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实际运用

保险资金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实际运用
保险资金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实际运用

浅谈保险资金在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实际运用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3)06-000-02

摘要 2013年到2015年,将是贵州高速公路发展历史上建设速度最快、最关键的三年。以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相结合,积极优化筹融资结构、创新融资方式,多渠道、多层次筹集资金,推进高速公路建设。根据我公司设立保险资金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的实际情况,从政策支持、设立要求、关键核心、监管等方面对引入保险资金进行分析。

关键词保险资金基础设施运用

贵州省委、省政府出台贵州省高速公路三年建设会战实施方案明确:2013年到2015年,全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投资近4000亿元。到2015年,新建成高速公路2500公里以上,实现通车里程51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路网密度达2.84公里/百平方公里。这三年大会战,将是贵州高速公路发展历史上建设速度最快、最关键的三年。

但建设资金缺口较大问题成为制约高速公路建设任务能否顺利

完成的最核心因素之一,建设所需的巨大资金投入使资金的供需矛盾更加突出。我公司做为由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管理的,主要负责贵州省高速公路的融资、建设、经营和管理大型国有企业,按照三年大会战的部署要求,要完成的建设投资任务超过1000亿元,筹融资压力非常巨大。

我公司与省内各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都有长期合作往来,多年

国际保险资金运用的现状与启示

国际保险资金运用的现状与启示 现代保险业的重要特征是承保业务与保险资金运用业务并重,二者被喻为保险业发展的“两个轮子”,对保险业的发展均具有重要意义。资金运用是保险公司重要的利润来源,是保险公司防范风险的重要手段,是对保险公司产品创新的有力支持,是发挥保险资金融通功能的基础和前提。截至2005年底,我国保险业资金运用余额已达14315.8亿元,全年投资收益率达到3.6%,比2004年提高0.7个百分点。资金运用的结构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渠道进一步拓宽,保险投资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但是,我们应清醒的认识到,我国保险业在资金运用方面的历史较短,经验较少,还需要不断的探索和学习。因此,了解和学习国际上保险资金运用的现状、发展和经验,是非常必要和有益的。 一、国际保险资金运用的现状 (一)保险资金运用的结构和比例 1.关于保险资金运用结构的规定。根据保险资金运用的安全性、盈利性和流动性的原则,许多国家和地区的保险法都对保险资金的运用方式(或称投资对象)做了详细规定。从美、日、德、和中国台湾的保险法来看,虽然它们各自所规定的资金运用方式不尽相同,但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所规定的资金运用方式都较为灵活多样。大家普遍规定的资金运用方式如下:存款(包括银行存款、信托存款和邮政储蓄)、有价证券(包括公债、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股票、不动产、贷款(包括一般贷款和抵押贷款)、

专项资金及社会公共投资、海外投资(包括购买外国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国外公司的股票、公司债及直接投资等)。 国外成熟市场的保险业投资组合具有以下特点:首先,保险投资的证券化比例比较高;其次,投资组合多元化特征比较明显,组合中包括股票、不动产、MBS/ABS、委托贷款等金融产品,同时投资组合面向全球金融市场;再次,具备利率避险工具;最后,资产组合以长期投资为主,保险资产与负债能够实现有效匹配。 2.关于保险资金运用比例限制的规定。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为了防范投资风险,都在保险法中根据本国和本地区实际,在对保险资金运用方式进行限制的同时,也严格地规定了保险资金运用的比例。这种比例限制分为方式比例限制和主体比例限制两种。 方式比例限制主要是限制风险较大的资金运用方式占总资产的比例。如规定有价证券、抵押贷款、不动产各占资金运用总额的比例,尤其在有价证券的资金运用中,规定了公司债券、股票各占总资产的比例。如日本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购买国内公司的公司债、股票以及以此为抵押的放款不得超过总资产的30%。 许多国家和地区保险法还对有关筹资主体及保险资金运用于每一筹资 主体的比例加以限制。例如我国台湾地区的保险法就规定,存放于每一金融机构的金额,不得超过保险资金的10%;购买每一公司的股份不得超过保险

浅析我国的保险资金运作模式

浅析我国的保险资金运作模式 黄小梅1 (安徽财经大学,安徽蚌埠233030) 摘要:国民经济的快速稳健发展,在客观上促进了我国的保险产业的更快更大的发展,一方面表现在保险企业资金的快速增长上,另一方面,还体现在保险资金的投资效益上。然而,不可否认的是,我国保险资金的投资效益还比较低。站在保险资金运作模式的角度上,考虑了当前我国保险行业的实际,加上我国2012年出台的保险投资“13项新政”提出,除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外,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证券资产管理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亦可列入保险资金的委托范围。我认为我国的保险公司应采用委托专业的投资机构运作模式。 关键字:保险资金;运作模;委托投资模式 1[作者简介] 黄小梅(1993-),女,贵州铜仁人,本科在校生,研究方向:保险投资。

Analysis of the mode of Operation of insurance funds Huang Xiaomei Anhu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Abstract:With the rapid and steady development of the national economy, On the objective to promote a faster and greater development of China's Insurance Industry, On the one hand the performance of the insurance business in the fast-growing capital, on the other hand, is also reflected in the investment benefits of insurance funds. Yet, it is undeniable that the investment benefits of insurance funds is still relatively low. Standing on the mode of operation of insurance funds perspective, considering the current reality of China's insurance industry, coupled with our 2012 introduction of insurance investment. "13 New Deal" proposed in addition to the insurance asset management companies, qualified securities companies, asset management companies and fund management companies may also be included in the authorized scope of insurance funds. I hold a firm view that our insurance company should be entrusted to professional investment institutions mode of operation. Keywords: insurance funds,,Mode of operation,,entrusted investment patterns

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管理指引word参考模板

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管理指引(试行) 文号:保监发[2007]53号 颁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颁布日期:2006-07-0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投资行为和操作流程,防范投资管理风险,维护保险资产安全,根据《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债权投资计划(以下简称投资计划),是指受托人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发行投资计划受益凭证(以下简称受益凭证),向保险机构等委托人募集资金,投资基础设施项目,按照约定支付本金和预期收益的金融工具。 第三条委托人应当自主投资,自担风险;受托人应当及时明示项目经营风险和投资风险,谨慎勤勉管理投资计划;托管人应当规范保管资产,监督投资计划运作;独立监督人应当维护受益人利益,监督受托人和项目方管理运营情况。 第四条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依法对投资计划设立、运作和清算等事项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发起设立

第一节设立准备 第五条受托人设立投资计划前,应当做好下列基础工作: (一)综合考虑经济运行周期、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等因素,研究确定投资计划; (二)审慎选择投资项目,确保所选项目符合管理办法规定条件;

(三)全面评估投资风险,配备专业管理人员; (四)与其他当事人协商投资计划运作方案。 第六条受托人设立投资计划,确定投资项目,发行受益凭证,应当做好下列工作: (一)开展尽职调查、评估项目风险、论证投资可行性,形成相关报告; (二)风险管理部门向董事会或者董事会授权机构出具书面意见,说明投资项目和业务流程合规性,阐述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 (三)董事会或者董事会授权机构,审议设立投资计划,形成有关决议; (四)委托监管机构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估受益凭证信用级别; (五)按照市场化原则,与项目方确定投资合同债权收益率,与委托人确定受益凭证期限和预期收益率; (六)拟定投资计划说明书、募集说明书、受托合同、托管合同、投资合同和监督合同等; (七)制定应急处理预案; (八)申请及其他相关工作。 前款第(五)项投资合同债权收益率,应当充分考虑国家法定利率、市场利率及其变化趋势,可以采取固定或者浮动方式确定。 第七条采用保证担保方式提高信用级别的,应当是本息全额无条件不可撤

(完整版)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

基础设施产业投资模式 1、BOT及其变种 BOT是“建设—经营—转让”的英文缩写,指的是政府或政府授权项目业主,将拟建设的某个基础设施项目,通过合同约定并授权另一投资企业来融资、投资、建设、经营、维护该项目,该投资企业在协议规定的时期内通过经营来获取收益,并承担风险。政府或授权项目业主在此期间保留对该项目的监督调控权。协议期满根据协议由授权的投资企业将该项目转交给政府或政府授权项目业主的一种模式。适用于对现在不能盈利而未来却有较好或一定的盈利潜力的项目,其运作结构如下图所示。 在BOT模式的基础上,又衍生出了BOOT、BOO等相近似的模式,这些一般被看作是BOT 的变种,它们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私人拥有项目产权的完整性程度不同:BOOT、BOO与BOT的比较

2、BT融资模式 BT(建设—转让)是BOT的一种演化模式,其特点是协议授权的投资者只负责该项目的投融资和建设,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即由政府或授权项目业主按合同规定赎回。适用于建设资金来源计划比较明确,而短期资金短缺经营收益小或完全没有收益的基础设施项目。 (1)适用范围 根据政府面临的任务目标和项目特点,涉及的适用范围总体上讲是前期工作成熟到位、急需投资建设,建设资金回收有保障,但回收时间较长(一般10年以上),资金筹措中长期较好可行,银行融资当前较困难。使用范围内容包括:土地储备整治及开发(BT);城镇供水项目(BT或BOT);污水处理项目(BT或BOT);水电,特别是小水电开发(BT或BOT);河堤整治开发建设(BT);部分水源建设项目(BT)。(2)采用BOT、BT要注意的主要问题和对策措施 采用BOT、BT有助于缓解水利建设项目业主一段时间特别是当前资金困难。但具体操作中存在项目确定、招标选代理业主、与中标者

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现状,存在问题以及对策分析

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现状,存在问题以及对策分析 摘要:近年来,在我过保险业迅速发展的同时,保险竞争形势也不断加剧,保险公司利润的两个主要来源是承保业务和资金运作业务。随着各保险公司相互竞争导致费率水平降低,保险公司的承保业务利润将会持续减少,因此,保险资金的运用就成了我国保险行业发展至关重要的环节。目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存在着收益率低,投资渠道狭窄,资金运作监管不完善等不足,如果不能得到改善,我国保险业将存在面临未来支付缺口的风险。本文从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现状,存在问题以及相应的对策分析入手,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关键字:保险资金运用投资渠道资产管理公司 The use of insurance funds in China the status quo,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Liu Rui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in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insurance industry at the same time, the insurance competition is growing, the insurance company profits are two major sources of underwriting business and financial operations. With the insurance companies compete with each other to reduce the level of premium, insurance companies underwriting profit will continue to decrease, therefore, the use of insurance funds has become China’s insurance industry development is crucial link. At present, the use of insurance funds in China exists the yield is low, narrow investment channel, capital operation and supervision is not perfect enough, if not improved, China’s insurance industry will face the risk of future pay gap exists. This article from the use of insurance funds in China current situation, existing problem and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 analysis on Relevant Issues in depth. Keywords: the use of insurance funds investment channel assets management company 保险资金是保险公司通过各种渠道和手段筹集的各种资金的总和。权益资本和准备金是我过保险资金的主要来源。运用保险资金的过程被称为保险投资,是保险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利用保险资金收集与赔偿给付的时间差,以及收费与支付间的价值差,对保险资金运用增值,从而达到稳定经营、分散风险的一种经营活动。 一、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 1.银行存款。银行存款对保险公司来说是风险最小的投资方式,也是目前最

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模式研究及风险控制概要

2010年2月Special Zone Economy 特区经济改革论坛 摘要:新保险法的颁布标志着保险业投资不动产的渠道已经打开,意味着进一步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格局已经形成。基础设施建设周期长、投资回报稳定安全,非常适合保险资金运用要求,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无疑是一种明智的选择。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目前可选择市政债券模式、贷款模式和资金信托模式等。我国保险业对这个领域的投资缺乏专业经验,有效控制投资中出现的风险至关重要。 关键词:保险资金;基础设施投资;模式研究;风险控制 Abstract :Promulgation of new insurance law marks a real estate investment channels for insurance industry has been opened,which means to further broaden the channels for insurance funds investment.Infrastruc -ture has long construction period,a stable and secure return on investment,which is very suitable for the use of insurance funds investment in infrastructure and it is certainly a wise choice.Insurance funds in -vestment in infrastructure currently has models of mu -nicipal bonds,loans and capital trust.China's insur -ance industry investment in this area lacks profes -sional experience.Effectively way to control invest -ment risk is very essential. Keywords :Insurance funds ;Infrastructure ;Model re -search ;Risk control 从1978年以来,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经济发展最快的国家之一,经济的高速增长使得基础设施存量不足的“瓶颈”制约突现出来,而且基础设施投资所需的中长期资

中国保险资金运用现状与问题完整版综述

中国保险资金运用现状与问题

目录 一、保险资金的来源 (3) 二、保险资金运用发展的历程追踪 (3) 三、保险资金规模及运用的国际比较 (5) (一)国内外保险资金运用规模分析 (5) (二)国际保险业资金管理模式 (7) (三)保险资金的运用结构 (8) (四)国际经验对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启示 (8) 四、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现状 (10) 五、我国保险资金运用面临的主要问题 (13) 六、完善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建议 (20) (一)保险公司方面 (20) (二)监管者方面 (23)

一、保险资金的来源 保险资金是指保险公司可以用来投资运作的资金,主要包括三个部分:一是权益资产,即资本金、公积金、公益金和未分配利润等保险公司的自有资金; 二是保险准备金,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长期责任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已发生未报告赔款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总准备金等。这些准备金是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重要来源; 三是其他资金,比如,承保盈余。另外,保费收入与赔款之间的时间差所形成的资金,在决算形成利税和盈余上交或分配前,也是保险公司金来源之一。 二、保险资金运用发展的历程追踪 从 1949 年新中国第一家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开始,保险资金运用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无序到规范的演进历程。1949-1958 年这段时期,保险资金属国家财政资金,全部存入银行,息上缴国库。1979-1984 年这段时期,国内保险业刚刚恢复,保险资金依然按规定全部存入银行。因此,1984 年以前我国并不存在保险资金运用的问题。 (一)试点起步阶段(1984~1988 年)。1984 年11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快发展我国保险事业的报告》,允许保险公司开展资金运用,

基础设施建设论文基础设施投资论文

基础设施建设论文基础设施投资论文 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决策分析 【摘要】长期以来我国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相对滞后,缺乏统一的投资决策分析方法,严重制约了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文章在归结基础设施内涵的基础上按照其所属的经济特性统一划分为经营性基础设施、准经营性基础设施和非经营性基础设施,分别针对不同类型的基础设施提出了不同的投资决策分析方法,构建了相应的投资决策模型,并辅之以具体的案例进行分析,全面的论述了相应投资决策的分析过程及其具体应用。 【关键词】基础设施;投资决策;案例分析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越来越大,使得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缺口日益凸显,究其原因主要是基础设施建设的初始投资额巨大、投资回收期长、投资收益少、缺乏统一的投资决策分析方法,鉴于以上原因,本文从现阶段尚存在一定争议的基础设施内涵入手,归结了基础设施的内涵和分类,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不同类型基础设施的投资决策方法,构建相应的投资决策模型,建立了相关的投资决策分析方法,以解决现阶段基础设施建设缺乏统一的投资决策分析标准的问题。本文的核心思想在于修正传统的财务盈亏平衡点,考虑了各项收入、支出的货币时间价值,并将其引入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决策;另外,将弹性系数法引入非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决策,以测定对非经营性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量。

基础设施建设在财务、经济学领域的研究始于20世纪40年代,至今许多专家、学者对基础设施的内涵还存在一定的争议和分歧,其中对现代基础设施建设的研究有重要影响的主要是以下观点:1994年世界银行召开“为发展提供基础设施”的主题会议,会议上提出“基础设施是永久性的工程构筑、设备、设施以及它们提供的为居民所用和用于经济生产的服务。这些基础设施主要包括公用事业(电力、管道煤气、电信、供水、环境卫生设施和排污系统、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和处理系统),公共工程(大坝、道路、灌溉及排水用渠功能)以及交通设施(城市交通铁路、海港、水运和机场)”。 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研究的问题始于20世纪80年代,著名学者钱家俊、毛立本将“基础结构”引入经济、财务等研究领域,指出基础设施建设是“向社会上所有商业部门生产提供基础服务的那些部门,如运输、通信、动力、供水、以及教育、科研、卫生等部门”,并提出基础设施建设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主要是指运输、通信、动力、供水等部门,狭义主要是指为以上部门提供服务的教育、科研、卫生等部门。 本文将基础设施的内涵归结为:基础设施是为经济建设、人民生活提供有形的物质基础和无形的公共服务的总称,其主要包括交通、电力、水利、市政等有形基础以及教育、信息、科研等无形服务。 本文从投资决策的角度研究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其所属的经济特性主要划分为:经营性基础设施、准经营性基础设施和非经营性基础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险资金运用行为,防范保险资金运用风险,保护保险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保险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从事保险资金运用活动适用本办法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保险资金,是指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以本外币计价的资本金、公积金、未分配利润、各项准备金以及其他资金。 第四条保险资金运用必须以服务保险业为主要目标,坚持稳健审慎和安全性原则,符合偿付能力监管要求,根据保险资金性质实行资产负债管理和全面风险管理,实现集约化、专业化、规范化和市场化。 保险资金运用应当坚持独立运作。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的股东不得违法违规干预保险资金运用工作。 第五条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依法对保险资金运用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资金运用形式 第一节资金运用范围 第六条保险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 (一)银行存款; (二)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 (三)投资不动产; (四)投资股权; (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保险资金从事境外投资的,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保险资金办理银行存款的,应当选择符合下列条件的商业银行作为存款银行: (一)资本充足率、净资产和拨备覆盖率等符合监管要求; (二)治理结构规范、内控体系健全、经营业绩良好; (三)最近3年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四)信用等级达到中国保监会规定的标准。 第八条保险资金投资的债券,应当达到中国保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且符合规定要求的信用级别,主

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

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研究 1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相关政策聚焦 随着我国保险行业的快速发展,保费收入及资产总额也在不断的扩大。如何用好这笔庞大的资金,一直以来都是保监会和保险公司所面临的现实问题。保险资金特别是寿险资金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特点,而基础设施项目具有投资额大、建设和运营周期长、投资回报稳定和安全的特点,符合保险资金运用对于安全性和收益性的要求。因此从20世纪初,国务院和保监会就对保险资金进入基础设施投资领域不断进行探索,相关的规章制度也在不断的建立,为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项目提供了很好的政策保障和投资环境。 下面我们对历年来国务院和保监会对于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项目的相关 政策进行了梳理。 1.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2004年7月,《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鼓励和促进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和重点建设工程项目”。这是国家层面首次明文规定保险资金可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从而为保险资金进入基础设施投资领域提供了政策保障。 1.2《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06年第1号) 之后,作为对《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相应,保监会于2006年3月,颁布了《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这是我国第一部针对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行业的专项管理规章,标志着保险资金进入基础设施行业正式开闸。该《办法》立足国内金融市场的发展情况,借鉴国际先进经验,致力于构造以资产隔离、资产托管和独立监督为核心的风险管理制度。其主要内容, ◆一是实行间接方式投资。保险机构必须通过购买专业机构设立的投资计划,将投资管理交由专业机构运作; ◆二是严格项目投资范围。允许保险资金采取债权、股权、物权及其他可行方式,投资交通、通信、能源、市政、环境保护等国家级重点基础设施项目。 ◆三是限定投资规模和比例。人寿保险公司投资的余额,按成本价格计算不得超过该公司上季度末总资产的5%;财产保险公司投资的余额,按成本价格计算不得超过该公司上季度末总资产的2%;人寿保险公司投资单一基础设施项

国际保险资金管理的运用现状

国际保险资金运用的现状与启发 现代保险业的重要特征是承保业务与保险资金运用业务并重,二者被喻为保险业进展的“两个轮子”,对保险业的进展均具有重要意义。资金运用是保险公司重要的利润来源,是保险公司防范风险的重要手段,是对保险公司产品创新的有力支持,是发挥保险资金融通功能的基础和前提。截至2005年底,我国保险业资金运用余额已达14315.8亿元,全年投资收益率达到3.6%,比2004年提高0.7个百分点。资金运用的结构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渠道进一步拓宽,保险投资治理制度不断完善。然而,我们应清醒的认识到,我国保险业在资金运用方面的历史较短,经验较少,还需要不断的探究和学习。因此,了解和学习国际上保险资金运用的现状、进展和经验,是特不必要和有益的。 一、国际保险资金运用的现状

(一)保险资金运用的结构和比例 1.关于保险资金运用结构的规定。依照保险资金运用的安全性、盈利性和流淌性的原则,许多国家和地区的保险法都对保险资金的运用方式(或称投资对象)做了详细规定。从美、日、德、和中国台湾的保险法来看,尽管它们各自所规定的资金运用方式不尽相同,但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确实是所规定的资金运用方式都较为灵活多样。大伙儿普遍规定的资金运用方式如下:存款(包括银行存款、信托存款和邮政储蓄)、有价证券(包括公债、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股票、不动产、贷款(包括一般贷款和抵押贷款)、专项资金及社会公共投资、海外投资(包括购买外国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券、国外公司的股票、公司债及直接投资等)。 国外成熟市场的保险业投资组合具有以下特点:首先,保险投资的证券化比例比较高;其次,投资组合多元化特征比较明显,组合中包括股票、不动产、MBS/ABS、托付贷款等金融产品,同时投资组合面向全

(完整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9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9号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0年2月1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8月31日起施行。 主席吴定富 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险资金运用行为,防范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维护保险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从事保险资金运用活动适用本办法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保险资金,是指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以本外币计价的资本金、公积金、未分配利润、各项准备金及其他资金。 第四条保险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符合偿付能力监管要求,根据保险资金性质实行资产负债管理和全面风险管理,实现集约化、专业化、规范化和市场化。 第五条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依法对保险资金运用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资金运用形式 第一节资金运用范围 第六条保险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 (一)银行存款; (二)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 (三)投资不动产;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保险资金从事境外投资的,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 第七条保险资金办理银行存款的,应当选择符合下列条件的商业银行作为存款银行: (一)资本充足率、净资产和拨备覆盖率等符合监管要求; (二)治理结构规范、内控体系健全、经营业绩良好; (三)最近三年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四)连续三年信用评级在投资级别以上。 第八条保险资金投资的债券,应当达到中国保监会认可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且符合规定要求的信用级别,主要包括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债券。 第九条保险资金投资的股票,主要包括公开发行并上市交易的股票和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投资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和以外币认购及交易的股票由中国保监会另行规定。 第十条保险资金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其基金管理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公司治理良好,净资产连续三年保持在人民币一亿元以上; (二)依法履行合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最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建立有效的证券投资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之间的防火墙机制; (四)投资团队稳定,历史投资业绩良好,管理资产规模或者基金份额相对稳定。 第十一条保险资金投资的不动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其它附着于土地上的定着物。具体办法由中国保监会制定。 第十二条保险资金投资的股权,应当为境内依法设立和注册登记,且未在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 第十三条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不得使用各项准备金购置自用不动产或者从事对其他企业实现控股的股权投资。

浅析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及对策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3f5300896.html, 浅析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及对策 作者:陈一瑞黄星星胡志洪 来源:《丝路视野》2018年第16期 【摘要】当前,正值我国保险行业经历发展的重塑阶段,分析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中存在的风险,并结合风险评估得出应对策略,将有助于从保险资金运用的各个渠道入手,根据不同的投资风险,制定有针对性的应对风险管理策略,从而保持我国保险行业平稳有序发展,为国民经济的更快更好发展提供助力。 【关键词】保险资金;利用状况;存在风险;应对策略 一、我国保险资金的运用状况 (一)政策支持下的运用领域扩展 为了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保险资金的运用能够与相关领域的发展需求相匹配,我国保监会早在2012年就发布了关于保险资金运用领域市场化改革的二十余项推进政策,给与了大力的发展支持与合理化的放宽政策:大幅度减少了保险资金运用的行政审批中间环节,方便了保险资金更加快速地在市场进行流通;进一步放宽了保险资金运用到投资中的市场范围,提高了应用比例;由国家牵头,建立了科学有效的专项投资领域管理制度,通过制度明确了保险资金运用的投资范围,包括股权、基础设施、不动产、信托基金、创业资金、证券产品等,多种的形式给与了投资多样的选择。 (二)行业内部的资产配置不断优化 保险行业内部的资产配置方式,对于保险资金的运用十分重要。我国的保险资金注重通过内部的结构优化,从而达到持续维稳,促进发展的目的,并呈现出以下模式:我国的保险资金运用,注重以固定投资收益为主体,这也是保险资金获得利润的主要方式,但是因时而变,传统的固定收益类投资模式在总投资模式中所占的比重不断下降;为了培育更加多样化的投资模式,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在近年来不断上升,但考虑到实际收益和市场发展状况,所占比重与增长幅度都维持在一定程度之内;另类资产投资作为较为新颖的投资模式,迅速崛起成为保险资金运用的首要资产模式。 二、我国保险资金运用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一)国际金融市场波动风险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资本与金融紧密联系在一起,当前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存在着股权纠纷日益加剧、险资举牌情况多发、上市公司暗箱借壳、减持现状高送转发生等情况,并越演越烈,导致我国的资金市场也无可避免地受到波动的冲击,大量保险资金在入市之后投资收益

保险资金运用概述

保险资金运用概述 第一节保险资金运用概述 (一)保险资金运用的含义 保险资金运用是指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将积聚的闲置资金合理运用,使保险资金增 值的活动。保险公司通过承担危险而积累起来的保险后备基金,并不是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可 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随时提取的,必须以一定的保险事故发生为条件。这就意味着保险后备基 金的形成和赔偿金的给付有一段时间上的距离,尤其是长期人身保险业务,间隔时间更长。 这样,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总会有一部分资金处于闲咒状态。随着承保业务竞争的日趋 激烈,承保利润不断下降或出现亏损,而保险资金又不断积聚,急需寻找出路,增加资金收 益。因此,保险公司往往将处于闲置状态的资金进行合理运用,以获取较高收益。显然,在 保险资金来源不变的条件下,资金运用可以起到调整资产结构,提高资产收益,弥补承保利 润不足,增强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和竞争能力的作用。 从历史发展看,资金运用的出现并迅速发展有一个过程。在保险业发展的很长一段时间

内,保险公司主要经营承保业务,获取承保利润;随着承保利润的不断下降,资本市场的不 断完善,保险资金运用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在现代保险经营中,资金运用已成为保险经营的 重要环节,是现代保险公司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支柱。一般而言,一家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得 好,则其保险费率的竞争力就强,保险经营的稳定性相对较高,公司的偿付能力相对较强; 反之,一家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得不好,甚至出现巨额亏损,则其保险费率的下降空间就非 常有限,保险经营的稳定性就低,公司的偿付能力也会受到严重影响。 (二)保险资金运用的意义 1.增强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保险公司运用保险资金,希望得到高于银行存款利息的收 益。使大量闲置的保险资金增值。只有不断地保持保险资金的增值,才能保证保险赔款及保 险给付的及时支付。同时,通过保险资金运用可及时凋整、优化保险公司的资产结构,保证 资产负债之间的匹配,提高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 2.增强保险公司的竞争能力。由于保险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保险公司通过资金运用获取 收益弥补承保利润不足,成为公司扩大利润来源、增强经济实力的重要途径。随着经济实力

发达国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经验与借鉴

发达国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经验与借鉴 摘要:首先较为深入地分析了日本、法德和美国等发达国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状况;在此基础上,横向比较各个国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融资模式;最后提出了国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对中国的启示和借鉴,所得结论较为合理。 关键词:发达国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经验借鉴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 (2011)10-0103-02 1 各发达国家城际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的经验 1.1 日本经验 日本虽然是位于亚洲的小岛国,却是世界上数一数二的经济强国。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日本政府在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中花费了大量心力,并取得了丰厚的成果。日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的主要特点是政府作为投融资方面的主导,不仅投入大量资金进行直接投资,还建立政府金融机构代为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投融资领域,让资本市场发挥重要的作用。 (1)政府资金直接参与投资。 日本政府每年直接投入基础设施建设上的资金数额庞大,根据

2009 年日本统计年鉴提供的数据表明,仅2008 年一年直接投入大 型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政府资金就达9.4 兆日元,其资金分布如图1。 政府主要通过两种直接投资方式来引导民间资本加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一种是“筑巢引凤” 式,政府先行投入一定资金,对区域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使其更利于今后发展,然后以此作为优势来吸引民间资本共同建设更加大型的基础设施,最后将该区域建设得更加完备和舒适。另一种为“联合投资”式。即政府和民间团体共同投资参与基础设施建设。 (2)政府金融机构多元融资。日本政府金融机构通过各种方式 积极探索多元化的融资渠道。以日本开发银行为例,它通过吸收人们的储蓄金、养老金等向国内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长期低息贷款,不仅促进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高速增长,还对民间资本产生了诱导效应,使得大量民间资本竞相向政策性银行投资部门提供贷款,有效地保证了大规模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对资金的需求。而作为补充性政府金融机构,住宅金融公库、北海道东北开发公库、冲绳振兴开发公库等,也从不同角度弥补民间金融机构资金的不足。 在电力、铁路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日本政府金融机构除通过发行长期金融债券来为基础设施建设融资外,财政和政策性金融机构也为民间资本提供担保,而且担保最高可达80%,如在日本电信业投资不足的情况下,日本政府制定了一个新的规定,每一个安装电话的用户都必须认购一定数量的政府债券。日本政府金融机构以这种通过发行特殊债券的方式为电信业融资,促进日本通信领域迅速发展。 (3)对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日本政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修订版)保监会令2014年第3号

保监会令2014年第3号 现发布《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主席项俊波 2014年4月4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保险资金运用 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作如下修改: 将第十六条修改为:“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从事保险资金运用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相关比例要求,具体规定由中国保监会另行制定。中国保监会可以根据情况调整保险资金运用的投资比例”。 本决定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订,重新发布。

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 (2010年7月30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9号发布根据2014年4月4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4年第3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险资金运用行为,防范保险资金运用风险,维护保险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从事保险资金运用活动适用本办法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保险资金,是指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以本外币计价的资本金、公积金、未分配利润、各项准备金及其他资金。

第四条保险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符合偿付能力监管要求,根据保险资金性质实行资产负债管理和全面风险管理,实现集约化、专业化、规范化和市场化。 第五条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依法对保险资金运用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资金运用形式 第一节资金运用范围 第六条保险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 (一)银行存款; (二)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 (三)投资不动产;

保险资金间接入股基础设施开闸保险,入股,基金.doc

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开闸-保险,投资,基金商务指南 记昨天从知情人士处获得确切消息,太平洋保险集团已于日前获得国务院批准,成为首家取得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建设试点资质的保险公司。据称有关的具体办法规定保险公司投资于基础设施类项目的资产总值,不得超过上一年度末保险公司总资产的15%。 太保有关人士昨天表示知晓这一消息,但目前还没有看到正式文件,因此出言十分谨慎。 投资渠道获突破 业内人士认为,这是保险资金运用投资渠道的又一重大突破,将有利于推动保险资产结构调整和盈利模式转换。它不仅为长期的寿险资金开辟出一条很好的投资出路,同时还可以解决国家重点项目资金不足的问题。 保险业务快速发展、保险资金迅速集聚与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相对狭窄的矛盾,是当前我国保险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之一。由于国内很少有超过10年以上的国债投资产品,给保险业获得长期稳定收益带来巨大压力。为缓解这一矛盾,国务院和保监会2004年1月出台《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若干

意见》,指出要“使基金管理公司和保险公司为主的机构投资成为资本市场的主导力量”;同年7月通过的《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更是明确“鼓励和促进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和重点建设工程项目。” 辑推荐: 热点专题: 门槛可能需百亿 一位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高层告诉记,要取得基础设施投资的资格,还需要一定的资产门槛,可能是100亿元。 由于基础设施投资占用的资金量大,对于一些中小型保险公司肯定不适用。截至今年1月底,全国保险总资产超过1.54万亿元,其中,照此计算,理论上有超过2300亿可以间接投入基础设施。不过由于存在门槛,实际投资可能远不及此,并仅限于几家大型寿险公司。 可能获准经营房贷 业内人士表示,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开闸,意味着其他间接投资领域可能也将陆续获准放行。目前国内保险公司可以选择的间接投资方式主要有信托模式、产业基金模式、委托贷款模式和资产证券化模式。有关人士指出,其中比较值得注意的是委托贷款模式,为保险公司分享房贷利益提供了可能。

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模式

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模式 工业园区是发挥投资的规模效应,是吸引资金、技术、人才、信息聚集的有效途径,也是推进工业化、城市化和市场化进程的重要手段,对实现经济超常规、跨越式发展有着战略性性意义。因此,园区经济已成为世界许多国家和国内一些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近年来,全国各地积极创造条件,努力筹划工业园区的开发和建设,工业园区在全国各地呈蓬勃发展之势,各级领导都十分关注开发建设工业园区这项工作,都希望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能成为本地区的工业经济乃至本地本区域经济发展的推进器和火车头,成为招商引资的承载区、经济发展的集中区和财政收入增长区。 从发达地区的实践经验来看,要搞好园区的开发建设,最基本的前提是抓好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等级来划分,工业园区可分为三类。一类:园区规划起点高、环境优美、各类基础设施完备,配套功能齐全,在重大项目入园前实现了“九通一平一厂一站”,即通供水、排水、电网、公路、铁路、通讯、供热、供气和雨污管网,达到场平,建立固废处理厂和消防站;二类:园区各类规划齐备,实现“七通一平”,即通供水、排水、电网、公路、铁路、通讯和供热管网,达到场平,污水和固废处理

厂、绿化工程等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与重大投资项目做到“三同步”,即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三类:园区具有总体规划,在重大项目入园前实现了“五通一平”,即通供水、排水、通讯、电网和公路,达到场平,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逐步配套。那么,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模式有哪几种?笔者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和学习发达地区的成功经验,认为有以下三种: 一、政府全额投资模式。政府根据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需 要对工业园区进行立项,完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筹划报批等前期工作后将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内资金,并由人大通过以保证还款计划的实施。政府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建设单位,按项目建设进度分期分批投入资金。优点是总体投资额度相对少,建设时间短,见效快,缺点是资金投入单一,财政压力大,适用于经济发达地区。 二、政府引导,依靠市场运作投资模式。按照“谁投资, 谁收益”的原则,政府作引导,成立工业园区开发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并作为园区基础设施和项目建设的投融资主体,实现园区建设市场化运作,使工业园走自我发展之路。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基础设施项目所有权和经营权出让为条件,实施特许经营,通过招、拍、挂等形式,开发园区商业用地,提升土地价值,参与企业改制、向银行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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