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最新)

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最新)

为加快推进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进一步提高x农产品的知名度,推动农业生产提质增效,根据中共x省委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行动计划(x—2022年)>的通知》(x委发〔x〕16号)、中共x省委x 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农村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x委发〔x〕17号)和《x市民生改善持久战三年行动计划(x-x年)》(x民指〔x〕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推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的指示精神,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打造我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品牌形象,提升我市农产品优质生产和品牌经营,走出具有x特色的品牌强农之路。

二、目标任务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基本原则,加快推进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建设,推进我市农产品品牌化与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融合发展。到x年,基本形成区域公用品牌的培育、管理、运行、保护体系,品牌应用基本覆盖我市特色优质农产品,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力争到2022年获得省级以上知名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三、重点工作

1.推出区域公用品牌。编制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规划,制定形象手册,明确由x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负责公用品牌集体商标的注册。

2.实行品牌授权管理。制定《x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农产品基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对符合要求的x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的成员单位授权使用公用品牌,实行统一管理。实施公用品牌商标和自有商标结合的母子品牌使用制度。

3.强化品牌营销战略。加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宣传推介力度,创新营销推广手段,统筹谋划产品选择、渠道和营销策略、传播策略等,制定特色化、差异化的品牌营销推广战略。支持开展名特优产品展示展销、参加大型展(节)会和与新闻媒体合作举办专题营销

推广活动。支持重点城市品牌专营店开设,加大品牌农产品网上销售和品牌传播,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4.壮大生产经营主体。重点扶持培育一批带动能力强的生产销售基地或企业,促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提升设施装备,加大科技创新应用,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品质。保障区域公用品牌农产品优质、稳定供给。

5.保障品牌产品质量。品牌使用基地或企业应当通过建立农产品溯源体系,严格落实农产品分级、生产、加工、保鲜、存储、运输、包装、标志、质量检测等生产标准,严格把控产品质量。坚决制止不符合规定的农产品使用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树立市场信誉度,维护消费者利益。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领导担任组长,统一领导全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负责协调处理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做好相应工作职责。

2.加大财政扶持。市财政设立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专项资金,重点对品牌宣传推介、设立营销专区(实体店)、网上销售、包装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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