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因公出国人员注意事项

临时因公出国人员注意事项

1、出发前,要对自己所去的国家和地区的社会状况、治安情况、风俗习惯、人文地理、经济状况进行详细了解,尽可能掌握更多的真实情况,并据此做好应对准备。
2、为避免重要证件、财物的遗失或失窃,出发前把护照等证件复印两份,一份留在家中,一份随身带走,以便在需要时能及时补办。此外,不要随身携带较多的现金,尽量使用信用卡。携带的证件和现金最好放在贴身的衣服口袋里。
3、应了解所在国的风俗、禁忌以及宗教信仰的规定,避免因违犯当地的风俗、禁忌以及宗教信仰的规定而带来麻烦;在国外避免谈论敏感性话题和内部情况,防止失密;也不要携带具有政治色彩的书籍和杂志。
4、尽量搭乘直航班机或选择中转站较少的班次,避免乘坐在战争地区或治安状况较差地区设有中转站的班次。
5、出行时的穿戴随意些为好,不宜穿着过于奢侈的服装,可将正式场合穿的礼仪服装随身携带备用;不宜佩戴贵重的珠宝、饰品、手表;不要使用高级皮箱;不要用名片代替行李标签;不要向陌生人透露行程安排。
6、出国的商贸人员尽量预订酒店的商务楼层,那里的保安措施往往比其它楼层完备一些。选择向客人提供钥匙的酒店,以避免有人错拿房间钥匙的危险。在办理酒店登记入住手续时,要提高警惕,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不要随便乱放,手续办完尽快离开,不要在房间门外悬挂“请打扫房间”的标志牌这无异于向所有人宣布房间内无人的信息。把护照和贵重物品放在保险箱内保存。如发现房间内的个人行李、物品或文件丢失或被人翻动过,应立即向有关部门、宾馆保安部门报告,必要时还可向我国驻外使馆报告。
7、入住宾馆后,个人不要随便四处走动,工作人员提醒不要去的地方千万不要涉足。不要冒险去不熟悉或人迹稀少的地方,夜晚尽量不要外出,如需夜间外出必须3人以上同行或有当地人陪同,一人尽量不搭乘出租车。
8、代表团、组、个人出访期间,如遇重大问题必须向我驻外使、领馆处请示,不准擅自作主。
9、每个代表团、组成员,未经组织同意,不准和任何外国机构和个人发生联系。
10、对外交往,行动要符合身份,言论要有分寸,礼貌要合乎常规。每个出国人员都要以自己的行动为祖国争光,维护民族尊严,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做有损于国格、人格的事。
11、对重大国际问题的表态要符合我国的对外政策,回答问题要与我对外公开发表的材料口径一致。
12、遇对方口头邀请我方人员出访,考察或要求同我建立各种合作关系(如建立厂际、校际友好关系),向我提出交

流有关科技资料、生产样品、农作物和植物种子等,应按照归口管理程序报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答复。
13、遇有大型活动,应尊重带队人的意见,听从集体安排,不得随意行动。在人多拥挤的场合,应互相照应,以免失散。
14、任何代表团、组和个人,均不得出入不正当的娱乐场所。
15、要发扬团结友爱精神,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相互之间有意见,不要在国外议论、争吵,避免将内部矛盾暴露在外国人面前。
16、在出访期间准备会见或探望亲友的,必须在出发之前报告派出部门和代表团组。如需要我驻外使、领馆协助安排的,派出部门应及时向我驻外使、领馆报告。在出国前并无会见亲友的打算,但在出访期间受到亲友邀请的,应及时向代表团、组领导报告。必要时,应向我驻外机构报告,并酌情作出妥善安排。
17、会见亲友时,应根据不同对象,适时介绍国内形势,宣传有关政策,但要注意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如遇政策性较强又无把握处理的问题,应请示代表团、组或我驻外使、领馆。
18、出国科技人员,如与国外科研机构和科学技术人员商定科技合作或互访事宜,是否应邀参加其他国际组织,是否接受外国聘请担任职务以及涉及保密和不宜对外公开的问题时,须经请示后才能答复。
19、科技人员出国参加国际会议或学术讨论会时,对外国所授予的学术称号和赠予的奖金原则上可以接受,但鉴于国际上学术称号,奖金名目繁多,政治背景也较复杂,所以需要事先请示我驻外使、领馆决定。
20、在国外的活动安排,要密切结合出访业务,有的放失,但要注意尊重主人的意见,不要强人所难,不要临时改变活动项目。
21、在参观中要仔细听主人介绍,认真记录。为弄清一个问题,在不失礼的原则下,可详细询问,广泛接触、交谈。但也要尊重对方的风俗、习惯及制度。如需拍照,可先向陪同人询问可否拍照,得到允许后方可拍照。
22、参观中发表感想时要注意分寸,不要过分夸张其长处,一般不要讲对方的短处。参观后要向主人表示感谢。
23、出国团、组或人员,应主动向对方介绍我对外一般不接受礼品的规定,不得变相或暗示对方赠送礼品。对无法拒绝而收下的礼品,个人接受的,回国后应及时上交处理;代表团、组接受的,应由专人登记、保管,回国后按规定统一处理。
24、严格执行外事经费开支制度,注意节约,防止浪费,不准随意挪用外汇。
25、未经批准,不得增加访问国家、地点,不得延长在国外的停留时间或擅自改变原定出访路线。
26、出国团、组人员必须严守国家机密,对外交谈不得涉及我

内部机密情况;在旅馆、汽车内,不要议论内部问题,商量对策和交换意见应在有保密条件的地方或室外进行;机密电报和文件必须在我驻外使、领馆保密室草拟。
27、出国一般不得携带内部机密文件(包括本单位打印的资料)、内部报刊和记有内部情况的笔记本,不得携带工作证、人民币、内部票证等。自己的行李物品要妥善保管,以免丢失和发生其它意外。
28、提高警惕,注意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严防敌特破坏、绑架或策反,遇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意外。
29、坚决反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不可接受“法轮功”邪教的宣传资料。
30、出国人员回国后,应及时进行总结,写出书面报告,报业务归口部门,抄送外事侨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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