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现场检验项目

电梯现场检验项目
电梯现场检验项目

电梯检验项目及检验要求

4.1机房

4.1.1每台电梯应单设有一个切断该电梯的主电源开关,该开关位置应能从机房入口处方便迅速地接近,如几台电梯共用同一机房,各台电梯主电源开关应易于识别。其容量应能切断电梯正常使用情况下的最大电流,但该开关不应切断下列供电电路:

a.轿厢照明和通风;

b.机房和滑轮间照明;

c.机房内电源插座;

d.轿顶与底坑的电源插座;

e.电梯井道照明;

f.报警装置。

4.1.2每台电梯应配备供电系统断相、错相保护装置,该装置在电梯运行中断相也应起保护作用。

4.1.3电梯动力与控制线路应分离敷设,从进机房电源起零线和接地线应始终分开,接地线的颜色为黄绿双色绝缘电线,除36V以下安全电压外的电气设备金属罩壳均应设有易于识别的接地端,且应有良好的接地。接地线应分别直接接至接地线柱上,不得互相串接后再接地。4.1.4线管、线槽的敷设应平直、整齐、牢固。线槽内导线总面积不大于槽净面积60%;线管内导线总面积不大于管内净面积40%;软管固定间距不大于1m,端头固定间距不大于0.1m。4.1.5控制柜、屏的安装位置应符合:

a.控制柜、屏正面距门、窗不小于600mm;

b.控制柜、屏的维修侧距墙不小于600mm;

c.控制柜、屏距机械设备不小于500mm。

4.1.6机房内钢丝绳与楼板孔洞每边间隙均应为20~40mm,通向井道的孔洞四周应筑一高50mm以上的台阶。

4.1.7曳引机承重梁如需埋入承重墙内,则支承长度应超过墙厚中心20mm,且不应小于75mm。

4.1.8在电动机或飞轮上应有与轿厢升降方向相对应的标志。曳引轮、飞轮、限速器轮外侧面应漆成黄色。制动器手动松闸扳手漆成红色,并挂在易接近的墙上。

4.1.9曳引机应有适量润滑油。油标应齐全,油位显示应清晰,限速器各活动润滑部位也应有可靠润滑。

4.1.10制动器动作灵活,制动时两侧闸瓦应紧密、均匀地贴合在制动轮的工作面上,松闸时应同步离开,其四角处间隙平均值两侧各不大于0.7mm。

4.1.11限速器绳轮、选层器钢带轮对铅垂线的偏差均不大于0.5mm,曳引轮、导向轮对铅垂线的偏差在空载或满载工况下均不大于2mm。

4.1.12限速器运转应平稳、出厂时动作速度整定封记应完好无拆动痕迹,限速器安装位置正确、底座牢固,当与安全钳联动时无颤动现象。

4.1.13停电或电气系统发生故障时应有轿厢慢速移动措施,如用

手动紧急操作装置,应能用松闸扳手松开制动器,并需用一个持续力去保持其松开状态。

4.2井道

4.2.1每根导轨至少应有2个导轨支架,其间距不大于2.5m,特殊情况,应有措施保证导轨安装满足GB7588规定的弯曲强度要求。导轨支架水平度不大于1.5%,导轨支架的地脚螺栓或支架直接埋入墙的埋入深度不应小于120mm。如果用焊接支架其焊缝应是连续的,并应双面焊牢。

4.2.2当电梯冲顶时,导靴不应越出导轨。

4.2.3每列导轨工作面(包括侧面与顶面)对安装基准线每5m的偏差均应不大于下列数值: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导轨为0.6mm;不设安全钳的T型对重导轨为1.0mm。

在有安装基准线时,每列导轨应相对基准线整列检测,取最大偏差值。电梯安装完成后检验导轨时,可对每5m铅垂线分段连续检测(至少测3次),取测量值间的相对最大偏差应不大于上述规定值的2倍。4.2.4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导轨工作面接头处不应有连续缝隙,且局部缝隙不大于0.5mm,导轨接头处台阶用直线度为0.01/300的平直尺或其他工具测量,应不大于0.05mm,如超过应修平,修光长度为150mm以上,不设安全钳的对重导轨接头处缝隙不得大于1mm,导轨工作面接头处台阶应不大于0.15mm,如超差亦应校正。

4.2.5两列导轨顶面间的距离偏差:

轿厢导轨为+20mm,对重导轨为+30mm。

4.2.6导轨应用压板固定在导轨架上,不应采用焊接或螺栓直接连接。

4.2.7轿厢导轨与设有安全钳的对重导轨的下端应支承在地面坚固的导轨座上。

4.2.8对重块应可靠紧固,对重架若有反绳轮时其反绳轮应润滑良好,并应设有挡绳装置。

4.2.9限速器钢丝绳至导轨导向面与顶面二个方向的偏差均不得超过10mm。

4.2.10轿厢与对重间的最小距离为50mm,限速器钢丝绳和选层器钢带应张紧,在运行中不得与轿厢或对重相碰触。

4.2.11当对重完全压缩缓冲器时的轿顶空间应满足:

a.井道顶的最低部件与固定在轿顶上设备的最高部件间的距离(不包括导靴或滚轮,钢丝绳附件和垂直滑动门的横梁或部件最高部分)与电梯的额定速度V(单位:m燉s)有关,其值应不小于(0.3+0.035V2)m。

b.轿顶上方应有一个不小于0.5m×0.6m×0.8m的矩形空间(可以任何面朝下放置),钢丝绳中心线距矩形体至少一个铅垂面距离不超过0.15m,包括钢丝绳的连接装置可包括在这个空间里。4.2.12封闭式井道内应设置照明,井道最高与最低0.5m以内各装设一灯外,中间灯距不超过7m。

4.2.13电缆支架的安装应满足:

a.避免随行电缆与限速器钢丝绳、选层器钢带、限位极限等开关、井道传感器及对重装置等交叉;

b.保证随行电缆在运动中不得与电线槽、管发生卡阻;

c.轿底电缆支架应与井道电缆支架平行,并使电梯电缆处于井道底部时能避开缓冲器,并保持一定距离。

4.2.14电缆安装应满足:

a.随行电缆两端应可靠固定;

b.轿厢压缩缓冲器后,电缆不得与底坑地面和轿厢底边框接触;c.随行电缆不应有打结和波浪扭曲现象。

4.3轿厢

4.3.1轿厢顶有反绳轮时,反绳轮应有保护罩和挡绳装置,且润滑良好,反绳轮铅垂度不大于1mm。

4.3.2轿厢底盘平面的水平度应不超过3/1000。

4.3.3曳引绳头组合应安全可靠,并使每根曳引绳受力相近,其张力与平均值偏差均不大于5%,且每个绳头锁紧螺母均应安装有锁紧销。

4.3.4曳引绳应符合GB8903规定,曳引绳表面应清洁不粘有杂质,并宜涂有薄而均匀的ET极压稀释型钢丝绳脂。

4.3.5轿内操纵按钮动作应灵活,信号应显示清晰,轿厢超载装置或称量装置应动作可靠。

4.3.6轿顶应有停止电梯运行的非自动复位的红色停止开关,且动作可靠,在轿顶检修接通后,轿内检修开关应失效。

4.3.7轿厢架上若安装有限位开关碰铁时,相对铅垂线最大偏差不超过3mm。

4.3.8各种安全保护开关应可靠固定,但不得使用焊接固定,安装后不得因电梯正常运行的碰撞或因钢丝绳、钢带、皮带的正常摆动使开关产生位移、损坏和误动作。

4.4层站

4.4.1层站指示信号及按钮安装应符合图纸规定,位置正确,指示信号清晰明亮,按钮动作准确无误,消防开关工作可靠。

4.4.2层门地坎应具有足够的强度,水平度不大于2/1000,地坎应高出装修地面2~5mm。

4.4.3层门地坎至轿门地坎水平距离偏差为+30mm。4.4.4层门门扇与门扇,门扇与门套,门扇下端与地坎的间隙,乘客电梯应为1~6mm,载货电梯应为1~8mm。

4.4.5门刀与层门地坎,门锁滚轮与轿厢地坎间隙应为5~10mm。

4.4.6在关门行程1/3之后,阻止关门的力不超过150N。4.4.7层门锁钩、锁臂及动接点动作灵活,在电气安全装置动作之前,锁紧元件的最小啮合长度为7mm。

4.4.8层门外观应平整、光洁、无划伤或碰伤痕迹。

4.4.9由轿门自动驱动层门情况下,当轿厢在开锁区域以外时,无论层门由于任何原因而被开启,都应有一种装置能确保层门自动关闭。4.5底坑

4.5.1轿厢在两端站平层位置时,轿厢、对重装置的撞板与缓冲器顶面间的距离,耗能型缓冲器应为150~400mm,蓄能型缓冲器应为200~350mm,轿厢、对重装置的撞板中心与缓冲器中心的偏差不大于20mm。

4.5.2同一基础上的两个缓冲器顶部与轿底对应距离差不大于2mm。

4.5.3液压缓冲器柱塞铅垂度不大于0.5%,充液量正确。且应设有在缓冲器动作后未恢复到正常位置时使电梯不能正常运行的电气

安全开关。

4.5.4底坑应设有停止电梯运行的非自动复位的红色停止开关。4.5.5当轿厢完全压缩在缓冲器上时,轿厢最低部分与底坑底之间的净空间距离不小于0.5m,且底部应有一个不小于0.5m×0.6m×1.0m的矩形空间(可以任何面朝下放置)。

4.6整机功能检验

4.6.1曳引检查

a.在电源电压波动不大于2%工况下,用逐渐加载测定轿厢上、下行至与对重同一水平位置时的电流或电压测量法,检验电梯平衡系数应为40%~50%,测量表必须符合电动机供电的频率、电流、电压范围。b.电梯在行程上部范围内空载上行及行程下部范围125%额定载荷下行,分别停层3次以上,轿厢应被可靠地制停(下行不考核平层要求),在125%额定载荷以正常运行速度下行时,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轿厢应被可靠制动。

c.当对重支承在被其压缩的缓冲器上时,空载轿厢不能被曳引绳提升起。

d.当轿厢面积不能限制载荷超过额定值时,再需用150%额定载荷做曳引静载检查,历时10min,曳引绳无打滑现象。

4.6.2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

a.额定速度大于0.63m/s及轿厢装有数套安全钳时应采用渐进式安全钳,其余可采用瞬时式安全钳;

b.限速器与安全钳电气开关在联动试验中动作应可靠,且使曳引机立即制动;

c.对瞬时式安全钳,轿厢应载有均匀分布的额定载荷,短接限速器与安全钳电气开关,轿内无人,并在机房操作下行检修速度时,人为让限速器动作。复验或定期检验时,各种安全钳均采用空轿厢在平层或检修速度下试验。

对渐进式安全钳,轿厢应载有均匀分布125%的额定载荷,短接限速器与安全钳电气开关,轿内无人。在机房操作平层或检修速度下行,人为让限速器动作。

以上试验轿厢应可靠制动,且在载荷试验后相对于原正常位置轿厢底倾斜度不超过5%。

4.6.3缓冲试验

a.蓄能型缓冲器仅适用于额定速度小于1m/s的电梯,耗能型缓冲器可适用于各种速度的电梯;

b.对耗能型缓冲器需进行复位试验,即轿厢在空载的情况下以检修速

度下降将缓冲器全压缩,从轿厢开始离开缓冲器一瞬间起,直到缓冲器回复到原状,所需时间应不大于120s。

4.6.4层门与轿门联锁试验

a.在正常运行和轿厢未停止在开锁区域内,层门应不能打开;b.如果一个层门和轿门(在多扇门中任何一扇门)打开,电梯应不能正常启动或继续正常运行。

4.6.5上下极限动作试验

设在井道上下两端的极限位置保护开关,它应在轿厢或对重接触缓冲器前起作用,并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保持其动作状态。

4.6.6安全开关动作试验

电梯以检修速度上下运行时,人为动作下列安全开关2次,电梯均应立即停止运行。

a.安全窗开关,用打开安全窗试验(如设有安全窗);

b.轿顶、底坑的紧急停止开关;

c.限速器松绳开关。

4.6.7运行试抢

a.轿厢分别以空载、50%额定载荷和额定载荷三种工况,并在通电持续率40%情况下,到达全行程范围,按120次/h,每天不少于8h,各起、制动运行1000次,电梯应运行平稳、制动可靠、连续运行无故障。

b.制动器温升不应超过60K,曳引机减速器油温升不超过60K,其温度不应超过85℃,电动机温升不超过GB12974的规定。

c.曳引机减速器,除蜗杆轴伸出一端渗漏油面积平均每小时不超过150cm2外,其余各处不得有渗漏油。

4.6.8超载运行试验

断开超载控制电路,电梯在110%的额定载荷,通电持续率40%情况下,到达全行程范围。起、制动运行30次,电梯应能可靠地起动、运行和停止(平层不计),曳引机工作正常。

4.7整机性能试验

4.7.1乘客与病床电梯的机房噪声、轿厢内运行噪声与层、轿门开关过程的噪声应符合GB10058规定要求。

4.7.2平层准确度应符合GB10058规定要求。

4.7.3整机其他性能宜符合GB10058有关规定要求

施工升降机监督检验规程

施工升降机监督检验规程 施工升降机监督检验规程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施工升降机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施工升降机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监督检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开展施工升降机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必须遵守本规程规定的检验内容与检验方法。 第三条安装、大修或改造后拟投入使用的施工升降机,应当按照本规程对验收检验规定的内容进行检验;在用施工升降机应当按照本规程对定期检验规定的内容,每年进行一次检验。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施工升降机,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施工升降机,进行设备大修后,应当按照验收检验的要求进行检验。 第四条本规程的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

了《施工升降机检验规则》()、《施工升降机技术条件》()、《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和《施工升降机实验方法》()等国家标准的规定。如上述相关标准被修订,应以标准最新版本为准。 第五条检验机构应当根据本规程制定包括检验程序和检验流程图在内的检验实施细则,并对检验过程严格控制。如发现异常或特殊情况,经请示检验机构认可,检验人员可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增加检验项目。 对于不具备现场检验条件的施工升降机,以及继续检验可能造成安全和健康损害时,检验人员可以终止检验。 第六条检验机构应当在安装、大修或改造等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验收检验。施工单位自检的内容、要求、方法及自检报告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第七条从事施工升降机验收检验、定期检验的检验机构,至少应配备《施工升降机监督检验必备检测检验仪器设备表》(附件,以下简称《必备仪器设备表》)所列的检测检验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和相应的检测工具,其精度应当满足《必备仪器设备表》中提出的要求,属于法定计量检定范畴的,必须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电梯定期检验制度(最新版)

电梯定期检验制度(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820

电梯定期检验制度(最新版)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使电梯保护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电梯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1.2范围 1.2.1适合于电梯使用单位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规定的电梯安全主管部门申请电梯安全定期检验。 1.2.2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2.职责 使用单位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有关部门报告电梯定期检

验工作。 3.定期报检流程 3.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依据电梯档案查询电梯安全运行许可证的使用日期,建立年度定期检验明细表,在安全运行合格证到期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年检; 3.2电梯使用单位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之前组织有关人员及维保单位对电梯进行年度保养; 3.3维保单位在对电梯进行年度保养后,对电梯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填写《年度自检报告》,使电梯的安全性能满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有关电梯检验规程的检验要求; 3.4新安装使用电梯每一年经验收合格后,第二年应到辖区管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报检,并将具体检验时间登记在年检电梯的明细表中; 3.5电梯安全管理人员依据电梯轿厢内"安全运行许可证"的有效日期,提前一个月向主管领导报告检验周期,避免漏报少报; 3.6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

建筑施工升降机的安全检验不容忽视正式版

Through the reasonable organization of the production process, effective use of production resources to carry out production activities, to achieve the desired goal. 建筑施工升降机的安全检验不容忽视正式版

建筑施工升降机的安全检验不容忽视 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生产计划、生产组织以及生产控制环境中,通过合理组织生产过程,有效利用生产资源,经济合理地进行生产活动,以达到预期的生产目标和实现管理工作结果的把控。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促进了城市建设的蓬勃发展,尤其是房地产的开发与建设,建筑市场也红火起来。而国有建筑公司的改制,一时间以个体承包形式为主的项目部像雨后的春笋,遍布每个城市、乡镇。虽然法制管理相对健全,但是相当部分的私营建筑公司缺少相应的资金和安全技术与管理人员,对设备的投入或更新不重视,使用淘汰的旧设备,其经营者在安全管理工作上认识不足,部分操作人员素质差,责任心不强,平时不注意升降机的日常维护保养工

作,将安全防护设施视为无用多余,从不顾及。更有甚者,将防护设施(譬如:上限位开关、停层栏杆、基础防护围拦)有意拆除,加上某些工地项目负责人只注重短期利益,使设备存在的缺陷得不到及时整改,维修保养工作跟不上,加上非专业人员的拆装,使设备勉强使用,使之长期带病运行,给施工升降机械的安全酿成了许多隐患。抛开建设施工质量不说,我国每年所发生的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在现代化的生产和施工作业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人员伤亡事故和设备事故频繁发生,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和危害。为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避免和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我们应重视对建筑升降机械的安全

TSGT7001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T7001-2009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 Regulation for lift supervisory inspection and periodical inspection-Traction and positive drive lif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09年月日

前言 2004年5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下达了本规则的起草任务书。2004年5月,中国特检院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起草组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2005年~2008年,起草组召开了多次修订工作会议,提出修改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2008年10月,为了确保《电梯检规》修订质量,按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经研究,国家质检总局以质检特函[2008]94号文决定在部分地区试用新修订的《电梯检规》。2009年2月根据五省试用反馈的意见,起草组在北京召开会议,对使用反馈意见进行了整理。2009年5月国家质检总局以质检特函[2009]24号文征求基层、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2009年8月,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和审议反馈的意见,起草组在北京召开会议对规则进行了修改并形成报批稿,2009年月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的编制原则是考虑了我国电梯的现状和国家有关行政许可的要求。从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等方面提出了电梯的检验的基本要求,以达到规范电梯监管工作的目的。 本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何毅石家骏 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王福绵吴岩 广州市特检所武星军 天津市特检中心孙立新戴光宇 江苏省特检院徐州分院原徐成 河北省特检所张彦朝 上海特检院黄文和 湖北特检所毛怀新 北京特检中心赵伯锐 江苏省特检院苏州分院李宁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陆棕华

2019年某公司施工升降机检验规则

施工升降机检验规则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施工升降机(以下简称升降机)的出厂和型式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GB/T 10052中规定的升降机。 本标准不适用于电梯、矿用提升机和调度绞车。 2 引用标准 GB/T 10052 施工升降机分类 GB/T 10054 施工升降机技术条件 GB 10055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 GB/T 10056 施工升降机试验方法 3 出厂检验 3.1 标志与成套性 升降机的标志齐全,其附属设备、备件及专用工具、技术文件均应与制造厂的装箱单相符,并应分别符合GB/T 10054中第7章的有关规定。 3.2 外观质量检查 3.2.1 目测检查,焊缝应平整、饱满,氧化皮应除尽,不应有漏焊、裂纹、夹渣、咬边、弧坑、烧穿及未焊透等缺陷。 3.2.2 标准节、传动系统、吊笼立柱和上下承载梁等重要焊缝,除按3.2.1条检验外,焊缝的几何形状与尺寸应符合制造本标准的规定。 3.2.3 紧固件应充分坚固并应牢固锁定。 3.2.4 升降机的涂漆应均匀、无漏涂、流淌。漆层无皱皮、脱皮、气泡等缺陷。

3.2.5 铸件表面光洁平整,不得有砂眼、包砂、气孔、冒口。 3.2.6 传动齿轮箱、液压装置等充油部件均不允许出现滴油现象,并应符合GB/T 10054中4.2.1.6条的规定。 3.3 传动系统 3.3.1 对SC型升降机,应在额定载荷的情况下检验其传动齿轮、防坠安全器的齿轮与齿条的装配精度,用压铅法检查其齿面侧隙应为0.2~0.5mm,用着色法检查其接触长度,沿齿高不得小于40%;沿齿长不得小于50%。 3.3.2 对SS型升降机,传动系统各个零部件应装配良好,导向滑轮应转动灵活并能保证钢丝绳不脱槽,钢丝绳绳端在卷筒上的固定应牢固可靠并符合GB 10055中9.2.7条的规定,钢丝绳卷入卷筒时应排绳整齐。 3.3.3 对SH型升降机的传动系统,应分别按3.3.1和3.3.2条检验。 3.3.4 在安装工况进行静态超载试验时,吊笼位于导轨架底部且笼底不接触缓冲器,均匀平稳加125%的安装额定载荷,吊笼在10min内,不应有任何下滑现象。 3.3.5 升降机的钢丝绳应符合GB 10055中8.1条的规定。 3.4 导轨架标准节 以一台升降机的额定最大提升高度所需导轨架标准节数量为受检总数,抽检其中10%,但不少于5节,检验项目如下: a.每节均应能不用锤击等强制方法顺利装配。 b.各导轨架标准节组合时,每根立管接缝处的错位阶差,用直尺及塞尺检查,不应大于0.8mm。 c.对SC型升降机的导轨架标准节组合,在各标准节齿条的联接处,检测相邻两齿条的齿周节误差不得大于0.6mm,齿高方向的阶差不得大于0.3mm。

电梯申报定期检验制度

电梯申报定期检验制度 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定期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2、电梯由于不可抗拒力原因导致不能及时进行定期检验的,应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内向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缓检申请。 3、电梯停用时,应向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停,报停后的电梯应切断电源进行封存。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检验。 4、电梯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有检验有效期内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5申请电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电梯管理档案保存。

电梯机房的安全管理制度 电梯机房值班人员,在公司电梯管理员的领导下工作。电梯管理员负责制定电梯机房的管理制度。机房值班人员严格执行电梯机房管理制度。 1、每周对机房进行一次全面清洁,保证机房和设备表面无明显灰尘。 2、机房内除必备的工具、设施外不得堆放其它杂物,禁放易燃易爆品。机房及通道内不得住人。 3、保证机房通风良好,风口有防雨措施、机房内悬挂温度计、机房温度保持在5-40℃。 4、保证机房照明良好,并配备应急灯,消防灭火器(干粉灭火器)和盘车、开闸工具挂于显眼处。 5、机房应保持清洁干燥,做好防水、防潮工作。与水箱、蒸气有可靠隔离。并不安装水气类供暖设施。 6、机房门窗应完好并上锁,并注意采取措施防止小动物进入。 7、电梯机房只允许维修保养人员进入维修保养,非机房工作人员不准进入机房,必须进入时应经过部门领导同意,在机房人员的陪同下进入。 8、《电梯困人救援规程》和本规定及各种警示牌应清晰并挂于显眼处。 9、按规定定期对机房内设施和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10、电梯长期不使用时,应将电梯总电源断开。

电梯定期检验制度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110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 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电梯定期检验制度通用范本

电梯定期检验制度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使电梯保护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电梯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1.2范围 1.2.1适合于电梯使用单位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规定的电梯安全主管部门申请电梯安全定期检验。 1.2.2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2.职责

使用单位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有关部门报告电梯定期检验工作。 3.定期报检流程 3.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依据电梯档案查询电梯安全运行许可证的使用日期,建立年度定期检验明细表,在安全运行合格证到期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年检; 3.2电梯使用单位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之前组织有关人员及维保单位对电梯进行年度保养; 3.3维保单位在对电梯进行年度保养后,对电梯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填写《年度自检报告》,使电梯的安全性能满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有关电梯检验规程的检验要求; 3.4新安装使用电梯每一年经验收合格后,

施工升降机定期检验报告

报告编号:起重机械定期检验报告 (施工升降机) 使用单位: 设备类别:升降机 设备品种:施工升降机 设备型号: 设备代码: 使用登记证编号: 检验日期: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报告 报告编号: 使用单位 使用单位地址 组织机构代码使用地点 安全管理人员联系电话 设备品种单位内编号 制造单位 制造许可证编号 (型式试验备案号) 设备代码 制造日期规格型号 产品编号工作级别不详 额定起重量 kg 自由端高度 m 检测高度 m 额定速度m/min 检验依据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2016) 主要检验 仪器设备 检验 结论 合格 备注 检验:日期:维保单位: 年月日使用单位: 年月日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共 3 页第 1 页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报告 报告编号: 序号 检验项目及其内容 检验结果 检验结论 备注 1 B1 技术文件 审查 (1)定期检验报告、使用记录 符合 合格 2 (2)避雷系统有效证明 / / 3 B2 作业环境和 外观检查 (1)额定起重量标志、检验合格标志 符合 合格 4 (2)安全距离、红色障碍灯 符合 合格 5 B3 司机室检查 (1)视野 符合 合格 6 (2)灭火器、绝缘地板、标志 符合 合格 7 (4)连接、防护装置 符合 合格 8 B4 金属结构 检查 (1)主要受力结构件 符合 合格 9 (2)金属结构的连接 符合 合格 10 B6 主要 零部件的检查 B6.1 总的情况(磨损、变形、缺损) 符合 合格 11 B6.3 钢丝绳 B6.3.1 钢丝绳 配置 (1)钢丝绳匹配 / / 12 B6.3.2 钢丝绳 固定 (1)钢丝绳绳端固定 / / 13 (2)卷筒上的绳端固定装置 / / 14 (3)金属压制固定的接头 / 15 (4)楔块固定的楔套、楔块 / / 16 (5)绳卡固定时的安装、绳卡数 / / 17 B7 电气与控制系统检查 B7.1 电气设 备与控制功能 (1)电气设备与控制功能 符合 合格 18 B7 电气与控 制系 统检查 B7.2 电气线 路对地绝缘电阻 (1)额定电压不大于500V 的电阻(或者 其他电压的电阻) (M Ω) M Ω 合格 19 B7.3起重机械接地 B7.3.1 电气设 备接地 (1)用金属结构做接地干线,非焊处的处理 符合 合格 20 (2)电气设备与金属结构间的 接地连接 符合 合格 21 B7.3.2 金属结 构接地 (1)零件接地电阻 非重复接地 Ω 合格 22 重复接地 / / 共 3 页 第 2 页

电梯定期检验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电梯定期检验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293-93 电梯定期检验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使电梯保护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电梯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1.2范围 1.2.1适合于电梯使用单位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规定的电梯安全主管部门申请电梯安全定期检验。 1.2.2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2.职责 使用单位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有关部门报告电梯定期检验工作。 3.定期报检流程

3.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依据电梯档案查询电梯安全运行许可证的使用日期,建立年度定期检验明细表,在安全运行合格证到期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年检; 3.2电梯使用单位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之前组织有关人员及维保单位对电梯进行年度保养; 3.3维保单位在对电梯进行年度保养后,对电梯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填写《年度自检报告》,使电梯的安全性能满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有关电梯检验规程的检验要求; 3.4新安装使用电梯每一年经验收合格后,第二年应到辖区管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报检,并将具体检验时间登记在年检电梯的明细表中; 3.5电梯安全管理人员依据电梯轿厢内"安全运行许可证"的有效日期,提前一个月向主管领导报告检验周期,避免漏报少报; 3.6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

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规程(DOC 19)

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规程(DOC 19)

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规程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电梯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监督检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开展电梯的安装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应遵守本规程规定的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如采用与本规程不一致的检验方法,须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同意。 本规程不适用于液压电梯、防爆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安装监督检验及定期检验。 第三条安装后拟投入使用的电梯,应当按照本规程对安装监督检验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检验;对在用电梯进行一般项目改造和重大维修(以下简称大修)后拟投入使用的电梯,应当在本规程对定期检验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的基础上,另外增加已改造和大修项目的检验,改造和大修项目的检验应视其具体情况,按本规程按安装监督检验或原规程验收检验规定的有关内容和要求进行;当改造项目是提高电梯额定速度、增加额定载荷、增加轿厢重量、改变驱动方式时应按照本规程安装监督检验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检验;在用电梯应当按照本规程定期检验的内容和要求,每年进行一次检验。因发生自然灾害或设备事故可能影响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时,经大修后,应当按照本规程安装监督检验的要求进行检验。 第四条对本规程实施之前即已在用的电梯的定期检验,仍按原《电梯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2]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对本规程实施之前即已在用的电梯,经大修后的检验,可按本规程第三条的相关规定执行,但对大修项目所涉及的零部件,可仍按原电梯配置的要求进行检验;对旧电梯改造后的检验,按本规程第三条的有关要求进行检验。电梯改造与大修界限的划分,应符合《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国质检锅[2003]251号)附件5的规定。 第五条本规程的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了《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等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如上述相关标准被修订,应以最新标准为准。 第六条检验机构应当根据本规程制定包括检验程序和检验流程图在内的检验实施细则,并对检验过程实施严格控制。如发现异常或特殊情况,经请示检验机构认可,检验人员可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增加检验项目。

电梯定期检验申报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电梯定期检验申报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7260电梯定期检验申报制度 Elevator periodic inspection declaration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使电梯保证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电梯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1、2范围 1、2、1适合于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法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电梯定期检验,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电梯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1、2、2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电梯定期检验工作。

3、定期报检制度 3、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定期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3、2电梯由于不可抗拒力原因导致不能及时进行定期检验的,应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内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缓检申请。 3、3电梯停用时,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停,报停后的电梯应切断电源进行封存。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检验。 3、4电梯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有检验有效期内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3、5申请电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

升降平台检测试验报告

升降平台检测试验报告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升降平台检测试验报告 编制: 审核: 批准: 有限公司 一、静态检测 结构参数 外观 A.检查各电器件电线布设是否合理美观,电线与结构件接触是否有防 磨损保护。 B.各运动部件是否有可靠的润滑。 C.臂架、作业斗等焊接件的外观质量。 D.各结构件的面漆外观有无瑕疵。 二.动态试验检测: 运动各部件检查各构件有无干涉、松动、脱落、损坏状况。并记录在下表: 三.作业试验检测:

1.检测标准: 1)举升装置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并有很好的耐久性和抗腐蚀性。 2)上装部分连接可靠。 3)举升机构的操作要求安全可靠且简易方便,并维修方便。 4)电子元件类需有可靠的防水处理。 5)举升机构的起伏、伸缩及回转运动有可靠保证。 6)举升机构在起伏、伸缩、回转作业时,在作业曲线范围内任何位置,举升机构及车身没有任何性能障碍,并保证作业稳定性。 7)举升机构动作时间要求: a)举升机构从收回状态到最大工作高度所用时间在180秒内。 b)举升机构回转360°所用时间在4分10秒内。 8)举升机构要求必须具备的保证操作安全的功能: a)举升机构应动作平稳,液压系统无漏油、抖动、爬行等异常现 象。 b)举升机构变幅达到工作范围的极限位置时,应能低速的逐渐停 止动作。 c)在作业过程中,若发生动力供应中断或液压系统故障,举升机 构不得跌落、举升机构不得下滑现象。 d)在倍液压系统设计工作压力的5分钟连续作用下,液压管道不 得产生龟裂、破损、漏油现象。 2.试验方法及步骤:

试验过程中,举升机构前端应加倍额定重量载荷,操作举升机构展开至 最大工作高度并回转90°,记录所用时间,测量记录最大工作高度。 1)将2)工况保持10分钟,观测举升机构有无回缩现象。 2)臂架向左、向右各旋转360°,并将举升机构收回到正前方。 3)将举升机构伸展到最大工作幅度,并回转到最不利于整机稳定的角度,保持10min,观测举升机构强度是否足够。 4)举升机构展开到任一工作位置,并应用应急装置将臂架收回。 3.检测数据及结果并记录: 1)举升机构操作时间记录(单位/秒): 2)功能参数记录 3)功能检测 下表中对应项目为(1.检测标准)中对应项目 4)不合格项及整改:

电梯定期检验制度

编号:SM-ZD-61759 电梯定期检验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电梯定期检验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使电梯保护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电梯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1.2范围 1.2.1适合于电梯使用单位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规定的电梯安全主管部门申请电梯安全定期检验。 1.2.2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2.职责 使用单位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有关部门报告电梯定期检验工作。 3.定期报检流程 3.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依据电梯档案查询电梯安全运行许可证的使用日期,建立年度定期检验明细表,在安全运行

合格证到期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年检; 3.2电梯使用单位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之前组织有关人员及维保单位对电梯进行年度保养; 3.3维保单位在对电梯进行年度保养后,对电梯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填写《年度自检报告》,使电梯的安全性能满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有关电梯检验规程的检验要求; 3.4新安装使用电梯每一年经验收合格后,第二年应到辖区管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报检,并将具体检验时间登记在年检电梯的明细表中; 3.5电梯安全管理人员依据电梯轿厢内"安全运行许可证"的有效日期,提前一个月向主管领导报告检验周期,避免漏报少报; 3.6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电梯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

TSG_T7005-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 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T7005-2012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Regulation for lift supervisory inspection and periodical inspection-Escalators and moving walk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12年3月23日

目录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1) 附件A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7) 附件B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报告(格式) (20) 附件C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定期检验报告(格式) (27) 附件D 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 (33)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使用和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行为,提高检验工作质量,促进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运行安全保障工作的有效落实,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 前款所述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生产(含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下同)和使用单位,以及从事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遵守本规则规定。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监督检验是指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根据本规则规定,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进行的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督检验);本规则所称定期检验是指检验机构根据本规则规定,对在用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定期进行的检验。 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以下统称检验)是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生产和使用单位执行相关法规标准规定、落实安全责任,开展为保证和自主确认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全的相关工作质量情况的查证性检验。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生产单位的自检记录或者报告中的结论,是对设备安全状况的综合判定;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中的检验结论,是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生产和使用单位落实相关责任、自主确定设备安全等工作质量的判定。 第四条如果出现了有关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生产和检验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影响本规则技术指标和要求的特殊情况,国家质检总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出相应要求。 第五条实施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安装、改造或者重大维修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施工单位)应当在按照规定履行告知后、开始施工前(不包括设备开箱、现场勘测等准备工作),向规定的检验机构申请监督检验;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使用单位应当在安全检验标志所标注的下次检验日期届满前1个月,向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标准的要求,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机房和转向站等涉及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施工的土建工程进行检查,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制造质量(包括零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等)进行确认,并且做好记录,符合要求后 - 1 -

升降平台检测试验报告

升降平台检测试验报告 编制: 审核: 批准: 有限公司

一、静态检测 结构参数 外观 A.检查各电器件电线布设是否合理美观,电线与结构件接触是否有防磨 损保护。 B.各运动部件是否有可靠的润滑。 C.臂架、作业斗等焊接件的外观质量。 D.各结构件的面漆外观有无瑕疵。 二.动态试验检测: 运动各部件检查各构件有无干涉、松动、脱落、损坏状况。并记录在下表:

三.作业试验检测: 1.检测标准: 1)举升装置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并有很好的耐久性和抗腐蚀性。 2)上装部分连接可靠。 3)举升机构的操作要求安全可靠且简易方便,并维修方便。 4)电子元件类需有可靠的防水处理。 5)举升机构的起伏、伸缩及回转运动有可靠保证。 6)举升机构在起伏、伸缩、回转作业时,在作业曲线范围内任何位置,举升机构及车身没有任何性能障碍,并保证作业稳定性。 7)举升机构动作时间要求: a)举升机构从收回状态到最大工作高度所用时间在180秒内。 b)举升机构回转360°所用时间在4分10秒内。 8)举升机构要求必须具备的保证操作安全的功能: a)举升机构应动作平稳,液压系统无漏油、抖动、爬行等异常现象。 b)举升机构变幅达到工作范围的极限位置时,应能低速的逐渐停止 动作。 c)在作业过程中,若发生动力供应中断或液压系统故障,举升机构 不得跌落、举升机构不得下滑现象。 d)在倍液压系统设计工作压力的5分钟连续作用下,液压管道不得 产生龟裂、破损、漏油现象。

2.试验方法及步骤: 试验过程中,举升机构前端应加倍额定重量载荷,操作举升机构展开至 最大工作高度并回转90°,记录所用时间,测量记录最大工作高度。 1)将2)工况保持10分钟,观测举升机构有无回缩现象。 2)臂架向左、向右各旋转360°,并将举升机构收回到正前方。 3)将举升机构伸展到最大工作幅度,并回转到最不利于整机稳定的角度,保持10min,观测举升机构强度是否足够。 4)举升机构展开到任一工作位置,并应用应急装置将臂架收回。 3.检测数据及结果并记录: 1)举升机构操作时间记录(单位/秒): 2)功能参数记录 3)功能检测 下表中对应项目为(1.检测标准)中对应项目

电梯申报定期检验制度(2021)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电梯申报定期检验制度(2021)

电梯申报定期检验制度(2021)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使电梯保证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电梯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1、2范围 1、2、1适合于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法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电梯定期检验,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电梯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1、2、2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2、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电梯定期检验工作。 3、定期报检制度

3、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定期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3、2电梯由于不可抗拒力原因导致不能及时进行定期检验的,应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内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缓检申请。 3、3电梯停用时,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停,报停后的电梯应切断电源进行封存。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检验。 3、4电梯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有检验有效期内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3、5申请电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电梯管理档案保存。 XX设计有限公司 Your Name Design Co., Ltd.

电梯定期检验制度

电梯定期检验制度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电梯定期检验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电梯设备应进行定期检验,电梯设备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根据公司的电梯设备的管理状况制定以下电梯定期检验制度: 一、物业安全部依据电梯安全运行许可证的使用日期,建立年度定期检验时间表,制定电梯定期检验工作计划。 二、物业安全部在电梯安全运行有效期前一个月,向电梯设备所在辖区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定期检验。 三、电梯维保单位在电梯设备定期检验之前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电梯进行维修保养,以确保电梯设备定期检验项目合格。 四、物业安全部在电梯定期检验前,对电梯进行全面安全性能检查,填写《年度季度维修保养记录表》,确保电梯的安全性能满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有关安全性能的检验要求。 五、新安装电梯接管验收后30日内,物业安全部电梯主管持相关技术资料到设备使用所在地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申报注册,并将注册表存入电梯资料档案中。 六、物业安全部根据工作计划和工作实际安排,协调电梯维保单位工作,做到本单位管理的电梯定期检验申报率为100%,电梯检验合格率为100%,确保全部电梯在安全有效期内运行。 七、电梯定期检验工作在电梯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执行,由电梯维保单位承担电梯定期检验申报工作、检验费用及接待费用等。 八、电梯定期检验时,特种设备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的整改项目由电梯维保单位进行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填写《整改回执单》交特种设备技术监督部门,取得《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 九、《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应张贴于电梯轿厢内明显位置。

电梯定期检验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53927 电梯定期检验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电梯定期检验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使电梯保护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电梯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1.2范围 1.2.1适合于电梯使用单位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规定的电梯安全主管部门申请电梯安全定期检验。 1.2.2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2.职责

使用单位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有关部门报告电梯定期检验工作。 3.定期报检流程 3.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依据电梯档案查询电梯安全运行许可证的使用日期,建立年度定期检验明细表,在安全运行合格证到期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年检; 3.2电梯使用单位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之前组织有关人员及维保单位对电梯进行年度保养; 3.3维保单位在对电梯进行年度保养后,对电梯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填写《年度自检报告》,使电梯的安全性能满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有关电梯检验规程的检验要求; 3.4新安装使用电梯每一年经验收合格后,第二年应到辖区管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报检,并将

电梯定期检验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346 电梯定期检验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电梯定期检验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使电梯保护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电梯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1.2范围 1.2.1适合于电梯使用单位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规定的电梯安全主管部门申请电梯安全定期检验。 1.2.2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2.职责 使用单位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有关部门报告电梯定期检验工作。 3.定期报检流程 3.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依据电梯档案查询电梯安全运行许可证的使用日期,建立年度定期检验明细表,在安全运行合格证到期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年检;

3.2电梯使用单位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之前组织有关人员及维保单位对电梯进行年度保养; 3.3维保单位在对电梯进行年度保养后,对电梯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填写《年度自检报告》,使电梯的安全性能满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有关电梯检验规程的检验要求; 3.4新安装使用电梯每一年经验收合格后,第二年应到辖区管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报检,并将具体检验时间登记在年检电梯的明细表中; 3.5电梯安全管理人员依据电梯轿厢内"安全运行许可证"的有效日期,提前一个月向主管领导报告检验周期,避免漏报少报; 3.6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电梯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 3.7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月检查有关人员对电梯的报检及检验状况,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做到本单位管理的电梯100%报检,对于合同中要求维保单位检验和报检的,应及时跟踪3.8所有电梯报检工作均由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