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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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及表格

Corporation standardization office #QS8QHH-HHGX8Q8-GNHHJ8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表格

一、基本规定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可按表1的要求进行检查记录。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开工日期:表 1

检查结论:

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2.建筑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检,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4.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验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

(1)计量、计数或计量-计数等抽样方案。

(2)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样方案。

(3)根据生产连续性和生产控制稳定性情况,尚可采用调整型抽样方案。

(4)对重要的检验项目当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验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

(5)经实践检验有效的抽样方案。

5.在制定检验批的抽样方案时,对生产方风险(或错判概率α)和使用方风险(或漏判概率β)可按下列规定采取:

(1)主控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α和卢均不宜超过5%。

(2)一般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α不宜超过5%,β不宜超过10%。

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质量验收。

1.单位工程的划分

(1)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2)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2.分部工程的划分

(1)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如建筑工程可划分为九个分部工程: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和电梯等分部工程。

(2)当分部工程规模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顺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干个子分部工程。如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可分为:无支护土方、有支护土方、地基及基础处理、桩基、地下防水、混凝土基础、砌体基础、劲钢(管)混凝土和钢结构等子分部工程。

3.分项工程的划分

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如无支护土方子分部工程可分为土方开挖和土方回填等分项工程。

建筑工程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如表2所列。

建筑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表 2

续表

续表

续表

4.检验批的划分

所谓检验批是指按同一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的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检验批由于其质量基本均匀一致因此可以作为检验的基础单位。

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分项工程划分成检验批进行验收有助于及时纠正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确保工程质量,也符合施工的实际需要。检验批的划分原则是:

(1)多层及高层建筑工程中主体部分的分项工程可按楼层或施工段划分检验批,单层建筑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可按变形缝等划分检验批;

(2)地基基础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有地下层的基础工程可按不同地下层划分检验批;

(3)屋面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中的不同楼层屋面可划分为不同的检验批;

(4)其他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一般按楼层划分检验批;

(5)对于工程量较少的分项工程可统一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6)安装工程一般按一个设计系统或设备组别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7)室外工程统一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8)散水、台阶、明沟等含在地面检验批中。

5.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单位(子单位)工程。室外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见表2所列。

室外单位工程划分表 2

三、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1.检验批质量合格规定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所谓主控项目是指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主控项目是对检验批的基本质量起决定性影响的检验项目,其不允许

有不符合要求的检验结果,即这种项目的检查具有否决权。因此,主控项目必须全部符合有关专业工程验收规范的规定。所谓一般项目是指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质量控制资料反映了检验批从原材料到最终验收的各施工工序的操作依据、检查情况以及保证质量所必须的管理制度等。对其完整性的检查,实际是对过程控制的确认,这是检验批合格的前提。

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规定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记录应完整。

分项工程的验收是在检验批的基础上进行的。一般情况下,两者具有相同或相近的性质,只是批量的大小不同而已。

3.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规定

(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规定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也称质量竣工验收,是施工项目投入使用前的最后一次验收,也是最重要的一次验收。

5.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的规定

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和单位(子单位)工程竣工的质量验收记录如表3、表4、表5、表6所示。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

续表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4

------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表 5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 6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应按表7、8、9的要求进行填写。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表 7

续表

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年月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年月日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表 8

续表

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年月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年月日

注:抽查项目由验收组协商确定。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表 9

续表

注:质量评价为差的项目,应进行返修。

6.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的处理

(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在检验批验收时,其主控项目不能满足验收规范规定或一般项目超过偏差限值的子项不符合检验规定的要求时,处理后应重新进行检验;一般缺陷通过翻修或更换器具、设备,施工单位应在采取相应措施后重新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这种情况是指当个别检验批发现如试块强度等质量不满足要求,难以确定是否验收时,应请具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检测。

(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5)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四、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1.所有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均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验收前,施工单位先填好“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并由项目专业质量检验员和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分别在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中相关栏目签字,然后由监理工程师组织。

2.分部工程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查、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的验收。

3.单位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首先要依据质量标准、设计图纸等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评定,符合要求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和完整的质量资料,请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4.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5.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按上述的程序进行检查验收,总包单位要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应将工程有关资料交给总包单位。

6.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7.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表格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表格

一、基本规定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可按表1的要求进行检查记录。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开工日期:表 1 检查结论:

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2.建筑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检,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检查。 (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4.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验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 (1)计量、计数或计量-计数等抽样方案。 (2)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样方案。 (3)根据生产连续性和生产控制稳定性情况,尚可采用调整型抽样方案。 (4)对重要的检验项目当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验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 (5)经实践检验有效的抽样方案。 5.在制定检验批的抽样方案时,对生产方风险(或错判概率α)和使用方风险(或漏判概率β)可按下列规定采取: (1)主控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α和卢均不宜超过5%。 (2)一般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α不宜超过5%,β不宜超过1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大全9807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大全98077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与表格释义大全详细介绍 第一部分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强制性标准条文 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46—2008) 盾构法隧道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446—2008)条文说明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CJ94—2008)条文说明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一2008)条文说明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 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44—2008)条文说明 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 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条文说明 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标准(JGJ,T15——2008) 早期推定混凝土强度试验方法标准(JGJ,T15—2008)条文说明 地面辐射供暖木质地板铺设技术和验收规范(WB,T1037—2008)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 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条文说明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01一2007) 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401一2007)条文说明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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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级酒店装修验收标准

酒店装修验收标准 一、给排水验收标准 给水部分 1、给水管道有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 2、室内给水管道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各种材质的给水管道系统试验压力均 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得小于0.6MPa。 3、给水系统交付使用前必须进行通水试验并做好记录。 4、室内直埋给水管道(塑料管道和复合管道除外)应做防腐处理。埋地管道防腐层材质和结构应符合设计 要求。 5、给水出墙预留口尺寸位置要符合设计要求 排水部分 1、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 地面高度。 2、生活污水塑料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或下表要求 生活污水塑料管道的坡度 3、排水塑料管必须按设计要求及位置装设伸缩节。如设计无要求时,伸缩节间距不得大于4m。高层建 筑中明设排水塑料管道应按设计要求设置阻火圈或防火套管。 4、排水主立管及水平干管管道均应做通球试验,通球球径不小于排水管道管径的2/3,通球率必须达 到100%。 5、排水管口预留位置和尺寸符合设计要求。 二、防水验收标准 1、防水材料有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 2、防水材料的选择符合设计要求或市场上成熟的产品 3、防水施工完毕后做蓄水试验:地漏周围挡高100mm,用球塞(或棉球)把地漏堵严密,蓄水最浅水 位为50mm,蓄水时间为48h。 4、检查所有防水区域保证100%合格。 5、检查合格做好防护工作,防止2次破坏 三、隐蔽工程验收标准 轻型龙骨隔墙

1、隔墙所用龙骨配件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2、隔墙边框龙骨与基体结构连接牢固,并应平整、垂直、位置正确。 3、隔墙中龙骨间距和构迁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门窗洞口等部位加强龙骨应安装牢固、位置正确。 4、骨架内填充材料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5、饰面材料材质、品种、规格、等应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材料接缝应按其施工工艺标准进行板缝防裂处 理。 轻钢龙骨吊顶 1、吊顶标高、尺寸、起拱和造型应符合设计要求。 2、饰面材料材质、品种、规格、图案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 3、暗龙骨吊顶工程的吊杆、龙骨和饰面材料的安装必须牢固。 4、吊杆、龙骨的材质、规格、安装间距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吊杆、龙骨应经过表面防腐处 理;木吊杆、龙骨应进行防腐、防火处理。 5、石膏板的接缝应按其施工工艺标准进行板缝防裂处理。 6、木龙骨需刷防火涂料3遍。 四、基层腻子验收标准 1、主要材料符合设计要求。 2、基层表面无油污、尘土、油渍,表面光滑 3、各抹灰层之间粘结牢固,抹灰层无脱落、空鼓裂缝 五、电线铺设验收标准 1、电线、电缆有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 2、电线、电缆选型符合设计要求或国家规定。 3、电线、电缆铺设点位符合设计要求。 4、电线、电缆主线中间不应有接头如必须接头的需做过锡处理。 5、电线、电缆套管选择符合设计要求,并由合格证和质量检验报告,套管连接必须可靠。 6、电源底盒预埋点位和尺寸符合设计要求,同一水平底盒无特殊要求必须高度一致。 7、房间到层箱电线头需标注房间号,后期压线时必须按照房间顺序。 六、石材干挂验收标准 1、大理石、花岗石面层所用板块的品种、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大理石、花岗石板材孔槽的数量、位置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3、安装工程的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 求。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一、总则 1、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统一准则。 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全使用。 二、术语 1、建筑工程: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建筑工程质量: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3、验收: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以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4、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5、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理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6、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生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第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7、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8、交接检验: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9、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10、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11、抽样检验: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星级酒店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 中国建设部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 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 Code for construction quality Acceptance of building decoration GB 50210-2001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2年3月1日 中国建筑工业 2001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的通知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10-2001,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3.1.1、3.1.5、3.2.3、3.2.9、3.3.4、3.3.5、4.1.12、5.1.11、6.1.12、8.2.4、9.1.8、9.1.13、9.1.14、12.5.6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GBJ210-83)、《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GBJ73-91)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中第十章、第十一章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发行。 中国人民国建设部 2001年11月1日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8]244号文《关于印发一九九九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JGJ73-91)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修订而成的。 在修订过程中,规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标准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 1、新版标准规编制提出“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十六字方针。 2、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了《建 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 验体。 4、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5、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6、抽样检查:按照规定的抽样检查,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 目中,按检验批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7、抽样方案:根据检测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8、观感质量:通过观测和必要的测量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9、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 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10、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11、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测,并应共同确认。 12、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测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对重要的检测项目当(尚)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测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经实践检测的有效的抽样方案。 13、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14、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15、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16、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单位(子单位)工程。 17、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18、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19、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部(子分部)所包含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3、地基和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0、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包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1、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3、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22、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23、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目录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2) 前言 (3) 1 总则 (4) 2 术语 (5) 3 基本规定 (7) 4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9) 5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10) 6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14) 本标准用词说明 (32)

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1]157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基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1年7月20日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通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并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由我部于2000年10月进行审查定稿。 本标准的修订是将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并,组成新年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体系,以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方法、质量标准和程序。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和单位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内容和程序等;增加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要求;提出了检验批质量检验的抽样方案要求;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子单位和子分部工程的划分、涉及建筑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见证取样及抽样检测。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本标准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内容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本标准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了提高标准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加单位: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分会 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结 北京市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总站 四川省华西集团总公司 陕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主要起草人:吴松勤高小旺何星华白生翔徐有邻葛恒岳刘国琦王惠明 朱明德杨南方李子新张鸿勋刘俭 建设部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表格大全(doc 209页)

竣工验收表格大全(共98种表格) 目录 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概况表 (3) 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记录 (4) 3.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6) 4.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8) 5.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10) 6.建筑给排水及采暖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12) 7.设备进场验收记录 (14) 8.材料(设备)合格证明文件汇总表 (16) 9.管道工程隐蔽验收记录 (18) 10.管道支、吊架安装记录 (20) 11.管道焊接检验记录 (22) 12.楼板(屋面)立管洞盛水试验记录 (24) 13.钢管伸缩器预拉伸安装记录 (26) 14.塑料排水管伸缩器安装预留伸缩量记录 (28) 15.设备基础交接验收记录 (30) 16.管道保温记录 (32) 17.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 (34) 18.锅炉烘炉记录 (36) 19.锅炉煮炉记录 (38) 20.阀门、散热器安装前水压试验记录 (40) 21.承压管道系统(设备)强度和严密性水压试验记录 (42) 22.给水、热水及采暖管道系统冲洗记录 (45) 23.卫生器具满水试验记录 (47) 24.地漏排水试验记录 (49) 25.室内排水管道通球试验记录 (51) 26.给水、排水系统及卫生器具交付使用前通水试验记录 (53) 27.敞开水箱满水试验记录 (55) 28.消火栓系统试射试验记录 (57) 29.采暖系统试运行和调试 (59) 30.安全阀及报警联动系统动作测试记录 (61) 31.室内给水系统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63) 32.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65) 33.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67) 34.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69) 35.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71) 36.给水设备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73) 37.给水设备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75) 38.室内排水系统安装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77) 39.室内排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79) 40.室内内排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81) 41.室内雨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表 (84) 42.室内雨水管道及配件安装 (86) 43.室内热水供应系统安装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89) 44.管道及配件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91) 45.室内热水管道及配件安装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93) 46.室内热水系统辅助设计安装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表 (95) 47.室内热水辅助设备安装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97)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及表格样本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原则及表格

一、基本规定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施工技术原则,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查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估考核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可按表1规定进行检查记录。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开工日期:表 1 检查结论: 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2.建筑工程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1)建筑工程采用重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凡涉及安全、功能关于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检,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

位技术负责人)检查承认。 (2)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原则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毕后,应进行检查。 (3)有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查,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承认,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规定进行验收: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原则和有关专业验收规范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献规定。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资格。 (4)工程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估基本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告知关于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献。 (6)涉及构造安全试块、试件以及关于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查批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普通项目验收。 (8)对涉及构造安全和使用功能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关于构造安全检测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 (10)工程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4.检查批质量检查,应依照检查项目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取: (1)计量、计数或计量-计数等抽样方案。 (2)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样方案。 (3)依照生产持续性和生产控制稳定性状况,尚可采用调节型抽样方案。 (4)对重要检查项目当可采用简易迅速检查办法时,可选用全数检查方案。 (5)经实践检查有效抽样方案。 5.在制定检查批抽样方案时,对生产方风险(或错判概率α)和使用方风险(或漏判概率β)可按下列规定采用: (1)主控项目:相应于合格质量水平α和卢均不适当超过5%。 (2)普通项目:相应于合格质量水平α不适当超过5%,β不适当超过1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附件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GB50300-2013 桂建质(综合类)—01

1.本表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检查填写,再交总监检查确认。填写时间在进场后、开工前。当项目管理有重大变化调整时,应重新检查填写并交总监检查确认。 2.表中的内容按序号为: (1)项目部质量管理体系:主要包括质量方针和目标管理、质量管理组织机构、质量例会制度、质量信息管理和质量管理改进等。 (2)现场质量责任制:主要包括①人员任命与职责分工文件;②公司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文件、项目负责人签署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③人员签字与照片文件;④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预算员、材料员、试验员、测量员、机械员、标准员;施工班组长、作业人员等的质量责任制;⑤质量责任的落实规定,定期检查及有关人员奖罚制度;⑥技术交底制度。 (3)主要专业工种操作岗位证书:包括特种作业人员和测量工、钢筋工、木工等普通专业工种人员的岗位证书。 (4)分包单位管理制度:包括分包合同、对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等。(5)图纸会审记录:包括完整的设计文件、审图报告及相应的设计回复资料、设计交底记录、图纸会审记录及相应的设计答复资料等;建设、施工、监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参加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设计文件应加盖审图章。(6)地质勘察资料:有勘察单位出具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7)施工技术标准:包括施工工艺标准、验收标准、标准图集等,要求施工有明确的依据,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8)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与审批:要求有针对性,有编制、审核、批准人签名,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9)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包括采购制度、进场验收制度、台帐等。 (10)施工设施和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包括安装、检测、备案、维保与拆卸等。(11)计量设备配备:要求计量准确。 (12)检测试验管理制度:包括检测仪器设备配置、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制度、见证取样送检制度、试块留置方案、检测试验计划等。 (13)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包括自检与交接检制度、项目周检制度、质检员日检制度、质量问题整改制度、缺陷修补方案、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制度等。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样表

附件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样表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名称: 验收时间: 建设单位(盖章): 烟台市牟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制

说明 一、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七)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八)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九)对于住宅工程,进行分户验收并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十)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十一)建筑节能验收合格;电梯验收合格;室内环境检测合格;新建住宅供热计量和温调装置安装验收合格;住宅分户验收合格。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负责填写。 三、报告内容必须真实可靠,语言简练,字迹清楚。 四、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一式四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督机构、备案机关各持一份。 五、附件 (一)施工许可证。 (二)施工图审查意见。 (三)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勘察和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监理单位评估报告。 (四)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保修书。

酒店开业验收标准

酒店开业验收标准 大类小类检查项目检查标准检查结果符合硬件酒店门头安装完毕、符合连锁VI标准、设备完好、开业和系正常使用 的必统外立面按照工程装修标准完成装饰,颜色和造型符备项合要求 目大堂装修装修全部完成。符合标准,设施设备齐全完 好 大堂照明照明完好、照度合理 酒店供电电力供应满足酒店需要、配电间设备运行正 常 酒店供水冷热水供应满足酒店需要、压力合适,泵房 设备运转正常 有线电视有线电视信号接通,正常使用且稳定、清晰 消防设施报警设备、烟感、喷淋、灭火器材、消防泵、 消防通道、消防门、应急指示等设备设施正 常使用、位置和配备数量合理 监控设备设备正常使用,布点合理,图像清晰 通讯电话正常,外线与内线满足酒店运营需要 宽带宽带开通,运行正常,有网络防火墙 空调营业区域空调安装到位,配备数量合理,正 常使用 客房装修客房装修基本结束,房间设备按连锁标准配 和门锁系备,功能齐全。剩余工程不影响已装修完的 统客房营业。已安装电子门锁,并能正常使用

客房布置家具、电器、棉织品、客用品基本按照标准 配备 电脑、酒店电脑已按标准配备。安装酒店管理系统,并 管理系统、能正常运行,使用稳定。已安装 制卡系统 电梯电梯装备完成,并能正常使用 人员人员各服务岗位已按服务时间标准开展倒班服 和服务 务服装所有服务人员按规范着装 物品房价牌已安装符合标准的房价牌,并执行公司批准 的门市价格 房号牌客房房号牌按规范安装 前台表单前台已按规范配备服务用的基本表单(入住 单、预订单、房卡套、预付金单) 硬件VI视酒店门头、符合连锁VI标准、设备完好、按时开关设施觉广告灯箱 宣传品前台摆放自大门方向面对服务台,左手面摆 放宣传架,45度摆放 房价牌摆放在前台,房价数字已符合标准 大堂酒店外场外场干净,整齐保养,保养良好 门窗及配门窗开闭自如、配件齐全、无破损 件 地面地面色调符合连锁标准、平整、无破损 墙面色调一致、色调符合连锁标准、无开裂 照明照明完好、照度合理

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目录 0、关于发布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通知----------0 0、前言-------------------------------------------------------0 1、总则-------------------------------------------------------0 2、术语-------------------------------------------------------0 3、基本规定----------------------------------------------------0 4、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0 5、建筑工程质量验收--------------------------------------------0 6、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0 7、附录A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0 8、附表B 建筑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0 9、附录C 室外工程划分-----------------------------------------0 10、附录D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0 11、附录E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0 12、附录F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0 13、附录G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0 1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0 15、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0 16、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0 17、本标准用词说明---------------------------------------------0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钢筋分项工程 1.原材料 1.1钢筋进场,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质量符合规定 1.2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得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2.1钢筋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得比值不应 小于1.25 1.2.2 钢筋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得不知不应大 于1.3 1.3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者片状老锈 2.钢筋加工 2.1.受力钢筋得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2.1.1.二级钢末端要作1800弯钩弯弧直径≥2.5d(d为钢 筋直径),弯钩弯后平直部分长度≥3d 2.1.2.设计要求钢筋末端1350弯钩,HRB335、HRB400 钢筋得弯弧内直径≥4d,弯后平直部分长度根据设 计要求 2.1.3钢筋弯折角度不超过900弯钩,弯钩弯弧直径≥5d

2.2.一般箍筋得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应符合下列要求。 2.2.1. 弯弧内直径满足2.1要求,内直径不小于受力钢筋 直径。 2.2.2.箍筋弯折角度,一般结构大于900,对有抗震要求 的,1350弯钩, 2.2.3.箍筋弯后平直部分的长度,一般结构为箍筋直径得的5d,有抗震要求得结构,大于10d。 2.3.钢筋调直,有机械方法,也有冷拉法,采用冷拉法调直 钢筋,二级钢冷拉率≤4﹪,三级钢冷拉率≤1﹪, 2.4钢筋加工得允许偏差 3.钢筋连接 3.1.钢筋得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 宜设置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得接头, 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得距离≥10d 3.2. 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者焊接接头,设置在同一构件 内得接头宜相互错开 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得长度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建标[2001]157号 颁布日期:20010720 实施日期:20020101 颁布单位:建设部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关协会: 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一九九八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1998〕244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00-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3.0.3、5.0.4、5.0.7、6.0.3、6.0.4、6.0.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解释工作,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7月20日联合发布200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00-2001) 1总则 1.0.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的统一准则。 1.0.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2术语 2.0.1建筑工程buildingengineering 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0.2建筑工程质量qualityofbuildingengineering 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

全套工程验收资料酒店装饰装修工程完整填写范例版

目录 目录 (1) 工程概况表 (12) 施工现场管理检查记录 (14) 装修部分 (15) 砖砌体报验申请表 (16) 砖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18) 一般抹灰报验申请表 (19) 一般抹灰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1) 防锈漆喷涂报验申请表 (22) 防锈涂料涂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4) 钢结构桁架制作(安装)焊接报验申请表 (26) 钢结构制作(安装)焊接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7) 钢结构桁架零件、部件加工报验申请表 (29) 钢结构零、部件加工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0) 骨架隔墙报验申请表 (32)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 (33) 骨架隔墙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5)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 (38) 暗龙骨吊顶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39) 地面找平层报验申请表 (41) 找平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42) 防火涂料涂装工程报验申请表 (4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5) 防火涂料涂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47) 防腐涂料涂装工程报验申请表 (49)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0) 防腐涂料涂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52) 门窗套制作与安装报验申请表 (54) 门窗套制作与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55) 窗帘盒和窗台板制作与安装报验申请表 (57) 窗帘盒、窗台板和散热器罩制作与安装工程 (58) 涂料防水层报验申请表 (59) 防水工程试水检查记录 (6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3) 涂料防水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65)

防水工程试水检查记录 (68)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0) 卷材防水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72) 石和花岗石面层报验申请表 (74) 石和花岗石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75) 马赛克面层报验申请表 (77) 马赛克面层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78) 基层清理报验申请表 (80)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表 (82) 饰面板安装报验申请表 (8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84) 饰面板安装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86) 装饰抹灰工程报验申请表 (88) 装饰抹灰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89) 木门窗制作报验申请表 (90) 木门窗制作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92) 木门窗安装报验申请表 (9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95)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表

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检验批 检查用表填写说明 建设部颁布的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定于2003年1月1日起执行。为确保新版规范在我省全面贯彻实施,便于实际操作,根据新版规范的条文和建设部有关规定,我站组织专家编制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检验批检查用表汇编”。它是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配套使用的全省统一格式。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在施工质量验收过程中都应严格遵照执行。填写检查用表时,除应符合省建设厅《关于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建发[2002]193号)文件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以下要求: 1、当合同约定采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检查内容多于国家规范规定的检查内容时,应按企业标准的规定补充检查内容,并按此检查验收; 2、当合同约定采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高于国家规范的规定时,应按企业标准的规定修改检查表内相应的质量要求指标,并按此检查验收; 3、当检查表中某一检查项目的质量要求指标写明按“设计要求”时,应按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规定,明确填写本工程设计规定的具体的质量要求,并按此检查验收; 4、当检查表中某一检查项目有多种检查内容时(仅限定量检查项目),应按相关专业规范或合同约定采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检查内容进行检查并另行形成“检查记录表”作为本表的附件。填写本表时,按所附“检查记录表”中的合格检查结果,在本表相应栏目内填写“符合要求”或“抽样检验合格”等合适的结论性肯定用词; 5、当同一检查表内的检查项目不能(或不应)在某一时间一次性检查验收时,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应按实际情况在过程前、过程中进行检查、控制、验收,并填写相应的检查(验收)栏目,但“验收

酒店物品验收标准

酒店验收标准 一.蔬菜类验收标准 (1).根茎类蔬菜标准:茎部不老化,个体均匀,未发芽变色. (2).叶菜类验收标准:色泽鲜亮,切口不变色,叶片挺而不干枯,不发黄,质地脆嫩,坚挺,球形叶菜结实,无老 帮. (3).花果类蔬菜验收标准:允许果型有轻微缺点,但不变型,变老或过熟. (4).菌类蔬菜验收标准:外形饱满,不发霉,未变黑. 二. 水果类验收标准: (1). 柑橘类:果实结实,有弹性,手掂有重量感,果形完整有色泽,无疤痕,不萎缩,无变色,无积压变形. (2). 苹果类:结实,多汁,表面光滑,无压痕。疤痕,不干皱. (3). 梨类:结实,多汁,个体均匀,不变色,干皱,无压伤. (4). 浆果类:果实结实饱满,大小均匀,无压伤. (5). 瓜类:果形完整,结实,无开裂,无压伤. 三. 冻品干货验收标准: (1).色泽完好,包装完好,无变色,无异味. (2).注意冻品含水量,出水带血水,不能收获.

(3).干鱿鱼,干墨鱼:无盐,干,肉桂色,身长18—20厘米之间. (4).海米,虾皮类:味淡,干,有光泽. 四. 肉食类验收标准: (1).猪肉:肉质鲜红色,有光泽,脂肪洁白,肉的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黏手,指压凹陷立即恢复,具有新鲜猪肉 的正常气味. (2).牛羊肉:新鲜的牛羊肉肉质色泽呈鲜红色,有光泽,肥肉部分接近白色,指压凹陷立即恢复,具有新鲜的正常 气味. (3).禽类:眼球饱满,皮肤有光泽,肌肉切面发光,外表微干,不黏手,指压凹陷立即恢复. 五. 物料验收标准: 1.纸类:纸质细腻,手感细腻,色泽洁白,无缺断。 2.扫把、拖把:质地结实,无脱落,吸水性强。 3.客房一次性用品:包装完好,表面清洁,无开裂,无损毁,无污渍,质地完好,无折断,个别品类需保质期。 4.清洁用品:保质期,清洁功效强,包装完好,无遗漏,厂家地址,电话要素具备。 5.办公耗材:包装完好,性能优良,使用方便。 6.酒水:保质期,包装完好,无遗漏,无爆瓶,无过期,口感良好,厂家、地址、电话要素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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