到企业的规范经营与壮大。但是,企业由于账务处理不规范,缺乏税务筹划水平与能力,导致违规而影响企业健康发展的情况十分严重。由此可见,如何有效提升企业标准化账务处理与税务处理技巧,已成为企业所面临的一大课题。 课程收益: 使学员系统掌握企业标准化账务处理与税务处理技巧,提升实操能力。 课程时间:2~3天,6小时/天 授课对象:中高层、财务人员和相关岗位 授课方式:故事案例导入、讲授、案例分析、课间活动、讨论提问、互动点评、课程总结课程内容: 第一部分标准化账务处理 第一讲标准化账务处理的概念 一、标准化账务处理的含义 二、标准化账务处理应遵循的依据 三、标准化账务处理应达到的规范化要求 第二讲会计六要素的确认条件与逻辑关系 一、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会计要素的确认条件 二.反映企业经营成果的会计要素的确认条件 第三讲标准化会计账簿、账套的设置与账务处理程序 一、标准化会计账簿设置 二、标准化会计账套的设置和标准化账务处理程序 第四讲货币资金与应收项目的标准化账务处理 一、货币资金 二、应收项目 第五讲存货的标准化账务处理 一、存货的计量 二、原材料收发核算 三、其他存货的核算 四、存货清查与期末计价 五、存货核算,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比较 第六讲长期股权投资的标准化账务处理 一、长期股权投资的标准化账务处理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三、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比较 第七讲固定资产的标准化账务处理 一、固定资产概述 二、固定资产取得的核算 三、固定资产折旧 四、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五、固定资产处置的核算 六、固定资产清查的期末计价 七、固定资产计价的特殊问题 八、固定资产核算,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比较第八讲无形资产的标准化账务处理 一、无形资产概述 二、无形资产的取得、摊销与转让 三、无形资产的期末计价 四、无形资产核算,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比较第九讲负债的标准化账务处理 一、流动负债 二、非流动负债 第十讲所有者权益的标准化账务处理 一、实收资本(股本)的核算 二、资本公积的核算 三、其他综合收益的核算 四、留存收益的核算 第十一讲收入、利润与利润分配的标准化账务处理 一、收入 二、利润与利润分配 第十二讲所得税的标准化账务处理 一、所得税核算的方法程序 二、计税基础的确定 三、暂时性差异 四、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与计量 五、所得税费用的确认与计量 六、所得税的账户设置及核算 第十三讲成本费用的标准化账务处理 一、成本费用的标准化账务处理

2020年关于公司私车公用的管理规定(精品干货)

关于公司私车公用的管理规定 一、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发展,为提高办事效率,针对员工因 公务外出需要使用私人车辆的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所称私车公用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公司人员,报经公司批准将其私有车辆用于公司公务活动,并与公司签订《员工私车公用协议书》者. 三、申请条件及审批程序 1.员工必须确保私车保险齐备、车况良好,本人实际驾龄 超过1年且在交警部门未有主要严重责任事故记录,方可申请私车外出用于公司业务。 2.员工确因公务需要临时使用私车外出时, 必须事先填写 《私车公用申请表及行驶记录表》中的“私车公用申请”部分,经由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外出。 3.外出时,拍摄起始及返回公里数发送在公司微信工作群, 用车结束后员工本人填写行驶记录,经由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交予财务报销。如公里数遗漏拍摄,则以百度地图驾车模式下最少时间状态计算里程。 四、私车公用费用报销项目及标准

1.私车公用车辆的维护费、修理费、年检费、保险费均由 车主本人承担. 2.私车公用里程补贴按照1元/公里的标准进行补贴,正常 的过桥过路费、停车费等据实凭发票公司报销。 3.私车公用补贴费用需要以正规的燃油发票作为报销凭 据。燃油发票仅作为事件凭证,票面金额不作为报销金额,具体报销金额以实际公里数为准。 4.私车公用所有报销单据不得以其他凭证核销或变相冲 抵。 5.每月15日报销上月费用,报销费用由财务统一支付. 五、关于私车公用的管理 1.员工每次因公务外出,需按照《私车公用申请及行驶记 录表》的内容及时地做好记录,不准弄虚作假,否则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2.员工非公务用车或将私车擅自借予他人而造成的所有损 失,由员工本人自行承担。 3.员工的私车公用车辆,须自行确保驾驶证、车辆行驶证、 车辆保险等车辆管理及交管部门备查所需的证件及相关手续齐全并始终在有效期限内,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自行承担。 4.私车公用员工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部门的指

私车公用管理制度及协议

********公司 私车公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私车公用管理,根据公司财务内控体系及相关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所称私车公用,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报经公司总负责人批准将其私有车辆用于公司公务活动。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公司总负责人审批确认符合一定条件的工作人员。 三、申请条件及审批程序 1、拥有私人汽车且符合条件的职位、汽车保险齐备、驾龄超过1年并且在交警部门未有主要责任事故记录的员工,方可申请私人汽车部分用于公司业务。员工用私车从事公司业务时,不得办理与公司业务无关的事宜。 2、对本公司担任特殊职务人员,经常外出办事; 3、车辆行驶证、驾驶证、车牌、保险单(全保)等各种证件应齐全。 4、符合上述条件的员工,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填报《私车公用申请单》,并提供汽车行驶证、驾驶证和保险单据等复印件(每年提供一次即可,作为备案),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报准申请,列明去向、申请人、车牌号、随行人员、申请时间、使用目的、使用时间、使用车辆种类、人身保险情况等相关事宜。填写完整后提交部门经理同意,送综合部审核,再经公司总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私车公用,办理有关手续后,享受公司私车公用待遇。

5、符合上述条件的且已经公司总负责人批准的,应与公司签订《私车公用书面协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报销标准 1.车辆的维护费和修理费、年检费、保险费均由车主本人承担。 2.行车具体根据《私车公用申请单》每月累算。 3. 每月月末报销费用一次,报销时应填写私车公用《费用报销单》并附上相应发票后按规定程序报销。报销费用由财务统一支付。 4.过桥费、停车费根据应公外出实报实销,交通违章罚款单据不得核销或变相冲抵。 5.享受补贴的员工,不再报销的士费用及任何形式的交通补贴。 6.费用报销标准 区分汽车排量标准,按里程补贴基数计算私车公用补助。 补助标准:里程补贴标准*里程数 本费用含车辆在因公外出使用过程中造成的无形损耗。 五、车辆的管理# 1、私车的调派:私车应满足公司业务需要,接受公司调度。 2、私车的使用:车辆在正常上班时间应停放在公司。公务调派车辆时,原则上安排私车车主使用,以满足公司业务急需用车。 3、私车公用用车前应做好详细行车记录,记录内容应如实填写,有不

出售固定资产税收筹划及账务处理_1

出售固定资产税收筹划及账务处理 根据财税[2002]29号文件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征收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税额后再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为此就出现了是售价超过原值比较有利,还是低于原值比较有利的税收筹划,以及对缴增值税的相关账务如何处理,增值税作为价外税,与所得税前利润是否有关等。 例: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4年1月欲将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小轿车一辆出售。该汽车原值300000元,已提折旧100000元,预计发生转让费用50000元。该企业适用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费附加征收率3%. 方案一:301600元出售。 方案二:299000元出售。 请以所得税前净收益来确定哪个方案更好及全部账务处理。 方案一: 按高于原值的价格301600出售,则需纳税

应纳增值税=;301600÷(1+4%)×4%/2=5800(元) 应纳城建税=5800×7%=406(元) 应纳教育费附加=5800×3%=174(元) 所得税前净收益=301600-(300000-100000)-50000-5800-406-174=45220(元) 可以看出增值税已从损益中扣除,因为出售属于固定资产清理行为,所有项目最终进入损益。毕业论文 (1)将出售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200000 ;累计折旧100000 贷:;固定资产300000 (2)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

借:;银行存款301600 贷:;固定资产清理301600 (3)支付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50000 贷:;银行存款50000 (4)根据税法规定:出售价高于原值时,;则需按4%减半纳税增值税。 借:;固定资产清理58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5800

(完整版)关于私车公用的管理规定

关于公司私车公用的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私车公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增强企业凝聚力,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公司私车公用的车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私车公用,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将其私有车辆用于公务活动。 第二章条件及审批程序 第四条具备驾驶资格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私车公用; 1、对本公司有特殊贡献人员; 2、在本公司担任特殊职务人员; 3、确因公务所需经常使用车辆,但公司又不能满足需要的。 第五条私车用于公司业务前,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附私车公用申请表)方可。申请项目包括:申请人、申请时间、使用目的、使用时间、使用车辆种类和车辆、人身保险情况等。 第六条对于符合私车公用条件且已经总经理批准的,应与公司签订私车公用书面协议。第三章费用报销规定 1、每月可按区域享受区域油费补贴标准,凭发票额度内予以实报实销。 2、每月过路过桥费凭发票实报实销。 3、已享受上述第七条,在其工作所在地县市内出差,不再派用公车,也不再报销出租车票 或其他公交车票。 第八条每月报销费用一次,报销时间为每月15号。报销时应填写《私车公用费用报销汇总表》并附上相应发票后规定程序报销。 第四章法律责任及其他 第九条私车公用车辆必须向车辆所在地车管部门办理强制保险和任意保险,办理一切车辆保险所需支出由车主自负。 第十条因私车公用而发生的交通责任事故,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与交通事故相关的其它费用(如事故处理费、车辆维修费等),由车主自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公司对私车公用的归口管理部门及费用报销的审核部门为人事行政部。 第十三条本暂行规定自年月日起试行。 ******有限公司 年月日

赔偿款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赔偿款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现今人在经营过程中的经济纠纷司空见惯,为了解决这些纠纷,一方可能提起诉讼,也可能与纠纷对方协商解决,但不管采取何种解决方法,最终可能以其中一方支付一定的赔偿款而告终。那么,此情形下,纳税人收到对方的赔偿款应不应该纳税?收到和支付的赔偿款又应如何进行会计和处理?本文为此探讨如下。 一、纳税情形分析 1、经营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引起的赔偿 (1)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方收到的赔偿款 对于经营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行为,如果因购买方违约而由购买方支付给销售方的赔偿款,有观点认为这种赔偿款必须缴纳增值税,其理由是,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又规定:条例第六条所称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因此,对于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经营行为,如果因购买方违约而付给销售方的赔偿款,销售方应该按 照上述规定缴纳增值税。 但笔者认为,上述问题不能一概而论,需分两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如果销售方将所销售货物的所有权及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合同已经履行,或按照增值的相关规定,销售方的增值税应税劳务已经提供,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已经形成,如果再出现因购买方违约而付给销售方赔偿款的情况,销售方收到的赔偿款就应该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 例如:甲公司已将产品按合同约定销售给乙公司,但乙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货款,后双方约定,乙公司支付延期付款违约金30万元给甲公司,此违约金从本质上讲就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所述的价外费用。对于甲公司而言,收到的30万元应该开具销售发票给乙公司并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于乙公司而言,支付的30万元视情况增加购入存货的购进成本或计入营业外支出(笔者观点),如果收到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 还可以按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 第二种情形:如果销售方所销售货物的所有权及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没有转移,增值税应税劳务未提供,也就不存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前提,即销售方还没有形成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因此,在此情形下销售方向 购买方收取的赔偿款不存在缴纳增值税的问题。 例如:因市场行情变化,乙公司不再需要向甲公司订购的产品,甲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乙公司赔偿甲公司由此造成的损失30万元。在此情形中,甲公司实际上没有销售产品给乙公司,收取的30万元赔偿款也不符合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所规定的价外费用的特征,因此,甲公司收取的此30万元不存在增值税纳税义务,无需缴纳增值税。所以,对于甲公司而言,其收到的30万元应作为营业外收入;对于乙公司而言,支付的30万元作为营业外支出。但必须注意的是,中对甲公司为生产所订购产品而购进的原材料等货物的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的说法不一,有人认为可以扣除,也有人认为因没有明文规定故不可以扣除。笔者认为,如果该批货物用于生产非增值税应税货物,而且相关损失30万元已经从对方得到补偿,那么,该批购进货物不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已经抵扣的需作进项税转出。

私车公用账务处理及税务问题解析

汽车随着经济发展逐步步入家庭,成为代步工具,驾驶不再约定俗成为一项职业, 仅仅为一项技能。私车已经成为一种趋势,伴随着相关的私车公用,相关费用的处 理也成为摆在企业面前的实际问题,特别是税收问题,问题一旦具有普遍性,就 必须有清醒的认识。 一、汽车相关费用 在讨论私车公用的相关税收处理之前,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与汽车相 关的成本,费用,主要包括在以下几个方面: (1)汽车购置费用 汽车的购置费用,主要包括汽车购买费用,车辆购置税等归属于财产本身的费用,法律上习惯上称取得所有权支出,税收习惯称资本支出,例如企业所得税相关资产处理中对固定资产的税收处理有明确的规定“购入的固定资产,按购入价加上发生的包装费、运杂费、安装费,以及缴纳的税金后的价值计价。从国外引进的设备,按设备买价加上进口环节的税金、国内运杂费、安装费等后的价值计价。” (2)汽车各项规费 汽车的各项规费,主要是指养路费,以及车船使用税,还包括营运车辆要 支出的线路费等相关费用。 (3)汽车维修费 汽车维修费,实际工作中应该包括两项维保费和维修费。其中维保费是按年收取的对汽车进行日常保养,以及提供会员制下各项救助费用,汽车维修费包括汽车正常维修费,按照金额的大小(占主要因素),企业所得税将其分为固定资产修理费以及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其摊销时间有所不同。 (4)汽车运行费用 汽车运行费用,指汽车正常行驶过程中耗用的油费,以及相关的费用包括 过路过桥费,汽车停车费。 (5)汽车保险费 由于汽车,汽车运输充满危险性,涉及的经济利益支出较大,一般国家会强制性要求汽车购买相应的保险,包括汽车责任险,汽车财产险,以及盗抢险等。 二、私车公用的5 大节约点 对于私车公用有什么好处企业一般有自己的小九九,就连政府机关都在进行公车改革,其经济成本的节约性是众所周知的,这也就是私车公用普及的原始冲动点。 比较起来私车公用,成本节约主要在以下几方面: 1. 节约司机的工资成本。 假设司机每月一千元的工资,再加上相关的人头费(包括社保、公积金以 及福利费)占工资约50%,每年的光司机的成本就达到18,000.00 元,私车公 用就能节约一笔司机的开支。 2.节约汽车的运行成本 汽车私有化了,结束了过去汽车1/3 时间是工作占用,1/3 时间是领导的私人占用,1/3 是司机个人占用,首先缩小了运行时间,自然也就节约了运营成本,汽车私有化之后,车主对车更加爱惜,其维修成本也是车主本身的,也就自然降低了。 3.特定条件下节约广告成本

私车公用的管理制度(试行)

私车公用的管理制度(试行) 一、目的 为满足公司车辆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为加强私车公用的管理,根据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所称私车公用,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将其私有车辆用于公司公务活动。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公司审批确认符合一定条件的工作人员。 三、申请条件及审批程序 1、拥有私人汽车且符合开放的职位、汽车保险齐备、驾龄超过1年并且在交警部门未有主要责任事故记录的员工,方可申请私人汽车部分用于公司业务。员工用私车从事公司业务时,不得再使用公司业务用车。 2、确因公司业务车辆资源存在不足,车辆临时调度不开,或办理业务时间紧迫。 3、对本公司担任特殊职务人员,经常外出办事。 4、车辆行驶证、驾驶证、车牌、保险单(全保)等各种证件应齐全。 5、符合上述条件的且已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应与公司签订《私车公用书面协议》,规定相关权利和义务。 四、报销标准 1.车辆的维护费和修理费、年检费、保险费均由车主本人承担。 2.行车具体根据《私车公用申请单》每月累算。 3.每月月末报销费用一次,报销时应填写《私车公用费用报销单》并附上相应发票后规定程序报销。报销费用由财务统一支付。 4.过桥费、停车费根据应公外出实报实销,交通违章罚款单据不得核销或变相冲抵。 5.享受补贴的员工,不再享受公司任何形式的交通补贴。 6.费用报销标准 方案一:按实耗油量计算私车公用补助,油价以郑州市价为主。 出外办公时所耗油费补助计算方式为:里程数*油耗标准*郑州市汽油价格

出外办公时所产生的保养补助计算方式为:里程数*保养补助标准 本费用含车辆在因公外出使用过程中造成的无形损耗。 补助标准:里程补贴标准*里程数 本费用含车辆在因公外出使用过程中造成的无形损耗。 五、车辆的管理 1、私车的使用:车辆在正常上班时间应停放在公司。公务用车辆时,原则上安排私车车主使用,以满足公司业务急需用车。 2、私车公用外出前应做好详细行车记录,记录内容应如实填写,有不诚实行为的将停发补贴,情节严重者将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罚。 3、公司对私车公用的归口管理部门为办公室,私车公用费用报销的审核部门为公司财务部。 六、违章与事故处理 1、私车公用外出期间严格遵守《交通法》,违章罚款由当事人负责。 2、非公务用车或私车主擅自借与他人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全由私车主自行承担。 3、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修护费,全由私车主自行承担。 七、附则 本制度由综合办起草,经总经理批准后发布实施,办公室拥有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正权。 附件1:私车公用申请表

可交换债会计处理与税收问题

可交换债会计处理与税收 问题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由于市场不完善,信息不对称,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风险分散使可交换债券的价值大大高于可转换债券价值。可交换债券在税收上也有不利之处,交换时,债券成本与普通股的市场之间差价被当作资本利得,计入纳税所得额计缴所得税,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发行可交换债券减持股票与普通减持股票一致,均需缴纳所得税,转让价格为可交换债券的换股价格。 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由于可交换公司债券内嵌换股期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嵌入衍生工具的确认和计量规定,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确认与计量有两种方式:一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负债),二是将嵌入衍生工具部分(即权益工具部分)与债务工具部分进行分拆。相关主体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如下: (一)发行人 1.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假设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1)发行环节

借:银行存款 贷:交易性金融负债——成本 (2)年末确认公允价值变动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或作相反会计分录。 税务处理:公允价值变动不确认所得或损失,年度申报所得税时需作纳税调整。 (3)确认和支付利息 借:投资收益 贷:应付利息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税务处理:企业发行债券支付的利息,允许按税法规定在所得税税前扣除。除此之外,还应注意下列问题: ①可交换公司债券虽然股债结合,但在性质上仍属于企业债券。《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若干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2号)第一条

[经典]公司清算的税务会计处理

公司清算的税务会计处理 一、公司清算的概念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解散后,为最终了结现存的资产和其他法律关系,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的资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以了结其债权债务关系,从而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公司清算必须结清其作为独立纳税人的所有税务事项。公司除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清算程序 企业清算一般应履行下列程序: 1.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2.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含税务机关)进行清偿。 3.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清算企业的财产包括宣布终止时企业的全部财产以及企业在清算期间取得的资产。已经作为担保物的财产相当于担保债务的部分,不属于清算财产,担保物的价款超过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部分,属于清算财产。 企业清算中发生的财产盘盈或盘亏、变价净收入、无力归还的债务或无法收回的债权,以及清算期间的经营收益或损失等,计入清算损益。 企业在宣布终止前六个月至终止之日的期间内,下列行为无效,清算机构有权追回其财产作为清算财产入账: (1)隐匿私分或无偿转让财产; (2)非正常压价处理财产; (3)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5)放弃自己的债权。 4.资产处置,包括收回应收款项、非现金资产转让等。非现金资产转让给股东的,按照公允价值确定转让价格。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作坏账处理。 5.清偿债务。 由于清算企业有财产担保的财产不属于清算财产,因此除非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即便是在清算财产不足以支付清算费用的情况下,也不得从担保财产中拨付,债权人的权利不受影响。因此,担保财产的

私车公用账务处理及税务问题解析

私车公用账务处理及税务问题解析 汽车随着经济发展逐步步入家庭,成为代步工具,驾驶不再约定俗成为一项职业,仅仅为一项技能。私车已经成为一种趋势,伴随着相关的私车公用,相关费用的处理也成为摆在企业面前的实际问题,特别是税收问题,问题一旦具有普遍性,就必须有清醒的认识。 一、汽车相关费用 在讨论私车公用的相关税收处理之前,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与汽车相关的成本,费用,主要包括在以下几个方面: (1)汽车购置费用 汽车的购置费用,主要包括汽车购买费用,车辆购置税等归属于财产本身的费用,法律上习惯上称取得所有权支出,税收习惯称资本支出,例如企业所得税相关资产处理中对固定资产的税收处理有明确的规定“购入的固定资产,按购入价加上发生的包装费、运杂费、安装费,以及缴纳的税金后的价值计价。从国外引进的设备,按设备买价加上进口环节的税金、国内运杂费、安装费等后的价值计价。” (2)汽车各项规费 汽车的各项规费,主要是指养路费,以及车船使用税,还包括营运车辆要支出的线路费等相关费用。

(3)汽车维修费 汽车维修费,实际工作中应该包括两项维保费和维修费。其中维保费是按年收取的对汽车进行日常保养,以及提供会员制下各项救助费用,汽车维修费包括汽车正常维修费,按照金额的大小(占主要因素),企业所得税将其分为固定资产修理费以及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其摊销时间有所不同。 (4)汽车运行费用 汽车运行费用,指汽车正常行驶过程中耗用的油费,以及相关的费用包括过路过桥费,汽车停车费。 (5)汽车保险费 由于汽车,汽车运输充满危险性,涉及的经济利益支出较大,一般国家会强制性要求汽车购买相应的保险,包括汽车责任险,汽车财产险,以及盗抢险等。 二、私车公用的5大节约点 对于私车公用有什么好处企业一般有自己的小九九,就连政府机关都在进行公车改革,其经济成本的节约性是众所周知的,这也就是私车公用普及的原始冲动点。 比较起来私车公用,成本节约主要在以下几方面: 1. 节约司机的工资成本。 假设司机每月一千元的工资,再加上相关的人头费(包括社保、公积金以及福利费)占工资约50%,每年的光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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