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律师行业的认识及我的职业生涯规划(修改版4)

对律师行业的认识及我的职业生涯规划(修改版4)
对律师行业的认识及我的职业生涯规划(修改版4)

对律师行业的认识及我的职业生涯规划

孟丽婷

一、我的律师梦

对律师行业最初的了解来源于影视剧,在影视剧里,律师们西装革履,在法庭上口若悬河、滔滔不绝,有起死回生之本领,更重要的是,他们往往代表着正义,各个都像是英雄好汉,凭着这并不算客观的印象,我对律师总有一种崇敬之感,做一名律师成为我从小的梦想。

在选择本科专业时,我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法学专业。在课堂上,我渐渐发现,老师嘴里的律师和我印象中的律师相差甚远,他们也许并不像我想的那样光鲜亮丽,也并不如我认为的那般正直不阿,但我并没有放弃成为一名律师的梦想。大学教给我最重要的东西就是独立思考,我不能偏听一方。

2012年夏天,我在北京市京博律师事务所实习了两个月,工作内容有诉讼业务,也有非诉业务。诉讼方面主要是协助律师处理劳动争议方面的法律事务。非诉方面主要是参与法律尽职调查,撰写尽职调查报告。京博律所是个小所,但小所有小所的好处,它给了我更多的自主空间,我有了更多的学习机会,可以把一件案子从头跟到尾,由自己来克服所有困难。我也更直观的了解到北京小律所的律师现状,他们并不是我之前认为的八面威风,也不是老师口中的见利忘义,更多的是在自己的岗位上勤勤恳恳。在京博的实习,同时让我产生了很大的困惑,我虽然写了多份尽调报告,但是有很多并没有经过现场尽调,报告根据律所提供的模板来写,更多的是填空的工作,缺乏对法律问题的分析和法律建议的提供。报告在交给律师审阅后,律师也没有提供多少建议,工作的质量在我看来不尽如人意。由于当时初次接触法律尽调工作,对法律问题没有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缺乏专业的指导,使我对工作成果并不是很满意。这促使我更加重视培养自己对法律问题的分析和解决能力。

研究生毕业后,由于各种客观因素,我没有第一时间成为一名律师,我做了将近一年的公司法务,我认真的做好自己的份内工作,但却越来越觉得这份工作不能满足我,不能带给我想要的东西,我始终想做一名律师。在深思熟虑之后,我毅然决定辞职,去实践我最初的梦想。

二、我对律师行业的认识

在我看来,律师是一个极具挑战性的职业,它对个人知识和能力的要求很高。从知识方面来讲,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需要不断学习新知识,不仅专业知识需要不断更新,还需要学习不同行业方面的知识及其他专业知识。从个人能力来讲,律师需要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文书写作能力,口语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等。

我之所以想成为一名律师,是被律师职业的特点所吸引。首先,律师职业能够满足我的学习需求,培养我的专业素质。其次,律师职业可以帮助我实现自身价值。律师能够帮助客户解决法律问题,工作忙碌而充实,能给我带来成就感和满足感。同时,律师在后期可观的收入能够满足我的物质需求。再次,成为一名律师,可以接触到不同行业的高素质的人才,开拓自身的视野,丰富自己的社会经历。

与律师的收获相对应,我也很清楚的知道,律师是个非常辛苦的行业,不仅需要不断学习和研究,还需要付出大量的劳动。律师不仅是脑力劳动,更是体力劳动,工作时间长,工作时间不规律,需要经常加班和出差,还要经常参加社交活动,但是所有的这些并不足以使我退缩,我立志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三、我的律师职业生涯规划

一个合理的职业规划能够帮助我更好地实现律师梦。因此,结合律师执业的特点,我作了如下职业生涯规划:

1、工作第1至2年,接触不同类型的法律业务,形成对律师行业的初步认识,掌握律师工作的基本方法和技巧,在工作中,提高文书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人际沟通能力,培养自身法律研究能力;

2、工作第3至4年,确定业务方向,对该业务方向的知识进行深入学习和研究,着重发展自己的专业能力,提高自身法律分析能力;

3、工作第5至7年,进一步提高专业能力,培养法律判断能力和工作组织能力;

4、工作第7年之后,补充专业知识,提高业务开发能力。

我在公司担任矿业投资部法务期间,培养了自己自主学习的能力以及团队协作能力,同时形成了一定的商业思维。在工作中,我自主学习了矿产资源方面的法律法规,并且学习了矿产行业、房地产行业的相关知识。在项目投资方面,我学会了从多角度出发,整体把握项目情况,判断项目的好坏,分析项目优劣,而不是局限在法律角度。这些工作方法和技能对我在律所的工作也会很有帮助,特别是在从事非诉业务时,能更好地了解客户的需求,帮助客户实现商业目的。

综上,我致力于从事律师职业,热切期望加入隆安的律师队伍,向优秀的律师前辈学习求教,实现自己的律师从业之路。如果有幸加入隆安律所,我一定会倾尽全力做好这份工作,不辜负您的知遇之恩。

关于律师职业调查报告

关于律师职业调查报告 为了解从事律师这一职业的优势、必要准备、基本素养,我们于12月21日晚对杨伟星律师进行了电话采访。采访人员有章宸、曾康捷、林剑镖。杨伟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现供职于某律师事务所。通过这次采访,我们对真实的律师职业有了初步的了解,对我们大学奋斗方向的确定裨益良多。 首先,我们询问杨律师现在主要做哪方面的案子,他说现在主攻经济法方面的官司。接着我们询问了杨律师当初从事这份职业的缘由。杨律师告诉我们,他认为律师相对于其他职业拥有较为丰厚、稳定的薪资,并且是一份比较有益于解决社会问题的工作,能够把自己所学付诸实践从而获得自我价值感和社会的尊重。另外,律师这门职业有着相对自由独立的工作时间,能够自主安排自己的工作计划,这对他是十分有吸引力的,于是他选择了转业。 得知杨律师有转业经历,我们对其整个从业经历充满了好奇,于是做了相关访问。杨律师告诉我们,他原来的工作是一名警察,后来才转行当的律师。问起原因,他说,警察这个职业有较高的风险性,自己年纪渐长,希望谋一份安稳的工作养家糊口。这个答案是那么朴实,正如他从事律师职业的理念。我们接着询问了其家人对这件事的看法。他告诉

我们,家人都挺支持的,因为一方面从事律师职业更安全,另一方面该工作也更对口。 可是,转业势必意味着面临客观上的难题。杨律师说,刚从事这一行时,最大的困难便是陌生,对工作环境的陌生,对工作内容的陌生。有时,真实的案件摆在面前,他会感到手足无措。这时候,完成理论和实践的对接就是十分重要的。边工作边学习成了常态,尝试着将法律术语深入浅出地向客户解释更是必不可少的过程。 当问及职场目标是什么时,杨律师反问说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呢?我们问,长短期目标分别是什么?他说,短期目标就是完成好手头上的案子,长期的是边工作边提升自身的职业素养、能力,达到更高的位置吧。对于我们在校大学来说不也应该是这样吗?设定短期、长期的目标,脚踏实地完成,致力于成为一个卓越的人才。对于我们来说,短期目标也许就是上好一堂课,完成好一次作业,一次考试,长期目标也许就是树立明确的职业方向,并为此做好充分准备。比如,积极参加辩论赛来锻炼自己的辩证思维和流利口才;勤于背诵,夯实专业知识功底;积极参与班级的活动组织,提高自身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沟通技巧。 接着,我们围绕大学期间的准备、对律师行业的看法以及对大学生的建议几方面做了访问。 首先,我们咨询了杨律师,其于大学期间对将来的就业

关于反对律师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

关于反对律师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颁布单位】司法部 《关于反对律师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已经1 995年1月13日司法部部务会议通过 【章名】全文 第一条为了鼓励和保护律师、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公平竞争,维护律师行为的正常执业秩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行为必须遵循公平、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律师行业公认的执业准则。 第三条鼓励和保护一切组织和个人对律师执业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 第四条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的下列行为,属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通过招聘启事、律师事务所简介、领导人题写名称或其他方式,对律师或律师事务所进行不符合实际的宣传; (二)在律师名片上印有律师经历、专业技术职务或其他头衔的; (三)借助行政机关或行业管理部门的权力,或通过与某机关、部门联合设立某种形式的机构而对某地区、某部门、某行业或某一种类的法律事务进行垄断的; (四)故意底毁其他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声誉,争揽业务的; (五)无正当理由,以在规定收费标准以下收费为条件吸引客户的; (六)采用给予客户或介绍人提取“案件介绍费”或其它好处的方式承揽业务的;

(七)故意在当事人与其代理律师之间制造纠纷的; (八)利用律师兼有的其他身份影响所承办业务正常处理和审理的。 第五条律师有本规定第四条第一、二项所列行为之一的,应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应停止执业3至6个月,并责令其消除影响; 律师有本规定第四条第三、四、五、六、七、八项所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应停止执业3至12个月。 第六条律师事务所有本规定第四条第一、二项所列行为之一的,应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责令其公开澄清事实,消除影响; 律师事务所有第四条第三、四、五、六、七、八项所列行为之一的,应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停业整顿。 第七条对于实施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应当从重处罚,直至报请司法行政机关取消其律师资格或撤消该律师事务所。 第八条律师惩戒委员会按照《律师惩戒规则》及本规定,负责对违反本规定的律师或律师事务所进行检查、监督和惩戒。 第九条地、市(州)的律师惩戒委员会负责对本辖区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惩戒。 依照本规定应给予停止执业6个月以上或停业整顿以上惩戒的,应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惩戒委员会批准决定。 第十条律师惩戒委员会受理投诉后,有权要求投诉人提供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提供被投诉事项的书面材料和必要的证据;有权询问被投诉人,以及其他当事人、证人,并要求他们提供有关材料。 第十一条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应当互相监督,对于有不正当竞争行为

法律职业认知

法律职业认知实践总结 付出和收获总是无法成正比的,但只有付出才可能会收获,抱着这么一种信念以及在学校老师的指导下。我在暑假期间来到德兴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见习,共历时了两月。转眼如今便结束了,回味起来,总是让我记忆犹新,受益匪浅,懂得了人生路漫漫,任何有益的事都要用心去尝试,才会有所得! 一、检察院侦查监督科职责 我于2012年8月1日起在侦查科见习了两月,期间看到了许多,也学到了许多关于这一科的知识,充分了解了其职责。侦查监督科的职责可以概括为“三项职责八大任务”。 三项职责,即:审查批准或决定逮捕、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具体地说,审查批准或决定逮捕是指对全市刑事犯罪案件,包括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贪污、贿赂、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决定逮捕;刑事立案监督是指对公安机关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以教代刑、超管辖立案、错误立案的情况的监督;侦查活动监督是指对公安机关在侦查活动中有下列行为的进行监督。 八大任务是三项职责的具体化,即: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刑事立案监督、适时介入侦查、审查批准或决定逮捕、要求侦查机关开展补充侦查、要求侦查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开展侦查活动监督、对强制措施执行情况开展监督。 侦查监督科的设立及其工作职责的明确和具体化,充分显示了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不断进步,尤其是法律监督上可谓是更上一层楼了! 二、自我见习情况 我很荣幸自己能够在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的见习,所以倍加珍惜这次来之不易的机会,努力参加了科里许多的实践工作,主要如下: 第一、翻阅卷宗,协助检察官制作阅卷笔录。德兴市市中区人口密度大,经济发展不平衡,所以存在着导致刑事案件发生的不良因素。单从一般的刑事案件

浅谈对律师职业的认识

浅谈对律师职业的认识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

浅谈对律师职业的认识 在经历了一年多的艰辛、努力之后,终于顺利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欣喜、激动之余,静下心来细细品读了一些关于律师“老前辈”艰苦、曲折的执业经历文章之后,那颗狂热的心才逐步趋于理性,并终于认识到取得职业资格相对于一名真正的律师而言只不过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 什么是律师目前我个人的理解是运用自身法律知识和技能,为当事人提供较为专业的法律服务从而更好地保护其合法权益,进而获得报酬的自由职业者。至于有些教科书上所提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社会法治进程的说法,我认为作为一名刚入行的新人来说,还是比较理想化的,因为“生存”毕竟是一个人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如果没有这个基础,你将自己想象得再冠冕堂皇别人也不会相信,当然心中永远充满对自身职业的自豪感与敬畏感毕竟不是什么坏事。 在从事一份职业前,对该行业有一个客观全面的认知是非常必要的。本人心中的律师职业究竟是怎样的呢我觉得从好与坏、苦与乐两个方面去了解能让我们更为全面地认识这个职业。 一、这是一个充满诱惑而又竞争环境近乎残酷的职业。 谈到律师,很多人往往被电视剧中刻画的光鲜角色所迷惑,认为这是个有钱的职业,很吃香,有面子、潇洒风光、名利双收,羡慕者有之,嫉妒者者有之,诋毁者有之,但真正明白这个行业个中之苦的,少之又少。实际情况是:律师的生活和现状并不像人们想的那样,律师职业也像其他职业人的环境一样,甚至

比其他职业有更多的艰辛和困惑。律师行业有一个大家共知“二八定律”,即80%的收入由20%的律师创造,将近80%的律师尤其是年轻律师则生活艰难,律师行业的贫富悬殊两极分化严重,已成为一个普遍现象。再有就是律师行业本身就是一个高淘汰率的行业,每年通过司法考试的人才,真正从事律师行业的可谓少之又少,而且即使已入行的也有10%的青年律师熬不过“出道”的前三年,不得不放弃自己的职业理想,转投其他行业。当然律师行业的高淘汰率也造就了该行业人才的高素质,同时也成就了该行业成功者的高收入。 二、这是一个布满荆棘却能充分展示自身才华的职业。 在各种民事活动中,律师的身份仅仅是一个民间人士。还要不断周旋于各种政府机构及人员中间,因此总是如履薄冰,举步艰难。是追求法律正义,还是干脆做成商人,两方面的冲突时刻在煎熬着他们。有相当多的政府部门不理解律师,歧视律师,不屑于与律师对话,对律师的正常工作不配合,更有甚者,有些对律师正常履行职责维护群众利益的行为视为与政府作对。还有很多人以为律师就是“替坏人说话”的,甚至有一些人还会采取过激的行为报复律师。在这种大环境之中,律师只有在夹缝中求得生存。尽管如此,大多学法律的人最初理想是进法检系统或政府部门,但仍有相当一部分有识之士最终还是选择了走律师这条路。为什么呢因为目前中国之现状,在政府部门如果没有一个好的门路或背景是很难有好的仕途的,于是待遇再好总感觉限制个人发展。但是律师行业却不同,如果你想成为一名社会公认的知

律师行业调查报告

律师行业调查报告 篇一:律师行业发展状况之调研报告 律师行业发展状况之调研报告 一、律师行业发展现状 XX年,根据司法部统一部署,全国律师事务所均进行了脱钩改制,改制后的律师事务所淡出了司法行政机关,进入法律服务市场,开始了新的发展。经过改制,律师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律师行业实现健康发展。 二、分析某市律师行业发展缓慢的原因 (一)地域经济原因 我国经济发展存在地区不平衡状况,部分想取得更大发展,收获更多利益的律师并不满足于在本地执业,转而通过跨地域转所等途径转向经济发达地区,有的律师甚至选择脱离律师行业,转而从事其他行业,以谋取更大发展空间和机会。部分人员基本流转到了经济发达地区,属于律师执业的正常流动。另有部分年轻律师通过考取公检法公务员等途径转行到了其他行业。 (二)管理体制原因 目前合伙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模式仍是传统的“个体户”模式,即律师个人虽然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对外签订代理合同,处理事务时打着律师事务所的旗号,但实际上律师只是

向律师事务所交纳管理费,律师事务所并不向律师分配任何利益,律师收入完全来源于自己代理案件的收费,其收入直接与个人的案源能力挂钩,而律师能否接到案件,其实与律师事务所的招牌并没有多大关系,而是与律师的个人能力、社会资源密切相关。在这种利益分配模式下,缺少社会关系的年轻律师基本无法找到案源,而那些从事律师工作时间较长的律师也始终处于原始积累阶段,无法顾及或很少顾及年轻律师,因此年轻律师收入得不到保障,对于他们来说,虽然律师有可能是一份发展前景可观的工作,但他们首先要面对的仍然是生存问题,为了生存,许多年轻律师不得不忍痛割爱,放弃初衷而投入其他行业。 (三)法制体系原因 我国现有的法制体系并不健全,法制环境也并不完善,律师在办案过程中仍然会遇到许多阻力,比如众所周知的律师“会见难”问题,新《律师法》已经对这一问题做了相应的规定,以方便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但是目前全国范围内仍普遍存在律师“会见难”问题。律师办案还遇到了许多问题,比如律师取证难的问题,还有律师查阅、摘抄复制与案件有关材料遭拒绝阻拦的问题等等,这些都给律师办案造成了一定的阻力和困难。 (四)社会观念原因

医药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对策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3f2111165.html, 医药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对策 作者:王巍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7年第27期 摘要随着医药行业市场竞争的激烈,一些医药企业通过制售假药、商业贿赂、发布虚假广告等非正当竞争手段,攫取高额利润,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本文从我国医药行业主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入手,探究这些违法行为形成的原因,分析现行相关法律制度的缺失,试图从法律层面构建防治医药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长效机制。 关键词医药行业不正当竞争行为法律对策 作者简介:王巍,江苏众成信律师事务所,四级律师,研究方向:法学。 中图分类号:D922.2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https://www.360docs.net/doc/3f2111165.html,ki.1009-0592.2017.09.262 一、我国医药行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近年来,医药界频频曝出商业丑闻,医药行业也成为政府关注、社会议论的重点。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视角来看,发生在医药行业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医药假冒行为、虚假医药广告行为和医药购销商业贿赂三个方面。 (一)制售假药品的行为屡禁不止 由于制售假冒药品有大利可图,部分医药企业对自己生产的药品本身特征或来源方面进行蓄意欺骗性标注,无论是进口国外的最新抗癌药物,还是一般治愈常见小疾的非处方药品,都存在大范围的造假情况。药品的假冒行为使市场秩序遭到破坏,正规医药企业受到影响,使用这些假冒药品可导致治疗失败,甚至危及人的身体健康或导致死亡,同时公众对卫生服务系统的信赖会受到损害。 (二)药品虚假广告铺天盖地 近年来,我国药品广告发展迅猛,在企业之间的激烈竞争中,部分医药企业轻研发重营销,为了抢占消费市场并获取经济利益,频频发布虚假医药广告。而一般的消费者由于不具备相关的医药专业知识背景,由于药物的宣传广告内容中存在不真实的宣传内容,我国每年大概有两三百万人服用不当的药物。我国药物宣传行为的虚假、不真实,对维护社会民众的生命健康造成严重的威胁。以最近曝光的“虚假医药广告表演艺术家”的热点事件为例,刘洪滨屡次以神医、医学专家的身份出现在药物宣传广告中,在某一品牌药物的宣传广告中他为苗医传人,在另外一种品牌的药物宣传广告中他又化身成为蒙医传人,甚至在其他场合他又成为某著名大学的知名医学专家。这些由假冒医学专家代言推销的医药产品广告更是严重危害民众的身体健康。

对律师职业的认识与规划

对律师职业的认识及职业规划 --致xx律师事务所xx主任一、我对律师职业的认识 律师这个职业于我而言,是熟悉又陌生。与未曾接触过法律的人相比,我似乎算是对这个行业熟悉的,知晓这个职业群体主要做些什么。我眼中的律师,如医生、教师这等职业一般,凭借对法律法规的熟悉与运用向大众提供服务,仅此而已,并没有传闻中将“黑”说成“白”的能力。但较之于执业人,仅知道这个职业需要不断的学习与研究,需要经常加班和出差,但对行业的艰辛与规则一窍不通,实属门外汉。在这,对这个我即将踏入并为之奋斗的职业,我简单谈谈我的认识与理解。 (一)对律师的收入与地位的认识 律师的收入,似乎是个无法回避的话题。外界都说律师有钱,成为令人向往的高收入职业。实则,律师的收入存在区域差异,二三线律师的收入较之西部可能会好些,但与北上广深这类一线城市相比,也有点差距。新律师与老律师还因案源、业务水平在收入上存在较大差距。因此仅仅只有小部分优秀律师能被纳入高薪人群,而多数律师需要付出比其他行业更多的努力才能换来同等的收入,新人律师更甚。俗话说,三年入门五年入行,新人律师需要三到五年的成长期,完成知识理论向执业技能的转化,前两年实习期的低薪、高压也是其他行业所不能比的。 律师的社会地位,也是个颇受争议的话题。首先在司法体制中,有关部门对律师有偏见,常常不屑一顾,以致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需要通过各种社会关系来办案。但是随着法制建设的完善,我相信律师在司法体制中的地位将会不断提高,律师业也必将更充分地实现其司法价值。社会各界对律师的认识也有误区,有人认为用不用律师无所谓,请律师不如找关系投门子,彻底抹煞律师的作用和地位;有人觉得律师是个“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缺乏道德底线的群体,这种恶意丑化也不乏其人。 (二)对优秀律师专业素质的认识 1、保持正确的工作态度。培养和提高敬业精神,对客户负责,对合作律师、

2019年法律服务业中存在的问题应重视

法律服务业中存在的问题应重视 目前我国的法律服务业主要包括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以及司法鉴定等,通常我们所说的法律服务主要是指以律师业为主导的法律服务。我国的法律服务业通过与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法律业中存在一些问题也不容忽视,笔者通过对200余件案件的代理情况进行调查发现,目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法律服务业中从业人员政治素质有待提高。作为社会中介组织的法律服务业,有些从业人员政治觉悟不高,对党的政策不学习、不了解,思想跟不上形势发展,有的政治水平低、办案只讲经济利益,不考虑政治大局,对所代理的案件不是实事求是地分析对待,而是怂恿当事人盲目地行使诉讼权利,形成讼累,有的甚至鼓励对裁判结果不服的当事人违法上访,这都说明其政治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二是非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执业,扰乱了法律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由于法律服务是一项严肃的法律工作,是有很强的政策性和专业性,因此,我国规定,凡面向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的机构及其人员,均需具备相应的条件和资格并经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向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但是由于利益驱动,有些根本不具有法律服务资格的机构和人员非法面向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冒充律师或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承揽法律事务,有的人甚至以此作为谋生的手段。同时,由于非法执业人员不具备提供

相关法律服务的资格,收费随意,又不受相关规章制度的约束,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三是法律服务市场恶性竞争、不正当竞争严重,损害了法律服务业的健康发展。对于特定的地区来说,法律服务市场有限,为谋取自身利益,少数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业务,由于基层法律服务所、非法执业机构及其人员的办案成本远远低于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他们就以低收费与律师事务所进行恶性竞争。而律师事务所、律师之间为了争抢案源,也积极进行不正当竞争。 四是一些法律服务业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差,败坏了法律服务队伍的形象。目前法律服务从业人员成分复杂,个人素质参差不齐,有些人缺乏基本的职业道德品质,服务意识、宗旨意识淡漠,私自收费、乱收费,从而引起当事人及司法人员的不满和投诉,影响了法律的尊严,严重败坏了法律服务队伍,特别是律师的整体形象。

对律师行业的认识及我的职业生涯规划(修改版4)

对律师行业的认识及我的职业生涯规划 孟丽婷 一、我的律师梦 对律师行业最初的了解来源于影视剧,在影视剧里,律师们西装革履,在法庭上口若悬河、滔滔不绝,有起死回生之本领,更重要的是,他们往往代表着正义,各个都像是英雄好汉,凭着这并不算客观的印象,我对律师总有一种崇敬之感,做一名律师成为我从小的梦想。 在选择本科专业时,我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法学专业。在课堂上,我渐渐发现,老师嘴里的律师和我印象中的律师相差甚远,他们也许并不像我想的那样光鲜亮丽,也并不如我认为的那般正直不阿,但我并没有放弃成为一名律师的梦想。大学教给我最重要的东西就是独立思考,我不能偏听一方。 2012年夏天,我在北京市京博律师事务所实习了两个月,工作内容有诉讼业务,也有非诉业务。诉讼方面主要是协助律师处理劳动争议方面的法律事务。非诉方面主要是参与法律尽职调查,撰写尽职调查报告。京博律所是个小所,但小所有小所的好处,它给了我更多的自主空间,我有了更多的学习机会,可以把一件案子从头跟到尾,由自己来克服所有困难。我也更直观的了解到北京小律所的律师现状,他们并不是我之前认为的八面威风,也不是老师口中的见利忘义,更多的是在自己的岗位上勤勤恳恳。在京博的实习,同时让我产生了很大的困惑,我虽然写了多份尽调报告,但是有很多并没有经过现场尽调,报告根据律所提供的模板来写,更多的是填空的工作,缺乏对法律问题的分析和法律建议的提供。报告在交给律师审阅后,律师也没有提供多少建议,工作的质量在我看来不尽如人意。由于当时初次接触法律尽调工作,对法律问题没有进行深入的分析和研究,缺乏专业的指导,使我对工作成果并不是很满意。这促使我更加重视培养自己对法律问题的分析和解决能力。 研究生毕业后,由于各种客观因素,我没有第一时间成为一名律师,我做了将近一年的公司法务,我认真的做好自己的份内工作,但却越来越觉得这份工作不能满足我,不能带给我想要的东西,我始终想做一名律师。在深思熟虑之后,我毅然决定辞职,去实践我最初的梦想。

(完整word版)关于对律师行业的分析

关于对律师行业的分析 在法律越来越完善的今天,人们对于自己权益的维护意识已经越来越强,法律意识愈加深入人心。但尽管随着人们的文化素质不断提升,当大多数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还是需要求助于关于法律的专业人士,这就造成了律师行业的极大发展。 1.目前律师行业在中国的发展状况 目前,在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律师的需求量较大,人民对律师的比例达到40:1的水平,也就是说40个人就需要一位律师为其进行服务,其他城市比例较小,但律师的需求量还在不断增加。目前,国家允许非法学专业人士参加司法考试,而且参加考试的地域并不受限制,所以每年有大量的人进行司法考试,想从律师领域分得一杯羹。目前我国约有630家高校法学院系,据称在校生超过70万人,每年有数十万法学毕业生毕业参加工作,每年约有30万考生参加司法考试,每年约有3万人通过司法考试。 全国15万注册律师基本上已覆盖到全国各地,也基本上进入各个行业和领域,高中低不同层次的法律服务业都有;律师和律师事务所都有相对稳定的客户,各企事业单位或负责人也都有相对熟悉或稳定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政府及各机关以法制局、法制办、法规处等形成自己的法律服务体系。 据统计,百姓对律师的信任率达到29%左右,虽然大部分的律师事务所的费用不低,但还是有不少人在自己需要法律援助的时候进行

法律咨询甚至聘请律师。 所以律师行业在中国可以算是一门热门并且前景很好的行业。 2.作为律师的职业待遇 律师作为一门热门行业自然在待遇上会比较优厚。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普通律师的税后薪水一个月大概达到七、八千元。律师随着职业年龄的增长,其行业经验增加,律师的收入也会随之增加。律师事务所的合作律师的收入较高,并且如果在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的费用也会因律师职业素养而异。律师的收入主要因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不同存在差异,因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品牌不同有差异。 3.成为一名律师的条件 律师中有执业律师、律师助理、实习律师。执业律师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实习一年后拿到律师证的。律师助理一般是没有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做的是辅佐性工作,一些名律师、大律师的律师助理不但要求很高是执业律师、研究生学历、工作经历、海归人员等,但待遇也很高。实习律师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后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的人,按照法律规定不能单独出席法庭。律师的收入主要因地区的经济发展程度不同存在差异,因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品牌不同有差异。 3.总结 在社会主义法治进程发展过程中,律师成为不可缺少的行业,并且与百姓的生活愈加相关。成为律师的条件虽然很高,但由于收入的因素还是会有更多的人加入这个领域。对于参加司法考试取得律师执照,目前为止并没有专业限制,所以无论是不是法学专业的毕业生都

律师诚信学习教育活动心得体会及感受

律师诚信学习教育活动心得 体会及感受 一、诚信乃律师执业之本 诚信,简而言之,是诚实信用的简称。诚信是一种个人美德,更是一种为人处事的基本原则。在现实社会中,诚信是人们进行 社会交往和经济交往中应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在市场经济中, 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我国合同法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行使 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现今,我国不少学者 称之为帝王原则。不难看出,诚实信用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是相 当重要的。而今,各行各业都在加强诚信建设,信用已作为一种 制度普遍建立,而律师作为社会法律工作者,诚信建设尤为重要。因为律师的专业性质和工作方式决定了律师行业是全社会对诚信 要求最高的行业之一。诚信是律师政治素质、道德修养、文化素 养和职业纪律的综合体现。一方面,律师要宣传贯彻国家的法律 法规,维护法律的尊严;另一方面又要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大多数人认为律师代表社会正义,如果代表正义的行 业都有不讲诚信,社会还有什么诚信可言?因此,诚信是律师的 形象,是律师执业的立足之本。律师必须以诚信为本,坚持诚信 执业。 二、诚信要立足于实践

诚信作为行为准则,还只是一种理念上的东西。如果说每一 位执业律师不自学地遵守,并付诸于实际,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诚信将是一句空洞的口号,没有任何实际价值。而诚信建设 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每一个人积极努力。作为执业律师个人, 如何才能做到诚信?本人认为:一是要加强政治思想的学习。也 许有不少认为律师不是政府官员,学什么政治,而律师是社会的 法律工作者,具有贯彻法律法规的神圣职责,在一定程度上代表 着社会正义,如果不关心政治,执业活动将会背离党和国家的方 针政策。如此这般,还有谈诚信的必要吗?二是要加强人生观、 价值观的改造。律师又是自由职业者,要讲求经济效益,但在金 钱和形形色色的人交往当中,不能为了金钱和享乐,丧失了诚信,应当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三是在具体的执业活动中,要 把诚信贯穿于一切工作的始终,转变执业观念,增强服务意识。 按照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牢固树立 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观念,维护正义,勤勉尽职,维护委托人 的合法权益。保守国家秘密,保守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积极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尊重同行,公平竞争,同业 互助。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执业水平。增加服务的透明度,公开、文明服务,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珍视和维护 律师职业声誉,自觉维护行业形象。 律师行业队伍建设活动心得体会 律师这个职业是一项很伟大的职业,作为一名律师,我一直

我对律师职业现状的认识及如何做好一名合格律师

我对律师职业现状的认识及如何做好一名合格律师 我认为律师职业是一种崇高的职业:首先,律师从业人员有着非常专业的法律知识,能够为社会提供各种各样的法律服务;其次,律师职业对我国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保障交易行为的合法性;再次,律师职业对我国的立法建设起着重大的推动作用,为我国法制的完善和健全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律师业是三大法律职业中竞争最为激烈的一个行业,其对于欲从事法律职业的新人来说充满了诱惑,因此,若踏入律师行业的大门,我们必须对我国律师业的发展现状有一些认识和了解。首先,律师的收入,律师的收入在中国的不同地区相差是悬殊的,律师的收入和执业所在地有很多关系,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律师的收入不可同日而语。律师的主营业务也影响律师的收入,涉外、房产、金融、证券行业的律师收入要远远高于从事劳动、民事类的律师。律师入行时间的长短、资历的深浅和律师的收入成正比,新律师和老律师收入因案源的多少而差别巨大;其次,律师的地位,律师的政治地位。中国律师的政治地位比较低。在西方国家,律师在政治领域中的活动相当活跃,在历届的美国总统中,有1/2以上的总统是律师出身,这足可以说明律师在美国政治地位倍受重视与尊重。在我国,律师参与国家政治活动比较少,各级人大代表中,律师占的比例很少,政协中的律师代表也微乎其微,行政官员中律师出身的几乎没有。律师的社会地位。 纵观现状,对于自己如何做好一名合格律师,有如下要求: 一、律师要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职业纪律、恪守职业道德。律师职业道德对律师职业来说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甚至可以说是维持律师职业存在和发展的至关重要因素。律师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也关系到律师的声誉及整个律师界的社会形象,关系到律师职业存在的合法性、正当性。 二、律师要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宽广的知识层面,勤于学习,融会贯通。掌握专业的法律常识是律师最基本的技能,也是律师安身立命之根本。 三、律师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做好律师工作,责任心是最重要的,我所理解的责任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对于律师职业的责任心。 2、对委托人的责任心。 3、对案件本身的责任心。 四、律师要具有一定的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清晰敏捷的逻辑思维。语言是交流的工具,需要表达流利、表述流畅,要理清思路,把事情说明白。能够清楚的表达自己的思想,并不断的培养运用丰富多彩的表达方式,表达方式要有独到之处。律师工作总是周旋于各种纷争和争论之间,作为律师就必须具备分析并灵活处理各种问题的能力。同时也需要律师较强的应变能力和正确的思维方式。 五、律师要诚信。要获得当事人的尊重与信赖,就必须诚信为本,规范执业。否则,将失去客户的信任,损害律师的形象。作为一名律师一定要有强烈的忧患意识,严格依照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办事,诚实守信。 六、律师要掌握司法礼仪,维护律师形象。礼仪是为自身形象增添魅力,是通向美和自由的必经之路。一个人的礼貌,就是一面照出他肖像的镜子。律师的礼仪之一是,尊重为本。尊重上级,团结同事;尊重当事人,及时把案件的相关信息告知当事人,尊重身边所有的人是基本修养。 七、律师要注重对于后人的培养。让最大的发挥也应该回归到这样的集体中,积极的培养后辈,共同致力于集体事务中,个人英雄主义在现代的经济大潮中将逐渐成为神话。 八、律师要参证议政,不断提高律师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建设中的重要地位,不断推进国家法制建设的进程。律师要有敏锐的政治头脑,应当“坚持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服务,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和国家长治久安服务”。 一名合格的律师不是一朝一夕可以达成的,通过司法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证,仅仅是踏进律师门槛的第一步,我们需要把法律知识转化为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不仅仅是纸面上的理论论证与逻辑推理,这种实践能力是随着实践的增多而提高的。引用美国霍姆斯大法官的一句至理名言:“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因此,对于即将走入律师行业的我们,要用心不断的去领会、不断的去探索。

不正当竞争类案件司法观点集成

不正当竞争类案件司法观点集成 2015-05-07黎家骏,北京市地平线律师事务所 导读: 1、经营者超越法定经营范围的,是否有权制止他人商标侵权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2、行为人在未违反竞业禁止义务和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况下,运用自己在原单位学到的知识、技能为其他与原单位存在竞争关系的单位服务的,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3、互联网接入服务经营者,利用技术手段,在搜索服务经营者的搜索结果页面出现之前强行弹出其投放的与搜索的关键词及内容有紧密关系的广告页面的,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4、公司使用与其他企业的知名字号相同的标志作为注册商标的,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5、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6、盛装或者保护商品的容器等包装、装潢,其在何种情况下属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保护的特有包装、装潢?不同经营者对他人的商品包装、装潢的设计进行模仿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7、行为人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中相同或者相近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的字号登记并使用,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8、经营者损害通过附属企业经营活动间接从市场获利的事业法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9、作家是否属于文化市场中的商品经营者?是否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的主体?将姓名修改与知名作家一致后署名出版发行小说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10、经营者对经许可使用的商标不正确使用,将自己商品名称的文字设计成与他人知名商品特有名称近似的,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11、经营者用“餐饮业的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行业内约定俗成的一种特色风味菜肴的通用名称”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12、在他人知名软件名称之后加上年号作为新的软件名称的,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13、市场调查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将调查中获得的委托人的商业信息公开的,是否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4、未经许可,经营者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从事经营活动,使消费者对市场主体及其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的,其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15、经营者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品名誉的,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论律师的职业价值(一)

论律师的职业价值(一) 〔内容提要〕律师的职业价值应是在法治社会“服务法治,守护人权”。中国律师职业价值没有实现。从律师制度发展史看,晚清政府司法改革在西方引进时没有法治文化和法治社会条件。自民国至1999年提出建设法治国家的世纪百年里,律师制度和律师的发展虽历经坎坷崎岖波折,但不算是现代律师制度和律师。律师有史以来平稳快速发展,自1979年恢复律师制度以来28年。这个发展时期,仍然由于中国先天缺乏法治传统,律师后天匮乏理论积累,刚刚起步的律师和律师制度就被推向市场;又遇国家加入WTO承诺开放法律服务市场影响,律师职业存在理由出现了三大问题:政治地位不高;社会形象不好;群体力量不大。这些问题制约律师职业的价值发挥。 〔关键词〕律师律师职业价值 引论 2004年1月16日,司法部部长张福森签发报告,送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司法部在该报告中指出,律师职业道德缺失,少数律师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追逐商业利润倾向严重。于是从2004年4月开始,在全国律师界掀起了有史以来的“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紧接着司法部又在将2005年确定为全国“合伙所规范化建设年”。现在看来,显然司法部通过“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和“合伙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目的要解决律师职业道德失范问题和律师执业活动过分追逐商业利润之严重倾向【1】。事实表明,中国律师职业道德失范及其执业活动的泛商业化倾向出现,是由于有深刻的历史传统和律师制度安排等原因所致。 本文试从中国律师职业价值现状切入,希能够探讨到使律师职业价值回归到实现“服务法治、守护人权”的设立律师制度之目标的途径。 一、律师的政治地位 众所周知,我们自己原本没有现代律师制度和律师。古代存在了千年的讼师,在政治上历代受到封建专制政权的打击或排斥,没有政治地位。在民间,由于讼师有“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为一己私利,混淆黑白,使好人蒙冤受屈,使坏人逍遥法外”【2】之劣术,落得被世人贬称为“讼棍”的恶名。虽然现代律师与古代讼师有本质的不同,但是讼师的“讼棍”之恶名文化,至今还深深影响到社会公众对律师正确认识和客观评价。历史传统的观念影响,在短期内难以排除。 民主政治和法治社会,是现代律师制度产生、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中国的现代律师制度,是晚清封建政府在20世纪初从西方引进的。民国初期,律师制度建立。因为当时社会动荡,政治黑暗,虽律师有所发展(到1933年,全国注册律师7651名),并且也出现过一批著名律师(如施洋、史良、章士钊等),但不可能真正起到“守护人权”的制衡公权的法治作用。新中国成立之初,就建立了新中国律师制度,因1957年反右斗争、大批律师打成“右派”,新中国律师制度昙花一现消失了。从此社会主义中国没有律师制度和律师长达22年,直到1979年才恢复律师制度。由此可见,中国的现代律师制度从引进到建立,是在国家没有民主、法治的条件下,因此其必然在中国社会不能生存与发展。 在中国古代历史上从事法律服务的讼师,在历代均遭到封建统治阶级打击,因此在政治上没有地位。从晚清政府为了收回领事裁判权从英、美等西方列强引进现代律师制度后,中国律师的发展道路曲折崎岖,一波三折。1979年恢复律师制度,并非基于国家已经实现民主政治、法治社会。198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虽规定律师是国家法律工作者,但它被当作国家专政工具:当时律师着警服,协助公安抓罪犯,只在法庭才为罪犯辩护。律师不能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自由表达律师行业政治诉求。 1988年3月,国家对律师制度开始进行重大改革,推行合作制律师事务所。自此之后,律师事务所不再只有“官办”的了。开始有民间性质的律师事务所了。律师的国家公务员身份,

我对律师职业的看法

我对律师职业的看法 第一次接触律师是在我大学填报志愿选择专业而去法院旁听的时候,当时律师给我的印象与电视、电影里给我的印象有很大的反差,现实的律师在法庭上与对方辩论并不太像电视里演的那么唇枪舌剑,对簿公堂的气氛并没有那么激烈。选择法学这个专业和随着学习的深入,自己对律师这个职业也就越来越了解。 律师对专业知识要求很高。在我国,要做一名专职律师他首先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然后,经在律师事务所实习一年以上后方可申领执业证,领到执业证后,他(她)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律师并可以独立办案。律师是脑力劳动,不是机械的重复,而是每天面对的是不同的案件,每个案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又不同,如果对所涉及的法律或者行业不了解就很难去做好,一个案件对于律师来说只是手头上的工作而已,可是对当事人来说可能关系一个企业的存亡,也可能关系到一个人的生死。而且经济在发展,法律法规也不断的在更新,这就要求律师同时具备很强的学习能力及对新知识的接受与吸收能力,否则面对新的情况就会变的很被动,在这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环境中,很快就会被遗忘,被淘汰。所以律师要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当然也要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与时俱进,及时了解新兴事物,新兴行业,提高自己,保持与社会同步。 律师要有很强的逻辑思维能力。作为律师一定要理性,冷静,面对复杂的案件时候要客观的分析,如实告知当事人利弊,虽然要适当的照顾一下当事人的情绪,但是不能为了迎合当事人的心理而去歪曲自己对事件的真实看法与理解,这么说可能有点冷酷不近人情,但是只有这样才可以真正的帮到当事人,使当事人的权益得到最大的保护,比如明明有罪在家属的要求下做了无罪辩护,不仅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还错过了罪轻辩护的好时机。 律师是个对道德与职业操守有着很高要求的职业。作为一个律师小的说要对当事人负责,大的说要对社会负责。自己手头上的案件都要认真对待,尽心尽力,不论当事人人品素质、经济实力以及案子的难易程度,可能结果也不尽如人意,

律师职业分析

律师职业分析 一)律师简介: 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职业的基本特征是具备必须的法律专业知识,以提供法律服务为职能,受国家保护和管理。 二)律师种类: 1.兼职律师 兼职律师是指法学校(系)、法学研究单位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取得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律师执业证,不脱离本职工作兼职从事律师职业的人员。 2.实习律师 实习律师指取得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没有律师执业经历,领取实习律师证后,在律师事务所实习的人员。 3.律师助理 律师助理是指法律专业毕业,未取得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专职在律师事务所从事辅助工作的人员。律师助理不得单独办案。 4.公职律师 公职律师是指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供职于政府职能部门或行使政府职能的部门,或经招聘到上述部门专职从事法律事务的公务人员。 5.公司律师 公司律师是指取得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不脱离所属企业,专职从事本单位法律事务工作,经批准领取公司律师资格证的人员。 三)律师执业资格 1、律师必须通过司法考试,被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 有执业资格证书。 *步骤: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联系律师师事务所,申请实习。申请被获准后,向律师协会领取《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即“律师实习证”),实习期一年在实习期内,接受律协组织的统一培训,并通过考核(律协会颁发《培训结业证》或《培训合格证》一类的证书)。实习期满,交还《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凭《培训结业证》以及律协出具的其他材料,向当地省级司法行政部门(省、自治区为司法厅,直辖市为司法局)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就正式成为了一名律师 *注意:1、国家司法考试(简称“司考”)每年举行一次,一般6月份报名,7月份现场确认,9月中旬考试。考试共4卷,考期2天。考试内容前三卷为客观题(即全部是选择题),第四卷为主观题。 2、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后,如果没有从事法律职业(律师,法官,检察官,公证员,或法检工作人员等,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每年须进行年检。 3、实习期间,不得独立办案。 4、成为执业律师后,每年还要进行年检注册。

律师业八大困难

新疆律师业目前面临八大困难与问题 新疆律师业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少到多的艰辛而漫长的过程。目前执业人数发展到了2500多人,执业机构发展到了130多家。社会作用已深入到社会各个层面,社会影响已深入到社会各个方面…… 当你在司法考试培训地,看到带着水瓶听课的男女老少,不得不承认新疆律师业渐渐成了一个人人渴望跻身进去挑战一番的黄金行当,一种个个希望抓住机遇拼搏一回的利好职业。诚然,新疆律师业的改革与发展取得了不凡的成就,但也确实面临着一大堆暂时还无法理出头绪却又不得不面对的困难与问题。 一、职业定位不清,无统一认识 众所周知,律师是民主法治社会不可或缺的职业。但现实往往却有人说律师是“聋子的耳朵——摆设”;还有人说律师是“公关、与法官有关系的人”;更有人说律师是“不拿刀枪的强盗,吃了原告吃被告”。那么,律师究竟是干什么的? 律师的职业定位要回答“什么是律师”或“律师是什么”的问题。然而,我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30多年来,关于律师的职业定位也无不打上时代的烙印。1996年颁布的《律师法》对律师的性质进一步作了明确规定,律师是“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而不再是国家法律工作者。1997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五大则在其报告中将律师定位为“社会中介组织”。于是,就有了2000年中介机构的脱钩改制。原本是改革难题的国资所改革,在国务院的一声令下,所有自收自支的国资所(全额或差额补贴的国资所除外)几个月之后,居然轻而易举推向了社会,推向了市场。2008年修订的《律师法》,把律师称为中国特色的法律工作者。“7.5”事件后,市政府又把律师事务说称为“新社会组织”。尽管如此,关于律师的职责定位,我们至今还没有一个明确说法。尽管国内外学术界的表述众说纷纭,但大致还是有一个概括意思,即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正义、制衡政府权力、促进法制完善为使命的法律专业人员。面对理论研究和制度运作中的种种混乱,不明究竟的人不禁要问,律师若不是国家法律工作者,那将来的政府律师岂不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若仅仅是社会中介机构,那刑事辩护工作的重任谁来承担?若是自由职业者,那一夜之间由“律考”变成“司考”还有什么意义?若是政法工作者,那又有谁见过律师协会的领导进入过政法界领导的权力中心? 不管平民百姓如何看待律师,不论政府官员如何评价律师,但作为司法行政领导尤其高层决策层面,必须对律师的职业定位有一个客观、科学、全面的判断和认识,否则,律师业的改革与发展就是一句空话,更不用说加强律师管理,拓展律师业务了。我理解,这个定位应有三方面的含义,即政治角色定位、市场角色定位、社会角色定位。但是现在,所有问题的关键就是对律师职业的定位不明,认识不清,判断不准。这一切的一切,无不说明律师的职业定位对我国律师业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