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空学会普通会员申请表

中国航空学会普通会员申请表
中国航空学会普通会员申请表

中国航空学会普通会员申请表

会员证编号:

填表说明:

1、所属系统:分为中航工业、民航、空军、海军、陆航、航天、航空高等院校、中国商飞、中国航发、其它;

2、会员证号由中国航空学会或地方航空学会统一编号;

3、此表需要进行电脑录入,请在填表时注意字迹清晰。

中国航空学会是由航空航天科学技术工作者自愿结成并依法登记成立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的法人社会团体,成立于1964年2月。中国航空学会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CAST)的成员,并是代表中国航空科技界参加国际航空科学理事会(ICAS)的全权团体会员。

中国航空学会的主要业务范围是:开展各种类型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和技术考察活动;围绕国家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中的重大科技项目开展决策论证、提出政策建议、进行科技咨询服务;推荐奖励优秀科技成果、学术著作和优秀科技人才,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愿和要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国际间、地域间的民间科技交流活动;发展同国外科技团体及科技人员的友好交流;普及航空科学技术知识,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管理和组织在职科技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组织各种类型的航空科普、产品展览活动;编辑出版学术刊物、科学刊物、论文集、相关音像制品及其它技术资料,组织撰写学术著作和科普读物。

中国航空学会目前有单位会员168家,个人会员3万余名,根据活动需要成立了35个专业委员会(分会),全国有18个省(市、区)成立了航空学会,在中国航空学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普通会员入会须知

(一)条件:

普通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的航空科技人员; 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航空科技人员;

3.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从事航空科学技术工作三年以上,或具有相当于本条规定的实际工作经验和学术水平者; 4.热心和积极支持学会工作并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有关人士。

(二)入会程序:

1. 凡个人要求入会者,先由本人填写《中国航空学会个人会员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经本会委托省(区、市)航空学会批准后,成为本会会员;

2. 学会各依托部门的人员要求入会者,先由本人填写“申请表”,经学会组织工作部门批准后,成为本会会员;

3 . 个人所在省(区、市)没有建立航空学会的人员要求入会者,先由本人填写“申请表”,经学会组织工作部门批准后,成为本会会员;

4. 分会、专业委员会的委员及相关专业领域的科技人员原则上应通过所在省(区、市)航空学会加入中国航空学会,特殊情况可由本人填写“申请表”,经分会、专业委员会审查并报学会组织工作部门批准后,成为本会会员;

5 . 未加入省(区、市)航空学会的总会团体会员单位的个人申请入会,需本人填写“申请表”,经单位审查后,由联络员报送学会,经学会组织工作部门批准后,成为本会会员;

6. 会员的会籍管理由各省(区、市)航空学会负责(总会直接批准的除外)。会员退休后,根据本人意愿可保留会籍;

7. 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并继续从事航空科技工作的学生会员(见第五条),凭所在省(区、市)航空学会和高校团体会员单位的会籍证明到新单位报到后,办理转会关系。

(三)权利和义务:

1. 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3. 有权参加本会有关活动,并享有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4. 遵守本会章程;

5.执行本会决议和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 6.积极参加本会各项活动;

7. 按规定交纳会费 8. 优惠获取总会出版的书刊、文集、音像制品等;

9. 凭会员证号码登陆中国航空学会网站的会员专区(学会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418655623.html,);

10. 按发行价80%优惠订阅学会主办刊物(《航空学报》、《CHINESE JOURNAL OF AERONAUTICS》、《航空动力学报》、《航空材料学报》、《航空知识》、《航空模型》)中的1种(自选);

11. 参加总会直接经办的学术重点活动,凭会员证会务费予以优惠。

(四)会费标准:

50元/年/人。

(五)会员退会:

1. 会员有退会的自由,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学会,并交回会员证;

2. 会员一年不参加本会活动或逾期一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者,视为自动退会;

3. 凡触犯刑律和严重违反学会章程者,经本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取消会籍。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其会籍自然取消。

(摘自中国航空学会会员管理条例)中国航空学会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2号院研究院楼

通讯地址:北京市761信箱2分箱中国航空学会(邮编:100012)传真:84923942

电话:综合部84924375,组织工作部84924385,国际部84923943,学术部84924389,科普部84924395

入会事宜请联系组织工作部。

思想政治①必修5.1《公司的经营》教案

《经济生活》第二单元生产、劳动与经营 第五课企业与劳动者 第一框公司的经营 [教学目标] 一、知识与技能目标 识记企业的含义和基本分类;公司的基本特征和分类;自然人和法人的区别;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含义和特点;公司的组织机构;公司经营成功的主要因素;企业兼并、联合、破产的含义。 理解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和联系;公司制的优点,以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意义;企业兼并、联合、破产的意义。 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生活中的问题:如何依法设立一个公司;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为什么以建立公司制为目标。 在学习经营公司时,通过相关知识的介绍,让学生了解如何创办公司、如何经营公司,从而提高学生将来的创业能力。使学生能分析不同公司类型的特点,学会在不同条件下进行选择。 二、过程与方法目标 针对本课涉及理论性比较强的知识,通过生活中大量事例,采用讨论、探究、讲授方式重点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参与经济生活的实践能力。 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培养学生国家观念,使学生认识到,创办公司、积极创业有利于国家生产力的发展;使学生深切认识,锐意进取、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积极创业在现代经济生活中的价值;增强学生依法设立公司、依法经营等法律意识。 [教学重点] 1、公司制企业 2、公司的经营 [教学难点] 正确认识企业的兼并和破产。

[教学时数] 1-2课时 [教学过程] 新课导入 请判断,下面哪些是属于企业? A、上海市人民政府 B、黄冈中学 C、中国人民银行 D、中国银行 E、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F、南方旅行社 G、好再来小吃馆 H、小溪文学社 I、家乐福商场J、上海大众股份有限公司 提示:学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不是企业 新课教学 一、公司的经营 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我们中国的经济正在飞速发展,请问大家还知道那些公司?公司是如何经营的? 讲授新课: 一、公司的经营 1、依法设立公司 (1)企业的含义和作用 教师引导学生完成探究活动 学生自主阅读,并思考:在这些交易活动中有哪些参加者?在这些参加者中最主要的是什么?为什么? 学生回答…… 归纳出知识点: 企业的含义。企业的作用。所有制类型。其中,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主导。 教师引导:无论哪种企业,都有一定的企业组织形式。公司制是现代企业主要 的典型的组织形式。请问:什么是公司制?你对公司制有什么认识? 它们有什么特点? 学生活动:结合课下的调查活动,认真看书、思考并积极讨论,发表见解。 (2)公司的含义与形式 公司的含义、法律特征。

中国音乐剧协会艺术教育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2019.10试行)

中国音乐剧协会 艺术教育发展委员会管理办法 (试行) 为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思想,为中国原创音乐剧艺术建功立业,推进新时代青少年美育教育,改革加强国际间的文化艺术交流合作,让更多国家的人民了解中华民族文化艺术,为提升中国文化艺术在世界艺术领域的地位,努力做出贡献。按照《中国音乐剧协会章程》精神,特制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艺术教育发展委员会全称为:中国音乐剧协会艺术教育发展委员会,简称:艺教委 第二条:艺术教育发展委员会是由从事艺术教育的专家学者、资深媒体人及常年从事文化艺术教育交流的资深人员组成。 第三条:艺术教育发展委员会的办会宗旨是:发展中国原创音乐剧艺术事业,深化青少年艺术教育研究和实践,加强国内外文化艺术交流合作与项目开发,让世界了解中华民族文化艺术,为提升中国文化艺术在世界艺术领域的地位,增强文化自信。 第四条:艺术教育发展委员会,隶属于中国音乐剧协会并在协会的统筹领导下,按照国家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管理规定和本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进行筹备工作及运营管理。 第二章:工作任务

第五条:艺术教育发展委员会主要职责 1. 深度探讨如何用音乐剧的形式去提升青少年综合素质、开发青少年的艺术感悟能力,培育青少年艺术鉴赏水平,从而坚定青少年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音乐伴随他们身心健康的成长。 2.举办全国性(国际性)音乐剧及其他艺术品类的艺术教育、文化艺术展演以及其他对外文化合作、交流等活动。 2.组织音乐剧及其他艺术品类的综合艺术表演专业培训、测评及能力认证业务,研讨、咨询服务。 3.专注办好艺术教育发展委员会的官方网站,承接各会员单位委托的相关业务及文化交流活动。 4.在青少年人群中传承中华传统文化,树立精品意识,实施精品战略。 5.吸收教育机构、艺术团体、文化类公司、个人成为“艺教委”会员单位、会员,举行系统内艺术交流、专业培训、比赛等活动。第六条:组织艺术家、艺术教育专家及相关学科研究人员深入基层及学校进行各种艺术教育方面的学习和研讨,召开各类相关学术论坛、研讨会,举办各种旨在培养艺术新人的讲座、展演等。第七条:组织各种形式的艺术实践活动和优秀作品展览、展演活动,为国家推介优秀人才。 第八条:积极开展国际艺术交流活动,增进中外艺术界的友谊和合作,向世界展示和传播中国的先进文化及优秀艺术作品。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负责人

上海地区航空学会2011学术年会征文通知

上海市航空学会 上海市科协第九届学术年会暨 上海市航空学会2011年学术年会征文通知 为庆祝中国航空工业创建60周年,活跃上海航空航天科技界学术气氛,推动航空航天科技创新,提升航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我国航空航天科技发展,本会定于2011年11月底举办第九届综合性学术年会,竭诚希望各团体会员单位和广大会员和航空航天科技人员大力支持,欢迎专家、学者、广大会员和航空科技工作者踊跃投稿,参加交流。现将征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内容范围 1)我国低空开放对发展商务航空发展的影响; 2)民用运输类飞机市场研究; 3)民用运输类飞机设计和试验技术; 4)民用运输类飞机制造技术; 5)民用运输类飞机项目管理; 6)航空安全最新技术和管理理念; 7)未来飞机的减排关键技术; 8)航空机载设备系统、航空动力装置和机电一体化技术; 9)先进航空材料与工艺; 10)无人机多机控制技术; 11)适航符合性设计技术和适航符合性验证技术; 12)飞行器试验、试飞和测控; 13)IT技术在航空运输业和航空工业中的应用; 14)民用飞机营运、维修、航管、飞行、产品支援和客户服务的理论、技术和经验总结; 15)机场容量评估的方法及发展趋势; 16)综合交通枢纽的发展和管理。 17)城市建设管理中直升机的使用、管理; 18)其他 二、征文要求 (1)未在公开刊物或同级学术交流会上发表过。 (2)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请作者自行做好保密审查,投稿时出具单位保密审查证明原

件。 (3)文稿应结构完整,即必须顺序包括:文题、作者姓名、工作单位、摘要(指示性文摘200字左右)、关键词(3-5个)、正文、参考文献(主要的,一般不超过5篇)。请在中文题目、作者姓名、工作单位、摘要和关键词之后务必附英文的文题、作者姓名(汉语拼音)、工作单位、摘要和关键词。 (4)插图要求:a.插图应精选,一般不超过5幅,图形不宜过于复杂,构图线条清晰。 b.插图幅宽一般分为8cm和17cm两种,高度可伸缩,但宽度和高度之比不要过于悬殊,以保持整体美观。 c.图注文字应简明,疏密得当,美观整齐。 (5)参考文献请参阅GB/T7714-2005国家标准中规定的文后参考文献表的“顺序编码制”编写格式和本刊实例;所列出的每篇参考文献,应在正文引用时一一标注出来。 (6)注意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正确使用。量的符号用斜体,单位用正体,量与单位之间须有空格。 (7)公式中的文字符号及其上下标要正确、清晰。公式编辑器采用Word附带的公式编辑器。 (8)文章应做到主题明确,选材精当,论据可靠,数据准确,逻辑严密,层次清楚,语言简洁顺畅。文章以6000字(含图表)为限。 (9)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联系人,并务必在邮件主题和文稿首页上注明“实验室学术年会征文”。请作者自留底稿,录用与否均不退稿,敬请谅解; (10)对录用的稿件编辑部有权修改,作者若不允许,请来稿时声明。 (11)文章作者请在文末留下个人简介、详细通讯地址和电话(包括手机)及电子邮箱,以便及时联系。 (12)征文截止日期为2011年11月8日。 三、论文投送地址和联系方式 上海市沪闵路7900号4栋,邮政编码201102。 电子邮箱:ssaxcd@https://www.360docs.net/doc/418655623.html,。邮件请注明“2011征文”字样。 电话:34320119、34130122 传真:34135122 联系人:刘佩芬 上海市航空学会

中国航空运动协会章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航空运动协会 章 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协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设跳伞、航空模型、飞行、悬挂滑翔及滑翔伞和气球等项目委员会。 第二条中国航协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群众体育组织,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的团体会员,负责管理全国航空体育运动项目,是代表中国参加国际航空联合会及相应国际航联活动的唯一合法组织。本会是由热心支持航空运动的单位或个人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的体育社团。 第三条中国航协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全国航空运动工作者及爱好者,促进航空运动的发展和技术水平的提高,为增强人民体质、提高青少年科技素质、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和加强国际间的友好合作服务。 第四条本会接受国家体育总局、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会址设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 根据国家的体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法规及国际航空联合会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协调全国航空运动的发展,推动群众性普及活动和提高运动技术水平。 (一) 负责对全国航空运动项目的专项管理,研究制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管理法规。 (二) 研究制定全国竞赛制度、规程、规则及裁判法;组织全国性竞赛,审定运动成绩,审理航空运动的国家纪录和世界纪录,报请国家体育总局或国际航联批准;选拔和派出国家代表队参加国际比赛,为国争光。 (三)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制度,培训、评定及考核航空运动项目的等级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及社会体育指导员,不断提高航空运动队伍的政治和技术(业务)水平。 (四) 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和委托,组织实施航空体育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证照考核,航空器适航及航管规划协调等工作。 (五) 在广大青少年中宣传和普及航空知识,开展群众性的航空体育运动,为航空体育爱好者提供信息、资料、器材、咨询等服务。

中国教育学会十二五课题

中国教育学会“十二五”科研规划课题《培养儿童专注力的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简介 (2011-03-11 15:42:59) 标签: 分类:专注力——专家大讲堂 专注力 科研课题 十一五 十二五 学习力 教育 研究 训练 注意力 儿童 中国教育学会“十二五”科研规划课题 《培养儿童专注力的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简介 中国教育学会“十二五”科研规划课题《培养儿童专注力的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组在研究中发现,近年来专注力缺失儿童呈快速增加的趋势,从幼儿园到小学,专注力缺失的儿童都普遍存在,给孩子的学习和生活带来了不利影响。专注力缺失儿童大多有以下表现: 注意力不集中,神游或做小动作; 观察力弱,阅读困难,经常添字、漏字,甚至跳行; 视动统合能力差,书写困难,做作业拖拖拉拉;

听说结合能力差,口语表达不流畅; 理解能力差,思维能力滞后,不能依照老师的指令听说读写; 脾气执拗,自控能力差,经常冲父母发火; 手眼协调能力差,不喜欢动手操作; 交往困难,不会和同学正常交往; …… 一、专注力缺失及危害 专注力缺失是指主动注意保持时间达不到相应年龄的正常智商水平。专注力缺失是多动症的核心症状,以与发育年龄不相称的注意缺陷、冲动及多动为核心症状。研究证实,专注力缺失常常不是单独出现,多数是同时有其他心理疾病,机率为30~90%。和专注力缺失症状同时出现的其他症状有学习障碍、社会行为障碍、对立性行为、焦虑、恐惧,其中,专注力缺失最大的危害是造成学习障碍。 专注力缺失是学龄儿童最常见的行为问题。依《心理异常诊断统计手册》的报告,约有3~5%的儿童患有专注力缺失。但流行病学的资料显示,3~5%的数字可能要往上修正,目前以5~7%来估算。目前的研究证实,儿童专注力缺失是普遍存在的,只是轻重程度不同而已。还有调查资料显示,中小学的老师们认为有10~40%的小、中学生有专注力缺失的问题。 儿童专注力缺失,主要原因并不在孩子自身,而在于不当的家庭教养方式,包括孩子缺少爬行锻炼、家长的过度呵护剥夺了孩子动手操作

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

《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 《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以下简称《推荐书》)是中国航空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审的基本技术文件和主要依据,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格式、栏目及所列标题如实、全面填写。 《推荐书》要严格按规定格式打印在A4(高297毫米,宽210毫米)页面,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5号字。文字及图表应限定在高257毫米、宽170毫米的规格内排印,左边为装订边,宽度不小于25毫米。附件须有附件目录。推荐材料必须字迹清楚整齐,签署完整、正确,印章齐全、清晰可辨。推荐书及附件应合装成册,其大小规格应与推荐书一致,竖装,装订后勿另附加封面。 推荐书包括书面推荐书和电子版推荐书两种形式。书面推荐书一式两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电子版推荐书内容应与书面推荐书相关内容完全一致。 推荐书填写要求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编号》由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填写。 《奖励类别》按理论研究、技术发明、技术开发、技术基础、工程项目、科学技术普及六类,选择相应类别填写。 理论研究类:在航空科学技术及相关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的科技成果。该奖项类别一般授予个人。 技术发明类: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与航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有关的技术发明成果。该奖项类别一般授予个人。 技术开发类:在航空及相关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中,完成具有市场实用价值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及其推广应用。 技术基础类:航空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包括标准、计量、科技信息、科技档案、环境保护、质量与可靠性、管理、软科学研究等取得的成果及其应用推广。 工程项目类:航空及相关科学技术工程、基本建设工程等成果。一般只授予单位。 科学技术普及类:在航空科学技术普及中的成果。目前暂限于2000年以来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普图书、科普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该奖项类别一般授予个人。 《项目名称》应当简明、准确地反映出项目的内容和特征,字数(含符号)不超过30个汉字。项目名称中一般不用xx研究、企业名称等字样。科普项目应直接用科普作品的名称。标准成果应在项目名称后填写标准号。 《主要完成人》所列人员应为中国公民,按照贡献大小从左至右、从上到下顺序排列,名单应与“主要完成人情况表中的人员组成及排序完全一致。推荐人数:理论研究类一般不超过5人;技术发明类一般不超过6人;其它类别一般限额一等奖15人、二等奖和三等奖10人。理论研究类的完成人应当是推荐书提交的代表性论文或专著主要学术思想的提出者并在代表性论文中有署名;技术发明类的前三位完成人应为所列主要发明专利的发明人,其他发明人一般也应有知识产权证明(含论著论文等)支撑;科普作品项目的完成人应当是对科普作品的创作做出直接创造性贡献的主要作者、策划编辑;其它类别的主要完成人应对本项目的主要科技创新做出贡献。排名在前三位的完成人投入该项目的工作量应占本人工作量的50%以上,否则不能作为本项目排名前三位的完成人。主课题的验收、鉴定委员不能作为该项目完成人。工程类项目类可不填写此栏。 《主要完成单位》应按照贡献大小从左至右、从上到下顺序排列。主要完成单位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要求所填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名称一致。完成单位数一般不超过5

中国教育学会会员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教育学会会员管理办法(试行) (2012年5月19日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满足广大教育工作者加入中国教育学会的要求,加强对会员的管理和服务,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国教育学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教育学会采取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制。 第三条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由中国教育学会统一注册登记,收取会费,发放会员证。中国教育学会授权分支机构发展会员,并对会员实行分类管理,提供会员服务。 第二章单位会员 第四条中小学、幼儿园、高等师范院系、教育科研机构、教育类社会团体以及与教育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均可以申请成为本会的单位会员。 第五条单位会员入会程序: 1.填写《中国教育学会单位会员申请表》;提供申请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相关证件复印件,申请单位详细介绍材料(以上材料一式两份)。 2.中国教育学会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3.由中国教育学会颁发《中国教育学会单位会员证书》。 第六条中国教育学会与单位会员的关系是业务指导关系。中国教育学会通过以下方式对单位会员进行业务指导和提供服务: 1.编发简报,沟通信息,加强会员单位之间的交流与协作; 2.召开学会工作经验交流会或理论研讨会; 3.参加单位会员举办的重要活动; 4.评选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等; 5.提供单位会员交流平台,协助单位会员举办学术活动,提高学术水平; 6.帮助单位会员争取政府购买服务和参与社会服务项目; 7.反映单位会员的意见、要求、呼声和困难等。 第七条单位会员通过以下途径接受中国教育学会的业务指导: 1.报送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参加中国教育学会召开的工作会议或经验交流会; 3.参加中国教育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完成中国教育学会交办的相关任务。

民办学校章程

文城学校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端正办学思想,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规范学校管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促进学校全面健康发展,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河南省社会力量办学管理条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称学校特指文城学校。文城学校是文许投资举办、经许昌市教育局批准成立的小学民办全日制学校。 第三条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颁发的《社会力量办学管理细则》规定,学校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董事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 第四条学校坚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接受党和政府的领导与监督,接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其它有关单位的业务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学校坚持以人为本,育人为上,办现代化学校,育高素质人才,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六条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依法自主管理,自主办学。 第七条本章程对学校、校长及所有工作人员均具约束力。

第二章 第二章 学校 第一条办学宗旨: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三个面向”,依法自主管理,创办特色学校,实施素质教育,为广大青少年提供良好的受教育机会,为高一级学校开辟广阔生源,为祖国社会主义建设培养优秀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 第二条培养目标: 铸魂育人,全面发展。培养具有中国灵魂、世界眼光、竞争意识、拼搏精神和创新才能的优秀人才;培养能够进入高一级学校具有发展潜力深造前景的优秀学生;培养能够适应现代社会需要高素质的劳动者。 第三条管理体制: (一)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二)所有工作人员实行聘任制。 (三)全体师生员工和学生实行全日制寄宿,封闭式管理,开放式教学。 (四)接受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接受县级以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业务指导,接受县级以上各级党政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各项检查、监督、评比、验收。 第四条机构设置:

中国航空学会章程

中国航空学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名称“中国航空学会”(以下简称本会),英译名“CHINESE SOCIETY OF AERONAUTICS AND ASTRONAUTICS”,简称“CSAA”。 第二条本会是由航空航天(以下通称航空)科学技术工作者自愿结成并依法登记成立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的法人社会团体。 第三条本会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公德;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坚持民主办会原则,充分发扬学术民主,开展学术上的自由讨论;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坚持实事求是、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科学精神、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团结广大航空科技工作者,促进航空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航空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航空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促进航空科学技术与经济的结合,为广大会员和科技工作者服务,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为加速

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做出贡献。 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本会是代表中国航空科技界参加国际航空科学理事会(ICAS)的全权团体会员。本会办事机构行政上受挂靠部门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领导。 第五条本会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亮果厂5号,邮政编码:100010。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在航空科技及相关学科领域内开展以下活动): (一)开展学术交流,组织重点学术课题的探讨和技术考察活动; (二)普及航空科学技术知识,传播科学精神、思想和方法,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 (三)编辑出版学术刊物、科学普及刊物、论文集、相关的音像制品及其它技术资料,组织撰写学术著作和科普读物; (四)促进和开展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帮助科技工作者补充新

中国教育学会《中国教育学刊》文件

中国教育学刊征稿函件中国教育实践与研究论坛(2010)征稿启事 根据《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最新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国教育管理工作者和广大教师教育教学的实践和理论水平,中国教育学会《中国教育学刊》联合相关单位共同举办“中国教育实践与研究论坛”。论坛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旨在为广大教育工作者提供交流教育教学经验和发表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平台。本论坛在原来成功举办八届的基础上,继续面向教育系统工作者特别是广大教师征稿。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稿对象 各级教育行政科研部门、学校教育管理工作者、教育教学研究人员、广大教师。 二、征稿内容 征稿分为以下五个部分:一是教育思想与教育理论;二是教育行政管理与教育教学管理;三是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四是教材教法研究与教育教学经验总结;五是教育现代化和信息化。以上范围仅供参考,来稿可自行确定选题和内容。 三、征稿说明 1.征稿时间:从2010年3月1日起到5月31日止。 2.稿件要求:稿件限5000字以内,可以是公开发表过的,也可以是新撰写的;稿件一律打印(网上投稿除外),自留底稿;稿件末尾注明作者详细通讯地址、邮编、工作 单位、联系电话等。 四、评奖与发表 1、活动将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颁发获奖证书。 2、获奖稿件征得作者同意后入选《现代教育理论与实践指导全书》。该书作为国家级 出版物,是各类教育部门和广大教育工作者的重要参考文献,也是单位学术科研成 果和个人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获奖作品也将被推荐发表在教育权威杂志《中国教 育学刊》(标准刊号ISSN 1002-4808,CN 11-2606/G4)上。 五、组稿编委 本活动欢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负责人和学校管理工作者担任组稿编委,优秀者将获得组织奖。 (本论坛具体情况可参见中国教育学会《中国教育学刊》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418655623.html,和本论坛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418655623.html,) 来稿请寄:北京100085信箱45分箱组委会收邮编:100085 联系人:王老师万老师 电话:(010)82751502 82751503(组委会) (010)64845199(学刊社) 投稿邮箱:jiaoyulunwen@https://www.360docs.net/doc/418655623.html, 中国教育学会中国教育实践与研究论坛 《中国教育学刊》社组委会

中国教育学会章程

中国教育学会章程 (2012年5月19日中国教育学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名称为中国教育学会(英文译名为THE CHINESE SOCIETY OF EDUCATION, 缩写为CSE)。 第二条本会是全国性学术团体,由从事教育科学研究与教学实践领域的个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自愿结成,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尊重教育规律,团结和组织全国有志从事教育科学研究的教育工作者,遵循“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开展学术活动,研究教育的理论和实际问题,为促进教育的改革和发展,繁荣社会主义教育科学,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做出贡献。 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教育部、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的住所在北京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组织开展群众性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和学术交流活动; (二)普及教育科学知识,介绍国内外教育科学研究动向、优秀成果和推广教育教学改革经验; (三)为教育决策提供科学分析、信息反馈和咨询意见; (四)开展基础教育改革实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和教育教学改革实验成果的评价与推广; (五)研究、编写教材,出版学术性书刊,发布教育信息; (六)开展培训活动; (七)开展业务咨询、政策咨询和法律咨询; (八)在主管部门授权内,制定学科、专业标准; (九)受主管部门委托,组织教育评价活动; (十)开展对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及对外教育学术交流与合作; (十一)依法从事与本会宗旨一致的社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其他有关活动。 第三章会员 第七条本会实行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制。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自愿加入本会,拥护本会章程; (二)愿意参与教育科学研究和教育改革实践活动; (三)在教育科学研究与实践领域中有一定影响力; (四)中小学、幼儿园、高等师范院系、教育科研机构、教育类社会团体以及与教育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均可以申请成为本会的单位会员; (五)中小学、幼儿园、高等师范院系教师,高等师范院系在校学生,教育

中国桥牌协会章程

中国桥牌协会章程 (1999年12月28日中国桥牌协会第三届第二次团体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中国桥牌协会简称中国桥协,英文名称:CHINESE CONTRACT BRIDGE ASSOCIATION, 英文缩写:CCBA。 第二条中国桥协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群众体育社团,是由热爱桥牌运动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专业性社会组织,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的团体会员,是中国奥委会承认的全国性运动协会,是代表中国参加世界桥牌联合会、太亚桥牌联合会及相应的国际桥牌运动的唯一合法组织。 第三条中国桥协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广大桥牌工作者、爱好者以及关心、支持这一项目的海内外人士,调动和发挥一切积极因素,为普及和发展中国的桥牌运动,提高桥牌运动技术水平,落实全民健身计划,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开展国际交流,为扩大和促进世界人民的友谊服务。 第四条中国桥协接受国家体育总局和国家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中国桥协会址与办公总部设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 第二章业务范围 -------------------------------------------------------------------------------- 第六条中国桥协的业务范围: (一)根据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国桥牌运动的开展,大力发展俱乐部,宣传、普及群众性桥牌运动,努力提高桥牌技术水平; (二)对全国桥牌运动进行全面管理,研究、制定桥牌运动发展的规划、计划、方针、政策和管理法规; (三)研究、制定本项目的全国竞赛制度、竞赛计划、规划、竞赛规程和规则,并报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普及桥牌知识,协调和组织理论技术研究; (五)组织培训桥牌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研究制定各类技术等级标准及其申报、审批办法,推荐国际裁判员; (六)开展国际交流,拟定本项目的国际交流计划,报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后,组织实施;参加世界桥牌联合会和太亚桥牌联合会的有关活动,开展国际交流; (七)选拔、集训国家桥牌队,组织参加国际比赛; (八)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和国际桥牌组织的有关规定,管理国内桥牌竞赛及活动,组织或委托单位会员承办全国性、国际性的各类桥牌竞赛和活动;

中国航空学会普通会员申请表

中国航空学会普通会员申请表 会员证编号: 填表说明: 1、所属系统:分为中航工业、民航、空军、海军、陆航、航天、航空高等院校、中国商飞、中国航发、其它; 2、会员证号由中国航空学会或地方航空学会统一编号; 3、此表需要进行电脑录入,请在填表时注意字迹清晰。

中国航空学会是由航空航天科学技术工作者自愿结成并依法登记成立的全国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的法人社会团体,成立于1964年2月。中国航空学会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CAST)的成员,并是代表中国航空科技界参加国际航空科学理事会(ICAS)的全权团体会员。 中国航空学会的主要业务范围是:开展各种类型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和技术考察活动;围绕国家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中的重大科技项目开展决策论证、提出政策建议、进行科技咨询服务;推荐奖励优秀科技成果、学术著作和优秀科技人才,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愿和要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国际间、地域间的民间科技交流活动;发展同国外科技团体及科技人员的友好交流;普及航空科学技术知识,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管理和组织在职科技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组织各种类型的航空科普、产品展览活动;编辑出版学术刊物、科学刊物、论文集、相关音像制品及其它技术资料,组织撰写学术著作和科普读物。 中国航空学会目前有单位会员168家,个人会员3万余名,根据活动需要成立了35个专业委员会(分会),全国有18个省(市、区)成立了航空学会,在中国航空学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普通会员入会须知 (一)条件: 普通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的航空科技人员; 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航空科技人员; 3.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从事航空科学技术工作三年以上,或具有相当于本条规定的实际工作经验和学术水平者; 4.热心和积极支持学会工作并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有关人士。 (二)入会程序: 1. 凡个人要求入会者,先由本人填写《中国航空学会个人会员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经本会委托省(区、市)航空学会批准后,成为本会会员; 2. 学会各依托部门的人员要求入会者,先由本人填写“申请表”,经学会组织工作部门批准后,成为本会会员; 3 . 个人所在省(区、市)没有建立航空学会的人员要求入会者,先由本人填写“申请表”,经学会组织工作部门批准后,成为本会会员; 4. 分会、专业委员会的委员及相关专业领域的科技人员原则上应通过所在省(区、市)航空学会加入中国航空学会,特殊情况可由本人填写“申请表”,经分会、专业委员会审查并报学会组织工作部门批准后,成为本会会员; 5 . 未加入省(区、市)航空学会的总会团体会员单位的个人申请入会,需本人填写“申请表”,经单位审查后,由联络员报送学会,经学会组织工作部门批准后,成为本会会员; 6. 会员的会籍管理由各省(区、市)航空学会负责(总会直接批准的除外)。会员退休后,根据本人意愿可保留会籍; 7. 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并继续从事航空科技工作的学生会员(见第五条),凭所在省(区、市)航空学会和高校团体会员单位的会籍证明到新单位报到后,办理转会关系。 (三)权利和义务: 1. 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对本会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3. 有权参加本会有关活动,并享有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4. 遵守本会章程; 5.执行本会决议和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 6.积极参加本会各项活动; 7. 按规定交纳会费 8. 优惠获取总会出版的书刊、文集、音像制品等; 9. 凭会员证号码登陆中国航空学会网站的会员专区(学会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418655623.html,); 10. 按发行价80%优惠订阅学会主办刊物(《航空学报》、《CHINESE JOURNAL OF AERONAUTICS》、《航空动力学报》、《航空材料学报》、《航空知识》、《航空模型》)中的1种(自选); 11. 参加总会直接经办的学术重点活动,凭会员证会务费予以优惠。 (四)会费标准: 50元/年/人。 (五)会员退会: 1. 会员有退会的自由,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学会,并交回会员证; 2. 会员一年不参加本会活动或逾期一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者,视为自动退会; 3. 凡触犯刑律和严重违反学会章程者,经本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取消会籍。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其会籍自然取消。 (摘自中国航空学会会员管理条例)中国航空学会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2号院研究院楼 通讯地址:北京市761信箱2分箱中国航空学会(邮编:100012)传真:84923942 电话:综合部84924375,组织工作部84924385,国际部84923943,学术部84924389,科普部84924395 入会事宜请联系组织工作部。

中国民用航空发展史

新中国民航事业是从小到大逐渐发展起来的,大致经历了5个发展阶段,即1949年到1957年的初创时期,1958年到1965年的调整时期,1966年到1976年的曲折前进时期,1977年到2001年新的发展时期,2002年之后的高速发展时期。 1. 1949年以前,我国大陆用于航空运输的主要航线机场仅有36个,包括上海龙华、南京大校场、重庆珊瑚坝、重庆九龙坡等机场,大都设备简陋。除上海龙华和南京大校场机场可起降DC—4型运输机外,一般只适用于当时的DC—2、DC—3型运输机。这些机场历经多年的战乱破坏,急需改造和建设。 2. 初创时期(1949—1957年) 2.1 1949年11月9日,在中国共产党的策动下,“两航”员工发动起义,回归12架飞机,加上后来修复的国民党遗留在大陆的17架飞机,构成了新中国民航事业创建初期飞行工具的主体。“一五”时期,初步更新了机型。到1957年底,中国民航已拥有各类飞机118架,绝大部分机型为苏联飞机。 2.2 在这一时期,民航重点建设了天津张贵庄机场、太原亲贤机场、武汉南湖机场和北京首都机场。首都机场于1958年建成,中国民航从此有了一个较为完备的基地。

3. 调整时期(1958—1965年) 3.1 由于受“大跃进”的影响,中国民航在这一时期的头几年遭受了较大的冲击和挫折,主要问题是:忽视客观经济规律,搞高指标、大计划,造成比例失调;地方航线盲目下放各省、自治区管理;承担了大量非正常的航空运输;不讲经济效益,企业出现亏损。 3.2 1961年开始,民航系统认真贯彻执行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使民航事业重新走上正轨,并取得较大的发展。 3.3 到1965年,国内航线增加到46条,国内航线布局重点,也从东南沿海及腹地转向西南和西北的边远地区。通用航空的发展在这个时期稳步上升。1965年末,中国民航拥有各类飞机355架。1959年,中国民航购买了伊尔—18型飞机,标志着从使用活塞式螺旋桨飞机,开始过渡到使用涡轮螺旋桨飞机。1963年,中国民航又购买了英国的子爵号飞机,从而结束了长期以来只使用苏制飞机的状况。 3.4 为了适应机型更新和发展国际通航需要,在此期间,新建和改建了南宁、昆明、贵阳等机场,并相应改善了飞行条件和服务

中国航空运动协会章程

中国航空运动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航空运动协会(AERO SPORTS FEDERATION OF CH)A 简称中国航协(ASFC,下设跳伞、航空模型、飞行、悬挂滑翔及滑翔伞和气球等项目委员会。 第二条中国航协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群众体育组织,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的团体会员,负责管 理全国航空体育运动项目,是代表中国参加国际航空联合会及相应国际航联活动的唯一合法组织。本会是由热心支持航空运动的单位或个人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的体育社团。 第三条中国航协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团结全国航空运 动工作者及爱好者,促进航空运动的发展和技术水平的提高,为增强人民体质、提高青少年科技素质、丰富 群众业余文化生活和加强国际间的友好合作服务。 第四条本会接受国家体育总局、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会址设于北京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 根据国家的体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法规及国际航空联合会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协调全国航空运动的 发展,推动群众性普及活动和提高运动技术水平。 (一)负责对全国航空运动项目的专项管理,研究制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管理法规。 (二)研究制定全国竞赛制度、规程、规则及裁判法;组织全国性竞赛,审定运动成绩,审理航空运动 的国家纪录和世界纪录,报请国家体育总局或国际航联批准;选拔和派出国家代表队参加国际比赛,为国争光。 (三)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制度,培训、评定及考核航空运动项目的等级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及社会体育指导员,不断提高航空运动队伍的政治和技术(业务)水平。 (四)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和委托,组织实施航空体育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证照考核,航空器适航及航管规划协调等工作。 (五)在广大青少年中宣传和普及航空知识,开展群众性的航空体育运动,为航空体育爱好者提供信息、资料、器材、咨询等服务。 (六)总结推广先进技术和经验,不断研究、改进航空运动器材。 (七)加强与国际航空联合会的联系,发展与世界

中国教育学会分支机构

中国教育学会分支机构汇总 中国教育学会教育学分会 the Pedagogy Sub-commission of CSE 中国教育学会比较教育分会 the Comparative Education Sub-commission of Cse 中国教育学会儿童教育心理学分会 the Childrens' Educational Phychology Sub-commission of CSE 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统计与测量分会 the Educational Statistics and Measurement Sub-commission of CSE 中国教育学会中青年教育理论工作者分会 the Youth Educational Theories Worker Sub-commission of CSE 中国教育学会杨贤江教育思想研究分会 the YangXianjiangs' Educational Ideology Research Sub-commission of CSE 中国教育学会教育史分会 the Educational History Sub-commission of CSE 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经济学分会 the Economics of Education Sub-commission of CSE 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理论刊物分会 the Educational Theories Publication Sub-commission of CSE 中国教育学会教育实验研究分会 the Educational Experiment Research Sub-commission of CSE 中国教育学会中学语文教学专业委员会 the Chinese Language Teaching in Secondary School Professional Commission of CSE 中国教育学会历史教学专业委员会 the History Teaching Professional Commission of CSE 中国教育学会地理教学专业委员会 the Geography Teaching Professional Commission of CSE 中国教育学会外语教学专业委员会 the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Professional Commission of CSE 中国教育学会物理教学专业委员会 the Physics Teaching Professional Commission of CSE 中国教育学会中学数学教学专业委员会 the Mathematics Teaching in Secondary School Professional Commission of CSE 中国教育学会化学教学专业委员会 the Chemistry Teaching Professional Commission of CSE 中国教育学会生物学教学专业委员会 the Biology Teaching Professional Commission of CSE 中国教育学会中学德育专业委员会 the Moral Ethical Education in Secondary School Professional Commission of CSE 中国教育学会体育专业委员会 the Physical Education Professional Commission of CSE 中国教育学会音乐教育专业委员会 the Music Education Professional Commission of CSE

中国船东互保协会章程和保险条款

中国船东互保协会章程和保险条款 一、名词释义 1. 协会:指中国船东互保协会。 2. 会员:指任一特定时期的个体或全体会员。 3. 会员登记薄:指目前协会保存的会员登记簿。 4. 章程:指中国船东互保协会章程。 5. 条款:指中国船东互保协会的保险条款。 6. 董事会:指由中国船东互保协会会员大会选举的董事集体。 7. 董事:指协会董事会的现时成员。 8. 董事长:指协会董事会的现任董事长。 9. 经理部门:指协会处理日常事务工作的常设机构。 10. 总经理:指负责主持协会经理部门日常事务工作的总经理。 11. 船舶:指航行于江海水域的船舶。 12. 吨位:指船舶登记规范上记载的船舶总吨数字。 13. 入会吨位:指船舶入会证书上记载的总吨数字。 14. 保险:指任何保险或再保险。 15. 船东:指入会船舶的所有人、合资人或持股人、抵押权人、期租船的承租人和入会证书中列名的其它人。 16. 保赔基金:指依据国家或协会董事会决定建立和保留的赔偿储备基金。 17. 保险年度:从每年2月20日12时起至翌年2月20日12时止。 18. 年、月、日:指公历年、月、日,除非另有规定。|||

19. 通知:指书面通知(如信函、电报、电传、图文传真等)。 一、宗旨 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是船东互相保险的组织,其宗旨是维护与保障其 会员的信誉与利益,并为之提供各项专业性服务。 二、会员 (一) 凡从事海上运输的船东和或期租船的承租人和/或船舶的经营人和/或光船承租人均可将其拥有或 经营的全部或部分、具有合格的船级证书,并已投保船舶险的船舶申请加入本协会,经协会批准并 颁发入会证书,即为入会船。拥有或经营入会船的船东、期租人、光租人或船舶经营人即为本协会会 员。 (二) 向协会支付固定会费的入会船船东、期租人、光租人或船舶经营人是否为会员由经理部决定。 (三) 无论由于什么原因,某船东、期租人、光租人或船舶经营人所拥有或经营的所有入会船在本协会 的保险终止,该船东、期租人、光租人或船舶经营人就不再是本协会的会员。 (四) 会员应遵守协会保险条款的各项规定,以及所有与本协会订立的保险合同。 (五) 会员应根据协会的通知按时交纳会费。 (六) 会员除根据本保险条款享受本协会提供的保障与补偿外,还有选举或被选举为董事的权利。 (七) 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听取并审查协会经理部提交的工作报告及财务结算报告,审定和修改协 会章程和保险条款,对董事会及经理部的工作提出意见及作出决议。||| 三、董事会 (一) 董事会的成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董事长由董事会推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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