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网

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网

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网是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所属的

官方网站,它旨在提供广东省道路运输相关信息的查询、发布和管理服务,如公路客运、公路货运、出租车运输、旅游客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等。本文将详细介绍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网的功能、优势和服务。

一、功能特点

1.信息发布及查询

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网提供全面、实时的道路运输信息发布服务,包括行业新闻动态、政策法规、规章制度、行业标准、行业数据等。同时,用户可以通过网站查询车辆运输许可、交通运输证等必要证件信息,以及查询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处理相关信息。

2.网上办理业务

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网支持网上办理业务,如交通运输许可证的申请、审核、领取等。用户可以通过网上提交各类申请材料,减少了繁琐的手续,大大提高了办理效率和便利性。

3.信息交流与交互

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网提供了车主交流互动平台,用户可以在此平台上发表自己的观点、交流经验、提出问题和建议,网站会根据用户的反馈及时调整自身的服务和功能,与用户做到密切互动。

二、优势特点

1.信息反应迅速

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网是官方的信息平台,对于道路运输相关信息的发布和处理十分迅速和及时,比如交通事故的处理和交通拥堵信息的反馈等。

2.信息全面丰富

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网整合了全省道路运输相关的信息资源,包括政策法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行业新闻、企业信息等多方面内容,信息覆盖面广,且内容及时更新。

3.服务便捷实用

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网采用网上办理业务模式,业务办理便捷快捷,而且可以实现线上向线下的转化,用户申请材料提交后无需再到相关机构办理手续,大大提高了效率和免除了手续的繁琐。

三、服务内容

1.道路客运服务

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网提供道路客运相关的信息服务,包括长途客运和城市公交运输等。用户可以通过网站查询运输线路、车站信息、票价信息、班次信息等。同时,网站也提供公交线路查询和公交卡充值等服务。

2.道路货运服务

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网提供道路货运相关的信息服务,包括厢式货运、平板货运、罐式货运、危险品货运等。用户可以通过网站查询运输路线、运输价格、车辆许可证申请等。

3.出租车运输服务

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网提供出租车运输相关的信息服务,包括出租车服务介绍、出租车运营信息、出租车行业政策法规等。用户在网站上可以查询出租车的路线、价格、服务质量等。

4.旅游客运服务

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网提供旅游客运相关的信息服务,包括旅游线路、旅游景点信息、旅游票价、旅游车辆许可证申请等。用户在网站上可以查询旅游车辆的许可证和运输价格等信息。

5.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服务

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网提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相关的信息服务,包括危险货物运输的许可证申请、交通安全指导和危险品运输相关法规等。用户在网站上可以查询危险货物运输相关的信息和政策法规。

综上所述,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网是广东省道路运输信息化的重要平台,网站覆盖面广,信息更新快速,服务方便快捷和实用。但是,在使用网站的过程中,用户需要注意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不盲目使用网站上的信息,提升自己的权利意识和法律知识素养,避免走入非法办理的误区。

广东省道路运政系统

成果名 称广东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 https://www.360docs.net/doc/3f19235891.html,/platform/Template/Detail_Result.aspx?infoid=38255 成果类 型 其他 学科领 域 道路运输 第一完 成单位 广东省交通厅公路运输管理处 合作完 成单位 广东省交通厅档案信息中心、深圳丛文科技有限公司成果体 现形式 新技术 成果简 介 一、主要技术内容 广东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是广东省交通厅组织建设的省域道路运输行政管理的业务处理系统,系统于2003年4月开始建设,2004年8月开始试运行,2006年6月竣工验收。系统建设期间,于2005年6月及11月份分别通过了中国赛宝软件评测中心作的第三方压力测试及验收测试,并顺利通过了2004年及2005年的我省业户、车辆年度查验的业务高峰期考验,在性能及功能等方面均能满足实际的业务使用要求。因此系统在安全性、稳定性、可靠性、先进性等方面均具有较高的压力极限,能充分满足广东省道路运政业务多、数量大、处理流程复杂等省域运政信息系统建设要求。 系统的业务处理内容基本涵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行条例》规定的除机动车维修经营外的四大管理范畴:客运经营、货运经营、站(场)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共包括十个子系统,即班车客运管理子系统,即包车客运管理子系统、普通货运管理子系统、危险货运管理子系统、省内跨市客运线路管理子系统、省际客运线路管理子系统、市内客运线路管理子系统、客运站场管理子系统、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装备等级评定管理子系统、运政执法管理子系统等。 广东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不但极大地提高了广东省各级运管部门的行政效能,同时,本系统实现实时与互联网的专用网站交换数据,公布许可申请及办理等信息,更好地保证了广东省道路运输行政管理工作的公开、透明,取得了良好的管理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适用范围

运政管理主要职能

一、运政管理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交通运输行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有关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运输(公共交通、轨道交通、道路交通;道路、港口、水运、空港、物流及地方事权内的航空、铁路)管理,协调邮政行业。 (二)负责拟订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行业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制定与交通运输行业相关的经济政策和调控措施;组织拟订有关地方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 (三)承担保障城市道路交通畅通的责任。参与编制综合交通布局规划;在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的指导下,拟订交通专项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建立并实施交通影响评估制度;组织开展交通需求管理研究,制定交通需求管理战略、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汇总、发布城市交通信息,分析、评估城市交通状况,制定和组织实施城市交通组织、管理和改善方案,并负责监督检查。(四)承担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管理责任。组织拟订近期交通建设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组织实施道路、港口、航道、客货交通场站(枢纽)、交通设施等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交通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监管和造价管理。 (五)负责道路、桥梁、隧道、公用场站、枢纽、航道、人行天桥以及交通标牌、标识、标线、护栏等交通设施的管理和养护监管,承担安全监管责任。 (六)负责编制交通运输规划及年度计划;拟订交通公用项目年度建设计划、维护计划、交通改善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统筹交通运输行业专项资金安排使用管理;参与交通运输行业价格制定。 (七)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监管责任。监督管理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服务质量;承担权限内的港口航运、空港及航空运输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 (八)承担交通运输的综合协调责任。组织、协调深圳地区综合运输、重大节假日期间的旅客运输和国家重点物资、紧急物资、特种物资以及军事、抢险救灾物资的运输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应急指挥、应急处置,国防交通战备的组织、协调管理,参与国防交通保障设施规划建设工作。 (九)负责全市智能交通工作;指导、监督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指导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负责港口的岸线、陆域、水域行政管理;管理港口引航工作。 (十一)负责征缴、代征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涉及交通运输、港口和航运的有关规费和其他收费。 (十二)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交通运政 交通运政就是交通局或交通运输委的最上级就是中国交通运输部,每个地方名称不一样,运政主管:道路运输,空中运输和水上运输,城市轨道交通,即管客货车运输,飞机运输,轮船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地铁管理,还有管汽车维修厂,汽车租赁业等,和交通警察是有区别的,交通警察主管交通安全,车辆管理等,运政主管交通运输,港口管理,轮船交通安全等 三、具备能力 协调能力,组织能力、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运输市场纠纷确实是很多的),体

广东机动车违章违法代码表

广东机动车违章违法代码表 违法代码罚款金额扣分违法内容 1006B15000B驾驶证被期间驾驶汽车的 100715000 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 100815000 把机动车交给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的 100915000 把机动车交给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的人驾驶的 1010A10000 A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的 1010B 15000 B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汽车的 101110000 非法安装警报器的 101210000 非法安装标志灯具的 10170 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 1202 500 2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载客人数未达20%的 1601A 1000 6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上不足50%的 1601B1500 6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50%以上不足100% 5049 0 1年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 1601C 2000 6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100%以上的 1602A1000 6 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不足100%的 1602B 2000 6 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的 1603A 1000 6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不足100%的 1603B 2000 6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0%以上 1604 300 6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1605500 6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16061000 6 公路客运车辆违反规定载货的 1607A 500 6 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3人以下的 1607B1500 6 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3人以上的 16092000 6 运输剧毒化学品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1702150012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1703200012 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1704A100012 A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的 1704B150012 B在驾驶证暂扣期间仍驾驶汽车的 1705 200012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1706 200012 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1709A100012 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A驾驶非汽车类1709B150012 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B驾驶汽车类200110000 非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20021000 0 非机动车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1001A10000 A驾驶拼装的非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1001B15000 B 驾驶拼装的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1002A10000 A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非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1002B15000 B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

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9号) 《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4月29日 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 (2020年4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预防和处理学校安全事故,保障学生、教职工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学校安全的管理、保障、教育、培训、应急处置和事故处理等工作。 第三条学校安全工作应当遵循教育规律,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政府负责、属地管理、家校共建、社会协同、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安全工作,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建设学校安全防控体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学校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学校落实安全制度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依法维护校园周边的治安和交通秩序,指导学校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及时依法处置学校

突发事件和违法犯罪案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主管部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的学校安全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根据职责做好本辖区学校安全工作。 第五条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第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措施保障学生在学校期间以及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的安全。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保障公办学校安全工作所需经费。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足额保障学校日常安全工作所需经费和提供其他必要条件。 各级人民政府可以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学校加强安全人员配备,开展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学生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接受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和他人安全的活动。 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责任,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 第九条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团体应当协助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鼓励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开展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研究,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学校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开展学校安全培训、宣传和评价等工作。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危害师生身心健康、生命安全行为的,应当及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等有权处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 第十一条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校安全知识宣传,发布有关学校安全的公益广告,客观、公正地报道学校安全事件和安全事故信息,营造良好的学校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2013年11月21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经营以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活动。 本条例所称道路运输经营包括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以下简称客运经营)、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以下简称货运经营)。 本条例所称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汽车租赁和客(货)运相关服务。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逐步提供均等化和一体化的道路运输服务,优先发展城乡公共交通,鼓励道路运输经营者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推行现代信息技术,发展安全、环保、节能运输。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发展农村道路运输,参照城市公交政策制定农村客运优惠政策和政府补贴政策,提高乡镇和行政村的通班车率,建立健全农村客运网络体系。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省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本条例规定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可以由符合规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实施。 公安、工商、价格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发展规划,并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第六条道路运输管理遵循公开、公正、高效、便民的原则,保护正当竞争,取缔非法经营。 从事道路运输以及相关业务,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道路运输市场。 第七条道路运输相关行业协会依照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制度,组织会员开展诚信建设,规范和指导会员经营

1广东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汽车客运站验收定级流程业务规程

附件1: 广东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汽车客运站 验收定级流程业务规程 一、申报 根据国家和我省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省申请定(升)级验收的客运站,必须在申请时提交以下全部材料:(一)《广东省汽车客运站级别验收申请表》(原件)及相关设备设施的数码文件; (二)省交通运输厅批准的建设计划批文(复印件); (三)相关部门的项目规划批文、土地使用证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明、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明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 (四)广东省公安厅消防局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消防监督信息E网公开”栏中(https://www.360docs.net/doc/3f19235891.html,)下载打印的相应消防验收表或消防备案表(原件及电子文件各一份)。 根据客运站级别和建筑规模,应通过消防验收的客运站,其消防验收表处理状态应为“合格”;应通过消防备案的客运站,其消防备案表抽查结果应为“合格”或“未被抽中”。 - 1 -

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申请人应当出具相应书面说明并由当地县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签章确认。 二、受理 受理人员应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严格把关: (一)确认提交的《广东省汽车客运站级别验收申请表》的填写是否规范; (二)已提交相关设备设施的数码文件是否齐全有效; (三)已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应书面说明是否齐全有效。 对于以上材料提交不全的,应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要求申请人补正;确认以上资料齐全后,受理人员在省运政系统中录入或导入数据,打印《广东省汽车客运站级别验收申请表》交申请人逐页签名确认后,逐页扫描合并成PDF电子文件,保存在省运政系统流程中的“申请表原件扫描件(全部页)”数据项中备查;同时拟定汽车客运站功能定位方案。 三、初审 (一)初审组织单位从省运政系统的站级评定专家库(以下简称“站级评定专家库”)及辖内行业管理部门中抽选专家组成初审专家组(不少于3人),并确定初审日期。 - 2 -

广东省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联网技术服务工作指引

广东省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联网技术服务工作指引 一、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控制软件技术测试服务(一)全省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计算机控制系统应符合 GB 18565、GB/T 17993、JT/T 198、JT/T 478 及《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联网技术要求(暂行)》等技术要求。 (二)软件技术测试流程: 1.软件开发单位按要求填写《广东省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计算机控制系统软件测评服务申请表》(附表1),向省道路运输协会提出技术测试申请。 2.省道路运输协会受理技术测试申请后,于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查,对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要求的,发出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应补充的材料。对申请单位补充材料并符合要求的,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软件技术测试工作。 3.申请软件技术测试的单位应提供位于广东省内的测试环境和条件,由省道路运输协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技术测试。 4.通过技术测试的软件,省道路运输协会在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网上公布。 5.通过技术测试的软件开发单位,要确保安装在综检 机构使用的软件版本及源代码等与技术测试服务时的信

息完全一致。 二、联网技术对接服务 (一)综检机构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申请联网对接服务: 1.新设立或迁建的综检机构; 2.增加检测工程、检验能力(扩项)或检测标准发生变化;.控制系统软件更新或供应商变更; 3.国家及我省法律法规与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二)联网技术对接服务的具体流程: 1.综检机构按要求填写《广东省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联网对接服务申请表》(附表2),并按《广东省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联网对接服务递交材料一览表》(附表3)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报当地市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加具意见后送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2.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会同省道路运输协会对申请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查,对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要求的,发出材料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应补充的材料,对申请单位补充材料并符合要求的再予受理。 3.省道路运输协会及时向申请单位发出联网技术对接服务工作函,组织专家组会同检测机构所在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其服务能力进行现场核查。 4.通过现场核查的综检机构,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可 安排进行联网对接。 三、联网技术对接服务变更报备

广东省公路、水路交通信息化“十二五”规划

少年易学老难成,一寸光阴不可轻- 百度文库 广东省公路、水路交通信息化“十二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二○一一年二月

目录 一、发展现状 (1) (一) ................................................................................................................ 主要成就1 (二) ................................................................................................................ 主要问题7 二、面临的形势 (8) 三、指导思想和原则 (13) (一) ................................................................................................................ 指导思想13 (二) ................................................................................................................ 基本原则13 四、发展目标 (15) (一) ................................................................................................................ 总体目标15 (二) ................................................................................................................ 具体目标15 五、重点任务 (17) (一) .............................................................................................. 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19 (二) ................................................................................................. 完善电子政务平台20 (三) ....................................................................................... 建设行业管理与决策平台21 (四) .......................................................................................... 搭建智能交通服务平台24 (五) ............................................................................ 引导区域物流信息服务平台建设26 (六) ............................................................................... 构建安全监管和应急指挥系统27 (七) .............................................................................................. 健全信息化保障体系

广东省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

广东省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 广东省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 一、背景 道路运输服务是现代社会必不可少的基础服务之一,同时也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广东省作为我国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也较为迅速。然而,无论是自然灾害还是人为因素,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等问题都可能对道路运输服 务产生严重影响。为了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广东省制定了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以保障道路运输服务的不间断性和高效性。 二、目的 本预案的目的在于: 1.明确广东省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与应急流程,建立起相应应急预案的体系; 2.确保道路运输服务在突发情况下能够稳定、高效地继续运转,保障人民群众的交通出行需要; 3.提高广东省道路运输服务机构的应急救援能力和应对灾难的能力,编制基本的应急预案等。 三、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 省政府将成立由省交通、公安、公路等部门领导及其他有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应急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由组长、副组长和成员组成,负责协调有关单位和部 门的应急工作,统一决策和调度。 (二)应急指挥机构 组织机构: 1.现场指挥部:根据特殊情况情况,由协调员、监制官、安全负责人、医务人员、信息人员等专业人员组成。 2.备品储备库:备品储备库主要负责备件库的建立和备件的采购、储备、维护、管理和更新配送等工作。

3.通信指挥中心:负责道路交通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处理,调度交通警察调处现场交通流量。 四、应急预案 (一)预案基本要素 1.任务和目标:根据不同的任务和情况,设定不同的应急目标。 2.应急组织: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指挥体系。 3.应急工作流程:规定从事故发生到灾害得到有效控制的工作过程。 4.应急资源:包括应急物资、人员、技术和资金等。 5.质量要求:要求各项工作具备正规、快速、高效等特点。 (二)应急资源 应急物资:应急物资指按照一定标准储备在应急库或特定场所、待用的物资。应急物资包括应急食品、医疗物资等。 人员:应急人员指按照一定标准储备并待用的现场指挥、救援人员。应急人员包括现场指挥员、救援人员、医疗人员等。 技术和装备:应急技术和装备指专门为道路交通的突发情况储备并待用的现场救援装备。应急技术和装备包括警示灯、扩音器、喇叭以及故障检测设备等。 五、应急流程 (一)应急预警 当突发事故或灾害发生,消息传来后,应急领导小组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在各自范围内内部联系相关应急部门,及时开展工作。 (二)应急处置 1.现场救援 当道路交通发生事故或灾害的时候,应立即组织现场救援,对受伤的人员进行救治,恢复交通路面,尽快将事故区清理完毕。 2.信息公告

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网

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网 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网是省级政府部门为了更好地实现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而建立的一个管理系统。该系统集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于一体,可以系统地收集和分析道路运输相关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管理提供有效的参考和依据,也为广大公众和企业提供了更加规范和便利的道路运输服务。 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网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车辆信息管理:该系统可以实现对所有公路运输车辆的信息管理,包括车辆的注册、备案、年检和业务审批等方面的信息管理。车辆信息管理系统上线后,可实现对车辆信息的实时追踪和监控,减少因车辆信息错误带来的风险。 (二)驾驶员信息管理:该系统可以实现对公路运输驾驶员信息的登记、备案、培训考试和资格认证等方面的信息管理。驾驶员信息管理系统可以让公众和企业更加易于查询和核对驾驶员的资格认证情况,减少事故风险,保障公共交通安全。 (三)线路信息管理:该系统可以实现对公路运输线路信息的登记、监管和审批等方面的信息管理。线路信息管理系统上线后,可以让公众和企业更加方便快捷地查询线路信息,提高公共交通的效率。 (四)业务审批管理:该系统可以实现对公路运输业务审批的流程管理、历史记录等方面的信息管理。业务审批系统上

线后,可以实现公众和企业在线申请、审批和缴费等操作,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 (五)综合监管管理:该系统可以实现对公路运输行业的综合监管管理,包括道路运输企业营运情况、违法行为检查和处罚、公共服务水平等方面的监管管理。综合监管管理系统上线后,可以提高道路运输行业的规范化、标准化和法制化水平,保障广大公众和企业在道路运输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信息网的上线,不仅提高了道路运输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也为公众和企业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安全的道路运输服务。在全方位服务广大公众和企业的同时,也进一步提升了广东省道路运输行业的整体水平和管理水平,进一步促进了道路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经济进步。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公布日期】2015.05.06 •【字号】粤交执〔2015〕578 号 •【施行日期】2015.07.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公路 正文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实施细 则的通知 粤交执〔2015〕578 号 各地级以上交通运输局(委),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省公路局,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省交通集团,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广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经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省法制办审查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5月6日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的实施 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省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保障车辆超限治理工作依法有效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广东省公路条例》和《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公路超限检测站,是指为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在公路上设立的,对车辆实施超限检测,认定、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的执法场所和设施,是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治超执法的工作机构。 第三条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主管全省公路超限检测站的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公路超限检测站的规划、验收等工作,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市、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公路超限检测站的监督管理工作。公路超限检测站的运行、执法等具体监督管理工作,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负责。 第四条高速公路超限检测站的建设由高速公路业主单位负责投资建设;普通公路超限检测站的建设由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统筹安排建设资金,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公路超限检测站经省政府批准设置后,三个月内应当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方案由省交通运输厅组织评审。通过评审后,一年内应当完成超限检测站规范化建设,建设完成后由省交通运输厅组织验收。 第六条公路超限检测站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制定公路超限检测站的各项管理制度;

交通运输部关于广东省开展交通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

交通运输部关于广东省开展交通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 •【公布日期】2020.10.10 •【文号】交规划函〔2020〕694号 •【施行日期】2020.10.1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正文 交通运输部关于广东省开展交通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等交通 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 交规划函〔2020〕694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上报〈交通强国建设广东试点实施方案〉的请示》(粤交规〔2020〕102号)收悉。为重在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中相关领域的目标任务,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交规划函〔2019〕859号),经研究,主要意见回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在交通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交通与旅游等产业融合发展、智慧交通建设、枢纽服务效率提升、综合交通运输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开展试点(具体要点附后),请进一步完善试点实施方案,细化试点任务,落实具体举措,明确阶段目标和时间进度,并及时向我部报备。 二、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试点工作推进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政策支持。加强上下联动,强化协同配合,鼓励各方积极参与。

三、统筹推进、突出重点,力争在关键工程技术突破、交旅融合发展实施路径、交通管理智慧化水平提升、白云国际机场服务效率提升、区域交通一体化发展、港口船舶岸电建设使用、旅游航道、绿色航道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一批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交通强国建设提供经验借鉴。 四、加强跟踪、督导和总结,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以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成功经验模式及时报告我部和广东省人民政府。每年12月底之前向我部报送年度试点工作总结。 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单位、专家对试点工作积极指导,在相关“十四五”规划编制等工作中加强支持。适时开展跟踪调研、监测评估和经验交流。在试点任务实施完成后组织开展考核、成果认定、宣传推广等工作。 交通运输部 2020年10月10日附件 交通强国建设广东省试点任务要点 一、交通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 (一)试点单位。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二)试点内容及实施路径。 1.推进高速公路改扩建关键技术研发应用。以深汕西、开阳、阳茂、茂湛、粤赣惠河、广深、江中等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作为支撑,开展关键技术标准、交通组织与交通安全防护标准、全过程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复杂条件下超深超厚软基关键技术等研发和应用。 2.推动综合枢纽服务能力提升。推动共建粤港澳大湾区世界级机场群,推动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建设,推进广州、深圳、珠海、惠州、揭阳机场扩建,加

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车辆二级维护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车辆二级维护管理工作的 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车辆二级维护管理工作,保证车辆处于良好技术状况,确保道路运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车辆二级维护管理工作的通知》(粤交运〔2007〕610号,以下简称《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部门监管、行业自律、稳妥推进,逐步扩大”的原则,通过建设二级维护视频监控系统,健全我市道路运输车辆二级维护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运输车辆的二级维护管理力度,逐步实现由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客运车辆到其他道路运输车辆的二级维护审验监督工作。 道路运输企业或单位(以下简称运输企业)应按规定为道路运输车辆(以下简称运输车辆)实施二级维护。本方案所称运输车辆是指根据相关法规、规章规定须进行二级维护及检测的道路运输车辆。二级维护作业必须由取得合法资质的维修企业负责实施,流程如下:

(一)维修企业在完成二级维护作业后,通过二级维护视频监控系统制作《东莞市道路运输车辆二级维护竣工质量检验委托单》(以下简称《委托单》),凭《委托单》委托检测机构对车辆进行竣工检验; (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凭《委托单》对维修企业送检车辆进行二级维护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由检测机构向维修企业提供全省统一的二级维护竣工检验报告单(以下简称检验单)存档,并将检验单传送至省运政系统; (三)维修企业凭竣工检验合格的检验单向运输企业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 (四)运输企业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时,向核发《道路运输证》的道路运输机构(以下简称发证机构)报备该年度内的合格证。 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2012年12月31日经第10次部务会议通过)第二十五条规定,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含罐式挂车)应当到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资质的企业实施二级维护,牵引车以及其他专用车辆由企业自行消除危险货物的危害后,可到具备一般车辆维修资质的企业实施二级维护。 不按规定进行二级维护及检测的,依法进行处罚。 二、任务分工 (一)道路运输企业(单位):按行业法规规定对运输车辆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的实施细则

(2009年12月30日粤交运〔2009〕143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2006年第2号令),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机动车(农业机械除外)驾驶员培训业务的机构和人员,接受机动车驾驶培训的人员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主管全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 第四条市、县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发展规划,统筹辖区内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场地的规划布局,将行业发展规划纳入交通运输发展规划,推进机动车驾驶培训基地化、规模化经营,鼓励机动车驾驶培训经营者通过兼并、股份制改造等方式做优做强。 第五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协会应当发挥行业服务和行业协调的作用,规范机动车驾驶培训经营行为,引导行业自律,维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经营许可 第六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实行社会化。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规定的条件以及辖区行业发展规划,实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行政许可。 第七条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受理机动车驾驶培训申请。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向申请人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通报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未设立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由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实施许可。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评价的管理办法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评价的管 理办法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公布日期】2015.05.21 •【字号】粤交运〔2015〕650号 •【施行日期】2015.07.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评价的管理办法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2015年5月21日以粤交运〔2015〕650号发布自2015年7 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驾驶员动态监管,推进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引导道路运输驾驶员安全生产、依法从业、诚实守信、优质服务,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东省道路运输驾驶员的诚信评价,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广东省道路运输驾驶员,是指持有广东省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件的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 本办法所称的诚信评价,是指对道路运输驾驶员在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遵纪守法和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的综合评价并定期发布结果。 第三条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评价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的原则。 第四条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组织领导全省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评价工作。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评价工作。 本办法规定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的诚信评价工作,可以由符合规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实施。 第二章诚信评价信息 第五条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评价主要内容包括:

广东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系统

广东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系统 推广实施计划 (2010年上半年) 二〇一〇年三月

目录 一、系统介绍..............................................................................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系统实施条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实施运行步骤......................................................................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系统相关..............................................................................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附件材料..............................................................................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系统主要设备参数参考清单..............................................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系统介绍 1.1执法信息系统建设情况 1)广东交通综合执法信息系统基本情况 从2009年起,省交通运输厅以交通综合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为技术保障,遵循“统一效能、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原则,逐步开发、建设广东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广东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将涵盖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五个执法门类,集案件办理、移动执法、执法监督、绩效考核、信息服务五大功能于一体,能有效解决行政处罚程序不规范、处罚标准不统一等问题,避免现有交通执法门类信息系统各自为政、数据无法共享的弊端,促进我省交通执法信息化、科学化。 2009年8月,广东省交通综合执法信息系统一期(公路执法子系统)开发完成,在肇庆市开始试运行,并与全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省市电子纪检监察系统进行对接,实现信息共享、实时监控。经过6个月的系统试运行,信息系统基本满足交通执法业务需要。于2010年1月5日,项目顺利地通过了验收。 2)全省交通综合执法信息网络建设暨电子监察现场会 会议肯定了交通综合执法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会议明确了交通综合执法信息系统的建设目标,并对下一阶段系统建设工作做出部署。省厅相关领导对省、市、县三级交通主管部门如何做好系统建设及推广工作进行了部署。 1.2执法信息系统功能介绍 1)广东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信息管理系统涵盖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五个交通执法门类,以广东交通数据中心为核心,建立全省交通综合行政执法的数据共享与业务协作体系,是一套适用于全省各级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日常执法及内部管理工作的信息系统。执法信息系统是全省数据集中的应用系统,服务器部署在省厅机房,各单位通过运政网或无线接入方式访问应用系统。其主要功能如下:(1)案件办理。执法信息管理系统整合原有五大执法门类,构建统一、高效的信息管理平台,支持案件办理、视频监控、执法监督、统计分析的全过程管理,支持本系统与其他行业管理系统的信息共享,建立交通综合执法电子地图平台,建立执法基础数据库和空间数据库。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