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中药配方可以申请专利吗

请问中药配方可以申请专利吗
请问中药配方可以申请专利吗

前不久有人咨询问中药配方这种是否可以申请相关专利呢?如果是可以申请的话,中药配方专利申请过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呢?其实和一般的发明创造相比,中药配方申请专利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下面,我司简单的来了解下一些和中药配方申请专利相关的事项吧,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哦。

中药配方可以申请医药类的发明专利。据《世界专利数据库》统计,在世界中草药和植物药专利申请中,中药专利申请量占比达百分之44.4,但属于我国的中药专利申请仅占百分之0.3。

提醒:中药配方专利申请需要公开配方组份以及比例,否则就不能够被授权。

中药配方可以申请发明专利,那么该如何申请呢?以申请中国发明专利为例,如果是中国籍的个人或中国企业,可以选择委托专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也可以选择自己直接申请办理。

通常,申请发明专利需要提交以下文件: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必要时应当提交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必要时应当提交说明书附图)。

我国专利申请、审查流程图如下:

中药配方专利申请注意事项

1、专利是以公开换取保护,你的中药配方申请了专利之后,配方就会被公开(除非有证据证明你的配方涉及公共安全等重大利益)。不过专利权人通常不会完全公开自己配方的核心,这是国内国际惯例。

2、中药种类繁多、历史悠久,由于地域差异、历史沿革等因素,很多中药存在“同药不同名”的情况。建议申请人采用规范、专业的术语撰写申请文件,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中药配方专利申请,不一定要按西医的理论来阐述说明,可按中医理论来阐述自己

的配方,也无需权威试验室检查报告。

如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知墨墨了解!

中草药的配方也可以申请专利吗

中草药的配方也可以申请专利吗? 问:众所周知,坏血病和白病血是目前的难治之症,现在,我家有一祖传中草药配方可以治坏血症,治白血病早期也有着显著的效果,那么,这种中药配方可以申请专利吗? 答:中草药配方专利申请是可以的。不过,需要提醒你的是:中药配方专利申请必须公开配方组份及比例,否则就不能被授权。若公开的结果对你不利,你还是不要申请专利了。 那么该如何中草药的配方专利申请该如何做呢? 1、准备申请文件。 必须体现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1)申请之前,从未在杂志论文等媒体公开过配方; (2)申请之前,7成以上的配方,没有被别人申请为专利,这个在专利局网站查询即可。 (3)配方的中药味要符合社会道德,在法律法规框架内使用。 2、中药配方公开方面的注意事项。

除非有证据证明你的配方涉及公共安全等重大利益,否则,专利内容都得公开,不过即便公开,也有技术处理手段、处方量、处方药味,以及制法工艺等,这些是国内国际惯例,专利权人不会完全公开自己配方的核心。 3、专利审查。 中药配方专利申请,不一定要按西医的理论来阐述说明,可按中医理论来阐述自己的配方,也无需权威试验室检查报告。 另外,专利审查,分形式审查和实质性审查;形式审查就是审核提供的文件资料是否符合专利申请的规定,语句是否规范;而实质性审查,是审核专利三要素,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4、配方专利的申请方向。 (1)组方,也就是药味组合以及药量; (2)应用范围,也就是发现了一个没有公开过的新疾病的治疗范围。 (3)制备方法,只要别人没这样制作过药物,或你发现了公开的常规方法的制作有缺陷,而你创造性地改进了。

中药配方专利申请

中药配方专利申请 1、申请文件,体现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1)申请之前,没有在杂志论文等媒体公开过配方; (2)申请之前,配方的70%以上,没有别人申请为专利,这个在专利局网站查询即可得知(3)配方中药味符合社会道德,在法律法规框架内使用。 请专利代理人是简便的方法,代理费也就需要几千;目前,作为个人也好作为机构组织也好,国家都是鼓励申请专利的,因而,在申请费用及代理费用中,都有国家政策下的支持措施(最直接的,就是减免,通俗点,叫打折收费)。 2、费用,刚开始申请,请代理人的话,代理费以及申请费,一般三年可获批准,批准后,每年的专利维持费,这些都有国家减免费用的政策,发明专利20年期限,每年的费用算下来并不高。当然,如果不交维持费,就有可能作废,但只要是专利代理人代理申请的,他们一般会及时提醒你的。你自己也可以每年固定的时间直接缴费。 3、中药配方公开方面,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你的配方涉及公共安全等重大利益,专利内容都得公开,即便公开,也有技术处理手段,处方量,处方药味,以及制法工艺等等,这些是国内国际惯例,全世界,没有一个专利发明人傻到真正的完全公开自己的核心。 4、专利审查,中药配方申请专利,有一个权力要求,不一定要按西医的理论来阐述说明,按中医理论来阐述自己的配方一样可行,也无需权威试验室检查报告。 须知,专利,是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技术,哪怕是拍脑袋想出一个方案,都可以申请为专利,只要符合专利三要素。 专利审查,分形式审查和实质性审查; 形式审查就是审核提供的文件资料是否符合专利申请规定,语句是否规范; 实质性审查,是审核专利三要素,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而且即便有不规范不明白之处,审查员也会发通知,请申请人解释说明。 审查员不会轻易将不合规的申请文件审核通过,给钱最多提前时间,该说明解释的,还得解释,但审查员也绝不会轻易否定一个专利申请文件,因为有行政复议。 5、关于专利申请的意义 (1)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你不申请,极有可能被别人申请,我们的很多处方、尤其仲景方产品进入不了日本就是被日本霸占了。他们比我们更早的申请了专利,你进去就是侵权。(2)要在药监局注册成为新药,药监局首先要你做出“没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承诺,你自己的知识产权自然不会被自己侵犯,如果你没有,那你提供这个承诺,自己都心虚。尤其当别人在你申请新药过程中恰好申请了专利,你的损失将更大。 (3)一个知识产权,要作为一项技术,作为一个成果,要转化,得有载体,专利,不代表高科技,不代表最疗效最好,但至少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有了这个载体,就可以据此进行比较科学公正的价值评估。就可以转让买卖。 至于专利是否有价值,只要专利获得,实质已经具备了其内在价值,至于市场价格如何,则在于买卖双方的目标预期。并非简单、轻松的“一张证书”而已。 6、配方专利申请方向(权利要求)

请问中药配方可以申请专利吗

前不久有人咨询问中药配方这种是否可以申请相关专利呢?如果是可以申请的话,中药配方专利申请过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呢?其实和一般的发明创造相比,中药配方申请专利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下面,我司简单的来了解下一些和中药配方申请专利相关的事项吧,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定的帮助哦。 中药配方可以申请医药类的发明专利。据《世界专利数据库》统计,在世界中草药和植物药专利申请中,中药专利申请量占比达百分之44.4,但属于我国的中药专利申请仅占百分之0.3。 提醒:中药配方专利申请需要公开配方组份以及比例,否则就不能够被授权。 中药配方可以申请发明专利,那么该如何申请呢?以申请中国发明专利为例,如果是中国籍的个人或中国企业,可以选择委托专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也可以选择自己直接申请办理。 通常,申请发明专利需要提交以下文件: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必要时应当提交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必要时应当提交说明书附图)。 我国专利申请、审查流程图如下:

中药配方专利申请注意事项 1、专利是以公开换取保护,你的中药配方申请了专利之后,配方就会被公开(除非有证据证明你的配方涉及公共安全等重大利益)。不过专利权人通常不会完全公开自己配方的核心,这是国内国际惯例。 2、中药种类繁多、历史悠久,由于地域差异、历史沿革等因素,很多中药存在“同药不同名”的情况。建议申请人采用规范、专业的术语撰写申请文件,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中药配方专利申请,不一定要按西医的理论来阐述说明,可按中医理论来阐述自己

的配方,也无需权威试验室检查报告。 如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知墨墨了解!

【CN109966342A】一种中药眼部热敷贴的中药配方【专利】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12)发明专利申请 (10)申请公布号 (43)申请公布日 (21)申请号 201910367112.3 (22)申请日 2019.05.05 (71)申请人 李娟平 地址 713399 陕西省乾县城关镇邀驾宫前 村27号 (72)发明人 李娟平 马晓欢 胡运连  (74)专利代理机构 重庆众人行专利代理事务所 (普通合伙) 50226 代理人 高建华 (51)Int.Cl. A61K 36/534(2006.01) A61K 36/756(2006.01) A61P 27/02(2006.01) A61F 7/03(2006.01) A61M 37/00(2006.01) A61K 33/06(2006.01) (54)发明名称一种中药眼部热敷贴的中药配方(57)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中药眼部热敷贴的中药配方,配方包括:艾叶、金银花、乳香、决明子和薄荷,各组分的重量份数分别是:5-8份的艾叶、3-5份的金银花、2-3份的乳香、5-8份的决明子和3-5份的薄荷;该中药配方还包括5-6份的黄柏、3-5份的黄连;该中药配方还包括5-8的车前子和2-3份的明矾;该中药眼部热敷贴的中药配方,采用祛湿、消炎、抗过敏的艾叶,清热解毒的金银花,活血止痛、消肿生肌的乳香,清肝明目的决明子,以及香升散、疏风散热、清头目、透疹、解郁的薄荷,藉用热熨帖发热将中药药物成分渗透入眼部起到缓解眼睛干涩、改善目赤肿痛、缓解眼疲劳、 舒缓眼部压力等作用。权利要求书1页 说明书2页CN 109966342 A 2019.07.05 C N 109966342 A

中药专利申请的审查标准

中药专利申请的审查标准 据《专利法》第22条第一款的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下面分别就这三性的专利审查作一介绍。 1 中药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审查 《专利法》第22 条第2款规定: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中药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审查应当遵循技术方案完全等同的审查原则,也就是说,只有在申请日以前的现有技术当中记载了与专利申请完全相同的技术方案时,该申请才丧失新颖性。 例如:申请号为 90109821的专利申请,其权利要求为: 一种癌前病变的阻断治疗药的制备工艺,其特征在于将黄药子、夏枯草、拳参、败酱草、山豆根、白藓皮制成一定剂型。审查员检索到的对比文献《抗癌中草药制剂》(人民卫生出版社1981年第一版,第187页)记载:抗癌乙丸,由黄独(即黄药子)60g、草河车(即拳参)60g、山豆根120g、败酱草120g、白藓皮120g、夏枯草120g各药共研细末,炼蜜为丸,主治癌症。因此该申请不具备新颖性。 2 中药专利申请的创造性审查 2.1 中药产品专利申请的创造性审查按照中药产品的组成可将其划分为多活性组分的复方产品和单活性组份的单方产品。对于中药的复方产品申请来说,大多数申请的产品是以本领域的常规技术工艺制成,而产品的医疗作用与生产该产品的原料配方组成有着密切的关系,原料组成这一重要的技术特征是大多数复方中药专利申请的发明点之所在,因此,可以说,在评价中药复方产品的创造性时,制备该产品的原料组成是决定性因素。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大多数中药产品是组成成分不清楚的混合物,很难用其成分组成来描述中药产品,而在本领域的技术实践当中,通常是根据制备产品的原料组方是否相同来判断两个中药产品是否相同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采用以产品原料表述产品的方式来描述中药复方产品,更适合于中药的技术特点。 2.1.1 中药复方产品的创造性的判断分如下几种情况如果申请人所要求保护的产品,其原料组成是对现有方剂的改进,而制备方法属于常规方法,申请人应当提供可信性的对比实验数据或者对比疗效资料,说明这种改进与已有技术相比产生了何种意外的突出效果,其创造性才可以被确认。这种意外的突出效果可以是产生了新用途,可以是疗效的显著提高,可以是毒副作用的降低,也可以是成本的降低等。这种改进可以是对现有方剂的加减,也可以是对现有方剂中药物的替换。如果是对已知方剂的加减,申请人应当以可信性的举证资料说明这种加减之后给发明带来了何种意外突出效果。例如,现有技术中的生脉饮口服液用于治疗心悸、气短等心气虚证,如果在此基础上增加

如何申请国家中医药发明专利

如何申请国家中医药发明专利 1 中药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审查 《专利法》第22 条第2款规定: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中药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审查应当遵循技术方案完全等同的审查原则,也就是说,只有在申请日以前的现有技术当中记载了与专利申请完全相同的技术方案时,该申请才丧失新颖性。 例如:申请号为90109821的专利申请,其权利要求为: 一种癌前病变的阻断治疗药的制备工艺,其特征在于将黄药子、夏枯草、拳参、败酱草、山豆根、白藓皮制成一定剂型。审查员检索到的对比文献《抗癌中草药制剂》(人民卫生出版社1981年第一版,第187页)记载:抗癌乙丸,由黄独(即黄药子)60g、草河车(即拳参)60g、山豆根120g、败酱草120g、白藓皮120g、夏枯草120g 各药共研细末,炼蜜为丸,主治癌症。因此该申请不具备新颖性。 2 中药专利申请的创造性审查 2.1 中药产品专利申请的创造性审查按照中药产品的组成可将其划分为多活性组分的复方产品和单活性组份的单方产品。对于中药的复方产品申请来说,大多数申请的产品是以本领域的常规技术工艺制成,而产品的医疗作用与生产该产品的原料配方组成有着密切的关系,原料组成这一重要的技术特征是大多数复方中药专利申请的发明点之所在,因此,可以说,在评价中药复方产品的创造性时,制备该产品的原料组成是决定性因素。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大多数中药产品是组成成分不清楚的混合物,很难用其成分组成来描述中药产品,而在本领域的技术实践当中,通常是根据制备产品的原料组方是否相同来判断两个中药产品是否相同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采用以产品原料表述产品的方式来描述中药复方产品,更适合于中药的技术特点。 2.1.1 中药复方产品的创造性的判断分如下几种情况如果申请人所要求保护的产品,其原料组成是对现有方剂的改进,而制备方法属于常规方法,申请人应当提供可信性的对比实验数据或者对比疗效资料,说明这种改进与已有技术相比产生了何种意外的突出效果,其创造性才可以被确认。这种意外的突出效果可以是产生了新用途,可以是疗效的显著提高,可以是毒副作用的降低,也可以是成本的降低等。这种改进可以是对现有方剂的加减,也可以是对现有方剂中药物的替换。如果是对已知方剂的加减,申请人应当以可信性的举证资料说明这种加减之后给发明带来了何种意外突出效果。例如,现有技术中的生脉饮口服液用于治疗心悸、气短等心气虚证,如果在此基础上增加了黄芪,制成一种新的口服液,申请人应当有可信性的对比实验资料或者对比疗效资料,说明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增加黄芪之后,制成的新产品与己知的生脉饮口服液相比具有什么突出的意外效果。 同理,在现有方剂基础上减去一味药,制成的新产品也需要如上所述的举证资料。 关于在已知方剂基础上的药物替换,可以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经过替换之后,形成的新的方剂与已知方剂相比没有实质性区别,这种方剂制成的产品,尽管在组分上与已知方剂已经有所不同,甚至不同名称的药物较多,但是,如果这种替换是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的一般性选择,也就是说,按照教科书的组方原

中药的配方、偏方、古方申请专利程序流程

中药的配方、偏方、古方申请专利程序流程中药可以申请专利吗?中药专利申请流程是怎样的?接下来有关中药的配方、偏方、古方申请专利程序流程的相关内容就由呱呱知道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药品专利,也称药物专利、医药专利。药品专利对于促进新药的出现很重要,美国著名经济学家曼斯菲尔德研究分析得出结论:如果没有专利保护,60%的新药品就不会被发明出来。医药发明具有投资大、难度高、周期长、市场广、意义重等几大特点,药品专利是保护医药发明的最强的手段,通常可按领域分为中药专利、化药专利、生物药专利,也可以按类型分为化合物专利、组合物专利、制备方法专利、医药用途专利、医疗器械专利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于1985年4月1日实施,开始对药品领域的方法发明给予专利保护,并在修订后于1993年1月1日开放了药品的产品专利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于1982年8月23日由人大常委会通过,于1983年1月1日起施行,此后又于1993年和2001年进行了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于1984年9月20日通过,并在2001年修改后于12月1日起施行;与之配套的《新药审批办法》和《新药保护和技术转让的规定》曾经于1999年5月1日起施行,并于2002年12月1日起废止;此外,国务院还于1992年10月14日和12月12日通过和发布了《中药品种保

护条例》和《药品行政保护条例》,这两个条例均于1993年1月1日起施行。另外,作为对知识产权立法的补充,人大常委会1993年9月2日还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实践证明,以上法律及法规的实施,都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的药品开发和市场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部分行政规章增设知识产权保护条款。加入世贸组织前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经在短期内收到大量突击性的拟仿制药品申请,但由于2002年12月1日起废止了原来的《新药审批办法》和《新药保护和技术转让的规定》,这些申请基本上没有得到批准;另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于2002 年12月20日出台了新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其中引入了专利保护的链接条款。例如:“第十一条:申请人应当对所申请的药物或使用的处方、工艺等,提供在中国的专利及其权属状态说明,并提交对他人的专利不构成侵权的保证书,承诺对可能的侵权后果负责。第十二条:药品注册申请批准后发生专利纠纷的,当事人应当自行协商解决,或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司法机关或者专利行政机关解决。第十三条:已获得中国专利保护的药品,其他申请人在该药品专利保护期满前2 年内可以提出注册申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本办法予以审查,符合规定的,在专利期满后批准生产或者进口。”此外,《中药品种保护条例》也正在进行修订,各种意见的争论比较激烈,预计可能要进行比较大的修改。与此相应,中药品种保护的申请数量近年来也呈现出下降的趋势。 中药的配方、偏方、古方申请专利只能申请发明专利,和其他申请发明专利的流程大概是一样的,只是需要注意几点与其他不同。 1、自己准备交底资料; 新药(中药制剂)申请生产申报资料 ①生产用药品原料(药材)和成品的质量标准及起草说明,并提供对照品及资料(留作初审单位审核用)。 ②药品的稳定性试验资料、结论和该药品使用期限的有关研究资料及文献资料。 ③连续生产的样品至少3批(中试产品)及其质量检验和卫生标准检验报告书(样品每批数量至少应为全检需要量的3倍)。 ④临床研究负责单位整理的临床研究总结资料,并附各临床研究单位的临床报告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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