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药品定价政策对我国的启示

各国药品定价政策对我国的启示
各国药品定价政策对我国的启示

各国药品定价政策对我国的启示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澳大利亚、法国、德国等发达国家的药品定价方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澳大利亚的经济学评价体系、法国的偿付标准体系、德国的参考定价体系、日本的药品价格加算体系及英国的最高限价体系均对我国药品价格体系具有重要的启示。鉴于此,我国应当在药品定价中引入药物经济学证据;确定合理的药品定价方式;并建立药品价格适时调整机制。

世界各个国家为了调控药品的价格,已积累了相当多的经验,但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个国家能找到一个通用的模式能够抑制药品价格不断地增长,并能够给制药工业生产定出合适、有利于医药经济发展的指标。本文简单介绍国外几种主要的药品定价制度,为我国的药品定价制度改革提供参考

1.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是第一个将药物经济学评价结果应用于药品定价管制中的国家。1993年1月,澳大利亚开始实施对新药进行药物经济学评价的指南,制药公司在申请药品进入药品报销目录(PBS)时,必须提供该药物的经济学评价结果。药物经济学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参照药品的选择,优先选择针对同一种适应症、最常使用的药物。(2)临床证据的收集。PBAC要求生产商提供新药与其他药品对比的临床依据,通常选择与主要竞争药品的随机对照试验。(3)进行成本效果分析及增量成本效果分析。对同一药物不同来源(进口、国产)、不同剂型(片剂、注射液等)、不同给药途径和不同生产开发级别(新药、普药)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和经济学研究,最终选择医疗必需、安全、高效、价格合理的药物,进入报销目录。

澳大利亚新药的定价机制非为两类。对药品报销目录内的药品,由政府和制药公司共同协商定价,主要为处方药;对报销目录外的药品,由企业自主定价,主要为非处方药。①在PBS中,大多数药品都采用基本价格定价方法,通过与基本产品的比较确定其他产品的价格。当某产品临床和成本效果高于基本产品

时,则该产品价格将高于基本价格,否则与基本产品同价。②月均治疗费用定价,实际上是参考定价(reference pricing)的变异方式,常用于治疗慢性病的一个治疗亚类中。其通过计算同一亚类中每个药品的加权月均治疗费用,并进行相互比较来选择药品[1]。

2. 法国:

法国药品出厂价主要通过以下四种方式制定:(1)依法协商定价。依法协商定价是指CEPS(卫生服务产品经济委员会) 与厂商根据《社会保障法》规定的核价原则,综合考虑民众健康、药业永续经营、新药研发及对医保基金的影响,参照透明委员会提供的ASMR等级报告、治疗相同适应症的其他药品价格、每疗程剂量费用、实际或预期销售量及实际或预期使用情况等议定出厂价,若无法达成协议,则由CEPS确定,每四年议定一次。创新药品(ASMR Ⅰ至ASMR Ⅲ)和常规药品(ASMR Ⅳ或ASMR Ⅴ)分别采用外部参考定价程序和内部参考定价程序定价。(2)自由定价。指根据市场供需关系确定药品价格,门诊非医保目录用药(如OTC)和大部分医院用药目录采用自由定价。(3)公开招标/竞价。指具有多种采购方案的药品,同一地区的医院联合起来同药商谈判或公开招标以更低价采购。(4)参考定价。指价格部门设定一个价格水平作为药品给付的标准,超过这一水平的部分需要患者自付。为了促进通用名药替代,法国对部分有多个通用名的药品实行参考定价,由CEPS设定一组通用名药内所有药品(含原研药)的均价作为参考价格。

而法国药品零售价需在出厂价的基础上加批发商利润、零售商利润、包装费和增值税。(1)批发商和零售商利润。非医保目录用药的利润加成根据供需关系自主确定,而医保目录用药的利润加成受政府管制。(2)包装费。医保用药每包加包装费0.53欧元,由患者和医保基金共付。(3)增值税。法国大部分产品和服务的增值税率为19.6%,而医保目录用药增值税率为 2.1%,非目录内用药为5.5%[2]。

3. 德国

德国从1989年开始采用参考价格体系。参考价格是欧洲多个国家常用于制定医疗保险中药品报销标准的一种方法。参考价格体系一般是从药理学或治疗学上具有相等作用的一群药品中,选择其中最便宜的一种药品作为参考药品,将其

价格作为该类药品的报销标准。如果所选的其他药品价格超出这个参考价格的标准,其差额由患者自己支付。有时参考价格的制定是按同类药品的最低价格再上浮10%计算。总之,制定参考定价的目的是增加病人费用意识,减少药品报销的费用,有利于药品降价和药厂间的竞争。

在德国,传统上制药厂商可以自由定价。政府不干涉厂家的价格,厂家价格听凭企业的自由意志。其药品的市场性和竞争状态是决定价格的主要因素。

参考价格制度的目的是控制第三方付费者(政府或保险公司)的药费支出,而非全面限制医药产品的消费。参考价格制度力图通过减少对高价药品的需求(从需方)和刺激药品生产者主动降价(从供方)两方面来降低参考价格制度所涉及的药品价格。参考价格主要适用于已过专利期的仿制药品,专利药品和非处方药品不制定参考价格。德国还规定药品批发商和零售商的差率水平,药品零售价格必须在出厂价的水平上加规定的差率制定。同时规定了药品流通实行差别差率,按照包装的大小,高价格药品低差率,低价格药品高差率[3]。

4. 日本

日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管理主要体现在:药品目录的纳入;目录新纳入药品的定价;目录已纳入药品价格的调整;目录已纳入药品的药价再算定。

1)药品目录的纳入。新药要纳入医疗保险药品目录首先要由制药企业向厚生劳动省提出申请,厚生劳动省将举行审核会要求制药企业为其申请做出说明,由内部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做出药价设定方案,审核结果经中央社会保险医疗协议会审议通过后,厚生劳动省会向申请者通知被决定纳入药品的品名、规格单位、决定的药价、以及药价纳入的预定日期。

2)药品定价。日本新药价格制定基础是与类似药效品种的价格比较,然后结合新药的创新性、有用性和市场性等因素进行加价调整。另外,制定价格时也会采用美国、英国、德国和法国等"·四国的药价水平作为参考。当新药不存在类似药时,按成本核算的方法来确定价格。

3)药品价格的调整。日本每两年进行一次药价调查,在此基础上对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进行修订,调整已纳入药品的价格,以减小药品保险价格与市场价格间的差异。在药价修订时,按照每种药物在市场中每笔交易的价格和交易量(根据药价调查获得)的加权平均价格,并加上该药调整前价格的一定百分比的方法

来确定(简称为市场实际价格加权平均值调整幅方式)。药价调整的原则是药品调整后的价格不得超过调整前的价格。

4)药品价格的再算定。药价调整时,当已纳入药品满足药价确定方式;药品纳人后是否进行再算定;销售量三个条件时,则分别按照各条件下规定的方法确定各自调整后的价格。如果同时满足多项再算定的条件,则选择最低的价格作为改订后的价格。如果该价格高于已纳入药品药价调整的价格,则采用市场实际价格加权平均值调整幅方式确定的价格[4]。

5. 英国

英国实行以一般赋税为主要财源的国民医疗服务(NHS)。这种NHS制度使用的药品价格(处方药)由药品价格调控方案(PPRS)决定,控制药厂的利润在合理的范围内,在这个范围内实行制药企业自由定价的自由价格制。非处方药不适用PPRS。药厂的获利能力通常以净收益占投资额或销售额的百分率来表示,英国规定药厂的净收益占投资额的17%-21%。药厂的最高利润不能超过目标利润的25%,只要在这个范围内还是被允许的,如果超过目标利润25%以上时,药厂就要使药品降价或将超额利润回归社会。因此大部分的医药企业会自觉合理的进行药品定价,另外市场竞争的压力也会迫使医药企业进行降价。

另外,一个新药在专利保护期内,由于有大量研究和开发的费用,其价格要比专利到期后通用药品的定价高得多,适度地控制药品定价不会影响新药的生产和研究[3]。

6. 各国药品定价政策对我国的启示

6.1 在药品定价中引入药物经济学证据

首先,我国的价格控制室对政府定价的药品实行最高零售价格控制。在此过程中引入药物经济学证据,为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药品价格提供依据。其次,我国的药品价格差距很大很不规范,同类效果相似的药品价格存在相当大的差距。从全社会的角度来看,可根据治疗体系和治疗效果对药品的价格进行规范,以削减虚高的药品价格。第三,目前我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主要是根据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来考虑的,而未纳入经济、价格因素以及药物的成本效果或成本效益比,存在着一定的去缺陷。应当引入药物经济学机制,对药物经济学评价,与国内同种药品进行对比,科学纳入基本药物。

6.2 确定合理的药品定价方式

目前,我国的药品定价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三种形式。其中,约有90%的药品价格由市场调节,企业自主定价;而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药品仅占药品总量的10%。在我国市场监管机制不健全、医药企业多而散的背景下,大部分药品放开定价,必然造成恶性竞争,不利于医药行业的发展。对于政府定价的药品,由于不同所有制药企业成本构成差异较大使得社会平均成本难以计算;政府定价部门和制药企业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药商可能存在虚报药品成本;另外,我国定价方法只包含了物质成本,并没有考虑到高新技术的附加值,不利于新药创新和制药产业的长远发展。

根据以上各国经验,药品应由政府和药商协议定价,定价过程采用独立于政府和企业外的第三方的评估报告,同时参考国内国际同类药品的价格。而对于医院用药,我国采用招标采购的方式,但我国存在招标主体不清、政策信息不透明、操作手段复杂、地方保护主义等众多问题,这与我国市场监管不严、法律体系不健全有关,确定合理的药品定价方式还必须有完善的配套措施。

6.3 建立药品价格适时调整机制

发达国家通常通过多种适时调整机制维护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和医保基金的收支平衡。对于药品价格,法国依据透明委员会的评估报告每四年协议一次,真正保证了创新药品价有所值,而对于临床价值不足的药品则责令降价;日本每两年进行一次药价调查,在此基础上对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进行修订,调整已纳入药品的价格,以减小药品保险价格与市场价格间的差异。我国药品市场存在严重的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通过适时评估调整药价,对药品市场进行整顿很有必要。

7. 参考文献

[1]孙斌,马爱霞. 澳大利亚药品定价和报销政策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 中国医药技术管理. 2008,2(02-03):106-111.

[2]陈祥君,叶露. 法国药品定价及其补偿机制对我国的启示[J]. 中国卫生资源. 2010,05:247-250.

[3]吴楚升. 国外药品定价制度比较研究[J]. 广东药学. 2004,14(2):60-62.

[4]王子亮,叶露. 日本的药品定价政策研究[J]. 中国卫生资源. 2009,06:297-299.

国内药品定价的分析

国内药品定价的分析

国内药品定价问题分析 概要: 分析我国药品价格改革的特点、趋势及存在的问题,并参考国外药品价格改革的经验,分析国际药品价格制定在这的基本思路和做法,剖析价格制定过程中的难点,探讨我国药品价格改革的思路、方法与成效。 大纲: 第一章引言 第二章概略说明国内药品市场的状况 第三章目前市场的困境和缺陷 第四章未来合适发展方针 政府失灵,定价最大的问题,价格机构有没有可能成为卫生体系整个改革的突破口 一、引言 药品是人类对抗疾病的中所发明最有效的武器之一,而对国家而言,也是掌握著国民身体健康,重要的战略物资。而药品价格决定了人们是否可以拿起这武器捍卫自己的健康,国内药商是否可以永续发展并和社会共同进步,这也是为什么药

品价格一直是全社会所关注的事项。此篇则从国内药品的价格和改革来研究未来发展方向。 二、概略说明国内药品市场的状况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全面推进,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人口的净增长和老龄化,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实施,农村市场的启动等影响我国药品市场发展。 1,药品主要需求: 医院使用药品大类按金额和需求排序,领先的前五分别是全身抗感染药物、心血管系统用药、抗肿瘤药及免疫调节剂、消化系统及代谢药以及血液和造血系统,一些疗效确切、价格低廉的普通药和新药仍将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 2,供应状况分布: 全国共有药品批发企业1.39万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2607家,下辖门店14.67万个;零售单体药店27.71万个;零售药店门店总数达42.38万个。截至2012年底,全国具有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的企业有117家。至2012年为止,全国药品流通直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7942亿元。根据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统计,全年药品流通行业销售总额达11174亿元,药品零售量占市场91.2%,却占总市场额73%,表示药品价格与其他医疗用品的价格相差无几。i 三、目前市场的困境和缺陷 1、医药市场竟爭力不足: 市场竞争无序,研发不足、创新不够、行业不正之风盛行。国内总共有一万多种新药,大多数都是以成药改名做成的新药,難以開發新的市场。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药品价格行为,根据国家药品价格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定本制度。 一、凡在本医院销售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药品价格政策,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二、本医院所用药品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按规定实行网上招标采购。 三、进入本院销售的药品应以实际进价为基础,顺加规定的加价率或加价额作价销售。 四、医生开具处方时应以药品通用名书写,且字迹清晰;划价时应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对药品逐一划价。 五、所有进入本院各药房销售的药品,其名称、产地、剂型、规格、价格,都应在电子触摸屏显示。 六、药品价格管理实行部门负责制,药品价格出现差错,视情况给予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批评和经济处罚。 七、实行专人专线负责医院药品价格的协调处理。 医院投诉电话: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价格法》精神,规范我院物价收费管理工作,落实不规范收费责任追究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医院各项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必须按规定采用上墙、咨询服务等方式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2、医院各科室必须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政策,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3、医院的各项收费要严格按"应收则收,应收不漏,不该收的坚决不收"的原则执行。严禁分解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巧立明目收费。 4、各科室需要开展新的医疗项目,或需要对现有医疗服务项目增加新的内容时,应先写出可行性论证报告,并对医疗收费标准提出初步意见后报财务科,由财务科牵头按有关规定组织论证、核算成本,并拟定建议收费标准,按规定程序报物价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收费。 5、医院的所有收费,必须由财务科开具合法的正式收据,严禁任何科室和个人出具非正式收据(或不出具收据)向病人及病人家属收取各种费用。 6、凡医疗服务价格有变动的,价格主管科室和信息科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更新价格库。 7、医院的一切收入必须上交财务科,严禁任何科室私设小金库。 8、严格执行住院病人一日清单制和门诊病人一方清制度。严格退费、退药相关制度。 9、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管理工作。凡是病人在查询系统中发现的问题或提出的疑问,均应按首问负责制的原则及时给予答复和解决,不得相互推诿。 10、全院职工应共同遵守本制度。如有违反本制度规定,将按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并处罚。

医药行业投资价值分析(doc 11)

医药行业投资价值分析 投资要点: ● 医药行业整体给予“中性评级”; ● 2005年1—12月医药工业销售收入完成402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53%。医药工业实现利润总额336亿元,同比增长20.25%。与2004年相比,均有较大幅度回升; ● 医药产品需求保持增长,但医改政策带来的影响使产业整体产能结构性过剩矛盾在短期内变得突出;在市场性因素和政策性因素的共同作用下,自主创新和品牌建设将成为未来发展的主基调; ● 医药行业上市公司估值已进入合理区域; ● 建议重点关注子行业中受降价影响较小的中成药和政策扶持的生物药。建议关注华海药业、双鹭药业、云南白药。 一、医药行业现状 (一)、医药工业增速出现回升势头

2005年1—12月,医药工业实现产品销售收入达到4020亿元,同比增长26.53%。从逐月同比增速情况分析,2005年医药工业增速不仅总体水平比2004年高,且增速呈稳定上升态势。分行业分析,化学原料药工业完成1197亿元,同比增长29.89%;化学药品制剂药业完成1125亿元,同比增长22.98%;中药饮片工业完成149亿元,同比增长25.24%;中成药工业完成954亿元,同比增长23.59%;生物和生化制品完成303亿元,同比增长30.21%。各子行业的收入增速与04年同期,均有较大幅度回升。 2005年1~12月份,医药工业实现利润总额336亿元,同比增长20.25%。从逐月利润增速分析,05年前4个月是利润增速的相对低点,此后,利润增速一直保持较高运行水平。分行业看,2005年1—12月,化学原料药行业实现利润67.8亿元,同比增长27.49%;化学药品制剂行业实现利润107.9亿元,同比增长15.27%;中药饮片业实现利润7.7亿元,同比增长21.01%;中药行业实现利润95.9亿元,同比增长16.38%;生物和生化制品行业实现利润32.6亿元,同比增长26.62%。行业效益增长速度均低于各自销售收入的增长速度,说明医药行业发展质量仍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内外部需求催生增长动力 人口老龄化、城镇化速度加快和医疗保健意识的提高是造就国内需求的主要因素。“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一方面暴露了我国医疗卫生体制和医疗保障体制上的弊端,同时也说明医药产品的需求并未得到完全的释放。下一步医疗卫生改革的方向将是体现社

医药价格调价管理制度【最新版】

医药价格调价管理制度 为确保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立顺畅的调价通知流程,及时调整或通知相关部门调整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保障医疗收费的合法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不得随意变动。 二、对所有医疗服务项目(含允许收费的医用材料)价格的调整必须由专职价格管理人员统一修改;药品价格调整授权药剂科专职人员修改;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修改。 三、新增项目的价格调整,应有书面记录备查。 四、设备科每日出库的医用材料,物价组专职价格管理人员应在次日根据出库明细,及时调整医用材料的收费价格,避免收费的随意性。 五、涉及政策性临时调整、变更的批量价格调整,应由专职价格管理人员以书面形式报科室负责人,并经分管领导签字后,由物价组进行价格调整。

五、对医疗服务及药品价格调整情况每月进行抽查,并有记录,保证价格调整的准确性。 贡山县医院药品价格调价管理制度 1、医院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和云南省、州、县物价局制定的价格政策执行。 2、所有零售价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招标药品价格严格按照省、州、县招标办公布的中标价格执行。 3、计算的药品价格由保管员复核查对,然后进行调价,以确保药品调价的严肃性和准确性。调价药品的品种根据药品调价文件目录由药库保管员、门诊药房负责人、病区药房负责人核对,并经药房主任审核。 4、药品调价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调价。 5、药品调价后,应及时通知各个药房。 6、药品调价根据调价清单,及时清点调价药品,将药库和各药房的库存数量,及时上报财务部门进行财务处理。

7、及时关注国家发改委和云南省物价局的门户网站,掌握药品价格信息。当药品调价通知单滞后时,应在调价清单上注明收到调价通知单的时间。 8、药品调价应公开,让患者能明白消费,并提供快速简便的药价查询方法和详尽的药品价格清单。

药品定价

在我国,药品的价格制定一直采用的是双规制,也就是在生产经营领域处于垄断地位的特殊药品以及保障国家医疗的基础药品由政府来进行定价,对于其他的药品定价,政府进行适当的调价。政府定价一般制定药品的最高售价来限定药品的价格。到2014年为止,我国药品的降价已经累计达到了29次,可是“看病贵”等群众反映的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位于中国青海省的西部,是青海省下辖的一个自治州,北边和甘肃酒泉相邻,西边又临近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南接本省的果洛藏族自治州以及玉树,东接本省的海南藏族自治州以及海北,总占地32.58万公里2,是青海省占地面积的百分之四十五左右,两个县级市——格尔木以及辖德令哈,三个县——乌兰、都兰和天峻,还有三个副县级行政委员会——茫崖、大柴旦以及冷湖,常住人口约为50万人。2013年末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399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9183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海西拥有各类卫生机构121所,试点药店141家。 海西州地广人稀,产业结构发展单一,人均年收入较低,大多数地区人群分散居住,交通不便,药品配送成本高,药品价格依旧没有下降,按照部分药企以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反映,可知这些年来,在政府招标集中采购时,部分药企采用恶性竞争,招标过程中,一些已经纳入医保标准的低价药品比其生产成本低得多。另外,劳动力成本、环保成本以及原材料的价格处于上升时期,一部分药品的需求量较小并且本身的用途也不是很广泛,有些日均费用在数元甚至以下的药企限产或者干脆停产,这就使得优质低价药品的急缺,这些急缺药品中还包括了某些急救药,例如治疗心衰的每片只需几分钱的高辛,止疼的去痛片,阿咖酚散等等廉价药品仍是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热点问题,对药品的定价进行一定的管制不但没有切实地解决药价高的难题,甚至还使得这一难题更甚。基层百姓仍然

医药行业政策分析

在“十二五”规划的大背景下,生物医药将成为国民经济新兴产业的四个支柱产业之一。医疗需求的扩容是行业兴起的基础动力,医改推进的政策引导将使需求实质释放,同时产业升级的大幕拉开,行业进化加速,规范化和集中化是自然选择。医改引导需求释放:医改各项制度的推进将引导经济增长进程中医疗需求的释放。 产业升级,行业进化:市场的扩大、割据伴随标准的升级和创新能力得以施展,行业整合与淘汰加速,逐步完成进化. 医药产业的中期背景:十二五规划 十二五期间的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是医药产业所处的中期背景,主要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经济增长方向从出口拉动向内需推动转变、粗放式经济增长方式向节约型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其次,新兴产业的发展将逐渐替代传统产业成为我国未来制造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最后,三大产业间以及东部、中部、西部地区间的再平衡发展。 医药生物产业的具体规划:大力发展用于重大疾病防治的生物技术药物、新型疫苗和诊断试剂、化学药物、现代中药等创新药物大品种,提升生物医药产业水平。加快先进医疗设备、医用材料等生物医学工程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促进规模化发展。推进生物制造关键技术开发、示范与应用。 政府支出比重增加,医保范围继续扩大 从卫生总费用来看,2010年中国卫生总费用预计达到19600亿元,而2005年卫生总费用仅为8000多亿元,“十一五”期间卫生总费用增幅达每年13%以上,超过了GDP的增

长幅度。2009年卫生费用占 GDP 的比重达到 %,进入 21 世纪以来首次已经达到了 WHO 提出的 5%的基本标准,发达国家平均在 11%左右。 同时,政府支出占卫生总支出的比重也逐年增加,预计未来政府支出 的增速仍然会快于个人支出和社会支出部分,这将对医药行业的需求 增长构成长期支撑。附表 医保覆盖范围继续扩大 2009 年,我国有2716 个县(区、市)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 人口数达亿人,参合率达到%;筹资总额达亿元;城镇职工医保覆 盖人群达到亿人,筹资总额达到3672 亿元。医保市场的扩容,保障 范围的扩大,都将进一步支持需求的释放。 基本药物制度推行进展 09 年 8 月公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后,基本药物制度的推行主 动权下放到了地方层面,省级卫生部门的政策调整、执行实质决定了基本药物制度对生产、流通企业的影响,关键要素有三: 推行的进度和范围; 招标价格; 中标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的数量; 计划 10 年覆盖率 60%以上,招标迟迟未跟进:根据卫生部的统 计结果显示,截止 10 年 3 月,全国 31 个省份均已经确定实施基 本药物制度的地区,覆盖了 1020 个县,包括县级市和市辖区,占全国总数的 %,涉及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万个,占全国总数的 %,其中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 7907 个,占全国总数的 92%。政府办的乡镇卫生院万个,占全国总数的万的 %。实质的招标并未跟进,目前仅安徽走在前面。 对于眼下比较受关注的基本药物价格重估,我们认为基本药物制度价

关于药品价格以及有关于药品价格的相关政策的调查报告

关于药品价格以及有关于药品价格的相关政策的调查报告 活动目的:了解药品价格相关问题,提高对专业知识的了解 活动对象:部分药店 活动项目:调查药品价格以及有关于药品价格的相关政策 药品作为特殊商品,有其特殊的消费特点,药品价格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药品的价格高低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医疗保险制度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的顺利实施。做好药品价格管理工作是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体现……所以,作为市场营销学专业的学生,我就药品价格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 经过我的调查发现,现在有关于药价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的问题。 第一,药价五花八门。市场上同种药品的价格参差不齐,尤其是中药材,差价甚至达到十几倍。以抗疲劳功效著称的红景天为例,我调查的几家药店最便宜的价格为3.5元/50克,最贵的竟然高达60元/50克,差价高达16倍……而经过研究发现,在批发市场最好的红景天售价仅为2元/10克,即10元/50克。 这种现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我针对这个问题进行了

查找与咨询。经了解发现,中药材的农副产品属性决定了其价格的多样性。因为中药材在被药材商收购之前,是作为…农产品?种植的,因此它就像大豆、玉米一样,产地不一且几乎遍及全国各地,大部分由农户零散种植,规模小,生产和加工都缺乏统一标准,且受气候因素影响较大。因此价格会出现很大差异。另一方面,药店经营策略上的差异也会造成药材价格不一。但我们同时了解到,同一种中药材,高价和低价有可能在品质上存在一些差别,但对药效的影响很小,并不像价格上所表现出来的那么大。事实上,使药效打折扣的并不是药材本身,而是在煎药的标准、程序、浸泡时间、火候等方面。 所以,针对这方面的问题,我认为对于消费者而言,在选择时没有必要盲目追求价位高的中药材,而是应当货比三家、注重煎药程序,将价位合适、物美价廉的中药材发挥最大功效。 第二,国产药与进口药品差价过于悬殊。有一种药叫头孢曲松,国产药在调价后只有10.5元一支,而大连辉瑞制药厂生产的同性能的药却是98元一支。差价如此悬殊,但调查发现,医院用的10.5元一支的国产药销售下降了三倍,而大连辉瑞生产的98元一支的药销售上升8倍。两种成分完全一样的药,为什么价格相差那么多?原因在于,进口药大部分属于原研药,“原研药”主要是指过了专利保护期的进

我国药品价格体系研究

我国药品价格体系研究 襄垣县物价局:薛志敏 摘要随着药品价格和费用的不断增长,“看病难看病贵”给患者及国家医疗保健体系带来了沉重的负担,成为广大群众关心的、政府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热点问题。中国对药品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政府定价原则上按社会成本确定药品出场价格,流通环节实行顺加作价。药品价格混乱,药品价格监督管理难度大。自1997年以来,国家有关部门先后20多次出台药品降价令,付出很大努力,但药价不降反升,这说明我国现行药品价格管理模式存在缺陷。药品价格和费用控制也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要控制药品价格本身,还要控制对药品资源的利用和合理用药,才能达到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患者药费负担的目的,并保证医药经济的增长和医药行业健康发展。 关键词:药品价格科学定价政府调控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从3月28日起降低部分主要用于治疗感染和心血管疾病的抗生素和循环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共涉及162个品种,近1300个剂型规格。调整后的价格比现行规定价格平均降低21%,预计每年可减轻群众负担近100亿元。合理控制医药费用支出,减轻患者药费负担,整顿药品市场秩序,有计划、有步骤地调整药品价格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虽然政策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市场上药价的飙升,但是,强制性的政府调价措施并未从根本上解决药价虚高的现实,中国现行药品价格仍然居高不下。如何在一定程度上抑制药品的虚高定价,使药品定价更加趋于合理,包括合理升高普药的价格,定价程序更加规范等等,是当前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一、我国药品价格体系形成机制改革历程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药品价格管理模式中的定价主体已由过去的单一主体向多元化主体转变,定价方法也在不断改进和完善,在不同的阶段都结合了那个时期医药产业的发展特点并受到其他政策的影响,大致分为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在计划经济时期,实行政府定价,制定出厂价格,各个环节加扣率;第二阶段是进入改革开放、市场经济时期,具体是80年代末到90年代中期国家逐步放开药品价格;第三阶段即国家管理药品价格时期。我国药价管理原则是国家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2400余种药品纳入政府定价范围,约占药品品种数量的20 %,占市场销售份额的60 %左右。除麻醉药品、精神类药品、计划生育药具必须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外,政府按照药品通用名称制定最高零售价格,企业在不突破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根据市场竞争情况确定出厂批发和实际零售价格。政府定价药品以外的其他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据统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从1997年到2011年连续20余次降低药品价格,并采取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发改委重新核定了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制定调整了国家医保目录中的1077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降低了近1000种药品价格。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结合各地药品招标采购情况,按照国家定价要求也大幅度降低了部分省管药品零售价格,几年来累计降价总额约350亿元。可见,一方面国家降低药品价格的力度不可谓不大,而且药品零售价格指数已经实现负增长,然而,另一方面药品消费额却节节攀升,群众仍然感觉药品价格难以承受,可见药品价格调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高低与经济体制、流

我国药品价格的现状及思考

平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中医药系 毕业论文 题目:对我国药品价格管理现状的思考 姓名:史珂 学号: 11805090330103 指导教师:李宏 班级:药学0901班 所在院系:中医药系

对我国药品价格管理现状的思考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药品的管理模式中的定价主体已由过去的单一主体向多元化主体改变,定价方式也在不断改进和完善。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看病难,看病贵”已经成为一个突出的问题。针对目前药品市场和药品价格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讨论如何加强药品价格管理,控制药品价格,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完善的建议和方法,来控制药品价格,降低药品费用,促使科学合理的药品价格形成,以减轻病人负担,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地发展。关键字:药品价格;价格管理;管理现状 我国在2000年就已经出台了关于药品的定价方式和药品价格管理的规定。但在社会的不断发展下,我国药品售价基本达到以下比例:中成药出厂价格一般为零售价格的20%-25%,化学药品为10%-20%,极个别在10%以下。也就是说,药品的零售价格一般是出厂价格的4-10倍,甚至更多[1]。由此看出药品价格“虚高”不仅导致我国药品费用长期以来居高不下和持续增长的局面,同时增加了居民疾病经济负担,进而就出现“看病难看病贵”、“吃的起肉抓不起药”等现象。 1 药品价格虚高的原因: 1.1 药品的定价方法不合理:我国对药品的价格管理形式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的定价原则依据社会平均成本、市场供求状况和社会承受能力合理制定和调整价格。但当前不同的是所有制药企业药品生产成本构成有所不同,跨国大制药公司参与投资的中外合资企业或其单独投资的独资企业,所用成本就较大。而且,在药品定价中未考虑高新技术的附加值,新药开发周期长、风险大、耗资多[2]。这样的定价方法,使企业很难在短时间内回收资金而继续投资开发其它新药和获得利润,这使得药品价格偏高。 1.2 药品流通层层加价:药品在流通过程中从药厂到最终消费者,层层加价,使得药品价格持续上涨,而且一些医药企业为了生存或牟取更大的回扣,使得一些药品在出厂时药品价格不统一[3],如山东“利血平”原料药事件。其次,药品的“高进高出,低进低出”的加价办法,使医药企业和医疗机构形成利益共同体,这种办法不仅不能改变医院原有已存在的“多卖药,卖贵药”的利益取向,甚至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守则1.doc(2).doc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1 医院药品价格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医院药品价格行为,根据国家药品价格管理的相关政策,制定本制度。 一、凡在本医院销售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药品价格政策,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二、本医院所用药品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按规定实行网上招标采购。 三、进入本院销售的药品应以实际进价为基础,顺加规定的加价率或加价额作价销售。 四、医生开具处方时应以药品通用名书写,且字迹清晰;划价时应按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对药品逐一划价。 五、所有进入本院各药房销售的药品,其名称、产地、剂型、规格、价格,都应在电子触摸屏显示。 六、药品价格管理实行部门负责制,药品价格出现差错,视情况给予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批评和经济处罚。 七、实行专人专线负责医院药品价格的协调处理。 医院投诉电话: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价格法》精神,规范我院物价收费管理工作,落实不规范收费责任追究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医院各项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必须按规定采用上墙、咨询服务等方式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2、医院各科室必须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政策,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3、医院的各项收费要严格按"应收则收,应收不漏,不该收的坚决不收"的原则执行。严禁分解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巧立明目收费。 4、各科室需要开展新的医疗项目,或需要对现有医疗服务项目增加新的内容时,应先写出可行性论证报告,并对医疗收费标准提出初步意见后报财务科,由财务科牵头按有关规定组织论证、核算成本,并拟定建议收费标准,按规定程序报物价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收费。 5、医院的所有收费,必须由财务科开具合法的正式收据,严禁任何科室和个人出具非正式收据(或不出具收据)向病人及病人家属收取各种费用。 6、凡医疗服务价格有变动的,价格主管科室和信息科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更新价格库。 7、医院的一切收入必须上交财务科,严禁任何科室私设小

我国药品政府定价制度分析及完善策略_李洁

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13年第2期(总第296期)【药事管理】 我国药品政府定价制度分析及完善策略 李洁,叶凯 (南京中医药大学,江苏南京210042) [摘要]药品是特殊商品,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药品价格直接影响我国制药行业健康发展和国民卫生保 健水平的提高。我国药品定价制度历经变革,药品价格管理也逐步趋于规范,但药品的政府定价制度仍存在许多急待解 决的问题。文章试图深入分析我国药品政府定价制度,探讨当前药品定价机制存在的缺陷和问题,最后借鉴发达国家药 品定价制度实践经验,提出相关策略建议,以完善我国的药品政府定价制度。 [关键词]药品定价;药品定价制度;完善策略 [中图分类号]R19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663(2013)02-102-04 Analysis on Governmental Drugs Pricing System and Perfect Strategy./LI Jie,et al.//The Chinese Health Service Management. Abstract The medicine is a special kind of commodity which closely related to people's health.The medicine price has in-fluenced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pharmaceutical industry and the risen of national health care level in China.Chinese govern-mental drugs pricing system on undertook the transformation,the governmental management on drugs price also gradually tends standards.However,the medicine price in recent years was the hot spot which the society pays attention.By analyzing the devel-opment of the governmental drugs pricing system,the paper searched for the shortcomings of the current mechanism.At last,it of-fered perfect strategy for our reform on the system of our governmental drugs pricing system in profits from the developed country drugs pricing system advanced experience. Author's address Collage of Trade management,Nanjing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Nanjing,P.R.China. Key word drugs pricing;drugs pricing system;perfect strategy 药品价格的形成不仅受到各种直接成本的影响,如研发、生产、物流、销售等各环节的成本费用,还受到物价部门和医保制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其价格决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1]。近年来药品价格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药品定价制度对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不仅关系到居民的用药负担,也关系到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和企业竞争力的打造。如何制定出既让公众负担得起,又能充分激励医药企业积极生产和创新的合理药品价格,这一直是困扰政府的重要问题。 1我国药品定价制度的发展 我国药品的定价制度是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不断调整的。药品定价制度也经历了由政府定价制度向市场为主导、政府为补充再到政府对药品价格加强规制的演变过程。 药品价格改革可分4个阶段。第1个阶段是1992 1996年。这一时期药品定价权限下放,国家对药价控制减弱。第2个阶段是1996 1999年。这一时期随着国际知名跨国制药企业进入中国,药品价格开始上升。为控制药品价格上涨,国家制定了药品价格管理办法与原则,确定了政府定价范围和定价环节。第3个阶段是2000 2009年。2000年,国家提出了3项改革,即3医联动(医保、医疗保险、药品),下发了国办16号文《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药品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家发改委颁布了《改革药品价格管理的意见》,制定了实施政府定价的药品目录、药品政府定价办法及相关程序要求。对药品只定零售价,中间环节交给市场。第4阶段是2009年至今。此间,国务院实施了“新医改”政策。《关于改革医药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也由国家发改委颁布实施。政府对药品定价改革明确了药品定价只采用成本定价法,但需对政府定价范围进行必要调整。对专利药逐渐实行上市之前的药物经济性评价制度,但目前药物经济学评价还未进入实施阶段[2]。 2目前我国药品政府定价制度概述 根据2000年《关于改革药品价格管理的意见》,药品的政府定价是指价格主管部门对药品定价范围之内的药品制定最高零售价格的行为,药品零售单位需在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格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实际销售价格。在我国,大多数药品都属于政府定价范围。 2.1药品政府定价的具体范围 根据2010年《国家发改委定价药品目录》,药品政府定价的范围包括:①属于处方药的剂型及国家基本药物的西药(1151种)与中药(766种)共1896种;②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调整为政府指导价,由发改委制定最高出厂价和最高零售价;③国家统一收购的计生药具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④血液制品;⑤处于中国药品物质专利保护期内的药品。 2.2政府药品定价方式的类型 我国药品政府定价方式包括国家发改委定价、省物价局定价2种。前者主要是针对国家发改委定价目录中的药品,依照政府定价原则进行定价;后者是根据2000年11月的《国家计委关于乙类药品价格制定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国家发改委定价目录以外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乙类药品由省级政府根据国家指导方针定价。 2.3我国药品政府定价的方法 目前政府对药品定价仍以成本加成为基础,按社会平均成本定价。对药品进行定价时成本构成主要考虑制造成本和期间费用,在加成方面根据药品的价格规定不同的差率,同时考 · 201 ·

细数药品定价的基本方法

细数药品定价的基本方法 本报特约撰稿人胡善联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上海市卫生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仿制药的定价政策 仿制药的价格一般要低于品牌药的50%~70%,而且随着专利药的专利到期,仿制药产量增加,价格会不断下降。大量仿制药涌入市场后,过期专利药的价格也会不断地下降。而当一种创新药品进入市场后,由于质量的提高往往会促使价格偏高,药厂会采用瘦身的定价策略(skimming strategy),将 价格逐步下调。 Griliches等人报道,专利药专利期过后2年,其市场占有率一般要下降50%左右。即使通用名药与专利过期的品牌药在生物等效性上是相同的,但医生和大部分的购药者对这两类药物的态度和青睐程度也是不同的,医生喜欢处方品牌药,有部分患者也是忠诚于品牌药的消费者(brand-loyal customers)。因此,在价格管理上仍然应该对过专利期的品牌药和通用名药 进行分类管理。 一般来讲,品牌药有较高的生产毛利,流通毛利则较低。相反,在仿制药 方面生产厂家的毛利不高,而流通渠道的毛利较高。结果导致品牌药与仿制药 的价格差异主要是由于生产价格,而不是流通零售的价格造成。因此,国际上 对品牌药价格的控制主要是对其出厂价的控制,而对仿制药的价格主要是控制 其流通零售的价格。 有的国家在药房配药时允许药师用仿制药来替代品牌药,但各国实行的情况也有不同。澳大利亚在药师使用仿制药替代时不需要通报医师,除非处方医师在处方上注明品牌药不能替代。在加拿大的一些省,用仿制药替代是强制的,医师也不能反对。德国是欧洲最大的仿制药使用市场,不过只有医师在处 方上注明时才可以允许用仿制药替代。 欧洲的仿制药和品牌药价格,因受到印度仿制药生产企业的竞争和国内药品政策的影响,而普遍被打压。另外,欧洲各国之间仿制药的价格差异很大,不仅与生产和配送的成本有关,而且与各国对仿制药的定价和补偿的立法环境不同有关。英国、法国、荷兰和德国的仿制药价格,要比北欧国家的仿制药价格高。这些国家的仿制药价格的制定,主要是在流通环节中采用折扣返还的形式,而不一定是通过价格竞争的方式。有研究报道法国的批发价格有20%~70% 的折扣。在英国,最大的折扣超过药品税收的50%。目前,法国对流通渠道的折扣率已有规定。欧洲国家政府对药价的干预,不像市场价格竞争机制那样的有效和透明;仿制药的竞争也同样会受到参考价格的影响。 创新药物的定价 随着新药的出现和生物技术的发展,为了使新产品能进入市场,需要宣传“价值”的理念,国际的趋势是发展所谓的“创新定价”的概念(innovative pricing)——即促使药企与支付方对价值目标达成共同的认识,让患者能够增加新的治疗方法的可及性,对药品采用不同的定价矩阵(different pricing metrics),

医药价格调价管理规定修订稿

医药价格调价管理规定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医药价格调价管理制度 为确保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立顺畅的调价通知流程,及时调整或通知相关部门调整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保障医疗收费的合法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不得随意变动。 二、对所有医疗服务项目(含允许收费的医用材料)价格的调整必须由专职价格管理人员统一修改;药品价格调整授权药剂科专职人员修改;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修改。 三、新增项目的价格调整,应有书面记录备查。 四、设备科每日出库的医用材料,物价组专职价格管理人员应在次日根据出库明细,及时调整医用材料的收费价格,避免收费的随意性。 五、涉及政策性临时调整、变更的批量价格调整,应由专职价格管理人员以书面形式报科室负责人,并经分管领导签字后,由物价组进行价格调整。

五、对医疗服务及药品价格调整情况每月进行抽查,并有记录,保证价格调整的准确性。 贡山县医院药品价格调价管理制度 1、医院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和云南省、州、县物价局制定的价格政策执行。 2、所有零售价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招标药品价格严格按照省、州、县招标办公布的中标价格执行。 3 、计算的药品价格由保管员复核查对,然后进行调价,以确保药品调价的严肃性和准确性。调价药品的品种根据药品调价文件目录由药库保管员、门诊药房负责人、病区药房负责人核对,并经药房主任审核。 4 、药品调价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调价。 5 、药品调价后,应及时通知各个药房。 6 、药品调价根据调价清单,及时清点调价药品,将药库和各药房的库存数量,及时上报财务部门进行财务处理。

低价药品价格政策解读.doc

低价药品价格政策解读 一、背景 中投顾问研究总监郭凡礼介绍,目前市场上一些品种的低价药一药难求。治疗过敏性皮疹、过敏性鼻炎等过敏性疾病的扑尔敏,疗效已被肯定,每天的治疗费用才0.07元;治疗胃肠不适、消化不良的大黄碳酸氢钠片,1000片只要4元钱;治疗抑郁症的丙咪嗪,100片价格不足10元;解毒消炎药牛黄解毒片(每盒1元)、解热止痛药去痛片和安乃近片(每片0.02元)、感冒清胶囊(每盒1.8元)、速效伤风胶囊(每盒1.3元)、治疗湿疹的炉甘石洗剂(每瓶2元)、导便的开塞露(每支0.5元)、盐酸金霉素眼膏(每支0.5元)、伤湿止痛膏(每盒1.2元)、助消化的大山楂丸(每盒1.6元)……这些老百姓耳熟能详的廉价药品,目前在市场已经很难买到。 为什么患者难以买到低价药? 1.医院医生不愿用 多年来,公立医院以药养医的经营模式一直被认为是医院药价居高不下很重 要的一个原因。有评论指出?在“以药养医”的大背景下,医院依然需要靠卖药 而不是“出售技术”来赚钱,以保证经营目标和合理利润。低价药利润低,无法 满足医院盈利的需求,因此被淡出市场。有人认为在目前的薪酬机制下,医生不 能合理地从医疗技术劳务中获得报酬,仍然需要开贵药、多开药,确保医院为其 发工资、发奖金,同时获得一些灰色收入。如果存在与低价药目录种类相同但更 为高价的品种,医生仍然会给患者开价格高的药品。(对此不完全认同) 2.药企无意生产 药企不愿生产低价药被认为是低价 药被退市的另一个原因。综合媒体 和网络上的各种报道,记者归纳, 所谓药企不愿生产大概基于两方面 的压力,一是来自医院。有报道指 出,根据国家规定,医院可在购进 药价之上最高加价15%卖给患者, 由于一些廉价药利润低,因而医院会考虑进价格更高的药品,从而获得更大的绝 对利润。这也就造成廉价药被生产出来后没有市场。 另一方面的压力则来自于同行的恶性竞争。一些中小药企往往在招标过程中过分 压低药价,甚至以牺牲药品质量为代价,报出远低于药品成本的价格,导致大型 主流药企退出竞争,无法将其生产的一些低价基本用药推向市场。而中小药企一 旦竞标成功后,又无法保量供应,往往只生产一段时间,就不再供应该种低价药, 最终的结果就是低价药短缺。从药企方面来说,会追求利润最大化,像一些便宜 的、利润低的药,有些药企宁愿不再生产。 3. 药店不愿卖?

各国药品定价政策对我国的启示

各国药品定价政策对我国的启示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澳大利亚、法国、德国等发达国家的药品定价方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澳大利亚的经济学评价体系、法国的偿付标准体系、德国的参考定价体系、日本的药品价格加算体系及英国的最高限价体系均对我国药品价格体系具有重要的启示。鉴于此,我国应当在药品定价中引入药物经济学证据;确定合理的药品定价方式;并建立药品价格适时调整机制。 世界各个国家为了调控药品的价格,已积累了相当多的经验,但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个国家能找到一个通用的模式能够抑制药品价格不断地增长,并能够给制药工业生产定出合适、有利于医药经济发展的指标。本文简单介绍国外几种主要的药品定价制度,为我国的药品定价制度改革提供参考 1.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是第一个将药物经济学评价结果应用于药品定价管制中的国家。1993年1月,澳大利亚开始实施对新药进行药物经济学评价的指南,制药公司在申请药品进入药品报销目录(PBS)时,必须提供该药物的经济学评价结果。药物经济学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参照药品的选择,优先选择针对同一种适应症、最常使用的药物。(2)临床证据的收集。PBAC要求生产商提供新药与其他药品对比的临床依据,通常选择与主要竞争药品的随机对照试验。(3)进行成本效果分析及增量成本效果分析。对同一药物不同来源(进口、国产)、不同剂型(片剂、注射液等)、不同给药途径和不同生产开发级别(新药、普药)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和经济学研究,最终选择医疗必需、安全、高效、价格合理的药物,进入报销目录。 澳大利亚新药的定价机制非为两类。对药品报销目录内的药品,由政府和制药公司共同协商定价,主要为处方药;对报销目录外的药品,由企业自主定价,主要为非处方药。①在PBS中,大多数药品都采用基本价格定价方法,通过与基本产品的比较确定其他产品的价格。当某产品临床和成本效果高于基本产品

医药价格调价管理规定

医药价格调价管理规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医药价格调价管理制度 为确保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立顺畅的调价通知流程,及时调整或通知相关部门调整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保障医疗收费的合法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不得随意变动。 二、对所有医疗服务项目(含允许收费的医用材料)价格的调整必须由专职价格管理人员统一修改;药品价格调整授权药剂科专职人员修改;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修改。 三、新增项目的价格调整,应有书面记录备查。 四、设备科每日出库的医用材料,物价组专职价格管理人员应在次日根据出库明细,及时调整医用材料的收费价格,避免收费的随意性。 五、涉及政策性临时调整、变更的批量价格调整,应由专职价格管理人员以书面形式报科室负责人,并经分管领导签字后,由物价组进行价格调整。 五、对医疗服务及药品价格调整情况每月进行抽查,并有记录,保证价格调整的准确性。 贡山县医院药品价格调价管理制度 1、医院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和云南省、州、县物价局制定的价格政策执行。 2、所有零售价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招标药品价格严格按照省、州、县招标办公布的中标价格执行。

3 、计算的药品价格由保管员复核查对,然后进行调价,以确保药品调价的严肃性和准确性。调价药品的品种根据药品调价文件目录由药库保管员、门诊药房负责人、病区药房负责人核对,并经药房主任审核。 4 、药品调价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调价。 5 、药品调价后,应及时通知各个药房。 6 、药品调价根据调价清单,及时清点调价药品,将药库和各药房的库存数量,及时上报财务部门进行财务处理。 7 、及时关注国家发改委和云南省物价局的门户网站,掌握药品价格信息。当药品调价通知单滞后时,应在调价清单上注明收到调价通知单的时间。 8 、药品调价应公开,让患者能明白消费,并提供快速简便的药价查询方法和详尽的药品价格清单。

药品价格现状

当今我国药品价格现状与问题浅析摘要:2009年中央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新的医改方案开始实施,此次医疗改革的目标仍然是要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看病难、看病贵是我国医疗卫生体制中的严重问题之一,近年来,国家多次出台相关的政策来平抑药价。但并未产生明显的效果。造成药价虚高的原因是什么?如何破除涨价的怪圈是我国医改的首要的问题。本文中笔者将从各个方面来分析药价虚高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寻找解决这一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药价;市场;基本药物制度 一、影响药品价格的因素药价虚高的原因 有问题的。近年来政府多次对药品价格进行管制,出台政策限制药品的价格,但结果确是,每次限价,被限价的药品很快就从市场上消失,添加几种成分又以新的面目出现在市场上。这种行政降价的悖论很好的说明了政府在其中的劣势地位,因药品是在医药市场上流通的一种特殊的商品,它既有商品的一般属性还有其特殊性。作为商品,它的流通应该符合价值规律。价值规律的基本内容是: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这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商品交换要以价值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是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商品的价格由价值决定,但手供求关系的影响。药品的特殊性在于它的救治疾病的特性。政府从保证公民生存的权利出发,应该保证它的可及性。但是我国的药品显然已经背离了这两种属性。首先,我国药品的价格不是按照价值上下波动,而是高出价值好几倍。一种出场价格为1.2元的药品零售价就能达到18元。这种高于价值的高价位难以用供求关系做出解释。其次,从药品使用价值上的特殊性上看,政府应该保证药品价格既符合价值规律又能满足需求者的需要。而我国目前药品的现状是,老百姓看不起病,买不起药。因此药价不合理既有市场的原因也有政府的原因。 首先,药品市场存在特殊性。一般商品的价格是由成本加利润构成的,成本则主要考虑生产某种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企业要想获得超额的利润,就必须采用新的技术缩短生产某种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在这个过程中,个别劳动时间和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行业内部的各个企业间以及生产者、消费者之间是可以获得的。政府的成本核定也是可行的。但是药品市场上确有着特殊性,因为药品的生产具有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的特点,各个生产厂家在生产药品是所使用的成分也是不一样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很难确定,加上厂商保密性的需要,政府很难对药品的成本进行核定。在我国,企业还可以申请药品单独定价,在利益的驱使下,制药企业的申报的成本是此政府的行政限价很难达到目的。这里存在的生产厂商与消费者和政府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得药价高于价值,政府监管失效,药价很容易就飙高了。 其次,流通环节存在问题抬高了药价。药品通过流通进入医院和药店,最后进入病人手中。流通的成本是药品最终零售价的一部分。通过下图的比较我们可以看出目前我国药品流通的特点。 我国的药品流通企业中,规模小的企业居多,流通环节多,药品从生产厂商到消费者手中时要经过二级三级甚至更多的级的批发,每一次都要加一定的提成,这直接导致最后的零售价格高升。据统计,我国医药批发企业的平均毛利润是10.47%,而美国是4.5%,但是我国的平均费用率是8.75%,而美国的费用率仅为2.9%。高额的流通费用率直接缩小了企业的利润空间,而这部分费用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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