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医院寡头与医疗服务价格扭曲

医疗保险、医院寡头与医疗服务价格扭曲
医疗保险、医院寡头与医疗服务价格扭曲

【专题名称】社会保障制度

【专题号】C41

【复印期号】2011年03期

【原文出处】《财贸经济》(京)2010年10期第100~105页

【英文标题】Medical Insurance, Hospital Oligopoly and Distortion of Medical Service Price

【作者简介】张二华,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浙江万里学院讲师;李春琦,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

师,上海200433;吴跃进,浙江万里学院副教授,宁波315100。

【内容提要】由于医疗服务市场的特殊性以及医疗服务价格管制的自身特点,政府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管制并没有影响到医院的市场主体地位,这在我国目前医院结构体系下形成了医疗服务市场的寡头竞争结构。医疗保险所引致的医疗服务消费成本的外部性

是影响医院寡头竞争均衡条件下患者需求结构的重要因素,现有医疗保险制度增加了患者对高级别医院的需求,导致较高

的均衡医疗服务价格水平,并恶化了未参与医疗保险患者的就医环境。因此,引入竞争机制改变现有医疗服务市场结构,

中图分类号:F22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102(2010)10-0100-06

一、引言

随着医疗服务市场需求结构的变化,医疗服务价格出现了过快上涨,“看病难、看病贵”已成为我国医疗服务市场一个

较为突出的问题。①一方面,三级医院就诊患者比重不断上升,导致就诊时的排队候诊时间过长,“看病难”问题十分突出,对

这类医院所提供的医疗服务需求的增加同时也导致了医疗服务价格的快速上涨,“看病贵”日益凸现;另一方面,同一地域空间

上的二级医院和一级医院等基层医院门庭冷落,医疗设备陈旧,人才流失,医疗服务的供给能力、质量与三级医院的差距日益拉

大,这又进一步促使患者对三级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需求的增加,从而使“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更为严重。所以,“看病难、

看病贵”同患者对不同级别医院供给的医疗服务需求结构的变化不无关系,明确影响患者需求结构变动的原因是解决“看病难、

看病贵”问题的关键所在。

医疗服务费用的增长是一个全球性的普遍现象(Murrary等,1994)。医疗服务市场的竞争结构对医疗服务价格水平具

有重要影响,医疗服务市场集中度与其价格水平正相关(Connor等,1997;Dranove和Ludwick,1999;Krishnan,2001)。新

的进入者会导致医院间的竞争性增加,进而降低医院利润,但其效应的大小随进入者的数量递减(Abraham等,2003)。虽然我

国政府对医疗服务市场存在较为严格的管制,但由于我国医疗价格管制的自身特点和医疗服务市场的特殊性,医院在医疗服务价

格决策方面依然具有很大的自主权,医院仍然是市场的主体。本文将从市场需求结构的视角,分析我国医院间竞争行为及其对医

疗服务价格的影响,国内对此方面的研究文献较为罕见,有关医疗服务价格过高的研究大多只停留在国家对医疗服务市场调控、

医院管理以及医务人员的道德素质等层面(郝模,2006;沈国方,2006;朱恒鹏,2007)。此外,医疗保险制度对医院及患者行

为有着明显的影响,进而还会对医疗费用水平的高低产生重要影响(Michael,2003;Pollack和Zeckhauser,1996)。医疗保

险的支付机制是导致住院患者日均费用增加的一个重要因素(Sloan,1988)。我国学者也对医疗保险同患者的医疗费用的关系作

了实证分析,并认为其存在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患者的医疗费用水平(罗仁夏和吴彬,2006;冯启明等,2001)。我们认为,在

我国目前的医疗保险制度条件下,患者在不同级别医院就医的赔付率上无明显差异,这样由医疗保险所产生的医疗服务消费成本

的外部性,必然导致医疗服务市场竞争的均衡结果是对高级别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的过度需求和较高的医疗服务价格水平,所以

这种医疗保险制度导致的特殊市场需求结构是产生所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医疗服务市场寡头竞争结构的成因

我国政府对医疗服务市场一直存在着严格管制,以确保医院作为非盈利性机构为医疗服务这种特殊商品提供普遍服务。

但是由于我国医疗服务价格管制的特点和医疗服务市场的特殊性,政府部门的管制并没有真正改变医院的市场主体地位,这主要

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患者和医院间的严重信息不对称。医疗服务行业的专业性强,医院和患者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这就给予

了医院在疾病诊断和治疗过程中很大的主动权。医院可以利用价格上限相对较高、利润空间较大的医疗服务同具有同等治疗效果

但价格管制较严格、利润空间相对较小的医疗服务项目之间进行替代,通过药物治疗和服务性治疗之间的替代,不同药品之间的

替代以及医疗服务项目的分割等提高向患者的收费。这也解释了医院为何乐于新的医疗项目和新特药品,因为价格管制部门对于

这类新的医疗项目和新特药品缺乏准确的成本信息,管制部门制定的价格上限较高,利润空间大。

其次,医疗服务产品需求的特殊性。和普通商品的需求不同,医疗服务的需求是由医院决定的,因为医院首先为患者提

供疾病诊断服务,然后再根据诊断结果提供相应的治疗方案,正是这些治疗方案决定了患者对不同的医疗服务项目的需求。所

以,在医疗市场上,医院既是产品的供给者,同时又是产品需求的决定者(Arrow,1963)。这样医院就可以在遵守价格管制部门

有关单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制条件下,通过增加或减少辅助性治疗项目或者对主要医疗服务项目进行分割来控制患者有关某一

疾病的总的医疗费用水平,对单个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管制未能改变医院有关疾病诊治服务的总费用决定权,医院仍是医疗服务

总体费用的决定主体。

最后,医疗服务产品的捆绑销售。患者就某一疾病到医院就诊,事实上是接受了医院一系列医疗服务产品,这一系列产

品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患者由于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不能对其进行分割并分别选择不同的医院作为其供给者;此外,不同医院对

同一患者就同一疾病所做出的具体诊治方案是不兼容的,所以患者通常不能就某一医院具体诊治方案的一部分到另一医院去完

成,除非其重新接受后者所有具体诊治方案,因此,医院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产品具有捆绑销售的特性。②在这种捆绑销售条件

下,患者所关注的不再是某一医疗服务项目的价格水平,相应疾病在医院接受完整诊治服务所需的总费用水平才为患者真正所关注,所以医院关于某一疾病的诊治的总费用水平才是决定医院这一疾病诊治服务市场需求的决定性因素。然而,正如前所示,由于患者和医院间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以及医疗服务产品需求的特殊性,在价格管制部门只对医疗服务项目细分后的具体医疗服务项目进行价格管制条件下,价格管制并没有改变医院有关疾病诊治服务的总费用决定权,所以价格管制的存在没有真正影响医院在我国医疗市场上的主体地位。

由于民营资本在进入大中型综合性医院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限制,使我国目前的综合性医院结构体系仍然沿袭了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三级结构,即在乡、县、市政府所在地分别设有乡卫生院、县人民医院和市人民医院或中心医院,一般分别对应于现有医院等级中的一级、二级、三级医院。首先,患者就同一种疾病诊治的支付意愿,随就诊医院的级别上升而增加,且对于同一级别的医院,不同类型患者就同一疾病诊治服务的支付意愿也存在很大差别,患者在医疗服务这类特殊商品的质量偏好方面存在纵向差异,故不同级别的医院对不同偏好的患者具有相对的垄断地位。③其次,由于地理位置、交通条件以及就诊习惯等原因,患者在选择就诊医院时,一般局限于其所在县市范围内的不同等级医院,这一点对急重症患者和仅需门诊诊治的一般性疾病患者表现得尤为明显,而对于经门诊诊断需要收住入院的患者,由于诊断结果的非兼容性,若选择转院,通常将面临重新诊断的重复支出,从而降低了患者一般性疾病门诊和住院诊治的跨区域选择的激励,这增强了医院在一定地域空间上的市场力量。此外,在目前医疗保险没有实现全国统筹的情况下,参与医疗保险的患者跨区域就医面临诸多障碍,随着医疗保险覆盖率的增加,使医院在地域空间上的垄断力量更为凸显。在医院依然是市场主体的情况下,便造就了我国医疗服务市场的寡头竞争结构。

三、模型分析

我们通过构建一个存在医疗保险条件下的不同等级医院间的寡头竞争模型来刻画我国目前的医疗服务市场竞争状况。医院在提供不同疾病诊治服务时收取的费用一般不尽相同,不同疾病诊治服务对应于不同的“产品”,这样医院间的竞争在不同“产品”上以同样的方式展开,故我们在分析时抽象掉了具体疾病类型。此外,我们假设医院的医疗服务供给量不存在限制,短期内,对医疗服务的过度需求由患者的较长候诊时间以及通过增加病床数予以吸收,从而表现为“看病难”;而在长期条件下,存在过度需求的医院通过不断扩大医院规模予以解决,从而表现为医院规模的扩张。我们通过建立患者的效用函数,结合我国医疗市场实际,引入有关医疗保险的参数,来刻画不同级别医院间的竞争行为,具体假设如下:

(1)一定地域空间内只有两家医院,设为医院H和L,分别相当于高等级(三级)和低等级医院(一级或二级)。

(2)患者的效用函数为:

由式(2)和(3)我们分别得到医院H和L关于对方价格策略的最优反应函数:

根据式(8)、(9)、(10)和(11),我们得到下述命题:

命题1:当存在医疗保险时,医院H和L间价格竞争博弈的均衡价格水平因医疗保险参与率和医疗保险赔付率上升而上升。

命题1的内容比较直观。因为享受医疗保险的患者接受医疗服务所支付的医疗费用低于实际支付水平,即存在接受医疗服务的成本外部性,所以,这类患者相对于未参与医疗保险的患者在选择医院H就诊方面有着较强的激励,导致医院H对参与医疗保险的患者具有相对较强的市场力量,随着医疗保险参与率α和医疗保险赔付率1-k的上升,医院H的市场力量不断增加,故而医院H的均衡价格水平随之上升。此外,在医院寡头竞争中,因为价格策略是一对互补策略,所以随着医院H的均衡价格水平的上升,医院L的均衡价格水平也具有一定程度的增加。另外我们从命题1可以得知:随着医疗保险参与率和医疗保险赔付率的上升,那些未能享受医疗保险服务的患者所处的就医环境会恶化,这是由于相同疾病在同一级别医院就诊所需支出的费用因医疗保险参与率和医疗保险赔付率上升而相应增加,另外,在未参与医疗保险的患者中未能被医疗服务市场所覆盖的患者数为

接受诊疗服务。

由式(15)、(16)和(17),我们得到命题2如下:

命题2:给定医疗保险赔付率不变,随患者的医疗保险参与率的上升,到医院H就诊的患者数会相应增加,而到医院L 就诊患者数和被医疗市场排除在外的患者数则随之减少。

命题2揭示了医疗保险参与率同患者的医疗服务需求结构间的关系。享受医疗保险的患者在医疗服务消费上存在成本的外部性,因此,随着医疗保险参与率α的增加,医院H的医疗服务需求量上升,而医院L的医疗服务需求量则有所下降;此外,如命题1所示,医疗保险参与率的上升还会导致医院L的均衡价格上升,从而使得未参与医疗保险的患者中愿意接受医院L 的医疗服务的数量下降,在这两种力量的协同作用下,医院L的医疗服务需求随着医疗保险参与率的上升而下降。虽然医疗保险参与率的上升,使未被医疗市场覆盖的患者总数有所下降,这将有利于为医疗服务这类特殊商品提供普遍服务,但是医疗保险参与率的上升会导致均衡价格水平上升,故而未参与医疗保险患者中未被医疗市场所覆盖的患者比例也会随之增加,所以,医疗保险参与率上升所导致的医疗服务价格的上涨恶化了未参与医疗保险患者的就医环境。

根据式(18)、(19)和(20),我们得到:

命题3:给定医疗保险参与率不变,均衡条件下,随医疗保险赔付率的上升,医院H就诊患者数增加,而医院L就诊和未被医疗市场所覆盖的患者数则随之减少。

命题3揭示了医疗保险赔付率同患者的医疗服务需求结构之间的关系。我们可以从经济学直觉来理解命题3的经济学内涵:在医疗保险参与率不变条件下,赔付率1-k的上升,享受医疗保险患者就医成本的外部性增加,其医疗服务需求结构相应发生改变,即在减少对医院L提供的医疗服务需求的同时,增加了对医院H的需求;但另一方面,如命题1所示,由于赔付率上升所引发的医院H的均衡价格上升相对快于医院L的均衡价格,因此,这一力量的作用使医院H的需求患者数量同赔付率呈反向变动。但在我们假设条件下,第一种力量作用强于第二种,故而总体上,医院H的需求患者数量同医疗保险赔付率正相关。医院L 的需求患者数以及未被医疗市场覆盖的患者数与医疗保险赔付率之间关系可由类似上述原理加以说明,在此我们不再赘述。

由命题2和3得知:医疗保险参与率α和赔付率1-k的上升,均增加了医疗服务这类特殊商品的市场覆盖率,这有助于为医疗服务产品提供普遍服务。但是正如命题1所示,二者所引发的医疗服务价格的上涨会恶化未参与医疗保险患者的就医环

境,未参与医疗保险患者中未被医疗市场所覆盖的患者所占比例将有所增加。所以,政府更应关注那些尚未参与医疗保险的患

者,以防止医疗保险制度恶化这类人群的就医环境,从而保证每个公民享有公平的就医环境。

四、结论及政策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发现:由于医疗市场的特殊性以及医疗服务价格管制自身方面的原因,我国政府对医疗市场的管制

并没有真正改变医院的市场主体地位,医院仍然具有患者治疗总费用的决定权,医疗市场中存在的价格扭曲现象正是医院寡头竞

争的结果;另外,在我国目前的医疗保险制度条件下,患者在不同级别医院就医的赔付比率不存在明显差异,这种由医疗保险引

致的医疗服务消费成本的外部性,必然导致对高级别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的过度需求和较高的医疗服务价格水平;并且,随着医

疗保险参与率和赔付率的上升,医疗服务需求结构的扭曲和医疗服务价格上涨等问题将更为凸现,这也进一步恶化了未参加医疗

保险患者的就医环境。

所以,医疗服务市场的寡头竞争结构和目前的医疗保险制度导致了医疗服务价格水平的增加和医疗服务需求结构的扭

曲,这种特殊的医疗市场需求结构和医疗保险制度是产生所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根源。因此,为有效解决这类问

题,主要应该从调整现有医疗服务市场竞争结构和完善医疗保险制度等方面入手。首先,在医疗服务质量得到有效保障的条件

下,允许民营资本、外资进入医疗服务市场特别是大中型综合医院并且放松对其在医疗保险定点资格获取等方面的限制,在增加

医疗服务供给的同时,通过增加市场的竞争性以降低均衡医疗服务价格水平,进而从改变市场结构角度解决“看病难、看病贵”

问题。其次,制定科学合理的医疗保险赔付标准体系,根据不同级别就诊医院对患者实行差异化的医疗保险赔付率,以减少医疗

保险给赔付机制对患者需求结构产生的扭曲,引导患者合理地向较低级别的基层医疗机构分流,从而使“看病难”问题得到有效

缓解。再次,建立医疗保险全国统筹结算制度,打破患者跨区域就医的壁垒,促进不同区域同一级别医疗服务机构间的公平有序

竞争,从而有效避免由于医疗保险覆盖率和赔付率的增加所引发的医疗服务价格的过快增长,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看病贵”问

题。最后,政府应从为医疗服务提供普遍服务角度出发,加大基层医疗机构的财政投入,促进医疗资源和人才合理地向基层流

动,提高其医疗服务水平。这样,一方面,可以为引导患者的合理分流奠定现实基础;另一方面,为低偏好型患者和未享受医疗

保险的患者提供基本的疾病诊治服务,以防止在医疗保险覆盖率和赔付率不断提高的情况下,这类人群就医环境的恶化。

注释:

①基于后面我们将要分析的原因,本文所指的“医疗服务价格”是指包括诊治和药品在内的总的医疗费用。

②即使医院间关于相同疾病的治疗方案从技术上是完全兼容的,当患者因同一疾病的不同医疗服务项目奔波于不同医院时,也将面临挂号、转院等费用的重复支出,更为重要的是这可能对疾病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增加患者的疾痛,从而降低了患

者就单个具体医疗服务项目选择不同医院就诊以减少总的医疗费用的激励。这也就使得医院在提供医疗服务产品时具有捆绑销售

的特性。

③例如,彭希哲、田文华(2003)通过对上海市呼吸系统疾病治疗支付意愿调查后发现:在治疗方式和效果相同的情况

下,高收入患者的支付意愿也明显高于低收入患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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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ainment: a Early Appraisal. Milbank Quarterly, Vol.62, No.2, 1988, pp.191-

220.^NU1DA20110519

社会保险医疗服务管理制度

深圳中海医院集团梁洪撰稿策划实施 1社会保险医疗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我院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 (以下简称参保人) 的 就医行为,加强社会医疗保险医院管理工作, 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 保险办法》 (市政府令 2008 年第 180 号) 及 12 个配套管理办法, 2010 年新版 《协议书》 内容及社会医疗保险相关政策法规, 结合我院院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 的服务准则, 全心全意为参保人 服务。 在为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的过程中, 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基 本用药、 基本技术、 基本服务、 基本收费的基本医疗原则。 因病施治, 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三条 加强对社会医疗保险政策的学习, 学习内容为社会医疗 保险制度和 12 个配套管理办法,要求各科主任、负责人组织科室人 员学习,要求医务人员、收费人员、药剂人员全部熟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 、 《工伤保险医疗管理办法》和中海医院《深圳市社会 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汇集》 、中海医院《社会保险医疗服务 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手册》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熟练掌握基本用药、自费用药、限制用药、特检审批、 治疗项目的自费与记帐类别, 医院入住院审批, 门诊部综合医保按统 一要求的《深圳市门诊大型设备检查治疗项目审核、报告单》开单,严格按大型设备检查原则, 给予审批, 并定期组织全体医务人员进行 社会医疗保险业务学习,培训; 每季度进行医保考试,要求合格率达 100% ,新入职的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准许上岗。 第五条 医务人员、 收费员有责任对社保政策有误会、 误解者进 行耐心解释,力求患者及家属满意、理解、支持,减少矛盾,减少医疗纠纷, 减少医患紧张。 对于违反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现象要及时纠 正与制止,无论门急诊及住院的首诊医生,必须核实医保卡 (包括劳 动保障卡、职工医疗证、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 )和参保

医院医保科管理制度

医保科工作职责 1、根据《竹溪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竹溪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和竹溪县医保局和我院签订的《协议》,履行职工医保、城乡医保病人在我院诊疗过程中的管理职责。 2、根据国家城乡居民医保的有关规定,和我县城乡居民医保办公室与我院签订的《协议》,履行城乡医保患者在我院诊疗过程中的管理职责。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上级有关规定,履行工伤患者在我院诊疗过程中的管理职责。 4、根据国家救助政策,完成低保就诊病人医保补助工作。 5、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方针,制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的医保制度,并监督、执行。 6、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职工医保、城乡医保、工伤政策的宣传和培训,落实医疗保险管理的监督、执行、反馈、改进的各项措施。 7、结合医院目标管理,按照考核标准对全院各临床科室医保工作进行考核。

医疗保险管理小组制度 1、为了更好地保障参保病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医保诊疗行为,结合我院实际,建立医疗保险管理小组制度。 2、各科室成立医保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的医保执行、监督管理。组长和副组长分由科主任、护士长担任。 3、科室成员是医保政策和规定的实施者和执行者,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医保政策、县医保局和医保制度落实各项工作。 4、医保管理小组及时有效地和医保科沟通,把实际工作中的情况、需求反馈给管理部门。

职工、城乡医保实时结算制度 1、为了进一步落实职工医保和城乡医保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方便广大患者的就诊,实施实时结算。 2、实行结算时,窗口部门必须依照职工医保和城乡医保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的手续进行。 3、医保微机如出现系统故障,窗口部门必须及时通知医保科,以便及时排除故障,确保实时结算的顺利进行。 4、国家法定假日或特殊情况下顺延办理。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标准模板

医保管理工作制度 根据社保局医疗保险管理和医疗管理文件精神, 结合我院实际, 特制定医院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关规定。 一、认真核对病人身份。参保人员就诊时, 应核对医疗保险手册。遇就诊患者与参保手册身份不符合时, 告知患者不能以医保手册上身份开药、诊疗, 严格把关, 遏制冒用或借用医保身份开药、诊疗等违规行为; 对车祸、打架斗殴、酗酒、工伤、自杀、自残、整容、镶牙、流产等类病人不能享受医保、合作医疗政策待遇, 对不能确认外伤性质、原因的不得使用医疗保险卡直接办理住院登记, 门急、诊医生如实记录病史, 严禁弄虚作假。 二、履行告知义务。对住院病人告知其在规定时间( 24小时) 内提供医疗卡( 交给住院收费室或急诊收费室) 和相关证件交给病区。 三、严格执行《黑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 不能超医疗保险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诊疗, 对提供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须事先征得参保人员同意, 并在病历中签字确认, 否则, 由此造成病人的投诉等, 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自行处理。 四、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西药和中成药可分别开具处方) , 门诊每次配药量, 一般疾病不超过七日量, 慢性疾病不超过半月量。住院病人必须在口服药物吃完后方可开第二瓶药, 否则医保做超量处理。严格掌握用药适应症, 住院患者出院时需巩固治疗带药, 参照上述执行。 五、严格按规定审批。医疗保险限制药品, 在符合医保限制规定的条件

下, 同时须经过医院审批同意方可进医保使用。否则, 一律自费使用, 并做好病人告知工作。 六、病历书写须规范、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记录参保病人的门诊及住院病历, 各种意外伤病人, 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程录中必须如实的记录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 七、合理用药、合理检查, 维护参保病人利益。医院医保目录内药品备药率西药必须达到80%、中成药必须达到60%。( 控制自费药使用) 。住院病人需要重复检查的必须有原因分析记录。 八、严格掌握医疗保险病人的入、出院标准。严禁分解门诊处方开药、人为分解住院人次; 禁止挂床住院或把门诊治疗、检查的病人作住院处理,住院病历内容必须规范完整, 如发现住院医嘱中只有药物医嘱或只有检查、检验医嘱的情况引起医保的拒付款, 全额由科室、诊疗组和相关责任医生负责。 九、严格按照规定收费、计费, 杜绝乱收费、多收费等现象。各科主任、护士长高度重视, 做到及时计费, 杜绝重复收费和出院当天补记材料费( 如导管、肠内营养管) 或出院一次汇总计费、累计计费( 如氧气费等) , 各种费用记帐必须与病历医嘱相符合。由于乱收费、多收费、重复收费产生的医保拒付款全额由科室、诊疗组和相关责任医生、护士负责。 十、全体医生经过各种渠道充分了解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 医院定期对医保工作进行检查公示, 对最新医保政策、文件等及时组织进行院内组织学习。 十一、管理中心所提供的终端软件, 要妥善维护; 医保新政策出台, 按要求及时下载和修改程序, 及时上传下载, 确保医保数据安全完整, 为参保病人提供全天候持卡就医服务。

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自查报告

2011年度医疗保险工作自查报告 在社保局的监督指导下,在院领导关心支持下,通过本院医保管理 小组成员和全院职工的共同努力,各项医保工作和各种医保规章制度都 日趋完善,步入正规,根据上级要求,院组织医保管理小组对2011年度的基本医保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医疗保险基础管理: 1、本院有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的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组织,并有 专人具体负责基本医疗保险日常管理工作。 2、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相关医保管理资料具全,并按规范 管理存档。 3、医保管理小组定期组织人员分析本院门诊住院参保人员各种医疗 费用使用情况,如发现问题及时给予解决,组织不定期的医保管理情况 抽查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医保管理小组人员积极配合社保局对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费用的 监督、审核、及时提供需要查阅的医疗档案和有关资料。 二、医疗保险服务管理: 1、本院提倡优质服务,设施完整,方便参保人员就医。 2、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并提供费用 明细清单。 3、对就诊人员进行人卡证的身份验证,杜绝冒名就诊等现象。

4、对就诊人员要求需用目录外药品、诊疗项目等事先都证求参保人员同意,并鉴定知情书。 5、严格按照医保标准填写门诊就诊登记和相关资料记录。 6、严格按药品监督部门的要求从正规渠道购进药品。 三、医疗保险业务管理: 1、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医保用药审批制度。 2、按基本医疗保险目录的要求储备药品 3、不定期抽查门诊处方、出院病历、检查配药情况严格按规定执行。 4、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规定。 5、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管理规定。 四、医疗保险信息管理: 1、本院信息管理系统能满足医保工作的需要,日常维护系统较完善,新政策出台或调整政策及时修改,能及时报告并积极排除医保信息系统 故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2、对医保窗口工作人员加强医保政策学习,并强化操作技能。 3、本院医保信息系统数据安全完整准确。 五、医疗保险费用控制: 1、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和医疗保险限额规定。 2、每月医保费用报表按时送审,费用结算及时准确。 六、医疗保险政策宣传: 1、本院不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医保政策,及时传达和贯彻相关医 保规定,并随时抽查医务人员对医保管理各项政策的掌握、理解程度。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监控系统介绍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监控系统介绍 发布日期:2012-09-07 浏览次数:163 一、系统建设背景 “十二五”期间我国将进入社会保险事业发展壮大的崭新阶段。随着社会保险覆盖面的扩大、保障水平的提高、服务便利性的提升,在利益驱动下,一些地方开始出现不法分子违规操作套取社保基金。这种现象在医保领域尤为突出,包括利用假发票、假单据骗取医保基金;重复就诊重复开药;冒用他人医保证件就医、购药;使用医保基金支付非医保对象或范围的医药费用、药品、诊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机构提高收费标准、擅立收费项目,多记多收医药费用增加医保基金支出;冒名住院骗取医保金等等。以上种种欺诈违法行为严重干扰了医疗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危害医保基金的安全,损害了参保人的利益。然而由于参保人员就医总量巨大、医疗服务机构分布广泛、医保结算实时性强、诊断治疗专业性强、医疗违规行为相对隐蔽,各地医保监管及反欺诈工作面临稽核人员不足、技术手段落后、惩戒威慑力度偏弱等困难。在基金总量不断增加、基金流转环节越来越多、基金管理链条也越来越长的情况下,如何做好医疗服务监管与反欺诈工作,保障基金安全显得更加紧迫和重要。 新医改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完善监控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医保对医疗服务的实时监控系统,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十二五”规划纲要更明确提出“完善社会保险反欺诈制度,建立医疗费用全国异地协查机制”,通过先进的信息化手段,增强对医疗费用、医疗服务行为的监控能力,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此背景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建设了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监控系统(以下简称医疗服务监控系统),并同步制定了医疗服务监控基础指标库表和监控规则库,为地方开展医疗服务监控提供技术支撑和规范引导,为社会保险反欺诈体系建立探索经验。 二、系统建设目标 依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专网和省级、地市级数据中心,在社会保险业务管理系统基础上,扩展建设医疗服务监控系统并实现有机衔接,以日常就医行

医院医疗保险管理规定

医院医疗保险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医保工作的管理,使医保工作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根据我院与鄂、莫两旗医保局签订的服务协议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规定,望大家遵照执行。 一、凡接诊医保病人的医生必须有执业资格,否则医保局将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二、接诊医生要认真核对证、卡、人,并要求其立即到医保科进行住院登记,不准将非参保人员转换成参保人员,否则其费用不予报销,并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 三、住院医保病人必须24小时在院,凡医保局巡查发现住院病人一次未在院的,其所有费用不予报销。 四、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不超病种用药和滥检查,对医保范围外用药及检查、超出报销范围的服务项目必须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后方可使用,否则不予报销。 五、超过100元的可核报的一次性医用材料经患者同意签字后方可使用。医保病人需要做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超过300元的检查和治疗项目)的必须填写《特殊检查审批表》(此审批表需附病历中存档)到医保科审批,并经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按比例报销,否则不予报销。 六、医保病人医药费比例必须控制在3:2范围之内,既医疗费用不低于60%,药品费用不超过40%。 七、无正当理由的超大剂量使用药品,超出部分费用由经治医生个人负担。开具与病情无关(包括门诊慢病患者)的检查及用药,非必须的连续两次(包括两次)以上结果阴性的特殊检查,医保局不予报销费用。 八、不准“搭车开药、检查”,出院患者限带7天的口服药品,

不符合规定的带药可在门诊自费购药,医保局不予报销。 九、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任何人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否则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十、所有医保病人费用出院时一次性结清。费用清单、收据应 及时打印,要求准确、清晰,对于因清单或收据辨认困难造成患者无法报销,损失由科室承担。 十一、本院有能力诊治的患者,不准转院,对弄虚作假骗取转院的,不予报销费用。 十二、以上凡经医保局检查或患者举报发现,除由责任人和所在科室负担相关费用外,对责任人可停止其处方权,给予发生额2-3倍的罚款,严重者停止其执业资格。 慢性病各病种辅助检查项目 慢性病门诊治疗纳入统筹基金管理的各病种根据病情需要可以做以下辅助检查: 一、肺结核:胸片、痰检、肝功、血常规、血沉。 二、糖尿病:尿常规、血糖(空腹、餐后)、血离子(K+、Na+、Cl-、C02CP)、肾功、血脂、血粘度、果糖胺、心电图、眼底。 三、原发性高血压二、三期:眼底、心电图、心彩超、心脏平片、尿常规、肾功、血脂、血粘度、血糖。 四、恶性肿瘤:胸透、平片、钡透、B超、活检(病理)、内窥镜检查、脱落细胞检查、肝功、肾功、AFP、血离子、心电图、血、尿、便常规。 五、尿毒症血液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血常规、尿常规、肾功能、肝功能、血离子、血浆蛋白、血药浓度测定、双肾B 超、胸透、胸片、心电图、心彩超。

医疗保险管理制度措施

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措施

医疗保险管理制度、措施 目录 1、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2、医保工作制度及管理措施 3、离休干部医疗管理措施 4、医保办公室人员行为规范 5、医保工作定期总结分析制度 6、医保工作信息反馈制度 一、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一)机构管理 1.建立医院医保管理小组,由组长负责(组长由副院长担任),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医保工作。 2、设立医院医保办公室(以下简称“医保办”),并配备2—3名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院医疗保险工作。 3.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医保的政策、规定。 4.监督检查本院医保制度、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 5.及时查处违反医保制度、措施的人和事,并有相关记录。 6、加强医疗保险的宣传、解释,设置“医疗保险宣传栏”,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和监督电话,公示诚信服务承诺书。正确及时处理参保病人的投诉,努力化解矛盾,保证医疗保险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医疗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推诿病人,接诊时严格核对病历、卡与参保人员本人相符,发现就诊者身份与所持《医疗证》、IC卡不符时,应扣留医疗保险证(有代取药证明的除外),及时报告医院医保办,医院医保办及时报告市医保中心。 2、诊疗时严格遵循“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收费”的原则,病历、处方、检查单等书写规范。 3.药品使用需严格掌握适应症。 4.收住病人时必须严格掌握入院标准,杜绝冒名住院、分解住院、挂名住院和其它不正当的医疗行为;住院用药必须符合医保有关规定,使用自费药品必须填写自费药品患者同意书,检查必须符合病情。 5.出院带药严格按规定执行。 (四)、患者基本信息、医疗项目及费用录入管理制度。 ①患者入院时,收费处要及时做好详细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医保卡号、住院号、诊断、科别、门诊医师、入院时间。为初入院患者编上新住院号,或为再入院患者查回旧住院号才能办理有关手续,避免一人多号或一号多人的情况发生。 ②患者入院后,各类医疗文件的书写由医护人员按规定按时完成;由护士核对、录入并执行医嘱;诊疗项目及费用的录入必须正确无误,对出现有项目无收费、有项目多收费或无项目有收费的,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1.doc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1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 为了做好广大参保人员的医疗服务,保证我院医疗保险诊疗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省、市医保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对医保患者要验证卡、证、人。 2、定期对在院患者进行查房,并有记录。 3、应严格掌握出入院标准,实行宿床制,凡符合住院标准患者住院期间每日24小时必须住院。 4、住院期间医疗卡必须交医院管理。医疗证患者随身携带,不准交未住院的医疗卡、证放医院管理。 5、建立会诊制度,控制收治患者的转院质量。 6、如有利用参保患者的名义为自己或他人开药、检查治疗的,经查清核实后将进行处罚,并取消医保处方权。 7、严禁串换药品、串换诊疗项目、串换病种、乱收费、分解收费等行为。 8、严禁误导消费、开大处方、重复检查。 9、严格控制参保病人的医疗费用,严格执行抗生素使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实行梯度用药,合理药物配伍,不得滥用药物,不得开人情处方、开“搭车”药。

10、参保病人出院带药应当执行处方规定,一般急性疾病出院带药不得超过3天用量,慢性疾病不得超过7天。 11、严格按照病历管理的有关规定,准确、完整地记录诊疗过程。 医保卫生材料审批管理制度 1、医用卫生材料的临床使用需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已经批准的除外)。 2、审批流程: (1)由临床医生填写“新增卫生材料采购申请表”,表中材料名称、规格、用途、材料生产单位、代理单位、需要数量、参考单价等项目需填写完整,科主任签署意见。 (2)财务科根据相关规定,审核并签署意见。 (3)分管领导审批同意购置并签署意见。 3、已经审批的卫生材料再次使用时无需审批。 4、未经医保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同意的卫生材料在临床使用后所产生的不能列入医保支付等情况由申请科室负责。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财务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财经政策、法律和法规,严格按财经制度办事,严禁贪污、挪用公款。

医保管理制度

医院 医疗保险管理制度、措施 目录 1、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2、医院医保工作制度及管理措施 3、医院离休干部医疗管理措施 4、医院医保办公室人员行为规范 一、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一)机构管理 1.建立医院医保管理小组,由组长负责(组长副院长担任),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医保工作。 2、设立医院医保办公室(以下简称“医保办” ),并配备2—3 名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院医疗保险工作。 3.贯彻落实柳州市政府有关医保的政策、规定。 4.监督检查本院医保制度、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5.及时查处违反医保制度、措施的人和事,并有相关记录。 6、加强医疗保险的宣传、解释,设置“医疗保险宣传栏” ,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和监督电话,公示诚信服务承诺书。正确及时处理参保病人的投诉,努力化解矛盾,保证医疗保险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医疗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推诿病人,接诊时严格核对病历、卡与参保人员本人相符,发现就诊者身份与所持《医疗证》、IC 卡不符时,应扣留医疗保险证(有代取药证明的除外),及时报告医院医保办,医院医保办及时报告市医保中心。 2、诊疗时严格遵循“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 疗,合理收费”的原则,病历、处方、检查单等书写规范。 3.药品使用需严格掌握适应症。

4.收住病人时必须严格掌握入院标准,杜绝冒名住院、分解住院、挂名住院和其它不正当的医疗行为;住院用药必须符合医保有关规定,使用自费药品必须填写自费药品患者同意书,检查必须符合病情。 5.出院带药严格按规定执行。 (四)、患者基本信息、医疗项目及费用录入管理制度。 ①患者入院时,收费处要及时做好详细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医保卡号、住院号、诊断、科别、门诊医师、入院时间。为初入院患者编上新住院号,或为再入院患者查回旧住院号才能办理有关手续,避免一人多号或一号多人的情况发生。 ②患者入院后,各类医疗文件的书写由医护人员按规定按时完成;由护士核对、录入并执行医嘱;诊疗项目及费用的录入必须正确无误,对出现有项目无收费、有项目多收费或无项目有收费的,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 ③实行收费明细清单制,收费明细清单由住院科室提供,不按要求提供的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 ④医院医保办每月检查患者基本信息、医疗项目及费用录入情况,对电脑录入的患者基本信息、收费项目等与病历记录不相符的,按规定处罚并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 (三)药房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制定公布的药品零售价格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中采购价格,按医院药品采购供应制度采购药品。 2、公布本院所使用的药品价格及一次性医用材料价格,接受监督。 3.确保医疗保险药品备药率达标,不得串换药品。 (四)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查对参保人员的医保病历、IC 卡,把好挂号、收费关,按市医保中心医疗费管理的要求,准确无误地输入电脑 2.配备专人负责与市医保中心医药费结算和衔接工作,并按医保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3.新增医疗项目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市医保中心上报。 4.严格执行医保中心的结报制度,控制各项相关指标,正确执行医疗收费标准。

医院医保结算系统

0. 地纬定点医院医保结算系统 接口服务方案 (版本) 山东地纬计算机软件有限公司 2011年1月 第一章背景介绍...............................................错误!未定义书签。 金保工程.................................................错误!未定义书签。

核心平台二版()..........................................错误!未定义书签。 核心平台二版的技术架构....................................错误!未定义书签。 核心平台二版的技术路线....................................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接口设计方案...........................................错误!未定义书签。 接口开发遵循的规范和标准..................................错误!未定义书签。 接口技术架构设计方案......................................错误!未定义书签。 原定点结算系统技术框架....................................错误!未定义书签。 接口服务技术框架..........................................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接口服务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接口概述..............................................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接口环境..............................................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接口实例创建、接口登陆、接口示例回收..................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接口服务概况图........................................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业务服务应用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 1、取参服务...............................................错误!未定义书签。 2、查询账户余额服务(山东滨州、东营使用) ...................错误!未定义书签。 3、读卡服务...............................................错误!未定义书签。 4、门诊初始化服务.........................................错误!未定义书签。 5、生成门诊费用服务.......................................错误!未定义书签。 6、门诊结算服务...........................................错误!未定义书签。 7、撤销门诊结算服务.......................................错误!未定义书签。 8、个人账户消费初始化服务.................................错误!未定义书签。 9、个人账户消费服务.......................................错误!未定义书签。 10、个人账户退费服务......................................错误!未定义书签。 11、无凭单消费个账扣款(威海、廊坊)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普通住院登记服务......................................错误!未定义书签。 13、住院初始化服务........................................错误!未定义书签。

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制度

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制度 目录 1、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2、医保工作制度及管理措施 3、医保工作定期总结分析制度 4、医保工作信息反馈制度 一、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一)机构管理 1.建立医院医保管理小组,由组长负责(组长由副院长担任),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医保工作。 2、设立医院医保办公室(以下简称“医保科”),并配备2名专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院医疗保险工作。 3.贯彻落实市社保局有关医保的政策、规定。 4.监督检查本院医保制度、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 5.及时查处违反医保制度、措施的人和事,并有相关记录。 6、加强医疗保险的宣传、解释,设置“医疗保险宣传栏”,正确及时处理参保病人的投诉(已设置投诉箱),保证医疗保险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医疗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推诿病人,接诊时严格核对《医疗证》、卡与参保人员本人相符,发现就诊者身份与所持《医疗证》、IC 卡不符时,应扣留医疗保险证,及时报告医院医保科,医院医保科及时上报市医保中心。 2、诊疗时严格遵循“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的原则。 3.药品使用需严格掌握适应症。 4.收住病人时必须严格掌握入院标准,杜绝冒名住院、分解住

院、挂名住院和其它不正当的医疗行为;住院用药必须符合医保有关规定,使用自费药品必须填写自费药品患者同意书,检查必须符合病情需要。 5.出院带药严格按规定执行。 (三)药房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制定公布的药品零售价格,按医院药品采购供应制度采购药品。 2、公布本院所使用的药品价格及一次性医用材料价格,接受监督。 3.确保医疗保险药品备药率达标,不得串换药品。 (四)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查对参保人员的医保病历、IC卡,把好挂号、收费关,按市医保中心医保费用管理的要求,准确无误地输入电脑。 2.配备专人负责与市医保中心医保费用结算和衔接工作,并按医保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3.新增医疗项目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市医保中心上报。 4.严格执行医保中心的结报制度,控制各项相关指标,正确执行医疗收费标准。 5.对收费操作上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处理,并有相关处理记录。 6.参保人员出院结帐后,要求查询收费情况,医保窗口和财务室做到耐心接待,认真解释,不推诿。 (五)信息管理制度 1.当医保刷卡出现错误时,窗口工作人员及时通知医保科,由窗口工作人员利用读卡程序来检查卡的质量,如卡有问题,告知持卡人到市医保中心查询。 2.当医保结算出现问题时,窗口工作人员及时通知医保科,由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模板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

邵园乡卫生院医保管理工作制度 根据社保局医疗保险管理和医疗管理文件精神, 结合我院实际, 特制定医院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关规定。 一、认真核对病人身份。参保人员就诊时, 应认真核对就诊患者身份。遇就诊患者与参保身份不符合时, 告知患者不能以医保身份开药、诊疗, 严格把关, 遏制冒用或借用医保身份开药、诊疗等违规行为; 对车祸、打架斗殴、酗酒、工伤、自杀、自残、整容、镶牙等类病人不能享受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疗政策待遇, 对不能确认外伤性质、原因的不得使用医疗保险卡直接办理住院登记, 门急、诊医生如实记录病史, 严禁弄虚作假。 二、履行告知义务。对住院病人告知其在规定时间( 24小时) 内提供医疗卡和相关证件交。 三、严格执行《河南省居民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 不能超医疗保险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诊疗, 对提供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须事先征得参保人员同意, 并在病历中签字确认, 否则, 由此造成病人的投诉等, 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自行处理。 四、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西药和中成药可分别开具处方) , 门诊每次配药量, 一般疾病不超过七日量, 慢性疾病不超过半月量。住院病人必须在口服药物吃完后方可开第二瓶药, 否则医保做超量处理。严格掌握用药适应症, 住院患者出院时需巩固治疗带药, 参照上述执行。 五、严格按规定审批。医疗保险限制药品, 在符合医保限制规定的条件下, 同时须经过医院审批同意方可进医保使用。否则, 一律自费使用, 并做好

病人告知工作。 六、病历书写须规范、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记录参保病人的门诊及住院病历, 各种意外伤病人, 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程录中必须如实的记录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 七、合理用药、合理检查, 维护参保病人利益。医院医保目录内药品备药率西药必须达到80%、中成药必须达到60%。( 控制自费药使用) 。住院病人需要重复检查的必须有原因分析记录。 八、严格掌握医疗保险病人的入、出院标准。严禁分解门诊处方开药、人为分解住院人次; 禁止挂床住院或把门诊治疗、检查的病人作住院处理,住院病历内容必须规范完整, 如发现住院医嘱中只有药物医嘱或只有检查、检验医嘱的情况引起医保的拒付款, 全额由科室、诊疗组和相关责任医生负责。 九、严格按照规定收费、计费, 杜绝乱收费、多收费等现象。各科主任、护士长高度重视, 做到及时计费, 杜绝重复收费和出院当天补记材料费( 如导管、肠内营养管) 或出院一次汇总计费、累计计费( 如氧气费等) , 各种费用记帐必须与病历医嘱相符合。由于乱收费、多收费、重复收费产生的医保拒付款全额由科室、诊疗组和相关责任医生、护士负责。 十、全体医生经过各种渠道充分了解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医院定期对医保工作进行检查公示, 对最新医保政策、文件等及时组织进行院内组织学习。 十一、管理中心所提供的终端软件, 要妥善维护。医保新政策出台, 按

朝阳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医师管理办法(试行)

朝阳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医保服务医师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基本医疗保险运行秩序和基金安全,规范医保就医诊疗行为,促进医保诚信体系建设,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北京市朝阳区所有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及其所属的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执业医师。 第三条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为本办法具体管理和实施机构,负责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服务医师进行资格认定、管理、监管、告知、监督以及签订服务协议等工作。 第二章资格条件和申报程序 第四条具备以下条件的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医师可以申请医保服务医师资质,未取得医保服务医师资质的人员不得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 (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按规定注册的医师; (二)能掌握并自觉遵守医疗保险各种政策规定; (三)近两年来在执业过程中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记录。 第五条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将本单位符合本办法第四条条件并愿意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医师名单上报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经审核后,确定其医保服务医师资质,颁发医保服务医师资格证,并将其纳入医保服务医师信息管理库。 第六条定点医疗机构应及时到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办理医保服务医师新增、注销或信息变更的业务。

第三章医保服务协议签订和医保服务医师培训 第七条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医保服务医师管理协议。 第八条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与具备医保服务医师资质的医务人员签订医保医师服务协议,建立医疗费用结算关系。 第九条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或委托定点医疗机构对医保服务医师进行培训。 第四章医保服务医师的管理 第十条对医保服务医师在协议期内实行积分制管理,一年内医保服务医师个人总分为12分。 1.出现以下情况的扣2分: (1)同一日院内重复开药或重复检查; (2)在同一家医院提前开具某一药品超出一定天数; 2.出现以下情况的扣3分: (1)非病情需要,单次开药超说明书用量; (2)超适应证用药; (3)出院带药超出规定量。 3.出现以下情况的扣4分: (1)当月内出现同院提前开药次数较多的; (2)对未列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属个人自费的医疗费用,不履行告知义务; (3)提供过度服务; (4)治疗和收费项目及数量不一致。 4.出现以下情况的扣6分: (1)自费药比例长期较高; (2)次均费用长期较高。 5.出现以下情况的扣12分: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 一、建立医院医疗保险管理组,在院长领导下开展工作。设立医疗保险办公室并配备1名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院医疗保险工作。 二、制定医保管理措施和具体的考核奖惩办法,医保办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健全与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 三、建立医保管理网络,贯彻落实相关的医保规章制度。负责定期对医保业务和医疗行为进行规范、协调、考核、监督,对门诊处方量、出院病历、出入院标准掌握以及出院带药情况进行定期的自查、抽查、考核、监测和分析。相应措施。 四、规范医疗行为,认真贯彻执行医疗保险各项政策规定,按时与市医保中心签订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按照协议规定履行相应权利和义务。 五、严格执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各项医疗技术操作规范、病案管理和相关业务政策规定,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六、采取措施杜绝如违法犯罪、酗酒、斗殴、自杀、自残等行为发生的医疗费用,落实为参保病人医疗费用自费告知制度。七、采取切实措施,落实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控制标准,合理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杜绝冒名住院、分解住院、挂名住院和其它不正当的医疗行为,控制并降低住院药品占比、自费率占比,确保医疗保险药品备药率达标,将医疗保险各项考核指标纳入医院整体考核管理体系之中。

八、做好医疗保险收费项目公示,公开医疗价格收费标准。规范药品库、费用库的对照管理,规范一次性医用材料的使用管理。 九、严格执行医保规定,确保数据的准确及时传送和网络的正常通畅运行。 十、及时做好协调工作,加强医院医保、信息、财务、物价部门与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的对口联系和沟通。 十一、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和业务操作,正确理解、及时贯彻落实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按照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和医疗规范指导检查各部门医疗保险执行情况。 十二、加强医疗保险的宣传、解释,设置“医疗保险宣传栏”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和监督电话,公示诚信服务承诺书。正确及时处理参保病人的投诉,努力化解矛盾,保证医疗保险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浅谈医院医疗保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措施方案

浅谈医院医疗保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摘要】在医疗事业的深化改革发展下,医疗保障制度得到进一步推进发展,覆盖面逐渐扩大,对人们的基本利益进行了维护,促进了对有限医疗保险资金的有效利用,并成为我国现阶段医疗保险管理工作的重点容。文章根据医院医疗保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如何更好的实现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发展进行策略分析。 【关键词】医疗保险医院管理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医疗保险实现了从城镇到乡村的全覆盖,在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现阶段医院医疗保险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制约了医疗保险机构保险管理发展。 一、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不完善 在社会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下,信息系统在医疗保险管理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通过完善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能够减少医疗保险工作不必要的麻烦。但是实际情况是,很多医院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不完善,医疗保险办公室无法对医疗保险行为进行及时的监控,做不到事中监控、事后监管工作。一些具有医疗保险待遇的人由于缺乏对医疗保险管

理工作的正确认识,导致其难以及时享受到医疗保险待遇。 (二)医保政策普及性不够 医疗保险工作开展的质量对医院医疗事业的发展具有 重要影响意义,需要医院医保管理工作人员加强对医保政策的普及和宣传,提升医保在社会上的影响力,从而进一步促进医保政策制度的贯彻落实。但是在医疗保险制度的不断改革下,政府和社会保险部门相应出台了更多的医疗保险政策,加大了医疗保险工作的难度。复杂化的工作影响,新医疗保险政策也无法得到有效的宣传。 (三)医疗保险管理机构不完善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展落后于医疗保险体制改革发展,医疗保险管理机构采用的是收支平衡、总量控制的管理手段,具体来说医院根据医疗保险改革标准要求为患者提供更为完善的医疗服务,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因医保资金有限,无法支付医院的医疗费用,导致医院在为患者提供服务的时候,受到资金的限制,无法充分满足患者的就医需要。另外,医院遇到的参保患者类型较多,包括城镇职工、学生医保、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多种类型的医疗保险,不同医疗保险对应不同的需求,在具体的操作执行上存在很多困难,不利于医院医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医院医保基金的有限性和医疗保险服务无限性之间的矛盾

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制度守则

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医保工作的管理,使医保工作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根据我院与鄂、莫两旗医保局签订的服务协议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规定,望大家遵照执行。 一、凡接诊医保病人的医生必须有执业资格,否则医保局将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二、接诊医生要认真核对证、卡、人,并要求其立即到医保科进行住院登记,不准将非参保人员转换成参保人员,否则其费用不予报销,并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 三、住院医保病人必须24小时在院,凡医保局巡查发现住院病人一次未在院的,其所有费用不予报销。 四、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不超病种用药和滥检查,对医保范围外用药及检查、超出报销范围的服务项目必须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后方可使用,否则不予报销。 五、超过100元的可核报的一次性医用材料经患者同意签字后方可使用。医保病人需要做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超过300元的检查和治疗项目)的必须填写《特殊检查审批表》(此审批表需附病历中存档)到医保科审批,并经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按比例报销,否则不予报销。 六、医保病人医药费比例必须控制在3:2范围之内,既医疗费用不低于60%,药品费用不超过40%。 七、无正当理由的超大剂量使用药品,超出部分费用由经治医生个人负担。开具与病情无关(包括门诊慢病患者)的检查及用药,非必须的连续两次(包括两次)以上结果阴性的特殊检查,医保局不予报销费用。 八、不准“搭车开药、检查”,出院患者限带7天的口服药品, 不符合规定的带药可在门诊自费购药,医保局不予报销。 九、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任何人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否则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十、所有医保病人费用出院时一次性结清。费用清单、收据应 及时打印,要求准确、清晰,对于因清单或收据辨认困难造成患者无法报销,损失由科室承担。 十一、本院有能力诊治的患者,不准转院,对弄虚作假骗取转院 的,不予报销费用。 十二、以上凡经医保局检查或患者举报发现,除由责任人和所在 科室负担相关费用外,对责任人可停止其处方权,给予发生额2-3倍的罚款,严重者停止其执业资格。 慢性病各病种辅助检查项目 慢性病门诊治疗纳入统筹基金管理的各病种根据病情需要可以做以下辅助检查: 一、肺结核:胸片、痰检、肝功、血常规、血沉。 二、糖尿病:尿常规、血糖(空腹、餐后)、血离子(K+、Na+、Cl-、 C02CP)、肾功、血脂、血粘度、果糖胺、心电图、眼底。 三、原发性高血压二、三期:眼底、心电图、心彩超、心脏平片、尿常规、肾功、血脂、血粘度、血糖。 四、恶性肿瘤:胸透、平片、钡透、B超、活检(病理)、内窥镜检查、脱落细胞检查、肝功、肾功、AFP、血离子、心电图、血、尿、便常规。 五、尿毒症血液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血常规、尿常规、肾功能、肝功能、血离子、血浆蛋白、血药浓度测定、双肾B超、胸透、胸片、心电图、心彩超。 六、白血病、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血常规、血型、尿常规、血离子、肝功能、肾功能、胸透、胸片、心电图、腹部B超、骨穿、腰穿。 门诊医生根据慢性病患者的病种、病情开具相应的辅助检查项 目,患者可以享受门诊报销待遇。请各科室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对不予报销项

诊所医保规章制度

诊所医保管理工作制度 根据社保局医疗保险管理和医疗管理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医院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关规定。 一、认真核对病人身份。参保人员就诊时,应核对医疗保险手册。遇就诊患者与参保手册身份不符合时,告知患者不能以医保手册上身份开药、诊疗,严格把关,遏制冒用或借用医保身份开药、诊疗等违规行为;门急、诊医生如实记录病史,严禁弄虚作假。 二、严格执行《辽宁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不能超医疗保险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诊疗,对提供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须事先征得参保人员同意,并在病历中签字确认,否则,由此造成病人的投诉等,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自行处理。 三、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5 种药品(西药和中成药可分别开具处方),门诊每次配药量,一般疾病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疾病不超过半月量。 四、严格按规定审批。医疗保险限制药品,在符合医保限制规定的条件下,同时须经过审批同意方可进医保使用。否则,一律自费使用,并做好病人告知工作。 五、病历书写须规范、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记录参保病人的门诊病历,各种意外伤病人,在门、急诊病历中必须如实的记录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 六、严格按照规定收费、计费,杜绝乱收费、多收费等现象。 七、全体医生通过各种渠道充分了解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定期对医保工作进行检查公示,对最新医保政策、文件等及时组织进行院内组织学习。 八、管理中心所提供的终端软件,要妥善维护;医保新政策出台,按要求及时下载和修改程序,及时上传下载,确保医保数据安全完整,为参保病人提供全天候持卡就医服务。对违反以上制度规定者,按职工奖惩条例处理,并全额承担医保拒付款。 医保办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障部门颁布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各项配套政策和管理办法。 2、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努力为广大参保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3、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认真遵守《医疗定点机构服务协议书》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开展医保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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